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出版书合同(精选1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0 04:04:38 页码:13
最新出版书合同(精选15篇)
2023-11-10 04:04:38    小编:ZTFB

合同的签订过程应当注重细节,确保各项条款的准确和合法性。合同的风险管理在起草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合理保护。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建议及时寻求法律援助。

出版书合同篇一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电子出版物出版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出版者: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著(译)者: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承担乙方书稿的出版问题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同意出版乙方书稿《_______________》并享有该书稿的专用出版权,其期限为______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甲方在合同期间有权将本书稿以各种形式出版。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再续订。

第二条本书稿是乙方本人的智力成果(或受他人委托的智力成果),如发生抄袭和侵犯他人版权情况,由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不得将本书稿以任何形式在其它出版单位另行出版。否则,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第四条本书稿的字数的插图(照片)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本书稿的'基本稿酬定为每千字__________元,并按规定付印数稿酬。书出版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稿酬。

第六条本书定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底出版。如不能按期出版,甲方应预支给乙方_________%以内的基本稿酬。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客观形势的变化不能出版,甲方应支付给乙方_________%的基本稿酬。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出书,付给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的稿酬。遇有这两种情况,都应在__________天内将原稿退给乙方。

第八条甲方对原稿负责,原则上不给乙方看清样。如乙方要求看清样,只能作个别文字改动,如因改动过多而造成经济损失和延长出书时间,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书出版后,赠乙方样书20册,乙方可按定价的_________%购书100册。以后每重印一次,赠乙方样书2册。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经乙方许可,甲方有权允许第三者转载、选编、改编、翻译、录音播放和摄制影片等,甲方应将所得报酬的_________%转给乙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合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请出版管理机关仲裁,直到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签字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订

出版书合同篇二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承印《_______________》一书达成如下协议:

1.开本:成本尺寸_______________毫米。印_______________张:

3.前后环(扉)用纸:印色:_______________

4.插页用纸:印色:正面:_______________色;背面_______________色。

5.正文用纸:印色:_______________

6.装订要求:_______________

7.印刷时,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原稿及版样制作,所有彩照、黑白照片及文字等应与原稿基本相符,达到层次分明,墨色均匀,不脏不糊,装订不缺页、错页,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

1.印数:_______________册

2.工价:_______________

3.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

1.甲方发稿时按照“齐、清、定”的要求,将正文、环扉、插页、封面一次发齐,否则,因甲方发稿晚或在印刷过程中换稿、或有较大改版者,造成脱期由甲方负责。乙方在印刷过程中应保证出版时间,如遇意外客观原因影响按期出版时,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并采取积极措施加以补救。

2.乙方负责清样的初校,二校直至终校由甲方负责。甲方终校后签付印样。如非乙方过失而由于付印样出现事故导致交货拖期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3.自签交付印样后,印刷周期为天,乙方应按双方商定的`要求制作本书,并在该期内完成本书的印刷工作。如达不到质量要求或拖期出书,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付款或要求乙方返工,并追索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如未获得对方同意,不得单方面更改或中止合同,否则,毁约一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签章)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出版书合同篇三

甲方(著作权人)

乙方(出版者)

作品名称:

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出版发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以光盘的方式出版本作品,乙方享有对该作品的电子出版物专有出版发行权,甲方不得再向第三方转让该出版发行权。

2、甲方必须保证拥有本产品中的所有内容的著作权(若为第三方授权,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有关授权书的复印件),若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和专有出版权之行为,甲方应负全部责任。甲方保证该作品不含有下列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

(5)泄露国家秘密的;

(6)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如果本产品中有任何上述内容,双方应无条件地终止本合同。

3、乙方保证在甲方将本产品的终稿交乙方xx天后完成第一批产品的制作。

甲方交稿方式:

口文字稿口专业脚本口录像带口磁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承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产品定价:xx元/套。

7、乙方付给甲方:

(1)稿费或制作费:xx元;

(2)版税:按总码洋(定价x复制总数)的%支付;

(3)费用支付日期:

(4)正式出版后x日内,乙方向甲方赠送本产品样盘x套。

如甲方另需更多本产品,可按定价的x%从乙方购买。

8、由乙方控制作品出版全过程,母盘、封面、说明书及广告等有关技术与出版资料均由乙方保管。

9、其他说明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双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须赔偿对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11、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x年,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12、在本合同期限内,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出版书合同篇四

出版者(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蓍作权代理人:________

作品名称:___________

作品署名: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达成如下协议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本合同的约定以各种中文版本的形式出版本作品,并在国内外公开发行。乙方拥有本作品的专有出版权。

第二条甲方应确保本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含有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泄露国家机密,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如出现上述内容,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三条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确系本作品为甲方本人创作(或翻译)的原稿,享有蓍作权。如本作品的行使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并含有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内容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将本作品的内容稍加修改,以原名或更换名称授予第三者另行出版。如有违反,另一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并终止本合同。

第五条上述作品的内容、篇幅、体例、图表、附录等应符合下列要求:

字数:_____(千字)开本:____(开)

体例:_____图表:_____(幅)

附录:_____(则)印数:____(册)

定价:_____(元)

第六条甲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将本作品的誉清稿交付乙方,甲方到期不能交稿,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甲方交付的稿件应有作者的签章。

第七条乙方应在___年出版本作品。乙方不能按时出版时,应在出版期限届满前30日通知甲方,双方另行约定出版日期。若本作品未能如期出版,(1)由于乙方的原因,乙方向甲方支付第八条约定报酬的30%,并将原稿归还甲方,甲方可以终止合同;(2)因不可抗力所致,乙方向甲方支付第八条约定报酬的10%,并将原稿归还甲方,但可以留存复制本。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保留本作品的专有出版权;本作品一旦出版,乙方向甲方支付第八条约定的全部报酬,但应扣除己经向甲方支付的金额。

第八条本作品首次出版或重印后,乙方将按照国家版权局"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标准向甲方支付报酬。

(1)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基本稿酬定为:___元/千字;印数稿酬为:每印一千册支付基本稿酬的1%。

(2)版税:总码洋x____%;起印数为____册。

(3)一次性付酬:_____元。

第九条乙方尊重甲方对本作品的署名方式。乙方如需更动本作品的名称,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增加图表及前言、后记,应征得甲方同意。

第十条本作品的校样由乙方根据甲方签字的原稿负责审校;甲方若看审样,只限在校样上作个别不影响版面的修改,并在7日内退还乙方。如校样不能按期退还或因修改过多而增加排版及审校费用,甲方应承担推迟出版的责任及30%的改版费用。

第十一条本作品首次出版后,乙方应赠送甲方样书20册(或另增加__册),乙方同意甲方在本作品首次出版后3个月内按__折购书__册,总款额____元,此款在付印前支付。

第十二条本作品在首次出版一年内,乙方可自行决定重印。一年后乙方重印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如需对作品进行修改,应于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乙方,否则乙方可按原版重印。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授权乙方许可第三者以摘编、选编形式转载本作品。

第十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委托乙方授权第三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编辑、录音录像。电子出版物、版权贸易形式使用、出版本作品。对第三者所支付的报酬,在一般情况下(非买断),由甲、乙双方各得50%。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0年(或__年)。任何一方要求延长合同期限,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通知对方,并由双方以书面形式商定延长日期。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双方认同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著作权管理机构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条款如需补充、更改,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补充条款

甲方(著作权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编:

电话:

著作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出版者):

法人代表:

地址:

邮编:

电话:

签字日期:

出版书合同篇五

最新版的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于修订,那么,下面是规定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的要求,规范电子出版物出版、制作活动,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起草了《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为增强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以在203月10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40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制司(邮政编码:100052),并在信封上注明:“规章征求意见”字样。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出版书合同篇六

工作单位: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电子信箱:______

乙方(出版者):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负责部门:______联系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电子信箱:______

作品名称:______

(以下简称“本作品”或“作品”)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出版管理条例》、《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就本作品的出版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中的“电子出版物”是指包括软磁盘(fd)、只读光盘(cd―rom)、交互式光盘(cd―i)、照片光盘(photo―cd)、高密度只读光盘(dvd―rom)、集成电路卡(ic card)等媒体形态。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授予乙方在中国大陆地区及等地区以载体形式复制、发行本作品的专有权利。

第二条甲方保证:

1、对本作品享有真实有效、充分完整的著作权,并有权通过本合同授予乙方本作品的专有出版权及其它权利。

2、本合同不会对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雇主单位)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3、因甲方授予权利的行使,造成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或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名称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甲方应承担全部侵权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乙方行使权利不得超越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如有违反,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本作品的全部或部分,以修改、剪辑或重新编排等形式,用原名或更换名称许可第三人以和本合同相同的方式使用。否则,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甲乙任一方如将本作品的全部或部分,以修改、剪辑或重新编排等形式,用原名或更换名称通过互联网发布需告知对方,如产生经济效益双方另行协商。

第四条当本作品为合作作品时,全体著作权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一位代理人,全权代表全体著作权人与乙方处理本合同协商、签订、履行及变更等事宜。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代理人履行合同义务后,即视为已向全体著作权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免责于本作品著作权人之间的任何争议。全体著作权人向该代理人签发的《关于合作作品的授权委托书》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条对本作品的禁载性规定及质量要求

(一)本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漏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分裂和歧视,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宣扬淫秽、赌博或者渲染暴力、教唆犯罪的,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学科内容要求:

1、内容科学、规范、准确。

2、语言文字使用规范、通顺,图表正确、清晰,图文密切配合。

3、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名词、术语、符号等,应符合国家统一规定,尚无统一规定的,可以采用习惯用法,但整个作品应一致。

(三)著作权方面的要求:

1、内容具有独创性,不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2、所有引用均注明出处,使用他人作品均取得合法授权。

3、如本作品为职务作品,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时向乙方出具其雇主单位同意甲方授权使用作品的书面证明。

4、如乙方因行使本合同授权许可之权利而被第三人索赔、控告,甲方应主动与第三人协商解决并承担全部赔偿或补偿责任;如导致对乙方的诉讼,甲方应配合乙方应诉并赔偿乙方的全部实际损失。

(四)对本作品的其他如技术方面的要求可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五)如甲方交付的作品经______次退改后仍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作品交付形式甲方交付乙方的作品最终形式包括:

(1)光盘:______张,存储格式为______,总时长为______,

内容为:______。

(2)脚本(包括纸质和电子文档):______字。

(3)其他:______。

甲方交付作品时,应同时向乙方提交由代理人或甲方签字的《作品交付通知单》(样式见本合同附件)。

第七条作品的交付期限甲方承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本作品的最终版本交付乙方。

甲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不能按时交付作品时,应在出现该原因后7日内通知乙方,双方另行约定交付日期和出版日期。另行约定交付日期到期时仍不能交付作品,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大写人民币),乙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作品的出版期限本作品最迟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或在甲方交付作品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出版。如出现乙方不可抗力的情况而需要推迟出版日期时,乙方应与甲方另行协商确定。如更改后的出版日期到期时本作品仍未出版,甲方可收回交付的作品并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第九条作品的出版本作品的出版格式(封面、包装、版式等)和定价可以经双方协商后由乙方决定。乙方尊重甲方确定的署名方式和顺序。

甲方授权乙方对本作品内容进行适当的编辑加工和技术处理,但对作品做结构、观点等实质性修改,应征得甲方许可。

如乙方对内容编辑加工和技术处理有困难,甲方需协助乙方进行修改。在本作品复制过程中,如甲方因交付作品的格式、存储介质等原因遇到困难,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解决。

第十条报酬的支付

1、本作品报酬的'支付标准及期限按如下第______种方式执行:

(1)一次性付酬

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酬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元整)。乙方应在本作品第一次复制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付酬。

(2)基本报酬加复制数报酬

本作品基本报酬为______元(大写人民币)。复制数报酬标准为:每复制一千张,按基本报酬的______%支付,不足一千张的,按一千张(或盒)计算。本作品首次复制数量为。

乙方应在每次复制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付酬。本作品再复制时只支付复制数报酬,不再支付基本报酬。

(3)按版税支付

双方同意本作品的版税率为:______%。本作品第一次复制完成后______个月内支付首笔版税,支付金额计算公式为:音像制品定价×最低保底发行数×版税率。最低保底发行数为张(或盒)。

本作品发行后,甲乙双方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结算一次当年的版税,版税计算公式为:音像制品定价×当年发行数×出版社发行折扣率×版税率。第二次支付版税时计算的当年发行数应减去最低保底发行数。发行数不足一千张(或盒)的,按一千张(或盒)计算。

(4)不付酬

(5)其他方式:

2、乙方将报酬汇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号:

开户银行:______

户名:______

账号:______

3、付酬时乙方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甲方的所得税。

4、如本作品为合作作品,乙方按上述方式向甲方代理人支付全部报酬即视为乙方向全体著作权人完成支付行为,乙方不再单独向每位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稿酬在各个著作权人之间的分配方式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与乙方无关。

5、如乙方未及时按上述约定向甲方支付报酬,乙方应向甲方作出合理解释并确定新的付酬日期;如乙方逾期原付酬日期三个月,则自第四个月起乙方应每日按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方有权核查本作品的复制数或发行数。如甲方指定第三方进行核查,需提供书面授权书。如乙方隐瞒发行数,则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报酬支付标准的两倍向甲方支付报酬并承担核查费用。如核查结果与乙方提供的数据相符,其核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将如下权利(从下列权利中选择后填写序号)的(选择填写“专有”或者“非专有”)使用权授予乙方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范围内行使:

1、、使用本作品的内容以其他载体形式出版的权利

2、信息网络传播权、通过互联网复制和发行本作品的权利

3、改编权

4、翻译权

5、汇编权

6、出租权

7、放映权

8、广播权

9、摄制权

第十三条作品的再授权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再许可第三人使用本合同项下甲方许可给乙方的专有性权利。经甲方许可,乙方再许可第三人行使任一权利时,应及时向甲方支付所得金额一定比例的报酬,具体比例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侵权的处理甲方通过本合同,授权乙方代表甲方行使制止他人侵犯甲方著作权行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代表甲方发函、索赔、投诉、和解以及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对乙方的上述行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处理侵权的情况。如乙方通过上述代理行为而获得侵权方的补偿或赔偿,则乙方应在扣除维权行为的费用支出后将剩余部分全部返还甲方。

第十五条如甲方计划出版本作品的配套、升级、后续、衍生作品,为便于读者识别和使用,甲方通过本合同授权乙方对上述作品享有专有出版权,届时双方另行签订出版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甲方授予乙方的各项权利终止。合同到期后,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续签合同,延长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已出版的作品或其他相关产品在合同期满后,乙方可以继续发行存货。

第十七条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内容与本合同正文相冲突时,以附件为准。

合同附件有:

1、作品交付通知单。

2、______

3、______

4、______

第十八条双方应充分、认真地履行本合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据以履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条款如需补充、更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______乙方: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

出版书合同篇七

出版合同是生活中常见的合同之一,下文是一篇出版社图书出版合同,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甲方:xx

身份证号:41xxx6xx40xxxx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候寨乡南岗刘295号

联系电话:13xxxx8x1

乙方 (出版者):xx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安定门外安华里504号e座

作品名称: 《xx》

作者署名:xx

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发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在国内及世界各地区以图书形式出版、发行上述作品的中文简体版、繁体版、外文版、修订版和缩编本的专有使用权。

第二条 甲方保证上述作品不得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禁止内容。

第三条 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及名誉权、肖像权、署名权等人身权内容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书稿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将其内容稍加修改后以原名或更换名称授权第三者出版。若违反本规定,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五条 甲方应确保书稿质量,文责自负。并按双方约定的版面字数按期交稿。稿件质量未达出版要求的,且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如经反复修改仍未达到出版要求的,乙方可以终止合同。经乙方三审通过的样稿,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确认,双方加盖骑缝章(公司)或骑缝签字(自然人)。

第六条 作品的署名方式和著作方式由甲方确定。合作作品的署名顺序,以甲方提交并保证其真实性的全体合作作者亲笔签名(个人作者应附身份证复印件)的书面信函为准。

第七条 交稿时间和审稿费用及稿酬支付方式:

交稿时间为 2010 年8月。全部稿件字数为200千字,甲方同意首次出版的稿件按每千字5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审稿费用,审稿费用共为1000元;每年重版重印图书审稿费用按每千字1.5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审稿费用。

第八条 图书起印数为 5000册。作者自动放弃5000册以下印数的稿酬;超过5000册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给甲方版权所得。如有他人需要改编剧本或是其它形式转载改编等须经甲方同意,并付给甲方稿酬,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出版书合同篇八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出版者):出版社。

地址:

作品名称:《》。

作者署名:

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发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在国内及世界各地区以图书形式出版、发行上述作品的中文简体版、繁体版、外文版、修订版和缩编本的专有使用权。

第二条甲方保证上述作品不得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禁止内容。

第三条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及名誉权、肖像权、署名权等人身权内容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书稿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将其内容稍加修改后以原名或更换名称授权第三者出版。若违反本规定,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五条甲方应确保书稿质量,文责自负。并按双方约定的.版面字数按期交稿。稿件质量未达出版要求的,且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如经反复修改仍未达到出版要求的,乙方可以终止合同。经乙方三审通过的样稿,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确认,双方加盖骑缝章(公司)或骑缝签字(自然人)。

第六条作品的署名方式和着作方式由甲方确定。合作作品的署名顺序,以甲方提交并保证其真实性的全体合作作者亲笔签名(个人作者应附身份证复印件)的书面信函为准。

第七条交稿时间和审稿费用及稿酬支付方式:

交稿时间为20年8月。全部稿件字数为200千字,甲方同意首次出版的稿件按每千字5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审稿费用,审稿费用共为1000元;每年重版重印图书审稿费用按每千字1.5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审稿费用。

第八条图书起印数为5000册。作者自动放弃5000册以下印数的稿酬;超过5000册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给甲方版权所得。如有他人需要改编剧本或是其它形式转载改编等须经甲方同意,并付给甲方稿酬,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出版书合同篇九

甲方(著作权人):

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乙方(出版者):

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负责部门:联系人:

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作品名称:

(以下简称“本作品”或“作品”)。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出版管理条例》、《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就本作品的出版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中的“电子出版物”是指包括软磁盘(fd)、只读光盘(cd-rom)、交互式光盘(cd-i)、照片光盘(photo-cd)、高密度只读光盘(dvd-rom)、集成电路卡(iccard)等媒体形态。。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授予乙方在中国大陆地区及等地区以载体形式复制、发行本作品的专有权利。

第二条甲方保证:

1.对本作品享有真实有效、充分完整的著作权,并有权通过本合同授予乙方本作品的专有出版权及其它权利。

2.本合同不会对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雇主单位)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3.因甲方授予权利的行使,造成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或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名称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甲方应承担全部侵权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乙方行使权利不得超越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如有违反,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本作品的全部或部分,以修改、剪辑或重新编排等形式,用原名或更换名称许可第三人以和本合同相同的方式使用。否则,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甲乙任一方如将本作品的全部或部分,以修改、剪辑或重新编排等形式,用原名或更换名称通过互联网发布需告知对方,如产生经济效益双方另行协商。

第四条当本作品为合作作品时,全体著作权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一位代理人,全权代表全体著作权人与乙方处理本合同协商、签订、履行及变更等事宜。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代理人履行合同义务后,即视为已向全体著作权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免责于本作品著作权人之间的任何争议。全体著作权人向该代理人签发的《关于合作作品的授权委托书》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条对本作品的禁载性规定及质量要求。

(一)本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漏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分裂和歧视,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宣扬淫秽、赌博或者渲染暴力、教唆犯罪的,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学科内容要求:

1.内容科学、规范、准确。

2.语言文字使用规范、通顺,图表正确、清晰,图文密切配合。

3.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名词、术语、符号等,应符合国家统一规定,尚无统一规定的,可以采用习惯用法,但整个作品应一致。

(三)著作权方面的要求:

1.内容具有独创性,不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2.所有引用均注明出处,使用他人作品均取得合法授权。

3.如本作品为职务作品,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时向乙方出具其雇主单位同意甲方授权使用作品的书面证明。

4.如乙方因行使本合同授权许可之权利而被第三人索赔、控告,甲方应主动与第三人协商解决并承担全部赔偿或补偿责任;如导致对乙方的诉讼,甲方应配合乙方应诉并赔偿乙方的全部实际损失。

(四)对本作品的其他如技术方面的要求可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五)如甲方交付的作品经次退改后仍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作品交付形式甲方交付乙方的作品最终形式包括:

(1)光盘:张,存储格式为,总时长为,

内容为:。

(2)脚本(包括纸质和电子文档):字。

(3)其他:。

甲方交付作品时,应同时向乙方提交由代理人或甲方签字的《作品交付通知单》(样式见本合同附件)。

第七条作品的交付期限甲方承诺于年月日前将本作品的最终版本交付乙方。

甲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不能按时交付作品时,应在出现该原因后7日内通知乙方,双方另行约定交付日期和出版日期。另行约定交付日期到期时仍不能交付作品,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人民币),乙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作品的出版期限本作品最迟应在年月日或在甲方交付作品后个工作日内出版。如出现乙方不可抗力的情况而需要推迟出版日期时,乙方应与甲方另行协商确定。如更改后的出版日期到期时本作品仍未出版,甲方可收回交付的作品并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人民币)。

第九条作品的出版本作品的出版格式(封面、包装、版式等)和定价可以经双方协商后由乙方决定。乙方尊重甲方确定的署名方式和顺序。

甲方授权乙方对本作品内容进行适当的编辑加工和技术处理,但对作品做结构、观点等实质性修改,应征得甲方许可。

如乙方对内容编辑加工和技术处理有困难,甲方需协助乙方进行修改。在本作品复制过程中,如甲方因交付作品的格式、存储介质等原因遇到困难,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解决。

第十条报酬的支付。

1.本作品报酬的支付标准及期限按如下第种方式执行:

(1)一次性付酬。

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酬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乙方应在本作品第一次复制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付酬。

(2)基本报酬加复制数报酬。

本作品基本报酬为元(大写人民币)。复制数报酬标准为:每复制一千张,按基本报酬的%支付,不足一千张的,按一千张(或盒)计算。本作品首次复制数量为。

乙方应在每次复制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付酬。本作品再复制时只支付复制数报酬,不再支付基本报酬。

(3)按版税支付。

双方同意本作品的版税率为:%。本作品第一次复制完成后个月内支付首笔版税,支付金额计算公式为:音像制品定价×最低保底发行数×版税率。最低保底发行数为张(或盒)。

本作品发行后,甲乙双方于每年月日结算一次当年的版税,版税计算公式为:音像制品定价×当年发行数×出版社发行折扣率×版税率。第二次支付版税时计算的当年发行数应减去最低保底发行数。发行数不足一千张(或盒)的,按一千张(或盒)计算。

(4)不付酬。

(5)其他方式:

2.乙方将报酬汇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号: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3.付酬时乙方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甲方的所得税。

4.如本作品为合作作品,乙方按上述方式向甲方代理人支付全部报酬即视为乙方向全体著作权人完成支付行为,乙方不再单独向每位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稿酬在各个著作权人之间的分配方式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与乙方无关。

5.如乙方未及时按上述约定向甲方支付报酬,乙方应向甲方作出合理解释并确定新的付酬日期;如乙方逾期原付酬日期三个月,则自第四个月起乙方应每日按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方有权核查本作品的复制数或发行数。如甲方指定第三方进行核查,需提供书面授权书。如乙方隐瞒发行数,则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报酬支付标准的两倍向甲方支付报酬并承担核查费用。如核查结果与乙方提供的数据相符,其核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将如下权利(从下列权利中选择后填写序号)的(选择填写“专有”或者“非专有”)使用权授予乙方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范围内行使:

1..使用本作品的内容以其他载体形式出版的权利。

2.信息网络传播权、通过互联网复制和发行本作品的权利。

3.改编权4.翻译权5.汇编权6.出租权。

7.放映权8.广播权9.摄制权。

第十三条作品的再授权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再许可第三人使用本合同项下甲方许可给乙方的专有性权利。经甲方许可,乙方再许可第三人行使任一权利时,应及时向甲方支付所得金额一定比例的报酬,具体比例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侵权的处理甲方通过本合同,授权乙方代表甲方行使制止他人侵犯甲方著作权行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代表甲方发函、索赔、投诉、和解以及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对乙方的上述行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处理侵权的情况。如乙方通过上述代理行为而获得侵权方的补偿或赔偿,则乙方应在扣除维权行为的费用支出后将剩余部分全部返还甲方。

第十五条如甲方计划出版本作品的配套、升级、后续、衍生作品,为便于读者识别和使用,甲方通过本合同授权乙方对上述作品享有专有出版权,届时双方另行签订出版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甲方授予乙方的各项权利终止。合同到期后,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续签合同,延长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已出版的作品或其他相关产品在合同期满后,乙方可以继续发行存货。

第十七条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内容与本合同正文相冲突时,以附件为准。

合同附件有:

1.作品交付通知单。

2.

3.

4.

第十八条双方应充分、认真地履行本合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据以履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条款如需补充、更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乙方:

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

作品交付通知单。

------电子音像出版社:

根据()年第号合同之约定,我们已经完成了合同约定的(作品名称)的创作。根据合同约定,现将有关情况向贵社通报如下。

一、该作品的名称为:

二、该作品的著作权人为:

三、该作品的作者为:

四、该作品作者的署名方式和署名顺序为:

五、该作品经他人许可或授权的有关文件或说明:

1.

2.

3.

六、合作作者创作本作品的分工表附后(如有)。

著作权人签字:

作者签字:

日期:

附件二。

关于合作作品的授权委托书。

著作权人。

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email:

代理人。

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email:

作品名称:(以下简称“本作品”)。

本人委托全权代理本作品的出版及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如下:

1.代理人有权与电子音像出版社(以下简称出版社)协商、签订出版合同及该合同的补充、变更条款。

2.代理人有权在本作品需要再复制、再版、修订时,与出版社商定修订事宜。

3.代理人有权确定本作品的主编及作(译)者的署名方式和署名顺序。

4.代理人有权从出版社领取本作品全部报酬,并进行分配。

5.代理人有权作为本人的全权代表解决与出版社发生的争议。

6.当需要变更代理人或终止代理人权限时,本人另行书面通知出版社并重新签署授权委托书。

授权人:(签字)。

日期:

出版书合同篇十

2008年3月17日,新闻出版总署以署长令的形式正式公布《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并于4月15日起施行。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子出版物出版活动的管理,促进电子出版事业的健康发展与繁荣,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子出版物的制作、出版、进口活动,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电子出版物,是指以数字代码方式,将有知识性、思想性内容的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固定物理形态的磁、光、电等介质上,通过电子阅读、显示、播放设备读取使用的大众传播媒体,包括只读光盘(cd-rom、dvd-rom等)、一次写入光盘(cd-r、dvd-r等)、可擦写光盘(cd-rw、dvd-rw等)、软磁盘、硬磁盘、集成电路卡等,以及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其他媒体形态。

第三条电子出版物不得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禁止的内容。

第四条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电子出版物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子出版物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对电子出版物出版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电子出版物的出版活动。

第二章 出版单位设立

第六条设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二)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条件的主管、主办单位;(三)有确定的电子出版物出版业务范围;(四)有2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五)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设备和工作场所,其固定工作场所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六)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有2人以上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除依照前款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关于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

第七条设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经其主管单位同意后,由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第八条申请设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按要求填写的申请表,应当载明出版单位的名称、地址、资本结构、资金来源及数额,出版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的名称和地址等内容;(二)主办单位、主管单位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三)出版单位章程;(四)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本规定第六条要求的有关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五)可行性论证报告;(六)由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验资证明;(七)工作场所使用证明。

第九条新闻出版总署自受理设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申请之日起9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直接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书面通知主办单位;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条设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应当自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登记,领取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电子出版物出版许可证》。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持《电子出版物出版许可证》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第十一条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自登记之日起满180日未从事出版活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收回《电子出版物出版许可证》,并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发生前款所列情形的,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申请延期。

第十二条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者主管单位、业务范围、资本结构,合并或者分立,须依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并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变更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应当经其主管、主办单位同意,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后,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须将有关变更登记事项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第十三条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终止出版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将有关注销登记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第十四条申请出版连续型电子出版物,经主管单位同意后,由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本规定所称连续型电子出版物,是指有固定名称,用卷、期、册或者年、月顺序编号,按照一定周期出版的电子出版物。

第十五条申请出版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应当载明连续型电子出版物的名称、刊期、媒体形态、业务范围、读者对象、栏目设置、文种等;(二)主管单位的审核意见。申请出版配报纸、期刊的连续型电子出版物,还须报送报纸、期刊样本。

第十六条经批准出版的连续型电子出版物,新增或者改变连续型电子出版物的名称、刊期与出版范围的,须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七条出版行政部门对从事电子出版物制作的单位实行备案制管理。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应当于单位设立登记以及有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将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本规定所称电子出版物制作,是指通过创作、加工、设计等方式,提供用于出版、复制、发行的电子出版物节目源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 出版管理

第十八条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实行编辑责任制度,保障电子出版物的内容符合有关法规、规章规定。

第十九条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应于每年12月1日前将下一年度的出版计划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第二十条电子出版物出版实行重大选题备案制度。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重大选题,涉及重大革命题材和重大历史题材的选题,应当按照新闻出版总署有关选题备案的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未经备案的重大选题,不得出版。

第二十一条出版电子出版物,必须按规定使用中国标准书号。同一内容,不同载体形态、格式的电子出版物,应当分别使用不同的中国标准书号。出版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必须按规定使用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不得使用中国标准书号出版连续型电子出版物。

第二十二条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转让、出租、出售本单位的名称、电子出版物中国标准书号、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

第二十三条电子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的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出版电子出版物,须在电子出版物载体的印刷标识面或其装帧的显著位置载明电子出版物制作、出版单位的名称,中国标准书号或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及条码,著作权人名称以及出版日期等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申请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须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第二十五条申请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应当载明电子出版物名称、内容简介、授权方名称、授权方基本情况介绍等;(二)申请单位的审读报告;(三)样品及必要的内容资料;(四)申请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著作权合同登记证明文件。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游戏出版物还须提交游戏主要人物和主要场景图片资料、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发行合同及发行机构批发许可证、游戏文字脚本全文等材料。

第二十六条新闻出版总署自受理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电子出版物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审批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电子出版物,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并应当符合国家总量、结构、布局规划。

第二十七条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须在电子出版物载体的印刷标识面或其装帧的显著位置载明引进出版批准文号和著作权授权合同登记证号。

第二十八条已经批准出版的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若出版升级版本,须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五条提交申请材料,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

第二十九条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游戏测试盘及境外互联网游戏作品客户端程序光盘,须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五条提交申请材料,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

第三十条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须经主管单位同意后,将选题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新闻出版总署自受理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选题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三十一条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申请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应当载明合作出版的电子出版物的名称、载体形态、内容简介、合作双方名称、基本情况、合作方式等,并附拟合作出版的电子出版物的有关文字内容、图片等材料;(二)合作意向书;(三)主管单位的审核意见。

第三十二条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应在该电子出版物出版30日内将样盘报送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第三十三条出版单位配合本版出版物出版电子出版物,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发放电子出版物中国标准书号和复制委托书,并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第三十四条出版单位申请配合本版出版物出版电子出版物,应提交申请书及本版出版物、拟出版电子出版物样品。申请书应当载明配合本版出版物出版的电子出版物的名称、制作单位、主要内容、出版时间、复制数量和载体形式等内容。

第三十五条电子出版物发行前,出版单位应当向国家图书馆、中国版本图书馆和新闻出版总署免费送交样品。

第三十六条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出版专业职业资格条件。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社长、总编辑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社长、总编辑须参加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第三十七条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须遵守国家统计规定,依法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送统计资料。

第四章 进口管理

第三十八条进口电子出版物成品,须由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电子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第三十九条申请进口电子出版物,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应当载明进口电子出版物的名称、内容简介、出版者名称、地址、进口数量等;(二)主管单位审核意见;(三)申请单位关于进口电子出版物的审读报告;(四)进口电子出版物的样品及必要的内容资料。

第四十条新闻出版总署自受理进口电子出版物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审批进口电子出版物,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并应当符合国家总量、结构、布局规划。

第四十一条进口电子出版物的外包装上应贴有标识,载明批准进口文号及用中文注明的出版者名称、地址、著作权人名称、出版日期等有关事项。

第五章 非卖品管理

第四十二条委托复制电子出版物非卖品,须向委托方或受托方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写明电子出版物非卖品的使用目的、名称、内容、发送对象、复制数量、载体形式等,并附样品。电子出版物非卖品内容限于公益宣传、企事业单位业务宣传、交流、商品介绍等,不得定价,不得销售、变相销售或与其他商品搭配销售。

第四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委托复制电子出版物非卖品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电子出版物复制委托书;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四十四条电子出版物非卖品载体的印刷标识面及其装帧的显著位置应当注明电子出版物非卖品统一编号,编号分为四段:第一段为方括号内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第二段为“电子出版物非卖品”字样,第三段为圆括号内的年度,第四段为顺序编号。

第六章 委托复制管理

第四十五条电子出版物、电子出版物非卖品应当委托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设立的复制单位复制。

第四十六条委托复制电子出版物和电子出版物非卖品,必须使用复制委托书,并遵守国家关于复制委托书的管理规定。复制委托书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

第四十七条委托复制电子出版物、电子出版物非卖品的单位,应当保证开具的`复制委托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须将开具的复制委托书直接交送复制单位。委托复制电子出版物、电子出版物非卖品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转让、出售本单位的复制委托书。

第四十八条委托复制电子出版物的单位,自电子出版物完成复制之日起30日内,须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上交本单位及复制单位签章的复制委托书第二联及样品。委托复制电子出版物的单位须将电子出版物复制委托书第四联保存2年备查。

第四十九条委托复制电子出版物、电子出版物非卖品的单位,经批准获得电子出版物复制委托书之日起90日内未使用的,须向发放该委托书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交回复制委托书。

第七章 年度核验

第五十条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实行年度核验制度,年度核验每两年进行一次。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实施年度核验。核验内容包括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登记项目、设立条件、出版经营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内部管理情况等。

第五十一条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进行年度核验,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二)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两年的总结报告,应当包括执行出版法规的情况、出版业绩、资产变化等内容;(三)两年出版的电子出版物出版目录;(四)《电子出版物出版许可证》的复印件。

第五十二条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年度核验程序为:(一)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应于核验年度的1月15日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年度核验材料;(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设立条件、开展业务及执行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并于该年度的2月底前完成年度核验工作;对符合年度核验要求的单位予以登记,并换发《电子出版物出版许可证》;(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于核验年度的3月20日前将年度核验情况及有关书面材料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第五十三条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年度核验:(一)不具备本规定第六条规定条件的;(二)因违反出版管理法规,正在限期停业整顿的;(三)经审核发现有违法行为应予处罚的;(四)曾违反出版管理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未认真整改,仍存在违法问题的;(五)长期不能正常开展电子出版物出版活动的。暂缓年度核验的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暂缓期间,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当督促、指导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进行整改。暂缓年度核验期满,对达到年度核验要求的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予以登记;仍未达到年度核验要求的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注销登记意见,新闻出版总署撤销《电子出版物出版许可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十四条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核验的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经书面催告仍未参加年度核验的,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注销登记意见,新闻出版总署撤销《电子出版物出版许可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十五条出版连续型电子出版物的单位按照本章规定参加年度核验。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违反本规定的,新闻出版总署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可以采取下列行政措施:(一)下达警示通知书;(二)通报批评;(三)责令公开检讨;(四)责令改正;(五)责令停止复制、发行电子出版物;(六)责令收回电子出版物;(七)责成主办单位、主管单位监督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整改。警示通知书由新闻出版总署制定统一格式,由新闻出版总署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下达给违法的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并抄送违法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单位。本条所列行政措施可以并用。

第五十七条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擅自从事电子出版物出版业务,伪造、假冒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或者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名称、电子出版物专用中国标准书号出版电子出版物的,按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处罚。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等出版单位未经批准,配合本版出版物出版电子出版物的,属于擅自从事电子出版物出版业务,按照前款处罚。

第五十八条从事电子出版物制作、出版业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处罚:(一)制作、出版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禁止内容的电子出版物的;(二)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出版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禁止内容的电子出版物而向其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出版单位的名称、电子出版物专用中国标准书号、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条码及电子出版物复制委托书的。

第五十九条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本单位的名称、电子出版物专用中国标准书号、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按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处罚。

第六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处罚:(一)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者主管单位、业务范围、资本结构,合并或者分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变更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未依照本规定的要求办理审批、变更登记手续的;(二)经批准出版的连续型电子出版物,新增或者改变连续型电子出版物的名称、刊期与出版范围,未办理审批手续的;(三)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年度出版计划和重大选题备案的;(四)出版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送交电子出版物样品的;(五)电子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八条未经批准进口电子出版物的。

第六十一条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未依法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送统计资料的,依据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处罚。

第六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一)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二)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未按规定使用中国标准书号或者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三)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出版的电子出版物不符合国家的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或者未按本规定第二十三条载明有关事项的;(四)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的;(五)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未按本规定第三十条办理选题审批手续的,未按本规定第三十二条将样盘报送备案的;(六)电子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一条的;(七)委托复制电子出版物非卖品违反本规定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或者未按第四十四条标明电子出版物非卖品统一编号的;(八)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及其他委托复制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五条至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委托未经批准设立的复制单位复制,或者未遵守有关复制委托书的管理制度的。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本规定自2008年4月15日起施行,新闻出版署1997年12月30日颁布的《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同时废止,此前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电子出版物制作、出版、进口活动的其他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出版书合同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图书(音像)出版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甲方作品《》的正式出版手续。作者(编者)署名为:

二、作品要求: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齐、清、定书稿。内容不得违反我国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侵害他人的姓名权、肖像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不得违规操作,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出版时间:本作品定于__年__月__日前出版。乙方必须在甲方书稿、资金到位后迅速为甲方办妥出版事宜。

四、出版物的印刷及质量:甲方不得擅自印刷出版物,应由乙方联系具有合法印刷资格的印刷厂家。印刷质量要求:

五、出版物的规格、印张、印数。该书为______开本,计印______张,______万字,图数,彩页。每套(本)定价______元,印数______册。

六、费用的承担:出版物的印刷、审稿及其他出版社需收取的费用概由甲方承担,并于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如因甲方应交费用未按时到位,造成本合同委托出版物不能按时出版,其责任概由甲方负责。

七、报送样书:属自费出版的样书,由甲方按出版社规定报样书套(册)。限在正式出版三个月内发至乙方单位或出版物出版单位。

八、报酬及支付时间:协议签订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图书全部出版费用总计______元(不含税)。

九、合同的解除:在出版社未进行审稿以前,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合同;已进行审稿后不能解除合同。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提前10天通知另一方。

十、合同的终止:乙方完成甲方委托出版事务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十一、违约管辖:若发生纠纷而引起诉讼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二、附加条款:

甲方:

乙方:

日期:

出版书合同篇十二

乙方(出版者):_____

地址:_____

作品名称:_____

作者姓名:_____

甲乙双方就出版上述作品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地区独家出版发行该作品之_____版本的权利。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上述权利在合同有效期内授予第三方。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所述的权利,并保证上述权利的行使不侵犯他人的版权。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的版权,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乙方保证充分尊重作者署名权、作品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性权。乙方出版上述作品,确有正当理由,需要对上述作品作适当修改或增删序言、后记和评论等内容,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是作者,由甲方代向作者征得书面意见),并经甲方或作者审定。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方式(任选其一):

1.版税:版定价_____×_____%_____×印数

第一版最低印数为_____册;每册定价为_____

3.一次性付酬:

第五条甲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月内,向乙方提供合格稿件。乙方收到稿件之日起_____月内出版该作品之_____版,并于出版后的_____月内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再版时,应在再版后_____月内向甲方付清版权使用费。

版权使用费以_____结算。

第六条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事项,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双方因协议的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双方同意的_____进行仲裁。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自合同签(或批准)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本合同以中文写就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条本合同签日期为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签):_____乙方(签):_____

代表人(签):_____代理人(签):_____

出版书合同篇十三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图书(音像)出版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甲方作品《________》的正式出版手续。作者(编者)署名为:

2、作品要求: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齐、清、定书稿。内容不得违反我国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侵害他人的姓名权、肖像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不得违规操作,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出版时间:本作品定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出版。乙方必须在甲方书稿、资金到位后迅速为甲方办妥出版事宜。

4、出版物的印刷及质量:甲方不得擅自印刷出版物,应由乙方联系具有合法印刷资格的印刷厂家。印刷质量要求:

5、出版物的规格、印张、印数。该书为________开本,计________印张,________万字, 图数, 彩页。每套(本)定价________元,印数________册。

6、费用的承担:出版物的印刷、审稿及其他出版社需收取的费用概由甲方承担,并于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如因甲方应交费用未按时到位,造成本合同委托出版物不能按时出版,其责任概由甲方负责。

7、报送样书:属自费出版的样书,由甲方按出版社规定报样书 套(册)限在正式出版三个月内发至乙方单位或出版物出版单位。

8、报酬及支付时间:协议签订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图书全部出版费用总计________元(不含税)

9、合同的解除:在出版社未进行审稿以前,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合同;已进行审稿后不能解除合同。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提前10天通知另一方。

10、合同的终止:乙方完成甲方委托出版事务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11、违约管辖:若发生纠纷而引起诉讼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12、附加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署:________________ 签署: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出版书合同篇十四

作品名称:_________。

1.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以光盘的方式出版本作品,乙方享有对该作品的电子出版物专有出版发行权,甲方不得再向第三方转让该出版发行权。

2.甲方必须保证拥有本产品中的所有内容的著作权(若为第三方授权,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有关授权书的复印件),若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和专有出版权之行为,甲方应负全部责任。甲方保证该作品不含有下列内容:

(1)_____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4)__________,侵害_____风俗习惯,破坏_____的;

(5)泄露国家秘密的;

(6)宣扬淫秽,_____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乙方保证在甲方将本产品的终稿交乙方_________天后完成第一批产品的制作。

甲方交稿方式:口文字稿口专业脚本口录像带口磁盘口光盘口其他。

4.甲方权利义务_________。

5.乙方权利义务_________。

6.产品定价:_________元/套。

7.乙方付给甲方:

(1)稿费或制作费:_________元;

(4)正式出版后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赠送本产品样盘_________套。

如甲方另需更多本产品,可按定价的_________%从乙方购买。

8.由乙方控制作品出版全过程,母盘,封面,说明书及广告等有关技术与出版资料均由乙方保管。

9.其他说明_________。?10.双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须赔偿对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11.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12.在本合同期限内,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版书合同篇十五

地址:

联系电话:___。

乙方:__出版社。

地址:

作品名称:《__》。

作者署名:__。

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发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在国内及世界各地区以图书形式出版、发行上述作品的中文简体版、繁体版、外文版、修订版和缩编本的专有使用权。

第二条甲方保证上述作品不得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禁止内容。

第三条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

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及名誉权、肖像权、署名权等人身权内容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书稿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将其内容稍加修改后以原名或更换名称授权第三者出版。

若违反本规定,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五条甲方应确保书稿质量,文责自负。

并按双方约定的版面字数按期交稿。

稿件质量未达出版要求的,且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如经反复修改仍未达到出版要求的,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经乙方三审通过的样稿,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双方签字确认,双方加盖骑缝章或骑缝签字。

第六条作品的署名方式和著作方式由甲方确定。

合作作品的署名顺序,以甲方提交并保证其真实性的全体合作作者亲笔签名的书面信函为准。

第七条交稿时间和审稿费用及稿酬支付方式:

交稿时间为__年月。

每年重版重印图书审稿费用按每千字1.5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审稿费用。

第八条图书起印数为__册。

作者自动放弃__册以下印数的稿酬;。

超过__册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给甲方版权所得。

如有他人需要改编剧本或是其它形式转载改编等须经甲方同意,并付给甲方稿酬,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