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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股权代持协议书(优秀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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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股权代持协议书(优秀12篇)
2023-11-20 02:13:00    小编:ZTFB

坚持原则和价值观是做人的准则。在撰写总结时,可以采用时间顺序、因果关系、问题解决等方式进行组织和表达。总结范文是学习和工作中宝贵的参考资料,我们可以在写作中借鉴其中的思路和结构。

股东股权代持协议书篇一

转让人(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人(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 %股权。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股权。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标的、受让价款及支付

1、甲方将其持有的 公司 %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 公司 的全部股权。

2、乙方愿意以 现金 万元的价格受让甲方所持有的 公司 的全部股权。

3、乙方同意在本协议书成立时,一次性将股权受让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或银行户头。

4、甲方转让股权应得价款所涉甲方税负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当及时依法办理。

二、与股权转让相关的权利义务转让

1、甲方转让其所持 公司 %的全部股权时,甲方对 公司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及义务均同时转让给乙方,甲方作为股东的一切责任亦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当负责及时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乙方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需要甲方协助的,乙方应当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要求进行必要的协助。

3、乙方受让甲方所持 公司 的全部股权并在依法变更登记后,即享有 公司与此相关的一切权利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义务。

三、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 方承担。

四、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五、违约责任本协议书生效后,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协议书约定义务。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万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和主张权利的费用损失。

六、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七、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让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东股权代持协议书篇二

原公司股东: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岳阳__宾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岳阳__宾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50%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原公司股东同意该转让事项。

2.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八十万元。转让款在本协议签订的第二天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3.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4.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甲方及原公司股东应保证股权转让前公司的债权债务已了结。如未了结的,或因转让前的事由使公司产生债务或其它纠纷的`,转让人及原公司股东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8.本协议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签订后,如甲方或乙方违约,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八万元。

9.在履行本协议书中,如发生争议,应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署地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

原公司股东:

协议签订时间:20__年12月27日。

协议签订地点:

股东股权代持协议书篇三

乙方: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

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股东股权代持协议书篇四

隐名股东(甲方):                     名义股东(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拥有枣x公司(以下xx公司)%股份,甲方欲将该股份委托给乙方代为持有。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下,双方就本协议股份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1       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因甲方原持有的股份认缴出资期限尚未到期,如后期需要实际缴纳出资,应由甲方负担。

1.2       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1.3       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位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参与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它股东权利;代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       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实际出资人、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二、   代持股份。

2.2代持股份将通过工伤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持有。

2.3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

三、股份收益权利。

3.1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润分红),由甲方实际受益人所有;

3.3xx公司的利润分红款将汇入乙方名义股东账户或由乙方名义股东领取的,乙方在代领包括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后,将立即汇至甲方账户或由甲方指令安排。

4.1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东权利;

4.2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规定的桂东各项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5.1甲方承诺:将代持股份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对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

5.2甲方有权以隐名股东名义,直接行使xx公司的股东权利,乙方配合甲方行使股东权利程序。甲方参加xx公司股东会,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利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

5.3甲方有权实际享有代持股份项下的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或就该股权收益的具体处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

5.4如乙方未按照甲方意愿,超越权限或擅自行使股东权利,包括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xx公司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对乙方的委托。

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6.1乙方承诺,代表股权所产生的任何及全部投资收益均由甲方享有和收取,如乙方代为办理的,应在获得投资收益后的15日内,将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6.2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就行使代持股权对应的表决权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6.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代表持有的股权及其股东权益转委托给第三方。

6.4如后期甲方要求乙方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甲方,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七、保密条款。

7.1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情况予以保密,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相应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8.1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它事项。

9.1本协议原件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东股权代持协议书篇五

本《创始股东股权协议》(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xx年[]月[]日在[北京]市签订:

(1)[xx](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43xxxxxx)(简称“甲方”);。

(2)[xxx](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xx公司])(简称“乙方”);。

(3)[xxx](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简称“丙方”);。

(4)[xxx](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xx公司])(简称“丁x”)。

甲方、乙方、丙方与丁xx称“一方”,合称“各方”或“四方”。

鉴于:

(3)为了让各方分享公司的成长收益,各方拟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和方式持有公司股权。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将会随公司未来吸收新的投资者而被稀释,也可因公司回购股东的股份导致的减资行为而做出相应调整。

有鉴于此,经友好协商,各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信守。

第一条关于公司。

1.1公司名称:xx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2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1.3公司的注册资本:10万元。

1.4公司的经营范围及期限: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软件开发;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

第二条股权分配与预留。

2.1股权结构安排。

2.2各方表决权和利益分配权。

2.2.1股权与分红权。

各方确认,尽管各方根据本协议、《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对公司按相同比例进行出资,但各方享有的在股东会的利益分配权,不仅以各自投入的资本作为唯一衡量基础,除各方另有约定外,上述比例会在其他第三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或引入投资人时同比例稀释。

2.2.2股权与分红权。

各方确认,作为联合创始人,同意作为一致行动人,并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详见附件一。

2.3预留股权。

2.3.1预留律师合伙人激励股权。

(3)尚未被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投票权由代持方行使,其分红权由代持方行使并累积作为员工激励基金,具体分配由董事会决定。如发生退出事件,则各方按照其之间出资额的比例,分享该部分股权的分红权、清算分配权以及股权转让的价款(如退出事件之前发生股权并购)。

2.3.2预留员工激励股权。

(1)为激励公司核心岗位人员或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各方同意制定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为此,各方同意预留公司[20%]的股权(以下简称“预留员工股权激励”)。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向相应员工授予激励股权。

(2)在退出事件前,除非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及授予协议另有约定,已经由激励对象行权或公司兑现的员工股权仍由甲方代为持有,但相应股权的分红权利由该员工所有。

(3)尚未行权的预留员工激励股权,投票权由代持方行使,其分红权由代持方行使并累积作为员工激励基金,具体分配由董事会决定。如发生退出事件,则各方按照其之间出资额的比例,分享该部分股权的分红权、清算分配权以及股权转让的价款(如退出事件之前发生股权并购)。

各方持有的股份,在工商局备案登记股东名册中直接记载相应股东姓名、出资额及持股比例。甲方代持的股份,在工商局备案登记股东名册中登记在甲方名下,各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有该等股权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

第三条各方承诺和保证。

3.1各方均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并具有充分必要的权利和授权以签署本协议、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一切义务以及完成本协议项下的交易等行为。该方签署、交付或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章或司法或行政部门的决定和裁定,不会违反其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合同。

3.2各方的出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及时缴付本协议所述的投资款;。

3.3各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的规定。

第四条各方股权的权利限制。

基于各方同意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会持续服务于公司,各方以其在退出事件之前的服务获得公司相应股权。据此,各方同意自公司设立日起,即对各方享有的股权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进行相应权利限制。

4.1各方股权的成熟。

4.1.1成熟安排。

各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甲方已成熟股权为10%;乙方已成熟股权为7%;丙方成熟股权为5%;丁x已成熟股权为10%,其余各方股权按照以下进度在4年内分期成熟:

(1)自本协议签订日起满1年,25%的股权成熟;。

(2)自协议签订日起满1年以后,按照每月平均成熟相应的股权(共36个月)。

4.1.2加速成熟。

如果公司发生退出事件,则在退出事件发生之日起,在符合本协议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各方所有未成熟标的股权均立即成熟,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尚未授予的部分按照各方之间的持股比例立即授予。

若发生下述事项中的退出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售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若发生下述事项以外的其他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其届时在公司中持有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收益分配权。

在本协议中,“退出事件”是指:

(1)公司的公开发行上市;。

(2)全体股东出售公司全部股权;。

(3)公司出售其全部资产;。

(4)公司被依法解散或清算。

4.2在成熟期内,乙方、丙方和丁x股权如发生被回购情形的,由甲方作为股权回购方接受股权并可依据标的股权是否成熟而适用不同的回购价格。

4.3在成熟期内,甲方股权如发生被回购情形的,由乙方、丙方和丁x作为股权回购方受让股权并可依据标的股权是否成熟而适用不同的回购价格。如发生甲方股权被回购的情形,则甲方代为持有的股份,由乙方、丙方和丁x按照其之间的持股比例分别继续代为持有。

4.4股权转让限制。

4.4.1限制转让。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除非董事会另行决定,各方均不得向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对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4.4.2优先受让权。

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成熟安排与转让限制的前提下,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果各方向四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转让标的股权,该方应提前通知其他方。在同等条件下,其他方有权以与第三方的同等条件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转让的股权,如其他方同时行使优先共购买权的,则按比例购买拟转让股权。

4.5配偶股权处分限制。

除另有约定,公司股权结构不因任何创始人股东婚姻状况的变化而受影响。各方同意:

4.5.1于本协议签署之日的未婚一方,在结婚后不应将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约定为与配偶的共同财产,但有权自行决定与配偶共享股权带来的经济收益。

4.5.2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已婚的一方,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5日内与配偶签署如附件二所示的协议,确定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为其个人财产,但该方有权决定与配偶共享股权带来的经济收益,该等协议应将一份原件交由公司留存。

4.5.3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若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第4.5.1款的规定,将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未能依据本条第4.5.2款的规定与配偶达成协议的,如果该方与配偶离婚,且该方在公司持有的一半(或任何其他比例)的股权被认定为归配偶所有的,则该方应自离婚之日起30日内购买配偶的股权。若该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股权购买的,则该方应赔偿因此给其它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4.6继承股权处分限制。

4.6.1公司存续期间,若任何一方在公司持有的股权需要由其继承人继承的,则须经在公司其他各方中持有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若其他各方未能一致同意的,则其他各方有义务购买该部分股权或促使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

4.6.2前款所述购买/回购价格为以下两者价格中的较高者:(1)该部分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2)该部分股权对应的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确定的市场公允价值的[70%]。

第五条回购股权。

5.1因过错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出现下述任何过错行为之一的,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股权回购方有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股权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回购该方的全部股权(包括已经成熟的股权及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该方对标的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该等过错行为包括:

(1)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3)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

(5)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6)捏造事实严重损害公司声誉;。

(7)因任何一方过错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拒不履行赔偿责任的。

5.2终止劳动/服务关系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与公司终止劳动/服务关系的,包括但不限于该方主动离职,该方与公司协商终止劳动/服务关系,或该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则至公司确认劳动/服务关系终止之日:

5.2.1对于尚未成熟的创始股东股权,股权回购方有权以未成熟创始股东股权初始投额回购离职方未成熟的创始股东股权。自公司确认劳动/服务关系终止之日起,离职方就该部分创始股东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5.2.2对于已经成熟的创始股东股权,股权回购方有权利但无义务回购已经成熟的该全部或部分创始股东股权(简称“拟回购创始股东股权”),尚未获得融资前,回购价格为(离职方已付全部购股价款+央行公布当期一年期存款定期利息);若已获得融资,回购价格为以下之较高者:(i)拟回购创始股东股权对应的投资金额的3倍(计算公式:离职方已付的全部投资款×(拟回购创始股东股权/离职方持有的全部创始股东股权)×[3]倍);或(ii)拟回购创始股东股权对应的公司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的20%(计算公式: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拟回购创始股东股权×20%)。自支付完毕回购价款之日起,该创始人股东对已回购的创始股东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若因离职方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过错行为而导致劳动/服务关系终止的,则创始股东股权的回购适用第(一)款的规定。

第六条竞业禁止和保密。

6.1各方承诺,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及自与公司终止劳动/服务关系起两(2)年内,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投资于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且投资额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本总额5%的除外)。

6.2有关本协议及其附件的条款和细则(包括所有条款约定甚至本协议的存在以及任何相关的文件)均属保密信息,本协议的各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除非另有规定。

6.3发生下列情形时所披露的信息不适用以上所述的限制:

(1)法律、任何监管机关要求披露或使用的;。

(3)非因本协议各方或公司的原因,信息已进入公知范围的;。

(4)其他所有方已事先书面批准披露或使用的。

如基于上述原因(1)、(2)披露的,披露信息的一方应在批露或提交信息之前的合理时间与其他方商讨有关信息披露和提交,且应在他方要求披露或提交信息情况下尽可能让获知信息方对所披露或提交信息部分作保密处理。

第七条其他。

7.1修订。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修订或对某条款的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本协议各方签字方才生效。

7.2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条款均各自独立,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

7.3效力优先。

如果本协议与《公司章程》等其他公司文件不一致或相冲突,本协议效力应被优先使用。

7.4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7.5通知。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由一方发送给其他方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并按照下列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送达至被通知人,并注明下列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

甲方:xxx。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编码:

电话:1821传真:

电子邮件:13263xxx@。

乙方:

通讯地址:xx编码:

电话:xx公司传真:

电子邮件:

丙方:

通讯地址:xx编码: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丁x:

通讯地址:xx编码:

电话:xx公司传真:

电子邮件。

若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方式发生变化(以下简称“变动方”),变动方应当在该变更发生后的七(7)日内通知其他方。变动方未按约定及时通知的,变动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

7.6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起草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依据该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仲裁语言应为中文。

7.7份数。

本协议一式五份,各方各持一份,一份由公司存档,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公司盖章:

股东股权代持协议书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鉴定本股权合同,甲乙双方均得按一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一、入股时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三年。

二、入股金额,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元,计股。

四、分红:

1、每月一日为股东会议日,通报上月经营情况o。

2、每满三个月分红一次,以当月日为分红日。

3、乙方每月工作须满24天方可参与分红。

4、如甲方用折旧费开设新店,乙方享受同等股份。

5、(1)时间为三年,满一年按当时投资金额1/3退还(未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2)满二年按当时投资金额2/3退还。

(3)满三年按当时投资金额3/3退还。

五、退股、合同到期按原始股金额如数退还。(折旧费及开店基金不予退还)。

六、纯利润:每月盈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在扣除行政管理费5%(以当月现金业绩计算),折旧题摊费(以三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七、其他:

1、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进行同行业营利性投资,如有隐匿之。

情形则以无条件退股论。

2、乙方连续旷工三天、无故六天不到岗视为自动退股。

3、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约,则在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在当地开设美发店o。

继续合作,甲方不得拒绝。

5、卡金在末消费前,不得入每月业绩帐,有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客户信用。

6、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

八、乙方获得_________股权后,只保留分红权,乙方承诺其他权益均五条件由甲方全权代理。

九、甲乙双方拥有原始股份自合同期间,甲方以_________名义开设新店都与乙方有关系。

十、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改。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股东股权代持协议书篇七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就xxxx有限公司(以下称“xxxx”)的股权转让事宜在xx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xx同意将持有xxxx的xx万股权(壹拾万股),以人民币xx万元(xx元整)转让给乙方xx,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xxxx原享有的.股东权利和应承担的股东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除以上购买金额外不支付任何费用(但不包含退出时应交税费)。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的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甲方提前从xxxx离职,所持股份未兑现或未完全兑现的;

3、乙方主动提出退出的情况;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1、转让股份暂由甲方全部代持,在乙方未同意售出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售出乙方的股权;

3、若某某进行股改或扩股等使得总股本发生相应变化的,本次转让股份也相应变化;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东股权代持协议书篇八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权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2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3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第三条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收取代持报酬元。

第四条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五条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股东(签名):

股东股权代持协议书篇九

转让人: (以下称甲方)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人: (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1、xx公司(下称______公司)是经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

2、甲方与乙方均为______公司的股东。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xx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市订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______%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______元,实缴注册资本______元,协议签订当时______公司基本账户余额:______元)以______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转让费______元,人民币______以(备注:现金或转帐)方式分______次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 股权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______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甲方应就该转让已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的事实,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证明。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受让股权的所有权正式发生转移。

2、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如30日内不能办理完毕前款规定的成交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拒绝支付转让价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应款项,则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款项退还给乙方。

第三条 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xx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xx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xx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xx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可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______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名):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名):年____月____日

转让人: (以下称甲方)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人: (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股权代持协议书篇十

法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为了体现公司理念,建立科学的企业管理机制,有效激发员工的创业热情,不断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现对公司创业伙伴___________进行干股激励与期权计划,并以此作为今后行权的合法书面依据。

1、公司赠送________________万元分红股权作为激励标准,____________以此获得每年公司年税后利润(不含政府补贴和关联公司转移利润)的分红收益,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公司股份制改造完成日为截止日。原则上干股激励部分收益累积后作为今后个人入股资金,暂时不进行现金分配,在期权行权时一次性以税后现金分红形式进行购买股份,多退少补。

2、公司授予个人干股,在未行权前股权仍属原股东所有,授予对象只享有干股分红的收益权本次确定期权计划的期权数量为____________万股,每股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

1、干股分红按照公司的实际税后利润,公司财务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向管理层透明与公开,并指定主要管理人员参与监督。每年税后利润暂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最终确认在公司股份制改造时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报告为准。

2、期权行权在公司改制时进行,并一次性行权,如放弃行权,公司按其所持干股的累积分红按税后的现金分红形式支付其___。

3、行权价格按行权时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确定,出资以其所持干股累积未分配收益冲抵,多退少补。如干股累积分红收益不足以支付全部行权金额且___不予补足,则对应不足出资部分视为其___自愿放弃,原权益仍属于原股东,其___相关股份数量根据其实际出资情况自动调整,其相关损失也由其___承担;期权行权后,公司以增资形式将员工出资转增为公司股本。

4、入股人必须是其___,同时必须符合公司以下相关要求。

5、期权转股手续与股票流通按照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上市需要,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时的增资或引入战略投资者,则公司在保证其___现有期权数量的基础上,有权对公司股权进行重组,以便保证公司的顺利上市。

2、本方案只作为公司内部人员的首次激励计划;

3、授予对象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同时愿意接受本方案有关规定。

1、承诺绝对不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经营、控制与本公司所从事业务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2、保证有关投入公司的资产(包括技术等无形资产)不存在任何类型或性质的抵押、质押、债务或其它形式的第三方权利。

3、保证不存在任何未经披露与任何第三方合作投资情形,也未为投资之目的充当任何第三方受托人或代理人。

4、为确保公司上市后的持续经营,___保证在公司上市的______年内不离职,并保证在离职后______年内不从事与___在_______________工作期间完全相同的业务经营活动,无论何时也不泄露原掌握的商业秘密。

5、___同意无论何种原因在公司上市前离职,离职前所持的干股激励收益根据账面实际金额,按照税后现金分红形式支付给其___,原授予的干股激励由于___离职自动终止,期权计划同时取消。

7、在公司上市前如有违法行为被公司开除,___承诺放弃公司给予的所有干股激励所产生的一切收益。

8、在公司上市后如有违法行为被公司开除,___同意按照上述第6条双方约定的(退还未服务年限的收益)规定处理。

9、任职期间,___保证维护企业正当权益,如存在职务侵占、受贿、从事与本企业(包括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相同的经营活动、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的,___愿意支付_____倍于实际损失的违约金,同时愿意接受公司对于___的行政处罚甚至开除处理。

10、___保证所持干股激励与期权不存在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转让、对外担保、质押或设置其它第三方权利等行为,否则,___愿意由公司无条件无偿收回。___保证不向第三方透露公司对___激励的任何情况。

1、期权完成行权后,按照上市公司法有关规定,其以实际出资享受相应表决权和收益权。其他相关权益,由《公司章程》具体规定。

2、公司根据其投资企业实际盈利情况确定分红,若公司分红用于转增资本,视同其实际出资,其相关税费由股东自己承担。

3、今后如因上市股权增发需要,公司有权对股权进行整合,具体股权整合方案届时协商确定。

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否则必须承担由此造成其它方损失。若因一方违反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其他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因不能预见且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可以免于承担其他方损失赔偿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出示有效证明文件。

1、本协议变更、修改或补充,必须由各方共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4、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后生效。

代表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股东股权代持协议书篇十一

本《创始股东股权协议》(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xx年[]月[]日在[北京]市签订:

(1)[xx](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43xxxxxx)(简称"甲方");

(2)[xxx](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xx公司])(简称"乙方");

(3)[xxx](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简称"丙方");

(4)[xxx](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xx公司])(简称"丁x")。

甲方、乙方、丙方与丁xx称"一方",合称"各方"或"四方"。

鉴于:

(3)为了让各方分享公司的成长收益,各方拟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和方式持有公司股权。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将会随公司未来吸收新的投资者而被稀释,也可因公司回购股东的股份导致的减资行为而做出相应调整。

有鉴于此,经友好协商,各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信守。

第一条关于公司

1.1公司名称:xx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2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1.3公司的注册资本:10万元

1.4公司的经营范围及期限: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软件开发;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

第二条股权分配与预留

2.1股权结构安排

2.2各方表决权和利益分配权

2.2.1股权与分红权

各方确认,尽管各方根据本协议、《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对公司按相同比例进行出资,但各方享有的在股东会的利益分配权,不仅以各自投入的资本作为唯一衡量基础,除各方另有约定外,上述比例会在其他第三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或引入投资人时同比例稀释。

2.2.2股权与分红权

各方确认,作为联合创始人,同意作为一致行动人,并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详见附件一。

2.3预留股权

2.3.1预留律师合伙人激励股权

(3)尚未被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投票权由代持方行使,其分红权由代持方行使并累积作为员工激励基金,具体分配由董事会决定。如发生退出事件,则各方按照其之间出资额的比例,分享该部分股权的分红权、清算分配权以及股权转让的价款(如退出事件之前发生股权并购)。

2.3.2预留员工激励股权

(1)为激励公司核心岗位人员或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各方同意制定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为此,各方同意预留公司[20%]的股权(以下简称"预留员工股权激励")。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向相应员工授予激励股权。

(2)在退出事件前,除非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及授予协议另有约定,已经由激励对象行权或公司兑现的员工股权仍由甲方代为持有,但相应股权的分红权利由该员工所有。

(3)尚未行权的预留员工激励股权,投票权由代持方行使,其分红权由代持方行使并累积作为员工激励基金,具体分配由董事会决定。如发生退出事件,则各方按照其之间出资额的比例,分享该部分股权的分红权、清算分配权以及股权转让的价款(如退出事件之前发生股权并购)。

2.4股权备案登记

各方持有的股份,在工商局备案登记股东名册中直接记载相应股东姓名、出资额及持股比例。甲方代持的股份,在工商局备案登记股东名册中登记在甲方名下,各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有该等股权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

第三条各方承诺和保证

3.1各方均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并具有充分必要的权利和授权以签署本协议、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一切义务以及完成本协议项下的交易等行为。该方签署、交付或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章或司法或行政部门的决定和裁定,不会违反其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合同。

3.2各方的出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及时缴付本协议所述的投资款;

3.3各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的规定。

第四条各方股权的权利限制

基于各方同意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会持续服务于公司,各方以其在退出事件之前的服务获得公司相应股权。据此,各方同意自公司设立日起,即对各方享有的股权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进行相应权利限制。

4.1各方股权的成熟

4.1.1成熟安排

各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甲方已成熟股权为10%;乙方已成熟股权为7%;丙方成熟股权为5%;丁x已成熟股权为10%,其余各方股权按照以下进度在4年内分期成熟:

(1)自本协议签订日起满1年,25%的股权成熟;

(2)自协议签订日起满1年以后,按照每月平均成熟相应的股权(共36个月)。

4.1.2加速成熟

如果公司发生退出事件,则在退出事件发生之日起,在符合本协议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各方所有未成熟标的股权均立即成熟,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尚未授予的部分按照各方之间的持股比例立即授予。

若发生下述事项中的退出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售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若发生下述事项以外的其他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其届时在公司中持有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收益分配权。

在本协议中,"退出事件"是指:

(1)公司的公开发行上市;

(2)全体股东出售公司全部股权;

(3)公司出售其全部资产;

(4)公司被依法解散或清算。

4.2在成熟期内,乙方、丙方和丁x股权如发生被回购情形的`,由甲方作为股权回购方接受股权并可依据标的股权是否成熟而适用不同的回购价格。

4.3在成熟期内,甲方股权如发生被回购情形的,由乙方、丙方和丁x作为股权回购方受让股权并可依据标的股权是否成熟而适用不同的回购价格。如发生甲方股权被回购的情形,则甲方代为持有的股份,由乙方、丙方和丁x按照其之间的持股比例分别继续代为持有。

4.4股权转让限制

4.4.1限制转让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除非董事会另行决定,各方均不得向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对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4.4.2优先受让权

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成熟安排与转让限制的前提下,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果各方向四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转让标的股权,该方应提前通知其他方。在同等条件下,其他方有权以与第三方的同等条件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转让的股权,如其他方同时行使优先共购买权的,则按比例购买拟转让股权。

4.5配偶股权处分限制

除另有约定,公司股权结构不因任何创始人股东婚姻状况的变化而受影响。各方同意:

4.5.1于本协议签署之日的未婚一方,在结婚后不应将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约定为与配偶的共同财产,但有权自行决定与配偶共享股权带来的经济收益。

4.5.2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已婚的一方,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5日内与配偶签署如附件二所示的协议,确定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为其个人财产,但该方有权决定与配偶共享股权带来的经济收益,该等协议应将一份原件交由公司留存。

4.5.3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若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第4.5.1款的规定,将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未能依据本条第4.5.2款的规定与配偶达成协议的,如果该方与配偶离婚,且该方在公司持有的一半(或任何其他比例)的股权被认定为归配偶所有的,则该方应自离婚之日起30日内购买配偶的股权。若该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股权购买的,则该方应赔偿因此给其它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4.6继承股权处分限制

4.6.1公司存续期间,若任何一方在公司持有的股权需要由其继承人继承的,则须经在公司其他各方中持有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若其他各方未能一致同意的,则其他各方有义务购买该部分股权或促使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

4.6.2前款所述购买/回购价格为以下两者价格中的较高者:(1)该部分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2)该部分股权对应的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确定的市场公允价值的[70%]。

第五条回购股权

5.1因过错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出现下述任何过错行为之一的,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股权回购方有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股权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回购该方的全部股权(包括已经成熟的股权及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该方对标的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该等过错行为包括:

(1)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3)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

(5)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6)捏造事实严重损害公司声誉;

(7)因任何一方过错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拒不履行赔偿责任的。

5.2终止劳动/服务关系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与公司终止劳动/服务关系的,包括但不限于该方主动离职,该方与公司协商终止劳动/服务关系,或该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则至公司确认劳动/服务关系终止之日:

5.2.1对于尚未成熟的创始股东股权,股权回购方有权以未成熟创始股东股权初始投额回购离职方未成熟的创始股东股权。自公司确认劳动/服务关系终止之日起,离职方就该部分创始股东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5.2.2对于已经成熟的创始股东股权,股权回购方有权利但无义务回购已经成熟的该全部或部分创始股东股权(简称"拟回购创始股东股权"),尚未获得融资前,回购价格为(离职方已付全部购股价款+央行公布当期一年期存款定期利息);若已获得融资,回购价格为以下之较高者:(i)拟回购创始股东股权对应的投资金额的3倍(计算公式:离职方已付的全部投资款×(拟回购创始股东股权/离职方持有的全部创始股东股权)×[3]倍);或(ii)拟回购创始股东股权对应的公司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的20%(计算公式: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拟回购创始股东股权×20%)。自支付完毕回购价款之日起,该创始人股东对已回购的创始股东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若因离职方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过错行为而导致劳动/服务关系终止的,则创始股东股权的回购适用第(一)款的规定。

第六条竞业禁止和保密

6.1各方承诺,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及自与公司终止劳动/服务关系起两(2)年内,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投资于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且投资额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本总额5%的除外)。

6.2有关本协议及其附件的条款和细则(包括所有条款约定甚至本协议的存在以及任何相关的文件)均属保密信息,本协议的各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除非另有规定。

6.3发生下列情形时所披露的信息不适用以上所述的限制:

(1)法律、任何监管机关要求披露或使用的;

(3)非因本协议各方或公司的原因,信息已进入公知范围的;

(4)其他所有方已事先书面批准披露或使用的。

如基于上述原因(1)、(2)披露的,披露信息的一方应在批露或提交信息之前的合理时间与其他方商讨有关信息披露和提交,且应在他方要求披露或提交信息情况下尽可能让获知信息方对所披露或提交信息部分作保密处理。

第七条其他

7.1修订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修订或对某条款的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本协议各方签字方才生效。

7.2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条款均各自独立,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

7.3效力优先

如果本协议与《公司章程》等其他公司文件不一致或相冲突,本协议效力应被优先使用。

7.4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7.5通知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由一方发送给其他方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并按照下列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送达至被通知人,并注明下列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

甲方:xxx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编码:

电话:1821传真:

电子邮件:13263xxx@

乙方:

通讯地址:xx编码:

电话:xx公司传真:

电子邮件:

丙方:

通讯地址:xx编码: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丁x:

通讯地址:xx编码:

电话:xx公司传真:

电子邮件

若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方式发生变化(以下简称"变动方"),变动方应当在该变更发生后的七(7)日内通知其他方。变动方未按约定及时通知的,变动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

7.6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起草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依据该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仲裁语言应为中文。

7.7份数

本协议一式五份,各方各持一份,一份由公司存档,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为《创始股东股权协议》签字页)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公司盖章:

股东股权代持协议书篇十二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股东股权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均为有限公司的股东,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条 转让标的及价款

1、甲方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权的转让。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拾贰万圆整。

4、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第三条 转让款的支付

1、本协议生效后日内,乙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足额支付给甲方约定的转让款。

2、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四条 股权的转让

1、本协议生效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转让登记。

2、上述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应于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办理完毕。

第五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本次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即具有有限公司%的股份,享受相应的权益,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3、甲方应对乙方办理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七条 违约责任及协议的变更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4、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 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______式______份,甲方持______份,乙方持______份,______份公司留存,______份工商变更用。

甲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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