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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校安全保卫检查制度(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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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校安全保卫检查制度(优质10篇)
2023-11-13 08:25:22    小编:ZTFB

客观评价总结要有自己的特色,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创新,采用独特的观点和见解。接下来是一些总结实例,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参考和借鉴。

学校安全保卫检查制度篇一

为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全校师生的安全与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安全制度,并要求全校师生严格执行。

一、加强门卫值班制度

1、门卫室是学校安全的第一道关口,必须严守警卫职责。

2、门卫室必须昼夜有人值班,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急事离开必须安排有人代值班。

3、门卫每天早上六点准时开门,下午六点准时关门。

4、外来人员进校必须经门卫同意方可入内,并应作好记录。

5、门卫室人员平时应加强夜间巡逻,尤其是重要科室。

6、节假日期间,门卫人员必须加强责任性,坚持昼夜巡逻。

二、加强保管室的安全防范措施

保管室是学校的重点保护部门,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加固门锁,安装防盗窗,节日加强值班。

三、加强专用教室的安全防范措施

1、专用教室是学校安全保卫的又一重点部门,平时要由专人负责,严加防范。

2、使用时要严格注意操作规程,严防事故发生。当天使用完毕必须切断电源。离校时要检查门窗是否关闭,锁是否牢固。

3、电脑室必须安装防盗门。

4、各室设施、设备未经专管人员与学校有关领导同意,不准擅

自带离本室。

四、加强对校舍设施与水电系统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

对有可能发生安全隐患的房屋设施、电源、门窗玻璃、室外体育器材等,平时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发生意外。

五、加强环境卫生工作,做好师生常见病与应急疫情的防治

1、要加强学校环境卫生工作,保持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

2、要做好师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减少师生常见病的发病率。

3、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紧急疫情的防治工作,确保全校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

六、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1、要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对交通工具的安全检查。

2、要加强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大家杜绝与社会上闲杂人员的交往,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的敲诈勒索。

3、要禁止他人在校门两侧50米范围内设摊。值班教师要做好学生工作,不要到附近摊点买零食吃,以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4、体育课与活动课要注意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5、要全面禁止对学生的各种形式的`体罚与变相体罚。

6、大扫除要注意操作安全。要教育学生上下楼梯注意安全,不要相互推拉。不要随意攀爬高空设备和栏杆。

7、进入校门要下车推行。

七、加强对师生外出活动的管理,杜绝安全事故

1、师生外出活动要严密组织,要有专人负责。

2、有重大的或人数较多的活动,必须有学校有关领导带队。活动前要做好带队教师与学生的思想工作与组织工作。运输车辆要严格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八、加强节假日值班

1、凡逢节假日、寒暑假要保证正常的值班制度。

2、凡有基建与维修任务时,要加强对民工队伍的管理。

九、加强警民共建机制,提高师生法制观念

1、学校每学期应举行一次以上法制教育,聘请公安等司-法-部门有关人员来学校作法制报告,以提高师生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制意识。

2、各科教师要结合各学科特点坚持德育渗透。

3、要加强与社区和学生家长的联系,随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

十、加强岗位责任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1、要将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人。

2、由于工作责任性不强,工作疏忽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且有较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3、对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尤其是人员伤亡事故的,要根据有关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一、加强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视和领导,坚持“以人为本、从我做起”的原则,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二、每学年开学初,学校要按照教职工归属范围层层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安全责任追究制及安全事故报告制。教育教职员工遵守师德规范,不赌博、不酗酒、不从事有悖于职业道德的一切活动。

三、学校管理人员,尤其是班主任要教育学生遵守校规校纪,不打架斗殴、追逐嬉戏、抢夺强要、偷窃他人物品;不翻越围墙,爬树攀高;不携带火种、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管制刀具进入学校;教育学生养成远离毒品、黄色淫秽网站及音像制品、书刊、烟、酒的良好习惯,严禁学生抽烟、喝酒。

四、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落实管理制度。室外课、体育课、理、化实验课教学,要事先检查设施、器材的牢固和完好情况,讲解安全操作规程;校外综合实践活动课以及集会、集体外出等活动,要坚持报批制度,要进行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知识教育;学校不组织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参加与其身体状况不相适宜的体育、劳动及其它活动,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发生投毒、食物中毒事件。

六、要特别加强医务室的管理。校医应恪尽职守,认真负责,严格各项医疗制度;严禁假冒伪劣药品、霉变失效药品、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品进入校园;严禁非医疗人员随意出入医疗室和药品存放处。

七、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及时清理校内垃圾,砖、瓦、石块等杂物,防止学生用于打闹投掷造成伤害。

八、学校要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检查、严格管理,不准随便挪动,严禁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学校对用电线路和各种电器设施要加强检查,及时维修和更新陈旧老化无安全保障的电器、电线,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九、学校的重要场所、库房要安装牢固的防撬锁、防盗门窗,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在库房等特殊场所严禁吸烟,禁止使用电炉取暖。

十、加强学校财务部门的安全管理。按要求安装防盗门窗,严禁超标存放现象。

十一、为保障学校安全,禁止校外商贩在校门口或到校摆摊、叫卖。所有学生一律不准到校门口或擅自到校外购物。 十二、上课期间,教职工、学生不准随便离开学校。必要时,必须凭出入证离校,并自觉接受门卫检查和登记。 十三、禁止非本校机动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进入校内。12周岁以下学生禁止骑自行车上学、上街,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十四、教职工要切实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以防被盗。

十五、节假日期间,要组织、安排好值班护校工作,值班期间必须有校领导带班。

为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全校师生的安全与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安全制度,并要求全校师生严格执行。

一、加强门卫值班制度

1、门卫室是学校安全的第一道关口,必须严守警卫职责。

2、门卫室必须昼夜有人值班,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急事离开必须安排有人代值班。

3、门卫每天早上六点准时开门,下午六点准时关门。

4、外来人员进校必须经门卫同意方可入内,并应作好记录。

5、门卫室人员平时应加强夜间巡逻,尤其是重要科室。

6、节假日期间,门卫人员必须加强责任性,坚持昼夜巡逻。

二、加强保管室的安全防范措施

保管室是学校的重点保护部门,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加固门锁,安装防盗窗,节日加强值班。

三、加强专用教室的安全防范措施

1、专用教室是学校安全保卫的又一重点部门,平时要由专人负责,严加防范。

2、使用时要严格注意操作规程,严防事故发生。当天使用完毕必须切断电源。离校时要检查门窗是否关闭,锁是否牢固。

3、电脑室必须安装防盗门。

4、各室设施、设备未经专管人员与学校有关领导同意,不准擅自带离本室。

四、加强对校舍设施与水电系统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

对有可能发生安全隐患的房屋设施、电源、门窗玻璃、室外体育器材等,平时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发生意外。

五、加强环境卫生工作,做好师生常见病与应急疫情的防治

1、要加强学校环境卫生工作,保持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

2、要做好师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减少师生常见病的发病率。

3、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紧急疫情的防治工作,确保全校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

六、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1、要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对交通工具的安全检查。

2、要加强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大家杜绝与社会上闲杂人员的交往,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的敲诈勒索。

3、要禁止他人在校门两侧50米范围内设摊。值班教师要做好学生工作,不要到附近摊点买零食吃,以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4、体育课与活动课要注意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5、要全面禁止对学生的各种形式的体罚与变相体罚。

6、大扫除要注意操作安全。要教育学生上下楼梯注意安全,不要相互推拉。不要随意攀爬高空设备和栏杆。

7、进入校门要下车推行。

七、加强对师生外出活动的管理,杜绝安全事故

1、师生外出活动要严密组织,要有专人负责。

2、有重大的或人数较多的活动,必须有学校有关领导带队。活动前要做好带队教师与学生的思想工作与组织工作。运输车辆要严格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八、加强节假日值班

1、凡逢节假日、寒暑假要保证正常的值班制度。

2、凡有基建与维修任务时,要加强对民工队伍的管理。

九、加强警民共建机制,提高师生法制观念

1、学校每学期应举行一次以上法制教育,聘请公安等司-法-部门有关人员来学校作法制报告,以提高师生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制意识。

2、各科教师要结合各学科特点坚持德育渗透。

3、要加强与社区和学生家长的联系,随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

十、加强岗位责任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1、要将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人。

2、由于工作责任性不强,工作疏忽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且有较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3、对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尤其是人员伤亡事故的,要根据有关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组 长:杨秀超 副组长:杨体刚 成 员:

校园安全保卫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校舍校产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加强领导:建立护校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总务主任和教导主任任副组长,统一负责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治安和校舍校产管理。

二、职责落实:护校工作由校长统一安排,总务主任具体落实检查,保卫人员值班负责。办公室、设备仪器室、教室分别由责任人按时关锁门窗;住室及教职工私有财产一律自行负责。

三、轮流值班:学校值班按4人一组一周,轮流值班。(具体按值周和值日职责要求执行)。

四、经常检查:一是校长随时检查护校人员是否工作到位,二是负责具体护校值班人员要随时检查校舍、校产情况,外来人员流动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

五、赏罚分明:

(一)对在护校工作中认真负责,维护治安,敢于同不法行为作斗争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工作不负责,或伙同外人共同行为导致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造成经济损失的,一是批评教育,二是根据造成的损失罚10—100元或扣罚所损失部分30%-80%的损失费。对放假(学)后不关锁教室、办公室及其它功能室的人员造成校产损失的一次罚款2—10元。

喇叭镇乐声小学

护校队

队 长:杨秀超

成 员:

杨先华 周廷雍

何石松 夏正永

杨恩友 杨体刚

郭义才 冯 顺

苏之伟 苟 斌

刘紫剑

喇叭镇乐声小学

保安及护校队职责

二.加强校园巡逻,发现校园内不安全的现象要及时制止并报告相关处室和领导;

四.发现携带管制刀具、危险器材、危爆物品进入校园,立即没收;

六.做好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九.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喇叭镇乐声小学

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特制订学校登记制度:

1、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并填写会客单。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者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进校。

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相关部门或行政值班人员联系。

3、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4、教师不得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门卫或校门口。

5、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自由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应凭出门证方可外出。

6、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行政值班人员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7、进校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8、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门卫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

门卫制度

为保障全体师生的安全及学校财产安全,为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强化学校管理制度,特作如下规定:

1、家长接、送学生只能在校门外,特殊情况须持班主任证明方可入校。

2、按照学校的规定和作息时间,准时开、关校门。

3、学生进出校门,必须按照学校要求,有序进出。

4、上课期间,学生出校门须持班主任证明,并登记方可离校。

5、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出入校门购买零食等物品。

6、外来办事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好“会客回执单”,执行来客登记制度。

7、拉运物品离校者必须出示有关证明,门卫进行检查登记后方可离校。

8、出入校门的车辆,必须执行登记制度。

9、静校后学生必须离开校园。

10、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校内打球,或开展其他活动。

喇叭镇乐声小学

2011.9.1

学校安全保卫检查制度篇二

1、每一天早上、中午和下午,上学放学期间,管理好校门口的安全,确保学生不发生伤害事故。

2、非放学时间学生要求离校,没有班主任教师书面通知的,一律不得放行,杜绝发生因学生逃学而在校外出安全事故。

3、校外人员进出校门务必进行登记,并问明详细状况,未经登记或状况不明,决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校内,确保校园安全。

4、经常检查巡视学校财产,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总务处,确保校产安全。

5、晚自习放学后,要检查巡视各室门窗是否关牢,应关电源是否切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总务处应对学校建筑物、旗杆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校长室,学校应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1、机房、食堂、实验室按有关规定配备好灭火器,政教处应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维修。

2、总务处应经常检查学校防盗工作。

3、财会人员应遵守财务制,禁止现金在办公室存放过夜。

4、门卫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保卫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对不熟悉的来访人员要严格实行登记制度。做好夜间值班工作,发现盗窃现象立即报告。下午放学后应仔细检查教学和生活用房门窗,关严关实。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

5、较长时间的节日实行学校领导值班制度,寒暑假实行教师轮流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务必按规定时间准时到岗、离岗、并经常查看校安全生产状况,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6、总务处要对各教室,专用教室、广播室、文印室等插座,用电器经常进行检查、维修、严防发生火灾和触电事故。食堂人员应按规定程序和正确方法操作烧煤灶具,确保安全生产。

1、会计、出纳务必严格执行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的限额,确因特殊状况,务必滞留超额现金过夜的要及时报告总务处并设专人看守。

2、现金和有价证券务必存放有安全设施的保险柜内,财务室的房屋要安全、牢固,并安装有防盗装置。

3、取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务必两人以上同行(至少有一名男性),取送万元以上巨额款的,应派有保护人员。

4、个人的现金及有价票证不准在办公室内存放。

5、学校各部门的贵重设备,在存放、运输、使用过程中要纳入守护人员视线。

6、存放贵重器材、设备的库房、实验室、广播室、电脑房、多媒体室等门窗要安全牢固,并设专人管理。

为加强校园内计算机的管理,确保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顺利进行,防止非法网站以及盗窃、火灾等自然灾害的发生,特作如下规定:

1、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计算机,务必按照规程设置匹配电路走向。

2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计算机,务必有专人管理,职责到人。

3、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计算机,务必制定相关的使用管理规定。

4、校内教学、办公使用的计算机,不经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拆卸和更改ip设置。

5、凡集中存放的计算机,应制定突发性工作预案。

6、凡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计算机,如工作需要搬出工作地点或出校门(含个人计算机),务必持有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的证明。

7、禁止教工下载非法刊物、黄色制品、反动言论。

1、本规定适用于临时出入校门的外来人员。

2、凡到我校来访、会友以及其它公务活动的外来人员和车辆,务必理解门卫或值班人员的询查,并登记后方可入内。

3、门卫或值班人员要详细检查外来人员的证件,登记来访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来访时间并与前往部门或个人进行联系。

4、如来访者携带机动车辆,值班人员要对车牌号进行登记,并标明时间,待该车辆离开后标明离校时间。

学校安全保卫检查制度篇三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务必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统一着装,衣着整洁,仪表端庄,礼貌执勤,热情服务。

二、学校(班主任)让学生明确开、关校门的时间并及时告知家长。

三、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掉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掉。

四、外来人员入校务必持有效证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有校内人员领入,否则,不准进入校园。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职责,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五、门卫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要严格审查登记,一般状况下禁止机动车进入校园。经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务必在指定地点停放。非本校车辆禁止进入学校,严禁将场地开放与停放社会车辆。

六、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务必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学生出校务必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由教师陪同至大门,理解门卫人员的检查,方可离校。

七、门卫要禁止任何人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机学校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如有发现,务必予以收缴。

八、严禁学校沿街楼房出租给用于从事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和营业性网吧等。

九、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务必认真检查,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十、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务必凭有关负责人的批准单。门卫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务必配合。

十一、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务必用心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门卫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

十二、校门口值班人员放学后按时到岗,维护好交通秩序,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十三、学校政教处人员认真做好课间安全巡逻。

十四、学校有关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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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保卫检查制度篇四

学校安全保卫制度可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适应新形式下中小学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需要,有效提升校园安保人员防恐应急处置能力!

1、每天早上、中午和下午,上学放学期间,管理好校门口的安全,确保学生不发生伤害事故。

2、非放学时间学生要求离校,没有班主任教师书面通知的,一律不得放行,杜绝发生因学生逃学而在校外出安全事故。

3、校外人员进出校门必须进行登记,并问明详细情况,未经登记或情况不明,决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校内,确保校园安全。

4、经常检查巡视学校财产,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总务处,确保校产安全。

5、晚自习放学后,要检查巡视各室门窗是否关牢,应关电源是否切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总务处应对学校建筑物、旗杆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校长室,学校应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1、机房、食堂、实验室按有关规定配备好灭火器,政教处应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维修。

2、总务处应经常检查学校防盗工作。

3、财会人员应遵守财务制,禁止现金在办公室存放过夜。

4、门卫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保卫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对不熟悉的来访人员要严格实行登记制度。做好夜间值班工作,发现盗窃现象立即报告。下午放学后应仔细检查教学和生活用房门窗,关严关实。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

5、较长时间的节日实行学校领导值班制度,寒暑假实行教师轮流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到岗、离岗、并经常查看校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6、总务处要对各教室,专用教室、广播室、文印室等插座,用电器经常进行检查、维修、严防发生火灾和触电事故。食堂人员应按规定程序和正确方法操作烧煤灶具,确保安全生产。

三、现金、票证、贵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会计、出纳必须严格执行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的限额,确因特殊情况,必须滞留超额现金过夜的要及时报告总务处并设专人看守。

2、现金和有价证券必须存放有安全设施的保险柜内,财务室的房屋要安全、牢固,并安装有防盗装置。

3、取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两人以上同行(至少有一名男性),取送万元以上巨额款的`,应派有保护人员。

4、个人的现金及有价票证不准在办公室内存放。

5、学校各部门的贵重设备,在存放、运输、使用过程中要纳入守护人员视线。

6、存放贵重器材、设备的库房、实验室、广播室、电脑房、多媒体室等门窗要安全牢固,并设专人管理。

四、计算机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校园内计算机的管理,确保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顺利进行,防止非法、黄色网站以及盗窃、火灾等自然灾害的发生,特作如下规定:

1、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计算机,必须按照规程设置匹配电路走向。

2、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计算机,必须有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3、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计算机,必须制定相关的使用管理规定。

4、校内教学、办公使用的计算机,不经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拆卸和更改ip设置。

5、凡集中存放的计算机,应制定突发性工作预案。

6、凡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计算机,如工作需要搬出工作地点或出校门(含个人计算机),必须持有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的证明。

7、禁止教工下载非法刊物、黄色制品、反动言论。

五、外来人员(来客)登记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临时出入校门的外来人员。

2、凡到我校来访、会友以及其它公务活动的外来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门卫或值班人员的询查,并登记后方可入内。

3、门卫或值班人员要详细检查外来人员的证件,登记来访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来访时间并与前往部门或个人进行联系。

4、如来访者携带机动车辆,值班人员要对车牌号进行登记,并标明时间,待该车辆离开后标明离校时间。

学校安全保卫检查制度篇五

为防止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省、市消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组织

1 、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的领导体制,受所在地区消防公安机关指导、监督。学校保卫处是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能单位,校内的一切消防安全工作由保卫处管理、监督和检查指导。

2 、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的负责人,同时也是该单位的防火工作责任人。

3 、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常识,建立健全群众性的义务消防组织,并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培训。

4 、各单位的义务消-防-队员应当保持稳定,并接受保卫处的业务指导,每年培训不得少于 2 次。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扑救,并尽快调查火灾事故原因以便处理。

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 、保卫处依法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督促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对发现隐患而又不及时整改的单位,应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责令限期整改。

2 、各单位对本单位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整改。确因本单位难以整改的应采取临时措施,确保安全,并及时上报校长。

3 、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工程项目,必须经保卫处审核后上报消防部门,经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结束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 、建筑物所在地区的规划、地势、周围环境、间距、建筑的长度和面积及易燃、可燃堆放地点和数量,室内装饰的工程材料等均应符合国家颁布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应依照产品质量法规确定材料。

5 、校本部禁止使用明火。因施工、实验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明火时,应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经保卫处同意后,按用火规定,采取严格防火措施,严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6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具体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与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对需要安装大功率电器设备,应经三电办同意后方可安装使用。

7 、严格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建立严格的保管领取使用制度,做到专人负责,分类管理。储存、运输、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执行。

8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地点也应符合安全要求。凡需从事上述危险作业者应事先报保卫处,经批准后方可操作。

9 、人员集中的礼堂、食堂、教室等公共场所,必须保持安全畅通。各通道出口,不得随意堆塞或隔离。

10 、一切消防设施和器材 ( 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水龙带等 ) 均应处于完好状态。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所有消防器材设备由保卫处和所属单位共同负责维护管理,保卫处定期进行检查。凡是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记录。

三、奖励与处罚

1 、救火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立即报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挡报警。严禁误报火警。如发现火情要积极扑救,同时保护好现场。对及时报警、扑救火灾表现突出者,学校将视情况给予表扬和奖励。

2 、根据《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具有下列行为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处理,后果严重者,将交公安部门处理。

( 1 )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保卫机构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格者。

( 2 )接公安消防机构通知下发《整改通知书》不按期整改者。

( 3 )违章搭建临时建筑、影响安全布局、占用防火间距、阻塞消防车通道的。

( 4 )建筑内安全出口、楼梯、疏散通道被封堵、占用的。

( 5 )室内外消防设施被埋压、圈占、损坏,影响使用的`。

( 6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

( 7 )电工、焊接工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无证上岗者。

凡违反上述条例者,将按《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予以处罚。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为了加强我校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校教学、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治安保卫制度。

1、学校成立社会治发综合治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责任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检查督促。

2、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

3、贯彻执行国家治安综合治理规定,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并督促有关部门实施。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做到齐抓共管。

4、学校与各处、室、组、共青团、少先队、年级、班级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学期初评,学年综评。做到奖惩兑现。

5、经常组织对师生员工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和安全保卫教育。定期或不定期的请司-法-部门领导来校,联系典型案例给全校师生上法制课。强化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

6、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其它不安全因素。

7、协助公安保卫部门查处本单位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8、配备专门治保干部和管理人员,领导每天轮流值班,学校对门卫、校园、男、女生宿舍、教学大楼、实验室、图书室、文印室、配电房、食堂等部门要加强管理,制定各种安全制度,并巡视检查落实情况。

9、进一步配合有关单位,搞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安全保卫检查制度篇六

一、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和治安防范工作中的漏洞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二、认真做好记录,定期进行分析制度,找出原因,全面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

三、建立和完善各项考核和奖惩制度,具体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南站镇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给予表彰和奖励:

1、执行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成绩显著的;

2、发现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事迹突出的;

3、避免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或在抢险救灾中事迹突出的:

4、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事迹突出的:

5、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成绩显著的。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构威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忽视安全保卫工作,致使单位内部治安秩序混乱,经常发生违法犯罪活动的;

2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造成治安灾害事故的;

3、违反安全保卫制度,致使国家、学校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4、发现重大隐患不及时报告或能够消除的隐患不及时消除的;

5、对发生的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

6、妨碍本单位保卫人员履行职责或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

第一条 为维护本校的校园安全,贯彻“及时发现即时解决”的原则,特制定本检查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下所称“校园安全”包括以下事项:

1、校园教育教学设施安全;

2、校园饮食饮水安全;

3、校园人身、财产安全;

4、校园安全防范机制是否健全;

5、校园安全事故紧急处理机制是否健全;

6、涉及校园安全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本校园安全检查制度应为本校上下教职员工所遵守,作为各级进行校园安全检查的指导。

第四条、本校实施定期检查制度和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第五条 学校每年应当联合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卫生部门等相关部门,组成校园安全抽查小组,对校园各处进行抽查。

第六条 本校应当每学期定期组织两次定期安全检查,制作检查报告,由专人保管。本校的安全检查报告,校园安全抽查小组进行抽查时可以进行翻阅检查。

第七条 本校应当就定期安全检查的检查范围、检查时间以及检查人员等事项制定出书面的工作依据。

第八条 本校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时,检查人员中可以包括教职员工代表、家长代表。

第九条 本校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时,可以邀请相关专人人士作为检查人员参与检查。

第十条 本校应当安排专人负责校园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 在各类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本校安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和本校校长。

学校安全保卫检查制度篇七

一、学校安委会领导学校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学校保卫科具体负责和管理学校治安保卫和消防。

二、学校实行校、科室、年级组和各重点部位三级管理责任故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全校师生员工经常进行防火、防盗、防毒、防事故的 “ 四防 ” 教育。

三、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履行门卫制度,把好人员出入关。

四、校保卫科设消防安全员,负责全校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设备检查,随时保证消防设备完好无损;负责用火防火责任书的签订和落实。

五、学校成立义务消-防-队,由保卫科消防安全员任队长,定期组织消-防-队员训练,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干,并负责教会教职员工 “ 五知二会 ” 。

六、校综治会和保卫科人员,负责定期对全校治安和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给有关部门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节假日放假前均应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七、安排校领导和科室干部行政值日,检查当日校规校纪,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由校保卫科安排安全保卫值日,负责检查当日安全保卫工作,共同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处理偶发事件。

八、节假日由保卫科安排人员值班,作好值班记录,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维护学校治安。

九、每年召开一次安全保卫工作总结会,对学校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由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a 、在校长领导下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b 、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重大节日前领导小组负责布置学校各方面保卫工作,确保节日安全。

c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各室场责任人签订责任书。

d 、加强防火、防盗经常检查灭火器、消防栓、门、窗、锁等。防止事故发生。

e 、健全门卫、节假日值班制度,加强教师宿舍的管理,未经校长批准,外来人员不得在校留宿,凡留宿人员须做好出入时间登记工作。

f 、如发现不安全事故和事件,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开会研究采取措施,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或口头报案。

g 、加强教工食堂和师生饮食管理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危害师生身心健康。

h 、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全体师生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提高警惕,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杜绝不安全事故出现。

i 、各室场责任人要做好贵重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存放管理,严格检查。保持室内清洁、通风、以免仪器设备物品损坏。专用室做到“开门不离人,人离关好门”。各室场要做好电源、电器的'管理,防止触电和电线短路引起火灾等事故发生。

j 、经常对全校的线路开头、插座、电器设备、体育器械作检查,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k 、凡玩忽职守或违反制度的责任人,造成损失的,除赔偿全部损失外,还要罚款损失款的10 %。

学校安全保卫检查制度篇八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全力维护教学秩序的稳定,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政府和上级部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属深圳市沙头角中学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由学校安全办公室、有关职能部门查实后报请学校处理。

第四条 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校长负责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统一领导,安全办公室依律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行政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第五条学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卫防范措施;

(六)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管理暂住人口和其它外来人员;

(七)完成政府、上级部门规定和布置的其它安全保卫任务。

第六条 学校安全办公室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以下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并明确学校内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一)门卫、值班、巡逻制度;

(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三)涉密的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等保密管理制度;

(四)印鉴、财务资料和票据、现金、贵重物品、重要设备和物资等安全保卫管理制 度;

(五)要害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七)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八)突发公共事件的消息传递制度;

(九)主办、承办大型集体活动申报制度。

第七条 学校的要害部门或部位必须安装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设施或技术防范装置,并根据需要组织人员值班护卫。

第八条 应定期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接到公安保卫部门安全、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在限期内积极完成整改,消除隐患。

第九条 对违反学校安全保卫管理的行为,视性质、情节、后果和态度,分别给予下列处理或处罚:

(一)通报批评;

(二)赔偿损失;

凡在校外受到执法部门处罚者,学院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对拒不服从学校处理或处罚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部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的;

(二)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

(三)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不报告或不及时报告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的教职员工,视情节轻重,处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扰乱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及生活秩序者;

(二)扰乱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所等正常秩序不听劝阻者;

(四)在宿舍、教室等公共场所攻击他人者;

(六)酗酒闹事,不服从管理者;

(七)携带弹弓或其它器械在校园内打鸟者;

(八)在学生宿舍私自留宿者。

第十二条 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或私自存放爆炸、易燃、剧毒物品者;

(二)伪造各类票据、磁卡、证件等弄虚作假者;

(三)结伙滋事、制造混乱或煽动闹事,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四)妨碍公安保卫部门或有关人员执行公务,尚未使用暴力、威胁手段者。

第十三条 有下列侵犯公民权利、损坏公私财物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罚款、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一)打架斗殴或殴打他人,造成轻微后果者;

(二)偷窃、骗娶抢夺公私财物者;

(三)调戏、侮辱妇女或进行其它流氓活动者;

(四)利用语言或传单、信件、大小字报对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进行攻击者;

(五)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者;

(六)非法限制他人自由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者;

(七)故意破坏公私财物者;

(八)恐吓或以其它方式威胁他人安全者。

第十四条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禁令吸烟或使用明火者;

(二)过失性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三)违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私接电线或违章用电者(违规器具一律没收);

(五)在校区未经许可动用明火,不听劝阻者;

(六)有火险隐患,经学校通知后仍不整改者;

(七)发生火灾,隐匿不报者;

(八)违反《消防法》其它规定者。

第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无证件出入校门,不接受批评教育者;

(二)无有关部门证明携物外出,不听劝阻者;

学校安全保卫检查制度篇九

一、 学校成立安全保卫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加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经常排查各种安全设施,把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严格履行职责,加强教师值日、值周及节假日值班工作;门卫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要安排领导和保卫人员值班。

四、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时要进行登记,并进行必要的询问。严禁校外人员携带各种凶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进入学校。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学校财产。学校财物带出校门,要凭总务处签发出门证并登记,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扣押。

六、对任意侵犯学校公物,在校内滋扰,影响教学秩序的外来人员,除了对他们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外,还要及时上报各级领导,做好处理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七、机动车辆未经允许不能进入校园,经允许进入后不得随意鸣放高音喇叭。

八、 学校总务处、库房、会计室等重要部门都装上保险,安全门、窗上加铁条。食堂要注意防火,灶外杜绝火种,要注意安全用电,定期检查电线,发现不合格电线要及时更换。

学校安全保卫检查制度篇十

一、进入古筝活动室,请按辅导教师指定地点就坐。

二、不得在室内追逐喧闹,不得带零食进入,不能随意移动古筝室内设备。

三、非古筝辅导教师,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或使用室内古筝和有关设备设施。

四、每个学生或学员要保护好古筝,如有损坏或自然更换配件,要及时向乡村少年宫办公室报告,进行更换或请专业人员修复。

五、对人为损坏古筝,要照价赔偿。

六、保持室内整洁,不随地丢垃圾。

七、不准自行修理、拆卸古筝,不准私自调换门锁、加锁、配门锁钥匙。

八、严禁将物品在古筝上。

九、严禁在古筝室内使用任何电器及其它燃器具;严禁在琴房内用餐、吃零食、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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