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2023年施工现场防火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范本(优质11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9 13:13:31 页码:10
2023年施工现场防火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范本(优质11篇)
2023-11-19 13:13:31    小编:ZTFB

总结是对工作和学习的一种自我监督和评估,可以帮助我们发现不足,进行及时的调整和改进。可以运用排比、对比等修辞手法,让总结更加生动有力。以下是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思考。

施工现场防火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范本篇一

一、甲、乙双方认真学习落实国家和北京市颁发的有关消防安全法令、法规、规范、安全标准、规章制度等。

二、乙方应按北京市有关规定、办理好证件手续,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

三、进入施工现场,在甲方项目经理主持下,召开全体乙方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进行全员教育,并做好记录。

四、甲方为陕西敬瑁建设第八项目部。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统一安全生产管理,执行甲方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指定一名长期在工地代班人兼职消防人员。

五、施工现场的各种消防器材由乙方自备,报甲方审批备案,存放在

火险隐患。

六、乙方施工现场电、气焊作业及其它施工用火,每天必须到甲方安全消防部门开动火证,配备好消防器材及看火人员后,方可动火作业。

七、施工现场禁止吸烟,重点防火部位严禁明火作业。严禁私自使用电炉、大灯泡以及电热器具等,违者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八、乙方现场易燃易爆等物品,设专库专管。(油漆、稀料等)

九、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对外来人员留宿,外来施工人员必须进行认真审查登记,办理人口暂住手续。

十、由于乙方属于管理而引发的火灾事故和其他刑事案件等均由乙方负责。

十一、甲方有关管理人员有权就以上条款进行监督检查,并遵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竣工验收后自行终止。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为保障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灾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并确定 (施工单位及具体责任人) 为该施工区域的防火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一、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部门(或单位)负责。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规、行业行规,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杜绝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发生。建设单位保卫部门负责督促检查施工方防火负责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施工方必须认真配合。

二、施工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必须在建设单位电工的协助下开通。

三、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明确专人监护,清除周围可燃物;动火结束,必须认真检查,彻底熄灭遗留火种。

四、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易燃品要存入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可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

五、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六、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等。

七、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构同意,并采取有效措施。

八、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等疏散通道。

十、对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要经常检查、定期总结,同时接受消防监督机构的检查监督。

十一、发生火灾要积极组织扑救,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并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

十二、火灾扑灭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十四、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施工单位离开现场为止。 十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消防安全责任书

单 位

责任人

为了保证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严格贯彻落实《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天津市消防条例》和《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责任:

一、 消防责任目标

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发生消防责任事故,火灾事故为零。

二、 消防安全职责

(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责任人: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项目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防工作做到人人讲、时时抓,并要求现场施工人员、仓管员等严格遵守国家的消防法规、法令,坚决杜绝油、气、电、火和杂物等火险隐患。所以特制订以下八条责任协议:

一、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专人责任制,职责明确,并要建立义务消-防-队,队员必须懂消防知识。

二、凡进入施工现场、仓库的工人,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消防安全教育可正式上岗工作,并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四、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防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五、室内外的消防栓、灭火器材附近不准堆放任何物品,消防器材要定人负责保管、定时保养。

六、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布置。电器设备的安装、修理,应由专门电工人员操作,非电工人员不准擅自安装、修理电气设备和乱拉乱接。

七、仓库消防管理要做到“五不准”、“五留距”、“一整齐”,即在仓库内不准放火炉、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吸烟、不准点油灯,不准易燃物品或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放,货物堆放要留墙距、顶距、垛距、灯距,堆放整齐划一。

八、凡是施工现场 、仓库等因违反规定造成消防责任事故,要采取必要的经济惩罚措施,责任人处罚人民币伍仟元整,情节严重的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以及运行中设备的安全运行,进一步明确施工中甲乙双方职责,落实安全责任,根据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特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关条文如下:

一、甲方职责:

1、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负责人和现场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全面交待现场工作条件及工作环境,对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消防安全法规和规定。。

2、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监督,发现违章作业及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可及时制止、纠正,必要时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3、制定和完善项目部有关消防管理制度以及奖罚条例,并督促分包单位实施。

4、项目部每周组织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工作和平时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发整改通知,并督促项目部整改。

5、根据项目部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奖罚条例对乙方实施奖罚。

6、负责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有关职责。

二、乙方职责

1、分包项目经理即为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分包项目安全防火的'第一责任人。

2、开工前乙方应填写《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施工(工作)人员概况》,提供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提供经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的证明原件。

3、开工前组织对全体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技术交底,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明确工作任务,使全体施工现场各级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对施工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和总结,并有记录,必要时请甲方派员参加。

4、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残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新入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与参加劳动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相关记录、资料正确齐全,方可进场作业。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禁止使用临时工、民工或劳务协作工,临时招用的民工进行适合现场作业的安全教育后方可进行地面辅助作业工作,民工、临时工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5、施工期间,各种设备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工程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防护设施的必须有安全检查记录。设备和工具的维修与保养,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伤亡事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6、施工时,乙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员。对在正在使用的设备上施工的,应与甲方一起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才能施工。施工中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乙方应立即停工,并报告甲方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整治后确保万无一失再施工。施工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切实保证施工中的人身、设备安全。

7、乙方施工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方可参加施工。对从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爆破等特种作业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工)必须按甲方规定佩证上岗。

8、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乙方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电力、通信线路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如没有防护,或防护不当而导致既有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乙方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0、乙方必须全面落实消防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负责、层层把关的消防责任制。组织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技术交底,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11、乙方在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在防火间距内严禁搭建其他建筑或堆放可燃材料。如果条件有限,防火间距不够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12、乙方在临建设施、仓库、易燃料场和用火处必须设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对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13、乙方安装使用电器设备和使用明火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明火作业实行动火审批手续,落实防火措施并安排专人进行监护。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做到全部持证上岗。

14、乙方在施工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把损失缩小到最低限度,并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灭火以后要保护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

15、报警电话:火警119,匪警110。

16、负责合同中规定由乙方承担有关职责。

三、考核:

1、若因乙方人员违反本责任书或违反《安规》及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2、若因合同期内乙方维护不力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并且可以作出取消其代维资格,合同终止的处理。

3、若因乙方人员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无违反本责任书或违反《安规》及安全规章制度,并在合同期内没有发生责任安全事故,甲方应对乙方在安全工作上给于适当奖励。(建议奖励xx元左右)

4、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责任书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责任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 签订日期:

施工现场防火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范本篇二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公司、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全面掌控项目部消防安全生产情况,妥善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险情及事故,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规范安全管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及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1、认真做好项目部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木工间、宿舍、仓库及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失火。

3、电焊、气割及生产用火时,必须遵守防火安全间距的规定,远离易燃和可燃物,落实防范措施,不准违章使用明火。

4、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须按规定严格保管和存放。

5、派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从管理和监督。

6、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对无视规章制度,不采取措施整改或违章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节对当事人及项目部做出处罚。

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发生火警、火灾应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9、加强各种灭火器材的管理,根据各种灭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做到全面有效。

10、现场临时设施搭建应合理布局,对油库、木工间、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仓库和部位、车辆加油等都必须远离明火,严禁吸烟,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禁止擅自私下装拆电器装置。

11、健全义务消防组织,负责一定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开展消防训练,提高消防知识和实际消防工作能力。

1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 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

(2) 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3) 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备

(1) 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 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 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 24m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

3.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 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 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 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l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 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 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1) 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 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 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2) 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 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 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 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

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第三十一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监理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固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一、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制度。

2、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数的10%。

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控措施。

二、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配备2支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硬背有专攻消防用的积水桶,黄沙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机具间等每25㎡,配备一支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30米以上的高程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养成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施。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公司

1、总则

1.1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明确施工现场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增强各级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心,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施工现场消防工作遵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2、各级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

2.1项目经理

2.1.1项目经理是项目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

2.1.3保证项目消防安全措施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或设施,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

2.1.4组织编制项目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在施工现场设置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义务消-防-队,并开展消防演练。

2.1.5对施工现场动火工序或动火区域实行动火审批手续,并落实监护人员;对易燃易爆的存储、使用要落实专人负责消防工作。

2.1.6组织施工区域、办公生活区每周一次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组织制订措施,及时整改;对上级检查提出的消防方面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整改。

2.1.7发生火灾事故,要组织做好现场保护和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2.2项目生产经理

2.2.1项目生产经理作为项目生产负责人,对施工区域、材料堆场和仓库等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2.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

2.2.3具体组织实施2.1.4~2.1.7的工作。

2.3项目书记

2.3.1项目书记作为项目党组织负责人,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对项目办公区、食堂、宿舍等生活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3.2保证和监督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

2.3.3参与组织实施2.1.4~2.1.7的工作。

2.4项目技术负责人

2.4.1项目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技术主管领导,对项目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2.4.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平面布置)、专项施工方案时要考虑消防安全要求,从施工组织策划上减少火灾隐患。

2.4.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

2.4.4参与组织实施2.1.4~2.1.7的工作。

2.5工长

2.5.1施工员作施工生产的直接组织者,对所管辖的班组或区段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5.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

2.5.3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书面告知施工现场哪些部位容易发生火灾,哪些行为容易导致火灾,并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5.4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在检查动火区域没有火险隐患并安排好监护人员后方可填写动火申请。

2.5.5接受安全监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参与项目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对责任区域存在的火险隐患认真彻底整改。

2.5.6参与对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参与项目消防安全演习。

2.5.7发生火灾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和抢救工作,并迅速上报,如实向事故调查组反映事故情况。

2.6项目安全监理员

2.6.1 安全监理员作为分公司(公司)委派的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人,对项

目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

2.6.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

2.6.3每天对各施工作业点进行安全检查,掌握消防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动火审批手续的落实情况、易燃易爆物品的存储监管情况。查出火险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6.4参加项目组织的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填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认真进行整改。

2.6.5发生火灾事故要保护现场,要做好现场保护和抢救工作,并迅速上报,如实向事故调查组反映事故情况。

2.7班组长

2.7.1班组长作为班组负责人,对本班组人员的消防安全负责。

2.7.2负责保管好本班组(或作业区域)的消防器材,对消防重点部位严加监控。

2.7.3认真执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施工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合理、安全地组织班组人员施工。

2.7.4班前、班后检查作业现场消防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2.7.5组织班组人员参加项目开展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演习,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消防安全教育。

2.7.6发生火灾,初起时应迅速组织自救并立即派人向有关领导报告,当火势较大无力控制时,应迅速组织工人有序撤退并拨打火警电话求救。

2.8生产工人

2.8.1作为一名作业人员,对自身的消防安全负责。

2.8.2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2.8.3认真听取并落实工长或班组长的安全技术交底,听从指挥,不违章作业。

2.8.4有权拒绝服从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遇有火险隐患有权停止作业,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2.8.5参加项目开展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演习,认真学习岗位消防安全知识。

2.8.6发生火灾,初起时应迅速参加自救,当火势较大无力控制时,应迅速有序地撤退。

后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基本知识》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基本知识

一、专业术语

2、着火:可燃物质加热到一定温度,在空气中与明火接触,发生连续燃烧,这一现象就叫着火。

3、火灾:烧毁个人财物折款在50元以上、烧毁国家、集体财物损失折款在100元以上或因着火(包括在灭火中)重伤一人及其以上者。

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要求

1、施工现场应建立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知识宣教培训和应急预案的演练。

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理,不得随意堆放,防止因化学反应而发生自燃;涂料、油漆料库应与散发火花的场所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品种,应分库存放;涂料和油漆的存放和管理应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4、木工作业房应用阻燃材料搭建,车间内严禁烟火,电气设备的安装要符合要求,抛光、电锯等部位的电器设备应采用密封式或防爆式。刨花、锯末较多部位的电动机,应安装防尘罩;操作间只能存放当班用料,成品及半成品应及时运走,刨花、锯末每班必须打扫干净,倒在指定地点,做到工完场清;配电箱下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工作完后要拉闸断电,并经检查确无火险后方可离开。

5、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备的安装与使用前必须检查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施工现场不得私自使用电炉、碘钨灯。

6、施工现场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

施工现场防火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范本篇三

2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

占地面积大于5000m2的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在装饰装修阶段应设置临时环形消防车道或至少在其长边一侧设置消防救援作业场地。

对于建筑高度超过32m的建构筑物,消防救援作业场地应满足大型消防车的作业要求;

3)消防车道可利用现场周边满足消防车通行的临时或永久道路;

4)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志;

5)消防车道的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3不应占用、堵塞或封闭消防车道。

——选自《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

施工现场防火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范本篇四

3易燃、易爆物存放库房距办公和生活用房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15m,距配电房、发电机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10m,距可燃物堆场或库房、以可燃物为原材料的加工场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7m。

4可燃物堆场或库房、以可燃物为原材料的加工场距办公和生活用房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7m,距配电房、发电机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5m。

5配电房、发电机房距办公和生活用房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5m。

6可燃物露天堆放时,应按其种类分别堆放,堆放高度不应超过2m。不同种类的可燃物堆场间距不宜小于3m,当最小间距小于2m时应有防火隔离措施。

7同类可燃材料成垛堆放时,垛与垛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1.5m。

——选自《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

施工现场防火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范本篇五

2临时消防的配电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暗敷设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

2)当采用明敷设时,应穿金属管、阻燃套管或封闭式阻燃线槽;

3)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明敷。

3施工现场的下列场所应配备临时应急照明:

1)自备发电机房、变配电房;

2)取水泵房、消防水泵房;

3)安全疏散通道及其出、入口;

4)无自然采光的作业场所;

5)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场所,

4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顶棚上或出口的顶部。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lx;

2)疏散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

3)其它场所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5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选用自带蓄电池应急照明灯具,蓄电池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60min。

6隧道内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沿隧道两侧设置,其高度不宜大于1.5m,间距不应大于20m,并应能保持视觉的连续。

施工现场防火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范本篇六

1、认真做好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安全防火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木工间、宿舍、仓库及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不准在场内吸烟;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是火。

3、电焊、气割及生产用火时,必须遵守防火安全间距的规定,远离易燃和可燃物,落实防范措施,动火前,必须按级别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违章使用明火。

4、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将工作场所的创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须及时处理掉,并堆放到安全地点,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须按规定严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闸刀。

5、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从管理和监督。

6、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对无视规章制度,不采取措施整改或违章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节对当事人及项目部做出处罚,知道清退,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严格各项规章制度。

8、对油库、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电工间及明火使用场所等重点防火部位,设立必要的消防设施,制定章约、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发生火警、火灾应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9、加强各种灭火器材的管理,根据各种灭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并及时换药,做到全面有效。

10、现场临时设施搭建应合理布局,对油库、油漆库、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仓库和部位、车辆加油等都必须远离明火,严谨吸烟,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禁止擅自私下装拆电气装置。

11、健全义务消防组织,负责一定的业务指导和有条件进行消防训练,提高消防知识和实际消防工作能力。

施工现场防火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范本篇七

2施工现场应设置2个或2个以上出入口,且至少有1个出入口直接或通过场外临时道路与周边永久道路连接,并满足人员疏散、物料运输、消防车通行的要求。

3现场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等功能区应相对独立,不应相互混杂。施工现场的各类建筑材料、构配件、周转材料应分类堆放、存贮。

4固定动火作业场不应布置在施工现场办公用房、住宿用房、可燃材料堆场、易燃易爆物存放库房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5易燃、易爆物应按其种类、性质分别设置专用存放库房。

6宿舍、锅炉房、食物制作间不应设置在在建工程内。

7高压线下禁止布置临时建筑和易燃、可燃物存放场所。

施工现场防火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范本篇八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在符合安全要求。

3、现场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记录牌、工程概况牌等有关安全的设备。

4、现场排水在的全面规划,排水沟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流畅。

5、道路运输应平坦,并保持畅通。

6、现场内材料堆放必须按现场布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作业中留置的木材、钢管等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7、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网、护杆、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8、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宣传牌、警示牌,还要在危险部位悬挂明显的规定标志,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9、施工现场的配电、保护装置、避雷保护、用电安全措施等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10、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1、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规定行。

12、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3、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标准。

施工现场防火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范本篇九

严格遵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规定的有关安全措施组织施工。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

坚持新进工地队伍的安全教育制度;工区安全员要经常检查工区(作业队),认真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工作,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双方签字画押。

大型施工设备进场检验、安装和日常操作要严格加以控制与监督,设备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

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主要通道口都必须设置有安全警示牌或安全警告牌,设置后拍照存档。防护设施的变动必须经安全部门与项目安全员的批准,变动后要有相应的防护措施,作业后完全恢复,书面资料由安全员保管。

坚持工区及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巡查制度,施工现场周围的围护设置要有专人负责。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工区安全员认真做好施工安全日记。坚持作业队(班组)的安全检查考评;对作业队(班组)的安全活动制定考核措施。

坚持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测和设置监护,特种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年审,不得超期使用。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设施及器材。

做好安全工作的纠正、预防和调整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例会。

施工现场必须有“五牌一图”:即桥梁施工牌;安全操作规程牌;现场安全纪律牌;孔桩施工标识牌;工地主要管理人员名单牌;施工总平面图。图牌应规格统一,字迹端正,表示明确。

施工现场防火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范本篇十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施工现场防火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范本篇十一

总包单位: xxx (以下简称甲方)

专业分包单位(班组):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1 、专业(班组)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2 、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结束工作日期:

总日历工作天数:

3 、消防安全负责人

甲方:

乙方:

4 、甲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4.1贯彻落实国家和深圳市等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法规和总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负总责,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的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

4.2负责向上级部门提出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验收,并对验收时提出的问题组织乙方进行整改。

4.3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现场所有人员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有培训记录和登记;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有火灾危险性的,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不接受培训、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经审查有其它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有权拒绝进入施工现场或清退出现场。

4.4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现场各栋号、分包、外包单位和各职能部门、各工种和各区域、层段等各级别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各级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对重点工种人员如:电气焊人员、防水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建立档案(特种作业人员要求持证上岗)。

4.5严格落实有关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动火操作前对乙方电气焊工作业人员以班组或分包为单位进行用火操作交底,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有甲方项目主管负责人签字(有效期7天),并开具当天用火证,才准许动火操作。

4.6开具用火证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负责人担任,其他人员代理应有书面委托;开具动火证时应严格把关,根据施工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防火措施;高层、外檐和孔洞周围作业,必须要求乙方和有关作业人员配备接挡工具,并在动火证上注明具体要求和措施;有防水施工和火灾、爆炸危险作业的,应停止各种明火作业。

4.7负责对乙方在施工现场、生活区的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防水作业及材料存储进行审查、批准和监督、检查。做到工程内不设置宿舍和住人,不做仓库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及易燃可燃材料;对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8定期召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会议、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有针对性的部署做好防水施工、聚苯保温材料进场存放安装、冷却塔、贵重机器设备(电梯、冷水机组、空调机等)安装以及装修等各阶段的防火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施工现场的有关消防安全问题。

4.9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调用乙方的相关人员及物资。

4.10积极配合各级消防监督检查机关的检查,参与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5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5.1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法规和总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所属施工区域、生活区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5.2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防火组织及义务消防队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施工人员花名册及特殊工种的证件复印件及有关资料,在本施工区域内,尤其是重点部位要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并保证灵敏有效。

5.3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操作前,必须到甲方用火审批部门办理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理。在操作中应确保高层、外檐和孔洞周围作业对电气焊割产生的火花、焊渣有接挡和封堵措施,并避免与防水施工、冷却塔安装等易燃危险性作业同时交叉进行;要清除周围易燃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或灭火用水,设专人看火监护。禁止非焊工电气焊操作。

5.4负责对本单位在施人员进行消防法规、制度、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性的教育;进行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对施工现场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的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消防技术特性,经培训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在消防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5.5按深圳市有关规定,工程内部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甲方指令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乙方有权拒绝。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和库房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割和围挡。严禁在宿舍内私接乱拉电线、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褥子等)电热器具;使用液化石油气应经甲方批准,经审批有合格证后才准许使用。乙方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和登记,有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后才准许使用和存储。

5.6负责所在施工区域及所属生活区宿舍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并制定消防应急预案,保证所施工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等完好无损、灵敏有效,确保消防应急通道畅通,并有权拒绝甲方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的指令。

5.7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防火规定和措施、并严格执行。

5.8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禁止随地大小便、动用明火必须开具动火证、配备灭火器具、并设专人看管。

5.9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禁止使用电热器具做饭、取暖和烧水不准在电线上挂放衣服和卧床吸烟。

5.10禁止私自挪用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消防器材周围3米不准圈地他用。

5.11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严禁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现场运料外出要出示证明并经保卫人员验证后方可放行。

5.12所有人员要自觉遵守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互相监督共同搞好消防、保卫工作。

5.13经常进行自我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各种违章用火、用电和违章操作行为,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及问题,应及时整改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时通报甲方有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消除消防隐患。

5.14积极配合、服从各级消防机关、部门及甲方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对于查出的'防火安全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甲方备案。

5.15发生火灾事故,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并迅速组织扑救,事后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如发生迟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5.16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火灾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伤亡和经济损的,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6、补充条款:

7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章) 专业分包单位(班组):(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加强本项目的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杜绝和减少火灾事故危险,保障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以及北京市地方有关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宣传贯彻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本项目施工消防安全的统一协调、管理。

2、传达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要求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活动。

3、负责将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纳入施工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管理、同落实、同总结、同评比”,确保施工消防安全。

4、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检查,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1)、监督、检查公司施工项目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签定情况。

(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开工前消防安全教育及制定与实施防火措施等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3)、纠正施工单位的违章作业行为,必要时责令其停止作业.

(4)、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逾期未进行整改的,必要时责令其整顿。

5、要定期组织例会,协调解决施工项目中出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的消防安全管理经验和施工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6、组织建立相关单位参加的火灾事故灭火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协调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二、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施工和消防安全协议。

2、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施工项目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具体负责施工项目的消防安全协调与管理。

3、设置合格的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须报送甲方备案,与甲方建立日常联系和协作。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外出不能正常进行消防安全管理时,须另外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会议、保卫会议和各项消防宣传活动,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甲方消防安全要求。

5、开工前应成立义务消防组织,根据不同施工阶段,施工任务、作业条件、周边环境、季节及火灾危险性等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现场灭火应急救援、疏散预案》及防火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

6、在施工前进行消防安全交底,并对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存档备查),提高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7、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施工现场灭火应急救援、疏散预案》,开展灭火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扑救,防止火势蔓延,同时向公司及相关部门通报。

8、火灾扑救结束后,应封闭事故现场,配合火灾事故调查,经公安消防部门或公司主管部门允许后方可恢复工作。

三、施工项目消防安全基本要求

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工作现场设置严禁烟火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

2、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交叉同时进行时,双方应提前签定施工消防安全协议,并落实各自的防火措施。

3、施工单位应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所用材料,库房应采用不燃材料。

4、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安装电气设备等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严禁乱拉临时电源线路,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电闸箱内、照明灯周围严禁堆放可燃物。公司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5、施工单位现场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手续,审批合格后方可动火施工

6、施工单位动火时须逐级办理动火手续

7、批准动火手续前,审批人应到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消防措施有效,无火灾隐患后,方可批准动火手续。动火证应明确动火时间、动火地点、动火人、看火人及其他注意事项,动火证应一事一办。

8、要害部位、易燃易爆危险区域严禁动火,确需动火时须报请项目责任单位审批,落实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结束后,认真检查,确认未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9、煤气、氧气等区域施工工作动用电、气焊前,须项目责任单位专业人员出具检测合格证明,在施工单位落实相应的防火措施后方可动火。

10、动火人须持证上岗(动火证、操作证)。

11、施工工作现场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取暖、做饭、焚烧垃圾。

12、施工单位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施工工作现场消防通道宽度不应小于3.5米,应成环形并保持道路畅通。

13、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必要时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要有明确的标识,并定期维护保养,确保灵敏有效。

14、施工工作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严禁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15、施工单位不得在施工工作现场内设置宿舍。在施工工作现场以外设置生活区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可燃建筑材料搭设,严禁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当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宿舍内严禁卧床吸烟,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16、生活区食堂、锅炉房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操作间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间内,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并经常检查有无泄露,停火时要将总阀门关闭.

17、施工工作现场、生活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18、施工工作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时,应当制定放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使用后废气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及时清除。

19、施工工作现场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合同范本。

20、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时派专人看护。

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消防竖管做为施工用水管线。消防泵房应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设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设专人管理,保证消防供水。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工作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终止。

甲方: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xxx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2001年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3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保卫消防标准;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一、 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建设部和北京市政府与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有权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2.对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保卫消防标准;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有权对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

3.甲方如有直接分包的工程(专业分包等),分包单位违反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保卫消防标准;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及不服从总包单位现场管理,一旦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与生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主要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及兴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总责。

2.施工现场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项目经理部领导小组的组长并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定期检查及每周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消防工作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消防工作。

3.制定消防工作总体方案及绘制施工现场消防平面图,并根据冬雨季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制定出易发生火灾部位的防火预案及灭火方案。建立并执行消防工作检查制度,制定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

4.成立现场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经过培训与定期进行演练及实行昼夜巡逻制度,当发生意外火情后可立即组织抢险灭火。

5.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6.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设置的消防器材、消火栓要做到布局合理,成组设置,水龙带齐全,要有明显的消防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消防干管、消防立管及消防栓口设置要符合标准规定。

7.电焊工、气焊工、防水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要按规定开具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

8.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气石油气“钢瓶”。

9.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10.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存放与使用安全。

11.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要符合防火要求。库房要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烯料。

12.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及明显的防火标志并有专人负责。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

13.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场时要进行检验,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1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在建筑工程内设置宿舍。

15.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寒冷季节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

16.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全体作业人员签字手续,同时要有具体的防火措施,必须派专人看护。

17.现场搭设的各种临时建筑,不得使用可燃材料,要有厂方及安装单位验收合格证明后方可使用。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

18.生活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用火点和燃料(煤气罐等)不能再同一房间内,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有无泄漏。

三、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火灾及其它生产安全事故,按《北京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若干规定》执行。

四、本协议如与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定、标准等不符的,以其相关规定为准。

五、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北京市公安消防部门一份。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后自行终止。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