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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作文自我介绍优秀(实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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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作文自我介绍优秀(实用14篇)
2023-11-12 22:24:43    小编:ZTFB

经过仔细分析,我们可以发现问题的根源在于管理不当。总结应该体现出自己的思考和理解,而不是简单地重复他人观点。请参考下文给出的总结示例,理解如何全面评价自己的工作。

初一作文自我介绍优秀篇一

一个渴望完美却有着许多缺点的女孩,一个想要成功却屡次碰壁的女孩,一个追求时尚却不懂得高雅的女孩,哈,这就是我。 乐观、自信、开朗是我不变的性格。在学校里我很遵守纪律,但有时却要犯一些低级的错误。我想这是必然的,如果一个人连错误都不犯的人,那他也太不真实了。总统、伟人、天才都会犯错,更何况我们这些普通人呢? 每当我妈在路上碰到熟人,他们就说我什么眼睛好看,额头高啊这些话。哼!其实我是集合了我爸妈的优点缺点,眼睛大大的,左眼有四层眼皮,右眼却只有两层,你说怪不怪?我奶奶说我眼睛长得好看,上次去表演化妆师我是一字眉呢!虽然我不懂这些是什么意思。但也懒得弄明白。

我有几个最大的缺点就是:1、比较贪吃;2、性子特急;3、粗心。不能光说缺点我也有优点的: 1、我喜欢笑;2、爱帮助人;3、非常有怜爱之心等等。

我这张嘴只要看见香香喷喷的饭菜,就管不住嘴了,先个小馋虫似的,非吃个过瘾才行。瞧瞧,这身材都是吃出来的结果,外公外婆现在常说:“你怎么瘦了?”这句话听了,我心里高兴得很,现在过年、节日出现美味佳肴,我就只尝尝味道,不多吃,有时爸爸说:“多吃点素菜,有维生素,鸡少吃点,饭馆里的.鸡不卫生。”我表哥就是坏嘛,一见到我就说:“你怎么又胖了?该减减肥了!”听了这些话,我听的肺都要气炸了。

在以前的学校我的学习,也还算中上,一回到家,做完老师布置的功课,做完妈妈给我买的习题,接着爸爸会是当然我看一小会电视,(不会超过20分钟,请别人不要嫉妒)我最喜欢我爸爸带我出去玩,妈妈每次都不和情调,老让我写功课,爸爸就偷偷带着我出去打乒乓球、溜冰之类的,反正回来是老爸被挨骂。

我的自我介绍就到这里,怎么样,给我个评价,交个朋友,多多指教。

初一作文自我介绍优秀篇二

今年我十六岁了。十六岁的花季,应该是快快乐乐的,十六岁的女孩更应该是快快乐乐的,而我却相反。我的性格注定我要在花季流泪。我动辄就哭哭啼啼。难怪妈妈说我像多愁善感的林黛玉。不过,我也蛮喜欢这样的性格,她使我走向爱好文学的道路,并且得到了老师的赏识。我特别喜爱文学,尤其是散文和诗。我常常把自己的快乐和忧愁融入一首首小诗和一篇篇散文里。

我四岁半开始上幼儿园,六岁上学前班,八岁上小学。在小学,我的座右铭是:学费不比人家交得少,成绩更不能比别人差!所以,我的成绩一直是班级的前几名。妈妈也一直把我视为她的希望,她的自豪。我就在这一片赞扬声中长大了。大概因为我的骄傲自大吧,渐渐地,我的成绩滑到了中等。到了初三更严重,成绩竟一次比一次差。不过家人和老师没有放弃我。他们认为我一定会赶上去的。

现在,关于我的故事还不多。我想,过几年再写我的自传时会更精彩。

她,个不高,爱笑,不长的马尾束在脑后,每天都嘻嘻哈哈、大大咧咧的。性格开朗、外向又乐观,我很了解她。她喜欢笑,喜欢闹,喜欢到处蹦蹦跳跳,哪里都会有她活跃的身影。

她口才真的很好,那技术,可真不是一般人能练出来的。而练过跆拳道的她,甚至打架技术也一流,同学都不敢惹她,一旦惹上了。吵也吵不过,打更打不过,那可就麻烦大了!可是她到现在,还没真正打过人呢!

她也奇怪,别人喜欢香浓的奶茶,可口的可乐,酸酸甜甜的橙汁。而她,却喜欢绿茶。喜欢绿茶的淡雅,绿茶的清香,喜欢绿茶的甜中带苦。他觉得,喝绿茶真的是一种享受。

他也善变,变得还很离谱。在家长老师眼里,她很乖,是一个人见人爱的乖乖女;而在同学面前,她又变得酷酷的,几乎做的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潇洒。

她也很倒霉,那些该出现的,不该出现的倒霉事,都会拐着弯地降临到她头上。其实也怪她自己,大大咧咧、笨手笨脚的。

她乐于助人,并不是出于良心而是她的人际关系太好了,每次路见不平,就顺便拔刀相助。次数多了,自然而然地也就演变成了乐于助人。

好了,她的介绍写完了。兴高采烈地拿去给爸爸看。爸爸看了,笑着摸了摸我的头,说:“傻孩子,她像你。”

哦?像我?那就是我吧!

初一作文自我介绍优秀篇三

她,痴迷音乐的优美旋律;她,酷爱篮球场上的热血风采;她,喜欢钻研书法的博大精深;她,骨子里透着一种坚韧的精神和一股不服输的干劲。她是谁?她,就是我,一个开放、爽朗的女孩。

这就是我,痴迷于音乐的我。我喜欢轻音乐、流行音乐、古典音乐……但让我情有独钟的还是轻柔优雅的古典音乐。为什么说痴迷呢,还得从那天说起。那天傍晚,在夕阳余晖的照射下,我欣赏着贝多芬的《月光曲》,听着听着,我仿佛乘着音符畅游在旋律的世界。美妙的音符带着我,从舒缓流畅到高亢激昂……“吃饭啦!”一个震耳欲聋的声音传来,把我从飘飘欲仙的音乐境界中揪了回来。啊!原来是妈妈在我身旁,“真是的,叫你好几遍都听不见……”妈妈说着。哈,谁叫我是个音乐迷呢!

这就是我,酷爱篮球的我。我喜欢运动,篮球场上,我明白了什么是团结,什么是合作,什么是坚持。还记得那场比赛,我们输了,输得彻底,但我们队没有一个人气馁,没有一个人放弃,反而更加勤奋且坚持地练球,有愈挫愈勇之势,那时,大家心中只有一个信念——不能服输!为什么我们如此有自信,因为我们都喜欢篮球,热爱篮球!最后,努力让我们获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瞧,我,就是这样一个篮球迷。

这就是我,刻苦练字的我。我10岁便开始接触书法,那潇洒端庄的正楷字深深吸引着我。每天晚上,我都会认真地练上一篇漂亮的硬笔字。一笔一画都融入了我对汉字的深厚情谊。就这样,一手好字终于出现在我的笔下。但是,我还是会坚持不懈地练下去,把字练得更好。勤于练字让我成为了真正的书法迷。

这就是我,一个痴迷音乐、酷爱篮球、努力练字的我,一个坚持不服输的我,一个面对困难永不放弃的我!

初一作文自我介绍优秀篇四

我是来自广州市真光中学岭南湾畔校区晨晖社6班的吴家辉,是一个乐观开朗的男生。平时喜欢看书、画画、打跆拳道。“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是我的座右铭,这启示我,只有戒骄戒躁,虚心求教,才能遇见更好的自己。

放学路上,天色逐渐变得昏暗;紧接着,一道闪电划过;随后,想起了震耳欲聋的雷声,下起了倾盆大雨。

我急忙跑到一处屋檐下躲雨。这时刮起了大风,雨水肆意地打在我的脸颊上、衣襟上,这使刚得知首次作品参赛落选的我,更加沮丧与失落。我默默地低下了头。这时,我看到路旁,几株鲜花正在风雨中哆嗦,慢慢地弯下了腰;旁边的小草,却一直坚强地挺立着,任凭风吹雨打看到这一幕,我不禁陷入了沉思。

两年后,我首次参加比赛失利了,我还是那棵躲在角落的小草。但是,在这两年的时光里,那几株矮小的小草吸收了许多养分,变得茁壮起来。如今,在这狂风暴雨中,它们依然坚强地挺立着,好几次被风吹得弯下腰去,却又千百次地挣扎起来,不屈不挠,抖着身上的雨水,显现出顽强的生命力。而在它们两旁,都是残花败柳,鲜花那脆弱的花瓣一片片飘落,枝叶也被雨水打折了。然而,花的残枝没有压垮绿草,绿草毫不畏惧,把花枝顶在头上,就连那新生的嫩草,也不为之屈服,努力地从枯枝下挤出来,在风雨中潇洒地挺立着,是那样的生机勃勃。看到这一幕,我重拾信心,心想:我现在还是小草,我应该在挫折中挺立,不是,不向它低头,要勇敢地战胜它,克服它,在风雨中挺立!

于是,我擦了擦脸上的雨水,抬起头,顶着书包冲回了家。一路上,任凭风吹雨打,我毫不畏惧,我感到喜悦,在风雨的洗礼下,我将更加坚韧,更加顽强。

我可能不能成为一朵引人注目的鲜花,但我可以成为坚韧不拔的小草,生生不息,永不言弃,在风雨中,坚强地挺立!

初一作文自我介绍优秀篇五

怎么说呢,本人是一个不太勤快的男孩,有些猫咪的慵懒。常常是把一大堆衣服积攒到一起洗,一个人的时候不会去做饭,总是找些替代的食物,虽然本人做饭很好吃。

这对于一个男孩来说,算是一个比较大的缺点吧。不勤快代表着不上进,得过且过,本人想没有女孩子会喜欢这样的男孩。毕竟大家还是要提高生活质量的。

其实本人觉得自己也算是蛮有品位的,只是兜里的钱少点儿。否则本人也会选择高质量的生活,但无奈经济萧条。不过就算本人有了钱也留不住,对本人来说,它们留着没意义,花出去才有价值。再说了,那么多人摸过的纸,想想就恶心。所以,不买东西,坚决不装钱。

本人是一个很情绪化的男孩,常常莫名其妙地喜欢某些事物。或是人,或是非人类,或是某人的某个动作、某个表情,都是会突然很喜欢的。有时会生气,却不会去憎恨。只是敏感得像个女孩子,这样的男孩是很容易让女孩子厌倦的。本人想自己以后的妻子一定是个“治愈系”的高手,不然是没办法和本人相处的。

虽然本人也是个治愈系的高手,但对自己还是比较放纵。其实也不算是放纵,不过是率性而为罢了。既没有影响他人,也没有拖累社会,只是本人自己有些小小的固执而已。一定要先刷牙后洗脸。房间要么不整理,要么就把所有的东西部收拾一遍。会一直喜欢一个女孩很久很久。会一个人没理由地去到自己喜欢的地方,尽管什么也不做。

经常喜欢一个人静下来思考些或与生活有关(番茄炒蛋要加糖还是加盐以及火候问题)或很抽象的问题(死亡、人生、宇宙之类的),或是单纯地思念某个人,或只是静静地发呆什么也不想。

会有人说本人呆,说本人反应慢。其实本人的反应并不慢,只是想得比较多而已。就像本人并不忧郁,只是常常睡不够,眼睛睁不开,面部肌肉懒得动而已。

初一作文自我介绍优秀篇六

好了,游戏开始。

这个人的个子不高,走在大街上,在人群中喜欢踮起脚尖去观望着比自己更高的世界。不要以为他就这么矮,现在他矮是有原因的,毕竟现在的他还处在长个的阶段。过个几年,他就会长高了。

他的眼睛大大的,常有人说他的眼睛就像是亮晶晶的黑葡萄。他天真可爱,与他相处过的人都会说他是一个很不错的人。这个,我可没有夸大其实,毕竟这是有他身边人的口述的。他的性格好,与身边的人都能很好的相处。最重要的一点是,他品学兼优。在学习成绩上,他常常都是年级里的前几名,他也是别人口中经常提及的学霸。

在学校上课的时候,他听课是听得最认真的,一堂课下来全神贯注,书本上,笔记本上全都是密密麻麻的笔记。他做的笔记思路清晰,有时老师看了他的笔记都还会称赞,这可不就相当于老师的课案了吗?将所有的知识重点都标记了出来,有些难题还将解题思路一条一条的列了下来。只要你认真去看,绝对就能看出了,并且也能理解下来。

他的性格好,学习成绩好,最重要的是,他还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他说过,帮助别人,其实也是在开心自己。每帮助一个人,不仅让别人解决了眼前之忧,开心了别人,也让自己体会到了助人的快乐。

我说了这么多,现在你们能够猜出来这是谁了吗?若是猜不出来没有关系,因为这可不是我自夸自话,怎么样?大家猜出来了吗?这个人正是我!这正是我的自画像。

初一作文自我介绍优秀篇七

大家好,我叫果儿,跟大家一样刚升入初中读初一。我的身材不高不矮,瘦瘦的,远远的看就像一根筷子。但是别看我瘦小就认为我很弱,我精力充沛就算是刮狂风也刮不走我的。

我的皮肤也是黑黝黝纯健康的肤色,所以我姐打小就叫我“黑炭”。我也希望有着我们班上的女同学一样有着白白嫩嫩的皮肤,这样我姐就不会每次放假回来都调侃我了。我留着一头像蘑菇一样的短发,带着一幅黑框眼镜,这样我姐说我更像一朵黑蘑菇了。

不认识我的人都说我斯斯文文的很安静,但是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只是慢热,等我“热”起来的时候,十足一个开心果,到哪都能惹她们开心。有时候看到大家很开心的笑着的时候,自己也能傻愣愣的被带着狂笑,笑完的时候别人问我笑什么,我说我看你笑我就觉得特搞笑就跟着笑了。看,我就是个那么容易乐的女生。

我喜欢看书,国外国内的书都喜欢看。我的黑框眼镜就是因为哥哥姐姐在城里读书很少放假回来陪我一起玩,我就到他们的书桌找他们以前的语文课本,或者是砖一样厚的名著以及金庸的武侠小说躺在床上导致近视而得来的。现在想起来真是后悔莫及,所以大家以后千万不要躺着看书。

这就是我,一个简单的我。如果大家学习上遇到什么难题或者是在学校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都可以跟我说,我会尽我自己的能力帮助大家。谢谢大家,请大家以后多多指教。

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叫。

__。

已经度过十四个儿童节了!我相貌平平一双大大的、水汪汪的眼睛还有一张能说会道并且很能吃的嘴巴嘻嘻正是因为这么能吃所以才养成现在这“亭亭玉立”的身材!真是悲哀啊!我有很多爱好比如读书、弹电子琴、写作文我样样都非常喜欢!!我最、最、最喜欢弹琴了妈妈给我买了电子琴我一般写完作业就会弹上那么几曲“美妙”的音乐眼前又浮现出那些优美的画面:炫丽、豪华的舞台上一个小女孩坐在美丽的钢琴前用自己那纤纤玉手触动着那些黑白相交的琴键弹奏出优美动听的音乐那声音是那么的悦耳、那么的悠扬场下一片掌声那位女孩显得如此的有气质、那么的有修养。此时此刻我幻想着如果自己是那个有气质的女孩的话简直是太完美了!可是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努力呀要记住机会是留给那些勤奋、努力的人的而不是留给那些懒惰的人的`!加油吧!努力吧!有付出才会有回报!

其次我还非常喜欢看书,有时候书看完了,又没来得及买新书,我就拿着那药盒里的说明书,或者街上发的宣传单津津有味地读!!妈妈总是说我:“你看你整天就知道读书,也不帮我赚点钱,那买书不需要钱啊!”我把妈妈的话当作了耳旁风,随口答应了一句:“知道啦!”接着又若无其事地读上了书!记得有一次因为我读书着了迷,差点发生交通事故,还被司机骂了一顿呢!我还把写作当作我生活中的一种乐趣。以前,我的作文水平不是多么的理想,总是前言不搭后语,语句也不通顺,很少用一些好词佳句,弄得整篇作文都干巴巴的,很没劲!但是经过我的不懈努力,现在作文水平谈不上好吧,但总比以前进步了,“进步了”对于我来说,算是一个比较高的评价!这就是我,我就是这样,一个简简单单的女孩!

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我对钢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五线谱我学得很好,音符就像一个个小蝌蚪,从我的手里流泻出来。简单的曲子,只弹一遍,我就会一字不差地背出谱子。可是学到巴赫的曲子时,我却不能得心应手弹奏,左右手的音域区别很大,简直就是让我一手画圆,一手画方,怎么也弹不好……每练好一个巴赫的曲子,听着自己弹出熟练而流畅的音乐,我心里美嗞嗞的。等考过了钢琴六级,我感到一份辛苦,一份甜,我感到很高兴,也很自豪。

可我上五年级了,功课多了,学习的时间都安排不过来,我只能放弃了我心中的钢琴梦。

我叫。

___。

今年13岁脸上最大的特点就是带了副眼镜我喜欢助人为乐不管是学习还是生活能帮就帮。

有一次,我还在读二年级,学校组织春游,恰巧听天气预报说那天下雨,大家都很着急,都在担心会不会取消春游改上课,但学校广播说风雨无阻,但要带好雨具,我们都很高兴。到了第二天,我穿了件雨披,打算去学校,但是突然想到可能有同学会没带,于是吵着要带把伞去,以防有同学没带,家人本不同意,但后来也没办法,只好让我带去。最后,总算是没有下雨,不过我的雨伞可就无用武之地啦。

我,今年12岁也称不上是什么高头大个,长的胖,不过也很可爱哦!我的朋友给我起了“肥总”这个外号!

我的两个大的缺点。就是上课不刚积极举手发言,考试时不认真检查。就拿第一次月考来说吧!就是我的粗心大意,不认真检查,害的我这次月考考得很拦。我希望我能改掉这些缺点。

我有恐老师的办公室症,我不知道怎么,知道老师叫我进去干什么或不知道干什么,只要一进老师的办公室,我的身体就不听我使换,一个劲的发抖,不过站在老师面前会好些,奇怪的是,我一出老师的办公室,心情很高兴,身体也不抖了。

哈哈!听了我的讲解,你是不是更了解我了呢?

一双很小的眼睛,笑起来用朋友的话来说,就是笑得没了眼睛。曾经有着长长的马尾辫,是很多人想拥有的,不过我长得不好看,因为我脸上有很多雀斑,我不曾因为这而感到自卑,因为我有一些朋友。

我很喜欢冒险,却害怕黑;喜欢看鬼故事,却怕有鬼;喜欢一些小昆虫,却害怕一只小小的蜘蛛。

我喜欢和朋友一起玩,尽管玩一些很幼稚的游戏,可是我还是很开心。对于我来说只要开心就好了,谁都不知道在下一秒钟会发生什么事情,还不如开心,只要一个人开开心心的,就不会有那么多烦恼的事了。

对于有时候的喧闹声,我却不一定是喜欢,但也不一定是讨厌,在这种情况下,主要看我的心情咯,心情好的话还可以,心情不好的话那这些人就遭殃咯!

许多女孩子都喜欢紫色,可能是紫色代表的是浪漫吧;也有女孩子喜欢粉红色,可能他们认为自己与粉红色是一个样子吧;也许女孩子喜欢黑色,可能是黑色看起来就是一种很冷、很酷的颜色吧!可我都不喜欢这些颜色,我很喜爱天蓝色,或与我是喜欢天空的颜色,向往自由的颜色吧,或许天蓝色没有很多人喜欢,没有很多人看过吧。或许我就是喜欢自由,才认定天蓝色就是我的本色了。

现在我们是很自在的,或许也是被囚禁的,这主要也是看你自己要怎么想了。

我一直渴望着属于自己蓝蓝的天空,渴望着我一个小小的幼稚梦!

这就是我,在那茫茫沙漠中,我只是一粒沙子;在无边无际的大海中,我只是一滴水;在百花争艳的花海中,我只是一朵普通的花;而在忙忙碌碌的人海中。我只是一名普通的中学生。

我今年12岁了,长着两条粗粗的眉毛,小小的眼睛却透露这一股可爱劲儿。我有这高高的鼻梁,却被眼镜压扁了。一张樱桃小嘴中说话总是滔滔不绝。没错,这就是我一个长相平凡而普通的我,但我总会有闪光之处。

还记得那天下午我和闺蜜一起出去玩儿,就在唐塔附近一辆大货车旁发现了一位叔叔,他似乎生病了,把手放在大货车的墙壁上,拼命的咳嗽起来就在这时夹在身上的钱包掉了下来,叔叔没有注意先走了。我呆呆地望着地上的钱包,摸着。自己空空的口袋,心想:到底还给叔叔吗?这钱包那么鼓,一定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干吧,就在这时,我飞快地抓起地上的钱包,向叔叔奔去,叔叔似乎十分着急,额头上冒出了一滴滴汗珠,浑身上下找刚刚丢的钱包,于是,我把钱包递过去,笑着对叔叔说:"叔叔,你的钱包掉了。”叔叔迟疑的接过钱包,望着这失而复得的钱包,急忙从里面掏出几百块钱说:"谢谢你呀,小朋友年底了,这是我准备买年货的钱,要不是你……我都…总之,谢谢你这几百块钱你拿着。”我嘛虽然穷,但这钱绝对不能收。我摇了摇头,便匆匆走了,只听那叔叔说:“别走,留个电话号码也行。”这就是我一个拾金不昧的我。

从小我就十分喜欢口才那像声朗诵诗词我也样样精通,我忠爱着口才,也在努力着,没做这就是我的爱好。除此之外,我从小的梦想就是当一名商人,用自己那能说会道的嘴巴,让一位又一位的顾客得到满意。

这就是我一个长相平凡而,又拾金不昧的我,还是爱口才,想当商人的我,没错,这就是我一个独一无二的我,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我。

初一作文自我介绍优秀篇八

我叫哲晴,今年14岁,153身高,配着恰好的体重。我有爷爷奶奶,还有爸爸妈妈,外加一个超级顽皮的弟弟。

除了学习能力还不错以外,我似乎已经没有什么优点了。不错的模仿能力,使我就算没学会绘画,画得也比其他人要好一些,可也只能模仿。想了想,没心没肺,算优点吗?从不记隔夜仇,有时候几分钟就忘了什么烦恼忧愁,一局游戏,一袋零食,分分钟烟消云外。

除开这些少的可怜的优点,我缺点却是一大堆。“懒”是最大的一个,可以说已经是懒癌晚期了,省去一切可以不用做的事。饿了,宁愿挨饿,等着奶奶回家做吃的,也不愿自己做。我还记得是那天晚上半夜被冷醒了,被子被压在身下瞅了瞅懒得翻身,结果就没盖被子了,第二天感冒了,懒得出去买药,熬了一天,等奶奶从老家回来了才买的。

我性格很古怪,准确的说是多变,上课下课做同一件事,确实不同的性格,上课时跟老师说话什么的很内向儿,下课就不,我有着女汉子的脾气,却有着淑女的举止,有时候则是反过来的。

这就是我是不是感觉从新认识了一个人呢?是不是感觉和平时的我完全两个样?

我,今年13岁。长着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额头前,妈妈专门为我留了一撮头发,可同学们不领情,说我是“三毛”,说他们不会数数,可同学们早已听惯了,无所谓。我只能忍气吞声。额头下是透着智慧的光芒的两只眼睛。幸亏我保护得好,没让眼睛上架起“天文望远镜”。好了,这下该说嘴了,我这个嘴的形状像个橄榄球。当然,谁的不是呢?只不过没那么大而已。只要我一笑,就会露出两颗白色大“宝石”,只可惜,我这两颗大“宝石”不值钱啊。我这个嘴,说起话来吧,一个字——快。那是相当的快,俗称“三寸不烂之舌”。

我的爱好广泛,但是我最喜欢的是看书。在我的卧室,有一个大书柜,里面的书,那叫多啊。什么类的都有,就差和“新华书店”的书比了。如果我看书看的入迷了,那入迷的样子,简直比著名雕刻作品“思想者”还要逼真。

我最大的优点是爱学习,我对待学习,就好比对待自己的亲人。如果学习上遇到困难,我会认真的思考,实在不会,就去问老师。就剩最后一年就要升初中了,可坚决不能应付学习哦。

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每一个人不可能十全十美,也有他的不足之处。我的缺点就是粗心,它就好比我学习上的拦路虎,我一定要用“细心”、“认真”这两个剑客,克服它!

好了,说了这么多,我想大家对我有一定的了解了吧。如果想与我交朋友,一定要联系我哦。

哎呀,我怎么忘了说自己的名字了呢?唉,只好让大家猜了:百家姓中第一个,“栋梁”的栋乘以二。

初一作文自我介绍优秀篇九

我是一颗跳跳糖。钢琴是我不变的梦想,从四岁起,我便坚持每天弹琴一小时,指尖在黑白键上穿梭跳跃,一串串音符流淌出我对音乐的热爱。这个元旦假期,我登台演奏了《刘庄变奏曲》,这首曲子节奏时而快时而慢,随着指尖的跳动,我沉迷于其中,整个身体和心灵都伴随美妙的音乐舞动起来。当台下爆发出一阵阵热烈的掌声时,我的眼眶湿润了,也更加坚定了我的梦想,将来我要用双手将音乐的美好带给更多的人。

我是一颗口香糖。我热爱阅读,总是抓住一切空余的时间来阅读。妈妈说,我就是一颗口香糖,整天黏在书上。在家里,我喜欢带着书上厕所,一坐就是半天,以至于每次站起来时,腿都麻得走不了路,妈妈认为这并不是个好习惯。有一天放学后,因为在厕所看书忘记了时间,作业都没来得及做,妈妈知道后,严厉地批评了我,并且没收了那一套我最爱看的《淘气包马小跳》。尽管如此,我还是没有改掉这个习惯。

我是一颗棉花糖。我有一个妹妹,虽然有时候她很调皮,还总爱惹我生气,但是面对她,我的心总像棉花糖一样柔软。有一次他在我刚做完的作业本上画画,兴高采烈地拿给我看:“姐姐,你看我画的画好不好看?”看到工整的作业上一条条蚯蚓般的线条,我的头瞬间变成两个大。刚想发火,但是看到妹妹无辜的小眼神,我的心又软了下来,苦笑着说了一声:“妹妹真棒,以后可不能在姐姐作业本上画哦!”

我还是一颗薄荷糖、夹心糖、水果糖……。

这就是我,一颗糖,一颗多滋多味的糖。

初一作文自我介绍优秀篇十

对镜子左看看,右瞧瞧,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像两颗黑葡萄似的,不偏不倚地镶嵌在两条月牙一样的眉毛下,显得炯炯有神,小巧的鼻梁下长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可爱极了!这就是我朱欣妍,一个活泼开朗,做事认真的四年级小女孩!

我的兴趣爱好丰富多彩,就像一座美丽的彩虹桥,桥上有英语、跳舞、读书、画画我像一只小蝴蝶,在桥上飞来飞去,知道我最喜欢停留在哪里吗?对了,就是读书了。

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虫,书架上摆满可密密麻麻、各式各样的图书:《爱的教育》、《中华上下五千年》、《大林和小林》、《封神演义》所以妈妈经常叫我词汇库。

记得有一次,刚吃完晚饭,我就坐在书房里看书,不知不觉,钟声敲响了七下,我急忙把我的语文、数学、英语书和相关的练习一股脑的放进书包,换好衣服和鞋子,急冲冲地往外跑,妈妈忽然叫住我:欣妍,你上哪儿去?我回答道:妈妈,都七点了,我得赶紧赶公交车去上学啊,快让让啊,别挡道儿。妈妈扑哧一下仰天大笑,笑得我莫名其妙,我疑惑不解道:七点了,不应该上学吗?你还笑,迟到了我就糟糕了。妈妈见我还不明白,便拉着我去窗边,外面黑漆漆一片,路上没有行人,只有路灯在黑夜里静静地站立发出柔和的亮光,我豁然开朗:原来是晚上七点呀,我真糊涂!你呀,就是晨昏颠倒,书迷心窍!妈妈点点我的大脑门儿,全家人哄堂大笑,此时的我,脸蛋红扑扑的,像一个熟透的番茄,尴尬极了!

在书的海洋里,我能忘记一切,自由翱翔,它能带我去体会不同的风景、文化,开拓我的视野,扩展我的知识面!

我的脾气与众不同,高兴时,我会很温柔;可是我要是生起气来,脚一跺,两手往腰上一叉,还真像一个骄傲的公主呢。我还有一个特点嗓门大,吼起来如爆竹筒子。为这,妈妈不知批评过我多少次了,可至今还是没办法改正!

初一作文自我介绍优秀篇十一

别看我这是自贬,其实是自嘲艺术。说起这事,就一声叹,唉,自从我来到了繁华的世间,就与眼睛结下了缘。唉,我芳龄才十四岁就与高度数眼镜成了朝夕相处的好朋友。江湖人称四眼的我天天后悔,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如今肠子都被我悔青了,现成四眼方恨早呀。我苦读十年寒窗,如今却……唉,一声叹,眼镜,我恨你没商量。

“刘备转世”这就是我。

流备,我的眼睛一遇事就流不停,所以叫流备。哎,我受到委屈时金豆豆就流个不停。问世间泪为何物,只叫人流干才止。过眼烟云,爱流泪也一直没变过,因为流泪,我尴尬不止一次,我无助只能叫道:神呐。因为流泪我深有感慨的作了一句诗:眼泪不是有情物,化作伤心留心底。眼泪,我厌你没商量。

“毫无主见”这就是我。

我呀,没主见。不知道为什么,总听其他人的,也许胆小吧,我想发的种子总是埋在心里,刚抽个芽,马上就over了,我就没有勇气,勇气早在n年前蒸发了,我从不迷恋勇气,勇气只是传说。哎,叹气频频不断,我的主见早就被胆小五马分尸了,胆小,我打你没商量。

综以上所述,就是我了。如果你想知道鄙人逸闻趣事请听下回再述。

初一作文自我介绍优秀篇十二

“聪明勇敢有力气,我真的羡慕我自己,呼啦圈也没问题,后空翻两周再敬个礼……”时常哼着这首歌,感觉这歌就是在写我,当然后空翻两周再敬个礼这个技能我还是做不到的。

我有一头又长又直的头发,发质很好,这是他人对我发质的评价,我也觉得这样。我有有一双大眼睛,多眨巴眨巴几下,应该可以电到人,凶起来也是能瞪死人,笑起来傻傻的,很可爱,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妈妈说,那是美人牙。

我外表看起来很文静,说话也很温柔,可内心是很彪悍的,性格绝对的“假小子”,凡事不能看外表,说的就是我,我活泼起来,挡也挡不住,就像河水泛滥,一发不可收拾。我力气在同龄女生人算是大的,小小的身板扛得动50斤大米,抱得动110近的人,体内仿佛有一个燃烧的小宇宙,为我提供这些力量。我胆子也很大,爬得了树,养得了蚕,摸过鸭蛋,捉过蟋蟀,打过蜈蚣……挺多另女孩子害怕的事情,我都做了,同学也给了我一个外号“男人婆”,这个外号不止说我的行为,更是说我的性格。

我的脾气有时候很倔,如果一件事达不到我所想的效果,我便会一直做那件事,直到我满意为止,让别人帮我忙时,如果请了三次,对方还一直模棱两可的态度,那我就绝对不会再让她帮我了,即使自己做不来,也不会低头。

初一作文自我介绍优秀篇十三

我长着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额头前,妈妈专门为我留了一撮头发,可同学们不领情,说我是“三毛”,说他们不会数数,可同学们早已听惯了,无所谓。我只能忍气吞声。额头下是透着智慧的光芒的两只眼睛。幸亏我保护得好,没让眼睛上架起“天文望远镜”。好了,这下该说嘴了,我这个嘴的形状像个橄榄球。当然,谁的不是呢?只不过没那么大而已。只要我一笑,就会露出两颗白色大“宝石”,只可惜,我这两颗大“宝石”不值钱啊。我这个嘴,说起话来吧,一个字——快。那是相当的快,俗称“三寸不烂之舌”。

我的爱好广泛,但是我最喜欢的是看书。在我的卧室,有一个大书柜,里面的书,那叫多啊。什么类的都有,就差和“新华书店”的书比了。如果我看书看的入迷了,那入迷的样子,简直比著名雕刻作品“思想者”还要逼真。

我最大的优点是爱学习,我对待学习,就好比对待自己的亲人。如果学习上遇到困难,我会认真的思考,实在不会,就去问老师。就剩最后一年就要升初中了,可坚决不能应付学习哦。

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每一个人不可能十全十美,也有他的不足之处。我的缺点就是粗心,它就好比我学习上的拦路虎,我一定要用“细心”、“认真”这两个剑客,克服它!

好了,说了这么多,我想大家对我有一定的了解了吧。如果想与我交朋友,一定要联系我哦。

哎呀,我怎么忘了说自己的名字了呢?唉,只好让大家猜了:百家姓中第一个,“栋梁”的栋乘以二。

初一作文自我介绍优秀篇十四

我认识一个人,我对他再熟悉不过,他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睫毛挺长,至于眉毛,就像是画师把颜料涂多了似的。他的鼻子很高,嘴巴上唇是撅起来的,显得很小,嘴巴两旁有两个梨涡,笑时是微微凹陷的小洞,不笑时是微微凸起的小包,还挺有趣。

在我们班,他可是风云人物。别看他平时吊儿郎当的,其实十分严肃。每天中午,他都会在一边班上大摇大摆地晃悠,一边大声地喊道:“别说话!安静!”每到这时,全班鸦雀无声,因为只要有人打扰班级纪律,他便会二话不说把那个人名字写到黑板右下角,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

他也很爱看书,只要你进来我们班,那个课桌底下垫了一层纸放满了书的便是他的座位。周末你如果去图书馆的话,一定会经常遇到他,他为了看书,可是充了4个图书馆的卡,一看也知道他是个书迷。

他和别的男生都差不多,喜欢装酷耍帅,可他却最受不了女生哭,如果他把哪个女生弄哭了,这时他一定都想钻进地缝里去,在他的世界,绝不允许自己欺负女生。

如果说起他的缺点的话,最令人记忆深刻的应该是他的粗心大意。有一次他借一个同学的书,后来下午发现书不在他那儿,以为是他不小心把书弄丢了,结果当他忐忑不安地向那位同学说明经过时,才发现自己压根都忘记了拿书。

他这个男生,爱开玩笑,还要面子,有多动症,他这个人就和他名字一样,莫凡,不甘平凡。

你想认识他吗?来找我吧,因为我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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