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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汇编(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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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汇编(汇总20篇)
2023-11-09 21:10:25    小编:ZTFB

人生是一本书,而总结就是书页中的扉页,记录着我们走过的每一页。如何培养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人际关系技巧?如果你对写总结感到苦恼,不妨看一看以下的总结范文,或许会对你有所启发。

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汇编篇一

一、园内实行早上入园晨检制度,由行政值周人员、医生、门卫、保卫员四层晨检把关,观察幼儿情景,收集家长意见,防止幼儿跑出。

二、严格交接制度,幼儿一律由家长接送,特殊情景由别人代接送,必须凭接送卡,否则不放行。

三、工作人员上班时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得随意串班,擅离职守,出现意外必须及时汇报,处理不得隐瞒。

四、带幼儿户外活动,必须由三人以上照看,并在活动前讲明要求,清点人数,注意安全,以防外伤事故发生。带幼儿离园活动,必须上报园长,批准同意后方可带出。

五、严禁幼儿独自送餐具到厨房或倒垃圾以及安排幼儿独自到园内任何部门。

六、热菜,开水,火炉等要放在安全地,防止幼儿烫伤。

七、中午幼儿午睡时,由园医和行政值周人员轮流值班,处理偶发事件。

八、工作人员学会使用灭火器的方法,记住火警电话119,匪警110。救护120。

九、教师必须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自我保护本事的培养。教育幼儿明白幼儿园名称,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单位及电话号码。

十、教育幼儿不得带尖锐和危险物品,防止异物落入耳、口、鼻等处,保健医生及班级教师要严格把关,早晨入园时家长必须亲自将药物交给班级教师。幼儿午睡时间及中途一律不接待家长送药。对带药幼儿作好记录。以免服错药。

十一、对全园的重点部门,贵重物品,要有防盗措施,专人专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避免刑事案件发生。

十二、幼儿园安全保安员对园内房屋结构,设备、桌椅、床、玩具等每周检查一次,发现损坏及时报告,修理,清除不安全隐患。

十三、禁止腐烂,变质的食物进入幼儿食堂。

十四、门卫人员严格把关,按规定时间开关大门。对公事来访者问清事由,进行指点登记(来访人数、来去时间)。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私人会客,严禁私人串门者及推销人员进入幼儿园,实行封闭管理。

十五、全园教职工按照岗位职责和操作程序工作,强化安全意识,避免职责事故发生。

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汇编篇二

一、园内实行早上入园晨检制度,由行政值周人员、医生、门卫、保卫员四层晨检把关,观察幼儿情况,收集家长意见,防止幼儿跑出。

二、严格交接制度,幼儿一律由家长接送,特殊情况由别人代接送,必须凭接送卡,否则不放行。

三、工作人员上班时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得随意串班,擅离职守,出现意外必须及时汇报,处理不得隐瞒。

四、带幼儿户外活动,必须由三人以上照看,并在活动前讲明要求,清点人数,注意安全,以防外伤事故发生。带幼儿离园活动,必须上报园长,批准同意后方可带出。

五、严禁幼儿独自送餐具到厨房或倒垃圾以及安排幼儿独自到园内任何部门。

六、热菜,开水,火炉等要放在安全地,防止幼儿烫伤。

七、中午幼儿午睡时,由园医和行政值周人员轮流值班,处理偶发事件。

八、工作人员学会使用灭火器的方法,记住火警电话119,匪警110。救护120。

九、教师必须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教育幼儿知道幼儿园名称,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单位及电话号码。

十、教育幼儿不得带尖锐和危险物品,防止异物落入耳、口、鼻等处,保健医生及班级教师要严格把关,早晨入园时家长必须亲自将药物交给班级教师。幼儿午睡时间及中途一律不接待家长送药。对带药幼儿作好记录。以免服错药。

十一、对全园的重点部门,贵重物品,要有防盗措施,专人专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避免刑事案件发生。

十二、幼儿园安全保安员对园内房屋结构,设备、桌椅、床、玩具等每周检查一次,发现损坏及时报告,修理,清除不安全隐患。

十三、禁止腐烂,变质的.食物进入幼儿食堂。

十四、门卫人员严格把关,按规定时间开关大门。对公事来访者问清事由,进行指点登记(来访人数、来去时间)。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私人会客,严禁私人串门者及推销人员进入幼儿园,实行封闭管理。

十五、全园教职工按照岗位职责和操作程序工作,强化安全意识,避免责任事故发生。

一、安全巡视保安人员应服从领导管理,认真维护幼儿园安全。

二、准时上岗,穿戴规范,认真履行职责。

三、定时、定点巡逻和不定时、不定点巡逻相结合。

四、巡逻检查应坚持全面巡查和重点部位详查相结合的原则,必查部位: 1 、幼儿园整体情况; 2 、围墙及周边情况; 3 办公楼、教学楼、食堂及周边等情况; 4 、消防设施、报警设备。

五、巡视时,每次应在监控探头下露面,并记下时间,以备检查。

六、发现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并记录,必要时应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发现异常人员,应问清身份,进行劝导并记录。

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汇编篇三

1、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幼儿园安全工作由园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形成党政联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深入抓,各部门和班级细致实施的管理网络,职责明确,层层有效落实。各部门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加强教职员工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坚持逢会必讲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每月安全专项主题学习活动和每日安全巡检制度,定期检查园(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要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育活动中去。通过深入宣传,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安全方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幼儿园每月要对幼儿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幼儿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园内外幼儿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幼儿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校公安处,一份报后勤处,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专业保安护园制度;加强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幼儿园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幼儿园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校公安处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校公安处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幼儿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不得将幼儿赶出教室、幼儿园。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幼儿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局批准、园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幼儿参加救火、救灾等。

7、幼儿园还要教育幼儿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按时到园、按时离园,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幼儿园要定期对园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政府和教育局。

9、幼儿园要经常检查园内围墙、挡土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检、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制度,幼儿园施行封闭式管理,制定专项的《幼儿园门卫安全防护制度》,督导门卫严格查验制度,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幼儿园内。幼儿园日常出入采取持安全接送卡出入制度,出现传染病检疫期间,幼儿园采取封园管理,由教师接送幼儿,家长须与教师打电话确认后,教师负责接送幼儿,外来办公人员须登记打电话核实后方可进园。

12、保证园(班)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保证每天定期由专人检修并有详实记录,避免摔伤、烫伤、走失、触电、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活动场地:

幼儿厕所、盥洗间地面保持清洁干燥;电源插座应放在1.6米以上地方,要有警示标示;幼儿接触到的设施设备应进行软处理,清除房屋、场地不安全因素。对幼儿园的房屋、场地、家具、大型玩具、运动器械等设备,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定期检修大型玩具,张贴玩具安全使用温馨提示标志,发现隐患停止使用;各项活动均要以幼儿为中心,保教人员要密切注视幼儿的各项活动,总务人员应该经常检查大型设备是否完好,并及时组织联系维修。教师组织户外活动时,应事先观察好场地,清楚不安全因素,不得玩忽职守和搞“放羊式”的活动。不准私自带幼儿去伙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幼儿玩耍时,要有人在旁照顾;经常检查电器、电线是否漏电,室内电器插座应安装在1.6米以上,不允许幼儿进入食堂、库房等地。

生活用品及玩具:

教师、保育员必须明确掌握班内设施的一切不安全因素,每月做好班级安全自查表记录工作,并逐一制定防护措施,不允许幼儿佩戴项链、耳环、手镯等。热水瓶、壶、电器、火柴、刀剪等放到幼儿取不到的地方,以免发生烫伤、烧伤、触电及割伤。不给幼儿体积小、锐利、易破碎、带有毒性质的玩具和物品,以免误塞、误吞,造成伤害。玩具破损后及时修理替换。幼儿午睡之前,检查幼儿的手、口是否有异物,摘下幼儿头上的装饰物。

药物。

药物必须妥善保管,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吃药时必须认真核对,剧毒药品要专人专箱管理,并放置在幼儿不易接触的地方,班内不许存放剧毒药品,消毒液禁止放在幼儿的卧室及活动室。使用灭鼠、灭蚊药时,要有措施,有记录。保教人员请家长写清药名、用药时间、用药量等,合理用药、喂药,认真计算用药剂量,幼儿服药前要仔细核对,并做好交接班。

食物。

认真贯彻有关食品卫生规定,严防食物中毒。要建立幼儿就餐管理制度,并由经办人每餐予以鉴字备案。组织进餐时注意观察幼儿,幼儿不能说笑、打逗,以防止食物吸入气管。粥、汤、开水等易烫食物必须放在安全地方,进行降温处理后方能给幼儿饮用。

防止幼儿走失。

接送幼儿时老师应与家长见面,并以《接送卡》为凭证接送幼儿。换人接送幼儿时教师要和家长做好沟通。外出活动时,做到随时清点人数,交接班也要清点幼儿人数,保安时刻注意观察幼儿园大门,禁止幼儿单独外出。

13、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健康检查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预防接种工作,按照季节或根据需要联系消灭蚊蝇及其它传染病用的药剂和喷洒工作,对传染病及其它疾病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宣传卫生及防止流行传染病的知识,认真执行膳食分析,做好营养计算,做好食物原料的检查和监督器具消毒工作;把住工作人员、幼儿的体检关;妥善保管药物;坚持深入班级进行检查和指导教师进行晨检。定期学习幼儿常见意外事故急救处理方法,避免伤亡,减少全并症的发生,提高急救处理的成功率。

14、带班人员对在班人数了如指掌,带班教养员不得脱离班级而使幼儿无人照看,不得使任意幼儿长时间脱离视线,不得指持有儿倒垃圾和干超过幼儿能力的活。班内不准留园外人园谈话,食堂不能作为行人通道。

15、各班对个别哭、闹、跑的幼儿应有针对性措施,认真排查教职员工中和家长中重点人群,其中严重者应向园长汇报并制定措施。

16、班级下班前各班要认真检查室内是否有人,并处理好门窗、水、电等事宜。离园后应有门卫专人检查门窗、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电、防台、防汛、防盗工作。

17、值班人员应清楚掌握火警、匪警、防台、防汛电话号码,按时开关园门,不得在班上喝酒,九点前不应睡觉,睡前应巡视全园门窗、水管、煤气、紫外线灯、电灯、录音机,拉电闸。

18、要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与家长签署安全接送协议,不允许幼儿自己来去,特殊情况需有家长说明、备案,不允许将幼儿交付给生人带走,家长委托他人接送幼儿必须亲自打电话给教师经核实确认后,持亲笔委托字条交给老师备案。保安人员要把好大门,工作时间不能脱岗或干其它事务,有值班记录。

19、工作人员要保证幼儿的行为安全,出现情况应及时汇报,不得延误。

20、对园(班)内出现的事故,要进行分析研究,做好记录,根据情节大小,分故意伤害、责任事故、工作差错、自然事故四级处理。

21、每年进行一次全园性防火逃生演习,职工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幼儿园配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并妥善存放,要定期检查、更换灭火器。

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汇编篇四

1、进一步加强安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的管理机制,明确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完善安全工作管理网络,有目的地制订和修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层层落实“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责任。

2、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加强安全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做好幼儿园安全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经常性对园内场地、设施等方面进行检查维修,对幼儿、教师的饮食卫生进行监督,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3、继续做好与各部门和每位教职员工的安全工作责任书的逐级签订工作。进一步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儿童的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形成齐抓共管的优良局面,为全园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安静、和谐、健康的成长环境。

4、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定期布置自查安全工作,实行安全工作自查制度,各部门人员要认真仔细地检查并做好台账记录,确保幼儿园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侵害。同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到全园教工的日常工作考核范围内,将安全工作作为教师师德考核的标准之一。

5、班主任教师要细心、耐心呵护每一个孩子,避免孩子受到各种伤害。每天要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及时了解情况,关注幼儿的身体健康情况,对于带病入园的幼儿需特别注意其饮食和用药,发现幼儿身体有异,及时联系父母带回孩子到医院就诊。

6、加强日常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并保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通讯工具畅通。若发现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值班老师应及时做好处理,及时上报,并与幼儿父母取得联系。值班老师还应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坚决杜绝无人值班的情况。

7、“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每天安排值班老师在幼儿入园、离园开门时把好门关,严禁幼儿独自出门回家,绝不漏放一个孩子。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1、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重视幼儿安全工作,在教师、幼儿中牢固树立安全认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要求各班制定全面、详细的安全教育计划。可以要求各班开展“安全在心中”主题教育活动,强化教师的安全认识,学习防毒、防水、防火、防传染病等安全常识及自救方法。

2、创设有关安全教育的活动环境,结合一日活动各环节,对幼儿进行卫生安全教育并开展相关的活动,使幼儿掌握一些自我保护的技能,提高幼儿的保护能力。

3、在幼儿一日活动中渗透有关的安全知识,让幼儿知道110、120、119紧急呼叫电话的号码和用途,遇到紧急情况,能呼叫求救,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全因素。

创设平安校园,促进健康成长。

1、定期维护园舍设施,为幼儿园实施安全管理提供保障。分管领导认真做好安全台账记录。

2、严格按要求聘用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身心健康的炊事员、教师、保育员。

3、严格执行卫生安全消毒制度,每周对幼儿的玩教具按要求进行清洗、消毒,每周为幼儿晒被褥等。保健员督查保育员认真做好卫生安全消毒累计时间与记录。

4、严禁使用有毒有害材料制作玩教具,注意各类环境创设的安全性。

5、加强食堂饮食卫生安全的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伙管员做到日有检查,周有小结,月按时汇报。

6、加强卫生保健安全管理,要求幼儿每天晨检率达100%。保健员认真做好每日缺勤幼儿的筛查与。

报告。

7、加强幼儿在园服用药品的管理,根据父母的服用要求,确保服药及时、准确,严禁错服、漏服现象的发生。认真做好幼儿用药父母签字记录。

8、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及园内制订的有关规定,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9、建立教室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好教室日常活动、饮食、卫生安全工作。

秋季新学期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month.9。

1、对幼儿进行日常生活安全教育。

2、开展“我会使用灭火设备”安全教育活动。

3、园舍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month.10。

1、抓好国庆节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2、做好秋季防火工作。

month.11。

1、幼儿保健知识宣传教育。

2、做好冬季消防安全教育。

month.12。

1、对幼儿园重点区域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2、做好春节寒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对幼儿进行假期前安全防护教育。

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汇编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__,希望大家喜欢!

一、园内实行早上入园晨检制度,由行政值周人员、医生、门卫、保卫员四层晨检把关,观察幼儿情景,收集家长意见,防止幼儿跑出。

二、严格交接制度,幼儿一律由家长接送,特殊情景由别人代接送,必须凭接送卡,否则不放行。

三、工作人员上班时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得随意串班,擅离职守,出现意外必须及时汇报,处理不得隐瞒。

四、带幼儿户外活动,必须由三人以上照看,并在活动前讲明要求,清点人数,注意安全,以防外伤事故发生。带幼儿离园活动,必须上报园长,批准同意后方可带出。

五、严禁幼儿独自送餐具到厨房或倒垃圾以及安排幼儿独自到园内任何部门。

六、热菜,开水,火炉等要放在安全地,防止幼儿烫伤。

七、中午幼儿午睡时,由园医和行政值周人员轮流值班,处理偶发事件。

八、工作人员学会使用灭火器的方法,记住火警电话119,匪警110。救护120。

九、教师必须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自我保护本事的培养。教育幼儿明白幼儿园名称,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单位及电话号码。

十、教育幼儿不得带尖锐和危险物品,防止异物落入耳、口、鼻等处,保健医生及班级教师要严格把关,早晨入园时家长必须亲自将药物交给班级教师。幼儿午睡时间及中途一律不接待家长送药。对带药幼儿作好记录。以免服错药。

十一、对全园的重点部门,贵重物品,要有防盗措施,专人专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避免刑事案件发生。

十二、幼儿园安全保安员对园内房屋结构,设备、桌椅、床、玩具等每周检查一次,发现损坏及时报告,修理,清除不安全隐患。

十三、禁止腐烂,变质的食物进入幼儿食堂。

十四、门卫人员严格把关,按规定时间开关大门。对公事来访者问清事由,进行指点登记(来访人数、来去时间)。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私人会客,严禁私人串门者及推销人员进入幼儿园,实行封闭管理。

十五、全园教职工按照岗位职责和操作程序工作,强化安全意识,避免职责事故发生。

一、要确保房屋、场地、门窗、床铺、桌椅、围栏、大小型运动器械等各种设施的绝对安全,随时检查,发现损坏立即修理。

二、电源插销要安在高处,暖水瓶、水壶、饭桶、火柴、刀剪等危险物品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暖气要有防护设施。

三、药品要有专人保管,内服药及外用药要分开存放。用药前要仔细核对姓名、药物及剂量,防止发生药物中毒,用药误差,过敏等事故。

四、不买不做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吃隔日剩饭菜,吃带核、带刺食品要先去掉核刺。

五、严格执行晨检制度。严禁儿童把小刀、玻璃球、硬币、药物、炒豆、瓜子等带入园内,以防发生意外。

六、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工作,在儿童就餐、睡眠、团体外出时要集中精力护理儿童,严禁擅离职守。儿童离园时不交给不认识的人接走,防止发生意外或因食物误吸或盖被扣住口鼻引起的窒息,防止溺水、丢失儿童等事故。

七、综治干部负责节假日安全工作、周末安全检查工作。

八、园内出现安全事故后,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要追究职责,根据情节轻重及职责大小给予不一样的处分。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保健医生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

三、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本事。

四、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

五、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研究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七、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借宿。

1、成立安全委员会,定期向家长,教职工和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定期检查幼儿园园内设施,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刻排除。

2、认真执行卫生系统的有关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严防食物中毒。

3、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柜、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使用的安全,定期检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等事故的发生。

4、药物必须妥善保管,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吃药要仔细核对(幼儿姓名、药名、药量)有毒药品必须专人保管,放置在幼儿不易接触的地方,药品保管和服用要有医务人员或班级保教人员专人负责。

5、开水等沸品应放在安全地方。

幼儿饮用开水凉后再倒入保温桶。

6、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杜绝上述情景造成事故。

7、骑自行车出入大门要下车,自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

8、现金、收费后及时送银行,每月发工资时坚持两人以上领取。

9、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更换、确保使用。

10、保育人员不准带幼儿进入伙房、锅炉房等不安全的地方,避免事故发生。

11、传达室门卫人员要加强职责心,工作时不离岗,交班后要有交班记录。

12、园内出现各种事故要追究职责,根据情节轻重,职责大小给予不一样的处分。

一、严格遵守我园作息时间,上午7:40分迎接幼儿入园、午时5:30分幼儿离园。

二、严格实行早晨入园晨检制度,由行政值班人员、保健医生、门卫把关,密切观察幼儿身体情景、严防不法人员混入、防止闹情绪幼儿跑出等情景。

三、门卫、保卫人员严格把关,按规定时间开关大门。有权对携带大小包裹入园的人员进行开包检查。对公事来访者问清事由后仍需进行指定登记(来访单位、人数、来去时间等)。教职工上班时间严禁私人会客,严禁私人串门者及推销人员进入园内,幼儿在园时间段我园实行封闭式管理。

四、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卡制度,幼儿家长进出园门一律出示接送卡,特殊情景由别人代接送的.,更应认真检查接送卡和随身物品,否则一律不予放行。

五、门卫、保卫人员上班时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得随意串岗,擅离职守。幼儿上课期间幼儿园大门、小门必须上锁,出现意外必须及时汇报,不得隐瞒。

六、严禁上课期间教师带幼儿外出散步,在操场进行户外活动前讲明要求,清点人数,注意安全,以防事故发生。

七、严禁教师安排幼儿独自送餐具到厨房或倒垃圾以及到园内任何办公室替教师办事。

八、实行全天制行政值班人员轮流值班,处理突发事件。

九、教师必须加强对幼儿进行各方面安全。

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汇编篇六

一、保健教师晨检时要注意幼儿神情,认真做好五件事:一问二看三摸四处理五记录。要检查幼儿是否带针类、火柴等类的硬性物件。保管好幼儿药品,不得给幼儿吃错药(吃错药为严重职责事故)。

二、炊事人员加强食具的保管和煮沸消毒,把好食品验收关,做到生熟分开,不吃变质食物,杜绝食物中毒。

三、夏天做到冷菜、冷饭、冷汤进教室,要严格保洁。冬天做到热菜、热汤、热饭点心并放置适当位置,以免幼儿烫伤。

四、每周定期进行环境、设备、设施的安全卫生检查,及时清除事故隐患。

五、定期为玩具、被褥消毒,日晒,发现传染病,要进行隔离并加强护理工作。

六、包干地区,室内要一日三扫,其他地方要每周小扫,平时要随时保洁,全园每月两次大扫除。

七、带班不迟到(因迟到引起的事故为职责事故,走失、骨折、窒息为重大事故),不使用幼儿物品,不使唤幼儿为教工传递物品、用具。

八、加强辅导,早晨来园及离园要有专人负责,接班同志做好交接班工作,要点清人数,建立离园登记制度。

九、外出春、秋游等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注意动静交替,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时间不宜过长,乘车过马路要确保幼儿安全,上下车进出口要清点人数,以免遗失幼儿。

十、向教职工和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本事,不乱奔乱跑,进园后不擅自离开幼儿园。教会幼儿明白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

十一、教育幼儿不带危险品到幼儿园(如别针、纽扣、尖针、小刀等物),防止异物落入鼻腔、口腔等,每一天晨检时要注意幼儿带的物品。

十二、值夜班同志每一天要对全园进行检查,防止将幼儿误留在室内。

十三、保健教师负责保管幼儿园药物,内服药、外用药要有名字,有明显标志,过期变质的药物应及时处理,有毒药物要谨慎保管。给幼儿服药必须核对(姓名、日期、剂量),防止服药发生错误。

十四、总值班人员每一天早中晚要巡视学校,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教职工在活动中发现不安全苗子应及时报告总务主任。事故后必须写事故调查报告,幼儿缝针、骨折等将根据职责及情节轻重给于处理。

十五、每学期对园内房屋结构、设备要检查两次(如玻璃窗、天花板、电源等),防止损坏脱落而出事故。每学期对课桌椅要进行修理,每星期要检查运动器具一次,如有损坏,立即停止使用,尽快进行修理。

十六、厨房严禁幼儿入内,热汤、热菜、热开水放在安全地方,不准放在地上,开饭时必须要注意幼儿安全,防止烫伤事故。

十七、门卫坚守岗位,对外来人员要询问,不让幼儿私自外出。

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汇编篇七

一、严格遵守我园作息时间,上午7:40分迎接幼儿入园、下午5:30分幼儿离园。

二、严格实行早晨入园晨检制度,由行政值班人员、保健医生、门卫把关,密切观察幼儿身体情况、严防不法人员混入、防止闹情绪幼儿跑出等情况。

三、门卫、保卫人员严格把关,按规定时间开关大门。有权对携带大小包裹入园的人员进行开包检查。对公事来访者问清事由后仍需进行指定登记(来访单位、人数、来去时间等)。教职工上班时间严禁私人会客,严禁私人串门者及推销人员进入园内,幼儿在园时间段我园实行封闭式管理。

四、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卡制度,幼儿家长进出园门一律出示接送卡,特殊情况由别人代接送的,更应认真检查接送卡和随身物品,否则一律不予放行。

五、门卫、保卫人员上班时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得随意串岗,擅离职守。幼儿上课期间幼儿园大门、小门必须上锁,出现意外必须及时汇报,不得隐瞒。

六、严禁上课期间教师带幼儿外出散步,在操场进行户外活动前讲明要求,清点人数,注意安全,以防事故发生。

七、严禁教师安排幼儿独自送餐具到厨房或倒垃圾以及到园内任何办公室替老师办事。

八、实行全天制行政值班人员轮流值班,处理突发事件。

九、教师必须加强对幼儿进行各方面安全

一、保健老师晨检时要注意幼儿神情,认真做好五件事:一问二看三摸四处理五记录。要检查幼儿是否带针类、火柴等类的硬性物件。保管好幼儿药品,不得给幼儿吃错药(吃错药为严重责任事故)。

二、炊事人员加强食具的保管和煮沸消毒,把好食品验收关,做到生熟分开,不吃变质食物,杜绝食物中毒。

三、夏天做到冷菜、冷饭、冷汤进教室,要严格保洁。冬天做到热菜、热汤、热饭点心并放置适当位置,以免幼儿烫伤。

四、每周定期进行环境、设备、设施的安全卫生检查,及时清除事故隐患。

五、定期为玩具、被褥消毒,日晒,发现传染病,要进行隔离并加强护理工作。

六、包干地区,室内要一日三扫,其他地方要每周小扫,平时要随时保洁,全园每月两次大扫除。

七、带班不迟到(因迟到引起的.事故为责任事故,走失、骨折、窒息为重大事故),不使用幼儿物品,不使唤幼儿为教工传递物品、用具。

八、加强辅导,早晨来园及离园要有专人负责,接-班同志做好交接-班工作,要点清人数,建立离园登记制度。

九、外出春、秋游等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注意动静交替,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时间不宜过长,乘车过马路要确保幼儿安全,上下车进出口要清点人数,以免遗失幼儿。

十、向教职工和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不乱奔乱跑,进园后不擅自离开幼儿园。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

十一、教育幼儿不带危险品到幼儿园(如别针、纽扣、尖针、小刀等物),防止异物落入鼻腔、口腔等,每天晨检时要注意幼儿带的物品。

十二、值夜班同志每天要对全园进行检查,防止将幼儿误留在室内。

十三、保健老师负责保管幼儿园药物,内服药、外用药要有名字,有明显标志,过期变质的药物应及时处理,有毒药物要谨慎保管。给幼儿服药必须核对(姓名、日期、剂量),防止服药发生错误。

十四、总值班人员每天早中晚要巡视校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教职工在活动中发现不安全苗子应及时报告总务主任。事故后必须写事故调查报告,幼儿缝针、骨折等将根据责任及情节轻重给于处理。

十五、每学期对园内房屋结构、设备要检查两次(如玻璃窗、天花板、电源等),防止损坏脱落而出事故。每学期对课桌椅要进行修理,每星期要检查运动器具一次,如有损坏,立即停止使用,尽快进行修理。

十六、厨房严禁幼儿入内,热汤、热菜、热开水放在安全地方,不准放在地上,开饭时一定要注意幼儿安全,防止烫伤事故。

十七、门卫坚守岗位,对外来人员要询问,不让幼儿私自外出。

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汇编篇八

一、全园教职工应坚守岗位,高度负责,保证幼儿身边有人,随时清点人数,严防幼儿走失。

二、加强对幼儿的常规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随时检查幼儿鞋带、衣物,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解决。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带幼儿外出活动,必须请示领导,选好安全场地,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并随时清点人数,走路时注意不离队、不掉队。

四、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一般情况当班老师不能会客和接电话,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不准陌生人来园接幼儿,防止冒领。

五、车辆必须停在指定区域,严禁进入幼儿活动场所或停放在走道上。

六、一切不安全用品、药品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热水、热汤应放置适当位置,电器设备应安装合理,严防中毒、烫伤、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七、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应关好门窗,做好巡视工作,安排好节假日值班人员,切实做好保卫工作。

八、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门卫制度,住园教职工应协助做好保卫工作。

九、要注意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用具的安全,定期进行检查维修,避免砸伤、摔伤等事故发生。

十、幼儿在园如发生骨折、缝针等重大事故,当班人员必须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并送医院治疗,并及时通知家长,写出事故发生情况报告,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理。

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汇编篇九

活动目标:

1.让幼儿知道一些和父母一同出游时的安全常识。

2.培养幼儿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3.初步培养幼儿用已有的生活经验解决问题的能力。

4.体验人多力量大,同伴间应该相互合作的情感。

核心要素:游玩时应注意跟爸妈不远离。

陌生地不乱去为安全要牢记活动准备:兔子头饰。

提前组织幼儿排练情景剧。

基本过程:

(一)导入活动:

1.今天,我请来了兔妈妈和她的孩子(小灰、小白),她们要给小朋友们表演节目,请大家一定要仔细看喔。

2.邀请一位老师和小朋友一起表演。

(二)关键步骤:

1.情境表演:

兔妈妈带两只小兔去森林里采蘑菇。妈妈告诉孩子们一定要在自己身边,不要独自到危险的地方去。小灰兔在妈妈的身边采蘑菇,小白兔悄悄地离开了。它只顾自己去捉蝴蝶了,最后迷了路。兔妈妈找了很久才找到它,小白兔哭着对妈妈说:妈妈,我错了。以后,我再也不离开妈妈了。

2.讨论:

(1)两只小兔谁做得对?

(2)我们和父母出游时应注意什么?应该怎样做?

活动延伸:

1.可通过游戏对幼儿进行安全意识的礼仪教育。

例如:游戏《老猫睡觉醒不了》。

幼儿在猫妈妈身边说儿歌:老猫睡觉醒不了,小猫偷偷往外瞧,因为小猫爱游戏,悄悄走到外面去小猫说完,轻轻离开妈妈,猫妈妈叫小猫,小猫快速回到猫妈妈身边。

2.带领幼儿出游,出游前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进一步培养幼儿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家园互动:

1.家长带幼儿出游前,给幼儿提出具体要求。

2.出游时,引导幼儿要注意安全,不独自去危险的地方。

注意事项:

外出时,要让幼儿活动在自己的视线内。活动反思:

1.孩子对活动的哪一环节最感兴趣?为什么?

2.你认为这个活动的成功之处在哪里?

3.你认为还有哪些地方需要改进?该如何改进?

小百科:

出游亦指游览赏玩,主要是个人或携伴出游,游玩的关键在于游,游即个人或一群人行走过程中欣赏周边景色,玩即趣味性活动,游玩的要义在于旅游的过程中丰富单调无味的生活。

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汇编篇十

1、学校专设一名治保主任,由校长任命,由校长直管或由校长指定的副校长专管。安全主任必须服从管理,严格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2、中小学政教主任兼任治保副主任,中小学治保工作归宿于治保主任负总责,政教处主任具体负责。

3、治安保卫工作机构组成成员:中小学所有体育老师、中小学所有班主任、中小学值班老师、协助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的中小学学生会学生。

4、门卫归宿于治保主任负责。

1、建立校长分管校长、治保主任、政教处主任、班主任、值班老师、任课老师及治保员、学生会等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2、建立门卫工作制度。

5、建立学校消防与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6、建立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8、建立学校教育与培训制度。

1、每一大周开展一次法制、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和养成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治安防范意识。开展学生的自我保护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校区治安防范工作应当实行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各教室、食堂、寝室走廊、校园重要活动场所、门卫等都要安装摄像监控仪等防范设施。安保处、政教处、教务处每天至少要有监控录像的记录。

3、严禁任何班级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中小学生从事危险性活动和劳动。

4、及时排查内部不安定因素,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维护内部稳定。

5、发生刑事案件、治保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不安定事端,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

6、有关隐患事故及纠纷事件应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

具体措施。

1、宣传并实施国家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

3、组织教职工和学生每半个月按时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和安全制度,做好思想培训工作,让师生养成良好的各种行为习惯。若有特殊情况不能组织学习和培训,事先向校委会通报,向后推移否则处罚300元。无特殊情况不按时组织学习或培训的将处罚500元。

4、建立学生安全保障的领导机构,并指导和监督其有效运作。若缺乏指导和监督能力或指导和监督不力,将被处罚500元。

5、对受伤学生及时亲自或派员送往医院救治。否则将处罚10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注:若校长不在,由分校长、分管副校长或主管主任负责)。

6、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否则视为失职,将处罚300元。

7、督查各项制度的落实到位,并把好奖惩尺度,否则视为不公,将被处罚300元。

8、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能徇私舞弊,严格按制度治校,否则视为不正,将被处罚300元。

9、每周必须对校园安全保卫和政教等工作进行一次详细调查,对其工作好坏及时进行奖惩。否则,将被处罚300元。

10、在上班期间校长参与赌博和娱乐活动(除陪上级领导和有利益关系的重要人物外),将被处罚500元。

11、总校长每周在校工作日不得少3天,每天不得少5个小时,否则每发现一次将被处罚100元。

12、在正常工作的中餐,一般不允许接受别人的宴请,或自己在外宴请(除陪上级领导和有利益关系的重要人物外),否则处罚100元。

13、其他履行学校安全职责必需的行为。

执行步骤。

校长是学校的一校之长,若违反学校制度谁来监督执行?由校委会成员监督执行。

1、校委会任何一个成员有权监督校长执行制度的力度,且有权纠正校长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

2、有权利用制度对校长的过失行为进行处罚。

3、在执行过程中,校委员无论哪个成员有包庇或徇私行为将被处罚100元。

4、一个月内校长安全工作抓不到位,按制度处罚,罚金将在工资中扣除。

5、一个月内校长安全工作抓到位,且有成效,每月另奖300元。

6、校委员每月必须对校长工作进行详细考评。

具体措施。

1、执行校长的有关安全指示,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的决定。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的布置、指导、评比和监督,做到有的放矢。否则,不能执行的将被处罚200元。

2、负责采用各种有效方法宣传安全工作制度,树立师生安全意识。学校规定,分校长每周要组织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安全部门召开一次学习制度会、分析工作会,总结布置工作,否则将被处罚200元。

3、帮助专管副校长联系和协调各政教处、各班主任及学生会开展安全工作。一个月内不联系或协调不到位的,将被处罚200元。

4、具体处理学生意外伤害的救治及善后事宜。若处理或救治不及时不到位的,将被处罚400——6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80%的责任。

5、分校长组织人员每天至少2次对全校各个角落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清查和排除。发现的隐患不能超过2个小时,否则视工作失职,将被处罚200元;发现的隐患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及时落实到位,否则将被处罚100元。

6、每天不少于3次到各班、各寝室、食堂等检查安全工作,如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告知安全处负责人、班主任及后勤负责人,否则将被处罚200元;如果发现的隐患下属无法解决的,由自己或上报学校处理,否则将被处罚300元。

7、每天不少于3次检查安全处或安全部门的日常工作,并及时督查其工作进度和质量以及完成任务的程度。否则将被处罚200元。

8、及时与总校长上级有关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能得到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否则将被处罚100元。

9、对以上工作必须有日记,记清日常工作事务及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详细内容、疑难问题的解决办法,否则将被处罚100元。

10、早晨要先于学生起床,晚上要晚于学生睡觉,查失堵漏,确保全天候师生安全,否则处罚100元。

11、在上班时间(指住读学生到校至离校的13天内无论是中午休息还是夜晚时间)不允许参与赌博活动,否则处罚500元。

12、接待来访家长和社会人员,处理、协调好他们间的关系,处理协调不好的处罚200元。

13、在日常工作中若不能公正处理问题或徇私舞弊或出现冷热病等责任感问题,每次处罚100元。

14、负责其他日常安全工作。

执行步骤。

1、涉及安全的部门和负责安全的人员统属安全处管理,分校长直接分管安全处政教工作,并可按制度深入到基层督查工作。

2、每天不少3次督查安全处政教处工作,安全处政教处失职或工作不力,应严格按制度执行,否则,分校长应承担80%的责任,应按有关制度规定给予处罚。

3、假若分校长徇私舞弊或不能秉公办事,不能将制度执行到位,由校长或由校长指定的执行团严格按制度执行。

4、假若分校长存在工作能力问题,连续三个月出现工作失职的,将降职或开除职务处理。

5、假若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分校长在二个月内无法执行到位,由校长指派他人代替执行。

6、分校长自己违反制度,将由校长或校长指定的执行团按制度执行。

7、一个月内工作出色,职责范围内没有安全大小事故或安全隐患,当月奖励150——200元;假如即使有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但处理得周到、满意,当月奖励100元。

8、执行团每个月必须对分校长的工作进行详细考核,认真总结。

主管副校长安全管理职责。

具体措施。

1、执行校长的有关安全指示,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的决定。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的布置、指导、评比和监督,做到有的放矢。否则,不能执行的将被处罚100元。

2、负责采用各种有效方法宣传安全工作制度,树立师生安全意识。学校规定,主管副校长每周要组织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安全部门召开一次学习制度会、分析工作会,总结布置工作,否则将被处罚100元。

3、联系和协调各政教处、各班主任及学生会开展安全工作。一个月内不联系或协调不到位的,将被处罚100元。

4、具体处理学生意外伤害的救治及善后事宜。若处理或救治不及时不到位的,将被处罚300——5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负60%的责任。

5、主管副校长组织人员每天至少2次对全校各个角落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清查和排除。发现的隐患不能超过2个小时,否则视工作失职,将被处罚100元;发现的隐患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及时落实到位,否则将被处罚50元。

6、每天不少于3次到各班、各寝室、食堂等检查安全工作,如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告知安全处负责人、班主任及后勤负责人,否则将被处罚100元;如果发现的隐患下属无法解决的,由自己或上报学校处理,否则将被处罚200元。

7、每天不少于3次检查安全处、政教处或安全部门的日常工作,并及时督查其工作进度和质量以及完成任务的程度。否则将被处罚100元。

8、及时与分校长、总校长上级有关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能得到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否则将被处罚50元。

9、对以上工作必须有日记,记清日常工作事务及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详细内容、疑难问题的解决办法,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0、早晨要先于学生起床,晚上要晚于学生睡觉,查失堵漏,确保全天候师生安全,否则处罚50元。

11、在上班时间(指住读学生到校至离校的13天内无论是中午休息还是夜晚时间)不允许参与赌博活动,否则处罚400元。

12、接待来访家长和社会人员,处理、协调好他们间的关系,处理协调不好的处罚100元。

13、在日常工作中若不能公正处理问题或徇私舞弊或出现冷热病等责任感问题,每次处罚100元。

14、负责其他日常安全工作。

执行步骤。

3、涉及安全的部门和负责安全的人员统属安全处管理,分管安全处工作的专管副校长,可按制度深入到基层督查工作。

4、每天不少3次督查安全处工作,安全处失职或工作不力,应严格按制度执行,否则,专管副校长应承担60%的责任,应按有关制度规定给予处罚。

5、假若专管副校长徇私舞弊或不能秉公办事,不能将制度执行到位,由分校长严格按制度执行。

6、假若专管副校长存在工作能力,连续三个月出现工作失职的,将降职或开除职务处理。

7、假若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专管副校长在二个月内无法执行到位,由分校长指派他人代替执行。

8、专管校长自己违反制度,将由分校长按制度执行。

9、一个月内工作出色,职责范围内没有安全大小事故或安全隐患,当月奖励100——150元;假如即使有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但处理得周到、满意,当月奖励50元。

10、执行团每个月必须对主管副校长的工作进行详细考核,认真总结。

安全处主任(含副主任)的安全管理职责。

具体措施。

1、执行校长或分校长、专管副校长的有关安全指示,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的决定,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的布置、指导、检查、评比和监督。否则视失职,将被处罚50元。

2、服从分校长、专管副校长的管理,听从其工作安排,否则将被处罚100元。

3、接待来访家长和社会人员,处理好他们中的关系,做到热情、诚恳,将矛盾处理好,解决好。与他们发生争执的,将被处罚100元;问题处理不到位的,矛盾处理不好的,将被处罚50元;问题处理不公平的,将被处罚50元。

4、不允许打骂、侮辱、体罚学生,轻者每一项将被处罚400元,较严重着将被处罚500元,非常严重者引起纠纷或官司的,责任自负。

5、对学生、老师或他人举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妥善处理,发现到排除安全隐患不能超过2个小时,否则视工作失职,将被处罚100元;发现的隐患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督促落实到位,否则将被处罚50元。

6、不允许打骂、侮辱老师,不允许与老师发生纠纷,轻者将被处罚500元,重者除负全部责任外,另开除离校。

7、不允许顶撞、打骂、侮辱上级领导,轻者将被处罚500元,重者除负全部责任外,另开除离校。

8、不允许与家长顶撞,发脾气,发牢骚,更不允许互骂对打,否则视情节轻重将被处罚200—300—400元。

9、负责采用各种有效方法宣传安全工作制度,树立师生安全意识。学校规定,安全处主任每周要组织安全人员、安全部门召开一次学习制度会、分析工作会,总结布置工作,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0、组织和管理好安全处下面的安全员,要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安全工作和活动。假若工作混乱、无序、无效的处罚100元。

11、每周联系和协调各政教处、各班主任及学生会开展安全工作。不联系或协调不到位的,被处罚50元。

12、具体处理学生意外伤害的救治及善后事宜。若救治和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将被处罚150——3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负60%的责任。

13、安全处主任每天至少3次对全校各个角落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清查和排除,发现的隐患不能超过2个小时,否则视工作失职,将被处罚100元;发现的隐患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督促落实到位,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4、每天不少于3次到各班检查安全工作,如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告知班主任,否则将被处罚50元;如果发现的隐患班主任无法解决的,由安全处处理或上报学校处理,否则将被处罚100元。

15、每天不少于2次检查门卫、活动场所、各寝室、各厕所等安全隐患处的安全工作,并及时查出隐患、清除隐患,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6、及时与上级有关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7、对以上工作必须有日记,记清日常工作事务及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详细内容,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法,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8、在上班时间(指住读学生到校至离校的13天内无论是中午休息还是夜晚时间)不允许参与赌博活动,否则处罚300元。

19、早晨要先于学生起床,晚上要晚于学生睡觉,查失堵漏,确保全天候师生安全,否则处罚50元。

20、在日常工作中若不能公正处理问题或徇私舞弊或出现冷热病等责任感问题,每次处罚100元。

21、负责其他日常安全工作。

执行步骤。

1、校区内涉及安全的部门、位置及人员统属安全处负责管理,安全处主任按制度深入到基层督查指导工作。

2、每天不少于3次督查安全处所属的部门、班级、位置的安全工作,所属的部门班级失职或位置出现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的,应严格按相关制度执行处理,否则安全处主任应承担60﹪的责任,也应按有关制度规定给予处罚。

3、假若安全处主任徇私舞弊或不能秉公办事,不能将制度有效的执行到位,由分校长或专管副校长严格按制度执行处罚。

4、假若治安主任存在工作能力问题,连续三个月出现工作失职的将降职或开除公职处理,由分校长或专管副校长上报执行。

5、假若安全处主任存在责任感问题,连续二个月工作消极怠工的、遇事拖拉的,将降职或开除公职处理,由分校长或专管副校长上报执行。

6、假若安全处主任不顾全大局,喜欢斤斤计较,私心太重,不具备领导素质的,连续二个月经教育屡教不改的,降职或开除公职处理,由专管副校长上报执行。

7、假若安全管理制度在二个月内安全处主任无法执行到位,由专管副校长或指派他人代替执行。

8、治安处主任自己违反制度,将由分校长或专管副校长或校长执行团按制度执行。

9、若学校没有专管副校长,由分校长直接主管或由校长指定的其他副校长主管,其工作直接受他们监督检查。

10、在一个月中没有任何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学校奖励其130——150元,即使因客观原因出现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但处理得及时、周到、完满,学校奖励50元。

政教处主任的安全管理职责。

具体措施。

1、执行校长、分校长或专管副校长的有关安全指示,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的决定,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的布置、指导、检查、评比和监督。如果有抵触情绪或抵制思想,视为不重视,将被处罚150元;如果执行不到位或执行不彻底,视为失职,将被处罚200元。

2、高中、初中、小学每段政教处主任除了负责日常工作事务外,还要负责本段的安全工作如本段的班级安全、寝室安全、食堂安全、卫生区安全、安全区安全等。

3、每周至少一次对班主任、值班老师、学生会值班学生进行一次情况汇报会或总结会,每次会议要达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目的,要有记载,有原因分析、问题解决手段及结果,否则,将被处罚50—100元。

4、要经常深入到班级、寝室、卫生区、安全区等处检查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追究,及时解决,否则将被处罚50元。

5、及时了解和掌握老师和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处理不及时或不周到的,将被处罚100元;自己处理不了又不能及时向领导报告的,将被处罚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60%。

6、不允许谩骂、侮辱老师,不允许与老师发生纠纷,轻者将被处罚500元,重者除负全部责任外,另开除离校。

7、不允许打骂、侮辱、体罚学生,轻者每一项将被处罚400元,较严重着将被处罚500元,非常严重者引起纠纷或官司的,责任自负。

8、不允许顶撞、谩骂、侮辱上级领导,轻者将被处罚500元,重者除负全部责任外,另开除离校。

9、不允许与家长顶撞,发脾气,发牢骚,更不允许互骂对打,否则视情节轻重将被处罚200—300—400元。

10、各政教处要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工作不能互相抬杠,互相推诿,否则将被处罚200元。

11、管理好政教处下面的工作人员,要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安全工作和活动,假如工作混乱、无序、无效的处罚100元。

12、每天早中晚三次派人检查所辖范围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及时上报,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3、每天早中晚三次派人深入到各班、各寝室、厕所、卫生区等处清查行凶工具,清查抽烟学生,清查戴耳环、留长发、染头发、穿拖鞋、拉帮结派、打架斗殴、谈情说爱的学生,不能按时清查或清查不力,处理不力的,将被处罚100元。

14、及时制止学生攀、下危险建筑物或地段,假如没有及时制止将被处罚50元。

15、对逃跑或上网的学生一定要迅速追查,并及时告知学校或家长,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6、对学生偷盗行为要一查到底,查不出结果处罚20元。

17、学校重大活动要认真组织,认真实施,不允许失误,若失误将处罚100元。

18、学生培训站队进会场,站队按顺序退场,若秩序混乱将处罚50元。

19、对政教处的安全情况要进行记录,详细具体,否则将被处罚20元。

20、每晚要派人到各寝室巡视,具体清查学生入睡情况和学生到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否则将被处罚50元。

21、要三餐派人去食堂值班,维护食堂秩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否则将处罚50元。

22、每周对学生会必须进行一次培训,否则处罚20元。

值班老师安全管理职责。

具体措施。

1、执行专管副校长、安全处主任、政教处主任的有关安全指示,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的决定,按规定位置、规定要求、规定时间值班,否则将处罚20元。

2、明确目标和任务,做到全方位值班、全方位服务,发现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能自己解决就及时解决,不能自己解决的就及时上报,不值死班,否则将被处罚20元。

3、若发现问题要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做到防患于未然,否则将被处罚20元。

4、不允许顶撞、谩骂、侮辱上级领导,轻者将处罚100元,重者处罚200元。

5、不允许谩骂、侮辱老师、不允许与老师发生纠纷,轻者将被处罚100元,重者处罚200元。

6、不允许打骂、侮辱、体罚学生,轻者每一项将被处罚300元,较严重者将被处罚400元,非常严重者引起纠纷或官司的,责任自负。

7、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要通力合作,相互配合,不能互相推诿,否则将被处罚50元。

8、不允许与家长顶撞、发脾气、发牢骚,更不允许互骂对打,否则视为情节较重将被处罚100—200—300元。

9、若在管辖范围内发现学生拿凶器、抽烟打牌、穿拖鞋、破坏校产、谈情说爱、打架斗殴、拉帮结派等,要及时制止和处理,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0、对每次的值班要记录,记录内容要具体,否则将被处罚20元。

任课教师的安全管理职责。

具体措施。

1、认真遵守法律和学校有关安全制度,严格按安全制度执行教学。

2、在上课时间搞好课堂纪律,维持课堂秩序,否则课堂纪律、秩序混乱的将被处罚50元。

3、不允许打骂、侮辱、体罚学生,轻者每一项将被处罚300元,较严重者将被处罚400元,非常严重者引起纠纷或官司的,责任自负。

4、如果晚上值班,一定要将学生如数交到生活老师手里,并督促学生睡好才可离校,否则处罚30元。

5、不允许顶撞、打骂、侮辱上级领导,轻者将被处罚400元,重者处罚400元。

6、不允许与家长顶撞、发脾气、发牢骚,更不允许互骂对打,否则视情节轻重将被处罚100—200—300元。

7、发现学生缺课或有不正常举动或有不正常思想,应及时向班主任或政教处、教务处主任汇报,否则将被处罚50元。

8、在任课时间若发现教室内电器电路、课桌椅、窗户玻璃等有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班主任或校方汇报,否则将被处罚50元。

9、在下课时间若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应及时制止和教育,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0、不允许与老师发生矛盾纠纷,不允许在老师间拨弄是非,说长道短,否则将被处罚100元。严重者责任自负,直到开除。

11、老师不能单独将学生带离教室补课,否则每次处罚50元。

12、要与班主任搞好团结,不允许闹分裂,否则将被处罚100元。

班主任的安全管理职责。

具体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安全制度和决定,具体负责本班的日常安全工作,如果由抵触情绪或抵制思想,视不重视,将被处罚50元;如果行动不快或行动不力,视失责,将被处罚100元;如果执行不到位或执行不彻底,视失职,将被处罚150元。

2、每周结合养成教育不少于二次班会课,即宣传安全知识和进行养成教育。班会课定在每周的周一早晨和周五晚上,班会课为40分钟,不得少一次,不得不按时,不得减时间,否则各处罚50元。

3、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处理不及时或不周到的,将被处罚50元;自己处理不了又不能及时向领导报告的,将被处罚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全部自负。

4、不允许打骂、侮辱、体罚学生,轻者每一项将被处罚300元,较严重者将被处罚500元,非常严重引起纠纷官司的责任自负。

5、不允许与家长顶撞、发脾气、发牢骚、更不允许互骂对打,否则视情节轻重将被处罚100—200—300元。

6、不允许班主任殴打别班学生或老师,第一次将被处罚500元,第二次将被开除离校。

7、每天提前进教室,主要检查电源、玻璃、桌椅等安全隐患,尤其是棍棒、刀具等凶器,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或及时上交,如果工作失职将被处罚50—100元;如果清查不彻底处理不及时将被处罚50—100元。

8、学生不允许抽烟,班主任要时刻跟踪管理,及时进行教育,如果发现本班有学生抽烟,视平时工作不到位,一个月内连续出现3人次以上的处罚20元。

9、学生不允许穿拖鞋、留长发、染头发、戴耳环、带手机,班主任抓好班级管理,若出现以上现象视工作不力,各项一个月内连续出现5人次以上的各处罚10元。

10、学生不允许谈情说爱,班主任做好教育工作,一个月内连续出现2人次以上的处罚10元。

11、不允许学生攀、下危险建筑物或地段,一个月内连续出现2人次以上的处罚20元。

12、不允许学生逃跑上网,否则每发现一例处罚20元。

13、不允许学生提菜、打汤、提开水,否则每发现一例各被处罚50元。

14、不允许学生到校园外游泳,否则处罚60元。

15、锅炉旁不允许学生靠近,危险很大,否则每发现一例各被处罚50元。

16、施工场地不允许学生靠近,否则每发现一例各被处罚30元。

17、靠近校园周边的围墙或无围墙处不允许学生前往,否则每发现一例将被处罚10元。

18、如果晚上值班,下自习后要将学生如数交到生活老师手里,待安睡后方可离校,否则处罚100元。

19、不同年级的学生不允许交往,有特殊情况的及时向班主任告知,否则视学生有寻衅苗头,班主任被处罚10元。

20、不允许在没经学校同意的情况下,随意订资料、报纸,否则处罚100元。

21、不允许本班学生到另一个班的寝室串门或睡觉,否则班主任及生活老师每例各被处罚10元。

22、管好学生用钱,学生零花钱必须班主任动员收集,学校统一管理,如果家长反映学生多用钱,经查实处罚20元。

23、发现本班学生有偷盗行为,查不清楚结果的每一例各被处罚20元。

24、经常巡查班里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并积极向学校领导提出安全建议,否则处罚50元。

25、学生一般不允许请假,有特殊情况请假的,必须经家长同意,(有电话、谈话纪录或第三者证明)班主任签字,安全处主任审核,签字门卫登记才能放行。否则每生处罚50元。出现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

26、每个月必须给家长打一次电话,一个班分四周四批打,学校每月抽查10人,若每少一人个处罚10元。

27、早、中、晚餐必须站队有秩序的进食堂,大型活动、下晚自习站队进寝室,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8、每次上课前,集会前必须唱歌,否则每发现一次扣20元。

29、各教室的监控设备必须保护好,若本班监控设备及线路被损坏,副班主任处罚50元。班主任处罚100元。

30、不允许学生随便往窗外倒饭菜、丢纸屑、垃圾等,每发现一次处罚50元。

一、具体措施。

(一)设专职门卫2人,节假日上班时间以晚上九点到早晨七点轮流值班,早晨七点到晚上九点,二人必须同时上班。

1、白天和晚上不能擅自离岗(即不能前去隔壁邻居游玩,打饭必须轮换打,一方没来,另一方不能擅自离岗),离岗一分钟罚一元钱,超过10分钟以上每一分钟2元;超过半个小时按旷课半天计算;超过一小时按旷课一天计算;超过二小时按旷课二天计算;超过三小时作自动离职处理。上厕所必须于同行打招呼,安排好替值工作。

2、交班要按时、无误,否则若误时或每失误一次,处罚50元。

3、值班违反相关制度的,或相关职责未尽到的,每一项处罚10元,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或给学校造成其他方面损失的,应承担60%的责任。

4、节假日期间,闲杂人员一律不允许随便进出校园,也不允许留守学生随意进出校园,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10元。

5、节假日值班时随意离岗或在岗而未尽职责的,除不领值班补贴外,另处罚20元;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后果的,责任全部自负。

6、值夜班的应在23点后睡觉,第二天凌晨5点起床,否则,如果未按该规定睡觉起床的,每发现一次处罚10元。

7、勤杂人员提前进校的,开门钥匙必须由门卫值勤人员交到对方的手里,如果图方便任由勤杂人员取放钥匙,一次处罚10元。

8、坚决不允许门卫人员与师生发生矛盾冲突,事前必须与主管领导反映。门卫人员之间或与教职员工之间或与学生之间发生矛盾冲突的,若有理,处罚20元;若无理,处罚50元。

(二)学校门卫必须轮换参加每大周的全校职工培训或治保处安全培训。

1、参加全校教职培训或治保处安全培训是每一个门卫的权利和义务,必须参加培训。

2、每缺一次培训,除算旷工一天外,另处罚40元;迟到或早退每一次10元。

3、在安全培训中,每人必须在会上认真述职,对上一段时间工作进行总结,发扬优点,总结不足,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表态,确保下阶段工作正常进行,没有述职纪录的每次处罚10元。

4、培训期间,一人值日一人参加培训,下次培训更换。凡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把会议精神认真传达给另一方,否则每一次处罚10元。

1、家长探望孩子必须先登记孩子所在班级、事由及自己所在单位、有关证件,再由门卫直接与班主任联系,同意后由老师领学生前来相见,或指定老师带家长前去所在班级。离校收回会客单。注意,上课时间一律拒绝探望。不按该规定执行或手续不全的处罚20元。

2、如果校园内施工,施工人员必须由施工头作好身份登记,办好相关手续方可进出,临时变动的施工人员或短工人员也必须办好相关手续方可进出。门卫如果不按此执行,处罚20元。

3、上级部门来校视察,在不认识的情况下,请对方出示相关证明或打电话给主管校长咨询,但需讲礼貌,热情说明情况,得到对方谅解。处事不妥的处罚20元。

4、其他外来人员来访,必须查验证件,问清探访对象,按规定作好登记,得到校方同意后方可放行,离校收回会客单。否则处罚20元。

5、对于外校学生,社会小青年,闲杂人员,滋事闹事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否则一次处罚2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全部自负,严重的除负全部责任外,另开除离校。

6、不允许与任何外来人员发生矛盾冲突。否则,将处罚50元,严重者全部责任自负。

7、施工车辆和运输货物车辆在上课时间一律不允许进出校园,待上课后方可放行,否则处罚20元。

8、外来车、校内外机动车一律不允许在校园内停靠,必须停在指定位置,否则处罚20元。

(四)中小学生进校后一律不允许随便离校。

1、走读生必须与学校签订安全协议,否则不允许走读。走读生必须凭相关证件进出校园,否则处罚10元。

2、小学、幼儿园学生没有班主任同意和不能出示相关证明不允许任何人接走,哪怕是他的亲生父母。否则,处罚1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3、所有学生不能随意请假。有特殊情况的初、高中学生,必须有班主任的证明,治保主任的签字,家长的同意,(打电话纪录时间、旁人证明)门卫的登记才能放行。否则一次处罚20元,造成后果的所有责任自负。

4、不允许外校有学生与本校学生单独见面,要见面只能隔门相见。否则处罚1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5、不允许与任何学生发生矛盾冲突。否则将处罚50元,重则全部责任自负。

(五)上课时间全校教职员工必须遵守门卫制度。

1、教职员工请假外出必须凭分管校长的签字放行,按签条的时间作好记录。否则,处罚10元。

2、不能徇私情,公平对待每个进出校门的职工,否则发现一次处罚10元。

3、要与门卫和睦相处,不允许与门卫发生矛盾冲突。否则轻则处罚200元,重则辞退。

(六)必须保持门卫前后50米范围内整洁卫生。

1、门卫值班人员每天轮换做好早中晚两次保洁工作,不允许在校门内外50米内有任何视觉上的不洁感觉。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10元。

2、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在校门口或校内出售食品、及其它商品,如果难以拒绝,报告到安全处。否则,门卫未加以严厉拒绝,处罚10元,或未上报的处罚10元。

3、不允许外来人员在校内外装贴户外广告,门卫若发现未干涉的将处罚10元,或即使未发现,也应及时清理干净,否则处罚10元。

4、外来人员衣冠不整,衣服不净,蓬头垢面或表面看出有传染病的一律拒绝进入校园。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10元。

二、执行步骤。

(一)分工明确。门卫由安全处主任主管。安全处另派专人负责,专人检查,专人督办。

专管不负责或负责不到位怎么办?由主管查清不负责或负责不到位的原由,再由主管执行处罚,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若发现专管徇了私情而导致门卫工作失误,可处罚50元;主管不负责或责任不到位怎么办?由分管副校长或分校长查清不负责或负责不到位的原由,再由分管副校长或分校长执行处罚,每发现一次处罚50元。若发现主管徇了私情而导致工作失误,可处罚100元;分管副校长或分校长不负责或负责不到位怎么办?由总校长或由总校长指定的执行团查清不负责或负责不到位的原由,再由总校长执行处罚,每发现一次处罚100元,若发现分管副校长或分校长徇了私情而导致工作失误,可处罚到200元。

(二)定时检查。主要由分管校长或校长执行团对各层每周2次检查,主要检查门卫制度落实的具体情况。

1、各层如果没有定时检查的具体记录或奖罚不到位,可视不负责或负责不到位,按“执行步骤”第一大款执行处罚。

2、第一次全校性检查不到位,视工作失误,按“执行步骤”第一大款执行处罚;第二次全校性检查不到位,视工作失职,除按“执行步骤”第一大款处罚外,进行警告;第三次全校性检查不到位,视工作严重失职,除按“执行步骤”第一大款处罚外,进行严重警告;第四次全校性检查不到位,视工作不胜任,除按“执行步骤”第一大款处罚外,进行降职或开除职务处分。

3、负责全校性检查的执行团失职怎么办?由校长查办。第一次处罚200元;第二次处罚300元,并给予警告处分;第三次处罚400元,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第四次处罚500元,并给予降职或开除职务处分。

(三)执行力度。主要是对各层工作力度的有形考核,分abcdef六个档次。

1、a:非常不满意:一个月工作有三项以上失误定位非常不满意。在校长、学生、家长满意栏各倒扣40元。

2、b:不满意:一个月工作有二项失误定为不满意。在校长、学生、家长满意栏各倒扣20元。

3、c:较满意:一个月工作有一项失误定位较满意。在校长、学生、家长满意栏不奖不扣。

4、d:满意:一个月工作没有失误定为满意。在校长、学生、家长满意栏各奖20元。

5、e:十分满意:一个月工作有校长、学生或家长两方满意的定为十分满意。在校长、学生、家长满意栏中各奖40元。

6、f:非常满意:一个月工作有校长、学生或家长三方满意的定为非常满意。在校长、学生家长满意栏中各奖100元。

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汇编篇十一

为保证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幼儿健康成长,确保国家(园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幼儿园安全工作由园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室向领导小组分管领导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幼儿园每月要对幼儿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幼儿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有重大事故立即上报。园内外幼儿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幼儿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二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日;加强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幼儿园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幼儿园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幼儿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不得将幼儿赶出教室、幼儿园。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幼儿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镇教管中心领导批准、园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幼儿参加救火、救灾等。

7、幼儿园还要教育幼儿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幼儿园要定期对园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镇政府和教育局。

9、幼儿园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汇编篇十二

一、安全巡视保安人员应服从领导管理,认真维护幼儿园安全。

二、准时上岗,穿戴规范,认真履行职责。

三、定时、定点巡逻和不定时、不定点巡逻相结合。

四、巡逻检查应坚持全面巡查和重点部位详查相结合的原则,必查部位:

1、幼儿园整体情况;

2、围墙及周边情况;

3、办公楼、教学楼、食堂及周边等情况;

4、消防设施、报警设备。

五、巡视时,每次应在监控探头下露面,并记下时间,以备检查。

六、发现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并记录,必要时应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发现异常人员,应问清身份,进行劝导并记录。

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汇编篇十三

一、安全巡视保安人员应服从领导管理,认真维护幼儿园安全。

二、准时上岗,穿戴规范,认真履行职责。

三、定时、定点巡逻和不定时、不定点巡逻相结合。

四、巡逻检查应坚持全面巡查和重点部位详查相结合的原则,必查部位: 1 、幼儿园整体情况; 2 、围墙及周边情况; 3 办公楼、教学楼、食堂及周边等情况; 4 、消防设施、报警设备。

五、巡视时,每次应在监控探头下露面,并记下时间,以备检查。

六、发现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并记录,必要时应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发现异常人员,应问清身份,进行劝导并记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类涉校案件和暴恐袭击事件,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培训机构或者场所参照执行。

第二章  人防建设规范

第三条 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专职门卫和保安员,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配备、专职门卫和保安员的聘用、管理情况应报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第四条 学校保安员应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择优聘用,实行由派驻的保安服务公司和学校双重管理,日常管理以学校为主。

第五条 学校保安员应当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配备:师生员工总人数少于100人的学校至少配1名专职保安员;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超过1000人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寄宿制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第六条 保安员、门卫、安全保卫人员应当熟悉学校安全管理、治安保卫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标准和规章制度,熟悉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特点及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重点;值勤时应按有关规定着穿保安服或佩戴学校保卫人员标识,携带橡胶警棍等相应的安全防卫器械和应急处置装备,并熟悉使用方法。

第七条 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应当组织门卫和保安员加强门卫管理,确保校门口24小时有人值守,其他出入口开启时有人值守,做好车辆、人员进出登记,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学校;对学校重点部位及周边巡查每日不少于5次。

在学校上、放学时段,凡是有人员、车辆进出的校门口应当组织门卫和保安员在岗值守,维护人员、车辆出入秩序,做好安全巡查工作;组织教师和家长志愿者在学校及校门口开展护校工作。对发现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可疑情况及时报警,对正在发生的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迅速使用防卫器械先期处置。

第八条 寄宿制学校每栋宿舍楼应当至少设1名专职或兼职宿舍管-理-员(女生宿舍楼宿舍管-理-员须为女性)加强住宿学生管理,开展夜间巡查应不少于2次。寄宿制学校放学后及夜间时段,应至少有1名保安员在岗值勤。

第三章  物防建设规范

第九条 学校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出入口设置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防卫性器械和报警、通讯设备,并建立使用保管制度。

第十条 学校门卫值班室应当按执勤人数配备以下防卫器械:防暴头盔(1顶/人)、防护盾牌(1副/人)、防刺背心(1套/人)、防割手套(1副/人)、橡胶警棍(1支/人)、强光电筒(1支/人)、自卫喷雾剂(1支/人)、安全钢叉2套。

第十一条 针对学校周边治安特点,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控设施,强化校门及周边区域安全防范能力。

(一)按照行业标准《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有关规定,在乡村以上道路学校门前两侧50-200米道路上设置限速和警示标志;在交通流量大的学校门前道路施划减速带、人行横道和交通信号灯。

(二)根据学校校门及周边50米区域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设置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确保师生出入安全,秩序井然。

第十二条  学校内部物防建设要求:

(一)学校视频监控室、财务室、实验室、计算机室等贵重物品和设备点,档案室、中考高考试卷保管室等保密资料存放点,有毒、有害、易燃等危险品存放场所的出入口应当安装防盗安全门,窗户应当安装金属防护栏等防护设施。水电气热等设备间应设置消防设施和防护设施,指定专人负责看管。

(二)校门和校内学生行进主要道路、教学楼和宿舍楼通道等部位、地段应当安装路灯,亮化率达100%。

(三)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学生集中学习和生活场所应当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测更新,保持完好有效。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按规定设置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学生宿舍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施的,应安装点式火灾报警探测器。

(四)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电梯、落地玻璃门、在建工地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防护设施。

(五)校内应当根据需要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牌、交通标志标牌标线、交通信号灯、人行设施、分隔设施、停车设施和减速带等。

第四章 技防建设规范

第十三条 学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评审、施工、验收、使用和维护,以及系统中所使用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定。

第十四条 学校技防设施安装要求:

(一)学校大门外一定区域内应由属地公安机关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采集及回放视频图像应能确保特别是夜间清晰显示监视区域内人员活动和治安秩序情况。

(二)学校应在大门口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采集及回放视频图像应能确保特别是夜间清楚辨别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进出车辆的车牌号。

(三)学校门卫值班室应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属地接警中心联网。

(四)教学楼、学生宿舍楼主要出入口、走廊,食堂操作间、配餐间、留样间内和储藏室的出入口,操场等人员聚集集场所应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

(五)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室、财务室、实验室等重要场所在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的基础上应安装入侵报警装置。

(六)学校应设置安防监控室,对本单位的.视频图像采集、报警、电子巡查及系统信息通过管理软件实现联动管理,视频图像采集系统和报警系统应接入公安机关监控和报警平台,暂不能联网的应预留接口,并符合相关信号采集与传输标准。

(七)学校重点部位和区域可根据需要设置电子巡查装置及其它技术防范措施。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规划建设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并建立运行维护保障的长效机制。

(一)学校应设专人负责系统日常管理工作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二)安防监控室应保证有人员值班,安全技术防范岗位工作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安防与法律专业基础知识,并熟悉掌握系统运行维护基本技能。

(三)学校各部位的视频监控应不间断进行图像采集,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在24小时内恢复功能,期间应采取有效应急防范措施。

第五章 督导巡查与责任追究机制建设规范

第十六条 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安全防范系统纳入建设规划,加强指导、检查,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安全防范投入,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一)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校园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

(二)定期组织专项督导,每学期至少深入学校开展1次全面的安全工作检查,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安全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指导、监督学校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四)指导学校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确保每名学生至少每月接受1次专题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以安全为主题的家长会。

(五)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将安全工作纳入新进教师入职培训内容。

(六)责任督学要对学校及周边安全情况实施经常性督导,发现危及师生安全的重大隐患,应及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指导、检查,强化学校周边治安管理和巡逻防控工作。

(一)在城市学校设立警务室或在周边治安复杂地段设立治安岗亭,落实警务责任并认真开展巡逻守护工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应对处置学校的报警求助。

(二)完善城市学校“护学岗”、“高峰勤务”机制,上、放学时段,校门50米内范围内应有专门警力开展巡逻,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道路交通秩序。反恐防恐形势严峻、治安复杂地区学校上、放学时段,校门50米内范围内应有携带武器的民-警或武警开展重点守护。

(三)将城市学校纳入网格化巡逻巡查,每日每校不少于2次。

(四)组织学校与周边邻近单位干部、社区(村)住户、商业摊点经营人员及学生家长、志愿者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五)定期梳理整治学校周边治安乱点,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加强校园周边高危人员排查管控,逐一登记建档,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等工作。

(六)每学期至少对辖区学校安保工作进行1次全面督导检查,至少每月进行1次警情通报。兼职法制辅导员每学期到学校开展1次以上法制安全教育,指导学校开展1次以上针对校园暴-力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地震、火灾或校车事故等的防范处置或应急疏散演练。

第十八条 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公安机关要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各级责任人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坚决遏制学校发生学生伤亡及影响恶劣的安全事故、刑事案件;对失职渎职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组织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履职不到位,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汇编篇十四

一、要确保房屋、场地、门窗、床铺、桌椅、围栏、大小型运动器械等各种设施的绝对安全,随时检查,发现损坏立即修理。

二、电源插销要安在高处,暖水瓶、水壶、饭桶、火柴、刀剪等危险物品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暖气要有防护设施。

三、药品要有专人保管,内服药及外用药要分开存放。用药前要仔细核对姓名、药物及剂量,防止发生药物中毒,用药误差,过敏等事故。

四、不买不做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吃隔日剩饭菜,吃带核、带刺食品要先去掉核刺。

五、严格执行晨检制度。严禁儿童把小刀、玻璃球、硬币、药物、炒豆、瓜子等带入园内,以防发生意外。

六、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工作,在儿童就餐、睡眠、集体外出时要集中精力护理儿童,严禁擅离职守。儿童离园时不交给不认识的`人接走,防止发生意外或因食物误吸或盖被扣住口鼻引起的窒息,防止溺水、丢失儿童等事故。

七、综治干部负责节假日安全工作、周末安全检查工作。

八、园内出现安全事故后,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要追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及责任大小给予不同的处分。

一、全园教职工应坚守岗位,高度负责,保证幼儿身边有人,随时清点人数,严防幼儿走失。

二、加强对幼儿的常规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随时检查幼儿鞋带、衣物,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解决。

三、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四、带幼儿外出活动,必须请示园领导,选好安全场地,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并随时清点人数,走路时注意不离队、不掉队。

六、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一般情况当班老师不能会客和接电话,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防止冒领。

七、车辆必须停在指定区域,严禁进入幼儿活动场所或停放在走道上。

八、一切不安全用品、药品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热水、热汤应放置适当位置,电器设备应安装合理,严防中毒、烫伤、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九、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应关好门窗,做好巡逻工作,切实做好保卫工作。

十、要注意房屋、场地、设施设备用具等的安全,定期进行检查维修,避免发生砸伤、摔伤等事故发生。

十一、幼儿在园如发生骨折、缝针等重大事故,当班人员必须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并送医院治疗,并及时通知家长,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理。

十二、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门卫制度,应协助做好保卫工作,如发生重大事故,及时上报园领导并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汇编篇十五

一、安全保卫小组负责全园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召开会议,每逢节假日前对全园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二、来客需登记,凡推销、联系业务人员经同意后方可人内。

三、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

四、本园宿舍不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五、重视安全设备的使用,每学期检査一次灭火器材的放置情景,按期更换,保证效能。有关人员及值班人员了解灭火器及消防栓的位置,便于取用。

六、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门卫要坚守岗位,防止幼儿擅自离开。

七、使用电器、机械设备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八、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关好门窗、水龙头、电灯、空调、录音机、洗衣机、电视机、天燃气等,检査完毕后将门窗锁好,下班后安全保卫负责人要对全园进行一次巡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九、一切消毒、药物专人管理,幼儿带药到幼儿园,要求家长必须亲自交到教师手中,并写清姓名、用法、用量、时间,给孩子服药要核实准确,并要求家长签字。

十、园内出现安全事故后,要追究职责,根据情节轻重、职责大小给予不一样处罚。

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汇编篇十六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保障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举办的各类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下同)的治安保卫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贯彻积极预防、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突出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四条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是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并将相关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分管校(园)长、治安保卫机构或专职治安保卫(保安)人员、年级组长、班主任和任课老师。

第五条中小学、幼儿园必须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保安)人员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中学应设立治安保卫机构,小学和幼儿园应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

(二)中小学、幼儿园至少应聘用2名专职保安人员,寄宿制的至少应聘用3名专职保安人员;在校师生员工人数超过1500人的应按照不低于总人数的2‰聘用专职保安人员,寄宿制的应按照不低于总人数的3‰聘用专职保安人员。

(三)专职保安人员应从保安服务公司聘用或由单位自行招用,具备相应的政治、业务、身体素质,年龄不高于50周岁,经有关法律和业务知识、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保安员证后方能上岗。

(四)治安保卫机构、专职治安保卫(保安)人员应定期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开展安全知识宣传、防范技能培训等工作,落实门卫管理、值班巡查、安全检查、重点守护、应急处置等内部防范措施,及时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公安机关。

(五)中小学、幼儿园应为保卫(保安)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

第六条中小学、幼儿园应在出入口等场所、内部重要部位采取以下实体防护措施:

(一)在校园出入口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门,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机动车辆减速装置,有条件的可设置防车辆冲击设施。

(二)具有防护条件的,应在校园围墙等周界设施上设置防攀爬设施;

(三)在校园内部存放贵重物品、重要教学设施、危险化学品和放射物质、现金票据、档案资料等物品的重要部位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盗安全门,采用坚固的金属防护栏对其窗户实施防护,按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保险柜(箱)保管重要物品。

(四)在校园内部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坠落、溺水、挤踏等事故的场所、部位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五)根据校园内部具体情况,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场所、部位设置相应的实体防护设施。

第七条中小学、幼儿园应在主要出入口等场所、内部重要部位采取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在校园主要出入口、学生集体宿舍主要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装置,主要出入口摄像机应适当外延,保证能够覆盖门口人员活动区域,有条件的应将图象联入辖区派出所治安监控中心。应在门卫(传达)室隐蔽、便于操作的部位安装与公安机关联网的紧急报警装置,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

(二)在校园围墙等周界设施上设置周界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并实现与周界报警装置的联动。

(三)根据需要在校园内部存放贵重物品、重要教学设施、危险化学品和放射物质、现金票据、档案资料等物品的部位安装入侵自动报警、视频监控、门禁控制等一种以上的技术防范装置,有条件的应在学生集体宿舍出入口安装门禁控制装置。

(四)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在校园内部主要通道、停车场,行政、教学楼的通道、电梯厅、电梯轿厢,会场、食堂、体育场馆内和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五)视频监控系统应采用数字硬盘录像机作为图像记录设备,24小时进行图像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录像回放能够清晰显示监控区域内人员体貌特征、出入车辆号牌等情况;入侵报警装置应与公安机关联网或与本单位值班室(监控室)相联;应对图像记录、入侵报警等设备实施可靠的安全防护。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安全防范控制中心(监控室),通过安全管理系统实现对入侵报警、视频监控、门禁控制等系统的管理和控制。

(六)校园技术防范建设所涉及的技术系统配置,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和设备,选用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经检验或认证合格。技术防范设施的勘察设计、方案论证、安装施工、竣工验收等应符合国家、行业和省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设置上述实体防护设施、门禁控制等装置不能妨碍紧急情况下的逃生行为。

第八条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以下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一)门卫管理制度。由专职保卫(保安)人员负责查验、登记进入校园的人员、物品和车辆,严防来历不明人员、未经批准的校外机动车、非教学用危爆物品、剧毒化学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和可能伤人的动物进入校园。

(二)值班巡逻制度。组建护校、护园队,规定职责任务、巡查线路、时间和具体要求,落实值班、巡逻措施;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应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

(三)安全教育制度。针对不同时期的防范重点,确定教育培训内容,开展经常性的交通、消防、治安安全知识教育和防范技能培训,增强师生员工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学生接送制度。小学、幼儿园应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学、放学时的接送制度,明确接送时间、手续等。

(五)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并及时整改校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做好校园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相关人员教育稳控工作。

(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有接送学生、幼儿上、放学车辆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加强车辆使用管理,做好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接送学生车辆性能良好。

(七)重要部位管理制度。明确重要部位责任人、管理职责和工作要求,落实管理措施。

(八)安防设施管理维护制度。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安防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运转正常、发挥作用。

(九)其他相关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第九条中小学、幼儿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加强校园消防管理。

第十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加强校园治安保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面掌握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状况,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健全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中小学、幼儿园举办单位(个人)应及时、足额解决所举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治安保卫工作所需人、财、物等问题,无条件落实各项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将中小学、幼儿园作为治安保卫工作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校园及其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治,严密控制可能危害校园安全的各类重点人员;加强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和对形迹可疑人员的盘查询问;加强校园周边拥堵、易发交通事故路段的交通管理、对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护导和校车的交通安全监管;加强对校园内部安全的监督检查和防范宣传教育,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预防案件事故。

第十二条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涉校突发事件,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安机关和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主管部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警校联动、快速反应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及时妥善处置涉校突发事件。

第十三条对在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存在治安隐患的,公安机关应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警告;逾期不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相关主管部门取消评先创优资格;对不履行职责,导致发生重大案件、事故或者造成学生、教职工伤亡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为青少年和儿童提供非学历教育的各类知识、技能培训、辅导等机构参照本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一、全园教职工应坚守岗位,高度负责,保证幼儿身边有人,随时清点人数,严防幼儿走失。

二、加强对幼儿的常规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随时检查幼儿鞋带、衣物,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解决。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带幼儿外出活动,必须请示领导,选好安全场地,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并随时清点人数,走路时注意不离队、不掉队。

四、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一般情况当班老师不能会客和接电话,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不准陌生人来园接幼儿,防止冒领。

五、车辆必须停在指定区域,严禁进入幼儿活动场所或停放在走道上。

六、一切不安全用品、药品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热水、热汤应放置适当位置,电器设备应安装合理,严防中毒、烫伤、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七、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应关好门窗,做好巡视工作,安排好节假日值班人员,切实做好保卫工作。

八、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门卫制度,住园教职工应协助做好保卫工作。

九、认真做好安全工作,对房屋、楼道、厕所、大型的玩具定期检查维修,杜绝事故隐患。

十、幼儿在园如发生骨折、缝针等重大事故,当班人员必须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并送医院治疗,并及时通知家长,写出事故发生情况报告,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理。

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汇编篇十七

目标:

1、了解基本的交通规则,认识几种常见的交通标志。

2、学习基本的指挥手势,懂得手势的意思。

3、体验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提高自我安全防护能力。

准备:

物质准备:

1、制作介绍常见交通安全标志的课件。

2、组织幼儿自带小自行车、书包,自制方向盘。

3、将场地布置成马路十字路口的样子,停车场标志、自行车标志。

4、音乐磁带。

心理准备:观察马路上的交通标志。

过程:

1、导入:创设情景,引起幼儿的兴趣。

师:小朋友你们看,这里有斑马线、栏杆,这里象什么地方?(马路)我们就来看马路上发生了什么事情?看谁看得最仔细。

2、观看情景表演,引起幼儿思考。

(1)(注意提醒:又发生了一件事情)(表演内容:a、一名汽车司机车速较快,撞伤了横穿马路的小学生;b、一名行人看到交警不在,翻越栏杆横过马路。)。

(3)小结:多么危险可怕的事情,为了我们的生命安全,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3、认识信号灯标识及几种常见交通标志。

(1)认识信号灯,说说信号灯的作用。

师:在生活中,很多马路上都有信号灯,信号灯有几种颜色?它告诉我们什么?(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

(2)模拟游戏,体验信号灯在交通中的作用。

师:我们来个做游戏,《遵守规则的小司机》。男孩扮演小司机,女孩扮演小学生,看信号过马路。交换角色再次游戏。

(3)小结:小司机们真遵守交通规则,相信平安一定会伴随你们。

4、播放课件,认识几种常见的交通标志,了解交通标志与人们生活的关系。

(1)在车辆穿梭的马路上,除了信号灯这个交通标志外,还有很多交通标志。今天刘老师就带来了几种,你们想看吗?根据不同标志,提问不同问题。

(2)这是什么标志?看到这个标志,我们要怎么做?

5、归纳:

(1)指示标志:在蓝底色上画着不同的白色图案,是指示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它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指示标志,就告诉人们可以做的事情。

(2)禁止标志:在红色圆圈里画着不同画面或符号,有一条明显的红斜线,是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它们共同的名字叫:禁止标志。禁止标志就告诉人们不能做的事情。

(3)警示标志:在黄色三角形里画着不同的画面,用来提示人们对某些不安全因素要高度注意,这叫警示标志,警示标志就告诉人们此处危险要注意,要远离。

活动目标:

1.知道不能从矮墙、高台、陡坡等过高的地方向下跳。

2.培养幼儿的倾听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

3.学习向下跳的正确方法,加强自我保护。

4.加强幼儿的安全意识。

5.考验小朋友们的反应能力,锻炼他们的个人能力。

活动准备:

活动过程:

(一)导入。

小结:从高处跳下来很危险,很容易受伤。

(二)展开。

提问:这些地方能跳吗?为什么?还有哪些地方是不能跳的?

小结:超过自己腰部的高度就很危险了;不能随便从矮墙、高台、陡坡、攀爬架等过高的地方往下跳。

2.引导幼儿设计禁止跳下的标志,完成幼儿用书第28页上的操作。指导语:小朋友,从这些地方跳下来太危险了。为了保证大家的安全,我们在这里设计一个禁止跳下的标志吧!

出示禁止攀爬的标志,请幼儿观察,讨论可以怎样设计禁止跳下的标志。引导幼儿知道在红色圆圈中画出跳下的动作后,可以再加上“”或“x”来表示禁止。

3.示范讲解向下跳的基本动作要领,组织幼儿进行练习。

播放多媒体教学资源《往下跳的动作要领》,教师讲解示范动作要领,幼儿站在小椅子上练习。

小结:从较高的地方向下跳的时候,首先要向上起跳,用前脚掌先着地,同时屈膝半蹲,轻轻落地。这样能起到保护自己的作用,避免受伤。

(三)结束。

活动延伸:

在体育活动或户外时安排练习向下跳的活动,巩固基本动作,强调不能从太高的地方往下跳。

教学反思:

大班幼儿活泼好动,喜欢尝试新鲜刺激的事物,在平时的教学活动中幼儿爱做向下跳的动作,大型玩具上往下跳、花坛上往下跳、甚至楼梯上最后几步时也会迫不及待的跳下来,但是有些年龄小、运动能力差的幼儿在向下跳时又有些害怕,也不懂得自我保护的方法,造成身体某些部位受伤。因此我们学习了这节安全活动《高处危险我不跳》。

在学习中通过观看视频知道高处危险不能跳,出示图片让幼儿找一找那些地方不能跳,在学习中有幼儿知道不能在石头、楼梯、阳台等危险的地方跳跃,95%的幼儿学会了正确的跳跃姿势,在动作技巧上通过练习并脚轻跳、脚尖落地促使幼儿在落地前适时调节屈腿的速度和幅度,以减少对身体的震动,懂得从高处跳落的保护方法。

93%的幼儿设计出了自己喜欢的禁止跳跃的标志并引导幼儿“找危险”,找出幼儿园中有哪些地方容易发生危险,并贴上标记。幼儿初步知道危险的地方不能去玩,也能够辨别什么地方危险,听从成人的建议,懂得远离危险的游戏场所。

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汇编篇十八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保障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举办的各类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下同)的治安保卫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贯彻积极预防、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突出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四条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是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并将相关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分管校(园)长、治安保卫机构或专职治安保卫(保安)人员、年级组长、班主任和任课老师。

第五条中小学、幼儿园必须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保安)人员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中学应设立治安保卫机构,小学和幼儿园应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

(二)中小学、幼儿园至少应聘用2名专职保安人员,寄宿制的至少应聘用3名专职保安人员;在校师生员工人数超过1500人的应按照不低于总人数的2‰聘用专职保安人员,寄宿制的应按照不低于总人数的3‰聘用专职保安人员。

(三)专职保安人员应从保安服务公司聘用或由单位自行招用,具备相应的政治、业务、身体素质,年龄不高于50周岁,经有关法律和业务知识、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保安员证后方能上岗。

(四)治安保卫机构、专职治安保卫(保安)人员应定期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开展安全知识宣传、防范技能培训等工作,落实门卫管理、值班巡查、安全检查、重点守护、应急处置等内部防范措施,及时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公安机关。

(五)中小学、幼儿园应为保卫(保安)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

第六条中小学、幼儿园应在出入口等场所、内部重要部位采取以下实体防护措施:

(一)在校园出入口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门,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机动车辆减速装置,有条件的可设置防车辆冲击设施。

(二)具有防护条件的',应在校园围墙等周界设施上设置防攀爬设施;

(三)在校园内部存放贵重物品、重要教学设施、危险化学品和放射物质、现金票据、档案资料等物品的重要部位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盗安全门,采用坚固的金属防护栏对其窗户实施防护,按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保险柜(箱)保管重要物品。

(四)在校园内部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坠落、溺水、挤踏等事故的场所、部位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五)根据校园内部具体情况,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场所、部位设置相应的实体防护设施。

第七条中小学、幼儿园应在主要出入口等场所、内部重要部位采取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在校园主要出入口、学生集体宿舍主要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装置,主要出入口摄像机应适当外延,保证能够覆盖门口人员活动区域,有条件的应将图象联入辖区派出所治安监控中心。应在门卫(传达)室隐蔽、便于操作的部位安装与公安机关联网的紧急报警装置,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

(二)在校园围墙等周界设施上设置周界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并实现与周界报警装置的联动。

(三)根据需要在校园内部存放贵重物品、重要教学设施、危险化学品和放射物质、现金票据、档案资料等物品的部位安装入侵自动报警、视频监控、门禁控制等一种以上的技术防范装置,有条件的应在学生集体宿舍出入口安装门禁控制装置。

(四)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在校园内部主要通道、停车场,行政、教学楼的通道、电梯厅、电梯轿厢,会场、食堂、体育场馆内和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五)视频监控系统应采用数字硬盘录像机作为图像记录设备,24小时进行图像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录像回放能够清晰显示监控区域内人员体貌特征、出入车辆号牌等情况;入侵报警装置应与公安机关联网或与本单位值班室(监控室)相联;应对图像记录、入侵报警等设备实施可靠的安全防护。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安全防范控制中心(监控室),通过安全管理系统实现对入侵报警、视频监控、门禁控制等系统的管理和控制。

(六)校园技术防范建设所涉及的技术系统配置,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和设备,选用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经检验或认证合格。技术防范设施的勘察设计、方案论证、安装施工、竣工验收等应符合国家、行业和省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设置上述实体防护设施、门禁控制等装置不能妨碍紧急情况下的逃生行为。

第八条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以下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一)门卫管理制度。由专职保卫(保安)人员负责查验、登记进入校园的人员、物品和车辆,严防来历不明人员、未经批准的校外机动车、非教学用危爆物品、剧毒化学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和可能伤人的动物进入校园。

(二)值班巡逻制度。组建护校、护园队,规定职责任务、巡查线路、时间和具体要求,落实值班、巡逻措施;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应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

(三)安全教育制度。针对不同时期的防范重点,确定教育培训内容,开展经常性的交通、消防、治安安全知识教育和防范技能培训,增强师生员工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学生接送制度。小学、幼儿园应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学、放学时的接送制度,明确接送时间、手续等。

(五)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并及时整改校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做好校园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相关人员教育稳控工作。

(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有接送学生、幼儿上、放学车辆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加强车辆使用管理,做好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接送学生车辆性能良好。

(七)重要部位管理制度。明确重要部位责任人、管理职责和工作要求,落实管理措施。

(八)安防设施管理维护制度。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安防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运转正常、发挥作用。

(九)其他相关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第九条中小学、幼儿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加强校园消防管理。

第十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加强校园治安保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面掌握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状况,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健全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中小学、幼儿园举办单位(个人)应及时、足额解决所举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治安保卫工作所需人、财、物等问题,无条件落实各项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将中小学、幼儿园作为治安保卫工作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校园及其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治,严密控制可能危害校园安全的各类重点人员;加强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和对形迹可疑人员的盘查询问;加强校园周边拥堵、易发交通事故路段的交通管理、对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护导和校车的交通安全监管;加强对校园内部安全的监督检查和防范宣传教育,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预防案件事故。

第十二条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涉校突发事件,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安机关和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主管部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警校联动、快速反应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及时妥善处置涉校突发事件。

第十三条对在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存在治安隐患的,公安机关应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警告;逾期不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相关主管部门取消评先创优资格;对不履行职责,导致发生重大案件、事故或者造成学生、教职工伤亡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为青少年和儿童提供非学历教育的各类知识、技能培训、辅导等机构参照本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汇编篇十九

1、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4、认真执行“食品验收、储存、加工制度”,蔬菜和伙食品按当天的需要量定购和烹调。

5、严格执行“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落实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

6、每天下班前,检查灶具、液化气、各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汇编篇二十

一、全园教职工应坚守岗位,高度负责,保证幼儿身边有人,随时清点人数,严防幼儿走失。

二、加强对幼儿的常规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随时检查幼儿鞋带、衣物,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解决。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本事。教会幼儿明白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带幼儿外出活动,必须请示领导,选好安全场地,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并随时清点人数,走路时注意不离队、不掉队。

四、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一般情景当班教师不能会客和接电话,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不准陌生人来园接幼儿,防止冒领。

五、车辆必须停在指定区域,严禁进入幼儿活动场所或停放在走道上。

六、一切不安全用品、药品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热水、热汤应放置适当位置,电器设备应安装合理,严防中毒、烫伤、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七、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应关好门窗,做好巡视工作,安排好节假日值班人员,切实做好保卫工作。

八、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门卫制度,住园教职工应协助做好保卫工作。

九、要注意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用具的安全,定期进行检查维修,避免砸伤、摔伤等事故发生。

十、幼儿在园如发生骨折、缝针等重大事故,当班人员必须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并送医院治疗,并及时通知家长》,写出事故发生情景报告,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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