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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生产经营培训管理规定(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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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生产经营培训管理规定(精选12篇)
2023-11-20 00:35:35    小编:ZTFB

总结是一种反思和审视的过程,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提升自己。如何在家庭中处理好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呢?这些总结范文是对某些专业领域的经验总结,非常有参考价值。

生产经营培训管理规定篇一

一.本制度之制定旨在与学员共同促进培训期间正常有序的学习。学员应遵守本中心各种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学校和班级组织的英语活动。

二.尊师重教,谦虚好问,勤奋学习。

三.做好每堂课预习工作,上课前仔细检查是否携带所需的学习资料和作业,不带与学习无关的东西。

四.学习态度端正,上课仔细听讲,积极参与。同学之间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不准迟到早退,若因病因事不能上学,应及时请假。课后认真复习,逐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五.上课时间不能在课堂随意走动。不允许用手机和在教室内喝水吃东西。课间休息,严禁追逐推搡。

六.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离校,无故缺席。因病或有其他特殊情况要离校者,必须用英文向校方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校。事先有急事不能写请假条者要补写请假条,没办手续而缺课者做旷课处理,旷课累计两次者警告一次;旷课累计五次者,做自动退学、弃学处理,学费不退。自由活动时间不允许外出,未经批准擅自外出者,负责自负。

七.学员必须按时认真完成作业。无正当理由不做作业者,要接受老师批评。屡教不改者,教师有权拒绝为其批改作业。

八.学员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谅解。学员之间严禁出现吵架、斗殴或其它不友好行为。有恶劣行径者,开除出校,学费不退。

九.学员必须爱护公物。损坏校内花草树木和公共设施者,照价赔偿;报纸杂志阅读后应放回原处;损坏或遗失公物,照价赔偿。恶意破坏者,开除出校,学费不退。

十.教室内空调由班主任统一开关,彩电和vcd由上课老师负责开关,未经允许,禁止学员开关。节约水电,养成人走灯熄、随手关水的习惯。

十一.家长须知:。

1、安全第一,配合中心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上下课应由家长或专人接送,其间安全自己负责。

2、随时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督促检查孩子按时完成作业,并及时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本中心,以利于我们更好地教学。

3、因接送学生的车辆时间比较集中,请家长尽量将车停在外面的专用车位,谢谢理解和合作。

生产经营培训管理规定篇二

本中心全称为:天天文化舞蹈培训中心。

本中心住所在:礼义镇商贸城。

第三条本中心的办学宗旨是: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维护教育者、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教学质量,遵守诚信原则,依法办学。

第四条本中心的办学是面向成人及少儿;办学形式是:业余面授;办学范围是:拉丁舞、民族舞等舞蹈培训、舞蹈考级、舞蹈表演、小学英语、书法、写作。

二、培训中心的行政和教育教学管理。

第五条培训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和执行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学籍管理等规章制度。

第六条加强舞蹈教研工作,进行备课制度,加强责任心,提倡素质教育,增加美育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第七条强化培训中心的卫生、设备,各教课老师负责本节课堂的设备卫生管理工作。

第八条每月一次定期进行全体教师的教学交流教学会议,积极进行教学交流活动。做好汇报演出工作。

第九条招生期间定好值班制,比赛与活动期间做好安全、交通、化妆、踩点、集合等工作,各培训中心指导老师必须要积极参加。

第十条授课时间必须早十分钟到培训中心,做好家长的接待、沟通及设备检查、卫生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各节课的教学老师负责在校期间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提高教学文明用语,严禁体罚学生,提高服条质量。教学意见簿上墙,服务温馨到位,注意教师仪表,须大方得体,适合教学示范要求。

三、考勤请假制度。

1、培训机构正常工作时间是星期六、日,按课时按排进行上课,每节课提早十分到位,检查教学设备、教室卫生及学员进行沟通。

3、员工考勤统计以签到簿为准。

为了实明公开、公平、公正的教学理念,加强对自身的社会监督,使培训中心向良性方面不断发展,提高舞美体育舞蹈培训中心的整体管理水平,特公示以下服务原则。

1、服务项目:民族舞、拉丁舞等舞蹈培训、舞蹈考级、舞蹈表演。

2、服务方式:示范教学、影音教学、教学考级、组织参赛。

3、服务标准:塑身塑心、快乐成长、严谨练习、温馨服务。

4、服务承诺:本中心教学专业、教材先进、教案合理,提高学员综合素质,具备优秀基本技能,培养持礼坚韧的优良品质。

5、服务责任:教师专业、教材统一、身教言教、公正和谐。

6、收费标准:民族舞700/年。

7、服务建议:

二、尊师重教,谦虚好问,勤奋学习。

三、做好每堂课预习工作,上课前仔细检查是否携带所需的学习资料和作业,不带与学习无关的东西。

四、学习态度端正,上课仔细听讲,积极参与。同学之间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不准迟到早退,若因病因事不能上学,应及时请假。课后认真复习,逐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五、上课时间不能在课堂随意走动。不允许用手机和在教室内喝水吃东西。课间休息,严禁追逐推搡。

六、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离校,无故缺席。因病或有其他特殊情况要离校者,必须用英文向校方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校。事先有急事不能写请假条者要补写请假条,没办手续而缺课者做旷课处理,旷课累计两次者警告一次;旷课累计五次者,做自动退学、弃学处理,学费不退。自由活动时间不允许外出,未经批准擅自外出者,负责自负。

七、学员必须按时认真完成作业。无正当理由不做作业者,要接受老师批评。屡教不改者,教师有权拒绝为其批改作业。

八、学员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谅解。学员之间严禁出现吵架、斗殴或其它不友好行为。有恶劣行径者,开除出校,学费不退。

九、学员必须爱护公物。损坏校内花草树木和公共设施者,照价赔偿;报纸杂志阅读后应放回原处;损坏或遗失公物,照价赔偿。恶意破坏者,开除出校,学费不退。

十、教室内空调由班主任统一开关,彩电和vcd由上课老师负责开关,未经允许,禁止学员开关。节约水电,养成人走灯熄、随手关水的习惯。

十一、家长须知:

1、安全第一,配合中心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上下课应由家长或专人接送,其间安全自己负责。

2、随时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督促检查孩子按时完成作业,并及时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本中心,以利于我们更好地教学。

3、因接送学生的车辆时间比较集中,请家长尽量将车停在外面的专用车位,谢谢理解和合作。

生产经营培训管理规定篇三

为了给学院发展提供合格的师资保证,根据教育部教高[20xx]16号文件《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要适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专业教师中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达到100%,特别是要满足精品专业的建设以及新办专业对师资的要求,特制定以下培训管理规定。

2、按照国家有关培训计划分步实施;

3、全体教师都必须参加培训。

利用假期让教师到对口支援的高职学院、工厂、企业、教学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

3、教师培训结束后,将签署培训单位意见及盖章的《培训登记表》交系部,各系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培训教师进行专业技能的考核,由系部主任签署意见后将此表交教务处。同时上交有关学籍材料、进修培训证书复印件、培训总结报告等培训材料交教务处。参加培训的教师要就本次培训内容召开教学研讨活动,给相关专业的师生作一场专题报告。

由学院安排的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经考核合格的教师,可根据实际发生数额按规定报销培训费及旅差费。教材费的报销,则需先在学院图书馆办理入库手续后,方可报销培训教材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院将给予必要的处理:

1、培训期间违反学院纪律和有关部门规定,影响恶劣的,学院不报销任何费用;

3、培训成绩经考核为“不合格”或应该获得而没有获得培训证书者,年度考核不能为优秀。

生产经营培训管理规定篇四

为了规范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完善教师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现对本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作如下规定:

1、由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加学习培训的教师,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参加,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

2、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各处室或教研组须派教师外出学习的,由学校依据文件规定或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参加外出。

3、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派教师参加;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教师一律不得参加。

4、学校根据经费预算,原则上只同意一名教师每学期参加一次市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

1、通知。由教育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教科室按照文件要求通知推荐参加培训人选。

2、审批。外出学习的老师凭上级文件通知先到教务处,由主任登记签字,然后报校长审核。教科室对于外出培训学习的教师进行登记备案,做到有据可查。

3、请假。外出学习的教师在校长审核同意后,自行安排好功课并妥善做好交接工作。

1、销假。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教师要及时到学校办公室销假。

2、学习反馈。凡外出学习(学历培训除外)归来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将不少于5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电子稿)上传学校网站,必要时向教研组或学校进行讲座,几人同时参加活动,可推荐一人主讲。

3、经费报销。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习报告或讲座后,校长签字后,再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

2、外出学习人员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3、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如无特殊情况,将按旷工处理。

4、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

生产经营培训管理规定篇五

资助对象必须是在编在岗、思想品质良好、教学工作认真,并从事教务处计划内本专科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行政编制的除外)和各教学实验室的实验教辅人员。

在属于全日制国民教育的高等院校接受下列培训的相关费用,属于师资培训费的资助范围。学校划拨给师资培训管理部门管理的师资培训经费分两级进行管理:

1、一部分经费分年度下达给各教学单位,有计划地用于教师及各实验室实验教辅人员的业务培训、课程进修和学术交流等,由各单位自行掌握,统筹安排,节余留用,超支不补。各教学单位师资培训费的年度使用情况必须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并报师资管理部门备案。

2、另一部分由师资培训管理部门掌握,有计划地用于以下培养与培训支出:

(2)经校长办公会批准的国外高级访问学者的国内外语培训费用;

(3)经校长办公会批准的外国语系教师出国培训费。

下达给各教学单位的师资培训费指标,统一以当年在职在岗的教师实际人数(不含兼教人员)为依据,按年度下达。其中,各教学单位实验教辅人员的师资培训费单列。

对于下达到各教学单位的师资培训费标准,学校可根据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对部分学科、专业给予倾斜或调整。对无硕士学位授予点的院系可略有增加,有博士学位授予点的院系可略有减少。

1、列入各单位培训计划的教师和实验教辅人员业务培训、课程进修和学术交流等的培训费用,由各单位按自定办法从本单位的师资培训费中支付,其使用报销依据及签批程序为:接受培训并回校工作的教师持“培训通知”、“学习成绩单”和“结业证明”等,到本单位登记,由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签批。

2、属博士培养的,完成学业并回校工作后,由师资培训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培养费在学校师资培训费中给予学费补贴,获博士毕业证、博士学位证的学历教育的双证博士,最高不超过4万元,获博士学位证的非学历教育的单证博士,最高不超过2万元。其中,应当获博士毕业证、博士学位证的'学历教育的双证博士,仅获其中一证者,按实际培养费的50%给予学费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使用报销依据及签批程序为:双证博士持博士毕业证和博士学位证、单证博士持博士学位证到师资管理部门登记,由师资培训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教务处领导签批。

3、经校长办公会批准的国外高级访问学者、外国语系教师出国培训的,凭相关材料(通知、协议等)到师资管理部门登记,由师资培训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教务处领导签批。

1、非学历培训未完成学业者、接受非国民教育培训者,以及培训结束后不回校工作者,不属本办法资助范围。

2、非在编在岗教师和实验教辅人员参加的任何培训所需的费用不得在师资培训费中列支。

3、近三年出现教学事故者不列入本规定资助范围。

4、图书馆等非教学岗位的教辅人员的培训,由各单位按一定比例自行安排,可在本单位业务经费中开支。

5、以前有关师资培训经费使用管理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6、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授权教务处解释。

生产经营培训管理规定篇六

定培训制度管理规定3篇篇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培训制度管理规定3篇》的内容,具体内容:为规范公司外派培训管理,保证员工外出培训质量,有效管理外出培训,特制订培训制度管理规定,欢迎参阅。培训制度管理规定11.目的为配合工厂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为规范公司外派培训管理,保证员工外出培训质量,有效管理外出培训,特制订培训制度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培训制度管理规定11.目的为配合工厂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工厂的企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作为各级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2.适用范围:

凡本工厂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4.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全工厂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5.检查、评估培训的实施情况;6.管理、控制培训费用;7.管理工厂内部讲师队伍;8.负责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9.追踪考查培训效果。

3.2各部门权责1.呈报本部门培训计划;2.制定本部门专业课程的培训大纲;3.收集并提供本部门相关专业培训信息;4.配合部门培训的实施和效果反馈、交流的工作;5.确定部门内部讲师人选,并配合、支持内部培训工作;4培训管理4.1总论4.1.1.培训安排应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并结合个人兴趣,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合理公平。

4.1.2.凡本工厂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4.1.3.全工厂培训规划、制度的订立与修改,所有培训费用的预算、审查与汇总呈报,以及培训记录的登记与资料存档等相关培训事宜,以人事行政科为主要负责单位,各相关部门负有提出改善意见和配合执行的权利与义务。

4.1.4.全工厂的培训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考核等工作以人事行政科为。

主要负责单位,并对全工厂的培训执行情况负督导呈报的责任。各部门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4.2培训体系培训体系包含四个模块。

4.2.1新员工入职培训1)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2)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顺利进入工作状况。

3)培训形式:以周期性的内部授课方式进行。

4)培训内容:分常规类和专业技术类两项科目,两项科目的具体内容可根据任职岗位的不同进行选择。

5)常规类科目:

a.工厂简介(包括工厂发展史及企业文化,各部职能等)b.工厂制度介绍c.产品/业务介绍与市场分析d.技术研发体系现状与开发方向e.其他6)专业技术类科目:

1)培训对象:工厂招收录用的应届毕业生或新工人。

2)培训目的:使新员工按照任职岗位的要求,尽快熟悉业务内容及工作流程。

3)培训形式:"一带一"或"一带二"的固定老师责任制形式。

4)培训内容:包括思想素质、企业文化的教育;专业知识技能的训练;及工作疑难的解决和指导等。

4.2.3内部培训1)培训对象:全员。

2)培训目的:依靠工厂内部讲师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工厂内部资源,加强内部的沟通与交流,在工厂内形成互帮互助的学习氛围,并丰富员工的业余学习生活。

3)培训形式:在工厂内部以讲座或研讨会、交流会的形式进行。

4)培训内容:涉及工厂技术类、经营类、管理类的多个方面,及员工感兴趣的业余知识、信息等。

4.2.4外部培训1)培训对象:全员。

2)培训目的:依靠外部专家力量,提升从业人员在本职工作上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技巧,以增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或请外部讲师在工厂内部授课。

4)培训内容:可分为三类。

a)常规实用性培训——涉及专业技术知识、销售技巧、管理方法、领导。

技能、经营理念等;b)适合高层领导的培训——含企业战略性、发展性等内容;c)个人进修方面的培训——如mba、专业技术认证等。

4.3培训计划的拟订1.结合工厂整体战略目标及发展计划,由人事行政科依据对内部员工培训需求调查的结果,以及工厂相关培训的政策、财务预算等,统筹各部门的需求,于每年年初拟订年度培训计划,并呈报总经理审核。

2.各部门应根据各自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部门培训需求计划,并反应给人事行政科统筹规划。

3.人事行政科可根据实际情况分解年度培训计划,拟订季度计划,编制培训课程清单,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培训制度管理规定2为规范公司外派培训管理,保证员工外出培训质量,有效管理外出培训,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试用范围新管理岗位、新技术、新设备引进等所需外派培训外派培训:指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指定员工派遣参加公司外部培训、学习活动2.培训费用2.1培训费用指在培训活动中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食宿费、交通费总和。

象妆容,以维护公司之形象5.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出培训,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培训制度管理规定31.0目的为保证培训效果、提高员工技能、拓展培训方式,行政员工可参加外派培训,为保证行政员工外派培训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此制度。

2.0范围参加公司外派培训的人员3.0具体职责3.1各行政部门职责3.1.1通过"行政员工外派培训申请流程"负责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外派培训申请,外派培训申请原则上应在每年1-2月份各部门作培训需求分析时提出,临时性外派培训申请,除特殊情形外,应至少提前二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否则不予批准;3.1.2除各部门提交的培训申请外,人力资源部还将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个别员工的外派培训;3.1.3培训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需履行培训服务协议签订手续,培训协议签订后方可向财务部申请借款并参加培训;3.1.4经公司批准进行外派培训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课程。

3.2人力资源部职责3.2.1人力资源部在接到外派培训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外派培训人员的资历审核(外派培训人员以能"将课程引进转化"的人员优先)、外派培训机构的甄选、审核及课程时间的确定;3.2.2人力资源部审核完成后,于培训课程开始前提交行政部予以核价,将核价后的培训申请,报总经理审批;3.2.3依总经理审批后的外派培训申请签订培训协议,并呈交公司认可。

3.3外派培训协议拟订时应符合以下原则:

3.3.1外派培训费用由公司全额或部分承担;3.3.2员工外派培训地点在外地的,视同出差,因路途遥远或受训时间较长,需在当地留宿而培训单位未提供食宿者依员工出差相关规定申请食宿费、交通费等;3.3.3公司照常支付员工在外培训期间的薪资,下班时间或其他休假时间参加外派培训,不再作为加班;3.3.4凡个人外派培训单次培训课程费用达rmb1000元及以上者,当年外派培训课程费用累计达rmb3000元及以上者,应在培训开展前签订外派培训协议。

3.3.5当申请人员参加的培训课程为公司项目型采购合同中包含的附属培训课程时,申请人员仍然需承担采购合同款中包含的培训课程费用。

4.0培训协议4.1根据不同的培训费用,确定外派培训人员的服务期限如下:培训课程费用(rmb)约定服务年限1000-3000元(含)1年3000元-8000元(含)2年8000-20000元(含)3年20000-40000元(含)4年40000元以上5年以上(含5年)4.2培训协议说明:

4.2.2培训金额在rmb40000元以上的外派培训,由总经理核定其约定服务年限;4.2.3若员工在半年内再次发生外派培训的,则培训协议签订以累计培训金额计算,培训协议签订日期以最后一次培训日期为准;4.3违约金赔偿办法:违约金额=培训总费用×12x-y12x(x=约定服务年限)(y=员工自培训结束开始至最后一个工作日的累计服务月数)备注:若员工自培训结束开始至最后一个工作日的累计服务天数不满整数月时,则进位整数月份计算。

5.0培训评估5.1参加培训人员应在培训结束后两周内完成外派培训心得报告,并制定相应的培训行动计划一并提交公司认可,培训行动计划应符合以下原则:

绩效目标。

6.0费用报销6.1外派培训的人员所提交的外派培训心得报告及行动计划经公司认可后,方可办理外派培训费用报销等手续。

6.2外派培训人员办理外派培训费用报销前,需如实填写外派培训实际产生的费用,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待人力资源部审核完毕后,方可至财务部办理报销;7.0责任承担若外派培训人员的行动计划在培训结束后1年内仍无法完成,外派培训人员需自行承担50%培训总费用。

生产经营培训管理规定篇七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

1.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同时具备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小型汽车(含小型自动挡汽车)等四种车型中至少一种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和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大型货车等两种车型中至少一种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具备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大型货车等两种车型中至少一种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

(二)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

1.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配备2名以上教练员。教练员应当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道路旅客运输法规、货物运输法规以及机动车维修、货物装卸保管和旅客急救等相关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具有2年以上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教练员总数的9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教练员证》。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配备2名以上教练员。教练员应当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危险货物运输法规、危险化学品特性、包装容器使用方法、职业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教练员总数的9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教练员证》。

(三)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1.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配备相应的机动车构造、机动车维护、常见故障诊断和排除、货物装卸保管、医学救护、消防器材等教学设施、设备和专用场地。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还应当同时配备常见危险化学品样本、包装容器、教学挂图、危险化学品实验室等设施、设备和专用场地。

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教练场地。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jt/t434)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办公、教学、生活设施以及维护服务设施。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jt/t434)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三)具备相应的安全条件。包括场地封闭设施、训练区隔离设施、安全通道以及消防设施、设备等。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jt/t434)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四)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包括教练场安全负责人、档案管理人员以及场地设施、设备管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责任制度、教学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四)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五)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

(七)教学车辆购置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

(八)各类设施、设备清单;。

(九)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

(十)根据本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在递交申请材料时,应当同时提供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安全驾驶经历证明,安全驾驶经历的起算时间自申请材料递交之日起倒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规范的程序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行政许可。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材料中关于教练场地、教学车辆以及各种设施、设备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明确许可事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实行有效期制。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6年;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4年。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并编号,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和管理。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原作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实施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应当向原作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前30日到原作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生产经营培训管理规定篇八

中职骨干教师培训是我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重要内容和主干项目。为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确保培训质量,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xx]13号)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中职骨干教师培训的教学工作由学校“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全面负责,相关院系承担教学的组织实施,负责完成培训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其他环节的培训任务。

1、培训开始前,相关院系应根据培训专业任务与目标,组织有关人员制订使学员“增强教学能力、树立现代职业教育理念、掌握相关专业教学法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掌握本专业领域的.新知识和关键技能、了解企业生产状况并熟悉生产工艺流程”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经校内外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

2、培训计划学时要求。国家级每期培训时间为2个月,安排各类教学不少于260学时;省级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安排各类教学不少于130学时。

3、培训计划内容主要由三部分组成:1)、教学理论与方法(占总学时的20%左右)——主要应体现我国职业教育现行政策、国内外先进的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与方法、先进的教育技术手段等;2)、专业知识与技能(占总学时的30%左右)——主要应体现专业领域的最新理论知识、前沿技术和关键技能;3)、企业实践活动(占总学时的50%左右)——主要应体现相关企业先进的技术、生产工艺流程、管理制度与文化、岗位规范、用人要求等。

4、培训计划实施。培训计划由“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安排教学的各个环节。根据国家要求和培训学员的实际情况,每期培训结束后,可组织专家对培训计划进行完善。

(二)教学运行管理。

教学运行管理是教学管理工作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教学运行管理的宗旨是充分利用学校的优质教学资源和企业生产第一线经验,按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

1、培训任务的落实。“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于每期培训开学前召开教学工作协调会,制定教学工作计划,落实教学任务。

2、制订课程教学大纲。相关院系根据培训计划及教学要求,组织有关教师编写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撰写人、推荐使用教材、教学目标与基本要求、课程内容与学时分配、讲授内容及要求、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成绩评定方式以及必要的说明等部分。

3、选派任课教师。各相关院系应从保证培训质量的原则出发,选派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及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优秀教师担任专业课教学。

4、编制教学活动表。“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在培训开课前编制出教学活动日程安排表,并将教学安排、任课教师名单等下发各有关单位。

(三)教学档案管理。

“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学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培训教学档案进行及时、完整、规范管理。

(四)学习考核及评定。

1、课程考核成绩分平时考核和结业考核。平时考核主要考察学员的出勤、作业、课堂表现等。结业考核主要对学员的试讲情况、研究论文、实践技能等采用评语、鉴定的方式进行。对于某门课程缺勤达该门课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取消该门课程成绩。

2、若学员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某门课程的培训,应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学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批准后通知任课教师。未参加培训课程达培训总课时三分之一者,按培训不及格处理。

3、考核成绩由教师、班主任、中心管理人员组成的小组考核等级,按优、及格和不及格计,不合格者给予补考。“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教学秘书负责登记、存档。

1、教学检查制度。“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及相关院系实行教学检查制度,定期对培训质量进行教学检查,包括培训准备工作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等。教学检查的内容包括学生作业抽查、学生出勤情况抽查、教师教学准备情况抽查、检查性听课、教学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等。

2、听课制度。“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管理人员和相关院系负责人到教学第一线听课,并将听课意见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

3、教学督导制度。“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实行教学督导制,聘请有关专家、教师对课堂教学质量、实践操作质量、教学档案质量等进行监督指导。

生产经营培训管理规定篇九

培训学习管理规定口袋书作为公司培训教材的创新形式,通过人力资源和编委的共同努力已经由创意变为现实,为了增强培训效果,真正的实现职工技能水平大幅度提高的培训目标,特制订以下管理规定:

一、基本管理规定1、口袋书、学习随记、员工学习笔记不能随意乱画、丢弃、破坏,每人限发一套。

2、各部门要明确学习联络人员,作为培训学习总协调人;各工段负责人为本工段学习的具体实施者,学习协调以微信群沟通为主,各工段负责人周一在学习管理微信群里上报本单位周报表,周五中午12:00截止,有特殊情况须提前告知群管理员。

3、各部门根据学习计划安排职工认真学习,做到学习内容理论知识点能默背、实操环节能够熟练掌握。

4、人力资源处负责培训学习的督查,按照培训计划阶段性进行全覆盖的督查工作,理论知识督查形式以卷面(闭卷)形式为主,实操方面联合各部门负责人现场抽查。

5、口袋书学习内容记录在“员工学习笔记本”上。

6、“学习随记”可记录工作中遇到的任何有意义的事。

二、奖惩管理规定1、口袋书、学习随记、员工学习笔记等培训教材出现丢弃、破坏等情况考核50元。

2、凡是以口袋书为由做与学习、本职工作无关事项或者学习无关书籍者考核50元。

3、口袋书学习督查以书面考试形式为主,60分为及格线,凡是不及格者,一次考核10元,连续三次考核不及格人员末次考核100元,并将口袋书学习情况纳入年终评审,累计三次考核不及格者将影响年终晋级。

4、不按规定上报口袋书周学习计划,对负责人员进行考核,一次未填写考核10元,一个月累计超过2次违规考核100元。

5、各车间工段负责人做好本工段职工的学习督促工作,若本工段考试不及格率高于10%,将会对本工段负责人进行考核,每次考核50元,年度不及格率高于10%,考核工段负责人200元。

6、口袋书学习督查考试实行过程考评管理,一个考核周期综合排名第一名的工段奖励200元,对综合排名最后一名的工段考核200元。

7、部门培训工作与公司安全生产息息相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有对各个管理单位的管理责任;各工段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学习计划上报、学习培训、配合公司培训管理部门督查等工作职责,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培训工作过程中的综合表现将纳入公司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职务晋升、薪酬晋级及奖优评先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三、

其他本规定内容从下发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处。

生产经营培训管理规定篇十

********公司培训管理规定为全面提升员工职业技能和素质,使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帮助新员工快速的融入企业文化以及工作环境中,更快的胜任岗位工作,并规范培训工作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一、新员工培训1、培训目的:帮助新员工融入企业、胜任岗位工作。

2、培训内容:公司共性认知培训和部门岗位认知培训,主要有公司发展史、公司经营状况、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安全教育、质量目标意识、部门规定、岗位要求等内容。

3.1、培训组织:公司性培训由企管部负责,部门性培训由责任部门培训,班组培训由岗位所在班组进行培训。

3.2、组织形式:公司性培训要求每两个月进行一次集中培训,部门性培训要求每两周进行一次集中培训,班组培训要求入职当天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及岗位要求等培训(无班组形式的由责任部门培训)。

二、在职培训1.1、目的:提高在职员工的岗位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以增进工作效能。

1.2、培训内容:针对岗位要求进行专业技能学习。

2、培训流程2.1、企管部根据公司发展需求统筹编制下年培训方向(总计划),由总经理审批;2.2、依据培训方向(总计划),各部门针对实际情况做出本部门的具体培训计划,作为部门年度培训计划,报企管部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2.3、临时培训:由部门根据需要开展,企管部协调相关资源支持,事后报备企管。

部。

2.4、培训考核:由企管部按季度照《年度培训计划》对各部门进行考核;2.5、其他培训参照相应制度执行;2.6、年度培训计划、临时培训计划涉及到派外培训均由总经理批准执行。

3、培训分类3.1、员工在岗、转岗、职位晋升等培训:由各部门根据部门员工情况,结合工作特点组织开展专业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实施,企管部给予协助;3.2、识图能力培训:公司常用基础能力培训,可采取有偿聘请内部教师;3.3、派外培训:部门根据工作岗位及公司需要进行外部学习提高的,由部门申请报告至公司批准;3.3.1、如外派时间超过一个月或属于技术类、认证类培训或公司统一安排的要求员工签订相关协议备案;3.3.2、外派培训结束一周内,须向企管部提交培训。

总结。

并交验相关资料证书;外派培训总结应包括:培训经过及内容(附教材、资料)、培训心得、改进工作意见或今后的改进计划;3.3.3、参加外派培训的员工有义务在公司开展二次培训;4、相关规定4.1、对制定参加培训的员工,因故不能参加的事先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4.2、所有培训要求形成培训记录及有效性分析,并集中到企管部归档,记录形式不限。

2019年11月27日。

生产经营培训管理规定篇十一

培训是给新员工或现有员工传授其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正确思维认知、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过程。本文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培训中心管理制度,欢迎参阅。

一、教学主管。

1.课程设置:

(1)参考总部提供的课程计划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提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课程安排,包括平时班和寒暑班,协调推广部进行招生。

(2)针对不同班级,选派合适的教师进行授课,充分发挥教师的特长,将教学效果做到最好。

(1)根据教学需要,按照教师的考核标准招聘教师,并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培训中心的教学要求、方法、教学步骤,尽快胜任教学工作。

(2)从教师中选拔教学骨干,培养使其成为课长,协助自己的工作;。

(3)协调教师调课,开具代课通知单给代课教师;。

(5)按照各项指标审核授课教师,并参照学生对老师的评价,填写《——年——期教师考核表》,奖励有突出贡献的授课教师。

(1)钻研教材。

教学主管首先要吃透教材,把握好教材,理解教材的编写理念和原则,建构教材的教学框架。给授课教师讲解,使其对整套书、每册书的编写理念和优势、不足有深入细致的了解。

(2)集体备课。

在周二组织教师备课,确定一单元的教学目标,细化到每课的教学目标:单词、句型、日常对话、歌曲、韵文。针对本周的教学任务确定具体适宜的教学方法。

(3)说课、评课。

(4)审批。

教案。

(5)看课、评课。

(6)教研活动。

(7)教学资源。

教学主管平时注意教学资源的积累,如游戏归类、教具制作、分类、课前热身及韵文、儿歌的搜集和整理、教学理论的提升、课堂管理、教学技巧、汇总教学资料,共同提高教学水平。

(8)教学沙龙。

组织授课教师参加每月一次的教学沙龙,确定学习研讨的内容。认真填写《教学沙龙记录表》。

(9)demo课及活动。

组织教师定期策划并举办demo课及教学公开课,协调学校的招生及宣传工作。

少儿英语培训制度是少儿英语培训学校的基础,需要培训学校良好的去制定执行,这样才能使学校有个规范性的制度,才会引导学校走在正确的办学道路上,而不是全部都是向钱看的。

一、总则。

第二条。

本中心全称为:天天文化舞蹈培训中心。

本中心住所在:礼义镇商贸城。

第三条本中心的办学宗旨是: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维护教育者、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教学质量,遵守诚信原则,依法办学。

第四条本中心的办学是面向成人及少儿;办学形式是:业余面授;办学范围是:拉丁舞、民族舞等舞蹈培训、舞蹈考级、舞蹈表演、小学英语、书法、写作。

第五条培训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和执行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学籍管理等。

规章制度。

第六条加强舞蹈教研工作,进行备课制度,加强责任心,提倡素质教育,增加美育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第七条强化培训中心的卫生、设备,各教课老师负责本节课堂的设备卫生管理工作。

第八条每月一次定期进行全体教师的教学交流教学会议,积极进行教学交流活动。做好汇报演出工作。

第九条招生期间定好值班制,比赛与活动期间做好安全、交通、化妆、踩点、集合等工作,各培训中心指导老师必须要积极参加。

第十条授课时间必须早十分钟到培训中心,做好家长的接待、沟通及设备检查、卫生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各节课的教学老师负责在校期间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提高教学文明用语,严禁体罚学生,提高服条质量。教学意见簿上墙,服务温馨到位,注意教师仪表,须大方得体,适合教学示范要求。

三、考勤请假制度。

1、培训机构正常工作时间是星期六、日,按课时按排进行上课,每节课提早十分到位,检查教学设备、教室卫生及学员进行沟通。

3、员工考勤统计以签到簿为准。

为了实明公开、公平、公正的教学理念,加强对自身的社会监督,使培训中心向良性方面不断发展,提高舞美体育舞蹈培训中心的整体管理水平,特公示以下服务原则。

1、服务项目:民族舞、拉丁舞等舞蹈培训、舞蹈考级、舞蹈表演。

2、服务方式:示范教学、影音教学、教学考级、组织参赛。

3、服务标准:塑身塑心、快乐成长、严谨练习、温馨服务。

4、服务承诺:本中心教学专业、教材先进、教案合理,提高学员综合素质,具备优秀基本技能,培养持礼坚韧的优良品质。

5、服务责任:教师专业、教材统一、身教言教、公正和谐。

6、收费标准:民族舞700/年。

7、服务建议:

一.本制度之制定旨在与学员共同促进培训期间正常有序的学习。学员应遵守本中心各种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学校和班级组织的英语活动。

二.尊师重教,谦虚好问,勤奋学习。

三.做好每堂课预习工作,上课前仔细检查是否携带所需的学习资料和作业,不带与学习无关的东西。

四.学习态度端正,上课仔细听讲,积极参与。同学之间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不准迟到早退,若因病因事不能上学,应及时请假。课后认真复习,逐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五.上课时间不能在课堂随意走动。不允许用手机和在教室内喝水吃东西。课间休息,严禁追逐推搡。

六.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离校,无故缺席。因病或有其他特殊情况要离校者,必须用英文向校方写。

请假条。

经批准后方可离校。事先有急事不能写请假条者要补写请假条没办手续而缺课者做旷课处理旷课累计两次者警告一次;旷课累计五次者做自动退学、弃学处理学费不退。自由活动时间不允许外出未经批准擅自外出者负责自负。

七.学员必须按时认真完成作业。无正当理由不做作业者,要接受老师批评。屡教不改者,教师有权拒绝为其批改作业。

八.学员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谅解。学员之间严禁出现吵架、斗殴或其它不友好行为。有恶劣行径者,开除出校,学费不退。

九.学员必须爱护公物。损坏校内花草树木和公共设施者,照价赔偿;报纸杂志阅读后应放回原处;损坏或遗失公物,照价赔偿。恶意破坏者,开除出校,学费不退。

十.教室内空调由班主任统一开关,彩电和vcd由上课老师负责开关,未经允许,禁止学员开关。节约水电,养成人走灯熄、随手关水的习惯。

十一.家长须知:。

1、安全第一,配合中心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上下课应由家长或专人接送,其间安全自己负责。

2、随时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督促检查孩子按时完成作业,并及时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本中心,以利于我们更好地教学。

3、因接送学生的车辆时间比较集中,请家长尽量将车停在外面的专用车位,谢谢理解和合作。

生产经营培训管理规定篇十二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科学、高效地开展工作。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乱收费、乱罚款,不得妨碍培训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第四十九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应当指派2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出示交通部监制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执法人员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三)在违法行为发现场所进行摄影、摄像取证;。

(四)检查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教学车辆和教学设施、设备。

执法人员应当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并按照规定归档。当事人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在许可机关管辖区域外违法从事培训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其予以处罚,同时将违法事实、处罚结果抄送许可机关。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练员、学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违反本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xx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于接受非法转让、出租的受让方,应当按照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

(一)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的;。

(二)未向培训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

(三)向培训未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

(四)向未参加培训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

(五)使用无效、伪造、变造《结业证书》的;。

(六)租用其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结业证书》的。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一)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证件的;。

(三)未按照要求聘用教学人员的;。

(四)未按规定建立学员档案、教学车辆档案的;。

(五)未按规定报送《培训记录》和有关统计资料的;。

(六)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及设施、设备从事教学活动的;。

(七)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的;。

(八)未定期公布教练员教学质量排行情况的;。

(九)违反本规定其他有关规定的。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一)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教学的;。

(二)填写《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弄虚作假的;。

(三)教学过程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

(四)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的;。

(五)未按照规定参加驾驶新知识、新技能再教育的;。

(六)违反本规定其他有关规定的。

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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