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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电力工程合同管理(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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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电力工程合同管理(优秀8篇)
2023-11-19 05:06:48    小编:ZTFB

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共利益。首先,要明确合同的目的和双方的需求,确保合同的内容符合双方的预期。您可以在以下合同范文中找到一些合同起草的灵感和指导。

电力工程合同管理篇一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工程概况。

电信管线及10kv开闭站建设工程。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承包范围:

1、电力、电信管线土建施工。

2、电力、电信管线安装施工。

3、10kv开闭站电气、土建施工设计。

4、10kv开闭站土建施工。

5、10kv开闭站电气安装施工。

6、协助发包人完成该项工程的电力、电信报装工作。

7、负责完成该项目的电力施工工程验收工作。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8月15日

竣工日期:20xx年11月1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鄂尔多斯市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力工程合同管理篇二

一、与此同时,我部还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加强信息中心班组建设,完成了信息中心机房、电教室的装修,对网络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建立了计算机台帐,明确专人负责。

(2)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对我局所用微机进行了逐台检查,清除了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并对瑞星杀毒软件进行了扩容升级,使每台微机都处于瑞星的保护范围之内。

(3)对现有10kv算费程序进行了更新,并按规定定期备份数据,确保数据安全。6月份,我局服务器发生故障,由于平时数据备份工作到位,没有丢失一个数据,服务器维修后迅速恢复了算费数据,投入正常运行。

(4)对供电所mis系统进行了升级,到目前为止,电费电量、电能计量、业扩报装、优质服务、人员管理、综合查询等五个子系统均已开通运行。

(5)完成了江苏林杨、清华北方水利预付费软件和局服务中心、龙湾、双堂、大营等led显示屏驱动程序及物业中心低压算费软件的安装调试工作。

(6)组织供电所业扩人员进行了低压预算软件的使用方法培训工作。

二、兑现服务承诺,提高营业窗口服务质量。

服务中心作为我局面向广大用电客户的窗口单位,上半年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日常业扩报装工作。上半年,共办理10kv业扩325起,总计容量29760kva;其中新增配变239台,合计容量23355kva;增容54台,净增容量3945kva;移位26台,2160kva;减容6台,300kva。低压增容总计6571.25kw,其中农村3686.75kw,县城2884.5kw。共验收配变191台,合计容量18555kva。

(2)24小时受理“168”和“95598”热线服务电话,上半年共受理咨询59次、举报2次、报修1次,均一一进行了认真处理,满意率非常高。6月中下旬,由于负荷紧张,限电严重,询问电话接连不断,有的客户言词颇为激烈,我部值班人员耐心解释、认真答复,避免了矛盾激化。

(3)4月23日,根据上级统一要求和部署,参与了我局组织的百人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电网员工服务“十个不准”、国家电网公司“三公”调度“十项措施”和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

(4)组织专门会议,落实三个十条,做好迎接国网公司明察暗访的准备工作。每天下班后利用半小时时间,组织大厅人员学习三个十条和其他专业知识,提高为服务素质。

三、计量管理不等不靠,为降损节能提供保障。

目前电力系统与技术监督系统关于计量权的纠纷趋于明朗,即由技术监督系统授权电力系统进行表计校验工作,但还未最后达成一致,矛盾则更加激化。5月中旬,市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先后三次来到我局计量室及朱各庄供电所,声称我局未经授权非法检定,并对我局计量设备进行封存,此事解决需要上级政策支持,仍在处理之中。

在如此不利的外部环境下,我部不等不靠,积极与市局计量室联系、通报情况,同时与技术监督部门往返周旋,不误工作。上半年共校验单相电能表1223块,三相电能表204块,互感器1502块,周检完成率100%;送检计量标准设备16套,检定合格率100%;维修供电所校表设备8台次。局计量室使用的全自动单相表校验装置等四套标准设备通过省电力试验研究院组织的复查认证,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四、其他工作。

在完成以上主要工作的同时,我部还完成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如整理同业对标数据,配合生技部对城网改造家属院进行勘测设计、图纸修改审核工作,尽在网络。与运行部一同做好迎峰度夏工作,起草上报夏季用电市场调查报告,黑色预警期间组织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落实停产让电措施等,不再详述。

五、半年工作中的收获。

回想半年来的工作历程,之所以能够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全面完成局交办的工作任务,与以下两点密不可分:

一是工作有计划性。我部在田局长的直接领导及王总的悉心指导下,从去年年底便开始酝酿20xx年的整体工作思路,未雨绸缪。根据整体工作思路,年初,制定了《20xx年主要工作计划安排》,将计划开展的34项主要工作一一排开,明确计划完成时间、负责人及预计投资金额。每周一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暨安全例会,对上周工作予以总结,对本周工作予以计划安排,没有完成的工作要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由于计划周密,总结及时,保证了上半年工作忙而不乱、步步为营。

二是正副职分工明确。我部原有一正、两副三专责,经调整后成为一正三副两专责,小班子成员共6人,这6个人工作配合好坏直接影响到工作效率的高低。为此我部坚持明确个人分工,5名副职分别负责电费财务、电费结算、信息中心、用电检查、农电管理等工作。工作忙时有交叉、有配合,平时工作各有侧重,避免两个人管一件事,便于区分责任和调动积极性。

总结半年来的工作,我部在局班子领导下,在各兄弟部室的支持协助下取得了点滴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如供电所规范化管理工作发展还不平衡,部室内部管理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下半年,我们将扬长避短,再接再厉,为我们局创造更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而做出我们更大的贡献!

电力工程合同管理篇三

第十二条监理机构应及时将其授予现场主要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业主及被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文件发出或变更这种授权。现场监理人员在有效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令、指示、签证均被认为是监理机构所发出的。

第十三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备、设施和物品除有特殊的规定外,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应将其设备、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不得参与与监理合同规定相违背的任何活动。除业主同意外,监理机构及其人员也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及监理业务有关的报酬。

第十五条在本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注明保密的资料。

第五章业主的义务。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所在地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十七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承建合同文本、技术报告、图纸等工程资料。上述工程资料的提供方式、份数、保存、回收及保密要求,应在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第十八条业主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就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业主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送达监理方。若超过约定期限监理方未收到业主的决定意见,可理解为业主对监理方的明确建议意见无异议,并将该建议意见视为业主的决定。

第十九条监理业务开展之前,业主应当将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以及委托监理单位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方及有关的第三方。其赋予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的职责与权限应在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条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二十一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本合同附件约定的设备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有偿或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这些人员应被视同为监理机构的成员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并对监理机构负责。

第六章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业主通过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单位以下基本监理权限:

(1)选择工程设计、施工和供货单位的建议权;。

(3)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解释权;。

(4)对设计和工程承建单位选择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认权;。

(5)就工程建设中有关事项向业主提出优化建议权;。

(6)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和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7)工程项目承建各方现场协调的主持权;。

(8)按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

(10)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11)有独立处理在专用条件中约定金额以下的工程变更的处置权;。

(13)有权要求承建单位撤换不称职的现场人员。

第二十四条监理机构收到业主或被监理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应及时核实并评价,再与双方协商。当业主与被监理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提出书面处置意见。

第七章业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业主有权依据监理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业主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造价方面的重大问题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六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主要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二十七条业主对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有批准权和否决权。

第二十八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按合同附件的约定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第八章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条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承担履行本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第三十一条如果因监理单位过错而造成了业主直接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费用总数,具体条款在专用条款中商定。

第三十二条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不承担责任。但应承担监理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九章业主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监理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如果给监理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应向监理单位进行赔偿。

第十章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完成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服务期满终止。在监理过程中,如果业主要求延长监理服务期限,双方应进一步商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服务期,并续签合同服务期延长协议。

第三十六条由于业主、或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七条如果因情况发生变化致使监理合同需进行变更时,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监理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后,合同变更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变更要求需至少提前42天将书面要求送达对方,以便对方有必要的考虑时间。

第三十八条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同时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当合同一方认为合同另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可向合同另一方发出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送达通知后28天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此后14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十条合同生效后出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时,签约双方经协商后可对合同有关条款和文件作出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在监理合同服务期内,由于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业主提出合同终止的书面通知后,监理合同终止。已履行的监理服务部分按合同收取监理费用,未履行部分,经双方协商,对善后工作给监理单位一定的补偿。

由于监理单位的责任致使合同终止,监理单位不得接受未履行监理业务期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一章监理费用计算与支付。

第四十三条常规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四条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到实付之日止,除应当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本金外尚应补偿拖欠期的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四十五条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费用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单位发出异议通知,但业主不得拖欠其他无异议费用或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四十六条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业务所必须并经业主同意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十二章合理化建议。

第四十七条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业主应按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单位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专用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三章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八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所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本着互相谅解、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达成一致形成合同争议,根据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可提交国家水电主管部门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可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九条在合同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双方仍应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电力工程合同管理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发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电力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承包人包清工。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计算。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有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背本规定,应按材料价款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并参照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技术差及不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4、本工程由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第四条:关于安全生产各防火的现场治理的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乙方应协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现场。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提供的装修材料出门,一经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工程付款方式、承包内容、结算的约定。

1、布局开槽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50%给乙方,水电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双方款项住来均应出具收据。

3、工程结算方式:电路____米。

4、乙方承包内容: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2、电施工穿墙、打孔、切割3、开关插座面板安装;4、小五金的安装;6后期灯具的安装;5、其他收费项目另计。

第六条:纠纷处理。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按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全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约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施工前,一方要终止全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担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主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其它约定。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购主材产品质量异议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应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力工程合同管理篇五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项目”是指业主委托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

(2)“项目法人(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4)“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直接承担合同监理业务实施责任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

(5)“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单位提名经项目法人(业主)同意后委派,代表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合同履行的总负责人,也是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监理单位委托总监理工程师行使监理合同中业主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也同时承担其相应的合同责任。

(6)“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7)“日”:是指一个正常的日历日。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章适用法规和监理依据。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包括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及水电建设的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有关法规。

第三条开展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与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文件。

第三章通知与联系。

第四条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并通知监理机构。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机构。

第五条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第六条一般情况下,监理机构是受监项目代表业主唯一的现场施工管理者,业主对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

第四章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七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和分项目监理细则。

第八条按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设备和人员计划,调集设备和派出专业配套、资质合格人员进驻工程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并开展工作,完成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监理任务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九条在监理服务期限内,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进展和监理业务需要对监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以相当资质与技能人员。其中,由专用条件约定属于主要监理人员的,其调整与更换应事先报经业主同意。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遵循监理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应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资质水平相适应的服务,通过科学、认真、勤奋与高效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工程建设合同预定的目标。

第十一条监理机构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公正地维护业主和被监理方的合法权益。

电力工程合同管理篇六

项目初级计划阶段需要积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全面对于项目的实际情况,如输变电建设规模,投入资金量,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和重点,工程预算,工程需要达成的目标等进行全面汇总,由此去实现对于输变电建设管理内容的界定,为实现后期的各项管理方案的制定打下信息基础。项目初期计划阶段准备工作不足,是当前很多电力建筑施工管理工作容易忽视的问题,尤其在以经验为主导去开展项目管理的过程中,项目初期的管理意识淡薄,势必会给予后期的施工管理造成不利的影响。

3.2项目操作施工阶段。

项目管理的中期实施阶段,此阶段的项目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其可针对处于不同阶段的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目标的实际分析。具体来讲,主要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其一,通过对其进行整体分析,利用项目管理中的“分析手段”以及“预警机制”,保证项目操作施工都是依照相关规定来进行的,并且对项目进行风险的预测和建设结构的预测,做好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和控制工作;其二,积极将岗位责任制度融入到项目操作环节中去,以最大化激发项目操作施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3项目竣工后期阶段。

最后是项目管理中的后期资源处理阶段,建设项目的进行过程中,时刻都会对资源进行利用,同时也在产生不同的资源,对此进行项目管理,保障资源利用的合理性。该电力工程通过对项目管理进行应用,提高了电力工程建设的进度,同时取得了非常可观的管理成效,例如:其可对电力工程的建设状态进行实时了解;可有效的对与电力工程相关的企业进行管控;可发现建设输变电工程的有效路径;可实现工程、资金、信息的综合管理。

4结语。

综上所述,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涉及面广泛,牵涉内容众多,复杂程度比较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去进行改善和调整。尤其在当前电力工程建设管理力度不强的背景下,积极树立管理意识,构建电力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体系,以切实的发挥其在促进电力行业健康发展方面的作用,显得越来越迫切。

电力工程合同管理篇七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其他有关建设工程设计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建设工程批准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鉴于发包人拟建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并通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中标通知书接受了设计人以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合同价款)为本工程____________阶段设计所做的投标,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补充或变更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技术资料。

三、设计人向发包人承诺,保证全面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本阶段工程设计及工地设计代表服务工作。

四、发包人向设计人承诺,保证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款。

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__之日起生效。

六、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

发包人:(公章)。

设计人:(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机关或见证方: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电力工程合同管理篇八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

三、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五、工程造价。

本工程合同预算价为_________元。双方自正式签订协议日期起,甲方应按工程总造价一次性付给乙方工程预付款_________元,在进行开工时再付工程预付款_________元。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工程决算书结清,金额多退少补。

六、双方责任。

1、在施工前,由甲方负责会同乙方、设计单位对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概算书进行会审,经会审后工程施工图及工程设计概算书,作为今后施工和编制施工图预算书的唯一依据。

2、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编制的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会审,会审后的工程施工图预算书作为工程竣工结算唯一的依据。

3、乙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甲方对施工工地必须提供方便,并有专人负责,做好施工质量监督及隐蔽工程验收。

4、乙方对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应会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问题应由乙方负责。

5、施工设备及材料由乙方材料仓库运到工地的运输费已包括在决算书内。

七、双方-致同意于工程委托合同签订甲方土建设验收合格后____月内完工,工程如缓期,所造成停工窝工以及返工等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安全质量措施费,250kya及以下为伍百元,315kva及以上为壹仟元,1000kva及以上为_________(大写)元。变压器油化试验费每台_________(大写)元。设备运输采保费按行业规定以设备费的1.5%计取,设计费按勘察设计费用规定收取,变压器验收费按2元/kva计取(编入决算书)。

九、设备材料供应办法,为了工程进度,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由甲方委托乙方供应,工程设备材料需具备合格证(编入决算书)。

十、在工程竣工前五天,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验收,不得无故拖延。

十一、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叁份,每份具有同等效用。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章日起生效,竣工结算后,同时失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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