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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司财务制度及流程(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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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司财务制度及流程(模板10篇)
2023-11-09 16:29:28    小编:ZTFB

总结是掌握知识和经验的过程,也是提高自我的机会。培养良好的时间管理技巧,提高工作和学习效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总结样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启示。

小公司财务制度及流程篇一

1、目的:

为了使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化,严肃财务制度。

2、适用范围:

3、责任人:

总经理、财务部经理。

4、正文:

4.1总则。

4.1.1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的有关财经纪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4.1.2本制度包括董事会、总经理财务管理职责、财务部门工作职责、会计核算原则、资金管理、结算账款管理、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营业收入及营业外收支管理、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财务报告的编制与公布、财务电算化管理、财务档案管理及附则。

4.2.1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的重大财务决策,控制投资规模和方向,审核公司重大资产处理。

4.2.2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2.3审议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及可行性研发项目。

4.2.4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财务事项。

4.3.1遵守《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税收、金融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公司的财务制度,根据公司经营目标组织好生产经营,力争股东资产保值增值。

4.3.2总经理负责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并对公司保存和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担负责任。

4.3.3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财务检查,督促财务部门配合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

4.3.4总经理对公司财务预算全面负责,审核财务预算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预算,年度终了向董事会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依据决算情况对预算执行单位进行考核。

4.4财务部门工作职责。

4.4.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财务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4.4.2编制公司财务预算、决算,并实施财务控制。

4.4.2.1财务预算按年度编制,包括业务预算(采购、销售、生产、期间费用等)、资本预算(固定资产投资、权益性资本投资、债券投资等)和筹资预算。

4.4.2.2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部负责作出财务决算,上报总经理。

4.4.2.3财务部负责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查、报告、监督执行等具体工作,分析财务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及原因,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和建议,实施财务控制。各职能部门及各业务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4.4.3负责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4.4.6财务人员要加强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款;

4.4.7财务经理应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加强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联系,准确掌握公司资金分布及资金需求动态,搞好资金平衡调度,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4.8按月及时、准确、真实地编制财务报表并按规定向外报送财务报表;

4.4.9做好每月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分析工作,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为公司决策提供财务依据。

4.5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4.5.1公司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4.5.2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按应收款项的3‰计提,如需计提特别坏账,应由董事会审批决定。

4.5.3存货按实际成本入账,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核算。

4.5.4公司的对外投资控股权在20%以下(不含20%)的,采用成本法核算;控股权在20%以上(含20%)的,采用权益法核算。股权在50%以上或根据重要性原则对具有实际控股权的要合并报表。

4.6资金的管理。

4.6.1现金的管理。

4.6.1.1公司出纳与会计的职责必须分开,不能由一人兼任;

4.6.1.4每次提取备用金1万元以内(含1万元)须由财务经理批准;超过1万元须报总经理批准。

4.6.2银行存款的管理。

4.6.2.1遵循国家关于银行结算的有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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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司财务制度及流程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范文之管理制度:建筑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

简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财务部门职责。

第三章。

第四章。

商品管理。

第五章。

现金管理。

第六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七章。

工程、设备管理。

第八章。

车辆、大型设备维修管理。

第九章。

费用管理。

第十章。

工资结构与资金管理。

第十一章。

借支、报销管理。

第十二章。

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

第十三章。

举债、担保。

第十四章。

审计。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管理制度《建筑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章。

财务部门职责。

第五条。

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商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财务规章制度,认真、负责贯彻实施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条。

根据会计核算原则,组织好公司的财务核算,包括购进、存货、往来、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短期、长期投资、费用工资、税金、利润及利润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帐、记帐、算帐、结帐、对帐。

第七条。

及时,完整,准确,真实编制月报和年报报表。

第八条。

及时编制公司各门店,下属分公司的经济效益考核表,为计提工资和资金提供财务依据。

小公司财务制度及流程篇三

第三章应收款项的管理。

第四章存货管理。

第五章长期投资。

第六章固定资产。

第七章信贷管理。

第八章资本及资本金管理。

第九章税务。

第十章费用管理。

附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的要求,符合《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制度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同时也是控股、参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参考依据。各子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应根据相关法规和制度,参照本制度自行制订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于本制度中已作出的对子公司的管理办法,各子公司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四条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

第五条公司的财务实行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就是对有关财务计划的制订、审批、实施、检查和分析进行全面的管理,从而使财务管理工作有序、稳定地进行。

第六条为保证库存的现金安全合理,公司各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支取现金先填写借款单,并注明用途、金额、期限等,按规定批准方可支取。预支现金一般不超过20xx元,超过支票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转帐支票结算。任何人不得从营业收入中坐支现金。库存现金必须日清月结,不准白条抵现。

第七条支票的领取及管理。

1、支票领取:

(1)凡领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领单,写明用途、金额、使用人等项,经由有权审批人批准方可领取。

(2)签发支票的金额超过10000元,在填写申领单时,须提交符合审批程序的用款报告及附件(合同、采购单、计划书等)。

(3)领取人应办理登记手续,于使用后三日内报帐。

(4)未及时报帐者财务人员及时督促,并有权不予签发新支票。

(5)持票人应对支票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经济责任。

2、支票管理:

(1)所签发支票应填写日期、金额(限额)、用途,不准签发空白支票。

(2)准确掌握帐户余额,不准发生空头、透支。

(3)出纳人员应每日编制库存现金与银行存款变动表。

(4)出纳人员应于月末填制“银行帐户余额表”,送交财务经理批准后呈报总会计师。

(5)按时于月末填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交财务经理审核,对未达帐项要认真查对,及时入帐。

(6)支票和公司印鉴分人妥善保管。

第八条预付货款和定金,必须根据合同办理,经由审批权限的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第九条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支付购货款或工程进度款,经由审批权限的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第十条对外投资等资本性开支的审批、使用、实施顺序。

1、对外投资的拨付,由规划部根据项目可行性报告实施步骤提出股本金使用申请,分管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会签,由总经理批准后支付。

2、固定资产更新、添置、报废,由使用部门或者管理部门提出,规划部和财务部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会签,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新筹建单位的前期开办费如在公司核算,由总经理授权给新设单位负责人后,各项费用由被授权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单,财务部门在核定的限额内支付,并进行单独记帐、结算。

第十一条对外收、付款的规定。

1、对外付款必须要填制对外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具体办理。

2、有合同(或协议)的付款,在第一次付款时应附上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实行分次付款的,在未结帐前的付款,应由收款方开具收据。

3、收款方必须提供符合公司规定的发票或收据。

4、广告宣传由代理商垫支的,必须要由代理商提供付款凭证。

5、特殊情况先付款,收款方再提供发票或收据的,由经办人向财务办理暂支手续,并负责将发票或收据在规定时间内交回财务。

6、对外付款有合同的,必须要按照约定的帐号办理;付款、收款要求改变帐号的,必须要由收、付款方提供盖有公章的证明,没有合同或合同没有约定帐号的,由收款方提供后办理。

第十二条公司与非独立二级核算单位往来结算款项,按实际发生的债权,债务金额入帐,并以往来单位、部门、个人为对象分别设置的明细帐,及时登记帐薄,准确无误地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

第三章应收款项的管理。

第十三条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如下:

1、应收款的发生:各子公司及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在决定提供信用于客户之前,应对该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按相应的权限批准信用额度,最终由分管副总经理决定是否对客户提供商业信用。

2、所有应收营业帐项均按帐龄基准记存。各单位财务经理必须经常核查所有应收营业帐项(至少每月一次),确定每项帐款的可收性,并每半年编制帐龄帐目分析,交公司财务部审核。此分析将作为设立坏帐准备及坏帐确认的基准。

3、各单位应根据经验确定其本年度每月坏帐应计项目。该应计项目将作为坏帐准备,并每半年进行调整,以反映目前状况。该项准备由股份公司财务部每年审核一次,以确定是否恰当。

4、各单位销售部门应经常与信用客户保持联系,按期进行帐款的催收,财务部门予以监督。

5、所有被视为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将根据实际金额计入坏帐损失。坏帐确认还应考虑以下条件:

(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2)债务人逾期末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涉及坏帐核销,各单位应将核销情况书面上报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管理权限经审批后方可核销。

第四章存货管理。

第十四条存货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等。

第十五条存货入库时,应填制入库单,出库时应填制出库单,其存货数量及金额要与财务核算相符。

第十六条低值易耗品。

1、根据公司的情况,特规定20xx以下、50元以上,使用年限较短,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以及在经营中使用的包装物、周转容器等,为低值易耗品。

2、低值易耗品在购买之前应按规定申购,经有关部门审核,领导批准,方能选购。

3、为了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各单位应按使用单位和部门设置低值易耗品登记簿。

4、使用部门向仓库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制一式三份的领用凭证,一份留存仓库,作为登记“库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据;一份交给使用部门作为实物管理的依据;一份交给会计部门作为记帐的依据。除此以外,各单位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有关部门保管、以控制各使用部门的在用低值易耗品。

5、要建立以旧换新的赔偿制度,及时按照制度的规定办理,并进行会计处理。要按各使用单位、部门设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细帐(包括量和金额),定期与实物核对,并与财会部门的帐面余额进行核对。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低值易耗品,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进行登记。

6、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由负责使用部门及时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单,填明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和原价和按照规定对入库残料的作价。由于员工丢失损坏,照章应由员工赔偿。所有离开公司的人员,应办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库手续,同时,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

第十七条盘盈的存货,应当相应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在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帐户。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十八条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情况如与帐面记录不符,应查明原因,经报批手续后及时进行会计处理,一般在年终结帐前处理完毕。

第五章长期投资。

第十九条长期投资指公司投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

第二十条公司作为投资中心,行使投资功能,对所属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由公司直接管理的参股子公司的投资活动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和控制。公司的投资规划部负责公司长期投资的管理,并负责拟制发展规划及年度投资计划,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重大项目投资需经董事会讨论决议或经股东大会通过。

第二十一条总投资3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布局政策的,由公司审批,报广电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备案。

符合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允许类项目,中方投资和建设、生产经营条件齐备、外汇需求自行平衡解决,投资总额(或增资额)在100万美元以下的中外合资、合作项目,由公司自行审核,报广电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备案,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机构审批。超过上述规定投资额的对外投资、中外合资项目,及所有境外投资项目由公司上报广电集团审核,按国家规定程序审批。

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长期投资属公司权限内的投资额,由公司审批,超限项目由公司上报广电集团公司审批。

公司参股子公司的对外长期投资由公司形成意见,通过董事会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各全资子公司(工厂)及其受托管理企业和下属企业可自行决策的投资范围为:总投资在100万元以内(不含100万元)的技术改造、零星土建、对外投资、新办三产企业的项目。立项时,需报公司备案。总投资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公司决策确定。项目计划上报公司,由公司组织项目可行性的论证评审,评审意见作为公司决策的依据。

对合资项目和外地投资的项目,其所占的股份发生变更前,均需由项目单位报公司审批后,方可办理变更的有关手续。

第六章固定资产。

第二十三条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设备器具工具等列作固定资产。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列为固定资产。

第二十四条对固定资产实行预算管理,新增固定资产应有可行性分析。购置之前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由办公室、规划部、财务部审核,经分管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签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统一由公司财务部建帐核算,统一提取折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一份留实物管理部门,一份交财务部门,实物管理应保持帐、卡、物三相符。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固定资产由规划部或设备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暂时闲置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应报公司规划部统筹安排。固定资产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制度,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和管理要求及固定资产的使用地点,由各级使用单位负责具体管理,并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修理,做到谁使用,谁维护,谁保养。

第二十七条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

1、固定资产清查是从盘点实物开始的。在盘点过程中,要认真核对帐面数量,重新鉴定质量,查明存在的各种问题。

2、公司的固定资产每年实地盘点一次,如果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固定资产,由负责保管或负责使用的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固定资产盘亏、报废发生的净损失超过10万元应书面上报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管理权限经审批后进行会计处理,数额较大的应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3、公司出售固定资产的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和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计入当年损益。

4、对于经过清查核实的固定资产,属于需要进行清理的,应及时清理,该入帐的要入帐,该报废的要报废。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一般应在年度决算前处理完毕。

第二十八条经公司决策批准执行的“在建工程”项目,由规划部和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在建工程包括工程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项目经理负责制。

在建工程项目每年清查、核查一次,发生报废或毁损,按照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经报批后,计入施工的工程成本。

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者毁损,其净损失,经报批后,在筹建期内,计入开办费;在投入生产经营以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工程交付使用前因进行运转发生的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在正式运转中形成产品且可以对外销售的,以实际销售收入或者预计售价扣除税金后,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验收、决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以后,按照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提折旧。

第七章信贷管理。

第二十九条银行借贷。

银行借贷业务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负责。此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1、开立(注销)银行户口。

2、长短期借款。

3、应收票据贴现。

4、公司债券。

5、财产抵押。

6、融资租赁。

7、担保。

重大融资项目的每个会议,均应有详细的会议记录,每个会议记录应提交公司财务部备查。

融资合同签字前,应有公司总经理及总会计师批准意见。合同签订后,合同由公司财务部存档。

对外担保必须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管理规定,由总经理及总会计师批准。

第八章资本及资本金管理。

第三十条资本金。

公司应设资本金帐户,该帐户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公司应给出资人出资证明。

第三十一条资本公积。

企业在筹集资本金过程中,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资本金的差额(包括股票溢价),法定资产重估增值,以及接受捐赠的财产等,计入资本公积。具体包括资本溢价、接受捐赠实物资产、住房周转金转入、资产评估增值、投资准备五个项目。

公司按规定可以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但资本公积中的接受捐赠实物资产价值、资产评估增值以及投资准备等部分,不能转作股本。

第九章税务。

第三十二条税务。

第十章费用管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对各项费用实行预算管理,各项费用开支均应编制计划,费用总额与营业收入挂钩,奖金总额与利润挂钩,在计划内,各部门可在相应的权限内开支,超过预算的,应履行特别审批和程序。

第三十四条公司各部门应于年度结束前编制下一年度的行政办公费用预算,报公司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审批。每月的行政办公费用预算应于每月25日前报总会计师审批,经审批后,应严格执行。

费用开支预算变动10%以内的,由公司总会计师审批;预算变动达10%以上的,修订后再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该审批权限适用于本章所有费用)。

第三十五条费用开支的审批规定。

1、公司办公经费各项费用都应列入公司全年预算计划,各部门根据全年工作规划编制当年预算计划,经公司平衡批准后,按月限额使用。

(1)公司各项董事会费用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归口管理。

(2)公司采购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各学会、协会的会费,职工福利费,职工医药费报销,电话费,小车各项维护保养费用等均由办公室根据规定归口管理。

(3)职工工资及各项福利费用、教育培训费由人事干部部归口管理。

(4)出国经费及出国人员费用由规划部归口管理。

(5)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退休人员补助费部分分别由组干部和退管会归口管理。

(6)财产保险、固定资产折旧、资产评估、会计报表审计等费用由财务部归口管理。

(7)业务活动经费由财务部归口管理,公司领导掌握使用,记卡限额并用专项报销单报销。

(8)各项广告费均由总经理掌握使用。

(9)外埠差旅费、各项会议费均应事先向各归口部门的公司领导提出申请,批准后再实施。市内出差费用由各部室领导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报销。

2、审批、报销权限。

上述各项各类费用发生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各归口部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审批报销。超过1000元的均由总会计师核准,总经理批准后报销。

第三十六条各项管理费用的规定。

1、差旅费用开支应纳入公司年度成本、费用计划,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按章办事。公司财务部、各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必须按计划在预算范围内开支,超预算开支按规定审批。差旅费应严格执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出差时间。一般员工出差,由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各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总经理出差,应事先请示公司相关主管领导。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应填写“差旅费用预支单”,由公司部门经理、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预支差旅借款。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一周内将所借款项结清,差旅费的报销审批程序为:由出差人员据实填写差旅报销单,先由本部门经理签字,再由财务部门审核签字,最后由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到出纳处报销。超过规定标准的,应由公司总会计师加签方为有效。

2、交际应酬费。

因开展业务的需要,交际费用应每月制订预算,报公司总会计师批准。,超过预算的经由总经理审批。

3、新品开发项目费用:

(1)根据新品开发项目编制用款明细表,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并由总经理授权指定专人审核签单报销。年终由公司财务部进行清算。

(2)其他非独立核算经费:根据经费发生部门,由部门编制收支预算计划,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并授权部门领导审核签单报销。年终由公司财务部进行清算。

4、工资及福利待遇。

公司各部门、各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由公司统一制定,区分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规模、业绩、各岗位的专业技能要求和承担责任;奖金与各单位的利润挂钩。

5、职工福利费用。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每月按工资总额的一定百分比提取日常福利费、退休养老金、医疗经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基金等费用。国家规定变更时,将按变更后规定执行。

6、保险。

公司的保险事务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包括投保险种,选择保险公司,索赔等。各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应根据公司的统一安排办理财产保险等事务。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全体员工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待业保险,因公死亡及负伤保险。

各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应协助保险合同的执行,遇有保险事项发生时,应及时通知公司,以便及时办理索赔。

7、董事会费。

1)每年的董事会费用总额由董事会决定。

2)预算内的董事会费用开支,由公司总会计师复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3)每年的董事会费用开支情况,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监督,并于每年末向董事会汇报。

第三十七条财务分析工作是公司财务工作统一管理的重要手段,它与财务预算相结合,以达到公司各项财务工作的控制。财务分析日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差异分析及控制报告;

3、对销售收入、经营计划和财务指标进行分析;

4、成本分析、控制成本支出;

5、对各项费用定量分析,将费用支出控制在额定指标内;

6、利润分析报告;

7、现金流量分析;

8、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状况分析,随时监控公司财务状况。

9、新产品开发,投资决策分析;

10、资本运作分析。

财务分析工作的工作程序:

1、财务分析工作由公司财务部和管理部负责统一指导;

2、各子公司的财务部门在公司财务部指导下完成基本的财务分析;

3、凡各部门涉及财务分析需用的各种资料,应按时、按要求提供,以满足财务分析的要求。各个子公司帐簿体系的设置及会计核算应符合为财务分析提供所需信息的要求。

4、各子公司的财务分析要随同月度、季度、年度的会计报表按规定时间上报公司。公司在收到下属子公司财务分析后,结合下属子公司会计报表及其他信息,及时完成综合财务分析工作,报公司领导阅批。

第三十八条公司考核的财务指标为税前利润、销售收入、投资收益率、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

第三十九条加强对子公司的会计内部监督,强化稽核制度。

1、各子公司要建立总稽核制度,由专人负责会计核算的质量,复查会计核算中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必要时要设立总稽核员。

2、各子公司的财会部门要加强对业务收付款的监督,建立严格的收付款制度,付款要有付款凭证,业务与财务负责人共同把关;收款要与原始凭证核对,避免业务收入流失,加快款项收现。

3、定期与银行对帐,不容许再出现新的长期银行未达帐,对历史形成的长期未达帐要跟踪管理并责成责任人或专人追查。及时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对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于对帐不及时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及其领导要追究责任。

4、各子公司财会部门对应收、应付款、预收、预付款等往来帐款要向有关业务人员定期反馈,责成有关当事部门和业务员负责解决。各子公司领导应带头遵守财会制度,对子公司领导违反财会制度,经劝阻不听时,财会人员一定要越级上报,公司对敢于维护财会制度和公司利益、同各种违反财会制度行为做斗争的人和事给予支持和奖励。对于子公司领导协同作弊,损害公司利益的,要加重处罚。

第四十条加强对子公司筹资行为的管理。

1、各子公司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筹集资金,建立资金预测及分析制度,应根据筹资用途分析确定筹资方式,尽量把子公司沉淀的资金集中起来,统筹使用,发挥效益,避免盲目筹资使子公司背负沉重的利息及偿债负担。

2、公司对各子公司筹资实行总量控制,子公司年末编制下年度筹资、借款预算(内容包括筹资渠道、用途、借款期限等)并上报公司,公司汇总后,根据发展需要以及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和或有负债比例等财务状况,确定各子公司的筹资规模和方式,并下达给各子公司。

第四十一条严格各子公司的资产报损管理。

1、各子公司要加强资产的管理和核算,有效的控制资产损失。各子公司如需处理资产损失,须递交拟报废资产清单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核。根据公司管理权限经审批后,方能进行会计处理。

2、确认应收帐款坏帐损失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对已经作为坏帐损失处理的应收帐款,仍要加强催收管理,尽量减少公司损失。

第四十二条规范子公司的投资行为,减少投资损失,加强对被投资企业的管理。

1、各子公司对投资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财会部门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2、各子公司必须加强项目投资后的管理工作,要把所有投资项目纳入投资预算,杜绝帐外投资,对本公司控股的投资项目,其财务主管人员原则上要由本公司派出,被控股公司召开董事会,本公司应要求派财会人员列席。各子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审计监督,制定有效的预算管理指标,定期进行考核。

第四十三条要求各子公司建立成本控制体系,加强成本费用控制。

1、各子公司要对本公司的成本费用进行分类核算。在此基础上,编制成本费用预算。

2、各子公司应成立预算委员会对成本控制进行管理,子公司领导在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时,应重视成本的控制管理。要以成本预算为成本控制的依据,在执行预算的过程中,定期对实际发生的成本和预算成本进行比较,发现差异及时查出原因,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以保证成本预算的实现。预算期终了,要将日常发现的差异及原因汇总分析,找出成本变化的规律,并提出进一步改进措施。

3、各子公司要强化单笔业务的细化核算,加强对每一笔业务进行细化的成本核算与控制。

4、各子公司要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一些重点费用开支项目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如: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邮电费、出国费、办公费等的管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实行重大事项报审制度。

1、各子公司大额贷款、对外担保、投资项目、重要固定资产或生产经营设施的添置、产权变更(兼并、破产、股改制度)、资本金变更以及重大经济案件等实行向公司报审管理,各子公司财会人员要把好关,凡规定要向公司上报的要及时上报。

第四十五条控制担保风险。

1、各子公司不能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如有特殊需要时,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报公司审批,由法人代表对外签署协议。

2、在防范担保风险上,各子公司领导要有风险意识,必须经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在具体工作中,涉及担保工作程序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办事,切实起到监督作用。如有个别领导违反规定经劝阻不听的,子公司财会人员应越级上报,如不上报,视为失职;如和子公司领导共同违反担保规定,将严肃处理。

第四十六条强化预算监督控制管理。

1、各子公司要重视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和控制,要按月检查预算完成情况,分析实际与预算的差异,提出有效措施,在日常工作中控制差异,保证预算任务的完成。遇重大差异或其他重要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各预算单位预算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预算检查会议,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按季上报预算完成情况季报,每半年和年度要提出检查总结分析报告,半年时提出下半年预算完成预测及工作措施。

2、为保证预算的严肃性,预算单位不得对公司已下达的预算随意调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单位如因特殊情况,需对现行预算进行调整时,必须向公司预算委员会提出书面预算修改申请,就预算调整内容和原因作出详细说明。

3、各预算单位在每年10月份预测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并预测下年度主要预算指标,着手编制下年度预算,在决算工作之前,完成下年度预算编制工作。

第四十七条深化财务总监委派制。

各子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领导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参与各子公司重要经济问题的决策。子公司的财务经理向财务总监负责并报告工作;财务总监向子公司总经理及公司财务部负责并报告工作。

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修订稿在执行过程中,若遇国家有关会计政策、制度、法规发生变更时,以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四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制定,总经理授权财务部进行修改和补充,并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制度自xxx年x月x日起施行。

小公司财务制度及流程篇四

根据公司发展及管理状况,现将公司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及规定进行明确,公司总经理、财务人员及各部门人员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财务人员。

公司财务人员招聘,人事管理、辞退;日常工作的安排、检查由公司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负责。

二、工作职责及行为规范、财务纪律。

1.财务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运用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制度、规定及会计核算方法,维护企业利益。对各类经济活动、经济业务进行全面、严格核算和监督。

2.财务人员要克尽职守,严谨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会计法规,严格按财务工作程序、规定时间及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3.财务人员要正确、完整、及时的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当天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必须在当天处理完毕,并登记各类账簿,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4.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对公司外部及公司其他部门人员不得谈论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不得谈论财务管理情况,不得谈论与自己本职工作无关的经济业务及账务情况。

5.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或报销不合理、用途不清、不符合财务手续、违反财务规定及财务纪律的任何费用。

6.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或向私人借用公款,财务人员必须坚决予以拒绝。

7.财务各项收款、退款必须填写收入日报表,财务收款日报表中的所有项目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有空格、空项。

8.违反财务纪律的,一经发现除由责任人承担或赔付全部款项外,并视情节给予处分、罚款、开除等处理。

9.财务人员对公司的财产有保护、保全、记录、核算的职责和义务。

三、财务印鉴的使用和保管。

1.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由财务保管、盖章。财务专用章只限用于银行支票、财务报表。这二项以外如使用财务专用章须经总经理批准。发票专用章只限用于公司开出的发票。

2.财务印鉴不得向保管人以外的任何人借用、保管,用印时必须是保管人亲自盖章或在保管人监督下使用。

四、岗位职责。

1.我公司采用的记账方法是借贷记账法。

2.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

3.财务人员根据记账凭证编制有关的财务报表。

4.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日常财务具体制度的起草、修改,负责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对各类经济活动所发生的收入、支出进行监督,对各项支出的正确性、合理性进行审核、签字。

3)对报表的正确性负责。

4)对公司财务工作流程、帐务处理方式方法等诸多方面保守秘密。

5)负责办理现金、支票的收、支及对现金、支票的保管。

6)负责登记现金、填制支出凭证和编制相关会计凭证,当日发生的经济业务须在当日编制凭证并进行分类登记(按工程项目、综合工程、后勤三大类登记),现金日记账及现金必须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7)负责办理物品的入库审核,月末与行政管理账目人员共同盘点出表。

8)负责原始凭证的审核,对不符合公司规定的原始凭证一律不予办理报销和结账手续。

9)由财务保管、购买及签发支票,新购支票一律登记,签发支票时必须在支票登记簿上登记日期、用途、金额、经手人。

10)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签发支票日期应填写签发当日日期,金额大小写及用途填写齐全。

11)已签发的支票遗失,出纳应立即向银行挂失。由于使用中遗失支票而发生款项损失时,由使用支票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12)作废的支票,由出纳进行归档保存。

小公司财务制度及流程篇五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会计方面的日常工作,财务经理负责公司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主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工作,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统一公司会计核算办法,配合总经理协调金融、财政、税务、审计、证券监管等方面的外部关系。

第七条公司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当依照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真实、完整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定期汇报会计工作情况,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必要资料。

第八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九条公司审核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报财务会计报告和管理会计档案,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会计管理体制第十条公司董事长、财务经理根据岗位职责分工负责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财务部负责具体的日常会计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负责人为财务经理,依法行使如下会计管理职责:(一)依法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支持他们的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二)正确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纠正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三)最终审批公司所有财务支出事项;(四)对会计工作情况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签署对外公布的财务会计报告;(五)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会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强化会计岗位责任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其他员工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权限内真实、完整的审核和提供各种经济业务的原始资料。

公司有关人员在对所管业务的财务收支进行具体的预算管理和目标控制时,对有关的原始资料负有记录、保管和及时进行传递的责任。

第三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十四条公司财务部为依法设立的会计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

财务部设经理、副经理、总账会计(或称主办会计)、会计(或称辅助会计)、预算管理、出纳等岗位。

第十五条各分、子公司设立相应的财务机构,其财务人员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需要,在条件成熟时,公司可逐步实行会计派制。

第十六条公司委派的财会人员由公司与所在分公司、子公司实行双层领导,即财会人员的日常行政管理由所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业务管理由公司负责。

第十七条公司委派财务人员的工资和费用一般由公司负责,不在所在分、子公司支付。

公司与相关分、子公司另有协议的,则按相关协议处理。

第十八条公司对委派财务人员实行外勤补贴。

补贴标准分为公司所在市内、市外、省外三种。

具体补贴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在实行会计委派之前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会人员,可参加公司专门组织的岗位竞聘。

竞聘成功的,直接由公司任命。

第二十条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分公司、子公司,其委派的财会人员不影响其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第四章主要会计政策第二十一条本公司执行的会计及财务制度为:《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等。

第二十二条以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二十三条记帐原则和方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实行借贷记账法。

第二十四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二十六条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坏账转北,存货跌价准备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第五章会计科目的设置第二十七条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并根据具体经营特点选用总账会计科目,其明细科目根据编制报表要求,按便于理解,方便管理和符合公司经济活动分析的需要合理设置。

第二十八条财务部在具体帐务处理中必须正确使用确定的会计科目,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设相关会计科目。

第六章会计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第二十九条原始凭证是指涉及确定的经济业务并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文件、合同、发票收据等各种书面纪录,包括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发票账单、结算但、严守但、工资表、收款收据、支票存根、汇款回单等。

各项财务收支业务需要的原始记录,应当具备规定的内容,充分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性质、原因、时间、数量和金额。

所有原始记录必须做到真实、完整。

第三十条各种原始凭证必须规范,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其应具备如下一些内容:(一)名称:原始凭证必须有特定的名称,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等必须有标题;(二)日期:一般是指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或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的做成时间;(三)业务内容:业务内容应当清楚,并表明该记录设计的经济性质。

(四)数量;(五)单价;(六)金额:各原始凭证上记载的金额应当填写清楚,计算准确,大小写必须一致,格式化的原始凭证上的金额还应当封顶;(七)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八)出具原始凭证单位的名称:以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标识时,印章必须清晰可辨;(九)有关经办人员签字认可。

第三十一条原始凭证出现错误,必须按规定进行更正。

(一)文字出现错误时,必须由开具单位予以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公章;(二)数字和金额出现错误时,不得在错误凭证上更正,必须由原单位重新开具;(三)如果原始凭证由两个单位共同完成,任何错误均应当由双方共同更正、盖章。

第三十二条同类经济也的原始凭证数量较多时,可填制原始凭证汇总表。

第三十三条原始凭证必须由出具原始凭证单位盖印财务专用章,同时必须由有关经办人员,验收人员和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用途。

属于公司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按财务部制定的统一、规范的格式,并由经办人和具有审批权限的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三十四条公司依照凭证按照记账凭证的支持对原始凭证划分为两种类型:主要凭证和辅助凭证。

主要凭证是对记账凭证其主要支持作用的原始凭证。

主要凭证有:(一)证明款项和有价证券收付业务的凭证,包括证明款项是否支付、有价证券是否交割的资料,以及证明款项(或有价证券)种类、金额价值、性质和权属的资料;(二)证明财务收发、曾建和使用的凭证,包括证明收发、性质和使用原因、来源取向和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证明财物价值、种类、性质和权属的资料;(三)证明债权债务发生和结算的凭证,包括证明发生原因、金额计算过程和依据资料,以及证明债权债务相对人、清偿责任人的资料;(四)证明资本、基金增减业务的凭证,包括确定其增建原因、来源去向及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确定所增减资本(基金)种类、金额价值、性质和权属的资料;(五)证明收入、支出、费用、成本计算业务的凭证,包括记录其计算过程、计算依据和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证明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种类、经办人、金额和性质的资料;(六)证明财务成果计算和处理业务的凭证,包括说明计算(处理)依据和过程的资料,以及说明财务成果性质、金额的资料。

第三十五条主要凭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并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

对两张或两张以上记账凭证起主要支持作用的原始凭证,可附在其中一张记账凭证的后面,其他记账凭证后附原始凭证的附件或复印件,但其他记账凭证上必须签注原始凭证原件所在记账凭证的编号。

第三十六条辅助凭证是对主要凭证起辅助证明作用的原始凭证,包括不直接支持某一张记账凭证或者对多张记账凭证起支持作用的合同、文件、呈批件等。

第三十七条辅助凭证可不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但应当单独按照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分类整理,及时归档保存。

未附辅助平衡的记账凭证应当注明该辅助凭证的名称、编号。

第三十八条对于涉及多笔经济业务或需要多次备查使用的主要凭证和辅助凭证,经办部门和需要查询的部门,应当同时保管相关原始凭证的原件。

第三十九条会计人员应当认真审核原始记录,并在通过审核纪录上签字。

审核的内容包括:(一)经纪业务是否本单位发生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合规;(二)原始凭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公章是否清晰;(三)经办人是否经过授权活在授权范围内填制内容;(四)数量、单价、金额的计算是否正确;(五)必备内容是否完备齐全。

第四十条会计人员在受理原始记录时,对于不真实的,有权拒绝受理,并可将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对不完整的,有权退回,经办人补正后再受理。

第四十一条会计人员应当依据真实、完整的原始记录进行会计处理,并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将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

第四十二条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原始凭证按照如下的程序进行传递。

(一)经办人取得原始凭证后,需要交证明、检查或验收人签字的,交有关人员签字;(二)有关人员签字后,交会计人员审核;(三)按有关规定经部门经理、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四)会计人员受理原始记录,进行会计处理。

第四十三条会计人员制作记账凭证,应当以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为依据。

无法取得原始凭证的,应当按照要求自制或者要求相关人员制作原始凭证。

第四十四条记帐凭证应当使用财务会计软件按规定进行填制,不得手工填制。

填制记账凭证必须符合如下要求:(一)以本人的身份进入财务会计软件填制凭证的界面;(二)必备内容,包括日期、摘要、应借应贷科目及金额等,,填写要齐全、清楚,并与所附原始凭证及其记载的内容相符;附件注明原始凭证张数,时间按编制当天日起填写;填写要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保证科目使用与相关业务再定义上的一致;(三)接待的金额要相等;(四)按所附原始凭证准确填写与借记或贷记的不同科目相符的摘要。

摘要必须清楚,简明扼要;购买多种物。

品应注明主要物品的名称;往来业务凭证,借款和报销业务应具备对方单位名称或个人所属部门及姓名;提取现金应注明原因;收支的结转,费用的预提摊销应注明期间。

第四十五条审核人员、出纳人员、总账会计通过财务会计软件审核记账凭证和记账后,应当输出的纸质记账凭证上盖章或签名。

第四十六条通过财务会计软件输出纸质记账凭证,应当符合《跨及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电算化有关工作的规范的要求,并与所附原始凭证一起装订成册。

会计凭证的装订应当符合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当月第一本凭证的最前面应当附有会计科目发生额及余额表,最后一本凭证应当附有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

第四十七条会计凭证的归档,保管等事项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会计账簿的设置第四十八条财务部按《会计法》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帐、日记张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第四十九条根据电算化的要求,当期所有记账凭证数据和明细账数据都储存于计算机。

第五十条明细账根据会计核算系统,结帐后数据自动生成资产、负债、权益、损益四大类明细账。

账本格式按照会计科目的设置、管理查账的需要,合理编排为借贷余三栏式、成本费用类多栏式、多借一贷式、多贷一借式和多借多贷式。

第五十一条日记账分为银行日记账和先进日记账,不得跨年度使用,账簿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其他方式代替。

开设若干个银行存款账户时,应按开设的账户分别登记银行日记账,日记账由出纳根据银行收(付)款、现金收(付)款凭证登记,按凭证发生日期、凭证号依次登记,做到日清月结,登记时不得出现银行存款或现金的红字。

第五十二条各种租借设备、物资、有价证券、应收应付票据、项目核算资料等应设置辅助账。

各种帐簿必须有统一固定的格式,要做到内容真实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不漏记、错记或重记。

如果发生错误或者隔页、跳行的,应按规定的办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更正处盖章。

第五十三条财务部应按规定定期对会计账簿纪录金额与库存金额、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核实,做到帐证、帐账、帐表、帐实相符,对帐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如遇人员调动或发生非常事件,也应及时对帐。

第五十四条会计账簿安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总账、明细帐、辅助账分别整理立卷,归档保管。

第五十五条本公司使用财务会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软件输出的会计帐簿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并及时装订。

除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外,不得设立其它正式帐簿。

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应当按照封面、扉页、科目发生额及余额表、总账和明细账的顺序进行打印和装订,各科目的总账和明细账按科目编号的顺序宁打印和装订。

第五十六条会计账簿应当保持整洁、清晰,除手工登记的备查登记簿外,不得涂改、挖补,手工登记的备查登记簿需要更正的',由登记人员进行更正并盖章,登记人员以外的人员不得进行改正。

第五十七条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年度账簿,应当在扉页上加盖公章,并贴划印花税票。

达因人和财务部经理/副经理应当在装订的会计账簿封面签章。

在装订年度正式帐簿时,科目发生及余额表后应当附有当年的年度会计报表。

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由会计机构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保管。

第五十八条会计账簿的电子数据应当每月备份一次,每次备份时应当在至少两台不同的计算机硬盘上各保存一份。

电子数据在年末结账后,应当备份到单独的电子媒介,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

第八章所有者权益和负债的核算第五十九条所有者权益是指投资者(股东)对本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第六十条资本即注册资本,是本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资本。

实收资本(股本)是指股东按出资合同、协议规定实缴的出资额及经营过程中依法定程序赠的部分。

第六十一条实收资本安投资主体分为国有资本金、法人资本金和个人资本金。

第六十二条本公司筹集资本必须是货币资金(现金),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以债权、实物资产、有价证券等折投入资。

第六十三条经营期内,投资者对其投入的资本,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投资者应按照投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规定,分享本公司的收益或承担本公司风险。

第六十四条本公司负债包括各种银行货款、往来借款、应付和预收款项及其他负债。

第九章固定资产的核算第六十五条使用年限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不含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工具、器具。

当一项固定资产的某组成部分在使用效能上与流动资产相对独立,并且具有不同使用年限时,应将该组成部分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

第六十六条不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应比照顾定资产管理办法,设立分类登记簿和低值易耗品卡片帐,建立登记、保管和定期盘点制度。

第六十七条财务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进行全面盘点、清查,每年年终前为定期盘点清查的时间。

第六十八条所有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都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折旧或摊销。

第六十九条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由财务部、行政事务部调查核实,弄清情况,提出意见,逐笔报领导审批,财务部门根据规定作帐务处理。

第十章货币资金的核算第七十条公司的货币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

第七十一条财务部门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资金进行盘点、对帐,并确保账款相符。

第七十二条货币资金管理必须遵守《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章长期和短期投资的核算第七十三条公司的对外投资案投资回收期的长短可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金融债券、债券、基金等证券投资。

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货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券投资。

长期投资应当单独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第七十四条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符合信用,稳健、效益的原则,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七十五条购入有价证券按有价证券的面值和规定的利率计算应收利息,分期计入损益。

第七十六条出售经营性证券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确定其实际成本。

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出售经营性有价证券实际收到的价款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七十七条购入折价或溢价发行的长期债券,实际支付的款项与票面价值的差额应在债券到期前,分期增加或冲减投资收益。

第七十八条对外证券投资分析得的股利或利润,计入投资收益,并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第十二章其他类资产的核算第七十九条公司其他类资产包括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

第八十条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第八十一条无形资产自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成本。

第八十二条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费用,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技改支出、摊销期超过1年的修理费以及摊销期超过1年的其他待摊费用等。

第八十三条开办费是指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自营业之日起分5年分期摊入营业费用。

第十三章经营成本的核算第八十五条在公司业务经营中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各项支出等按规定计入成本。

第八十六条营业及管理费用主要包括:

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广告及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水电费、租赁费、员工培训经费、办公费、会议费()、其它费用等。

第十四章经营收入的核算第八十八条经营收入是指业务经营过程中取得营业性收入。

第八十九条代理性业务只将公司代理费计入公司营业收入。

第九十条一般贸易类业务可按交易额计算公司营业收入。

第十五章投资收益与营业外收支的核算第九十一条投资收益是本公司以各种方式对外直接投资取得的利润、利息等收入。

第九十二条营业外收支是指与本公司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经营收入、租赁收入、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出纳长款收入、证券交易差错收入、因债权人的特殊原因却是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第十六章纳税、利润及其分配第九十三条本公司利润总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净利润=利润总额-应纳所得税营业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它业务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国债投资收益根据规定不缴企业所得税。

第九十四条所得税后利润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如下顺序分配:(一)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二)提取法定公积金10%;(三)提取任意公积金;(四)支付股东股利;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

公司不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或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第九十五条本公司须依法申报和交纳营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及其他应纳税种。

第十七章会计报表的种类与编制第九十六条会计人员应当根据会计账簿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

本公司应分年,半年、季度和月度填制下列报表。

第九十七条企业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利润分配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分部报表;其他有关附表。

内部管理报表主要由银行存款收支月报表、成本月报表、债权债务明细表等,企业应根据管理的实际需要设计编制内部管理报表,并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增加或减少报表种类,调整报表内容、报表格式。

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的设计、编制、报送须经财务经理批准,其它任何部门和人员无权直接要求财务部门提供财务报表、财务数据。

第九十八条各种报表、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必须对应、准确;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的有关数据必须相互衔接。

第九十九条向外爆出的报表如发现有错误,应及时办理订正手续,除本单位留存报表外,还应同时通知接受报表的单位;错误较多的应重新编报。

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在报送之前必须由分管财务的财务经理和其它高管审核、签字。

上报会计报表时,应当制作会计报表封面,并加盖告你公司公章。

公司负责人、财务部经理/副经理和报表编制人应当在报表封面上签章。

第十八章会计工作交接第一百条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未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一百零一条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离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一)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二)为登记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四)编制已较轻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财务软件及密码、数据瓷盘及有关资料等。

第一百零二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时,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

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部经理或副经理负责监交;财务部经理或副经理交接,由公司分管财务工作的财务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监交。

第一百零三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查收。

一脚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一百零四条财务部副经理以及以上级别的财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

小公司财务制度及流程篇六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物规章制度条例,严格执行库存现金和支票管理制度。

2、现金管理做到库存现金日盘月结。

3、认真细致审核发票单据,做到无差错。

4、及时准确于银行对帐,做到帐物相符。

5、及时收托费、饭费,帐清款实,服务热情周到。

6、主动配合园内中心工作,热情为一线教育服务。

小公司财务制度及流程篇七

1、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提前预警资金需用状况,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投资、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8、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9、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一式两联的“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借款单交会计留存,待借款人归还借款后清款联还本人作为清帐依据。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10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3、购置固定资产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办公设施单价20__元以上者,属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固定资产请款单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由相应部门办理。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4、备用金借款:对于特定部门或岗位实行备用金借款,具体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所有备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终了报帐时归还结清。

5、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6、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8、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做担保并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5、遇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四、附则。

1、所有费用支出实行总经理签批制。

2、本制度自董事(股东)会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小公司财务制度及流程篇八

一、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1、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管理工作。

2、出纳人员要与明细账、总账的工作分离。

做好会计内部监督。

3、财务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也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4、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

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5、仓库保管员配合会计人员,定期盘点,制入库单和出库单。

认真记录原材料、包装物,半成品、商品的规格、数量、金额。

及原材料、包装物等因特殊原因毁损的数量金额。

6、会计人员必须定期出具财务报表报送总经理,包括月报、季报、年报。

并及时向总经理反应公司运营状况。

二、资金、现金、费用管理1、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2、所有员工(包括总经理)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挂账。

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3、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4、出纳每天都要记录公司收支,记录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5、业务员发样品时每种样品不得超过10袋。

三、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四、合同签订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上应注明收款和付款时间,并注上若不按时付款则罚货款的的百分之几的货款。

小公司财务制度及流程篇九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第五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六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

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置。

第七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九条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

定项补助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条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医院预算应经医院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上报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

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对医院预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稳妥性等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并综合平衡。

财政部门根据宏观经济政策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申报的医院预算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复。

第十三条医院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经批复的医院预算是控制医院日常业务、经济活动的依据和衡量其合理性的标准,医院要严格执行,并将预算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将执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预算整体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十四条医院应按照规定调整预算。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补助等资金预算及其他项目预算执行中一般不予调整。当事业发展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需要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提出调整预算建议,经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五条年度终了,医院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

医院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对财政部门批复调整的事项,医院应及时调整相关数据。

第十六条医院要加强预算执行结果的分析和考核,并将预算执行结果、成本控制目标实现情况和业务工作效率等一并作为内部业务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与年终评比、内部收入分配挂钩机制。

小公司财务制度及流程篇十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

简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财务部门职责。

第三章。

第四章。

商品管理。

第五章。

现金管理。

第六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七章。

工程、设备管理。

第八章。

车辆、大型设备维修管理。

第九章。

费用管理。

第十章。

工资结构与资金管理。

第十一章。

借支、报销管理。

第十二章。

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

第十三章。

举债、担保。

第十四章。

审计。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

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章。

财务部门职责。

第五条。

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商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财务规章制度,认真、负责贯彻实施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条。

记帐算帐结帐对帐。

第七条。

及时,完整,准确,真实编制月报和年报报表。

第八条。

及时编制公司各门店,下属分公司的经济效益考核表,为计提工资和资金提供财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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