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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消防安全责任人书(精选20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1 04:25:06 页码:9
2023年消防安全责任人书(精选20篇)
2023-11-11 04:25:06    小编:ZTFB

总结是一个自我检视的过程,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并找到进步的方向。阅读是拓展知识、增长见识的一种重要方式。总结范文可以启发我们思考,提供不同的写作思路。

消防安全责任人书篇一

为加强和规范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维护单位的财产安全,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事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我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下承诺:

一、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个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救援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三、按要求如实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每周对单位所以消防设施进行检查;部门负责人在上下班之前进行防火检查;员工每日进行岗位检查。对检查、巡查应做好记录,如存在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及时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上报给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责任人,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四、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和疏散标识,并经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不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每季度对单位的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五、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用油和用气制度,不乱拉电线和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器等,不违法使用、存储、经营各种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

六、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对每一名员工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有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真正达到起火部位员工1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在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成功扑救初期火灾。

七、建立本单位的义务消防队,配备基本防护装备,每月进行综合培训一次,每半年进行演练一次。

八、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栏,每月出一期消防宣传专刊,告知全国每月发上的重大火灾事故和防火知识。

九、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本单位严格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未履行以上承诺的,自愿接受消防部门的处罚,发生火灾事故,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

消防安全责任人书篇二

为确保学校的消防安全和他人生命及财产安全,消除火灾隐患。本人郑重承诺在学校期间有义务、有责任遵守和执行以下规定,如有违反规定而造成消防安全事故愿承担相关的责任。

1、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的相关条例、规定。

2、自觉遵守《消防法》和学校有关师生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

3、爱护消防器材,自觉维护学校内公共消防设备、标志,不乱动灭火器。

6、服从学校及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积极配合学校组织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演习。

8、禁止在办公室点燃蚊香和使用蜡烛照明。

9、禁止乱拉乱接电源、存放和使用超大功率违章电器,按照“谁开谁负责关”的原则使用本人及班级电脑、电子白板、教学互动一体机等教学电器,节假日期间拔掉所有的电源插头。

承诺人:

日期:

文档为doc格式。

消防安全责任人书篇三

1、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及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自觉增强消防意识,带头严格遵守消防法规。

3、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之中,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组织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改善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5、按照《消防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办理相关消防手续,确保建设工程的合法性。

6、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7、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志愿消防队。

8、组织和指挥员工扑救火灾,积极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并在自己的范围内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9、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培训,负责向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汇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关的指导监督。

10、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1、受总经理委托,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3、负责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

督促其落实。

5、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6、负责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7、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8、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9、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

10、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11、指挥本单位初期火灾的扑救。

12、办理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13、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1、酒店安保部员工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在安保部经理的领导下开展酒店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参与拟定本单位消防工作计划,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案,为单位领导当好参谋。

3、负责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4、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负责用火、用电的管理,纠正违章行为。

5、加强对消防监控设备、灭火设备、器材的管理,及时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使用状态。

6、分析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情况,参与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负责协助实施。

1、组织起草制定酒店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火警火灾处置程序。

2、监督检查各部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3、与工程部共同对酒店消防设施的使用检查和测试,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4、负责组织或督促对酒店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训练和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的演练。5、负责建立和健全消防档案。

6、在火灾情况下,当好领导参谋,组织指挥扑救和宾客疏散。

7、追查火警事故原因,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8、组织交流消防工作经验,不断促进酒店消防工作的开展。

工程部经理职责。

1、负责制定酒店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2、负责消防设施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负责消防设施的更新.改造和事故的处理,保障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3、定期组织消防设备的安全检查及预防性试验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4、监督承修单位做好消防设施的检修记录。

5、积极当好领导参谋,逐步做到对酒店重要消防设施的选型.购置.安装.使用改造,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工作。

6、严格消防设施验收移交手续,做好消防设施技术档案的收。

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7、指导酒店其他部门的消防设施管理工作,积极推行酒店消防设施全员管理制度。

8、经常检查工程部重点部位的安全防火工作(如:电视机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配电房.锅炉房.水泵房)。

9、严格执行动用明火管理制度,对使用喷灯、烘漆及焊割等明火作业,做到定人、定点、定防范措施并事先办理动火许可证。

10、在酒店发生火灾时,必须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协助指挥扑救、疏散工作,并保证内部通讯电话畅通。

11、对酒店新建.改建.装修项目应将防火设计报送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

12、监督在新建.改建.装修项目进行期间的现场防火安全工作,做好项目竣工验收。

13、做好在酒店进行土建.安装.装饰项目等单位资质证书的审核工作。

14、督促承建单位与酒店签订《改建装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15、经常检查和教育本部门员工和施工人员遵守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提高防火意识,避免事故的发生。

1、对本部门的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熟练掌握报警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搞好辖区内消防器材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5、禁止员工携带电热器具在酒店范围内使用,不得动用明火。

6、部门辖区内不得擅自乱接电气线路和设备(特殊需要时应报批),不得在疏散通道和配电设备下堆放物品。

7、定期组织开展火警火灾处置程序演练,一旦发生火灾,按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积极组织扑救,迅速疏散宾客。

1、对本部门的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教育本部门员工,应经常向宾客宣传:不要躺在床上吸烟,烟头和火柴梗应放在烟缸内,入睡前应将电器关闭等防火知识。

4、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5、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熟练掌握报警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督促本部门员工禁止宾客员工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入客房或在客房内使用电炉.电熨斗.电饭煲等电热器具,禁止在客房区域内燃烧物品和燃放烟花爆竹。

7、定期组织开展火警火灾处置程序演练,一旦发生火灾,按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积极组织扑救,迅速疏散宾客。

1、对本部门的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4、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液化石油气的防火措施及火灾情况下的处置方法。

5、加强对卡式炉.酒精炉和手提式液化石油气炉的消防安全管理,使用前必须经安保部批准同意,确认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6、负责组织对烟道.抽油烟机开展定期清洗工作,防止烟道.抽油烟机积垢过多引起火灾。

7、督促保持餐饮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严禁超员营业。禁止宾客和员工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入餐饮场所,一旦发现及时妥善处理。

8、营业结束后,督促工作人员对营业场所内的设施和客人遗留的残物及时检查和处理。确认无隐患后,切断电源,方可离去。

9、定期组织开展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的演练,一旦发生火灾应按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积极的组织扑救,迅速疏散宾客。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增强自身消防意识,带头遵守消防管理制度。

2、全面负责娱乐营业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3、将消防工作纳入各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之中,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

总结。

.同评比。

竣工验收工作。

5、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完好,保证营业期间各疏散通道畅通。对仓库.厨房.配电室.音控室等重点防火部位设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

6、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熟练掌握报警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7、禁止宾客和员工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入营业场所;禁止在营业场所或工作区域焚烧可燃物品。

8、建立夜间值班制度。营业结束后,全面检查各营业场所安全情况,确认无误,切断照明电源。做好夜间巡查工作。9、定期组织开展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的训练,不断提高员工防火灭火和疏散宾客的能力。

1、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消控中心。

2、坚守值班岗位,严密监视各种消防信号,对报警信号必须到现场查清情况,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3、发生火警.火灾时,按酒店规定的火警火灾处置程序进行操作。火灾时要沉着冷静,正确操作好消防设施,当好酒店领导的参谋,配合消防部门组织灭火。

4、认真学习掌握酒店内各种消防设备.设施的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能排除一般故障。

5、搞好室内卫生,做好交接班手续。

电工职责。

1、电工必须经有关专业部门培训,考核合格,领取电工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2、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必须遵守电工操作规程和《电器安装维修标准》,严禁超负荷运行。

3、新增设或更改电气设施时必须经工程部经理批准方可进行。

4、电工应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和清扫积尘,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立即修理。酒店接待的重大活动和重大节日须提供临时电源的,电工应在现场值班负责安全。

5、电工应熟练掌握扑救电气火灾的方法和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6、发生火灾事故时,电工应立即到火灾现场待命,高配间电工要坚守岗位。

1、电工必须经有关专业部门培训,考核合格,领取电工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2、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必须遵守电工操作规程和《电器安装维修标准》,严禁超负荷运行。

3、新增设或更改电气设施时必须经工程部经理批准方可进行。

4、电工应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和清扫积尘,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立即修理。酒店接待的重大活动和重大节日须提供临时电源的,电工应在现场值班负责安全。

5、电工应熟练掌握扑救电气火灾的方法和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6、发生火灾事故时,电工应立即到火灾现场待命,高配间电工要坚守岗位。

电焊工职责。

1、电焊工必须经有关专业部门培训,考核合格,领取电焊工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2、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必须向消控中心办理动火证,做到“一批三定”(动火审批.定人.定点.定措施)。

3、电焊.气割时,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同时做好清除电焊.气割地点周围的一切可燃物,专人监护并备灭火器材。

4、电焊间内严禁吸烟。氧气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不能倾倒。

5、经常检查氧气瓶.乙炔瓶阀门是否漏气,软管有无破损,接口螺丝是否拧紧。应使用年检后的氧气瓶和乙炔瓶。严禁瓶阀及减压阀里沾上油脂,以免发生钢瓶爆炸。

6、电焊工应熟练掌握防火灭火方法,会使用灭火设备,能扑救初起火灾。

1、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储存.保管物资的火灾危险性和预防措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会扑救初期火灾,并经常保持灭火器材的清洁.完好。

2、把好物资进出库“三关”,即进库验收关.入库保管关.出库复验关。

3、为库内物资堆放应做到“五距”,即灯距.墙距.堆距.柱距.顶距,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加以处理并报告。4、库内不得乱接乱拉电器线路和使用电热设备。5、库内严禁闲人入内,严禁吸烟和焚烧可燃物品。

6、下班前对库内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楼层疏散引导员职责。

1、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负责引导人员的疏散逃生。2、熟悉本单位应急疏散预案内容,掌握疏散顺序。3、每日检查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

4、做到三懂三会: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5、熟悉掌握通道位置及走向,发生火灾后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从就近疏散出口逃生。

厨师职责。

1、厨师应认真学习掌握管道煤气的理化性能和应急事故的处理方法。

2、在使用管道煤气前应检查各管道.灶具.阀门是否漏气,确认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3、炼油.炸制食品时应随时注意油温,控制油量,不得离开岗位,以防油温过高引起火灾。

4、烘烤食品应控制好烘箱温度和烘烤时间,以免烘烤温度过高或烘烤时间过长引起火灾。

5、厨房内的电器设施应由电工负责,厨师不得随意接拉电线,确属工作需要必须经工程部同意,由正式电工接拉。6、营业结束必须认真检查管道煤气阀门是否关闭,烘烤箱是否短电,确认无误后,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一般员工职责。

1、贯彻执行酒店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要求,不违反酒店纪律,不违章操作。

2、学习和掌握安全工作常识,积极参加酒店组织的各种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3、自觉保护安全设施,做到不损坏,不擅自挪用或拆除、不堵塞消防通道。

4、熟练掌握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会扑救初起火险,会组织疏散人员。

5、营业期间,发现火警行为要立即报告并拨打“119”电话报警,使用消防器材积极扑救初起火灾。6、交接班时,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消防安全责任人书篇四

为认真吸取湖北省襄阳市“414”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全面落实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当前及“五一”期间消防安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我单位承诺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完善、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做到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在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二、严格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制定消防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化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使单位达到:具备检查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的建设要求。

四、加强对现有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整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五、在本单位公众场所做到: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灭火器、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的三提示。

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规定的内容及频次对本单位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落实值班夜查制度,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人员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

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灭火疏散预案,利用现有消防设施,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

八、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员工对《消防法》进行系统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和消防安全知识。

九、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督检查及本单位自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明确专人负责,积极投入资金,组织人力物力,严格按要求落实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十、发生责任火灾事故,依法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以上承诺,我单位将自愿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严格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做好消防工作,若有违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

消防安全责任人书篇五

为了给每一位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经营环境,确实加强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注重效益,确保安全。特郑重向社会作如下承诺:

一、单位所有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在营业时间内保证畅通无阻,保证不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上堆物,保证安全出口在营业时间内不封闭、不上锁。

二、定期对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安全出口标志等进行全面的检查,保证消防设施和标志始终处于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状态。

三、所有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四、经营场所保证不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以上系我单位作出的承诺,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云南省消防条例》的规定,我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

消防安全责任人书篇六

为了确保消防安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消防法规和规定,本着“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原则,特作如下承诺: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强防范意识,保证消防安全。

2、建立防火责任制度,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一名行政领导)担任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和培训,建立和完善消防应急预案。

3、把消防工作列入生产、经营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建立岗位责任制。

4、定期不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5、严格按消防部门要求采用装修材料,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维护消防设施,并指定专人管理消防器材,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和完整使用。

6、严格遵守执行和遵守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用火、用电、值班巡逻等各项防火安全制度。

7、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不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等,货物、推车、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

8、不使用明火和电热器具,如确因经营需要,须定点、定人、定措施进行管理。

9、对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无条件消除。

10、参加财产保险,确保财产安全。

承诺人:

日期:

消防安全责任人书篇七

依法履行消防法律、法规,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做为(工程名称)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郑重承诺,在施工期间认真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一、工程消防设计图纸未经公安消防机构经审核合格后,不擅自施工。

二、在施工中,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已经审核的消防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变更,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

三、在工程中选用经国家检测合格的防火建筑材料及符合市场准入规则的消防产品。

四、本工程中如有消防设施工程,应由取得资格证并符合施工范围的专业消防公司施工。

五、成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配备必需的灭火器材,消除火灾隐患,防止施工期间发生火灾。

六、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施工人员住宿场所和可燃、易燃材料的堆放、储存场所,严格用火、用电管理。

七、工程竣工后,及时申报消防验收,未经消防验收,不擅自投入使用。

因未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消防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酿成火灾事故或造成一定危害和后果的,责任自负,并依法接受警告、罚款、拘留等消防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失火罪”或“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承担刑事责任,接受刑事追究。

承诺人:

日期:

消防安全责任人书篇八

本单位xxx为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遵守国家及河北省的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做好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工作,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1、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本单位承诺,严格落实《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以及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不出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2、大力开展以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本单位承诺,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定期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配齐并定期检验、维修、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3、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本单位承诺,依法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使用合格消防产品,不采用防火性能达不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选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不私拉乱接临时电线,配电箱盒安装保护装置,不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

4、认真排查整改火灾隐患。本单位承诺,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中提出的火灾隐患,承诺按照监督检查意见前将火灾隐患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自行停产停业,以确保消防安全。生产、经营过程中,本单位将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加强消防值班执勤,不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不在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内设置居住场所。在经营活动结束后,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切断电源。

以上系我单位做出的保证,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单位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河北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

消防安全责任人书篇九

为切实加强冬季火灾防控工作,努力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确保春节、元宵节及全国“两会”期间火灾形势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承诺书。

一、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三、按照“实名制”要求明确各级、各岗位人员,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四、公共聚集场所营业时每两小时、其他单位每日组织人员进行防火巡查,每周开展消防安全全面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营业期间坚决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不锁闭安全出口,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六、制定并熟练掌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七、定期开展员工消防知识培训,安保人员应掌握防火和灭火的基本技能。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和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八、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并经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不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九、明确消防设施管理责任,按要求签订消防设施、设备维保合同,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对发现的设施、设备故障要提供资金保障,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十、员工宿舍及其他居住场所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法律、法规规定。

十一、落实“六个一”工作要求。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与单位员工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全面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民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组织一次全员培训演练。

十二、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不乱拉乱接电线,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储存、经营各种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营业期间坚决禁止在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

十三、严格落实火灾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十四、保证消防控制室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上岗人员能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规程和火警处置流程。

十五、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堵塞、封堵。

十六、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十七、火灾高危单位要坚持每年进行电气检测及消防安全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置消防安全隐患。

十八、发生火灾后迅速报警,引导、疏散人员,并及时组织力量扑救。

本单位未履行以上承诺的,自愿接受消防部门处罚,发生火灾事故的,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

消防安全责任人书篇十

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保障职工生命和单位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我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下承诺:

一、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其职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三级消防报告制度,坚决防范火灾事故。

二、制定本单位灭火和紧急疏散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预案。

三、按要求如实开展消防检查,检查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经理应进行日常消防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消防检查;检查和巡查应及时记录并录入消防户籍系统。

四、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消防设施、设备和疏散标志,并定期维护,确保完好有效,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设备。每月对本单位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存档备查。

五、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不拉电线和非法使用大功率电加热器等。不非法使用、储存和经营各种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六、通过各种形式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每年对每位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涉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隐患及防范措施;消防设施的性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火灾报警、初期灭火和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七、建立本单位的志愿消防队,配备基本防护装备,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训练,每半年进行一次锻炼。

八、设立消防安全宣传栏,每月发行防火宣传专刊,每月向全国通报重大火灾事故和防火知识。

九、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的统一存储和未来参考。

单位严格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未履行上述承诺的,自愿接受消防部门的处罚。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将主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

消防安全责任人书篇十一

为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了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现任命 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以上任命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即开始执行。

芜湖悠派护理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16日

为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了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现任命以上任命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有限公司

2017-9-16

为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现任命 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以上任命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即开始执行。

进化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责任人书篇十二

为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了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现任命 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以上任命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即开始执行。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为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经单位管理层会议决定,现任命 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以上任命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即开始执行。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规定,现任命: ____________同志为 象山县神采奕奕娱乐有限公司 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制定,落实本公司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到制度健全,完善。

三,制定本公司防火检查和防火巡查的要求,确定防火检(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及频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于存在隐患及时更正,难于更正的及时向消防管理安全部门报告。

四,定期对本公司职工进行消防教育培训,组织职工进行消防训练演习。

五,管理维护公司内部消防设施,器材,做到专人专管,始终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六,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明确重点区域防火责任人。

七,制定本公司消防工作计划,总结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奖惩意见。

八,有效防止本公司不发生火灾事故。

单位法人: 被任命人: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责任人书篇十三

为了营造安全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更好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本人特郑重承诺:

一、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努力增强消防法制观念。

二、熟记各类消防安全常识,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三、定期对电器进行检查,不违章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四、不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确保逃生通道畅通。

五、注意用火安全,教育儿童不玩火。

六、安全使用液化气、煤气,不违法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七、配备必要消防器材,并做好维护保养,正确掌握操作要领。

若未履行上述职责,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xxx。

20xx年月日。

文档为doc格式。

消防安全责任人书篇十四

医院的法人代表,是医院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工作。其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医院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医院的教学、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医院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领导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组织制定符合医院实际的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消防安全委托责任人职责

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医院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责任人,受院长委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组织、实施协调院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为:

一、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二、审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决算及工作计划等。

三、协调、监督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四、听取职能部门的消防工作汇报,领导和指导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消防安全责任人(院长)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六、 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保卫处全面负责医院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 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三、拟订医院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及方案。

四、组织实施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维修和更换,确保完好有效。

五、确保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六、组织管理医院的义务消-防-队。做好义务消-防-队员的学习、训练和应急演练培训工作。

七、结合医院特点,定期、不定期组织展开全院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八、制定医院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灭火演练。

九、对违反消防规章制度的科室和个人,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十、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

十一、定期向分管领导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职责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熟练掌握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其性能。

三、做好消防安全台帐档案的管理工作。

四、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督促各科室(部门)防火责任制的落实。

五、负责消防器材的购置、发放、登记、检查督促防火设施的管理、维修和更换。

六、组织医院义务消-防-队员的业务学习,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消防灭火演练。

七、每年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并组织好各科室(部门)主管消防人员学习。

八、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各科室(部门)消防责任人职责

一、学习和掌握消防法规及消防常识,组织制定本科室的防火制度、拟定工作职责,建立消防档案,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灭火演练。

二、组织科室(部门)的防火演练工作,对本科室人员、病人及家属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引导。

三、熟悉消防设施、器材的技术性能及使用方法,做好维护、保养、检查,保持消防设施的完好率。

四、进行科室(部门)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并做好记录,落实防火责任制。

五、发生初起火灾时,迅速组织好病人、家属等应急逃生、人员疏散撤离工作。

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一、一旦医院区域内发生火灾,每个员工都有义务、有责任立即投入火灾现场。

二、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本部门工作区域及整个院区的防火、灭火工作。

三、积极参加各种训练和内部举行的消防演练活动,维护和保养好本部门内配置的消防器材,认真贯彻执行医院各项防火制度。

四、认真学习消防知识,了解院区内消防设施的基本功能、位置,熟悉灭火器的摆放地点及使用方法,手报报警器的报警方法,消防通道位置及疏散方法,破门救人方法,消火栓的使用方法。

五、宣传贯彻消防法规,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保卫处,爱护各种消防设施,发现损坏应及时报修。

六、灭火过程中一切服从命令,听从统一指挥,确保个人安全。

七、主动配合保卫处共同做好消防工作,接受防火委员会的检查和指导。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 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 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八条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 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第十条 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 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四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在具备下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使用:

(一)依法办理建筑工作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五)建筑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七条 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八条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第十九条 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第二十一条 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单位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 单位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

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二十五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六条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 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第二十八条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第二十九条 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第五章 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十条 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三十一条 单位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二条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四条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五条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六章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六条 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七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学校、幼儿园应当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三十八条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七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第八章 消防档案

第四十一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第四十二条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十三条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前款规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第四十四条 其他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

第九章 奖 惩

第四十五条 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公安消防机构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并对自身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自2002 年5 月1 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以前公安部发布的规章中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消防安全责任人书篇十五

(四)制订消防安全工作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五)组织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七)组织管理微型消防站,落实初起火灾扑救职责;

(二)开展防火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三)巡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对违法行为予以劝改;

(四)检查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发现缺失、损坏的及时报告;

(五)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发现在通道、楼梯间停放、充电的进行劝改;

(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组织居民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

消防安全责任人书篇十六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自身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我单位郑重向社会承诺如下: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内部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

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我单位将自愿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严格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做好消防工作,若有违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

承诺人:

日期:

消防安全责任人书篇十七

法人代表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其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为:

(1)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管理有关制度和规定,指导消防安全管理人、安全主管、各部门责任人和安全部门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有关指示、规定和要求。

(2)审批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经营、管理等活动进行统筹安排,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3)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审查消防安全制度、应急疏散预案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拟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进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4)经常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并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5)每月听取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分析会,了解和掌握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消防安全责任人书篇十八

服装厂人员密集,并且有宝贵的机器设备,我们在日常服装厂的运作当中一定要注意服装厂的安全问题,同时也要求员工对服装厂的安全知识有所了解,下面我们就来谈一谈服装厂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认真组织学习有关公安部、教育部、市、区、局的有关文件精神,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2、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使全校每名员工、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3、宣传燃气电气防火,易燃物品防火防爆知识。

4、培训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兼职消防员及值班操作人员应当按受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培训。

6、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确保一方安全。

7、安全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例会制度、学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登记统计制度履行职责。

8、结合实际开展防火安全教育,组织座谈、提问题、找差距、订措施,预防和制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1、值班人员按规定巡回路线,依次检查电气设备,保持正常运行。

2、值班巡回检查每日一次以上,遇有用电负荷加重或超负荷时,遇有暴风雨雪天气变化时,设备故障危及正常运行时,应增加值班巡查次数,加强对运行中的电器的监视。

3、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火检查。

4、值班巡逻中发现的电气设备缺陷,损坏或火灾隐患应及时处理或汇报。

5、加强夜间对重点安全部位的值班巡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

6、严禁安全设施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

7、安全检查、巡查记录齐全。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管理

1、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2、严禁占用疏散通道。

3、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严禁在生产经营、教育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5、严禁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四、安全值班制度

1、巡查是否有异情存在,有无异常情况。

2、各类设施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

3、值班期间24小时不缺人。

4、安全检查、巡查记录齐全。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重点部位应当按照消防法,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掌握使用方法。

2、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干燥处,严禁曝晒或遮挡,严禁堆放物品,确保消防道路畅通。

3、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指定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确保完好有效。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4、化学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图书馆、多功能厅、多媒体教室等重要场所的楼梯走廊、严禁堆放物品,确保畅通。

5、每月检查一次各类灭火器表压,在压力表的指针降至红线时应送专业部门补充灭火药剂或及时更换。

6、消防管理工作不力,消防器材损坏和失效未及时维修、更换的,或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而影响灭火的,或故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7、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应齐全。

六、安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整改

1、对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3、对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4、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安全隐患、有关管理职能部门或者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安全管理人或者安全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5、在安全隐患未消防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不能确保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及时整改。

6、安全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安全责任人或者安全管理人签字,经确认后存档备查。

7、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1、在划定的严禁烟火的场所或区域,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

2、照明用电应当与动力用电分开设置。电源开关、插座等,应当安装在封闭式的配电箱内。

3、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要求,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

4、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负责安装、检查和维修。使用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5、严禁个人拉设临时线路,私接电源,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严禁在消防重点部位等禁火区域吸烟、燃烧废纸信件。

6、配电房、汽车库箱等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严禁吸烟,明火不准闲杂人员进入,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力资源日显匮乏,几年前在沿海开放城市落脚的服装加工企业不断内移,加之不发达地区招商引资 力度不断加大,以及不发达地区主要以手工业为主的实际情况,不发达地区中小型服装企业急剧增多,而大部分企业负责人是以前在外地服装企业打工回来兴办企业,急功近利,缺少现代企业管理经验,更谈不上安全管理经验,而企业所招员工大部分是本地区无业妇女,或者是外来务工人员,有的'年龄偏高,有的文化层次偏低,导致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无任何消防安全意识,这样一来增大了企业火灾危险性。如何做好不发达地区中小型服装企业的监督管理 工作,有效降低此类企业火灾事故发生率,防止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显得尤为重要。

一、服装生产企业的火灾危险性

(一)硬件设施不配套。目前不发达地区的服装企业主要生产是以接受外贸定单加工为主,未能形成自已的品牌,在服装生产中没有自已的自主权,不能形成一定的生产周期,导致大部分中小型服装企业选择租赁以前国有企业仓库和废弃的老厂房,再加以改造,变成现在的生产车间,而且不按规范要求配置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先天不足”。即使少数中小型服装企业自已兴建厂房,而在新建车间库房及办公等辅助用房时,未按要求依法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手续,普遍存在防火间距不足、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通道不畅、室内外消防水源缺乏等火灾隐患。

(二)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缺乏。不发达地区大多数中小型服装企业的负责人是半途出家,以前没搞过企业,对于消防安全意识认识不到位,多数企业未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有的企业在消防部门的要法语下虽然明确了有关规定,但内容简单空洞,可操作性、实用性不强,单位为了应付检查,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未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消防安全事故隐患大量存在。

(三)企业职工消防安全知识匮乏。不发达地区的中小服装企业由于是以接订单加工为主,企业的利润主要是在人力资源使用上降低成本 ,各中小型服装企业之间竞争激烈,职工流动性较大,外来用工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由于是接受订单加工在,生产间歇性大,有时签了订单,往往要在短时间内组织一大批工人生产,加班加点生产,一旦订单完成往往又要放假歇上几个星期,这样一来企业老板舍不得对员工进行专门培训,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多半落空,形同虚设。

二、中小型服装企业防火安全措施

(一)认真排查,摸清底数,分类进行指导。对辖区内的中小型服装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掌握辖区内中小型服装企业数量,分类建立台帐。根据企业的特点分类进行指导,规范各中小型服装企业自身安全保障行为。结合本地区服装企业生产不定时,忙时加班、闲时休息的特点,加强生产期间 的消防安全检查和督查。同时还帮助企业逐步建立起操作性强,切合企业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做到全员消防教育培训到位,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到位;动用明火安全防范措施到位;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到位;火灾隐患整改到位。确保消防安全管理不留漏洞、不留死角,并结合企业发展阶段不断调整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使之与企业发展水平相适应,满足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

(二)部门联动,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共筑消防安全防线。在保护地方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加大对中小型服装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积极与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职能 部门联系,部门联动实施不定期安全检查,一旦发现问题,部门协商解决,对于火灾隐患比较多,产生火灾危险性大的企业,该取缔的予以取缔,对中小型服装企业产生威慑力,促使企业不断提升安全条件。同时要定期召开中小型服装企业法人 代表会议,增强服务法人 的消防安全意识,要从上至下解决企业内部火灾隐患问题。同时加大消防监督力度,确保不发生新的问题,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严格依照消防规范,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设计建设,严把审核验收关,杜绝产生新的消防安全隐患。

(三)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行为。要严格按照公安部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消防工作法制化、社会化,建立健全消防管理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企业自身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全面加大消防安全监督整改力度,不断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细化分解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环环相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制。不断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出事、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逐步建立起“管理自主、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消防安全责任人书篇十九

我是责任人,为有效预防火灾事故,根据长垣县消防队的要求,我单位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出如下承诺:

2、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符合国家标准;

3、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标志应当保持完好有效;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保持开放;

7、加强安全管理,严格管理明火和取暖设备的使用,杜绝违章用火、用电、用气;

8、杜绝非法居民和“三位一体”、“二合一”现象;

9、加强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10、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承诺人:

日期:

消防安全责任人书篇二十

为了加强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本场所将严格履行以下承诺:

1、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2、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以及改建、扩建、重新装修的,经消防部门行政许可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者开业。

3、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营业期间坚持每两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组织全面检查,消除火种。

4、营业期间不使用明火,不动火施工,不进行装修改造。

5、场所内不设置员工宿舍,不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

6、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并经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不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7、营业期间坚决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不锁闭安全出口,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8、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不乱拉乱接电线,不违法使用、储存、经营各种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营业期间坚决禁止在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

9、场所内不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或未经阻燃处理的软包、地毯、沙发、窗帘等进行装修,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装设容易误导疏散的玻璃、镜子等。

10、定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演习,不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自防自救常识和引导顾客疏散逃生的技能。

11、严格按照核定人数营业。

本场所未履行以上承诺的,自愿接受消防部门的处罚,发生火灾事故的,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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