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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作经营合同(通用1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0 04:36:40 页码:10
企业合作经营合同(通用15篇)
2023-11-10 04:36:40    小编:ZTFB

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该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想要写一份完美的合同,首先要明确合同的目的和意图。出国留学合同是国内留学机构和学生及家长之间的重要协议文件。

企业合作经营合同篇一

4)经营目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模。

5)合作条件及其构成。

6)合作各方的责任。

7)董事会的组成。

8)经营管理机构。

9)筹备和建设。

10)劳动管理、工会。

11)生产与销售。

12)财务、会计、审计。

13)税收、利润和亏损。

14)合同的审批、生效、延长和终止。

15)合同的修改。

16)保险。

17)商标。

18)适用法律。

19)争议的解决。

20)其他。

21)附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这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签订本合作经营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二条合作各方。

甲方:__________注册国家:__________国。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注册地区: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条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举办合作经营企业,企业名称为:________。

第四条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经济实体。

第五条公司的一切经济、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政府法律、法令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保护。

第六条甲乙双方对合作经营公司的债务、风险、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经营目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模。

第七条合作公司的经营目的:以发展中国的国民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并取得合法利润为目的。

其宗旨为,通过双方密切合作,使海洋开发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满足国内外市场对对虾、鳗鱼等水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双方在经济上获得实惠。

第八条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国内外市场急需的对虾、鳗鱼等水产产品,争取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能力。

第九条合作公司的经营规模:年产对虾__________吨,成鳗__________吨,以及其他水产品。

第五章合作条件及其构成。

第十条甲方提供土地__________亩使用;乙方出资金额__________美元。

第十一条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资金,构成合作条件。

第十二条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现金或实物、设备。

第十三条乙方投资的实物或设备,应经甲方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四条由合作企业与乙方签订买卖合同经审查批准后,三个月内应由甲方派员实地考察并委托中国银行按其规定向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

第十五条乙方收到甲方银行信用证后,__________个月内应将所购全部设备、实物运至__________港。

第十六条甲方双方必须按商定的期限,如数划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资金。

否则由违约方担负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章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向中国政府授权机关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2.向有关部门办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关手续;。

6.办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员的邀请、居住手续,对其办公、交通、生活等方面进行安排;。

7.协助办理产品出口的有关运输、报关等事项;。

9.上述各项之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该由甲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八条乙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提供对生产、办公等建筑物的要求;。

3.提供产品的出口加工标准、操作规程等技术指导和先进的企业管理方法;。

4.提供与合作公司产品有关的国外技术情报及市场信息;。

5.对技术人员和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6.负责采购需由国外供应的原材料、易损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7.从甲方委托中国银行的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之日起,乙方应将双方研究确定的先进可靠的设备、检测仪器按商定的日期运到___港。

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正常投产;。

9.上述各条以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须由乙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九条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义务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时,须负责赔偿损失。

第七章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十条本公司为法人式的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由__________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_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_名,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__________名,任期均为__________年。

董事长由乙方担任,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董事长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业。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每年举行__________次例会,一般应在__________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开,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举行。

根据需要,董事长在征得副董事长同意后,也可临时召开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长应在三周前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日期、地点、议题通知董事会各成员。

第二十四条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表出席,行使董事发言权和表决权,其一名代表不能同时担任两名或以上的名额(董事会会议应有包括出其委托书的董事代表在内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举行)。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研究讨论问题。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业的终止、解散;。

3.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作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其他事项,可根据合作企业的章程载明的议事规则作出决议。

董事会决议以中文书写一式四份,经正、副董事长签署后,由合作公司,乙方各执一份,甲方执二份。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聘请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并决策任期年限。

正副经理要执行董事会决议,负责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生产、经营情况。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七条合作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聘用办法均由董事会任命,任期__________年。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的职责、权限:

1.执行甲乙双方所订合同、章程及董事会决议;。

2.提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招聘工作人员,并报董事会备案;。

3.制订全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对各职能部门布置、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会提出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

5.对原材料、零配件的采购、成品销售及专项协作合同和流动资金的借贷作出决定;。

6.审定职责部门制定内外销产品价格,并对价格作适当幅度的调整作出决定;。

7.代表企业接待重要的业务联系单位人员、谈判和签署文件;。

8.主持企业行政会议,对行政会议的讨论事项及决议负责执行;。

9.解决各职能部门向总经理请示的其他重大问题;。

11.对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处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后决定;。

12.其他由总经理负责的事项。

第二十九条副总经理职责、权限:

1.协助总经理负责本企业的经营管理;。

2.总经理外出时,代替总经理行使职权;。

3.代表企业进行业务谈判;。

4.处理其他工作矛盾和有关问题;。

5.其他应由副总经理负责处理的问题。

第九章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条合作公司在筹建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负责各项筹建工作。

筹建处人员的组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筹建期间的各项费用分年摊入生产成本。

第十章劳动管理、工会。

第三十一条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劳动工资、劳动纪律、劳保福利等事项。

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办理外,根据董事会决议实行。

第三十二条合作企业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合作企业积极支持本企业的工会工作。

第十一章生产与销售。

第三十三条合作企业在每年度以前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制定下一年度生产进度及进口、出口计划,并报主管部门。

计划执行中在保证合作公司一定的经济效益和外汇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据国内外市场情况予以合理的调整。

第三十四条进口原材料采购对象,参考乙方情报,研究其质量、规格、价格后,由正、副总经理商定,在国内能提供满足需要的原材料情况下,应优先在国内购买。

其支付办法,货币按照国内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合作企业生产的对虾、鳗鱼等水产品,通过中国出口商品检验局检后,根据年度出口计数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参加广交会对外成交出口销售产品。

第三十六条合作公司原则上规定,凡符合出口标准的产品全部出口,确保公司外汇收支平衡并积极创汇。

第三十七条本公司产品内销部分由甲方负责,外销部分由乙方负责,一切内外经销事项均以公司名义出面。

第三十八条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数量应考虑合作公司的外汇收支平衡和成本核算。

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加以及时调整。

第三十九条内销产品按中国政府规定的物价政策执行,具体价格总经理决定,报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

外销产品价格根据国家市场根据国际市场随行就市或根据广交会成交价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第十二章财务、会计、审计。

第四十条合作公司的会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经董事会通过制定的会计制度,付诸实行。

第四十一条公司各类报表于次月十日前向合作双方报告,年终报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托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核。

各类报表均报主管部门、统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公司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用中文书写,会计报表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其他货币属于合作投资的均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换算。

属于贸易往来的按贸易汇价结算,外汇往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办理。

第四十三条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四十四条合作公司在中国银行__________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帐户。

第十三章税收、利润和亏损。

第四十五条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条款规定交纳各种税金,并参照《关于中外合作经营项目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免税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收申请。

第四十六条所得税甲乙双方分别缴纳。

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乙方按国务院关于华侨投资优惠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会确定提留的储备资金、职工福利资金、奖励资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纳税后,余下的净利润甲乙双方对等分成。

第四十八条乙方所得的净利润汇往国外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发生亏损时,经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时,可用储备基金弥补,或按对等比例承担亏损责任。

第十四章合同的审批、生效、延长和终止。

第五十条本公司合作期限定为__________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经营的有关规定申请批准。

然后,合作公司持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同时,乙方还要以自己的名义到工商行政机关登记。

公司合作期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计算。

本公司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条合作期满前六个月,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申请并经上报批准机关批准后延长合作期。

第五十二条在合作期内,出现下列情况可提前终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业:

1.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时;。

4.公司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因素已经出现时。

经双方作出最大努力不可挽回时,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批准后,提前终止合作企业。

属于本条第二款情况解散合同企业时,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一方,应对合作企业所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合作期未满,公司解散时,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偿还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支付职工一定的安置费,余下部分双方对等分配,对于剩余财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视同利润,应依法交纳所得税后对等分成。

第五十四条合作期满本合同自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资产不附任何条件归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单。

第五十五条公司解散或终止后,各项帐册及文件应由甲方保存。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

第五十六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保险。

第五十七条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_______支公司办理。

第十七章商标。

第五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产对虾采用“__________”牌商标,由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后使用。

第十八章适用法律。

第五十九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九章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条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提交仲裁机关解决。

第六十一条仲裁地点设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第六十二条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三条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四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论的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合同的其他内容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其他。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向上级审批机关报批,获得批准后,即及时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六十八条对在合同执行中,任何一方有违约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另一方有权向中国法院诉讼,对构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

第六十九条公司发生不可抗力及其他严重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公司总经理应尽快将发生的情况以电报通知乙方,并在半月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显示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确认。

第七十条公司地址:__________。

第七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及发往函电按下列报发对方:

甲方: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电话:

专用电讯: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

第七十二条本合同同中文书写一式五份,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主管及审批机关各执一份。

第二十一章附件。

附件一。

根据合同第十八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在性、价比同等的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购买__________方提供的设备,同时要符合下列条件:

3.__________方必须提供设备需配带两年的备品配件和全套技术资料;。

6.安装和试车争取在一个月内完成;。

7.设备发运时,__________方必须附带不少于试车生产的原材料;。

8._______方派遣到_________的技术人员工资,往返费用和________的食宿交通由合作公司负责,以总额不超过____元为限。

附件二。

根据合同第三十一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公司职工的平均工资暂定每人人民币_____元。

视以后公司发展结合国内情况,由董事会决定对本公司职工逐年适当增加工资。

2.公司职工的工资水平,根据按劳报酬、多劳多得的原则,视其生产效益和实际表现,由公司总经理平衡。

3.董事会聘用的公司高级职员工资由董事会协商。

4.生产过程中,可以承包给班组或个人的项目应予承包,由公司与其签订承包合同。

根据生产发展情况,应每年调整一次承包合同。

附件三。

根据合同第三十八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公司自销价为国际市场实际销售价,并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上下浮动。

2.出口产品每三个月交货付款,其交付款办法另订协议规定。

附件四。

自本公司营业执照批发之日起,乙方必须在两个月内将__________美元一次性汇给中国银行__________分行。

甲方:

乙方:

企业合作经营合同篇二

双方经友好协商,对于____________合作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合作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需提供足够的经营场所,用于合作。

2.甲方需提供安全及保卫工作,及其一切工商税务和治安费用等,其包括:水电,治安,公共关系,房费等一切费用。

3.甲方需保证场内的正常运行,并负责机器设备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如出现人为破坏,被盗,没收均由甲方全面负责,照价赔偿。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需提供全套机器设备并负责维修费用等。

2.乙方提供技术人员。

三、分成方式。

1.双方按营业收入的___:___分成,甲方___%,乙方___%。

2.每日结帐一次,帐与现金由甲方代管。乙方结帐时按机器的总底分结算,乙方不定时间查看帐目。

四、其他。

1.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协议解决。

2.如受政策影响,特殊情况和经营状况不好,甲方需保证乙方的设备安全运出。

3.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如单方违约,任何一方有权中止合同。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即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合作经营合同篇三

企业合作是指不同的企业之间通过协议或其他联合方式共同开发产品或市场,共享利益,以获取整体优势的经营活动。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企业合作经营。

合同。

欢迎参考阅读。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决窍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所使用的技术,以确保合营公司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以_________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条定义。

2.1产品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专利系指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的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说明书。

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2.5技术协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_____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具体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水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合营公司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_________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应对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点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合营公司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约束。

3.1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技术和商标。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地区)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_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专利权。

3.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应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制造。

第三方伪造及侵权。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拥有对第三方伪造的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的行为采取追究甚至是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而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充分考虑。为此,乙方可以合营公司名义作原告或双方联合作原告,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书面同意。

第五条提成费。

5.1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在本合同及其附件生效后_________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销售额_______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_________计算。

5.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_____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_______%。

5.4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录,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在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的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项数额。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财务主管签署。

5.5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应付款项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条技术培训。

6.1按合营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以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6.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合营公司若需要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合营公司对合营公司人员进行无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合营公司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_________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条优先条款。

7.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_________制造的产品。

7.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_________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7.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条保密。

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九条合营期限。

9.1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_______年。

9.2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为期_________年的延长,但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技术和商标。

第十条仲裁。

10.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至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第十二条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12.1本合同及附件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英文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13.3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中方:中国_________公司。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外方: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

国籍: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作企业)。双方经充分协商约定如下条款,以便信守:

中国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合作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为:

1、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中方),在中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2、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外方)在___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企业名称和地址。

1、合作企业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为有限责任公司。

2、合作企业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_。

3、外文名称为_________。

4、合作企业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第四条合作企业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1、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2、合作企业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

第五条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1、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中方出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外方各出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2、除合作企业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企业承担责任。

3、合作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4、合作企业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5、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或者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

6、中方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7、在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方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对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具体要求,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规定。

8、合作各方应当以其自有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投资或者合作条件,对该投资或者合作条件不得设置抵押权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9、合作各方没有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限期履行;限期届满仍未履行的,审查批准机关应当撤销合作企业的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吊销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

10、未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一方,应当向已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11、合作各方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后,应当由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作企业据以发给合作各方出资。

证明书。

12、合作各方之间相互转让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转让属于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权利的,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甲方:乙方:日期: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经营管理承包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就共同经营一事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经营项目名称:所在地:二、合作期限及方式。

1、双方合作期限为月日。本协议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如有变更,甲方应提前60日通知乙方。

3、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食宿。

三、管理和利润分配。

1、该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和人员的工资分配技师提成由乙方根据甲方的现行模式制定,甲乙双方协商认可后执行,财务部门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2、与经营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协调和费用由甲方解决。

3、利润分配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时间为当月月底(30日),次月5日前打入乙方指定账户:

4、利润分成按每月营业额,营业额的%提成,每10万元为一个百分点。

5、技师分成,技师按,五天结算一次工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工资。

四、本协议项下的场地在本协议签订前所涉及的一切债款、债务、人事纠纷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五、本协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自签署之日内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企业合作经营合同篇四

甲方:(以下称总公司)。

乙方:(以下称分公司)。

甲方为了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度、扩大影响、提升品牌的战略目标,决定拓展天津地区的工程施工业务,在天津市成立,并与乙方合作经营天津市场,与乙方资源共享、互利双赢。双方经过友好协调,就天津分公司的经营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1、在天津市成立天津市分公司,开展天津地区的市场经营工作。天津市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提供组建分公司领导层人员名单,报甲方批准备案。分公司在天津市设立办公地点、办公设施由乙方提供。

2、乙方负责办理分公司在天津市的工商注册、城建委备案、税务登记及银行开户事宜。并负责日常管理。

3、分公司管理班子在公司的监督、指导之下全权管理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人事等各项职能。分公司管理班子必须遵纪守法经营,并遵循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甲方授权分公司在天津地区内全权代表总公司开展资质范围内的业务。其他地区内的业务应事先征得总公司的同意并无条件服从总公司的统一安排与协调管理。

5、分公司和总会计由总公司指派,派驻分公司的负责协调分公司与总公司的一切事务,并对分公司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总会计监督管理分公司财务。

1、分公司独立开展项目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个别大型项目由公司、分公司合作经营)。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分公司在总公司允许的范围内独立开展项目管理,自觉接受总公司的监督和检查。

2、分公司每季初应向总公司申报计划跟踪项目的名称、规模、投资主体等详细情况。

3、考虑到总公司在某些项目上的与合作伙伴的协作关系,总公司有权决定分公司在某些特定项目上的动作模式,分公司应服从大局,无条件接受总公司的要求,并积极配合。

4、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书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编制,若有必要由总公司编制时,编制成本费由分公司承担。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原则上由乙方自理,个别项目视情况协商解决。

5、总公司应对分公司使用证书、印章及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书、工程业绩、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的资料给予支持(但使用建造师证书所产生的费用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除独立使用分公司证书、印章之外,不得持有总公司证书及印章(严禁分公司私刻总公司公章、制作公司证件,一经发现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对分公司进行制裁或解除合作关系),每次需要使用时必须由总公司批准。所有加盖分公司、总公司印章的文件都必须报公司批准并留存复印件备案。分公司所需公章由总公司负责刻制。

6、一般项目由分公司独立组织实施与管理。重要项目由总公司与分公司合作实施与管理,如需由总公司派驻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时,其各种费用支出由项目部支付。

7、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总公司的生产管理要求执行,统一公司企业标识,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工资资料齐全、归档及时。特别强调关注工程质量与生产安全,不拖欠分包商工程款或民工工资,一切施工安全责任及劳务纠纷均由乙方承担,以免造成对总公司的不利影响。

1、管理费用是关系到合作双方的积极性、关系到双方利益的重要指标。20x—20x年度分公司交总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为万/年人民币;20x年度交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按所有施工项目结算金额的%向总公司交纳。天津地区以外的工程项目20x—20x年度交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按所有施工项目结算金额的%向总公司交纳。

2、重要项目如需总公司实施的工程项目,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利益分配。

3、由分公司实施的项目所需的前期启动资金由分公司筹措,总公司不提供支援;应由分公司收回或收取任何费用均可按程序及合同办理,总公司给予协助不得设置障碍。

总公司年初应为分公司制定年度经营产值目标、工程安全目标及工程质量目标。

1、合作期限暂定三年,自年月日起计。三年后经营模式和管理费视经营情况重新商讨。

2、如出现合作关系应终止的情况时可以及时终止。

1、出现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以上单位书面通报批评时,不及时上交管理费超过一个月时,国家或地方政策规定必须取消时,甲方可以提出与乙方终止合作关系,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合作期内,乙方不得中途终止合作关系。

3、如连续两年不达标,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4、出现终止合作关系时,合作双方应公平合理结算与支付。合作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本协议的终止,甲方、乙方的责任、义务、权利继续有效,直到本协议规定的双方责任、义务、权利执行完毕。合作终止时,未完工程继续按本协议书实施,只是不在开张新项目合作;出现本条款第1条的情况中途终止时,甲方应对已完工程进行公正结算,并应保证乙方在正常合作期间发生的而在合作关系终止后兑现的合法利益。剩余工程由甲方收回管理权并继续执行。

1、分公司如产生债权与债务严格由分公司自行解决,与总公司无关。总公司在自身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天津市分公司无关,自行解决。

2、乙方个人的债权债务与分公司无关。

1、违约方应赔偿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合作期间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江苏省如皋市仲裁部门仲裁。

1、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2、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分公司负责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

企业合作经营合同篇五

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

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诀窍进行合作生产。

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

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条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兹明确如下:

2.1.“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2.5.“技术协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三(3)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

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

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

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

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并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

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第四条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

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条提成费

5.1.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__%的提成费。

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

5.4.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绿,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年__月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六十(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

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

销售报告应

甲方: (以下称总公司)

乙方: (以下称分公司)

甲方为了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度、扩大影响、提升品牌的战略目标,决定拓展天津地区的工程施工业务,在天津市成立 ,并与乙方合作经营天津市场,与乙方资源共享、互利双赢。

双方经过友好协调,就天津分公司的经营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模式:

1、在天津市成立天津市分公司,开展天津地区的市场经营工作。

天津市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

乙方提供组建分公司领导层人员名单,报甲方批准备案。

分公司在天津市设立办公地点、办公设施由乙方提供。

2、乙方负责办理分公司在天津市的工商注册、城建委备案、税务登记及银行开户事宜。

并负责日常管理。

3、分公司管理班子在公司的监督、指导之下全权管理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人事等各项职能。

分公司管理班子必须遵纪守法经营,并遵循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甲方授权分公司在天津地区内全权代表总公司开展资质范围内的业务。

其他地区内的业务应事先征得总公司的同意并无条件服从总公司的统一安排与协调管理。

5、分公司总书记和总会计由总公司指派,派驻分公司的总书记负责协调分公司与总公司的一切事务,并对分公司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总会计监督管理分公司财务。

二、项目动作与管理:

1、分公司独立开展项目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个别大型项目由公司、分公司合作经营)。

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

分公司在总公司允许的范围内独立开展项目管理,自觉接受总公司的监督和检查。

2、分公司每季初应向总公司申报计划跟踪项目的名称、规模、投资主体等详细情况。

3、考虑到总公司在某些项目上的与合作伙伴的协作关系,总公司有权决定分公司在某些特定项目上的动作模式,分公司应服从大局,无条件接受总公司的要求,并积极配合。

4、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书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编制,若有必要由总公司编制时,编制成本费由分公司承担。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原则上由乙方自理,个别项目视情况协商解决。

5、总公司应对分公司使用证书、印章及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书、工程业绩、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的资料给予支持(但使用建造师证书所产生的费用由分公司承担)。

分公司除独立使用分公司证书、印章之外,不得持有总公司证书及印章(严禁分公司私刻总公司公章、制作公司证件,一经发现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对分公司进行制裁或解除合作关系),每次需要使用时必须由总公司批准。

所有加盖分公司、总公司印章的文件都必须报公司批准并留存复印件备案。

分公司所需公章由总公司负责刻制。

6、一般项目由分公司独立组织实施与管理。

重要项目由总公司与分公司合作实施与管理,如需由总公司派驻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时,其各种费用支出由项目部支付。

7、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总公司的生产管理要求执行,统一公司企业标识,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工资资料齐全、归档及时。

特别强调关注工程质量与生产安全,不拖欠分包商工程款或民工工资,一切施工安全责任及劳务纠纷均由乙方承担,以免造成对总公司的不利影响。

三、财务管理:

1、管理费用是关系到合作双方的积极性、关系到双方利益的重要指标。

2011-2012年度分公司交总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为 万/年人民币; 2013年度交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按所有施工项目结算金额的 %向总公司交纳。

2、重要项目如需总公司实施的工程项目,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利益分配。

3、由分公司实施的项目所需的前期启动资金由分公司筹措,总公司不提供支援;应由分公司收回或收取任何费用均可按程序及合同办理,总公司给予协助不得设置障碍。

四、目标考核及风险措施:

总公司年初应为分公司制定年度经营产值目标、工程安全目标及工程质量目标。

五、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暂定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计。

三年后经营模式和管理费视经营情况重新商讨。

2、如出现合作关系应终止的情况时可以及时终止。

六、合作关系的终止:

1、出现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以上单位书面通报批评时,不及时上交管理费超过一个月时,国家或地方政策规定必须取消时,甲方可以提出与乙方终止合作关系,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合作期内,乙方不得中途终止合作关系。

3、如连续两年不达标,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4、出现终止合作关系时,合作双方应公平合理结算与支付。

合作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本协议的终止,甲方、乙方的责任、义务、权利继续有效,直到本协议规定的双方责任、义务、权利执行完毕。

合作终止时,未完工程继续按本协议书实施,只是不在开张新项目合作;出现本条款第1条的情况中途终止时,甲方应对已完工程进行公正结算,并应保证乙方在正常合作期间发生的而在合作关系终止后兑现的合法利益。

剩余工程由甲方收回管理权并继续执行。

七、债权与债务:

1、分公司如产生债权与债务严格由分公司自行解决,与总公司无关。

总公司在自身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天津市分公司无关,自行解决。

2、乙方个人的债权债务与分公司无关。

八、违约处理:

1、违约方应赔偿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合作期间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江苏省如皋市仲裁部门仲裁。

九、其他:

1、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2、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分公司负责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合作经营合同篇六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总则。

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发挥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省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香港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董事长,国籍:。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省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董事长,国籍:中国。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省市建立中外合作经营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有限公司。

外方名称为 。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省市。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xx年第10号令《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由乙方收购甲方的部份股权后变更登记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商务部发布的20xx年第57号令《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xx年修订)》的规定,合营企业投资建设经营,属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甲方可以控股。依据上述原则,甲方出资收购乙方的部份股权,占合营公司股权总额的%,乙方占%。合营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按股份比例承担风险。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的愿望,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全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生产经营的规模如下:

(一)(略)。

(二)(略)。

(三)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扩大,经营范围可增加,具体的经营项目根据合营公司的发展和市场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和变更登记。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亿美元。甲方全部以美元现金作为投资。

第十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万美元,全部由甲方缴付。甲方同意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注册资本金汇入合营公司的账户。

第十一条甲方的其分投资款项,应在不影响合营公司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十二个月内付清,最迟也不得超过十五个月。

第六章股份占有比例及利润分配。

第十二条双方商定不计算双方的投入比例,按照双方商定的比例占有合营公司股份和进行利润分配。

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占有%股份,乙方占有%股份。

第十三条利润分配: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利润后,盈余部份由甲、乙双方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须经另一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甲、乙中的另一方有转让优先权。

第七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方应各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按时缴付投资款:

乙方责任:

办理合营公司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从注册资金到位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完有关变更工商登记。

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八章董事会。

第十五条合营公司成立董事会,本协议签订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六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副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担任。财务总监由甲方指派。董事、董事长和副董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

第十八条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

第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条合营公司归还完甲方的全部借款,甲方即退出董事会,撤回指派的财务总监。但甲方有权每年分配利润时,委托有资格的审计机构对合营公司的财务进行审计。

第九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一条合营公司设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乙方推荐。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年。

第二十二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部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四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章筹备和建设。

第二十五条合营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二十六条(略)。

第二十七条(略)。

第二十八条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十一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九条合营公司职工的招聘录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罚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方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的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章税务、财务、审计。

第三十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一条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二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三十三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账凭证、单据、报表、帐薄,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四条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三十五条每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第三十七条合营企业的全部利润,在缴纳所得税、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应按双方确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第十三章合营期限、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八条本合营企业在下述情况下解散:

1、合营期满;。

2、合营期满之前,出现下述任何一种情况或事件,经董事会决议,本合营企业也可解散;。

a、合营企业遭受重大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b、任何一方违反经营合同规定,使本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c、合营企业达不到经营目的,投资无法回收;。

d、不可抗力,等。

第三十九条合营企业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组织清算委员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103条到108条规定进行。

第四十条合营公司的期限为15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延长或缩短合营期限。

第十四章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合营期满,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十五章保险。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国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六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四十三条对本合同及期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第四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五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合同,他方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章违约责任。

第四十六条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国际惯例赔偿守约方总投资1%的违约金。守约一方有权终止合司,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法律责任和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七条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传或电子邮件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章适用法律。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第二十章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

甲方:

乙方:

企业合作经营合同篇七

甲方:(以下称总公司)。

乙方:(以下称分公司)。

甲方为了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度、扩大影响、提升品牌的战略目标,决定拓展天津地区的工程施工业务,在天津市成立,并与乙方合作经营天津市场,与乙方资源共享、互利双赢。双方经过友好协调,就天津分公司的经营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1、在天津市成立天津市分公司,开展天津地区的市场经营工作。天津市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提供组建分公司领导层人员名单,报甲方批准备案。分公司在天津市设立办公地点、办公设施由乙方提供。

2、乙方负责办理分公司在天津市的工商注册、城建委备案、税务登记及银行开户事宜。并负责日常管理。

3、分公司管理班子在公司的监督、指导之下全权管理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人事等各项职能。分公司管理班子必须遵纪守法经营,并遵循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甲方授权分公司在天津地区内全权代表总公司开展资质范围内的业务。其他地区内的业务应事先征得总公司的同意并无条件服从总公司的统一安排与协调管理。

5、分公司和总会计由总公司指派,派驻分公司的负责协调分公司与总公司的一切事务,并对分公司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总会计监督管理分公司财务。

1、分公司独立开展项目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个别大型项目由公司、分公司合作经营)。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分公司在总公司允许的范围内独立开展项目管理,自觉接受总公司的监督和检查。

2、分公司每季初应向总公司申报计划跟踪项目的名称、规模、投资主体等详细情况。

3、考虑到总公司在某些项目上的与合作伙伴的协作关系,总公司有权决定分公司在某些特定项目上的动作模式,分公司应服从大局,无条件接受总公司的要求,并积极配合。

4、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书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编制,若有必要由总公司编制时,编制成本费由分公司承担。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原则上由乙方自理,个别项目视情况协商解决。

5、总公司应对分公司使用证书、印章及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书、工程业绩、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的资料给予支持(但使用建造师证书所产生的费用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除独立使用分公司证书、印章之外,不得持有总公司证书及印章(严禁分公司私刻总公司公章、制作公司证件,一经发现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对分公司进行制裁或解除合作关系),每次需要使用时必须由总公司批准。所有加盖分公司、总公司印章的文件都必须报公司批准并留存复印件备案。分公司所需公章由总公司负责刻制。

6、一般项目由分公司独立组织实施与管理。重要项目由总公司与分公司合作实施与管理,如需由总公司派驻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时,其各种费用支出由项目部支付。

7、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总公司的生产管理要求执行,统一公司企业标识,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工资资料齐全、归档及时。特别强调关注工程质量与生产安全,不拖欠分包商工程款或民工工资,一切施工安全责任及劳务纠纷均由乙方承担,以免造成对总公司的不利影响。

1、管理费用是关系到合作双方的积极性、关系到双方利益的重要指标。20___-20___年度分公司交总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为万/年人民币;20___年度交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按所有施工项目结算金额的%向总公司交纳。天津地区以外的工程项目20___-20___年度交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按所有施工项目结算金额的%向总公司交纳。

2、重要项目如需总公司实施的工程项目,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利益分配。

3、由分公司实施的项目所需的前期启动资金由分公司筹措,总公司不提供支援;应由分公司收回或收取任何费用均可按程序及合同办理,总公司给予协助不得设置障碍。

总公司年初应为分公司制定年度经营产值目标、工程安全目标及工程质量目标。

1、合作期限暂定三年,自年月日起计。三年后经营模式和管理费视经营情况重新商讨。

2、如出现合作关系应终止的情况时可以及时终止。

1、出现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以上单位书面通报批评时,不及时上交管理费超过一个月时,国家或地方政策规定必须取消时,甲方可以提出与乙方终止合作关系,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合作期内,乙方不得中途终止合作关系。

3、如连续两年不达标,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4、出现终止合作关系时,合作双方应公平合理结算与支付。合作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本协议的终止,甲方、乙方的责任、义务、权利继续有效,直到本协议规定的双方责任、义务、权利执行完毕。合作终止时,未完工程继续按本协议书实施,只是不在开张新项目合作;出现本条款第1条的情况中途终止时,甲方应对已完工程进行公正结算,并应保证乙方在正常合作期间发生的而在合作关系终止后兑现的合法利益。剩余工程由甲方收回管理权并继续执行。

1、分公司如产生债权与债务严格由分公司自行解决,与总公司无关。总公司在自身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天津市分公司无关,自行解决。

2、乙方个人的债权债务与分公司无关。

1、违约方应赔偿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合作期间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江苏省如皋市仲裁部门仲裁。

1、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2、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分公司负责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

企业合作经营合同篇八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作企业)。双方经充分协商约定如下条款,以便信守:

中国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合作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为:

1、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中方),在中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2、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外方)在___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1、合作企业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为有限责任公司。

2、合作企业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_。

3、外文名称为_________。

4、合作企业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1、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2、合作企业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

第五条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1、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中方出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外方各出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2、除合作企业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企业承担责任。

3、合作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4、合作企业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5、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或者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

6、中方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7、在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方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对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具体要求,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规定。

8、合作各方应当以其自有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投资或者合作条件,对该投资或者合作条件不得设置抵押权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9、合作各方没有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限期履行;限期届满仍未履行的,审查批准机关应当撤销合作企业的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吊销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

10、未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一方,应当向已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11、合作各方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后,应当由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作企业据以发给合作各方出资证明书。

12、合作各方之间相互转让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转让属于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权利的,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第六条双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1、中方:提供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外方:投资总额为_________元,其中:现金_________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____元;工业产权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

中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企业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交付合作企业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另行决定。

外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企业在_________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____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商定。

外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企业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_______天内运至中国港口。

第七条中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1、办理为设立合作企业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依照本合同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4、协助合作企业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5、协助合作企业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34567。

6、协助合作企业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7、协助合作企业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8、协助合作企业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9、办理合作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外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2、办理合作企业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4、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6、负责办理合作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企业合作经营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第一章总则。

中国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注:若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次称丙、丁_________方):

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营公司生产经济范围是:

生产_________产品;。

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____。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

第十条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甲、乙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注:以实物工业产权作为出资时,甲、乙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

现金_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_元;。

厂房_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权___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乙方:

现金_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____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_________(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

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3.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4.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_________;。

5.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7.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8.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9.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10.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2.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4.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6.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营公司与_________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培训人员等(注:要在合同中具体写明)。

第十六条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注:在乙方负责向合营公司转让技术的合营合同中才有此条款。)。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的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使合营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营公司的直接损失。

第十八条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_________%。

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_________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注: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协议须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章产品的销售。

第二十条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____%,内销部分占_________%。(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各个年度内外销的比例和数额。一般情况下,外销量至少应能满足合资公司外汇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营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________%。

由合营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________%。

由合营公司委托乙方销售的占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合营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为_________。

第九章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注: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列举主要内容),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在具体合同中要明确规定)。

第二十八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____人,由甲方推荐_________人,乙方推荐_______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_年。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合营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时,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第十二章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合营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由_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______人,乙方_________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筹建处在工厂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注:也可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一种外文书写。)。

第四十六条合营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十七条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十五章合营期限。

第四十八条合营公司的期限为_________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十六章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四十九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七章保险。

第五十条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八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一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二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章违约责任。

第五十四条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五十五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六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二十章不可抗力。

第五十七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适用法律。

第五十八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九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________国_________地_________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人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在________________(被诉人国名),由_________(被诉人国家的仲裁组织名称)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注:在订立合同时,上述三种方式仅能选一。)。

第六十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三章文字。

第六十一条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二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合营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_,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三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四条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_签字。

中国_______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国______公司(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企业合作经营合同篇十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依据合同法规定,就合作经营杭州大酒店,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作项目

1.双方同意在甲方安装乙方提供的。

2.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五年,自 年 月 日(正常开通日)至 年 月 日。

3.双方收益:

(1)乙方的利益:乙方负责甲方设备的投资,设备:系统,在开通正常运行后年内,甲方每年支付乙方万元系统服务费用。

(2)甲方的利益,设备的投放,能提高酒店的档次,稳定和提高客房入住率,增强酒店的竞争力。

4.结算方法:

甲方按月平均额每月付款给乙方,每月日前支付上月的款项,乙方的各项税费由乙方自理。甲方如有滞纳行为,按每日千分之二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五年内,乙方对该系统的设备拥有所有权。第六年开始该系统设备的所有权归甲方。

2.负责提供全套安装设备及配套设施,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规格、型号、质量等均符合约定(具体见附件)。负责合同规定期限内该系统的运营和维护保养。该系统的设备划归甲方后,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证该系统能正常运营,并定期进行保养。(具体的承诺书见附件,包括如何及时维修,补救措施)

3.保证所提供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承担由于产品瑕疵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保证视频服务系统的音像质量。(质量的标准如何确定?)

5.保证片源的时效性和合法性,并保证每个频道每星期更换一部影片(共设轮播个频道)。(影片是否有要求?如何避免重复?)

6.系统归属甲方后,乙方应保证提供有效及时的片源,直至该系统不再使用为止。(提早日提供片源清单。)

7.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乙方不得将安装在甲方处的设备做抵押或提供担保。乙方对甲方的有线电视线路进行必要的改造,必须保证有线电视收看的效果(等同于以往的收看效果),并无偿提供台寸数源彩色电视机。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每月支付乙方系统服务费,因视频系统设备原因导致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投诉,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系统服务费。

2.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系统的所有权属乙方,但甲方拥有使用权,甲方不得自行转让、迁移、出租、抵押或提供担保。

3.合同签订后派专人协助乙方在工程勘测和安装期间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乙方人员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财物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甲方有义务对本合作项目的技术、方案、协议内容保密,为系统采用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因甲方故意造成的设备损毁,甲方需对乙方作相应的经济赔偿。

5.为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良好维护,甲方无偿提供设备操作间和一部工作电话,并无偿为乙方工作人员在工程施工和系统维护期间提供住宿。

四、其他事项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如单方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若遇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

2.违约责任:双方均应自觉遵守、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应向非违约方承担责任。

3.双方发生争议时如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并需加盖公章并经代表人签字后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业合作经营合同篇十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分公司)。

甲方为了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度、扩大影响、提升品牌的战略目标,决定拓展天津地区的工程施工业务,在天津市成立,并与乙方合作经营天津市场,与乙方资源共享、互利双赢。双方经过友好协调,就天津分公司的经营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模式:

1、在天津市成立天津市分公司,开展天津地区的市场经营工作。天津市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提供组建分公司领导层人员名单,报甲方批准备案。分公司在天津市设立办公地点、办公设施由乙方提供。

2、乙方负责办理分公司在天津市的工商注册、城建委备案、税务登记及银行开户事宜。并负责日常管理。

3、分公司管理班子在公司的监督、指导之下全权管理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人事等各项职能。分公司管理班子必须遵纪守法经营,并遵循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甲方授权分公司在天津地区内全权代表总公司开展资质范围内的业务。其他地区内的业务应事先征得总公司的同意并无条件服从总公司的统一安排与协调管理。

5、分公司和总会计由总公司指派,派驻分公司的负责协调分公司与总公司的一切事务,并对分公司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总会计监督管理分公司财务。

二、项目动作与管理:

1、分公司独立开展项目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个别大型项目由公司、分公司合作经营)。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分公司在总公司允许的范围内独立开展项目管理,自觉接受总公司的监督和检查。

2、分公司每季初应向总公司申报计划跟踪项目的名称、规模、投资主体等详细情况。

3、考虑到总公司在某些项目上的与合作伙伴的协作关系,总公司有权决定分公司在某些特定项目上的动作模式,分公司应服从大局,无条件接受总公司的要求,并积极配合。

4、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书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编制,若有必要由总公司编制时,编制成本费由分公司承担。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原则上由乙方自理,个别项目视情况协商解决。

5、总公司应对分公司使用证书、印章及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书、工程业绩、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的资料给予支持(但使用建造师证书所产生的费用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除独立使用分公司证书、印章之外,不得持有总公司证书及印章(严禁分公司私刻总公司公章、制作公司证件,一经发现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对分公司进行制裁或解除合作关系),每次需要使用时必须由总公司批准。所有加盖分公司、总公司印章的文件都必须报公司批准并留存复印件备案。分公司所需公章由总公司负责刻制。

6、一般项目由分公司独立组织实施与管理。重要项目由总公司与分公司合作实施与管理,如需由总公司派驻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时,其各种费用支出由项目部支付。

7、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总公司的生产管理要求执行,统一公司企业标识,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工资资料齐全、归档及时。特别强调关注工程质量与生产安全,不拖欠分包商工程款或民工工资,一切施工安全责任及劳务纠纷均由乙方承担,以免造成对总公司的不利影响。

三、财务管理:

1、管理费用是关系到合作双方的积极性、关系到双方利益的重要指标。20xx-20xx年度分公司交总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为________万/年人民币;20xx年度交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按所有施工项目结算金额的%向总公司交纳。天津地区以外的工程项目20xx-20xx年度交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按所有施工项目结算金额的'__________%向总公司交纳。

2、重要项目如需总公司实施的工程项目,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利益分配。

3、由分公司实施的项目所需的前期启动资金由分公司筹措,总公司不提供支援;应由分公司收回或收取任何费用均可按程序及合同办理,总公司给予协助不得设置障碍。

四、目标考核及风险措施:

总公司年初应为分公司制定年度经营产值目标、工程安全目标及工程质量目标。

五、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暂定三年,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计。三年后经营模式和管理费视经营情况重新商讨。

2、如出现合作关系应终止的情况时可以及时终止。

六、合作关系的终止:

1、出现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以上单位书面通报批评时,不及时上交管理费超过一个月时,国家或地方政策规定必须取消时,甲方可以提出与乙方终止合作关系,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合作期内,乙方不得中途终止合作关系。

3、如连续两年不达标,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4、出现终止合作关系时,合作双方应公平合理结算与支付。合作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本协议的终止,甲方、乙方的责任、义务、权利继续有效,直到本协议规定的双方责任、义务、权利执行完毕。合作终止时,未完工程继续按本协议书实施,只是不在开张新项目合作;出现本条款第1条的情况中途终止时,甲方应对已完工程进行公正结算,并应保证乙方在正常合作期间发生的而在合作关系终止后兑现的合法利益。剩余工程由甲方收回管理权并继续执行。

七、债权与债务:

1、分公司如产生债权与债务严格由分公司自行解决,与总公司无关。总公司在自身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天津市分公司无关,自行解决。

2、乙方个人的债权债务与分公司无关。

八、违约处理:

1、违约方应赔偿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合作期间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江苏省如皋市仲裁部门仲裁。

九、其他:

1、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2、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企业合作经营合同篇十二

第一条为规范合伙企业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合伙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协议。

第二条合伙人的姓名及家庭住所:_________。

第三条企业依法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合伙期为_________年。

第四条企业名称为:_________。

企业住所:_________。

第五条本企业由各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第二章合伙目的及经营范围。

第六条合伙的目的、宗旨:共同劳动、共同经营、互利互惠。

第七条经营范围:_________。

第三章出资方式、数额、期限和盈亏分担方法。

第八条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和数额为:

(一)以_________(此处填出资方式,如常货币或实物)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占_________%。

(二)以_________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占_________%。

第九条各合伙人应当在本协议签字、申请注册登记前,按照前条约定的数额比例足额缴付各自的出资。

第十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第四章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十一条合伙人共同委托一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委托为本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十二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由出资大的为事务执行人,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第十三条不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簿。

第十四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二)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争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八)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九)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第五章入伙与退伙。

第十五条入伙。

(一)新合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二)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三)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退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发生合伙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定的义务。

第十七条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第十九条合伙企业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而发生登记事项需变更或重新登记的,应于作出变更决定或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六章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协议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三)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四)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五)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人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决定后十九日内由全体合伙人或者指定一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第二十二条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七章违约责任及合伙人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擅自退伙,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个别伙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不履行出资义务,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第二十五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对本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经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在企业注册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工商局一份。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合伙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合作经营合同篇十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经营管理承包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就共同经营一事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二、合作期限及方式。

1、双方合作期限为月日。本协议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如有变更,甲方应提前60日通知乙方。

3、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食宿。

三、管理和利润分配。

1、该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和人员的工资分配技师提成由乙方根据甲方的现行模式制定,甲乙双方协商认可后执行,财务部门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2、与经营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协调和费用由甲方解决。

3、利润分配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时间为当月月底(30日),次月5日前打入乙方指定账户:

4、利润分成按每月营业额,营业额的%提成,每10万元为一个百分点。

5、技师分成,技师按,五天结算一次工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工资。

四、本协议项下的场地在本协议签订前所涉及的一切债款、债务、人事纠纷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五、本协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自签署之日内生效。

企业合作经营合同篇十四

中国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共同投资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

乙方:()1、(国家或地区)__________先生,身份照(或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2、(国家或地区)__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作经营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合作公司的名称: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合作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甲、乙双方以各认缴出资额对合作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作公司所得利润,甲、乙双方按的比例分享。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合作公司生产经济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作公司生产规模为:年产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作公司向国外市场销售其产品。产品_____%外销。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十条甲、乙方的出资总额共为:______________万美元,以此为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_万美元,占注册资本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__万美元,占注册资本____%。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甲方:以__________投入。

乙方:以__________投入。

第十二条合作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分期缴付,第一期在工商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个月内缴付___%,其余在____年时间内全部缴清,并经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公司成立后,向股权签发出资证明书。

合作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或减少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合作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决议,并经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三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

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的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组织合作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___________。

协助合作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协助合作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__________。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生产技术人员、生产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作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产品的销售。

第十五条合作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____%。

第八章董事会。

第十六条合作公司设董事会。合作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作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七条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修改公司规章;。

——讨论决定合作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决定聘用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等高级职员;。

——负责合作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其它应由董事会会议决定的重大事宜。

下列事项需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决定:

(一)修改公司章程;(二)解散公司;(三)调整公司注册资本;(四)一方或数方转让其在本公司的股权;(五)一方或数方将其在本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债权人;(六)公司合并或分立;(七)抵押公司资产;(八)其它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

第十八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任期为____年,可以连任。

第十九条董事会董事长由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由____方委派。

第二十条甲、乙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其职务时,应授权他人代为履行,董事长未明确授权的,由副董事长代理。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会),在公司住所或董事会指定的其他地点举行,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____名(全体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和地点、议事日程,且应当在会议召开的10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全体董事。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年会和临时会议应当有全体董事出席方能举行。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二十四条各方有义务确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会年会和临时会议。董事因故不能参加董事会会议,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

第二十五条如果一方或数方所派的董事不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致使董事会5日内不能就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章程)所列之公司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决议。则其他方(通知人)可以向不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及委派他们的一方或数方(被通知人),按照该方法定地址(住所)再次发出书面通知,敦促其在规定日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六条前条所述敦促通知应至少在确定召开会议日期的60日前,以双挂号函方式发出,并应当注明在本通知发出前的至少45日内被通知人应书面答复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如果被通知人在通知和规定期限内仍未答复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则应视为被通知人弃权,在通知人收到双挂号函回执后,通知人所委派的董事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即使出席该董事会特别会议的董事达不到举行董事会议的法定人数,经出席董事会特别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仍可就公司之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有效决议。

第二十七条不在公司经营管理机构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金。在举行董事会会议有关的全部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八条合作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__方推荐。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年。

第二十九条: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公司总经理及其它高级职员。

第三十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章职工和工会组织。

第三十二条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实施办法办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所需的职工可根据当地劳动人事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由公司自行公开招收,择优录用。

第三十四条:公司有权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予以解雇。对开除处分的职工须报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职工的工资待遇,按照中国政府及当地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公司将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适当提高职工的工资。

第三十六条: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公司将根据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以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三十七条: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三十八条: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的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物质利益,协助公司教育职工遵守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第三十九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奖惩、工资制度、生活福利、劳动保护、保险问题时,工会代表有权列度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四十条:公司工会参加调解职工和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一条:公司应当积极支持本企业工会的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房屋和设备,用于办公、会议、举办职工集体福利、文化体育事业。公司每月按公司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公司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经会费。

第十一章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办理。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帐簿,进行独立核算,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报送会计报表,并接受财政、税务机关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四条:公司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书写。

第四十五条: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它货币折算,按缴款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

第四十六条: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同意的其它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汇帐户。

第四十七条: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四十八条:公司财务会计帐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1、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银行存款和支出数量;。

2、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3、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4、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四十九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五十条: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十二章税务、利润、外汇、保险。

第五十一条: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同时享受外资企业的有关减税、免税的优惠待遇。

第五十二条:公司依照中国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提取储备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储备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公司自行确定。

公司以往会计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往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与本会计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一并分配。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董事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第五十三条: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所得利润归股权所有,股东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第五十四条: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五十五条:公司如将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在中国境内再投资,可以依照国家规定申请相关优惠政策。

第五十六条: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七条:公司在中国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机构允许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开立外汇帐户。外汇收支平衡由公司自行解决。

第五十八条:公司的股东从本公司获得的合法利润、其它合法收入和清算后的资金,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外汇管理条例以美金或公司选择的其他外币汇往国外。

第五十九条:公司外籍职工的工资收入和其它正常收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法、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可按外汇管理条例以美金或公司选择的其他外币汇往国外。

第六十条:公司的各项保险在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章期限、终止、财产处理。

第六十一条: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二条:经一方提议,经董事会决议做出决定,可以在经营期满前六个月,向原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延长合作期限,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十三条:公司提前终止经营,需董事会会决议做出决定,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六十四条: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经营,现有的土地、厂房、设备等所有资产全部归甲方所有,以外财产依法进行清算,按甲乙双方分红比例进行利润或亏损分配。

第十四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六十五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六十六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作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作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六十七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作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第六十八条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和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九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章不可抗力。

第七十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于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第七十一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七十二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七十三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九章文字。

第七十四条本合同用中文写成。

第二十章合同生产及其它。

第七十五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合作公司章程,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十六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七条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信件地址。

第七十八条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_________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地点)。

企业合作经营合同篇十五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在号合作开设餐馆,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合作合同如下:

一、上述地址合作期为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上述地址总投资由乙方单方全付,包括租金、工人工资、装修费、所有设备等所有费用;合作期满后店铺及设备属于乙方所有。

三、乙方须付甲方加盟费人民币伍万元;签订合作合同当天乙方即付甲方启动资金人民币贰万元,其余可在店盈利每月付人民币壹万元。

四、双方签约后,甲方有专门班子协助乙方筹建门店,提供:

1、有偿:门店设计图纸及广告内容(也只有甲方负责设计);物料、器具、服装样品。

2、无偿:《营业手册》一套;物资采购计划;对加盟门店的主要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考核,使其工作能力达到开业要求。

五、工人工资在营业额的15%内甲方有权调整。

六、乙方在以下情况须向甲方支付管理费:

1、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0%至44%,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3%;。

3、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7%以上,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6%;。

七、每月的净利润属于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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