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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物业管理招标书招标须知(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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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物业管理招标书招标须知(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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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从而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优势和弥补短板。深入分析自己在任务中的优势和不足,进行全面反思是写一篇完美总结的必要环节。总结范文中的写作技巧和语言表达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物业管理招标书招标须知篇一

《》物业小区由开发建设。为推进物业管理服务的市场化运作,现决定按照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市房地资源局《关于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采用(公开/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本项目的物业管理企业。

本项目建造的物业类型为:

地块四至范围:东至路,西至路,南至路,北至路(或见附图)。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用地构成为:物业用地平方米。道路用地平方米。公建用地平方米。绿化用地平方米。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他物业建筑面积平方米)。

本项目共计建筑物幢(其中住宅幢,非住宅平方米)。建筑结构为。

本项目的建筑覆盖率为%。综合容积率。绿化率%。绿化面积平方米。集中绿化率%。集中绿化面积平方米。

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停车位364个,其中地上停车位个,地下停车位个。按照规划设计建造了非机动车停车位。

本项目已于年月开工建设,共分期开发建设。第一期工程计划于年月竣工并交付使用。整个建设项目计划于年月全部建成并交付使用。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座落位置:

2、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座落位置:

1、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场所的使用管理及维修养护。

2、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保洁服务。

3、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

4、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养护和管理。

5、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经营管理。

6、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专业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

7、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安全巡查服务。

8、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务管理,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9、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的行为管理。

(二)物业管理的要求。

1、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

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2、具有经营管理相似物业万平方米以上的管理经验。

1、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

要求结合本项目的规划布局,建筑风格,智能化硬件设施配置及本物业使用性质特点,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定位、目标及具体实施措施。

2、项目管理机构运作方法及管理制度。

编制项目管理机构、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阐述项目经理(小区经理)的管理职责、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目录。

3、管理服务人员配置。

拟配小区(项目)经理、主要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姓名,年龄、学历、职称,以及相似工作岗位工作年限,经历。其他岗位人员拟配人选,数量,职称。

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的使用计划、办公经费的投入预算、开办费筹措和处理意向。

按照本物业的使用性质,分项计算出本项目范围内住宅和非住宅收取的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以及各项管理费用支出计划与数额。

(1)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管理标准与完好率承诺。

(2)房屋零星小修、急修质量标准和保质期承诺。

(3)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和回访验收率承诺。

(4)电梯、水泵等大型机电设备维修保养标准和完好率承诺。

(5)街坊道路、小区绿化、住宅楼道、楼梯、门厅及非住宅物业场所等公共部位24小时内保洁次数与洁净程度承诺。

(6)街坊道路、路灯、草坪及住宅内楼道公共灯具设备完好率和亮灯率承诺。

(7)住宅和非住宅物业建筑、地下停车库内消防设施管护措施与承诺。

(8)小区街坊道路管护措施和完好率承诺。

(9)小区绿化乔灌木、草坪和园林建筑附属设施的管护标准措施和苗木成活率承诺。

(10)管理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及时率承诺。

(11)业主及使用人对管理服务满意度及对满意度测评方法的承诺。

7、物业的维修养护管理,保洁、保安、护绿工作的实施方案。

(1)对业主、使用人自用部位提供维修服务的措施。

(2)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措施。

(3)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的管理措施。

(4)住宅外墙或建筑物发生危险,影响他人安全时的工作预案。

(5)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清洁度的措施。

(6)物业管理区域内保安24小时值勤,巡视重点部位24小时监控的岗位责任描述。

(7)小区绿化(乔灌木草坪及其他附属设施)按季节维护、保养项目和措施。

(1)业主、使用人自用部位突然断水、断电、无煤气的应急措施。

(2)小区物业管理范围突然断水、断电、无煤气的应急措施。

(3)业主与使用人自用部位排水设施阻塞的应急措施。

(4)雨、污水管及排水管网阻塞的应急措施。

(5)电梯突然停运或机电故障的应急措施。

(6)发生火警时的的应急措施。

9、丰富社区文化,加强业主相互沟通的具体措施。

10、智能化设施的管理与维修方案。

11、施工噪声控制等与业主生活密切相关事项的应对预案。

12、提供《业主临时公约》的建议稿。

1、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表明对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总收费报价金额、分项收费报价金额及测算依据。

报价计算单位为建筑面积元/每平方米/月。

2、说明物业服务费的结算形式(包干制/酬金制/)。

1、投标单位应于年月日时分前至招标工作小组购买标书,每套标书收取成本费元整并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元整。未中标者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的5日内退还保证金,利息不计。

2、招标人定于年月日时分约请投标人在施工现场集中后,共同踏勘招标物业现场并答疑。

3、投标单位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共套,并加盖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密封后于年月日时分截标前,送达招标人指定的投标箱内,招标人将出具收件证明。逾期送达的,视作为放弃投标。

投标人在截标前可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经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截标后送达经补充修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1)未密封的。

(2)未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投标单位印章的。

(3)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

(4)逾期送达的。

1、开标的时间地址。

2、开标的方法与程序。

1、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共设人。其中,招标人指派人,由招标人从市房地资源局建立的专家名册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物业管理专家成员人。

2、招标人、开标、评标会议定于年月日时分,在路弄号室召开。由评审委员会分别对投标书编制和投标人陈述与答辩进行评审。其中投标书编制占总分的%,投标人陈述与答辩占总分的%。

1、招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的日内(最长不超过30日)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返还其投标书。

2、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书面形式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1、本招标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中标价格确定。

2、投标人根据《关于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若干规定》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招标人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3、由于中标人悔标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管理服务合同的,本次招投标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投标人应表明对招标人在招标邀请书,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规定和要求表示理解。应表明投标书连同招标者的书面中标通知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应表明投标报价的有效期自至。

5、投标人应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和等证明文件,并概要介绍本公司的资质等级,以往管理业绩等情况。

招标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联系人:

(单位公章)。

物业管理招标书招标须知篇二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住宅物业区域(含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及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含本数)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国有投资高于50%以上的非住宅物业建设单位,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五条 在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者住宅物业区域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的,经物业所在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六条 政府提倡住宅物业以外的其他物业区域的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政府鼓励业主、业主大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七条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各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具备投标资格的物业管理企业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 招标

第九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人是指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物业管理招标的物业建设单位、业主大会。

第十条 物业管理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业主大会决定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授权其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履行招标人的职责具体组织招标活动。

招标人可以自行组织实施招标活动,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人自行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对投标人进行资格评审、组织评标的能力,包括:

(一)具有法人主体资格(业主大会作为招标人的除外);

(二)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管理、财经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力量;

(三)具有招标工作经验的人员。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可从市房产管理局推荐的物业管理招标代理机构名录中选定,并查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

物业管理招标代理机构名录的推荐,另行规定。

第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招标前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招标人或招标人与委托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资格、联系方式等;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五)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

(六)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说明,包括是否将投标文件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附件;

(八)投标书密封要求和送达的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九)悔标的责任;

(十)其他事项说明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内容。

招标文件的编制可参照市房产管理局制订的示范文本。

招标文件可载明投标保证金、对未中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经济补偿、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等内容。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招标方式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第十三条 招标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在公共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在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网站上公告时间不应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公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招标物业项目的名称、地址、使用性质、建筑面积、竣工交付使用时间等基本情况;

(三)投标资格条件、报名的地点和期限;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法和相关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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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招标书招标须知篇三

为提高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的生活水平,创造一个良好的社区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要求,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聘请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其实施物业管理。

一、物业项目名称

座落位置:

四至:东 南

西 北

二、规划建设基本情况

1、物业的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交付使用的日期:

房屋验收情况:

2、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商业经营用房 平方米,办公用房 平方米,车库 平方米,其它 平方米。共有房屋 幢,住宅 户。

3、公用设施设备及公共场所情况

(1)绿化面积 平方米,道路面积 平方米;

(2)物业管理用房 平方米,社区用房 平方米;产权归业主所有。

(3)路灯 盏,垃圾箱 个,排污管道 米,化粪池 个;

(4)体育设施及场所;

(5)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控制室 平方米,消防设备有哪些;

(6)出入道闸、报警、监控、对讲系统;

(7)电梯及备用电源;

(8)小区出口 个,其中人行出口 个,车辆出口 个,消防通道 个;

(9)其它

三、物业管理的内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

3、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

5、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

6、区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7、装修管理;

8、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和竣工验收资料;

9、法律政策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有关说明及要求

1、中标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对 物业项目实施专业化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本物业项目管理期限为 年。

3、招标人于中标后一个月内与 签订本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合同, 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相关的档案资料。

4、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核算,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物价局批准的指导价,待中标后,报物价局审核批准。

5、经过资格预审入围的投标人须缴纳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中途退标者,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转为风险抵押金。中标单位如未达到预定的目标,抵押金不予退还,抵押金期限为三年。

五、物业管理标准及惩罚

1、物业项目的物业管理按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执行及标书、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

2、招标人每年对 物业管理进行考核。如未达到上述物业管理标准或出现重大管理失误、业主投诉多、管理服务水平下降等情况,可终止物业服务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中标人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六、投标、开标时间

1、各投标人应做好投标书,密封后于 年 月 日送达招标工作负责人办公室;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标书。

2、开标时间为 年 月 日。

七、其他事项

1、 的物业管理招投标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或在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已中标的,终止物业服务合同,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2、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

项目标书及答辩要求

一、标书(100分)

(一)投标人拟采取的管理方式,管理组织机构(管理体制、管理方法、机构设置);

(二)管理人员的配备、培训及管理;

(五)档案建立与管理。包括房屋档案、管理服务资料等;

(六)各项指标的承诺及完成承诺指标所采取的措施。

各项指标:1、房屋完好率;

2、房屋维修及时率;

3、维修质量合格率及回访率;

4、管理费收缴率;

5、业主满意率;

6、业主有效投诉率与处理率;

7、绿化完好率;

8、清洁、保洁率;

9、路灯完好率;

10、道路完好率;

11、治安协防工作;

12、机电设备完好率;

13、消防设施完好率;

14、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率;

15、其它有关指标。

对以上各项指标,均需注明标准和计算测定依据以及承诺所采取的措施。

(七)搞好管理服务工作的设想、措施;

(八)便民服务措施。有偿服务项目及价格需列明;

(九)愿意承担的违约责任。

上述项目应要体现其合理性、先进性、完备性、可行性,评委会将以其作为评标依据,并根据上述项目制订具体评分标准,按照百分制进行打分。

二、现场答辩(100分)

由评标委员会对参加投标单位的经理、拟任管理处主任二人分别提问,提问的内容为该项目的管理服务事项。评委根据答辩的标准,对答辩人的物业管理知识、物业管理实作熟悉程度,管理该项目的信心等进行综合评分。

三、投标人业绩考核调查(100分)

在招标人组织安排下,采取随机调查取样的方式,对投标人的工作业绩、管理水平、信誉等进行现场调查,打分。

四、评分原则

物业管理招标书招标须知篇四

1、 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在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委托方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投标工作。小组成员可聘请有关部门人员和物业管理专家组成。

2、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通常包括《招标公告》、《招标书》、《投标须知》、《投标书编制要求》、等,重点是《招标书》的编制和标底的确定。

3、 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主要是拟招标的物业名称,投标单位条件,报名截止日期、报送投标书截止日期及联系地址、电话等。

4、 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从报名单位中选出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并书面通知各投标单位。

5、 发放招标文件及有关设计图纸、技术资料

6、 组织投标单位勘查项目并答疑

7、 成立评标委员会,制定评标标准、定标办法:聘请有关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制评分标准,定标原则与办法。评标委员会一般由业主代表、有关部门人员、物业管理专家及未参与竞标的相同的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人组成。

8、 收取投标书: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收取标书,一般,公开招投标应请公证人员现场公证,并保存投标书至正式开标时止。

9、 开标与标书评阅: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参加人员为业主代表、公证员及参与投标的单位代表。开标由招标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公证员公证,当中启封投标书,并唱读其报价、管理计划及各项服务达到的标准,开标后应将标书发给评委会委员,由各委员独立详细阅读、审查投标书,就投标书给出评分。

10、 组织答辩会,评标定标:阅标后召开答辩会。按抽签顺序,各投标单位负责人(一般为授权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参加答辩。就公司介绍及委员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委员评分汇总后按定标原则与办法确定中标单位。

11、 发出中标通知书:确定中标单位后,由招标单位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12、 预中标单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摘自《物业经营管理》第八章第三节)

共 1 页

物业管理投标的程序

1、获取招标信息,决策是否参与投标

2、报送投标申请,接受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单位报送投标申请,一般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专业人员配置、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以往业绩等。

3、获取与熟悉招标文件并考察物业现场

4、投标决策与编制投标书:

5、报送投标书:按照一般惯例标书分正副本,一正四副,加盖公章并密封送达。

6、参加开标及答辩会:在有限时间内充分阐述本单位的优势,投标的意图、对日后物业管理的基本想法、安排与措施,对投标报价的计算作为必要的说明或补充,愿意承诺的优惠条件等,以争取获得最佳印象和分数。

7、中标与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共 2 页

一、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的基本概念

招投标是在国内外经济活动中常用的一种竞争性的交易方式。1999年8月30日全国人大会第九届十一次会议通过的我国第一部《招投标法》,确立了强制性招投标制度。 物业管理的招标,是指物业所有权人或其法定代表(发商基业主委员会),在为其物业选择管理者时,通过制订符合其管理服务要求和标准的招标文件向社会公开,由多家物业管理企业竞投,从中选择最佳对象,并与之订立物业管理合同的过程。物业管理的投标,是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各项管理服务要求与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本企业的实力,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的活动。物业管理招投标实质上是物业管理权的一种交易形式。

1994年初,深圳莲花北村举行了物业管理权内部招投标,深圳万厦居业有限公司中标,对莲花北村提供全面的物业管理服务,并以优质服务、规范管理和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赢得业主、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开创了我国物业管理招投标的先河。1996年以来,深圳又率先尝试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公开招聘鹿丹村、桃源村和梅林一村等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推动了深圳物业管理市场的迅猛发展。1999年5月,全国第三次物业管理工作会议在深圳召开,建设部领导在工作报告中强调各地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物业招投标规则,努力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精心组织招投标工作。"会议精神得到全国各地行业主管部门的积极响应,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物业管理起步比较早的城市广泛开展起来,并在实践中积累了很多宅贵经验。

2003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第24条明确规定: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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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招标书招标须知篇五

协议编号:

甲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传真:

乙方:

注册地址:

资质证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电话:传真:

甲方为本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产权单位;。

乙方为受聘之物业管理单位;。

上述主体分别简称为甲方和乙方,合称为双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项目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总则:

1.1本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坐落:;。

项目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占地面积: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1.2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产权人,并向其负责,即向甲方负责。

1.3本物业管理委托人甲方现委托乙方为本物业之物业管理受托人,以甲方之受托人的名义管理本物业,而乙方也同意接受委任,双方同意依照本协议规定条款履行相关的权利与义务。

1.4凡遇到有在乙方受托期间对项目运作有重要影响或涉及较多客户之事项,乙方须于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或批准后,方可进行。

1.5本协议有效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本物业的广告媒体中,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包括文字和图案),声明本物业由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惟甲方此项权利须严格限于乙方为本物业提供本物业管理期限内行使,否则乙方将追讨任何非授权使用乙方或其相关机构名称或标识之行为的法律责任的权利,及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1.6资料保密。

乙方不可于本协议期间或期满后向。

第三者公开因被甲方作此委托而获得关于甲方或任何用户之经营及其它商业资料,除非此公开是获得甲方或是在履行本协议项下乙方之职权所需。

1.7分包。

第三方,由于分包商造成的失误,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1.8本协议内之标题只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协议之结构和含义。

第二条、注释:

除协议内容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意义:

2.1产权单位指甲方。

2.3本物业指本项目之整体,包括宾馆、停车场及甲方书面同意的公共建筑及场地。

2.4客户指本物业的全体使用人。

2.5预算指每年由乙方编制之本物业管理的财务预算;甲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对本项目之使用合理性进行监督。

2.6本物业管理费指按照乙方测算并经双方认定的收费标准。

2.7管理公司指经由乙方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本物业管理公司,专职管理本物业的日常办事机构。

2.8本协议指本物业管理委托协议。

2.9公共设备指本物业内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空调系统、电信系统、电气系统、电力系统、给排水系统等。

第三条、委托管理内容:

3.1本物业建筑本体及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但不仅限于: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或基础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场区。

3.2本物业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保安监控系统、电力系统、卫星电视系统、电话系统、电信系统等系统。

3.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于本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共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等设施。

3.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共道路、商业广告网点等设施。

3.5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3.6本物业公共环境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收集与清运。

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场地、公共场所、房屋建筑物公用部位等。

3.7本物业区域内交通、车辆的行驶及停泊。

3.8配合和协助当地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维持本物业内公共秩序。包括区域内的安全监控、巡视、消防管理、门岗执勤。

3.9配合项目开展甲方实施的各项活动。

3.10负责向本物业之受益人收取或代收下列费用:

(1)本物业管理服务费;。

(2)能源耗用费(包括水、电、燃气等);。

3.11甲方单位面积内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甲方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3.12本物业内的空置面积部分的维护与管理。

3.13本物业内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整理与保管。

3.14其它委托管理。

(1)协调甲方与物业使用人处理工程的质量问题;。

(2)协调甲方所聘的施工队或承包公司处理房屋在交付使用后遗漏的工程问题;。

(3)处理所有对于本物业管理的投诉及维修申请。

3.15有关甲方委托的其他服务项目。

第四条、委托管理期限:

4.1本协议的委托期限暂为________年,即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止。

4.2本协议届满时,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可延长期限。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如果有意延长期限,应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向另一方发出延长本协议期限的书面意向,双方应在本协议届满前达成延长期限的书面协议。否则本协议在期限届满时终止。

4.3协议期满时,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并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

第五条、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5.1甲方的权力、义务:

(1)监督乙方在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2)审定乙方拟定的本物业管理制度。

(3)审定乙方本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4)委托乙方对本项目使用人按照甲方要求进行针对性服务与管理。

(5)如本物业建筑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对房屋质量负全部维修责任,如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负责支付全部费用。

(6)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合理面积办公用房(具体面积见本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物业的管理用房,并提供相应基本的办公条件及设施。

(7)负责收集、整理本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本协议生效之____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移交。

(8)协调、处理本协议生效前发生的本物业管理遗漏问题。

(9)协助、配合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支持乙方为保障良好物业管理而进行的必要措施。

5.2乙方权力、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订本物业管理制度。

(2)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业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

第三者。

(3)为本物业管理部门编制合理的人事组织架构,并保证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

(4)制定本物业管理公司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程序与各岗位职责。

(5)招聘本物业管理公司各岗位员工。负责培训各岗位员工有关本物业管理的专业技术,包括礼仪、礼貌、行为规范、业务训练等。

(6)制定一切有关日常本物业管理所需的文件与表格,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等。

(7)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方案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8)负责编制本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供甲方审批。

(9)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全部工程图纸、管理资料及原始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备需要时查验,并应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返还甲方或移交给继任的物业管理公司。

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6.1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照乙方测算并经双方认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6.2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为元____月.建筑平米。

6.3空置面积管理费:甲方按乙方所定收费标准全额支付乙方空置面积部分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6.4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和公共绿地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中修以上项目费用由甲方承担。

6.5在本协议期限内,如与政府价格政策变动,协议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按照政府新出价格进行调整。

第七条、物业服务质量承诺:

乙方参照本项目所在地区同类项目政府颁布之最高等级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向甲方和物业使用人提供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相匹配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八条、管理费用的运作模式:

8.1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物业管理实行包干制。

8.2在乙方提前向甲方作出项目预支酬金支出书面知会时,甲方未能及时回复,给乙方在物业管理过程中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8.3在本项目正常管理期间,甲方应按所定标准缴纳费用,乙方按预算执行支出,接受甲方的监督。

8.4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提交一次物业管理运行成本及费用支出报表,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九条、保险:

本物业的全部保险应向当地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的保险公司投保,其投保的险种、保险金额等均按中国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本物业实际情况办理。本物业在正常使用管理期内,乙方负责购买本物业所需投保的保险,此项费用从物业管理服务费中列支。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甲乙双方任一方未按协议约定事项执行的,给对方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均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0.2在物业管理中,由于甲乙双方任一方过错,给物业使用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过错方应负责进行赔偿。

10.3由于甲乙双方任一方之过错,造成存放于此方的管理文件、档案、财务资料等的遗失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0.4由于甲乙双方任一方存在违法行为,致使对方解除协议的,违法方赔偿因此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足额补偿乙方。

10.6甲方在乙方接管物业时,若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提供必要技术档案资料,因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10.7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故解除协议,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解除协议方应赔偿对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协议的终止:

1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一方终止协议:

1

1.2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可以充足理由,于提前一个月给予对方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在发出及收到终止通知后的一个月期间,甲、乙双方仍需履行承担的权利与义务,就协议解除事宜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均不需要向对方作出赔偿或承担法律责任。

1

1.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协议终止、解除与交接手续: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前____日工作日内,乙方应积极腾退物业管理用房,并与继任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友好交接工作,不得有任何妨碍继任物业管理公司正常物业管理的行为。

公司期间利用甲方资金购买的财产。

物业管理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应与甲方和继任的物业管理公司核对所有财务帐册,并将剩余物业管理费用转交给继任的物业管理公司。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1

3.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1

3.2通知。

送达或给予的通知必须用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送达或以预先缴付的邮递方式或以电传方式送达。

1

3.3完整合约。

本协议己包含当事人之协议,并推翻所有先前协议当事人之间关于管理本物业的协议或沟通。若本协议任一条文在法律上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本协议其余的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1

3.4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

3.5本协议之附件均为协议有效组成部分;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有关编制、审定和登记本协议之法律及其他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1

3.6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的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1

3.7争议的解决。

凡因在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时,提请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如果调解不能解决,各方同意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

1

3.8修改协议。

本协议之一切条文,必须经过协议当事人共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做出修改、删减或增加。经修改之后协议须经双方签署后方为有效。

1

3.9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执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1

3.10本协议共10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日期

物业管理招标书招标须知篇六

1物业概述。

1.1物业名称(以下简称该项目):。

1.2物业地点:市区街号。

1.3物业规模:

1.3.1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占万平方米,地下占万平方米;

1.3.2停车场规模个车位;

1.3.4物业管理区占地面积万平方米;

1.3.5物业管理区内的其他设施:

1.4物业管理合同形式:小区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签订专业的委托管理合同。

1.5招标范围:

1.6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1.7本次招标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2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以下合格条件。

b有独立法人资格;

c有相关小区管理经验;

d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管理科学、能使本小区管理上一档次,满足小区居民的要求。

2.2为了被授予签订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按招投标书附表格式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为此,所提交投标文件中至少应包括下列资料:

b投标单位近年完成小区管理和现在正在管理小区的情况;

d提供为完成本小区管理拟采用的主要经营策略;

e投标银行保函;

f投标保证金契约担保书;

g投标人保证书;

h授权书。

2.3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时,除按本条上述要求提供参加联合体的每一成员资料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有法律约束力;

e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否则,有关投标将被拒绝。

2.4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无须对投标人因本次招标事宜引起的任何费用或损失负责。

该项目无论从设计上、建筑上以及规模上,都可在本地及乃至全国名列前茅,因此在管理上也应达到与之相匹配的水平,具体管理目标是:

4.1树立正确的物业管理观念,以“服务至上,客户第一”为管理宗旨,从而达到一流的管理、一流的形象、一流的效益,以提高整个物业的档次和社会形象。

4.2该物业入伙开园后1年内,使该物业的管理水平达到本地区先进。

4.32年内使该物业达到省(直辖市)内先进水平。

4.43年内力争达到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的标准。

5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5.1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a投标书及其附录、附表格式;

b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授权书);。

d合同协议书格式;

e履约担保格式;

f证明合格条件和资格的其他材料。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3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并承担因其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可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以向投标人发出补充招标文件的形式做出。

6.2招标补充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招标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6.3如果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当他认为必要时,可以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7现场考察。

7.1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的考察,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2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考察仅是对招标物业现场基本情况的初步考察,并不承担满足投标人获取投标所须全部资料的责任。投标人应自负其责地获得与编制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必须材料。

7.3现场考察后,投标人将被认为已了解该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的地理环境、各种配套设施、文化背景、市政配套情况、通讯、交通、周边物业状况、工作环境及一切可能对该物业管理构成影响的现场和周围环境情况,并已充分认识到自己应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以便将所有因现场环境因素产生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与现场环境有关的索赔。

7.4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语言。

8.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一切往来函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书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投标书的解释以中文为准。

8.2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9报价编制要求。

9.1投标单位按物业管理目标及管理预算方案、北京市有关规定、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编制该项目管理费用概(预)算书。

9.2该物业业主保留对中标人某项报价偏高且明显不合理而无法接受的单价进行调整的权利,并以此作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条件之一。

9.3该投标价将被认为是全面达到本招标文件中已明确的优质物业管理标准的报价。

物业管理招标书招标须知篇七

为提高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的生活水平,创造一个良好的社区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要求,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聘请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其实施物业管理。

一、物业项目名称

座落位置:

四至:东 南

西 北

二、规划建设基本情况

1、物业的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交付使用的日期:

房屋验收情况:

2、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商业经营用房 平方米,办公用房 平方米,车库 平方米,其它 平方米。共有房屋 幢,住宅 户。

3、公用设施设备及公共场所情况

(1)绿化面积 平方米,道路面积 平方米;

(2)物业管理用房 平方米,社区用房 平方米;产权归业主所有。

(3)路灯 盏,垃圾箱 个,排污管道 米,化粪池 个;

(4)体育设施及场所;

(5)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控制室 平方米,消防设备有哪些;

(6)出入道闸、报警、监控、对讲系统;

(7)电梯及备用电源;

(8)小区出口 个,其中人行出口 个,车辆出口 个,消防通道 个;

(9)其它

三、物业管理的内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

3、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

5、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

6、区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7、装修管理;

8、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和竣工验收资料;

9、法律政策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有关说明及要求

1、中标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对 物业项目实施专业化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本物业项目管理期限为 年。

3、招标人于中标后一个月内与 签订本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合同, 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相关的档案资料。

4、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核算,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物价局批准的指导价,待中标后,报物价局审核批准。

5、经过资格预审入围的投标人须缴纳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中途退标者,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转为风险抵押金。中标单位如未达到预定的目标,抵押金不予退还,抵押金期限为三年。

五、物业管理标准及惩罚

1、物业项目的物业管理按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执行及标书、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

2、招标人每年对 物业管理进行考核。如未达到上述物业管理标准或出现重大管理失误、业主投诉多、管理服务水平下降等情况,可终止物业服务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中标人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六、投标、开标时间

1、各投标人应做好投标书,密封后于 年 月 日送达招标工作负责人办公室;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标书。

2、开标时间为 年 月 日。

七、其他事项

1、 的物业管理招投标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或在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已中标的,终止物业服务合同,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2、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

项目标书及答辩要求

一、标书(100分)

(一)投标人拟采取的管理方式,管理组织机构(管理体制、管理方法、机构设置);

(二)管理人员的配备、培训及管理;

(五)档案建立与管理。包括房屋档案、管理服务资料等;

(六)各项指标的承诺及完成承诺指标所采取的措施。

各项指标:1、房屋完好率;

2、房屋维修及时率;

3、维修质量合格率及回访率;

4、管理费收缴率;

5、业主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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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招标书招标须知篇八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济南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二、招标要求。

三、价款支付方式。

中标人向受托人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五、本协议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他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方式和时间,向受托人支付报酬。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约定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招标书招标须知篇九

2、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招标书》、《投标单》、《投标企业资格审查表》、《投标须知》、《招标章程》、《招标项目说明书》、《物业服务合同》等。

3、发布招标消息:招标单位可以根椐招标方式的不同,采用不同的途径发布招标消息,如召开招标新闻发布会、公布招标公告(广告)或函寄招标邀请书等。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在公共媒体上公布招标公告。

4、招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根椐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但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法。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3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招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的主要内容通常有: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质量认证证书、财务状况、社会信誉、人员结构、技术装备、有无投票保证书;管理规模;以住业绩,已承担的项目,主要负责人的经历和企业背景情况等证明材料。经资格预审后,公开始标的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告知获得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5、发售招标文件及有关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符合条件的物业管理投标单位发售标书,并根椐实际情况,向他们提供有关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以利于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编制出符合本物业区域管理具体情况的投标书。

6、组织投标单位现场勘察答疑。投标单位在准备投标文件时,可能会向招标单位提出一些问题,要求招标单位给以澄清或解释。招标单位应根椐具体情况,尽快安排有关工作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前会议,或安排投标单位实地勘察物业现场,由招标单位负责对投标单位提出的问是给予解答或澄清,解答或澄清必须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招标人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考试|大|前,澄清或修改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接收和收存投标书 .招标人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公开招标的物业管理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地点接受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经审查,如认为收到的文件各项手续齐全或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应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日期的凭证,并妥善收存投标文件,对于在规定的时间之外送来的投标文件和没有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办理的(如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该拒收,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单位。

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在评标过程中也可召开现场答辩会,但应当事先在招标文件中说明,并注明所占的评分比重。

招标人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者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0、发出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投标有效期在招标文件中载明)30日前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也应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应返还其投标书及投标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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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招标书招标须知篇十

1.1物业名称(以下简称该项目):。

1.2物业地点:市区街号。

1.3物业规模:

1.3.1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占万平方米,地下占万平方米;。

1.3.2停车场规模个车位;。

1.3.3物业管理区内人口人;。

1.3.4物业管理区占地面积万平方米;。

1.3.5物业管理区内的其他设施:.

1.4物业管理合同形式:小区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签订专业的委托管理合同。

1.5招标范围:

1.6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1.7本次招标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2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以下合格条件。

b有独立法人资格;。

c有相关小区管理经验;。

d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管理科学、能使本小区管理上一档次,满足小区居民的要求。

2.2为了被授予签订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按招投标书附表格式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为此,所提交投标文件中至少应包括下列资料:

b投标单位近年完成小区管理和现在正在管理小区的情况;。

d提供为完成本小区管理拟采用的主要经营策略;。

e投标银行保函;。

f投标保证金契约担保书;。

g投标人保证书;。

h授权书。

2.3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时,除按本条上述要求提供参加联合体的每一成员资料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有法律约束力;。

e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否则,有关投标将被拒绝。

2.4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无须对投标人因本次招标事宜引起的任何费用或损失负责。

该项目无论从设计上、建筑上以及规模上,都可在本地及乃至全国名列前茅,因此在管理上也应达到与之相匹配的水平,具体管理目标是:

4.1树立正确的物业管理观念,以“服务至上,客户第一”为管理宗旨,从而达到一流的管理、一流的形象、一流的效益,以提高整个物业的档次和社会形象。

4.2该物业入伙开园后1年内,使该物业的管理水平达到本地区先进。

4.32年内使该物业达到省(直辖市)内先进水平。

4.43年内力争达到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的标准。

5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5.1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a投标书及其附录、附表格式;。

b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授权书);。

d合同协议书格式;。

e履约担保格式;。

f证明合格条件和资格的其他材料。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3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并承担因其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可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以向投标人发出补充招标文件的形式做出。

6.2招标补充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招标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6.3如果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当他认为必要时,可以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7现场考察。

7.1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的考察,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2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考察仅是对招标物业现场基本情况的初步考察,并不承担满足投标人获取投标所须全部资料的责任。投标人应自负其责地获得与编制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必须材料。

7.3现场考察后,投标人将被认为已了解该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的地理环境、各种配套设施、文化背景、市政配套情况、通讯、交通、周边物业状况、工作环境及一切可能对该物业管理构成影响的现场和周围环境情况,并已充分认识到自己应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以便将所有因现场环境因素产生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与现场环境有关的索赔。

7.4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语言。

8.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一切往来函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书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投标书的解释以中文为准。

8.2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9报价编制要求。

9.1投标单位按物业管理目标及管理预算方案、北京市有关规定、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编制该项目管理费用概(预)算书。

9.2该物业业主保留对中标人某项报价偏高且明显不合理而无法接受的单价进行调整的权利,并以此作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条件之一。

9.3该投标价将被认为是全面达到本招标文件中已明确的优质物业管理标准的报价。

10投标货币。

10.1本招标物业项目采用人民币。

11投标书有效期。

11.1自递交投标书截止日算起60天。

11.2在原定投标书有效期届满之前,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书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拒绝延期的投标人将失去中标资格,但不会失去投标保证金或保函。接受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它的投标文件,但必须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的有效期。

12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

12.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书第5条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一式五份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应在文件封面上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2.2所有文件均应打印(签字除外).

12.3“投标书”应由投标人的合法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中正本的任何一页,都要由“投标书”签署人小签。投标文件不应有任何改动,否则应由“投标书”签署人在改动处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3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13.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外两层信封中,并在内、外两层信封上均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3.2递交投标文件时,正、副本应分别包装在两个密封袋中。

内层信封上应分别写明投标人(作为收件人)和招标人(作为发件人)的名称及地址,以便因标书迟到或其他原因宣布不能接受时,招标人得以将标书原封退回。内层信封的封口外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13.3投标密封必须在投标文件袋背面上方开口外密封,并填写密封日期。封条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各两枚。投标文件袋正面按照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各一枚。

14投标截止时间。

14.1投标人应在投标邀请书规定的递交投标书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原封退回。

14.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退回全部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

15开标。

15.1本招标项目将按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所有已签收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表(携本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书)出席。

15.2在开标时,招标人将当场对已签收的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进行开封,并核查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投标书内容等有关情况,以确定其完备性。

15.3在进行上述核查后,将宣布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的名称,并同时宣布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名称。

15.4开标结果宣布完后,由各投标人的合法代表人对开标结果当场签署确认。投标人不出席开标活动,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5.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以废标处理,予以拒绝:

a投标文件签署不全或不符合要求;。

b“投标书”中未填报总价;。

c投标文件将招标文件的格式、文字进行任何改动;。

d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顺序编写。

16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16.1在评标阶段,招标人认为需要时可要求投标人澄清投标书中的问题,或要求补充部分其他资料,或要求对其管理方案进行答辩。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并应以书面形式送交招标人。但投标人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对原投标报价和标书内容提出任何形式的修改。

16.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前,招标人将首先对投标文件按照本招标书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符合性审查。

16.3对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对其管理方案和管理(概)预算进行校核,并对管理(概)预算在算术上或累加运算上的错误予以修正。

16.4招标人将只对合格的招标单位管理费用(概)预算符合性和算术性审查,并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经招标人对所有符合投标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出复合标底。

复合标底=各符合投标报价之和/符合投标单位个数。

高于复合标底+50%以上(不含+50%)的投标,将被视为无竞争性而不进入评比,低于复合标底-20%以下(不含-20%)的投标,将被视为低于成本价也不进入评比。

16.5除评标价之外,招标人还将进行商务评审和技术评审,一经评审后合理代价中标。

商务评审的主要内容是:

a总管理(概)预算标价应合理;。

b其他影响该物业内业主增加或减少支付的因素;。

c投标价与复合标底价相比较;。

d未提出与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相悖的要求;。

e良好的信誉和优良的业绩。

技术评审的主要内容是:

a总经理及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总工的资质、资历;。

b现场组织机构,项目经理部其他人员资质、资历;。

c以往类似项目经验、管理情况;。

d物业管理方案的合理、可行、科学及技术先进性;。

e对该物业周边环境的保护措施;。

g质量、消防、交通、环保及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h专业技术力量能否满足物业管理目标要求。

16.6定标方式。

招标人将从管理方案的可行性、投标报价、物业管理技术的先进性、质量、安全、消防、交通、环保等保证体系、投标人履约能力、履约信誉、社会声誉等多方面进行商务评审和技术评审,以经评审后确定中标人。

16.7招标人没有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17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

17.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不解释原因。

18中标通知书。

18.1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日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写明该物业业主委员会(如在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前,由该物业的开发商代表全体业主)将与中标单位所签订委托管理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本物业项目管理费用总价(即合同价格).

18.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8.3招标人将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但不负责解释未中标原因。

19履约担保。

19.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应按招标人的指定或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一份由银行出据的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

20合同协议书。

20.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持履约保函,与招标人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协议书。

20.2合同协议书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

20.3如果中标人未能遵守前款规定,招标人可宣布中标无效,将合同授予下一个预期中标,或重新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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