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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劳动合同与承揽合同(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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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劳动合同与承揽合同(精选9篇)
2023-11-20 04:03:12    小编:ZTFB

合同是保障各方权益的法律工具,具有法律约束力。对于特殊行业或特定的交易内容,合同中应当特别规定相关的专业术语和标准。掌握合同的基本要素,可以提高交易的可靠性和效益。

劳动合同与承揽合同篇一

七、乙方应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同时要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者的查处。

八、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证》方可作业,严禁使用未满十六周岁的童工,不得安排患有禁忌症的人员从事有关作业。

九、乙方承担的工程项目,必须按分部、分项工程,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送甲方备案。

十、在发生事故时,乙方要按规定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立即报告甲方,并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结案后,应将事故批复抄送甲方存查。

十一、本责任书为遂宁置信逸都仁湖花园会所的强制性条款,与合同同时生效。

十二、乙方所属人员不应有下列行为之一,否则,乙方负责人应按相应规定执行:

1、偷盗、赌博、嫖娼、卖淫、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无理取闹;。

2、出售违禁物品、非法携带枪支、管制刀具;。

3、违章作业、损坏公共设施;。

4、违反甲方《内部治安、消防管理规定》。

甲方:四川省双力装饰有限公司乙方:崔坤建代表:代表:

签订时间:1月10日。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工程分承包合作事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工程概况、承包内容及方式。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结构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内容及方式。

1、承包工作内容及范围:基础砼(包括放线,钢筋安装,钉板、打混凝土到成品);主体工程:框架造型和斜板、砌砖墙,甲方提供三通一平。

2、承包方式:包工,施工机具由乙方提供。

三、工期。

2、增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给予乙方工期顺延,乙方要会同项目经理办理延误手续,因乙方原因照成的工期延误,甲方不予工期延误。

四、合同价款。

1、本合同单价为固定价格,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在杜绝一定的风险范围合同价款不再调整,按建筑板面积计算,其中基础工程砼___________元/立方米,主体工程以板面平方__________元计标,斜板以板面平方计标含砌砖。

2、所有造形用到铁模费用由甲方自付,

3、无包安装石窗、门,外架,碰焊。

五、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施工,乙方在施工期间不得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事故,特别是人身伤亡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给所有现场施工人员购买保险。、

六、工程质量标准、验收。

1、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乙方必须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和约定标准,进行施工。

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的质量标准按期完成全部施工项目。

3、乙方未达到质量要求、未按图纸设计要求,甲方有权加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不予结算工程款或移交相关部门解决。

七、付款方式。

甲方应按进度支付每板的进度款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款必须在验收后付清。

八、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4.雇佣关系的认定。

5.浅析雇佣关系的法律认定。

6.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也不能终止。

8.什么情形下终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9.劳务费与应付职工薪酬有何区别。

10.可否利用“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与承揽合同篇二

从起,李某开始在a单位从事木工零星修理工作,双方未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李某每操作一项维修工作,均需填写《维修清单》,写明科室、请修日期、修理内容、实耗材料、实时工时、操作人、完成日期等内容,完成后由a单位签名确认。a单位每月制作《工程队劳务费一览表》,劳务费按照李某每月所做工作量按月结算。李某除每月劳务费之外有时有点工工资,均以现金形式按月发放。李某持有a单位的胸卡、就餐卡。

6月之前,a单位为李某缴纳社会保险。206月之后,李某工作内容、工作形式和工资结算方式无变化。5月,a单位口头通知李某,由于相关业务需要对外承包给其他公司,无法继续聘用李某,解除了与李某的用工关系。3月,李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和补缴2008年6月以后的社会保险。

此案后又经过一市法院、二市法院市理。仲裁期间,a单位主张其与李某之间为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为仲裁所否定;法院市理期间,a单位主张其为松散型的零星小额工程承包关系,得到一市判决支持,但二市时,法院改判,认定a单位与李某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此案中的劳动关系认定问题,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常见问题。处理劳动争议案件,首要的问题是要判断:争议的主体双方之间是民法上的民事雇佣关系,还是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因为两类争议的解决途径和适用法律有很大区别。然而,由于劳动关系的雇佣系从民事关系的雇佣演变而来,两者具有天然的联系,自然难以区分,又由于我国立法对劳动关系的本质未做明确的规定,所以加大了认定劳动关系时的难度。此案中一、二市法院的不同结论,正说明了这点。本文拟从历史发展的视角出发,深入分析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并结合本案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以期为类似案件提供分析的理论视角。

二、从民事雇佣向劳动关系雇佣的转变。

在人类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中,雇佣劳动早已存在了数千年。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私有制起源和阶级分化学说,在人类征服自然的能力获得足够的增长后,氏族公有制的基础被动摇,私有财产开始出现,“随着财产不均现象的产生,亦即早在野蛮时代高级阶段,与奴隶劳动并存就零散地出现了雇佣劳动。”贫富逐渐悬殊,有的自由人失去了全部的生产资料,只有受雇于他人,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才能得以生存。这种分化产生了雇主和雇工,于是出现了受雇佣的阶层。

另一方面,对雇用影响较大的是分工的出现。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分极大地提高了久类的生产力。”分产生了各行各业,促进了商品的交换,商业交易因此而发达。分工使各种手艺得以发展,使一个久要利用他人的劳动成果,接受他人的劳务服务。因此,传统的社会里有很多的匠人,木匠、铁匠、缝纫匠、泥瓦匠……。传统社会中,匠人在人口中占有很大的比例。举个常见的例子,假如社会中每人每年做一件衣服,每个裁缝一天只能做一件衣服,那么,每300多久就需要一个裁缝。

总之,在传统的社会中,无论是农业、畜牧业以及社会各行各业,均有劳动雇佣的现象。雇佣劳动历史悠久,是最常见的劳动形式。

在谈论传统的社会时,笔者这里还要谈一下传统社会的特殊劳动形式―以家庭为单位的劳动。无论是以耕种为生的农业文明,还是逐草而居的游牧文明,均是以家庭作为生产单位劳动的,很多匠人的手艺也是家传的。家庭既是劳动单位,也是协同保障单位,是风险互担的单位。一个久的生老病死,从婴幼儿抚育,到老年人的照顾,均是由家庭群体互助完成的。从法律对劳动雇佣的调整来看,传统的雇佣一直是由民法调整的。在我国这样一个有着“重刑轻民”的法制传统的社会里,传统的雇佣主要是由民间习惯调整。在工业化时代,上述的农业社会和游牧社会的雇佣模式发生了以下几点变化:

第一,传统的以家庭为单位的劳动模式解体了。由于新动力的发明,如蒸汽机和电的发明,极大地促进了久类的生产力,导致了工业文明的迅速进步。工业化的雇佣劳动改变了传统的以家庭为单位的劳动模式,改变为以工厂为劳动单位的模式,在工厂劳动中,劳动者要进入雇主的单位,与陌生人起协作劳动。这种工业化的劳动模式导致了以家庭为单位的劳动模式的解体。

第二,传统的以家庭为保障单位的模式解体了。工业化时代,劳动是迁徙式的,因为工厂是在城里,特别是海边的城市工厂更多,雇主选择设立工厂地址是考虑到方便贸易的需要。劳动者为了获得工作,必须迁徙,远离家乡,脱离家庭。这样的变化之,原来的以家庭为单位的“生老病死”保障体制,已经不能满足新的工业化社会的需求,必须以新的社会保障来代替。

第三,雇佣劳动成了社会的主流。在工业化的社会里,―主要的阶层是雇主和受雇者,受雇劳动者是最大的群体。这种变化是两个原因造成的:一是上述的以家庭为单位的劳动解体,被迫化为个体劳动者进入雇主的单位工作;二是个体工匠因工业化的压迫而逐渐消失,被迫沦为生产线上的工人。仍以裁缝业为例,在现代化的社会里,工厂的高效率,成衣的巨大价格优势,导致个体裁缝消失。即使像我国这样一个处在工业化中期的社会里,与30年前相比,裁缝也至少已经消失了90%。

另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传统的社会里,大部分久都有自己的一些生产资料,用自己生产资料从事独立的劳动而谋生,在农业社会和游牧社会中均如此。少量的无生产资料的人,即使是受雇亦很少脱离家庭。然而,在工业化时代,受雇的人已经成了社会的主体,美国有人曾经描述说:“我们成了一个受雇佣人的国家,大多数人要依赖工资生活,生活资料是掌握在他人手中的”。

以上这些改变,是由于生产方式的变化所带来的。然而,面对如此巨大的对数千年劳动模式改变的挑战,法律的应对是滞后的。在18英国《学徒健康与道德法》制定前,这种新的工厂化下的雇佣劳动仍被看作是和传统社会一样的雇佣劳动。法律上将雇主和雇工视为平等的,由此给劳动者带来了巨大的灾难。

1802年《英国学徒健康与道德法》之后,各国对工业化下的劳动雇用开始重新定位,逐渐将之视为‘劳动关系下的雇用”从而将其与传统社会“民事劳务关系的雇用”相区别。对‘劳动关系下的雇用”的主体之间的关系,称之为“劳动关系”;对‘民事劳务关系的雇用”,称之为“劳务关系”。在法律上,将“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的关――雇主和雇员的关系,视为不平等的关系,采取劳动基准法和集体劳动关系法两种调整手段来调整劳动关系。在劳动法经过200多年的发展后,全世界的劳动法学界对劳动关系的本质特点有着统一的认识,下面简要分析一下劳动关系的特点。

第一,从属性。劳动关系是从属性的,劳务关系是平等性的。从属性的含义是指,劳动者进入雇主单位工作以后,成为雇主所雇用的众多雇员的一份子。为了方便雇主组织好雇员群体进行集体协作的劳动,劳动者必须服从于雇主的命令,听从于雇主的指评。只有如此,现代化的大生产才能顺利进行。

英美对这种从属性的关系是否存在,是按照其确立的”controllingtest“(控制标准)来判断的,如果劳动者的劳动过程受到雇主的控制和指评,就是劳动关系;反之,则是民事劳务关系。大陆法系将从属性更上升到理论的高度,进一步分为经济的从属性和人格的从属性。经济的从属性是指,劳动者失去生产资料,不能独立谋生,需要依附于雇主才能生存,经济上依赖雇主提供的工作。人格的从属性是指,上述的雇员要听雇主的命令,服从雇主的指评抨,需要与他人协同劳动。

为了更加清楚地解释“从属性”这一概念,这里举例加以说明。还以裁缝为例,在传统的社会里,制作一套衣服的整个过程,从量体裁衣到缝制完成,一般是由缝纫师傅全部完成,偶尔可能会有徒弟的协助。但在现代化的工厂中,做一件衣服可能要经过十儿道或少叶道工序,每个缝纫工仅做其中的一道工序。衣服的各个部件,被分解为“零件”,由不同的标准化工序完成。为了保障各个工序之间的顺利接续,需要统一开工,统一收工,因此需要对劳动者的行为进行纪律控制。

另外,工业化的、高效率的生产线,已经逼得传统的匠人失去了工作。看看我们身上穿的全部是工业化生产的衣服,看看所剩无几的裁缝,就能够明白传统匠人消失,社会环境变化的道理。在现代化的世界里,能够独立生存,在世上独立谋生的人越来越少了。在社会化大生产下,只有进入雇主的单位,靠出卖劳动力才能维持生存,此即所谓的经济的从属性。第二,其他辅助标准。除了“从属性”这一本质标准外,司法实践中,还常考虑一些其他因素,作为辅助的标准。这些常见的辅助标准有:

(1)工作的继续性。所谓的继续性是指,劳动者对雇主的依附关系不是短暂的,而是长期的,劳动者是口复一口、年复一年地为雇主工作。比较而言,民事的劳务关系往往是短暂的。例如,去订做一件衣服,是客户和裁缝的一次性交易。而工厂中的缝纫工和雇主之间的关系是长期的,不是一次性的。

(2)工作的有偿性。劳动关系的实质是,劳动者以劳动力换取收入,以维持自己及其家庭的`生存和发展,因而工作必须是有偿的。这个特点使得劳动关系下的劳动与志愿者的劳动相区别。

(3)工具的使用。一般来说,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不再用自己的工具进行劳动,要进入用人单位使用雇主的生产资料,此一特点使得劳动关系的劳动与加工承揽相区别。实质上,辅助标准是“从属性”标准的延伸,在司法实践中,延伸考察的事项可能会超过以上三个方面,例如,英国在普通法的司法实践中,甚至总结出了多达20项的辅助标准。

总之,对劳动关系的判断,考察的核心是:劳动者是独立的还是从属的?因为劳动关系的确立是劳动者失去传统的独立劳作的过程而导致的,如果在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中,劳动者相当独立,可以在工作过程中自作主张,不必听从雇主的指抨和命令,不需要遵守雇主单位的劳动纪律,则双方之间是劳务关系;反之,则是劳动关系。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种是否独立的标准,应综合各种因素来定,而不是孤立地以此判断。实践中,我国的一些用人单位,让劳动者在家庭加工某一道工序,例如,制衣厂让劳动者将缝扣子的工作带回家去做,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认为劳动者与工厂之间是民事雇用关系。因为缝扣子的工作只是整个工厂制衣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一道工序,缝纫者也已经失去了传统工匠的独立性,因此,即使是在家工作,貌似没有雇主对劳动过程的干预,仍为劳动关系。

(1)李某的工作是否有从属性。

李某从事的是建筑和房屋的修补工作,俗称“泥瓦匠”,这是个传统的行业。为了分清李某的身份性质,这里先分析一下传统的泥瓦匠是如何工作的。泥瓦匠是手艺人,干的是技术活,是靠自己手艺为他人(可以称为“雇主几”或“客户”)提供劳务服务,赚钱养家的工匠。

(2)泥瓦匠作为工匠是为不同的雇主:(客户)服务的,其身份和工作过程均具有独立性,其劳动过程不受干涉,不需要遵守雇主几制定的纪律。

(3)泥瓦匠和雇主几之间的交易行为一般是一次性的,不存在长期的依附关系,一般来说,活干完了,交易也就结束了。(钓泥瓦匠和雇主之间,一般来说是每次交易都单独议价,活干完验收合格受给工钱,不是按月领取工资。

再看看本案中李某的情况:

(1)李某进了a单位工作后,是到a单位上班,自此不再服务于不同的客户,而是依附于a单位谋生,已经失去了作为手艺人的独立性,此为其身份上的从属性。

(2)李某在a单位的收入由两块构成,一是有点底薪(点工工资),二是每月按工作量计算的工钱,最为关键的是,李某依赖其在a单位的收入为生,此为其经济上的从属性。

(3)李某拥有员工才有的胸卡、就餐卡,显然,a单位也是将其作为员工对待。这些足以说明,李某享有单位员工的身份,此为其组织上的从属性。

综上,李某在a单位的工作中没有独立性,他是a单位众多雇员中的一份子,是在单位的指抨命令下从事有偿劳动,故其劳动性质是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的性质。

(二)关于a单位观点的评析。

本案中,a单位先主张双方为非全口制劳动关系,后主张双方为松散型劳务关系。这里对a单位的观点作进一步的分析。

在劳动争议仲裁阶段,a单位主张存在非全口制劳动关系,应提出以下证明:

(1)证明李某每天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吐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对于非全口制劳动关系,这是最为关键的证据。

(2)证明李某的工资标准,最主要是说明,李某的工资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是如何与其非全口制工作时间挂钩的。

(3)证明单位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每半个月发一次工资。然而,a单位未能提出这些关键证据。

在法院市理阶段,在一市和二市的过程中,a单位主张2008年之前双方为松散型劳务关系,之后为松散型的零星小额工程承包关系。对此主张的判断,一市和二市法院得出了不同的结论。本文认为,二市法院的结论是正确的。理由如下:

(1)2008年之间,a单位为李某办理了社会保险,因在我国只有存在劳动关系才能购买社会保险,故此,首先应推定a单位与李某在2008年以前存在劳动关系。

(2)a单位给李某发了门卡和饭卡,享受员工待遇,这显然是将其作为内部人员看待的,而不是将李某按照松散劳务关系看待的,a单位的说法与其做法互相矛盾,应当按其实际做法来定性。

(3)李某从2002年起即在被申请人单位工作,长达10多年的时间,双方已经不是松散的劳务关系了,而是成了紧密的劳动关系。

本案中,a单位在法院市理阶段的主张,非常有代表性,也有非常深的道理,其任何一个主张成立,则其与李某之间即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这里进一步说一下,要构成松散型的劳务关系和松散型的零星小额工程承包关系应当具备怎样的条件。

如果a单位和李某构成松散型的劳务关系,则双方的关系应当是这样的:

(1)李某是独立的工匠身份,其可以为任何雇主劳动,为了维持生存,其必须有诸多的雇主,a单位是其众多客户的一员。

(2)李某不是固定为a单位工作,也不按月领工资,而是一单一算,按事议价,事毕结账。

(3)因李某为众多客户劳动,故a单位不给李某工具,其工具是自备的,其劳动风险也是自担的。但实际的证据反映的却不是这样,李某已经纳入a单位的组织体,成了a单位的一员,所以李某与a单位不是劳务关系。

那么,李某与a单位之间为何不构成松散型的零星小额工程承包关系呢?对此问题必须加以回答,因为实践中存在着这样的认识误区:单位将工作发包后,即逃脱了劳动关系的束缚,可以轻松地将劳动关系转为劳务关系。许多单位在想这个办法,并坚信这样做是正确的。例如,饭店和酒店的老板将后厨的工作包给一个厨师,由其再雇用几个帮手,老板认为,其与该厨师及其雇员不存在劳动关系。某单位将整个食堂承包给内部职工,由该职工再去雇用食堂工人,该单位也认为,自己与该职工雇用的人不存在劳动关系。然而,这样的想法在法律上均是错误的。

我们首先可以反向推理一下,按照以上对承包的理解的后果:如果将这种承包视为民事劳务关系,则工厂中和工地上将不再有具有劳动关系的工人了,都会成为业务的承包者。因为工厂可以将车间承包给车间主任,让其去招工;工程承包者可以将工程发包给包工头,由包工头去组织施工。如果这样的承包纳入民事法律关系,视为传统的承包劳务,则等于让用人单位轻易地将劳动法废除了。这种结果与劳动立法所追求的结果是相反的。

某项工作是纳入了用人单位的整体运作,成了用人单位整体工作的一个部分,还是游离于用人单位的整体运作,属于偶尔发生的零星劳务,这一问题是判断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重要方面。如果属于偶发性劳务,则用人单位不需要长期雇用某个专门的劳动者,在有劳务需求时,则临时从市场上找人完成某项工作即可。如果这样,则双方之间属于劳务关系。然而,如果某项工作属于单位的常务性劳务,属于单位整体运作的一个部分或者环节,则单位会长期雇用某人处理此项工作。如果是这样,则属于劳动关系。因为这样的情况下,劳动者不是独立的劳动者,是用人单位雇员,双方的关系是继续性的。

我们必须记住,劳动关系是从属性的,在这种从属的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已经失去了传统匠人的独立性,靠自己的劳动力在单位打工谋生,至于这种谋生合同的名称,是叫“劳动合同”,还是叫“劳务合同”或“承包协议”,或者如本案例单位所称的“松散型的零星小额工程承包”,劳动者也不知道这些名词法律上的确切含义,他们只是需要工作和收入,有了这两点,他们就会签字,就会去干活。单位给合同起怎样的名字,这不是劳动者能左右得了的。但作为仲裁员和法官,却必须深究其关系的本质,不能为表面的字眼所迷惑。

在劳动关系认定上,不因为这种承包关系的存在,就否定了劳动关系。承包是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手段之一,不是否定劳动关系的依据所在。将这种劳动者失去独立身份的、纳入了用人单位管理的承包视为劳动关系,在理论上有两个方面的深意:一是在工业社会下,劳动方式发生了巨大改变,因此,需要将工业化或产业化生产过程和劳动过程纳入法律的管辖,以维持生产安全,避免对劳动者造成伤害。二是风险承担模式因家庭结构的模式变化而发生了巨大变化,需要将从事社会化大生产的劳动者纳入到社会保险之中,将劳动者置于社会保险的庇护网,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五、结语。

目前在我国,要消除劳动关系认定的混乱,重要的是建立劳动关系认定的理论标准。尽管目前存在理论标准,但是受到了忽视。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曾发布《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在该通知中确立了劳动关系认定的理论标准,提出: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这三项标准,对劳动者的经济的从属性、人格的从属性作了清楚的阐释。然而,这些判断标准以《通知》的形式出现,效力过低,在司法实践中未受到足够的重视。另外,我们也需注意目前的规定存在的不足:规定只有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才适用这些判断标准,会导致对判断标准适用的不当限制。本文认为,即使签订了其他名称的合同,但只要符合述几项,仍视为劳动关系。本文建议,应尽快在目前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更为完善的法定标准。只有如此,才能使劳动者得到应有的保护,不至于用人单位滥用优势地位,随意地将劳动者踢出劳动法保护的范畴之外。

劳动合同与承揽合同篇三

劳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它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对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影响重大。劳动承揽合同怎么写呢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劳动承揽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一、承揽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次年春节前场地泥坯烧完停火为止。

二、生产任务及目标:以折20孔砖为标准,全年产量2400万块。

三、承揽金的计算:按二十孔为标准包括装车718元/1万,品种砖的折算标准9.5砖0.66,十三孔砖1.33,17孔、14孔按按0.8。

四、承揽风险金、留厂金和工人工资发放:

一、承揽风险金:乙方自愿一次性缴纳承包项目风险金陆万元整,年底完成好各生产任务后返还,不计利息,交清上述款项签订合同生效。合同订后必须在20__年1月底前工人进场制坯车间大窑车间开工的准备工作,正月初八前报到厂里上班。

二、留厂金的管理:全厂职工自20__年3月起每个工人向甲方缴纳每月工资额的20%,从10月起不再缴纳,如中途离厂一律不予返还,本岗位人员在3日之内及时补上的甲方扣除每天每人100元余多部分由乙方所得。

三、工资发放:本月所发生的一切劳动工资在下月的10日前计算造册,20日前后发付。

四、借款:按合同风险金总额不超过50%,甲方以8月份起一律不再借生活费和其它借款。

五、工伤事故管理:200元以下乙方自负,201元以上甲方负责60%,乙方负责40%。

六、严肃坯场管理界限:为了提高产量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必须加强坯场管理(1)掀盖油布要及时,确保大窑车间有干坯进窑,如通知掀盖油布不掀不盖的每条龙子每次扣罚10元,如不盖而被雨淋和倒塌坯场的按每块扣5分,同时由本人把废坯拉到废坯场地,如本人不拉的由承包者叫他人清理,按每块3分扣除。本条除特大自然灾害因素除外,并且总额平衡作一定的奖励和赔偿。

七、承揽范围:

从供土箱起到红砖装上车为止。具体:打煤渣加煤渣、供土箱供土人,机房所有人员,晒坯、放风、拉水坯,场地管理与清理,掀盖泥坯,进窑、装窑、出窑、封门、打灰,场地道路水沟,清理砖场窑棚上龙康、烧火、包括切坯所用的油,钢丝、油布、草帘、吊带,电瓶车充电费、装车及劳动保护用品和返坯,电瓶车修理费。

八、奖罚标准:全年生产20孔2400万奖不罚,如每超100万奖励4000元。

九、装车人员的配置与装车费计算标准。

1、专职装车人员不得少于12人,如少于12人而装车不及时又装不上造成开好票的车而退票的,按第5条执行。

2、车辆多时两车必须安排好人员加班装车,必要时停机装车。

3、砖坯进库20孔坯每万110元,远地段打高方另加每万30元(20层高)。

十、其它有关事项和各项管理要求与任务。

1、质量管理以工作要求。

(1)半成品质量管理:严格做好盖草帘、放风的管理,不符合标准的坯不进入坯场,发现真空不达标立即停机检查直到正常后开机,严格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2)成品砖的管理,进窑、出窑特出一个轻字,装窑要听从生产厂长和车间负责人的指导,根据不同的产品,不同的内燃高低,通知装窑的密度,火眼对准,装窑到顶,严格做到边上到边,边窑中稀上紧的原则。成品红砖质量不合格影响销售价格,乙方必须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在次月的发放工资中扣除。

(3)出窑要做到轻字原则,打墩要准齐,听从负责人的安排,断砖、黑头砖、老虎砖、断砖一律不得打入墩子内,严禁缺数,打墩时必须从头打长条,不得半中央起头打墩,以上情况一旦出现从重处罚。

4)砖场各品种每个砖墩的块数:20孔砖125块,13孔100块10块打底,14孔砖、8.5多孔、7.5多孔多为200块,不得降低砖墩高度。

2、一切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自负包括改变劳动工具,设备改造,铁锹由甲方负责,改变劳动用具的由乙方自负。乙方无故损坏甲方的设备工具的,由乙方照价赔偿。

3、如开机时间在晚上甲方不负责夜餐费。

4、民工房管理(1)甲方每月补贴乙方电2400度,多余部分由乙方自负,计价0.525元/度;(2)民工房前后地面沟道清理、锅炉工送茶水,烧开水、洗澡水、清理冲洗厕所都在承揽范围。乙方自行解决茶叶。

5、甲方一律不承担装车人员的夜班费和加高费、高温费同时一切车辆做到谁到谁装,不得向车主要小费,如有发现每次罚款50元,而装车不及时而造成车主退票的每次罚100元。

6、在厂内不准烧电炉,电水壶,煤炉及电器设备,不准在宿舍内乱拉电线,不准偷拿厂内厂外财物和当地农民的农作物,如有发现每次每人罚款500元,不准损坏甲方的一切财物,如有发现按损坏物品的二倍罚款,不准打架,赌博,破坏社会治安等。每个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厂规厂纪和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乙方老乡来过夜,必须到厂部登记手续,如发现老乡来厂过夜,不到厂部登记,厂方有权通知派出所连夜带走。

7、外来职工进入甲方必须办理身份证登记手续,如公安机关要求办理户口暂住证时必须严格执行,费用自负,同时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不准在厂内养鸡、养鸭,如有工人养鸡、养鸭罚款200元。

8、如合同到期,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完成好来年春节前的各项工作任务。此段时间的工作任务以合同期相等,方可结清所有承包风险金和培训金。

9、所有职工必须办理伤保,费用个人与甲乙双方各50%如因没有身份证而不办理保险的,由乙方负责。

10、废坯一定要拉到指定的堆放点存放,不得到处乱倒,否则按每块泥坯0.1元扣除,乙方窑灰及废砖一律拉到煤渣场。

十一、权力与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和服从甲方厂纪厂规和操作规程。

2、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3、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未完成的工作,由甲方指出后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的工作,甲方有权派人完成,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如有违反上述条款影响甲方造成生产质量和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作出处理,赔偿损失,甚至扣押所有承包风险金和月度发生培训费作赔偿。

5、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认真执行,无论哪一方违约,使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于同等进行赔偿对方。

6、如遇到不可抗力等非人为造成的无法履行合同,双方不得追加赔偿。

7、总公司对本厂代理负责人一旦调整,与乙方无关。未尽事宜,再行商议作补充起到同等效力。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承包风险金到位全面生效。

9、签订地点:句容市白兔镇。

甲方:乙方:

二0xx年x月x日。

甲方:

乙方:

为确保遂宁置信逸都仁湖花园会所的顺利进行,保障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根据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劳务承揽合同将有关规定细化如下:

一、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劳动字(1998)87号《通知》、省府(1989)41号文件《关于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工程的规定》、市府(1989)68号《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中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落实建筑工程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指定本责任书。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应当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指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企业负责,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群众监督的体制下,实行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具体负责管理制度。

三、乙方应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作为头等大事,与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

四、乙方应加强安全管理,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等法规,实现无死亡、无重伤事故;工伤事故频率不超过千分之15,达到文明施工、景观化现场的目标。

五、乙方应按要求并结合现场人员分工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度,供甲方备查。

六、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时,应负责对新入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七、乙方应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同时要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者的查处。

八、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证》方可作业,严禁使用未满十六周岁的童工,不得安排患有禁忌症的人员从事有关作业。

九、乙方承担的工程项目,必须按分部、分项工程,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送甲方备案。

十、在发生事故时,乙方要按规定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立即报告甲方,并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结案后,应将事故批复抄送甲方存查。

十一、本责任书为遂宁置信逸都仁湖花园会所的强制性条款,与合同同时生效。

十二、乙方所属人员不应有下列行为之一,否则,乙方负责人应按相应规定执行:

1、偷盗、赌博、嫖娼、卖淫、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无理取闹;。

2、出售违禁物品、非法携带枪支、管制刀具;。

3、违章作业、损坏公共设施;。

4、违反甲方《内部治安、消防管理规定》。

甲方:四川省双力*饰有限公司乙方:崔*建代表:代表:

签订时间:20__年1月10日。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工程分承包合作事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工程概况、承包内容及方式。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结构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内容及方式。

1、承包工作内容及范围:基础砼(包括放线,钢筋安装,钉板、打混凝土到成品);主体工程:框架造型和斜板、砌砖墙,甲方提供三通一平。

2、承包方式:包工,施工机具由乙方提供。

三、工期。

2、增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给予乙方工期顺延,乙方要会同项目经理办理延误手续,因乙方原因照成的工期延误,甲方不予工期延误。

四、合同价款。

1、本合同单价为固定价格,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在杜绝一定的风险范围合同价款不再调整,按建筑板面积计算,其中基础工程砼___________元/立方米,主体工程以板面平方__________元计标,斜板以板面平方计标含砌砖。

2、所有造形用到铁模费用由甲方自付,

3、无包安装石窗、门,外架,碰焊。

五、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施工,乙方在施工期间不得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事故,特别是人身伤亡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给所有现场施工人员购买保险。、

六、工程质量标准、验收。

1、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乙方必须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和约定标准,进行施工。

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的质量标准按期完成全部施工项目。

3、乙方未达到质量要求、未按图纸设计要求,甲方有权加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不予结算工程款或移交相关部门解决。

七、付款方式。

甲方应按进度支付每板的进度款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款必须在验收后付清。

八、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与承揽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为确保“遂宁置信逸都仁湖花园会所”的顺利进行,保障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根据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劳务承揽合同将有关规定细化如下:

一、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劳动字87号《通知》、省府(1989)41号文件《关于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工程的规定》、市府(1989)68号《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中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落实建筑工程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指定本责任书。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应当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指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企业负责,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群众监督的体制下,实行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具体负责管理制度。

三、乙方应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作为头等大事,与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

四、乙方应加强安全管理,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等法规,实现无死亡、无重伤事故;工伤事故频率不超过千分之15,达到文明施工、景观化现场的目标。

五、乙方应按要求并结合现场人员分工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度,供甲方备查。

六、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时,应负责对新入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劳动合同与承揽合同篇五

一、承揽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次年春节前场地泥坯烧完停火为止。

二、生产任务及目标:以折20孔砖为标准,全年产量2400万块。

三、承揽金的计算:按二十孔为标准包括装车718元/1万,品种砖的折算标准9.5砖0.66,十三孔砖1.33,17孔、14孔按按0.8。

四、承揽风险金、留厂金和工人工资发放:

一、承揽风险金:乙方自愿一次性缴纳承包项目风险金陆万元整,年底完成好各生产任务后返还,不计利息,交清上述款项签订合同生效。合同订后必须在1月底前工人进场制坯车间大窑车间开工的准备工作,正月初八前报到厂里上班。

二、留厂金的管理:全厂职工自203月起每个工人向甲方缴纳每月工资额的20%,从10月起不再缴纳,如中途离厂一律不予返还,本岗位人员在3日之内及时补上的甲方扣除每天每人100元余多部分由乙方所得。

三、工资发放:本月所发生的一切劳动工资在下月的10日前计算造册,20日前后发付。

四、借款:按合同风险金总额不超过50%,甲方以8月份起一律不再借生活费和其它借款。

五、工伤事故管理:200元以下乙方自负,201元以上甲方负责60%,乙方负责40%。

六、严肃坯场管理界限:为了提高产量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必须加强坯场管理(1)掀盖油布要及时,确保大窑车间有干坯进窑,如通知掀盖油布不掀不盖的每条龙子每次扣罚10元,如不盖而被雨淋和倒塌坯场的按每块扣5分,同时由本人把废坯拉到废坯场地,如本人不拉的由承包者叫他人清理,按每块3分扣除。本条除特大自然灾害因素除外,并且总额平衡作一定的奖励和赔偿。

七、承揽范围:

从供土箱起到红砖装上车为止。具体:打煤渣加煤渣、供土箱供土人,机房所有人员,晒坯、放风、拉水坯,场地管理与清理,掀盖泥坯,进窑、装窑、出窑、封门、打灰,场地道路水沟,清理砖场窑棚上龙康、烧火、包括切坯所用的油,钢丝、油布、草帘、吊带,电瓶车充电费、装车及劳动保护用品和返坯,电瓶车修理费。

八、奖罚标准:全年生产20孔2400万奖不罚,如每超100万奖励4000元。

九、装车人员的配置与装车费计算标准。

1、专职装车人员不得少于12人,如少于12人而装车不及时又装不上造成开好票的车而退票的,按第5条执行。

2、车辆多时两车必须安排好人员加班装车,必要时停机装车。

3、砖坯进库20孔坯每万110元,远地段打高方另加每万30元(20层高)。

十、其它有关事项和各项管理要求与任务。

1、质量管理以工作要求。

(1)半成品质量管理:严格做好盖草帘、放风的管理,不符合标准的坯不进入坯场,发现真空不达标立即停机检查直到正常后开机,严格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2)成品砖的管理,进窑、出窑特出一个轻字,装窑要听从生产厂长和车间负责人的指导,根据不同的产品,不同的内燃高低,通知装窑的密度,火眼对准,装窑到顶,严格做到边上到边,边窑中稀上紧的原则。成品红砖质量不合格影响销售价格,乙方必须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在次月的发放工资中扣除。

(3)出窑要做到轻字原则,打墩要准齐,听从负责人的安排,断砖、黑头砖、老虎砖、断砖一律不得打入墩子内,严禁缺数,打墩时必须从头打长条,不得半中央起头打墩,以上情况一旦出现从重处罚。

4)砖场各品种每个砖墩的块数:20孔砖125块,13孔100块10块打底,14孔砖、8.5多孔、7.5多孔多为200块,不得降低砖墩高度。

2、一切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自负包括改变劳动工具,设备改造,铁锹由甲方负责,改变劳动用具的由乙方自负。乙方无故损坏甲方的设备工具的,由乙方照价赔偿。

3、如开机时间在晚上甲方不负责夜餐费。

4、民工房管理(1)甲方每月补贴乙方电2400度,多余部分由乙方自负,计价0.525元/度;(2)民工房前后地面沟道清理、锅炉工送茶水,烧开水、洗澡水、清理冲洗厕所都在承揽范围。乙方自行解决茶叶。

5、甲方一律不承担装车人员的夜班费和加高费、高温费同时一切车辆做到谁到谁装,不得向车主要小费,如有发现每次罚款50元,而装车不及时而造成车主退票的每次罚100元。

6、在厂内不准烧电炉,电水壶,煤炉及电器设备,不准在宿舍内乱拉电线,不准偷拿厂内厂外财物和当地农民的农作物,如有发现每次每人罚款500元,不准损坏甲方的一切财物,如有发现按损坏物品的二倍罚款,不准打架,赌博,破坏社会治安等。每个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厂规厂纪和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乙方老乡来过夜,必须到厂部登记手续,如发现老乡来厂过夜,不到厂部登记,厂方有权通知派出所连夜带走。

7、外来职工进入甲方必须办理身份证登记手续,如公安机关要求办理户口暂住证时必须严格执行,费用自负,同时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不准在厂内养鸡、养鸭,如有工人养鸡、养鸭罚款200元。

8、如合同到期,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完成好来年春节前的各项工作任务。此段时间的工作任务以合同期相等,方可结清所有承包风险金和培训金。

9、所有职工必须办理伤保,费用个人与甲乙双方各50%如因没有身份证而不办理保险的,由乙方负责。

10、废坯一定要拉到指定的堆放点存放,不得到处乱倒,否则按每块泥坯0.1元扣除,乙方窑灰及废砖一律拉到煤渣场。

十一、权力与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和服从甲方厂纪厂规和操作规程。

2、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3、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未完成的工作,由甲方指出后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的工作,甲方有权派人完成,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如有违反上述条款影响甲方造成生产质量和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作出处理,赔偿损失,甚至扣押所有承包风险金和月度发生培训费作赔偿。

5、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认真执行,无论哪一方违约,使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于同等进行赔偿对方。

6、如遇到不可抗力等非人为造成的无法履行合同,双方不得追加赔偿。

7、总公司对本厂代理负责人一旦调整,与乙方无关。未尽事宜,再行商议作补充起到同等效力。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承包风险金到位全面生效。

9、签订地点:句容市白兔镇。

甲方:乙方:

二00九年十一月九日。

劳动合同与承揽合同篇六

劳动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范和调整,而且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务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规范和调整,建立和存在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劳动关系中的一方应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须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且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的能力的自然人;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如可以是两个用人单位,也可以是两个自然人。法律法规对劳务关系主体的要求,不如对劳动关系主体要求的那么严格。

处于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与当事人之间存在着隶属关系是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隶属关系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中的一员,即当事人成为该用人单位的职工或员工(以下统称职工)。因为用人单位的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是不争的事实。而劳务关系中,不存在一方当事人是另一方当事人的职工这种隶属关系。如某一居民使用一名按小时计酬的家政服务员,家政服务员不可能是该户居民家的职工,与该居民也不可能存在劳动关系。

四、当事人之间在承担义务方面的区别。

五、用人单位对当事人在管理方面的区别。

用人单位具有对劳动者违章违纪进行处理的管理权。如对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进行处理,有权依据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解除当事人的劳动合同,或者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记过、记过失单、降职等处分;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对另一方的处理虽然也有不再使用的权利,或者要求当事人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但不含当事人一方取消当事人另一方本单位职工“身份”这一形式,即不包括对其解除劳动合同或给予其他纪律处分形式。

在支付报酬方面的区别。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具有行使工资、奖金等方面的分配权利。分配关系通常包括表现为劳动报酬范畴的工资和奖金,以及由此派生的社会保险关系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必须遵守当地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而在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支付的报酬由完全由双方协商确定,当事人得到的是根据权利义务平等、公平等原则事先约定的报酬。

当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交叉时的处理:

根据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派出到合资、参股单位的职工如果与原单位仍保持者劳动关系,应当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单位可就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在与合资、参股单位订立劳务合同时,明确职工的工资、保险、福利、休假等有关待遇。

劳动合同与承揽合同篇七

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它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对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影响重大。劳动承揽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劳动承揽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一、承揽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次年春节前场地泥坯烧完停火为止。

二、生产任务及目标:以折20孔砖为标准,全年产量2400万块。

三、承揽金的计算:按二十孔为标准包括装车718元/1万,品种砖的折算标准9.5砖0.66,十三孔砖1.33,17孔、14孔按按0.8。

四、承揽风险金、留厂金和工人工资发放:

一、承揽风险金:乙方自愿一次性缴纳承包项目风险金陆万元整,年底完成好各生产任务后返还,不计利息,交清上述款项签订合同生效。合同订后必须在20xx年1月底前工人进场制坯车间大窑车间开工的准备工作,正月初八前报到厂里上班。

二、留厂金的管理:全厂职工自20xx年3月起每个工人向甲方缴纳每月工资额的20%,从10月起不再缴纳,如中途离厂一律不予返还,本岗位人员在3日之内及时补上的甲方扣除每天每人100元余多部分由乙方所得。

三、工资发放:本月所发生的一切劳动工资在下月的10日前计算造册,20日前后发付。

四、借款:按合同风险金总额不超过50%,甲方以8月份起一律不再借生活费和其它借款。

五、工伤事故管理:200元以下乙方自负,201元以上甲方负责60%,乙方负责40%。

六、严肃坯场管理界限:为了提高产量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必须加强坯场管理(1)掀盖油布要及时,确保大窑车间有干坯进窑,如通知掀盖油布不掀不盖的每条龙子每次扣罚10元,如不盖而被雨淋和倒塌坯场的按每块扣5分,同时由本人把废坯拉到废坯场地,如本人不拉的由承包者叫他人清理,按每块3分扣除。本条除特大自然灾害因素除外,并且总额平衡作一定的奖励和赔偿。

七、承揽范围:

从供土箱起到红砖装上车为止。具体:打煤渣加煤渣、供土箱供土人,机房所有人员,晒坯、放风、拉水坯,场地管理与清理,掀盖泥坯,进窑、装窑、出窑、封门、打灰,场地道路水沟,清理砖场窑棚上龙康、烧火、包括切坯所用的油,钢丝、油布、草帘、吊带,电瓶车充电费、装车及劳动保护用品和返坯,电瓶车修理费。

八、奖罚标准:全年生产20孔2400万奖不罚,如每超100万奖励4000元。

九、装车人员的配置与装车费计算标准。

1、专职装车人员不得少于12人,如少于12人而装车不及时又装不上造成开好票的车而退票的,按第5条执行。

2、车辆多时两车必须安排好人员加班装车,必要时停机装车。

3、砖坯进库20孔坯每万110元,远地段打高方另加每万30元(20层高)。

十、其它有关事项和各项管理要求与任务。

1、质量管理以工作要求。

(1)半成品质量管理:严格做好盖草帘、放风的管理,不符合标准的坯不进入坯场,发现真空不达标立即停机检查直到正常后开机,严格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2)成品砖的管理,进窑、出窑特出一个轻字,装窑要听从生产厂长和车间负责人的指导,根据不同的产品,不同的内燃高低,通知装窑的密度,火眼对准,装窑到顶,严格做到边上到边,边窑中稀上紧的原则。成品红砖质量不合格影响销售价格,乙方必须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在次月的发放工资中扣除。

(3)出窑要做到轻字原则,打墩要准齐,听从负责人的安排,断砖、黑头砖、老虎砖、断砖一律不得打入墩子内,严禁缺数,打墩时必须从头打长条,不得半中央起头打墩,以上情况一旦出现从重处罚。

4)砖场各品种每个砖墩的块数:20孔砖125块,13孔100块10块打底,14孔砖、8.5多孔、7.5多孔多为200块,不得降低砖墩高度。

2、一切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自负包括改变劳动工具,设备改造,铁锹由甲方负责,改变劳动用具的由乙方自负。乙方无故损坏甲方的设备工具的,由乙方照价赔偿。

3、如开机时间在晚上甲方不负责夜餐费。

4、民工房管理(1)甲方每月补贴乙方电2400度,多余部分由乙方自负,计价0.525元/度;(2)民工房前后地面沟道清理、锅炉工送茶水,烧开水、洗澡水、清理冲洗厕所都在承揽范围。乙方自行解决茶叶。

5、甲方一律不承担装车人员的夜班费和加高费、高温费同时一切车辆做到谁到谁装,不得向车主要小费,如有发现每次罚款50元,而装车不及时而造成车主退票的每次罚100元。

6、在厂内不准烧电炉,电水壶,煤炉及电器设备,不准在宿舍内乱拉电线,不准偷拿厂内厂外财物和当地农民的农作物,如有发现每次每人罚款500元,不准损坏甲方的一切财物,如有发现按损坏物品的二倍罚款,不准打架,赌博,破坏社会治安等。每个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厂规厂纪和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乙方老乡来过夜,必须到厂部登记手续,如发现老乡来厂过夜,不到厂部登记,厂方有权通知派出所连夜带走。

7、外来职工进入甲方必须办理身份证登记手续,如公安机关要求办理户口暂住证时必须严格执行,费用自负,同时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不准在厂内养鸡、养鸭,如有工人养鸡、养鸭罚款200元。

8、如合同到期,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完成好来年春节前的各项工作任务。此段时间的工作任务以合同期相等,方可结清所有承包风险金和培训金。

9、所有职工必须办理伤保,费用个人与甲乙双方各50%如因没有身份证而不办理保险的,由乙方负责。

10、废坯一定要拉到指定的堆放点存放,不得到处乱倒,否则按每块泥坯0.1元扣除,乙方窑灰及废砖一律拉到煤渣场。

十一、权力与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和服从甲方厂纪厂规和操作规程。

2、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3、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未完成的工作,由甲方指出后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的工作,甲方有权派人完成,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如有违反上述条款影响甲方造成生产质量和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作出处理,赔偿损失,甚至扣押所有承包风险金和月度发生培训费作赔偿。

5、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认真执行,无论哪一方违约,使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于同等进行赔偿对方。

6、如遇到不可抗力等非人为造成的无法履行合同,双方不得追加赔偿。

7、总公司对本厂代理负责人一旦调整,与乙方无关。未尽事宜,再行商议作补充起到同等效力。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承包风险金到位全面生效。

9、签订地点:句容市白兔镇。

甲方:乙方:

20xx年十一月九日。

甲方:

乙方:

为确保“遂宁置信逸都仁湖花园会所”的顺利进行,保障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根据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劳务承揽合同将有关规定细化如下:

一、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劳动字(1998)87号《通知》、省府(1989)41号文件《关于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工程的规定》、市府(1989)68号《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中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落实建筑工程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指定本。

责任书。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应当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指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企业负责,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群众监督的体制下,实行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具体负责管理制度。

三、乙方应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作为头等大事,与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

四、乙方应加强安全管理,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等法规,实现无死亡、无重伤事故;工伤事故频率不超过千分之15,达到文明施工、景观化现场的目标。

五、乙方应按要求并结合现场人员分工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度,供甲方备查。

六、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时,应负责对新入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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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与承揽合同篇八

甲方:

乙方:

为确保“遂宁置信逸都仁湖花园会所”的顺利进行,保障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根据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劳务承揽合同将有关规定细化如下:

一、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劳动字(1998)87号《通知》、省府(1989)41号文件《关于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工程的规定》、市府(1989)68号《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中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落实建筑工程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指定本责任书。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应当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指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企业负责,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群众监督的体制下,实行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具体负责管理制度。

三、乙方应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作为头等大事,与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

四、乙方应加强安全管理,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等法规,实现无死亡、无重伤事故;工伤事故频率不超过千分之15,达到文明施工、景观化现场的目标。

五、乙方应按要求并结合现场人员分工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度,供甲方备查。

六、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时,应负责对新入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七、乙方应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同时要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者的查处。

八、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证》方可作业,严禁使用未满十六周岁的童工,不得安排患有禁忌症的人员从事有关作业。

九、乙方承担的工程项目,必须按分部、分项工程,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送甲方备案。

十、在发生事故时,乙方要按规定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立即报告甲方,并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结案后,应将事故批复抄送甲方存查。

十一、本责任书为遂宁置信逸都仁湖花园会所的强制性条款,与合同同时生效。

十二、乙方所属人员不应有下列行为之一,否则,乙方负责人应按相应规定执行:

1、偷盗、赌博、嫖娼、卖淫、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无理取闹;。

2、出售违禁物品、非法携带枪支、管制刀具;。

3、违章作业、损坏公共设施;。

4、违反甲方《内部治安、消防管理规定》。

甲方:四川省双力装饰有限公司乙方:崔坤建代表:代表:

签订时间:20xx年1月10日。

劳动合同与承揽合同篇九

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分别为劳动法和民法调整,对两种纠纷处理有不同的程序,权利义务规定也相差甚远。多数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用工关系尤其是个体经济组织的用工关系中,接受和提供劳务的双方往往没有签订书面协议来明确用工性质,在审判实践中,概以雇佣关系对待,不利于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正确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对公正审理两类案件具有重要的审判指导意义。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依据法律运用劳动能力,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所涉及的劳动者是指依据劳动法律和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自然人。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是成为劳动者的必备条件。用人单位则是依法招用和管理劳动者,并对劳动者承担相关义务的相对方,主要类型有(1)在中国境内依法核准登记的各种所有制性质、组织形式的企业。如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企业、乡镇企业等。(2)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体经济组织。即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3)依法成立的事业单位,包括文化、教育、卫生、科研等各种单位。事业单位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有权使用劳动者。(4)依法成立的国家机关。它们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也有权使用劳动者。(5)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包括工会、妇联、研究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

劳动关系的客体:劳动行为。实施劳动行为,完成劳动任务是劳动者的首要义务。由于劳动关系所指向的是劳动行为,所以,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的生产和工作中去,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对内享受本单位职工的权利,承担本单位职工的义务。用人单位作为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管理者,在要求劳动者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为劳动者完成劳动行为提供条件,包括生产场所、机器设施、劳动工具等。

(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或服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实现劳动过程中理所当然地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双方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

(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才能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没有劳动过程便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劳动法所涉及的范围只限于劳动过程之中,不应包括未形成劳动关系之前的就业过程。但是,由于我国是一个劳动力资源大国,就业问题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都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同时就业与劳动关系又有特别紧密的联系。因此,我国的《劳动法》将就业纳入自己的调整范围,是出于我国实际的考虑,不能因此将就业也归于劳动关系的范畴。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劳动关系只能产生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者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不能称之为劳动关系。同时,作为自然人的劳动者,在同一时间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任何劳动者都不能与二个用人单位同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任何二个用人单位也不得同时与一个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至于现实社会中存在的灵活就业者,比如作家、自由撰稿人、小时工等,他们可以和不同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笔者认为灵活就业者在本质上并没有违背劳动关系排他性,因为灵活就业者在工作时间上是相互错开的,依然符合劳动者在同一时间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规范,只不过这“同一时间”更为灵活、更为具体而已。

(4)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劳动为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是为了实现劳动过程,为社会生产或社会产品提供服务。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归属于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劳动者是在用人单位组织指挥下,为了最终实现用人单位的利益而劳动的。相应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实施劳动行为提供有利条件和物质保障,并向劳动者支付合理的报酬。

(5)劳动关系具有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相结合的双重属性。劳动关系是依据劳动法律规范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形成的,既体现了国家意志,又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志。我国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关系的强制干预性质,同时当事人双方对劳动关系的具体事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自由约定,体现了契约自由的本质属性。

二、雇佣关系概述。

雇佣关系是指经约定在雇员与雇主之间产生的由雇员向雇主提供劳务,雇主向雇员支付报酬的民事法律关系。

当前我国雇佣关系的主要形式:家庭帮工、农民帮工、承包人用工等以完成特定劳动事项为限的雇佣形式、合作型雇工形式、人力资源代理形式等。另外,在建筑工地和家庭装修用工,装卸搬运工,企业帮工等临时用工中,雇佣关系也大量存在。

从历史上来看,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并无太大区别。在罗马法中,雇佣契约被包括在租赁契约中,当时租赁的含义远比现代法上的租赁范围要广,包括物的租赁、雇佣租赁和承揽租赁。《德国民法典》将雇佣契约真正从租赁关系中解放出来,认为雇佣契约是一种广义上给予服务的合同,并将其称为“雇佣合同”。在19世纪,雇佣合同被视为“全然自由的对等的人格者之契约关系”1受民法的调整,严格遵照契约自由、平等协商及等价有偿原则。但随着近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和大工业的兴起,资本家占据了绝对的经济强势地位,而劳动者处于经济弱者地位,资本家便以此压迫工人,导致雇用合同的附合化。为了修正传统民法只保护形式平等,忽视实质平等的不足,19世纪初期,在西方国家陆续产生了一些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具有公法性质的劳动法规。从雇佣契约中逐渐分化出劳动契约这一独特的类型,雇佣契约的大部分以劳动契约的形式出现。2由劳动法调整的这部分雇用关系,就被称为劳动关系。因此,从历史的角度看,劳动关系和雇用关系的规范对象基本是一样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工运动的兴起以及社会利益的提出,具有社会化色彩的劳动法对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雇佣关系进行调整,才使得作为劳动法调整之后的劳动法关系与受传统民法调整的雇佣关系拥有了不同的品性,相互区别开来。3现代意义上的雇佣关系具有如下自身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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