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保健食品调研报告总结(汇总20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9 14:43:08 页码:12
保健食品调研报告总结(汇总20篇)
2023-11-19 14:43:08    小编:ZTFB

报告需要具备准确、客观、详尽、有条理的特点,以便读者或听众能够理解和接受其中的内容。报告的结构应当清晰合理,包含引言、主体和结论等部分。现在我将为大家分享几篇值得一读的报告样本,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保健食品调研报告总结篇一

根据国家总局、省局、市局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部署落实相关工作,从5月份开始,集中力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领导小组。5月24日,省、市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议,贯彻会议精神,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综合协调、新闻宣传、检查指导工作,推动专项行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制订行动方案。我区及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内容、时间和要求。并组织力量,分四个小组分片开展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全面监督检查,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是否持有效的证书和批件,是否存在无证和超范围生产行为,原料是否与配方一致,是否按照批准的和生产工艺组织生产,批生产记录情况等。经营企业重点检查索证索票、标签、说明书、批准文号的合法性等。还加强了对保健食品广告监测。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根据市局打“四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区打“四非”专项行动分为检查整治、案件查办和规范提高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互为衔接,时间进度服从工作质量,重在解决问题和排除隐患。

1、检查整治阶段。充分发挥相关业务科室和基层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一是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合法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执行情况等为检查内容,对多年来一直处于长期停产状态的企业和多年不生产的品种进行疏理,名单上报市局建议考虑吊销许可证和批准文号。二是以食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专卖店、药品经营企业为重点,加大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保健食品主要集散地和批发市场等进行全覆盖的监督检查。以经营合法性、销售产品合法性、标识和说明书、索证索票制度、销售台账及出厂检验报告等为检查内容。检查经营保健食品是否取得有关许可、是否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经营的保健食品是否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市场开办者对入场的保健食品经营者是否履行市场开办责任、是否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仍然继续经营的。三是对本辖区内违法广告涉及的保健食品进行核查,及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四是根据省、市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组织进行飞行检查,结合外地协查情况和保健食品季节性生产特点,组织对雪佳、五洲、金日洋参、湖宝等生产企业展开了飞行检查,查阅企业准入生产手续、进货票据、批生产记录、销售台账等资料,指导企业完善管理制度。

2、案件查办阶段。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案件涉及辖区外企业的,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协查。区食安办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加强对各镇、开发区、街道食安办工作的指导。

3、规范提高阶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监管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企业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继续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三、正视问题,加强自律。

当前保健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我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量多、分布散,对我局的监管工作提出严峻挑战。目前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

1、生产经营行为还不够规范。有的企业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并不按照制度规定去做,进货验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流于形式。有的企业产品标签、说明书不规范,用法用量、产品规格和批件不一致。抽检发现有的经营企业经营的产品含法律明令禁止添加的药物。

2、企业负责人法制意识淡薄,对员工培训力度不够。由于一部分企业生产时断时续、市场销售不够理想等方面的原因,存在员工流动快、培训不及时、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等现象,一些员工不具备基本的专业知识,生产记录不完善,规章制度执行不力。有的企业负责人还存在一些错误的思想认识,不能严格按照法规要求管理企业,甚至还有钻法律空子、打法律擦边球的行为。

四、稳步推进,成效显著。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通过短信平台向辖区所有药品批发、连锁和零售药店群发短信500多条,区、镇两级出动检查人员1887人次,检查(协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40多家次,批发企业、专营店、零售药店、大型商场超市等保健食品经营企业892家。经过为期三个月的检查整治、案件查办,我区打“四非”工作成效显著,上报信息4条、报送报表4次、阶段总结9次,按时向市局报告专项行动的进展、成效和遇到的问题。

1、检查企业覆盖面广。本次行动,做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检查覆盖面100%,大部分生产企业现场检查2次以上;批发企业、专营店、大型商场、连锁超市检查覆盖面100%,零售药店、小超市等经营企业检查覆盖面超过了80%,检查记录规范、完整。

2、全区情况全面掌握。我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4家,拥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38个。经营企业1043家,其中批发连锁企业15家、大型商场超市、专卖店20家、药店544家,其余为小商店超市。我区14家生产企业中常年生产的3家(佳尔科、雪佳、五洲),去年有过批量生产的4家(奥奇、庆和、湖宝、三健),已停产1年以上,目前车间正在改造,或处于观望状态准备改造的3家(金日洋参、锦仁堂、康富来),已停产3年以上的4家(唯一、华南、红太阳、远亚),其中“唯一”、“华南”的车间已改作他用或已拆除。有关我区生产企业的现状已向市局作了报告。

3、重点企业重点监管。结合打“四非”重点检查企业名单和保健食品季节性生产的特点,对省、市局制定的“打四非”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和产品重点检查,做到了全覆盖。特别是对外地协查较多的“雪佳”、“全烈”等企业进行了多次突击检查。现场对企业生产车间、仓库和化验室进行认真、详细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完善管理制度,还对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了抽检。

4、配合上级监测抽检。根据省、市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和市局风险监测抽样的要求,组织进行突击检查,配合市局开展共抽检产品25批次,其中减肥类12批、辅助降血糖类1批、缓解体力疲劳类12批。

5、外地协查回复及时。共协查回复各地协查函35份,每次协查均到企业现场核查企业相关的资质、品种的批件、涉及具体生产批号的产品查阅相应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销售记录和原辅料台帐,并要求企业出具相关情况说明。35份外地协查均做到了及时核实情况、及时回复。我局发函协查问题保健食品16个。

6、案件处置严格依法。对于保健食品的案件处置,我局做到严格依法查处,遇到问题产品,法规、稽查、保化三个科室认真研究法律法规,以确定最适合的法律条款和处罚标准。目前,共移交稽查涉嫌保健食品违法案件12个,立案5个。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这次行动中,我局在遍布全区的170余块社区电子屏上循环播放食品公益广告和相关常识,大大提高了公众食品安全知识知晓度。

9月4日,我局举办了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负责人培训班,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专营店、大型超市、连锁超市和医药连锁、批发企业负责人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介绍了保健食品基础知识、当前形势和监管要求,详细讲解了保健食品的定义、分类、行政许可流程、包装标识、索证索票和台帐管理等内容,还结合相关案例培训了相关法律法规。到会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场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有效促使企业进一步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进一步加强诚信和道德建设。

六、再接再厉,科学监管。

下阶段,我局将主要从做好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开展工作:

1、办理案件,对有问题保健食品依法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保健食品,一律停止销售并依法严肃处理;发现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黑窝点”,及时取缔;对涉嫌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动员社会监督力量,形成全面治理和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和合力。

2、加强宣传,积极引导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自律。做好保健食品科学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树立科学保健理念,规范媒体行为,支持鼓励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公开监督电话,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氛围,促进企业诚信经营。

3、加强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台账管理。加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料供应商建档情况、原料收货查验和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按照批准的配方和工艺组织生产,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批生产记录真实性和完整性,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质量意识,坚决履行质量第一负责人责任制度,检查生产经营企业《保健食品质量承诺书》执行情况和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4、加强监测,积极开展日常监督性抽样送检。开展辖区内保健食品的监督检查及产品抽验工作,特别是我区企业生产的产品。加强对减肥、缓解体力疲劳等社会反映强烈,违法违规宣传较多的功能产品非法添加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及时曝光问题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

5、加强监管,加大巡查的力度。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提高专项检查的覆盖面,加大突击检查频次,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保健食品调研报告总结篇二

按照上级纪律作风整顿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施方案的安排,本月初我校开展了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全体教职员工自上而下人人自查,全方位的进行自我剖析,发现问题找出不足,从小处着眼,制定相应的有效整改措施。每位教师认真对照整顿内容,深刻反思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深入细致的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初步提出了解决办法,学校根据教师的自查情况及学校实际,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敬业精神方面。教师整体敬业精神是不错的,但也存在着如下问题:个别教师工作作风漂浮,工作拖拉散漫,被动应付,只求过的去,不求过得硬,缺乏奋发有为,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工作态度上粗枝大叶,敷衍塞责,缺乏埋头苦干、钻研业务、创新的精神。

2、思想作风方面。个别教师缺乏全局观念和中心意识,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协调配合不够,有时存在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

3、工作纪律方面。存在着不能提前侯课,上课时间随意出入教室,坐着讲课,接打电话等自由散漫问题,教育学生过程中存在着方法简单、缺乏足够的耐心细心的思想教育,教育效果低等问题。

二、原因剖析。

1、忽视了对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观、人才观的改造,导致与其思想上不能对教师教育不够。

2、制度落实不严,没有从根本上严格贯彻教育法规、教育规章制度,碍于面子问题,对教师表现出不合适的行为没有予以坚决制止和纠正。

3、督导不够,没有做到随时随地对教师进行全面的管理检查,对教师遵守工作纪律、完成工作任务缺乏全程监督机制。

4、缺乏有效的激励竞争机制,由于学校经费困难,没有形成一整套的促进教师争先创优的激励竞争机制,不能有效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三、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学校的规章制度,努力形成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捋顺管理关系,优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效能。

2、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坚持唯实不唯情,唯才不唯人,以规章制度为准绳,衡量教师的政治思想、政治作风、工作纪律、原则立场、工作成效,形成良性循环的激励竞争机制。

3、加强督导检查。注重平时,注重经常,随时检查与阶段检查相结合,对教师的各个方面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教师的不规范行为。

4、加强教育,严格落实行风评议、教师教育,持之以恒的开展政治学习,提高教师的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改造教师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观、人才观,使其适应时代和教育发展需要,自觉与组织保持一致,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和思潮。

5、妥善处理“上”与“下”的关系,在保证完成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的基础上,中心下移,把管理的中心放在内部管理上,努力形成管理特色,争先创优。

4.学校四风建设心得体会。

保健食品调研报告总结篇三

参加工作后,首先是在单位领导的关心和帮助下,我很快进入角色,成为了一名环境监察人员。

整理一下xx年全年的工作,概况如下:

根据大队安排,新区企业日常环保监管工作由我负责。

针对辖区企业规模较大的特点我编制了环保日常管理报告模板,采用一企一档的形式,将企业日常环保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实现企业环保信息一览无余。

但在例行检查上,我做的还很不够,这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根据大队安排,我负责协助贾工的餐饮日常监管工作。

在贾工的指导下,基本完成了区内大中型餐饮单位的建档工作,包括纸质建档和电子建档。

其中,纸质建档,大中型餐饮单位76家,小型52家;电子建档,大中型76家,小型86家。

现在基本实现了餐饮单位环保信息的动态化管理。

三、接听投诉电话。

办公室接听电话工作主要由我负责。

全年接听群众打来投诉电话和12369转来投诉电话若干起,一是做好记录,二是为来电群众消解疑虑,缓解情绪,我几次成功地通过电话劝解沟通解决了一些不需要外出处理的环境纠纷事件,我对自己能从事这份工作感到很自豪。

四、环保局半年工作总结四、外出处理投诉。

全年参与了区内的环保投诉处理工作,一方面投诉数量比较大,除了工地噪声投诉,队里几乎每周有一两起外出是关于设备噪声、餐饮油烟的投诉。

另一方面投诉处理也比较复杂,每一起投诉都有各自的特点,不变的是对待各方的笑脸和微笑,变化的是协调的方式方法,尽力做到让投诉群众放心满意。

xx年参与各项专项工作,包括xx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大会会务组织、xx年度排污申报三产服务行业电子数据录入、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上市公司环保后督察配合工作、餐饮油烟专项行动、xx年度固体废物网上申报工作等。

六、参加业务培训。

今年参加各项培训六次,包括市政府组织辐射讲座、全省监测人员业务培训、固废申报培训、执法证考核培训、市局监察执法培训、12369接电礼仪培训等。

刻的认识和思考。

在此我由衷地感谢领导和组织上对我的栽培和支持。

七、参加环保活动。

主要参加了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首届12369环保热线开放日活动、首届环境监察执法论文交流活动等等。

这些活动跟环保戚戚相关,虽然不是正式工作,但非常有意义,而且反过来提高了我对本职工作的更大热情。

保健食品调研报告总结篇四

市局保化处:

根据市局关于印发20xx年大连市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大食药监办发[20xx]7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流通环节监管的通知(大食药监办发[20xx]109号)的要求,我县近期开展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总结如下:

1、我县无化妆品生产企业;无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2、本次检查共出动16人次,出动车辆5台次,检查保健食品店15家,化妆品经营店10家,美容美发场所20家,洗浴场所5家。各经营单位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所经营的产品标注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产品标签未标识宣传疗效、使用医疗术语和标注适应症,特殊用途化妆品标示了批准文号,无销售套用冒用批准文号(备案号)、违规标识和虚假夸大宣传的产品。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部分化妆品未索取厂家卫生许可证的行为下达了整改意见书。

今后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强对消费者化妆品标签标识等相关常识的宣传教育,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保健食品调研报告总结篇五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通过短信平台向辖区所有药品批发、连锁和零售药店群发短信500多条,区、镇两级出动检查人员1887人次,检查(协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40多家次,批发企业、专营店、零售药店、大型商场超市等保健食品经营企业892家。经过为期三个月的检查整治、案件查办,我区打“四非”工作成效显著,上报信息4条、报送报表4次、阶段总结9次,按时向市局报告专项行动的进展、成效和遇到的问题。

1、检查企业覆盖面广。本次行动,做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检查覆盖面100%,大部分生产企业现场检查2次以上;批发企业、专营店、大型商场、连锁超市检查覆盖面100%,零售药店、小超市等经营企业检查覆盖面超过了80%,检查记录规范、完整。

2、全区情况全面掌握。我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4家,拥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38个。经营企业1043家,其中批发连锁企业15家、大型商场超市、专卖店20家、药店544家,其余为小商店超市。我区14家生产企业中常年生产的3家(佳尔科、雪佳、五洲),去年有过批量生产的4家(奥奇、庆和、湖宝、三健),已停产1年以上,目前车间正在改造,或处于观望状态准备改造的3家(金日洋参、锦仁堂、康富来),已停产3年以上的4家(唯一、华南、红太阳、远亚),其中“唯一”、“华南”的车间已改作他用或已拆除。有关我区生产企业的现状已向市局作了报告。

3、重点企业重点监管。结合打“四非”重点检查企业名单和保健食品季节性生产的特点,对省、市局制定的“打四非”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和产品重点检查,做到了全覆盖。特别是对外地协查较多的“雪佳”、“全烈”等企业进行了多次突击检查。现场对企业生产车间、仓库和化验室进行认真、详细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完善管理制度,还对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了抽检。

4、配合上级监测抽检。根据省、市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和市局风险监测抽样的要求,组织进行突击检查,配合市局开展共抽检产品25批次,其中减肥类12批、辅助降血糖类1批、缓解体力疲劳类12批。

5、外地协查回复及时。共协查回复各地协查函35份,每次协查均到企业现场核查企业相关的资质、品种的批件、涉及具体生产批号的`产品查阅相应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销售记录和原辅料台帐,并要求企业出具相关情况说明。35份外地协查均做到了及时核实情况、及时回复。我局发函协查问题保健食品16个。

6、案件处置严格依法。对于保健食品的案件处置,我局做到严格依法查处,遇到问题产品,法规、稽查、保化三个科室认真研究法律法规,以确定最适合的法律条款和处罚标准。目前,共移交稽查涉嫌保健食品违法案件12个,立案5个。

保健食品调研报告总结篇六

保健品是个热门的创业项目,保健品经营发展市场由很好的发展空间,对于保健品市场需求逐渐加强,保健品行业市场发展趋势有着增长与提高趋势。对于未来保健品市场发展趋势如何,灵核网市场研究院整理保健品市场调查报告可供用户参考,具体目录详见灵核网站内搜索。

中国部分保健企业代表团在国外卖的基本上都是原料,并且是低价值的原料,一般都不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业内人士表示,我国保健食品同质化严重、科技含量不高、产业集中度较低、中小企业占比高、资金投入不足、缺乏贵族享受技术人才等,这些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企业只有通过科技和资本共同塑造高质量的产品和独具影响力的品牌,才能在保健食品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

从国内来看,我国的保健品行业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国内市场还有很大开发空间,未来保健品行业的前景依然良好。市场容量增加,给跨国企业提供许多机遇,跨国企业在新兴市场的投资和成长空间不断加大。

中国保健品市场现状发展趋势保健品市场调查报告。

保健品将成为21世纪保健品行业的发展的一大趋势。

利用昆虫、植物、微生物等作为保健食品资源,已经为保健产品提供了新的发展蓝图。

软胶囊、口服液成为包装新趋势。

国际市场流行的包装是以软胶囊或一次性的口服液为主,既便于携带又卫生。我国目前所用的包装,与国际市场都存在着差距尤其是在视觉冲击力方面不能引起人们的购买欲或食欲。广告宣传往往仅限于长篇幅的文字赘述与一句夸大了的主打广告词上。

氨基酸、核酸产品在保健品市场上独占鳌头。

优势是能够被人体直接吸收,省略了其它保健品需要合成、转化等一系列“加工”过程。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把它们列为“生命工程”并不为过。我国的转基因工程研究居国内外高明国家行列。

导师预言,21世纪人们进医院不再是为了治病,而是检查身体上哪一级基因出现了“故障”,从而进行修复。基因食品在21世纪的保健品行业将会呈现出空前的大发展。

目前国际及国内市场对中医技术,西方国家通过对于中医配方的研究和结合现代技术,制成现代口香糖,面包等保健食品,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从目前的行业发展前景来看,对于中药保健品的开发,是大多数生产厂家的科研重点。

随着新型软胶囊生产技术的应用,保健品的包装势必在用料、色彩、形状等方面大有改观并由此增加了一个通往国际市场的砝码。

保健食品调研报告总结篇七

20xx年,我局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克服人员少、装备差、点多面广等重重困难,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有条不紊的开展和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现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机构设置。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我局设置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主要职能是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检查保健食品广告;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收集、汇总、分析、上报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做到了职能职责的平稳过渡和各项工作的无逢衔接。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学习和培训。为了能迅速进入工作角色,快速掌握新的法律法规,在今后的保化监管工作中做到心中有数,办事有尺,处事有度,我局采取集中学习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对涉及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培训。

(二)开展日常监管。为能快速稳妥的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科学制定监管计划,合理优化监管资源,全面掌握监管服务对象的分布、基本信息数据等,我局于3月组织人员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摸底检查。共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125家,出动车辆32车次,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

(三)开展保化产品专项检查。今年分别开展了节日期间保化产品专项检查、保化产品违法违规专项检查、保化产品违法添加违规标识专项检查、保化产品违法广告专项检查。全年保健食品立案2起,货值0。1318万元,罚款金额0。2636万元。

三、措施及成效。

一是加大宣传普法力度,向社会大众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单位的职能,宣传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的判断和维权能力。二是认真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建立经营对象、经营品种基本档案。三是开展专项整治,依法加大查处力度,重点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建立诚信档案,对有不良记录的单位加大检查频次,对有安全隐患的产品,要公开曝光,建立召回制度。

(一)由于我县情况特殊,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数量多、分布广,尤其是化妆品经营单位规模小,数量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总体素质偏低,不稳定、易转产,给我们监督执法造成一定困难。

(二)执法人员少,对保健品、化妆品各项法律法规了解不够,致使检查工作不能顺利的开展。

(三)现有配套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滞后,致使对存在问题的保健品、化妆品经营企业不能有效的打击。

(四)保化产品市场退化,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有虚假夸大功效、宣传有诊疗功能等,部分产品无批号或标注虚假的标识,使用伪造或盗用的批准文号。

五、工作建议。

由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力量有限,加之,机构改革刚刚完成到位,宣传力度不够,根据我县实际,建议如下:

(一)上级部门尽快出台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以便于更有效的开展监督执法工作。

(二)上级部门多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保健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能很快的提升。

(三)对有问题的产品及时发现并向社会通报,建立完善的产品召回制度及问责制度。

六、20xx年工作重点。

以“建立体系,抓好源头,规范市场,提高能力”为主线,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升保障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一)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保健品、化妆品市场专项调研建立相关企业的监管档案,使全县所有经营企业纳入我局的监管范围内。

(二)强化日常监管。按照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各保健食品、化妆品专营店、兼营店,美容美发店等单位进行“格式化”监管。

(三)配合市局“剿患行动”,集中组织专项整治。着力整顿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无批准文号(或无备案号)、购进渠道混乱、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同时,依据“一规定两办法”(即:《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山西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管理办法》、《山西省保健食品违规宣传行为管理办法》),严查重处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发布消费警示、张贴监管公告、新闻媒体曝光等多种形式,净化保化品市场,维护消费者权益。

(四)对重点经营单位进行加强监管,对经营企业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查处。

保健食品调研报告总结篇八

我们对水果店、蔬菜店、米面粮油店、水产店、调味品店市场做了小范围的调查研究工作,收集了部分产品的零售价、进货价、销售量、进货周期,了解了商家跟消费者消费意向的有关信息。

大部分商家会去试是因为对于自己有利润的人们总是会有兴趣,或是想要去验证一下其好坏与否。作为营销人员,我们应该牢牢抓住这个心理打好第一仗,无论是产品、质量、服务等方面都要给商家留下的印象,从而稳固地抓住商家。

关于农产品的价格问题,现在各个地区市场上的价格不统一,进货地区也不一样。在销售渠道构建方面,70%的商家愿意在比现进货方式价格低的情况下由本公司配货。另外,对于专门的售油、米面门市或者高档粮油油店,有专门厂家批发商给配送。对于金道物流的知名度,我们在调查重点外的商家也发了本公司的名片,介绍了本公司的服务。我们集取了商家的建议,商家表示应该加大广告宣传力度。虽然现在社会广告泛滥,但是其作用还是不可小视的。播放频繁的广告让商家认知和接受,由此可见,传统的电视广告仍然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可以起到很好的宣传作用。但是,随着电子时代的来临,网络以其信息量大、速度快等特点得到越来越多人的喜爱。为应该依靠以上的三大媒体,尤其要发挥网络的优势,发布广告,提高本公司知名度。

保健食品调研报告总结篇九

规定,保健食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但《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至今仍未出台,造成政府监管、行政执法法律依据的缺失,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打击难以到位,惩戒威慑作用不强。

保健食品原来是由卫生部门监管,在实际工作中,卫生部门只注重保健食品准入的许可,把保健食品按照普通食品进行监管,而未注重对保健食品的专项监督,致使保健食品监管基础薄弱。通过机构改革,保健食品监管这块职能划到药监部门,虽然药监部门设立了专门的保健食品监管职能科室,但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数量众多,且大多数在农村,点多面广,单凭科室里两三个人很难起到有效的监管。另一方面,监管人员对部分经营保健食品的单位提出诸如索证索票、建立台账等工作要求时,经营者往往敷衍了事。

针对上述问题,各地药监部门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在健全制度、创新思路、强化整治、完善体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通过查阅资料和外出调研,发现有一些对做法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天安行动”,苏州重拳保障食品安全。

台延伸到保健食品流通领域日常监管中,动态掌握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实时数据,有效加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及问题保健食品的掌控,在保健食品市场监管规范工作上作了有益探索,有效规范了保健食品经营市场秩序,保障了保健食品安全。

“治乱必用重典”,部分地区针对当地保健食品市场混乱的现状,实行了“最严格”的监管。比如浙江某地药监部门在检查中查获总货值700多元的过期保健食品,当地药监部门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要求,对该经营单位处于罚款五万的处罚,且已执行到位。

以示范创建推动市场规范。

建湖等地在目前保健食品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以保健食品示范店创建为平台,加大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培训和指导,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企业法律意识和诚实守信意识,净化了保健食品经营市场秩序。建湖等地在建设保健食品示范店的同时,借鉴餐饮监管的成功经验,推出了动态监管,在被监管企业张贴“笑脸平脸哭脸”三种检查结果,让广大消费者清楚了解经营单位的被检查情况。

三、我们在保健食品监管中的做法与思考。

信息化监管手段,加强对辖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相关品种的监督管理,动态掌握各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和实时数据,为保健食品监管的连续性、完整性、科学性等方面提供更加科学的保障。保健食品远程电子监管工作采用逐步递进推行的方式开展,第一批先在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等条件较好的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开展远程监管,实施保健食品数据上传,然后逐步推广到药品零售企业、保健食品专营店、有条件的大中型超市等保健食品经营单位。

通联系,共同商定相应保健食品违法行为适用的法律条款,尽可能减少复议、诉讼带来的的执法风险,积极避免在法律法规不健全情况下不作为、难作为所带来的渎职风险。

保健食品调研报告总结篇十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一听到写报告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健食品监管专题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健康意识不断增强,对保健食品的需求和品质要求越来越高,保健食品市场逐步走向活跃,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关注的焦点,这就对保健食品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对保健食品监管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在保健食品安全方面,近年来就发生过树胶冒充蜂胶、螺旋藻重金属超标、牛皮下脚料等劣质材料冒充驴皮制作伪劣阿胶等事件,更存在减肥、睡眠等功能保健食品中添加药品的违法行为。除此之外,当前保健食品市场还存在另一个严重问题,就是虚假夸大宣传,宣传保健食品具有治疗作用,故意混淆与药品的界限,诱导消费者购买其产品。

(二)法规体系与监管工作不相匹配

当前,我国保健食品市场发展还不成熟,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相关知识了解有限,而市面上保健食品种类繁多,广告宣传四处可见,误导消费者的宣传更是屡见不鲜,这种情况下,政有必要对一些不规范的市场行为进行干预。但保健食品监管相应的法律法规却存在很多不完善之处,缺乏系统的监管法律制度,20xx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保健食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但《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至今仍未出台,造成政监管、行政执法法律依据的缺失,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打击难以到位,惩戒威慑作用不强。

(三)保健食品企业“多、小、散、低”,监管难度大

我区现有各类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一千多家,大多规模小,分布散,购进销售缺乏科学管理,而且经营者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普遍较弱,大多数保健食品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分不清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产品批号、卫生许可证号等,不了解经营保健食品如何进行索证索票、如何进行进货验收记录等,也不清楚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如何区分,对监管部门的要求也不当回事。

(四)监管力量薄弱

保健食品原来是由卫生部门监管,在实际工作中,卫生部门只注重保健食品准入的许可,把保健食品按照普通食品进行监管,而未注重对保健食品的专项监督,致使保健食品监管基础薄弱。通过机构改革,保健食品监管这块职能划到药监部门,虽然药监部门设立了专门的保健食品监管职能科室,但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数量众多,且大多数在农村,点多面广,单凭科室里两三个人很难起到有效的监管。另一方面,监管人员对部分经营保健食品的单位提出诸如索证索票、建立台账等工作要求时,经营者往往敷衍了事。

针对上述问题,各地药监部门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在健全制度、创新思路、强化整治、完善体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通过查阅资料和外出调研,发现有一些对做法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一)“天安行动”,苏州重拳保障食品安全

苏州开展的“天安行动”,由苏州市纪委和苏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是继前几年苏州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之后,集中开展的`、各地各部门同时进行的一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参与部门有市卫生局、监察局、公安局、农委、食药局、质监局、工商局等。“天安行动”的整顿重点是十大类产品和六个环节,该项行动开展以来,曝光了一批大案要案,形成了执法高压新态势;公布了一批监测结果,形成了企业自律新气象;总结了一批先进经验,形成了工作联动新格局;探索了一批攻关项目,形成了科学监管新局面。苏州市“天安行动”的特点是:纪委强势牵头,营造了良好的外部执法氛围,药监局的执法压力和风险明显减小。

(二)推进保健食品远程电子监管

赣榆、绍兴等地为进一步做好保健食品经营环节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积极探索了保健食品远程电子监管工作,利用现有药品电子监管综合平台,将电子远程监管平台延伸到保健食品流通领域日常监管中,动态掌握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实时数据,有效加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及问题保健食品的掌控,在保健食品市场监管规范工作上作了有益探索,有效规范了保健食品经营市场秩序,保障了保健食品安全。

(三)部分地区对保健食品进行“最严格”监管

“治乱必用重典”,部分地区针对当地保健食品市场混乱的现状,实行了“最严格”的监管。比如浙江某地药监部门在检查中查获总货值700多元的过期保健食品,当地药监部门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要求,对该经营单位处于罚款五万的处罚,且已执行到位。

(四)以示范创建推动市场规范

宝应、建湖等地在目前保健食品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以保健食品示范店创建为平台,加大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培训和指导,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企业法律意识和诚实守信意识,净化了保健食品经营市场秩序。建湖等地在建设保健食品示范店的同时,借鉴餐饮监管的成功经验,推出了动态监管,在被监管企业张贴“笑脸、平脸、哭脸”三种检查结果,让广大消费者清楚了解经营单位的被检查情况。

通过学习和思考,我们结合本地实际,明确了“打基础、抓重点、创特色、出亮点”的保健食品监管工作方针,通过诚信建设、示范引领、科学监管等手段,使我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对保健食品安全更加放心满意,具体做法为:

(一)摸清基础,掌握底数

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规模小、变化快,为此我们在原有数据库的基础上,多措并举开展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摸底调查,一是利用各镇协管员对本镇情况相对熟悉的特点,发动各镇协管员开展调查,并对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在报纸和电视上发出公告,要求相关经营企业主动进行申报备案;三是要求各监管组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做好保化经营企业的调查摸底。摸底调查的对象包括保健食品专营店、化妆品专营店、经营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超市(其中大型超市指面积在600㎡以上的,中型超市指面积在300㎡至600㎡之间的,300㎡以下的为普通超市)、大中型美容店、大中型美发店。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做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批发企业、保健食品专营店一企一档,规范管理。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为此我们加大宣传力度,一是通过广播、横幅、培训等多种形式,普及监管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公众科学理性消费意识和对风险防范能力。二是利用药监之声、药监开放日、老年大学宣传讲课等方式开展针对中老年等特定人群的宣传,宣传保健食品基本知识,告知中老年人警惕以会议销售、上门推销、电话推销、免费体检、免费试用等方式进行的保健食品销售骗术。三是积极开展面向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宣传,宣传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八不准”,与相关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实行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度,强化企业负责人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促进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自觉守法经营,维护和稳定市场经营秩序。

(三)树立示范,规范引领

在目前保健食品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我们积极探索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的建设,以起到引导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规范经营,发挥示范的辐射和带动效应。该项工作我们坚持政推动与企业争创相结合、分类指导与分级联创相结合、逐步推进与滚动发展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统筹相结合,在全区建设一批示范单位,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先进经验,提升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环境。

(四)勇于创新,科学监管

一是开展保健食品远程电子监管。为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科学监管机制,增强常态监管的科技化手段,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我们在药品、医疗器械远程电子监管工作的基础上,推行保健食品远程电子监管工作。此项工作是利用网络信息化监管手段,加强对辖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相关品种的监督管理,动态掌握各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和实时数据,为保健食品监管的连续性、完整性、科学性等方面提供更加科学的保障。保健食品远程电子监管工作采用逐步递进推行的方式开展,第一批先在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等条件较好的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开展远程监管,实施保健食品数据上传,然后逐步推广到药品零售企业、保健食品专营店、有条件的大中型超市等保健食品经营单位。

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在保健食品监管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开展保健食品监管离不开与相关部门的联动。比如目前开展的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整治行动,其中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的第一条是:“未经食品流通许可或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经营保健食品的”,食品流通许可是工商部门发放的,保健食品流通许可是由药监部门出具“保健食品流通许可审核意见书”,再由工商部门发放许可证,在县一级机构改革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如果我们发现某经营单位存在上述非法经营行为,就离不开与工商部门的联动。此次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是由国家药监总局独家发起的,有关法律依据、执法标准等都需要及时通报法制、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争取他们的支持,形成执法合力。此外,当前在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我们也可结合“三联防工程”这个平台,与纪委、法院、法制办、检察院加强沟通联系,共同商定相应保健食品违法行为适用的法律条款,尽可能减少复议、诉讼带来的的执法风险,积极避免在法律法规不健全情况下不作为、难作为所带来的渎职风险。

保健食品调研报告总结篇十一

中国it网民在获取3c产品信息时选择的主要途径为互联网,但除此之外,实体卖场、报刊杂志等也是网民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

网民在购买电脑产品和数码产品时的渠道选择有较大差异,但主要集中在五大渠道之内。

影响男性网民和女性网民选择购物渠道的关键因素相同,但在细节方面男性网民更关注购物环境,女性网民更关注进货渠道。

一、调查样本结构。

本次调查样本抽取范围为中国it网民。

1、样本性别结构。

样本性别结构受人口实际性别结构、不同性别互联网使用率、调查发布地点用户特征等多方面影响,因此在本次调查样本中男性所占比例高于其在实际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本次调查中,男性网民的数量在样本总量中占64.6%,女性网民占35.4%。在中国it网民中,男性所占比例远高于女性所占比例。

2、样本年龄结构。

样本的年龄结构中,26-30岁网民所占比例最高,为38.8%。其次为31-35岁和18-25岁网民,在总样本量中所占比例为分别为21.6%和23.7%。36-45岁网民是本次样本选取中的第四大人群,在总样本量种所占的比例为12.3%。

18岁以下和45岁以上人群在本次调查样本中所占比例较低,其中45岁以上人去所占比例为3.5%,18岁以下人群所占比例不足1%。

信息获取渠道。

二、信息获取渠道。

1、男性网民。

信息获取渠道方面,除去网络以外,男性it网民关于3c产品信息的第一获取渠道是实体卖场。在调查投票中,实体卖场获得票数占总票数的26.6%。朋友介绍是男性it网民获取产品信息的第三大途径,得票比例为13.8%。

2、女性网民。

女性it网民与男性it网民在3c产品信息获取途径方面的情况无明显差别。除网络外,实体卖场、朋友介绍、报刊杂志和电视广播同样对女性it网民获得产品信息有很大帮助。

与男性it网民的不同在于,女性it网民更加偏向于朋友之间对于产品的相互介绍,而对于网络信息的依赖度明显低于男性it网民。

其它渠道的重要性在二者之间的差距并不明显。

产品购买渠道。

三、产品购买渠道。

1、电脑类产品。

在购买电脑类产品时,中国it网民最多的选择是去品牌专卖店,这部分的得票率为22.9%。其次是电子商务网站、传统it卖场和专业it连锁销售机构,得票率分别为19.0%、18.7%和18.0%。3c卖场的得票率为16.0%,排在第五位。

上述五大渠道是中国it网民购买电脑类产品是最主要的渠道,除此之外还包括综合商场、超市,社区店、便利店等渠道,但是这些渠道在本次调查中的得票率较低。

2、数码类产品。

在购买数码类产品时,中国it网民选择的五大渠道与购买电脑类产品时相同,但是五大渠道的得票率排名有较为明显的变化。

3c卖场在it网民购买数码产品时成为得票率最高的渠道,其得票率为22.0%。品牌专卖店成为第二名,得票率为20.8%。传统it卖场在网民购买数码产品时的得票率依然排在第三位。电子商务网站的得票率仅为16.5%,排在第四名。专业it连锁销售机构在中国it网民购买数码类产品时的得票率为14.8%。

除此之外,在中国it网民购买数码类产品的渠道中,综合商场、超市也拥有较高的得票率,占总体的5.9%。

影响购物渠道选择的重要因素。

四、影响购物渠道选择的重要因素。

1、男性网民。

在影响男性it网民选择购买渠道的各种因素中,商品价格、卖场信誉、售后保障是得票率最高的三大因素,其得票率分别为19.4%、17.2%和16.8%。

购物环境、服务态度、进货渠道的得票率分别是11.2%、11.2%和10.9%,是影响男性it网民选择购买渠道的次要因素。

相关配件配备情况和交通情况的影响相对较低。

2、女性网民。

与男性it网民相同,女性it网民在选择购买渠道的过程中最重视的三大因素也是上品价格、卖场信誉和售后保障,相比之下女性it网民比男性it网民更加重视产品的售后保障。

进货渠道是影响女性it网民选择购物渠道的第四大因素,得票率为11.3%。而购物环境对于女性it网民的影响力相对较低,其得票率仅为8.9%。

在其它方面,女性it网民与男性it网民的选择并没有显著差别。

总结:

本次调查数据表明,3c卖场、品牌专卖店、传统it卖场、电子商务网站和专业it连锁销售机构是中国it网民购买3c产品的五大主要渠道。

信息获取渠道方面,中国it网民关于3c产品信息的三大主要信息获取渠道包括互联网、实体卖场和朋友介绍。

保健食品调研报告总结篇十二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健康意识不断增强,对保健食品的需求和品质要求越来越高,保健食品市场逐步走向活跃,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关注的焦点,这就对保健食品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对保健食品监管进行了专题调研。

在保健食品安全方面,近年来就发生过树胶冒充蜂胶、螺旋藻重金属超标、牛皮下脚料等劣质材料冒充驴皮制作伪劣阿胶等事件,更存在减肥、睡眠等功能保健食品中添加药品的违法行为。除此之外,当前保健食品市场还存在另一个严重问题,就是虚假夸大宣传,宣传保健食品具有治疗作用,故意混淆与药品的界限,诱导消费者购买其产品。

法规体系与监管工作不相匹配。

当前,我国保健食品市场发展还不成熟,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相关知识了解有限,而市面上保健食品种类繁多,广告宣传四处可见,误导消费者的宣传更是屡见不鲜,这种情况下,政府有必要对一些不规范的市场行为进行干预。但保健食品监管相应的法律法规却存在很多不完善之处,缺乏系统的监管法律制度,xx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保健食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但《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至今仍未出台,造成政府监管、行政执法法律依据的缺失,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打击难以到位,惩戒威慑作用不强。

保健食品企业"多、小、散、低",监管难度大。

我区现有各类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一千多家,大多规模小,分布散,购进销售缺乏科学管理,而且经营者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普遍较弱,大多数保健食品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分不清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产品批号、卫生许可证号等,不了解经营保健食品如何进行索证索票、如何进行进货验收记录等,也不清楚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如何区分,对监管部门的要求也不当回事。

监管力量薄弱。

保健食品原来是由卫生部门监管,在实际工作中,卫生部门只注重保健食品准入的许可,把保健食品按照普通食品进行监管,而未注重对保健食品的专项监督,致使保健食品监管基础薄弱。通过机构改革,保健食品监管这块职能划到药监部门,虽然药监部门设立了专门的保健食品监管职能科室,但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数量众多,且大多数在农村,点多面广,单凭科室里两三个人很难起到有效的监管。另一方面,监管人员对部分经营保健食品的单位提出诸如索证索票、建立台账等工作要求时,经营者往往敷衍了事。

针对上述问题,各地药监部门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在健全制度、创新思路、强化整治、完善体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通过查阅资料和外出调研,发现有一些对做法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天安行动",苏州重拳保障食品安全。

苏州开展的"天安行动",由苏州市纪委和苏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是继前几年苏州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之后,集中开展的、各地各部门同时进行的一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参与部门有市卫生局、监察局、公安局、农委、食药局、质监局、工商局等。"天安行动"的整顿重点是十大类产品和六个环节,该项行动开展以来,曝光了一批大案要案,形成了执法高压新态势;公布了一批监测结果,形成了企业自律新气象;总结了一批先进经验,形成了工作联动新格局;探索了一批攻关项目,形成了科学监管新局面。苏州市"天安行动"的特点是:纪委强势牵头,营造了良好的外部执法氛围,药监局的执法压力和风险明显减小。

台延伸到保健食品流通领域日常监管中,动态掌握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实时数据,有效加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及问题保健食品的掌控,在保健食品市场监管规范工作上作了有益探索,有效规范了保健食品经营市场秩序,保障了保健食品安全。

"治乱必用重典",部分地区针对当地保健食品市场混乱的现状,实行了"最严格"的监管。比如浙江某地药监部门在检查中查获总货值700多元的过期保健食品,当地药监部门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要求,对该经营单位处于罚款五万的处罚,且已执行到位。

以示范创建推动市场规范。

建湖等地在目前保健食品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以保健食品示范店创建为平台,加大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培训和指导,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企业法律意识和诚实守信意识,净化了保健食品经营市场秩序。建湖等地在建设保健食品示范店的同时,借鉴餐饮监管的成功经验,推出了动态监管,在被监管企业张贴"笑脸平脸哭脸"三种检查结果,让广大消费者清楚了解经营单位的被检查情况。

通过学习和思考,我们结合本地实际,明确了"打基础、抓重点、创特色、出亮点"的保健食品监管工作方针,通过诚信建设、示范引领、科学监管等手段,使我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对保健食品安全更加放心满意,具体做法为:

摸清基础,掌握底数。

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规模小、变化快,为此我们在原有数据库的基础上,多措并举开展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摸底调查,一是利用各镇协管员对本镇情况相对熟悉的特点,发动各镇协管员开展调查,并对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在报纸和电视上发出公告,要求相关经营企业主动进行申报备案;三是要求各监管组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做好保化经营企业的调查摸底。摸底调查的对象包括保健食品专营店、化妆品专营店、经营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超市、大中型美容店、大中型美发店。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做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批发企业、保健食品专营店一企一档,规范管理。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为此我们加大宣传力度,一是通过广播、横幅、培训等多种形式,普及监管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公众科学理性消费意识和对风险防范能力。二是利用药监之声、药监开放日、老年大学宣传讲课等方式开展针对中老年等特定人群的宣传,宣传保健食品基本知识,告知中老年人警惕以会议销售、上门推销、电话推销、免费体检、免费试用等方式进行的保健食品销售骗术。三是积极开展面向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宣传,宣传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八不准",与相关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实行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度,强化企业负责人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促进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自觉守法经营,维护和稳定市场经营秩序。

树立示范,规范引领。

在目前保健食品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我们积极探索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的建设,以起到引导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规范经营,发挥示范的辐射和带动效应。该项工作我们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争创相结合、分类指导与分级联创相结合、逐步推进与滚动发展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统筹相结合,在全区建设一批示范单位,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先进经验,提升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环境。

勇于创新,科学监管。

一是开展保健食品远程电子监管。为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科学监管机制,增强常态监管的科技化手段,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我们在药品、医疗器械远程电子监管工作的基础上,推行保健食品远程电子监管工作。此项工作是利用网络信息化监管手段,加强对辖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相关品种的监督管理,动态掌握各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和实时数据,为保健食品监管的连续性、完整性、科学性等方面提供更加科学的保障。保健食品远程电子监管工作采用逐步递进推行的方式开展,第一批先在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等条件较好的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开展远程监管,实施保健食品数据上传,然后逐步推广到药品零售企业、保健食品专营店、有条件的大中型超市等保健食品经营单位。

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在保健食品监管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开展保健食品监管离不开与相关部门的联动。比如目前开展的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整治行动,其中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的第一条是:"未经食品流通许可或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经营保健食品的",食品流通许可是工商部门发放的,保健食品流通许可是由药监部门出具"保健食品流通许可审核意见书",再由工商部门发放许可证,在县一级机构改革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如果我们发现某经营单位存在上述非法经营行为,就离不开与工商部门的联动。此次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是由国家药监总局独家发起的,有关法律依据、执法标准等都需要及时通报法制、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争取他们的支持,形成执法合力。此外,当前在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我们也可结合"三联防工程"这个平台,与纪委、法院、法制办、检察院加强沟通联系,共同商定相应保健食品违法行为适用的法律条款,尽可能减少复议、诉讼带来的的执法风险,积极避免在法律法规不健全情况下不作为、难作为所带来的渎职风险。

保健食品调研报告总结篇十三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和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认真按时完成区政府下达各项环保工作任务,前街道组织相关部门着手落实各项整治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全面落实《区各镇(街)年度镇长(主任)环保目标责任书》工作,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结合城管科例会召开专项部署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街道城管科、城管中队、党政办、财政所、经济办、爱卫办、劳动保障所、各社区卫生主任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本街道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实施。

二、制定方案,具体落实。

1、落实各级责任,街道主要领导负责辖区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分管领导对辖区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负主要责任,街道城管科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规定,同时明确各分管班子成员,各相关部门及各社区在做好本职工作以外的环保责任,切实担负起本辖区环境质量环保责任,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2、每月拟由街道城管科牵头协调区卫生局、环保局、工商局、执法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中小餐馆进行综合整治。

3、积极协调环保局、工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饮食、娱乐、商贸噪声监督管理,认真协调解决噪声扰民问题。

4、按照区环保局要求完成区环保局下达的“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巩固已创建绿色社区成果,在原有50%创建基础上努力完成辖区80%以上的基础上力争所属社区全面实现“绿色社区”。

5、做好环保工作宣传,街道办事处和10个社区各设立宣传栏一处,每季度出一期环保宣传专刊。

6、街道积极征定环保宣传刊物,已征订《中国环境报》1份,市容征订《环境与发展报》1份,各社区已创建“绿色社区”的也相应征订《中国环境报》、《环境与发展》报。

7、认真完成期间家园清洁行动,垃圾治理任务,垃圾无害化收集处理率达100%,无垃圾乱倾倒、乱焚烧现象,重点对前地区乱焚烧现象进行整治,并定期派人员进行巡查。街道每月一次带领相关部门及对辖区内开展“环保专项检查”。

8、积极完成上级其他各项工作任务。街道加强对环保工作的力度,在财力和物力上予以充分保证,在年初各口预算中将环保工作列入预算范围并在市容办专项经费中做到实报实销。

三、措施到位,行之有效。

1、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由街道城管科和各社区居委会负责,利用宣传栏和广播向居民宣传环保知识,条例,认真开展地球日,纪念宣传活动。

2、部署摸底调查工作。由街道城管科牵头,组织各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无证照中小餐馆以及违规使用蜂窝煤的中小餐馆进行摸底调查油烟排放、垃圾焚烧、噪音治理。

3、开展综合整理活动。联合执法局、卫生局、工商局、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定期组织对市场周边、公园路、路、超市周边,各社区等范围内的中小餐馆进行综合整治,收缴了部分中小餐馆的一次性快餐盒,并捣毁了18个峰窝煤。

4、健全环保投诉责任机制,由街道城管科负责处理群众对环保方面的投诉和意见,及时协调和处理群众的来访和来电,进行重点区域、重点地段,专项整治,加强内河管理并签订“护河公约”,杜绝“一乱倒,三直排”现象。

5、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根据环保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每个月定期开展一次综合整治行动,从而提高中小餐馆的办证率,并逐步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

上半年,前街道办事处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完成各项任务取得较好的成绩,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绿色社区创建力度,更好地执行(主任)环保各项任务。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保健食品调研报告总结篇十四

回顾近一年的工作,对照德能勤绩四项标准,能尽心尽力做好各项工作,较好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现将主要情况小结如下:

我所在的部门是物流部,首先在20这个及其不平凡的一年里,我们物流部全体员工在公司领导的领导下能够顺利的圆满的完成我们公司制定的业务任务,我作为物流部的一员感到非常的开心以及自豪,我们部门的工作职责是需要比较好的专业业务能力,同时更需要很强的与客户交际沟通能力。在专业方面,由于之前我所从事的工作都是和物流有关的工作,也进行了系统性的学习,个人在这方面亦是很感兴趣,遇到棘手问题,通过查阅资料、询问同事能够独立解决,所以这方面很有自信的;在过去的一年里自身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以及工作上的不足,在工作上还不够沉稳,不够老练,在对待新老客户的各种要求有的时候不够及时的做到位,自己感觉还是有点欠缺,这个方面我想在以后的工作里更应该进行多多锻炼,多多改进。

二、的工作计划。

不断加强个人修养,自觉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工作水平,适应新形势下本职工作的需要,扬长避短,发奋工作,克难攻坚,力求把工作做得更好,积极的配合好各部门的工作链接,在适应新的工作岗位之余,希望学习些其他部门的业务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树立办公室的良好形象。

三、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各种诉求。

1希望公司能为我缴纳上海社会保险。

2请公司结合实际考量我们物流部门的工作性质,每一位职员都是希望自己所付出的努力与回报的结果能够相等,这样也会提高每一位职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好的为公司工作,这样也有助于公司的发展。

3希望20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我们物流部的考核制度。

保健食品调研报告总结篇十五

1、概念:大学生自主创业就是大学生通过个人及组织的努力,利用所学到的知识、才能、技术和所形成的各种能力,以自筹资金、技术入股、寻求合作等方式,在有限的环境中,努力创新、寻求机会,不断成长创造价值的过程。

2、现状:从xx年起,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等部委以及许多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有关政策,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大学生创业成为一个社会热点话题。随着就业压力的增大,大学生自主创业者也不断增加。据相关调查显示,目前各高校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人数占到在校生的近5%,而打算创业的大学生数量所占的比重则更大。大学生创业意向与社会环境、学校氛围息息相关,也与自身的创业意识密不可分。二、研究目标(核心问题)。

此次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的大学生创业意向及需求的调研及访谈,旨在了解我校大学生的创业意向及需求状况,根据得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统计进而响应我国科学技术部《关于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相关文件要求,并由学校相关部门依此来制定支持我校大学生创业的政策及制度,以积极引导山大科技园威海分区所属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展大学生创业见习基地工作。

思主义教学部xx级—2012级在校本科生和2012级、2012级研究生。

调研采取系统抽样与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我校十二个学院的人数比例分配问卷。在每个学院随机选取专业,在选定的专业中随机选择班级,并且使男女人数比例为1:1,保证了调研的科学性。

按照我校十二个学院的人数比例情况,共打印650份问卷,实际发放634份,实际收回614。其中,商学院发放189份问卷,实际收回187份问卷,缺失2份,废掉6份;法学院发放49份问卷,实际收回44份问卷,缺失5份;新闻传播学院发放51份问卷,实际收回48份问卷,缺失3份;翻译学院发放33份问卷,实际收回30份问卷,缺失3份;韩国学院发放31份问卷,实际收回30份问卷,缺失1份;艺术学院发放26份问卷,实际收回26份问卷,缺失0份;数学与统计学院发放44份问卷,实际收回44份问卷,缺失0份,废掉9份;空间科学与应用物理学院发放45份问卷,实际收回43份问卷,缺失2份;海洋学院发放52份问卷,实际收回50份问卷,缺失2份;信息工程学院发放41份问卷,实际收回41份问卷,缺失0份;机电工程学院发放51份问卷,实际收回51份问卷,缺失0份;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发放19份问卷,实际收回19份问卷,缺失0份;马克思主义教学部发放1份,实际收回1份,缺失0份;其中,因不明原因缺失两份。

1、我校学生对创业的了解,他们的创业意向,以及现在所处的状态。即“是已经开始创业,还是考虑过创业但是有疑虑而未进行创业”。

2、性别与创业意向之间的联系。

3、不同学院、不同专业与创业之间的关系。

1、我校学生对创业的态度。

2、调研对象所认可和倾向的创业模式。

3、影响我校学生创业实践的缘由。

保健食品调研报告总结篇十六

20xx年,我局以?完善监管档案,提高执法能力,规范经营秩序为主线,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总体思路,不断提升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能力,确保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监管档案。一是严把保健食品备案关,做好行政许可工作,提高审批质量。分局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标准规定、办事程序、时限,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经营资质进行了认真审查,积极推进了保健食品备案管理要求;二是以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管为契机,及时更新和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的完备数据库。使全县所有经营企业均纳入我局的监管范围内,做到监管工作?底数清、情况明。

诉举报;四是采取通知领取和上门服务两种方式在全县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八不准?单位的宣传、发放、张贴活动;五是发布保健食品温馨提示和保健食品五大非法宣营养医师王兴国饮食营养科普讲座营养食疗食补健康饮食减肥保健传?陷阱?;六是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再培训;六是配合法制监督科做好?打击‘四非’促安全、科学食用保健康。通过广泛的宣传,增强消费者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知识的了解和辨别能力,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防范意识,积极营造保健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同时也提高了执法人员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能力。

(三)、加强日常监管。在日常监管工作,按照市局印发的《保健食品日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化妆品日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我局就针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召开专题讨论会,经分局局长办公研究,制定了《****20xx年度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计划》。工作计划紧紧围绕产品的标签、说明书与批准证明文件的相关内容是否一致、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管理制度、执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落实保健食品经营场所产品分类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全年,共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家,下达《执法监督意见书》**份,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立案**件,结案**件,移送夸大宣传案件**件,收缴罚没款******元。

(四)、狠抓专项整治。积极认真地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检查:一是深入开展了春节前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涉性药品保健食品、浙江章化染发类夸大宣传?健康牌减肥胶囊等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二是排查采用会议营销、专家讲座等形式虚假夸大宣传、销售保健食品行为,及时制止了三次涉嫌销售行为;三是积极开展?阳光一佰牌山芪参胶囊等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物质?盐酸丁二胍和?医圣天下无斑美白祛斑霜?等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成分的行为的排查工作;四是及时启动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工作,结合实际创新地开展专项行动工作;五是认真办理县政协涉及保健品监管提案。通过一系统的专项整治工作,有力地净化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维护消费者权益。

**批次,化妆品经营企业**家,抽样**批次。

白祛斑类、防晒类、染发类等特殊化妆品重点品种进行监管,对出现问题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实施约谈,建立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信用档案,通过规范管理,合理引导,进一步强化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对经营企业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厉查处。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点多面广,法律法规滞后,现有的执法人员不能满足监管需要;执法人员对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二)、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三)、监管方向出现偏差。

调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思路,以?抓源头、促规范、净市场?的工作原则,切实做明年保化监管工作。

(二)、继续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常态监管和专项整治;

(三)、认真完成保健食品化妆品抽验工作;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紧紧围绕分局的安排部署,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保健食品化妆品工作安全。

保健食品调研报告总结篇十七

为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确保公众饮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开展了保健食品专项整顿活动,现将整顿情况总结如下:

为确保专项整治顺利实施,根据市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制定了《景泰县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保健食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组长,各执法人员成员,负责全县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的.方式宣传保健食品的标签标识及说明书,本次共新闻投稿1次,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设立咨询台一次,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一)整治保健品流通环节。要求经营单位要严把进货关,严格查验相关手续,严禁夸大和虚假宣传保健品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不得销售名称、标签和产品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保健品,严格防止擅自添加未经批准的原料、药物等非食品原料的保健食品进入销售渠道。对两家被举报非法经营保健食品的专营店进行了严格查处,没收保健食品2箱。并向当地政府做了详细的答复。

(二)整顿保健品广告宣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办法》整顿保健品广告宣传秩序,严禁夸大功能和虚假宣传,严禁疗效宣传,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和单位依法进行查处。专项整顿过程中,共没收违法宣传广告10000份,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取缔违法经营保健品店一家。

(三)严查伪造保健品批准文号、标志、标识的假冒保健品;查禁宣传具有保健功能的普通食品;查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的食品。依法查处伪造保健食品批号的案件两起,对相关保健食品采取控制措施,并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出动执法人员200人次,共检查了80家保健食品、涉药、涉械经营企业和单位,涉及零售药店、村卫生室、保健品店.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制作现场监督笔录5份,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发放保健食品现场核查证明7家。

我局将按照《保健品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宣传,增强消费者对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鉴别能力,同时将继续加大对保健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力度,使保健食品非法宣传、和经营假冒保健食品的行为得到基本遏制,以打击违法经营者,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

保健食品调研报告总结篇十八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我局结合打击保健食品“四非”和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生产经营企业行动,重点开展对夸大宣传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通过专项整治,着力消除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隐患,使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经营,有效遏制保健食品化妆品制售假劣、非法添加禁用物质、夸大宣传、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一是强化宣传,提高知晓率。

为了使此次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做到家喻户晓,我们利用“3、15”“全国食品药品宣传月”等活动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张贴如何正确选购保健食品的宣传画。通过宣传,提高了群众对保健食品的认知能力,增强了经营企业依法经营的观念,为开展“四非”工作营造了很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整理保健食品企业信息,责任到人。

根据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分布情况及经营的主要品种,明确了重点监管企业,将案件查办工作责任到人,各自对负责区域内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摸底检查,对检查情况负责。

三是执法人员对非法经营、宣传保健食品的进行暗访。

利用早晨、傍晚、节假日等休息时间对我市各大宾馆酒店、公园、广场、礼堂等易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非法保健食品宣传、销售的场所进行四是积极开展专项行动。按照整顿和规范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此次专项整治在食安办的统一领导下,采取了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方式进行。工商部门牵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配合,重点对新闻媒体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检查,查看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相关资料,核对了保健食品广告播出内容,对没有依法取得广告批准文号、广告审查资料不齐全的予以了取缔,通过此次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强化了企业和广告承办单位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使发布虚假违法违规药品广告的现象在我市得到有效遏制。截止目前,我局已出动检查人员82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40余家次,检查中发现,多数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经营的产品符合要求,但有部分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存在索取产品资料不全、未按规定对购进产品进行查验并登记等行为,均已要求企业进行了整改。

通过打击销售假冒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效专项整治及宣传,进一步规范了我市保健食品广告市场秩序,增强了组织者、发布者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使我市的保健食品经营市场秩序有了一定的改善,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管工作,努力使我市保健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

保健食品调研报告总结篇十九

xx年1-9月保健食品销售额达140.7亿元,同比提升36.2%,其中销量增23.1%,均价增10.6%,实现量价齐升。在保健品市场发展的初期,受限于消费者对保健品认知的不足,一般线下渠道如药店、商超等难以有效地推动产品销售。以下对保健品行业现状分析。

保健品行业现状分析,xx年,全球保健食品市场规模达到1569亿美元,其中,美国的保健食品市场规模为426亿美元。保健品行业分析指出,我国的保健食品市场规模约为1851亿元,预计xx年将超过20xx亿元。其中维生素及膳食营养补充剂占比最高,约为1093亿的市场规模,占比达55%。

保健品的销售渠道分为直销渠道和非直销渠道,直销渠道有直销员、网购、私人医生、邮购等,非直销渠道有杂货店超市等一般零售渠道、药店、保健品专卖店等专业渠道。保健品高毛利属性可得到持续。由于保健品兼具消费升级、健康保健、礼品等多重属性,营养保健品行业享有较高且稳定的利润率。现从三大方向来分析保健品行业现状。

产品结构。

市场规模。

保健品行业现状分析,中国保健品的市场规模一直保持上升的趋势,并且前景广阔。据中国保健协会的调查数据显示,xx年我国保健品的销售额约20xx亿元,其中老年人消费占了50%以上。老年人是保健品消费的主力。

企业数量。

保健品行业现状分析,xx-xx年,在保健品市场一片繁荣的同时,中国保健品生产企业数量却呈现先增后减的现象,数据显示xx年国内保健品生产企业数量为2440,较上年减少147家。

保健品行业现状分析,目前我国保健食品销售以直销渠道为主,但近年来增速趋缓,预计未来市场份额将下降;药店作为传统渠道主体,近年来占比不断下降,专业化与服务力是未来保持竞争优势关键;线上电商渠道最近几年快速发展,预计未来市场份额还将继续扩张。

保健食品调研报告总结篇二十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州局20xx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部署,贯彻执行《**省20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机制,有效保障保化品质量安全,进一步提高保化品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20xx年5月以来,我局在辖区内开展了保健食品化妆品风险管理调研与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截至20xx年5月,我县无保健食品专营单位,有兼营单位85。

家,其中药品经营企业65家、超市及其他门店20家;无化妆品批发企业,有化妆品零售单位68家,其中专营店25家、药品经营企业12家、超市及小卖店等31家、美容机构26家、美发机构112家。

共调研检查了保健食品经营单位42家,其中药品经营企业20家、超市及其他门店12家;化妆品经营单位31家,其中专营店15家、超市10家、美容机构10家、美发机构30家。

本次调研与专项整治采取了实地调研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宣传培训、责任落实、日常检查与查处违法行为为手段,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了调研及专项整治:

(一)保健食品。

说明书。

及宣传资料是否合法合规、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2.结合20xx年州保健食品监管工作要点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重点对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类保健食品进行专项检查。

(二)化妆品。

1.重点调研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购进渠道的合法性以及建立健全并执行验收、索证索票制度的情况。

2.以化妆品专营单位、美容机构为重点,加强对美白、祛斑、祛痘以及防晒类等特殊用途化妆品合法情况的调研检查。

3.以美容美发机构为重点,调研检查是否有使用“三无”化妆品、过期化妆品、违法添加化妆品以及自制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不配套,监管依据不充分,致使监管措施不力。

《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保健食品监管后续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甚至《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尚未出台,现有的化妆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也早已无法满足新的监管需要,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对在监管中存在的许多违法违规行为,基层执法人员常常感到监管措施乏力,力不从心。

(二)职能移交后,环节界定模糊,部门之间沟通交流不畅。

职能移交后,由于新的配套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在一些环节上出现了界定模糊的情况,就我县而言,《食品安全法》出台后,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职能很快移交给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原来的行政许可部门就停止了保健食品、化妆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而现行法律法规也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从而导致了部门与部门之间、监管者与经营者之间沟通的困难。

(三)保健食品监管方面存在的其他问题。

1.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标示不统一。由于保健食品监管历史的沿革,造成了目前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标示的不统一,产品有效期的要求不一致,常常使消费者和基层监管部门感到困惑。

2.生产厂家“一号多用”,或者冒用其他合法厂家批准证号。生产厂家为占据市场份额,擅自增加产品类型,常见如补钙类保健食品同一个批准证号被同时用于儿童型、孕妇型、高钙型或不同口味等。同时,还存在冒用合法企业批准证号的情况,例如,在此次专项检查中,我局就查获了涉嫌冒用合法企业生产的气血双补案1件,目前已立案调查。

3.虚假广告夸大宣传,手段愈加隐蔽。随着监管部门对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打击整治,近年来未发现我县有通过电视媒体发布虚假宣传广告的行为。但保健食品推销从发宣传单、贴广告等传统方式转向隐蔽的居民小区,采取在监管单位八小时工作时间以外通过推销员现身说法、免费体检、健康讲座以及赠送牙膏、鸡蛋、饼干等花俏小礼品的方式进行宣传,夸大产品功能,引诱欺骗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文化素质偏低的消费者消费。

4.索证索票以及进货查验、销售记录不完善。通过调研检查发现,我县大部分经营单位都建立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购进销售记录制度,但在执行中还存在资质收集不齐全,尤其是检验报告未逐批收集的情况,存在购进、销售记录不完善,记录要素不齐全,只记录大宗品种,数量小的品种未进行记录等情况。

(四)化妆品监管方面存在的其他问题。

1.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培训不到位。规模较大的化妆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高,单位对员工培训教育也较为重视,能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员工进行培训并建立档案,但绝大部分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甚至有从业人员对化妆品效期等常识都不甚了解,加之人员流动性大,对化妆品的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较少,对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更是一无所知。有的甚至连自己归属于哪个部门监管都不清楚。

2.绝大部分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检查。除个别规模较大的化妆品经营单位、部分兼营化妆品的药品经营企业按照《**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直接接触化妆品的从业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外,其他单位的从业人员均未按要求进行健康检查。

3.存在购进渠道不规范、索证索票制度执行不严的情况。辖区内大部分化妆品经营单位都建立了索证索票制度,但在执行中除个别较大规模经营单位外,还普遍存在购进化妆品时未严格审查供货方资质,索证索票制度执行不严格,索取的购进票据仅为开具了数量、单价、金额的要素不全的手写单据的情况,甚至还存在未索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以及购进票据的行为。

4.存在同系列化妆品共用一个号的“一号多用”情况。由于生产厂家要取得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尤其是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从经济上、精力上都需要大量的投入,加之地方保护主义思想造成的对“一号多用”行为有意或无意的默许,有的生产厂家尤其是小规模的生产厂家就采取“一号多用”的方式生产同一系列产品,尤其以防晒、祛斑、祛痘等特殊用途类化妆品为突出。

5.小化杂类化妆品未标明相关许可信息的情况较为严重。洗面奶、化妆水、护肤霜等常规化妆品,其产品包装上一般都标明了生产及卫生许可证等相关信息,但对于小化杂类化妆品还存在未标明上述信息的情况,最为突出的有指甲油、价格低廉的唇彩、胭脂等。

6.部分经营单位还存在销售过期化妆品的情况。部分化妆品经营单位,尤其是规模较小的单位,对化妆品过期情况未引起重视,甚至认为过期时间不长,又非入口产品,不会存在什么安全隐患。在此次专项检查中,我局就查处了销售过期美容霜、过期面膜的违法案件2件。

7.美容机构使用超过有效期化妆品以及违法添加情况时有发生。由于美容机构服务人群的特定性、直接性、现场性,顾客往往希望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为了迎合顾客的心理,留住客源,部分美容院不得不采取一些不规范的措施,比如,进行抗粉刺、祛痘时添加甲硝唑、氯霉素,美白护理时添加vc针剂等。还有自制所谓纯天然面膜的情况更是比比皆是。

另外,由于美容服务的特殊性,美容院还会使用一些多人共用的大包装产品,对这部分产品单个顾客对产品的归属感不强,对产品的情况关注度不高,因此滋生了使用过期产品而顾客全然不知的情况。有的美容机构为节约成本还存在不区分顾客肤质使用产品的情况,所有这些行为,势必造成很多安全隐患。

8.美发机构使用的化妆品较为混乱,尤其以染发、烫发类为突出。美发机构使用的洗发用品一般有两种:一种是顾客在美发店购买后存放在店内,美发店提供服务使用,这部分产品由于顾客对产品归属感强,对产品情况关心,所以问题相对较少;另一种是由美发店统一提供多人共用的大包装产品,这类产品由于是多人共用,加之顾客流动性大,所以顾客对产品情况一般都不太在意,因此造成了部分美发机构为了利润最大化而使用小厂甚至是小作坊生产的质量较差的,有的甚至是没有取得生产许可的产品。

美发机构使用的烫发、染发产品问题尤为突出。因为利益的驱动再加之长期处于监管真空,美发机构使用的烫发、染发产品质量令人堪忧。由于烫发、烫染发剂一般都需要几种制剂混合使用,加之顾客在美发机构消费时关注点往往更多在其技术上,所以烫发、染发剂使用时到底添加了什么成分、是否超过有效期、是否合法,常常被忽视,导致部分美发机构堂而皇之使用不合格的烫发、染发剂而不被发现。

9.化妆品销售使用过程中出现纠纷时鉴定困难。由于化妆品的特殊性,在使用中会有部分受用者出现不同程度的不适,如果情况轻微,经营单位尚有能力与消费者协商处理,但如果情况稍微严重,需要对是否是化妆品质量引发的问题进行权威界定时就非常困难。加之目前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部门往往采取简单的、要求经营单位息事宁人给予经济补偿的方式,这就给经营单位和消费者都带来了困惑,双方权益得不到合法、正当的保障,也无利于整个行业健康、有序、法治发展。

因为保化品监管长期以来都处于多部门、多头监管,所以虽然目前保化品已经划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但由于法律法规的滞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又几经机制改革,监管队伍建设不足,监管能力非常缺乏。保化品国家标准不明确,从业准入门槛低,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宣传培训不到位,法律意识淡薄,消费者对保化品期望不科学,安全意识不足,导致目前理性消费保化品的良好社会氛围尚未形成。要进一步提升保化品安全状况,确保老百姓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同时提升整个行业发展水平,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尽快健全完善保化品监管法律法规,使监管工作能够有法可依。

保化品现行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当前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必须尽快修订。应根据《食品安全法》制定一套适用于我国保化品监管的法规条例,不但要规范保化品的注册审批、生产经营过程,还要不断健全和完善保化品的市场准入(退出)、质量检验、安全评估、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质量预警、广告宣传以及产品标志、标识、标签等管理制度。还应根据美容美发行业的特殊性制定更有针对性、更具操作性的法规制度,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狠抓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打造一支适应新形式的高素质监管队伍。

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网络等媒介,以保化品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范等为内容,加强对监管人员的系统培训教育,打造一支政治思想过硬、法律法规熟悉、业务能力强、工作责任心重的高素质监管队伍。

(三)提高从业人员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强化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部分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对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企业理念、质量管理等不甚了解,缺乏竞争意识和发展意识,保化品安全观念缺乏,安全意识淡薄,有的甚至连最基本的社会责任感和守法意识都不具备,对执法部门的监管不理解甚至存在抵触情绪。以保化品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从而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与企业签订并督促其按质量安全。

责任书。

的责任要求从事经营,真正担负起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四)借助各种渠道大张旗鼓对消费者进行宣传,培养理性、成熟、依法的消费群体。

通过播放公益广告、悬挂宣传横幅、经营场所悬挂安全警示、发放宣传单等各种渠道,采取“六进”、举办讲座、开办宣传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广大消费者能正确认识保化品的作用,保持良好心态,提高识别能力,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健康消费。同时,采取公布举报电话、发布打假信息、公示法律法规制度等方式加大社会监督力量,形成全民参与、人人打假的气候,使制假售假行为受到遏制。

(五)创新监管机制,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作为监管部门,提升行业整体发展水平也是检验监管水平、监管效果的一个标杆。要根据当地化妆品行业的实际,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制定不同监管措施,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要对整个行业进行扶优治劣。比如,根据化妆品专营店、美容、美发机构、大型超市、小摊店各种不同业态采取符合实际情况的不同监管措施;对特殊用途类化妆品、基础类化妆品实行重点监管,对一些销售量小的、安全隐患不大的小化杂类品种采取逐步规范的措施。

(六)坚持源头治理,加强区域合作。

上游不防风治沙,下游又且能保持水土?保化品也不例外,其流通性强、覆盖面广,违法产品虽然发现在市场,但源头在生产,要真正做到铲除违法行为,坚持源头治理是关键。所以,必须从准入审批、生产、流通、不良反应监测等多环节入手,多部门协作,跨区域共同作战方可见成效。

(七)加强抽验机构和检验队伍建设,加大抽验力度,提高抽验靶向性。

保化品如果存在包装、标签、标识不合格、被污染以及超过有效期等从表面就能判断的违法违规,执法人员只要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强化工作责任心,一般都能发现。但要判断产品成份是否合格、用量是否准确,是否添加了违法违禁成份等就必须通过相关技术检验,但目前在基层监管部门该项技术支撑根本无法满足监管需要,因此,必须下大力气加强检验机构和检验队伍建设。

应加大对改善睡眠、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减肥类保健食品以及对防晒、美白、祛斑、祛痘、烫发、染发等重点产品的抽验数量和抽验频次,提高抽验的靶向性,充分发挥科学、有效、权威监管手段的作用。

(八)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做好司法衔接。

加强对保化品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大力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对有不良记录的经营单位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保化品要及时采取下架、暂停生产销售、责令召回、信息通报等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绝不手软。对涉嫌犯罪的,必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开展示范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质量安全示范建设,打造一批在当地有影响、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示范单位,以点带面,发挥市场引领作用。

(十)引导、鼓励建立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

引导鼓励以法律意识强、管理规范、配合积极的经营单位为主体,建立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会搭建平台、反映诉求、传递信息,依照法律法规组织开展行业内训,开展行业评比,督促企业自律,营造保化品行业上进、守法、安全、专业的良好氛围。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