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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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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实用8篇)
2023-11-19 15:09:52    小编:ZTFB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清晰地认识自己,找到提升的方向。怎样写一篇完美的总结,这是许多人都关心的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案例和经验分享,希望能为大家提供新的思路和创意。

村级财务公开制度篇一

1. 出差差旅:出差在外的住宿费,车辆通行费,停车费给于实报实销;餐费按50元/天/人的标准给于报销(提供发票)。

2. 业务招待:因业务需要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实报实销。

3. 培训学习:员工培训学习按员工福利细则规定的报销,以及购置公司资料实报实销。

4. 员工福利:员工福利细则里规定的报销内容。

5. 市内交通:市内办事的打车费实报实销。

6. 日常花销:办公耗材,日用品,固定资产购置,快递费等实报实销

7. 私车补贴:员工外出办公事时需用私人借车的,必须填写“车辆外出登记表”;车辆2.5升排量以下按0.8元/公里补贴,2.5升排量以上按1元/公里补贴。

8. 以及主管批准的其他合理报销和公司对外的行政费用。

二.报销流程

1. 每次报销必须填写费用报销单,报销人整理发票并签字。

2. 报销人交之部门主管处,由部门主管审核报销人的报销内容,及发票是否符合规定,并签字确认。

3. 财务主管对各项报销内容进行签字审批。

4. 报销人凭此费用报销单至出纳处领取所报销费用,(各项报销原则上在每月底发工资时一并结算)。

三.注意事项

1. 当月发生的费用当月报销(如用其他发票抵的,时间限定为当年)

2. 如不能提供对应发票,要求提供其他同等金额的发票来抵,并且向部门主管说明原因及用途。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各部门的报销程序及规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借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1.1 公司员工因工出差借款或报销,由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方能借款或报销。凡有审签权限的部门经理须在财务部门签留字样备案。

1.2 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见附表1),并按规定程度报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1.3 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

2、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2.1 员工出差分 “长途”和 “短途”两种,即当天能往返的为 “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 “长途”。

2.2 出差地点区分为1类区,2类区,港澳台地区三种,即:

二类区:特区、上海、北京、广州等地;

一类区:除二类区以外的地区。

2.3 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元/人/天)

职务 一类区 二类区 港澳台地区

一般人员 首日 10080 首日 150120 总经理批准

主管、工程师级 首日 150130 首日 220170 400hkd

部门经理级 首日 250200 首日 300250 500hkd

公司副总经理级 250 300 600hkd

2.4 出差补助标准

2.4.1 员工短途出差视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补贴。(深圳市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15元/人/餐的伙食补贴)。

2.4.2 长途出差补助标准:(元/人/天)

职务 一类区 二类区 港澳台地区

一般人员 30 40 100hkd

主管、工程师级 40 50 100hkd

部门经理级 60 80 150hkd

公司副总经理级 100 150 200hkd

2.5 员工出差交通报销标准

2.5.1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可乘坐飞机、软卧、轮船二等舱;部门经理级:可乘坐飞机、软卧、硬卧、轮船三等舱,乘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乘坐软卧仅限正职;其余员工乘坐火车硬卧、轮船四等舱、乘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

2.5.2员工长途出差交通费,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的陆路交通费可实报实销;经理级以下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乘坐出租车,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时,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2.5.3 员工在本市内出差,只报销公交车票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连号。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出租车票。

3、员工差旅费报销规定:

3.1 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如有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节约归已。

3.2 膳食费按规定标准领取,不得报销与此相关的费用。

3.3 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3.4 交际费用由领导核定并填写客餐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5 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补助。

3.6 出差人员无住宿费用时,则可按住宿标准的50%领住宿补助。

3.7 员工出差返回后于5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时再行支付。

3.8 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3.9 财务部有权对不实的出差费用向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询,如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处罚。

4、员工探亲路费的规定

员工探亲费不予报销,采取补贴包干的办法执行。补贴标准详见《员工春节探亲休假管理规定》。

5、财务部门要加强对备用金和预付款项的管理和监督。

5.1公司员工因公借款,必须办理借款申请单。会计根据内容填写齐全,完整的借款申请单,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出纳、收款人必须在付款凭证上签字。

5.2公司预付款项,必须根据合同或协议办理付款申请单,经财务审核并报总经理审签后办理付款;付款手续不齐备的,会计不得编制付款凭证,也不得付款。

5.3 备用金和预付款的使用,必须依照下列规定:

5.3.1 具有规定的用途,期限及限额;

5.3.2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费用支出单据到财务部门报销;用现金或支票进行零星采购的七天内报销;通过银行汇款进行预付款的二十天内报销。

5.3.3 以上各项支出,原则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5.3.4 对违反规定用途和不符合开支标准的支出,财务不予报销。

二;三个月以上一年之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万分之三。在次月工资中扣回本息。

6、原始凭证的审核

各项报销的原始凭证,经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财务审查其合法性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

7、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内容:

7.1 凭证名称;

7.2 填制凭证的日期;

7.3 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

7.4 经办人的签名或盖单;

7.5 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

7.6 经济业务的内容;

7.7 数量、单价和金额;

7.8各种发票、收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单;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办理收款业务的要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单。

8、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

8.1 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

8.2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8.3 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

8.4 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借据。

8.5 预付性汇款,由经办人填制付款申请单,作为原始凭证,不得以汇款回单代替。

8.6属于现金发放性质的原始凭证,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签名。有委托他人代领的,由代领人签名;由一人代领多人的,须逐个签章,不得通栏划大括号签一个章。

8.7自制原始凭证应设计科学、格式规范、计算清楚。如计提折旧、职工福利基金等,要列名称、计提基数、提取率、提取额等。分配工资及费用时,要列分配标准、分配率、分配额。

8.8 凡凭证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经济业务本身内容不符者,应予退回或重新补正。

9、记账凭证的内容及填制要求:

9.1 凭证日期:一般应按实际受理经济业务的日期填列。

9.2 凭证编号:应按月编制自然数列顺序。

9.3 凭证摘要:应简明扼要,真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不得含混不清,过于简略。

9.4 会计科目:应按有关规定设置。

9.5 凭证金额:必须与原始凭证相符。

9.6 所附原始凭证张数,要与原始凭证相符。

9.7 有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出纳、会计、交款人必须在相关会计凭证上签名或盖章。

9.8 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时,必须附有内容完备的原始凭证。

10、本制度所指的由总经理批准的事项,如因总经理出差期间,均由董事长审批。

1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12、本制度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一、财务工作由村委会统一管理,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和规定,实行计划管理和民-主管理。具体由村委会主任抓财务工作,审议和批准各项财务开支。财务人员要按时制定年度开支、预算计划、做好本村有关经济方面的统计和各核算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二、财务人员必须秉公办事,遵守财经纪律,敢于坚持原则,同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有权参与村内一切涉及财务的分议,有权拒绝办理一切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及有权向村党支部或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会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任免和调换必须经村委会集体研究批准,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三、村委会财务人员要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并加强现金、有价证券发票的管理。在每月的8号前由镇四统一办委托会计核对现金、存款。收款使用统一的发票,由会计制单,发票由会计专管。出纳员不得以私人名义开户存款,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出租、出借银行帐户。严格控制各种借款,任何人不得利用职权、特权私自借款。

四、严格执行项目及经济开支审批手续,一切支出必须取得对方的合法凭证,详细注明用途,有经手人,证明人,和领导审批。坚持原则,对不合符制度、手续、不真实、不合理的开支,坚决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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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行民-主理财制度, 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对本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财务人员每季度在财务公开栏上公布上月的收支情况,接受村民监督。

六、财务人员要持证上岗,会计员、出纳员不得互相兼职,不得由村干部直系亲属担任。

七、强化固定资产管理,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防止流失。

八、做好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设立会计档案柜,在次年的三月份前统一将各核算单位的各种合同协议、财务计划、收益分配方案、各种凭证、帐册、报表、交接清单、会计资料、票据存根等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移交档案室保存。

九、规范财务管理,统一帐册、票、据、表、证,统一科目,使用统一的帐簿、单据、记帐凭证和报表。按新的财务会计制度,设立三帐(现金日记帐、总分类帐、明细帐)。

十、村委会每年实行财政预决、算制度,村委会任期届满、主任离职实行审计制度。

十一、村的财务工作接受镇财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1)严格执行资金代管制度,村级集体资金一律由镇经管站代为管理,存入指定银行或信用社,分村单列帐户核算。

(2)严格执行钱账分管制度。村报帐员负责备用金的管理,现金存款的核实和对帐,镇经管站负责与村办理现金收付及转账业务,其他人员不得管理现金。其他人员经手收入现金时,原则上应在3天之内及时交账,最迟不得跨月份结算,不准白条抵库。

(3)向单位和农户收取现金时,必须填制县经管站、财政局指定使用的统一收款收据,并及时将现金转存银行。不准坐支,不得挪用,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私设“小金库”。

(4)严格审批手续,对未经审批人审批等手续不完备的开支,村报帐员不准付款,对不合理开支,村报账员有权拒绝付款和入账,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5)库存现金不准超过规定限额。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5000元,不准白条抵库。村干部因公出差需向单位借款的,必须经审批人审批后方可借款,办完公务后,原则上应在3日内及时交账,最迟不得跨月结算。

(6)村报账员应当逐日对账,并认真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发现长款或短款,要及时登记并查明原因,分别作出处理,查不出原因的长款,应作为收入账,查不出原因的短款,由当事人限期赔偿。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加强村集体的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管理好集体资金,巩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特制定制度:

1、实行财务收支预决算,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村经济合作社主任主管村级财务工作,并实行一支笔审批,大额支出必须经集体讨论。

3、财务支出凭证,必须有三人以上签字,方可报销。即:审批人、证明人、经手人。

4、财务主管人员不得私借公-款,挪用公-款,库存现金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每月底与镇结算中心核对一次,大笔支出必须转帐结算。

5、村经济合作社主任经手的支出,必须由2人以上的互签,杜绝自签、自批。

6、建立理财与监督领导小组。理财小组由5人组成,监督小组由7人组成。

7、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主要采用村级财务公开栏,及会议通报等形式公布。

1、村级财务实行村主任一支笔审批制。

2、村会计、出纳必需分开设置,不得一人兼任。

3、村集体各项支出要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经手人,证明人及审核人签字齐全,方可入账。

4、健全完善民-主理财制度。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民推选3╠7人组成,设组长一名。

5、村级财务管理必须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对大型开支,须经村干部和理财小组研究同意,村民代表大会研究通过后方可实行,未按程序批准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村民理财小组有权对村内所有财务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定期逐笔,逐项审查各项财务收支。

6、定期将本次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公示,做到公开透明。

村级财务公开制度篇二

一、负责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财务制度做好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对收支凭证的真实性和手续的完整性进行把关,履行好“双核一批”手续。

二、负责按上级要求认真搞好种粮补贴等各项惠农补贴的基础资料采集和信息管理,抓好农业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等政策落实,搞好基础资料的登记、农民自筹资金的筹集;指导规范村“三大合作”组织发展,协助有关项目建设的手续完善和资金使用监督。

三、负责转移支付的“三项资金”、“一事一议”、河塘清淤等财政奖补资金、涉农项目的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协助负责本村“三资”管理工作,履行好财务报账员职责,保管好相关章印,登记好资金拨付台账。

四、负责本村各项基础资料的登记统计,对人口、耕地、水面等情况准确登记统计,并真实反映。

五、负责本村文书会计档案管理。对当年的上级文件,各类合同,各种报表等,及时收集整理,装订成册,归档保管,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六、抓好乡党委、乡政府和村党总支、农业支部、村委会及上级统计、农经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业务工作。

村级财务公开制度篇三

财务公开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保障。以国家《会计法》及法律法规为准绳,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各项财务制度,管理好、用好有限的.教育资源,为使广大教职工了解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财务人员执行财经制度、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确保在履行学校财务收支制度时做到合理、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财务公开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收费公开,每当向学生收取学杂费、代办费、择校费等,必须将收费范围、收费名称、收费金额、收费依据等进行公示。

2、严格执行代办费用结算反馈制度,学期末代办费用的支出情况要向家长反馈,余额及时退还给学生。不得向下学期结转。

3、凡遇到大额支出必须经学校行政办公会酝酿通过,或经过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4、定期由行政校长向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学校财务工作汇报。

村级财务公开制度篇四

xx家园管理处是在广大业主的监督指导下,负责小区住户日常管理费用收取、合理正常使用及其它业务等经济核算、统计的合法部门。为了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加强对管理费的监督管理,使之“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特制定以下财务公开监督制度。

一、xx家园管理处是负责住户管理费收缴及合理使用的部门,负责xx家园的正常收支业务及财务核算、统计工作。

二、管理处必须配备专业财务人员,对小区的管理费收支情况及其它经济业务进行准确核算,并设立及登记专项帐目。根据有关法规条例,每季度将小区收支情况及财务经营情况书面提交业委会审核,并负责财务帐目的装订归档及妥善保存。

三、小区管理费收取标准的制定、调整及重大维修项目工程须由管理处向全体业主布栏张榜公布。小区管理费标准须上报物价局审查备案。

四、根据小区的.管理特点及有关法规规定,管理处必须每季度将管理费收支情况于小区公布栏张榜公布,以接受小区业主住户的监督。

五、管理处关于小区管理费收支情况及经营状况随时接受业主、管委会、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工商、物价、税务)的检查监督。

六、本制度参照《深圳经济特区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制定。

村级财务公开制度篇五

目前,各地都普遍推行了财务公开制度,但是从财务公开程度上看,还存在着“六不”现象:一是不想公开,认为财务公开只是摆“花架子”,公开不公开一个样;二是不能公开,财务人员素质低,日常管理混乱;三是不敢公开,财务开支不合理,领导干部自身有问题;四是不完全公开,对涉及到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回避等方式,不予公开或只公开结果,以“其他”替代;五是不及时公开,不定期公布账目,每年只公布一半次,造成财务公开跨度长,使公开失去及时性和实际意义;六是不答复处理,只公开不作处理,挫伤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作者:董昱作者单位:刊名:农村财务会计英文刊名:ruralfinance&accounting年,卷(期):2002“”(9)分类号:f3关键词:

村级财务公开制度篇六

根据县教育局财务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状况,就学校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和财会队伍推荐等方面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状况汇报如下:

1.所有预算外收入全额解入财政专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我校已经实行免费入学,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

3.针对外地学生各类收费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无乱收费现象;

1.学校各项支出按实际发生数列支,无虚列虚报和白条抵库等现象;

2.学校购置的教学仪器设备、办公作品及图书资料等都实行政府采购;

5.不存在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账外账、坐收坐支等现象,

1.从事财会工作的财会人员,是结算中心派出的报账员,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加强财务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资料,是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事关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的健康发展,学校领导充分认识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村级财务公开制度篇七

第一条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农村税费成果,完善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财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盱眙县行政村(居会)和组等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

第三条 村会计实行由乡镇人民政府托乡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统一派代理,每位派会计可兼职2~5个村会计业务,村级配备报帐员。派会计由农经站财会人员兼任,农经站会计人员不足的,可由乡镇组织业务人员选送县农工部培训,经考试获取会计证书后聘用。村报帐员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条 派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轮岗制度,可与村会换届同步,每三年轮岗换村一次。

第五条 坚持村级集体资金和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原则,实行“村帐乡镇记”、“村钱乡镇代管”办法。

第六条 实行村级统一报帐、集中会审做帐制度。每月35日为村报帐员和总帐会计集中报帐会审做帐日。

第七条 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

1、总帐会计工作职责:

(2)及时记帐,编报财务报表资料,并按月馈、公布各村的财务活动情况;

(3)组织好派驻村各类报表和统计资料的收集、汇总、编报工作;

(4)监督财务支出,拒绝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入帐;

(5)做好集体资源资产的清理登记、核算和管理工作;

(6)协助乡镇农经部门做好其它工作。

2、报帐员工作职责:

(2)按时核对、结报村组财务收支事项和原始凭证,并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3)协助总帐会计核对帐目,收集汇总、编制装订各类财务和统计表册;

(5)按时参与理财,负责村务公开工作。

第八条 村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经审计后办理交接手续,编制财务交接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乡镇农经站验印存档;在未办结移交手续前,会计人员不得离职。

第九条 收入管理

1、列入村级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围:

(1)农业税附加、财政转移支付、经批准的以资代劳资金、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等款项;

(3)集体资产和资源对外发包、租赁取得的各项收入:

(4)集体资产变价收入;

(5)回收债权收入;

(6)其他收入。

2、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

(3)农业税附力口、省对县财政转移支付的15%、农业税的10%,统一实行村级“三项资金”专户管理办法,专户设立在乡镇农经站,专项用于规定范围的村级运转开支。

3、村级核算收入范围的资金,必须按标准组织清收,足额拨付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严禁擅自立项或突破标准向农户额外筹款,不准加重农民负担。

第十条 支出管理

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算,确保计划实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挂,杜绝新的不良债务发生。

2、坚决压缩村级非生产性支出。

(6)无集体经济收入的。村,年度各项费用总额不得突破村级“三项资金”的累计总额。

3、村组两纪务用工费用不得由集体列帐开支,需动用劳力,应按户劳力依次轮流派工,年终按工日调节平衡,或结转下年度。

第十一条 各村必须设立现金、存款日记帐,分别对本村货币资金进行核算。报帐员必须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必须如实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确保帐实相符。总帐会计与报帐员必须定期核对现金与存款帐户,严禁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

第十二条 各村库存现金月末帐面余额不准突破200元限额。

第十三条 各村用于零星开支的备付金限额200元以内,实行领用、报结的管理办法。 即:每月报帐员从总帐会计处预借,每月终了或用完,报帐员应及时向总帐会计报结帐据,经批准后再行预借。零星款项以外的收支结算,由村出具手续,托乡镇农经站办理业务。

第十四条 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确需借款的,要经村理财、议事组和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由村民员会出具借款请示,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借取。

第十五条 村级使用的收入票据,严格按照“统一供应,按月(季)缴验,票款一致,以旧换新”的原则管理,采取领销、报结办法,实行县、乡、村三级监控。

第十六条 村级使用的收支票据,必须是省市统一监制的正规凭证,其它票据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条”顶帐。

第十七条 各村领取票据时,必须分别由乡镇财政和农经部门在“票据领销登记簿”上作详细记录,领、发票据经手人必须在登记簿上签字。

第十八条 村级使用票据,必须规范有序,严格按照票据序号和内容连续填写,不得跳页、隔号或隔本使用,妥善保存作废票据;票据填制齐全后, 由财会人员签章,同时加盖村级“财务专用章”(由总帐会计保管)。

第十九条 村报帐员向总帐会计报帐时必须如实汇总填制“财务报结单”,实行带票、带单、带据(入库资金有效证件)结报,严格履行有关交接手续。

笫二十条、村级财务审核审批,由村会主任审核,村党支部书记审批。入帐票据必须如实填写业务发生时间、数量、金额、内容摘要,由经办人签字盖章。

第二十一条 明确审批权,限,严格控制开支。开支额度100元以内事项的审核审批人有权直接签批;100300元以内项目支出必须提交村“两”集体讨论通过,方可签批;3001000元以内的支出项目,必须经村“两”集体讨论,提交村民议事组讨论通过后签批;1000元以上的额支出项目,必须经村“两”集体讨论,提交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后签批。

第二十二条 村级集体资产包括集体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经济林木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生产劳动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3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能够直接利用或经开发可以长期利用的村组集体资源(山地、滩涂、水面、堤埂等)必须列入集体资产范畴,采取无价进帐、有值核算的办法管理。对能够直接以价值形式表示的村集体资产,必须建立健全总帐、明细帐进行核算管理;对无法以价值形式表示的村集体资源权属也必须建立台帐纳入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各村可以通过招标发包、租赁、拍卖和抵押、入股、协议转让等多种形式对集体资产进行利用。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必须事前征求村民代表意见,经村党支部、村会(以下简称两)集体研究,合理确定标底价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拟订好书面合同、契约、协议,实行公开、公正、公平方式发包,加强管理,防止流失。集体资产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本村发展再生产、村内社会公益事业和偿还村级债务。

第二十四条 村集体资产的购置、维护、报废必须认真履行申报、评价、核准等手续程序。购置、维护、报废集体资产必须经村两会集体研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上报业务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五条 村级财务实行按月理财

1、产生村理财、议事组。要通过村民会或村民代表会的办法,公开产生村理财、议事组。其成员要通政策、懂财务、身体健康、办事公正、关心集体、原则性强;理财、议事组组长一般应由党员担任,成员由党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主要干部不参选理财、议事组成员。村理财、议事组人数视村规模而定,2500人以下的村一般分别为5人组成,2500人以上的村一般分别为7人组成。

2、理财、议事组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村干部不得指定和任命理财人员。对不能正常参加理财议事活动,或违有关理财议事制度的人员,可以提交村民代表会予以辞退、补选。

3、村理财日定为每月5日(特殊情况由乡镇统一调整),村里的每笔收支事项,每张原始凭证都必须经理财组审理核准,加盖理财专用章,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入帐。 当期发生的业务事项,必须当期出据入帐, 因特殊情况,无法取据入帐的,会计人员应在本期理财中向理财组说明情况并登记,否则在下期的理财中视为无效票据。理财结束后,理财组全体成员必须在理财结果报告单上签名,并加盖理财专用章,同时上报乡镇农经站备案。

第二十六条 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审计

1、每年村理财组对本村财务收支核算情况集中审计一次,审计日期定为每年2月份,结合乡镇专项审计同时进行。

2、年度审计工作程序:

(2)认真核查本期收支事项和会计记录及其核算情况;

(3)认真核实债权债务及其他各类明细;

(4)每期理财中所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

(5)整理登记存在问题,由理财、议事组提出处理意见;

(6)向村“两”汇报并参与研究处理有关存在问题;

(7)审计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清点、交还帐据,并履行回交手续;(8)出具审计报告,公布审计结果。

第二十七条 全县每年3月份作为上年村务集中公开月。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为上一季度的村务公开日。

第二十八条 村务公开的基本内容:村级经济发展规划、人口规划、土地使用规划及其实施情况,农村政策、村级财务收支、集体资产变动、各种物资发放、债权债务变动明细,税费征缴明细、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理财议事结果报告单等,公开内容要真实可信,准确无误。

第二十九条 村务公开形式,采取村民代表会公布和村务公开栏公布同时进行。每期公开资料必须由村党支部书记、村会主任、总帐会计和理财组成员签字确认,形成一式三份书面材料,村会、村理财组各执一份,上报农经站一份存档。

第三十条 实行村务公开跟踪服务、回、督查制度。每期公布结束后,村会主要领导要接受并答复村民代表的质疑,村理财议事组要广泛征求、收集、馈群众的意见,乡镇农经站等有关部门要逐村督查、记录,及时处理遗留问题, 以确保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第三十一条 村财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各类重要的经济活动书证资料和映村级社会经济成果的各类报表资料等,它们是记录和映单位社会经济活动情况的主要资料和证据。

第三十二条 村财务档案资料实行规范装订、分级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则。会计档案和永久性保存资料,必须统一交到乡镇农经站归档,长期保管;中、短期保存资料由村总帐会计立卷保管,最短保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档案管理要建立健全专人负责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霉变。

第三十三条 会计档案移交,应编制交接手续,署明应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保管期限,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签章。

第三十四条 会计档案查阅,应到保管人员处填写查阅单,经负责人批准后,于现场查阅、复制,不得涂改、转借或带到异地使用。

第三十五条 违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乡(镇)农经部门,协同相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轻重,参照《会计法》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构成违纪的,报经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其相应的党纪政纪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规定设置会计帐簿、或私设会计帐簿的;

2、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的;

3、未按照规定管理现金和集体资产的;

4、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有关票据的;

5、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理财、村务公开的;

6、未按照规定要求报帐、会审、报表的;

8、未按照有关规定派、聘用农村会计人员的。

第三十六条 违本制度规定,擅自增加支出项目,突破定额标准支出的;已入帐的,由审核审批人、代理会计和报帐员全额退赔;未入帐的,由当事人退赔,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伪造、变造、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借款的,由申办人和有关当事人承担所有责任,村集体概不承担债务。

第三十八条 未按规定程序购置、发包、租赁、拍卖、抵寸甲、维护、报废集体资产的,属于无效行为;造成损失、浪费的,由当事人和责任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县农村工作部负责解释、修改。

第四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村级财务公开制度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现就学校食堂财务、物资采购、饭菜价格等管理中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学校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务,必须以学生为宗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开设学校食堂结算户,由学校财务室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1、食堂物资采购必须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

2、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内部牵制制度。学校食堂物资实行总务处定点采购,采购点由学校行政综合比较确定。

3、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经复核人员在采购单据签字认可后,方可登记入账。

4、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采购人员每天应根据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编制“食堂采购计划表”,经审批人员同意审批后方可采购。

5、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食堂存货按进库时间可分为:进厨存货和进库存货。进厨存货指购进后直接进入厨房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及辅料。

(一)学校食堂不应以盈利为目的,必须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

(二)食堂应每月反映财务状况,按月编制“学校食堂资产负债。

表”、“学校食堂收支明细表”,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

(三)食堂净收益全部纳入学校部门预算,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

食堂财务帐目应按相关规定,每学年末由校务会对食堂帐目清查一次,清查情况在校公开栏中公示。

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纳入学校会计档案资料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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