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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内容(汇总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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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内容(汇总18篇)
2023-11-19 21:53:07    小编:ZTFB

每到年末或者一段时间的结束,我们都需要写一份总结来梳理一下自己的成长和进步。总结中可以结合具体的案例或事例,使总结更加生动有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人生哲理,希望能引发大家对人生的思考与瞩目。

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篇一

(一)医院卫生实行清洁公司承包责任制。由清洁公司负责全院的卫生清扫、保洁、下水道疏通等工作。

(二)比,具体方法参见清洁工工作质量评分标准。

(三)医疗用一次性物品定点收存,由市危险废物处理站统一收集并处置。

(四)职工饭堂、手术室、门诊卫生要达到国家及卫生部标准,并由防疫站和医院保卫科定期检查监督。

(五)按照市政府要求,搞好“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

(六) 由保卫科负责向群众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的知识,教育群众养成卫生习惯,树立以卫生为荣,不卫生为耻的社会风尚,使医院有一个文明、卫生的优良环境。一、病房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要求四壁无尘,窗明几净、地面无痰迹、污物、墙壁不乱钉钉子,不乱拉线,不乱贴纸条。

二、保持病房空气流通,大、小便器随时洗刷,痰盂,废物桶和垃圾及时处理,而厕所定时洗扫,无臭气,保持清洁卫生。

三、病房内工作安排要科学化,先铺床、再拖地、后治疗。

四、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严禁在医疗用房内抽烟。

五、保持病员个人清洁卫生,一般病人每周个人卫生清洁一次并换被服衣服一次,为危重病人擦身、修剪指甲。

六、有健全的卫生清扫,发动科室医、护、工,共同搞好室内外卫生。

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篇二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相关科室主任成员的校本培训领导小组负责总体领导、协调工作。

(2)学校教务处作为校本培训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校本培训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教研组是校本培训最基层单位,各教研组分学科确定研究课题,保证人人参加,并有研究成果参与交流。

(3)学校其他科室应配合校本培训。

(4)校本培训的档案有专门收集、整理和归类存档。

2、考勤制度:

(1)每次集中培训各位教师应签到。

(2)在校本培训期间,如有事需提前请假。

(3)按要求做好培训记录。

3、考核制度:

(1)校长办公室做好教师校本培训出勤记录,作为认定学时依据。

(2)教师培训结束后上交相关记录表、册、学习心得、成果集以及其他作业认定培训学时。做好教师校本培训档案管理工作。每学期定期检查一次教师培训情况,并将每位教师参加校本培训的笔记、专题讲稿、心得体会、案例分析、研究交流、考核评估等材料及时收集归档。

(3)强化导向激励机制。学校建立完善样本培训奖励制度,对教师个人培养与发展认定结果要与评先表模、职评职考、绩效工资和奖酬分配等挂钩,以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

(4)校本培训考核合格者按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认定学时。

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篇三

(一)本校发票管理部门为财务部。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的购买、使用、回收、保管和检查工作,各发票使用部门和经办人必须服从财务部的管理。

(二)本校所有使用、接触、保管发票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一)销货发票是公司销售产品及提供劳务时向客户开具的发票。

(二)财务部票管员负责公司销售发票的购买、保管、发放以及报表填制和报送工作。使用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管员要及时登记“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日记账”,月终填报“增值税发票购、用、存情况月报表”和“发票使用明细表”,分别于次月3日和10日内报送税务局。

(三)发票使用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开具发票事宜,并到财务部备案。人员调动变更时,必须到财务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根要必须及时交财务部办理注销手续,并由财务部存档保管。计算机打印发票的领用限量为每次不超过十份。

(五)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的发票,须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打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六)销售部门要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指定专人,设专用保险柜存放,不得丢失。如发生丢失和被盗,应于丢失当日立即报财务部,并报税务机关和当地公安部门,并于三日内在报刊和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七)开具发票时,必须按下列要求办理:

1、按号码顺序填开;

2、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3、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上、下联内容完全一致;

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物价值、实收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6、按时限开具;

7、经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八)销售发票的开具时限为: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

(十)发票开具后,发现错误,应在各联1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并在原发票中按编号保存。

(十一)发票开具后,若发生退货冲票事宜,应视不同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1、如果销货方和购货方均未作账务处理,购货方应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销货方,销货方收回后,连同其存根联和记账联一起,按作废处理;若是部分退货,销货方收回原发票作废后,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购货方,不准索取退货证明单。

2、如果销货方已作账务处理,购货方未作账务处理,应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给销货方,销货方以发票联作为抵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将抵扣联注明“作废”字样粘贴在存根联下方,以备审查。未收到购货方退还增值税专用发票前,销货方不得扣减销项税款。属于销货折让的,销货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购货方已作账务处理,在发票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货方必须到当地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或折让证明单交销货方,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合法依据。销货方收到证明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或折让金额向购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退货、转让证明单附在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后面,红字专用发票的记账联作为销货方冲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合法凭证,其发票联和抵扣联作为购货方扣减进项税款的凭证。购货方收到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从进项税款中如实扣减。

销货方办理退款时,必须取得购货方财务部门出具的收款收据。

(十二)公司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范围如下:

1、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2、销售本公司外购的生产用材料、物资;

3、销售本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废料、废渣;

4、其他按国家规定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和劳务。

(十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个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

2、处理废旧设备等固定资产变价销售的;

3、处理在建工程物资的;

4、其他按国家规定不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和劳务。

(十四)本公司开具的销货发票应于当月送交购货方,并督促其入账处理。本公司财务、物资管理部门也必须于当月将销货记账凭单、出库单及时人账,以达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十五)已经使用过的发票存根和作废发票的各联次及发票登记簿由票管员保存,保存期为五年。保存期满后,由税务机关查验批准,监督销毁。

(一)购货发票是指本公司采购材料、物资、设备或接受劳务时,由销货单位出具给本公司的发票。

(二)所有部门和个人在为本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都应向收款方索取发票。

(三)物资采购部门和费用支出部门向收款方索取发票时,都必须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除外),若对方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得与其发生业务。若本公司业务人员未按规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以普通发票到财务部门报销的,财务部门对当事人处以票面总金额5%的罚款。

(四)下列经济活动可不向收款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交通运输企业提供的运输劳务;

2、建筑企业提供的建筑安装劳务;

3、旅店、饮食服务业提供的住宿、就餐服务;

4、邮电费、保险费、娱乐活动费;

5、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纳税性服务收费;’

6、其他按国家税务局规定不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项目。

(五)各业务部门向供货单位采购物资,发生的劳务、费用,一经发生,不管付款与否,都要及时向对方索取发票,采购的物资应立即办理人库手续,费用支出办好签字手续,发票报销的各种手续齐全后,立即交财务部门办理人账。对不能立即付款的发票,财务部门要一式两份填制“应付款项转账单”,分别交经办人存查和登记应付款账。

(六)财会人员要充分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赋予的会计监督职能,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票有权拒绝付款:

1、未按本公司规定办理法定手续的发票;

2、应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却收取了普通发票的发票;

3、项目不全、填写不清楚的发票;

4、内容不真实、有涂改痕迹的发票;

5、采购的物资价格明显高于市场行情的发票;

6、其他不合理、不合法、不真实的发票。

(七)购货后,若遗失发票或抵扣联,应向原销货方索取有原销货方盖章的证明和记账联的复印件,经有关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方可作为进项税款抵扣凭证和记账凭证。

(一)公司收款部门为财务部门,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无权向客户收款。

(二)公司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100~1000元的罚款,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元。

(四)本制度如有与国家规定抵触之处,按国家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篇四

各位家长:

大家好!在此,非常感谢你们能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来参加这次活动。我姓王,是中班的主任老师,已经从事幼教工作五年了。作为一名幼儿教育工作者,我和主任杨老师保教老师刘老师很荣幸能成为我们中班的老师,在这里,希望以后各位家长对我们班级工作能大力的支持,我们也会拿出更多的爱心与责任心,发挥出我们的专业水平,将我们班的小朋友们带好、教好,玩好!你们的到来既是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也是对孩子教育的重视。有句话说的好:“家园如同一车两轮,只有同向运转,才能共同促进孩子的发展。中班是幼儿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我想,我们的目的都是一样——为了我们这群可爱的孩子。本学期,我们将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保教质量,注重提升教育的文化内涵,以促进孩子的全面健康成长,希望您支持与配合我们的工作。

今天主要想跟大家交流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中班后孩子们的学习将有所增加。所以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基本上就是要从中班开始逐渐养成,这是孩子们成长的一个新起点,所以还希望家长多和我们配合对孩子进行正确的引导。

经过小班的学习与生活,孩子们已经受到了一定的教育,他们与小班幼儿相比,尤其显著的特征,我们不难发现,有的孩子好动缺少学习方面的兴趣,特别爱玩游戏。有的孩子语言表达能力也很出色,能把看到的事情说的很完整。有的孩子接受能力很好,在学习方面老师教的内容能很快接受。有的孩子在学习方面接受能力可能稍微差一点,这就需要老师和家长的配合对孩子更加耐心的教导。

下面我就从以下几方面具体的讲一讲:

再次感谢各位家长的到来,希望以后有什么事情各位家长可以直接跟班级老师沟通。我们很愿意聆听家长们的宝贵意见,如果有做的不好的地方我们会改正,总之我们都是为了孩子们能健康快乐成长!所以希望以后有什么事情我们多沟通,多交流,一起努力!今天的家长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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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篇五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第八条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举报。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第十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培训机构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当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教学安排,并报有关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备案。

第十一条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考试和审核两部分。考试由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审核由考核发证机关负责。

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分别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建立相应的考试题库。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统一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考试申请表,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持学历证明或者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证明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提出申请。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组织考试。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十四条考核发证机关委托承担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公布收费标准等信息。

第十五条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承担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单位,应当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第十六条符合本规定第四条规定并经考试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体检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

第十七条收到申请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特种作业人员所提交申请材料的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能够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视为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已被受理。

第十八条对已经受理的申请,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

第二十条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同意后,予以补发。

特种作业操作证所记载的信息发生变化或者损毁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确认后,予以更换或者更新。

第二十一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20xx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第二十二条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二)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

(三)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第二十三条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第二十四条申请复审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工作。复审合格的,由考核发证机关签章、登记,予以确认;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申请延期复审的,经复审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重新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二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

(一)健康体检不合格的;。

(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2次以上违章行为,并经查证确实的;。

(三)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的;。

(四)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

(五)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

(六)具有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第二十六条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或者延期复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的,按照本规定经重新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再办理复审或者延期复审手续。

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对复审或者延期复审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八条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廉洁自律,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发现其具有本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及时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特种作业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方便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查询;对于注销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超过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未延期复审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已不适合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的;。

(三)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四)特种作业操作证记载虚假信息的;。

(五)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特种作业人员违反前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注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特种作业人员死亡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特种作业操作证被依法撤销的。

第三十二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应当每年分别向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报告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情况。

第三十四条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不得向任何机构或者个人转借、出租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

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第三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变动工作单位的,原工作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三十八条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和复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煤矿企业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依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xx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培训机构违反有关规定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统一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证书工本费由考核发证机关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四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报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备案。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贸委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13号)同时废止。

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篇六

通过加强培训考核管理工作,增强员工的学习意识,提高培训效果。

均豪公司全体员工。

3.1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总部及项目部助理级别以上人员范畴内各类培训考核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3.2各项目部负责对项目部内部助理级别以下人员培训考核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5.1培训要求分类。

5.1.1组织培训的主管部门在制定培训计划时,根据培训课程的要求,须在培训计划"要求"一栏中予以注明。

5.1.2按培训层次的需要,可分为三种:了解、熟悉、掌握。

5.1.2.1了解:知晓即可,在工作中允许查阅或借助相关资料的课程。

5.1.2.2熟悉:应做到熟练清楚,在实际工作或操作中不允许查阅资料即能灵活运用的课程。

5.1.2.3掌握:应能充分支配或运用的理论、原则和技术的课程。

5.1.2.4"了解"的培训内容不需要进行考核;"熟悉"、"掌握"内容必须进行考核。

5.2考核方式。

5.2.1可采取笔试、口试、实际操作三种形式。

5.2.2试题制定要本着与培训内容相符的原则,由授课教师确定试题。

5.2.3题型类别分为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实际操作六种,可根据需要进行选择。

5.3考试实施。

5.3.1笔试。

5.3.1.1培训考试应在培训课后五日内完成,逾期视为岗位培训合格率不达标。

5.3.1.2考试由培训组织部门实施,笔试试卷应由授课教师出具,并指定监考人。

5.3.1.3考试前,由监考人清点考试人数,并讲明注意事项、考试纪律、考试时间。

5.3.1.4考试结束后,监考人收回试卷并清点无误后,送交阅卷人。

5.3.1.5阅卷由授课老师担任。阅卷人须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进行阅卷工作。

5.3.1.6试卷用红色标注错误分值。卷面总分登记在试卷右上角的分数栏内。

5.3.1.7阅卷人将阅过的试卷送交本级培训主管人员。

5.3.2口试及实操。

5.3.2.1由授课教师按口试试题、实际操作题直接进行考试。

5.3.2.2考核结果填写在《考核成绩单》上,并注明考核方式。

5.3.2.3主考人将《考核成绩单》送交本级培训主管人员。

5.4成绩登记。

5.4.1各级培训主管人员负责根据试卷成绩填写笔试《考核成绩单》,依据笔试、口试、实操的《考核成绩单》进行登记注册。

5.4.3登记注册按《执业资格培训证书管理制度》执行。

5.5资料存档。

5.5.1行政人事部、项目部要按照公司《培训档案管理规定》做好试题、《考核成绩单》的归档工作。

5.6注意事项。

5.6.1口试及实操的考核成绩只应用于员工日常培训的考核,在《执业资格培训证书》的日常培训登记栏注册。

5.6.2《执业资格培训证书》中的岗位资格培训登记栏内,登记的必须为笔试考核成绩,口试及实操的考核成绩不用于岗位资格培训。

5.6.员工参加新入职员工培训的笔试考核成绩记入日常培训登记栏内。

公司行政总监。

《档案管理规定》。

《考试成绩单》。

《职业资格培训证书》。

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篇七

为规范教学管理,规范学驾人的学习行为,培训良好的职业素养,完善学驾人资料档案,承接安全责任倒查,制定本制度。

一、学籍管理。建立学驾人学籍卡,将登记入学的'个人基本信息、理论培训记录、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编号、阶段及结业考核成果、完全驾驶等录入资料;公安部门科目一、二、三考试成果等进行全面记载,并粘贴个人照片。

二、学时管理。学驾人无正值理由不得缺课,旷课者将延期培训,不予补课。

三、培训方式管理。驾驶操作培训实行全日制或记时制。学驾人记时培训要与驾培机构负责人、教练员预先商定,详细协调实施。

四、学驾人因故不能按时完成规定学时的,应个人书面申请,经教学负责人同意,重新调整培训,对无故旷课者,延误责任自负。

五、常规管理。

(一)学驾人应自觉听从教练员教学指导和在车管理,遵守驾校相关规章制度,敬重师长,团结同志,训练期间不得玩耍打闹,不得打架斗殴,不得饮酒后参与训练。

(二)自觉遵守作息时间,训练时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外出必需向教练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三)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惜公共财物,爱惜车辆及所配用具物品,不得随便损坏。自觉做好宿舍、食堂等生活区和培训区的清洁卫生;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教学安全。

(四)教练不在时,学员不得私自驾车训练。违反者无后果每次罚款二百元,有后果者加倍惩罚且后果自负。

(五)学员操作时不得赤膊、穿短裤、吸烟、闲谈、穿拖鞋或高跟鞋。进入操作训练后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规范操作,听从教练员指挥,车辆未停稳不准上、下车或换人。

(六)车辆行驶中,学员必需坐在车厢内,不准在车上站立、来回走动、不准扒车;上车时不准攀爬两侧车厢,必需由车后扶梯双手抓牢上车;下车时,必需在车辆停稳后,由车后扶梯依次下车,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七)、学驾人对培训学时要准时核对,有异议应准时申请裁定,必需本人在驾驶培训记录中签字确认,不准代签。资料入档保存4年。

(八)结业考试:每培训阶段和期末由教学负责人组织对学驾人进行相关考试科目或道路驾驶培训考核,并做出具体记录,成果评定记入教学日志,学籍卡存档4年以备例查。

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篇八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每堂课的任课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教师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1、校区主任、副主任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含常务校长、副校长、教务处主任、各校区主任及副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市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附:因任课教师管理不善导致安全问题的,免除任课教师参与年终全校优秀教师的评选资格,由任课教师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校区主任、副主任、在场综合部领导承担连带责任;因课间管理不善导致安全问题的,由任课教师、校区主任、在场综合部领导、前台承担责任;因校区安全排查不过关导致的安全事故的,由校区主任、副主任承担责任;部门提出了整改,而学校负责人没有落实到位,由学校负责人承担责任。

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篇九

为了培养造就一支品德高尚、观念新颖、业务精湛的师资队伍,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学校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为全面推进课程改革,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并且参加校本培训是每个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全体教师必须按规定完成相应的培训任务。特制定以下培训制度:

a、不断更新全校教师的教育观念,优化教师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和实际教育教学能力。

b、进一步发展教师个性特长,使之具有鲜明的教育、教学个性,并创造出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特色。

c、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d、提高教师对新课改的研究,探索能力,提高全体教师的科研水平。

: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校本培训方案和年度培训计划。计划要有针对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学校对校本教研和培训工作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定期或随机等形式,对全体教师的校本教研和培训工作进行过程督查。强化六种工作态度:积极参与的态度;一切为了学生的态度;团队合作的态度;勤于研究学习的态度;善于反思的态度;合理应用业余时间的态度。坚持做到勤学习,勤钻研,勤反思。

教师培训的方式要灵活多样,切实可行,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可与校本教研相结合。对不同层次的教师提出不同的培训要求,但都应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使教师逐步实现由初任向胜任转化,由胜任向骨干转化,由骨干向知名转化,由知名向专家转化的奋斗目标。

:校本培训组织者和实施者必须根据校本培训方案规定的内容组织培训活动,并记好笔记,每次有出勤统计,有过程记载。每学年对教师参加校本培训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要坚持严格、全面的原则;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无故不参加校本集中培训三次以上视作不合格。校本培训的考核情况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职务聘任、晋升的必备条件。

:总结中要肯定成绩,发现问题,对培训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保证培训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

:学校对开展的校本教研和培训活动以及教师参加该活动的各种资料,做好建档工作,将课程理念、教学观、学生观方面的认识和变化、收获与感悟等记录下来,做好教师成长过程中的资料积累。

:学校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为顺利开展校本培训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

:后勤为培训服务,要主动、及时提供物质保障。

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篇十

1、每个教师必须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

2、进一步发展每个教师的个性特长,培育每个教师的教育、教学个性,力求每个教师创造出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和特色。

3、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4、提高每个教师对教育教学专题的研究探索能力,提高每个教师的科研水平。

5、在培训中建立健全本校的校本培训制度,使校本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列化。

二、培训内容。

1、最新的、最前沿的涉及到学校、教师、学生发展的教育思想、理念、理论等。

2、有利于促进学校课程改革、教师课堂教学改革的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教育教学经验。

3、学科专业知识、基本技能。

4、教育科研知识及能力培训。

5、师德师风、未成年人保护等法纪知识。

6、现代教师基本功:普通话、信息技术、三笔字、简笔画、组织教学、教具制作等。

7、关于健康心理、幸福人生、理想信念与价值观等。

8、其他。

三、培训形式。

1、教育论坛。(教研沙龙,网上论坛,专题探讨等)。

2、校本培训。

3、参与县级培训。

4、参与市级以上培训。

5、自学、短期培训。

四、管理与考核。

1、每个教师学年初要制订个人学习计划,每学期结束要认真写好学习体会或总结,并报学校行政和教导处备案。

2、每个教师严格按照自己的培训发展计划选择最适合的形式参加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师德修养和业务素养,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完善调整自己的能力结构。(大专以下学历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学历进修,对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班,必须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参加学习,做好笔记,学校组织检查、交流。)。

3、每期末,学校将对集中培训的内容进行测试,教师人人必须参考。学校将根据测试成绩对教师的培训发展结果作出认定。

4、教师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体学习和各教研组组织的听课、评课、集体备课、业务讲座等活动,必须遵守纪律,聚精会神,做好学习记录,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学习时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学习时间要关闭手机及其它通讯工具,不得会客。

5、参加县级以上培训的名额有限,经校务研究,民主推选出外出参加培训的教师人选,培训回来后要向教导处上交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

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篇十一

第一条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划第三条的有关规定制订。

第二条教育实施的宗旨与目的如下。

(1)加强人事管理,重视教育训练和提高员工的素质,施予适合的教育训练,使员工掌握更丰富的相关知识与技术,同时养成高尚的品德,处理业务能达成科学化,成为自强不息的企业优秀人才。

(2)使员工深切体会和认识本公司对社会所负的使命,激发其求知欲、创造欲,使其能不断充实自己、不断努力,奠定公司良好的人才基础。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的教育训练分为(不定期训练)与(定期训练)两种。

第四条本公司所属员工必须接受本办法所定的制度。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教育训练由各部门主管对所属员工经常实施。

第六条各单位主管应拟定教育计划,并按计划切实推行。

第七条各单位主管经常督导所属员工以增进其处理业务能力,充实其处理业务时应具备的知识,必要时得指定其阅读与业务有关的专门书籍。

第八条各单位主管应经常利用集会,以专题研讨报告或个别教育等方式实施教育。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教育训练每年分为两次,上半期(三月、四月)及下半期(十一月、十二月)定期举行,其内容视实际事务分别确定。

第十条各部由主管拟定教育培训计划,会同总务科安排日程并邀请各单位干部或聘请专家协助讲习,以期达成预期效果。

第十一条本定期教育训练依其性质、内容分为初级班(普通员工)及高级班(主管以上干部),但视其实际情况可合并举办。

第十二条高管人员培训分为专修班及研修班,由董事长视必要时随时设训,其教育的课程进度另定。

第十三条普通事务班的教育内容包括一般实务(公务概况、公司各种规章、各部门职责、事务处理程序等)以及新员工的基本教育。

第十四条普通技术班的教育内容除包括一般实务外,要重视技术管理培训。

第十五条高级事务班的教育内容为业务企划、企业经营管理等有关主管必修的知识与技能,使受训者增强领导力。

第十六条高级技术班教育内容为如何切实配合工作进度控制资材、节省用料、提高技术水准等,并视实际需要制订研修课题。

第十七条各级教育训练的课程进度另定。

第十八条各单位主管实施教育训练的成果列入平时考绩记录,以作年终考绩的资料,成绩特优的员工,可呈请选派赴国外实习或考察。

第十九条凡受训人员接获调训通知时,除因重大疾病或重大事故经直属主管出具证明申请免予受训外,应即时于指定时间内向主管单位报到。

第二十条除另有规定外,教育训练一律在总公司内实施。

第二十一条培训期间,除为受训人员提供饮食补贴外不给其他津贴。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核准后实施。

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篇十二

一、在院长领导下,建立医院卫生检查小组,全面负责医院卫生工作的实施、督促、检查,保证医院室内外环境整洁、规范。医院卫生检查小组包括医院领导、院办、各科室主任及各科护士长。

二、自觉维护公共卫生,树立“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的良好风尚。

三、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蒂;不乱倒垃圾、污水。

四、禁烟区内严禁吸烟,搞好个人卫生,穿戴整洁,挂牌上岗。

五、按区域划分停放车辆,医院大厅及走廊内严禁停车。

六、全院的室内卫生由各科工作人员负责,室外环境卫生平时由清洁工人负责打扫,每个季度由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一次大扫除(如拔草捡垃圾等)。

七、医院卫生检查小组对医院卫生每月最后一周检查评比一次,按检查结果给予奖罚。

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篇十三

一、学校将在学科教学中崭露头角,教学效果好,业务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教师,学校确定为学科骨干教师,并加以培养。

二、建立老教师与骨干教师的师徒关系,通过老教师的传、帮、带促进骨干教师的成长。

三、定期组织骨干教师赴省内外名校参观学习。

四、不定期邀请省内外有关专家教授来校作专题报告。

五、推选聘任骨干教师为学校学科带头人,积极培养并向市推荐市学科带头人。

六、选拔优秀骨干教师担任科、组级领导岗位。

七、骨干教师每学期上公开示范课一节,每年要撰写教学教研论文一篇。

八、学校定期召开骨干教师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汇报和对学校工作建议。

九、优先安排骨干教师的业务进修。

十、骨干教师专业引领,每年1次送教下乡(上课),记4课时。

在培训期间,除了考核骨干教师完成规定学时情况,还要考核如下内容:

1、名师:有个性化的研修计划;有学习笔记;至少做3研讨课或观摩课;通过网络等形式解决教师即时性问题不少于30次;送教下乡累计2周并有指导记录。教育教学成绩显著,起到本学科、本地区专业引领作用。承担市级研训任务,本周期内至少提供教学活动设计或新课程案例2份,通过审查并成为教师全员培训的培训资源。本周期结束时,要求完成一部专著或研究文集(包括行动研究、教育叙事、研究论文、教学设计和教学案例等)。

2、市级骨干教师:有个性化的研修计划;有自主学习成果在区域内交流;至少做二次研讨课或观摩课;通过网络等形式解决教师即时性问题不少于20次;送教下乡累计2周并有指导记录。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承担或参加一项市级以上(含市级)科研课题的研究,本周期内结题。在市级或市级以上有关报刊正式发表论文2篇。承担市级研训任务,培训期间至少形成1个研训专题和提供1份通过审查并成为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培训资源的教学活动设计或新课程案例。

3、校级骨干教师培训:有个性的研修计划,有自主学习成果在校内交流,至少做一次研讨课,争取上一节区优课,承担或参与市级以上课题。

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篇十四

为加强对学员的管理,维护教学秩序,爱护学员的合法权益,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驾驶培训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员必需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

2.学员不得私自发动和单独驾驶车辆。

3.学员要遵守安全操作要领。

4.不得酒后驾车。

5.实事求是填写培训记录。

6.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参与操作训练。

7.学员在学习期间不准宴请学校人员,也不准向其送礼。

8.学员乐观反映学校在教学,服务和廉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学员到学校报名填写学员登记表,交纳培训费后即取得学籍。

2.学籍保留期为两年,从缴纳培训费之日起计算。学员在有效期内可随时参与培训。

3.学员中途退学,经校领导批准后,退还剩余培训费。

4.学员违反学校规定被劝其退学的,退还剩余的培训费;被勒令退学的不退还培训费。

5.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处徒刑的,学籍自动取消。

6.学员取得结业证后,学籍期满。

1.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建立学员的文字和电子档案。

2.档案内容包括学员登记表、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等。

3.学员档案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篇十五

公司员工管理、考勤监督,安全、卫生及物资、车辆出入管理。

2.1保安必须认真学习并熟悉公司的《保安管理规章制度》、《考勤管理制度》、《车辆管理规定》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通知,自觉遵守并负监督执行的责任。

2.2保安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人员及考勤管理、出入管理和厂区安全、卫生等监督管理。

2.3人员及考勤管理:

2.3.1辅导员工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工厂秩序。

2.3.2公司规定员工上下班出入厂区必须及时打卡,保安负责管理员工上下班的考勤卡。

2.3.3保安负责监督员工打卡,禁止代替别人打卡,发现代打卡应及时记录报告人事部。

2.3.4因机械故障或其他原因不能打卡的,保安应及时报告人事部,并配合人事部进行相应处理。

2.3.5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2.4出入管理:

2.4.1员工出入厂区,应佩戴厂牌,对于无厂牌人员,保安可以拒绝进厂。如确实该员工忘带厂牌,保安应记下其姓名并上报行政办可以让其入厂。员工上班时间外出时,需按规定填妥员工上班外出证明单,保安监督出厂时间,并在员工回厂时签入回厂时间。

2.4.2有外来人员来访时,保安人员应先询问其是否有联络人。如有,电话确认后,按联络人员要求予以接待;否则一律请示行政部决定。

2.4.3外来人员来访、外来车辆进出一律进行登记。

2.4.4节假日加(值)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办公室及车间、仓库者,需进行登记后进入。

2.4.5物资出厂时,必须出示物资出门证明,出门证明应有该部门主管出具,并由相关人员签名,凭出门证明单查验无误后放行。

2.4.6公司员工携带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应凭行政部开立放行单放行。携带一般随身用品,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2.4.7物资出厂,保安如果有疑问不能决择时,应及时报告上级。

2.4.8应管制入厂人、物、车辆、对非本公司人员及客户或未办理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带的违禁品入厂。

2.4.9对进入公司的车辆要求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做到整齐、美观。

2.4.10负责对公司各种报刊、信件及邮件的签收,并及时交给收件人。

2.5厂区安全卫生管理:

2.5.1除车间及办公区外,保安人员有义务进行安全卫生监督管理。负责对公司监控的查看,并对监控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2.5.2保安应安排巡逻路线,定时或不定时进行厂区巡逻,深夜当班的人员还必须不定时对厂区各要点及宿舍进行巡查。处理及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并做好相关记录。如有下列情况,保安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部门。

2.5.3.1打架斗殴者;

2.5.3.2生产车间内吸烟者;

2.5.3.3食堂或宿舍区违规用火或用电者;

2.5.3.4擅自处理、搬移、损坏公司财物者;

2.5.3.5严重影响公司形象、违返公司管理制度的其他行为;

2.6紧急事件的处理

2.6.1发现盗窃时,在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的同时需注意防护个人的人身安全,立即报警并呈请上级处理。

2.6.2紧急事件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将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以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理:

2.6.2.1判断情况若尚可消除时,应迅速采取行动,报告领导。

2.6.2.2如事态有迅速扩大之势,应迅速通报有关单位,请求协助解决。

3.1着装、佩戴齐全,按规定上岗交接班。

3.2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3.3应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损害公司利益。

3.4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

3.5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询问,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3.6值勤中不得出现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睡觉等失职情况。

3.7应熟记厂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的电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3.8保安应该负责门卫室日常清洁卫生工作,以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美观。

3.9维持厂区内、外周围的环境卫生。

3.10对待同事或来访者,态度恶劣,言行不端者,记大过。

3.11由于保安工作疏忽导致公司财产损失,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12保安带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即予解雇。

3.13有未尽事宜者,参照其它规定办理。

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篇十六

为加强培训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教学是培训公司的核心,老师是执行者,所以对老师的管理至关重要。

一、教学质量:每月测试一次,并进行评比,分享优秀的老师的教学方法,或者让其现场讲一节师范课。

二、备课情况:可以一周抽查一次,随机的或者进行备课竞赛。

三、老师的考勤:迟到或早退将给予罚款。

四、老师的责任程度:对每个学员都不能松懈,对每个学员都有一套特制的教学任务。

五、老师的工作热情:激发老师上课的激情,对老师的进步给予肯定,最好是对竞赛或评比中优秀的老师进行当场奖励。

一、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障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三、主管部门。

本制度管理部门为综合管理部。

四、奖励。

(一)对员工的奖励分为:计功、计大功、升迁或晋级、通令嘉奖等荣誉称号。

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和荣誉证书或奖状。

(二)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

1、在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的同时,注重教学方面的创新。

2、在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中有功,使学校财产和职工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3、在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方面事迹突出的。

4、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5、每学期(或学年)评出一个或两个优秀班组,可获得相应奖励,并授予“优秀集体”称号。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五、处罚。

(一)员工的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留用察看、撤职、开除。

对员工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同时,可以附加扣发1~3个月的奖金;

降级,在降级的同时,扣发4个月绩效奖金。

凡受公司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间只发给工资;

对员工的行政处理:辞退(解除合同)、开除。

(1)保持衣冠干净整齐,胸牌佩戴应符合公司规范要求,禁止赤膊、赤脚、穿拖鞋、背心等现象,违者每次罚款5元。

未经领导批准的,私自调班的,不服从管理、调配,违反内部管理规定的,无理顶撞的,罚款3元。

(2)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罚款2元;

30分钟到1小时,罚款5元;

1到4小时,记为矿工。

不执行请、销假规定,罚款2元。

(3)未经领导批准的,私自调班的,不服从管理、调配,违反内部管理规定的,无理顶撞的,罚款3元。

(4)工作或服务态度不佳,与学员或其家长发生不礼貌行为,罚款3元。

睡岗的罚款5~10元。

(6)实行日落原则,今天的事情今天做完,不拖拉。

违者罚款5—10元。

(7)不允许在禁烟场所吸烟,违者罚款10元。

(8)下班离开时应关闭电脑、空调、电灯等用电设备设施,关锁好门窗。

发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每次罚款5元。

(9)工作时间内玩电脑游戏、看电影、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每次罚款5元,连续三次校内通报批评。

(10)使用电话言简意赅,勿占用时间过长,禁止用办公电话聊天,严禁拨打自动声讯电话,严禁占用电话炒卖股票,违者罚款10元。

(11)爱护公司财物,勤俭节约,杜绝各种浪费。

动用学校财物从事私活加工,按材料加工费的5~10倍予以罚款,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12)严禁学校财物,一经发现,除按价赔偿外,予以,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3)严禁在公司内打架斗殴,一经发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风险提示:

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

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

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14)尽忠职守,严守公司秘密,严禁擅自复制、查阅及泄露学校文件及资料,不得携带机密资料外出,一旦发现,作内部下岗处理,罚款100~300元,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力。

(15)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声誉和形象的行为,违者罚款50元,造成恶劣影响的另行处理。

三次以上无故缺席者,罚款100元,若有事需提前10分钟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否则视为缺席。

(17)严禁擅自撕毁和更改公司各种告示、通知及现场各种张贴文件、图画等,违者罚款10元,并负责赔偿损失。

(18)严禁乱涂画、乱张贴等污损设备、墙面的行为,保持现场环境整齐清洁,违者罚款10元。

(19)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接见亲友,不得随意带闲杂人员进入公司内,违者每次罚款10元。

(20)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必须妥善保管,并按公司规定上交归档,若造成遗失、外流者,根据情节严重罚款10~30元。

(21)干部和职能人员若滥用职权,对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应处分员工进行包庇的,要从严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教师管理处罚。

(1)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班前准备工作和交接班工作。

(2)教师必须等自己办的学员全部被接走后方可下班,违者处罚责任人10元/次。

(3)现场吸烟,处罚当事人5元/次。

(4)不服从领导调配,直接领导有权责令停职检查(停职期间不发工资);

无理取闹、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5)上岗前不允许酗酒,一经发现,直接领导有权不准其上岗,停工时间作事假处理并罚款20元。

(6)故意损坏工具、公物,照价赔偿,并罚款10元,取消1—3个月绩效奖金;

遗失工具、公物的,照价赔偿,影响生产和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三)安全、保卫管理处罚。

(1)各级领导和安全员必须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物品、消防器材,进行分类放置,专人严格保管,消防器材检查按安全检查、按保安部门规定执行。

后果严重的,给予行政工资降级处分;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惩处。

(2)严禁酒后上班,违者罚款10元,造成损失的另行赔偿损失。

(3)擅自移动、挪用、损坏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罚款10元。

(4)员工在公司内外进行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传播淫秽物品、参与邪教、进行迷信、流氓活动及吸毒的,从严从重处理,罚款50—100元,取消3个月的绩效奖金。

情节严重的予以留公司察看以上处分;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惩处。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以2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以下处分,同时作下岗处理:

a、将本校物资私自赠与他人或偷窃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价值在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者。

b、故意损坏学校财产,价值在1000元以下者。

c、安全事故直接责任,损失在1000—10000元之间者。

d、打击、报复及变相打击报复管理人员,情节较轻的。

e、营私舞弊,损公肥私,有行为情节较轻者。

f、受个人利益驱使,造成学校经济损失在20xx元以下者。

g、破坏学校正常工作秩序,扰乱社会治安,有损学校形象者。

h、未经许可兼任其他企业职务者。

i、篡改发票,损公肥私者。

j、擅离职守(包括值勤时间)导致财产损失等情形重大者。

k、拒绝工作、借故停止工作或怠工事实确实,经吩咐仍不执行,态度恶劣者。

l、借本校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损害学校名誉情节较轻者。

一、课堂气氛:要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不讲闲话,要随时互动,但是不可过分,不然一发不可收拾。

二、学习效率:要求老师在讲完知识点,再做练习的时候,要对学员限时,讲每个知识点也要有时间限制,不要扯太多题外话。

三、学习习惯:要求学员注意力集中,坐端正。

四、学习成绩:每一次考试都要与前一次进行比较,还要与别的学员比较,可以采取鼓励或奖励的形式,可以根据学员的爱好而定。

一、培训设施设备包括汽车、多媒体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白板、文件柜、音响设备、相机、办公桌椅、教辅书籍、消防设施等。

二、培训教室内的一切设备与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做到固定牢固,运行安全可靠。

三、办公室负责教学设施设备的购买,安装和管理,教学保障和负责建立教学设施登记的文字和电子制度,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盗的同时,要做好使用维护记录,消除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四、教学设施,设备由专人进行调试,满足教学需要,设备只用于教学,不得挪作他用。

五、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全校师生的《消防法》等教育,加强各办公室和办公场地的消防设施和用电安全管理,由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

公司各部门、教师一旦发现消防不安全隐患,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反馈,主管部门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进行整治,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

六、设备由使用人负责,日常维护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厂家进行维修。

七、办公室加强对电源、电器、电网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

一、全体老师必须遵守,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倡导树立整体协作思想,禁止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教学质量、管理能力、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一、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任课教室、学员。

二、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篇十七

一、保卫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上岗期间应不断巡查学校。

二、值班巡逻根据季节特点进行,加强对教学区,生活区的值班巡逻,对各要害部位加强防盗、防火巡逻。

三、负责清理校园门口乱摆的摊位和乱停放的车辆。

四、对可疑人员及车辆要仔细询问和盘查,清除校园闲杂人员,纠正遇到的学生违纪问题,处理问题要做到有理有节。

五、维护校园内秩序,制止破坏公物、践踏草坪等有损学校形象的行为。

六、节假日,由学校安排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巡逻,并对全校治安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

七、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有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八、要在巡逻中不断总结经验,增强观察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遇有犯罪嫌疑人或犯罪团伙时,要斗智斗勇,英勇顽强,坚决同不法行为做斗争。

九、在值班巡逻期间,能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学校予以表彰和奖励。

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篇十八

一、总值班长统一组织安排。

二、夜值班每晚二人,从晚上11时至次日凌晨6时。

三、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充分的警惕性。

四、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严禁打瞌睡,如玩忽职守,造成财产被窃,根据实际损失,要追究责任。

五、白天下班七时整,值班人员随值班检查场内建材,机械等物品的堆放情况。做好各种防盗方案准备,以防万一有保证。

六、值班期间发现情况及时与工地保卫部联系。

七、值班长每天早晨检查值班情况,并做好安全夜间值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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