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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选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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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选11篇)
2023-11-13 01:36:44    小编:ZTFB

总结是促使我们反思和深化思考的一个重要环节,可以提升我们的自我认知能力。在总结时,我们要注重分析问题的根本原因。在写总结时,可以从这些范文中借鉴一些表达方式和思维方式。

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篇一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全国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为严肃考试纪律,杜绝在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替考行为,维护高考正常秩序,确保高考安全、平稳、顺利举行,现就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高考关系国家发展大计,关系千万学子前途,关系社会和谐稳定。20,教育部会同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出台了“四个严”措施,要求严格安全保密措施,严厉打击考试舞弊,严明考场管理秩序,严肃开展诚信教育;要求各地要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继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全力打造“平安高考”。做好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维护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秩序,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高等教育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高中阶段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完善保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

二、严格程序,加强在校生管理。

高考期间各高等学校要坚持正常的教学活动,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并报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备案。各高校及学校各院(系)都要明确一位主要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院(系)要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点名核查工作。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参与替考。对在校外实习的学生,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清点核查。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学生去向及网络舆情,确保信息畅通。各高校和高中学校发现可疑替考者应立即上报我厅,联系电话:0531—81676771(学生处),81916516(基教处)。

三、强化宣传,开展诚信、法制教育。

各高校、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法制教育,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涉考违法处罚条款,将国家“作弊入刑”等法律规定传达到每一位学生,使广大学生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由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四、明确职责,严肃责任追究。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领导,明确负责部门,责任落实到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管理不严、不认真清点和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责任外,将严肃追究学校领导、学校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市教育局要速将本通知传达到各高中阶段学校。各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要速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本校每位学生,并切实组织好学生管理工作。

山东省教育厅。

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篇二

各学院:

为做好高考期间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维护高考正常秩序,坚决杜绝高校在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参与替考,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高考期间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重申如下:

加强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是维护高等学校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维护高等教育声誉和形象、爱护广大学生的需要,各学院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严格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

二、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各学院要明确一位主要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点名核查工作。临近高考期间(6月2日——8日),在校学生原则上一律不得请假,确需离校外出的,所在学院要核实原因,严格审批手续(需党总支副书记批准),同时要准确掌握请假学生高考考试时间段的去向。6月7日、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各学院要组织专门人员,对在校学生逐一清点,确保学生在校。对在校外实习的学生,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清查。对于未经请假,私自外出者要立即调查情况,并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发现疑似替考者必须立即上报。

6月2日——6日,各学院须将学生请假情况报送至学生工作处,6月7日、8日8:30、17:30,各学院须将学生考勤情况报送至学生工作处,邮箱:ldu1241@。

三、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学生认识到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危害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鲁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对管理不严、不认真清点和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责任外,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各学院须在6月9日前将本通知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学生工作处。

206月1日。

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篇三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全国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为严肃考试纪律,杜绝在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替考行为,维护高考正常秩序,确保20xx年高考安全、平稳、顺利举行,现就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考关系国家发展大计,关系千万学子前途,关系社会和谐稳定。20xx年,教育部会同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出台了“四个严”措施,要求严格安全保密措施,严厉打击考试舞弊,严明考场管理秩序,严肃开展诚信教育;要求各地要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继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全力打造“平安高考”。做好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维护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秩序,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高等教育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高中阶段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完善保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

高考期间各高等学校要坚持正常的教学活动,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并报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备案。各高校及学校各院(系)都要明确一位主要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院(系)要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点名核查工作。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参与替考。对在校外实习的学生,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清点核查。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学生去向及网络舆情,确保信息畅通。各高校和高中学校发现可疑替考者应立即上报我厅,联系电话:0531—81676771(学生处),81916516(基教处)。

各高校、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法制教育,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涉考违法处罚条款,将国家“作弊入刑”等法律规定传达到每一位学生,使广大学生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由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领导,明确负责部门,责任落实到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管理不严、不认真清点和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责任外,将严肃追究学校领导、学校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市教育局要速将本通知传达到各高中阶段学校。各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要速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本校每位学生,并切实组织好学生管理工作。

山东省教育厅。

20xx年6月2日。

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篇四

机关各处(室):

进入夏季,天气炎热,诱发火灾因素增多,是电器火灾的多发期。近日,通过检查,发现个别办公室下班后,照明灯、空调和电脑有忘关的现象,为切实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做好节能、节电的工作,根据厅领导的指示要求,各处室应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机关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处室要加强对计算机网络设备、电器和室内线路的自检自查,发现故障、老化、破损等不安全因素以及电木胶味,请及时跟厅办公室联系,尽早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2、做好节约、节能用电,在使用空调的房间请一定关闭门窗,做到开门窗不开空调,开空调不开门窗;按要求室内空调温度设定不能低于26℃,房间无人时必须关闭空调。

3、严禁电器设备超负荷运转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对用电设施私自改造。下班时要关闭电灯、空调、电脑、打印机等用电设备,以防长时间工作造成短路,引发火灾。

4、厅机关将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若有违反将对相关处室和人员进行通报。

20xx年6月23日。

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篇五

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基地教育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夏季学校安全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夏季特点,结合本地实际,扎实有效的开展好安全教育活动。要着重开展地震、暴雨、雷击等自然灾害预防和救助知识教育,加强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溺水、防意外伤害、防暴力侵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加强手足口病等疾病预防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同时,要加强家校沟通,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家访、家长会等形式,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学生夏季安全教育工作。

二、切实加强日常活动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严密的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学生日常活动的安全管理,尤其是学生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的教育管理,教育学生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呼叫成年人开展救助,防止因盲目施救而造成更大损失。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游泳课,指导青少年学生熟练掌握游泳技巧和自救方法。

三、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级教育部门要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规范车辆运营秩序。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不合格和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同时,要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的勘察力度,发现不良地质的路段要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加防范,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确保师生交通安全。

四、切实加强校舍的维护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夏季汛期前对校舍设施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排查。对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设施,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用,尽快拆除。属于b、c级的危房要及时进行维修和加固,坚决杜绝因校舍倒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今年夏季汛期特点和天气变化,及时修订汛期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做好防御灾害性天气和自然灾害的准备工作。遇到高危天气和突发灾害时,要果断处置,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以最快的速度组织师生转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六、切实做好防雷电灾害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组织专门人员,对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公寓楼等建筑物的避雷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按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及时装备避雷设施,防止雷击事故的发生。

七、切实做好防性侵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安全教育平台、安全教育课、班会等机会,组织开展“防性侵”专题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防性侵意识和能力。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是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领导,全面部署,根据夏季汛期事故多发、危害性大的特点,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加强对事故易发领域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x市教育局。

x年5月11日。

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篇六

各学院:

为做好高考期间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维护高考正常秩序,坚决杜绝高校在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参与替考,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高考期间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重申如下:

加强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是维护高等学校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维护高等教育声誉和形象、爱护广大学生的需要,各学院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严格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

二、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各学院要明确一位主要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点名核查工作。临近高考期间(6月2日——8日),在校学生原则上一律不得请假,确需离校外出的,所在学院要核实原因,严格审批手续(需党总支副书记批准),同时要准确掌握请假学生高考考试时间段的去向。6月7日、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各学院要组织专门人员,对在校学生逐一清点,确保学生在校。对在校外实习的学生,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清查。对于未经请假,私自外出者要立即调查情况,并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发现疑似替考者必须立即上报。

6月2日——6日,各学院须将学生请假情况报送至学生工作处,6月7日、8日8:30、17:30,各学院须将学生考勤情况报送至学生工作处,邮箱:。

三、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学生认识到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危害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鲁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对管理不严、不认真清点和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责任外,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各学院须在6月9日前将本通知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

20xx年6月1日。

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篇七

各学院:

一、加强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

2017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周三、周四)举行。各学院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育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切实加强学生考勤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严防在校大学生参加替考。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辅导员应核实原因,报学院领导审核把关。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代人参加高考。

二、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尤其要提醒学生,组织作弊、替别人考试或指使他人替考都将面临开除学籍、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讲清大学生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按照《黄淮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三、强化监督管理。

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学院要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各学院在高考前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在校每位学生,并切实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2017年5月26日。

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篇八

各学院:

全国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为了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在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替考行为,维护高考正常秩序,现就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明确,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或“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将入刑定罪。做好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是维护高等学校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和爱护在校学生的需要,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并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严格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

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认真负责,要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的核查工作,要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将国家“作弊入刑”等政策规定传达到每一位学生,使广大学生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由相关部门严肃处理。同时,认真总结前几年的工作经验,结合近几年学校对替考学生的处分案例,通过开会、网络等各种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

三、严查学生人数,高考期间在校生一律不得请假。

在6月7日、8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5∶00-17∶00高考时间段,各学院要对本院学生逐一清点,落实去向。对于在校外实习的学生,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清点核查,对于其他特殊情况不在校的,要确保在高考考试时间保持电话通畅。

请各学院分别于6月7日、8日上午11:30、下午17:00,将核查的结果汇总后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办公楼106,只要纸质版),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联系。

附件:学院清点学生信息报送表。

高考时间学院清点学生信息报送表。

学生工作处。

20xx年6月2日。

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篇九

各学院:

为做好2017年高考期间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维护高考正常秩序,坚决杜绝高校在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参与替考,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高考期间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重申如下:

加强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是维护高等学校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维护高等教育声誉和形象、爱护广大学生的需要,各学院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严格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

二、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各学院要明确一位主要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点名核查工作。临近高考期间(6月2日——8日),在校学生原则上一律不得请假,确需离校外出的,所在学院要核实原因,严格审批手续(需党总支副书记批准),同时要准确掌握请假学生高考考试时间段的去向。6月7日、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各学院要组织专门人员,对在校学生逐一清点,确保学生在校。对在校外实习的学生,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清查。对于未经请假,私自外出者要立即调查情况,并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发现疑似替考者必须立即上报。

6月2日——6日,各学院须将学生请假情况报送至学生工作处,6月7日、8日8:30、17:30,各学院须将学生考勤情况报送至学生工作处,邮箱:ldu1241@。

三、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学生认识到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危害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鲁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对管理不严、不认真清点和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责任外,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各学院须在6月9日前将本通知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学生工作处。

2017年6月1日。

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篇十

各学院:

一、加强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

20xx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周三、周四)举行。各学院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育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切实加强学生考勤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严防在校大学生参加替考。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辅导员应核实原因,报学院领导审核把关。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代人参加高考。

二、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尤其要提醒学生,组织作弊、替别人考试或指使他人替考都将面临开除学籍、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讲清大学生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按照《黄淮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三、强化监督管理。

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学院要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各学院在高考前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在校每位学生,并切实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20xx年5月26日。

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篇十一

各乡镇、工业园区、芹阳办事处安监站,县级主管部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经与市经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协商,我局决定xx年9月13日至15日在县职教中心和县安监局5楼会议室分别举办全县电工及电焊工安全操作技术、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原持有电工、电焊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但已到期或将到有效期,需参加复审或换证的人员。

(二)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需从事或已从事电工、电焊工作业,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

(三)非煤矿山、采掘施工、砖瓦粘土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电工及电焊工培训为9月13日至9月15日。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为9月15日。

(二)培训地点:电工及电焊工培训为:开化县职教中心1楼。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为:县安监局5楼会议室。

三、培训费用及其他事项。

非煤矿山、采掘施工、砖瓦粘土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费用。新培训350元/人,复审150元/人,换证150元/人。

四、有关要求。

(二)参加电工及电焊工培训培训人员须在9月13日上午8时30分到开化县职教中心1楼现场报名。

(三)参加非煤矿山、采掘施工、砖瓦粘土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于9月15日上午8点半到县安监局5楼会议室报名培训。

(三)报名时请携带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初中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老证件及两张1寸照片(照片要求不能用红底或穿红衣服)。

联系人:

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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