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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600字(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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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600字(精选12篇)
2023-11-10 05:13:36    小编:ZTFB

总结是一个反思的过程,让我们更加明确下一步的目标和计划。如何面对失败,化挫折为动力,迈向成功?了解他人的总结经验,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进行自我总结。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600字篇一

《傲慢与偏见》出版于1796年,诞生于一个社会转型期,是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之一。小说主要讲述了乡绅之女伊丽莎白.本内特和名门贵族达西的爱情故事。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通过朴素、讽刺、幽默的人物对话以及心理活动描述,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女主伊丽莎白是内特家的二女儿,她身上有许多值得女性大众学习的地方,正如小说中所说的她活泼可爱、聪慧善良、优雅健谈,她的诚实善良、优雅智慧让她能够从她所属的社会阶层的低俗、无聊中脱颖而出。然而,她犀利的语言和先入为主过早地给别人下定论也造成了一些误解。伊丽莎白是几个姐妹中优雅理性对待爱情的优秀代表,同时也是一个细心观察、善于思考,懂得反思的女性。她的这种品质,也使她在感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

在这部作品中,作者既辛辣地讽刺了那些傲慢势力的上流社会人物,也同样对下层人物的粗俗无礼持鲜明的否定态度。全书以“傲慢与偏见”为主线,通过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爱情故事,从二人感情开始萌芽、到彼此心存成见、感情遭受挫折、故事曲折进展到最后的完美结局,随着故事的徐徐展开,傲慢与偏见在故事人物身上经历了从存在、出现、加深到消除的过程,故事娓娓道来,情节扣人心弦。尽管小说内容讲述的是爱情故事,但几乎没有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元素,留人读者更多的是关于爱情和生活的启迪和思考。

“夏洛特和柯林斯”现实的婚姻。

夏洛特容貌普通但很有头脑,是个非常精明的人,她对于婚姻的选择完全是出于现实的考量。当第一次见柯林斯时,她就见识了柯林斯的阿谀逢迎和愚蠢。但在柯林斯向他求婚时,她还是答应了。她选择了通过婚姻嫁给有钱人,通过婚姻获得财富,通过财富获得自己在经济上的安全感,至于结婚的伴侣是否是自己心仪的人,结婚之后能否幸福完全不在自己考虑的范围。夏洛特以牺牲自己的青春和爱情去追求世俗名利反映了当时社会大多数女性的心态。婚姻对于夏洛特夫妇来说是一种合作,双方通过这种合作得到彼此想要的东西,共同组建一个家庭,过上安稳富足的生活,这是他们对婚姻的理解。

“莉迪亚和威克汉姆”荒唐的婚姻。

莉迪亚是个头脑简单、性格轻浮又爱慕虚荣的女人,小小年纪热衷社交,喜欢和梅里顿的军官来往并以此为荣。只要有人怂恿,她会随时投入任何人的怀抱。威克汉姆外表英俊,但道德败坏,谎话连篇,挥霍无度,先是引诱达西小姐私奔,企图侵吞财产,没能得逞后又向伊丽莎白大献殷勤,之后又对富裕的金小姐展开追求,最后引诱莉迪亚私奔。二人的婚姻荒唐至极,莉迪亚只不过迷恋威克汉姆俊朗的外貌,他们的关系既不现实也不走心,完全是建立了外表和情欲之上。两人只顾眼前的挥霍,不做长远打算,婚后还靠两个姐姐的接济过活,婚姻的不幸结局可想而知。

“简和宾利”幸福的婚姻。

简是一个近乎完美的女性,无论是性格还是美貌。她温柔娴静,美丽善良,宾利先生对她一见倾心。在第一次舞会上,全场那么多女性,只有她受到了宾利先生的两次邀请。同时,简也是一个热情勇敢、富有智慧的.女性。宾利先生英俊潇洒、年轻富有,宾利为简的美貌、善良和善解人意吸引,简为宾利英俊潇洒和绅士风度所吸引。两人在感情的道路上,虽然也遇到一些波折,但两人一直未放弃对真爱的追求,最终突破了身份、地位、门第等重重传统束缚,最终获得了幸福婚姻。

“伊丽莎白和达西”完美的婚姻。

伊丽莎白美丽率真、有胆识,自尊心强且有主见,达西因受封建资产阶级社会环境的影响之前傲慢不羁、自恃清高,刚开始二人相互留下了不好的印象。伊丽莎白认为达西自恃、傲慢、无礼、阴暗,而达西固有阶层观念,以及她对本内特太太等人粗俗无礼行为的不认可,让他怀疑二人是否合适。通过慢慢接触了解,达西看到了伊丽莎白身上的优点与美德,在求婚被拒后,深刻认识到自己性格方面的弱点,慢慢变得谦虚亲和,最后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消除了伊丽莎白的误解和偏见,最后两人相互赏识、彼此尊重,变成了更好的自己,赢得了刻骨铭心的爱情。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600字篇二

读了那么多书,具体读了什么却一时说不出来。可能一直没有做笔记的习惯吧。于是暗暗下定决心,每读一本文学书,便将读后感记录。

于是第一本选定了这本傲慢与偏见。刚开始翻开的时候,觉得有点面熟,等到最后读完发现,之前应该是读过一遍的。但是却一点也不记得内容了。看来这应该就是不记笔记的坏处,哪怕读了再多遍,也只是读,没有深刻思考过,也就是曾经看过而已。

书中的主人公为伊丽莎白以及达西。一个是家在乡村,家里有一个愚蠢的母亲和三个拖后腿的妹妹,只有父亲有些见识,但是却不想管家里的事情。姐姐简是一个很完美的女人,但是却有一些太过温柔。伊丽莎白本人却十分聪颖,而且性格刚毅。另一个达西,因为家世显赫,又高大英俊。所以对待别人都是一副傲慢的神情。

两个青年男女最初的邂逅,因为达西的傲慢,以及伊丽莎白的偏见。而发生了一系列的爱情故事。我想书名应该就是由此得来的吧。

书中的人物,我最喜欢的是主人公伊丽莎白。因为她不仅聪明,而且还很有主见。在表哥柯林斯像她求婚时,因为接受不了对方的愚蠢,而断然拒绝对方。

又在达西像她求婚时,她没有因为对方家世显赫而接受对方,而是考虑到她并不喜欢这个傲慢的不可一世的家伙,又一次断然拒绝了对方。我想不光是在那个时代,在这个时代,让一个女性去拒绝一个条件如此之好的男人,只是因为不喜欢她,也是很困难的。

第三次她让我记忆深刻的是当达西的姨妈来找她,要求她拒绝她外甥的求婚时,当时的伊丽莎白已经清楚的明白了自己的心意。面对咄咄逼人而且身份很高的凯瑟琳时,不卑不亢,简单明了的阐明自己的立场,一点也没有拖泥带水,也没有被对方吓住。

达西是个很可爱的人。因为喜欢伊丽莎白,接受了她的家庭,她的亲戚。而且极力讨好她的家庭。为了她,宁肯去帮助可恨的威克姆。男人为女人做到这个份上,不得不令人感动。

伊丽莎白的母亲,看起来就像个笑话,最大的心愿就是让女儿嫁给有钱的单身男人。但是对于自己几个女儿有时检点的地方作为母亲竟然视而不见。不过她最后应该也是有很幸福的结局了,毕竟两个大女儿嫁到了那么好的家庭。

莉迪亚就是个蠢材,自以为自己很有魅力,在男人面前搔首弄姿。实际上被人看作笑话。当然在现在这个社会,女性有这样的举动不会被人看的太严重。但是不管什么时候,女性还是应该自尊自爱。

简和宾利这一对是很完美的一对。两个人都很温柔,性格很好,很会为别人着想。唯一不太好的就是太没有自己的主见,容易被别人左右。在书里的社会大海不会有那种情况发生,但是如果在现在这个社会,大概他们就是所谓的善良的人。

其他诸多人,夏洛特,只能说她是选择了一个对自己有好处的婚姻,而不见的是爱情。她够聪明,所以能在这个婚姻中过的不错。

柯林斯,一个自卑又自负的可怜人。因为有了凯瑟琳的提携才有了当前的职位,于是对待别人也就自大了起来,实则是个除了拍马屁一无是处的蠢材。

至于威克姆,白长了一张好皮囊,白拥有一副好牌。如果他自身检点,不是那么欲望难平,凭他和达西父亲的关系,过的好是不成问题的。

伊丽莎白的父亲,是个聪明睿智的人。但是不满意自己的妻子以及另外三个女儿。把自己全部心思放在读书上,完全不去纠正妻子以及女儿。稍微有点的不负责任。

其实对于英国那个时候的制度并不是太清楚,刚开始看书的时候,有人叫伊丽莎白为伊丽莎白,有人又叫做莉齐。我是通过读了好几次才分得清里面的人名到底谁是谁。

不过有点好奇,那个时候的英镑到底是多钱,年金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一年会有多少英镑的收入,而收入的多少会让每个人的地位不一样。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600字篇三

《傲慢与偏见》是一本讲男女之间情爱与婚姻关系的一本小说,我们可以从这本书里面得出男女之间若是要结为婚姻,那么应该有怎样的关系才能有好的婚姻。

婚姻与爱情应该是两个人灵魂之间的碰撞,而不是两幅皮囊之间的互相关注。莉迪亚喜欢威科姆的军人头衔帅气的皮囊和公子一般的风度,仅仅是看重了外在,甚至不清楚威科姆的为人,就私奔了。她放弃了家庭的责任,即使令家族蒙羞也要和威科姆在一起。威科姆愿意和莉迪亚结为夫妻也只是看重了莉迪亚舅舅家陪嫁的金钱。他们的婚姻没有感情基础,有的只是激情,等激情淡去,家庭将成为“爱情”的坟墓。

婚姻也不应该仅仅是两个人的抱团取暖,雪中送炭。嫁不出去的老姑娘夏洛特和身形矮小的科斯林牧师两个人互相凑合,从来没有感情基础,夏洛特看重了科斯林所能继承的家产,科斯林追求两个姑娘却都相继被拒,送上门来的夏洛特姑娘虽然不是他心目中貌美贤惠的妻子的标准,但此时的夏洛特却是最能挽回科斯林面子的人,夏洛特是希望能借助科斯林进入上层社会而又能忍受科斯林自大不尊重女性又神经质性格的最好人选。他们的婚姻在外人面前可能甜蜜般配,但性格迥然不同他们,在人后的冷漠婚姻又有谁能看得见。

婚姻是两个心的碰撞,是两个人格的互相般配。正直善良的达西爱上了性情可爱的伊丽莎白,外向开朗宾格力爱上了温柔内敛的珍,开始两人都未说破,达西是怕自己与伊丽莎白的阶级差距而让自己的家庭不能容纳伊丽莎白,而宾格力是因为珍的害羞表现而让他误以为珍并不喜欢自己而迟迟没敢说破。我认为这种不说破才是爱一个人的表现,因为怕对方受到伤害,所以宁可自己一直处于求而不得的痛苦之中,也不愿意去为自己所爱的人施加一点压力。这两对的爱情都经历过互相猜疑的痛苦。而他们最后的表白都是因为知道对方其实也是爱着自己的,所以才去求婚。

世上最美好的不过就是我爱你,而你恰好也爱我。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600字篇四

1.至于达西,他总觉得他所看到的这些人既不美,又谈不上风度,没有一个人使他感兴趣,也没有一个人对他献殷勤,博取他的欢心。他承认班纳特小姐是漂亮的,可惜她笑得太多。

2.在智力方面讲,达西比他强——这并不是说彬格莱笨,而是说达西聪明些。达西为人兼有傲慢、含蓄和爱挑剔的性子,他虽说受过良好的教养,可是他的风度总不受人欢迎。从这一方面讲,他的朋友可比他高明了。彬格莱无论走到哪儿,一定都会讨人喜欢,达西却始终得罪人。

3.于是她们一方面猜测那位贵人什么时候会来回拜班纳特先生,一方面盘算着什么时候请他来吃饭,就这样把一个晚上的工夫在闲谈中度过去了。

4.伊丽莎白在做针线,一面留神地听着达西跟彬格莱小姐谈话。只听得彬格莱小姐恭维话说个不停,不是说他的字写得好,就是说他的字迹一行行很齐整,要不就是赞美他的信写得仔细,可是对方却完全是冷冰冰爱理不理。这两个人你问我答,形成了一段奇妙的对白。

5.伊丽莎白又很清楚地看出吉英一开头就看中了彬格莱先生,不由自主地向他屈服了,而且也可以说是对他喜爱极了。可是她高兴地想道,吉英虽说感情丰富,好在性格很镇定,外表上仍然保持着正常的和颜悦色,那就不会引起那些卤莽人的怀疑,因此他俩的心意也就不会给人察觉了。

6.伊丽莎白听着姐姐的话,嘴上一声不响,心里可并不信服。她比她姐姐的观察力来得敏锐,脾气她没有姐姐那么好惹,因此提到彬家姐妹,她只要想想她们在跳舞场里的那种举止,就知道她们并不打算要讨一般人的好。而且她胸有城府,决不因为人家等待她好就改变主张,她不会对她们发生多大好感的。

7.太太的脑子是很容易加以分析的。她是个智力贫乏、不学无术、喜怒无常的女人,只要碰到不称心的事,她就以为神经衰弱。她生平的大事就是嫁女儿;她生平的安慰就是访友拜客和打听新闻。

8.他又在她身上发现了几个同样叫人怄气的地方。他带着挑剔的眼光,发觉她的身段这儿也不匀称,那儿也不匀称,可是他到底不得不承认她体态轻盈,惹人喜爱;虽然他嘴上一口咬定她缺少上流社会的翩翩风采,可是她落落大方爱打趣的作风,又把他迷住了。

9.他可以在这儿自得其乐,以显要自居,而且,既然摆脱了生意的纠缠,他大可以一心一意地从事社交活动。他尽管以自己的地位欣然自得,却并不因此而目空一切,反而对什么人都应酬得非常周到。他生来不肯得罪人,待人接物总是和蔼可亲,殷勤体贴,而且自从皇上觐见以来,更加彬彬有礼。

10.他开头并不认为她怎么漂亮;他在跳舞会上望着她的时候,并没有带着丝毫的爱慕之意,第二次见面的时候,他也不过用吹毛求疵的眼光去看待她。不过,他尽管在朋友们面前,在自己心里,都说她的面貌一无可取,可是眨下眼的工夫,他就发觉她那双乌黑的眼睛美丽非凡,使她的整个脸蛋儿显得极其聪慧。

11.曼丽既没有天才,格调也不高,虽说虚荣心促使她刻苦用功,但是同样也造成了她一脸的女才子气派和自高自大的态度。有了这种气派和态度,即使她的修养再好些也无补于事,何况她不过如此而已。

12.卢府上有好几个孩子。大女儿是个明理懂事的年轻小姐,年纪大约二十六七岁,她是伊丽莎白的要好朋友。且说卢府上几位小姐跟班府上几位小姐这回非要见见面,谈谈这次跳舞会上的事业不可。于是在开完了跳舞会的第二天上午,卢府上的小姐们到浪博恩来跟班府上的小姐交换意见。

13.爵士从前是在麦里屯做生意起家发迹的,曾在当市长的任内上书皇上,获得了一个爵士头衔;这个显要的身份使他觉得太荣幸,从此他就讨厌做生意,讨厌住在一个小镇上,于是歇了生意,告别小镇,带着家属迁到那离开麦里屯大约一英里路的一幢房子里去住,从那时候起就把那地方叫做卢家庄。

14.她一走出饭厅,彬格莱小姐就开始说她的坏话,把她的作风说得坏透了,说她既傲慢又无礼貌,不懂得跟人家攀谈,仪表不佳,风趣索然,人又长得难看。

15.她说得那么得意,他却完全似听非听,她看到他那般镇定自若,便放了心,于是那张利嘴越发滔滔不绝了。

17.班纳特先生真是个古怪人,他一方面喜欢插科打浑,爱挖苦人,同时又不拘言笑,变幻莫测,真使他那位太太积二十三年之经验,还摸不透他的性格。

18.爱的开头都是随随便便——某人对某人发生点儿好感,本是极其自然的一回事;只可惜没有对方和鼓励而自己就肯没头没脑去钟情的人,简直太少了。

19.只有真挚的爱才能让我结婚,这就是为什么我终将会成为一位老姑娘。

20.并不是我们所有的人都会拥有浪漫。

21.你必须知道,你一定要知道,这一切都是为了你所做的。

22.我的心愿和情感依然如旧。

23.将感情埋藏得太深有时是件坏事。如果一个女人掩饰了对自己所爱的男子的感情,她也许就失去了得到他的机会。

24.太受人器重有时候需要付出很大代价。

25.要是一个人把开玩笑当作人生最重要的事,难么。最聪明最优秀的人——不,最聪明最优秀的行为——也就会变得可笑了。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600字篇五

这本著作距离我们已经有二百年左右的历史,但在作者珍奥斯汀的笔下,我们能够感觉到,虽然它的资料是那麼的平凡,但让我们有种身在其境的感觉,同时有种非要一次把整本书看完的欲望。

有人认为,文学作品严格来说是不能翻译的,正因这些文字组成的完美,一旦经过他人的更改,所有原创性的精华必定只剩轮廓,其实各国文化天生差异的可爱之处亦正式在此,正因要人人精通各国文字几乎是不可能的事,「翻译」於是成了文化中的文化,它使得文学本身除了土壤性,更具备了共通性,甚至突破时空的隔阂,拉近历史与地理的先天距离,而人与人之间的关联更加亲密,而「傲慢与偏见」正是透过翻译才能让我们得以阅读这样的一本的好书。

主要从全文的核心句入手吧,就是那个全天下有财产的单身汉都应该有个漂亮的太太类似的话,这是奥斯汀所有小说反复强调的,其次主要是班纳特夫妇的对话有趣传神,很好地凸显出人物特点,基本上我对第一章印象比较深的就这两点,该怎样给《傲慢与偏见》一个更为贴切的书评。

有些书可以称为经典,是因为她能穿透人性,对今天的社会也有强烈的影响和价值意义。

《傲慢与偏见》里面,更多展现出如今爱情的模样,是喜欢坐在宝马里哭,还是坐在自行车后面笑,这始终是个问题。

嫁给爱情和梦想这很美丽,嫁给现实和生活这也很不错。

只是到底要如何选择,你取决于你,嫁给一个人一定不是因为他具备什么,他有什么,而是你跟他你觉得你未来有可能获得什么。

爱情的模样有很多种,到底哪一种该是爱情的模样,只有你自己能给出完美的答案。

我想这本书最大的意义就是能指导现代的爱情。

择其所爱,爱其所择,前四个字是前半生,后四个字,便是余下的岁月了。

愿爱情里少些偏见,多些美好。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600字篇六

其实我个人是不太爱看外国文学的,因为我感觉外国文学作品中所表达的一些思想和呈现一些文化是我所不能理解的,从小学到高中确实是没有读过任何一篇课外的外国作品,对外国文学是知之甚少,直到大学,受到寝室姐妹的熏陶,我才开始接受去细细品味。这才让我感觉到文学是不分国界的,文学作品所要揭露的就是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的一些本质,人们的思想,而这些也是不分国界的,所以在一次图书馆做图书促销活动,我以5折的价钱买下了我人生中私藏的第一本外国文学作品,小说《傲慢与偏见》。

出于它是我的很特殊的第一次,我用一天的时间就看完了。第一遍完了之后,我对小说中的一些人物还是没太深印象,索性在网上搜索了电影,再看了一遍。因此到现在小说中许多情节还是记忆犹新,以下便是我的一些比较简浅的感想。

我自己发现许多名著的小说离不开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离不开性格鲜明的人物刻画。情,是这个世界上人们很向往的,又很害怕的东西,它可以让我们的生活可以幸福,亦可以让我们的生活痛苦。因此简奥斯汀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就是“爱情”而走到一起的。

西产生了“偏见”致使这桩婚姻进行的十分缓慢。经过一连串有趣的周折后,误会终于得以消除。达西克服了“傲气”,伊丽莎白也克服了对他的偏见,最后两人终成眷属。

我认为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收获就是我从此对爱情观有了比较彻底地、理智地认识。吸取小说中的几对恋人中不同的错误、荒诞的爱情观,以他们的爱情观作为镜子,改进自己的爱情观。

首先我再重现一下小说中班内特一家的五个女儿的人物特征。简·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大女儿,容貌美丽、性情温柔、沉静;伊莉沙白·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个性活泼大方、聪慧与美貌并俱;三女儿玛丽容貌不若其它姊妹出色,因此便在品德及知识上用功,但也造成她的自大态度;排行第四的凯蒂个性浮华,与五妹丽迪雅最热忠跳舞,举止常失礼而不自知;小女儿丽迪雅爱慕虚荣、注重享乐、跳舞和与军官斗闹取乐是她生活的唯一目的。人性太容易被扭曲、被异化,一不小心,或一旦陷入盲目,失去公正和理智,被感情所操纵,就会出毛病,伊莉沙白和达西也只是一个代表。而已出身、财产、地位、教养、一旦沾上上流的边,就容易染上傲慢的性格,对贫穷、低下、粗俗的人瞧不上眼;而地位低、财产少的人,出于人类的一种自尊心,则以偏见对抗骄傲的优越者,这自然是另一种被扭曲的傲慢。她们不同的性格特征就造成了她们在爱情上表现出截然不同的态度。

好归宿是她的梦想,所以女儿们的行为举止,道德修养她从不过问。总结来说,爱情观老一辈的影响是极其深的。我认为,不管是国外还是中国,自己的子女婚姻大事,都是父母极其操足了心思的一件事。而大部分父母往往就是他们太过于操心而把他们所认同的婚姻观念强加给子女,让子女有些不知所措,因此子女们在谈恋爱时所呈现出来的爱情观是如此的畸形。比如现在二十一世纪的大部分年轻人就是以拥有“车、房、存款??”等物质基础为前提而去接受谈恋爱,最典型的非诚勿扰中女嘉宾马诺所下的“宁愿在宝马车上哭,也不愿在自行车上笑”的荒诞誓言,还在不同程度上引起了社会上的不同反响。其实我也想到了今年我带男朋友回家,母亲的态度,虽然她不是特别看重金钱,但她也不希望我过着没有物质保障的婚姻,总是也要考虑到男朋友的家庭情况。

我知道父母都是为自己好,但是我自己知道,我要爱情也要面包,现在没有雄厚的物质基础不代表永远贫穷。首先要端正爱情观,我认为爱情是不以任何物质为前提一种精神层面的东西,而这种精神层面的力量会牵引我们为对方牺牲一切,比如性格上的改善,相互之间的包容和信任,就像小说中的伊丽莎白的偏见和达西的傲慢,也是因为这种力量让我们克服物质上的缺失,不代表我们不认可物质的重要性,只是应该是先有爱情,再有物质的滋润爱情才会永久。而没有爱情的婚姻,只是物质的关系牵扯着两个人,这种物质资源是浪费的,没有任何实质上的意义,一旦物质消失,两个人就是比陌生人还陌生人。

综上所述,我认为其实物质不是爱情的前提,更不是婚姻的基础,不应该让物质影响我们正确的爱情观、婚姻观。就小说来讲,影响小说人物中的爱情观有很多因素,有权势、人的道德修养、金钱、社会背景因素。但在我看来,不管是现实还是在小说中,我认为人的性格是影响爱情最重要的因素。如小说中就是因为达西贵族傲慢的性格,和伊丽莎白自尊心强的特征成了他们爱情的最主要的障碍,但是一旦他们改掉自己的性格,一个放下傲慢,一个放下偏见就走到一起了。生活中大部分恋人分手时不就是一句句“我受不了你的脾气,我不喜欢你这样??”其实也就是人的性格所引起的一些习惯的行为,而我们只要克服这些人性的弱点,人性格的缺点,爱情就会没我们想的那样复杂。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600字篇七

婚姻的奠基本来就应该是爱情,如同伊丽莎白所追求的一样。面包与玫瑰的选择,若二者不可得兼,取玫瑰而舍面包也。这种选择或许是因为我还没有面临生活的压力,但是追求爱,追求美的确是发自内心的呼吁。

但这只是个人的做出的选择罢了,在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基本假设那便是人的欲望是无限的,而资源是有限的,所以人们总是在不停的面临选择,而我只是出于个人偏好更侧重精神,愿意承受更大的机会成本而已。同样,有些人更侧重于物质,这只是一个选择,没有对错可言。然人毕竟是社会性动物,当大部分人做出了同样的选择,那这个选择便成了一种风气,久而久之,便成了一种习俗。之所以将题目设为“两寸牙雕”,不仅是因为《傲慢与偏见》的精巧细致,更是因为书里面体现的平等,“傲慢与偏见”这个书名便是在平等的观念下产生的,达西因为在交际舞会上不肯与他人跳舞,让伊丽莎白认为他十分傲慢,以至于产生了偏见。要认识和结交朋友都必须与他人一同跳舞,随时更改舞伴,尽兴而为,虽然这个平等具有局限性,但这些应该便是现在欧洲国家自由,平等,法治等观念的雏形。这些从两寸牙雕中观察出的细末,让我回眼中国的当下,期待能发现更多的进步雏形。

三、问题思考。

3.威克姆那样一个反面人物,最终却有比较好的结局,这样安排的目的是什么?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600字篇八

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600字篇九

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以这样一句话作为本书的开头,让人不由想到这会是一部清喜剧,来讲一个皆大欢喜的爱情故事。可是如若只为了消遣而读,那么这部《傲慢与偏见》就不会有如此长久的生命力。往往,伟大出自于平凡,奥斯丁就是将她的哲理通过爱情这一人人司空见惯的事物来表达的。乍一看,她讲的是伊丽莎白。班纳特与达西的爱情,但寻遍全书,确丝毫不见热情澎湃的只言词组。难怪《简?爱》的作者夏绿蒂。勃朗特说奥斯丁不知激情为何物,的确,奥斯丁的作品给人的感觉最多的是理智二字。她以理智诠释爱情,虽然没有《呼啸山庄》的生离死别,没有《巴黎圣母院》的生死相随,没有《红与黑》的浪漫热烈,但其所反应的社会现实确是如此一针见血,她讲的是婚姻,却与爱情无关。

在奥斯丁生活的十八世纪末期大英帝国正处于颠峰时期,而奥斯丁却把视线关注在英国乡间。当时英国乡间的生活在作者看来是惬意悠闲的,纯朴中包含平凡自然,但是整个英国社会的影响力始终波及着乡村,如势利、炫耀、虚荣和对婚姻的看法。当时的婚姻缔结的充要条件是男方有可观的家产,女方有丰厚的嫁妆。于是他们的结合便是幸福,便会为世人所承认接收。诚然,这样的婚姻类似于一种资产合并,以钱作为婚姻的基础,这明智吗?在当时的达官贵人看来这无可非议。于是一切的婚姻要门当户对,此处的门当户对确切地说应是资产相当。于是,一个已婚绅士有一两个情妇,或是贵妇人们有几个消遣的情人也被当时社会所默认。可婚姻仍被冠以神圣这一词来修饰。注重实际的人们始终以金钱作为信条,金钱至上方为他们的圣经,为之不惜赌上一生的幸福。这样的做法才算理智、清醒。可悲的是钱成了地位的标志、有钱=有教养=有地位=有高尚品格=具备做丈夫的一切条件。当贵妇人或是待嫁的小姐标榜自己的地位、修养、才华、娴静、优雅等等的诸多美德时,她们决不会想到这一切的美德得以形成的资本是钱,她们谈及金钱时,显现出蔑视和鄙夷,却不知自己的婚姻得以缔结不是因为美德,美德只是一件附属品,作为她们丰厚嫁妆的最让人信服的掩饰物。人们以敷衍、奉承、阿谀来祝贺新人,祝他们有钱人终成眷属。

在本书中有两个人物是此种婚姻的忠实奴隶。一个是夏绿蒂,一个是韦翰。

韦翰是个十足的流氓,他自恃外表轶丽,一心想通过婚姻来发家致富,可是,他忘了婚姻是相互的,金钱的交易也是相互的。他是个一穷二白的人,自是富家小姐不会光顾。但最终他还是通过不与丽迪亚结婚为要挟,向达西敲诈到了一笔可观的收益。于是又一个婚姻,又一个为了金钱的婚姻铸就了,这次不单出卖了幸福,还有灵魂,韦翰的灵魂被他自己彻底出卖了!婚姻既已变成手段,那幸福也是奢望了。

在本书中伊丽莎白一直是以一个正面人物来写的,她理智、活泼、爱打趣,善于对人冷眼旁观并直看穿其心思。书中常有她发表的见解和看法,作者通过她来表达自己的意图和观点,但表面上看来她是爱情的忠实追随者,直到最终获得真爱。但仔细想想也不难发现伊丽莎白或许说作者本身都难以逃出金钱性婚姻的怪圈。首先,作者在安排角色上让达西拥有俊朗的外表、高尚的品格,最重要的是,无论他与伊丽莎白的情节发展多么跌宕起伏,有一点是事实,他是一位年薪一万英镑的绅士,与皇家有密切联系,有自己的庄园、家产、田地,总而言之,达西非常非常富有。所以,伊丽莎白当初拒绝柯林斯求婚的原因很简单——有更好更富有的在后面。同时,伊丽莎白之所以对达西改变态度的转折点是在她看见了达西硕大的庄园之后,彭伯里女主人的称号无可避免的是一种诱惑。正如伊丽莎白所说,她是绅士的女儿,达西是绅士,他们是处在同一阶层的。地位相差并非非常悬殊,更何况,她出自乡绅之家,也算是半个富家小姐,小型的资产合并在所难免。她和达西的婚姻不被达西亲友所接受,只因为达西原可以找一个比她富有得多的妻子罢了。

这样的婚姻是一种悲剧,婚后所要面对的残酷现实是免不了的。夏绿蒂在尽力扮演好一位主妇的同时却一直怀念着深爱的昔日情人,她后悔当初因为那人的贫穷而未与之步入教堂,正如她所说:没有爱情的婚姻,不管因为受到尊重或者拥有殷实的家产而显得多么荣耀,都比不幸强不了多少。韦翰与丽迪亚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伊丽莎白与达西相处和睦,但不断来自邻居、亲友和珈苔琳。德。包尔夫人的冷言冷语,让她心烦意乱。

如此的婚姻悲剧在那一时代是很普遍的。究其根本原因,很简单——妇女地位低下。妇女没有工作、没有得以维持生计的能力,只有依靠婚姻这条路来为将来的生活来源做打算。这是解决将来生计的最普遍,也是最行之有效的方法。

在本书中,女性的社会角色是很明显的,即便是有钱的太太、小姐们,充当的角色也只是家庭主妇而已。社会中男尊女卑的现象十分严重。如班纳特家中有6个小姐,可是没有男嗣,因而,班纳特家的财产不得不由班纳特先生的侄子继承。这样致使6位班家小姐的嫁妆只有从其母亲当年的嫁妆中分得,嫁妆的卑微常常使的年轻的小姐们不得不选择一条像夏绿蒂那样的路,通过婚姻来为自己将来的温饱作打算,自然会将婚姻视为金钱至上的买卖。如书中所描写的,每一位太太在后半生最大的愿望便是嫁女儿,让她们未来在丈夫的资产庇护下得以生存。因而难怪郡里一旦来了一位有钱的绅士,母亲们便认定他为自己的准女婿。所以当班纳特太太得知伊丽莎白拒绝柯林斯的求婚后十分气愤,责怪女儿不明智。以柯林斯在金钱方面的条件而言,可以保证伊丽莎白将来有安定、温饱的生活,在其母亲看来,放弃这样一棵摇钱树是一种无理取闹。在她年轻的时候,也是通过婚姻来衣食无忧,现在她更有义务要求女儿们以此获得幸福,没有原因,这只是一种规律,是英国社会当时的婚姻法则。

没有经济能力的女性在当时的金钱社会中得以舒适生存的唯一办法是,出生前就挑个名门旺族,但这仅凭机缘,更多不幸出生于普通家庭的,便只能向生活屈服。可悲的是,她们从不发现这是社会的弊端,而一直认为是自己出身贫寒。他们没有选择的权利,就像是花瓶,等着有一天被一位出手阔绰的人买走,仅凭运气,与爱情无关。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600字篇十

新来的邻居彬格莱是个有钱的单身汉,他立即成了班纳特太太追猎的目标。在一次舞会上,彬格莱对班纳特家的大女儿吉英一见钟情,班纳特太太为此欣喜若狂。

参加舞会的还有彬格莱的好友达西。他仪表堂堂,非常富有,许多姑娘纷纷向他投去羡慕的目光;但他非常骄傲,认为她们都不配做他的舞伴,其中包括吉英的妹妹伊丽莎白。伊丽莎白自尊心很强,决定不去理睬这个傲慢的家伙。可是不久,达西对她活泼可爱的举止产生了好感,在另一次舞会上主动请她同舞,却遭到伊丽莎白的拒绝,达西狼狈不堪。

彬格莱的妹妹一心追求达西,她发现达西有意于伊丽莎白,妒火中烧,决意从中阻挠。而遭到伊丽莎白冷遇的达西也鄙视班纳特太太及其小女儿丽底亚的粗俗。在妹妹和好友达西的劝说下,彬格莱不辞而别,去了伦敦,但吉英对他还是一片深情。

班纳特没有儿子,他的家产将由远亲柯林斯继承。柯林斯粗鄙无知,却善于趋炎附势,居然当上牧师。他向伊丽莎白求婚,遭拒绝后,马上与他的女友夏绿蒂结婚。

附近小镇的民团联队里有个英俊潇洒的青年军官魏克翰,人人都夸他,伊丽莎白也对他产生了好感。一天,他对伊丽莎白说,他父亲是达西家的总管,达西的父亲曾给他一大笔遗赠,却被达西吞没了。伊丽莎白听后,对达西更加反感。

柯林斯夫妇请伊丽莎白去他们家作客,伊丽莎白在那里遇到达西的姨妈凯瑟琳,不久,又见到了达西。达西无法抑制自己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之情,向她求婚,但态度还是那么傲慢。伊丽莎白坚决地谢绝了。这一打击使达西第一次认识到骄傲自负所带来的恶果,他痛苦地离开了她,临走前留下一封长信作了几点解释:他承认彬格莱不辞而别是他促使的,原因是他不满班纳特太太的轻浮和鄙俗;魏克翰说的却全是谎言,事实是魏克翰自己把那笔遗产挥霍殆尽,还企图勾引达西的妹妹私奔。伊丽莎白读信后十分后悔,既对错怪达西感到内疚,又为母亲的行为羞愧。她逐渐改变了对达西的看法。

第二年夏天,伊丽莎白随舅父母来到达西的庄园,与他再次相遇。她发现达西变了,不仅对人彬彬有礼,在当地很受人们尊敬,而且对他妹妹非常爱护。她对他的偏见消除了。正当其时,伊丽莎白接到家信,说小妹丽底亚随身负累累赌债的魏克翰私奔了。这种家丑使伊丽莎白非常难堪,以为达西会更瞧不起自己。但事实出乎她的意料,达西得知上述消息以后,不仅替魏克翰还清赌债,还给了他一笔巨款,让他与丽底亚完婚。自此以后,伊丽莎白往日对达西的种种偏见统统化为真诚之爱。

彬格莱和吉英经过一番周折,言归于好,一对情人沉浸在欢乐之中。而一心想让自己的女儿嫁给达西的凯瑟琳夫人匆匆赶来,蛮横地要伊丽莎白保证不与达西结婚。伊丽莎白对这一无理要求断然拒绝。此事传到达西耳中。他知道伊丽莎白已经改变了对自己的看法,诚恳地再次向她求婚。到此,一对曾因傲慢和偏见而延搁婚事的有情人终成眷属。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600字篇十一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化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至今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吗?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早就听说这是本极好的书,一日,偶得此书,即迫不及待地翻下去了。如果说开始是抱着猎奇的态度来看此书的话,那么到了后来,便是迫不及待地想翻下去了。

我最推崇的是伊丽沙白贝内特家的三小姐。她美丽、热情、聪明、自尊自信、面对权势绝不低头。当她看到达西的傲慢行为时,即使知道他是一个年薪上万英磅、并且地位颇高的少爷,她也绝不因此而强迫自己去巴结他。舞会上,当整个朗波村的人都对他趋炎附势时,她只是鄙夷地坐在一边。后来,她知道自己错怪了达西时,也敢于表白歉意。

宾利是一个和简差不多的老好人,尽管他也很有钱,但他却那么平易近人。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和简能走到一起,我想,这既是偶然的,也是必然的。

至于达西呢,前面说过,他是一个傲慢的家伙,尽管他外表很高傲,但实际上,他的内心很善良,他虽然有钱有势,但对佣人们却那么慈悲,对朋友也那么真诚、无私。其实他高傲是因为他有资本试问一下,一个从小就生长在权贵家庭的少爷,一个一直被父母宠着的独子,能不养成自高自大的坏毛病吗?开始,他也存在着很深的门户之见,但是,在伊丽沙白的影响下,他慢慢地开始接近那些和他身份很不相称的小老百姓了。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600字篇十二

「傲慢与偏见」虽是一出闪烁著斗智意味的感情轻喜剧,实则说明了人务必行动和自省才有期望,人的尊严绝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从行动和自省中淬炼获得,透过理性的行动,把人类的王国建立得具有一个心灵价值的模式,以与物质俗世有别。大体上,人的生存没有好处,但从小体上看,人本身的行动却深具好处,即使只是儿女私情的往来。

这本著作距离我们已经有二百年左右的历史,但在作者珍?奥斯汀的笔下,我们能够感觉到,虽然它的`资料是那麼的平凡,但让我们有种身在其境的感觉,同时有种非要一次把整本书看完的欲望。有人认为,文学作品严格来说是不能翻译的,正因这些文字组成的完美,一旦经过他人的更改,所有原创性的精华必定只剩轮廓,其实各国文化天生差异的可爱之处亦正式在此,正因要人人精通各国文字几乎是不可能的事,「翻译」於是成了文化中的文化,它使得文学本身除了土壤性,更具备了共通性,甚至突破时空的隔阂,拉近历史与地理的先天距离,而人与人之间的关联更加亲密,而「傲慢与偏见」正是透过翻译才能让我们得以阅读这样的一本的好书。以下是个人阅读本书之后所思考到的几个问题,在此提出分享:

1、当莉琪一开始遇见达希时,便对他那种骄傲、爱挑剔、自大的态度感到不满,虽然之后是正因威肯的污陷,使得达希不得已将事实全盘扥出,莉琪才真正了解达希的真正为人。我们是否也常常正因对某人的第一印象,而将其定位为他就是那样的人……等等,这是一般人的通病,人要学习了解整个事实再作决定的习惯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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