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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考作文最新(大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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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考作文最新(大全10篇)
2023-11-09 22:21:05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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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考作文最新篇一

空气中有书香,有咖啡香,有文艺姑娘长发飞扬的香。人们擦肩而过,眼神温润,尽量压低声音说话,或者不说话。所有的动作都极致轻微——轻轻地拿起书,轻轻地翻开书。轻轻地走动,轻轻地呼吸。轻轻地笑。以及轻轻地睡去。

你没看错,轻轻地睡去——睡在书的过道,睡在文字的罅隙,睡在闪亮的名字中间,睡在轰鸣的思想之下。穷学生、背包客、流浪汉、失业者、夜游人……纷纷关闭了身体的语言,各怀故事,和衣倒下,侧卧着,平展着,接受书香的抚慰与讨伐。

一座美好的城市怎么可以没有几家不打烊的书店呢?24小时,1440分钟,86400秒,在阳光下蒸腾着书香,在月光里冷凝着书香,如大海潮汐日夜不休。刷夜的人们啊,不必再去酒吧、网吧或者野馄饨大排档,不必再制造无秩序的暗黑系生活,不打烊书店是明亮的.,是后现代冷漠中的一抹煦暖,你只须以书的名义轻轻地来,就会得到善待。

“现代人压力这么大,在你不开心、迷茫的时候,我们提倡无边阅读,提倡纸本文化的回归,希望能够用这样的方式引领文化生活潮流。”一个不打烊书店的老板这样说。

书店的日子并不好过。在过去的十年间,无数的传统书店被时代风化、磨灭,被网络冲垮,以及被人类不忠的阅读嗜好出卖。现如今,实体书店若要生存下去,就得像大战风车的唐吉可德一样去对抗残酷的现实,坚守着,也突围着。不打烊,表面上改变的是营业时间,实质上是对自由阅读理想的一种召唤。如果你暂时没有能力为书香埋单,没有关系,不打烊书店照样会奉上人文关怀而勿须交换。因为人文关怀本就是知识与文明的出发点和呈现形式。

每一个进入者都在接受精神的按摩,每一个滞留者都想安放灵魂的孤独。博尔赫斯曾经说过,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那么,不打烊书店应该是人间天堂的一个缩影——至少也是城市的一个落脚处,一个容身点。这里提供有见地、有价值、可以操作的知识和经验。这里也提供发呆的空间和时间。在深夜深处,这里就是灯火,改变着城市的作息,也满足你对于乌托邦的想像。

晚安,爱书的人们。

山东省高考作文最新篇二

曲阜孔庙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孔子逝世的第二年,即周敬王四十二年(鲁哀公十七年,公元前478年)。宗庙规格按照周代礼制规定:“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庶人无庙。”士与大夫的庙设定在其住宅东侧,与住宅同为一大门之内。孔子在鲁国从政时,最高任过“大司寇”,但在其周游列国回国之后,一直未重新从政,所以论其身份,仍为“布衣”。

后人为其立庙,实际上有所不同于常礼。因宅立庙,是因为故宅最能使人触景生情。最初的立庙是为了追慕悼念孔子,将孔子生前所穿过的衣物、乘过的车、用过的琴等遗物收集于孔子生前故居内,做以纪念。此时的孔庙布局尚无记载,只能按常理推测为庙屋三间。

孔庙平面呈长方形,占地14万平方米,南北长0.7公里。孔庙沿一条南北中轴线展开布置,左右对称,布局严谨,共有九进院落,前有棂星门、圣时门、弘道门、大中门、同文门、奎文阁、十三御碑亭,从大圣门起,建筑分成三路:中路为大成门、杏坛、大成殿、寝殿、圣迹殿及两庑,分别是祭祀孔子以及先儒、先贤的场所;东路为崇圣门、诗礼堂、故井、鲁壁、崇圣词、家庙等,多是祭祀孔子上五代祖先的地方;西路为启圣门、金丝堂、启圣王殿、寝殿等建筑,是祭祀孔子父母的地方。

全庙共有五殿、一祠、一阁、一坛、两堂、十七碑亭、五十三门坊,共计有殿庑四百六十六间,分别建于金、元、明、清及民国时期。孔庙内最为著名的建筑有:棂星门、二门、奎文阁、杏坛、大成殿、寝殿、圣迹堂、诗礼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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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考作文最新篇三

2.解题铺陈,明示中心:责任,就是一个人分内应该做的事。军人,有保家卫国的责任;医生,有救死扶伤的责任;教师,有培养接班人的责任。工人:农民:职员:商人……人人都有自己的责任。在我们的社会里,各行各业都有许多尽职尽责的人,他们组成了一道道最美的风景--请允许我,从这道道美丽的风景画卷中撷取一幅动人的画面吧。

3.设置矛盾,引人入胜:“我就不信,你在这个班生活了两年多,对这个集体就会没有一点感情?……”这是今天早晨班主任陈老师对我说的话。我望着陈老师愤怒的目光,委屈的眼泪直在眼眶里打转,心理说:“陈老师,你误会了……我怎么能不爱我们的班级体呢?”

山东省高考作文最新篇四

解析:山东卷2016高考作文是以材料作文的面目呈现的,自是命题作文“世界需要你”之后,12、13、14、考的都是材料作文。可见,近五年来山东卷作文在出题形式上没有任何变化。该种命题形式,对考生来讲,没有丝毫的陌生感,比较好驾驭。

“我的行囊,在人生的路上,行囊里有很多东西,有些东西已经准备却没有用到,有些没准备却用到,有的马上就要用,有的一直陪你走到最后。”材料明白晓畅,考生读得顺,理解得通,在审题上没设置任何障碍。文体方面,学生写散文和议论文均可,有自己独特人生体验的考生不难写出出彩的文章。

立意方面,从材料中的关键词着手,在人生的路上,“行囊里的东西已经准备却没有用到”“有些没准备却用到”“行囊里的东西马上就要用”“行囊里的东西有的一直陪你走到最后”,这几个方面均可单独立意,写出自己的感悟和思考。当然,还可以继续延伸“有些东西已经准备当下没有用,但未来可用”……也可结合一到两点进行综合立意。

山东省高考作文最新篇五

在一次鼓励创新的报告会上,有位学者出了一道题:四个图形符号中,哪一个与其他三个类型不同?有人说圆形,因为圆形是惟一没有角的图形;也有人说三角形,它是惟一由直线构成的;又有人说半圆形也正确,它是惟一由直线和曲线组成的;最后有人说,第四个图形也可以,因为它是惟一非对称性的图形。看来,由于标准和角度的不同,这四个图形都可以作为正确答案。的确,世界是千变万化的,疑问是层出不穷的,答案是丰富多彩的。在生活中,看问题的角度,对问题的理解,解决问题的方法以及问题的答案不止一个的事例很多。

你有这样的经历、体验、见闻和认识吗?请以“答案是丰富多彩的”为话题写一篇文章,只要与学者这道题引发的思想感受有关都符合要求。文体不限,题目自拟。

山东省高考作文最新篇六

孔庙的发展史为我们勾画了一幅中华文化的演变宏图。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出于政治因素考虑,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虽然这使道教文化和佛教文化深受其影响,但仍不能完全消除道教与佛教的地位,取得“独尊”地位。隋唐时期国家统一,儒家文化在经历了长时间的考验后,终于被社会所广泛认同接受,儒家思想开始被大规模的传播与,全国各地的孔庙一也大规模的兴建起来。宋元以来,各朝仍沿袭“独尊儒术”的文化政策,儒家思想的文化价值被一再肯定,越来越多的尊崇谥号追封于孔子,孔庙的建筑规制也被一再提高。除曲阜的孔子本庙,全国各地的设立文庙学宫,文庙学宫的教育功能对隋唐兴起的科举制度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与孔庙的庙学合一的体制使历代的文人墨客在此接受熏陶,诵读书经,输送培养出无数的学者。隋唐以来,儒学得到大力弘扬,逐渐发展成为了中华民族文化的主干。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追求理想化的礼制秩序成为国家厉行教化的根本内涵。国家为了加强政治统治与厉行教化,控制推行着孔庙的祭祀活动。遵循孔子所创,有利于国家建立有序社会,实现封建专制统治。祭祀孔子,乃推崇其所创思想学说。

各地兴建孔庙,从客观上推动了中华民族的融合与统一。历史上全国各地在中央的诏令下都逐渐建设有孔庙。“自唐以来,州县莫不有学,则凡学莫不有先圣之庙。”辽代的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中京(今内蒙占宁城西大明城)、西京(今山西省大同),均设有国子监。其旁所建的孔庙均有按时祭祀先圣孔子的规例。沿袭前朝,金代也在各州郡县设立庙学。元世祖至元十五年云南建立行省后,昆明立孔庙。此后人理、建水、通海、石屏等地也纷纷建介;孔庙。至清末,除了极其边远的·此地区,云南的各州县,都已建立孔庙。孔庙在边远地1火的兴建,极大地推动了当地教育的发展。

儒学的文化财富,是属于整个中华民族的。南北朝时期鲜卑族的北魏孝文帝推行汉化政策,是史载最早在曲阜以外的城镇修建“先圣庙”祭祀孔子的皇帝;金朝的女真族,也世世代代以祭祀孔子为礼制,建立孔庙;蒙古族的元代,在大都(北京)建立孔庙,以空前至高的谥号“大成至圣文宣王”追封孔子。清朝则在东北地区兴建孔庙,并在入主中原之就已经实行祭孔大典。由此可见,孔子是中华各民族所共奉的先圣。儒家文化在两一千多年的漫漫历史长河里,规范了中华民族的道德观,缓和民族矛盾,促进了各民族的团结与融合。

山东省高考作文最新篇七

今年山东省高考的作文题目如下:

皇帝要建宫殿,召集百将 ,木匠和石匠暗中竞争,木匠责备小徒弟,小徒弟 中不平,将木匠的尺子弄短了一截,而尺子等工具都是进贡的木材,这样木柱就短了一块,木匠和徒弟都面临杀头的局面,点评山东省高考作文题。在焦急中,石匠想了办法,在石柱上加了一块东西,石柱凸起一块,将局面挽救。木匠和徒弟不但得以保存性命,并且木匠和徒弟不但得以保存性命,并且石匠的这种方法形成了一种新的建筑风格,沿袭下来。以“双赢的智慧”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作文。

我是山东人,点评一下。

总的来说,这个作文题目叫我感觉失望,且感觉漏洞百出。

首先,作文是几年不变的话题作文。这种形式,已经沿用了好几年,无论是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还是作文写作的教学角度看,其影响之坏已经到了叫人觉得很无奈的时候了。而作为对学生、对教师、对教学双方有直接影响和引导作用的高考作文,几年来,竟然没有什么大变化,不能不说是一件非常叫人遗憾的事情。从今年各地自主命题的情况来看,很多的作文给人耳目一心的感觉,但山东的作为依据形式老套,不能不叫人感觉非常失望。

其次,作文题目本身存在着严重的瑕疵,给人感觉是作文题目本身是在胡编乱造,出题者竟然如此,那怎么能让学生不胡编乱造呢,其后果可想而知。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这个材料本身就是虚假的,点评山东省高考作文题。材料本身的虚假,会给考生这样的一个潜在的影响,就是:高考不过就是糊弄糊弄,就像那个木匠和石匠联合起来糊弄皇帝一样。因此,学生也就会受此影响瞎编造一气。这都是出题者惹得祸。假如能在材料的真实性上下点工夫,何至于出现这样的错误的导向?现实生活中,有那么多活生生的.例子,有那么丰富的材料不使用,却非要去历史的沉垢里翻检,真不知道出题者何以如此的愚昧。

山东省高考作文最新篇八

第一条为加强燃气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工程建设、经营、使用、设施保护和燃气器具的销售、安装与维修,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省、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逐步普及燃气使用,推广清洁能源,促进燃气科技进步,提高燃气管理水平。

第五条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民燃气安全意识,积极防范各种燃气事故的发生。

教育、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开展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第六条燃气经营企业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并对用户安全使用燃气进行指导。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燃气安全用气规则,确保使用安全。

第二章规划与工程建设。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等部门编制燃气专项规划,按法定程序批准后实施。

需要变更燃气专项规划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第八条进行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新建、改建、扩建大型建设项目的,应当按照燃气专项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配套建设相应的燃气设施;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预留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应当符合燃气专项规划,并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审查同意后,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条从事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燃气工程。

第十一条燃气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确保燃气工程质量。

第十二条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在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收集、整理燃气工程项目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移交项目档案。

第十四条在城市燃气管网规划范围内不得建设瓶组气化站;已经建成的,在城市燃气管网覆盖瓶组气化站供气区域时,其供气管网应当并入城市燃气管网。

第三章经营管理。

第十五条经营燃气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取得燃气经营许可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经营燃气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稳定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输配、充装设施;。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四)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

(五)有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六)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七)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人员和设备;。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燃气经营企业在规定的经营场所范围外设立燃气供应站点的,应当向燃气供应站点所在地县、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燃气供应许可证;其中,属于瓶组气化站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燃气供应许可证。

依照前款规定设立的燃气供应站点应当具备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四)、(五)、(六)、(七)、(八)项规定的条件。

未取得燃气供应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相关的燃气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燃气供应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租、出借、转让、涂改、伪造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燃气供应许可证。

第十九条燃气经营企业所供燃气必须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质量指标。

第二十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燃气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网络。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燃气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对用户安全用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消除。

燃气经营企业巡查人员入户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有效证件。

第二十一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燃气事故抢险抢修队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防护用品、消防器材、车辆、通讯设备等,制定各类突发事故的抢险抢修预案,并报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设置抢险抢修电话,向社会公布,并设专岗每天二十四小时值班。

第二十二条燃气经营企业从事安全管理、作业和抢险抢修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接受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安全管理或者作业活动。

第二十三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向用户公布并履行服务承诺,提高服务水平。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并安排专职人员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教育、解答用户咨询。

第二十四条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燃气质量、压力和计量标准不间断地供气。因管道燃气设施施工、检修等原因确需降压或者停气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三日前予以公告,并按规定时间恢复供气;因突发事故降压或者停气的,应当及时通知用户。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提前六十日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十五条从事瓶装燃气充装活动的,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给超期限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钢瓶充装燃气;。

(二)给报废、改装的钢瓶充装燃气;。

(三)给超残液量标准的钢瓶充装燃气;。

(四)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误差给钢瓶充装燃气;。

(五)用槽车直接向钢瓶充装燃气或者用钢瓶相互倒灌燃气;。

(六)给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钢瓶充装燃气。

第四章使用管理。

第二十六条管道燃气用户需扩大用气范围、改变燃气用途或者安装、改装、拆除固定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的,应当到燃气经营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七条单位燃气用户应当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其操作维护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燃气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二十八条燃气用户应当配合燃气经营企业入户进行燃气安全检查,遵守安全用气规则,并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盗用燃气、损坏燃气设施;。

(二)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三)从事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

(四)安装、使用明令淘汰的燃气器具;。

(五)使用超期限未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的钢瓶;。

(六)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装置和燃气设施;。

(七)加热、摔、砸燃气钢瓶或者在使用时倒卧燃气钢瓶;。

(八)倾倒燃气钢瓶残液;。

(九)擅自改换燃气钢瓶检验标志和漆色;。

(十)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瓶装燃气;。

(十一)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使用燃气泄露安全保护装置和具有燃气泄露安全保护装置的燃气器具,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第五章设施与器具管理。

第三十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燃气设施的所在地、敷设有燃气管道的道路交叉口及重要燃气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覆盖、移动、涂改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一条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划定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

在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建造建筑物、构筑物;。

(二)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三)未经批准开挖沟渠、挖坑取土;。

(四)未经批准打桩或者顶进作业;。

(五)未经批准动用明火作业;。

(六)其他损坏燃气设施或者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燃气经营企业或者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明地下燃气设施的相关情况,燃气经营企业或者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在接到查询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燃气经营企业协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的监督下施工。

第三十三条因建设工程施工确需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与燃气经营企业协商,并报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四条总重十吨以上的车辆或者大型施工机械需通过地下敷设有燃气管道的城市非机动车道时,应当事先征得燃气经营企业的同意,并在通行地段修建承重过桥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措施,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通行。

第三十五条燃气器具应当由具备法定资格的检测机构抽样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检测结果由省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燃气器具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燃气器具的明显位置标注气源适配性检测标志。

第三十六条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应当按照规定对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进行定期检验、检修和更新。

报废的燃气钢瓶应当进行破坏性处理,并不得翻新使用。

第三十七条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业务。

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和省颁布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事故处理。

第三十八条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燃气的工程建设、经营、使用、设施保护、器具安装维修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消除。

第三十九条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批准或者核准时,应当严格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核准的决定;不予批准或者核准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发现已经取得批准或者核准的单位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条件,应当依法撤销原批准或者核准。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批准或者核准时,程序必须公开,并依法接受监督。

第四十条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和投诉制度,公开举报和投诉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燃气安全、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的举报和投诉,并自收到举报或者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处理。

第四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向燃气经营企业、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消防等部门报告。

燃气经营企业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抢险抢修,并同时报告当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等部门应当建立燃气安全预警联动机制,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立即处理。

第四十二条抢险抢修人员在处理燃气事故紧急情况时,对影响抢险抢修的其他设施,可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或者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燃气供应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供气设备,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企业未对燃气设施进行日常巡查、未对用户安全用气进行定期检查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未及时消除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在降压或者停气时未提前公告或者及时通知用户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第二十五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第二十八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用户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用户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行为之一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占压燃气输配管道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或者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销售未通过气源适配性检测的燃气器具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从事燃气器具安装维修活动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事项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予以批准或者核准的;。

(二)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核准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燃气,是指人工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气体燃料的总称。

(二)燃气工程,是指燃气设施和燃气供应站点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三)燃气设施,是指气源生产厂家以外的储气厂、门站、气化站、混气站、储配站、调压站、各种燃气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总称。

(四)燃气器具,是指使用燃气的炉灶、热水器、沸水器、取暖器、空调器和燃气计量器等器具。

(五)燃气供应站点,是指为用户供气的瓶组气化站、瓶装供应站、燃气车辆加气站等。

第五十七条本条例自11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高考作文最新篇九

对于高考的考生来说,多阅读一些优秀的。

作文。

范文对自己的写作也会有所启发.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山东省高考作文的相关资料,供你参考。

小时候,在家玩耍时,听到卖糖葫芦的吆喝声,就缠着妈妈买着吃。有时候还偷偷地跟着卖糖葫芦的走街串巷。不是馋那糖葫芦,而是馋那悦耳的吆喝声。

经常来我家门口叫卖的是个老北京,一家子都是卖糖葫芦的。据他讲,他爷爷在清朝那会儿就卖糖葫芦。

所以,他的糖葫芦绝对正宗,到底是不是无从考证。但他一口悦耳的吆喝声,让我深信不疑。那会儿我还小,还不懂什么叫正宗不正宗,判断的唯一标准就是谁吆喝得好听就买谁的吃。

于是,我跟这个老北京混了个脸熟。那一段日子,只要他经过我家的门口,他的身后就会跟着一个和他一起扯着嗓子吆喝的5岁小破孩儿。

老北京很喜欢我,每天收摊儿前都会给我一串糖葫芦作为报酬。有一次,他摸着我的脑袋说:“多好的孩子啊!以后真成了卖糖葫芦的,就毁喽!”年幼的我不懂这些话的意思。于是认真地望着卖糖葫芦的说:“赶明儿我一准儿干这个。”老北京笑笑不语。

20xx年后,我长成20岁的大小伙儿。那个卖糖葫芦的老北京再也见不到了。我每天都在为人生的前途奔波,现在的理想是当个白领,再也不想小时候卖糖葫芦的事了。那悦耳的吆喝声也随着时代变迁被遗忘得干干净净。

终于,在一次春节的庙会上,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又看到了那个陌生又熟悉的身影。虽然20xx年过去了,老北京的模样依然没变。我跑上前去和他打招呼,向他比划20xx年前那个小破孩儿。

他惊异地望着我,然后慈祥地笑了,像发现了一个旧梦。他递给了我一串糖葫芦。“提前付你的工资,像当年一样跟我吆喝。”我仿佛又找到了自己的童年,然后我突然发现自己无论如何张不开口,原地呆了半天。那太丢人了,我已经是个20岁的青年了。

老北京笑了笑说:“怕了,我就知道。还是那句话,‘多好的孩子啊!以后真成了卖糖葫芦的,就毁喽!’”然后,他一个人吆喝开了。

冰——糖——葫芦……。

葫芦——冰——糖……。

冰——糖——葫芦……。

葫芦——冰——糖……。

冰——糖——葫芦……。

葫芦——冰——糖……。

结束了漫长冬日,东风却迟迟不来。萧瑟依旧,寒冷彻骨,花儿难以绽放。唤与东风来,相许一枝春,才换回满园姹紫嫣红竞相开放。是以借东风亦有道,唯有运用自己的智慧,让他人心甘情愿地给予帮助,才能成就心中所想。

徐志摩说:“是人没有不想飞,凌空去看一个明白,这才是做人的趣味,做人的权威,做人的交待。”欲飞之人,不愁无翼,因为他们不会在寻求帮助无果之时轻易气馁。

国人知周杰伦者皆知方文山。年轻时的他默默写过几大本歌词,也投给过演唱公司希望借成名歌手之口让自己被业界承认。颠沛流离数载,艰辛苦楚在歌词中写尽,终于让他等来一个周杰伦。他的词成就了一代巨星,也是经周杰伦之口众人才认识了背后的方文山。若他在演唱公司碰壁之后便果断放弃,乐坛也迎不来这样一个辉煌的传奇。

回看先人们的飞行历程我们就能明白:万户借风筝有过短暂的飞翔;人虽无翼,飞翔梦也曾被称为无稽之谈,但莱特兄弟造出飞机,人终能翱翔蓝天。“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至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他们都与我们无异,正是因为他们“善假于物”也,才能得偿所愿。

虽说利益驱动他人给予帮助,但我们正是要让他人看到我们身上蕴含的希望,人们的智慧得到可凭借的“物”。这才有马云吸引他人投资铸就阿里巴巴的神话,才有中巴的友谊和无数欧美国家投入亚洲投资银行;才有中国开展多边外交走在逐渐腾飞的路上。正如所说:“我们的蓝图是宏伟的,但我们的奋斗必将是艰巨的。”因为我们在借助他人的力量时仍需努力,才能将这些力量为己所用,成就一个国家伟大复兴的未来。

大树因为用甜美的果实才让自己的种子传播到世界各地,无他,因果实甜美,诱惑人心。而我们的花朵待醒,借与那东风吹满园,赠与它阵阵花香沁人心脾,静待春的绽放。

参天大树虽没有翅膀,没有腿,但靠着自己的智慧与努力,结出果实,让飞禽鸟兽将自己带到了世界各地,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人生亦是如此,要想成就辉煌的事业,拥抱幸福的明天,就必须先放飞美丽的梦想,再靠自己进行艰苦努力的奋斗。

幸福的未来之路上,始终伴随着梦想华丽的舞步。

梦想是催生动力的摇篮,没有梦想就没有巨大的推动力。空寂大漠,驼铃阵阵,因为跋涉的心渴望远方的绿洲;辽阔长天,雄鹰点点,因为飞翔的心渴望高端的的云层;苍茫大海,帆影憧憧,因为远航的心渴望彼岸的港口;三更灯火,书声琅琅,因为求知的心渴望未来的光环。正如大树,听了鸟兽们旅行的见闻,一颗环游世界的梦想的种子便根植于心。正是怀揣着那对梦想的渴望,才让人有了实现它的信心和决心。因为梦想会发光所以无论身处多么漆黑的角落,总有一束光,引领着我们前往,风雨兼程,在所不惜。

幸福的未来之路上,必然浸透着个人奋斗的汗水。

奋斗是获取成功,实现梦想的必要途径。没有人能一劳永逸,也不能依靠别人实现梦想,唯有用自己的汗水,通过自己努力获取的未来才能熠熠生辉。中国有句古话:“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意味一个人要想走得远,走得好,需得立足当下一步步去走,才能身行千里大有作为。君不见,书家圣人王羲之的书法之所以游若蛟龙,翩若惊鸿,是因为他临池学书,废寝忘食,常年洗笔将一池清泉染成浓黑;乒乓皇后邓亚萍的球技之所以炉火纯青,所向披靡,因为她夏练三伏,冬练三九,多块球板被握出沟槽而浑然不觉;无臂琴师刘伟的脚下功夫神奇,风景无限,是因为他夜以继日练琴不止,脚趾被磨出鲜红的血泡也从未想过放弃。他们为着未来而不懈奋斗者,使他们今日被鲜花和掌声装点得璀璨无比,晶莹的汗水折射出他们勇于追梦的心,他们值得拥有这一切。

可有的人,没有梦想,更不曾想过要为自己的未来努力奋斗。他们也像大树一样,没有翅膀,没有腿,却将自己的未来寄希望于别人,好恶逸劳,醉生梦死。试想飞禽走兽若答应大树的请求,他们终有一天也会因大树的庞大而感到飞行的疲惫体力不支,大树也不能前往那么多的地方欣赏风景。依附他人而铸就的未来,哪有自己双手拼搏而出的那样动人闪光?自己奋斗,不苛求别人,那样获取的未来才是春光满满,幸福无比。

愿你我都拥有大树的智慧与勇气,靠着自己的奋斗,拥抱幸福的未来,走出自己的康庄大道。

山东省高考作文最新篇十

第一条为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提高能源利用水平,保护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利用能源(以下简称用能)以及从事相关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能源,主要是指煤炭、原油、天然气、电力、热力、焦炭、煤气、成品油、燃料油、液化石油气以及其他经国务院和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能源。

第三条能源的利用应当坚持节约与开发并重,把节约放在优先地位。

节能工作应当遵循结构优化、技术进步、管理科学、经济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节能的宣传教育,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是同级人民政府的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节能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计划、统计、技术监督、工商行政、财政、税务、环保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协同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节能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同级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行业的节能管理工作。

第七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履行节能义务,并有权对浪费能源的行为予以制止和检举。

第八条在节能的管理、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宣传教育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及制止、检举浪费能源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者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节能管理。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当地的能源资源条件,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

工业集中的地区,应当对电镀、铸造、锻造、热处理等实行专业化生产,提高能源利用率。

禁止建设耗能高的小冶炼、小火电、小电镀、小水泥、小造纸、土法炼焦等工业项目。其目录由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予以公布。

已建成的前款所规定的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限期关停。

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用能项目,必须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或者技术改造审批程序报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其设计和建设应当遵守节能设计规范,执行合理用能标准。

用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包括合理用能篇章,没有合理用能篇章或者合理用能篇章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

年综合用能二千吨标准煤或者年用电二百万千瓦时以上的项目,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咨询机构对合理用能篇章进行评诂。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节能要求,在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与推广资金中安排专项节能资金,用于扶持节能项目和开发节能产品。

第十二条财政、税务和金融等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节能项目和节能产品给予优惠。

第十三条省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根据节能工作需要,制定节能技术和管理的地方标准。

第十四条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生产过程中用能较多的产品制定最高能耗限额。

各级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能耗定额,并按照用能单位隶属关系下达和考核。能耗定额每年修订一次。

第十五条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目录之外,确定本省限期淘汰的用能产品和用能设备目录,并予以公布。

第十六条对节能产品实行认定制度。

企业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向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由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专家审查认定合格后,发给山东省节能产品证书和节能产品标志。未经审查认定或者经审查认定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节能产品标志。

第十七条生产用能产品的企业应当执行用能产品效率或者能耗的强制性标准,并在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标明效率或者能耗指标。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用能产品的产品说明书、产品标识及产品广告上标明的产品节能指标,对产品进行检查和测试。

第十八条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配合统计部门做好能源消费和利用状况的统计工作,并定期发布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第十九条年综合用能五千吨标准煤或者年用电五百万千瓦时以上的为重点用能单位。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

重点用能单位的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条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用能单位的能源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省、市(地)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能源利用监测机构和经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能源利用监测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和用能产品效率或者能耗指标进行监测。

能源利用监测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章合理使用能源。

第二十二条用能单位应当建立有利于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增加效益的机制,推行节能的科学管理方法和先进技术,健全能源使用责任制和节能奖罚制度,并定期考核。

用能单位应当从节能的价值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本单位的节能奖励。

第二十三条用能单位应当执行国家和省节能标准,加强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做好能源消耗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帐,健全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和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并按规定向统计和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送能源统计报表。

第二十四条用能单位应当遵守最高能耗限额和能耗定额。

用能单位超过最高能耗限额和能耗定额用能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对超用部分收取消费能源加价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浪费能源加价费用于节能措施,其收取标准及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禁止生产、销售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

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淘汰。

不符合国家和省耗能标准的用能设备,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更新改造。

第二十六条用能单位新增和更新锅炉等大型用能设备,或改造锅炉等大型用能设备扩大容量的,必须报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用能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节能知识,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二十七条建筑物的设计、建造和装饰装修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采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器具和设备,提高保温绝热性能,减少采暖、制冷、照明用能。

建筑节能、市政公用事业节能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八条大力发展城市燃气、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新建住宅区和公共建筑,应当实行集中供热,采用热水取暖。对原有分散的蒸汽取暖,应当根据经济合理的原则逐步改为热水取暖。

第二十九条机关、学校、宾馆、商店等单位用能和城乡居民生活用能应当积极采用节能产品和节能技术,降低能源消耗。

鼓励开发利用沼气、太阳能、水能、风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使用型煤和节能灶。

第三十条居民使用电、煤气、天然气等能源,应当装表计量收费,不得实行包费制和无偿使用。

第三十一条对用电负荷的低谷期和高峰期实行分时电价。用电单位应当合理安排设备的用电时间,充分利用低谷期电力负荷。

鼓励用能单位充分利用余热、余压等余能和低热值燃料。

第三十二条城乡的照明,应当积极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公共场所的照明,应当安装节能控制装置。

第三十三条能源供应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供应能源,保证质量。不得掺杂掺假,以次充好。

能源供应单位供应能源时,必须向用能单位出具能源质量报告。所供能源质量必须与质量报告相符。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供能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节能技术进步。

第三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建立和完善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培育和规范节能技术市场。

第三十五条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从事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的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第三十六条鼓励用能单位、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开展提高能源利用率、选用替代材料等节能科学技术研究。

第三十七条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组织实施节能示范项目,开发和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第三十八条从境外引进的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的耗能指标,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节能标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建设耗能高的小冶炼等工业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关闭。建设的项目属于经有关部门违法审批的,对违法审批部门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在未经审查认定或者经审查认定不合格的产品上使用山东省节能产品标志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公开更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未在用能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标明效率或者能耗指标,或者在用能产品说明书、产品标识及产品广告上标明的产品节能指标与实际不相符的,由技术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超过最高能耗限额用能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治理,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治理或者治理未达到要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关停。

第四十三条企业生产的用能产品不符合耗能的强制性标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生产、销售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能用产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使用,并按照不超过该设备原值的百分之五十处以罚款。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逾期未更新改造、继续使用不符合国家和省耗能标准的用能设备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新增和更新锅炉等大型用能设备,或者改造锅炉等大型用能设备扩大容量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审批手续,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对居民使用电、煤气、天然气等能源实行包费制和无偿使用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能源供应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供应能源,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除承担违反合同的责任外,由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处罚。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一条依据本条例实施的罚款,必须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罚款收入按国家规定缴国库。

第五十二条拒绝、阻碍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从事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本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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