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汇报(模板11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0 00:25:55 页码:13
最新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汇报(模板11篇)
2023-11-20 00:25:55    小编:ZTFB

发现生活中的美好瞬间,感受无尽的快乐和幸福。设置可量化的目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提高自己。下面是一些优秀的总结案例,可以作为写作的借鉴和参考。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汇报篇一

按照市纪委安排,我市纪委农风室组织人员组成调研组,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深入部分乡镇,对我市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不够。

个别领导干部对当前党在农村工作上的方针政策学习不够,研究不深,没有能够站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少数领导干部认为,村级基本没有什么收入,多数地方都成了“空壳”,对农村财务多管、少管都一个样,出不了什么大问题。因而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力量投入不足,有效措施不多,致使相关的制度规定没有真正落实到农村,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也未能得到及时纠正和处理。

(二)财会人员业务素质低,集体资金管理混乱。

解相关制度规定,有的村甚至根本就没有记账,给村级债权债务的落实带来了极大的困难,账目无法公开,群众意见大。二是财会人员变动频繁。近年来,村级财务人员随村委换届几乎是两、三年一换,同时财务手续交接不清,人为地造成了村级财务混乱,导致财会人员业务生疏,资金混乱,重要材料和账目遗失,严重地制约着村级财务的规范化管理。三是非财会人员插手现金。村支部书记、村长拿着现金不入账,坐收坐支现象较为普遍,从一定程度上造成应收款和农民承担费用收缴不明,尾欠不清。

(三)财务公开流于形式。

有的乡村干部把财务公开当做应付上级部门和领导检查的形式,不按规定公开,尤其是未公开群众的重大财务事项,甚至是只把时间改一下,内容还是陈旧的内容。还有的村搞半公开,只公开群众知道的,不公开群众不知道的,或只公开总账、母项,不公开明细账、子项,只是粗线条的、原则性的公开。这些导致群众上访现象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二、我市的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等系列文件,通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这一载体,在源头上加强农村“三资”管理。二是召开了全市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市直单位“一把手”参加的推进“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和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的动员大会,对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市委书记崔学勇要求,扎实抓好工作,全面铺开,强基固本。三是专门举办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培训班,对22个乡镇的纪委书记、财政所长、主管会计和533个行政村的报账员进行了培训。

(二)建立中心,规范管理。

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在市财政局设立了市“三资”管理中心,配备5名工作人员,负责对全市农村集体“三资”工作的监管。在22个乡镇全部成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配备工作人员80余名。固定了办公用房,乡均达到5间以上。软硬件建设全市实行“五统一”。一是统一为各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档案柜、办公桌椅等必要的办公设施。二是统一安装了“三资”管理软件。三是统一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细则》等十多项规章制度。四是统一票据,市“三资”管理中心为各行政村印制了《用款审批表》、《物资发放表》、《农村劳务支出凭据》、《售货单》等,从源头上解决了农村无法取得合法票据的报账难问题,遏制了白条的产生。五是统一在乡镇设立“三资”

服务大厅、档案室、招投标中心,规定凡土地、房屋出租、资源发包等一律在乡镇招投标中心进行集中招投标。

(三)严格把关,澄清底数。

一是严把乡村财务清查登记关。采取实地勘察与账面核算相结合的方法,对集体的每一项资产、资源分门别类做好登记,盘点校对,确保不漏不错。二是公开公示关。每个村在清查登记后,都在本村醒目位臵将清产核资情况进行上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记录,并做好解释和整改工作,做到让群众满意。三是建立台账关。公示结束后,各村建立“三资”台账,与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签订委托代理服务协议,将村“三资”账簿统一移交“三资”中心集体管理。

规范乡村财务管理程序。规定村级支出必须由经手人、民主理财小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联签后,方可向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账。各村根据集体经济状况,确定大额度资金标准,经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批准,报市“三资”管理中心备案。对大额度资金支出除以上程序外,还必须按“四议两公开”程序研究决定,并提供四个会议的记录后方可入账。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各村的“三资”逐月汇总、统计,每月月初统一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开。

(四)加强考核,确保实效。

为确保工作稳妥扎实推进,市领导小组成员分组不间断地对各乡镇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去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考核办法》,从组织领导、机构设臵、运行程序、工作原则、工作成效等方面,每月对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市委统一组织进行,分五个考核组,每月考核一次,根据考核结果颁发流动红、黄、黑旗。通过考核达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目的。

三、取得成效。

全市22个乡镇(办事处)全部建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和招投标服务中心,代理农村集体资金13.8亿元、资产9.8亿元。2008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9起,党政纪处分19人,整改违规资金29.4万元。“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共组织村级招投标170次,涉及资金85.5万元;资源发包34次,涉及资金15.3457万元;规范经济合同86份;为村组节约或增收资金12万元,有效推动了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开展以来,群众反映农村财务和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比去年同期下降36%;反映土地、宅基地、邻里纠纷的信访事项比过去同期下降了28%。

四、下步打算。

(一)财会人员严格实行凭证上岗。

一是要相对稳定财会人员队伍。在村级报账员的人选问题上,改变过去那种村委换届村级报账员也要换的不良作法,村级报帐员应直接由村民推荐那些文化水平高,有一定业务知识的人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二是搞好业务培训。要切实加强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实行凭证上岗,并建立岗位责任制。

(二)规范政务村务公开形式。

在公开形式上要多样化,一是利用“村务通报”进行公开。各村将每季度的财务收支、重大事项的办理情况等以村务通报的形式,发至每一个村民代表手中,由村民代表负责在所联系的户中传阅。二是在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大会上定期公开。三是坚持公开栏定期有效地公开等等。

(三)加强法纪惩处机制,坚决惩治腐败。

要加大对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败的突破口和执法的中心环节。既要惩治腐败、取信于民,又要化解矛盾,防患于然;要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对于清理规范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要依法依纪给予有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绝不手软。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汇报篇二

为进一步标准乡村药品、医疗器械市场运营次序,确保广阔农人群众用药用械平安有用,促进医药经济安康疾速开展,依据盛市局乡村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反省任务布置,我局组织药品稽察人员于xx年3月15日开端,7月20日完毕,历时4个月工夫,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药房近况、药房人员天资,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储存、治理等进行了具体的查询,把握了一些医疗机构药房亟等处理的的问题。

一、根本状况。

县辖49个乡、524个村、76万生齿。全县共有医疗卫活力构649个,个中县级医疗机构7个、乡卫生院49个、私立病院3个、村卫生站506个、社团医疗机构18个、个别医疗机构86个。

二、存在的问题。

(一)县级医疗机构有药房的单元4个,有药品库房的单元3个,药房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库房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的单元2个,药房根本设备完备的单元4个。药品从业人员34人,执业药师3人,主管药师14人,初级职称17人,参与了市、县药监部分组织的药品从业人员药品、医疗器械司法律例常识培训的13人。

(二)49个乡卫生院药房面积40平方米以上的4个,30平方米以上的3个,20平方米的22个,10—20平方米20个;药房根本设备完全的12个。有冷藏设备的12个,有药品库房的12个。

乡卫生院药品从业人员68人,个中,执业药师3人,主管药师18人,初级职称30人,无职称17人;参与了市、县药监部分组织的药品从业人员药品、医疗器械司法律例常识培训的26人。

(三)私立病院和个别医疗机构药房面积40平方米0个,30平方米以上的3个,20平方米的17个,10平方米的69个,有药品库房的9个,装备有冷藏设备设备的7个,药品从业人员95人,个中:药师及药师以上职称的为0,药士职称的为0,具有中专文明的9人,86家个别医疗机构均未装备药品从业人员,都是执业医师兼职司药任务。参与了市、县药监部分组织的药品从业人员药品、医疗器械司法律例培训的45人。

(四)村卫生站药房面积均在10—20平方米之间,都只要一个中药橱、药架和药柜等根本设备,药房从业人员与村庄大夫为统一人,均只要村庄大夫资历证书,无药品冷藏设备设备,参与市、县药监部分组织的药品从业人员药品、医疗器械司法师律例培训67人。

(五)社团医疗机构有药房4个,药房面积均在10—20平方米之间,都只要一个中药橱、药架和药柜等根本设备,药房从业人员与执业医师为统一人,均只要执业医师资历证书,无药品冷藏设备设备,参与市、县药监部分组织的药品从业人员司法律例培训2人。

(六)县、乡、村医疗机构和私立、个别医疗机构药房设有药品各类标识72个,占11%,严厉按药品剂型或类别进行分类治理的药房4个,占0.6%。

三、缘由剖析。

(一)司法律例认识淡漠。县、乡医疗机构治理人员对药品、医疗器械治理认识不强,标准化、规范化治理的理念还未构成,重医治、重门诊、住院人次的研讨,重药品、医疗器械价钱的调查。对若何增强药品、医疗器械治理的准则树立,若何增强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存、运用看法不到位,对创立及格药房的积极性不高,对参与市、县药监部分组织的药品、医疗器械司法律例培训进修缺乏热情。

(二)医疗机构安于近况。几十年无转变,特殊是个别医疗机构和村卫生站,药房面积小,设备设备简略陈腐,几十年的'东西至今在用,大大都乡卫生院无药品库房,个别医疗机构和村卫生站药房面积小而乱,诊断疾并打针输液、预防接种等任务都在药房内进行。

(三)对药房建立、设备添置、人员培训投资少。县、乡医疗机构xx年—xx年对药房进行革新的单元14个,占医疗机构药房的2.18%;按三室(冷库、阴凉、常温)结构的全县只要一家,县级医疗机构药房、库房面积契合及格药房要求的3家,乡卫生院药房、库房设备设备,齐备的占乡卫生院的三分之一。

(四)药监部分针对性监管不敷。没有对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贮藏保管前提不完美的药品、医疗器械进行针对性的抽验。也没有对不契合保管前提的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展开效价剖析,对医疗机构贮藏保管前提不完美的药品、医疗器械应若何监管无司法律例的明白规则和处置定见。

(五)医疗机构的上级主管部分对病院药房无明白的量化规则。病院达标没有把药房、库房建立、设备设备的装备作为达标、验收的内容。

四、增强医疗机构药房建立的建议。

医疗机构药房、库房建立是病院建立的主要构成局部,关于进步病院条理,包管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进步疗效和医疗程度都长短常主要的。

(一)病院指导必需高度注重病院药房建立,把创立及格药房作为病院的主要任务来抓,按规范建立好药品库房、药房,添置需要的设备设备。积极参与各类病院药房、库房治理的培训进修,不时进步治理程度。

(二)药监、卫生主管部分应尽快制定出医疗机构及格药房、设备设备的量化规范,各级医疗机构应依照规范积极发明前提,争创及格药房。

(三)药监部分要针对医疗机构药房、库房制订出响应的治理规则,增强按期的指点与治理,对长时间沿袭保守、不改善药房、库房近况。不添置需要的设备设备。药品长时间处于不契合保管前提的医疗机构应作出响应的处置,使之推进医疗机构创立及格药房的积极性、自动性,到达标准化治理的目标。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汇报篇三

尊敬的红江厅长、海生处长,各位来宾、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代表平泉市四个班子,诚挚欢迎省、市领导来平泉指导农村宅基地工作,我们将以这次调研督导为契机,按照大家提出的意见和领导指示精神,梳理问题、完善不足,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工作。

平泉市总面积3296平方公里,辖15镇、4乡、1个街道办事处,有241个行政村、11.7万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1.36万人,是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国家级试点县。全市农村承包地确权面积83.4万亩,签发《合同》99788份、颁发《权证》98250本、占应发量的95.2%,计划6月底前全面完成此项工作;2018年底,我市高质量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环节任务,探索建立了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等多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今年一季度,我们与平泉农行、中农信达合作建设“农村经济综合服务平台”,计划6月份开启农村“三资”线下线上远程服务。

按照要求,我市于20xx年将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工作职能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划转到农业农村局,近期工作情况如下:

根据《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泉市机构改革。

方案。

〉的通知》(承办字〔2018〕54号)文件精神,在平泉市农业农村局内设农村经济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政策,指导农村宅基地布局、分配、使用、流转、管理等改革和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利用等工作”。今年4月2日,市编办出具《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宅基地管理职责有关事宜的通知》(平机编办〔2020〕10号),明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划转到农业农村局。4月6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农村宅基地有关档案资料移交市农业农村局,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编制3名划入农经办,局机关配置2名行政(参公)身份人员从事农村宅基地执法,共5人。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冀农字〔2020〕1号)精神,按照《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泉市深化乡镇改革。

方案。

〉的通知》(承办字〔2020〕13号)要求,我们将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执法职责下放各乡镇政府,由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依托审批服务大厅多部门联审联办,各村助理或村会计协同乡镇开展宅基地管理与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宅基地矛盾纠纷和违法行为。

为推进农村宅基地工作顺利开展,转发部委、厅局文件5个,网络培训乡镇、村组干部562人(次),督导乡镇、村组开展宅基地摸底调查2次,核实农村宅基地115420处、面积55758.92亩。其中,一户多宅的农户有20183户,闲置宅基地3481处、面积1595.95亩,长期无人居住住宅6739处、再利用住宅820处,出租给他人用于日常居住的有705处,用于发展民宿经济、乡村旅游、养老、康养等项目79处,出租给企业、个人用于仓储、发展手工业等用途29处,其他用途住宅7处。

目前,我市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科学设置了公益服务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布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内容,集中保障80个中心村的宅基地用地指标,梳理出893户农民需要新批宅基地、占地267.90亩。我们起草了《农村宅基地与农房管理办法》,以落实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为基点,通过指标腾退、易地搬迁、流转交易、股份合作等方式解决不同乡镇、村组之间宅基地布局和指标需求不平衡问题,通过“五类”村庄规划保障宅基地合理审批和实现农民“户有所居”问题。现在,全市已完成村庄规划征集意见。

由于历史、文化、继承或建新未拆旧等原因,我市农村一户多宅、闲置农房(宅基地)、超标准占地建房等现象还存在。调查发现,我市因继承形成的一户多宅户数占农村宅基地总数的17.5%;因易地搬迁、子女婚嫁进城购房形成的闲置农房(宅基地)占农村宅基地总数的8.9%,闲置和空置面积占宅基地总面积的6.1%。这些相对于893户农民需求新批宅基地,指标紧缺和闲置浪费问题还很突出。由于农村宅基地审批容易且无价,农户取得宅基地后,对应户籍人口全部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现象突出,农房搁置多年无人居住,个别已不符合安全标准、形成危房。但是,在空闲宅基地(房屋)退出、翻建、流转过程中,因当前宅基地政策制约致使农户和村组粗放管理,造成荒废。农户向村组集体申请批建宅基地容易,但是村组集体收回宅基地政策依据不足,更无法参与宅基地拆、迁、占产生的增值收益,导致农村宅基地财产性能体现不充分和集体所有权的“虚置”。所以,农村宅基地闲置利用和有偿退出将是我们下步农村资产盘活的重点,也是探索推进“中心村”建设和提升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重心。

我们将以这次调研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市直部门和乡镇农村宅基地机构建设,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利用考察学习、培训指导、联合办公等方式提升业务素质,通过健全机制、示范引领、创新服务等方法强化办事效率,推进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针对农村宅基地改革利用,我们探索打破原来宅基地使用权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束缚,落实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集中保障80个中心村建设,在维护原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享有宅基地资格权及房屋财产权的基础上,打通宅基地所有权限制,破解返乡创业和“新民居”建设难题,拓展宅基地(农宅)流转和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功能,引导社会资本、技术、人员进入乡村、服务“三农”,为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汇报篇四

根据镇党委、政府《关于实施“123农廉工程”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在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方面,我站结合全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实际,注重在健全组织上下功夫,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在规范程序上下功夫,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在提升服务上下功夫,“三资”管理工作运作日渐规范,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一、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建立完善“三资“委托代理制度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保障,明确工作机制

首先,我站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指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协调、督查考核;成立了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同时明确由各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具体负责本村“三资”管理的日常监督工作。

(二)坚持工作原则,奠定法律保障

向镇提交《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三)摸清“三资”底数,规范运作程序

着重把好“三关”,即清查登记关、群众参与关、公示公开关。积极利用滕州市农廉监管在线的三资监管平台,通过网络将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集中录入、统一管理、统一上报、统一支出,即时记录、随时汇总,实现对“三资”业务、帐务的一体化处理,也满足了监督监管部门的后台查询和村民直接操作、自助管理等需求。

(四)健全管理制度,确立工作目标

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五权不变、统一管理、集中支付、分村核算”的理念,坚持“六个统一”,即统一审批程序,统一财务制度,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会计核算,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级项目竞标和严格村委会公章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五)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督实效

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代管账户。集体收入的收取,统一使用市经管局监制的专用票据。二是开支审批关。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开支票据必须经经办人签字、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签字、民主理财小组盖章、镇经管站审验盖章。两字三章齐全后,方可办理支取。三是公开公示关。每月28日为村民主理财日,每月8日张榜公布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六)注重阳光运作,规范招标管理

重点对村级经济合同进行统一规范管理。一是健全制度。健全了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制度,使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在实际操作中有制度可依。二是加强监督。强化了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的作用,加强对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审批。三是促进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严密程序,完善提交方案、初步审核、发布公告、投标、开标、公示中标结果、签订承包或承建合同、归档管理八个环节,保证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公开透明,节约了建设资金,保证了工程质量,赢得了群众的信任,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促进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同时规范村委会公章监管,分别编制村级一般事务和合同协议类公章使用签批表,制定了严格的使用办法。

(七)突出服务职能,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突出了民主监督的服务职能,充分发挥了村务监督

委员会的监督作用,预防和制止了账外账、坐收坐支、资金体外循环等现象;二是突出了会计监督的服务职能,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做到了及时纠正和查处;三是突出了“三资”管理工作检查。一方面由镇纪委牵头,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对重点村重点问题进行通报。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了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各种遗留问题、理顺了资产往来关系,澄清了集体家底,变单纯的农村“三资”不流失向农村“三资”的保值增值等方面延伸,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四是强化人员培训,提升自身素质。对村干部进行“三资”管理培训,不断增强自身处理“三资”问题的能力。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汇报》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汇报篇五

年初以来,我们在党务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干部职工自身素质和领导水平。联社党组自成立以来,始终把强化班子建设和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放在首位,制定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系列的学习,促进了领导班子在思想上的统一和认识上的提高。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中层干部的教育培训,使广大干部增强改革和发展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全系统形成一种自觉学习理论知识,更新思维方式,创新工作方法的良好氛围,对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良好的先导和推动作用。党组注重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班子成员之间既分工协作又相互支持。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工作项目和大额贷款审批等问题上,都是经过集体讨论决定,遇事及时沟通,不搞一言堂,保证了决策正确,减少失误,提高了决策水平。

二是牢牢把握党组织建设的关键,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几年来,联社持之以恒地加强和改进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联社成立后,根据联社机关实际,进一步完善了组织领导系统。建立了个支部,把党的组织工作落实到基层,同时,注重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和发展新党员工作,使党员队伍得到迅速壮大。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提高整体战斗力,今年年初,联社党组根据上级党委党建工作意见,完善了联社党员队伍建设,实施规划和党建工作实施细则,确定了党员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规定了党员及党建目标内容和量化考核标准。重点是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和思想作风整顿改造,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联社每月开展一次党课教育,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要求每位党员必须按时参加。月份,按照分局统一安排,联社党组在全市农信系统深入开展了“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干事创业之风”大讨论活动。在活动中,广大党员干部勇于剖析自身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制定出整改措施,整个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随后,我们又以此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了“查摆问题,自我评价,改进作风”活动,职工精神面貌进一步改观。

三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与各基层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党风廉政责任目标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并实行责任追究。年初以来,我们在全系统继续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健全了各项学习制度,同时结合遵纪守法教育,开展无违纪违法行为、无经济刑事案件、无重大经营事故的“三无”单位创建活动,为业务经营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

四是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经营密切结合,围绕经营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经营。年初,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联社党组及时研究确定了全年经营思路和工作措施,确立了以发展为主线,以提高效益为目标,以不良资产“双降”为重点的经营方针。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等不靠,迎难而上,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在加大组织资金、搞好支农服务工作的同时,将工作重点放在不良资产盘活上,加快扭亏增盈步伐。整体经营情况较好,广大员工反应积极,工作劲头充足,各项经营指标增长较快,发展势头良好。今后,我们要继续以“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干事创业之风”学习讨论活动和“查摆问题,自我评价,改进作风”活动为契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将党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同时以不良贷款盘活“百日攻坚”活动为契机,抓好业务经营工作,努力全面完成全年经营目标,为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汇报篇六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村办企业上缴收入、投资收益、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和其他收入等。

3、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当使用规定的票据,确保收入有据可查并在一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上缴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入帐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等须直接拨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帐户,实行一个漏斗向下。

4、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要经常核查村级有关经济往来帐目,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支出应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报酬、办公费用等管理费、五保户供养、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村级不得开支招待费。

3、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实行备付金制度,每月由村报账员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领取一定数量的备付金用于日常开支,发生超出备付金限额的支出事项时,村应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主任审批后预支。

4、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报经村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定期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大额开支,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后须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

5、审核同意后的财务开支票据由村报账员负责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账。中心要加强对原始单据的审核把关,手续不全的单据不得报账入账。

三、财务预决算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初应当提出当年资金预算方案(包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须履行相关程序,填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后方可实施。

2、审核通过后的预算方案应张榜公布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查备案。

3、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严格执行预算方案。确需调整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调整方案,说明调整原因,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审批。

4、村集体经济组织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四、财务公开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1)财务预算;(2)各项收入;

(3)各项支出;(4)资产资源及处置情况;(5)债权债务;(6)收益分配;

(7)村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8)其他应向村民公开的事项。

3、财务公开应做到年初公布预算方案,每季度公布收支情况,年末公布预算执行、决算、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4、群众关心的“三资”管理热点问题,要专项公开。

5、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便于村民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同时也可以采用其他有效的方式进行公开。

6、财务公开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负责监督实施。

五、资产清查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要进行一次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帐实、帐款相符。

2、资产清查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实施,清查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布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3、资产清查中心发现的和结果公布后村民提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将解决情况张榜公布。

六、资产台帐制度。

1、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资产,按照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2、资产台帐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资产台帐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

4、已出让或报废的资产,应当及时进行核销。

5、资产台帐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七、资产评估制度。

1、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2、评估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

3、受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根据被评估资产的原值、使用年限、折旧以及重置成本、获利能力、公开市场价格合理评定价值并出具评估报告。

4、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公议确认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5、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机构串通作弊,或者评估机构玩忽职守致使评估结果不实的,可由上级机关宣布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采取承包、租赁、出让等方式盘活集体资产,取得收益。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时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是否招标投标,是否进行资产评估等事项。

3、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相关方案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交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其过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4、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建设责任等,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5、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当及时报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备案、归档。

九、资产经营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要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

3、集体资产统一经营和承包、租赁、出让所取得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村账核算。

4、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十、资源登记簿制度。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性资产,应当建立集体资源性资产登记簿,逐项记录,并建立电子文档。

2、资源性资产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性资产,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

5、资源登记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十一、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

1、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

2、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

3、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

4、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的承包、租赁集体资源方案应交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查备案。重大事项应召开成员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

5、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当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十二、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

1、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统一编号,统一管理。

2、合同应当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3、实行家庭承包的农村集体土地应逐户签订合同,颁发承包合同书和经营权证书。土地流转使合同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合同变更。

4、承包、租凭产生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

5、承包、租凭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十三、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

1、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集体资产和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集体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方面,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得用语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

2、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要纳入帐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专项审计监督。

1、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受村委托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同时承担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中心日常工作实行电算化管理。

2、中心设主任、副主任、总会计、资金会计、资产资源管理人员等岗位。

4、副主任岗位职责(1)协助主任管理中心日常工作;(2)负责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培训;(3)协助主任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4)协助主任负责监督和指导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承包、出租、租赁以及招投标管理工作;(5)完成主任交办的工作任务。

5、总会计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坚持按财务制度做好财务核算,如实反映村集体资金收支情况;(2)负责对村报账员报送的票据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票据加盖审核同意章予以报账,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票据不予盖章并拒付;(3)按规定设置各类账薄,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审核各类票据,编制会计凭证,及时进行电脑记账,按时完成会计月报、年报及其他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村集体资金的运行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4)负责监督资金会计资金领、核、销工作;(5)对村各类经济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及时与资金会计核对账目,定期检查和分析财务指标执行情况,及时反馈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和解决;(6)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7)加强对电算化微机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财务数据的安全。

6、资金会计职责(1)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各种现金收付业务;(2)负责银行存、取款和结算业务;(3)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并定期与总会计核对账目,做到账款相符;(4)增强安全意识,采取防范措施,保证资金安全;(5)按规定做好收据的领、核、销工作;(6)及时提供财务公开的会计资料。

7、资产资源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2)负责建立各村资产、资源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3)指导各村按照民主程序处置各类资产和资源,负责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方案的审核与监督。

8、村报账员的职责(1)积极配合镇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2)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坚持原则,坚决制止和抵制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在村两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并保证各种财务活动合规合法、真实有效、票据正规,杜绝虚报、冒领和坐支现金;(4)及时地将本村集体各项收入上交代理服务中心账户;(5)定期到镇服务中心进行报帐;(6)定期向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汇报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7)负责本村的财务公开工作。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汇报篇七

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调查工作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切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一环,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花园乡于2019年3月全面开展了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调查试点工作,就全乡12个行政村农村宅基地和房屋利用情况,包括宅基地界址及权属、面积、用途、房屋结构、层数、完好程度及常住人口、户年龄结构、是否一户多宅、是否具有农村宅基地腾退潜力等数据进行了全面详实的调查,现将试点工作开展成效及有关试点做法。

报告。

如下:

花园乡位于东至县城南24公里,行政区域面积24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2412亩,总人口12285人,农业户口9453人,人均耕地2.37亩。东与祁门县新安镇、江西省浮梁县李家坪、西湖乡接壤,西南、北面分别与东至县官港镇、尧渡镇、葛公镇接壤。2007年行政区划调整时马坑乡和花园里乡合并为新的花园乡。2009年10月正式更名为花园乡。现有12个行政村。东南高山连绵,西北丘陵纵横,尧渡河上游支流分布全境。县乡公路与206国道相接,安景高速穿越全境。

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接并在其指导下开展工作,迅速成立以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调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以各联系村领导为组长,各村两委干部为成员的12个村级工作组,要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亲自抓,村两委成员具体负责,各村民组组长深入一线,形成乡、村、组三级党员干部分工合作、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2019年3月27日,市、县勘测人员正式进驻花园乡开展调查工作,在各村工作组的大力协助下,利用“数字东至”航测成果和公安部门提供的花园乡所有分户信息及各户年龄结构基本信息,内业数据采集与外业实地勘查同时开展,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于2019年5月13日如期完成数据汇总,形成了最终调查工作。

报告。

二、调查工作主要成效。

经调查,全乡12个行政村共有宅基地数量4332宗、宅基地总面积101.6484万平方米、农房建筑总面积92.74万平方米、户数3799户、常住人口数9453人、户均占地面积267.57平方米、户均住房面积244.12 平方米、人均建筑占地面积107.53 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98.11平方米、一户多宅549户。

经过实地调查和数据汇总,此次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主要体现在:12个试点村共腾退宅基地总面积112.59亩,腾退总建筑面积0.65万平方米,腾退建筑占地面积0.59万平方米。平均每户腾退宗地占地面积194.19平方米,平均每户腾退建筑占地面积100.37平方米。

三、调查工作成效经验总结及实际运用。

(一)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营造山清水秀的乡容村貌。

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花园乡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试点范围内影响村貌、权属模糊的违搭违建、附属房、无功能房进行清查整治,以有效提升人居环境为重点,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对胡村、南安、桃源、栗埠4个村大力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清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目前,4个村拆旧区、建新区的土规调整工作完成65.4亩,农村风貌整治百余户,乡容村貌得到有效提升。下一步,花园乡将积极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同时,利用试点工作中腾退的建设用地存量,大力推进农村娱乐、健身活动场所等公共设施建设,丰富村民业余生活,提升生活品质,进一步改善农村群众的精神面貌。

(二)与增减挂钩项目相结合,土地整治与经济发展“两不误”。

花园乡在试点工作中,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将腾退的老旧闲置宅基地复垦整理成耕地,作为增减挂钩指标,一方面增加土地利用率,优化城乡用地结构,有效消除“空心村”现象;另一方面,通过实施增减挂钩项目,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大幅增加,有力推动了村级各项事业发展。目前,全乡16个增减挂钩项目点已全部结束,复垦土地面积69.07亩,2个项目点正在施工。下一步,花园乡将结合全县国土空间整体规划,持续推进增减挂钩和新增耕地等土地复垦项目,加大土地整治力度,提高耕地质量,确保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目前,花园乡已上报2020年度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地块15个,涉及面积60余亩,上报新增耕地项目地块94个,涉及面积360余亩。

(三)与乡村旅游资源相结合,使全域旅游焕发新生机。

花园乡境内旅游资源丰富,在此次试点工作中,对辖区内源口、南溪、合步、桃源等村闲置面积较大的老旧民居、古村落资源进行有效整合,进一步明晰了资源现状,为促进资源保护与开发、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提供了有利支撑。目前,位于桃源村投资1.5亿元的“仙寓桃源民俗体验旅游风情园”、位于合步村上门组、下门组占地30余亩的“诺亚康州花园度假村项目”等一批主打“人文、绿色、生态”的旅游开发项目利用现存的村落资源正在有力推进。下一步,花园乡将紧紧围绕人文、历史资源丰富这一优势,重点发挥南溪古寨的旅游肌理效应,结合传统古村落保护项目和历史文化名村项目,对古寨村落布局,空间形态,街巷空间,建筑结构加以保护,重点整治村内街巷、石阶、水井、古桥等公共活动空间,有计划维修金氏宗祠等古建筑,以保护古寨的民风民俗为切入点营造浓郁的乡土文化氛围,使南溪古寨成为辐射整个东至县域的精品旅游品牌,并以此为基础打造一批历史文化景观群落,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旅游产业体系。

(四)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以高质量发展促进富民增收。

通过此次调查试点工作,部分长期闲置的农村宅基地及老旧房屋得到清退清理,在实施复垦项目后增加了耕地保有量,土地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各村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发挥本地区位优势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运营优势,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经济作物种植,如新塘、胡村、双河、南安等村结合增减挂钩项目,整合土地资源,大力发展金银花、黄精、黄蜀葵、食用菌等中药材及经济作物种植项目,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下一步,花园乡将继续整治和利用土地资源,走集约利用的路子,提高土地利用率;坚持因地制宜,规范和引导经济作物的种植,通过技术服务、产业帮扶等方式努力实现增产增效和群众增收。

四、问题及建议。

在此次试点工作中,花园乡及时总结工作成效经验,积极对调查成果的应用开展了一系列探索和实践,在此基础上开展了一些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值得重视和研究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户多宅现象比较突出,占全乡户数14.5%,宅基地超占面积问题仍然存在;花园乡为山区乡镇,宅基地零散分布,空间规划调整难度较大;腾退土地开发利用需大力整合和规范,且经济效益不够明显等。

几点建议:

(一)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针对调查中发现的一户多宅和宅基地面积超占等问题,建议上级部门根据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出台相应的鼓励和安置措施,采用劝退和自愿退出等方式引导村民有序退出多占宅基地;严格规范宅基地使用,严把申请关口、规范审批程序、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对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二)统一空间布局,探索宅基地专项规划。本次调查中发现农村宅基地零星分布、随意建设依然存在,新建房屋多建于道路两侧,甚至占用耕地。针对此问题,建议上级职能部门结合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调整,进一步完善村庄的科学布点,优化村庄内部用地结构,充分利用村内各种废弃地、闲置地,编制宅基地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宅基地。

(三)整合腾退土地资源,分类开发利用。对于宅基地腾退后的土地,可以采取统筹谋划、分类指导的原则加以整合,多种方式综合利用。一是用于增减挂钩项目,既可以缓解政府用地指标压力,还可以增加耕地保有量,引导群众因地制宜予以耕种,增加收入;二是推动生态旅游产业发展,腾退的老旧房屋和村庄多带有时代烙印和乡土特色,可以加以修缮和开发,发展特色生态旅游产业,带动乡村经济发展;三是因地制宜,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经济作物种植,促进富民增收;四是推进公共设施建设,结合村庄布局规划,利用腾退的土地建设休闲娱乐场所和公共服务设施,丰富群众业余生活,使乡容村貌焕然一新。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汇报篇八

面广量大,乡村宅基地管理问题。情况复杂,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乡村基层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之一,也是加强耕地保护,强化规划管理,建设社会主义新乡村的一个重要环节。当前,建新不拆旧、一户多宅、未批先用、乱占滥用、越权批地、非法转让、超标准占用宅基地等问题,市村镇建设中逐步显露出来,这不仅违反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侵占了良田,扰乱了土地管理和村庄建设秩序,影响了村容村貌,而且会产生宅基纠纷和土地资源浪费,引发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给乡村社会稳定和农业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加强乡村宅基地管理,对于有效节约集约用地和切实保护耕地,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促进乡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级政府要把加强乡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作为关系乡村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的大事,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规划和。

计划。

管理。

(一)进一步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各地要按照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的总要求和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总原则。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合理确定乡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经批准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应当予以公告。

(二)按规划从严控制村镇建设用地。各地要严格实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引导乡村村民住宅建设按规划、有。

计划。

地逐步向中心村集中,并与村庄改造、土地整理相结合,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村。符合规划原有村庄范围建设住宅,要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规划确定撤并的村庄范围内,不再审批新建、改建、扩建住宅。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乡村村民联户建设多层住宅,对城市规划区内的乡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当集中兴建住宅小区,不再审批宅基地,不再以私人建房形式还建,防止在城市建设中形成新的城中村”避免“二次拆迁”

(三)加强乡村宅基地用地计划管理。乡村村民建住宅占用农用地的其农用地转用计划主要通过与乡村建设用地整理新增加的耕地面积挂钩解决。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使用。如不能满足以上要求,则必须纳入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

(一)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明确乡村宅基地使用对象。乡村村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申请使用宅基地:

1本村村民无宅基地的。

2因国家建设搬迁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移民的。

3灾毁和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村镇改造需要搬迁的。

4原宅基地户平未达省规定的标准且确实不够使用的。

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请建住宅的其他情形。

乡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

2原有宅基地面积已经达到规定面积标准或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租、出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或将住宅改作他用的。

4占用基本农田或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未落实占补措施的。

5申请人将户口迁入本村。未履行村民义务的空挂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规范乡村宅基地流转范围。

(一)乡村村民因继承房产形成一户拥有两处以上宅基地的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村民进行流转。对不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其通过流转取得的房屋不得重建或扩建。应予拆除,退还土地。严禁城镇居民占用集体土地建住宅或以购置房屋为名变相购买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乡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3乡村村民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后遗留的宅基地以及乡村五保户去世后腾出的宅基地;

4自依法批准之日起。满两年未建的宅基地(不可抗力因素等特殊情况除外)。

5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收回的宅基地。

因村庄改造、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原因收回宅基地的应由建设实施单位对原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

能复垦的要恢复耕种,对依法收回的空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不能复垦的由村委会作村预留建设用地,安排住宅或其他建设用地。

五、规范乡村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一)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乡村村民。

(二)由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宅基地的使用。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送乡(镇)国土资源所审查,并将会议记录及讨论决定报乡(镇)国土资源所备案。

(三)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申请宅基地的应经相关部门同意,办理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各县(市)应将宅基地审批情况按年度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供优质服务,将宅基地申请条件、申报审批程序、审批工作时限、审批权限等相关规定和年度用地计划向社会公告。乡(镇)要强化国土资源管理职能,乡(镇)国土资源所要认真履行职责,逐步推行“三公布、三到场”制度,即:公布土地利用现状图、公布村庄规划图、公布经批准的建房户名单,批前现场勘测定界、批后现场放线划界、建成后现场检查验收。

应当在收到批准通知之日起20日内向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乡村村民申请使用宅基地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乡村村民原依法批准使用的宅基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的应主动向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因依法买卖、继承房屋等原因造成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的当事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换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乡村宅基地使用权被依法收回或被注销的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进行注销登记,收回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逾期不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的由县(市)人民政府公告注销。

界址清楚,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乡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和土地证书定期查验制度。土地登记必须做到权属合法。面积准确,无争议纠纷”实现以证管地、持证用地,切实保障“一户一宅”法律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强村民建住宅的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发挥地籍档案核查、跟踪管理、纠纷调处等基础性作用。

七、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

垦多少”原则,乡村村民占用耕地建住宅的按照“占多少。由所在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开垦与占用耕地的面积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也可以合同的方式委托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落实,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

涉及占用耕地的应当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或依法缴纳耕地开垦费;乡村村民进城使用国有土地建住房涉及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的应依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手续和土地登记手续,乡村村民因经营需要占用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建房的必须依法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并依法缴纳有关税费。

八、妥善处理乡村村民建房用地的历史遗留问题。

(一)对乡村村民已办理建房用地手续但超过批准面积建房的按照尊重历史。其超出部分,应通过实施村镇规划、调整居民点、更新改造等途径,逐步过渡收归集体。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乡村宅基地许可条件和限额标准但未经批准建房的经申请准予补办用地手续;对既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又不符合建房条件擅自建住宅的应依法责令退还土地,恢复土地原状,限期拆除在非法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

(二)乡(镇)村不符合分户条件的村民一户多宅的每户保留一处符合标准的宅基地。

(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土地法制和国策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依法管理用地、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动态巡查制度,切实加强乡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将违法用地制止在萌芽状态。对严重违法行为,要进行公开曝光,用典型案件教育群众。

(三)规划部门要抓紧科学编制村镇规划。认真做好宅基地选址和规划手续审批工作,严肃查处违章建设行为。

(四)财政部门要加强收费管理。

(五)司法部门要积极支持相关部门执法。维护农民建房和宅基地管理秩序。

(六)强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乡村宅基地管理中的职责。发挥村民自治作用,严格村民申请审核的第一道关口。

(七)行政区范围内乡村宅基地由市人民政府发证。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管理工作。

(八)乡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批准的宅基地面积建住宅的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九)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乡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汇报篇九

前卫镇地处江川中部,距县城5km,位于东经102゜37′44″-102゜46′45″、北纬24゜17′58″-24゜25′00″之间,东临星云湖、南邻大街镇,西与九溪镇、玉溪市、安化乡接壤,北与江城镇毗邻,总面积8947.22公顷。全镇共辖杨家咀、业家山、渔村、前卫、庄子、石河、后卫、周官、小街、赵官、柏池古11个村民委员会,51个自然村,70个村民小组。2012年底全镇总人口48565人,其中农业人口43235人,总户数17295户,其中农业户13902户。

1、土地利用类型多样化,差异明显。

前卫镇中部为平坝,地势平坦,土壤肥沃,灌溉条件好,是前卫镇粮、菜的主要产区,也是工商企业聚集地带;西部为山区,面积较大,其他土地面积多,利用类型多样化。

2、耕地质量不高,后备资源不足。

西部大部分耕地土层薄,保水保肥能力差,产量低且不稳定。其他土地虽然面积大,但多为裸岩地及田坎隙地,很难开发为耕地,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1、非农业建设用地无序扩大,土地利用率低。

前卫镇的企业用地主要集中在交通干线两侧,建设用地盲目扩张,耕地不断被占用,部分村庄建设存在占新不拆旧,形成空心村,土地利用率低,造成土地资源浪费。

2、建设用地需求旺盛,补充耕地压力大。

前卫镇交通方便,近些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建设用地需求大增,建设占地较多,但是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占补平衡压力大,供需矛盾突出。

1、少数村组干部,工作不深入,覆职不到位,法规政策不学习、不宣传,导致自己变为法盲干部,致使非法拍卖、非法罚款的现象存在,影响管理工作。

2、少数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土地权属不清,总认为承包田就是自己的,加之我们的干部不敢说、不敢管,及时违法占地就在身边,也不制止和管理,总认为是国土分局、镇政府的事情,导致违法占地案件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置。

3、监察力度不够,发现问题较为缓慢,问题一出现就是难度加大,没有处理在萌芽状态。

4、下村干部对土地问题重视不够,及时知道违法占地也不报也不制止,怕得罪人的思想依然存在。

5、历史遗留问题和现行管理的矛盾交织在一切。(97年以前集体非法买卖的和96年以前县政府审批的,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扰乱了管理的秩序。

6、拆除重建后,村庄规划管理跟不上,出现超占行为,影响通行、排水、采光,墙体关系、开门等引发的纠纷多。

7、农村的厕所窝、烤房、畜槛等用地改变用途难于管理,导致农村违法占地无法监管。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汇报篇十

xx村原是xx镇一个边远、又穷又小的行政村。在改革开放春风的吹拂下,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个性是近年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推动和给力,村容村貌、基础设施、“两个”礼貌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各项工作走在了全镇的前列,村民生产生活指数得到很好的提升,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好评和村民赞誉。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中,为了更好地建设“两型”社会,不断提升村民生活生态环境,在成功建立省级生态村的基础上,借助上级环境整治的政策精神,集中精力出重拳,抓好本村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xx年被授予省级生态村,市礼貌村、卫生村、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区红旗单位等荣誉。成绩的取得是各级领导正确指导和关心的结果,是全村党员、村民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科学发展观要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自然生态环境的发展是人类发展的首要条件。因此,在村级社会各方面发展的同时,务必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把这项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来抓。抓好环境整治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创先争优的需要,是为村民做好事做实事思想的落实,是关注民生为村民谋福祉的实际行动。

村“两委”一班人,通过学习,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把整治环境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做到每项工作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使我村环境整治工作有序的开展。

二、深入广泛宣传,不断提高村民思想意识。

在环境整治工作中,我们进行了深入广泛的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开展的会议、宣传专栏,使广大村民充分地认识到环境整治的.重要性,着力提升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地支持、参与环境保护和整治工作,呈现出环境保护从我做起、环境整治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

三、认真谋划,精心设计,细致安排,把环境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环境保护和整治是建设“两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其主要动作就是一节能、二减排。根据这一指导思想,我们主要实施了如下几项工程:

1、从节能启动安排实施了生态家园沼气池项目,全村以四、五、七组为中心,向周边扩展,投资13.6万元(争取项目资金8.4万元,村民自筹2.5万元,村自筹2.7万元),建沼气池102口,并如期投入使用。沼气使用后,原先满地猪牛粪便不再有了,因为沼气的原料主要是人畜粪便和餐饮生活废水。村民从此告别烧柴草,烟熏火燎的生活方式。沼渣沼液还是上等的有机肥,促进了农业生产。村民们称:沼气好,一节能、二省工、三卫生、四环保,沼液沼渣肥田就更好。

2、抓住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机遇,实施了太阳能项目。在实施太阳能项目中,争取项目资金16.2万多元,村民自筹5万元,总投资21万余元。全村安排91台太阳能,183户享受到冷热洗澡不用愁,冷天热水随时用。

3、借助安全饮水项目,实施自备水源自来水项目。人畜饮水安全是事关环境整治和民生的大事。村“两委”克服我村地处边远,玉泉自来水主管网不能通达的困难,争取人畜饮水安全项目资金5.5万元,村民自筹6万元,村自筹8万元,共投资19.5万元,实施了万秀村自备水源自来水系统工程,让村民用上了卫生、洁净的安全水。

4、节能还得减排治污。原村民私人厕所都是半拉围墙露天厕所,臭气熏天,蚊蝇横生。遇雨天,粪水横流,污染严重。

我村在建生态家园沼气工程中,结合公厕建设,推平所有私厕,合理安排共投资5.6万元,建14座水冲式卫生公厕;投资5.2万元,建集中垃圾池12个,配置垃圾桶32个。购置手推垃圾清运车2辆,聘用专职保洁工2名,垃圾填埋场4亩。村庄整治长效运行。

5、结合改圈,村投资6.5万元建设329平方米的集中牛舍,农户耕牛集中圈拴,有效地控制耕牛粪便污染。

6、村民生活污水随地流淌,也是较为严重的污染源,为了解决这一现象,村投资7.8万元,建设污水收集网沟20xx米,村民生活污水90%以上都能通网沟收集。

7、污水收集后务必要进行净化处理,做到无污染,无公害排放。为此村投资24.3万元建设了沉淀塘2口,投资15万元将原先的污水塘清淤、砌岸等,改建为污水生物净化塘,实现无污染、无公害排放。

8、为改善村民文化娱乐场所,村投资32.2万元,建设起形态不凡的村民文化乐园,为村民文化娱乐带给了宽敞的环境。

9、按村庄环境整治资料“五化”的要求,我们着力。

抓好绿化和美化工作,投资4.2万元,以大规格、高标准的`要求,对主干道两旁及重点场所进行绿化,投资2.3万元建设花坛和古树围栏,并发动村民,以村带给苗木,村民房前屋后自种自管自有的模式进行绿化,通过一系列的工作,使环境净化、美化、绿化和亮化了。

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努力改善村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和社会礼貌程度,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中,我村千方百计多渠道争取和挖潜,总计投资168.3万元,按整治标准二级目标全面进行了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汇报篇十一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xx】11号和《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文件精神和内容,现将我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文件精神和内容: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要求,乡镇政府要切实承担宅基地审批和管理职责,为了优化细化工作,切实解决农户的建房问题,各乡镇要有相关的农业部门(农业综合服务站)同资源管理所来负责相关的宅基地审批和管理职责,充分发挥乡、村在宅基地管理改革事务中的主体作用。我县于4月3日通过内网对各乡镇发了《关于及时解决村民建房问题的通知》目的就是为了全面落实文件精神,及时上报农村宅基地主要负责人和当前村民建房申请的人数情况。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涉及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乡镇人民政府等多家部门。对于农业农村部门来讲是一项全新的职能。为学习借鉴永顺县农业农村局在农村宅基地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由石现总农艺师带领农经团队共3人于20xx年4月7日进行一天的实地考察学习。

农经机构改革不彻底和农经体系建设不完善。我县机构改革的结果导致经管职能弱化,意识淡化。经管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县农业农村局行使,具体工作由农业农村局主抓。由于经管职能划转,工作人员并未划转,而省、州、县布置工作又脱接,导致工作体制、机制不顺。加上乡镇没有经管人员,出现农经工作无人做事、没人理事现象,履行职责还达不到上级的要求。

三、视频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通过5月14日全省农村宅基地管理暨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视频会议认真学习后,根据会议精神和内容,5月20日草拟了花垣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方案和花垣县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希望通过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改变目前的状况,优化细化工作,切实解决农户的建房问题。

根据州农经站里文件要求对2020年1月至5月20日新建房屋宅基地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目前全县12个乡镇已收到11个乡镇的数据,未批先建和有意愿的共有297户,其中最多是花垣镇93户,麻栗场还未上报,根据实地对两个乡镇(双龙、石栏)调查走访,共走访17户,其中已办理审批手续2户,其他均为办理中。

五、下步工作建议。

1、建议县委县政府就农经机构改革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形成全县统一方案。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