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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优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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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优质14篇)
2023-11-19 20:27:22    小编:ZTFB

才华横溢,卓有成效,来一份总结吧!怎样引导青少年正确使用互联网?这是解决当下教育难题的关键。以下是一些克服挫折的方法,帮助你保持积极的心态。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篇一

隆办发〔。

2017。

19。

)

文件要求,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与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与加强廉政建设、完善监督机制相结合,与政务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具体实施中坚持以下原则:

政务公开工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重点公开群众关心的问题,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

政务公开一定要做到及时,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同时,以人为本,简化环节,优化服务,提高效率。

通过广西政府信息统一平台、隆安县政务信息网等多渠道公开招商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责任部门:办公室)

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责任部门:项目督办代办股)

及时做好落户项目、专题活动、招商政策等方面公开,扩大群众对招商工作的监督。(责任部门:项目督办代办股)

重点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责任部门:办公室)

积极做好本单位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单位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责任部门:各股室)

政务公开工作是加速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抓手,是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决策权的重要保证。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建设,使其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适应。要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各股室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各股室要对照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落实专人逐项抓好落实。要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通过政务网信息公开目录及时上传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做好网站的政务公开内容保障工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根据局政务公开工作职责要求,责任到人,严格考核机制,明确奖惩措施。对于不按程序办理,或公开事项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弄虚作假、蒙骗群众,影响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严肃批评或处分,对工作做得好、有成效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篇二

在通往成功的道路上,只有勤奋刻苦,努力拼搏的人才能够弥补自己的不足,超越平庸,取得最后的胜利。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推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建议。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蔓延,世界经济复苏脆弱,气候变化挑战突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极为繁重艰巨。党中央认为,从容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必须着眼国家重大战略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

做好2022年“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一)稳定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坚持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要保面积、保产量,不断提高主产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切实稳定和提高主销区粮食自给率,确保产销平衡区粮食基本自给。推进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大力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提升粮食单产和品质。推进黄河流域农业深度节水控水,通过提升用水效率、发展旱作农业,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积极应对小麦晚播等不利影响,加强冬春田间管理,促进弱苗转壮。

(二)大力实施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加大耕地轮作补贴和产油大县奖励力度,集中支持适宜区域、重点品种、经营服务主体,在黄淮海、西北、西南地区推广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在东北地区开展粮豆轮作,在黑龙江省部分地下水超采区、寒地井灌稻区推进水改旱、稻改豆试点,在长江流域开发冬闲田扩种油菜。开展盐碱地种植大豆示范。支持扩大油茶种植面积,改造提升低产林。

(三)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加大力度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稳定基础产能,防止生产大起大落。加快扩大牛羊肉和奶业生产,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试点示范。稳定水产养殖面积,提升渔业发展质量。稳定大中城市常年菜地保有量,大力推进北方设施蔬菜、南菜北运基地建设,提高蔬菜应急保供能力。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探索开展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开展天然橡胶老旧胶园更新改造试点。

(四)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按照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的目标要求,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2022年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稳定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主产省产粮大县全覆盖。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创新粮食产销区合作机制。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多种粮、种好粮。聚焦关键薄弱环节和小农户,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供销合作社等各类主体大力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开展订单农业、加工物流、产品营销等,提高种粮综合效益。

(五)统筹做好重要农产品调控。健全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体系,推动建立统一的农产品供需信息发布制度,分类分品种加强调控和应急保障。深化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从严惩治系统性腐败。加强智能粮库建设,促进人防技防相结合,强化粮食库存动态监管。严格控制以玉米为原料的燃料乙醇加工。做好化肥等农资生产储备调运,促进保供稳价。坚持节约优先,落实粮食节约行动方案,深入推进产运储加消全链条节粮减损,强化粮食安全教育,反对食物浪费。

二、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

(六)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由中央和地方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建立补充耕地立项、实施、验收、管护全程监管机制,确保补充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实现补充耕地产能与所占耕地相当。改进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稳妥有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落实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

(七)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阶段性任务。多渠道增加投入,2022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亿亩,累计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亿亩。统筹规划、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各地要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升耕地地力等级。研究制定增加农田灌溉面积的规划。实施重点水源和重大引调水等水资源配置工程。加大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改造力度,在水土资源条件适宜地区规划新建一批现代化灌区,优先将大中型灌区建成高标准农田。深入推进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黑土地保护性耕作8000万亩。积极挖掘潜力增加耕地,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盐碱地等后备资源适度有序开发为耕地。研究制定盐碱地综合利用规划和实施方案。分类改造盐碱地,推动由主要治理盐碱地适应作物向更多选育耐盐碱植物适应盐碱地转变。支持盐碱地、干旱半干旱地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启动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

(八)大力推进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全面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加快推进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强化精准鉴定评价。推进种业领域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启动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加快实施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实行“揭榜挂帅”、“部省联动”等制度,开展长周期研发项目试点。强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开展重大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试点。贯彻落实种子法,实行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

(九)提升农机装备研发应用水平。全面梳理短板弱项,加强农机装备工程化协同攻关,加快大马力机械、丘陵山区和设施园艺小型机械、高端智能机械研发制造并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予以长期稳定支持。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优化补贴兑付方式。完善农机性能评价机制,推进补贴机具有进有出、优机优补,重点支持粮食烘干、履带式作业、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油菜籽收获等农机,推广大型复合智能农机。推动新生产农机排放标准升级。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

(十)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因地制宜发展塑料大棚、日光温室、连栋温室等设施。集中建设育苗工厂化设施。鼓励发展工厂化集约养殖、立体生态养殖等新型养殖设施。推动水肥一体化、饲喂自动化、环境控制智能化等设施装备技术研发应用。在保护生态环境基础上,探索利用可开发的空闲地、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

(十一)有效防范应对农业重大灾害。加大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和投入力度。修复水毁灾损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加强沟渠疏浚以及水库、泵站建设和管护。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增强极端天气应对能力。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属地责任,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实行定责定岗定人,确保非洲猪瘟、草地贪夜蛾等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责有人负、活有人干、事有人管。做好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管理,做好普查监测、入境检疫、国内防控,对已传入并造成严重危害的,要“一种一策”精准治理、有效灭除。加强中长期气候变化对农业影响研究。

三、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十二)完善监测帮扶机制。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针对发现的因灾因病因疫等苗头性问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等帮扶措施。强化监测帮扶责任落实,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继续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

(十三)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推动脱贫地区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巩固提升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逐步提高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强化龙头带动作用,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巩固光伏扶贫工程成效,在有条件的脱贫地区发展光伏产业。压实就业帮扶责任,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做好省内转移就业工作。延续支持帮扶车间发展优惠政策。发挥以工代赈作用,具备条件的可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实行动态管理。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

(十四)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支持力度。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编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做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选派,实行产业技术顾问制度,有计划开展教育、医疗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建立健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监测评价机制。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信贷资金投入和保险保障力度。完善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持续加大安置区产业培育力度,开展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落实搬迁群众户籍管理、合法权益保障、社会融入等工作举措,提升安置社区治理水平。

(十五)推动脱贫地区帮扶政策落地见效。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细化落实过渡期各项帮扶政策,开展政策效果评估。拓展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域,深化区县、村企、学校、医院等结对帮扶。在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框架下,继续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持续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创建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和产地示范区,发挥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作用。

四、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

(十六)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各地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支持农业大县聚焦农产品加工业,引导企业到产地发展粮油加工、食品制造。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继续支持创建一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实施乡村休闲旅游提升计划。支持农民直接经营或参与经营的乡村民宿、农家乐特色村(点)发展。将符合要求的乡村休闲旅游项目纳入科普基地和中小学学农劳动实践基地范围。实施“数商兴农”工程,推进电子商务进乡村。促进农副产品直播带货规范健康发展。开展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完善全产业链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快落实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

(十七)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支持大中城市疏解产业向县域延伸,引导产业有序梯度转移。大力发展县域范围内比较优势明显、带动农业农村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产业,推动形成“一县一业”发展格局。加强县域基层创新,强化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加快完善县城产业服务功能,促进产业向园区集中、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引导具备条件的中心镇发展专业化中小微企业集聚区,推动重点村发展乡村作坊、家庭工场。

(十八)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促进农村消费扩容提质升级。加快农村物流快递网点布局,实施“快递进村”工程,鼓励发展“多站合一”的乡镇客货邮综合服务站、“一点多能”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推进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加快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整县推进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促进合作联营、成网配套。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

(十九)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落实各类农民工稳岗就业政策。发挥大中城市就业带动作用。实施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鼓励发展共享用工、多渠道灵活就业,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培育发展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推进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大力开展适合农民工就业的技能培训和新职业新业态培训。合理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十)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农膜科学使用回收,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开展农业绿色发展情况评价。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草原休养生息。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支持牧区发展和牧民增收,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研发应用减碳增汇型农业技术,探索建立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巩固长江禁渔成果,强化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加强常态化执法监管。强化水生生物养护,规范增殖放流。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出台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的指导意见。

五、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

(二十一)健全乡村建设实施机制。落实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坚持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有力有序推进。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把握乡村建设的时度效。立足村庄现有基础开展乡村建设,不盲目拆旧村、建新村,不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开发、大建设,避免无效投入造成浪费,防范村级债务风险。统筹城镇和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村庄分类,加快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健全传统村落监测评估、警示退出、撤并事前审查等机制。保护特色民族村寨。实施“拯救老屋行动”。推动村庄小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绩效。总结推广村民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项目的有效做法。明晰乡村建设项目产权,以县域为单位组织编制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

(二十二)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推进农村改厕,具备条件的地方可推广水冲卫生厕所,统筹做好供水保障和污水处理;不具备条件的可建设卫生旱厕。巩固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人口集中村庄,不适宜集中处理的推进小型化生态化治理和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加强村庄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推进就地利用处理。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

(二十三)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乡镇通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扎实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农村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完善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加强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二十四)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推进智慧农业发展,促进信息技术与农机农艺融合应用。加强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公共服务,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着眼解决实际问题,拓展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场景。加快推动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持续开展数字乡村试点。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五)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县域统筹。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由注重机构行政区域覆盖向注重常住人口服务覆盖转变。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多渠道加快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办好特殊教育。扎实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医保按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实现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推动农村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信息化建设,强化智能监控全覆盖,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落实对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分类资助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提供村卫生室运行经费补助,分类落实村医养老保障、医保等社会保障待遇。提升县级敬老院失能照护能力和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水平,鼓励在有条件的村庄开展日间照料、老年食堂等服务。加强乡镇便民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农民群众基本生活。健全基层党员、干部关爱联系制度,经常探访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完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网络。

六、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

(二十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健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加强乡镇、村集中换届后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持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用。完善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深入开展市县巡察,强化基层监督,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行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细化服务。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推广村级组织依法自治事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等清单制,规范村级组织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推行村级基础信息统计“一张表”制度,减轻村级组织负担。

(二十七)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传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探索统筹推动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发展的具体方式,完善全国文明村镇测评体系。启动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整合文化惠民活动资源,支持农民自发组织开展村歌、“村晚”、广场舞、趣味运动会等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推广积分制等治理方式,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家庭家教家风作用,推进农村婚俗改革试点和殡葬习俗改革,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二十八)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创建一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人民法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打击“村霸”。防范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等对农村基层政权的侵蚀和影响。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和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和危机干预,构建一站式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农村宗教工作力量。统筹推进应急管理与乡村治理资源整合,加快推进农村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建设,指导做好人员紧急转移避险工作。开展农村交通、消防、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责任。健全农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体系,严格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措施。

七、加大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

(二十九)扩大乡村振兴投入。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压实地方政府投入责任。加强考核监督,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支持地方政府发行政府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公益性项目。提高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储备质量。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

(三十)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实施更加优惠的存款准备金政策。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探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模式。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治理机制,稳妥化解风险。完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统计制度,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农户信用贷款。加强农村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和再保险。优化完善“保险+期货”模式。强化涉农信贷风险市场化分担和补偿,发挥好农业信贷担保作用。

(三十一)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发现和培养使用农业领域战略科学家。启动“神农英才”计划,加快培养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对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对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完善耕读教育体系。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支持办好涉农高等学校和职业教育。培养乡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专业人才和乡土人才。鼓励地方出台城市人才下乡服务乡村振兴的激励政策。

(三十二)抓好农村改革重点任务落实。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动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全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管理制度。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试点。制定新阶段深化农村改革实施方案。

八、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三十三)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制定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开展省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完善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鼓励地方对考核排名靠前的市县给予适当激励,对考核排名靠后、履职不力的进行约谈。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借鉴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鼓励地方党委和政府开展现场观摩、交流学习等务实管用活动。开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实施总结评估。加强集中换届后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分管“三农”工作的领导干部培训。

(三十四)建强党的农村工作机构。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三农”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作用,一体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议事协调职责。推进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机制,协同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责。

(三十五)抓点带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展开。开展“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采取先创建后认定方式,分级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按规定建立乡村振兴表彰激励制度。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奋力开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篇三

局内各单位:

2015。

32。

2015。

101。

(

崇市国税发〔。

2016。

24。

)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治原则,落实税收法定,坚决维护税法权威,坚持征纳双方法律面前平等,依法维护国家税收利益,依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依法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以税收公平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从大新县国税工作实际出发,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法、严密监督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化建设,以约束权力、保护权利为重点,创新体制机制,改进方式方法,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用法治理念指导税收工作,用法治程序规范税收执法,用法治方式解决涉税纠纷,用法治思维处理各方诉求,用法治素养检验干部队伍。

1.

依法组织税收收入。立足税收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的职能,按照组织收入的目标要求,积极统筹各方力量,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依法征税,狠抓税收征管,实现税收收入的应收尽收。根据经济增长、行业分布、税收政策调整等因素,科学预测税收收入增长目标,合理地制定、分解和调整税收收入预期目标。在税源管理上,重点做好机制糖税源监控,创新服务经济的思路;在税务稽查中,挖潜堵漏,明确稽查目标,强化以风险为导向的稽查手段,以查促收,堵塞漏洞,发挥税务稽查查余补漏的作用,并进一步促进税收秩序的好转。要牢牢把握好组织收入和依法行政的关系,坚持组织税收收入原则不动摇,不断挖掘税源潜力,确保税收应收尽收。(牵头部门:收入核算股)。

2.

创新创业,民生保障等税收政策;落实支持高新技术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把握政策调整对税收收入影响的变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牵头部门:政策法规股、征收管理股、收入核算股、纳税服务股)。

3.

切实推进依法履责。着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三单”制度,要以公布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为突破口,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适时公开各类税收执法权力清单。要采取多种形式,对上级已明确的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及时在纳税服务厅、税收宣传窗口上予以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牵头部门:政策法规股、稽查局)。

1.

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程序。要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提高制定规范性文件质量。凡影响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并且在本辖区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可反复适用的政策规定,必须以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出台。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征求意见、听取建议、专家咨询等程序性机制建设,把听证、论证作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经环节。加大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会签、备案审查和公开力度。(牵头部门:政策法规股)。

2.

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在部门内部,要加强对税务部门内部单独制定、税务部门牵头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涉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确保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不出现超越权限的违法现象;在部门外,要加强对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来文的涉税政策的合法性审查,发现有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尤其对签订的合同、协议、备忘录、会谈纪要、请示、报告、批复等及时进行审查,确保税法的统一性。此外,要建立税收规范性文件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跟踪问效,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及时调整出现政策冲突、不适应实际情况、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或所调整对象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牵头部门:政策法规股)。

3.

贯彻落实税收政策解读机制。出台税收规范性文件,要按照文件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报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对新出台的税收政策进行解读,帮助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准确理解和执行,增强政策执行的合法性、统一性和确定性。(牵头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4.

2014。

159。

号)要求,定时上报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时反映出现政策冲突、不适应实际情况、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或所调整对象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等问题。(牵头部门:政策法规股)。

1.

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一步明确全市国税系统重大决策的范围,将税收发展规划、税收改革及信息化建设、重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正列举方式进行明确。严格执行包括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方式在内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把制定税收规范合法性审查关,起草部门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讨论。(牵头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2.

加强重大决策评估及责任追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评估机制,加强对税务行政决策活动的监管。每年选取部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总体评估和个案评估,综合判断执行效果,提出调整、完善或停止执行等措施。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明确重大决策责任的追责范围和追责程序。(牵头部门:办公室)。

1.

推进工作流程规范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面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行政管理规范、岗位职责规范等各类统一的内控规范,实现税收工作流程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及信息共享,以科技为驱动,通过制度加科技,实现流程规范化、风险集成化、预警前置化、防控实时化、问责常态化,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牵头部门: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

2.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除国家明确的行政许可事项外,坚决取消一切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全面实施“清单”管理制度,严禁以各种方式变相实施审批,确保取消及下放审批事项有效落实。规范行政审批实施,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实施行政审批。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规范和明确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风险管理措施。(牵头部门:政策法规股、纳税服务股)。

3.

坚持公正严格执法。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强化内部权力监督制约。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依法惩处各类税收违法行为,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集中整治发票违法、虚开虚抵、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探索建立重点税源随机抽查的税务稽查制度,提升税法威慑力。建立税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推进税收风险管理,落实进户执法审批制,进一步规范进户执法行为。探索建立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税收个案批复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不断提高税收执法质量。(牵头部门:政策法规股、征收管理股、稽查局)。

4.

规范文明执法。规范税务行政自由政裁量权,认真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在行政执法中,要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教育相结合,积极探索运用劝勉、提示、告诫、约谈、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促进纳税人自觉学法、守法,不断提升税法遵从度。(牵头部门:政策法规股)。

5.

完善纳税人权利救济机制。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信访、复议诉讼等化解征纳纠纷的机制,畅通纳税人的诉求表达渠道,公正公平处理涉税争议,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解决涉税争议主渠道的作用。税务行政复议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处理税务行政争议,妥善化解涉税矛盾。(牵头部门:政策法规股、纳税服务股)。

1.

健全权力制约机制。进一步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实行分事设岗、分岗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大力推广应用“广西国税内控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高内控信息化水平,促进权力依法运行。(牵头部门:监察室)。

2.

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加强政策法规、监察、财务等方面监督的协调配合,做到各有侧重、资源共享、成果共用。认真开展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积极探索税检协作机制,有效预防税务干部职务犯罪。加大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力度,增强对税收执法、行政管理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加强对预算执行、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重要资金和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坚决纠正违规行为。加强巡视、督察内审、督查、监察等监督力量的协调配合,重点关注易发生执法问题、反复出现执法违法现象的薄弱环节。(牵头部门:监察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3.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拓宽并畅通纳税人监督渠道,依法保障纳税人监督权利。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法院、检察院和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通过文书公告、案件通报、执法回访、述职述廉等形式和途径,主动接受广大纳税人监督。积极关注和回应涉税舆情舆论,树立正确导向,接受新闻媒体监督。(牵头部门:监察室、办公室)。

4.

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完善过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问责方式和程序。对发生重大违法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必须依法追究,严肃问责。涉嫌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牵头部门:监察室、政策法规股、人事教育股)。

1.

拓展公开范围和事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必须按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及时、正确予以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凡是符合规定的,不涉及国家秘密、纳税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应按规定向申请人公开。加强门户网站和网上办税厅建设,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方式灵活传递政务信息,增强政务公开的影响力和舆论引导力。(牵头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信息中心)。

2.

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国税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着重推进涉及纳税人权利义务的政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事项的公开。依据行政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税收工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牵头部门:办公室)。

1.

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理念。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制定实施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定期培训计划,把宪法法律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税务人员法治培训长效机制,组织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切实提高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坚持通过执法考试持证上岗,坚持每年一次普法考试。(牵头部门:人事教育股)。

2.

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全面落实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和税收“黑名单”制度,建立完善税收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做到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主动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向崇左市信用信息平台提供涉税信息,同时定期获取第三方信息。积极推动全市税收执法保障体系建立,支持相关部门、社会组织、涉税中介机构和公众参与税收治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推进依法治税。(牵头部门: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

3.

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纳税人学校、信息刊物、新闻媒体等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税收政策宣传教育,引导税务人员和纳税人坚守法治信仰,夯实依法治税的工作基础。积极落实国税机关的普法责任,探索推行具有崇左地方特色的税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税法宣传月、政务公开日、宪法宣传日等主题,积极开展税官进校园“税法一堂课”活动,丰富税法的宣传形式。(牵头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纳税服务股)。

1.

1

名以上具备法学专业知识的专职法制人员。(牵头部门:人事教育股)。

2.

提升法治队伍素质。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重视法治人才储备和使用,探索从系统具有司法资格的人员参加市国税系统组建公职律师队伍,使之成为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税收风险的骨干力量。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效能,让其为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决策等事项提出重要法律意见。有效整合系统内外法律资源,形成法制人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三位一体的法制队伍。(牵头部门:政策法规股)。

1.

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税能力水平。领导干部应当以身作则,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不断提高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要把能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行政能力强的干部,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领导干部应当严肃批评教育,不改正的应当调离领导岗位。把税收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牵头部门:人事教育股)。

2.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实行集体研究重大问题、集体审议工作规划、集体做出决策机制。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应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履行推进依法治税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是领导小组成员,相关部门参加,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审议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做出推进依法治税重大决策部署,总揽本单位依法治税工作。建立和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定期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认真履行参谋助手、调研指导、协调服务的职能;各成员单位应当强化主体意识,积极协同,共同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牵头单位:政策法规股)。

3.

积极创新依法治税体制机制。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发挥税收法治建设先进典型在推动增强依法行政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全市国税系统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各类法治创建活动,积极建设文化法制长廊,积极探索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工作新思路和新举措,积极创建法治工作创新项目。(牵头部门:政策法规股)。

1.

加强统筹协调。县级国税机关党组应当充分发挥推进依法治税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法治建设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利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这一平台,全力做好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工作。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国税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上级机关应当及时告诫和约谈,严肃批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强化出谋划策、调研指导、协调服务等职能,承担好相关日常工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当强化主体意识,积极协同、主动作为,共同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牵头部门:政策法规股)。

2.

加强工作保障。县级国税机关要确保推进税收工作所需的必要经费,对依法治税重点项目优先予以立项,将依法治税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所需资金纳入预算,强化经费保障。加强依法治税信息化建设,推动法治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提高依法治税工作的信息技术保障水平。(牵头部门:财务管理股、办公室、人事教育股、信息中心)。

3.

加强考核督促。将依法治税年度重点任务纳入绩效管理,明确完成时限,对任务落实进度和效果进行绩效考评,强化推进依法治税各项工作的过程和结果管理,对党组确定的依法税项目,实行有台账管理,及时将项目落实的时间、进度、工作要求等明确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做到有分工、有检查、有考核。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相对独立的依法行政指标体系,融入绩效管理,突出依法行政考核的针对性。依法治税重点工作一经部署,就要同步开展督促检查,启动限期报告、调查复核、情况通报、责任追究和督查调研等工作流程。(牵头部门:政策法规股、办公室)。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才能更好适应和引领税收发展新常态!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篇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21年是县委十三届十次***确定的“产业项目攻坚年”“基层治理创新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对xx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对xx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市委七届五次、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和县委十三届十次***精神,按照******纪委五次***和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市纪委七届五次***、县纪委十三届五次***安排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根本政治责任,在新的起点上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彻底肃清xx流毒影响,持续推进xx、xx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监督体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提供坚强保障。

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健全常态化理论学习制度,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在真学真信中坚定理想信念。建立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督促和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初心使命,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立完善经常性政治体检制度,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坚决反对“袍哥”文化、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两面派。坚持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打好“三大攻坚战”、疫情防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深度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和营商环境、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推动“11331”发展战略等党***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一切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自觉接受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并做好配合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反馈问题整改。深化政治巡察,围绕“四个落实”“三个聚焦”,统筹谋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适时开展回访督查,有序推进村(社区)延伸巡察。抓实巡察和环境保护、统计、宗教、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督察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严肃查处在贯彻落实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行为,确保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二、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把解决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问题摆在突出位置,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深化“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盘点梳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集中治理。围绕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加强对脱贫工作成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等的监督检查,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虚假脱贫的严肃追责问责。抓好“三盯”“三公开”,紧盯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拨付使用等关键环节,从严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行为。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依规依纪依法查处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和贪污挪用救援款物、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治理,聚焦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生态环境、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等领域,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既抓顽瘴痼疾,又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巩固“一卡通”管理问题和涉农保险补贴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加快推进“阳光审批”监管平台建设。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推动重点行业和领域主管部门围绕治本治根,厘清责任边界、出台行业政策、做实监管职责,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按照乡镇行政区划、村级建制调整改革部署,统筹推进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用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力量,加强对“一肩挑”后村党组织书记的监督,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打赢作风建设持久战。

锲而不舍落实***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抓细节、抓具体,紧盯享乐奢靡老问题,关注隐形变异新动向,坚决防范和严肃查处“不吃公款吃老板”、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规避监督的行为,深化党员干部“赌博敛财”、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从严处理顶风违纪问题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对在党的十九大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整治突出问题和堵塞漏洞并重,研究完善我县党政机关招商引资、县管异地交流任职干部和挂职干部交通保障等制度规范,列出正面、负面清单。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坚决整治贯彻党***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拍脑袋决策、搞“一言堂”,脱离实际、好大喜功,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继续深化“抓落实作表率”行动,注重在重大工作、重大斗争一线培养、识别干部,坚决纠正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等问题,严肃查处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的干部。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措施,改进考核评价指标和检查督查方式,坚决纠正层层加码式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行为,坚决整治困扰基层的文山会海、过度留痕、滥用属地管理等问题。全面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加大容错纠错力度,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制度规范,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坚定不移惩贪治腐,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把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反腐惩恶的预期落到实处,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紧盯“关键少数”、重要岗位,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行为,聚焦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严惩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严查金融领域腐败问题,查处地方债务风险中隐藏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加强对海外投资经营等领域廉洁风险防控,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做好重点个案攻坚。在“不能腐”“不想腐”上下更大功夫,抓好重大典型案件“以案促改”,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在发展改革、人防、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等行业领域,集中开展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加强对国有企业境外腐败问题治理。完善廉政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功能,常态开展党纪国法知识测试,用好家规家风家国情怀系列专题片,深入开展“好风传家”系列活动,探索运用互联网手段宣传推广廉洁文化,引导党员干部培养修身齐家、公私分明、既亲又清的现代文明人格。

五、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着力推动监督体系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完善党委领导反腐败的制度机制、重大举措,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规范派驻机构工作,探索县管企业、县管金融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探索对县属学校、县属医院等单位有效监督的具体措施。推进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能力。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强化机关纪委职能。完善与省、市驻县单位纪检监察组织的协作配合机制。主动融入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巩固深化巡察约谈和县委县政府分管联系领导参加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探索建立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巡察成果综合运用等制度机制,规范和深化“巡乡带村”工作模式。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方面的制度建设,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完善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和移送的外部衔接协调机制,认真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制度。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

六、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制度,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

完善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用严格执纪推动制度执行,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查处,决不允许以权势大而破规、以问题小而姑息、以为者众而放任。聚焦“关键少数”,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制度,探索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有效举措,督促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督促“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加强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破坏制度的行为,坚决防止滥用权力、违规决策等问题。进一步提升选人用人审核把关质量,完善群众口碑说明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带病提拔”。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对接建好检举举报平台。坚决落实追责问责制度,既追究乱用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也追究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坚决防止硬约束变成“橡皮筋”。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和监督,定期听取纪委监委的工作报告,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四个亲自”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和亲属。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好“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和联系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让管党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把握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带头强化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完善接受各方面监督的体制机制,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健全内控机制,持续刀刃向内,清除害群之马,防范化解不作为、乱作为的履职风险。扎实开展“纪检监察治理能力提升年”活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篇五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推动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任务。

(一)抓好其他领域标准指引落实工作。除先行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外,各有关单位要主动对接自治区、市政府部门制定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在做好各自领域工作落实的基础上,协调指导乡镇街道抓好落实。同时,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职责变化情况,做好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实现各领域各环节的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作用。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政府及部门、乡镇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整合资源与数据,设置统一的互动交流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借助融媒体中心优势和渠道,提升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基层政府要在政务服务大厅等创造条件开设政务公开专区,将基层政务公开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末端,通过公开栏、电子屏、公众号、微信群、宣传单等贴近群众生活的方式发布政务信息,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服务。可参考上海普陀区等先进地区开设政务公开专区,详见附件1:上海普陀区以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切实增进政民交流互动。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策宣传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通过多种渠道和简明问答、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误读,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规范回应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会商、处置、回应和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升回应效果。(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推进决议、实施结果“两公开”规范发展。指导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内容。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可借鉴来宾市武宣县经验做法,详见附件2:武宣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掠影。(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时间节点。

(一)2021年—2022年5月,根据国务院部门、自治区政府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及时编制完成本级人民政府、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指导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贵港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建成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加强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和支持,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每年6月28日、12月8日前各分别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加强工作交流,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专栏,集中展示各级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成效。

(三)鼓励探索创新。市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探索建立全国领先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四)做好考核评估。桂平市将按自治区要求把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列入政府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加强指导协调,开展工作交流,强化监督问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篇六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80号),进一步细化《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34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查公开属性。

行政机关拟制公文时,必须明确公开属性,即“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不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删减后公开”等。拟明确为“此件不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删减后公开”等属性的公文,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报批前送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报请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印发的公文,起草部门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拟不公开的应说明理由;部门上报的请示件未明确公开属性,或者未依法依规说明理由的,本级政府办公厅(室)按照规定予以退文。

(二)建立健全会议办理程序。

底前,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各级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行政机关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州市、县两级政府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

(三)完善主动公开目录。

要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20底前,省直各部门要在梳理本部门本系统应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公众关切,明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把握好公开力度和节奏,稳步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各级行政机关要对照“五公开”要求,每年对本部门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自查整改情况应及时报送本级政府办公厅(室)。各级政府办公厅(室)要定期抽查,对发现的应公开未公开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五)着力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省、州市政府办公厅(室)要指导县级政府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积极申报国务院办公厅“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重点围绕基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税费收缴、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环境治理、公共事业投入、公共文化服务、扶贫救灾等群众关切信息,以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户籍管理、宅基地审批、涉农补贴、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政务服务事项,开展“五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的公开方式,通过两年时间总结和形成县、乡两级政府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切实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政府效能,破解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

二、着力强化政策解读。

(一)做好省人民政府重要政策的解读工作。

省直各部门是省人民政府政策文件解读的责任主体,要围绕省人民政府重要政策、规划方案和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等,通过新闻发布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全面深入介绍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管理社会预期。

省人民政府发布重要政策,省直有关部门要进行权威解读,省政府门户网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公报》进行权威发布,省级各主要媒体转发。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要通过发表讲话、撰写文章、接受访谈、参加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对以省人民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重要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在上报代拟稿时应一并报送政策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并抓好落实。需配发新闻稿件的,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应精心准备,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按照程序报批后,由省级主要媒体播发。要发挥省人民政府政策文件解读专家库专家的作用,多角度、全方位、有序有效阐释政策,着力提升解读的权威性和针对性。

省直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传播媒介,做好重要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注重利用商业网站及都市类、专业类媒体,做好分众化对象传播。更多地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不断拓展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特别是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多举实例,多讲故事,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听得懂、好明白、能理解”。宣传、网信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分析和效果评估,不断总结经验做法,督促问题整改,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二)加强各地各部门重要政策的解读工作。

各地各部门的重要政策解读工作要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政策文件起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多部门会同起草的,由牵头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其他部门配合。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由起草部门做好解读工作。解读政策时,要突出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深入解读政策内涵,避免误解误读。

要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报批时应当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部门负责人审签。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上报代拟稿时应将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送,上报材料不齐全的,政府办公厅(室)按照规定予以退文。

各地各部门在重要政策文件公布前,要做好政策吹风解读和预期引导;文件公布时,有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文件执行过程中,要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不断增强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要善于运用媒体,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开展政策解读,做好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沟通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要重视收集反馈的信息,针对市场和社会关切事项,更详细、更及时地做好政策解读,减少误解猜疑,稳定预期。

三、积极回应关切。

(一)明确舆情回应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的回应工作,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对涉及省人民政府重要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省直有关部门是回应主体;涉及各州、市、县、区的政务舆情,涉事责任部门是回应主体;对涉及多个地区的政务舆情,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是回应主体;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必要时可确定牵头部门。政府办公厅(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

(二)突出舆情收集重点。

舆情收集应突出以下重点:涉及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政府常务会议以及政府各部门会议议定事项的政务舆情信息;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切、可能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舆情信息;涉及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舆情信息;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民生舆情信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不实信息等。

(三)做好研判处置。

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对建设性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要对外公开。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研究解决的情况要对外公布。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调查处置情况要及时发布。对公众不了解情况、存在模糊认识的,要主动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发布信息进行引导和纠正。对虚假和不实信息,要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将涉嫌违法的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进一步做好专项回应引导工作,重点围绕重要活动、经济数据发布和经济形势、重大改革举措、重大督查活动、重大突发事件等,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

(四)提升回应效果。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要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有关地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针对重大政务舆情,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通过购买服务、完善大数据技术支撑等方式,用好专业力量,提高舆情分析处置的信息化水平。

四、加强平台建设。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

各级政府办公厅(室)是本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以及对本地政府网站的监督和管理;要加强与网信、机构编制、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保密等部门的协作,对政府网站的开办、建设、运维、服务、互动、安全和关停等进行监管。建立健全政府网站日常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本地本系统政府网站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将没有人力、财力保障的基层网站迁移到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统一运营或向安全可控云服务平台迁移。建有政府网站群的省直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政府网站群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本系统政府网站达标合格,对不合格政府网站要按照规定作出整改或关停处理。

(二)加强网站之间协同联动。

打通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加强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提升网站的集群效应,形成一体化的政务服务网络。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文件在网上公开发布后,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在本地本部门网站,抓好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定期对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转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要加强政府网站与主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通过合办专栏专版等方式,提升网站的集群和扩散效应,形成传播合力,提升传播效果。

(三)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平台。

新闻媒体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在立足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微博、政务客户端等政务公开自有平台的基础上,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有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媒体访谈等方式,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积极安排驻当地的上级新闻单位和各地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会议,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发挥好政府公报的标准文本作用。

政府公报要及时准确刊登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做到应登尽登,为公众查阅、司法审判等提供有效的标准文本。各级政府要推进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争取到“十三五”期末,建立覆盖创刊以来本级政府公报刊登内容的数据库,在本级政府网站等提供在线服务,方便公众查阅。

五、扩大公众参与。

(一)明确公众参与事项范围。

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细化公众参与事项的范围,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省直各部门要重点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社会管理事务、政府规章和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等重要决策事项,着力做好公众参与工作。州市、县两级政府要重点围绕市场监管、经济社会发展和惠民政策措施的执行落地,着力加强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参与。

(二)规范公众参与方式。

完善民意汇集机制,激发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须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行政机关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程序,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认可度。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做好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评估和监督工作。公开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应予公布,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

(三)完善公众参与渠道。

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不断拓展政府网站的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加强政府热线、广播电视问政、领导信箱、政府开放日等平台建设,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各级政府责任。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推动本地各级行政机关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有关情况和分管负责人工作分工应对外公布。要组织实施好国务院办公厅“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各项工作,让政府施政更加透明高效,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政务公开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由政府有关部门、宣传部门、网信部门等组成,协调处理政务公开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整合力量,理顺机制,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地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做好本行政机关信息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下,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与宣传部门、网信部门紧密协作,指导协调主要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充分利用各媒体平台、运用全媒体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对涉及其他地区、部门的政府信息,应当沟通确认,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一致。

(四)建立效果评估机制。

政府办公厅(室)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适时通过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方式,加强对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调整优化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评估结果要作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

(五)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

各地各部门要制定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底前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各级行政学院等干部培训院校应将政务公开纳入干部培训课程,着力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

(六)强化考核问责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政务公开工作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积极参与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政府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等,要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政务公开是行政机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数据开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制度安排。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为《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适用主体,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参照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有关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妥善处理。

(此件公开发布)。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篇七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工作部署,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明确民航中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提升民航中心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水平,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服务型政府发挥积极作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公开。政务公开要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凡公开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公开。

2.坚持全面真实。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事项,必须做到内容真实可信、完整准确。

3.坚持有利监督。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上,既要便于人民群众知情,又要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4.坚持注重实效。政务公开必须从实际出发,突出民航中心的业务特点,简洁明了,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三、主要内容。

1.加强组织功能。成立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根据国家和省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明确具体工作职责。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附件1)。加强对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坚持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附件2)。

2.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行。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将具体要求落实到日常公文办理、会议承办,确保政务公开纳入机关日常工作制度(附件3)。

3.加强平台建设。完善网站功能,随时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网站合格达标。不断加强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建设,增加公开渠道。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按时编发、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报;

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渠道;

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公开相关投诉、咨询事项答复意见。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职责。各科室要高度重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协作配合,将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公开内容进行梳理,交中心综合科审核统一发布。

2.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水平。建立业务培训机制,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各科室相关人员进行理论和实践培训,使各科室相关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公开内容、形式、程序。不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篇八

(桂政办发〔〕6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80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6〕39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区实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内,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要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违规处理和公开内容动态扩展等工作,推动会议开放、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自治区各部门要全面完成本部门本系统现有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修编工作。全区各市、县要围绕基层群众关切的信息和政务服务事项,着力推进“五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责任单位:自治区各部门,全区各市、县人民政府)。

二、实施政策解读责任落实行动。

全区各级政府部门是政府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重大政策,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权威解读,广西日报、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广西电视台、自治区主要新闻网站、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应及时进行权威发布。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出台的重要政策,起草部门要负责做好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批、同步部署工作。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其解读材料由政府办公厅(室)负责组织同步发布。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发布和重大改革措施出台,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发出权威声音;确有必要的,应组织宣讲队伍进行深入解读。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和政策性较强的实施方案,报批时应当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审,由部门同步发布。全区各地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新闻媒体以及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平台要协同做好政府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责任单位:自治区各部门,全区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实施政务舆情回应增强实效行动。

涉事责任部门是政务舆情收集和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重点收集和回应的政务舆情内容包括涉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的舆情信息;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切、可能有损政府形象的舆情信息;涉及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自然灾害应对、重大活动举办的舆情信息;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民生舆情信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不实信息;上级人民政府要求下级人民政府回应的舆情信息等。对收集的舆情信息,要加强研判,分类合理处置。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当地涉事责任部门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应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已掌握的事实类信息,原则上不超过1小时,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最迟要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视工作进展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的办公厅(室)要会同宣传、网信、应急、督查部门建立政务舆情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着力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对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批示的重要舆情,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要直接督办。(责任单位:自治区各部门,全区各市、县人民政府)。

四、实施公众参与畅通行动。

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要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以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报刊、政府热线、电视问政、领导信箱、政务公开日等为载体,努力扩大公众参与的领域和范围。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社会管理事务、政府规章和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市场监管、惠民政策措施的执行落地等方面,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促进制定政策方式转型,鼓励广开言路,问需于民,汇集民智,探索以网上众创方式制定涉及民众和企业的政策,提升政府治理开放水平。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做好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评估和监督工作。(责任单位:自治区各部门,全区各市、县人民政府)。

五、实施平台建设监管行动。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编办、网信、通信管理等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全区政府网站的开办、建设、定级、备案、运维、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互动、安全和关停等进行监管,确保全区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发挥在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中的作用。继续加大全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情况检查力度,对做得较差的地方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落实。全区各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政府网站的日常监测,及时解决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问题,将没有人力、财力保障的基层政府网站迁移到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统一运营。(责任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厅、财政厅、编办、网信办、通信管理局,全区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

六、实施政务公开培训行动。

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要围绕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互联网时代的政务公开理念、能力和水平,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实行分级负责组织业务培训。20底前,完成对全区市县和自治区直属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干部的轮训;底前,完成对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全区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列入本部门本系统年度培训计划,实行全员培训。全区各级行政学院等干部培训院校应将政务公开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将政务公开列入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和公务员初任培训体系。鼓励各高校开设政务公开课程,培养政务公开人才;支持各高校接受全区各地各部门委托举办政务公开培训。(责任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各部门,全区各市、县人民政府)。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一项制度安排。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都是实施行动的主体,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理顺工作机制,将本部门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公众参与、教育培训、政府公报、依申请公开、新闻发布等方面作为推进政务公开、搞好政务服务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在研究重要工作时,要把政务公开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同落实。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要检查所在机关政务公开有关落实情况并做好整改,秘密信息公开严格按保密相关规定办理。(责任单位:自治区各部门,全区各市、县人民政府)。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要加大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权重,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推进第三方评估,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分值不应低于4%。要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三随机”(时间随机、对象随机、内容随机)抽查巡检通报制度,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问责,对公开程序不落实、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平台建设不到位、培训工作不开展的市、县和自治区各部门,要约谈相关地方和部门负责人,并采取适当方式公开通报。(责任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绩效办,全区各市、县人民政府)。

附件: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三随机”抽查巡检内容。

2017年4月26日。

附件。

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三随机”抽查巡检内容。

1.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和人员情况。

3.“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情况。

4.建立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情况。

5.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其公开实施情况。

6.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7.推进会议开放情况。

8.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情况。

9.政策解读落实情况。

10.舆情回应落实情况。

11.依申请公开办理落实情况。

12.扩大公众参与情况。

13.政务公开培训情况。

1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情况。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篇九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优化和提高财政资源配置和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全面推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根本目的是改进预算支出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是建设责任、服务、透明政府的有效举措。

加强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利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财政工作的各项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和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公共财政体系建设。

1.

加强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

预算绩效管理强调结果导向,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促进公共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要使用好有限的财政资金,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与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要求是一致的。

2.

加强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是建设高效、责任、透明政府的重要内容。

预算绩效管理注重支出的责任,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的支出责任意识,履行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政府职能,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有利于促进政府部门提高管理效率,改善决策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3.

加强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预算绩效管理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效率观念的拓展和提升。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编制时要申报绩效目标,实施绩效运行监控,加强绩效监督和结果问责,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有机结合机制,把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全过程,既可有效缓解财政收支紧张的矛盾,又可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是进一步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有力抓手。

4.

加强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是财政改革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

预算绩效管理更加关注公共部门直接提供服务的效率,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促进财政工作从“重分配”向“重管理”、“重绩效”转变,解决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和支出责任问题,符合市场经济中财政管理发展的一般规律,也是财政改革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总体要求,以及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具体部署,坚持政府领导指挥、财政牵头部署、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因地制宜、重点突破,逐步建立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1.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预算绩效管理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财政部门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市财政部门负责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制度体系设计,组织本级各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各预算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具体实施。

2.

规范程序,有序推进。

建立科学规范、符合实际、便于操作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着力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完善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批复机制;优先选择重点民生支出和社会公益性较强的项目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在试点基础上稳步推进基本支出绩效管理试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试点和财政综合绩效管理试点。

3.

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预算绩效管理符合客观、真实、公开、公正的要求,做到基础数据准确,评价指标科学,评价方法合理,依法公开评价结果,接受监督。充分利用中介机构、专家和社会公众等第三方力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1.

绩效目标设定。

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的前提,绩效目标包括绩效内容、绩效指标和绩效标准。各预算部门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要根据政府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和财政部门的具体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的测算资金需求,编制预算绩效计划,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绩效目标。报送的支出绩效目标应是具体的、可衡量的、一定时间内可以达到的,且与部门目标高度相关。

2.

绩效目标审核。

各预算部门应加强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绩效目标的审核。财政部门要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财政支出方向和重点、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对部门提出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包括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绩效目标实现所采取措施的可行性、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资金的合理性等,把绩效目标作为测算预算资金的重要依据。不按规定要求编制绩效目标的,财政部门应要求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调整,达不到要求的不予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

3.

绩效目标批复。

财政预算经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财政部门应在部门预算批复中同时批复预算支出绩效目标,批复的绩效目标应当清晰、可量化,以便在预算支出实施过程中进行监控和项目完成后进行绩效评价时比较。

预算执行过程中,要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及时掌握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进程和支出执行进度。当绩效运行与预期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预期无绩效、低绩效的项目要停止执行。确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绩效目标实现,需调整绩效目标的,要根据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审核流程,随同预算一并调整。

预算执行结束后,部门单位要认真准确编制决算,并将其作为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依据。及时对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重点评价项目设施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及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要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价,提交预算绩效报告,将年度内实际取得的绩效分别与年初绩效目标进行对比、与省内或国内同类指标进行对比、与同行业平均水平进行对比,对比后没有达到绩效目标或低于同类、同行业评价指标的须说明理由。预算部门要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评价报告,认真分析研究评价结果所反映的问题,通过分析评价结果,努力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提高工作的措施。财政部门要对部门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对其报送的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审核,提出进一步改进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支出绩效的意见和建议。

1.

反馈整改制度。

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制度,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到预算部门。预算部门要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规范支出行为,降低支出成本,增强支出责任。

2.

预算结合制度。

将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把绩效跟踪和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

绩效报告制度。

各部门要定期向财政部门提交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说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支出绩效状况、存在问题、纠正措施和下一步工作重点。财政部门要向政府报告预算绩效管理综合情况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4.

绩效公开制度。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逐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将绩效评价结果尤其是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

绩效问责制度。

按照“谁用款、谁负责”的原则,逐步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对在预算管理中,由于预算绩效管理未达到相关要求,致使财政资金配置和执行绩效未能达到预期目标或规定要求的有关部门及其责任人员实行绩效问责。对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发现的财政违法、违纪行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建立政府负责、财政部门牵头、部门具体执行、各方共同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组织体系。市政府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对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把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深化公共财政预算改革的重中之重,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协调、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和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人员配置,理顺工作机制,制订具体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规范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各项管理流程,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指导,确保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有效衔接。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和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绩效指标库、中介机构库和专家库,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制度和技术支撑。

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等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约束,加强预算监督,增强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和时效性,提高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结合度,有序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良好平台。强化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考核督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络平台,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增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为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水平。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工作进行通报。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篇十

2021年,我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担任xx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全局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和办公室工作。一年来,在旗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支持和帮助下,经过自己主观努力,我较好地完成了分管工作任务。与此同时,我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税收业务知识,注重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加强党性锻炼,为搞好全局各项工作做出了应有贡献。下面,我将自己一年来的具体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全年工作总体回顾。

(一)更新思想,提高政治理论修养,不断改造世界观。

作为分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我非常注重提高自身政治理论修养。一年来,我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中,注意积累资料和记心得笔记,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做好本职工作。通过学习,使自己的思想逐渐成熟,认识不断提高,具备把握中央方针、政策精神,顺应时代潮流。紧扣税收工作,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了贯彻执行上级精神的自觉性,提高了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做好以税收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矗。

(二)加强自身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的领导形象。

税务机关是国家的行政执法部门,税务人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不仅代表税务机关的形象,而且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只有每个税务人员都树立了个人的良好形象,才会有税务机关的良好形象,才能维护好党和政府的形象。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将这种形象做出如下总结,并依照执行:一是献身者形象,即税收事业的光荣性和艰巨性,鼓励、鞭策着我为它献出毕生的精力。对于一个立志献身于税收事业的人来说,廉洁奉公是对自己的最基本的要求。只在以税收事业为己任,无私献身于税收事业的人,才能自觉地抵制腐败和不正之风,克已奉公,为税清廉。二是执法者形象,即税务工作人员代表国家执行税法,在纳税人和人民群众眼中,税务人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国家和政府的形象,因此,秉公执法、廉洁奉公是税务人员应具备的品质,也是每一个税务工作者应具有的执法形象。三是服务者形象,即税务工作人员处于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其执法过程必然同时也是一个服务的过程。

因此,基于以上几点,我严格要求自己正人先正己,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廉洁自律,才能够做到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尽职尽责,勤政为民,"人民勤务员"的形象才能够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真正地建立起来。

(三)坚持党性原则,严于律己,率先垂范。

一年来,我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做到了秉公执法,尽职尽责,克己奉公,廉洁从政,取得了领导的主动权,有效地推动了各项工作。具体做到了"四勤",即勤学习、勤思考、勤调查、勤动手。对今天可完成的任务,决不推到明天干,对事关工作大局的事,决不倚老卖老,并注重搞好班子成员间的团结,摆正自己的位子,主动的协助一把手工作,使班子形成了较强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保证了以税收为中心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办公室工作。

一年来,作为分管办公室的负责任,我经常教育办公室人员要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服务意识,做好服务、保障和协调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在抓好教育的同时,我具体参与了办公室工作目标的制定,组织起草和完善机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了严密的考核管理办法,保证了机关的正常运转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此外,我们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编发《xx国税信息》68期,被区局采用1期,被市局采用17期,被旗委采用20期;被市级新闻媒体采用8期,被省级新闻媒体采用1期。信息工作圆满完成了市局目标考核任务,被旗委评为全旗中区直信息工作第一名。档案工作继续保持了自治区特级荣誉,11月份,我局获得了市级"档案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精神文明建设。

在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我们做到了"三统一、四到位、五落实"。即一是统一思想,统一规范,统一行动;二是组织到位,领导到位,规划要位,措施到位;三是责任落实,制度落实,决策落实,机制落实和分法步骤落实。为保证各项措施和制度真正发挥其实际意义,我们首先是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党组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各级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之中,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实行"一岗双责"。这样,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做到了有领导机构和创建责任制,有近期和中长期的创建目标和规划,有切实可行的创建办法和措施,有良好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队伍和一定的经费投入,从而保证了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为了保证全旗国税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有效开展,我还从实际出发,继续修整符合本局实际的创建活动管理办法,建立了创建工作责任制,制定了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度机制和创建激励机制,积极抓好"文明办税,优质服务、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大力开展"比、学、赶、帮、超"等活动,从而保证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经过全局上下的不懈努力,我们实现了预期的目标和任务,9月份,旗局机关取得了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称号;12月,xx所建成了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单位。xx税务分局、xx税务分局保持了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荣誉,办税服务厅取得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全局基层征收单位均建成市级"青年文明号"。

3、综合治理工作。

在抓综合治理工作中,全局做到了无"黄、赌、毒"现象,无重大责任事故,无计划外生育,还被旗政府评上了"先进单位"。此外,我们大力开展"四五"普法教育,做到人人学法、懂法、守法、护法。建立以预防为主的管理制度,并严格管理,狠抓落实,均有效保证了综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存在的问题与今后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1、税收调研工作开展得不够彻底,自己没有撰写出有价值的税收调研报告。

2、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还不够好,对政治、经济和税收活动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的尚不能在实践基础上加以完美结合,从而制约了自己理论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3、有时自身要求还不够严格,有吃请和浪费现象。今后我决心发扬成绩,克服不足,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与时具进、开拓创新,使自己分管的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更上一层。

(二)下一步工作努力方向。

1、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具体实现三个目标,即一是在全旗国税系统建立一支高效快捷的信息网络,做到局有专职信息员,各科室、管理局和基层所有兼职信息员,保证信息及时反馈,上下通畅;二是建立健全一套完备的信息工作制度(责任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保证信息工作顺利开展;三是信息工作要上层次、上水平,保证信息的数量和质量要超过上年,要进入全市国税系统前三名。

2、公文处理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自动化,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各部门发文要严把文字关、程序关、质量关,严格按行文规则办事,确保发出的文件无差错。

3、强化机关的制度建设,努力实现规范化管理,要进一步完善机关的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逐步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保证机关各项工件的正常运行。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有新起色,达到全局无黄、赌、毒现象,无刑事案件和重大事故发生,无超计划生育现象。坚持开展普法教育,做到人人学法、懂法、守法、护法,力争获得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篇十一

通过认真学习《意见》,我校关工委将贯彻落实文件提出的六大重点任务,推进新时代关工委建设,确保关工委的事“有人管”,关工委的人“有事干”,关工委开展工作“有资源”,“五老”发挥作用“有条件”,施展才华“有热情”。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篇十二

为全面提升xx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为行业持续科学发展提供政治动力和组织保障,现就深入推进“先锋服务诚信执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行业党委和两新工委部署要求,突出政治功能,全面实施以提升引领力、组织力、带动力、影响力为主要内容的“先锋服务诚信执业”建设,将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业务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将党建工作融入执业活动、融入行业管理工作、融入行业文化建设,做到贴近行业特点、贴近业务工作、贴近员工思想实际,打造新时代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强、发展强”示范高地,充分发挥稳企帮企促企作用,助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积极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职工增强政治认同,不断凝聚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力量。全面落实“把党员培养成骨干,把骨干发展成党员”双向进入融入机制,健全党组织与管理层的双向互动,既让骨干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又让党员参与事务所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等方面的决策。

结合行业实际,坚持把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与庆祝新中国成立71周年、纪念建党99周年结合起来,大力弘扬“红船精神”,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坚持不懈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和党性体检、民主评议等基本制度,不断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开放性、灵活性和有效性。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员理想信念、革命传统、爱国主义和改革开放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丰富党员教育的形式和内容,结合行业特点,围绕“服务经济发展”主题和“诚信建设”主题,抓实党员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素质建设。推进事务所党员亮身份、当先锋,推广应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深化党员“一员双岗”制度,完善在职党员在居住地和成长地“两地报到、双岗服务”。

坚持党建带群建,把群建工作纳入行业党建工作的整体格局。将两个事务所团员青年纳入财政局团组织,发挥团员作用,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和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活动,支持团组织推优工作。重视工妇组织建设,引导工会会员和女职工在行业发展中实现价值,成长成才,促进和谐。同时,加强行业统战工作,密切与党外合伙人、业务骨干的联系沟通,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切实将事务所党外人士、职工群众和团员青年凝聚在党的周围。

将党的组织建设作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核心团队建设的基础,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理念,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努力争取在规范化党支部星级评定中晋位升级。2020年做好两个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换届工作。进一步发挥县财政局两名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作用,坚持支部书记季度例会制度,落实x支部与财政二支部、x支部与综合支部的结对共建工作,带动两个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质量的提升。按照“六有”要求,积极打造标准化党建阵地,x会计师事务所以搬迁新址为契机,x会计师事务所依托现有办公条件,因地制宜加强阵地建设。

努力建成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党务红领队伍,不断加强党务干部培训,重点抓好党支部书记能力培养,提高政治驾驭能力和党务工作水平。健全党支部书记责任制,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流程要求,严把发展党员政治关,优先发展优秀合伙人和工作一线的业务骨干入党。党支部每半年开展1次“先锋指数”考评,评选“先锋党员”。推行党员“告诫警示”制度,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党员,由党支部进行告诫警示、限期整改。

注重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落实党内关怀帮扶机制。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密切关注党员思想动态,主动了解掌握生活困难党员情况,做到“平时有人访、惑时有人解、难时有人帮、病时有人管”,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党员归属感。

做好党员一句话承诺公开,引导党员急难险重冲在前、重要业务干在前、解决问题勇担当,在业务全程模范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不断带动身边员工积极进取,形成党员勤奋敬业、岗位先锋引领、一点带动一片的良好局面。开展“克难攻坚当先锋”活动,设置党员先锋岗,组建先锋工作团队,充分体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拓展业务领域,推动行业做大做强。

深化事务所“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三服务”工作,从稳企业、强服务中找准工作切入点,全面推进年度两新党建轮值计划。2020年重点是依托党员骨干力量,高质量完成企业股份制改造目标任务,做好全县工业发展资金审计和民间非盈利组织审计,进一步助力中新产业园项目征迁,提速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审计工作,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店小二”式精准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

将党建与行业内部治理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党组织推动事务所发展和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加强与股东合伙人的沟通协调,化解矛盾,理顺关系,增进团结。不断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质量管控。股东会(合伙人大会)、董事会(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监事会(各质量控制专业委员会)各司其职,不越位不错位,积极推动事务所内部治理提升层次。

发挥好支部党建引领作用,充分体现党员表率作用,引导诚信执业,提升社会公信力。加强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贯彻。通过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剖析、专题讲座辅导、道德讲堂、现场教学等形式,绷紧诚实守信这根弦,坚守底线不踩红线。宣传树立身边诚信典型,以身边的先进感染人,以身边的事例教育人,共同成为诚信执业路上的奔跑者。

将党建与行业人才培养相结合,着力推动党员发展教育和行业人才培养选拔相结合。针对行业发展需要和人才队伍现状,引育并举,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各类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提升专业技能,增强新业务的拓展能力,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行业执业水平。

结合行业特点,在“xx”机关服务品牌建设引领下,创建x“xx”、x“xx”支部品牌,以鲜明的logo、精炼的表述体现会计师事务所的特色和内涵,不断彰显品牌引领作用,使党员和员工以品牌为荣,通过品牌创建扩大事务所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文化建设,增强发展壮大软实力,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积极参与楼宇党建各项活动,结合主题党日、群团活动,不断丰富活动载体,不断密切党群关系,不断凝练行业文化精神。

服务社会、助推发展,在改革发展稳定中充分履责,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特作用。同时,通知积极参与结对共建、“1+x”暖心帮扶、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进一步提升事务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

三、工作保障。

县国资委党委要切实承担起党建指导职责,积极深化和拓展指导载体,落实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每季度开展党建工作督查,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要当好党建第一责任人,充分履职,管理层党员要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党建工作,确保“先锋服务诚信执业”建设扎实有效深入开展。

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把党建工作经费列入管理费用。认真做好党务工作人员的培养选拔工作,把真正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务工作、综合素质好的党员选配到党务工作岗位上来,建立起一支党性强、业务精、执行力强的党务干部队伍。

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要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创新工作理念,丰富工作载体,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实施“先锋服务诚信执业”建设中的做法和经验,形成良好的工作导向和舆论氛围。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篇十三

各试点县区、市直各单位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年以来,在公开透明领导小组指导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但是,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单位认识不到位,工作迟缓;有的工作主动性差,被动应付;有的行政许可服务搞形式,没有真正解决两张皮的问题;有的内部机制、制度不健全,不愿真公开等。为了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深入扎实地推进我市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大家已经普遍认识到,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集政治、经济、社会于一体的重在课题,是思想上的革命、体制上的创新、机制上的完善,效能上的提升。但在实际运行工作中,一旦触及具体工作和具体问题,易表现出不适应、难接受甚至是抵触情绪。因此,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进一步提高认识,研究措施,教育干部,树立拥护改革、服从大局的意识,增强工作纪律性,以敢于自我革命、自我牺牲的精神,以全新的理念和创新的方法,积极推进工作,保证把各项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

二、继续做好职权清理工作。

力公开透明运行基础工作。2、审查核对有无漏报和错报误报行政职权,并及时按程序进行修正。3、针对行政职权的动态性特征职权,并及时按程序做好调整变更工作。4、在公开透明运行中,要积极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建议,依照规定程序,修正和完善运行流程图。

三、全面实施公开透明运行。

各级各单位要按照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审核批准的职权目录、运行流程图和公开方案,对全部应该公开的行政职权实行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中,发挥能动性和创造性,及进发现和处理公开透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确保公开透明运行全面、真实、有效。

1、突出抓好重点权力部位。在全面实施公开透明运行的基础上,各级各单位要突出抓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和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权力事项的公开运行。如: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大宗物品采购、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国有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房权交易、各类财政性资金和其他公共性资金分配使用等;单位内部要重点抓好人员录用、调动、任免、奖惩和财务支配等权力的公开透明。公开透明运行初期,各单位要在全面实施的'基础上,选择5-10个行政权力事项,重点组织和监督其运行情况。市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政府本级和选定的5-10个重点市直部门的公开透明运行情况,进行重点指导和监督,并在其它市直部门和三个试点县区政府本级,每个单位选择3-5个权力事项,进行重点指导和监督。

产权交易等活动,需要在厅外开展工作的,必须经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执行。八大专门网络业务服务系统之外的各部门也要加紧软件开发工作,加大硬件投入,创造条件充分利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建立自己的网络业务服务系统,扩展服务功能,最大限度地提高网上办事能力。要加强宣传、扩大影响,提高政民互动大厅与群众和社会的互动率,拓展其服务功效。

3、采取多种形式实施公开。积极主动做好各单位公开透明运行网站和八个专门网络系统的信息更新维护工作。要求在报刊等媒体公布的信息必须同时在网站公布;提倡和稳妥推进“通透式办公”模式,有条件的要逐步实现通透式办公;尽快建立出台新闻发言人信息发布制度。市政府办公厅要确定1-2名新闻发言人,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发布政府重要政策、决策信息。按照市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积极推进县级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建设。

充分发挥传统公开平台的作用。允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公开栏、办事指南、明白卡等公开形式,形成全方位、立体公开。强化管理,提升服务,使市政权力服务中心真正发挥其应有的利民利企功效。

四、建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是创建一套成熟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模式和机制的重要保障。各试点县区、市直各单位要在突出抓好落实受理行政投诉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绩效评估办法和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基础上,结合运行工作实践,积极制定和完善具体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相关配套制度,完善工作保障措施。

五、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各单位的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纪检监察机构,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组织专门力量,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对公开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市里出台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投诉受理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及时查处违反规定不公开、不及时公开、这完全公开和搞假公开的行为。各试点县区要建立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参加的专门队伍,对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10月份开展全面集中的监督检查活动,要狠抓反面典型,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保障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篇十四

的通知》(中办发〔。

2016。

8

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的通知》(桂办发〔。

2016。

39。

号)和《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的通知》(南办发〔。

2016。

107。

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推进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为南宁市加快建设“四个城市”,勇当广西营造“三个生态”、实现“两个建成”的排头兵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018。

年,基本建立全城区教育系统政务公开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和考核标准;到。

2020。

年,全城区教育系统政务公开体制机制比较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比较完善,政务公开成为行政机关的一种行动自觉,公开意识不断增强,公开能力和水平普遍提高,行政行为更加透明规范,政务公开广度、深度、参与度不断增强,成为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搭建起政民互动平台,汇众智定政策抓落实,有效解决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政务公开总体迈上新台阶。

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令第

58。

号)和《南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

45。

号),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教育发展重点规划(计划)、教育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教育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众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即时通讯工具等渠道,以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将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在上报草案时一并说明,在政策解读时向社会公布。(责任部门:各股室、二层机构)。

试行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教育重要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对于涉及义务教育学区划片、中考招生考试改革等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重大民生问题,应当邀请相关方代表列席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相关会议制度由各股室、各有关部门先行探索制订在制订教育重要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局办公室;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责任部门:各股室、二层机构)

推进教育决策执行和结果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小学招生工作等重大教育政策、财政资金预算决算信息、教育项目和工程实施情况及结果。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责任部门:各股室、二层机构)

在门户网站公开教育行政审批事项,公布审批服务指南、基本流程、审查细则。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权责清单,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加强

“互联网。

+

政务服务”工作,拓展门户网站监督举报专栏,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配合城区法制办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平公正,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责任部门:各股室、二层机构)。

加强指导各直属单位修订和完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公开机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各项收费标准、监督渠道等,制定各直属单位公开监督考核制度,方便群众和师生办事(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股室,各学校)

成立依申请公开办公室,成员由各股室负责同志组成,依申请公开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公开受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加强对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优化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在法定时限答复申请人。加强与政务办、法制办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切实提高依法解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股室、二层机构)

按照

3

个工作日内在局门户网站发布。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微信等手段,着重阐明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执行口径、操作方法以及文件内容的重点难点、目标任务和落实的措施等。建立健全专家解读机制,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及时组织政策参与制定者、有关领域专家学者做好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教育发展政策和改革措施,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责任部门:各股室、二层机构)。

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在线征集、来信公开等政民互动栏目功能,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及其互动功能,搭建新型政民互动平台,主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研究探索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和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创新公众参与模式,扩大公众参与模式和范围积极搭建多样、便捷的政民互动平台通过开展政务公开日、电视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责任部门:各股室、二层机构)

跟踪掌握舆论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运用媒体对重大突发事件及早阐明事实真相、观点主张、政策举措。对教育重要会议活动、教育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传统媒体、网络平台、新媒体做好发布工作。不断增强门户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服务公众的功能。发挥各类媒体优势,加强媒体之间的协调联动,共同做好政务发布和解读回应工作。(责任部门:各股室、二层机构)

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认真梳理甄别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的不予公开事项,及时调整更新。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切实做好保密工作。(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股室、二层机构)

建立城区教育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城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文庆担任,副组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梁敏担任,成员由各股室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对外公布工作机构信息。领导小组每年至少专门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动工作。

各股室、各学校要对照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好落实,按程序按要求报送政务公开信息。

将全面推进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年度教育工作年度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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