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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防溺水事故责任状(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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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防溺水事故责任状(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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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事故责任状篇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会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学生安全保护工作,增强教师安全防范意识,特对我校全体教师明确以下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教师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教师组织学生参与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

(二)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教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三)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病,或者受到伤害,教师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四)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五)教师在岗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六)班主任教师发现学生擅自离校,但未及时告知学生监护人的。

(七)教师无视学校规定,擅自在校外补课造成学生伤害的。

(八)任课教师在上课期间及课后十分钟,擅自离岗的。

(九)班主任应加强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中毒的教育,未尽到教育职责的。

(十)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擅自离岗,未尽管理职责的。

(十一)教师有辱学生人格,伤害学生自尊心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二)其它方式,因教师自身行为,造成学生伤害的。

甲方(教师):

乙方(学校):

会龙乡中心学校 年 月 日

随着天气转暖,各地学生溺水安全事故频发,教训惨痛。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我校特制定学生防溺水工作责任状,要求各班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各班主任要尽到如下责任。

一、预防溺水事故发生,教育学生不得私自到河、溏、池、沟渠、水库、水潭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到河边捉鱼,钓虾等。

二、教育学生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

三、教育学生课余时间、节假日严禁到河边、水塘等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严禁登山、爬坡、上树、采花等。

四、学生到校园后不得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履行请假手续。

五、教育学生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回家,洗澡必须在家洗。

六、教育学生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八、学校每查处一例在河边玩耍、洗澡的学生,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到校并作出保证,并每天接送孩子往返校园,以确保安全。

九、对拒不配合学校工作,不执行学校规定的,由班主任向学校汇报,学校将出具转学证明,勒令转学到全封闭学校学习或休学。

南宋小学

夏季,气温炎热,少年儿童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剧时有发生。 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我校特制定家长、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请家长协助学校加强对学生暑假安全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家长、学生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二、学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钓鱼、捉虾等。

三、到校园后不得随意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私自外出。

四、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回家。

五、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六、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学校设立私自游泳举报电话(6721436),鼓励学生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八、家长必须并且时刻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监护学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为,家长、学生要全部承担学生在校外的一切溺水事件的'责任。

九、学生家长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按以上规定教育孩子认真遵守本责任书。

十、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字后,家长留存一份,学校留存一份。

级 班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xx中心初中

在每年发生的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和交通是危害农村小学生生命安全主要杀手之一。每年都时有发生中小学生因私自骑摩托车、自行车或搭乘不符合安全规范的车辆造成学生死亡的事故。随着夏季的来临,常发现小学生有私自到野外山塘水库游泳戏水的现象,且缺乏自我防范能力。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结合教育部、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下发了防溺水工作要求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交通安全工作要求,我校在已于2012年4月24日与家长、学生、班主任签订责任状的基础上,为更能警醒家长的监护责任,强化学生的自护意识,尽好学校、班主任的教育责任,学校特再次制定了《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等安全工作责任状》。请家长协助学校共同加强对学生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预防溺水事故发生。学生不得挑头组织或私自到江河、池塘、沼泽、沟渠、水库、野外蕉地(地头水柜)等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各种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捉鱼,钓虾等。

二、上学、放学途中不准私自或结伴下水游泳、戏水、摸鱼、洗澡,更不能到不熟悉的蕉地深池、深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戏水、摸鱼、洗澡。

三、牢记防溺水“六不准”要求。外出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并到有救生员看管的游泳场游泳。在游泳入水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睡眠不足,身体过于疲劳,或情绪激动,都不宜游泳;游泳时不要冒险跳水,要遵守游泳池规则。

四、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就近呼救,让成年人来救助,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救人,不会游泳的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五、上学、放学途中宜尽量结伴而行,方便路远的相互照应,并按时回家。

六、学校禁止任何车辆进入校内接送学生,家长可校门外接送子女。家长不能租请社会上不合法或有安全隐患车辆接送子女。

七、家长在节假日和放学后加强对自己子女的监管工作,不在道路上玩耍、嬉闹,发动广大村(居)民发现学生有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随时劝导、制止。

八、学生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避让机动车辆,拒乘非法营运车辆、超载车辆。12周岁以下学生不准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禁止骑电动车。严禁小学生驾驶摩托车,教育学生不乘坐拼装的、报废的或无牌照或超速超载的危险车辆。

九、家长除重点配合学校做好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外,还应根据学生校外生活、活动情况,加强用火、用电、用煤气、食品安全、传染疾病、防拐、防骗、运动损伤等安全教育,学生也要主动配合学习、遵守。

十、学校设立举报电话(门卫:3358054 办公室:3358667),鼓励学生、家长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孩子生命高于一切!“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伴君一生”。学校希望每一位家长提高认识,尽到第一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子女的监管力度。家长可以陪同子女进行简单的游泳训练和救护技能的训练,切实提高自己子女的自护自救能力,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让孩子平安、健康、快乐成长。

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字后,家长留存一份,班主任留存一份。

班 级: 班主任(签字):

学生姓名: 家 长(签字):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情系万家。夏季,气温炎热,中小学生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剧时有发生,加之降雨量剧增,各种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平频率增高。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我校特制定家长、学生防溺水、防自然灾害安全责任书,请家长协助学校加强对学生汛期安全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家长、学生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严防溺水和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二、学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到河边钓鱼、捉虾等。

三、学生到校后不得随意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私自外出。

四、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回家。有事外出者,必须电话告知家长,经家长同意后方可外出。

五、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六、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学校设立私自游泳举报电话(22303050),鼓励学生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八、家长必须随时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监护学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为,家长、学生要全部承担学生在校外的一切溺水事件的责任。

九、家长要对孩子进行防自然灾害安全知识教育,内容包括(防山体滑坡、防泥石流、防塌方、防滚石、防雷击)等。

十、学生家长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按以上规定教育孩子认真遵守本责任书。 本责任书一式一份,学生、家长签字后,由学校统一收存。

立状单位:仁怀市城北中学

履状人

学生(签字): 班级:

家长(签字):

20 年 月 日

各班主任: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各班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进一步确立学生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本班各项安全措施。进一步提高学生在各种危情下的自救、互救和自我保护能力。各班要经常检查和排除各项安全隐患,认真做好“六抓”(抓食品、住宿、交通、设施设备、教育教学活动、季节性安全)、“六防”(防食物中毒、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防踩踏、防意外伤害、防溺水)、“一突出”(校园安保工作)、“三重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人群)工作,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

夏季已至,一些学生为了避暑纳凉或呈一时之能,纷纷到水库、河道、池塘等非正规场所游泳和戏水,极易发生意外事故。为了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切实做好防溺水工作,特与各班主任签订2011年防溺水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本班防溺水安全工作。

二、各班要立即开展一次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切实提高每一个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意识。

四、天天检查学生的到班情况,切实加强未到学生的追踪力度,对未到或中途请假的一定要履行手续,切实做到家校一家,家校信息保持通畅,并与学生家长签订《防溺水事故责任书》,签订责任书不漏一人,监管责任不漏时段。

五、各班要有组织的将学生分片到组,互相监督,对违纪行为进行举报。确保不出此类安全事故。

校长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班主任签字:

防溺水事故责任状篇二

各班主任: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各班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进一步确立学生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本班各项安全措施。进一步提高学生在各种危情下的自救、互救和自我保护能力。各班要经常检查和排除各项安全隐患,认真做好“六抓”(抓食品、住宿、交通、设施设备、教育教学活动、季节性安全)、“六防”(防食物中毒、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防踩踏、防意外伤害、防溺水)、“一突出”(校园安保工作)、“三重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人群)工作,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

夏季已至,一些学生为了避暑纳凉或呈一时之能,纷纷到水库、河道、池塘等非正规场所游泳和戏水,极易发生意外事故。为了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切实做好防溺水工作,特与各班主任签订20xx年防溺水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本班防溺水安全工作。

二、各班要立即开展一次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切实提高每一个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意识。

四、天天检查学生的到班情况,切实加强未到学生的追踪力度,对未到或中途请假的一定要履行手续,切实做到家校一家,家校信息保持通畅,并与学生家长签订《防溺水事故责任书》,签订责任书不漏一人,监管责任不漏时段。

五、各班要有组织的将学生分片到组,互相监督,对违纪行为进行举报。确保不出此类安全事故。

校长签字:

防溺水事故责任状篇三

为了切实加强安全防事故工作,把部队建设成为政治合格、基础牢靠、高度稳定、战斗力强的坚强集体。杜绝各类行政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确保部队的安全稳定和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我中队的实际情况特立此状。

(一) 防事故内容:

1、加强条令条例和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法制观念,杜绝违法案件的发生。

2、经常查找自身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3、保证不酗酒、不私自外出,严禁打架和影响警民、警政关系的事发生。

4、保证不开特权车、英雄车和酒后驾车,控制出警速度市区不超过30公里每小时。

5、根据季节,做好防冻伤、防中暑、防淹亡等事故的发生。

6、严禁漏岗、误岗,做好防丢失、防盗窃、防火等工作。

7、杜绝打骂体罚新兵事件发生,搞好官兵团结。

(二)惩处

1、发生一般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者,视情向支队申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是驾驶员的,同时扣留驾驶执照两个月以上,视其表现发还或吊销驾驶执照。

2、发生其他等级事故的责任者和主管领导,均按规定向支队申

报后给予相应处分,并取消本年度优秀士兵、优秀班长、优秀警官的评选资格。

3、对无证驾车、私自出车、酒后驾车或擅自将车交给非驾驶员开车的、擅自动用执勤消防车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发生事故的,按事故等级标准加重处分,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4、因思想麻痹、官僚主义、工作失职;违反条令条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发生行政责任事故的,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5、因行政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除对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外,可视情令其赔偿经济损失。

立状人:

签状人:

签定日期:二o一一年三月十日

截止日期: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黑河消防支队特勤中队

为了保证部队内部高度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促进以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 责任目标

(一)全体官兵牢固掌握安全防事故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治三松、创三无工作落实到位。

(二)、将安全防事故工作作为一项综合性、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各级单位要成立安全防事故领导小组,班设安全员,制定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大、中队军政主官要作为本单位安全防事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安全防事故工作贯穿于部队执勤、训练、生活、工作全过程,在部队内部形成人人、时时、处处、事事讲安全、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三)安全防事故工作要经常宣传教育,要形式多样,方法灵活,突出抓好人、车、酒三个重点和训练、灭火救援两个关键环节。

(四)抓好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定期分析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形势,针对存在的问题、隐患、苗头,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规定,指导安全防事故工作,确保全年无责任事故、无官兵伤亡、无违反‘五条禁令’事件、无违法违纪案件。

作战训练安全要则》、《抢险救援勤务规程》、《作战训练要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广大官兵知法守法、知纪守纪的自觉性。组织开展安全防事故竞赛活动,认真分析本单位安全形势,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

(六)重视发现和培养安全防事故工作先进典型,通过网络、宣传橱窗、黑板报、警示牌、横幅、大(中)队网站等途径进行宣传,大力营造安全防事故工作浓厚氛围。交流工作经验,宣传安全常识,打牢防范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召开座谈会、网上开设信箱等方式,倾听基层官兵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广大官兵为安全防事故工作献计献策,提高大家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对工作中好的做法,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典型要及时进行总结、宣传并向支队反馈。

(七)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及时发现事故苗头和倾向性问题,妥善处理。部队发生事故,按要求及时上报,不拖延或隐瞒。

(八)严格奖惩,做到赏罚严明。对安全防事故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按条令条例和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负有领导责任者,视情况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

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大队和中队分别留存。

三、本责任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大队领导签字:

中队干部签字: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经公司(甲方)与乙方(责任人)双方协商,特制订如下条款:

一、凡参加本企业的责任人,聘用工人应遵守国家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未满18岁的人员不准录用。

二、遵守国家制订的《劳动安全生产法》,对上岗人员必须做好技术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为参加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

四、对不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的上岗人员,甲方书面通知责任人责令违章人员退场,并处100—500元罚款,对应违章生产造成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重伤、死亡)的处5000—10000元罚款,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上岗工人必须熟练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在生产中坚守工作岗位,严禁脱岗或酒后上岗。

六、所有上岗人员必须熟练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范措施,进入车间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严禁穿高跟鞋,硬低鞋或光脚丫上岗。

七、上下交叉作业区域有危险的出入口,楼梯口,电梯口要设防护栏,出入口要搭设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安全员应定期对防护栏、脚手架、安全帽、安全带、施工机械、设施定期检查,并认真填报检查记录。

八、生产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动。如需要拆动,要经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拆除。

九、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电线上不得晾晒衣服等,各种电动机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一机一闸,遇有临时停电或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各工种使用的电气线路不经过工地主管人员同意不得随意更改。

十、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十一、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应定期检查,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十二、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十三、安全生产及责任事故处理。

1、责任人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颁发的规章制度。

2、责任人使用各类机械、脚手架及防护设施,必须报监理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做好报检记录。

3、甲方、责任人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应尽力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以

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属责任人人员违章操作机械、设备、设施、交通事故及其他因素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由责任人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甲方不负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4、责任人应根据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的有关文件,对参加生产人员办理安全生产人身保险,其费用由责任人负担。

5、对责任人在生产中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按第四条第二款处罚,违章作业按第四条第一款处罚。

6、在生产中经甲方人员或监理人员发现违章操作或不符合安全生产规范,存在安全隐患,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经指出不进行整改的罚款1000元,抗拒指令的罚款1000--5000元并将当事人清理出场。

7、本责任书适用范围为公司工作区、生产区、作业区、生活区及其他区域发生的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及义务。

8、一切违法行为由当事人承担构成的一切责任及义务。

9、违反新交通法规造成的责任事故由当事人按照交通部门的处理承担责任和义务。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为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确保学生在上、放学途中不出交通事故,确保学生安全度汛,不出现溺水事故,我校特与贵家长签订防交通事故、防汛防溺水专项责任书,请家长协助学校加强对子女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子女认真遵守学校安全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 防交通事故责任书

1、家长要经常与学校取得联系,了解子女遵守交通法规情况,负责放学回家及节假日期间对子女的教育管理。

2、带头遵守交通法规,为子女做好榜样,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教育子女。经常教育和提醒自己的孩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违规、不违章,确保子女上学、放学途中行车安全。

3、不允许子女骑摩托车、电动车到校,不要让子女乘坐无证经营、非法经营的“黑车”及超载违规车辆,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4、家长接送子女应使用符合安全规定要求、证照齐全的车辆,不酒后驾车,不闯红灯,不超载、不超速。

5、家长接送学生时,只接送自己的孩子,不搭载。

二 防汛防溺水责任书

1、积极预防溺水事故发生,教育子女不得私自到河、溏、池、沼、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捉鱼,钓虾等。

2、要求子女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回家。

3、教育子女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4、教育子女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5、在夏季暴雨等特殊天气时段,学生上放学时间,家长要接送子女到校或返家,确保学生往返学校安全。

学校设立举报监督电话(6261095),鼓励家长互相监督。 学生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家长按以上规定教育学生认真遵守本责任书,如因违反责任书之规定内容造成安全事故的,后果自负。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家长签字后,学生家长留存一份,学校留一份存档。

学生姓名: 班 级:

班主任: 家长(签字):

十里坪镇九年制学校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安全重于泰山,生命高于一切”。夏季已经来临,为了预防学生溺水死亡安全事故的发生,严禁学生下河(塘.库.江)洗澡游泳,我校特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家长应尽的义务与职责如下:

1.家长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知识教育,坚决不允许学生在节假日和上放学路途中私自或与其他学生结伴去江河.溪水.池塘.水库.水井等水域附近从事洗澡.游泳..玩耍.钓鱼等活动,不得与不三不四的闲杂人员往来,对居住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隐患地段的家长更要教育和监管好子女。

2、各位家长尤其是外出务工的学生家长要切实落实好对子女的监管。教育孩子按时到校、回家。节假日对孩子的活动去向更要多加关注,不得让孩子参加有安全隐患的活动,发现孩子随意外出,及时寻查去向。

3.家长要向孩子进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和遇险逃生的安全知识教育。

4、教育学生遇到溺水现象,要理智,不擅自施救,最好大声吆喝成年人施救。

5.中午在校午休的学生一律在校午休,走读生家长要加强安全教育与监管,做到按时上学、按时回家,在学生往返校途中若因家长教育或监管不力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与学校无关。

6.所有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得到学校告知学生生病或有安全隐患等信息后,必须及时到校协助解决,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7.学校设立学生私自游泳问题举报电话:4700033

希望家长认真履行以上责任。本责任书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字后,学校里存档。

学 生(签名): 家长签名:

防溺水事故责任状篇四

临近夏季,气温炎热,全国各地少年儿童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剧时有发生。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政和县学校安全工作精细化管理要求》,特制定家长、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请家长加强对学生课后、周末、暑假安全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家长、学生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二、学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钓鱼、捉虾等。

三、到校园后不得随意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私自外出。

四、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回家。

五、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六、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学校设立私自游泳举报电话(3265232),鼓励学生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八、家长必须并且时刻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监护学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为,家长、学生若视生命如儿戏一旦发生溺水事件后果自负。

九、学生家长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按以上规定教育孩子认真遵守本责任书,珍爱生命、安全成长。

十、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字后,家长留存一份,学校留存一份。

_________年级 ________班学生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 家长(签字):____________

东平中学

随着天气转暖,各地学生溺水安全事故频发,教训惨痛。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我校特制定学生防溺水工作责任状,要求各班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各班主任要尽到如下责任。

一、预防溺水事故发生,教育学生不得私自到河、溏、池、沟渠、水库、水潭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到河边捉鱼,钓虾等。

二、教育学生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

三、教育学生课余时间、节假日严禁到河边、水塘等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严禁登山、爬坡、上树、采花等。

四、学生到校园后不得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履行请假手续。

五、教育学生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回家,洗澡必须在家洗。

六、教育学生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八、学校每查处一例在河边玩耍、洗澡的学生,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到校并作出保证,并每天接送孩子往返校园,以确保安全。

九、对拒不配合学校工作,不执行学校规定的,由班主任向学校汇报,学校将出具转学证明,勒令转学到全封闭学校学习或休学。

南宋小学

在每年发生的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和交通是危害农村小学生生命安全主要杀手之一。每年都时有发生中小学生因私自骑摩托车、自行车或搭乘不符合安全规范的车辆造成学生死亡的事故。随着夏季的来临,常发现小学生有私自到野外山塘水库游泳戏水的现象,且缺乏自我防范能力。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结合教育部、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下发了防溺水工作要求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交通安全工作要求,我校在已于2012年4月24日与家长、学生、班主任签订责任状的基础上,为更能警醒家长的监护责任,强化学生的自护意识,尽好学校、班主任的教育责任,学校特再次制定了《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等安全工作责任状》。请家长协助学校共同加强对学生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预防溺水事故发生。学生不得挑头组织或私自到江河、池塘、沼泽、沟渠、水库、野外蕉地(地头水柜)等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各种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捉鱼,钓虾等。

二、上学、放学途中不准私自或结伴下水游泳、戏水、摸鱼、洗澡,更不能到不熟悉的蕉地深池、深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戏水、摸鱼、洗澡。

三、牢记防溺水“六不准”要求。外出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并到有救生员看管的游泳场游泳。在游泳入水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睡眠不足,身体过于疲劳,或情绪激动,都不宜游泳;游泳时不要冒险跳水,要遵守游泳池规则。

四、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就近呼救,让成年人来救助,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救人,不会游泳的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五、上学、放学途中宜尽量结伴而行,方便路远的相互照应,并按时回家。

六、学校禁止任何车辆进入校内接送学生,家长可校门外接送子女。家长不能租请社会上不合法或有安全隐患车辆接送子女。

七、家长在节假日和放学后加强对自己子女的监管工作,不在道路上玩耍、嬉闹,发动广大村(居)民发现学生有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随时劝导、制止。

八、学生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避让机动车辆,拒乘非法营运车辆、超载车辆。12周岁以下学生不准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禁止骑电动车。严禁小学生驾驶摩托车,教育学生不乘坐拼装的、报废的或无牌照或超速超载的危险车辆。

九、家长除重点配合学校做好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外,还应根据学生校外生活、活动情况,加强用火、用电、用煤气、食品安全、传染疾病、防拐、防骗、运动损伤等安全教育,学生也要主动配合学习、遵守。

十、学校设立举报电话(门卫:3358054 办公室:3358667),鼓励学生、家长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孩子生命高于一切!“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伴君一生”。学校希望每一位家长提高认识,尽到第一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子女的监管力度。家长可以陪同子女进行简单的游泳训练和救护技能的训练,切实提高自己子女的自护自救能力,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让孩子平安、健康、快乐成长。

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字后,家长留存一份,班主任留存一份。

班 级: 班主任(签字):

学生姓名: 家 长(签字):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情系万家。夏季,气温炎热,中小学生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剧时有发生,加之降雨量剧增,各种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平频率增高。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我校特制定家长、学生防溺水、防自然灾害安全责任书,请家长协助学校加强对学生汛期安全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家长、学生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严防溺水和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二、学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到河边钓鱼、捉虾等。

三、学生到校后不得随意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私自外出。

四、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回家。有事外出者,必须电话告知家长,经家长同意后方可外出。

五、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六、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学校设立私自游泳举报电话(22303050),鼓励学生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八、家长必须随时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监护学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为,家长、学生要全部承担学生在校外的一切溺水事件的责任。

九、家长要对孩子进行防自然灾害安全知识教育,内容包括(防山体滑坡、防泥石流、防塌方、防滚石、防雷击)等。

十、学生家长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按以上规定教育孩子认真遵守本责任书。 本责任书一式一份,学生、家长签字后,由学校统一收存。

立状单位:仁怀市城北中学

履状人

学生(签字): 班级:

家长(签字):

20 年 月 日

根据上级文件,经学校研究决定,与各班班主任、副班主任签订《学校防溺水工作目标责任状》。责任状如下:

盘溪镇第一小学必须严格履行对学校班级的管理,并依法管理、依法治校。各班级在盘溪镇第一小学的管理下开展好《学校防溺水工作目标责任状》的相关条款,采取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途径,积极开展好学校防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学校稳定,保证学生健康成长。

条款如下:

1、结合夏季时段,夏季学期开展专项防溺水安全教育课不少于10节,让学生学习掌握防溺水知识和技能;开展防溺水主题教育活动,展开全校师生、家长防溺水工作会议,提高学生家长防溺水安全教育的意识。

2、开家长会,通报全国近期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告知家长必须承担起监护人的职责。

3、结合盘溪夏季天气的特点,印发《预防溺水告家长学生书》。

4、凡新生入学实行与家长签订学生《防溺水承诺书》。

5、开展全班学生家访活动,特别要针对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生,引导、帮助其家长和监护人承担好教育子女的责任和义务,确保不发生学生因缺乏监管出现的溺水事故。

盘溪镇第一小学 年级 班 班主任: 副班主任: 责任人:马绍祥

2015年6月2日

防溺水事故责任状篇五

在每年发生的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和交通是危害农村小学生生命安全主要杀手之一。每年都时有发生中小学生因私自骑摩托车、自行车或搭乘不符合安全规范的车辆造成学生死亡的事故。随着夏季的来临,常发现小学生有私自到野外山塘水库游泳戏水的现象,且缺乏自我防范能力。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结合教育部、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下发了防溺水工作要求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交通安全工作要求,我校在已于2012年4月24日与家长、学生、班主任签订责任状的基础上,为更能警醒家长的'监护责任,强化学生的自护意识,尽好学校、班主任的教育责任,学校特再次制定了《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等安全工作责任状》。请家长协助学校共同加强对学生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预防溺水事故发生。学生不得挑头组织或私自到江河、池塘、沼泽、沟渠、水库、野外蕉地(地头水柜)等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各种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捉鱼,钓虾等。

二、上学、放学途中不准私自或结伴下水游泳、戏水、摸鱼、洗澡,更不能到不熟悉的蕉地深池、深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戏水、摸鱼、洗澡。

三、牢记防溺水“六不准”要求。外出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并到有救生员看管的游泳场游泳。在游泳入水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睡眠不足,身体过于疲劳,或情绪激动,都不宜游泳;游泳时不要冒险跳水,要遵守游泳池规则。

四、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就近呼救,让成年人来救助,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救人,不会游泳的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五、上学、放学途中宜尽量结伴而行,方便路远的相互照应,并按时回家。

六、学校禁止任何车辆进入校内接送学生,家长可校门外接送子女。家长不能租请社会上不合法或有安全隐患车辆接送子女。

七、家长在节假日和放学后加强对自己子女的监管工作,不在道路上玩耍、嬉闹,发动广大村(居)民发现学生有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随时劝导、制止。

八、学生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避让机动车辆,拒乘非法营运车辆、超载车辆。12周岁以下学生不准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禁止骑电动车。严禁小学生驾驶摩托车,教育学生不乘坐拼装的、报废的或无牌照或超速超载的危险车辆。

九、家长除重点配合学校做好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外,还应根据学生校外生活、活动情况,加强用火、用电、用煤气、食品安全、传染疾病、防拐、防骗、运动损伤等安全教育,学生也要主动配合学习、遵守。

十、学校设立举报电话(门卫:3358054 办公室:3358667),鼓励学生、家长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孩子生命高于一切!“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伴君一生”。学校希望每一位家长提高认识,尽到第一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子女的监管力度。家长可以陪同子女进行简单的游泳训练和救护技能的训练,切实提高自己子女的自护自救能力,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让孩子平安、健康、快乐成长。

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字后,家长留存一份,班主任留存一份。

班 级: 班主任(签字):

学生姓名: 家 长(签字):

防溺水事故责任状篇六

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农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自今年2月份以来我省已陆续发生4起溺水10人伤亡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安全组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多方面加强学生不良行为的监管和教育,严防事故的发生。为落实责任,特签订本工作责任书。

一、做好学生上放学沿途和校园周边河流、沟塘的排查工作,建立隐患台账。

二、在重点水域安装防溺水警示牌,标明水深、面积等,警告禁止下水,设置时间、地点、人员要有记录和图片。

三、组织监督落实学生上放学沿途或校园周边沟塘河流重点时段的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定期检查汇总和考核。

四、组织学校力量和各类资源加大宣传教育途径和力度,积极向学生及家长宣传防溺水知识,提高家长和学生的防范意识。

五、负责落实《关于全面启动20xx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xx】17号)文件精神,落实“六个一”教育宣传活动和开展“四不一会”教育。

六、加强门岗、宿舍值班管理,严格监督落实校门准出入制度和学生请假制度。

七、与学校各管理部门、班主任、教师、学生及家长层层签订防溺水承诺责任书,明确责任分工、任务要求,建立落实周考核制度,制定《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责任制度与事故责任追究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八、定期召开防溺水安全形势分析和安全情况通报会,结合本校实际,认真排查存在的防溺水安全隐患,特别注意男生小群体的思想动态。

九、建立健全防溺水安全预警机制,严防实行安全管理值日和报告制度。制定《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建立、完善《突发学生溺水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事故发生后即启动应急预案,对溺水师生实施救治,并根据《学校安全管理值日和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不瞒报、迟报。

安全组责任人(签名):学校负责人(签名):

防溺水事故责任状篇七

夏季,气温炎热,少年儿童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剧时有发生。 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我校特制定家长、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请家长协助学校加强对学生暑假安全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家长、学生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二、学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钓鱼、捉虾等。

三、到校园后不得随意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私自外出。

四、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回家。

五、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六、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学校设立私自游泳举报电话(6721分页436分页),鼓励学生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八、家长必须并且时刻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监护学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为,家长、学生要全部承担学生在校外的一切溺水事件的责任。

九、学生家长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按以上规定教育孩子认真遵守本责任书。

十、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字后,家长留存一份,学校留存一份。

级 班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xx中心初中

随着天气转暖,各地学生溺水安全事故频发,教训惨痛。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我校特制定学生防溺水工作责任状,要求各班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各班主任要尽到如下责任。

一、预防溺水事故发生,教育学生不得私自到河、溏、池、沟渠、水库、水潭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到河边捉鱼,钓虾等。

二、教育学生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

三、教育学生课余时间、节假日严禁到河边、水塘等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严禁登山、爬坡、上树、采花等。

四、学生到校园后不得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履行请假手续。

五、教育学生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回家,洗澡必须在家洗。

六、教育学生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八、学校每查处一例在河边玩耍、洗澡的学生,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到校并作出保证,并每天接送孩子往返校园,以确保安全。

九、对拒不配合学校工作,不执行学校规定的,由班主任向学校汇报,学校将出具转学证明,勒令转学到全封闭学校学习或休学。

南宋小学

在每年发生的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和交通是危害农村小学生生命安全主要杀手之一。每年都时有发生中小学生因私自骑摩托车、自行车或搭乘不符合安全规范的车辆造成学生死亡的事故。随着夏季的来临,常发现小学生有私自到野外山塘水库游泳戏水的现象,且缺乏自我防范能力。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结合教育部、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下发了防溺水工作要求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交通安全工作要求,我校在已于2012年4月24日与家长、学生、班主任签订责任状的基础上,为更能警醒家长的监护责任,强化学生的自护意识,尽好学校、班主任的教育责任,学校特再次制定了《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等安全工作责任状》。请家长协助学校共同加强对学生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预防溺水事故发生。学生不得挑头组织或私自到江河、池塘、沼泽、沟渠、水库、野外蕉地(地头水柜)等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各种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捉鱼,钓虾等。

二、上学、放学途中不准私自或结伴下水游泳、戏水、摸鱼、洗澡,更不能到不熟悉的蕉地深池、深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戏水、摸鱼、洗澡。

三、牢记防溺水“六不准”要求。外出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并到有救生员看管的游泳场游泳。在游泳入水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睡眠不足,身体过于疲劳,或情绪激动,都不宜游泳;游泳时不要冒险跳水,要遵守游泳池规则。

四、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就近呼救,让成年人来救助,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救人,不会游泳的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五、上学、放学途中宜尽量结伴而行,方便路远的'相互照应,并按时回家。

六、学校禁止任何车辆进入校内接送学生,家长可校门外接送子女。家长不能租请社会上不合法或有安全隐患车辆接送子女。

七、家长在节假日和放学后加强对自己子女的监管工作,不在道路上玩耍、嬉闹,发动广大村(居)民发现学生有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随时劝导、制止。

八、学生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避让机动车辆,拒乘非法营运车辆、超载车辆。12周岁以下学生不准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禁止骑电动车。严禁小学生驾驶摩托车,教育学生不乘坐拼装的、报废的或无牌照或超速超载的危险车辆。

九、家长除重点配合学校做好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外,还应根据学生校外生活、活动情况,加强用火、用电、用煤气、食品安全、传染疾病、防拐、防骗、运动损伤等安全教育,学生也要主动配合学习、遵守。

十、学校设立举报电话(门卫:3358054 办公室:3358667),鼓励学生、家长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孩子生命高于一切!“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伴君一生”。学校希望每一位家长提高认识,尽到第一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子女的监管力度。家长可以陪同子女进行简单的游泳训练和救护技能的训练,切实提高自己子女的自护自救能力,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让孩子平安、健康、快乐成长。

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字后,家长留存一份,班主任留存一份。

班 级: 班主任(签字):

学生姓名: 家 长(签字):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情系万家。夏季,气温炎热,中小学生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剧时有发生,加之降雨量剧增,各种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平频率增高。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我校特制定家长、学生防溺水、防自然灾害安全责任书,请家长协助学校加强对学生汛期安全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家长、学生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严防溺水和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二、学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到河边钓鱼、捉虾等。

三、学生到校后不得随意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私自外出。

四、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回家。有事外出者,必须电话告知家长,经家长同意后方可外出。

五、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六、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学校设立私自游泳举报电话(22303050),鼓励学生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八、家长必须随时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监护学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为,家长、学生要全部承担学生在校外的一切溺水事件的责任。

九、家长要对孩子进行防自然灾害安全知识教育,内容包括(防山体滑坡、防泥石流、防塌方、防滚石、防雷击)等。

十、学生家长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按以上规定教育孩子认真遵守本责任书。 本责任书一式一份,学生、家长签字后,由学校统一收存。

立状单位:仁怀市城北中学

履状人

学生(签字): 班级:

家长(签字):

20 年 月 日

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农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自今年2月份以来我省已陆续发生4起溺水10人伤亡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安全组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多方面加强学生不良行为的监管和教育,严防事故的发生。为落实责任,特签订本工作责任书。

一、做好学生上放学沿途和校园周边河流、沟塘的排查工作,建立隐患台账。

二、在重点水域安装防溺水警示牌,标明水深、面积等,警告禁止下水,设置时间、地点、人员要有记录和图片。

三、组织监督落实学生上放学沿途或校园周边沟塘河流重点时段的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定期检查汇总和考核。

四、组织学校力量和各类资源加大宣传教育途径和力度,积极向学生及家长宣传防溺水知识,提高家长和学生的防范意识。

五、负责落实《关于全面启动2015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15】17号)文件精神,落实“六个一”教育宣传活动和开展“四不一会”教育。

六、加强门岗、宿舍值班管理,严格监督落实校门准出入制度和学生请假制度。

七、与学校各管理部门、班主任、教师、学生及家长层层签订防溺水承诺责任书,明确责任分工、任务要求,建立落实周考核制度,制定《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责任制度与事故责任追究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八、定期召开防溺水安全形势分析和安全情况通报会,结合本校实际,认真排查存在的防溺水安全隐患,特别注意男生小群体的思想动态。

九、建立健全防溺水安全预警机制,严防实行安全管理值日和报告制度。制定《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建立、完善《突发学生溺水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事故发生后即启动应急预案,对溺水师生实施救治,并根据《学校安全管理值日和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不瞒报、迟报。

安全组责任人(签名): 学校负责人(签名):

各班主任: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各班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进一步确立学生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本班各项安全措施。进一步提高学生在各种危情下的自救、互救和自我保护能力。各班要经常检查和排除各项安全隐患,认真做好“六抓”(抓食品、住宿、交通、设施设备、教育教学活动、季节性安全)、“六防”(防食物中毒、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防踩踏、防意外伤害、防溺水)、“一突出”(校园安保工作)、“三重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人群)工作,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

夏季已至,一些学生为了避暑纳凉或呈一时之能,纷纷到水库、河道、池塘等非正规场所游泳和戏水,极易发生意外事故。为了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切实做好防溺水工作,特与各班主任签订2011年防溺水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本班防溺水安全工作。

二、各班要立即开展一次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切实提高每一个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意识。

四、天天检查学生的到班情况,切实加强未到学生的追踪力度,对未到或中途请假的一定要履行手续,切实做到家校一家,家校信息保持通畅,并与学生家长签订《防溺水事故责任书》,签订责任书不漏一人,监管责任不漏时段。

五、各班要有组织的将学生分片到组,互相监督,对违纪行为进行举报。确保不出此类安全事故。

校长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班主任签字:

防溺水事故责任状篇八

学生安全工作重于一切,保障学生安全是学校、家长的首要任务。加强教育、自觉行动、自我保护是维护生命安全的重要手段。现在天气炎热,许多学生喜欢游泳、玩水,为了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的`安全环境,共同肩负起学生安全责任,杜绝溺水事件发生,特签订以下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1、学校、家长、学生必须保持安全警惕性,预防溺水事件发生。

2、学校、家长必须时刻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学校通过班会、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玩水、不涉水、远离水域,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溺水事件。

3、家长及学生要全权承担学生在校外的一切溺水事件的责任。家长要自觉、主动地监督或接送学生按时上学、放学,监护学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为,防止溺水事件发生。

承诺人: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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