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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专项督查通报(实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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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专项督查通报(实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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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督查通报篇一

督查,即督促检查(全称),是一项社会活动,涉及领域广泛,无论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社会组织等都可以运用这一方式促进任务的落实、推动目标的实现。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专项活动督查通报,供大家参考!

3月30日至4月乌恰县社保局开展严打违法犯罪整治社会秩序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现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领导有力。按照严打违法犯罪整治社会秩序专项行动的总体安排部署,迅速成立了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组建了工作专班并明确了相关职责。(二)氛围浓厚。及时召开了干部、负责人、职干部大会并通广播宣传、会议宣传、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宣传手段形式对严打违法犯罪整治社会秩序专项行动进行了颇具实效的宣传发动对全局严打违法犯罪整顿社会秩序工作进行了宣传动员。(三)成效初显。通过前期的宣传发动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部分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正气、弘扬法威在全局范围内营造良好的会战氛围。2二、存在的问题(一)宣传发动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干部工作还停留在一般状态不够深入。宣传发动不够群众知晓率不高全单位共同参与的氛围未真正形成。(二)信息摸排有待进一步深入。前期摸排出来的案件线索属于信访事项、不稳定因素的较多能够构成政法机关出重拳打击的治安刑事案件的线索偏少涉恶、涉稳、涉环境、涉操纵的案件更少。(三)无理缠访问题仍然较突出。均存在无理缠访、无理上访的现象有的甚至影响了正常办公秩序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三、下步工作要求(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组长成员务必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采取有效举措把严打整治工作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优化行政执法环境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主要措施抓落实、抓出实效。3(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和辖区工作情况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加大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力度完善行政处罚程序确定行政强制对象严厉打击抗阻行政执法行为。

乌恰县劳动就业保险管理局。

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

为督促各地深刻汲取当阳市“8.11”重大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要求,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市安委会办公室成立3个综合督查组和一个道路施工专项督查组,于20xx年9月1日至20日对各县市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通知》要求开展了督查,现将督查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总体情况。

8月12日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和《通知》下发后,各地各部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迅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10个县市区共成立行业、部门检查组441个,排查企业(单位)4934家。排查一般隐患10117个(处),整改8643个(处),整改率85.3%;排查重大隐患4个(处),已整改2个(处),停工停产整改企业6家。通过大检查大整治,及时整治了一批安全隐患,堵塞了一批安全管理漏洞,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全市电视电话会议后,各县市区行政主要负责人紧接着主持召开了本地安全生产会议,将会议精神和工作任务第一时间传达到各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大部分县市区政府、安委会连夜制定、印发文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进行安排部署。8月13日,郧阳区派出10个督查组、武当山特区组成13个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专班开始安全隐患大排查,其他县市区于8月15日前全部启动了安全生产大检查。郧阳区、房县、竹山、茅箭、张湾等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深入基层单位和企业开展督查检查;绝大部分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均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带队对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武当山特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吴先锋同志在全区安全生产会议上与其他班子成员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建立健全了压实压细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的工作机制。

2、突出重点,全面排查。10个县市区结合各自实际,把道路交通、特种设备、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旅游、渣土堆放(排放)场等易发事故和易发较大以上事故重点行业领域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重点,督促县市区职能部门按照“三个必须”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乡镇街道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大部分县市区都做到有统有分、条块结合、有检查有督查、重点抽查和全面检查、明察和暗访相结合,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建立了隐患排查及整改台账,实行痕迹化管理。

3、综合施策,强化整改。各地都进一步强化了“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大部分县市区在检查督查过程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运用约谈、诫勉谈话等纪律手段,行政处罚、停产整顿等法律手段,政府拨付专项资金推动隐患整改等经济手段,督促隐患整改、治理。郧西县对市督查组汛期督查发现的5处11项安全隐患,逐一分解交办到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所涉及部门、政府主要负责人先后多次深入隐患点抓协调、抓督办,已整改隐患10项;郧阳区严明工作纪律,对工作进度慢的干部按照情况严重程度给予批评、约谈、诫勉谈话等纪律处分,对限期不予整改的企业采取行政处罚、停产整顿行政措施;房县针对门古聚鑫矿业观音沟尾矿库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县委书记蔡贤忠、县长纪道清多次深入现场检查督办,召开政府专题协调会议,拨付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尾矿库闭库治理。

4、建立机制,注重长效。为拧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郧阳、郧西、竹山、武当山等县市区成立固定专班开展经常性督查检查,实现了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检查常态化。郧阳区坚持领导靠前指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统筹运用人力资源,成立了10个安全生产督查组,组长由县级干部担任,每个督查组包联2个乡镇,督查组两个月对包联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检查一次,严格实行“谁督查、谁负责”安全生产动态问效管理。郧西县抽调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人员组成6个安全生产督查组,各督查组固定人员,固定督查乡镇,固定督查时限(双月督办),固定督查模式(复查和检查相结合),督查结果和要求统一由县政府督查室予以通报和督办;竹山县以乡镇为单位下设17个驻点督导专班定点督办落实,并成立11项行业督导专班;武当山特区实行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各办事处及行业监管(管理)部门负责督促辖区和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每月对自查自改的事故隐患进行汇总、分析,安委会办公室组成专班定期对自查自改工作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并进行通报。

5、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期间,各县市区广泛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发放资料、会议、培训班等形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动态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增强了专项行动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如: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以《致全区企业家朋友关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封信》要求辖区企业业主深刻吸取当阳市“8.11”重大事故惨痛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竹山县针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安全用电、燃气安全等11个方面,以漫画配文字形式编制成《公民安全知识手册》,共印10万份,发放到每户居民家中。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从督查情况来看,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但仍存在着不容忽视一些问题。一是少数县市区对专项行动缺乏系统有效的督办和检查办法,导致工作压力层层递减。二是部分县市区的少数行业监管部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没有做到全覆盖,存在以企业自查自报代替部门监督检查,工作不严不实。三是部分乡镇街道检查人员由于业务素质不高,在对企业检查过程中排查不出隐患和问题,大检查大整治流于形式。四是部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够,存在着没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没有规范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体系,生产经营中仍存着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五是新修公路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如竹山县竹向路段存在多处安全隐患。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国庆节即将来临,第四季度,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进入高峰期,建筑施工极易出现抢进度赶工期的现象,再加上岁末年初人员出行和雨雪冰冻恶劣天气较多,多种因素叠加,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各地各部门要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为抓手,抓细抓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1、保持警钟常鸣工作态势。各地各部门要从当阳市“8.11”重大事故和近期国内各地发生的典型安全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准确研判本地本部门的安全形势,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传导安全生产工作压力,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2、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要继续突出道路交通、特种设备、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旅游、渣土堆放(排放)场等重点行业领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在扩面、提质、增效上下功夫,督促指导企业运用好“两化”体系,实现隐患排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年底实现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全面推进乡镇街办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年底所有乡镇、街办都要达标。

4、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继续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台、户外广告宣传牌等媒体和平台,做好安全发展观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构建起人人关心安全、人人践行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区人口计生局、卫生局,光明及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

为了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集中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精神,20xx年6月29-30日,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刘萍带队,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计生宣教处、妇社处、市卫生监督所、市药品监管局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到福田区、南山区、龙岗区、坪山新区4个区开展了打击“两非”专项督查行动,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档案、现场查看、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集中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深卫人发〔20xx〕223号)的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取得一定成效。

从各区汇报和资料查阅看,自深卫人发〔20xx〕223号文下发后,各区、各有关部门均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迅速传达文件精神,制定相关措施,保证专项治理活动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为开展活动提供有利保障。

各区高度重视,制定了本区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分工责任,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把打击“两非”工作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内容,严格实行奖惩。各有关部门也发挥职能优势,制定实施方案,采取相关措施,福田区卫生局制订了《20xx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南山区卫生局转发文件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工作部署,龙岗区在4月15日组织各街道、各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开展了一次打击“两非”集中行动日活动,市卫生监督所制定了详细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检查表格。

(二)深入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在宣传发动阶段,各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危害性,营造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关爱女孩的良好氛围。龙岗区在区有线电视台及《南方日报》、《深圳侨报》等媒体对专项行动全程进行了跟踪报道,及时曝光了无证诊所、个别门诊部涉嫌超范围经营的事实,福田区在深圳移动频道播放“关爱女孩”动漫短片,坪山新区在坑梓电视新闻栏目播放打击“两非”专题新闻等。龙岗区卫生局举办2期600多人次针对民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班,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

(三)加大督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各区由人口计生局牵头,联合辖区卫生、药品监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设立了“两非”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通过巡查和突击检查行动取缔无证诊所,查处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药店,收缴非法医疗器械和药品一批。龙岗区领导亲自到龙城街道督查专项整治行动;南山区卫生局于5月19日对区人民医院、蛇口人民医院、西丽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福田区区属医疗单位与社区健康服务中心采取自查自纠方式进行整治,辖区内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由执法行动组负责督查整治。南山区卫生局对程宽西医内科诊所未取得卫生行政许可擅自开展终止妊娠手术情况进行了联合查处,责令立即整改并处罚金,对群众投诉的西丽联友门诊部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情况进行了联合调查。市卫生监督所对深圳仁康医院在开展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前未查验登记受术者的相关计生证明材料已立案查处,对深圳恒生医院、深圳雪象医院、深圳健安医院、深圳恒生龙安医院因使用资质不合格的超声医学人员开展诊疗活动,予以行政处罚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处理。市药品监管局对1家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药品零售企业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3家药品零售企业未张贴“警示标识”、2家有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使用记录不全、帐目不清等责令其整改。

二、现场检查情况。

督查组现场检查了医疗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门诊部、诊所、零售药店等是否存在利用b超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利用人工终止妊娠技术和终止妊娠药品进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等违法行为。

(一)现场检查的单位。

1、医疗卫生机构: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南山区沙河医院、龙岗区中海医院、坪山新区坪山人民医院。

2、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福田区计生服务中心、南山区计生服务中心、布吉街道计生服务中心。

3、门诊部、诊所、药店:

福田区沙嘴路东港门诊部、邱乾楚中医内科门诊、润泽元药店;南山区科发路科发门诊部、陈冬恩诊所、俊龙药行;龙岗区金鹏路新联门诊部、廖少云西医外科门诊、本草药业;坪山新区建设路侨源门诊部、罗传英西医妇科门诊、一通大药房。

(二)医疗卫生机构及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检查情况。

经检查,现场未发现存在“两非”违法行为。

各医疗机构能够执行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审批制度,在抽查的4家医院、1家计生服务机构的25份14周以上终止妊娠的受术者资料中,基本能够达到“无医学指征的要查验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的要求,并能够将情况通报辖区计生部门;多数医疗机构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能够按要求设置禁止“两非”的醒目标识,张贴从事超声医学工作人员姓名、职称,公布举报电话;各医疗机构基本能够做到对超声诊断仪和超声医学执业人员统一登记造册、对超声医学执业人员严格资质审定,签订岗位。

责任书。

;未发现利用超声诊断仪进行流动超声检查或把超声诊断仪转借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使用;各医疗机构建立了新生儿出生、死亡登记报告制度,能够定期向计生部门通报;超声医学执业人员基本做到定期接受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监管,了解关于打击“两非”的法律法规;明察暗访了10位孕妇,除1人自称在某区社康中心做过胎儿性别鉴定外,其余均未做过胎儿性别鉴定且无打算做。

(三)门诊部、诊所、药店的检查情况。

经检查,现场未发现存在“两非”违法行为。

但个别门诊部不能提供超声医学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也未签订岗位责任书,有些因超声医学人员缺失暂停业务;零售药店未发现销售终止妊娠药品,但个别管理不够规范,无法出示销售单。

三、督查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区对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重视不够,未能按照深卫人发〔20xx〕223号文要求的在集中整治阶段至少开展两次联合集中整治行动的要求,在6月底前尚未开展过一次区级集中整治行动。

(二)个别医疗机构对14周以上妊娠终止妊娠受术者持有的《计划生育证明》把关不够严格,在抽查个案中发现1例假证明。各区、街道计生部门应加强与辖区医疗机构的沟通,使医疗机构及时明确有关计生政策规定及《计划生育证明》的规范要求。

(三)计划外怀孕进行大月份引产的胎儿以女性偏多,不排除有些人事先在其它地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后,再以计划外怀孕的理由持正规《计划生育证明》到医疗机构进行终止妊娠的可能性。

(四)个别医疗机构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禁止“两非”标识不够规范和醒目,应予整改。

(五)对深卫人发〔20xx〕223号文规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实施紧急终止妊娠手术的,应在术后48小时内向辖区区人口计生局报告”的要求,各区计生、卫生部门之间尚未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规范的报告制度。

(六)我市大部制改革后,从20xx年开始,无证诊所的执法主体由原来各街道执法大队移交到卫生监督所,由于卫生监督部门的人员车辆配置有限,导致执法力量不足。各街道、社区应多加强与卫生监督部门的联系,及时将摸底排查情况进行反馈,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七)从各区专项整治的情况汇总看,个别社会医疗机构可能存在“两非”违法行为,仍有一些门诊部的超声医学执业人员不具备执业资格证书而执业上岗,一些诊所超范围经营活动日趋隐蔽,隐藏超范围诊疗的工作日志、处方及收款收据等,查处难度加大。

(八)利益导向机制不够健全,作用不够明显。

四、工作建议。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是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是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重要措施之一。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综合整治意识,发挥大部制优势,加强部门之间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形成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加强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行动深入开展。

(二)坚持专项治理和经常性管理相结合,强化管理责任。各区、各有关部门要以此次督查为警示,堵塞管理中的漏洞,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及规范化管理。要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效工作机制,把专项治理融入经常性的管理之中。要鼓励群众举报,对“两非”案件线索及时追查,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究、处理到位,以形成对“两非”的强大威慑力量,有效预防和减少“两非”行为的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利益导向机制建设。要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同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的作用,加大有利于提高妇女地位、保障女性权益等方面内容的宣传力度。要加强协调,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制定并落实有利于女孩及女孩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切实提高女孩及女孩家庭的经济和社会地位。

专项督查通报篇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

20xx年3-6月,我委在全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周密部署,工作落实有力。《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xx〕292号)下发后,各省(区、市)对专项督查工作高度重视,迅速进行部署,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各阶段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清理不合法执法主体45个,规范25290名执法人员资格,其中为15347名执法人员补发证件,调离执法岗位6869人,收回执法证等其他情况3074人;抽查案卷135713份,平均合格率为97%。

(二)完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各地在开展专项督查过程中,深入推进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全国大部分地区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也在逐步完善过程中。各地以开展专项督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不断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深化服务,维护群众权益。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精神,各地简化生育登记程序,部分地区推行网上办证,探索“多证合一”,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认真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重点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联系帮扶工作;实施“生育关怀”工程,提高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部分地区卫生计生、公安、纪检、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合查处案件的协调机制,严查侵犯群众健康权益的行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对专项督查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地区对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的必要性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不高,没有充分认识到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对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没有真正把专项督查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来开展,对基层的指导和督促不够,自查工作不深入,清理不彻底。

(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需进一步规范。一是部分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对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本省计划生育条例不熟悉,法律素养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在社会抚养费缴纳方式上需进一步改进,存在征收管理不规范的隐患;三是部分基层地区计划生育执法程序、文书设计及填写不规范,还存在少数不合格案卷。

(三)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有待建立。一是相关法律法规衔接适用存在问题。主要集中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整合后监督执法工作的法律适用问题、生育政策调整前后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审批地区差异问题、社会抚养费征收衔接问题;二是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部分地区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制度尚未完全建立,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需进一步畅通。

(四)计划生育监督工作进展不平衡。一是部分地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资源整合进展较慢,基层计划生育监督机构还未建立,计划生育监督工作难以全面展开;二是部分地区对计划生育监督职责理解有偏差,存在着重执法轻监督的现象;三是基层计划生育执法监督人员流动性大,队伍稳定性不足,执法监督人员和力量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抓好专项督查工作。各地要以此次专项督查为契机,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当成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认真开展专项督查回头看,强化分类指导,重点帮助基层,解决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工作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工作指导,规范行政执法监督行为。一是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督促地方改正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步推动基层执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二是妥善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对于生育政策调整前后社会抚养费征收衔接问题,各地要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同时,进一步规范征收主体、征收程序、缴纳方式,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推动建立社会征信体系。

(三)加快法律制度建设,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工作。指导地方进一步健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配套制度,解决群众在办理生育登记服务、计划生育证明、再生育审批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探索创新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群众投诉多、信访量大的地区的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抓好关键措施,切实加强监督体系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卫监督发〔20xx〕91号),做好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资源整合工作,夯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基础。二是积极调动各地做好计划生育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完善计划生育监督执法体系,推动将计划生育监督工作纳入地方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基层评比创建活动。三是加强监督人员培训,提高法律知识素养,提升执法监督能力,适应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形势需要。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年8月18日。

专项督查通报篇三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xx年7月2日至9月2日,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对税务总局党组进行了巡视。10月11日,中央巡视组向税务总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税务总局党组把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充分落实在巡视整改工作的各个方面。通过深入学习,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方向,形成了坚决主动、全力以赴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进一步增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10月11日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税务总局党组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在听取中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究落实有关指示精神及巡视反馈意见,部署专项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力落实巡视整改任务。10月28日,税务总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结合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抓好专项巡视整改,将学习贯彻的成效体现在巡视整改成果上。

(二)进一步增强担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税务总局党组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税务机关党组的责任所在、使命所系,是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坚持常抓不懈,必须坚守纪律、严守规矩,必须把承担整改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自觉为党担责、为党尽责。11月7-11日,税务总局党组举办了税务系统司局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对进一步抓好巡视整改进行再动员、再督促,强调既要改问题,又要建制度,更要形成思想自觉,要求各司局、各省税务局“一把手”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确保巡视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接受专项巡视,严格对照检查,税务总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坚持党的领导是政治巡视的根本目的,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更好地发挥税收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作用,并把巡视整改作为强大动力,在更加有力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中,推进税收改革发展。结合巡视整改,税务总局着力强化税收风险管理,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有力促进了堵漏增收,增加了税收收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同时,用主动接受巡视和全面整改凝聚起来的精气神,持续推进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各项重大税收改革,增强纳税人获得感。在此基础上,明确要求将巡视整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与深入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紧密结合,充分运用好巡视整改成果,推进税收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进一步增强聚焦问题严改实改真改深改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巡视发现了问题,就要解决、要处理。巡视效果好不好、震慑作用强不强关键看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税务总局党组深刻认识到,抓好巡视整改,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向党中央看齐、严守纪律规矩的具体行动,是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难得契机,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把思想统一到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深刻领会,坚决贯彻,积极整改,切实把这次专项巡视的反馈问题和意见要求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在巡视反馈情况后,税务总局党组明确表态,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将前期自查自改、边巡边改中正在整改和尚未完成的问题全部纳入进来,对已整改事项进行“回头看”,扎扎实实开展全面整改。

二、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税务总局党组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意识,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条条必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巡视整改工作由税务总局党组负总责,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为整改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抓好自身整改和分管司局整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纪检、党建、人事、业务四个工作组,具体抓好整改落实。明确各司局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整改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牵头,将所有整改任务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各司局分别确定1名司级干部和1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与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工作对接。巡视整改期间,共召开19次党组会议、5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2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及时部署推进,打好整改攻坚战。

(二)加强统筹推进。制发《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落实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清单,共涵盖3个方面7大类22项问题和50项整改任务、70条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了整改责任和时限,形成详细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时,注重整改具体问题和建立制度机制相结合,既立足于立行立改、早见成效,又着眼于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所列整改措施中新建或修订完善相关制度25项。统筹把握整改进度,除情况复杂、需上级部门或外部门协同解决的整改措施外,其余66项具体整改措施在12月2日前完成,并将整改进度细化为10月28日、11月11日和12月2日三个分阶段完成节点,统筹把握整改节奏,加快整改进度,力求每个阶段都有一批整改成果,以严而有序的过程控制确保整改任务按时优质完成。

(三)加强督促落实。把巡视反馈的每一个问题和每一条意见都作为“必答题”,逐项盯紧抓牢,并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踪问效。建立每周协调、提醒和通报制度,坚持每周汇总进展情况,结合整改计划和存在的问题,提前向责任单位发出工作提醒,督促责任单位抓早抓细整改,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11月16日,税务总局党组召开巡视整改重点工作推进会议,严格要求对表推进、对账销号,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编发巡视整改工作简报,及时反映整改进展情况,对好做法进行推介。编发巡视整改工作情况通报,对整改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批评,责成各责任单位抓紧抓实整改。建立对账销号制度,在巡视整改清单的基础上制定工作台账,严格审核把关,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将巡视整改全面纳入绩效考核和督查督办,加强过程跟踪,倒逼整改落实。

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坚决有力的行动抓好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的整改落实。

税务总局党组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在条条必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全力以赴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截至目前,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22个问题,税务总局党组通过制定70项具体整改措施,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中4项中长期整改措施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一)对“‘四个意识’不够强,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税务总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有效发挥党组把握方向、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

1.强化党组对中央精神的学习贯彻。制定税务总局党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工作制度,完善对中央重要会议和文件传达学习、研究落实、上报专报、督促落实的闭环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党组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的水平和能力,确保党组更加扎实深入地学习领会、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

2.强化党组自身建设。税务总局党组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采取个人自学、专家辅导、讲党课、专题学习研讨等多种方式,更加全面、系统地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班子成员之间交心谈心制度,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坦诚开展交心谈心,经常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针对一位原党组成员严重违纪问题,税务总局党组深刻反思,并在税务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最大程度消除不良影响。修订《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促进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规范化、常态化。党组成员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采取多种方式听取干部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监督。

3.强化党组科学民主决策。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工作规则》,提高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增强党组决策的科学性。制定《税务总局会议议题及文件报送局领导制度》,保证班子成员会前充分准备,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制定《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审议财务管理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明确应提交党组会审议的事项范围,研究审议20xx年基建维修改造项目等财务问题。

4.强化党组对税务系统的政治领导。针对税务系统战线长、队伍大的实际,制定《关于构建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的实施意见》,确立“条主动、块为主,两结合、互为补,抓党建、带队伍”的工作主线,坚持既抓税务总局机关又抓税务系统,既抓紧国税局又抓好地税局,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好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加强对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组织领导。制定《关于建立“条主动块为主”工作机制推进国税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垂直管理和地方管理两个优势,用好两种资源,形成税务系统与地方党委抓党建工作优势互补、共管共治的格局,在破解国税系统党建工作“两边管、两难管”问题上进行了有益探索。

(二)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税务总局党组自觉向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进一步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税收工作重大改革的部署推进,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税务系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1.落实中央有关税收工作的重大改革。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召开专题推进会议,总结落实改革措施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建立序时推进、督察考核制度,开展实地督察、交叉督察和自查督察,督促进展慢的单位限时整改;推进跨区域稽查和督察内审组织体系改革;制发落实改革措施的110个文件,涵盖96项改革任务的70项,已完成到20xx年全部改革任务的73%,使纳税服务、税收征管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解决行政许可行为不规范等问题。编制《税务总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列明行政权责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职能体系;取消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简化流程,缩短时间,精简报表资料;制定《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进一步实现办税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服务一把尺子。

2.落实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税收举措。对京津冀范围内和长江经济带12省(市)内办理迁移的纳税人,实现资质互认、信息共享,并拓展至所有异地经营纳税人,促进企业合理流动。建立分国别税收信息研究机制,覆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95个“走出去”企业重点投资国家,为纳税人提供境外涉税服务。完成与罗马尼亚、柬埔寨、巴基斯坦的税收协定谈签工作。建成12366上海(国际)纳税服务中心,开通中国国际税收服务热线,为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税收咨询服务。分析总结20xx年前三季度税收情况,预测第四季度和20xx年经济税收形势,从税收变化透视经济运行、政策效应、税源监控、执法风险等方面,不断推出系列分析报告。加大金税工程建设力度,金税三期工程在20xx年10月实现全国税务系统全面上线并平稳运行,实现全国税务应用系统统一和税收征管数据集中,为税收服务国家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化支撑。制发《关于贯彻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强薄弱环节整改工作的通知》,对税务系统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企业应享尽享。

3.落实依法治税各项任务。制发《“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公告,进一步约束税务机关权力、保护纳税人权利。积极配合全国人大会及有关部委做好相关税种立法工作,提出立法建议。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工作。专门下发通报,重申依法征税、严禁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对违规收“过头税”问题“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三)对“机关党建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税务总局党组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健全基层党组织,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引导党员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1.抓好党建工作与税收工作有机融合。结合制定20xx年5.0版绩效考评指标,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完善党建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加大党建工作考核力度,提高党建工作指标考评分值权重,督促各级税务机关进一步增强“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推动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组织开展税务系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检查,总结推广基层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查找出党建与税收工作结合不紧密、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坚强有力、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不够强等方面的问题,向全系统发出通报,提出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领导、强化基层党建工作、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党建与税收业务工作结合推进等具体要求,促进以党建带队伍促工作。把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作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为税务总局机关党委充实5名专职党务干部,督促各级税务机关配齐配强党务干部。

2.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分别制发税务总局机关和税务系统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两个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学习领会,把握精神实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制定《税务系统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指导基层党组织规范支部换届、“三会一课”、党员评议等工作。组织开展上挂、下派、借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专项治理,全系统3926名党员按照规定转接了组织关系。建立税务总局机关党员个人基础档案、推行《党支部工作手册》,进一步促进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等工作的规范化。

3.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抓好党支部专题学习研讨、支部书记讲党课等工作,充分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等的准备工作。组织开展税务总局机关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支部书记履职不到位、党员学习教育不深入、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等问题。推行党组书记向上级党组进行党建述职,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办法,促进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理论培训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两学一做”知识测试,提升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和党员干部理论水平。

4.抓好“纵合横通强党建”新格局构建。立足税务部门实际,着力探索“纵合横通强党建”工作机制,促进形成上下左右齐心协力抓党建的工作格局。在纵向上凝聚“两个合力”,即税务总局党组与地方党委及党委工作部门共抓税务系统党建的合力和税务总局党组与各地税务机关党组共抓党建的合力,着力解决抓党建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在横向上实现“六个打通”,即打通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打通机关与系统党建、打通人事与机关党委、打通党建与监督管理、打通党建与教育培训、打通党建与绩效管理,着力解决税务总局机关内部各部门间协调配合不够有力的问题,在税务系统形成了领导有力、机制科学、协同有序、融合增效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四)对“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税务总局党组针对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反思、举一反三,更加牢固地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强化责任追究,建立长效机制;更加注重以上率下、以点带面,督促国税系统层层落实全面从严管理干部的主体责任,更好地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1.严肃倒查追责违反干部任用条例问题。针对20xx年上半年2名干部存在“超龄提拔”问题,制定具体措施,严把动议关和考察关,杜绝超龄提拔。对税务总局机关“带病提拔”问题进行倒查,并在国税系统开展全面清查,严格查核有关信访举报线索,对发现的国税系统2名“带病提拔”人员坚决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了8名失职人员的责任。制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进一步促进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对党的以来在巡视、监督检查、干部考察、信访举报受理等工作中发现的选人用人问题线索及查办情况进行梳理,对未核实清楚的重新核实处理。修改“一报告两评议”测评软件,增加选人用人负面清单,加强监督,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严肃治理“三超两乱”问题。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在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督促指导各级国税机关消化超配干部,国税系统已完成中央组织部下达整治消化任务的84%。制发《关于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撤销国税系统违规设置的机构,统筹制定整治规划,切实解决混岗混编问题。

3.严肃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开展国税系统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情况专项治理,对20xx年以来抽查核实情况全面进行再次核实,对处理不到位的重新作出处理,并对把关不严的单位在全系统予以通报批评。编制《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写提示手册》,举办干部监督业务培训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对违规因私出国(境)的领导干部和部分管理不严的省(市)国税局进行处理、通报,督促加强因私出国(境)审批、备案和证件管理。在国税系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复查整改工作。对在同一职位任职超过20xx年未交流的11名厅局级干部,按规定予以交流,并研究制定国税系统干部交流管理办法。对应回避未回避的2名厅局级领导干部家属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在国税系统开展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任职回避问题自查自纠,共发现并纠正164人任职回避的问题。

(五)对“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税务总局党组进一步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更严更实地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管的力度和治的强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税务基层延伸,促进税务系统管党治党严紧硬。

1.加大责任压实力度。制定《关于建立“下抓两级抓深一层”工作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指导意见》,探索实施税务总局主抓省税务局、延伸抓市税务局,省税务局主抓市税务局、延伸抓县税务局,以主抓推动延伸,以延伸倒逼主抓,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坚持以督促压实责任,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利用召开专题会议、开展调研等机会,与各单位“一把手”谈话谈心,促进自我加压、主动担当;以考核压实责任,修订20xx年度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评指标,加大考核力度,突出考核重点;以问责压实责任,制定《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倒逼责任落实;以教育压实责任,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纪律规矩教育纳入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及干部教育培训总体安排。

2.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制定《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试行)》,细化问责主体、工作职责、运用“四种形态”的适用情形、处理方式和操作程序等,促进各级国税机关建立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常态化机制,让党员干部经常受到教育,做到心有敬畏、行有所止,让有问题的干部及时受到提醒和处理,做到知错就改、防微杜渐。认真梳理20xx年以来内部巡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督促16个单位将未改到位的43项整改任务全部整改到位。对14名被司法机关定罪免刑的党员、干部逐一进行了处理。要求有关省国税局对20xx年查处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进行“回头看”,深挖隐藏其中的腐败问题,更严地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廉洁风险。

3.加大压力传导力度。针对税务系统90%以上税务干部在基层的实际,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税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提出4个方面17条具体措施,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组织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企业注销管理、专用发票申领和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情况的督察调研,坚决纠正个别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的选择执法、随意执法、情绪执法等问题。梳理党的以来税务总局常规巡视的18个省国税局整改落实情况,前期38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已全部整改到位。督促各省国税局推进本地区国税系统巡察监督全覆盖。

4.加大内控督察力度。加强税收征管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制发《全国税务稽查工作规范(1.0版)》,规范税务稽查行为。制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依托金税三期工程搭建内控管理平台,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制定《国家税务局系统巡视工作规范(2.0版)》《全国税务系统督察审计规范(1.0版)》,规范内部巡视、审计和督察工作,强化巡视、审计和督察结果运用。制发《市国家税务局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市国家税务局巡察工作规范(1.0版)》,构建基层国税机关巡察监督新格局。修订《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图书出版管理办法》,规范政策类书籍出版管理。

(六)对“纪检机构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税务总局党组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机构深化“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支持中央纪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组核实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纪检机构结合巡视整改,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和执纪审查力度,在系统上下促进形成正风肃纪和反腐败的高压态势。

1.认真核实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税务总局党组大力支持纪检机构监督执纪问责,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配合机制,要求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中央纪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组对中央第十三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全部按照“五类方式”进行分类处置。

2.促进国税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履职尽责。配齐配强省以下国税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配齐配强市、县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的通知》,截至目前,国税系统空缺的175名纪检组长已全部选配到位。在国税系统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督促党的以来无立案案件的省国税局加大问题线索核实和查办力度,巡视整改期间新立案案件7起。

3.推动机关纪委认真履职。完善信访举报处置工作机制,按照中央巡视组“零暂存”的要求,对20xx年以来暂存的8件信访件逐一进行了清理。同时注重举一反三,加大执纪力度,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近期收到的信访举报以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建立谈话函询工作台账,对问题线索实行归口管理,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

(七)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未有效遏制”的整改情况。

税务总局党组全面梳理税务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认真听取有关情况报告,严肃查处违纪行为,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广大税务干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绷紧反“四风”之弦。

1.严格开展对照检查。制发《关于进一步对照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通知》,各级税务机关经过对照检查,共发现20xx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204个,追究责任689人,坚决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反弹。各级税务机关积极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警示教育,深入查找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检查、重点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形成改进作风的常态化机制,确保中央要求在全系统落实到位。

2.严格进行查处纠正。对20xx年和20xx年审计发现的国税系统13个二级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实物补贴及计提公积金问题进行清理整改,全部清退落实到位。制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规范津贴补贴政策的通知》,强调了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督促各级国税机关严格遵照执行。制定《国税系统财务管理规范(1.0版)》,制发《关于全面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加强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完善财务制度,加强审核把关。对税务总局机关2名同志违规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成其补交了应由个人承担的超支费用;对审核把关不严的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认真清理违规领取劳务费问题,研究提出规范课题评审专家组成条件、规范专家评审费支付的具体措施,明确要求税务总局机关在职干部参加课题评审一律不再支付劳务费。研究制定规范劳务费发放制度,对劳务费发放的原则、范围、标准、审核审批流程、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制发《关于开展国家税务局系统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国税局严格对照标准进行复查,确保办公用房使用规定落实到位。开展税务总局机关周转房清理清查,收回11套住房;制发《关于切实加强周转住房管理的通知》,对国税系统周转房管理使用进行严格规范。修订《全国税务系统视频会议管理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会议费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压缩各类会议的数量、规模和费用。制发《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转变文风提高办文效率的通知》,从控制发文数量、规范发文形式、倡导优良文风等6个方面作出20项严格规定,大力精简文件和简报。据统计,10月、11月税务总局机关发文同比分别下降35.5%、26%。

3.严格抓好绩效管理。优化调整20xx年4.0版绩效考评指标及加减分规则,研究制定20xx年5.0版绩效考评框架体系,确保考出实效。

四、持续深化拓展巡视整改成果,进一步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税收改革发展。

通过专项巡视,税务总局党组和各级领导班子经受了一次严格的“政治体检”,广大党员干部经历了一次严肃的党性锻炼,进一步强化了“四个意识”,提升了能力素质,加强了作风建设。税务总局和全国税务系统以接受专项巡视和整改为契机,着力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新的发展理念引领税收改革发展,做到了两不误两促进,有力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同时,税务总局党组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巡视整改取得的成效还只是阶段性、初步的,特别是与中央要求和纳税人、社会各界、广大税务干部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税务总局党组将坚决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持续深化巡视整改,不断强化党的领导、强化责任落地、强化纪律建设、强化标本兼治,充分运用巡视整改形成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税收事业改革发展开创新局面。

(一)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中之重,组织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着力引导和促进税务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推进税收改革发展和加快实现税收现代化进程中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更加充分地发挥税收对国家治理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二)积极构建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按照“纵合横通强党建”的总体思路,持续抓好《关于构建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的实施意见》落实,以加强党的领导为核心,以“条主动、块为主,两结合、互为补,抓党建、带队伍”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建设为基础,以厘清责任边界、强化责任担当、严格管理考核、严肃责任追究为重点,不断加强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拓展相关制度,促进形成制度完备、科学规范的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三)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和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落实中央深化“三转”要求,研究改革完善省以下国税系统纪检监察机制,推动纪检监察部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更好发挥作用。

(四)着力加强税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不断提升党组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深入推进绩效管理抓班子、数字人事带队伍、领军人才提素质,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按照“三严三实”“四讲四有”和好干部标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管理,打造让党和人民放心的税务铁军。

(五)加快推进税收改革发展。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税收工作的强大动力,全力组织好税收收入,深入推进税制改革、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乘势拓展金税三期工程全面推广应用成功的战果,加快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以税收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向党中央、国务院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3969872;邮政信箱: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邮编:100038;电子邮箱:

税务总局党组。

年12月26日。

专项督查通报篇四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xx年3月1日至4月29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对农业部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5月31日,中央巡视组向农业部党组反馈了专项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充分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性,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部党组把巡视整改摆在突出位置,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同志为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层层动员、持续发力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巩固拓展巡视成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巡视整改工作的认识。5月31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专项巡视情况后,部党组书记、部长韩长赋同志多次主持召开部党组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推动巡视整改工作。部党组充分认识到,开展巡视工作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突出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中央对部党组的专项巡视,既是对农业部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我们找差距、促整改、谋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部党组深刻认识到,中央巡视组指出的我部在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薄弱环节,为我们划出了底线、亮出了红线,树立了高标准,切实加深了对我部党建工作现状和水平的认识,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了部党组和各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部党组认为,整改是维护巡视工作权威和影响力的重要保证,是巡视工作成果运用的关键环节,必须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扎实整改,全面整改。部党组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巡视工作要求上来,充分认识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正视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一条一条整改、一件一件落实,不断提升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水平,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细化整改任务,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部党组迅速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明确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部党组负总责,部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位部党组成员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分头落实。成立以韩长赋同志为组长的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力量认真逐条梳理巡视反馈意见,具体细化为4个方面36项整改任务,制定印发《中共农业部党组关于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提出总体要求,明确牵头司局。部党组、部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于6月6日、6月8日召开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部署会,要求牵头司局对每项整改任务都要制定路线图、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立下军令状。加强工作督导,6月29日、7月1日分别召开专项巡视整改工作督导会,全面分析、逐项检查指出各项整改任务的关键环节和整改重点,一项一项地细化具体措施,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7月16日部党组召开专项巡视整改工作调度会,全面调度专项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查找薄弱环节、拾遗补缺。部党组各位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靠前指挥,督促指导分管司局和单位,及时了解整改工作进程,帮助解决问题。

(三)坚持上下联动、立行立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如期完成。巡视期间,部党组坚持立行立改,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立即组织自查自纠,并举一反三。先后开展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超标专项整治、行政审批职能相关单位自查和社会组织兼职取酬自查、“四风”问题集中检查等,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召开党员干部警示大会,落实部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等。层层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联系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和我部自查发现的在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4月24日,部党组率先垂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提高我部全面从严治党水平,为集中整改奠定了良好基础。6月底前,分别组织各司局各单位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联系班子和个人实际深入查摆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组织500多个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广大党员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夯实了思想基础。部党组《关于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印发后,各司局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自觉查找、对号入座,认清责任,细化措施,都制定了本单位的整改方案。各司局各单位在认真推进部党组巡视整改任务的同时,扎实推进本单位整改工作的落实,为部党组巡视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打牢基础。

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雷厉风行全面整改,不折不扣逐条落实。

部党组把梳理出的4个方面36项整改任务作为问题清单,印发给各司局各单位,既是我部巡视整改任务清单,更是对部系统全体党员作出的郑重承诺。截至目前,36项整改任务中已有23项完成,有7项整改任务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其余的6项为需要长期坚持整改任务,目前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

部党组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及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在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讲话,注重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加大落实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工作力度,着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特别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精准产业扶贫,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1.关于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问题。部党组抓住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利契机,突出经常性教育的特点,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层层立标杆做示范,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重要讲话,举办学习辅导报告,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努力做到“四讲四有”。

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部党组及时通过专题学习会、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认真学习《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xx年版)》、在安徽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的重要讲话、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编印关于农业农村农民工作论述摘编、农业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问答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刻领会讲话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修订《农业部党组工作规则》。对部党组的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改进完善了部党组政治学习、调查研究、工作决策制度等,切实提高部党组执行中央“三农”政策和指导全国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水平。

领导干部讲党课。部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司局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在一定范围内讲党课,走上部党校讲台,为党员干部作理论学习辅导报告,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韩长赋同志在农业部庆祝建党95周年大会上,紧紧围绕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机关党员干部讲了一次内容丰富的党课。

2.关于落实中央“三农”方针政策,总结深化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激发农村活力的新典型问题。部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关于“三农”工作的有关论述,尤其是在安徽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以来中央明确由我部牵头的各项改革发展任务,认真梳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深入挖掘各地深化改革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切实查找工作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中央政策不打折扣得到执行,基层经验得到广泛推广借鉴。

推动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三补合一”改革,全面推进渔业成品油价格补贴改革,稳妥推进动物防疫补助政策改革,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提高了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时效性,有效防范跑冒滴漏和寻租风险。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鲜活农产品调控目录制度试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粮食、棉花、食糖等农产品总量平衡工作,促进了农产品价格和农民收益的稳定。

狠抓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着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推进“粮改饲”试点和“米改豆”试点,加大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实施力度,加快发展草食畜牧业,推进渔业资源保护和绿色养殖减量增收。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着力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扶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落实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着力建立完善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动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目标价格补贴等政策,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制定了中央部署我部牵头的7项改革任务的方案,目前4项已完成,1项基本完成,2项已形成较为成熟的文件。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重大改革,稳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扩大到22个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对农村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派出108名干部分赴27个省份的56个县开展实地调研,梳理评估农村改革试点进展情况,总结归纳了一批典型和经验。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等试点,指导地方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及时总结试点经验。

3.关于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科技进步贡献率,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问题。部党组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高标准农田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和农机化水平,确保优质农产品供给,推动不断加强生产条件建设。

强化顶层设计,出台和落实指导农业结构调整和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文件。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转型升级,正在编制《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xx-20xx)》。出台并认真落实部分地区玉米结构调整、促进大豆生产和草食畜牧业发展、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等指导意见,着力调高、调优、调精农业结构,推动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组织开展十大重点问题研究,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品种策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构建模式、“藏粮于地”实现途径等形成一批研究成果。

围绕调结构强化指导服务。加强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开展月度形势分析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情况,引导社会预期。加强对农产品供需形势分析,试点发布棉花、油料、食糖等品种月度平衡表,引导农民积极调整种养结构。

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深入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总结推广首批107个质量安全县(市)创建试点单位的经验做法;推进标准化生产,新批准发布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00多项,认证“三品一标”产品12900个;制定完善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

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全面启动农业科技竞争力提升行动,实施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补助项目,抓好10个省的科研院所开展重大农技推广试点,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着力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加快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和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种业科研成果收益改革试点,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切实加强转基因育种研发、管理和科普工作。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年培训超过100万人,启动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

强化基础设施投入,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我部积极协调争取专项建设基金支持现代农业,提出政策建议。制定《关于建立粮食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指导意见》,陆续组织发布“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全面谋划“十三五”转方式、调结构工作。正在启动“十三五”农业现代化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加快高标准农田、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积极筹建农业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深入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行动,促进农业节本增效。

4.关于精准扶贫的产业培育问题。部党组按照中央脱贫攻坚部署,着力加强产业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加大政策落实和创设力度。牵头召开全国产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推动各地落实农业部等九部委出台的《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衔接,推动加大对贫困地区产业扶贫的金融支持。推动各有关省(区、市)召开产业扶贫专题会议,印发实施方案,出台政策措施。印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百乡万户”产业扶贫调查,形成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蹲点调查报告,提出了推进产业扶贫的政策建议。组织专家开展创新产业精准扶贫政策研究,提炼形成一批产业精准扶贫模式。

大力推进区域发展和脱贫攻坚。7月4日,我部牵头召开大兴安岭南麓片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部际联系会议,交流片区脱贫攻坚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和具体帮扶措施,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大兴安岭南麓片区脱贫攻坚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关于实施大兴安岭南麓片区脱贫攻坚共同行动的通知》《为大兴安岭南麓片区办实事清单》,整合多方力量加大片区扶贫力度。7月10日,召开全国农业援藏工作座谈会,深入贯彻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部署“十三五”农业援藏工作任务。组织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部属事业单位、对口援藏省市农业部门与西藏方面签订合作协议。开展20xx年全国农业系统“专家西藏行”,遴选33位专家深入西藏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

指导编制省县两级产业扶贫规划。督促指导各地编制完成省、县两级产业精准扶贫规划,建立旬报制度,定期调度各地规划编制进展,推动规划编制精准到村到户到人。目前各地规划编制进展顺利,力争7月底前基本完成编制任务。

完善服务支撑措施。利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等科研平台,统筹协调全国农业科技优势力量,面向武陵山区等我部定点扶贫地区开展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集成、示范和推广。今年117期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班的培训对象全部面向贫困地区,预计全年培训1.7万多人。在拟于11月召开的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将首次设立扶贫展区,扩大贫困地区品牌农产品市场影响力。

5.关于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问题。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健全完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研究制定了《在全国农业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召开视频会议进行部署。目前,我部正在指导和督促地方农业部门开展好专项整治,确保在20xx年上半年完成。通过专项整治,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设计和资金监管机制,针对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完善监督制度,明确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监督责任分工和纪律要求。

6.关于研究农业生产环境、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问题。部党组深入研究农业生产环境,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编制《培育发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方案》。探索农业面源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建立健全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加快培育发展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市场主体。

启动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农业面源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和洞庭湖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试点工作。我部会同财政部下发《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在河北等10省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探索可持续、可复制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模式和机制。我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组织编制了20xx年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建设工作方案,在9省18个县(区)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试点项目。印发《洞庭湖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试点工作方案》,在4个县市开展试点示范,推广健康养殖、生态养殖模式和技术,逐步建立健全健康养殖长效机制。

加快推进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建设,抓好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和耕地污染治理工作。督促16个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抓好检查验收。继续做好20xx年测土配方施肥工作,选择200个重点县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在全国创建600个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区基地,建立100个新农药、新助剂、新药械试验示范区。继续安排资金开展湖南省重金属污染耕地综合治理。6月,出台了《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联合九部门印发《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方案》,在有关省开展试点。

7.关于部党组加强对直属单位党的领导工作顶层设计问题。部党组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直属单位、部属科研院所党建工作情况,研究出台制度,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

规范直属单位党委(党组)会议议事规则。部党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单位党委(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就直属单位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内容、会议程序、议事规则等进行明确规范,规定党委(党组)会议要研究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和事关干部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研究党的建设事项等,切实发挥好党委(党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

加强部属科研院所党建工作。部党组组织农科院、水科院、热科院全面调研梳理了本单位的党建工作情况,查摆了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目前,正组织专门力量对“三院”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探索农业科研院所党建工作规律,拟制定出台《关于加强部属科研院所党建工作的意见》。

改革完善直属单位领导体制。全面检查了部党组《进一步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切实发挥部属事业单位作用的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梳理解决落实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意见落到实处。继续完善强化部属新闻单位党委领导体制,拟将承担高等学历教育、党校培训、农民教育培训等职责的3家部属事业单位明确为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

8.关于选人用人规范性问题。部党组及时开展专项检查,掌握情况,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加强整改。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巡视期间立行立改,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人选、平级转任重要职务人选均严格履行民主推荐和考察、核查个人有关事项、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等程序。从6月开始组织直属单位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自查,全面把握直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情况,9月将抽取12家单位进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从20xx年开始,将在巡视工作中单独增加选人用人工作组,抽取10家单位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正在修订完善《司处级干部任职前人事劳动司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试行办法》。

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领导干部进行交流使用。6、7两月部党组研究交流了一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干部,已有14名司局级领导干部调整交流到位,占比超过一半,除3位明年上半年达到退休年龄的外,其余年底全部交流到位。需要交流的机关处级干部,除1人外,均已交流到位。

(二)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

部党组着力从制度上加强对各司局各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党的组织生活不严格、党员管理不规范、党费交纳不规范等4个专项整治,切实加强直属机关党的建设。

1.关于部党组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指导问题。部党组立行立改,研究制定有关制度,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修订《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部领导分工安排的通知》。将所有直属单位纳入部领导分工,进一步加强对直属单位的领导。截至目前,部党组成员和部领导都已和所有分管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一次专题谈心谈话,着重了解了各单位党建工作情况、干部职工思想状况等,就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

制定《关于部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若干规定》。建立完善了部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部党组成员和部领导同志、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直属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各级党组织层层负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部党组成员和部领导同志分管司局和直属单位,同时对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负分管责任,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总结。把个人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情况作为年终述职、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考核制度,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细化到我部具体实际工作中,较大幅度提升机关党建工作在部系统绩效管理考核指标中所占分值,完善细化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强化责任追究,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2.关于夯实党建基础性工作问题。开展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整治,各单位党组织认真开展自查,重点排查了党组织任期届满、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换届的情况,督促未按时换届的直属党组织及时进行换届。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不严格整治,各单位党组织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针对查找的问题,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为基本形式,在融入经常、融入日常上下功夫,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参加党支部学习教育各项活动,着力提高组织生活质量。部党组成员、部领导和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以“加强党的建设”为主题讲了党课。开展党员管理不规范整治,组织各单位党组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重点对流动党员、学生党员进行全面认真逐个梳理排查,千方百计查找失联党员,稳妥做好组织处置工作。

3.关于党费交纳不规范问题。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严格规范党费工作。今年以来,正式施行《农业部直属机关党费手册》,全体党员做到了按月、主动、足额缴纳党费。

4.关于调整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理顺基层党组织管理体制,将原来归口有关司局党组织的直属单位党组织改为直接隶属于直属机关党委,强化直属机关党委对各单位党组织的领导。指导符合条件的业务归口管理社会组织成立党支部,选齐配强支委会,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

5.关于加强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建设问题。在机构编制紧张的情况下,部党组专门研究核增了直属机关党委机关行政编制,用于强化部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工作力量,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

(三)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部党组深刻认识和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内涵和重大意义,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标准,加强督查检查,组织开展“四风”问题集中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认真查办违纪案件,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关于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部党组召开党建工作情况专题座谈会、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深入学习领会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论述,贯彻落实xx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不断深化对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增强履行“一岗双责”的自觉性,全面分析部系统党建工作现状,查找差距、研究改进措施,深入贯彻落实部党组、驻部纪检组制定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意见》。

强化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6月16至20日举办了“两委”书记培训班,部党组对培训班高度重视,专门研究审定培训内容、课程安排,4位部领导作了专题辅导报告,教育引导部系统“两委”书记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培训班还邀请中央纪委、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的专家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学习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部党内法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内容作了专题报告。在培训班上专门安排落实“两个责任”汇报交流会,6个单位围绕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作了交流发言,所有学员都撰写了“两个责任”学习体会,进一步推进了“两个责任”落实到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两委”书记反映,进一步提高了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的认识,深化了对党章党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理解,增强了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感自觉性,理清了履职尽责的工作思路,提升了履行“两个责任”的工作能力。

推动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部党组强调,要严明“六项纪律”,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对违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进行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驻部纪检组于5月4日至18日专门举办驻农业部纪检组综合监督单位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期间召开各单位纪委书记座谈会,宋建朝组长作报告,进一步增强了我部纪检干部队伍的使命感责任感,提高了监督执纪问责的本领,锤炼了忠诚干净担当的作风。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向农民群众摊派、涉农乱收费、集体“三资”管理、支农惠农、扶贫等领域的严重问题,严肃查处和纠正农业行政执法中吃拿卡要和只收费、不作为的问题。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

配齐配强各单位“两委”领导班子。部党组坚持优中选优,统筹考虑、调整选配了有关单位的党委书记,配齐配强了各单位的纪委书记,其中新选配的2个单位纪委书记,不再兼任行政职务。下一步着力解决好部分单位纪委书记兼任行政职务的问题,推动直属单位纪检机构进行“三转”。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部党组重新梳理3年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了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和公务用车超标集中整治行动,严肃处理顶风违纪现象;组织开展了“四风”问题“回头看”和整治“四风”问题集中检查;对以来党群组织开展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了检查。

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巡视整改。印发《农业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将整改内容细化分解为6个方面、23项具体任务。6月21日至7月15日,组织各司局各单位全面深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巡视整改,对查到的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对需要一段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制定了可执行、可检查、可监督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确保按时完成。新制定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健全直属单位公务接待制度的通知》等规定,进一步严格标准,加强了公务外出计划管理、公务接待审批管理,严格了公务接待标准和经费管理。全国农业展览馆领导班子成员违规组织、参加公款宴请,并发生违规使用封存超标准公务用车问题,分别给予时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

开展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和公务用车超标集中整治行动(简称“两超”)。中央巡视组巡视期间,指出个别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存在“两超”问题后,部党组立即召开会议,决定在全系统开展“两超”集中整治行动,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成4个督查组对所有司局和部属单位实行全覆盖督查,一间房一间房地量,一辆车一辆车地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封存超标车辆随事业单位改革一并处置,对封存停放不规范问题,进行了立即整改,对发现有“两超”问题的单位,由分管部领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中国农科院郑州果树所领导班子成员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除免去党政主要负责人职务外,移送地方党组织进行纪律处分,分别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

开展整治“四风”问题集中检查。在各司局各单位开展“回头看”和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了重点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一些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仍然不到位、“庸懒散木推”现象仍未杜绝、个别单位顶风违纪问题还有发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压力传导仍有死角等问题,部党组立行立改,健全完善遏制“四风”现象的长效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预算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制度,提出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中国农科院农经所存在违规变相发津补贴、科研经费管理失控等问题,分别给予时任党政主要负责人留党察看一年和严重警告处分。

召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4月8日,部党组召开部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班子成员警示教育大会,对巡视期间发现和查处的3起9人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部党组书记、部长韩长赋同志讲话,以案明纪,以案醒人,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真正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严起来实起来,收到了明显的教育、整改效果。

开展党群组织以来开展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检查。针对巡视期间发现的个别单位在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中公款旅游、接受宴请等问题,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的同时,部党组举一反三,组织各司局各单位党组织和工青妇组织对以来开展的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自查,重点对活动名称、参加人员范围及人数、主要内容(行程)、经费支出项目及数额、经费来源、是否安排参观当地风景名胜、用餐住宿交通是否超标等方面的具体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就基层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作出详细规定,提出明确要求。

3.关于加强巡视工作、充实巡视工作力量问题。部党组制定了《20xx年农业部巡视工作方案》,拟于9月召开农业部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组建5个巡视组分行业领域、分业务类别对12个部属单位开展专项巡视工作,适时开展“回头看”。今年的巡视工作注重突出重点,聚焦问题,突出政治巡视,扎实推进全覆盖。在人事劳动司内指定专门处室,承担农业部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指导部巡视组和直属单位巡视机构开展工作。将从部直属机关纪委委员中遴选并授权担任巡视组组长,不断加强巡视队伍力量。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权力寻租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防范廉政风险。

部党组高度重视防范权力寻租等问题,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巡视整改的重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强化制度建设,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政事分开、政企分开,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1.关于防止行政审批领域“红顶中介”、迂回型权钱交易等权力寻租问题。在充分调研行政审批各方情况基础上,部党组制定了《深化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从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大力规范审批行为、推进中介服务改革、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

推进简政放权。以来共提出取消下放30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建议,取消下放比例达53%,其中19项巡视整改前已到位,其余事项进度按国务院审改办统一部署执行。在此基础上,拟再取消1-2项行政审批事项,同时拟取消8项原由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待相关程序批准实施。举办了深化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培训班,组织各省区市牵头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门及农业部行政审批承办司局的负责同志对加强“放管服”进行研讨,做好行政审批取消和下放后的衔接落实,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

简化审批程序。围绕进一步优化服务,对现有事项申报材料和办理时限进行了深入梳理,在确保审批质量的原则下,对不合法、不合理及重复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同时进一步压缩委托现场查验、专家评审工作时限,合理分配审批各环节的办理时间,对14项审批事项(含16个子项)申报材料进行了精简,累计49种;压缩了4项审批事项(含13个子项)审批时限,办理时限分别减少2-5个工作日。

规范审批行为。进一步完善“统一受理、统一回复、接办分离、限时办结”的审批运行机制,扩大标准审批实施覆盖面,重点完善专家评审、技术复核和政策审查领域标准,明确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规范及要求;同时,健全完善涉及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资源分配利用等重要事项的科学决策机制,对6项审批事项(含17个子项)实行司(局)务会集体决策。

推进中介服务改革。围绕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明确要求部属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企业不得开展与农业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停止18家部属单位、社团、企业的中介服务;针对部分专业性强、市场暂无力承接,短期内仍需部属单位开展的中介服务,制定完善操作规范和标准并加强事中监管,明确过渡期限,提出改革方案;取消原来指定的中介服务机构29家。

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研究制定了《农业部行政审批工作廉政规则》,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工作廉洁从政规范性要求,严防出现行政审批领域“红顶中介”、迂回型权钱交易等问题。加大行政许可决定公开力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的信息,原则上都在农业部网站上予以公开,并按要求向国家信用信息平台共享数据。全面推行利益关系回避,在农业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直接从事行政审批工作的全部人员中全面建立职务回避制度。共组织15家司局、单位签订回避承诺书591份。防止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现象,严控廉政风险。

2.关于高度重视预防各级领导干部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问题。部党组进一步规范和制约农业建设项目、财政专项审批权力,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出国团组分类管理,严格控制出国经费支出等。

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制约农业建设项目审批权力的办法》。大幅度下放审批和验收权限,从今年7月1日起,下放地方承担项目初步设计、变更审批和竣工验收权限,下放直属垦区承担项目的全部审批权限和竣工验收权限。修订完善相关审批制度办法,清理不适应简政放权要求的规定,调整完善相关审批程序,加强对审批过程的监督;实行“一类专项一个办法”,研究制定每类专项管理办法。加强建设规划编制和执行,严格执行建设规划,增强建设规划对投资项目安排的约束效力,依据规划储备项目,避免因储备不足而临时安排、突击安排项目情况。规范项目审批程序,对每类项目制定统一明确的评估细则,委托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规范开展农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独立评估工作,动态更新项目评估专家库,逐步实现项目评估专家全部从专家库中随机选取,坚持“谁评估谁负责、谁下结论谁负责”。部机关、直属单位和地方农业系统党员干部不得违规干预项目审批,农业部及地方农业系统从事投资建设项目推荐、评估、审批工作的人员,不得私下接触项目申报对象。

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制约财政专项审批权力的意见》。从规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部门预算项目、科研项目管理,建立健全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对科学配置权力、规范行使权力、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了具体措施,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审批和管理行为,预防和控制廉政风险。

制定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将预算决算、项目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程建设、“三公”经费、会议培训等10个方面的业务纳入内控制度建设,要求各司局各单位成立内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梳理业务流程,排查廉政风险点,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实行经办岗和审核岗“一事双岗”负责制,对各项经济和业务活动实行流程管理、规范运作,加强内部权力制衡,防止腐败行为发生。

加强出国团组分类管理。根据任务类型将申报团组分一、二、三、四类,在团组计划审批过程中,优先保障一、二类团组出行,对一般性出国(境)和考察访问计划一律不予审批,对一般性行业研讨会等任务原则上不予安排,严格限制培训团组,保证农业外事工作务实高效。严格履行出国(境)团组计划管理和出访报批程序,密切跟踪团组计划和外事经费使用进度。严格控制出国经费支出,在《20xx年因公出国(境)控制计划通知》中明确任务和预算审批的有关注意事项,保障限量出国团组数、人次数零增长,出国费使用不超预算数。

3.关于防止行政审批岗位领导干部与企业老板勾肩搭背、谋取私利,干部违规在部下属协会学会兼职取酬问题。部党组组织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相关单位自查和干部在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中兼职取酬情况自查(简称“两查”),开展专项整治,分门别类进行处理,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开展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相关单位自查。3月31日至4月6日,组织农业部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组织进行自查。部党组要求所有发现问题的单位立即规范整改到位,经过组织核实,对相关人员分别提出了处理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了处理。为严格管理,要求各单位在今后安排工作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尤其是处以上领导干部和评审专家要主动回避。

开展在社会组织兼职取酬自查。3月31日至4月6日,组织各司局和直属单位干部围绕20xx年1月1日以来在我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中兼职取酬情况进行了自查,并组织核查。20xx年6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印发后,继续兼职取酬的有6名退休干部。部党组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针对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要求全部退回违规取酬,给予2名同志纪律处分,对3名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对1名同志给予提醒谈话。部党组制定出台了《关于退(离)休领导干部社会组织兼职不得取酬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期间,不得领取社会组织的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和获取其他额外利益,也不得领取各种名目的补贴等;兼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是否取酬和报销有关工作费用等,退(离)休领导干部本人应每年年底以书面形式报所在单位党组织;再发生违规领取报酬的,按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进一步规范专家咨询费等报酬费用。研究制定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专家咨询费等报酬费用发放与领取管理的若干规定》,明确了部系统各单位发放专家咨询费、讲课费、劳务费的范围和标准,规定了各单位发放此类报酬费用的财务规范及部系统工作人员领取此类报酬费用的行为规范,提出了违规处理要求。

4.关于认真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部党组派出2批督导检查组,加强调研、检查、督导等工作,推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制定《司局级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方案》《司局级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手册》,安排司局级领导接待群众来访。修订完善《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则》《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和《向各司局和直属单位转送交办重要信访事项规定》。

(五)逐件查清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

部党组旗帜鲜明地支持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指导直属机关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加大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核查力度,要求件件查清、事事落实,对违纪行为不护短、不遮丑,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管好党员干部。

1.严肃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顶风违纪问题。在专项巡视期间,部党组支持驻部纪检组集中力量,在短时间内迅速办结了5起中央巡视组移交的违纪问题线索,对16名责任人作出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司局级干部13人、处级干部3人。在巡视整改期间,驻部纪检组继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又对3起违纪问题立案调查,近日经部党组会研究,拟给予5名局级干部、1名处级干部党纪处分。

2.抓紧处理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按照“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要求,驻部纪检组和直属机关纪委正在有序推进、抓紧办理。目前,驻部纪检组对所有问题线索进行了梳理,提出处置意见,争取年底前全部处置完成。对需要进行谈话函询的问题线索,将按照驻部纪检组新修订的函询工作规范,驻部纪检组在发放函询通知的同时要对函询对象进行谈话并提出要求,函询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说明要送部党组书记或分管部领导审阅并签字背书。

3.机关纪委加强监督执纪。直属机关纪委加强与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和驻部纪检组协调沟通,严格执纪程序,及时办理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巡视期间,组织核查了中央巡视组交办的有关具体问题,并逐个作出了处理。整改期间,组织有关单位纪检组织,严肃认真办理了驻部纪检组移交的信件和问题线索,目前已全部核查完毕,分别提出了处理建议,正在按程序逐个落实。

通过专项巡视,部党组和各级领导班子经受了一次严格的“政治体检”,广大党员干部经历了一次严肃的党性锻炼,进一步强化了“四个意识”、践行了“三严三实”、提升了能力素质,加强了作风建设。我部系统充分运用专项巡视成果,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中央“三农”决策部署,坚持以新的发展理念引领现代农业建设,做到了两不误两促进。今年上半年农业生产亮点突出,夏粮生产再获丰收,农业转方式、调结构取得积极进展,农村改革深入推进,进一步巩固发展了农业农村经济好形势,为“十三五”开局之年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抓好建章立制,确保“不贰过”,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专项巡视工作有期限,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农业部党组将以巡视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起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断开创机关党建新局面,为建设现代农业、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不断深化和拓展巡视整改工作成果。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深化巡视整改工作,坚持工作标准不降低,工作力度不减弱,工作劲头不放松。对需要长期进行整改的(主要是“三农”业务工作),要进一步细化措施,分步实施,持之以恒深入整改;对已经进行整改的,要认真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提高,“不贰过”。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把巡视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并上升为制度规范,通过建立制度、落实制度来解决问题、规范管理,全方位扎紧制度的笼子,实现既治标、又治本的目标。同时加大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真正使制度和规矩严起来、立起来。

(二)坚持不懈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配套措施,深入整治“四风”问题,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到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并予以通报,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健全和落实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全面推行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安排党员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进一步完善为农民办实事制度,引导党员干部在服务农民群众中增强党性、提高能力、改进作风。

(三)坚决落实“两个责任”,不断提高全面从严治党水平。进一步深化强化实化“两个责任”落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不留死角。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做到抓业务与抓党建相结合,抓工作检查与抓纪律监督相结合,管事管人与管思想管作风相结合,在责任担当上向中央看齐。支持各级纪检组织履行好监督职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做到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农业部党组将始终坚持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把这次中央巡视的新认识、新提高转化为新动力、新局面,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中央“三农”政策,坚守“三严三实”,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推进改革创新,促进精准脱贫,把巡视成果体现到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成效中,巩固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好形势,为实现中央确定的“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

邮政信箱: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部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25;。

农业部党组。

年8月27日。

专项督查通报篇五

专项巡视是继20xx年中央做出"巡视对象不固定"、"巡视组长一次一授权"变革后的又一新部署。它以问题为导向,形式更为灵活,哪里问题多、哪个部门问题多,就往哪投入更多力量,以便发挥巡视和监督的最大效力。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专项巡视整改督查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xx年7月2日至9月2日,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对税务总局党组进行了巡视。10月11日,中央巡视组向税务总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税务总局党组把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充分落实在巡视整改工作的各个方面。通过深入学习,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方向,形成了坚决主动、全力以赴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进一步增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10月11日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税务总局党组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在听取中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究落实有关指示精神及巡视反馈意见,部署专项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力落实巡视整改任务。10月28日,税务总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结合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抓好专项巡视整改,将学习贯彻的成效体现在巡视整改成果上。

(二)进一步增强担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税务总局党组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税务机关党组的责任所在、使命所系,是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坚持常抓不懈,必须坚守纪律、严守规矩,必须把承担整改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自觉为党担责、为党尽责。11月7-11日,税务总局党组举办了税务系统司局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对进一步抓好巡视整改进行再动员、再督促,强调既要改问题,又要建制度,更要形成思想自觉,要求各司局、各省税务局“一把手”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确保巡视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接受专项巡视,严格对照检查,税务总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坚持党的领导是政治巡视的根本目的,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更好地发挥税收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作用,并把巡视整改作为强大动力,在更加有力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中,推进税收改革发展。结合巡视整改,税务总局着力强化税收风险管理,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有力促进了堵漏增收,增加了税收收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同时,用主动接受巡视和全面整改凝聚起来的精气神,持续推进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各项重大税收改革,增强纳税人获得感。在此基础上,明确要求将巡视整改与“。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与深入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紧密结合,充分运用好巡视整改成果,推进税收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进一步增强聚焦问题严改实改真改深改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巡视发现了问题,就要解决、要处理。巡视效果好不好、震慑作用强不强关键看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税务总局党组深刻认识到,抓好巡视整改,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向党中央看齐、严守纪律规矩的具体行动,是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难得契机,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把思想统一到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深刻领会,坚决贯彻,积极整改,切实把这次专项巡视的反馈问题和意见要求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在巡视反馈情况后,税务总局党组明确表态,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将前期自查自改、边巡边改中正在整改和尚未完成的问题全部纳入进来,对已整改事项进行“回头看”,扎扎实实开展全面整改。

二、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税务总局党组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意识,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条条必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巡视整改工作由税务总局党组负总责,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为整改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抓好自身整改和分管司局整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纪检、党建、人事、业务四个工作组,具体抓好整改落实。明确各司局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整改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牵头,将所有整改任务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各司局分别确定1名司级干部和1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与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工作对接。巡视整改期间,共召开19次党组会议、5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2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及时部署推进,打好整改攻坚战。

(二)加强统筹推进。制发《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落实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清单,共涵盖3个方面7大类22项问题和50项整改任务、70条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了整改责任和时限,形成详细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时,注重整改具体问题和建立制度机制相结合,既立足于立行立改、早见成效,又着眼于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所列整改措施中新建或修订完善相关制度25项。统筹把握整改进度,除情况复杂、需上级部门或外部门协同解决的整改措施外,其余66项具体整改措施在12月2日前完成,并将整改进度细化为10月28日、11月11日和12月2日三个分阶段完成节点,统筹把握整改节奏,加快整改进度,力求每个阶段都有一批整改成果,以严而有序的过程控制确保整改任务按时优质完成。

(三)加强督促落实。把巡视反馈的每一个问题和每一条意见都作为“必答题”,逐项盯紧抓牢,并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踪问效。建立每周协调、提醒和通报制度,坚持每周汇总进展情况,结合整改计划和存在的问题,提前向责任单位发出工作提醒,督促责任单位抓早抓细整改,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11月16日,税务总局党组召开巡视整改重点工作推进会议,严格要求对表推进、对账销号,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编发巡视整改工作简报,及时反映整改进展情况,对好做法进行推介。编发巡视整改工作情况通报,对整改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批评,责成各责任单位抓紧抓实整改。建立对账销号制度,在巡视整改清单的基础上制定工作台账,严格审核把关,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将巡视整改全面纳入绩效考核和督查督办,加强过程跟踪,倒逼整改落实。

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坚决有力的行动抓好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的整改落实。

税务总局党组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在条条必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全力以赴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截至目前,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22个问题,税务总局党组通过制定70项具体整改措施,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中4项中长期整改措施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一)对“‘四个意识’不够强,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税务总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有效发挥党组把握方向、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

1.强化党组对中央精神的学习贯彻。制定税务总局党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工作制度,完善对中央重要会议和文件传达学习、研究落实、上报专报、督促落实的闭环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党组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的水平和能力,确保党组更加扎实深入地学习领会、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

2.强化党组自身建设。税务总局党组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采取个人自学、专家辅导、讲党课、专题学习研讨等多种方式,更加全面、系统地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班子成员之间交心谈心制度,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坦诚开展交心谈心,经常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针对一位原党组成员严重违纪问题,税务总局党组深刻反思,并在税务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最大程度消除不良影响。修订《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促进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规范化、常态化。党组成员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采取多种方式听取干部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监督。

3.强化党组科学民主决策。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工作规则》,提高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增强党组决策的科学性。制定《税务总局会议议题及文件报送局领导制度》,保证班子成员会前充分准备,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制定《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审议财务管理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明确应提交党组会审议的事项范围,研究审议20xx年基建维修改造项目等财务问题。

4.强化党组对税务系统的政治领导。针对税务系统战线长、队伍大的实际,制定《关于构建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的实施意见》,确立“条主动、块为主,两结合、互为补,抓党建、带队伍”的工作主线,坚持既抓税务总局机关又抓税务系统,既抓紧国税局又抓好地税局,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好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加强对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组织领导。制定《关于建立“条主动块为主”工作机制推进国税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垂直管理和地方管理两个优势,用好两种资源,形成税务系统与地方党委抓党建工作优势互补、共管共治的格局,在破解国税系统党建工作“两边管、两难管”问题上进行了有益探索。

(二)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税务总局党组自觉向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进一步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税收工作重大改革的部署推进,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税务系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1.落实中央有关税收工作的重大改革。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召开专题推进会议,总结落实改革措施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建立序时推进、督察考核制度,开展实地督察、交叉督察和自查督察,督促进展慢的单位限时整改;推进跨区域稽查和督察内审组织体系改革;制发落实改革措施的110个文件,涵盖96项改革任务的70项,已完成到20xx年全部改革任务的73%,使纳税服务、税收征管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解决行政许可行为不规范等问题。编制《税务总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列明行政权责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职能体系;取消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简化流程,缩短时间,精简报表资料;制定《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进一步实现办税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服务一把尺子。

2.落实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税收举措。对京津冀范围内和长江经济带12省(市)内办理迁移的纳税人,实现资质互认、信息共享,并拓展至所有异地经营纳税人,促进企业合理流动。建立分国别税收信息研究机制,覆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95个“走出去”企业重点投资国家,为纳税人提供境外涉税服务。完成与罗马尼亚、柬埔寨、巴基斯坦的税收协定谈签工作。建成12366上海(国际)纳税服务中心,开通中国国际税收服务热线,为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税收咨询服务。分析总结20xx年前三季度税收情况,预测第四季度和20xx年经济税收形势,从税收变化透视经济运行、政策效应、税源监控、执法风险等方面,不断推出系列分析报告。加大金税工程建设力度,金税三期工程在20xx年10月实现全国税务系统全面上线并平稳运行,实现全国税务应用系统统一和税收征管数据集中,为税收服务国家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化支撑。制发《关于贯彻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强薄弱环节整改工作的通知》,对税务系统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企业应享尽享。

3.落实依法治税各项任务。制发《“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公告,进一步约束税务机关权力、保护纳税人权利。积极配合全国人大会及有关部委做好相关税种立法工作,提出立法建议。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工作。专门下发通报,重申依法征税、严禁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对违规收“过头税”问题“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三)对“机关党建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税务总局党组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健全基层党组织,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引导党员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1.抓好党建工作与税收工作有机融合。结合制定20xx年5.0版绩效考评指标,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完善党建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加大党建工作考核力度,提高党建工作指标考评分值权重,督促各级税务机关进一步增强“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推动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组织开展税务系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检查,总结推广基层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查找出党建与税收工作结合不紧密、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坚强有力、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不够强等方面的问题,向全系统发出通报,提出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领导、强化基层党建工作、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党建与税收业务工作结合推进等具体要求,促进以党建带队伍促工作。把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作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为税务总局机关党委充实5名专职党务干部,督促各级税务机关配齐配强党务干部。

2.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分别制发税务总局机关和税务系统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两个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学习领会,把握精神实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制定《税务系统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指导基层党组织规范支部换届、“三会一课”、党员评议等工作。组织开展上挂、下派、借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专项治理,全系统3926名党员按照规定转接了组织关系。建立税务总局机关党员个人基础档案、推行《党支部工作手册》,进一步促进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等工作的规范化。

3.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抓好党支部专题学习研讨、支部书记讲党课等工作,充分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等的准备工作。组织开展税务总局机关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支部书记履职不到位、党员学习教育不深入、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等问题。推行党组书记向上级党组进行党建述职,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办法,促进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理论培训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两学一做”知识测试,提升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和党员干部理论水平。

4.抓好“纵合横通强党建”新格局构建。立足税务部门实际,着力探索“纵合横通强党建”工作机制,促进形成上下左右齐心协力抓党建的工作格局。在纵向上凝聚“两个合力”,即税务总局党组与地方党委及党委工作部门共抓税务系统党建的合力和税务总局党组与各地税务机关党组共抓党建的合力,着力解决抓党建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在横向上实现“六个打通”,即打通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打通机关与系统党建、打通人事与机关党委、打通党建与监督管理、打通党建与教育培训、打通党建与绩效管理,着力解决税务总局机关内部各部门间协调配合不够有力的问题,在税务系统形成了领导有力、机制科学、协同有序、融合增效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四)对“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税务总局党组针对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反思、举一反三,更加牢固地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强化责任追究,建立长效机制;更加注重以上率下、以点带面,督促国税系统层层落实全面从严管理干部的主体责任,更好地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1.严肃倒查追责违反干部任用条例问题。针对20xx年上半年2名干部存在“超龄提拔”问题,制定具体措施,严把动议关和考察关,杜绝超龄提拔。对税务总局机关“带病提拔”问题进行倒查,并在国税系统开展全面清查,严格查核有关信访举报线索,对发现的国税系统2名“带病提拔”人员坚决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了8名失职人员的责任。制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进一步促进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对党的以来在巡视、监督检查、干部考察、信访举报受理等工作中发现的选人用人问题线索及查办情况进行梳理,对未核实清楚的重新核实处理。修改“一报告两评议”测评软件,增加选人用人负面清单,加强监督,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严肃治理“三超两乱”问题。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在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督促指导各级国税机关消化超配干部,国税系统已完成中央组织部下达整治消化任务的84%。制发《关于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撤销国税系统违规设置的机构,统筹制定整治规划,切实解决混岗混编问题。

3.严肃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开展国税系统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情况专项治理,对20xx年以来抽查核实情况全面进行再次核实,对处理不到位的重新作出处理,并对把关不严的单位在全系统予以通报批评。编制《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写提示手册》,举办干部监督业务培训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对违规因私出国(境)的领导干部和部分管理不严的省(市)国税局进行处理、通报,督促加强因私出国(境)审批、备案和证件管理。在国税系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复查整改工作。对在同一职位任职超过20xx年未交流的11名厅局级干部,按规定予以交流,并研究制定国税系统干部交流管理办法。对应回避未回避的2名厅局级领导干部家属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在国税系统开展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任职回避问题自查自纠,共发现并纠正164人任职回避的问题。

(五)对“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税务总局党组进一步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更严更实地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管的力度和治的强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税务基层延伸,促进税务系统管党治党严紧硬。

1.加大责任压实力度。制定《关于建立“下抓两级抓深一层”工作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指导意见》,探索实施税务总局主抓省税务局、延伸抓市税务局,省税务局主抓市税务局、延伸抓县税务局,以主抓推动延伸,以延伸倒逼主抓,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坚持以督促压实责任,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利用召开专题会议、开展调研等机会,与各单位“一把手”谈话谈心,促进自我加压、主动担当;以考核压实责任,修订20xx年度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评指标,加大考核力度,突出考核重点;以问责压实责任,制定《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倒逼责任落实;以教育压实责任,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纪律规矩教育纳入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及干部教育培训总体安排。

2.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制定《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试行)》,细化问责主体、工作职责、运用“四种形态”的适用情形、处理方式和操作程序等,促进各级国税机关建立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常态化机制,让党员干部经常受到教育,做到心有敬畏、行有所止,让有问题的干部及时受到提醒和处理,做到知错就改、防微杜渐。认真梳理20xx年以来内部巡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督促16个单位将未改到位的43项整改任务全部整改到位。对14名被司法机关定罪免刑的党员、干部逐一进行了处理。要求有关省国税局对20xx年查处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进行“回头看”,深挖隐藏其中的腐败问题,更严地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廉洁风险。

3.加大压力传导力度。针对税务系统90%以上税务干部在基层的实际,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税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提出4个方面17条具体措施,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组织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企业注销管理、专用发票申领和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情况的督察调研,坚决纠正个别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的选择执法、随意执法、情绪执法等问题。梳理党的以来税务总局常规巡视的18个省国税局整改落实情况,前期38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已全部整改到位。督促各省国税局推进本地区国税系统巡察监督全覆盖。

4.加大内控督察力度。加强税收征管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制发《全国税务稽查工作规范(1.0版)》,规范税务稽查行为。制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依托金税三期工程搭建内控管理平台,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制定《国家税务局系统巡视工作规范(2.0版)》《全国税务系统督察审计规范(1.0版)》,规范内部巡视、审计和督察工作,强化巡视、审计和督察结果运用。制发《市国家税务局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市国家税务局巡察工作规范(1.0版)》,构建基层国税机关巡察监督新格局。修订《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图书出版管理办法》,规范政策类书籍出版管理。

(六)对“纪检机构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税务总局党组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机构深化“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支持中央纪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组核实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纪检机构结合巡视整改,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和执纪审查力度,在系统上下促进形成正风肃纪和反腐败的高压态势。

1.认真核实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税务总局党组大力支持纪检机构监督执纪问责,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配合机制,要求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中央纪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组对中央第十三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全部按照“五类方式”进行分类处置。

2.促进国税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履职尽责。配齐配强省以下国税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配齐配强市、县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的通知》,截至目前,国税系统空缺的175名纪检组长已全部选配到位。在国税系统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督促党的以来无立案案件的省国税局加大问题线索核实和查办力度,巡视整改期间新立案案件7起。

3.推动机关纪委认真履职。完善信访举报处置工作机制,按照中央巡视组“零暂存”的要求,对20xx年以来暂存的8件信访件逐一进行了清理。同时注重举一反三,加大执纪力度,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近期收到的信访举报以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建立谈话函询工作台账,对问题线索实行归口管理,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

(七)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未有效遏制”的整改情况。

税务总局党组全面梳理税务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认真听取有关情况报告,严肃查处违纪行为,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广大税务干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绷紧反“四风”之弦。

1.严格开展对照检查。制发《关于进一步对照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通知》,各级税务机关经过对照检查,共发现20xx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204个,追究责任689人,坚决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反弹。各级税务机关积极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警示教育,深入查找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检查、重点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形成改进作风的常态化机制,确保中央要求在全系统落实到位。

2.严格进行查处纠正。对20xx年和20xx年审计发现的国税系统13个二级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实物补贴及计提公积金问题进行清理整改,全部清退落实到位。制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规范津贴补贴政策的通知》,强调了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督促各级国税机关严格遵照执行。制定《国税系统财务管理规范(1.0版)》,制发《关于全面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加强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完善财务制度,加强审核把关。对税务总局机关2名同志违规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成其补交了应由个人承担的超支费用;对审核把关不严的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认真清理违规领取劳务费问题,研究提出规范课题评审专家组成条件、规范专家评审费支付的具体措施,明确要求税务总局机关在职干部参加课题评审一律不再支付劳务费。研究制定规范劳务费发放制度,对劳务费发放的原则、范围、标准、审核审批流程、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制发《关于开展国家税务局系统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国税局严格对照标准进行复查,确保办公用房使用规定落实到位。开展税务总局机关周转房清理清查,收回11套住房;制发《关于切实加强周转住房管理的通知》,对国税系统周转房管理使用进行严格规范。修订《全国税务系统视频会议管理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会议费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压缩各类会议的数量、规模和费用。制发《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转变文风提高办文效率的通知》,从控制发文数量、规范发文形式、倡导优良文风等6个方面作出20项严格规定,大力精简文件和简报。据统计,10月、11月税务总局机关发文同比分别下降35.5%、26%。

3.严格抓好绩效管理。优化调整20xx年4.0版绩效考评指标及加减分规则,研究制定20xx年5.0版绩效考评框架体系,确保考出实效。

四、持续深化拓展巡视整改成果,进一步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税收改革发展。

通过专项巡视,税务总局党组和各级领导班子经受了一次严格的“政治体检”,广大党员干部经历了一次严肃的党性锻炼,进一步强化了“四个意识”,提升了能力素质,加强了作风建设。税务总局和全国税务系统以接受专项巡视和整改为契机,着力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新的发展理念引领税收改革发展,做到了两不误两促进,有力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同时,税务总局党组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巡视整改取得的成效还只是阶段性、初步的,特别是与中央要求和纳税人、社会各界、广大税务干部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税务总局党组将坚决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持续深化巡视整改,不断强化党的领导、强化责任落地、强化纪律建设、强化标本兼治,充分运用巡视整改形成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税收事业改革发展开创新局面。

(一)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中之重,组织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着力引导和促进税务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推进税收改革发展和加快实现税收现代化进程中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更加充分地发挥税收对国家治理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二)积极构建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按照“纵合横通强党建”的总体思路,持续抓好《关于构建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的实施意见》落实,以加强党的领导为核心,以“条主动、块为主,两结合、互为补,抓党建、带队伍”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建设为基础,以厘清责任边界、强化责任担当、严格管理考核、严肃责任追究为重点,不断加强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拓展相关制度,促进形成制度完备、科学规范的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三)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和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落实中央深化“三转”要求,研究改革完善省以下国税系统纪检监察机制,推动纪检监察部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更好发挥作用。

(四)着力加强税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不断提升党组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深入推进绩效管理抓班子、数字人事带队伍、领军人才提素质,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按照“三严三实”“四讲四有”和好干部标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管理,打造让党和人民放心的税务铁军。

(五)加快推进税收改革发展。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税收工作的强大动力,全力组织好税收收入,深入推进税制改革、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乘势拓展金税三期工程全面推广应用成功的战果,加快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以税收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向党中央、国务院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3969872;邮政信箱: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邮编:100038;电子邮箱:

税务总局党组。

年12月26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xx年3月1日至4月29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对农业部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5月31日,中央巡视组向农业部党组反馈了专项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充分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性,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部党组把巡视整改摆在突出位置,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同志为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层层动员、持续发力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巩固拓展巡视成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巡视整改工作的认识。5月31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专项巡视情况后,部党组书记、部长韩长赋同志多次主持召开部党组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推动巡视整改工作。部党组充分认识到,开展巡视工作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突出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中央对部党组的专项巡视,既是对农业部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我们找差距、促整改、谋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部党组深刻认识到,中央巡视组指出的我部在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薄弱环节,为我们划出了底线、亮出了红线,树立了高标准,切实加深了对我部党建工作现状和水平的认识,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了部党组和各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部党组认为,整改是维护巡视工作权威和影响力的重要保证,是巡视工作成果运用的关键环节,必须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扎实整改,全面整改。部党组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巡视工作要求上来,充分认识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正视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一条一条整改、一件一件落实,不断提升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水平,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细化整改任务,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部党组迅速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明确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部党组负总责,部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位部党组成员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分头落实。成立以韩长赋同志为组长的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力量认真逐条梳理巡视反馈意见,具体细化为4个方面36项整改任务,制定印发《中共农业部党组关于专项巡视整改。

工作方案。

》,提出总体要求,明确牵头司局。部党组、部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于6月6日、6月8日召开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部署会,要求牵头司局对每项整改任务都要制定路线图、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立下军令状。加强工作督导,6月29日、7月1日分别召开专项巡视整改工作督导会,全面分析、逐项检查指出各项整改任务的关键环节和整改重点,一项一项地细化具体措施,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7月16日部党组召开专项巡视整改工作调度会,全面调度专项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查找薄弱环节、拾遗补缺。部党组各位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靠前指挥,督促指导分管司局和单位,及时了解整改工作进程,帮助解决问题。

(三)坚持上下联动、立行立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如期完成。巡视期间,部党组坚持立行立改,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立即组织自查自纠,并举一反三。先后开展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超标专项整治、行政审批职能相关单位自查和社会组织兼职取酬自查、“四风”问题集中检查等,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召开党员干部警示大会,落实部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等。层层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联系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和我部自查发现的在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4月24日,部党组率先垂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提高我部全面从严治党水平,为集中整改奠定了良好基础。6月底前,分别组织各司局各单位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联系班子和个人实际深入查摆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组织500多个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广大党员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夯实了思想基础。部党组《关于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印发后,各司局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自觉查找、对号入座,认清责任,细化措施,都制定了本单位的整改方案。各司局各单位在认真推进部党组巡视整改任务的同时,扎实推进本单位整改工作的落实,为部党组巡视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打牢基础。

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雷厉风行全面整改,不折不扣逐条落实。

部党组把梳理出的4个方面36项整改任务作为问题清单,印发给各司局各单位,既是我部巡视整改任务清单,更是对部系统全体党员作出的郑重承诺。截至目前,36项整改任务中已有23项完成,有7项整改任务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其余的6项为需要长期坚持整改任务,目前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

部党组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及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在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讲话,注重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加大落实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工作力度,着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特别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精准产业扶贫,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1.关于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问题。部党组抓住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利契机,突出经常性教育的特点,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层层立标杆做示范,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重要讲话,举办学习辅导报告,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努力做到“四讲四有”。

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部党组及时通过专题学习会、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认真学习《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xx年版)》、在安徽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的重要讲话、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编印关于农业农村农民工作论述摘编、农业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问答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刻领会讲话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修订《农业部党组工作规则》。对部党组的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改进完善了部党组政治学习、调查研究、工作决策制度等,切实提高部党组执行中央“三农”政策和指导全国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水平。

领导干部讲党课。部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司局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在一定范围内讲党课,走上部党校讲台,为党员干部作理论学习辅导报告,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韩长赋同志在农业部庆祝建党95周年大会上,紧紧围绕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机关党员干部讲了一次内容丰富的党课。

2.关于落实中央“三农”方针政策,总结深化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激发农村活力的新典型问题。部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关于“三农”工作的有关论述,尤其是在安徽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以来中央明确由我部牵头的各项改革发展任务,认真梳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深入挖掘各地深化改革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切实查找工作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中央政策不打折扣得到执行,基层经验得到广泛推广借鉴。

推动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三补合一”改革,全面推进渔业成品油价格补贴改革,稳妥推进动物防疫补助政策改革,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提高了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时效性,有效防范跑冒滴漏和寻租风险。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鲜活农产品调控目录制度试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粮食、棉花、食糖等农产品总量平衡工作,促进了农产品价格和农民收益的稳定。

狠抓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着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推进“粮改饲”试点和“米改豆”试点,加大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实施力度,加快发展草食畜牧业,推进渔业资源保护和绿色养殖减量增收。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着力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扶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落实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着力建立完善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动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目标价格补贴等政策,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制定了中央部署我部牵头的7项改革任务的方案,目前4项已完成,1项基本完成,2项已形成较为成熟的文件。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重大改革,稳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扩大到22个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对农村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派出108名干部分赴27个省份的56个县开展实地调研,梳理评估农村改革试点进展情况,总结归纳了一批典型和经验。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等试点,指导地方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及时总结试点经验。

3.关于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科技进步贡献率,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问题。部党组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高标准农田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和农机化水平,确保优质农产品供给,推动不断加强生产条件建设。

强化顶层设计,出台和落实指导农业结构调整和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文件。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转型升级,正在编制《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xx-20xx)》。出台并认真落实部分地区玉米结构调整、促进大豆生产和草食畜牧业发展、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等指导意见,着力调高、调优、调精农业结构,推动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组织开展十大重点问题研究,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品种策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构建模式、“藏粮于地”实现途径等形成一批研究成果。

围绕调结构强化指导服务。加强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开展月度形势分析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情况,引导社会预期。加强对农产品供需形势分析,试点发布棉花、油料、食糖等品种月度平衡表,引导农民积极调整种养结构。

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深入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总结推广首批107个质量安全县(市)创建试点单位的经验做法;推进标准化生产,新批准发布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00多项,认证“三品一标”产品12900个;制定完善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

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全面启动农业科技竞争力提升行动,实施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补助项目,抓好10个省的科研院所开展重大农技推广试点,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着力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加快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和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种业科研成果收益改革试点,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切实加强转基因育种研发、管理和科普工作。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年培训超过100万人,启动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

强化基础设施投入,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我部积极协调争取专项建设基金支持现代农业,提出政策建议。制定《关于建立粮食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指导意见》,陆续组织发布“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全面谋划“十三五”转方式、调结构工作。正在启动“十三五”农业现代化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加快高标准农田、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积极筹建农业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深入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行动,促进农业节本增效。

4.关于精准扶贫的产业培育问题。部党组按照中央脱贫攻坚部署,着力加强产业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加大政策落实和创设力度。牵头召开全国产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推动各地落实农业部等九部委出台的《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衔接,推动加大对贫困地区产业扶贫的金融支持。推动各有关省(区、市)召开产业扶贫专题会议,印发实施方案,出台政策措施。印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百乡万户”产业扶贫调查,形成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蹲点。

调查报告。

提出了推进产业扶贫的政策建议。组织专家开展创新产业精准扶贫政策研究提炼形成一批产业精准扶贫模式。

大力推进区域发展和脱贫攻坚。7月4日,我部牵头召开大兴安岭南麓片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部际联系会议,交流片区脱贫攻坚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和具体帮扶措施,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大兴安岭南麓片区脱贫攻坚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关于实施大兴安岭南麓片区脱贫攻坚共同行动的通知》《为大兴安岭南麓片区办实事清单》,整合多方力量加大片区扶贫力度。7月10日,召开全国农业援藏工作座谈会,深入贯彻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部署“十三五”农业援藏工作任务。组织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部属事业单位、对口援藏省市农业部门与西藏方面签订合作协议。开展20xx年全国农业系统“专家西藏行”,遴选33位专家深入西藏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

指导编制省县两级产业扶贫规划。督促指导各地编制完成省、县两级产业精准扶贫规划,建立旬报制度,定期调度各地规划编制进展,推动规划编制精准到村到户到人。目前各地规划编制进展顺利,力争7月底前基本完成编制任务。

完善服务支撑措施。利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等科研平台,统筹协调全国农业科技优势力量,面向武陵山区等我部定点扶贫地区开展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集成、示范和推广。今年117期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班的培训对象全部面向贫困地区,预计全年培训1.7万多人。在拟于11月召开的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将首次设立扶贫展区,扩大贫困地区品牌农产品市场影响力。

5.关于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问题。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健全完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研究制定了《在全国农业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召开视频会议进行部署。目前,我部正在指导和督促地方农业部门开展好专项整治,确保在20xx年上半年完成。通过专项整治,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设计和资金监管机制,针对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完善监督制度,明确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监督责任分工和纪律要求。

6.关于研究农业生产环境、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问题。部党组深入研究农业生产环境,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编制《培育发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方案》。探索农业面源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建立健全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加快培育发展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市场主体。

启动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农业面源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和洞庭湖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试点工作。我部会同财政部下发《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在河北等10省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探索可持续、可复制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模式和机制。我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组织编制了20xx年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建设工作方案,在9省18个县(区)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试点项目。印发《洞庭湖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试点工作方案》,在4个县市开展试点示范,推广健康养殖、生态养殖模式和技术,逐步建立健全健康养殖长效机制。

加快推进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建设,抓好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和耕地污染治理工作。督促16个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抓好检查验收。继续做好20xx年测土配方施肥工作,选择200个重点县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在全国创建600个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区基地,建立100个新农药、新助剂、新药械试验示范区。继续安排资金开展湖南省重金属污染耕地综合治理。6月,出台了《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联合九部门印发《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方案》,在有关省开展试点。

7.关于部党组加强对直属单位党的领导工作顶层设计问题。部党组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直属单位、部属科研院所党建工作情况,研究出台制度,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

规范直属单位党委(党组)会议议事规则。部党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单位党委(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就直属单位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内容、会议程序、议事规则等进行明确规范,规定党委(党组)会议要研究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和事关干部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研究党的建设事项等,切实发挥好党委(党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

加强部属科研院所党建工作。部党组组织农科院、水科院、热科院全面调研梳理了本单位的党建工作情况,查摆了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目前,正组织专门力量对“三院”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探索农业科研院所党建工作规律,拟制定出台《关于加强部属科研院所党建工作的意见》。

改革完善直属单位领导体制。全面检查了部党组《进一步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切实发挥部属事业单位作用的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梳理解决落实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意见落到实处。继续完善强化部属新闻单位党委领导体制,拟将承担高等学历教育、党校培训、农民教育培训等职责的3家部属事业单位明确为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

8.关于选人用人规范性问题。部党组及时开展专项检查,掌握情况,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加强整改。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巡视期间立行立改,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人选、平级转任重要职务人选均严格履行民主推荐和考察、核查个人有关事项、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等程序。从6月开始组织直属单位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自查,全面把握直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情况,9月将抽取12家单位进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从20xx年开始,将在巡视工作中单独增加选人用人工作组,抽取10家单位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正在修订完善《司处级干部任职前人事劳动司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试行办法》。

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领导干部进行交流使用。6、7两月部党组研究交流了一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干部,已有14名司局级领导干部调整交流到位,占比超过一半,除3位明年上半年达到退休年龄的外,其余年底全部交流到位。需要交流的机关处级干部,除1人外,均已交流到位。

(二)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

部党组着力从制度上加强对各司局各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党的组织生活不严格、党员管理不规范、党费交纳不规范等4个专项整治,切实加强直属机关党的建设。

1.关于部党组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指导问题。部党组立行立改,研究制定有关制度,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修订《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部领导分工安排的通知》。将所有直属单位纳入部领导分工,进一步加强对直属单位的领导。截至目前,部党组成员和部领导都已和所有分管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一次专题谈心谈话,着重了解了各单位党建工作情况、干部职工思想状况等,就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

制定《关于部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若干规定》。建立完善了部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部党组成员和部领导同志、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直属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各级党组织层层负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部党组成员和部领导同志分管司局和直属单位,同时对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负分管责任,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总结。把个人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情况作为年终述职、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考核制度,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细化到我部具体实际工作中,较大幅度提升机关党建工作在部系统绩效管理考核指标中所占分值,完善细化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强化责任追究,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2.关于夯实党建基础性工作问题。开展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整治,各单位党组织认真开展自查,重点排查了党组织任期届满、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换届的情况,督促未按时换届的直属党组织及时进行换届。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不严格整治,各单位党组织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针对查找的问题,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为基本形式,在融入经常、融入日常上下功夫,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参加党支部学习教育各项活动,着力提高组织生活质量。部党组成员、部领导和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以“加强党的建设”为主题讲了党课。开展党员管理不规范整治,组织各单位党组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重点对流动党员、学生党员进行全面认真逐个梳理排查,千方百计查找失联党员,稳妥做好组织处置工作。

3.关于党费交纳不规范问题。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严格规范党费工作。今年以来,正式施行《农业部直属机关党费手册》,全体党员做到了按月、主动、足额缴纳党费。

4.关于调整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理顺基层党组织管理体制,将原来归口有关司局党组织的直属单位党组织改为直接隶属于直属机关党委,强化直属机关党委对各单位党组织的领导。指导符合条件的业务归口管理社会组织成立党支部,选齐配强支委会,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

5.关于加强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建设问题。在机构编制紧张的情况下,部党组专门研究核增了直属机关党委机关行政编制,用于强化部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工作力量,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

(三)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部党组深刻认识和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内涵和重大意义,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标准,加强督查检查,组织开展“四风”问题集中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认真查办违纪案件,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关于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部党组召开党建工作情况专题座谈会、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深入学习领会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论述,贯彻落实xx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不断深化对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增强履行“一岗双责”的自觉性,全面分析部系统党建工作现状,查找差距、研究改进措施,深入贯彻落实部党组、驻部纪检组制定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意见》。

专项督查通报篇六

各区人口计生局、卫生局,光明及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

为了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集中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精神,20xx年6月29-30日,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刘萍带队,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计生宣教处、妇社处、市卫生监督所、市药品监管局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到福田区、南山区、龙岗区、坪山新区4个区开展了打击“两非”专项督查行动,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档案、现场查看、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集中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深卫人发〔20xx〕223号)的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取得一定成效。

从各区汇报和资料查阅看,自深卫人发〔20xx〕223号文下发后,各区、各有关部门均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迅速传达文件精神,制定相关措施,保证专项治理活动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为开展活动提供有利保障。

各区高度重视,制定了本区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分工责任,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把打击“两非”工作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内容,严格实行奖惩。各有关部门也发挥职能优势,制定实施方案,采取相关措施,福田区卫生局制订了《20xx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南山区卫生局转发文件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工作部署,龙岗区在4月15日组织各街道、各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开展了一次打击“两非”集中行动日活动,市卫生监督所制定了详细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检查表格。

(二)深入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在宣传发动阶段,各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危害性,营造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关爱女孩的良好氛围。龙岗区在区有线电视台及《南方日报》、《深圳侨报》等媒体对专项行动全程进行了跟踪报道,及时曝光了无证诊所、个别门诊部涉嫌超范围经营的事实,福田区在深圳移动频道播放“关爱女孩”动漫短片,坪山新区在坑梓电视新闻栏目播放打击“两非”专题新闻等。龙岗区卫生局举办2期600多人次针对民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班,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

(三)加大督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各区由人口计生局牵头,联合辖区卫生、药品监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设立了“两非”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通过巡查和突击检查行动取缔无证诊所,查处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药店,收缴非法医疗器械和药品一批。龙岗区领导亲自到龙城街道督查专项整治行动;南山区卫生局于5月19日对区人民医院、蛇口人民医院、西丽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福田区区属医疗单位与社区健康服务中心采取自查自纠方式进行整治,辖区内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由执法行动组负责督查整治。南山区卫生局对程宽西医内科诊所未取得卫生行政许可擅自开展终止妊娠手术情况进行了联合查处,责令立即整改并处罚金,对群众投诉的西丽联友门诊部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情况进行了联合调查。市卫生监督所对深圳仁康医院在开展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前未查验登记受术者的相关计生证明材料已立案查处,对深圳恒生医院、深圳雪象医院、深圳健安医院、深圳恒生龙安医院因使用资质不合格的超声医学人员开展诊疗活动,予以行政处罚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处理。市药品监管局对1家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药品零售企业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3家药品零售企业未张贴“警示标识”、2家有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使用记录不全、帐目不清等责令其整改。

二、现场检查情况。

督查组现场检查了医疗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门诊部、诊所、零售药店等是否存在利用b超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利用人工终止妊娠技术和终止妊娠药品进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等违法行为。

(一)现场检查的单位。

1、医疗卫生机构: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南山区沙河医院、龙岗区中海医院、坪山新区坪山人民医院。

2、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福田区计生服务中心、南山区计生服务中心、布吉街道计生服务中心。

3、门诊部、诊所、药店:

福田区沙嘴路东港门诊部、邱乾楚中医内科门诊、润泽元药店;南山区科发路科发门诊部、陈冬恩诊所、俊龙药行;龙岗区金鹏路新联门诊部、廖少云西医外科门诊、本草药业;坪山新区建设路侨源门诊部、罗传英西医妇科门诊、一通大药房。

(二)医疗卫生机构及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检查情况。

经检查,现场未发现存在“两非”违法行为。

各医疗机构能够执行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审批制度,在抽查的4家医院、1家计生服务机构的25份14周以上终止妊娠的受术者资料中,基本能够达到“无医学指征的要查验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的要求,并能够将情况通报辖区计生部门;多数医疗机构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能够按要求设置禁止“两非”的醒目标识,张贴从事超声医学工作人员姓名、职称,公布举报电话;各医疗机构基本能够做到对超声诊断仪和超声医学执业人员统一登记造册、对超声医学执业人员严格资质审定,签订岗位责任书;未发现利用超声诊断仪进行流动超声检查或把超声诊断仪转借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使用;各医疗机构建立了新生儿出生、死亡登记报告制度,能够定期向计生部门通报;超声医学执业人员基本做到定期接受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监管,了解关于打击“两非”的法律法规;明察暗访了10位孕妇,除1人自称在某区社康中心做过胎儿性别鉴定外,其余均未做过胎儿性别鉴定且无打算做。

(三)门诊部、诊所、药店的检查情况。

经检查,现场未发现存在“两非”违法行为。

但个别门诊部不能提供超声医学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也未签订岗位责任书,有些因超声医学人员缺失暂停业务;零售药店未发现销售终止妊娠药品,但个别管理不够规范,无法出示销售单。

三、督查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区对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重视不够,未能按照深卫人发〔20xx〕223号文要求的在集中整治阶段至少开展两次联合集中整治行动的要求,在6月底前尚未开展过一次区级集中整治行动。

(二)个别医疗机构对14周以上妊娠终止妊娠受术者持有的《计划生育证明》把关不够严格,在抽查个案中发现1例假证明。各区、街道计生部门应加强与辖区医疗机构的沟通,使医疗机构及时明确有关计生政策规定及《计划生育证明》的规范要求。

(三)计划外怀孕进行大月份引产的胎儿以女性偏多,不排除有些人事先在其它地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后,再以计划外怀孕的理由持正规《计划生育证明》到医疗机构进行终止妊娠的可能性。

(四)个别医疗机构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禁止“两非”标识不够规范和醒目,应予整改。

(五)对深卫人发〔20xx〕223号文规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实施紧急终止妊娠手术的,应在术后48小时内向辖区区人口计生局报告”的要求,各区计生、卫生部门之间尚未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规范的报告制度。

(六)我市大部制改革后,从20xx年开始,无证诊所的执法主体由原来各街道执法大队移交到卫生监督所,由于卫生监督部门的人员车辆配置有限,导致执法力量不足。各街道、社区应多加强与卫生监督部门的联系,及时将摸底排查情况进行反馈,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七)从各区专项整治的情况汇总看,个别社会医疗机构可能存在“两非”违法行为,仍有一些门诊部的超声医学执业人员不具备执业资格证书而执业上岗,一些诊所超范围经营活动日趋隐蔽,隐藏超范围诊疗的工作日志、处方及收款收据等,查处难度加大。

(八)利益导向机制不够健全,作用不够明显。

四、工作建议。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是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是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重要措施之一。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综合整治意识,发挥大部制优势,加强部门之间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形成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加强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行动深入开展。

(二)坚持专项治理和经常性管理相结合,强化管理责任。各区、各有关部门要以此次督查为警示,堵塞管理中的漏洞,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及规范化管理。要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效工作机制,把专项治理融入经常性的管理之中。要鼓励群众举报,对“两非”案件线索及时追查,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究、处理到位,以形成对“两非”的强大威慑力量,有效预防和减少“两非”行为的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利益导向机制建设。要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同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的作用,加大有利于提高妇女地位、保障女性权益等方面内容的宣传力度。要加强协调,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制定并落实有利于女孩及女孩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切实提高女孩及女孩家庭的经济和社会地位。

专项督查通报篇七

市民宗委、人社局按照行政许可与非行政许可权限有序开展工作。

(二)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方面

1.文广局行政审批事项规范,档案资料齐全,在放宽市场准入和简化退出程序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落实。

2.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审批流程,加快投资审批效率。实施“多证合一”,推行“一照一证”,工商登记电子化落实情况以及放宽市场准入、简化退出程序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业绩突出。企业推行“五证合一”,个体推行“两证整合”实现了有效对接,进一步提升了审批效率,压缩审批时限。

(三)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方面

民政局、住建局、国土局、卫计委、水利局能够按照自治区收费管理系统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能够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票据,票据填开内容完整、规范。

(四)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方面

1.财政局惩戒制度较齐全,有追责情形、问责依据和处理办法;有“黑名单”,对失信单位和企业将处罚决定相关信息统一上传至中国政府网开设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阿克苏市招投标不良行为有记录和黑名单制度暂行办法、处理结果。

2.国税局、地税局在建立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方面,对守信企业设立绿色通道,对a级纳税人有激励措施及相关管理办法,对d级企业、个体工商户纳入黑名单,依据《税收征管法》进行惩罚,对失信企业有惩戒措施。

(五)改进优化政府服务方面

1.城市执法局保留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优化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开通《阿克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微信平台,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

2.老龄办将《老年优待证》全部授权进驻大厅综合窗口办理,一个窗口办理,由承诺件压缩为即办件,即到即办。

3.林业局、农机局、农业局、畜牧局、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均按照标准化、规范化提供公示书,制作流程图及节点表,对办理事项进行时限压缩。

4.农机局:办理行驶证的过程中推行上门服务政策。

专项督查通报篇八

进行专项督查,督查之后就需要将具体情况进行通报。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专项督查情况通报,供大家参考!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对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视程度,强化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督促各地全面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6月20日-24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卫生计生委联合组成八个督查小组,通过现场调查和听取汇报的方式对各县市区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党政领导责任落实较好。各县市区党政领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xx〕40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xx〕13号),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一是兑现奖惩措施。各县市区根据20xx年计生工作考评结果,奖励先进,对实行“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的乡镇、村严格处罚到位。宜章县创新计划生育约谈机制,出台了《宜章县计划生育工作约谈制度》,将乡镇、县直计生综治部门一把手及分管领导,纳入约谈和专项约谈对象,并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二是落实经费保障。各级均按照省市要求足额预算20xx年度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北湖区20xx年人口计生事业经费预算比去年人均提高1元;资兴市预拨村直报工作经费50万元,最终据实拨付,“两非”办案工作经费2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临武县安排30万元用于计划生育户外宣传橱窗建设,安排90万元用于村直报建设。三是推进机构改革。苏仙区、资兴市、宜章县、永兴县、临武县、汝城县、安仁县下发了三定方案,成立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并正式挂牌,人员整合到位;苏仙区、资兴市、桂阳县、宜章县、永兴县、临武县、汝城县明确将卫生计生办作为乡镇的内设机构。

(二)计生政策宣传形式多样。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宣传计划生育新的法律法规政策。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政策宣传。一方面,各地都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纳入县、乡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资兴市、永兴县、苏仙区、临武县等地分别邀请省卫生计生委相关专家为中心组学习做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专题讲座。另一方面,各县市区党校都将计划生育政策学习纳入了主体班课程学习。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各地结合“5.29”协会日、“五下乡”等活动开展专项宣传,印发了大量的宣传资料。北湖区在《今日北湖》上开设宣传专栏两期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安仁县在安仁电视台开展《卫计新风尚》栏目,播报卫计新资讯,宣传计生新政策。三是制作固定宣传版面。各地及时清理户外宣传标语,更新宣传版面。资兴市融合新的卫生计生政策、科普知识,统一设计了7块市级、5块乡级、2块村级宣传版面;宜章县在人口密集区或主要交通要道安装了高规格宣传版;临武县更新省道金江镇至楚江路段、临武三中至高速路口公路两边电线杆计划生育宣传牌;汝城县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更新县乡村计划生育宣传标语;永兴县在县乡主要交通干道设立25块大型广告宣传墙,各乡镇与对口联系乡镇计生工作的单位联合打造乡镇宣传一条路。

(三)星级示范创建有序开展。各县市区均能够把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居)创建工作作为夯实基层基础的一项重要抓手,对创建工作进行及时安排部署。部分县市区星级示范村(居)创建。

活动方案。

在门槛指标的确定、创建的重点、督查的方式等方面既各具特色,又切合实情。xx县已经开展了专项督查,下发了整改通报,桂东县对整改不到位的创建村实行“一票否决”。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党政统筹推进欠力度。一是卫生计生机构改革滞后。北湖区、桂阳县、桂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员整合还未到位,嘉禾县还未下发三定方案;北湖区、安仁县还未正式下发相关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乡镇单独设置卫生计生办,嘉禾县、桂东县未单独设置“卫生计生办公室”,仅在“社会事务办公室”上加挂“计划生育办公室”。大部分乡镇卫生计生机构尚未整合,在改革转型过程中普遍存在基层计生队伍不稳、人心不定、工作不力等现象。二是计划生育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宣传不够深入。部分干部群众甚至存在无需再抓计划生育工作的误解,少数乡镇和村(居)计划生育户外宣传标语和阵地尚未及时更新宣传内容。三是网格化(村直报)建设未全面铺开。苏仙区、宜章县、安仁县网格化(村直报)建设经费未正式拨付;资兴市、临武县、安仁县、汝城县还未出台正式实施方案。

(二)整治“两非”工作形势严峻。部分县市区整治“两非”工作宣传氛围不浓厚、部门配合不到位、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力度不大。截止6底,全市38例任务,只完成3例,完成率只有8%,各县市区除资兴市1例、宜章县2例之外,其余县市区尚无一例查处到位。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滑坡明显。受机构改革、计生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县市区社会抚养费征缴困难,各县市区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均大幅下滑。所查11个县市区13个乡镇,社会抚养费结案率绝大部分为0。

(四)“星级示范”创建不够扎实。有的地方对星级示范村创建的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存在应付现象,创建工作停留在表面上。北湖区、苏仙区星级示范村创建未开展督查;资兴市三都镇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还未正式开展;汝城县部分乡镇星级示范村部署安排不细致,督查通报整改内容不详实;临武县武水镇督查问题不具体、问题雷同,工作流于表面。

三、下段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要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计生工作职责,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近期要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切实解决计生工作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落实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严格责任追究,加大督导力度,传导工作压力。要加快推进机构改革进度,注重优化资源配置,优化队伍结构,优化职能设置,做到资源整合、人员融合、工作配合。

(二)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抓好“星级示范”创建活动,着重抓好各级示范村的评定和上报工作,进一步夯实村级基础,落实村组计生责任。要围绕新的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生殖健康、奖励扶助等内容开展全方位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培训,营造计划生育工作浓厚氛围,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的生育观念。

(三)进一步严格依法管理。加大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力度,各县市区要集中开展一次社会抚养费征收行动,对一些典型违法生育案件依法进行强制征收,形成社会抚养费征收高压态势。完善日常孕情监控措施,加强区域协作和部门协同,集中整治“两非”,确保按时完成全年任务。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应用,推进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认真贯彻郴政办发〔20xx〕25号文件精神,突出落实好“失独”家庭、计生特困家庭等计生特殊家庭扶助的各项政策。

(四)进一步做好迎检准备。要重点做好定性资料的上报和迎接年度计划生育综合检查、数据核查等工作。要以考核方案为纲领,查漏补缺。加强定性资料上报,即时督促指导市、县两级计生综治部门完善上报资料和考核各项工作;加强有关数据分析,特别是认真比对本地的工作数据与省里数据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xx年xx月xx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

20xx年3-6月,我委在全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周密部署,工作落实有力。《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xx〕292号)下发后,各省(区、市)对专项督查工作高度重视,迅速进行部署,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各阶段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清理不合法执法主体45个,规范25290名执法人员资格,其中为15347名执法人员补发证件,调离执法岗位6869人,收回执法证等其他情况3074人;抽查案卷135713份,平均合格率为97%。

(二)完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各地在开展专项督查过程中,深入推进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全国大部分地区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也在逐步完善过程中。各地以开展专项督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不断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深化服务,维护群众权益。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精神,各地简化生育登记程序,部分地区推行网上办证,探索“多证合一”,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认真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重点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联系帮扶工作;实施“生育关怀”工程,提高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部分地区卫生计生、公安、纪检、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合查处案件的协调机制,严查侵犯群众健康权益的行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对专项督查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地区对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的必要性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不高,没有充分认识到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对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没有真正把专项督查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来开展,对基层的指导和督促不够,自查工作不深入,清理不彻底。

(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需进一步规范。一是部分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对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本省计划生育条例不熟悉,法律素养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在社会抚养费缴纳方式上需进一步改进,存在征收管理不规范的隐患;三是部分基层地区计划生育执法程序、文书设计及填写不规范,还存在少数不合格案卷。

(三)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有待建立。一是相关法律法规衔接适用存在问题。主要集中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整合后监督执法工作的法律适用问题、生育政策调整前后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审批地区差异问题、社会抚养费征收衔接问题;二是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部分地区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制度尚未完全建立,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需进一步畅通。

(四)计划生育监督工作进展不平衡。一是部分地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资源整合进展较慢,基层计划生育监督机构还未建立,计划生育监督工作难以全面展开;二是部分地区对计划生育监督职责理解有偏差,存在着重执法轻监督的现象;三是基层计划生育执法监督人员流动性大,队伍稳定性不足,执法监督人员和力量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抓好专项督查工作。各地要以此次专项督查为契机,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当成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认真开展专项督查回头看,强化分类指导,重点帮助基层,解决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工作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工作指导,规范行政执法监督行为。一是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督促地方改正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步推动基层执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二是妥善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对于生育政策调整前后社会抚养费征收衔接问题,各地要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同时,进一步规范征收主体、征收程序、缴纳方式,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推动建立社会征信体系。

(三)加快法律制度建设,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工作。指导地方进一步健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配套制度,解决群众在办理生育登记服务、计划生育证明、再生育审批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探索创新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群众投诉多、信访量大的地区的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抓好关键措施,切实加强监督体系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卫监督发〔20xx〕91号),做好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资源整合工作,夯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基础。二是积极调动各地做好计划生育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完善计划生育监督执法体系,推动将计划生育监督工作纳入地方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基层评比创建活动。三是加强监督人员培训,提高法律知识素养,提升执法监督能力,适应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形势需要。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年8月18日。

5月25日至28日,县督查办、县水利局、国土局组成联合督查组,按照《防汛专项督查。

工作方案。

》的要求,分四组对全县23个乡镇及现代产业园区防汛备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本次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试运行设备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督查采取每个乡镇(现代产业园区)随机抽查两个村(社区),实地查看中型、小(1)型水库,抽查两个小(2)型水库、水电站,两处以上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从督查情况看,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都及时召开了防汛抗旱工作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对防汛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部署,组织机构已全部调整充实到位,防汛分工责任制明确,已按照各自安排的防汛值班表进入汛期领导带班值班状态。随机抽查的小水库、水电站已基本落实大坝防汛值班巡查人员,重要部位及关键隐患点排查、转移户,乡镇、村已登记造册,明白卡也已基本填发到户,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进行了修订,均成立了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大部分乡镇组织开展了防汛抢险或人员转移演练,储备了一定的防汛物资,但在隐患排查、责任制落实、预案修订、物资队伍准备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离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从抽查情况看,防汛备汛工作开展相对较好的乡镇有:白塔畈镇、青山镇、桃岭乡、现代产业园区;工作开展相对较差的乡镇有:天堂寨镇、燕子河镇、铁冲乡、全军乡、麻埠镇、古碑镇、果子园乡、吴家店镇。

二、存在问题。

1、险户排查不细致。乡镇、村在进行险户排查时没有将d类危房户、五保散户全部纳入包保范围,普遍存在只对河道边的险户进行包保,住在山头、高处的危险户未纳入包保的现象。已纳入包保的险户存在缺少包保责任人及转移户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不正确现象。例如花石乡花石村和平组万正涛户、周秀平户及太平组刘平新户已落实责任人,但未登记上报,重点人群排查不彻底,全村四千余人仅上报2户重点户;全军乡熊家河村共25户五保散户只有4户被列入险户包保;古碑镇宋河村联湾组2户危房,排查表未登记,未列入包保对象;槐树湾乡重点人群抽查大多为已安置户,排查开展不到位;天堂寨镇渔潭村d类危房户花名册无户主、包保责任人联系方式;吴家店镇吴畈村无五保户包保责任人花名册。

2、责任落实不到位。督查时发现部分乡镇、村责任人对职责不清,防汛工作停留在材料上,未落实在具体责任人上。例如村级应急抢险队伍队员、险户包保责任人及预警责任人不知道自己的职责分工及具体联系人,水电站值班人员未掌握防汛预案具体内容。铁冲乡铁冲村电话抽查8名应急抢险队员,1人空号、3人无法接通、1人不知道具体职责,还有1人已死亡未调整;燕子河镇大峡谷村包保责任人2个手机号码均不准确,1个手机号码为10位,入户调查5户险户反映包保责任人没有到户联系,也没有发放明白卡,连坪地灾点镇责任人不清楚隐患点威胁户数及监测责任人,警示牌丢失;全军乡三里井水电站无人值班,龙井河水电站承包人及值班人不清楚防汛预案具体内容,没有防汛预案文本及值班巡查记录;电话抽查天堂寨镇抢险队员石某,不清楚自己是抢险队员;果子园乡南河水库管理人员不在岗;电话抽查吴家店镇2名抢险队员,均不知具体职责;古碑镇未填写发放明白卡;麻埠镇响洪甸村预案三级网络员无联系方式。南溪镇、全军乡未与水电站签订防汛安全责任状。

3、

应急预案。

不具体。村级防汛预案编制不够具体,预案过于简单,不具备可操作性。在预案中未提到转移户的安置措施、转移安置点的具体位置、路线不清楚等现象较多。斑竹园镇长岭关村防汛预案是20xx年的,未进行修改完善;铁冲乡存档预案与村部存档预案在抢险队员、转移安置方案方面不一致现象较多,抽查的铁冲村、李桥村均未制定气象灾害应急行动计划;张冲乡黄畈村预案较简单,无实质性内容,仅有抢险队员名单;燕子河镇毛河村预案内无领导组及抢险队员联系方式;长岭乡界岭村转移人员花名册未放入预案内。麻埠镇、果子园乡、吴家店镇、铁冲乡无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行动计划。

4、值班和巡查记录不规范。防汛值班记录和日常巡查记录补记、漏记、内容不详细现象较突出。全军乡、汤家汇镇、吴家店镇政府防汛值班记录不规范、不详实,没有日常巡查记录;汤家汇镇金刚水库、南溪镇八一水库、油坊店乡莲花河水库、沙河乡西河电站、天堂寨镇东风水库等没有大坝防汛值班巡查记录;梅山镇洪冲村、麻埠镇桂花村、古碑镇宋河村无防汛值班记录。

5、隐患整改不及时。本次督查发现较多涉水工程、设备损毁现象,沿河搭建的防震棚未拆除现象仍然存在,其中部分防震棚有人常住,防汛安全隐患严重。铁冲乡高畈村河南组长江河河道内采砂场,跨长江河河道违规修建1条3米宽50米长运沙便道及便涵一处,严重阻碍河道行洪通畅,并且有1名看守人员居住生活在河床上4间活动板房内,长江河村防汛预警广播损坏约半年未修复;全军乡梁山村龙井河河堤有一处被冲毁,另根据乡政府汇报全乡还有熊家河村西楼段、下楼段及全军村潘楼段共3处河堤损毁未修复;槐树湾乡板棚水库坝顶附近水面及河道未清障,万冲村岗湾水库坝顶与溢洪道存在安全隐患,万冲村部边集中安置点高切坡建房,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天堂寨镇东风水库溢洪道口有拦渔网未拆除;油坊店乡元冲水库溢洪道内塌方未清除;燕子河镇金坪村小街处河道内有大量工程弃土;南溪镇街道及花园村河堤上共22间活动板房未拆除;双河镇皮坊村及双河村河堤上共13间活动板房未拆除;沙河乡梓树村及关庙乡沿河还有部分防震棚未拆除;沙河乡楼房村军属郑贤群家砖瓦房墙体开裂,廊檐横梁断裂,用木头支撑,安全隐患大。

6、物资储备不充实。从督查情况看,乡镇、村防汛物资储备普遍不足,有的村、水库、水电站甚至没有储备防汛物资,有的乡镇储备清单中明确应由当地商店提供的物资未得到商铺认可或与商铺实际销售库存情况不符。铁冲乡无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清单;汤家汇镇泗河村指定吴润泽户报有20xx条编织袋,实际无编织袋库存;天堂寨镇镇本级储备编织袋不足300条;果子园乡南河水库未储备防汛物资;花石乡、古碑镇、麻埠镇等乡镇没有应急抢险机械设备联系花名册。

1、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对中小水库、水电站、河道堤防、学校、危旧房、防震棚、五保散户、高切坡建房、沿河低洼地带、水库(水电站)上下游影响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危险区域再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工程隐患,要千方百计进行应急处理,一时难以处理到位的,要制定应急度汛方案,落实抢险人员、物资、机械,加强巡查防守,确保不出问题。对排查出来的的险户,要分村进行登记造册,落实包保人员,注明险户类型、家庭人口、户主(家庭成员、邻居)、包保责任人联系方式等,确保不漏一户、不少一人。

2、进一步压实防汛责任。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要进一步明确辖区内中小水库、水电站、河道堤防等重点工程防汛行政、技术、管理责任人,明确职责任务,落实水库、水电站大坝值班巡查人员,规范大坝值班巡查记录,附值班巡查图片资料,定期不定期督查抽查,确保降雨期间大坝有人值班巡查,严禁空岗、漏岗现象发生。要全面落实险户包保责任制,包保责任人要与包保对象面对面对接,逐户张贴明白卡,降雨期间,要到岗到位,开展巡查值守、应急处置,及时转移危险区域群众,避免人员伤亡事件发生。

3、进一步修订完善预案。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修订完善水库(水电站)防汛预案和乡镇、村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水库(水电站)防汛预案重点落实大坝值班巡查、调度运用计划、队伍物资、险情报告、预警信号发送等内容,水库、水电站要加强同下游村、组、单位的沟通联系,一旦大坝出现险情,能够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通知下游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重点要附转移人员花名册,逐户落实包保人员,明确双方联系号码、转移预警方式、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比如谁来负责预警、谁来负责转移、转移到哪去、怎么转移、转移后怎么安置等问题,都要讲清楚、弄明白,责任到人。

4、进一步充实物资储备。要按照“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进一步充实物资储备。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要根据本地防汛实际需要,足额储备编织袋、油锯、铁锹、木桩、毛竹、砂石料、救生衣、照明电源等防汛物资,河道堤防、水库较多的乡镇,编织袋应不少于2万条,一般乡镇应不少于1万条,同时落实好砂石料场或取土地点,切实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要进一步落实社会挖掘机、铲车、运输车辆等防汛应急车辆,登记造册,注明联系方式,加强联系,确保一旦抢险救灾需要能够及时投入抢险。

5、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和县防指成员单位要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了解掌握雨情、汛情、灾情,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强降雨期间,各乡镇要有一名主要负责同志坐镇指挥,各类防汛责任人和包保责任人要按照分工迅即到岗到位,加强巡查值守,及时转移危险区域群众,确保防汛抗灾工作有序有力推进。乡镇、村要进一步落实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建立花名册,明确队员职责任务、通讯联络方式,开展应急抢险实战演练,提高队伍应急处置能力。

6、进一步强化督查调度。各乡镇及现代产业园区要强化防汛督查,要经常抽查村、水库、水电站防汛值班值守情况,确保防汛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县安全度汛。要针对本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立即进行整改落实,尽快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度汛,确保人民生命安全。防汛备汛专项督查问题清单整改完成情况经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6月15日前报送县督查办和县防汛办。

xx年xx月xx日。

专项督查通报篇九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20xx年6月29日至8月30日,中央第二巡视组对审计署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10月13日,中央第二巡视组向审计署党组反馈了专项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

审计署党组高度重视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10月13日以来,先后组织18次党组专题学习和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党的xx届六中全会闭幕的第2天,署党组就召开全署30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的视频会议,及时传达学习,随后制定下发通知,对署党组、特派办分党组和基层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作出部署,印发了专题。

培训方案。

和宣传方案,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署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带着问题学,边学边查边改边提高。先后用5天时间组织署党组专题学习会和全署210多名司局级以上干部参加的署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采取集中自学、分组讨论、交流发言等系统学习。二是抓好全员深入学。把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召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视频会议,全国审计机关6.4万人参加;以署党组成员和司处级干部为重点,在全署党员干部中连续开展了12次专题学习,每个专题在全署3000多名党员干部中以视频方式集中交流半天,由1名署党组成员、2名单位主要负责人、1名党员代表作专题发言;在中共审计署党校分3期对全署近1600名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每期1周,每期培训班都由署党组成员带队领学。

通过学习贯彻,审计署党组和全署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第一,党的xx届六中全会明确的核心地位,是全党的共同意志,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历史和时代的选择、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选择,是党和国家根本利益所在,对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第二,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主题,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继承与创新有机统一,坚持严字当头、问题导向、以上率下,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充分体现了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的有机统一,是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根本遵循;第三,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一系列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升华了我们党对党的建设规律的认识,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行动纲领,为我们党更好地治国理政,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新局面提供了科学指南。署党组和全署党员干部一致表示,要坚决拥护、坚决服从、自觉维护、坚定捍卫的核心地位,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经常、自觉、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二、坚持以上率下,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对中央专项巡视指出的问题,审计署党组诚恳接受、全面整改。署党组深刻认识到,这些问题表现在各个层面,根子在署党组,在党组书记,根本原因是署党组特别是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在“深”“细”“常”“长”上抓得不够。署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全面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切实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并以小见大、举一反三,逐级落实责任。同时,署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先后召开11次专门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坚持以上率下,立足自身抓整改,坚决防止把整改主体责任推给下级单位,坚决防止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贰过’”。中央纪委驻署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积极协助署党组抓好整改工作。

(一)坚持抓早。10月13日中央第二巡视组反馈专项巡视意见后,署党组书记当天即组织召开党组会和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研究整改措施,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随后,成立署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巡视整改牵头抓总,由署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各位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署机关党委,负责整改工作督导落实。署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切实做到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班子成员直接抓、专门班子具体抓。10月28日,召开全署深入推进中央专项巡视整改工作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通过上述措施,署党组和全署党员干部提高了对巡视和巡视整改工作的认识,及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巡视和巡视整改的要求上来。

(二)坚持抓细。针对中央专项巡视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署党组逐条研究、逐项分析,理出问题清单,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10月25日印发《中共审计署党组关于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中共审计署党组接受中央专项巡视全面整改台账(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严格要求。针对巡视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了36项整改任务、50条整改措施,整改直接责任人均为署党组成员或署领导,其中:署党组书记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负责整改全面工作,同时还直接承担具体整改任务19项、26条。署党组要求,各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不等不靠、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多家单位协同整改的事项,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合理分工、共同推进;对需要持续整改、建章立制的事项,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对需要协调其他部门的,进一步反复沟通协调、争取支持。署党组派驻各单位纪检组长要把督促巡视整改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重点内容,重大情况随时报告。通过上述措施,确保巡视整改人人要担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坚持抓常。建立巡视整改跟踪督促机制,要求各单位每半个月向署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各单位共上报3次整改进展情况,并对整改情况留痕存档,一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分管署领导对各单位整改进展情况逐件审定、倾力推进,并向署党组书记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督查督办,对照整改台账逐项核实、逐项销号,确保整改落实见人见事见记录。印发《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调研的通知》,成立12个督导组,11月21日至12月2日,对18个特派办分党组、353个基层党组织(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督导,把中央专项巡视整改情况作为重点督导内容,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学习教育计划,提高学习教育质量和整改落实效果。通过上述措施,确保巡视指出的问题一着不让、一项不漏地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四)坚持抓实。署党组要求,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更好履职尽责的高度抓好巡视整改,透过现象看本质,切实做到以小见大、举一反三,坚决防止就事论事。既立足当前解决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建立长效机制,整改方案确定的50条整改措施中,有19条提出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的要求,涉及制度27项。11月26日,署党组召开中央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巡视办派员到会指导。民主生活会上,署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聚焦巡视指出的问题,以党章党规党纪、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xx届六中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为标准和尺子,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实际,深入查摆不足,逐一开展自我批评,认真听取其他同志的批评。例如,对中央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署党组反复学习、认真贯彻,但在“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领导班子建设规划中,只提出了贯彻落实要求而未引用原文;向中央巡视组汇报材料中,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只表述了落实的具体内容而未专门列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党组同志都深切感到,这既是作风不严谨、工作不认真的表现,更是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的表现。同志们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开诚布公、深入交流,相互提出批评意见共118条(其中署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意见20条),达到了交流思想、增进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

(五)坚持抓长。中央专项巡视过程中,署党组和全署党员干部积极配合巡视工作,全面准确客观提供资料、反映情况,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例如,积极推进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加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力度,对中央规定的试点地区实现了全覆盖;加大协调力度,积极推进深化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和境外国有资产审计监督意见的研究制定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细化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等。同时,着眼扎紧制度笼子、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成立8个专题研究组,对审计署制度进行了逐项研究和初步清理修订。整改过程中,又对照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准则》、《条例》的规定,从全面从严治党、班子队伍建设、审计权力运行、机关内部管理、审计现场管理、审计质量控制、履职尽责、监督执纪问责等8个方面作了进一步修订完善。

三、坚持从严从实,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

对照中央第二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审计署党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12月12日,明确20xx年底前完成整改的37条措施已全部整改完毕,20xx年底前完成整改的1条措施和12条持续整改措施均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一是以贯彻落实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坚持和完善署党组学习制度,切实发挥署党组学习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带领全署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学深悟透、积极践行,将全会各项部署及时落到实处。11月8日,在中央国家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动员部署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党委)书记座谈会上,署党组书记刘家义同志作了大会交流发言,介绍了审计署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学习贯彻xx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思路和做法。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推动出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和境外国有资产审计的意见。根据宪法、审计法、中央相关改革部署要求以及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经过广泛深入调研探讨,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先后召开中央部门及中央企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评估会,5次征求中央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在此期间,署党组书记和分管署领导多次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达成一致意见。意见稿经国务院审核后,于12月5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要求,全力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按照中央《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部署,制定《20xx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

工作方案。

》,统一组织开展了32个地区、40个项目的审计,其中审计署直接实施8个项目,对试点方案确定的地区实现了全覆盖。试点做法被中央深改办刊发交流。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研究起草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暂行规定(初稿)》,向中央深改办作了专题汇报,确保按中央要求于20xx年底前正式出台。

四是强化政治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重大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督促23家司局级单位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查找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督促9家未按规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研讨的司局级单位严格落实。

学习计划。

确保完成学习教育各项要求均已整改完毕。按照署党组统一部署全署各单位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查找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再核实、再查找确保不反弹。制定《中共审计署党组关于进一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意见》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到入心入脑、认真践行做合格共产党员。

2.关于“严格依法审计不够”问题。

一是进一步增强依法审计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宪法、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制定印发《审计署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实施方案》,围绕“到20xx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国家审计机关”目标,提出了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并对相关工作作出了规定。修订完善《封存通知书》、《审计决定书》和《审计处罚决定书》等审计文书参考格式,确保审计文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二是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统筹规划20xx年审计项目计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这个中心,紧紧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两手抓”“三个区分”,大力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以促进“发展、改革、安全、绩效”为目标,持续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深入推进财政审计、金融审计、国企国资审计、民生审计、资源环境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涉外审计一体化,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统筹整合资源、创新方式方法,促进平稳发展,推进深化改革,维护国家安全,推动提高绩效。认真履行主管全国审计工作职责,加强对地方审计机关的领导和指导,制定《20xx年地方审计机关应重点抓好的主要工作任务》,对地方审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努力实现全国审计“一盘棋”,提高审计监督的整体效能。

三是进一步提升依法审计能力。先后召开3次研讨会,了解不同层次审计干部需求,结合对审计干部队伍能力状况的深入分析,研究制定20xx年度审计署干部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审计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政治、法治、业务等培训力度,继续推行“传帮带”和实战练兵。明确规定在公务员初任培训、司处级干部任职培训、审计项目培训等各类培训中,着力开展党性教育、普法教育、廉洁自律教育、保密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财政财务基础知识教育、审计理论与实务教育等,加强党性修养,培养优良作风,增强依法审计意识,提高依法审计能力。

四是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修订完善《审计业务内部管理规定》,进一步严格界定提请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的范围和审批程序,规范提请银行协助查询银行账户管理规定等,将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情况、银行账户协助查询通知书管理使用情况纳入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审计系统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内部巡视等,进行重点检查,坚决防止越权办事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

五是修改完善考核办法。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审计业务、内部管理等进行全面考核。完善和优化考核指标,科学设置量化评分与定性评价指标体系,考核中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的建设“一票否决制”,更好地发挥考核机制的激励引导作用,督促各单位更加注重抓党建、抓队伍、抓管理,更好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二)既重部署又抓落实,全面加强机关和基层组织党建工作。

1.关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

一是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严格“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部署开展20xx年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机关党委以党委扩大会议的形式,听取下一级党组织书记述职,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和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参加,层层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党建工作台账,对党日活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等实行台账管理,推动各基层党组织健全完善相应制度。结合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工作,对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重点检查司局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学习、组织生活等。针对巡视指出的56家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并督导落实整改,已全部整改完毕。分管署领导参加了农业司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对济南特派办分党组全体成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共同查找了在党员意识、党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岗双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

二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严格执行《准则》各项规定,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长春特派办专门召开民主生活会,全面排查全办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化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认识。分管署领导约谈长春特派办分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提出严肃批评,要求办分党组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等。截至目前,该办各党支部均已指定专人负责支部会议记录,并由支部书记对每期支部会议记录等工作资料认真审核,签字确认,确保党建基础工作质量。

三是加强和改进审计组临时党组织建设。修订完善审计组临时党组织相关制度规定,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审计组临时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进行检查,切实发挥好在审计一线的战斗堡垒作用。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基层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增强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针对巡视指出的太原特派办、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分管署领导约谈太原特派办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提出严肃批评,要求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太原特派办分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会议纪律工作的通知》、《关于重申加强党支部基础工作的通知》、《临时党支部工作指南》等,进一步规范临时党支部工作;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服务中心将参加20xx年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的25名党员全部纳入临时党支部,开展理论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

2.关于“选人用人标准有偏差,执行制度规定不严格”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提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后,署党组反复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在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专题研讨、新任司处级干部任职培训时,署党组书记多次与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进行深入讨论交流,要求按照好干部标准严格自我要求、严格选人用人。针对巡视指出的问题,全面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及中央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最新要求,修订完善《审计署20xx—20xx年领导班子建设规划》、《“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以及审计署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审计署党组选人用人纪实制度,确保与中央要求保持高度一致,努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审计铁军。

二是创新干部选拔任用理念,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三严三实”要求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条件。改进民主推荐方式方法,提高民主推荐质量和工作效率。细化干部考察、讨论决定等具体程序,完善考准考实干部的具体办法,注重对干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作风、社交网络的考察,经常性、全方位、多渠道识别干部。完善追责问责的可行措施,将干部选拔任用问责落到实处。开展经常性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状况分析研判,探索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开展综合分析研判的方式方法,将研判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教育管理的重要依据。

三是加强干部队伍统筹规划,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力度。针对司、处级正职岗位空缺较多的状况,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规定,统筹规划和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力度,尽快充实司、处级正职岗位。20xx年7月以来,根据中央组织部干部双向交流工作安排,接受1名地方干部任署派出审计局局长;严格按规定选拔任用11名正司局级领导干部(其中10月13日之后7名),目前正在开展9名正司局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特派办已选拔任用9名正处长(其中10月13日之后6名),目前正在开展20名正处长选拔任用工作。直属单位拟提拔任用8名中层正职干部,目前已进入考察阶段。对数据司、计算中心等单位,将根据工作需要,综合各方面因素,多渠道、多方式挑选和充实处级正职干部。

四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坚持党管人才,统筹推进人才培养教育工作。在中共审计署党校(审计干部教育学院)举办培训、进修班,今年已培训党员、干部4131人次。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派干部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延安干部学院、浦东干部学院、井冈山干部学院学习,选派优秀青年干部到基层特别是环境复杂、条件艰苦的地区锻炼。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对各单位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做好做实思想政治工作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开展工会、团委、妇工委换届改选的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配齐配强人员,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五是严暖结合,切实关心干部职工生活和身心健康。科学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把握项目安排节奏,严控现场审计时间,加强项目执行情况的跟踪管理和分析通报,合理调配审计人员。在印发署机关服务手册基础上,18个特派办均研究制定了服务手册,提出各类服务措施共464条,积极为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发文要求各单位认真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并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考核检查内容。

3.关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漏报瞒报率较高”问题。

一是加强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署党组书记和分管署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强调要从对党是否忠诚、对组织是否坦诚的高度,充分认识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性,要求处级以上干部必须按规定如实准确全面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作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注意事项视频宣传片,在署办公楼循环播放,将修改完善的个人有关事项填报示例加载署专网供学习参考。计划于12月召开审计署副处级以上干部视频会议,对20xx年度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进行专门部署。

二是坚持“凡提必核”,加大抽查处理力度。对20xx年9月之后所有拟提拔使用、列入后备干部、转任重要岗位的136名干部(其中10月13日之后83名)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发现1名拟由非领导职务转为实职的副司局级干部未如实报告其配偶名下房产,署党组及时作出调整,不再将其列为符合条件人选,并给予相应组织处理。

(三)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不严问题。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责任意识。署党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章以及《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意识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结合基层党组织(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对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是完善主体责任制度规定,健全责任体系。按照党的xx届六中全会的新部署新要求,修订完善《中共审计署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强调署党组负总责,各特派办分党组、各基层党组织、各基层纪检组织及领导班子成员、署党组派驻纪检组长根据分工和职责具体落实。认真落实署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账制度,严格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并及时报送情况。坚持每年组织全署司局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与署党组签订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承诺书。

郑重承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督促各单位分别与责任处室签订责任书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行逐级分解有效传导压力坚决防止和纠正“上热下冷、层层递减”现象。署党组书记向所在党总支签订了承诺书。承诺践行情况年终要结合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作出报告。

三是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复核处理问题线索。认真梳理党的以来违反党纪未给予党纪处分的情况,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完成了巡视组要求的问题线索复核工作,按规定作出处理。针对反映1名司局级干部借女儿结婚之机大摆宴席、收受礼金问题,进一步查清有关情况,由中央纪委驻署纪检组组长和署机关党委书记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并责成其退还收取的1000元礼金。针对反映1名司局级干部为母亲大办丧事、收受礼金问题,重新进行核实,由署领导和中央纪委驻署纪检组副组长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成其退还收取的3000元礼金。全力做好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事项处置工作,对移交署机关纪委的信访事项及干部职工个人诉求事项,逐一认真分析并提出分类处置意见,现已基本处置完结。积极支持中央纪委驻署纪检组按规定办理移交的信访事项。

2.关于“纪检机构监督责任缺位”问题。

一是畅通沟通协调渠道,强化执纪问责。认真落实《条例》、《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要求,健全完善署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事教育司与中央纪委驻署纪检组议事协商机制,明确署管干部问题线索分工处理程序,完善署党组会议议题征求意见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听取意见程序等。将党的以来,署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收到的7件反映司局级干部事项的信访举报材料一并移交中央纪委驻署纪检组。同时,再次明确今后各单位收到或在工作中发现署管司局级干部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中央纪委驻署纪检组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是提高监督执纪能力,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印发《中共审计署党组关于印发审计署特派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事教育处机构职责调整方案的通知》,将特派办机关党委与人教处合署办公,单独设置机关纪委和纪检监察处并合署办公,调剂增加纪检部门编制,提高监督执纪能力。制定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细化信访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程序,建立提醒谈话、函询、诫勉及信访举报工作台账。研究制定问责实施办法,实现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以严肃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3.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署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18条措施,作了进一步修订、完善和细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定期报送制度,向中央专题报送了党的以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更加严格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修订《审计署机关会议管理规定》、《审计机关公文处理规定》,进一步严控会议标准、压缩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优化机关公文处理流程,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20xx年7月以来,署党组各成员深入审计一线和基层调研103天(其中10月13日之后32天)。同时,派出调研组调查了解审计现场工作和生活保障情况,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努力做好基层和一线审计人员的工作及生活保障。在反复调查研究、座谈讨论,与有关部门汇报沟通的基础上,针对审计人员经常在驻地以外开展延伸审计工作等实际情况,提出《审计署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延伸审计交通费管理规定》,与相关部门进一步磋商,积极争取支持,努力改善审计一线工作保障。

三是强化监督,严肃执纪问责。结合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复核工作,针对巡视提出的部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未严格给予党纪处分的问题,不遮丑,不护短,对相关问题逐一梳理,进一步严肃追责问责。署机关纪委专门召开纪委会,深刻反思问题产生根源,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1名正司局级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等问题,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处级。年初,署党组书记发现有的特派办个别干部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问题,责成署机关纪委、办公厅密切协助中央纪委驻署纪检组进行全面清理,逐一核实,责成相关人员自付超标准报销的金额,并依纪依规提出分类处理意见。

四、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审计署党组将在巩固巡视整改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把整改工作深度融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坚持抓常抓长,坚持举一反三,坚持标本兼治,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对持续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持之以恒、务求实效;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查明原因、厘清责任,严肃追责问责。要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审计机关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转化为审计监督的成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重点抓好以下方面:

(一)更加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重大政治原则来贯彻,作为严格的政治基准来执行。一是坚决拥护、坚决服从、自觉维护、坚定捍卫的核心地位,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坚持经常、自觉、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三是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切实做到始终忠诚于党,始终对组织坦诚,始终正确对待权力,始终牢记政治责任。

(二)更加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和国务院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组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学,严格执行署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专题学习制度,充分发挥党组学习辐射带动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二是坚持全员深入学,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和审计组临时党组织学习制度,充分发挥中共审计署党校的功能和作用,搞好党员干部集中教育培训。三是坚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紧密联系本单位和个人实际、思想和工作实际、国际和国内实际、社会和身边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边学边查边改边提高,学深悟透、积极践行。通过学习贯彻,切实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真正把全体审计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三)更加坚定地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政治意识,把党建工作摆在优先和引领位置,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一手抓党的建设、一手抓业务工作,真正把责任扛起来、把担子挑起来,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准则》各项规定,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抓好严明纪律这个关键,抓好选人用人这个导向,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抓住继承和创新这两个关键环节,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中央专项巡视成果。

(四)更加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署党组、党组成员特别是党组书记,审计机关各级党组织和班子成员要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主动接受纪检机关、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虚心接受全体党员干部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进一步加强审计署和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机关纪委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执纪能力。三是进一步健全审计机关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对审计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署党组对各单位巡视工作,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四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审计人员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严格依纪依规依法处理。

(五)更加严格各项规定,扎紧织密制度笼子。适应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并严格执行制度。一是根据《准则》、《条例》各项规定,研究编制操作指引。二是根据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重要讲话精神,对审计署制度逐项梳理研究,从全面从严治党、班子队伍建设、审计权力运行、机关内部管理、审计现场管理、审计质量控制、履职尽责、监督执纪问责等8个方面进一步修订完善,形成比较健全的制度体系。三是严格制度执行,署党组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制度,用制度管事、管人,按制度决策、执行,形成规范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并将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内部督查督办、内部巡视、考核和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违反制度行为的责任追究,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六)更加强化班子队伍建设,努力打造审计铁军。始终坚持从严管理队伍,以更加严和实的标准,锻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审计铁军,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一是发挥好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署党组成员和署领导、各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持民主集中制、善用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增强决策能力、提升领导水平。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切实把标杆立起来、把表率领起来。二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切实发挥激励引导作用,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三是进一步加强审计人员能力和作风建设,搞好培训和实战练兵,按照“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要求,进一步树立“实、高、新、严、细”的审计作风,切实增强审计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七)更加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把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融入到各项工作中,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作为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和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鼓励创新、推动改革,坚持一手抓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损害人民利益、重大危害国家安全、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一手抓体制机制制度完善,做到“三个区分”。一是加强中央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着力促进政令畅通,维护中央权威。二是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着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促进依法治国。三是加强扶贫、社保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四是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五是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风险隐患反映力度,着力维护国家安全。六是加大揭露重大违纪违法违规问题力度,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惩治腐败。七是加大揭示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力度,着力促进深化改革。

(八)更加注重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审计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部署,有序推进完善审计制度各项任务。一是大力推进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修订工作。二是在总结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推进改革的实施办法,尽快在全国推开。三是在总结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相关暂行规定,在全国推开此项审计,建立起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四是进一步加强审计管理,完善推进审计全覆盖机制,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提高审计监督效率。五是认真落实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国有企业和境内外国有资产的审计力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50992878;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中都南街17号审计署机关党委;邮政编码:100073;电子邮箱:

审计署党组。

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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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督查通报篇十

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

为督促各地深刻汲取当阳市“8.11”重大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要求,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市安委会办公室成立3个综合督查组和一个道路施工专项督查组,于20xx年9月1日至20日对各县市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通知》要求开展了督查,现将督查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总体情况。

8月12日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和《通知》下发后,各地各部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迅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10个县市区共成立行业、部门检查组441个,排查企业(单位)4934家。排查一般隐患10117个(处),整改8643个(处),整改率85.3%;排查重大隐患4个(处),已整改2个(处),停工停产整改企业6家。通过大检查大整治,及时整治了一批安全隐患,堵塞了一批安全管理漏洞,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全市电视电话会议后,各县市区行政主要负责人紧接着主持召开了本地安全生产会议,将会议精神和工作任务第一时间传达到各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大部分县市区政府、安委会连夜制定、印发文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进行安排部署。8月13日,郧阳区派出10个督查组、武当山特区组成13个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专班开始安全隐患大排查,其他县市区于8月15日前全部启动了安全生产大检查。郧阳区、房县、竹山、茅箭、张湾等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深入基层单位和企业开展督查检查;绝大部分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均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带队对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武当山特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吴先锋同志在全区安全生产会议上与其他班子成员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建立健全了压实压细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的工作机制。

2、突出重点,全面排查。10个县市区结合各自实际,把道路交通、特种设备、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旅游、渣土堆放(排放)场等易发事故和易发较大以上事故重点行业领域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重点,督促县市区职能部门按照“三个必须”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乡镇街道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大部分县市区都做到有统有分、条块结合、有检查有督查、重点抽查和全面检查、明察和暗访相结合,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建立了隐患排查及整改台账,实行痕迹化管理。

3、综合施策,强化整改。各地都进一步强化了“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大部分县市区在检查督查过程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运用约谈、诫勉谈话等纪律手段,行政处罚、停产整顿等法律手段,政府拨付专项资金推动隐患整改等经济手段,督促隐患整改、治理。郧西县对市督查组汛期督查发现的5处11项安全隐患,逐一分解交办到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所涉及部门、政府主要负责人先后多次深入隐患点抓协调、抓督办,已整改隐患10项;郧阳区严明工作纪律,对工作进度慢的干部按照情况严重程度给予批评、约谈、诫勉谈话等纪律处分,对限期不予整改的企业采取行政处罚、停产整顿行政措施;房县针对门古聚鑫矿业观音沟尾矿库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县委书记蔡贤忠、县长纪道清多次深入现场检查督办,召开政府专题协调会议,拨付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尾矿库闭库治理。

4、建立机制,注重长效。为拧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郧阳、郧西、竹山、武当山等县市区成立固定专班开展经常性督查检查,实现了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检查常态化。郧阳区坚持领导靠前指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统筹运用人力资源,成立了10个安全生产督查组,组长由县级干部担任,每个督查组包联2个乡镇,督查组两个月对包联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检查一次,严格实行“谁督查、谁负责”安全生产动态问效管理。郧西县抽调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人员组成6个安全生产督查组,各督查组固定人员,固定督查乡镇,固定督查时限(双月督办),固定督查模式(复查和检查相结合),督查结果和要求统一由县政府督查室予以通报和督办;竹山县以乡镇为单位下设17个驻点督导专班定点督办落实,并成立11项行业督导专班;武当山特区实行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各办事处及行业监管(管理)部门负责督促辖区和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每月对自查自改的事故隐患进行汇总、分析,安委会办公室组成专班定期对自查自改工作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并进行通报。

5、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期间,各县市区广泛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发放资料、会议、培训班等形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动态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增强了专项行动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如: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以《致全区企业家朋友关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封信》要求辖区企业业主深刻吸取当阳市“8.11”重大事故惨痛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竹山县针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安全用电、燃气安全等11个方面,以漫画配文字形式编制成《公民安全知识手册》,共印10万份,发放到每户居民家中。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从督查情况来看,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但仍存在着不容忽视一些问题。一是少数县市区对专项行动缺乏系统有效的督办和检查办法,导致工作压力层层递减。二是部分县市区的少数行业监管部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没有做到全覆盖,存在以企业自查自报代替部门监督检查,工作不严不实。三是部分乡镇街道检查人员由于业务素质不高,在对企业检查过程中排查不出隐患和问题,大检查大整治流于形式。四是部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够,存在着没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没有规范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体系,生产经营中仍存着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五是新修公路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如竹山县竹向路段存在多处安全隐患。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国庆节即将来临,第四季度,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进入高峰期,建筑施工极易出现抢进度赶工期的现象,再加上岁末年初人员出行和雨雪冰冻恶劣天气较多,多种因素叠加,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各地各部门要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为抓手,抓细抓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1、保持警钟常鸣工作态势。各地各部门要从当阳市“8.11”重大事故和近期国内各地发生的典型安全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准确研判本地本部门的安全形势,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传导安全生产工作压力,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2、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要继续突出道路交通、特种设备、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旅游、渣土堆放(排放)场等重点行业领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在扩面、提质、增效上下功夫,督促指导企业运用好“两化”体系,实现隐患排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年底实现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全面推进乡镇街办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年底所有乡镇、街办都要达标。

4、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继续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台、户外广告宣传牌等媒体和平台,做好安全发展观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构建起人人关心安全、人人践行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专项督查通报篇十一

1.个别单位领导对“放管服”工作的内容和要求知之甚少,不知道“放管服”工作与本单位工作有什么联系,工作如何开展。如:商务局、林业局。

2.部分单位领导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事项的数量和内容不知晓,存在行政审批许可和权责清单目录混为一谈的现象。如:环保局、卫计委、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旅游局、安监局、司法局。

3.个别单位对本部门应当承接国务院、自治区、地区下放县(市)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不清楚、不了解、不掌握,工作处于被动状态。如:科技局、农业局。

4.部分单位“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建设政务服务平台工作慢作为,没用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网络等媒介打造本系统便民服务平台,群众知晓率低。如:交通局、统计局。

(二)未按要求落实相应制度

2.各单位普遍未建立惩罚性赔偿、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和措施,对于如何开展此项工作知之甚少。如:环保局。

3.部分单位虽然制作了权责清单流程图,但未按规定和要求进行公示。如:科技局、国土局、民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农机局、安监局、地税局、国税局、旅游局、审计局。

(三)审批流程不规范

1.部分单位在审批过程中,两头审批、多头受理现象依然存在,企业和群众在办理业务时,仍需服务中心、办事单位两头跑,提速增效成果不明显。如:发改委、交通局、住建局、卫计委、执法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

2.个别单位未及时建立健全审批跟踪、审批流程告知、审批服务承诺等相关制度。如:环保局、交通局。

(四)回头看至今未整改

(五)未按要求报送材料

月xx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政府各部门于xx月xx日前向市委编办(审改办)报送中介清理意见表,截至xx月xx日,仍未报送的单位:卫计委、司法局、林业局、文广局、安监局、公安局、商务局;未按文件要求报送清理结果的单位:住建局、农机局、国土局、水利局。

月xx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部门于xx月xx日前向市委编办(审改办)报送权责清单变动情况,截至xx月xx日,除文广局、畜牧局、住建局、审计局、经信委、公安局、环保局、旅游局、档案局、人社局外、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余部门均未按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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