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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综治人员考核细则最新(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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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综治人员考核细则最新(通用10篇)
2023-11-20 05:21:02    小编:ZTFB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许多琐碎的小事,而总结是帮助我们更好地理清思绪的重要方法。在写总结时,要注重突出问题的解决、成果的展示以及个人的收获和反思。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最新篇一

新的一学期已开学了,为了更好的开展我园卫生保健工作,提高我园的卫生保健水平,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等习惯,特制订如下计划:

一、以预防为主:

1.晨检:与保教人员密切配合,防止患病儿童或健康带菌(毒)者进入幼儿园,我园按晨检要求进行晨检。晨检要求:

一摸:摸额头有无发烧,颌下淋巴结有无肿大;。

三问:问在家饮食、睡眠、大小便及体温、咳嗽等健康情况;。

五记录:认真做好各项检查记录及服药幼儿的用药登记。

2、加强缺课追踪登记制度,考勤规章制度,及时与缺勤幼儿家长取得联系,每天上午10:30由各班上下班老师电话追踪缺课幼儿,了解幼儿具体情况及原因,如幼儿因发烧、发热、头痛、呕吐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做好登记,诊断诊治情况及诊断医院后交到保健室。若园内出现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应及时对患病者进行隔离并通知家长到正规医院诊治,由班上老师跟踪调查诊治情况,并由保健医生上报镇医院或相关部门。

二、卫生保健。

1、全园严格遵守消毒工作,将各班级的教室、玩具、茶杯、勺子、擦嘴巾、餐巾、桌椅、地面等物品进行消毒,并及时用消毒液擦洗幼儿能碰到的每一个地方,做好各班清洁卫生和环境卫生,每周二或每周三进行园内一次大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每月一次检查各班毛巾、水杯、是否与班上幼儿姓名相对应,若发现不对应的,当场指出并立即改正,床单被套一月清洗更换一次,及时监督、督促各班更加细致做好、做实常规卫生工作。

2、每天对教室卫生进行检查,每周五大检查,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督促教师、保育员做好整个幼儿园的卫生工作,确保幼儿的生活学习环境干净、整洁、健康。

三、儿童营养。

1、检查食堂采购食品的质量和食物加工过程中按食品加工规则操作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生熟食品制作及食具的消毒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做到餐餐消毒。采购食品索要卫生许可证及其他索证并签订采购协议。每天的饭菜都保留48个小时留样。并且要健全食堂仓库管理制度,完善食堂食品卫生管理,更好的为幼儿服务。

2、每周制定幼儿带量食谱,营养量计算、分析、评价,并进行菜谱调整,按时召开伙委会,制定每月膳食安排计划。检查幼儿进餐情况,掌握菜谱的反馈,保证幼儿每餐的营养充分摄入,培养幼儿良好的进餐习惯,发现问题耐心指导。

四、安全保护、体格锻炼。

1、给身体不适幼儿做好全日观察、监测:给需在园服药者做好记录,到时间后准时给幼儿服药,要求做到七对:对班级、姓名、药品、剂量、用药时间、方法及次数。

2、检查幼儿午睡情况,保持午睡室空气流通,光线适宜,睡姿良好,脱衣脱鞋盖被睡觉,培养良好的睡眠习惯,督促、检查教师做好幼儿午睡时的巡视工作。

3、为增强幼儿体质,积极开展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体育活动,坚持每日至少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保证其中1小时为体育活动,并做好观察、记录。另外,要特别加强晨间体育锻炼活动。

4、处理好当日所发生的紧急事件,如幼儿发烧、外伤等等,若发生事故,要妥善处理并送医院诊治,事后进行事故原因分析。

五、月工作计划。

1、组织班级人员对园内进行大扫除。

2、做好班级环境卫生工作。

3、请各班保育员对幼儿使用物品进行消毒。

4、制订卫生保健计划和安全工作计划。

5、安排卫生区的打扫。

1、做好新生入园体检工作。

2、做好晨间接待工作。

3、组织全体教师做好各室清理工作。

4、继续加强幼儿饭前洗手、饭后漱口的好习惯。

5、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及保育老师共同学习《卫生消毒及室内环境》。

1、做好流感、手足口病、流腮等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2、督促做好每月一次的被子换洗工作。

3、针对体检情况加强对有缺点的幼儿进行矫治。

4、检查园内消毒记录情况。

1、做好保育保健工作。

2、各班做好换被工作。

3、对各班午睡进行检查。

1、各班教师带动幼儿参加各项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2、在园内开展幼儿晨检活动检查。

1、做好各班各种资料存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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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班进行身高、体重、视力等测试。

3、做好放假前的保育工作。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最新篇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全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水平,建立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倡导“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忱,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行医”行业新风尚,根据《执业医师法》、国务院《护士条例》、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实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二、考评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中执行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工资的人员(统称医务人员)。

三、考评标准。

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按百分制进行评定,基础分为80分,满分为100分。加分、扣分后的累计得分不得高于100分或低于0分,即:加分后累计得分超过100分的,以100分计算;扣分后累计得分低于0分的,以0分计算。(一)基本要求(基础分80分)。

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0分)。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2.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0分)。

(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0分)。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5分)。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5分)。

(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0分)。?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0分)。?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二)加分依据?

1.参加单位组织的义诊活动,每次加0.5分。?

8.检举他人收受各种回扣、开单提成、擅自接受资助,经查属实的,加5分。?

(三)扣分依据?

2.迟到、早退发现1次扣2分;旷工每次扣5分。?

4.上班着装不整洁、不佩戴胸牌上岗、语言不文明的,每次扣1分。?

5.不落实首诊负责制或首问负责制的,每次扣2分。?

6.对患者及其家属的疑问和投诉,不能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和调查处理,激化矛盾纠纷,导致被患者及其家属因行风问题实名投诉到本单位有关部门的,每例扣2分;被投诉到同级行政机关或新闻媒体的,每例扣3分;被投诉到上级行政机关或新闻媒体的,每例扣5分。(患者无理取闹的除外)。

9.泄露患者隐私或医学秘密的,每次扣2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

11.不执行诊疗规范给病人作检查检验的,每次扣2分。?

16.夸大或虚构病情,为单位或个人牟取利益的,视情节每次扣5~10分。?

18、急诊急救不按规定时间到达者扣5分。?

(四)当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其医德考评结果直接认定为较差:?

1.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3.因工作不认真造成医疗事故,负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当事人;?

4.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活动的;?

5.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6.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制剂、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7.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8.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9.非医学需要,利用b超等手段对胎儿作性别鉴定的;?

10.违反《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的;?

11.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13.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的;?

16.对医务人员在用药、检验、检查中提供各种形式开单提成的科室负责人和当事人;?

18.不服从组织安排,拒绝参加基层卫生帮扶、卫生对口支援、卫生援外工作的;?

20.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的;?

21.受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撤职及其以上处分的;?

22.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23.单位认定的其他行为。?

四、考评步骤?

五、考评等次?

六、医德档案内容?

医德档案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本人接受职业道德规范和医学伦理知识培训、考核情况;?

4.本人获得各种奖励荣誉、新闻媒体先进事迹报道和病人表扬;?

5.本人受到患者及其家属投诉(问卷调查)及调查处理情况;?

7.本人拒收或收受“红包”和回扣、开单提成的情况;?

9.其它能够反映本人在医德考评中需要加分或扣分的材料;?

七、考评结果应用?

八、组织管理?

九、有关说明?

本实施办法从下发之日起实行。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最新篇三

1、学生就寝其间要坚守岗位得4分,擅离岗位者一次扣1分。

2、学生就寝期间经常巡视得4分,不巡视出现问题的一次扣1分。

3、认真负责本区宿舍的学生人身安全,严防伤害事故得3分,如有一次扣1分。

4、及时制止学生打闹得3分,如有打闹发生人身伤害的一次扣1分。

5、制止学生玩耍得3分,因玩耍发生人身伤害的一次扣1分。

6、严防玩火得3分,因玩火发生火灾的一次扣2分。

7、认真负责本区宿舍的学生财物安全,严防失盗得3分,因失盗造成影响的一次扣1分。

8、及时反映可能出现的问题得3分,没及时反映出现问题的一次扣1分。

9、帮助解决学生生活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得5分,学生有困难,不妥善处理和解决的一次扣1分。

10、帮助、指导学生整理内务得3分,一次做不到的扣1分。

11、室外管辖区清洁,无杂物,纸屑等得3分,否则一次扣1分。

12、保持室内门窗洁净得3分,门窗不干净的一次扣1分。

13、教育学生爱护公物,宿舍公物无损坏的得3分,有公物损坏的一次扣1分。

14、能深入了解每位学生情况,对特殊学生要登记得3分,对有特殊情况学生不了解出现问题的一次扣1分。

15、认真执行学生签单手续得3分,如一次没做好签章手续或漏签扣1分。

16、合理安排学生宿舍卫生劳动得3分,超过学生合理范围造成家长反映或不满意的一次扣1分。

17、关心爱护学生得3分,体罚或变相体罚本区学生,如有反映或造成家长不满意的一次扣2分。

18、按时参加学校政教周会得3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不参加一次扣2分。

19、室内墙壁、天棚无灰尘得3分,墙壁有灰尘一次扣1分。

20、卫生间整洁干净得3分,杂乱不净一次扣1分。

21、宿舍内务符合学校要求得3分,缺一项扣一分。

22、学生按时起床,就寝得4分,不按时起床,就寝一次扣1分。

23、能按时关灯、开灯得3分,不按时关、开灯一次扣1分。

24、学生就寝前和就寝后有秩序守纪律(如:上厕所、洗漱、打闹、大声喧哗等)得4分,秩序不好一次扣1分。

25、宿舍工作人员行李整齐干净得3分,行李不整、脏扣一次1分。

26、谢绝本校教职员工及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得4分,有本校教职员工及外来人员在宿舍逗留或休息、等一次扣1分。

27、学生生病能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并主动配合积极处理得10分,不积极妥善处理和配合的一次扣2分。

28、学生有异常情况或突发事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妥善处理的.得5分,没向学校汇报,处理不善的一次扣1分。

为了实现学生宿舍管理的规范化,营造一个文明、健康、舒适的住宿环境,保证住宿生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据广东实验中学宿舍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宿舍管理量化考核细则,在宿舍管理上对住宿生从出勤、纪律、内务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使宿舍管理更具有科学性,从而培养住宿生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养成住宿生团结协作、乐于助人、文明守纪的优良品质,为未来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具体要求

(一)出勤方面

1.住宿生要在早上7:40前,中午14:40前,晚上19:30前必须离开寝室到教学楼上课、上自修。宿舍管理人员将按照上述规定时间进行巡查,滞留宿舍而未履行请假手续者扣1分。

2.午休时要求按规定时间(13:15前)返回寝室,过时将不允许进入宿舍楼,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出示证明材料向宿舍管-理-员说明情况,记录在案。

3.晚自修后,要求在规定时间22:30返回宿舍楼就寝,22:50熄灯。于晚22:40后,22:50前回宿舍者视为迟到,扣个人2分,迟到三次即发停宿警告通知。就寝晚归者(即22:50后回宿舍的)第一次给予停宿警告;第二次给予停宿走读处理,要求家长接送;第三次予以取消本学期住宿资格处理。

4.住宿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而夜不归宿者,一经查实即给予停宿走读两周处理;第二次将予以退宿处理。

5.节假日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返校,未能够正确办理请假手续者给予停宿警告或停宿处理。

(二)纪律方面

1.进出宿舍楼要认真执行刷卡制度,未刷卡者扣个人2分;使用他人校园卡者扣3分。

2.宿舍楼保持安静,禁止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打闹追逐,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给予停宿警告或停宿处理。

3.宿舍楼内禁止吸烟、吸毒、喝酒、赌博或进行不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违者给予停宿或退宿处理。

4.宿舍楼内严禁大声吵闹、聚众斗殴,违者视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宿或退宿处理。

5.寝室内不允许下棋、打扑克、玩足球篮球排球,违者没收其物品并扣个人2分,第二次给予停宿警告,第三次即给予停宿处理。

6.爱护公物,不撬门砸锁,更不能故意破坏宿舍楼内设施,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宿或退宿处理。

7.上课、晚自修期间,没有请假条而进入寝室者扣个人1分,没有正当理由而滞留在寝室内的扣个人2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出示证明材料并向宿舍管理人员说明情况,记录在案。

8.未经学校同意,住宿学生22:50熄灯后未回自己所在寝室就寝,而滞留他(她)人寝室的,属于串寝行为。第一次将予以停宿走读两周处理,要求家长接送;第二次将予以退宿处理。

9.未经允许在寝室内私贴乱画各种印刷品、广告、启示等,违者责成恢复宿舍原状,并视其情节轻重扣个人1-3分。

10.对无视管理,态度生硬,谎报姓名等的住宿生视情节给予公开批评、停宿或退宿处理。

11.未履行请假手续而私自离开学校者,一经发现直接上报年级组和学校学生处。

12.熄灯后不能按时就寝,在走廊走动、洗晾衣物、通电话、聊天者扣个人2分。

13.熄灯后住宿生应立即上床休息,不得做任何与就寝无关的事情,如亮灯、刷牙洗脸、吃东西、讲话聊天、开电筒看书、播放音乐、玩手机和晾洗衣服等,影响他人休息,违者扣个人2分或扣寝室每人1分。

14.住宿生不得私自涂改宿舍公布栏、周评比记录表或宿舍住宿名单等,违者扣2分。

15.不可以把熟食盒饭带入宿舍楼内,不可以边吃喝食品或饮料边进入宿舍楼,不服从管理的住宿生将给予公开批评并扣2分,严重者给予停宿或退宿处理。

16.住宿生不得带体育运动器材(如足球,篮球和排球等大型球类)进入宿舍楼内,违者扣个人2分并没收器材。

17.住宿生在宿舍楼内未经他人允许,禁止使用照相机,录像机等器械侵犯别人的隐私权;禁止使用手电筒等器械照射他(她)人宿舍,违者没收物品并扣个人2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宿处理。

(三)内务卫生

1.寝室长每天安排督促一名值日生按照内务卫生检查标准要求,负责做好早、午内务卫生工作,地面未打扫干净扣值日生1分,垃圾未倒扣值日生1分,阳台脏乱扣值日生1分,洗手台脏乱扣值日生1分。

2.住宿生要按照学校个人物品摆放标准要求整理好个人的物品,床上物品摆放凌乱的扣个人0.5分;床上被子折叠不合格的扣个人0.5分,床上乱挂衣物毛巾的扣个人0.5分;床上蚊帐未能按照要求摆放好的扣个人0.5分;不收蚊帐、不叠被子者给予停宿处理。

3.床底物品摆放凌乱的扣个人0.5分,铁柜顶上摆放物品的扣该柜使用者个人0.5分,木柜里的物品摆放不整洁的每人扣0.5分。

4.禁止在窗内或窗户上私自挂晾衣绳、晒晾衣物等,违者扣寝室每人0.5分。

5.禁止在走廊,楼梯和向阳台外泼倒脏水、乱扔杂物,违者给予停宿或退宿处理。

6.每周一卫生大扫除,检查不合格的扣寝室每人0.5分或1分。

(四)安全保卫

1.住宿生考勤过程中,拿别人的卡考勤、替别人考勤、让同学代考勤或者逃避考勤的,视情节轻重将给予停宿或退宿处理。

2.在考勤排队过程中,因插队或不服从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劝阻的,将给予相应校纪处分,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停宿或退宿处理。

3.住宿生不得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楼,私自带外人进入宿舍者给予停宿或退宿处理。

4.在学生宿舍内,凡以爬高、攀爬阳台等非正当方式出寝室逃宿或逃避考勤的,一经查实即给予退宿处理。

5.擅自留外人住宿者给予退宿处理。

6.严禁住宿生携带容易危及他人的器械(如刀具、玩具枪,激光电筒等)进入宿舍楼,违者没收物品并给予停宿警告或停宿处理。

7.住宿生要节约用水、节约用电、注意安全,离开宿舍要关闭灯管、关闭空调、关闭风扇(排气扇)、锁门、锁存物柜、关窗、关水龙头,违者扣值日生1分,并扣寝室其他人0.5分。

8.禁止在寝室内存放易燃易暴危险品,违者没收危险品并给予停宿处理。

9.禁止在宿舍楼内攀爬栏杆、围墙、窗台、阳台、天台,违者给予退宿处理。

10.禁止在宿舍楼内使用明火,违者给予退宿处理。

11.禁止私自使用、玩耍和破坏广播、消防和监控等设备设施,违者给予退宿处理。

12.禁止私用各种电器(如台灯、音响设备、电吹风、电脑、电热水壶或电视机等),违者没收物品并给予停宿处理。

13.宿舍楼内禁止豢养各种小动物,违者给予停宿处理。

二.奖惩

(一)奖励

1.每周不扣分的寝室按评比制度规定分别授予“文明寝室”、“星级寝室” 等称号。

2.每学期末对不扣分的住宿生根据加分情况评选出优秀住宿生,将分别授予“寝室之星” 、“宿舍之星” 等称号。

3.每学期末对表现突出的舍务干部,将授予“优秀舍务干部”称号。

4.每周获文明寝室奖励的寝室在下一次评比时每寝室加2分。

5.在每周卫生大扫除时,获“优秀”的寝室每人加1分;获得“良好”的寝室每人加0.5分。

6.学校在平时常规的卫生、纪律等检查时,公开表扬的寝室每人加1分。

7.做好人好事并获大家好评的住宿生,由生活老师酌情加1至2分。

8.对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宿舍管理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并被采用的住宿生加2分。

9.敢于大胆检举揭发甚至制止在宿舍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的住宿生加2-3分。

(二)惩罚

在每一学期内有下列违规行为者,从发现之日起即作退宿处理,不再获得本学期的住宿资格。

1.未履行请假手续夜不归宿的,给予退宿处理。

2.住宿生伪造、借用他人的走读证擅离学校的,给予退宿处理。

3.以冒充教师签名等不正当途径获取请假条、使用他人的请假条或使用过期的请假条,擅离开宿舍或学校的,给予退宿处理。

4.私留外人在宿舍住宿的,给予退宿处理。

5.在宿舍贩毒、吸毒、赌博的,给予退宿处理。

6.在宿舍楼内使用明火的,给予退宿处理。

7.在宿舍造成火灾事故的,给予退宿处理。

8.在宿舍煮东西的,给予退宿处理。

9.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破坏宿舍楼内消防设施、擅自改装宿舍设施的,给予退宿处理。

10.破坏宿舍楼内的广播通讯设备或监控设施的,给予退宿处理。

11.攀爬宿舍围墙、阳台、窗户或栏杆的,给予退宿处理。

12.在宿舍存放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给予退宿处理。

13.从楼上投掷物品的,给予退宿处理。

14.在宿舍内私拉电线,私自使用电插板的,给予退宿处理。

15.在宿舍楼内进行打架斗殴、故意起哄喧哗、聚众闹-事等影响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给予退宿处理;由此而造成安全事故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16.不服从老师的教育劝导,顶撞侮辱管理老师的,给予退宿处理。

对于违反住宿管理规定的住宿生,按照《广东实验中学违规住宿生处理办法》执行。

三.对住宿生管理实施的量化考核由生活老师、辅导员、宿舍管-理-员和学生舍务干部共同执行。

四.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于学生处。

五.本考核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最新篇四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了全省各市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结果,蚌埠综合考核位列全省第一,获评“全省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先进市”,不仅创造了历史最好成绩,也为创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打下了坚实基础。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政法综治部门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打造“全省最稳定城市之一”、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为目标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推进平安蚌埠、法治蚌埠建设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逐年提升为建设“两个中心”、实现“两个全面”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工作推进中,蚌埠市不断强化责任落实,坚持“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市委、市政府与9个县区、60个综治委成员单位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加大考核权重;各级各部门层层签订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切实做到年初有目标、有重点,工作有措施、有责任,逐级传递压力,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综治工作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逐级建立领导干部综治工作实绩档案,将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履行综治职能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个人政绩考核。坚持干部考核奖惩、提拔任用综治审核把关制度,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考察提拔干部、办理晋职晋级、评优评先授奖和“两代表一委员”任前资格,事前征求综治部门意见,切实增强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履职尽责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据介绍,今年蚌埠市将更加注重问题导向、民意导向、基层导向,更加注重创新引领、运用大数据和科技信息化手段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积极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强力推进天网工程、地网工程、物联网工程、互联网防控工程建设,全面建成指挥调度平台、枢纽平台、实战平台、基础平台,努力实现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新提升、推动过硬队伍建设上台阶。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最新篇五

去年以来,我市以全面创建无传销城市为总目标,构建“打、防、控、管”为一体的打击传销工作体系,全市打传工作取得压倒性胜利,市民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巩固打传工作成果任重道远,为此,我市近日出台《20xx年合肥市打击传销固守防控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对标考核。

依据《考核办法》,考核将在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房产局、市综治办、市文明办联合实施,采用百分制,以月度通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其中,月度通报是综合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国家工商总局传销举报网站等平台提供的有效传销投诉数据,将所有县(市)区、开发区及一类街镇和排名前三名的二类街镇投诉情况在《合肥日报》通报,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之一;年度考核则是对各类考核对象年度打击传销固守防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办法》将考核对象划定为一类固守县区8个,二类防控县区5个;一类重点固守街镇12个,二类一般防控街镇25个。考核对象皆实行动态管理。

据介绍,百分制考核内容包括组织机构、专业队伍、经费保障、清理固守、物业和房屋租赁管理、处罚教育、投诉处理、宣传教育、加强维稳防控等“题目”,而且还设有加减分项目。

奖优罚怠。

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类考核对象的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市政府对成绩突出的街镇给予专项补助,用于打传工作经费支出。其中,成绩排名前三的一类街镇、一类街镇转化为二类街镇的、成绩排名第一的二类街镇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给予其他考核成绩95分以上(含95分)的一类街镇5万元奖励、二类街镇3万元奖励。

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计分,并作为年度创建或复评“无传销县(市)区”的认定依据。年度考核成绩低于90分的收回“无传销县(市)区”标牌并通报。

《考核办法》还规定,二类县(市)区进入一类县区,将在全市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对二类街镇调整为一类街镇的,全市通报批评,并约谈街镇主要负责人;打传形势长期得不到扭转的,实施严格问责,直至采取必要组织措施。另外,对年度考核成绩最后一名且成绩低于80分的一类街镇,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最新篇六

为在公司范围内更好的提高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务水平,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保障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有效性。行政部特制定此细则,对部门内各岗位员工实施月度绩效考核制度,以推动本部门及员工工作绩效的持续改进。

2.工资组成及考核适用范畴

行政部员工月度工资由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两部分组成,本细则仅针对考核工资部分实施。

3.考核办法

员工绩效考核,根据本部门不同岗位任职资格要求,依层级设立岗位系数,经理助理、行政专员、司机、前台接待、门卫、保洁员岗位系数依据各岗位绩效贡献度不同依次为:1.1、1.08、1.07、1.06、1.04、1.02;其考核办法依据不同岗位设定的定性、定量指标及部门考核指标实施(具体参见《行政部xx岗位月度绩效考核表》)。 绩效考核公式:

本细则自人力资源部批复之日起实施。

行政部员工薪资定级管理规定

行政部员工薪资等级原则上依据其所从事的岗位、所承担的岗位职责、协调沟通能力、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综合素质,参照《行政部岗位系数及薪资等级表》来确定。

1.经理助理岗位薪资定级标准

其它补贴(全勤、工龄、学历与职称津贴等)按公司规定执行。三个月试用培训期合格后员工薪资等级确定参照以上执行。

2、试用培训期内员工薪资等级一律按《采购部职员薪资等级表》中所在岗位第10级执行,试用培训期内考核部分按80%执行,其它补贴(全勤、工龄、学历与职称津贴等)按公司规定执行。三个月试用培训期合格后员工薪资等级确定参照以上执行。

五、考核细则:

采购员:

1、 采购人员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廉洁自律,严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

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规范流程采购物料。工作认真、细心周到、态度诚恳、积极与他人沟通协调;(10分)

2、 认真、细心进行合同评审,完成所需物料的采购工作,一个月内各部门

投诉在承诺的期限内材料未到位的次数不超过2次,超过一次扣减1分,累计计算,没有则增加1分;因采购工作疏忽造成材料退货,一次扣减2分,累 计计算;月采购材料到货合格率要达到90%,每下降或增加5%,则扣减1分或增加1分;(20分)

3、 不断了解掌握市场信息,适时提供最新材料信息、价格行情。在订货、

少或增加2%按1分增扣;(30分)

4 、 尽可能地合理占用供应商资金,控制进货速度,合理消化库存,加快资

金流转,财务部每月以5号前,出具适时准确的材料库存金额。以库存量/月销售额=65%为基础,每减少或增加2%按1分增减;(30分)

5、 采购人员必须经常自觉学习业务知识,认真分析采购工作,改进流程、

规范和采购标准,不断提高商务工作的能力,保质、保量、及时地做好物资供应工作。(10分)

内勤:

1、廉洁自律,严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规范流程办

成相关记录于每月汇总交部门经理审核,未按要求执行一次按1分扣减,没有则增加1分,实行累计记分;(20分)

3,认真、及时做好采购部各种资料的统计归档工作,并对统计资料的准确

误造成相关部门的统计失误负全责,错误一次按5分计算,造成重大失误的,扣减20分;(20分)

5,对物料的发票进行妥善保管,于每月底进行分类统计并经相关部门审批。

对因保管不善引起的票据遗失负全责,并扣减20分;(20分)

6,认真做好外发加工成品、各种材料、退换货材料的接发工作,严格控制

各种费用;(10分)

7,定期对本职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合理化建议,提升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10分)

仓管: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认真、细心周到、态度诚恳、积极

与他人沟通协调。(10分)

2,严格按照公司的环境控制要求执行,保持仓库环境的整洁有序,检查

发现一次不合规定的情况按5分扣减,累计计算;(10分)

3,根据不同物料特性,按规定存放的条件贮存,以防物料损坏和变质,

具体物料按指定的区域摆放,并有明显标识状态;物料的堆放应有利于存取和安全,搬运过程中需轻拿轻放,以防精密材料的变形; (10分)

4,仔细核对生产派单的派料明细和数量,按要求及时正确的发放物料,

对因人为原因造成分发错误,一次扣5分,累计计算。监控物料的安全库存量,并及时向业务人员反馈缺料信息;严禁在工作时间拒绝发料,一次扣5分,累计计算;(20分)

5,及时登记物料的收发信息,对物料进行批次管理,严格按照先进先出

目核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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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人员考核细则最新篇七

教学研究是提高教学质量,提高教师素质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学校教研工作在校长和教务处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起四级教研网络:校长和业务主任、教研组、备课组、教师。各级应明确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制度,学习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现代教育理论,端正教育思想,明确培养目标,按照教育规律和学生认知特点,以教师研究为主体,课堂为主阵地,课改中面临的各种问题为研究对象的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开展教学研究和实践,各级工作制度如下:

一、领导听课和深入教研活动制度。

在校长领导下,全面制定学校教研工作规划与多项规章制度,形成一支强有力的教研队伍,并负责监督实施。

1、选送优秀教师参加高层次进修,做好骨干教师的选送和培训工作,组织全校教师分期分批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努力做好自培工作,包括学校自己组织的业务培训和教师的自我学习培训。

2、校长、教务主任必须深入课堂检查了解教学情况,平均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

3、听课之前要了解该节课的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要求,要有的放矢,有针对性地听课。

4、听课后要对所听的课做出评价并和任课教师交换意见,以促进教学。

5、领导要经常深入教研活动,至少每两周参加一次教研活动,掌握分管学科的教学和教研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6、全校师生从本校工作出发,学习教育理念,注重联系实际,加强对实践成果的经验总结。

7、加强业务学习与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以身作则,理念联系实际,促进全校师生形成实事求是,崇尚学术,勇于创新,不断进取的校本教研风所气。

二、教研组校本教研制度。

教研组是学校落实教学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提高教师业务水平的重要组织之一,教研组长应在校长,教务处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本组教学研究的全部工作。

1、组织教师学习本学科课程标准,明确本学科的目的、任务,讨论并确定分年级教学要求,组织领导全组教师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年级教学进度计划,教学科研计划和第二课堂活动计划,并严格执行。

2、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根据教学实际,围绕学校教科研课题确定教研组、备课组和个人每学期的研究课题,有计划地开展研究与交流汇报,组织教学研究课,公开展示课,及时总结、交流,推广教学经验,撰写经验论文。

3、大力抓好本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任命备课组长组织本学科教师,认真钻研教学大纲、教材,探索教法和学法,认真备课,规范化教案,讲好每一节课,教好每一个学生。

4、组织好每周一次的教学研究活动(集体备课,公开课)主要内容有组织备课组备课,检查教案,研究解决教学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5、每学期组内开展一次观摩评论活动,研究教材教法和学生交流经验,提高教学质量,活动要有总结材料。

6、开学制订好教研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期中要协助教务处检查落实情况,期末做好工作总结,并定期向学校领导和教师汇报工作,真正创建严肃活泼、刻苦钻研,文明和谐的教研组。

三、备课组校本教研工作制度备课组长在教研组长领导下,负责年级备课和教学研究工作,努力提高本年级学科的教学质量。

1、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学大纲,学科教材和教法,是贯彻教研组计划。

2、组织制定年级学科教学进度计划,教研专题,进修计划,报教研组并组织实施。

3、按照学校工作计划和教研组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本年级本学期的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备课组教师在个人独立备课的同时进行集体备课,每周至少集体备课一次。共同研究。

(1)单元、章、节、课时的目的和要求。

(2)重点、难点、疑点、关键点。

(3)作业或练习。

(4)教学过程的组织和教学方法的选择。

(5)统一进度,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4、做好学科期中、期末的复习、出题、考试、评卷,成绩统计和质量分析评价工作。

5、积极开展均衡生产研活动,认真落实本组教科研课题,以教学科研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6、备课组要积极探索选修课的教法,学法与考法,逐步建立并稳定本学科有特色的选修课。

7、抓好本年级活动课和研究性学习课教学,有针对性培养学有余力,学有特长的学生,并做好差生的转化工作,真正审美观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

四、教师校本教研制度。

教学研究是提高教学质量,教师素养的重要手段,教师是开展样本教研工作的承受者和受益者,是开展教研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教师参加教研活动的质量影响到全校教研活动的质量和教学工作的质量,教师必须主,认真地进行教研活动,在活动中不断成长,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1、认真参加学校各级教研活动,态度端正,认真完成学校、教研组、备课组交给自己的任务。

2、每位教师认真完成备课组交给自己的备课任务,认真参加听课、说课、评课活动。

3、在教学实践的同时,要坚持做到“六个一”,每年读一本教育教学理念菱,确定一个教学研究课题,上好一堂教学公开课,完成一份多媒体教案,完成一份心理和德育渗透教案,撰写一篇以上教研论文。

4、要熟悉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教科书及教参,认真制定好一学期的授课计划。

5、能把握好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认真备好课,定好教案,备课时,既要备教材大纲,又备学生实际,备知识能力点,又备德育心理渗透点,既备有效教法,又备学法指导,既备局面练习、作业,又备实验实践材料。

校本教研制度在我校初步建立,校本教研活动在我校基本展开,初步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校本教研操作模式,形成具有一定推广价值的经验,培育一批先进典型,并在此基础上使我校校本教研继续深化,将学校建成具浓郁研究氛围的学习化集体。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最新篇八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平安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平安张家界创建”活动全面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保持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进一步增强。市综治委组织对区县和市直及驻张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情况已经市“五部委局”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年度考核结果。

(一)区县。

先进区县:武陵源区、桑植县。

合格区县:永定区、慈利县。

先进区县单位(17个):

(二)市直及驻张单位。

平安单位(16个):

先进单位(37个):

合格单位(90个):

不合格单位(3个,黄牌警告):

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共96名,按姓氏笔画排序)。

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对王德光等96名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对武陵源区、桑植县2个区县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70个先进(平安)单位给予表扬。责令被黄牌警告的市园林处等3个单位要吸取深刻教训,认真剖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争取半年内整改到位。

xxxx年xx月xx日。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最新篇九

第一条为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企业注册地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担任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务,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等。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

委托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除交通、水利外,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专业三类人员申请受理、资料初审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的初审意见和考核意见进行核准。

第二章 申请的前置条件

第五条三类人员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职业道德良好;

(二)在建筑施工企业工作的在职人员;

(四)通过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五)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六条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考核要点见附件一。

专业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考核要点由省级相关专业部门确定,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以书面考试形式进行,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每年二、四季度各考试1次。考试合格成绩2年内有效。

条八条由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相关专业部门根据考核要点,结合被考核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日常监督管理情况,确定考核意见。考核意见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

第九条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的规定,且在申请考核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为合格: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

1、所在企业发生由其承担主要责任的三级及以上重大事故的;

2、企业发生由其承担主要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个人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二)项目负责人:

1、所管理的项目发生四级及以上重大事故的;

2、个人或所管理的项目有与其相关的不良行为记录的。

(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所在企业或项目发生由其承担责任的四级及以上重大事故的;

2、个人或所在企业(项目)有由其承担责任的不良行为记录的。

第四章 申请、受理和审查

第十条三类人员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应提交下列资料: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五)企业在册人员和教育培训证明文件;

(六)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证明。

其中2、3、4项资料应上交证书原件,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审查并加盖核对章后退还申请人。

第十一条申请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采用定期受理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受理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报送的申请资料。每年的第一、三季度的第三个月11日至15日受理。

(二)申请人应填写《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并由所在企业统一向企业工商注册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其中,申请人所在企业主项资质为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石化、铁路、民航等专业资质的,申请人应当向省级相关专业部门申请。

(三)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汇总(详见附件三)上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对申请人的申请,受理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对依法不需要取得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证书或者不属于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范围的申请,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对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所在单位通知申请人当场更正。

3、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受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范围的申请,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4、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应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对属于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范围,申请材料(或补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应当场受理。

(五)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上报的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六)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由国家建设部统一印制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五章 证书管理

第十二条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三类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发生重大事故,未受到过暂扣、撤销等处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时,经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同意,并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延期3年。

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由所在企业统一收缴证书,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提交申请文件。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负责审查并汇总后上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每年第二、四季度各办理一次。

第十三条三类人员变更姓名和所在单位的,应携带相关证明,按原申请程序一个月内办理变更换证手续。

第十四条三类人员证书遗失,应在省级以上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并携带相关证明按原申请程序办理补证手续。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三类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相关专业部门应当加强对三类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相关专业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三类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认定其不符合任职条件,责令限期整改,可暂扣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一)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工程技术标准的.;

(二)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有关部门检查责令整改的问题整改不力的;

(三)不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

(四)不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

(五)发生重大事故,不及时上报的;

(六)达不到《考核要点》规定要求的。

给予暂扣证书处理的,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提出,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行为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实施。暂扣时间一般为30—90天,按当事人上交证书之日起算起。

暂扣期间,当事人应进行整改。暂扣期满,当事人应提交整改报告和要求恢复的申请报告。相关机关应对其整改情况和任职条件进行复查。符合要求的,给予返还证书;经整改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规定程序给予撤消处理。

第十八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相关专业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三类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认定其不再具备任职条件,撤销行政许可,收回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一)发生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

(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

(四)发生重大事故,隐瞒不报的;

(五)一年内被有关主管部门暂扣证书3次及以上的;

(六)达不到《考核要点》规定要求,不再具备相应任职条件的。

给予收回证书处理的,应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提出建议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证书被收回的,相关当事人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证书有效期内,发生其中第(一)点情况的,发生一起二级重大事故或两起三级重大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发生一起三级重大事故或累计发生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年内不予重新考核;情节严重的,终身不予考核。

第十九条给予暂扣证书处理的,相关机关应填写《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暂扣处理决定书》(附件四)

给予收回证书处理的,作出收回决定的机关应填写《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收回处理决定书》(附件五)。

给予暂扣或收回证书处理的,应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网公告。

第二十条三类人员证书应随身携带备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压证书。

(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依法被撤销、吊销的;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五)依法应当注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三类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三类人员在同一企业同时兼任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应同时取得相应的考核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要点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1.1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

1.1.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1.1.3 重、特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

1.1.4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制定方法;

1.1.5 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1.1.6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1.2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

1.2.1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1.2.2 能有效组织和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2.3 能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2.4 能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

1.2.5 能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2.7 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2.9 所在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

2.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2.1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

2.1.2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2.1.3 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

2.1.4 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制定方法;

2.1.5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2.1.6 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2.1.7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2.2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

2.2.1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2.2.2 能有效组织和督促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2.3 能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2.2.4 能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

2.2.5 能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2.6 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2.8 所管理的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1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

3.1.2 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调查处理方法以及防护救护方法;

3.1.3 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1.4 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3.1.5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3.2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

3.2.1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3.2.2 能有效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3.2.4 能及时制止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

3.2.5 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2.7 个人无不良行为记录。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的通知#e#

一、调整考核发证和延期工作程序。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向企业注册地的市(州、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考核管理机构申请本企业“三类人员” 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取证和延期,各考核管理机构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后,可以将考核和延期工作委托给经省或市批准的考核单位,考核单位完成考核任务后,考核信息报送至委托的考核管理机构,经其审核后从网上上报省考核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核办)。省考核办在网上审查报送数据的完整性和人员有无不良记录后,按规定批准发证或办理延期,其书面审核资料由各市(州、林区)考核管理机构负责审查并保存,省考核办不再接受和审查书面资料。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同时申办职业资格证的,仍按《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办职业资格证书问题的通知》(鄂建办[2015]183号)执行。

二、规范人员考核档案资料管理。各考核管理机构应制定完善本地区人员考核档案资料的管理办法,各负其责,进一步明确资料名录和保管单位。相关单位必须建立完整的人员申报、考试、领证等各个环节的资料,定期整理归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齐全,并与网上申报资料一致。考核人员申报和考试的书面资料至少保存所取证件的两个有效期。

三、提高考核工作质量。各考核单位必须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立起固定的、符合要求的实操考核基地和网考教室,优化考核工作条件。“三类人员”延期必须对其继续教育进行严格把关,特种作业人员考试必须严格按照考核大纲和考核细则的要求进行理论和实操考试,严禁擅自简化考试流程、删减考试内容、不合理压缩考试时间。各考核管理机构必须加强考试考核环节的监管,严格实行考试监考、巡考制度。省考核办将组织抽查各地考核工作情况,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考核点,将停止其考核资格。

四、加强对“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检查力度,加强对本地区从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建立人员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库,及时记录“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省考核办通报。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最新篇十

为全面加强学院行政和后勤部门作风效能建设,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加强考核工作,成立学院管理和工勤人员工作绩效考核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分管行政、教学和后勤工作的副院长任副主任,成员包括人事处、院办、监察室、财务处、总务处、教务处、工会等部门负责人,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院办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委员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本办法,裁定考核争议和申诉事项,指导与协调各部门考核小组开展工作。

各部门作为一个考核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对所属人员进行考核。

三、考核范围。

学院在编的管理、工勤人员和人事代理人员。

四、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

(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副科及以上干部分层进行考核。

(二)对管理和工勤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详见附件),管理和工勤部门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考核见《教研科研工作考核办法》。

五、考核等级标准。

备注:优秀等级人数不超过考核人数的15%。

(一)考核准备。各考核小组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有关考核文件,做好考核动员工作。

(二)个人自评。被考核人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自评,填写《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登记表》。

(三)各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在民主测评基础上,形成部门考核意见和等次意见,填写《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登记表》。

(四)考核委员会对各考核小组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评议、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五)报学院考核领导组审定。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确定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和本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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