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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监督工作总结(优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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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监督工作总结(优质15篇)
2023-11-13 09:59:17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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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监督工作总结篇一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的通知》(x卫办监督〔20xx〕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所组织开展了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根据原卫生部印发的《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我所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监督、过错责任追究、行刑衔接等相关制度。20xx年,结合局党委深入开展“从严管理落实年”活动要求,把从严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执法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把从严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每名干部职工,以从严管理的新常态推动执法人员转作风、优服务、促规范,有力推动卫生监督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二)执法队伍管理情况。

我所现有卫生执法人员15人,编办核定编制15人,所有人员均取得了《卫生监督员证》和《xx省行政执法证》,双证齐全。无临聘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执法人员基本情况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信息平台中的机构人员信息一致。

(三)其他稽查事项。

1.着装管理情况:从稽查情况看,我所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能按照相关规定统一着装,做到仪表端庄,穿戴整洁、整齐、配套,树立卫生监督队伍的良好形象。

2.执法案卷审核评查情况:本次共抽查行政处罚案卷9卷、投诉举报案卷7卷。从稽查情况看,行政处罚案卷总体质量较好,处罚主体、事实认定正确、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文书制作基本规范。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理程序符合《xx省卫生监督投诉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案卷材料的收集和整理也基本符合要求。已经案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能按要求录入xx省卫生监督管理系统。

1.少数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还有待提高。

2.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制作质量还有待提高。

3.处罚案卷归档不够及时。

4.稽查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强。

(一)加强卫生监督稽查队伍建设。由于编制等原因的限制,单位内部未设立专门的稽查科室,无专职稽查人员。今后要进一步加强稽查队伍建设,在单位中选拔业务骨干从事稽查工作,加强对稽查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卫生监督稽查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加大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力度。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加大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力度,使稽查工作常态化,通过有效稽查,确保专项监督工作任务的完成,促进卫生监督工作规范、高效开展,促进行政执法制任制的有效落实。

(三)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能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加强与案卷制作先进单位的交流和学习,积极学习和借鉴先进单位有关优秀案卷制作好的经验、做法,促进行政执法水平和案卷制作质量的提高。

专项监督工作总结篇二

为整顿和规范中药饮片流通秩序,进一步打击制售假劣中药饮片的违法行为;按照邯郸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饮片专项整治(第二阶段)工作目标安排和要求,对辖区内经营和使用中药饮片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总结如下:

一是结合市局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我局加强和规范经营和使用中药饮片单位进货渠道管理,维护中药饮片在销售、使用环节的秩序。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余人次,出动车辆60余台次,组织各经营使用单位对中药饮片经营使用进行自查自纠,此次监督检查的覆盖率达百分之百,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基本建立了清晰、准确完整有效的中药饮片经营使用管理文件,检查中未发现影响质量的重大缺陷;二是开展对全县中药饮片来源及药学人员状况的摸底调查。通过检查,向我县批发中药饮片的有4家企业;其中:我县中药饮片批发企业3家,外地批发企业1家。同时,对全县药学人员进行了统计;共计199人。其中:批发企业5人、零售企业96人、医疗机构98人,并建立了全县药学人员管理台帐。

通过专项检查,一是摸清了中药饮片来源及从业人员状况,为加强日常监管奠定了基础;二是进一步提高了中药饮片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自觉守法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坚持了质量标准,树立了公众用药安全,珍视生命健康理念;三是督促中药饮片经营和使用单位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确保了中药饮片质量。

为切实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此项专项检查我局高度重视,措施落实。一是领导重视,成立机构。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各副职为副组长,各科室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小组,加大了对中药饮片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检查工作力度,有效的杜绝了不合格中药饮片流入我县,确保了中药饮片质量;二是精心组织,认真检查。专项检查前我局制定了详实的检查方案,明确了检查方法、步骤、内容及重点,保证了专项检查按预定目标有序推进;三是严格检查纪律。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严格督促中药饮片经营和使用单位整改,并使之符合规定要求。

专项监督工作总结篇三

为维护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权威性和品牌公信力,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_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根据省农业《关于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了无公害农产品专项检查。现将我市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开展无公害专项检查工作,是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_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的一个重要内容。

为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实施,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专项检查的统一领导,市农业局成立了以总农艺师黄光辉同志为组长,质检中心、植保站、执法队、信息科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无公害农产品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同时要求相关县、区农业局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专门力量,迅速开展检查工作。

(一)明确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_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全程监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依法查处,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包装标识规范化、监督管理制度化,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明确工作目标。

1、及时发现并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有效整改和依法查处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树立和维护无公害农产品公信力。

2、有效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水平。

3、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全面提升认证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建立健全无公害农产品监管长效机制。

(三)明确检查的重点。

1、认证管理有效性。

2、生产经营规范性。

3、产品质量安全性。

4、包装标识合法性。

我市现有3家无公害农产品获证单位,9个无公害农产品。我们在各县开展自查基础上,对重点对水城县东部产业办、六枝特区粮油加工厂、六枝特区雾峰纯天然食品厂3家无公害农产品获证单位和兴隆、恒源泰和2家农产品超市进行了检查。

1、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管理。

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建立了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对产地和产品的申报工作都做到了相应的规范和统一,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各项申报工作。

2、生产经营管理。

按照“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的要求,做到了完善的产地环境质量适时监控,制定了规范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生产规程和相关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了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生产记录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种植、农药化肥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记录。

3、产品质量安全控制。

为了确保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定了严格的投入品使用和管理制度,对种子、肥料、农药等投入品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必要的规范和有效的控制。坚持从正规渠道购买种子、农药、化肥等投入品,禁止使用不合格或超标的农药、肥料,做好投入品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

4、包装标识使用。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规定,水城县东开办在水城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有效推广使用了包装和标识,并按照农业部要求在水城县逐步实施“无公害农产品标识计划”。在全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试验示范基地实施了无公害农产品统一标识,经过包装和加贴无公害标识的农产品投放市场。六枝特区粮油加工厂生产的滴水滩大米、六枝特区雾峰纯天然食品厂生产的雾峰苦荞麦都实施了产品规范化包装和统一标识后投放市场。

经对兴隆、恒源泰和2家超市检查,销售的农产品都没有无公害农产品标识。

我市结合专项检查,利用“科技三下乡”、食品宣传周等形式和机会,做好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中关于无公害农产品的有关知识和规定;发放有关无公害农产品宣传资料,积极向广大人民群众解答无公害农产品知识,努力营造检查工作的舆论氛围。

总的来说,我市无公害农产品专项检查工作,由于领导重视,单位尽职,措施有力,宣传到位,目前,这项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特别是包装标识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工作机构认证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建立健全,档案管理需进一步规范。三是获证单位在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和生产记录不完备,不规范。下步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强宣传力度和监管力度,维护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形象和市场公信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专项监督工作总结篇四

为加强生活用用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保证饮用水卫生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区卫生监督所要求,我中心对辖区的饮用水安全隐患进行了一次专项巡查。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我中心协管员积极参与,对饮用水进行全面巡查,突出检查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净化水设施、消毒剂的使用、登记记录进行了详细检查。

我中心辖区全都为市政供水,存在二次供水共有美罗城、旺角花园、金业花园、新业美居、滏明苑5个小区,观察末梢水没有出现混浊变色有异味等异常,各小区都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落实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齐全。水箱的清洗、消毒基本按要求进行。无自建设施集中供水的学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严格整改,下达整改意见书。

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消毒意识不够,无检测设备,水箱未按要求及时进行消毒清洗等是普遍存在问题。

罗城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8年7月23日。

专项监督工作总结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学校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学校师生的饮食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于2014年10月对我镇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专项监督检查,同时对学校周边食品卫生环境进行监督治理。现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6、学校周边常见有食品流动摊贩和监督人员打“游击战”,食品数量不多,利润较高,屡禁不止;校外有部分餐饮单位无证经营,卫生条件较差,从业人员未经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上岗。

下一步工作重点及措施。

1、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执行学校食堂卫生规范、标准,督促卫生许可条件不达标的学校尽快完善整改,使食堂卫生硬件设施达标,食品加工流程合理,依法申办卫生许可证;食品原材料的采购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及台账登记,杜绝过期食品及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2、开展肠道传染病防治及宣传工作。协同教育部门,组织全镇学校的校医及保健教师开展一期肠道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课。组织督促学校开展卫生知识宣传,让学生懂得基本的食品卫生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从而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3、建议本学期内开展一次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及预防食源性疾病的相关知识培训,从根本上改变由于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食品卫生知识而导致的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规章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度上墙,配备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落实、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5、加大对学校食品卫生检查力度,要校内校外一齐抓,要把整治校园周边的食品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落实,对无证经营者要坚决予以取缔。

专项监督工作总结篇六

根据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xx年早稻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赣粮检[20xx]10号)文件精神和市农粮局《市20xx年早稻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我中心于20xx年9-10月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各类主体进行了早稻收购执法检查,现将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强化对20xx年早稻收购检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和贯彻落实,保证检查工作有序开展,我们抽调中心的业务骨干及时成立了早稻收购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的邱庆明主任科员担任,成员由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具体组织早稻收购的检查工作及总结汇报。

二、制定检查方案。为组织落实好20xx年早稻收购执法检查工作,我们及时召开了全体执法检查组工作人员会议,集思广益,共同研究,制定了《市20xx年早稻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下发到各相关单位和全体检查对象,同时要求各检查对象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组织自查和总结。

三、认真组织检查。按照《市20xx年早稻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检查工作组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辖区内所有对象进行了检查。针对早稻收购工作,一是具体检查了收购者的粮食收购资格及是否进行违规跨区收购;二是对收购者是否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进行了重点的'检查;三是对收购者是否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帐和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我市早稻收购总体良好:一是全市粮食收购者基本上都能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能严格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及时支付售粮款,未出现违规代扣代缴现象;二是大部分粮食收购者均能按规定建立经营台帐和及时报送统计报表。但是通过检查发现,我市粮食收购者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有5户收购者未按规定进行分仓、分等级储粮;二是有个别收购者的经营台帐不规范;三是有个别收购者的统计报表有迟报漏报现象;四是有部分收购者的仓储设施比较简陋。

四、及时总结提高。针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们对5户未分仓、分等级储粮的收购者提出了责令整改的要求,限期要求他们整改;对个别经营台帐不规范和迟报漏报统计报表的收购者我们提出了口头警告,要求他们立即整改;对部分仓储设施比较简陋的收购者,我们要求他们按规定进行完善。

专项监督工作总结篇七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根据《咸阳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4年公共场所控烟和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咸政卫发〔2014〕19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履行学校卫生监督职责,进一步落实完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我所与教育局联合制定了2014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彬政卫发【2014】186号),将对全县所有农村寄宿制学校自建式供水(包括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全部高级中学教学环境卫生;5所中小学开展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其中2所位于县城(彬县公刘中学和彬县公刘小学),3所位于其他乡镇或村(陕西省彬县新民中学、彬县北极中学和陕西省彬县新民中心校)。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农村制寄宿学校的供水属于彬县农村集中式供水,无自建设施供水;本辖区2所高级中学;选取5所中心小学开展综合评价。

二、检查情况:

1、农村寄宿制学校的供水属于农村集中式供水,2、高级中学的教室的采光、照明、黑板均符合要求;每间教室的课桌椅能达到每人一席,但是课桌椅只有一种型号,无法达到要求的至少两种不同型;对这两所高级中学发现的问题均已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要求整改。

3、对选取的5所中小学,根据《学校卫生综合评价》(gb/t18205)所列的学校传染病防控、常见病的并发症、生活饮用水、教室和生活环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管理等方面情况开展监督评价,5所中小学的得分都在60分到85分之间,属于合格学校。

三、整改意见:

1、学校饮用水属于农村集中式供水均符合要求无须整改。

2、根据监督检查情况,2所高级中学的课桌椅至少应达到两种不同的型号。

协管员责任,并与教育部门协调沟通,相互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共同为全县师生营造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2014年10月10日。

抄报:县卫生局。

(档二)。

专项监督工作总结篇八

20xx年,我所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规定及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抓好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长效机制,全年安全无事故。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我所制定了安全生产、消防应急预案和工作制度,成立了相关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项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建立了安全生产、消防责任制,与各科签订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责任书,将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落实到科室、个人,并加强对全所工作人员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安全、消防意识。

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消防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积极配合由安监等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发放职业病防治、饮用水卫生等宣传资料。二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保证各项防范措施到位。组织人员现场查看消防设施、供电设施、环境卫生管理以及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工作,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进行安全风险排查,落实管控和整治措施。三是利用职工大会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综治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法制、消防、交通安全及内保相关条例等方面的知识。通过学习教育,全所职工的政治素质、法制观念、防患意识、具体表现都有较大的提高,有力地确保了单位安全稳定和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6月举办了消防实战演练。四是组织监督员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五是为确保各科室办公设施能规范使用,制定设施物品保管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步入规范化管理。

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前均召开职工大会,认真安排人员,落实值班任务,做好单位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要求全所职工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注重细节。如:要求职工在离开单位前关好门窗、切断各种电器的电源,并由值班领导进行检查,确保用电安全。同时结合业务工作,着力抓好公共场所、饮用水、职业病、医疗机构和学校卫生等执法工作。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能及时办理,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办结率达100%。执法人员严格按行为规范开展卫生监督工作,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认真做好车辆安全工作,驾驶员定期培训学习并及时维护保养汽车,做到安全出车。通过专人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确保安全,保证无重大事故隐患和事故发生。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所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大检查力度,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安全。

专项监督工作总结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学校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学校师生的饮食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xxx卫生监督在区教育部门的配合下,于2009年春季开学初对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专项监督检查,同时对学校周边食品卫生环境进行监督治理。现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9年初,东城区公共卫生监督小组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东城区2009年学校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据方案的有关要求,我区卫生监督小组9名卫生监督员分成三个专项监督小组,于2009年2月19日-26日,对辖区内的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展开专项监督检查,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中,共检查了61所学校食堂,16个学校小卖部,61所学校传染病防治情况及学校周边265间食品经营单位。

二、现状及主要存在问题。

(一)、检查现状。

配备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台账及索票索证制度的50间;建立实施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检制度的学校有58间;检查的16个学校小卖部持卫生许可证的13间;学校周边的42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持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率为63%。

(二)、主要存在问题。

6、学校周边常见有食品流动摊贩和监督人员打“游击战”,食品数量不多,利润较高,屡禁不止;校外有部分餐饮单位无证经营,卫生条件较差,从业人员未经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上岗。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及措施。

1、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执行学校食堂卫生规范、标准,督促卫生许可条件不达标的学校尽快完善整改,使食堂卫生硬件设施达标,食品加工流程合理,依法申办卫生许可证;食品原材料的采购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及台账登记,杜绝过期食品及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2、开展春季肠道传染病防治及宣传工作。协同教育部门,组织全区学校的校医及保健教师开展一期肠道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课。组织督促学校开展卫生知识宣传,让学生懂得基本的食品卫生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从而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3、建议本学期内开展一次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及预防食源性疾病的相关知识培训,从根本上改变由于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食品卫生知识而导致的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规章。

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度上墙,配备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落实、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5、加大对学校食品卫生检查力度,要校内校外一齐抓,要把整治校园周边的食品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落实,对无证经营者要坚决予以取缔。

xxx卫生局。

东城区公共卫生监督小组。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专项监督工作总结篇十

按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现将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非法销售药品,不仅欺骗、误导消费者,而且扰乱药品销售和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必须严厉惩治、坚持取缔。我局充分认识到治理和整顿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非法销售假药的重要性,明确分工,密切配合。

二、药品综合监管股:牵头组织协调专项检查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汇总全县专项检查情况,并具体负责药品经营企业网站和综合性门户网站检查;负责违法网站的移送和违法网上交易行为的查处;负责对药品生产企业网站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网站的检查。办公室:负责宣传工作并提供网络技术的.支持。

三、加强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非法销售药品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我县局政务网站,开辟《网上购药安全警示》、《曝光台》等专栏,宣传普及网上购药安全知识,及时曝光有关违法发布药品信息、违法销售药品的网站,提高广大公众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建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各项监督检查制度,同时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对政治工作做出安排和部署。

专项监督工作总结篇十一

按照省粮食局《关于认真做好当前粮食收购和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市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经营者收购资格和粮食最高最低库存量核查核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xx年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县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维护正常的粮食收购秩序,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xx年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与对象。

20xx年11月24日―11月29日(星期六、星期天不休息),在全县开展20xx年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对象为全县所有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各类粮食收购主体。

二、检查组织机构。

成立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彭良刚任组长,副局长、执法大队大队长王涛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主要负责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问题整改、资料收集和总结报送。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二是检查跨地区从事粮食收购的备案情况。对跨地区从事粮食直接收购或委托收购,未在我局备案或未按规定报告收购数量的经营者,要停止其粮食收购活动,并视其情节暂停取消其收购资格。

四是检查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对纳入统计范围的各类粮食经营者执行粮食统计制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重点企业要进行经常性抽查,凡未建立粮食经营台帐或经营台帐保留时间不足3年,未按规定报送粮食经营台账及有关情况的,将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五是检查落实临时收储政策情况。重点执法检查委托收储库点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资格,执行质价政策是否规范,政策性粮食审核验收是否严格等情况,对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虚报进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严厉查处。

六是检查成品粮油库存情况。加强对成品粮油(小包装)库存不定期的执法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成品粮油(小包装)库存数量先轮入后轮出的轮换原则,确保成品粮油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

四、检查方法。

(一)以执法大队为主,临时抽派其它股室人员组成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对全县粮食产粮片区进行集中检查,对无证无照违法从事粮食收购的要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办理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的要核定最高最低库存量,签订承诺书。并要求建立收购台账,每月定期向县粮食局报送相关数据、报表,以便备查。

(二)对边远及个体粮食收购户不多的乡镇,执法大队电话通知,集中到粮食局开会,学习粮食法律法规,对每一位个体收购户核定最高最低库存量,并由个体收购户签订承诺书。

(三)通知粮食收购企业集中到粮食局签订最高最低粮食库存量,学习粮食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规范经营。

五、报送检查总结。

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执法大队要认真总结,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及报表,圆满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

专项监督工作总结篇十二

为督促粮食收购者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法律、法规及小麦收购政策,保护粮食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粮食流通市场秩序,日前,市粮食局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及早部署全市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

《通知》强调,要把落实粮食收购政策、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和保障粮食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加大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好夏粮收购市场秩序,确保不出现农民“卖粮难”。压实企业安全生产和储粮安全的主体责任,确保粮食收购质量和储粮安全。

督促粮食收储企业增强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在收购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把好粮食入库质量关,同时配备必要的快检设备,加强对收购入库粮食质量的检测。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在夏粮收购期间,各地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深入收购一线开展执法检查,同时会同市场监管、物价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积极开展毗邻区域联合执法。

对举报投诉的.问题,要做到有举必查,查必有果,及时反馈,严肃处理,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粮食收购者违反收购纪律、违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肃查处“买陈顶新”、“先收后转”、“低收高转”、“打白条”、违反质价政策等问题。

专项监督工作总结篇十三

根据市粮食局《关于转发省粮食局关于做好秋粮收购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为维护秋粮收购期间全区粮食市场流通秩序,我局在全区开展了粮食市场监督检查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秋粮收购期间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区粮食局局成立了由局长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工作小组。按照粮食部门的职能要求及各股室责任划分,制定检查方案、落实执法检查人员,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开展得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明确检查重点,加强督查。

根据文件要求,为加强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管理,我局在秋粮上市、收购期间认真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对照《20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和粮食收购“五要五不准”守则,积极开展粮食收购市场监督检查工作。主要对全区范围内粮食收购主体的收购资格、收购活动和履行相关义务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一)粮食经营者的`收购资格。我局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认真核查粮食收购主体的资格,严厉打击无证收购或违规收购的违法行为。

(二)粮食经营者的收购活动。严格查处不按规定执行粮食收购标准、未及时支付售粮款,以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压级压价、拖欠售粮款等坑农害农行为,对跨地区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要求必须在收购地县级粮食行政部门备案。

(三)粮食经营者履行报送经营数据和情况等义务方面。重点打击未按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帐,未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在报表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违法行为。在检查中,我局本着执法与服务,执法与宣传有机结合的原则,对全区98户从事粮食经营的企业及个体扎实认真的开展检查工作,对3户未按时报送报表、台帐建立不规范及未公示价格信息等不规范行为的粮食经营户分别进行了警告和责令整改的处罚。

通过认真开展秋粮收购检查工作,有效打击了各种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粮食市场的良好秩序,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确保国家各项粮食政策落实到位。

专项监督工作总结篇十四

为加强全区眼镜市场计量监督管理,提高眼镜的制配质量,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提供计量技术保障,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市监计量函〔20xx〕662号)和《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赣市监办发〔20xx〕29号)的要求,我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一次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全县目前共有眼镜制配场所8家,其中7家已办理营业执照,1家为刚开业还未办理营业执照;所检查的7家场所均按规定配备了焦度计、验光仪、验光镜片等工作需要的`计量器具;所配备的计量器具属强制检定的均未按规定登记造册,未取得检定合格证书,存在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情况;均配备了相应的计量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计量工作。经了解,已办理营业执照的7家场所,20xx年前均按要求开展了周期检定,并检定合格,但20xx年后承担该项工作的市检测中心没有了检定资质,7家场所的负责人表示不知道应该拿到何处去检。另外1家未办理营业执照的表示不清楚、不了解,经我局执法人员宣传解释后已按要求在办理相关手续。

意见与建议:通过此次检查发现,之前的眼镜行业管理还是比较规范,经营业主计量意识比较强,但近两年由于我县在眼镜制配计量器具检定资质的取消,导致计量器具检定申报困难、申报周期长,经营业主也慢慢放松了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希望上级部门能够加强与省级计量检定部门的沟通,解决申请困难问题。

专项监督工作总结篇十五

按照区能源办《关于印发〈xx区2014年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青能源领办发〔2014〕1号)文件,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积极配合区经信局扎实开展全区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节能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对相关工作的协调领导,明确责任人,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力求取得实效。

二、严格准入,做好源头控制。

我局在实行对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核准、备案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于未办理立项审批手续的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办理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备案手续,切实配合区经信局、区发改局从源头上控制高耗能行业,落实国家关于节能降耗的各项政策规定。对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项目要在“三同时”审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上门企业服务。截止目前,全年共办理安全设施“三同时”38个,其中预评价14个,竣工验收21个,现状评价3个;职业卫生“三同时”35个,其中预评价12个,竣工验收5个,现状评价18个。

按照我区2014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计划,区安监局局领导多次带队对关闭矿山进行检查。xx市利宅页岩砖有限公司尖包山矿区、xx区长才石料厂史家湾矿区2家矿山已吊销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已取消矿山开采项目,关闭矿区,已全面停止开采,有效配合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三、广泛宣传,提高节能意识。

我局积极开展节约能源资源的宣传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节能参与意识;二是在对企业开展审批服务、安全检查等工作中加强节能宣传,引导企业提高节能意识,增加做好节能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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