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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管理制度细则(大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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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管理制度细则(大全20篇)
2023-11-20 03:21:57    小编:ZTFB

我们要保持积极的心态去面对生活中的挑战和困难。总结中要注意客观、中肯,不夸大、不缩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英语学习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仪器管理制度细则篇一

四、按仪器要求每周、月、季进行全面清洁保养;。

五、不常用的仪器应经常开机通电,定期保养,保证仪器经常处于良好的状态;。

六、如果仪器发生故障,应及时作记录,维修时间、维修过程、维修结果都应记录。

贵重精密仪器使用保养维修有关规定。

根据卫生部有关加强医疗仪器管理的文件精神和省文明医院考核,评定标准的要求,制定贵重精密医疗仪器使用保养维修有关规定如下:。

四、在设备出现故障,操作人员不能排除时,应及时通知采供中心修理组人员进行检修,并在维修记录页上详细填写各项目,并签名。

仪器管理制度细则篇二

1、为加强设备仪器的购置、使用、维护保养、修理、检验等管理工作,使设备仪器保持完好状态,特指定设备。

2、设备仪器实行站级管理和岗位管理。设备技术人员负责全站设备仪器的更新、修理、检验和资料档案的管理,操作人员负责所使用设备仪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3、站内压缩机、烃泵、自动灌装秤、锅炉、储罐及其它压力容器应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其中压力容器在投入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向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4、操作人员对所操作的设备要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使用和停车,并按时规定做好设备润滑加油、防锈工作,认真落实巡回检查制度,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5、操作人员对本岗位设备、管线、阀门、仪表等装置的操作管理实行责任制,要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冒、滴、漏并购做好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工作。维护人员要对设备的.修理质量负责,保证检修后设备的完好使用。设备技术员会同安全员每周对设备按“完好、不完好、修理、停用”4个档次进行一次检查评定,每月将4次检查结果作为对设备的评定依据挂牌公示。

6、全站生产设备每年进行一次大修,每月进行一次小修。设备技术员要预先提出设备仪器的检修内容和备品配件计划,指定合理的检修定额,严格控制修理费用。

7、设备技术员要按规定做好对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的安排和落实。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每6年进行一次检验,3级的每3年进行一次检验。安全阀每年至少效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要效验一次;接地装置每年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

8、设备仪器应建立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设备、仪器的随机技术文件、产品合格证、监制证书、装箱清单等资料。

(2)安装施工技术资料和安装检测验收资料文件。

(3)修理、改造记录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4)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5)压力表、安全阀、接地电阻等安全附件的效验、修理、更换记录和资料。

(6)有关事故的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以及报废报告资料。

9、外购设备、仪器(包括备品配件)先由需用班组提出申请,经设备技术员审核、分析,并提出购置的型号参数和数量等具体计划,报站长审批。购置计划经批准后,由有关专业人员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选购。所购进的设备、仪器必须是国家定点企业生产的相应产品并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压力容器还需附监检证书。设备仪器到货后,由设备技术员、使用班组、购置经办人和财务人员共同开箱验收,对质量、数量和技术文件不符合要求的,由经办人负责落实。

10、由于人为过失造成的设备仪器(包括零部件)丢失、报废,按有光规定给予责任者处罚。对需报废和淘汰的设备仪器,按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由站长批准后,在设备档案和财务固定资产台帐上注销。

仪器管理制度细则篇三

二、建立健全仪器管理的明细分类账本、实物流水账和总账,定期核对,做到账、册、表、物相符。新购仪器要及时入账,及时上架。人员调动时要办理严格的接交手续。

三、仪器的借用、报废要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外借仪器要及时收回,并做好验收和清点工作。仪器借用时间最长以学期为限,期末所有外借仪器必须催收入库。贵重仪器外借,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四、任课教师使用仪器和药品进行实验教学前,应填写“实验通知单”,实验教师应努力做好实验准备。实验结束后将仪器完好归还仪器室。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登记、查找并做好处理工作。

五、仪器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并归柜,同时要根据各类仪器的特点,定期的、有计划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所有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六、每学期结束前,对实验室的全部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对,处理好有关事项,及时完成各种统计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和存档。

七、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仪器室。未办理借用手续、任何人不得把仪器、药品拿出室外。

一、语音室是用于语音教学的专用场所,不得在语音室内进行与语音教学无关的任何活动。

二、语音室内设备应固定,不得兼用和借用。语音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水平应达到岗位专业能力要求。

三、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教学设备进行检测试用,要指导教师和学生掌握设备的操作使用方法,及时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检查清点设备数量,检查有无丢失损坏问题,出现问题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学生进入语音室必须穿鞋套,必须对号入座,不准喧哗,不准吃零食,不准乱丢纸屑杂物。

五、应爱护教学设备,对使用中损坏的设备,应及时汇报。凡不按操作规程损坏的设备应按照《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处理。

六、语音室必须保持整洁,每座均有使用记录,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尘。使用完毕应关掉总电源,确保财产安全。

七、语音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一般教师须经学校同意后按要求使用;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拆卸设备。下班时,要关好门窗,检查好设备电源、电灯、窗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八、要建立工作日志,记载语音室的使用、保养、故障维修等情况。

仪器管理制度细则篇四

1、使用实验室必须按实验室的排课计划表进行。临时使用须提前申请,由实验管理部门安排。

2、所有实验仪器设备都要分别标明使用操作规程,对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实行定位定人管理使用,定期检查的“三定”制度。实验员必须对每项实验认真进行登记,并记录使用情况。

3、实验前,任课教师必须把实验指导书送达相关实验室,并与实验员进行预习实验,并与实验员进行预习实验,协同做好一切准备,同时将学生分组名单通知实验员,以便合理安排实验工位。

4、学生进入实验室指定工位就坐后,任课教师或实验员应向学生讲解本次实验的要求和使用仪器的方法,讲明安全要求和事故预防措施。

5、学生必须在任课教师和实验员的指导下,按实验指导书的目的要求和方法做好充分准备,按操作规程安全,正确地启用仪器进行实验操作,记录实验现象和数据。

6、保持实验室内安静、整洁、严禁在室内吸烟,不准随地抛洒实验后的废料、废渣、废液,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嬉闹。

7、节约实验材料和水电,按实验规定的数量取用实验材料和试剂。

8、实验完毕后,应将仪器擦拭干净,清洗器皿,清点用余的材料和试齐,按规定要求存放原处,关闭水电,做好室内卫生,经任课教师和实验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9、实验中如发现仪器设备发生邦联或损坏,应立即停止实验,关闭电源,向任课教师和实验员说明情况,由任课教师或实验员排除故障,或经检查后,按规定办理报损手续。

10、爱护仪器设备,凡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除按规定输赔偿手续外,还将应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11、严格各种仪器、仪表、设备的入库验收手续,搞好进帐,编号,立卡工作,妥善保管好说明书。

12、各种仪器、仪表、器材设备,均应专柜存放。做好防尘、防潮、防霉、防火等安全工作。

13、电气仪器、仪表应定期通电驱潮,以保持其正常完好状态。

14、剧毒、危险药品,应按公安部门颁布的管理要求,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15、实验室内的'器材、仪器,概不借出室外,特殊需要的,需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16、实验员应定期擦试,调试仪器、仪表,清点实验用材料和试剂,每天清扫实验室,保持实验室的整齐清洁。

17、做好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实验员下班后关好门窗、关断水电源,杜绝火种,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仪器管理制度细则篇五

一、生物仪器、模型、标本是进行生物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条件,是学校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管理,爱护使用,充分发挥作用。

二、国家调拨或自购的`仪器、模型、标本、挂图均应及时登入学校固定资产总帐、仪器明细帐、仪器台帐。由实验教师验收后,分类编号、按教学仪器配备目录顺序,摆放在仪器柜内。自制教具要单独立帐记载。

三、浸制标本蜡封要严密,保存液要及时补充,液面要超过标本。冬季要保温存放。

四、剥制标本要入柜保管,要定期喷熏化学药物,以防虫蛀。室内经常通风,注意防毒灭菌。

五、显微镜等较精密仪器要入专柜保管。注意防潮、防锈,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定期维修,延长使用寿命。

六、教师演示和学生实验需用的仪器,由任课教师提前一周提出计划,填写实验记录,列出所需仪器明细。解剖需用的小动物等应根据季节情况于学期初提出计划,由实验教师准备。

七、实验结束,实验教师按任课教师所列仪器、药品进行清点收回,并填写实验记录中仪器损耗情况,实验记录由实验教师存留,以备检查。

八、每学期末,由学校主管领导负责,会计协同实验教师核对帐目,清点仪器、模型、标本、挂图,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九、加强安全管理,室内应备有灭火器材,注意防毒、防潮、防火、防盗,保持通风良好,清洁卫生。

十、学生或外来人员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参观标本室,参观时要有良好的纪律秩序,不得随意打开柜门,触碰标本。

仪器管理制度细则篇六

1、仪器保管应做到科学、规范、合理、安全。凡新增仪器,应及时验收并分类造册。

2、仪器、药品有标签,仪器橱有存放卡,标明编码、名称、数量。仪器、药品、标本、模型做到分类存放,排列整齐,科学合理,取用方便。剧毒、易燃、易爆。

3、仪器使用后要物归原处,并经常清点、测试,定期保养维修。建立技术档案,做好各项记录。

4、实验仪器坚持借还制度,借还都需登记,不得外借他用或私用,如有损坏,及时登记上报。药品消耗及时记录汇总。

5、加强保卫,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仪器室和实验室。做好防尘、防锈、防潮、防震、防光、防火、防爆、防盗等工作。

6、每学期要对仪器室全面清理一次,并将清理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

7、实验员及管理员变动时须办理移交手续,按帐点物,逐件移交,三方签字。

仪器管理制度细则篇七

保证化验室的各种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

适用于实验室的.各种检测设备的管理。

仪器设备使用人员负责对仪器设备的清洁,使用,维护和保管。

4.1精密仪器及贵重器皿(如铂器皿、玛瑙研钵等)需有登记造册,建卡立档。仪器档案包括使用说明书、验收和调试记录,初始参数,定期保养维护、校准及使用情况的登记记录等;档案统一存放,由班长统一管理。

4.2精密仪器的安装、调试和保养维修,均应严格遵照仪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上机人员应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4.3使用仪器前,要先检查仪器是否正常。仪器发生故障时,要查清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4.4仪器使用完毕后,要恢复到所要求位置,做好清洁工作,盖好防尘罩。

4.5计量仪器(包括天平、砝码、滴定管、容量瓶等)要定期校验、标定,以保证测量值的准确性。

4.6对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器皿要妥善保管,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养使之随时处于良好状态,若人为损坏则照价赔偿。

4.7凡有计算机打印出的原始图表必须附在原始记录表后,做好存档;

4.8在一起随机配带的计算机上严禁使用自带的软盘和光盘;严禁在计算机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相关文件

6、相关记录

仪器管理制度细则篇八

1、凡由实验室保管的教学仪器(包括设备器材、材料等)需移出实验室使用时,应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2、任课教师因教学需要的仪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师本人到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在借用仪器时要仔细检查和了解仪器的完好程度。使用完毕,由教师本人将所借用的物品送还实验室,由实验员验收后,注销借用手续。

3、实验室要有仪器借还登记册,内容包括借还的.时间,仪器的数量、仪器完好情况;借用时领取人要签字,归还时实验员要登记。

4、校内有关部门或人员因非教学需要借用仪器,应由教务主任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5、非教育单位不得借用,兄弟学校之间因教学急需借用仪器时要持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6、教学仪器不能借用给学生,因课外科技活动需要时,由辅导教师代为借用并负责按时归还。

7、教学仪器外借后应及时归还,每学期末必须将仪器全部交回实验室。对到期不还者,由批准人员负责追回。

8、归还的仪器如有损坏现象,借用人要说明原因,能够修理的,待修好后再办理交还手续。不能修理的待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后,再办交还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

9、对不合理的借用,实验员有权拒借,以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10、下列仪器、设备不准向外借用:

(1)实验室用于维修仪器用的仪器仪表、工具等;

(2)新购进的,未进行验收和仪器;

(3)损坏后未修好的仪器;

(4)学生分组实验用的仪器;

(5)不宜搬动的较精密的仪器;

(6)消耗性材料及易碎仪器,如药品、玻璃仪器等;

(7)危险品。

仪器管理制度细则篇九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仪表监督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龙海市供电公司仪表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山东电网电测仪表技术监督条例》。

3.1职能与分工。

3.1.1生技部是龙海市供电公司仪表监督的归口管理部门,在生产经理的领导下,根据电科院电测室的要求及龙海市供电公司的实际对仪表监督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

3.1.2客户服务中心是负责仪表监督的分工全过程管理单位.

3.2责任与权限。

3.2.1生技部。

3.2.1.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仪表监督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对本公司的仪表监督工作按监督条例、检验规程的要求进行实施监督.

3.2.1.2汇总、编制本公司仪表专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底工作计划.

3.2.1.3监督检查本公司仪表计量标准,检定人员考核的完成情况.

3.2.1.4定期召开本公司仪表监督会议,组织标准装置与人员的考核工作.

3.2.1.5协调本公司内各单位之间仪表监督的有关问题.

3.2.1.6汇总本公司的仪表监督工作总结及统计报表,按时上报上级有关单位.

3.2.1.7检查本公司仪表年检计划的执行情况.

3.2.1.8组织有关人员对基建、更改工作中的仪表部分进行验收.

3.2.2分工部门。

3.2.2.1客户中心、调度所(自动化班)。

3.2.2.2提出本部门仪表、变送器专业的发展规划.

3.2.2.3负责编制年度仪表、变送器检验计划.

3.2.2.4组织本部门计量工作人员的培训.

3.2.2.5负责编制仪表、变送器及标准装置的检验计划和考核认证计划.

3.2.2.6填写监督工作报表、每检验计划完成情况及监督工作总结,并按时上报生技部.

3.2.2.7建立仪表、变送器及计量标准装置的台帐和重要技术指标数据库.

3.2.2.8研究和推广应用新的计量技术和测试手段.

3.2.2.9监督全公司仪表、变送器检验计划的完成情况.

3.2.2.10负责对所辖仪表、变送器的日常运行及维护,及时上报装置发生的缺陷.

3.2.2.2变电站。

3.2.2.2.1责所辖仪表、变送器的日常运行及维护,及时上报装置发生的`缺陷.

4.1管理目标。

4.1.1仪表计量器具送检率100%.

4.1.2仪表计量器具周检合格率100%.

4.1.3年度仪表、变送器定检计划完成率100%.

4.2.1对新建、扩建工程的仪表、变送器等计量装置,公司各级监督机构负责设计审查,以保证设计方案合理,设备选型正确.

4.2.2公司各级仪表监督人员要及时了解和掌握重要计量点装置的运行情况没,对异常和事故应组织分析研究,提出意见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督单位.

4.2.3要严格执行已批准的检验计划及标准装置送检计划.

4.2.4客户中心、调度所(自动化班)要建立所辖仪表、变送器、标准计量装置的技术档案和运行状况记录.

4.2.5客户中心、调度所(自动化班)要建立仪表、变送器检验人员的情况登记表,并按要求按时领取更换资质证书.

4.2.6无检定机构的检定合格证书或超过检定证书有效期的仪表,必须停止使用.

4.2.7对0.2级及以上等级的实验仪表和标准仪表、仪器应出具检定证书,并找出各点的误差更正值,盘式仪表要悬挂检定合格证书.

4.2.8所有检定测试的仪表都要有原始记录、检定证书的内容和格式要按条例规程的规定,签字手续完备,并妥善保存3年.

4.2.9所有检定合格的仪表、变送器要封有印证,非检定、修理人员不得擅自拆封,更不能随意拆修和更改内部接线.

4.2.10各种仪表、仪器因产品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经检修调整,确系达不到原有技术要求的应予降级或报废处理.

仪器管理制度细则篇十

二.为了加强我院教学贵重仪器设备的维护管理,保障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教学环节的正常进行,提高设备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三.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前应进行可行性论证,包括所购设备的必要性及工作预测分析及风险分析等。

四.购置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部门应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报主管院长审批。

五.贵重仪器设备的购买应实行招投标制度,节约采购成本,保证所购仪器设备优质优价。

六.贵重仪器设备要逐台建立技术档案,并由实验设备处统一建帐、建卡、贴标牌。要建立使用、维修记录,定期对其性能、指标进行校验,对出现的故障要及时修复。

七.贵重仪器设备要实行专管专用,应有专门的设备使用人员且必须经过上岗培训。

八.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的`数量和结构层次,应以能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充分发挥效益为原则。

九.每年年终由学院、系(部)按照《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效益年度评价表》,对仪器设备进行考核。若出现事故应详细填写大型仪器设备事故报告表(见附表)。

十.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是我院的重点实验设备,它的报修和报废必须由使用部门提交报修、报废申请报主管院长审批。

十一.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报废,实验设备处应组织有关专家审议并提出技术鉴定报告和意见,并交由主管院长审批。

十二.如需上报的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并填写报废卡。

十三.仪器设备,凡有损坏或丢失,都应当迅速逐级上报情况,并及时查明原因,做好记录。

十四.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管理失误而造成损失的人员,都应当追究责任,责令赔偿。赔偿的程度应当根据损失大小、情节轻重、事后态度而定。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仪器管理制度细则篇十一

一、学校要按有关规定指派专(兼)职人员负责仪器室管理工作,其他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仪器室。

二、教学仪器要按国家统一标准分科、分类科学存放。要有明显分类标签,橱目标签、仪器标签。仪器、药品、标本要分室存放,贵重仪器、易挥发、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药品应设专库(柜)保管。形体特殊的仪器应有专用橱存放。自制教具单独存放并妥善保管。

三、仪器存放要注意防潮、防压、防冻、防晒、防磁、防霉、防震。要经常做好清洁工作,保持室内及仪器表面无尘土,达到干净、整齐、美观。

四、仪器室要有防火防盗措施。定期检查防火防盗设备是否完好。室内无人要关好水源、电源及门窗。

五、对新调拨和新购进的仪器应首先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仪器室。

六、仪器室要有严格帐目管理制度。按要求记好仪器总帐、仪器分类帐和消耗品帐。每学期期末要清点一次仪器,做到分类帐、消耗品帐与物相符,每学年结束应与仪器总帐核对一次,做到总帐与分类帐、消耗品帐相符。自制教具要单独建帐。

七、教师使用仪器和药品,要提前填好通知单,使用前要熟悉仪器的性能和操作方法,用后整理好送交仪器室。

八、仪器室要严格执行仪器支领和借用制度,不符合制度时,实验员有权拒付仪器。

九、根据仪器的技术要求,要定期保养和维修,保证仪器的完好率。对丢失、损坏的仪器要及时登记,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对危险品的支领和使用要严格执行危险品支领制度。

仪器管理制度细则篇十二

1、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嬉笑、打闹。

2、保持实验室的清洁、整齐,不随地吐痰,实验室中的废纸、火柴等必须放在指定容器中,实验完毕后按教师要求清洗仪器,做好各项清洁工作,仪器、药品安放整齐,桌面、地面保持整洁。

3、进入实验室后,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玩仪器、药品,实验前,在教师指导下检查仪器药品,如有缺损,及时报告教师。

4、保障实验安全,杜绝事故发生,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听从教师指导,按时完成实验,不得乱倒实验废液,不得擅自做规定以外的实验,取用药品不得超过规定用量。

5、爱护实验室的一切公物,注意节约用水用物,若损坏了仪器药品,必须及时报告教师,说明原因,并酌情赔偿。

6、实验室中任何仪器用具不得带出实验室。

仪器管理制度细则篇十三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其投资效益,根据教育部教学仪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由主管院长统一负责领导,由学院资产办组织、实施,定期进行使用效益的综合评价、监督,实现管理科学化。学院要加强制度、政策上的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各使用部门要加强具体管理。

第三条学院教学和科研用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各使用部门领导必须高度重视,配备专业结构、年龄参差合理的教师和技术人员进行管理和使用,人员要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做好交接手续。

第四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范围是:。

1、国家科委统管规定的23种大型精密仪器设备;。

2、单价超过人民币5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

4、单价不足人民币5万元,但属于学院稀缺的仪器设备。

第五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配置以实验室建设规划和重点学科建设规划为主要依据,做到全院统筹计划、合理布局,克服不必要的重复购置。购置前,必须有技术和经济的可行性论证报告,论证内容主要为:。

1、购置的目的、用途;。

2、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中的紧迫性、必要性,有足够的工作量和较高的利用率;。

4、安装设备的用房及环境和各项辅助、后勤实施条件;。

6、“专管共用”、“协作共用”的实施方案;。

7、投资效益预测及风险分析;。

8、选型论证。

第六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前,应作充分的调查研究,力争使购入的仪器设备达到技术先进、稳定、耐用,避免买质次价高的`产品。

第七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审批程序:申请部门详细填写《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申购论证报告》,经使用部门领导签字,用科研经费的还需经科研处处长签字后,送资产办审批。单价5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由使用部门自行组织论证、评议;单价5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由学院资产办组织相关学科高级职务的教师和专家与科研、财务等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论证、评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论证、评议后,报主管院长批准,单价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要报院长办公会议评仪。

第八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采购,由申请部门和资产办共同组织实施,对于国外订货,申请部门还要说明理由,认真填写中、外文订货物资品名、规格、数量,做到项目齐全、准确无误。如因粗心大意,错填、错订而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和损失大小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各使用单位要切实做好使用登记,使用部门每年向学院资产办报告使用、管理的情况,学院将按目标责任制要求考核,并向上级管理部门上报有关报表。

第十条技术管理的目的是要保证所购仪器设备符合任务要求的技术指标,使之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不断提高完好率,贯彻对引进仪器设备的消化、改造、创新的方针。

第十一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退赔工作是保证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质量和正常运行的关键。对验收、安装、调试、退赔等工作规定如下:。

1、建立验收、安装、调试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验收小组)。由学院资产办组织有关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操作人员、保管人及使用部门有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验收、调试任务,加强领导。

2、仪器设备到货前,验收小组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设计周密的验收方案,阅读消化技术资料,进行操作及维修人员的培训,准备好试验题目、检测仪器、试样、场地、环境及水、电、气、线、专用工具等。

3、仪器设备要建立严格的实物验收与技术验收制度。到货后,应及时开箱依据合同规定和装箱单进行清点检验,并观察外表有无锈蚀、受潮、霉变等。安装调试后,进行技术验收时应严格按合同条款及产品出厂的技术指标,逐项验收仪器设备的功能,并考核仪器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

4、验收结束后,要详细填写《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验收报告》,有原始记录和图表的应附在报告后。凡数量和质量有问题的,应在退赔期内,办理补充、退换、索赔等事宜。若是进口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在索赔期三分之二的时间内,由资产管理办公室向商检部门申请出证,及时办理索赔事宜。

第十二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定室存放、定人操作和维护。使用单位要制定管理、使用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十三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人员的水平及素质决定了仪器设备的使用水平和效益,因此不同档次的仪器设备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或兼职人员,并要事先进行技术培训与考核,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取得合格证的人员名单,需报学院资产办备案。

第十四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参照《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文执行。档案内容要包括产品出厂的技术资料,从可行性论证、购置、验收、安装、调试、运行、维修保养、借用、事故处理,直至报废整个寿命周期的记录和原始资料,并及时存入学院档案室。精密仪器设备要逐台建立使用、运行、维护、修理日志及其它记录制度,学院资产办要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

第十五条定期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进行检验和标定,对精度和性能降低的,要及时修复。不准擅自拆改或解体设备,确因技术改造、开发新功能、研制新产品等需要的,应事先按照各级管理部门的权限范围,履行审批手续,并组织技术改造成果鉴定。否则,按损坏论处。

第十六条要充分重视和落实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各使用部门应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有关人员的维修和保养能力,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做到精心维护、定期检修与检测,防止障碍性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或损坏时,应立即停用,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保护好现场,从速报告使用部门、学院资产办,查清原因,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一律不得出借院外。特殊情况要在有使用单位专管人员负责前去指导、操作,并保证按期归还的前提下,经资产办审核,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外借。

第十九条经济管理的目的是达到投资最少、效益最高的目标。要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从购置到报废一生的技术寿命逐台进行经济分析,以求得最佳效益。

第二十条购入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当实行“专管共用”,在完成院内各部门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还要积极开展院外“协作共用”。各使用部门要加强协作共用的领导,学院要加强检查督促。

第二十一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在院内共用过程中,使用人应向仪器管理单位补偿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维护管理费和材料消耗费等。院外协作的收费应包括折旧费、消耗费、测试费、维修费、管理费、劳务费等,其中收取的折旧费纳入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费。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要积极支持、鼓励教师争取社会企事业单位投资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但无论何种经费购置的及何种原因造成闲置3年(含)以上不用或连续3年(含)以上利用率很低(年平均400机时以下)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学院资产办有权将其调到其它合适的实验室使用或按闲置物资处理,并追究使用部门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为了保证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及时维修,各使用部门要设置专项运行费,并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逐步实行有偿占用,使其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二十四条确因超过使用年限、技术落后、损坏,维修或运行费用过高而没有修复使用价值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及时报废,收回残值纳入学院教学设备费。报废工作按学院报损、报废管理办法办理。

第二十五条调出院外和折价处理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纳入学院设备费,不得转作预算外收入。

第二十六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要实行考核制度,通过考核,促使专职(兼职)使用和管理人员努力完成岗位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考核和评估的主要内容:。

1、可行性报告是否属实;。

2、在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等工作中的机时、利用率;。

3、人员培训工作情况;。

4、取得科研成果和社会经济效益;。

5、原有功能的利用率;。

6、完好率和运行环境良好程度;。

7、操作规程和各种管理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

8、技术档案的建立和完整情况;。

9、原材料、原器材、配件和附件的管理情况;。

10、维修、保养、安全、清洁卫生等工作情况。

第二十七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考核工作,每年12月份由各使用部门根据上述考核内容,对上一年度的情况自行组织检查和考核,并出具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考核报告,然后由学院组织检查评估。

第二十八条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运行、维护、技术开发、协作共用、培训人员、社会服务等工作中,经考核评比,对成绩显着的集体和个人,由学院给予设备经费奖励,经费在学院设备奖励经费中支付。对于在上述各项工作中失职或因责任事故造成损失的,要分析原因,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并根据经济损失程度和责任,给予经济和行政的处罚。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中,申购部门或使用部门指学院职能处室和各系部,使用单位指申购部门管理的科室、教研室、实验室。

仪器管理制度细则篇十四

一、物理教学仪器是进行物理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条件,是学校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管理,爱护使用,充分发挥作用。

二、国家调拨或自购的教学仪器均应及时登入学校固定资产总帐、仪器明细帐、仪器台帐。由实验教师验收,并对仪器进行校正和性能测试,合格后分类编号按教学仪器配备目录顺序,摆放在仪器柜内。自制教具要单独立帐记载。

三、教学仪器使用说明书要妥善保管,分类装订成册。按说明书要求,对教学仪器要经常保修和维修,注意防尘、防锈、防潮、防震、防磁。

四、对贵重和精密的仪器要严加保管。仪器柜内要按层设卡,列出仪器名称、规格、数量,每件仪器上要贴签编号,柜外要标明仪器类别。

五、教师演示和学生实验需用的仪器,由任课教师提前一周提出计划,填写实验记录,列出所需仪器明细,交实验教师给予准备。并对仪器进行必要的装备与调试,以保证实验顺利进行。

六、实验时要爱护仪器,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和要求操作。实验完毕实验教师验收后放回原处,并完成实验记录的填写,留存以备检查。

七、每学期末,由学校主管领导负责,会计协同实验教师对教学仪器进行核对和清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八、要加强安全管理,室内应备有灭火器材。注意防火、防盗,经常通风,保持整洁卫生。

仪器管理制度细则篇十五

为了更好的、合理的利用资源,树立爱护公司财物的意识,现将公司仪器仪表管理、使用办法规定如下:

1、公司所属仪器仪表由质量管理部统一管理.

2、公司各部门按计划和需求提出使用申请,申请表由部门经理填写,质量管理部调配,如需购买由质量管理部报主管行政副总经理批准.

3、仪器仪表必须由专人领用,并由领用人负责维护、保存.

4、公司固定资产的采购由商务部负责.

5、仪器仪表的使用申请、采购、验机、入库、付款必须按操作流程办理,操作流程如下:

使用部门申请商务部采购行政副总经理。

技术开发部验机。

质量管理部见仪器仪表的校准证书入库。

财务部付款。

6、如出现损坏,由质量管理部专人确定损坏程度;如需外修,在质量管理部填写维修申请表,商务部负责维修的联络事宜.如该仪器在外地损坏,也可在当地维修,但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注明损坏原因、损坏程度及维修费用,报质量管理部.

7、使用人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并妥善保管.对在使用或携带中的任何损坏和丢失盗抢,使用人负有直接责任,并将负责全部或部分赔偿.

8、因保管不当发生丢失盗抢情况的,使用人需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由公安机关出据证明及使用人写明情况汇报;如不能破案返还的,使用人将按该仪器折旧价格赔偿,折旧价格由财务部依照有关规定出据;如返还后出现损坏的,按人为损坏处理.

9、因保管或使用不当致使仪器损坏,视情节分人为损坏和使用中损坏.凡人为损坏的(如磕、碰、摔和非规范操作),使用人按维修费赔偿.凡使用中损坏的可分为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外.保修期内损坏的公司以教育为主,不做赔偿处理;保修期外损坏的,按计算机购买年限及维修费进行赔偿.购买一年以内的(含一年),按维修费的50%赔偿;购买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含两年),按维修费的'40%赔偿;购买两年以上三年以下的(含三年),按维修费的30%赔偿;购买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含五年),按维修费的20%赔偿;购买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含十年),按维修费的15%赔偿.

10、员工离职或调离原部门时,原使用人按交还程序办理.

11、仪器仪表必须按规定每年进行定期检测;在使用当地进行检测的,检测报告需交质量管理部保存.

领用流程为:不批准。

交还流程为:不合格。

仪器管理制度细则篇十六

一、属操作不慎引起的仪器损坏,应酌情赔偿。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的仪器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仪器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处罚。

二、不论何种原因,发生仪器损失,都应填写“仪器损失报告单”,视不同情况作相应处理。

三、仪器发生故障,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尽可能及时排除,或送交专业部门维修,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对维修好的仪器要认真填写好“仪器维修记录”,并作资料保存。

四、已损坏不能修复或经长期使用,性能达不到实验要求的`仪器,由实验室提出意见,填写“仪器报废申请单”,经本学科教研组长鉴定后报校领导批准,并报送当地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审核,办理报废处理手续。

仪器管理制度细则篇十七

教学仪器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必备物质条件,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

一、教学仪器设备要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配备目录)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卡片、实物相符,每学期普查一次。

二、各种仪器、标本、模型、药品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和要求分科、分类存放,定位入橱,做到存放整齐、取用方便、用后复原;同时要做好防尘、防湿、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剧毒药品需设置专室、专橱,双人双锁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实验室仪器药品等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办理手续,定期归还,归还时由经人地所借物品清点检查。

五、平时应加强仪器保管,保养及维修工作。做到保管与保养相结合,使仪器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六、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必须由移交双方交换,教导主任监交,三方鉴字后生效。

仪器管理制度细则篇十八

2、对学生在使用甲类仪器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的意外损坏,按所损坏的仪器部件成本的20%-100%赔偿或支付修理费用的20%-100%;损坏公用仪器、设备不报告者,一经发现原价赔偿。

4、对学生使用乙类仪器过程中造成的损坏,根据实际情况,按(学生破损仪器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5、发生破损事件时,由当事人写明事件经过,认课老师签字确认后,到相关库房开出有连续编码的三联单收据,再到指定老师处交款,开单人和收款人双方都须在收据上签字(学生、开单老师和收款老师各持一联)。

6、损坏或丢失显微玻片标本、玻璃仪器和器械后,填写仪器破损单,然后找实验管理人员,给予调换。

7、学生在实验开始前发现玻璃仪器已破损,填写仪器破损单,然后找实验管理人员,给予无偿调换。

8、学期结束,根据各班仪器破损单汇总,算出总破损玻璃仪器金额,划出总金额的30%,余款由学习委员(或班长)凭交款收据领回(附赔偿清单)发给同学。

仪器管理制度细则篇十九

2.各种仪器的购入、消耗应有记载,破损要记载,并写明原因和处理办法。

3.易燃、易爆、剧毒等药品及贵重仪器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防护工作,确保仪器室的安全。

4.实验员要做好仪器的保管、收发和维修工作,并保持仪器设备与仪器室整洁。

5.各课示教仪器,使用结束后,应立即规还仪器室。如有损坏无论是教师还是实验员,都要说明原因,并登记签名。

6.实验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做到能维修仪器、自制教具。根据课本和教师要求安排好学生实验,协助教师做好示范实验。

7.管理员要经常向有关教师介绍仪器室内的设备和器材情况,做好购销工作。

8.每学期末对仪器财产清查核实。

仪器管理制度细则篇二十

(一)仪器的存放要编号、分类、定室、定柜、定位。化学药品与仪器分室存放。室内要有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做好通风、防潮、防尘和整洁工作。

(二)建立健全仪器管理明细帐、实物流水帐和统计报表,定期核对,做到帐、册、表、物相符。人员调动时要办理严格的接交手续。

(三)仪器的借用、报废要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外借仪器要及时收回,并做好接交手续。

(四)任课教师使用仪器和药品进行实验教学前,应填写“实验通知单”,实验教师应努力做好实验准备。实验结束后将仪器完好的归还仪器室。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登记、查找并填写报告单、做好处理工作。

(五)仪器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并归橱,同时要根据各类仪器的特点,定期的、有计划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所有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六)每学期结束前,对实验室的全部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对,处理好有关事项,及时完成各种统计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和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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