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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镇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方案(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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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镇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方案(通用13篇)
2023-11-19 14:04:24    小编:ZTFB

在制定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对问题或目标进行充分的分析和研究。制定一个完美的方案需要我们考虑长期和短期的影响,并做出科学的决策。下面是一些方案制定的技巧和方法,希望能够对你的工作有所帮助。

镇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一

西藏是一个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反分-裂斗争的形势十分严峻。自和平解放以来,西藏各族人民坚定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坚决维护、加强、巩固民族团结,一次次挫败了达-赖集团分-裂祖国的阴谋,维护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西藏民主改革50年来,我区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高举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的旗帜,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民族工作的主题,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和挑战,不断夺取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胜利,形成了坚不可摧的钢铁长城。

一、评选活动组织机构

1、主办:西藏大学医学院

2、协办:西藏大学医学院学生会

3、评选活动组委会

主 任:李长山 (西藏大学医学院党委书记)

欧珠罗布(西藏大学医学院院长)

副主任:旭东英 (西藏大学医学院党委副书记)

崔超颖 (西藏大学医学院副院长)

刘肖珩 (西藏大学医学院副院长)

付强 (西藏大学医学院副院长)

桑杰 (西藏大学医学院院长助理、党委委员)

旺珍 (西藏大学医学院学生科科长、党委委员)

成 员:王亮 (医学院学生科副科长)

贺一明 (医学院学生科副科长)

黄宏强 (兼职辅导员)

杨阳 (兼职辅导员)

达顿珠 (兼职辅导员)

晓多吉 (兼职辅导员)

卓玛次仁 (兼职辅导员)

次旺仁增 (医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委副书记)

周歧国 (医学院学生副主席、团委副书记)

次多杰 (医学院学生会副主席)

昂巴登 (医学院学生会副主席)

医学院学生会各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医学院学生会办公室,主任:闫崇宽 ,组委会下设三个组:

(一)协调组

组长: 万田丽

成员: 组织部全体成员

职责:1、按照评选活动领导组的要求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工作。

2、督促各院的活动落实情况。

3、负责整个活动候选人推荐表的收集和整理。

4、对推荐候选人的情况进行核实并提交评委组审定。

5、负责颁奖晚会的筹备工作以及一切具体事宜。

(二)宣传组

组长:马盼盼

成员: 宣传部全体成员

职责:1、负责起草活动新闻通稿。

2、活动各个阶段的.新闻报道和舆-论造势和部分候选人的推荐。

3、根据推荐的情况,派出记者进行深入采访,并利用黄

金时段、重要版面开设专栏、专题进行集中宣传。

4、整合新闻资源,精心策划,确保活动宣传质量和宣传效果。

5、对整个评选活动进行跟踪报道。

(三)评委组

组长:次旺仁增

成员:全体学生干部

职责:1、掌握所有候选人的具体情况并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2、根据群众投票结果,最后评选出10名“民族团结典范”。 3、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选活动内容

(一)新闻造势

邀请西藏日报、拉萨晚报、西藏电视台及其它媒体对整个评选活动进行新闻报道宣传。

利用学校广播站向全院师生发起号召,号召大家向组委会推荐身边对民族团结做出杰出贡献的人。

组织制作展板、海报等对候选人进行介绍和宣传。

制作评选活动宣传展板在新校区、罗布林卡校区进行宣传。

(二)活动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 年 月 日——月 日)

月 日,医学院学生会宣传部、办公室向各班递送首届“校园十大民族团结典范”评选活动的通知及宣传资料,正式开始评选活动。从 月 日开始,西藏大学校广播站和医学院宣传部对本次活动进行宣传,做到全院师生人人知晓,并号召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活动。

2、推荐阶段( 年 月 日—— 月 日)

“首届医学院十大民族团结典范”候选人采取组织提名、班级推

荐和个人推荐三种方式。

(1)医学院机关单位在充分争取民-意的情况下可向组委会推荐3——5名候选人。

(2)医学院各教研室在充分争取民的意情况下可向组委会推荐1——2名候选人。

(3)医学院每班在充分争取民-意的情况下可向组委会推荐1——2名候选人。

(3)个人推荐要有20人以上师生的联合签名,由被推荐人所在班的班主任及班委写明推荐意见,方可向评选办公室推荐。

(4)上报候选人材料要求:候选人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按统一格式提供2000字事迹材料和500字事迹简介各3份,并提供电子版材料;登记表、事迹材料及简介统一使用a4纸。

3、初评阶段( 年 月 日一 月 日)

评选办公室依据评选标准,对所有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荐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推荐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不具备参选资格。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并充分考虑人选的民族比例等因素,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

4、公示阶段( 年月日一 月 日)

评选办公室通过宣传部将20名正式候选人及其先进事迹向全院公布,同时在海报登候选人事迹及照片,在半个月内,广泛征求学院各界意见。如有异议,评选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5、投票阶段( 年 月 日一 月 日) ’

评选办公室在各班印发“首届医学院十大民族团结典范”评选活动选票。投票人须在选票上注明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选票中应选人多于或少于10人视为无效票。

6、评审阶段( 年 月 日一 年 月 日)

根据群众投票结果,得票数在前10名的候选人,获得“首届医学院十大民族团结典范”荣誉称号,其他10名候选人获得“首届医学院十大民族团结典范提名”称号。

7、表彰阶段( 年 月 日)

举行隆重的颁奖晚会,公布最终评选结果,并邀请院领导颁发奖杯和证书。

(三)、活动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活动设医学院十大民族团结典范奖十名,医学院十大民族团结典范提名奖十名。

三、评选活动组委会联系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西藏大学医学院学生会办公室(教学楼2栋208)

联系人: 手机:

手机:

四、经费预算

横幅2条*120元/条=240元 宣传资料500元

荣誉证书20个*10元/个=200元 奖金200元*10=2000元

后附《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医学院学生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

西藏大学医学院十大民族团结典范推荐登记表

镇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二

乡镇民族团结先进集体事迹材料关于民族团结先进集体事迹材料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xxxxxx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把民族团结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自始至终把民族团结教育融入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与业务工作同抓同促,定期与民宗局等相关单位召开会议,安排研究部署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加强民族团结,不断推动民族团结向纵深发展。

促商家进行整改。三是加大联合检查力度,与xxxx联合规范清真食品经营。我局联合xxxxxx局开展了校外托管、私立幼儿园专项检查、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检查和清真食品专项检查,共对辖区内113家清真食品工商个体户进行了检查,对辖区内未取得清真许可擅自从事清真食品经营的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另外在古尔邦节等重要节点提前做好安排部署,重点对清真食品混放等问题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及时地排查了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四是抓好矛盾排查化解,维护民族团结。如针对x阿德力烧烤店外摆放影响市容、噪音扰民的情况,我局联合xxxxxxxxxxxxxx多次深入商户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教育劝导工作,现店外摆放等现象已不存在。火车站站前广场常年存在贩卖各类民族特色纪念品的零散摊位,通过引导教育,现将这些商户引入正规市场贩卖,进一步规范了站前广场的秩序,多措并举,及时有效的化解民族矛盾,实现民族稳定。

各项工作基础扎实,蒸蒸日上,各族职工团结互助,共同学习、共同提高、共同奋斗,很好的实现了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共同进步和共同繁荣。

乡镇民族团结先进集体事迹材料关于民族团结先进集体事迹材料xxx人政府办公室共有在职干部职工52人,是有汉族、朝鲜族、满族三个民族成份组成的大家庭。长期以来,办公室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三个服务”工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导、有内容、有形式的进行。在民族团结工作的实践中,坚持加强对各族干部职工的民族团结教育,开展各种形式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使民族团结的思想深深扎根在办公室各族干部职工的心中,不同民族的领导、干部、职工之间,建立起了鱼水相依、休戚与共的深厚情谊,形成了共同进步、互相帮助、全心全意维护团结、维护民族大家庭和睦的优良传统,办公室领导班子齐心干事创业、全体干部职工合力务实敬业,人人讲团结、个个争先进已蔚然成风。

二、做好服务,全力为安图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政府办公室作为机关的窗口,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着力为领导、为基层、为群众服务提供优质服务,特别是在开展“兴边富民行动”、全心全意为各族群众服务和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中,充分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使我县经济社会得到了快速发展,使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县各族人民。在服务理念上,办公室工作起着综合、枢纽、协调的作用,因此要求我们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树立服务观念、群众观念、全局观念,必须周到服务,得力办事,工作讲求效率,事事做出表率。只有这样,才能及时提供比较准确的情况,协调各方面落实好决策、指示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好信息反馈,保障后勤服务和政令畅通。

地为领导、为基层、为群众服务,制定出了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推行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县政府办公室各科室精细化管理操作规范,县政府办公室重点工作流程图.县政府办公室精细化管理考核目标。从而,提高了办公室的工作效率,提高了“三个服务”的工作水平。服务有所创新,开办了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在负责县政务大厅的日常管理.受理县长公开电话.县政府政务督办.县投资服务中心等工作中,努力为人民群众.县政府.部门和基层提供了质量优.效率高的各项服务。信息中心建立了百姓热线,及时.准确地把社会公众.各界人士提出的意见建议反馈到县政府以便解决。应急管理办公室共处置和协调突发公共事件40余起,为广大人民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并化解了矛盾。事务管理方面,制定了财务、车辆、工勤人员管理制度,规范了财会纪律,节约了开支,保证了行车安全,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直在县直部门排名前列。这些制度的执行,确保了办公室各项工作的有序运转,实现了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从而调动了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做到了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团结协作,使整个工作得以有条不紊、高效率、高质量地进行。县政府办公室下设的综合信息科的全体工作人员在做好文字综合.政务信息.政务调研.会务办理.事物协调等工作的同时,努力为县政府领导和部门.基层提供质量优.效率高的智力服务.政务服务和事物服务。从而为xx县各民族的团结.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

三、心系群众,努力帮助困难群众共同发展政府办公室坚持把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载体,努力为所包保的佳坪、龙泉两个村屯和xx一小两名贫困生提供帮助,积极开展捐款捐物等扶贫帮困活动,仅2006年共走访慰问困难群众50户,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并从自己微薄的工资中拿出钱来资助贫困户达5000余元,同时为贫困生送去了生活必需品,轮流为他们辅导功课,同时鼓励教育在逆境中成长的拼搏精神。“人民群众无小事”县政府办在做好扶贫村的工作外,每年深入农村积极开展帮扶活动,有计划的为少数民族贫困农民办实事,开展助农活动,奉献爱心,充分体现民族大团结的精神。并经常为各族来访群众给予直接或间接方面的帮助,体现了各族人民同甘共苦、心连心的良好精神风貌。

多年来,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政府办在机关和社会当中树立起了良好的形象,使办公室成为富有凝聚力和感召力的先进集体,为促进政府政令畅通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为加强各民族间的友谊树立了良好的典范。连年被县政府评为先进集体;被县委、政府评为工作实绩突出单位,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步入“十一五”的今天,县政府办这棵民族团结之花,正以她更火红的笑脸迎接着新的春。

天!乡镇民族团结先进集体事迹材料关于民族团结先进集体事迹材料20多年的辛勤培育,20多年的精心呵护,民族大团结这朵奇芭正在西部边陲阿克苏灿然开放。作为民族大团结这个花园的守护者之一的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依然如故恪守职责,始终如一挥洒着真情和汗水,用真心和实际行动不断谱写民族大家庭的和睦之歌。时光飞逝,不变的是民族情,年复一年,永恒的是兄弟谊,这是阿克苏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民族团结工作的真实写照。

地区?有员工近70人,是一个有维吾尔、汉、回、柯尔克孜族等多个民族成份组成的大家庭。长期以来,机关不同民族的领导、干部、职工之间,建立起了鱼水相依、休戚与共的深厚情谊,形成了共同进步、互相帮助、全心全意维护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大家庭和睦的优良传统,并在不断继承、保持和发扬着。在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开展以来,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多次被地区评为“文明单位”、“民族团结模范单位”被自治区发改系统评为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主要做法:

持用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对干部职工进行教育,对历史和现实提出的重大问题作出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回答;坚持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各族职工正确认识民族与国家的关系、民族与民族的关系;不断增强干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各族干部紧密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相互了解、相互支持,“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凝注了各族干部职工亲如兄弟姊妹的亲情,互帮互助的友情和携手并进的民族情,有力地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全面推动我委各项工作的向前发展。

富,利用每周五下午党团及工会的活动时间及重要节假日举行舞会和一些协作性很强的文娱比赛,各族职工在娱乐中交流感情,增进友谊,从而达到各族职工大团结的目的。

为使民族团结之花常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列入干部管理考核责任制,切实保证点、片、面的团结;推行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采用目标管理、逐级考核、标准量化、百分考评的方法,年初签订责任制,年内进行检查督促,年末考核并兑现奖惩,这样使得一些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排查调处,原创文秘材料,网。从未发生过群体性事件;定期对党员干部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民族观的教育,进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每年举办一到两期民族政策学习班,结束时进行考核,并作为评选先进的条件;举办民族互学语言活动,民族同志和汉族同志结成“一帮一”“一带一”对子,成效明显。

二、尊重少数民族风俗树立稳定大局意识x少裂民族分裂分子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分裂活动,给反分裂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以反对意识形态领域里的分裂活动为主题的理论学习,组织干部认真学习自治区领导的讲话精神,通报了自治区意识形态领域分裂活动的现状及自治区党委采取的对策,要求每个干部提高警觉性和政治敏锐性,做好本职工作,不给分裂分子以可乘之机。逢年过节,各民族干部总是相互挨家挨户进行探望。由于班子成员重视带头执行民族政策,以身作则,长此以往,“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各民族党员、干部群众之间相互信任,互相尊重,人人讲民族团结,做民族团结的好人好事。每当遇有民族干部的婚、丧、孩子割礼之事,需要出车出人帮忙的,委领导均予安排,工作不忙时领导还亲自参加,送去组织上的关心和温暖,用实际行动体现了各族干部之间的互尊互爱,友好相处的各民族大团结局面,增强了凝聚力和向心力。单位领导不仅从生活上关心民族同志,更多地从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入手,加大培训力度,使民族干部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增强,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充分利用每年五月民族团结教育月等活动,把民族团结同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起来,同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斗争教育结合起来,同为各族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

我委的各项工作成果的取得充分证明了民族团结是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坚实基础。有了这个基础,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才能取得今天的成就。愿民族大团结这朵奇芭在阿克苏这块热土上常开。

先进集体事迹。

县政协党支部先进集体事迹。

镇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三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马克思主义“五观”,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的思想。

2.认真学习和模范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热爱祖国,热爱边疆,热爱各族人民,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中成绩突出。

3.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同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犯罪和宗教极端势力作坚决的斗争。

4.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妥善处理不同民族之间发生的矛盾和纠纷,敢于同各种破坏民族团结,分裂祖国的言论和行为作坚决斗争。

5.在援弱救助、扶贫济困、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等现实重大活动中能够发扬各民族团结、互助、友爱精神,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的。

6.尊师爱教,业务熟练。勤奋学习,力求上进。爱护学生,诲人不倦。作风正派,道德高尚。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根据《陕西省民族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评选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注重事迹、群众公认的原则,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省政府一般每五年评选表彰一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对评选周期内涌现的事迹特别突出、影响特别重大的集体或个人,将根据情况及时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荣誉称号。

第五条被推荐评选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必须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勇于奉献,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事业中取得显著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长期从事民族工作,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增进军民、警民团结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六条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厅局级以上单位和厅局级以上干部一般不参加评选,县处级以上干部不超过模范个人总数的20%。推荐人选应全面考虑民族成份的代表性,其中妇女代表应占适当比例。

已获得荣誉称号又作出新的突出贡献的,可再次参加评选。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可优先评选推荐。

第七条评选表彰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名额,由届时成立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评选表彰工作机构根据有关规定报省政府确定。各设区市、各部门的具体名额由评选表彰工作机构酌情分配。

第八条评选工作实行初审、复审两次审核程序,采取基层单位公示和省级范围公示二级公示制度。具体工作程序为:

(四)省政府研究审批表彰对象,发布表彰决定,召开表彰大会。

第九条出席表彰大会的模范集体和个人代表人数及名额分配,由评选表彰工作机构根据省政府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出席人选由各设区市、各部门和单位根据分配的名额确定。

第十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对评选产生的模范集体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产生的模范个人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享受同级劳模待遇。

第十一条各设区市、各部门和单位应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典型事迹,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十二条各设区市、各部门和单位应加强与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联系,组织模范代表进行参观学习、考察培训等活动,开展经常性的专访慰问。

第十三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经费由省财政列支,列入年度预算。

第十四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撤销其荣誉称号:

(一)评选和推荐时弄虚作假的;

(二)因违法违纪等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撤销荣誉称号,由原推荐单位提出,逐级上报,经省民族事务部门审核后,报省表彰奖励主管部门审批,并报省政府备案。必要时,省表彰奖励主管部门和省民族事务部门可直接决定撤销集体或个人获得的奖励。

对被撤销荣誉称号的集体、个人,收回其奖牌和证书,停止享受有关待遇。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镇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四

各有关单位:

为激励全市各界广泛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动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更大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在即将召开的全市民族工作会议上,对五年来全市各条战线涌现出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和奖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在全市民族工作会议上,将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给予通报表扬,同时颁发“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奖牌;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进行嘉奖,同时颁发“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共设100个名额,其中先进集体40个,先进个人60名。根据各区、各单位少数民族人口和民族工作状况,分配名额。具体名额及推荐表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一)先进集体。

2、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

4、认真做好社区民族工作,社区民族工作特色鲜明、效果明显;

6、抓好民族用品生产供应工作,为推动民贸企业发展做出显著贡献;

7、大力开展对口援疆、援藏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8、重视流动少数民族服务与管理工作,依法保障流动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积极解决流动少数民族的困难和问题,为提升流动少数民族服务与管理水平做出突出贡献。

(二)先进个人。

2、在我市工作五年以上、为我市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外来少数民族群众。

四、评选工作要求。

1、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具有启发、教育和激励作用。

2、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要倾向基层。市副局级(含)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1/5。市、区两级民宗局和民宗局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超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总数的1/3。

3、2009年以后受到国务院、省政府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不作为此次评选对象。

1、各单位接通知后,立即开展评选推荐活动。7月10日前将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3份),加盖公章后报市民宗局。先进集体需提供800字左右的经验材料,先进个人需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2、市民宗局将对各单位推荐的名单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要求的,将与有关单位协商调整。

3、初审工作完成后,市民宗局将对推荐名单在市民宗局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群众反映问题且查证属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4、公示结束后,市民宗局将经公示无异议的通报表扬名单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镇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落实地委、行署《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地区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民族团结工作实际,特制定**关于评选“民族团结办公室”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第八届七次、八次全委会议精神,以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为重点,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增强教职工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通过深入开展评选“民族团结办公室”的活动,使民族团结教育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使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到广大教职工的心中,进一步提高开展民族团结教育重要意义的思想认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

2.能够自觉主动地践行“新疆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学校的重点工作,创造性地完成任务,成绩突出。没有发生影响民族关系和民族团结的较大事件,各民族教职工和睦相处,关系融洽。

3.能够根据学校安排,结合实际,坚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及实践活动。加强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在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

4.加强。

精神文明建设。

积极开展有益于民族团结的各项活动。5.在民族团结活动中表现突出不断创新民族团结教育载体丰富创建内容注重挖掘选树典型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常态化。

6.风气正,讲文明,讲礼貌,凝聚力强。工作成效显著,教职工遵纪守法,爱护公物,知荣知耻,成绩突出,明辨是非,远离宗教,不信邪、不信教、不进清真寺,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1.推荐方式可以是科室推荐,也可以是毛遂自荐。科室推荐、毛遂自荐要由推荐科室提交《“民族团结办公室”推荐(申请)表》,推荐时提供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事迹简介,经校民族团结领导小组审核实后,填写《“民族团结办公室”推荐登记表》。

2.“民族团结办公室”的事迹一定要紧紧围绕“热爱伟大祖国、促进团结和谐、建设美好学校”这一主题,典型事迹要可亲、可信、可敬、可学,材料要真实、具体、感人,能为广大教职工认可和学习。

推荐办公室要高度重视,确保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同时,学校要大力宣传有关民族团结办公室评选活动,使评选活动在推动和促进民族团结工作中取得实效。

**。

镇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六

为规范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评选表彰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吉林省民委对《吉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评选表彰办法》进行了修订。新印发的表彰办法主要规范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表彰依据,即《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吉林省表彰奖励办法(试行)》《吉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二是增加了具体条件,即强调“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创建活动,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等内容。同时,评选表彰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倾斜。三是对发挥先进作用、先进待遇和管理、撤销表彰奖励程序等方面进行了重新规范。

镇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落实地委、行署《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地区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民族团结工作实际,特制定xx关于评选“民族团结办公室”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第八届七次、八次全委会议精神,以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为重点,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增强教职工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通过深入开展评选“民族团结办公室”的活动,使民族团结教育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使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到广大教职工的心中,进一步提高开展民族团结教育重要意义的思想认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

2.能够自觉主动地践行“新疆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学校的重点工作,创造性地完成任务,成绩突出。没有发生影响民族关系和民族团结的较大事件,各民族教职工和睦相处,关系融洽。

3.能够根据学校安排,结合实际,坚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及实践活动。加强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在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

4.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有益于民族团结的各项活动。5.在民族团结活动中表现突出,不断。

创新。

民族团结教育载体,丰富创建内容,注重挖掘选树典型,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常态化。

6.风气正,讲文明,讲礼貌,凝聚力强。工作成效显著,教职工遵纪守法,爱护公物,知荣知耻,成绩突出,明辨是非,远离宗教,不信邪、不信教、不进清真寺,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1.推荐方式可以是科室推荐,也可以是毛遂自荐。科室推荐、毛遂自荐要由推荐科室提交《“民族团结办公室”推荐(申请)表》,推荐时提供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事迹简介,经校民族团结领导小组审核实后,填写《“民族团结办公室”推荐登记表》。

2.“民族团结办公室”的事迹一定要紧紧围绕“热爱伟大祖国、促进团结和谐、建设美好学校”这一主题,典型事迹要可亲、可信、可敬、可学,材料要真实、具体、感人,能为广大教职工认可和学习。

推荐办公室要高度重视,确保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同时,学校要大力宣传有关民族团结办公室评选活动,使评选活动在推动和促进民族团结工作中取得实效。

xx。

镇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八

据悉,为规范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广西民宗委牵头对2013年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办法》进行了修订。新印发的表彰办法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评选表彰工作机构、评选推荐条件、名额分配、评选程序、宣传方式、模范代表享受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困难帮扶待遇、维护荣誉应尽的义务、撤销表彰奖励的情形等内容都按照最新要求和规范表述进行修改完善,同时也把我区近年来开展评选表彰工作中的一些成熟做法纳入其中,使其更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如评选推荐条件,增加了“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在支持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脱贫致富,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促进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等内容。

修订的表彰办法在起草过程中,征求并吸纳了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自治区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生态环境厅、应急厅、审计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安全厅、广西税务局等部门的意见建议。

第一条为规范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6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评选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注重事迹、群众公认的原则,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省政府一般每五年评选表彰一批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对评选周期内涌现的事迹特别突出、影响特别重大的集体或个人,将根据情况及时授予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荣誉称号。

第五条被评选为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集体和个人,必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勇于奉献,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崇高事业中取得显著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六)长期从事民族工作,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维护法律尊严和祖国统一,增进军民、警民团结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出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六条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名额分配重点向民族聚居地区、艰苦地方和农村倾斜。县(处)级领导干部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表彰总数的20%。对副厅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进行奖励表彰;确需奖励表彰的,须经省政府行政奖励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推荐人选应全面考虑民族成分的代表性,其中妇女代表应占适当比例。已获得荣誉称号又做出新的突出贡献的,可再次参加评选。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可优先推荐评选。

第七条评选表彰名额以及模范集体和个人的比例,由届时成立的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评选表彰工作临时机构报省政府确定。各地、各部门的具体名额由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评选表彰工作临时机构酌情分配。

第八条评选工作实行初审、复审两次审核程序,采取基层单位公示、市级范围公示和全省范围公示三级公示制度。具体工作程序为:。

(四)省政府审批表彰对象,发布表彰决定,召开表彰大会。

第九条出席表彰大会的模范集体和个人代表人数及名额分配,由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评选表彰工作临时机构根据省政府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出席人选由各地、各部门根据分配的名额确定。

第十条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对评选产生的模范集体授予“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产生的模范个人授予“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并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

奖金数额由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确定。

第十一条对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各地、各部门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政策扶持。对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各地、各部门应在政治、工作、生活等方面给予关心和帮助,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给予其应享受的待遇。

第十二条表彰大会结束后,应组织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报告团,到省直机关、各地和部队进行宣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第十三条各地、各部门应广泛宣传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典型事迹,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十四条各地、各部门应加强与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联系,组织模范代表进行参观学习、考察培训等活动,开展经常性的走访慰问。

第十五条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经费由省财政列支,列入年度预算。

第十六条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撤销其荣誉称号:。

(一)评选和推荐时弄虚作假的;。

(二)因违法违纪等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应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撤销荣誉称号,由原推荐单位提出,逐级上报,经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并报省政府备案。必要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可直接决定撤销集体或个人获得的奖励。

对被撤销荣誉称号的集体、个人,收回其奖牌、奖章和证书,停止享受有关待遇。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镇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九

乡镇民族团结先进集体事迹材料关于民族团结先进集体事迹材料xxx单位多年来把民族团结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坚定不移的贯彻自治区、市、区党委、政府的各项民族政策,将民族团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当做事关大局的头等大事,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了民族团结工作蓬勃发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xxxxxx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把民族团结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自始至终把民族团结教育融入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与业务工作同抓同促,定期与民宗局等相关单位召开会议,安排研究部署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加强民族团结,不断推动民族团结向纵深发展。

二、与业务工作结合,推动民族团结工作深入开展一是打造民族示范街。按照自治区民族委员会规范各街道蒙汉文规格一致的要求,将xxxxxxx三条街作为蒙汉文规范化示范街,按照要求,示范街约4家商户达到蒙汉文材质一致、大小一致、蒙汉文的排序规范、突出蒙文等标准,打造了一批具有民族特色的示范街,我局也因此被评为市级蒙文示范先进单位。二是严格把关门头牌匾的审批工作。在门头牌匾的审批上,我局与民宗局采取联办工作机制,遵循“五同”标准,同比例、同材质、同亮化、同质量、同颜色,严把审批关,规范门头牌匾蒙语的使用,218年截至目前共审批通过门头牌匾55余块。每半年与民宗局联合开展门头牌匾的督查工作,对前期摸排的14余块牌匾进行蒙汉双语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形成台账,对存在问题的牌匾及时督促商家进行整改。三是加大联合检查力度,与xxxx联合规范清真食品经营。我局联合xxxxxx局开展了校外托管、私立幼儿园专项检查、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检查和清真食品专项检查,共对辖区内113家清真食品工商个体户进行了检查,对辖区内未取得清真许可擅自从事清真食品经营的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另外在古尔邦节等重要节点提前做好安排部署,重点对清真食品混放等问题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及时地排查了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四是抓好矛盾排查化解,维护民族团结。如针对新疆阿德力烧烤店外摆放影响市容、噪音扰民的情况,我局联合xxxxxxxxxxxxxx多次深入商户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教育劝导工作,现店外摆放等现象已不存在。火车站站前广场常年存在贩卖各类民族特色纪念品的零散摊位,通过引导教育,现将这些商户引入正规市场贩卖,进一步规范了站前广场的秩序,多措并举,及时有效的化解民族矛盾,实现民族稳定。

拓创新,在深入学习开展四个认同教育工作中,大力扶持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发挥他们本民族的优势,把各族职工密切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在全面建小康社会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实施人才理论战略,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真正形成人才辈出的局面,使各项工作基础扎实,蒸蒸日上,各族职工团结互助,共同学习、共同提高、共同奋斗,很好的实现了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共同进步和共同繁荣。

乡镇民族团结先进集体事迹材料关于民族团结先进集体事迹材料xxx人政府办公室共有在职干部职工52人,是有汉族、朝鲜族、满族三个民族成份组成的大家庭。长期以来,办公室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三个服务”工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凝心聚力,切实树立民族团结集体的良好形象多年来,县政府办公室在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干部职工的同时,也把学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和加强民族团结政治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渗透到各项工作中去,积极推进民族团结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并作为检验和考核工作业绩的一个重要内容,不断教育干部职工贯彻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以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在民族团结教育的组织推进上,每年办公室专门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各位副主任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教育工作,使办公室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有组织、有领导、有内容、有形式的进行。在民族团结工作的实践中,坚持加强对各族干部职工的民族团结教育,开展各种形式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使民族团结的思想深深扎根在办公室各族干部职工的心中,不同民族的领导、干部、职工之间,建立起了鱼水相依、休戚与共的深厚情谊,形成了共同进步、互相帮助、全心全意维护团结、维护民族大家庭和睦的优良传统,办公室领导班子齐心干事创业、全体干部职工合力务实敬业,人人讲团结、个个争先进已蔚然成风。

二、做好服务,全力为安图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政府办公室作为机关的窗口,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着力为领导、为基层、为群众服务提供优质服务,特别是在开展“兴边富民行动”、全心全意为各族群众服务和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中,充分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使我县经济社会得到了快速发展,使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县各族人民。在服务理念上,办公室工作起着综合、枢纽、协调的作用,因此要求我们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树立服务观念、群众观念、全局观念,必须周到服务,得力办事,工作讲求效率,事事做出表率。只有这样,才能及时提供比较准确的情况,协调各方面落实好决策、指示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好信息反馈,保障后勤服务和政令畅通。

大厅的日常管理.受理县长公开电话.县政府政务督办.县投资服务中心等工作中,努力为人民群众.县政府.部门和基层提供了质量优.效率高的各项服务。信息中心建立了百姓热线,及时.准确地把社会公众.各界人士提出的意见建议反馈到县政府以便解决。应急管理办公室共处置和协调突发公共事件4余起,为广大人民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并化解了矛盾。事务管理方面,制定了财务、车辆、工勤人员管理制度,规范了财会纪律,节约了开支,保证了行车安全,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直在县直部门排名前列。这些制度的执行,确保了办公室各项工作的有序运转,实现了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从而调动了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做到了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团结协作,使整个工作得以有条不紊、高效率、高质量地进行。县政府办公室下设的综合信息科的全体工作人员在做好文字综合.政务信息.政务调研.会务办理.事物协调等工作的同时,努力为县政府领导和部门.基层提供质量优.效率高的智力服务.政务服务和事物服务。从而为xx县各民族的团结.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

三、心系群众,努力帮助困难群众共同发展政府办公室坚持把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载体,努力为所包保的佳坪、龙泉两个村屯和xx一小两名贫困生提供帮助,积极开展捐款捐物等扶贫帮困活动,仅26年共走访慰问困难群众5户,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并从自己微薄的工资中拿出钱来资助贫困户达5余元,同时为贫困生送去了生活必需品,轮流为他们辅导功课,同时鼓励教育在逆境中成长的拼搏精神。“人民群众无小事”县政府办在做好扶贫村的工作外,每年深入农村积极开展帮扶活动,有计划的为少数民族贫困农民办实事,开展助农活动,奉献爱心,充分体现民族大团结的精神。并经常为各族来访群众给予直接或间接方面的帮助,体现了各族人民同甘共苦、心连心的良好精神风貌。

多年来,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政府办在机关和社会当中树立起了良好的形象,使办公室成为富有凝聚力和感召力的先进集体,为促进政府政令畅通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为加强各民族间的友谊树立了良好的典范。连年被县政府评为先进集体;被县委、政府评为工作实绩突出单位,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步入“十一五”的今天,县政府办这棵民族团结之花,正以她更火红的笑脸迎接着新的春天!乡镇民族团结先进集体事迹材料关于民族团结先进集体事迹材料2多年的辛勤培育,2多年的精心呵护,民族大团结这朵奇芭正在西部边陲阿克苏灿然开放。作为民族大团结这个花园的守护者之一的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依然如故恪守职责,始终如一挥洒着真情和汗水,用真心和实际行动不断谱写民族大家庭的和睦之歌。时光飞逝,不变的是民族情,年复一年,永恒的是兄弟谊,这是阿克苏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民族团结工作的真实写照。

展计划委员会多次被地区评为“文明单位”、“民族团结模范单位”被自治区发改系统评为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主要做法一、坚持团结进步两大主题促进地区计委两个文明建设多年以来,地区会在地委、行署和自治区发改委的关怀指导下,坚定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各项民族政策,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对干部职工进行教育,对历史和现实提出的重大问题作出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回答;坚持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各族职工正确认识民族与国家的关系、民族与民族的关系;不断增强干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各族干部紧密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相互了解、相互支持,“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凝注了各族干部职工亲如兄弟姊妹的亲情,互帮互助的友情和携手并进的民族情,有力地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全面推动我委各项工作的向前发展。

始终把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工作作为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非常注意平时教育,通过对近年来涌现出的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的学习,积极教育和引导各族干部职工向先进典型学习,要像他们那样,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新疆,热爱发展计划工作;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珍惜民族团结,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要从自身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采取寓教于乐的教育方式,加深各族职工之间的感情。把创建文明科室、五好家庭、文明个人等各项活动与民族团结有机地结合起来,制定了具体的办法和制度,使民族团结在内容和形式上更充实更丰富,利用每周五下午党团及工会的活动时间及重要节假日举行舞会和一些协作性很强的文娱比赛,各族职工在娱乐中交流感情,增进友谊,从而达到各族职工大团结的目的。

为使民族团结之花常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列入干部管理考核责任制,切实保证点、片、面的团结;推行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采用目标管理、逐级考核、标准量化、百分考评的方法,年初签订责任制,年内进行检查督促,年末考核并兑现奖惩,这样使得一些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排查调处,原创文秘材料,网。从未发生过群体性事件;定期对党员干部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民族观的教育,进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每年举办一到两期民族政策学习班,结束时进行考核,并作为评选先进的条件;举办民族互学语言活动,民族同志和汉族同志结成“一帮一”“一带一”对子,成效明显。

处的各民族大团结局面,增强了凝聚力和向心力。单位领导不仅从生活上关心民族同志,更多地从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入手,加大培训力度,使民族干部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增强,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充分利用每年五月民族团结教育月等活动,把民族团结同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起来,同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斗争教育结合起来,同为各族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

我委的各项工作成果的取得充分证明了民族团结是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坚实基础。有了这个基础,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才能取得今天的成就。愿民族大团结这朵奇芭在阿克苏这块热土上常开。

先进集体事迹。

县政协党支部先进集体事迹。

镇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十

乡镇民族团结先进集体事迹材料关于民族团结先进集体事迹材料**x单位多年来把民族团结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坚定不移的贯彻自治区、市、区党委、政府的各项民族政策,将民族团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当做事关大局的头等大事,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了民族团结工作蓬勃发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把民族团结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自始至终把民族团结教育融入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与业务工作同抓同促,定期与民宗局等相关单位召开会议,安排研究部署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加强民族团结,不断推动民族团结向纵深发展。

二、与业务工作结合,推动民族团结工作深入开展一是打造民族示范街。按照自治区民族委员会规范各街道蒙汉文规格一致的要求,将******x三条街作为蒙汉文规范化示范街,按照要求,示范街约4家商户达到蒙汉文材质一致、大小一致、蒙汉文的排序规范、突出蒙文等标准,打造了一批具有民族特色的示范街,我局也因此被评为市级蒙文示范先进单位。二是严格把关门头牌匾的审批工作。在门头牌匾的审批上,我局与民宗局采取联办工作机制,遵循“五同”标准,同比例、同材质、同亮化、同质量、同颜色,严把审批关,规范门头牌匾蒙语的使用,218年截至目前共审批通过门头牌匾55余块。每半年与民宗局联合开展门头牌匾的督查工作,对前期摸排的14余块牌匾进行蒙汉双语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形成台账,对存在问题的牌匾及时督促商家进行整改。三是加大联合检查力度,与****联合规范清真食品经营。我局联合******局开展了校外托管、私立幼儿园专项检查、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检查和清真食品专项检查,共对辖区内113家清真食品工商个体户进行了检查,对辖区内未取得清真许可擅自从事清真食品经营的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另外在古尔邦节等重要节点提前做好安排部署,重点对清真食品混放等问题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及时地排查了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四是抓好矛盾排查化解,维护民族团结。如针对新疆阿德力烧烤店外摆放影响市容、噪音扰民的情况,我局联合**************多次深入商户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教育劝导工作,现店外摆放等现象已不存在。火车站站前广场常年存在贩卖各类民族特色纪念品的零散摊位,通过引导教育,现将这些商户引入正规市场贩卖,进一步规范了站前广场的秩序,多措并举,及时有效的化解民族矛盾,实现民族稳定。

拓创新,在深入学习开展四个认同教育工作中,大力扶持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发挥他们本民族的优势,把各族职工密切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在全面建小康社会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实施人才理论战略,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真正形成人才辈出的局面,使各项工作基础扎实,蒸蒸日上,各族职工团结互助,共同学习、共同提高、共同奋斗,很好的实现了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共同进步和共同繁荣。

乡镇民族团结先进集体事迹材料关于民族团结先进集体事迹材料**x人政府办公室共有在职干部职工52人,是有汉族、朝鲜族、满族三个民族成份组成的大家庭。长期以来,办公室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三个服务”工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凝心聚力,切实树立民族团结集体的良好形象多年来,县政府办公室在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干部职工的同时,也把学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和加强民族团结政治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渗透到各项工作中去,积极推进民族团结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并作为检验和考核工作业绩的一个重要内容,不断教育干部职工贯彻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以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在民族团结教育的组织推进上,每年办公室专门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各位副主任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教育工作,使办公室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有组织、有领导、有内容、有形式的进行。在民族团结工作的实践中,坚持加强对各族干部职工的民族团结教育,开展各种形式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使民族团结的思想深深扎根在办公室各族干部职工的心中,不同民族的领导、干部、职工之间,建立起了鱼水相依、休戚与共的深厚情谊,形成了共同进步、互相帮助、全心全意维护团结、维护民族大家庭和睦的优良传统,办公室领导班子齐心干事创业、全体干部职工合力务实敬业,人人讲团结、个个争先进已蔚然成风。

二、做好服务,全力为安图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政府办公室作为机关的窗口,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着力为领导、为基层、为群众服务提供优质服务,特别是在开展“兴边富民行动”、全心全意为各族群众服务和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中,充分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使我县经济社会得到了快速发展,使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县各族人民。在服务理念上,办公室工作起着综合、枢纽、协调的作用,因此要求我们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树立服务观念、群众观念、全局观念,必须周到服务,得力办事,工作讲求效率,事事做出表率。只有这样,才能及时提供比较准确的情况,协调各方面落实好决策、指示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好信息反馈,保障后勤服务和政令畅通。

大厅的日常管理.受理县长公开电话.县政府政务督办.县投资服务中心等工作中,努力为人民群众.县政府.部门和基层提供了质量优.效率高的各项服务。信息中心建立了百姓热线,及时.准确地把社会公众.各界人士提出的意见建议反馈到县政府以便解决。应急管理办公室共处置和协调突发公共事件4余起,为广大人民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并化解了矛盾。事务管理方面,制定了财务、车辆、工勤人员管理制度,规范了财会纪律,节约了开支,保证了行车安全,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直在县直部门排名前列。这些制度的执行,确保了办公室各项工作的有序运转,实现了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从而调动了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做到了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团结协作,使整个工作得以有条不紊、高效率、高质量地进行。县政府办公室下设的综合信息科的全体工作人员在做好文字综合.政务信息.政务调研.会务办理.事物协调等工作的同时,努力为县政府领导和部门.基层提供质量优.效率高的智力服务.政务服务和事物服务。从而为**县各民族的团结.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

三、心系群众,努力帮助困难群众共同发展政府办公室坚持把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载体,努力为所包保的佳坪、龙泉两个村屯和**一小两名贫困生提供帮助,积极开展捐款捐物等扶贫帮困活动,仅26年共走访慰问困难群众5户,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并从自己微薄的工资中拿出钱来资助贫困户达5余元,同时为贫困生送去了生活必需品,轮流为他们辅导功课,同时鼓励教育在逆境中成长的拼搏精神。“人民群众无小事”县政府办在做好扶贫村的工作外,每年深入农村积极开展帮扶活动,有计划的为少数民族贫困农民办实事,开展助农活动,奉献爱心,充分体现民族大团结的精神。并经常为各族来访群众给予直接或间接方面的帮助,体现了各族人民同甘共苦、心连心的良好精神风貌。

多年来,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政府办在机关和社会当中树立起了良好的形象,使办公室成为富有凝聚力和感召力的先进集体,为促进政府政令畅通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为加强各民族间的友谊树立了良好的典范。连年被县政府评为先进集体;被县委、政府评为工作实绩突出单位,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步入“十一五”的今天,县政府办这棵民族团结之花,正以她更火红的笑脸迎接着新的春天!乡镇民族团结先进集体事迹材料关于民族团结先进集体事迹材料2多年的辛勤培育,2多年的精心呵护,民族大团结这朵奇芭正在西部边陲阿克苏灿然开放。作为民族大团结这个花园的守护者之一的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依然如故恪守职责,始终如一挥洒着真情和汗水,用真心和实际行动不断谱写民族大家庭的和睦之歌。时光飞逝,不变的是民族情,年复一年,永恒的是兄弟谊,这是阿克苏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民族团结工作的真实写照。

展计划委员会多次被地区评为“文明单位”、“民族团结模范单位”被自治区发改系统评为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主要做法一、坚持团结进步两大主题促进地区计委两个文明建设多年以来,地区会在地委、行署和自治区发改委的关怀指导下,坚定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各项民族政策,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对干部职工进行教育,对历史和现实提出的重大问题作出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回答;坚持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各族职工正确认识民族与国家的关系、民族与民族的关系;不断增强干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各族干部紧密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相互了解、相互支持,“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凝注了各族干部职工亲如兄弟姊妹的亲情,互帮互助的友情和携手并进的民族情,有力地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全面推动我委各项工作的向前发展。

始终把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工作作为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非常注意平时教育,通过对近年来涌现出的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的学习,积极教育和引导各族干部职工向先进典型学习,要像他们那样,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新疆,热爱发展计划工作;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珍惜民族团结,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要从自身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采取寓教于乐的教育方式,加深各族职工之间的感情。把创建文明科室、五好家庭、文明个人等各项活动与民族团结有机地结合起来,制定了具体的办法和制度,使民族团结在内容和形式上更充实更丰富,利用每周五下午党团及工会的活动时间及重要节假日举行舞会和一些协作性很强的文娱比赛,各族职工在娱乐中交流感情,增进友谊,从而达到各族职工大团结的目的。

为使民族团结之花常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列入干部管理考核责任制,切实保证点、片、面的团结;推行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采用目标管理、逐级考核、标准量化、百分考评的方法,年初签订责任制,年内进行检查督促,年末考核并兑现奖惩,这样使得一些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排查调处,原创文秘材料,网。从未发生过群体性事件;定期对党员干部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民族观的教育,进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每年举办一到两期民族政策学习班,结束时进行考核,并作为评选先进的条件;举办民族互学语言活动,民族同志和汉族同志结成“一帮一”“一带一”对子,成效明显。

处的各民族大团结局面,增强了凝聚力和向心力。单位领导不仅从生活上关心民族同志,更多地从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入手,加大培训力度,使民族干部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增强,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充分利用每年五月民族团结教育月等活动,把民族团结同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起来,同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斗争教育结合起来,同为各族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

我委的各项工作成果的取得充分证明了民族团结是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坚实基础。有了这个基础,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才能取得今天的成就。愿民族大团结这朵奇芭在阿克苏这块热土上常开。

镇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十一

“民族团结办公室、好邻里”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地委、行署《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地区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民族团结工作实际,特制定石河子第八中学关于评选“民族团结办公室、好邻里”方案。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第八届七次、八次全委会议精神,以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为重点,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二、 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评选先进办公室和班集体的活动,使民族团结教育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使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到广大师生的心中,进一步提高开展民族团结教育重要意义的思想认识,促进学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

三、 组织领导

组 长:孙泉喜

副组长:杨秀华 虞立庆

成 员:陆伟民 李国杰 王东旭 束冬亮 陈佳斌

四、 评选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高举民族大团结旗帜,旗帜鲜明

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我校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定不移地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出过突出贡献。

2.能够自觉主动地践行“新疆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学校的重点工作,创造性地完成任务,成绩突出。班级内没有发生影响民族关系和民族团结的较大事件,各民族同学和睦相处,关系融洽。

3.能够根据学校安排,结合实际,坚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及实践活动。加强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在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

4.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有益于民族团结的各项活动。

5.在民族团结活动中表现突出,不断创新民族团结教育载体,丰富创建内容,注重挖掘选树典型,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常态化。

6.班级风气正,讲文明,讲礼貌,凝聚力强。班级结对工作成效显著,班级学生遵纪守法,爱护公物,知荣知耻,成绩突出,明辨是非,远离宗教,不信邪、不信教、不进清真寺,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五、评选方法

1.推荐方式可以是学校推荐,也可以是毛遂自荐。学校推荐、毛

遂自荐要由推荐班级提交《“民族团结模范班级”推荐(申请)表》,推荐时提供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事迹简介,经学校校务会审核实后,填写《“民族团结模范班级”推荐登记表》。

2.“民族团结模范班级”的事迹一定要紧紧围绕“热爱伟大祖国、促进团结和谐、建设美好学校”这一主题,典型事迹要可亲、可信、可敬、可学,材料要真实、具体、感人,能为广大师生公认和学习。

六、评选活动相关要求

推荐部门(办公室)或自荐班级要高度重视,确保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同时,班主任要大力宣传有关民族团结模范班级评选活动,使评选活动在推动和促进民族团结工作中取得实效。

石河子第八中学

2017.3

根据我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我校开展了一系列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并评选出了“民族团结办公室“、内初班平行班结对好邻里班级”等优秀办公室和优秀班级。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校党支部先后3次召开会议,研究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就有关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并学习了《石河子第八中学关于评选“民族团结办公室、好邻里”工作方案》。

二、为了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教育,促进民族团结办公室和内初班结对好邻里的工作展开。我校首先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了有关民族团结的上级文件,向全体教职工下发了部分宣传材料,学校党支部办公室举办了一期板报,学校教务、政教处召开班主任会议,对班级民族团结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各班级利用周一班会召开了“民族团结教育”主题班会。据统计,全校召开主题班会36班次。学校召开少数民族团结学生代表座谈会,班级与班级之间建立“结对子”制定,全校已结对子14对。结对班级内建立了民族团结公约,并把民族团结工作作为评选文明办公室和文明个人的必要条件。目前,学校已评出文明班级6个,文明学生、文明教职工近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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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十二

评选表彰道德模范,是树立道德标杆、展示主流价值、形成良好风尚,深入推进新时代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举措。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学校环境是学生赖以成长和发展的重要土壤。环境育人又是德育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更好发挥学校环境育人的功能,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意识和健康的审美情趣的目的。同时,也为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学校决定在各年级开展班级美化的`评比活动,从而推动校园的文化建设。

1、班级墙面插座、开关装饰要美观、大方(10分)。

2、班级学习园地内容要符合本班级学生特点,内容真实、具有榜样和带动作用。(10分)。

3、墙壁、地面、门窗、桌椅、暖气片、广播、黑板(板槽)干净(各10分)。

4、班级物品摆放整齐情况。(10分)。

5、班级学生礼貌程度。(10分)。

6、楼内、楼外清扫区卫生。(10分)。

全校各个班级。

10月17日。

xxx、xxx、xxx。

xxx、xxx、xxx。

xxx、xxx、xxx。

xxx、xxx、xxx。

以年级组为单位,根据评比结果分高·低段设立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若干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示退役军人永葆本色、奋发图强的优秀品质和立足岗位做贡献、建功立业新时代的精神风貌,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国防、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成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安县委宣传部、成安县爱国拥军联合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模范”选树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退役军人及双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着眼提高全社会支持国防的拥军热情,不断激发广大退役军人和军属不忘初心、永葆本色,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深入发掘我县广大退役军人、双拥人物的感人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模范带头作用,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新成安”做出积极的贡献。

成安县辖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

(一)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在本职岗位上,刻苦钻研、爱岗敬业、勇于创新、踏实做事,诚信做人,服从组织安排、恪守组织纪律、配合组织工作,起到良好示范引领作用。

2.保家卫国:具有维护国家和他人利益临危不惧,不惜牺牲个人利益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大无畏精神,英雄壮举影响深远。

3.热心公益:扶贫帮困,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有组织捐赠救助,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事迹突出,社会赞誉度高。特别是在疫情防控、社会拥军志愿服务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

4.孝老爱亲:弘扬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恪守孝义美德,孝敬父母、尊重师长、关爱幼小,积极承担和履行家庭义务,积极参加社会敬老、爱老、助老公益活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

5.自主创业:在自主创业或自主就业过程中,带头建设家乡,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是本地区勤劳致富的“领头羊”。

“最美拥军模范”推荐范围是大力支持部队建设改革,积极履行国防义务和拥军优属责任,热情为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主动开展群众性双拥文化活动等方面担当有为、成绩显著、榜样作用明显的。

(三)表彰名额。2020年度全县表彰“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模范”各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全县进行宣传。

(四)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有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受到有关部门处理;

2.组织、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3.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4.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一是组织推荐: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广泛宣传动员,在认真调查核实的情况下进行推荐,二是社会推荐:推荐身边认为符合评选条件的人选。三是个人自荐:对符合条件的可以进行自我推荐。

(一)宣传发动(6月20日—6月30日)。由成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模范”评选活动方案,报成安县政府审核通过;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委宣传部联合发文,要求各单位按照要求广泛发动寻找推荐身边的退役军人及拥军模范先进典型,认真撰写事迹材料,做好推荐评选工作,利用全县媒体资源(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电视台等)进行广泛宣传。

(二)推荐上报(7月1日—7月10日)。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和个人推荐三种方式进行,推荐结果直接上报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1.各乡镇、经济开发区推选2-3名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县直各单位、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推荐不少于1名;个人可直接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推荐。

2.每名候选人附500—1000字的事迹材料,并附相关事迹照片3-5张(有音像资料一并上报)。

3.被推荐人及推荐组织(人)要有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4.推荐组织或个人要对被推荐人的事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推荐组织或个人,其推荐人选不能作为正式候选人。

5.上报和推荐截至2020年7月10日。

(三)投票评选(7月10日—7月20日)。从7月上旬开始由县融媒体中心在微信公众号、网站、贴吧等开设《“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模范”评选活动》专题,并安排编辑进行事迹编辑;县融媒体中心遴选参评典型进行深度采访与宣传报道。经评选领导小组复评,确定30名候选人进入网络投票环节,通过本次活动链接进行网络投票;投票截止后,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根据网络投票和实际事迹进行综合评定,最终评定成安县“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模范”各10名。

(四)命名表彰(7月20日—7月30日)。拟定于2020年的“八一”建军节前夕召开大会进行表彰奖励。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担任组长、县爱国拥军联合会会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参与指导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评选活动具体的组织协调。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

(二)面向基层,广泛宣传。评选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通过多途径、多方式,深入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模范”评选活动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各级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必须事迹真实可靠、社会影响力大、群众公认度高。评选过程要公正、公平、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经得起检验。

作者:杨会民。

联系人:杨金钊。

电话:72851881510009973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展现退役军人风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推荐和学习身边的“最美退役军人”典型,向社会充分展示退役军人是一支素质优良、退伍不褪色、勇于担当、奋发作为和促进和谐的重要力量,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为建设和谐美丽紫金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紫金县辖区范围内工作和生活的退役军人。

“最美退役军人”基本条件:退役军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于职守,勤勉尽责,遵纪守法,在各自领域成绩突出,公道正派,表现优秀,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赞誉。推荐对象应当具有先进性、代表性,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除特别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以外一般不推荐县处级以上退役军人身份干部,特别注重推荐以下几类功绩卓著的退役军人代表:

(一)见义勇为模范。心系社会,勇于担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临危不惧,不惜牺性个人利益挺身面出,敢于亮剑,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大无畏精神,英雄壮举彰显退役军人的人格魅力和英雄本色,获得广泛赞誉。

(二)爱国拥军模范。“不忘初心、心系军营”,积极主动为部队排忧解难,协调多方力量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协助驻紫金部队培养军民融合人才,热心帮助驻紫金部队解决实际问题富有成效,得到驻地部队官兵一致好评。

(三)关爱军烈属模范。弘扬并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恪守孝义美德,关心关爱军属、烈属,积极组织参加敬老、爱老、助老公益活动,用心用力用情照顾军属、烈属,深受军烈属的好评。

(四)身残志坚模范。虽然身体残疾,但是身残志坚,信念坚定,积极向上,敢于直面挑战,斗志昂扬,不畏艰险,战胜困难,以顽强拼搏的精神激励引领群众。

(五)自主创业模范。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是勤劳致富的“领头羊”,具有很好的社会效应和守信形象。

(六)扶贫济困模范。积极参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带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脱贫攻坚中走在前列,事迹突出,赢得较高赞誉。

各镇各单位要对本地本单位的推荐人,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其身边人员意见,进行事迹审核,确保事迹的真实可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上报人选将征求纪委、公安、计生、信访等部门意见后,确定初步推荐人选(20名人选)。

根据上报材料和征求意见,组织评审会(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县文明办构成,由由主办单位和相关单位5—7人组成,其中,县委宣传部1人,县人武部1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3人,县文明办1人,县融媒体中心1人)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10名候选人,在微信平台公开公示,评出10名紫金县“最美退役军人”,公示无异的,于8月1日前进行表彰奖励。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是我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是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的实际举措。各镇、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搞好统筹协调。各镇、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组织好本镇、本单位“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及时推荐报送典型线索,配合做好采访、拍摄等各项工作,共同把活动抓出声势、抓出质量。

(三)注重典型效应。各镇、各单位要充分考虑退役军人工作的实际特点,注重调动广大退役军人参与的积极性,发挥好先进典型的激励效应,使学习典型、争当先进蔚成风气。

为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道德建设,推动在财政系统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经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局深入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推荐、评选、学习身边的道德模范,努力倡导助人为乐、勤俭节约、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文明新风,为财政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供强大的思想道德保障和精神动力。

凡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组织认可,特别是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机关的干部,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推荐为xx县xx局道德模范候选人。

具体标准:

1、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和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群众高度赞誉。

2、勤俭节约模范:具有很强的节约意识,能够在引导党员干部在崇尚节俭、反对浪费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使用节能灯具,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内自然光亮度足够时不开灯,杜绝拉上窗帘开灯现象。做到人走灯灭和走廊隔盏开灯,杜绝长明灯、白昼灯。

3、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4、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和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赢得群众赞颂。

5、爱岗敬业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制定下发活动方案,充分运用简报、黑板报、宣传栏等阵地和手段,广泛宣传这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标准条件和方法步骤,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根据投票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为“xx县xx局道德模范”。

1、奖项设置。评选“爱岗敬业模范”、“勤俭节约模范”、“助人为乐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老爱亲模范”各一名。

2、表彰奖励。对当选的各类道德模范的同志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可作为省市道德模范的候选人推荐人选。并全局内通报表扬,对评选出的先进典型进行集中宣传,充分展示道德建设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使高尚品德深入人心。

1、加强组织领导,重在推动工作。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扎实开展“推选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共树文明新风”活动,把公众推选过程变成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升全民文明素质的过程。

2、加大宣传力度,重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活动始终,大力宣传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意义,大力宣传候选人的感人事迹,努力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3、完善激励机制,重在树立正确价值导向。要切实做好对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帮扶工作,充分体现对道德模范的关爱,充分体现道德模范享有崇高社会地位、广受社会尊崇。

4、公开公平公正,重在增强活动公信力。评选过程要严谨、规范、公开,增强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道德模范评选出来。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把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转化为首都市民的生动实践,着力建设社会风气和道德风尚最好的城市。

二、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首都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三、奖项设立。

第七届首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共设"首都助人为乐模范""首都见义勇为模范""首都诚实守信模范""首都敬业奉献模范"和"首都孝老爱亲模范"五个奖项,每个奖项表彰2名,共表彰10名。同时,设首都道德模范提名奖20名。

四、评选标准。

(一)基本标准:

积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事迹突出,在建设"社会风气和道德风尚最好的城市"中表现突出的典型人物。

(二)分类标准:

1.首都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事业,赢得广泛赞誉。

2.首都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不顾个人安危,挺身救助,积极同侵犯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首都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享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首都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首都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凡符合首都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在北京市工作、学习、生活且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被推荐为首都道德模范候选人。每个公民在同一届只可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曾获得过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称号的,不再作为参评候选人。其中,再次推荐往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或首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参加评选的,应是受表彰以来保持荣誉并有新的突出事迹者;长年坚持助人为乐、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应是2017年以来有新的突出事迹者;见义勇为类别的,其见义勇为行为应是2017年以来发生、并经民政部门认定者;2017年以前牺牲或去世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10月中下旬)。

在市属主要媒体,千龙网、首都之窗、首都文明网等网站刊发活动消息,公布首都道德模范评选标准、推荐和评选办法、推荐起止时间等,启动评选表彰活动。

(二)推荐阶段(截止11月20日)。

首都道德模范候选人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各区、各系统可向全市活动组委会推荐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5个类别的候选人,每类2名。各区群众以及社会组织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区推荐候选人。各区要结合实际,及时公布接受群众推荐的渠道和方法。

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先进典型、"北京榜样""中国好人榜""文明家庭""最美志愿者"等可优先推荐。

各区、各系统要按照首都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和工作要求,对本区、本系统组织推荐或群众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审核,要专门征求被推荐人户籍地和居住地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营活动的被推荐人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并采取适当方式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各区、各系统将拟推荐人选报同级文明委审批,审批后统一向全市活动组委会推荐首都道德模范候选人,并报送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推荐材料包括:《第七届首都道德模范推荐表》(表格样式附后),《第七届首都道德模范推荐候选人情况统计表》(表格样式附后),被推荐人300字左右主要事迹和15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以上均报送电子版。其中,推荐表和情况统计表还需加盖公章后,报送纸质版。

(三)初评及公示阶段(2019年12月上中旬)。

全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按照评选标准从各区、各系统推荐人选中评选出30名首都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对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市属主要媒体和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复评阶段(2020年1月上中旬)。

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提出首都道德模范10名人选建议名单,报首都文明委审批。

(五)表彰阶段(2020年上半年)。

首都文明委审批拟表彰名单后,适时进行表彰,授予首都道德模范和首都道德模范提名奖荣誉称号。

六、工作要求。

(二)严谨有序评选。广泛动员,层层选树,公开公平公正评选。成立全市活动组委会"评选委员会",邀请各主办单位代表、道德模范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界代表等组成,负责从各区、各系统推荐的首都道德模范人选中,提出正式候选人建议名单。所有推荐材料,要做到真实、准确、规范。

(三)加强学习宣传。坚持把学习和宣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贯穿始终,广泛运用各级各类媒体宣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注重丰富学习活动载体形式,利用百姓宣讲、事迹报告等形式,弘扬道德模范崇高精神,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宣传模范事迹、学习模范品质、践行模范精神的过程。

(四)关爱道德模范。深入研究制定关爱、礼遇、激励道德模范措施,充分体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道德模范的关心关爱。深入道德模范人物家庭了解其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实实在在地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各苏木镇党委、政府,旗各部、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选树退役军人典型,讲好退役军人故事,展现广大退役军人在新时代全面发展中的新作为、新气象、新风采,进一步激发广大退役军人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旗委宣传部、文明办、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联合开展2020年度“最美退役军人”“模范退役军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全旗“最美退役军人”“模范退役军人”评选活动,推出一批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经济社会建设各个领域取得明显成就、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退役军人典型,充分展示退役军人永葆本色,动员广大退役军人珍惜荣誉、积极投身国家建设发展,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最美,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国防、尊崇军人浓厚氛围,营造立足岗位做贡献、建功立业新时代的时代风尚。

中共镶黄旗委宣传部、镶黄旗文明办、镶黄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拟评选“最美退役军人”10名、“模范退役军人”10名。参选范围为全旗退役军人(退出现役部队的复、转、退官兵)。

(一)思想政治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彰显退役军人为党、为国家和为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在平凡的岗位上获得不平凡业绩;在引导广大群众脱贫致富中发挥积极作用;在带动就业等方面有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表率作用良好。尊崇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退役不退志、退伍不褪色,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群众认可度高。坚持诚信为本、真诚待人、实心做事,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在本部门、本行业赢得群众的广泛认可,社会赞誉度高。

(五)抗疫事迹感人。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冲锋在前,擦亮本色,事迹感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突出贡献。

(一)宣传动员(7月上旬—7月下旬)。在镶黄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镶黄旗宣传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评选宣传活动公告,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寻找推荐身边的先进典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二)审核公示(7月20日—7月25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各苏木镇、各单位上报的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择优提出拟确定的对象名单。对初步确定入选的“最美退役军人”“模范退役军人”候选人进行公示。

(三)颁奖表彰(7月31日-8月1日)。举行镶黄旗“最美退役军人”“模范退役军人”颁奖仪式,宣布表彰名单,并予以颁奖。

请各苏木镇、各单位于2020年7月20日前,将《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模范退役军人推荐表》及详细事迹材料报送至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推荐表内容认真填写,所填内容要准确无误。

镇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十三

第一条为规范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435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评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注重事迹、群众公认的原则,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国务院一般每五年评选表彰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对评选周期内涌现的事迹特别突出、影响特别重大的集体或个人,将根据情况及时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荣誉称号。

第五条被推荐评选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集体和个人,必须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勇于奉献,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崇高事业中取得显著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长期从事民族工作,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六条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名额分配重点向民族地区、艰苦地区、边境地区和农村牧区倾斜。司局级以上单位和司局级以上干部一般不参加评选,县处级以上干部不超过模范个人总数的20%。推荐人选应全面考虑民族成分的代表性,其中妇女代表应占适当比例。

已获得荣誉称号又作出新的突出贡献的,可再次参加评选。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可优先评选推荐。

第七条评选表彰名额以及模范集体和个人的比例,由届时成立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评选表彰工作临时机构报国务院确定。各地区、各部门的具体名额由评选表彰工作临时机构酌情分配。

第八条评选工作实行初审、复审两次审核程序,采取基层单位公示、省级范围公示和全国范围公示三级公示制度。具体工作程序为:

(四)国务院审批表彰的对象,发布表彰决定,召开表彰大会。

第九条出席表彰大会的模范集体和个人代表人数及名额分配,由评选表彰工作临时机构根据国务院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出席人选由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分配的名额确定。

第十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对评选产生的模范集体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产生的模范个人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并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

奖金数额由国务院民族事务部门和国家表彰奖励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

第十一条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各地区、各部门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政策扶持。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各地区、各部门应在政治、工作、生活等方面给予关心和帮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其享受的待遇。

第十二条表彰大会结束后,应组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报告团,到中央国家机关、地方和部队进行宣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第十三条各地区、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典型事迹,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十四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加强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联系,组织模范代表进行参观学习、考察培训等活动,开展经常性的走访慰问。

第十五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列支,列入年度预算。

第十六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撤销其荣誉称号:

(一)评选和推荐时弄虚作假的;

(二)因违法违纪等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撤销荣誉称号,由原推荐单位提出,逐级上报,经国务院民族事务部门审核后报国家表彰奖励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国务院备案。必要时,国家表彰奖励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民族事务部门可直接决定撤销集体或个人获得的奖励。

对被撤销荣誉称号的集体、个人,收回其奖牌、奖章和证书,停止享受有关待遇。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国务院民族事务部门负责解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从本地实际出发,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的评选表彰办法。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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