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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实施方案(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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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实施方案(通用9篇)
2023-11-11 14:55:49    小编:ZTFB

方案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全面的规划和周密的执行。写方案前,我们需要对情况进行充分的分析和调研。一个好的方案往往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需求。

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实施方案篇一

安全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进一步维护全镇社会政治稳定,更好地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健康发展。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更好地开创扶贫开发新局面,夯实基础工作基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农村扶贫开发一系列部署要求,结合我村支部实际,制定本方案。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农村改革的能力和水平,围绕扶贫开发主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以加强我村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更新观念、强化功能、改进方法、提高能力,为我村的扶贫开发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目标要求:按照依法治国、执政为民的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本达到以下要求:

(1)组织体系健全。建立健全我村基层组织体系(一名党支部书记,两名党支部委员)。村级配套组织健全。

(2)班子功能增强。进一步配齐配强我村“两委”班子,以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为主的中青年成员为主体,确保村干部政治素质好,发展能力强。

(3)党员素质提高。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确保党员发展工作有计划进行,确保新党员中30%以上党员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致富的本领。

(4)工作机制完善。在支部班子带头下,形成齐抓共管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格局。服务农民、组织农民、保护农民制度体系较为完善。

(5)服务保障有力。使我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有力推动我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有序开展。

1、选好配强领导班子。着重从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回乡青年、外出务工人员中选拔村干部,对战斗力不强的干部及时予以调整。

2、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任职培训、任期培训,每年利用春节前后开展一次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听取意见,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使干部经常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

3、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不懈地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引导村干部增强对群众的感情和对工作的激情,改进工作作风,做好新时期农村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4、完善激励监督机制。探索建立工作报酬、社会荣誉、政治待遇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营造关心、支持和保护农村干部干事创业的`氛围,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完善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等制度。

1、加大党员教育力度。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念,特别是抓好党的当前依法治国等重大决策的学习,突出抓好党章学习。坚持开展党员主题教育活动,利用各种方式加强对农村党员进行专业化技能培训。

2、严格党员管理。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组织关系接转等制度,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加强对流动党员教育的管理。

3、完善党员发挥作用平台。深入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和流动党员“双向带动”活动。建立农村党员发挥作用承诺制。

4、重视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在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回乡青年、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发展年青党员,重视发展女党员,力争做到每年发展新党员。全面实行和规范发展党员联名推荐制、票决制、预审和公示制,扩大民主,加强监督。

1、完善村党组织设置。调整和改进村党组织设置,理顺工作关系,形成顺畅的工作运行机制。

2、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进一步明确村“两委”职责任务和工作程序,不断推进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完善“一事一议”制度。

3、转变农村基层党组织职能。不断强化组织管理、教育引导和服务协调功能,通过启发教育、民主教育、示范引导等方法开展工作,自觉运用法律、经济、政策等手段解决问题。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

1、强化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第一书记切实履行起我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支部书记要担负具体责任人的职责,在全村上下形成齐心协力抓党建的工作合力。

2、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用三年时间,通过多种途径解决我村组织活动场所问题。按照有标牌、办公室、党员活动室、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室、远程教育设备、图书杂志、信息网络、文件资料柜等要求,加强活动场所建设,做到“一室多用”。

3、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创新。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途径和办法,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新经验,使基层党建工作不断适应新时势、符合新需要、迈上新台阶。

强化廉政教育,推进标本兼治,持续深化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践行“四种形态”,严厉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努力打造一支忠诚、担当、廉洁、务实的城管执法队伍,为完成全年工作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党组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各科室长和局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主体办,由主体办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

局属各单位党总支(支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党总支(支部)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各党总支(支部)要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材料、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从源头上防止腐败。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财务、项目建设、设备采买、公车、公务接待的管理。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等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每年向局党组递交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

年中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分析;

年底带队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每年上一次廉政党课;

每年进行一次廉政谈话;

每年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

年底上报一份述职述廉报告。

(一)严明纪律规矩。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学习贯彻《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总支(支部)“三会一课”和党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思想引领,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党员干部心上,让廉洁成为局系统党员干部的基本生活方式。

(二)加强党内监督。局党组、局属各单位党总支(支部)要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行为。要抓住“关键少数”,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深入开展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三)严格执行纪律。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围绕重大工作部署安排,开展监督检查,加强执纪问责,确保政令畅通。

(一)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切实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要及时发现和掌握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萌芽性、趋势性和意识性的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核实或警示诫勉,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错误,违纪问题发展为违法行为。要深刻剖析重大典型案件,总结教训,完善制度,充分发挥查案办案的震慑功能,达到遏制腐败的治本目的。

(二)坚决遏制腐败行为。对腐败现象一律零容忍,继续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项目建设领域、公务用车、工作纪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配合市纪委和纪检组及时查处系统内的违法乱纪行为。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利用行政审批、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行政执法来谋取利益的案件,加强对行政执法、项目建设、行政审批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一)强化权力的制约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一把手”履职用权行为的若干规定,和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意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二)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修订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设备采买制度、项目建设监督制度等,形成事前预防、事中预警、事后处置的风险防控机制,构建起“思想防控、制度防控、技术防控”三位一体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把制度的“笼子”扎密扎实扎牢,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加强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和典型案件通报,以案释纪,以案施教,发挥警示作用;

突出抓好管人、管事、管钱等关键岗位的廉政教育;

坚持开展家庭促廉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营造风清气正干事氛围。

(一)1月份,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2月份,组织召开城管执法局2020年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动员会,部署2020年城管执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3月份,局班子成员到联系单位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提出相关建议并开展讲党课、谈心谈话活动。

(四)4月份,全力配合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我局各项工作。

(五)5月份,局班子成员向局党组会报告分管范围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六)6月份,开展“十进十建”各项工作。

(七)七月份,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半年工作检查考核。

(八)8月份,开展第21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

(九)9月份,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十)10月份,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检查。

(十一)11月份,开展对局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软件资料专项督办检查。

(十二)12月份,迎接全市综合目标考核。

(一)明确领导职责。为确保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正常开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局属各党总支(支部)要对照局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和措施,及时掌握情况,定期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材料工作情况。

(二)建立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逐项分解,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组织协调。局主体办主动协助局属各党总支(支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建立信息综合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四)加强监督检查。局主体办将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的方式,通过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使监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为进一步发挥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切实放大财政支农政策效应,引导更多金融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代农业发展和产业扶贫,2019年8月7日,贺州市出台了《加快推进全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工作方案》(贺政办发〔2019〕44号)。

一、明确具体工作目标。一是力争2020年前实现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工作县(区)、乡镇全覆盖;实现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点县域全覆盖;实现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全市重点农业领域全覆盖。二是力争2022年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1800户以上,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累计担保规模达5亿元以上。

二、推进四项主要工作。一是按构建“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信息共享、风险共管、责任共担”的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二是加快完善全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基层服务网络建设。三是全面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工作。四是结合县(区)农业产业特点,创新农业信贷担保服务,加快扩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规模。

三、提升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奖补力度,每年安排一定金额财政专项资金,对积极参与辖区农业信贷担保业务的银行业机构和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推进情况的县(区)给予奖励。二是建立财政、担保协同支农机制,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广西农担公司贺州办事处沟通合作,积极支持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开展工作,提高财政资金支农精准性和使用效益。三是落实全市农业信贷担保相关配套政策,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四、切实落实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与方案,建立推进贺州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联席会议制度。二是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涉农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协同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出实效。三是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将具体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中,提高各级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四是加大宣传发展力度,积极开展农担政策正面宣传推介活动,提高公众对农担政策的认知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xx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扩大“平安葛家”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从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更高标准推进“平安葛家”建设,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成员:周清平唐文亮熊发明温翠萍栗再兴许航宇乡属各部门负责人及各村主任。

下设办公室在综治办,由唐文亮兼任办公室主任。

按照xx市“平安进基层、综治大走访”活动的要求,结合政法系统开展的“三联三访”活动,以4月、9月政法综治宣传月为契机,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以“平安葛家”为主题的政法综治宣传,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综治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1、宣传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政策;

2、宣传我市在“平安浏阳”建设中所取得的成果;

12、宣传常用法律法规,增强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

1、通过综治述职大会、发送手机短信、出动宣传车、设立宣传栏、张贴《浏阳宣传》画册、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引导,大力提高“平安葛家”建设的知晚率,争取社会广泛参与和支持。

3、采取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精心策划组织开展4月份、9月份综治宣传活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将宣传活动向基层延伸,确保取得明显实效。

1、宣传发动阶段(4月13日—4月17日):各村、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工作实际,结合省市将进行的公众安全感测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力宣传“平安村”、“平安单位”、“平安葛家”建设的成果,并层层召开会议,动员和部署“平安葛家”宣传工作。

要在领导大接访、案件大回访、网格干部和干警大走访活动中,对上访户、问题户应访尽访,做到不漏一案,不漏一户,覆盖率100%。

3、总结提升阶段(10月1日—10月30日):对“平安葛家”宣传工作各阶段部署的任务进行自查自纠、督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做法,确保“平安葛家”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在加强日常宣传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以政法综治宣传月为契机,全面浓厚“平安浏阳”宣传氛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要层层发动,浓厚平安创建氛围,促使干部职工和家属了解民调工作,掌握民调知识,支持民意测评。

要结合地方实际,通过发送资料、建立宣传栏、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全面展现综治工作、平安建设等工作成果。同时要对所有的家庭、门店开展以“进行一次平安宣讲,开展一次问卷调查,组织一次主题活动,收集一批意见建议,化解一批矛盾纠纷”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大走访活动,切实做到倾听民声、掌握民情、化解民忧,覆盖率100%。要充分利用群众工作站和综治工作述职大会等平台,扎实做好群众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综治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1、充分认识“平安葛家”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平安葛家”宣传,是推进平安建设深入开展的有效手段,是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感、提升葛家形象的重要举措。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乡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综治宣传工作,将其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抓紧抓好,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保障。

3、切实加强督查考核。乡综治办将对各单位综治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4、9月份综治宣传月的情况分别于5月1日、10月1日前报乡综治办。

为贯彻落实大连市教育局《大连市规范办学工作重点治理十三条》《大连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及教育教学行为负面清单》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大连市金州区复州湾中心小学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行为,进一步巩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风气,依据金普新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方案,制定本校工作方案。

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制止和纠正学校存在的违背教育方针、违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错误做法,全面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加强行风建设,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创人民满意学校,树立教育和教师的良好形象。

坚持以“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强化督查、严肃问责、标本兼治、务求实效”为原则,在保证学校领导和教师充分认识当前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基础上,认真贯彻执行金普新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严肃治理办学不规范行为,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运行,杜绝不规范办学行为,学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以大连市教育局《大连市规范办学工作重点治理十三条》《大连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及教育教学行为负面清单》为标准,找差距,抓落实,对标整改。

(一)规范办学工作重点治理十三条:

1.中小学校组织和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中小学校(幼儿园)通过购买教辅材料或其它物品滥收费用;

5.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6.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7.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9.在职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0.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各级教研员参与有偿补课;

11.校外培训机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12.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行为;

13.校外培训机构存在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等违规办学行为。

(二)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及教育教学行为负面清单:

1.以任何理由挤占音乐、体育、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信息技术课程等)等课时;以任何理由挤占学生课间、午间休息时间和大课间操活动时间;不经批准对学生进行停课或调整活动安排。

2.增加课程难度,课堂教学、作业内容和考试评价超过国家课程标准和大连市中小学生学科质量评价标准;赶超教学进度,起始年级“非零起点”教学。

3.教师或以家长委员会名义通过班级微信群、qq群、电子邮箱等各类软件平台布置家庭作业、发布学生作业完成情况、考试成绩、公开批评和表扬等。

4.布置需要学生机械重复书写或带有惩罚性质的家庭作业;布置需要家长完成的学科出题和家庭考试;布置需要家长深度参与的综合实践性作业;小学一、二年级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5.教师不批改作业或批改作业不及时;由学生或家长代教师完成作业批改。

6.学校、教师或以家长委员会名义统一组织购买“一科一辅”之外的学科教辅材料并进入课堂统一使用。

7.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组织超过一次统一停课考试;小学其他年级和初中各年级每学期组织超过两次统一停课考试;以任何目的和形式组织开学考试。

8.以家长委员会名义设立班级收费项目,向学生和家长统一收费用于购买打印机、打印纸、清扫用具、印刷试卷等各类班级办公用品及耗材或为教师购买礼物礼品等。

9.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中介机构等单位和个人组织的兼职兼薪活动,或为校外培训机构、中介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

10.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或其他场所传播散布有损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形象声誉的言行;教师收受或变相收受学生家长礼金、礼品或接受吃请以及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根据金普新区教育文旅局专项集中治理行动要求,自2020年12月起,到2021年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查摆问题阶段:2020年12月7日-11日。

制定方案。认真研究制定本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要广泛征求教师、家长意见,经全体教师讨论通过后执行。

开展专题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文件精神,使每一位教师明确《大连市规范办学工作重点治理十三条》《大连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及教育教学行为负面清单》的各项要求。

开展教师承诺活动。组织教师签订《遵守专项治理承诺书》。要重点关注重点人群,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和以前问题频发的教师要抓早、抓小,做到警示提醒到位、沟通谈话到位、定期巡查到位。

开展问题查摆活动。根据《大连市规范办学工作重点治理十三条》《大连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及教育教学行为负面清单》,逐条对照检查,列出问题清单,说明哪些地方不符合规范要求,形成的原因是什么,拟采取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时限等。

(二)整改问题阶段:2020年12月12日-19日。

学校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层层负责,分级管理,强化工作问责,严肃追究责任。校长要带头抓、靠前抓,以上率下,亲自领导和推动工作。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分工配合。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深度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管,管好每一位教师。

师德师风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分工。

组长:李元广,负责全面工作。

副组长:李育新,指导、协调极地希望小学。

邢磊,指导、协调郭屯小学。

邹文文:指导、协调中心小学。

组员:张艳纹,督导中心小学。

孙丽彬,督导极地希望小学。

刘晓霞,督导郭屯小学。

吕永胜,负责中心小学。

周秋实,负责郭屯小学。

刘振利,负责极地希望小学。

姜治国,负责校车司机和照管员。

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各校根据自查情况逐条整改,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较多的重点部位、重点人员和普遍存在的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建立长效机制。要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管理和规范办学行为相关制度和管理机制,常抓不懈,持续推进。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业绩考核、职务评聘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三)督查治理阶段:2020年12月20日-2021年2月24日。

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学校要设立校长信箱、投诉电话,建立网络投诉平台,聘请社会监督员等,确保学生、家长的投诉渠道畅通,校领导要靠前受理投诉,并及时回应。

领导小组下设督导组和查办组,重点督导检查本校教师履行管理职责情况,并对举报投诉情况进行核查处理。

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根据群众举报,明察暗访,并对问题教师、热点场所、热点学校进行重点关注;对举报案件及时反馈调查和处理结果;积极探索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巩固成果。

(一)提高认识,弘扬正能量,自觉树立新区教师良好形象。

学校要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从维护教育形象的高度,切实做好规范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行为工作。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端正办学思想,全面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组织教师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系统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等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行为的有关文件精神,引导教师自觉提升师德素养,树立底线思维、红线思维。把师德建设与提高教育业务素质相结合,与促进学校发展相结合,与促进行风建设相结合,通过培育和宣传师德先进典型,树立学习标杆,传播正能量;通过典型违规案例让教师充分认识到违规补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危害,教育教师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坚决抵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维护新区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加大监管督查力度,坚持有举必查,查实必究。

学校要规范学校内部管理,认真排查并切实解决查摆出的突出问题,自觉纠正违规办学行为,形成依法依规办学、自我约束的发展机制,真正把规范办学行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采取常规检查、问卷调查、明查暗访、跟踪监管等方式,对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进行抽查。对教师在规范办学行为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事例,在年终考核及各类评优评先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家校社共同育人氛围。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宣传报道,主动征得社会、家长、学生的关心、支持和理解,主动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要加强家长委员会建设,建立信息定期交流制度,引导家长委员会健康良性发展。完善家长学校制度,开发家长学校课程,通过家长会、家访、专题报告、学校公众号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转变观念,促进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评价观念,理性看待参加各类补课的作用,科学认识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淡化家长的从众心理,引导家长经常与孩子沟通,帮助孩子正确看待自己的不足,培养孩子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努力破除“抢跑文化”“超前教育”“剧场效应”等功利现象,营造良好育人氛围。

为全面贯彻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关于做好市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工作方案》各项要求,持续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能力素质和履职本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素质过硬、服务热情、廉洁高效、群众满意”的干部队伍;结合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行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现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和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及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严格执行《省医疗保障经办窗口服务规范(试行)》、《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管理规程(试行)》、《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等文件要求,依托全市统一的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扎实开展医保业务“网上办”“掌上办”,推动业务经办(代办)点向基层延伸,经办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理念逐步增强,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逐步提升,基本形成平稳有序、运转高效的行风建设工作机制,大力营造勤政为民、风清气正、务实高效的医保服务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学习宣传发动阶段(时间安排:2021年4月-5月)。

1.召开“行风建设提升年”启动会。传达学习省、市医保局开展“行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工作要求,印发县医保局“行风建设提升年”活动方案,安排部署“行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在履职尽责中反思服务群众和工作作风的不足和差距,在业务工作中找准提高作风建设水平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统筹推进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并强化宣传引导和督查指导,形成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围,不断增强真抓实干、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开展行风建设业务培训会。注重管培结合,集中组织开展上级政策、业务知识、工作纪律等内容培训,练就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培训内容包括:深入学习国家、省市医保局关于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政策文件,对标对表,结合实际,找准差距,补差补缺;组织学习《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学习落实《市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度》,学习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组织学习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经办操作流程。

(二)组织实施落实阶段(时间安排:2021年4月-10月)。

1.全面落实“好差评”制度。严格执行《市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度》要求,畅通以现场服务“一次一评”和网上服务“一事一评”为主的评价渠道,大力推进线下大厅评价器和网上服务评价系统使用,实现服务事项、政策依据、环节流程、服务主体等评价全覆盖,完善“好差评”评价结果的数据处理、问题整改、反馈回访、结果运用等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根据评价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座谈会,分析查找问题根源,及时排查群众反映最多和最关心的问题,按“谁办理、谁负责”原则,及时核实、整改,将群众投诉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以评促改、以评促进,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同时强化“好差评”评价结果运用,积极开展“寻找服务之星”活动,进一步巩固“好差评”制度落实成效。

2.积极创新服务方式。推广应用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行医保“不见面”服务,实现“一次不用跑、掌上办医保”;实行“一窗式”办理、设置“潮汐服务台”等方式,极大缩短参保群众的现场办事等待时间,实现“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推行“网上办”“电话办”“邮寄办”“容缺办”“邮件办”等办理方式减少群众跑腿。

3.率先垂范淬炼作风。党组班子成员带领全体党员参与大厅导办服务,践行党员初心使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督促引导全体人员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努力实现人人都是“医保通”,个个做到“问不倒”。加快培养更多业务扎实、功力深厚的“全科大夫”。统一业务流程、明确服务礼仪、落实监督责任,促进工作人员由“一专多能”向“全科全能”转变,将原来按业务分设的窗口,优化整合为综合柜员窗口,实现任何窗口、任何工作人员对各项医保业务通收通办,打通业务衔接壁垒。为深入推进“一窗办”“一网一门一次”“不见面审批”综合柜员制等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机制保障,全力打造一支“提笔能写、开口能说、问策能对、遇事能办”的医保骨干队伍。

4.严格落实经办事项。按照《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中明确规定的服务事项开展经办业务,遵循“六统一”和“四最”的要求做好贯彻实施工作,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工作制、延时服务等相关工作制度,切实提高经办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实现“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受理‘零推脱’、服务质量‘零差评’、服务结果‘零投诉’”的目标。

5.推动经办业务下沉。为就近方便服务参保群众,特别是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贴心、主动服务,在所有乡镇卫生院均设立“医保办”,把慢性病申报资料收取、县外非直补医疗机构就诊费用申报资料的收取等需现场办理的业务权限下放,群众就近到本乡镇即可提交相关资料;同时丰富新时代文明实践便民宣传活动内容,把宣传政策和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有机结合,实现医保业务“手把手,教您做”“心贴心,帮您办”。

(三)开展普查互学阶段(时间安排:2021年6月-10月)。

1.组织到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学习,开拓新思路,切实找准深化作风建设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及时对本单位的行风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补差补缺,整改优化,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意识。

2.组织开展2021年度行风建设自评活动,包括综合评价、体验式评价、群众满意度测评,及时查漏补缺,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态度、改进服务质量,确保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开展有序、有效、有成果。

(四)总结完善整改阶段(时间安排:2021年10月-11月)。

1.结合2021年全市行风建设专项评价,总结活动开展情况。

2.组织评选并表彰一批“服务之星”,树立先进典型。

3.对行风建设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具体原因,明确整改任务,提出整改要求,完整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要始终保持“行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清醒人认识,切实把开展好“行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作为落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医保部门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纠正“四风”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对行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有关工作,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方式开展督导检查,高位推进“行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开展,确保作风建设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加强统筹兼顾,务求取得实效。要把开展“行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作为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重要举措,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同服务好全县医保改革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用医保服务工作实绩检验窗口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效。

(三)强化总结提升,建立长效机制。注重总结活动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整改落实情况,对已有的窗口管理规章制度以及执行情况进行一次系统梳理,深入查找制度建设中的漏洞和缺陷,尤其是窗口人员管理、“好差评”评价处理、投诉举报快速处理、作风成效考评、问责追责制度等方面机制,认真抓好医保服务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把有效的做法通过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切实形成务实管用、针对性强、有利于发展的制度体系。

(四)抓好学习培训,打造精兵强将。多方式多途径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培训内容覆盖窗口经办业务政策、实物操作、服务标准、文明礼仪、工作态度、沟通技巧、应急处理等内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评优评先,细化考核机制,设立“服务之星”等,激励医保系统工作人员强学习、争先进、促服务。同时加强警示教育,尤其是加强对党员干部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牢固树立“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一切为了群众”的思想自觉和“全为民所用”的底线思维。

(五)重落实出实效,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行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中的做法与成效,树立先进典型,彰显示范效应,激发医保部门工作人员立足岗位成才,打造与新时代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要求相适应的专业队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责任小组:涉农维稳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维稳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维稳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维稳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15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15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16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15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2020年,澧县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县纪委监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聚焦主业主责,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切实落实监督责任,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年初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了《澧县林业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和《澧县林业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林业部门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与林业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调整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工作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加强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一是开展集中学习与测试,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了党员干部参加党纪党规等知识测试2次。二是开展廉洁谈话,鉴于人事变动,纪检监察室对新调整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提醒干部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注重自身廉洁自律,在单位起到以上率下的示范作用。三是严格规范干部职工行为,加强林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使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切实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摘要:在新形势下如何深入研究和解决深化改革给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和基层政权的稳定,是党在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试从新时期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主要对策三个方面来探讨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

关键词: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问题;对策。

作者简介:李海田(1968-),男,山东武城人,讲师,从事党建、经济学研究。

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实施方案篇二

肇庆市“一村一品、一镇一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富民兴村产业,根据《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实施现代农业发展“611”工程五年(2018-2022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肇办字〔2018〕46号)和《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肇府函〔2019〕328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设条件及建设目标。

(一)建设条件。

(二)建设目标。

扶大扶强我市富民兴村产业,2019年择优扶持2个“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示范项目先行试点,每个项目安排建设资金200万元。2020-2021年度,将根据各地建设情况择优扶持一批专业村镇,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新增一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力争我市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数走在全省前列。

二、建设标准。

(一)主导产业突出。专业村主导产业收入占全村农业经济总收入60%以上,从事主导产业的农户占农户总数50%以上,贫困地区可分别放宽到40%和30%以上。专业镇主导产业收入占全镇农业经济总收入30%以上,从事主导产业的农户占农户总数30%以上,贫困地区可分别放宽到20%以上。

(二)实现绿色发展。主导产品必须有注册商标,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产地环境符合生产质量安全农产品的要求。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的专业村镇可适当放宽标准。

(三)联农带农效果好。专业村、专业镇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高于所在镇、所在县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以上,贫困地区可放宽到5%以上。

(四)组织化程度高。专业村镇成立农民合作社,入社农户数占专业村、专业镇从业农户数比重分别为40%和30%以上,贫困地区可分别放宽到30%和20%以上,并与专业批发市场有效对接,或与龙头企业建立产业化联合体。

三、职责分工。

各级政府、各部门及新型经营主体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示范项目建设。

(一)市级职责。市农业农村局制定《肇庆市“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审定批复。指导、督导“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示范项目实施,视项目进展情况组织项目抽查,并组织考核验收。评审、批复用于“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支撑、宣传等工作的市本级资金项目,制定市级财政资金分配方案。审核推荐辖区内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和全国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申报、示范村镇认定有关材料,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二)县级职责。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总体责任。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示范项目统筹规划、审核上报及监管,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验收考评、绩效评价等有关情况,对辖区内开展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示范项目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审核、汇总辖区内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和全国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申报、示范村镇认定有关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三)镇(乡)级职责。镇(乡)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确定发展特色产业,遴选项目实施主体(含实施主体专用银行账号),组织制定项目申报方案(含资金使用方案)和实施方案,每月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自验、绩效自评。申报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

(四)行政村职责。协助镇(乡)人民政府开展主导产业确定、实施主体遴选、土地流转以及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等工作。申报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

(五)实施主体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是实施主体,主要职责是按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标准,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与农民建立利益紧密联结机制。自觉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每月向镇(乡)人民政府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项目自验和绩效自评。

(六)其他部门职责。各级财政部门视情况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各级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进行审计。

四、项目推荐和审批。

“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采取项目库管理,未列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市级资金。镇(乡)人民政府和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做好示范项目的审核推荐、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跟踪报送、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示范项目审批。

(一)项目推荐。推荐的项目必须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入库的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

(二)审批程序。镇(乡)人民政府和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择优选定“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示范项目。

五、资金及使用管理。

(一)资金来源。市级资金主要来源于统筹整合的省、市级各类涉农资金。鼓励各地统筹整合其他涉农资金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示范项目支持力度,发挥资金的集聚作用。

(二)资金用途。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并向公益性、基础性、服务性项目倾斜。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不得用于租赁土地、经营性开支(包括日常成本费用开支、职工薪酬及社会保险费用、临时人员劳务费用、非正常成本费用开支),不得用于企业债务等一般性支出。

(三)资金管理。市农业农村局制订年度资金分配方案,连同任务清单书面征求市财政局意见后按规定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市级财政根据市政府批复文件按规定下达补助资金。县级收到补助资金文件后,及时将资金下拨至项目实施主体,不采取报账制。

六、奖惩措施  。

(一)奖励措施。市农业农村局对“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示范项目建设进度快、成效好的县(市、区)和认定为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村或镇(乡),优先考虑下一年度涉农资金安排。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管理办法》执行,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执行。

(二)惩罚措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示范项目建设资金拨付实施主体后,1年内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县级政府和实施主体,将给予通报,并对政府分管或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项目进展慢、绩效差的实施主体,将减少其他涉农资金安排。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实施主体,按程序取消资格,收回项目财政补助资金,3年内不得申报同类资金项目,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发展作为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统筹安排。镇(乡)人民政府作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人员,加强项目日常监督管理,选好产业、选强实施主体,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按时上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建立完善项目管理档案,组织好项目自验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加快项目进度,严格时间要求。市级财政根据项目申请和批复情况以及各项资金的管理要求及时将资金下拨至项目实施主体,自财政资金下拨至实施主体账户之日起1年内,要完成项目建设。

(三)严格资金管理,防控廉政风险。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项目实施主体须建立“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专账。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要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实施主体专款专用,建立定时或不定时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抽查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各级、各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建立“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廉政责任。

(四)提前谋划布局,做好项目储备。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继续遴选一批产业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能够代表当地农业特色,符合市场需求,易于培育壮大,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带动农户增收效果好的项目作为下一年度项目储备,确保按质按量完成专业村镇建设任务。

(五)强化责任担当,主动接受监督。项目批准实施后,项目所在镇(乡)人民政府要及时将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包括项目实施主体名称、项目总投资、项目建设内容、资金使用安排、监督电话等)在当地村委会公示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八、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实施方案篇三

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为了全面做好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中共xx县纪委十五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重点,狠抓落实,改革创新,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加强我会党风廉政建设,为顺利实施残疾人“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促进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以勤政、廉政、善政为目标,深化廉政教育,加强制度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完善责任体系,强化权力监督,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努力建设一支“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一)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1、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委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强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引领作用,完善落实各项党建工作制度,推动党建工作落到实处。集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彻底改掉“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领导班子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一支有情怀、敢担当、善作为的领导班子,为残疾人工作争先创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3、全力保证残疾人工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职,有效作为,确保各项残疾人重点工作任务完成。强化对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实施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工程、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保金征收等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

1、切实加强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规则,逐步把残联机关建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作风优良的战斗集体。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下大气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蹲点调研、定期下访和定期接访制度,围绕事关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关系残疾人切身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确定调研主题,改进调研方式,深入开展调研,倾听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诉求,积极为残疾人排忧解难。把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与严明纪律、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结合起来,以作风建设推进工作开展,以工作推进检验作风建设成效。

2、深入开展“工作落实年”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委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教育活动,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先进、对标发展,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专项检查和从严治党专项整治相结合,统筹推进、落地见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从严从实,边学习讨论、边调研排查、边改进提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内部管理,着力解决残疾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本领,提高管理和工作效能,努力建设服务型和人民群众满意型机关。

3、深入开展“残联改革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部署要求,以进一步密切与广大残疾人血肉联系为主抓手,以“强三性、去四化”为主线,以“讲政治、强基层、转作风、‘专兼挂’、广代表、助小康、信息化、聚主业”为重点,研究制定市残联改革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工作。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的要求,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专项活动,坚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关键点发力,通过破解难点问题,促进工作整体提升。

(三)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

1、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创新学习方式,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不少于12次,班子领导要带头学习,认真记录学习笔记。扎实开展廉政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反腐倡廉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

2、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和八项规定。要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高度,深刻认识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条实施办法、市委十二条落实意见和县委十二条实施意见以及我县制定的反对“四风”方面的制度规定,提高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政治素养能力和党风廉政工作的能力,提高了勤政廉政为民服务的意识。

3、积极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实行党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扎实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围绕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的事项,深入实施政务公开,编制残联政务公开目录,对可以公开的政务信息要通过新闻媒体、残联网站和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公开,不定期发布。通过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和设置意见箱、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把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务求实效,确保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4、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在全市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结合残联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认真做好残疾人证办理、残保金征收、残疾人民生项目等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监控机制,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不断完善行政权利和公共服务公开透明运行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完善制度建设,构建预防腐败的制度防线。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年内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认真做好20-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

2、规范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集体议事、集体决策机制,坚持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等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3、坚持“两会”制度。年内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不少于1次,领导干部要带头述职述廉,自觉接受监督。支部要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

4、完善廉政工作制度。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杜绝以权谋私行为。完善廉政建设考核评估体系,为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在干部选拔任用和年终考核评比中,坚持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进一步健全对干部推荐、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环节的监督办法,坚决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5、落实“一岗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一把手”要带好班子,领好队伍,全面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切实抓好落实;班子成员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分管工作紧密结合,全面部署,分责落实,严格考核。

6、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专题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请示报告。对上级巡视、巡查、监督检查工作中反馈的问题,认真整改,堵塞漏洞,建章立制。

(五)坚持惩防并举,完善惩防体系。

1、建立完善惩防体系。切实贯彻上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我会实际,制定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实施的具体落实办法,促进惩防体系建设,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2、认真开展廉政谈心谈话。研究制定廉政谈心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廉政谈心谈话活动,每半年,主要负责人要和班子成员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心谈话;每个季度,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人员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心谈话,通过廉政谈心谈话,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增加团结,促进工作。

3、完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推行干部问责制,定期开展作风建设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强化群众参与监督,共同发挥惩防体制有效作用,杜绝吃、拿、卡、要、报等不良现象。

4、加大惩处力度。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违法乱纪行为,决不姑息纵容,发现一起,上报一起、查处一起,并积极配合纪检机关做好侦察工作。事后及时在单位内通报案情、总结教训、查漏堵缺、提出对策,发挥警示作用,促进廉政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提高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组的总体工作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同残疾人工作要点结合进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为切实加强领导,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二)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要认真抓好承担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制定落实方案,强化落实措施,积极组织实施,加强监督检查;按照责任分解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职责分工,推动责任、任务落实。要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切实解决少数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为政不廉、作风不实、以权谋私、效能低下、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为推动全县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实施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富民兴村产业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如期完成建设目标任务,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粤农农规〔2019〕2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管理办法》(粤农农规〔2019〕5号)、《关于印发新会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试行)的通知》(新府办〔2019〕18号)、区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印发江门市“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9.30)、《关于推荐新会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专家库人选的函》和《关于征求新会区2020—2021年“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新农农函〔2019〕266号)等文件要求,综合各镇(街)、区财政局和公开征求有关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我区实施方案。

(一)建设原则。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市场导向,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产业兴旺、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平台,为新会区农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二)建设目标。

通过“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形成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区域特色优势明显、市场前景较好、组织化程度较高、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专业村镇,促进地方特色产业由资源变产品、产品变商品、商品变名品,带动产品开发、产业发展,富裕一方农民,振兴一方经济。

按市下达建设目标任务与统一安排,2020-2021年,我区共扶持7条专业村,每条村安排资金约100万元,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带动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一村一品示范村,新增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结合实际,全区2020年建设3条村,2021年建设4条村。

(一)建设条件。

一是产业主导性强。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已初步形成1-2个特色主导产业,农业主导产业规模占比较高,申报产业产值占本村农业产业总产值30%以上。名特优新产业可适当放宽标准,发展名特优新产业的村镇(乡),原则上要在最适种养区发展。

二是新型经营主体强。具有一定数量正常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能承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任务。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及农村致富带头人。

三是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作用强。具备条件的优先直接支持。

扶贫。

开发帮扶对象发展生产,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二)建设内容。

各地要从产业实际情况出发,开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做精一批特色产业。各地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传统优势和区位优势,通过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和品牌化建设,培育壮大1-2个具有本地特色的主导产业,培育一批名特优新特色产业。

二是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育适应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功能,推广“合作社+龙头企业+基地+农民”、“合作社+专业市场+农民”等经营模式,支持发展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托管和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模式,提高“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组织化程度,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是推广一批绿色生态技术。推行标准化生产,示范推广轻简高效种养技术模式,建设一批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制定一批标准绿色生产技术规范;示范推广优质、特色、高效品种,强化地方特色品种的保护、利用和提纯复壮,提高供给精准和有效性;示范推广节水灌溉、肥药减量控害、秸秆综合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等绿色生态环保技术。

四是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鼓励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认证,加强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打造一批“乡字号”、“土字号”农产品品牌。认定一批市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推荐一批省、国家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对认定为专业村镇的产品,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商标、统一logo,力争实现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产地身份化、营销品牌化,提升我市特色农产品的供给质量,提高我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特色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五是推动一批产业融合。围绕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储藏、保鲜、烘干、清洗、分组、包装等初加工设备设施,开发一批特色精深加工产品,拓展运销服务等相关产业,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在发展特色产业基础上,与新农村建设、南粤古驿道活化利用以及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等相结合,拓展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等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产业提档升级。发展订单农业,及时对接供需,搭建特色农产品营销推介展示平台,建立一村一品产品采购商联盟,强化市场体系建设,实现特色产品优质优价。

六是推广一批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技术。支持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推广,鼓励农机农艺融合;推广“机器换人”,提升劳动效率。与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相结合,支持发展电子商务营销,探索推广“一村一品一店”模式。

七是加快一批土地流转。以实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为载体,鼓励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提升我区农业规模化、组织化、专业化水平。

各级政府、农业农村、财政、审计部门及新型经营主体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

(一)县级职责。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本区入库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报区人民政府审批;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验收考评、绩效评价等有关情况;对辖区开展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审核、汇总辖区市级、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和全国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申报。

(二)镇级职责。镇(街)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确定发展特色产业,遴选项目实施主体(含实施主体专用银行账号),组织制定总体项目申报方案(含资金使用方案)和实施方案并入库,每月通过信息平台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自验、绩效自评。申报市级、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

(三)行政村职责。协助镇(街)人民政府开展主导产业确定、实施主体遴选、土地流转以及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等工作。申报市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认定。

(四)实施主体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是实施主体,主要职责是按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清单,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与农民建立利益紧密联结机制。自觉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每月向镇人民政府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项目自验和绩效自评。

(五)其他部门职责。各级财政部门视情况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各级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进行审计。

(六)项目专家职责。按照《关于推荐新会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专家库人选的函》等要求,区农业农村部门于2020年1月前组建不少于9名(含)专家的项目专家库,按评审、验收等工作实际,在项目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5名专家,组成评审或验收专家组,以实地考察结合审阅项目材料方式进行评审、验收,形成评审或验收意见,报区农业农村部门。

“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采取项目库管理,未列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需要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建立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进行入库申报,区、镇(街)人民政府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项目库内完成项目入库、审核、审批、备案、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跟踪报送、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管理。

(一)入库项目。入库的项目须具备地方特色强、经济带动能力强、促进贫困户增收作用强等条件。

(二)入库时间。2020年、2021年实施项目分别在2020年2月10日前、2020年8月底前完成入库。

(三)审批程序。

1.镇(街)人民政府负责确定发展产业,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组织申报并入库。

2.区农业农村部门于2020年2月和2020年10月,组成评审专家组分别对2020年和2021年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打分;审核通过评审的入库项目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并报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3.实施主体、镇(街)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部门和人民政府必须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4.项目库管理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管理办法》执行。

(一)资金来源。新会区的建设资金按市、区3:7的比例筹集建设,对完成任务较好的给予一定奖励。区级补助资金分别于2020年和2021年,由区、镇级负担资金按照镇级财政管理体制分担,区级部分由农业农村局做好预算安排。鼓励各地统筹整合其他涉农资金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支持力度,发挥资金的集聚作用。

(二)资金用途。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并向公益性、基础性、服务性项目倾斜。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不得用于租赁土地、经营性开支(包括日常成本费用开支、职工薪酬及社会保险费用、临时人员劳务费用、非正常成本费用开支),不得用于企业债务等一般性支出。

(三)工作经费安排。

1.实施项目的前中后期工作经费(含会议,租车,专家评审、验收劳务报酬和邀请外地专家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以及项目审计等相关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使用农业农村局有关农村工作管理经费及公共事务管理经费。

2.项目专家评审、验收劳务报酬标准(含税):正高、副高和中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次每天分别为2000元、1500元和1000元;每次半天分别为1000元、750元和500元;专家组长按照正高标准。

3.邀请外地专家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参照区农业农村局执行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应标准向区农业农村局凭据报销。

(四)资金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制订年度资金分配方案,连同任务清单一并提供区财政局,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整体下达并按预算级次拨付补助资金。区财政部门收到预算文件后,根据任务清单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并根据项目申请和批复情况以及各项资金的管理要求及时将资金下拨至项目实施主体,不采取报账制。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其他有关规定参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资金拨付后,3个月内未完成项目审批和实施主体收到项目资金1年内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各镇(街)人民政府和实施主体,将给予通报,并对政府分管或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项目进展慢、绩效差的实施主体,将减少其他涉农资金安排。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实施主体,按程序取消资格,收回项目财政补助资金,3年内不得申报同类资金项目,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发展作为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统筹安排,组织成立专班,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目标,做好指导服务。

(二)严格程序要求。严格按照要求筛选审核入库项目,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审核、审批、备案等程序,确保入库项目科学、精准。

(三)做好绩效评价。镇(街)人民政府和实施主体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区农业农村局年终牵头对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约束性任务进行绩效考核。区财政局视项目推进情况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产业。

扶贫。

“一事一议”等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设置应符合原渠道资金的绩效目标要求。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区各镇(街)人民政府下年度“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严格时间要求。项目审批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区财政部门要将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至实施主体账户。自财政资金下拨至实施主体账户之日起1年内,要完成项目建设,向镇(街)人民政府提交项目相关资料,并配合做好绩效评价。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作,及时总结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复制打造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范例与样板。

(六)鼓励多方投资。加强金融支农创新,结合“万企帮万村”行动,撬动金融资本、工商资本投入。要充分发挥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和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两个平台的作用,切实解决“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鼓励将主导产业农产品纳入地方农业保险保障范围,探索开展特色农产品生产收入保险试点。

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实施方案篇五

(一)建设原则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市场导向,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产业兴旺、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平台,为xx区农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二)建设目标通过“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形成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区域特色优势明显、市场前景较好、组织化程度较高、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专业村镇,促进地方特色产业由资源变产品、产品变商品、商品变名品,带动产品开发、产业发展,富裕一方农民,振兴一方经济。

按市下达建设目标任务与统一安排,2020-2021年,我区共扶持7条专业村,每条村安排资金约100万元,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带动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一村一品示范村,新增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结合实际,全区2020年建设3条村,2021年建设4条村。

(一)建设条件一是产业主导性强。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已初步形成1-2个特色主导产业,农业主导产业规模占比较高,申报产业产值占本村农业产业总产值30%以上。名特优新产业可适当放宽标准,发展名特优新产业的村镇(乡),原则上要在最适种养区发展。

二是新型经营主体强。具有一定数量正常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能承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任务。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及农村致富带头人。

(二)建设内容各地要从产业实际情况出发,开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做精一批特色产业。各地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传统优势和区位优势,通过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和品牌化建设,培育壮大1-2个具有本地特色的主导产业,培育一批名特优新特色产业。

二是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育适应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功能,推广“合作社+龙头企业+基地+农民”、“合作社+专业市场+农民”等经营模式,支持发展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托管和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模式,提高“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组织化程度,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制定一批标准绿色生产技术规范;

示范推广节水灌溉、肥药减量控害、秸秆综合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等绿色生态环保技术。

四是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鼓励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认证,加强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打造一批“乡字号”、“土字号”农产品品牌。认定一批市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推荐一批省、国家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对认定为专业村镇的产品,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商标、统一logo,力争实现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产地身份化、营销品牌化,提升我市特色农产品的供给质量,提高我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特色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五是推动一批产业融合。围绕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储藏、保鲜、烘干、清洗、分组、包装等初加工设备设施,开发一批特色精深加工产品,拓展运销服务等相关产业,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在发展特色产业基础上,与新农村建设、xx道活化利用以及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等相结合,拓展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等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产业提档升级。发展订单农业,及时对接供需,搭建特色农产品营销推介展示平台,建立一村一品产品采购商联盟,强化市场体系建设,实现特色产品优质优价。

推广“机器换人”,提升劳动效率。与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相结合,支持发展电子商务营销,探索推广“一村一品一店”模式。

七是加快一批土地流转。以实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为载体,鼓励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提升我区农业规模化、组织化、专业化水平。

(一)县级职责。

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本区入库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验收考评、绩效评价等有关情况;

对辖区开展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进行业务指导;

组织、审核、汇总辖区市级、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和全国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申报。

(二)镇级职责。

镇(街)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确定发展特色产业,遴选项目实施主体(含实施主体专用银行账号),组织制定总体项目申报方案(含资金使用方案)和实施方案并入库,每月通过信息平台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自验、绩效自评。申报市级、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

(三)行政村职责。

协助镇(街)人民政府开展主导产业确定、实施主体遴选、土地流转以及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等工作。申报市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认定。

(四)实施主体职责。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是实施主体,主要职责是按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清单,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与农民建立利益紧密联结机制。自觉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每月向镇人民政府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项目自验和绩效自评。

(五)其他部门职责。

各级财政部门视情况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各级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进行审计。

(六)项目专家职责。

按照《关于推荐xx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专家库人选的函》等要求,区农业农村部门于2020年1月前组建不少于9名(含)专家的项目专家库,按评审、验收等工作实际,在项目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5名专家,组成评审或验收专家组,以实地考察结合审阅项目材料方式进行评审、验收,形成评审或验收意见,报区农业农村部门。

四、入库和审批“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采取项目库管理,未列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需要在xx省农业农村厅建立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进行入库申报,区、镇(街)人民政府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项目库内完成项目入库、审核、审批、备案、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跟踪报送、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管理。

(一)入库项目。

入库的项目须具备地方特色强、经济带动能力强、促进贫困户增收作用强等条件。

(二)入库时间。

2020年、2021年实施项目分别在2020年2月10日前、2020年8月底前完成入库。

(三)审批程序1.镇(街)人民政府负责确定发展产业,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组织申报并入库。

审核通过评审的入库项目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并报xx市农业农村局。

3.实施主体、镇(街)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部门和人民政府必须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4.项目库管理其他有关规定按照《xx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管理办法》执行。

xx区的建设资金按市、区3:7的比例筹集建设,对完成任务较好的给予一定奖励。区级补助资金分别于2020年和2021年,由区、镇级负担资金按照镇级财政管理体制分担,区级部分由农业农村局做好预算安排。鼓励各地统筹整合其他涉农资金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支持力度,发挥资金的集聚作用。

(二)资金用途。

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并向公益性、基础性、服务性项目倾斜。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不得用于租赁土地、经营性开支(包括日常成本费用开支、职工薪酬及社会保险费用、临时人员劳务费用、非正常成本费用开支),不得用于企业债务等一般性支出。

(三)工作经费安排1.实施项目的前中后期工作经费(含会议,租车,专家评审、验收劳务报酬和邀请外地专家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以及项目审计等相关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使用农业农村局有关农村工作管理经费及公共事务管理经费。

每次半天分别为1000元、750元和500元;

专家组长按照正高标准。

3.邀请外地专家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参照区农业农村局执行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应标准向区农业农村局凭据报销。

(四)资金管理。

区农业农村局制订年度资金分配方案,连同任务清单一并提供区财政局,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整体下达并按预算级次拨付补助资金。区财政部门收到预算文件后,根据任务清单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并根据项目申请和批复情况以及各项资金的管理要求及时将资金下拨至项目实施主体,不采取报账制。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其他有关规定参照《xx省农业农村厅xx省财政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发展作为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统筹安排,组织成立专班,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目标,做好指导服务。

(二)严格程序要求。

严格按照要求筛选审核入库项目,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审核、审批、备案等程序,确保入库项目科学、精准。

(三)做好绩效评价。

镇(街)人民政府和实施主体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区农业农村局年终牵头对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约束性任务进行绩效考核。区财政局视项目推进情况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产业扶贫、“一事一议”等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设置应符合原渠道资金的绩效目标要求。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区、各镇(街)人民政府下年度“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严格时间要求。

项目审批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区财政部门要将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至实施主体账户。自财政资金下拨至实施主体账户之日起1年内,要完成项目建设,向镇(街)。

人民政府提交项目相关资料,并配合做好绩效评价。

(五)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作,及时总结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复制打造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范例与样板。

(六)鼓励多方投资。

加强金融支农创新,结合“万企帮万村”行动,撬动金融资本、工商资本投入。要充分发挥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和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两个平台的作用,切实解决“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鼓励将主导产业农产品纳入地方农业保险保障范围,探索开展特色农产品生产收入保险试点。

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实施方案篇六

该计划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计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2020—2021年“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富民兴村产业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如期完成建设目标任务,根据《xx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xx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管理办法》、《关于印发xx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试行)的通知》、区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印发xx市“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推荐xx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专家库人选的函》和《关于征求xx区2020—2021年“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等文件要求,综合各镇(街)、区财政局和公开征求有关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我区实施方案。

(一)建设原则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市场导向,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产业兴旺、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平台,为xx区农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二)建设目标通过“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形成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区域特色优势明显、市场前景较好、组织化程度较高、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专业村镇,促进地方特色产业由资源变产品、产品变商品、商品变名品,带动产品开发、产业发展,富裕一方农民,振兴一方经济。

按市下达建设目标任务与统一安排,2020-2021年,我区共扶持7条专业村,每条村安排资金约100万元,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带动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一村一品示范村,新增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结合实际,全区2020年建设3条村,2021年建设4条村。

(一)建设条件一是产业主导性强。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已初步形成1-2个特色主导产业,农业主导产业规模占比较高,申报产业产值占本村农业产业总产值30%以上。名特优新产业可适当放宽标准,发展名特优新产业的村镇(乡),原则上要在最适种养区发展。

二是新型经营主体强。具有一定数量正常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能承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任务。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及农村致富带头人。

(二)建设内容各地要从产业实际情况出发,开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做精一批特色产业。各地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传统优势和区位优势,通过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和品牌化建设,培育壮大1-2个具有本地特色的主导产业,培育一批名特优新特色产业。

二是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育适应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功能,推广“合作社+龙头企业+基地+农民”、“合作社+专业市场+农民”等经营模式,支持发展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托管和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模式,提高“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组织化程度,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制定一批标准绿色生产技术规范;

示范推广节水灌溉、肥药减量控害、秸秆综合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等绿色生态环保技术。

四是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鼓励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认证,加强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打造一批“乡字号”、“土字号”农产品品牌。认定一批市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推荐一批省、国家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对认定为专业村镇的产品,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商标、统一logo,力争实现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产地身份化、营销品牌化,提升我市特色农产品的供给质量,提高我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特色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五是推动一批产业融合。围绕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储藏、保鲜、烘干、清洗、分组、包装等初加工设备设施,开发一批特色精深加工产品,拓展运销服务等相关产业,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在发展特色产业基础上,与新农村建设、xx道活化利用以及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等相结合,拓展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等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产业提档升级。发展订单农业,及时对接供需,搭建特色农产品营销推介展示平台,建立一村一品产品采购商联盟,强化市场体系建设,实现特色产品优质优价。

推广“机器换人”,提升劳动效率。与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相结合,支持发展电子商务营销,探索推广“一村一品一店”模式。

七是加快一批土地流转。以实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为载体,鼓励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提升我区农业规模化、组织化、专业化水平。

(一)县级职责。

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本区入库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验收考评、绩效评价等有关情况;

对辖区开展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进行业务指导;

组织、审核、汇总辖区市级、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和全国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申报。

(二)镇级职责。

镇(街)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确定发展特色产业,遴选项目实施主体(含实施主体专用银行账号),组织制定总体项目申报方案(含资金使用方案)和实施方案并入库,每月通过信息平台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自验、绩效自评。申报市级、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

(三)行政村职责。

协助镇(街)人民政府开展主导产业确定、实施主体遴选、土地流转以及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等工作。申报市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认定。

(四)实施主体职责。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是实施主体,主要职责是按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清单,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与农民建立利益紧密联结机制。自觉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每月向镇人民政府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项目自验和绩效自评。

(五)其他部门职责。

各级财政部门视情况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各级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进行审计。

(六)项目专家职责。

按照《关于推荐xx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专家库人选的函》等要求,区农业农村部门于2020年1月前组建不少于9名(含)专家的项目专家库,按评审、验收等工作实际,在项目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5名专家,组成评审或验收专家组,以实地考察结合审阅项目材料方式进行评审、验收,形成评审或验收意见,报区农业农村部门。

四、入库和审批“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采取项目库管理,未列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需要在xx省农业农村厅建立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进行入库申报,区、镇(街)人民政府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项目库内完成项目入库、审核、审批、备案、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跟踪报送、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管理。

(一)入库项目。

入库的项目须具备地方特色强、经济带动能力强、促进贫困户增收作用强等条件。

(二)入库时间。

2020年、2021年实施项目分别在2020年2月10日前、2020年8月底前完成入库。

(三)审批程序1.镇(街)人民政府负责确定发展产业,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组织申报并入库。

审核通过评审的入库项目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并报xx市农业农村局。

3.实施主体、镇(街)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部门和人民政府必须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4.项目库管理其他有关规定按照《xx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管理办法》执行。

xx区的建设资金按市、区3:7的比例筹集建设,对完成任务较好的给予一定奖励。区级补助资金分别于2020年和2021年,由区、镇级负担资金按照镇级财政管理体制分担,区级部分由农业农村局做好预算安排。鼓励各地统筹整合其他涉农资金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支持力度,发挥资金的集聚作用。

(二)资金用途。

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并向公益性、基础性、服务性项目倾斜。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不得用于租赁土地、经营性开支(包括日常成本费用开支、职工薪酬及社会保险费用、临时人员劳务费用、非正常成本费用开支),不得用于企业债务等一般性支出。

(三)工作经费安排1.实施项目的前中后期工作经费(含会议,租车,专家评审、验收劳务报酬和邀请外地专家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以及项目审计等相关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使用农业农村局有关农村工作管理经费及公共事务管理经费。

每次半天分别为1000元、750元和500元;

专家组长按照正高标准。

3.邀请外地专家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参照区农业农村局执行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应标准向区农业农村局凭据报销。

(四)资金管理。

区农业农村局制订年度资金分配方案,连同任务清单一并提供区财政局,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整体下达并按预算级次拨付补助资金。区财政部门收到预算文件后,根据任务清单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并根据项目申请和批复情况以及各项资金的管理要求及时将资金下拨至项目实施主体,不采取报账制。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其他有关规定参照《xx省农业农村厅xx省财政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发展作为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统筹安排,组织成立专班,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目标,做好指导服务。

(二)严格程序要求。

严格按照要求筛选审核入库项目,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审核、审批、备案等程序,确保入库项目科学、精准。

(三)做好绩效评价。

镇(街)人民政府和实施主体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区农业农村局年终牵头对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约束性任务进行绩效考核。区财政局视项目推进情况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产业扶贫、“一事一议”等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设置应符合原渠道资金的绩效目标要求。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区、各镇(街)人民政府下年度“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严格时间要求。

项目审批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区财政部门要将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至实施主体账户。自财政资金下拨至实施主体账户之日起1年内,要完成项目建设,向镇(街)。

人民政府提交项目相关资料,并配合做好绩效评价。

(五)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作,及时总结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复制打造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范例与样板。

(六)鼓励多方投资。

加强金融支农创新,结合“万企帮万村”行动,撬动金融资本、工商资本投入。要充分发挥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和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两个平台的作用,切实解决“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鼓励将主导产业农产品纳入地方农业保险保障范围,探索开展特色农产品生产收入保险试点。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学校深入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鄂教综治〔20-〕1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深入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人防、物防、技防、心防、阵地防、环境防、机制防)建设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建设目标,落实具体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全面深入推进“七防工程”建设,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统筹常态落实和规划实施,不断深入推进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夯实校园安防基础,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校园安全隐患,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努力把学校建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为确保顺利推进并完成校园“七防工程”建设任务,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双组长,分管安全保卫的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党政办公室、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研工部、教师工作部、校团委、校工会、计划财务处、教务处、保卫处、人事处、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基建与维修管理处、后勤保障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络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负责人兼任。

(一)人防。

1.结合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核编定岗,落实“专职保卫干部人数不低于学校师生总人数的1‰”。加强保卫干部培养力度,为保卫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创造良好条件(人事处、组织部负责)。

2.优化校卫队外包管理体系,强化内招骨干队员素质培养,按“专职保卫人员不少于师生总人数的4‰”配齐配强校卫队(人事处、保卫处负责)。

3.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落实专职研究生辅导员配备要求,“按总体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足额配备到位”。实施“辅导员能力提升工程”,加强队伍的培训,全面提升辅导员素质及能力(人事处、组织部、学生处、研工部负责)。

4.建立完善党政办公室、学工部、保卫部、后勤保障处、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等多部门线上线下联防联动机制,严格落实校领导带班值守制度。健全门岗、楼栋管理员责任体系,重要部位、重点场所按要求配备保安员负责日常守护,重要岗位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党政办公室负责,保卫处、学生处、后勤保障处、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配合)。

(二)物防。

5.改善保卫部门办公场所硬件设施建设。按需制定采购计划,安排专项经费配齐配足安防装备,确保“两校区4轮电动巡逻车不少于4辆,2轮电动巡逻车不少于16辆,机动车至少1辆”(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计划财务处、保卫处负责)。

6.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及基本的灭火救援装备,安排专项消防维保经费,确定维保公司定期组织检测维修。贯彻落实《武汉工程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和消防安全周查制、月报制,落实隐患挂牌“清零”制度(保卫处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7.校内高地、陡坡、湖泊、水池、楼梯、楼顶、电梯、落地玻璃门、在建工地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推进实施“智慧交通项目”,设置规范的交通安全警示牌、交通标志标牌标线、交通信号灯、机动车测速装置、人行设施、分隔设施、停车设施和减速带等。严格执行校园行停车有关规定,不断优化校园交通秩序(保卫处负责,后勤保障处、基建与维修处、网络信息中心配合)。

8.制定完善《武汉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武汉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建立责任人挂牌负责制,完善实验室安全巡查台账,实行隐患通报、督办整改、达标关停机制。贯彻执行《武汉工程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落实危险化学品“四无一保”(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和“五双”(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管理制度。规范实验废液仓库的建设与管理,坚持每个月月末集中收集一次实验室化学废液(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保卫处、基建与维修处、各学院配合)。

(三)技防。

9.按照国标gb/t28181的要求,进一步补充强化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公共区域覆盖率达到95%以上。论证并逐步在校园主要出入口、学生宿舍门口接入人脸识别系统。按照“明厨亮灶”要求,指导督促承包方加强食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保卫处负责,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后勤保障处、网络信息中心配合)。

10.落实校园“110”指挥中心24小时值守制度,施行视频图像采集、存储、报警、电子巡查及系统信息联动管理。严格执行视频资料查看、归档制度,视频资料保存时间不低于30天。积极主动与校区公安机关沟通联系,按照“雪亮工程”的建设要求,论证推进校园视频图像采集系统、报警系统与公安机关监控、报警平台对接(保卫处负责)。

11.加强档案馆、图书馆、重要库房、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室、财务室、科研实验室等重点场所防范设施建设,逐步实现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和红外入侵报警装置全覆盖。试行在学校重点部位和区域安装一键式报警器(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负责,计划财务处配合)。

12.严格图书馆门禁系统管理,推进完成大化工楼门禁系统改造升级,试行并逐步完成校内学生宿舍门禁系统建设(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保卫处、学生处、图书馆、后勤保障处、基建与维修处配合)。

(四)心防。

13.结合20-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进一步优化《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培养体系,其中《心理健康教育》不少于32个学时。充分利用线上平台和安全导师队伍,遴选开设视频公开课,不断丰富教学形式,确保教学效果(教务处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保卫处、法商学院配合)。

14.完成700平方米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的装修搬迁工作,力争完成省示范中心达标验收工作。加大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引进力度,师生比达到1:3000。加强现有专业教师的培养力度,以点带面,全面提升专兼职教师队伍的业务素质。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按每年每生不低于15元标准划拨专项经费,每年安排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至少30万元,专款专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基建与维修处负责)。

15.加大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在校内的宣传力度,组织好心理健康教育月、心理健康情景剧大赛等传统活动,提高大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知晓率(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各学院配合)。

16.严格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制,落实学校-学院-班级-寝室四级预警机制,认真做好危机预防教育、危机前期识别、危机及时干预、跟踪干预、愈后鉴定等工作。大力开展危机干预预防教育,通过《大学阳光生活70问》、馨兰心理微信公众号、校园宣传橱窗、广播台、专家心理讲坛等,介绍精神疾病尤其是抑郁症的识别和防治常识,增强学生心理自助与助人能力,形成预防与干预意识。认真落实新生心理普测工作全覆盖(休学、参军及保留学籍学生除外),及时启动疑似阳性指标学生的重点筛查和访谈工作(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各学院配合)。

(五)阵地防。

17.贯彻落实《中共武汉工程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把思想价值引领真正贯穿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充分发挥课堂、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方面工作的育人功能,挖掘育人要素,完善育人机制,优化评价激励,强化实施保障,切实建立健全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组织育人、网络育人长效机制。深化“1+x”全员导师制,打造“三全育人”工作品牌(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18.结合20-年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深入推进实践教学改革,分类制订实践教学标准,按照“哲学社会科学类专业实践教学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医类专业不少于25%”的标准适度增加实践教学比重(教务处负责,各学院配合)。

19.严格落实《武汉工程大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武汉工程大学舆情处置工作管理办法》,实行外宣统一归口管理、内宣责任审核制度,实行舆情周报制,重点对涉及学校的各类外宣信息进行跟踪关注,强化正面引导。严格执行《武汉工程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审批管理规定》《社团活动管理审批规定》,强化活动背景、内容、受邀人员的基本审查,有效防止各类组织对校园的渗透(宣传部负责,校团委、网络信息中心、学工部、保卫部、研工部、科学技术发展院配合)。

20.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把教师聘用、人才引进政治考核关。贯彻执行《武汉工程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武汉工程大学课堂教学八项规定》,依法依规加大对各类违反师德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力度,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大力开展校级教学名师和师德师风标兵等典型评选活动(教师工作部负责,校工会、各学院配合)。

21.加强网络管理,提高网络安全治理水平。贯彻落实《武汉工程大学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严格实施校园网实名认证制度,对学校各网站、域名、单位上网账号、服务器上网账号等实行等级备案制度。施行网络信息安全月报,定期通报重点风险点和风险单位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积极参与湖北高校网络舆情工作机制,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研判。遴选一批师生宣传骨干,建立网评员队伍,做好热点问题、突发事件网上舆论引导,积极打造校园“绿色网络”空间(网络信息中心、宣传部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六)环境防。

22.加大投入完善校园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规划建设校园人文景观,加强既有楼宇、人文景观和历史性建筑物的命名与保护工作,将“工程大”精神物化到具体的山、水、园、林、路之中,实现校园建筑使用功能、审美功能和教育功能的和谐统一。大力繁荣校园文化,创新校园文化品牌,挖掘校史、校训、校歌的教育作用,推进“一院一品”建设,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基建与维修处、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后勤保障处负责,各学院配合)。

23.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贯彻执行《武汉工程大学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深入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学校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特色化、品牌化(宣传部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24.加强校内学生公寓建设及管理。通过新建和整合两校区办学资源,逐步按学院、年级、专业、班级、男生、女生相对集中分寝室、分楼层、分楼栋居住。强化学生宿舍日常管理,严格落实辅导员入住和班主任定期走访学生宿舍制度,完善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体系,按楼栋成立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同时注重发挥好党支部、团支部、学生会、班委会在学生公寓管理中的作用(学生处、基建与维修处、发展规划处、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后勤保障处负责,相关二级单位配合)。

25.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对校内各类住房和外来人口进行清理登记、规范管理,对校园周边摆摊设点等乱象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加大治理力度。加强校园各类违法小广告综合治理,加大防范、清理、打击力度(保卫处负责,后勤保障处、基建与维修处配合)。

(七)机制防。

26.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加强信息情报收集、报送、研判、处置工作,密切与公安、国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好师生矛盾纠纷和敏感案(事)件。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做到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党政办公室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27.难点问题攻坚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校园建设发展过程中因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积极协调地方有关主管部门制定方案,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加快推进,确保工作成效(党政办公室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28.关键节点防控机制。落实“三个节点”安全告知教育和安全责任书签订制度,与每位学生在寒暑假三个节点(放假前、假期中、开学初)签订《武汉工程大学安全告知书》《武汉工程大学安全责任书》。围绕开学季、毕业季等重点时段,发挥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作用,召开安全教育专题会,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好周日晚点名制度、学生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登记(学生处负责,各学院配合)。

29.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出台《武汉工程大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按照“1+n”大安全工作模式,分级分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预案可操作性演练,完善评价机制,严格落实应急处置、舆论引导、信息报送“三管齐下”的要求(党政办公室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30.考核奖惩联动机制。完善《武汉工程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与奖惩办法》,优化考核指标体系,按约束目标和共性目标分类纳入学校对二级单位的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干部考核任用征求综治部门意见制度,对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任内发生严重影响学校安全稳定重大问题的,实施综治“一票否决"(保卫处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一)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学校是立德树人的地方,是青年大学生集中学习、生活的场所。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创造平安校园,对于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部门)要紧紧围绕学生、教师、校园三个要素,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把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

(二)强化工作保障,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部门)要按照综合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定期专题研究,确保顺利推进,完成“七防工程”建设任务。对照建设要求,及时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路线图、时间表,把握好重点任务、优先顺序、推进方式,提出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和时间安排,做到科学设计、分类施策、务实操作,务求实效。

(三)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建设实效。学校“七防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春秋开学季重点督查和常态化督查,建立指导、督办、评估、通报机制,督促相关单位(部门)加快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对工作进展迅速、建设成效显著的单位(部门)将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任务进展滞后的单位(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内容。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富民兴村产业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3号)等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设原则。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市场导向,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产业兴旺、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平台,为广东农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一是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资源整合和示范推广等方面的作用,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成兴村强镇的发展工程和富裕农民的民生工程。

二是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选择既有地方特色又有市场前景的产业发展,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一村一品、一镇一业”。

三是企业主体。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为项目实施主体,发挥实施主体主观能动性,高质高效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四是统筹结合。“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要和产业扶贫、产业园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相结合,既要发展产业,又要兼顾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中央专项扶贫资金优先扶持省定贫困村和有贫困人口的地区,申报产业扶贫的项目优先安排项目资金;省级“一事一议”专项资金优先支持村级公益性事业建设。

(二)建设目标。

通过“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形成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区域特色优势明显、市场前景较好、组织化程度较高、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专业村镇,促进地方特色产业由资源变产品、产品变商品、商品变名品,带动产品开发、产业发展,富裕一方农民,振兴一方经济。自2019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扶持1000个村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到2021年全省扶持3000个村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形成200个特色农业专业镇,实现粤东西北地区全覆盖。带动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新增一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我省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数走在全国前列。

(一)建设条件。

一是产业主导性强。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已初步形成1-2个特色主导产业,农业主导产业规模占比较高,申报产业产值占本村农业产业总产值30%以上。名特优新产业可适当放宽标准,发展名特优新产业的村镇(乡),原则上要在最适种养区发展。

二是新型经营主体强。具有一定数量正常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能承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任务。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及农村致富带头人。

三是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作用强。具备条件的优先直接支持2277个省定贫困村和扶贫开发帮扶对象发展生产,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二)建设内容。

各地要从产业实际情况出发,开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做精一批特色产业。各地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传统优势和区位优势,通过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和品牌化建设,培育壮大1-2个具有本地特色的主导产业,培育一批名特优新特色产业。

二是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育适应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功能,推广“合作社+龙头企业+基地+农民”“合作社+专业市场+农民”等经营模式,支持发展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托管和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模式,提高“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组织化程度,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是推广一批绿色生态技术。推行标准化生产,示范推广轻简高效种养技术模式,建设一批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制定一批标准绿色生产技术规范;示范推广优质、特色、高效品种,强化地方特色品种的保护、利用和提纯复壮,提高供给精准和有效性;示范推广节水灌溉、肥药减量控害、秸秆综合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等绿色生态环保技术。

四是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鼓励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认证,加强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打造一批“乡字号”“土字号”农产品品牌。认定一批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推荐一批国家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对认定为专业村镇的产品,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商标、统一logo,力争实现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产地身份化、营销品牌化,提升我省特色农产品的供给质量,提高我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特色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五是推动一批产业融合。围绕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储藏、保鲜、烘干、清洗、分组、包装等初加工设备设施,开发一批特色精深加工产品,拓展运销服务等相关产业,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在发展特色产业基础上,与新农村建设、南粤古驿道活化利用以及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等相结合,拓展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等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产业提档升级。发展订单农业,及时对接供需,搭建特色农产品营销推介展示平台,建立一村一品产品采购商联盟,强化市场体系建设,实现特色产品优质优价。

六是推广一批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技术。支持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推广,鼓励农机农艺融合;推广“机器换人”,提升劳动效率。与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相结合,支持发展电子商务营销,探索推广“一村一品一店”模式。

七是加快一批土地流转。以实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为载体,鼓励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提升我省农业规模化、组织化、专业化水平。

各级政府、各部门及新型经营主体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

(一)省级职责。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报省政府审定批复;并具体制定《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管理办法》《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管理办法》,联合省财政厅制定《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制定省财政资金分配和产业适宜区等规划,指导全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工作。建设和维护“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信息管理平台,指导、督导项目实施,视项目进展情况组织项目抽验,对约束性任务进行绩效考核。评审、批复用于“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支撑、宣传等工作的省本级资金项目。组织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和全国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申报、示范村镇认定。

(二)市级职责。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本市“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作。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汇总本辖区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项目,并将项目实施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报送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验收考评、绩效评价等有关情况,视本市实施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进展情况组织抽验。审核推荐辖区内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和全国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申报、示范村镇认定有关材料,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三)县级职责。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总体责任,负责“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统筹规划、审批、监管和验收。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本县(市、区)入库项目,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验收考评、绩效评价等有关情况;对辖区开展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审核、汇总辖区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和全国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申报、示范村镇认定有关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部门。

(四)镇(乡)级职责。镇(乡)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确定发展特色产业,遴选项目实施主体(含实施主体专用银行账号),组织制定总体项目申报方案(含资金使用方案)和实施方案并入库,每月通过信息平台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自验、绩效自评。申报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

(五)行政村职责。协助镇(乡)人民政府开展主导产业确定、实施主体遴选、土地流转以及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等工作。申报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

(六)实施主体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是实施主体,主要职责是按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清单,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与农民建立利益紧密联结机制。自觉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每月向镇(乡)人民政府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项目自验和绩效自评。

(七)其他部门职责。各级财政部门视情况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各级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进行审计。

“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采取项目库管理,未列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建立“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各县(市、区)、镇(乡)人民政府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项目库内完成项目入库、审核、审批、备案、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跟踪报送、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管理。

(一)入库项目。入库的项目须具备地方特色强、经济带动能力强、促进贫困户增收作用强等条件。

(二)审批程序。镇(乡)人民政府负责确定发展产业,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组织申报并入库。县农业农村部门对入库项目进行审核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农业农村部门,市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实施主体、镇(乡)人民政府、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项目库管理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管理办法》执行。

(一)资金来源。2019-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每年统筹整合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约10亿元用于“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鼓励各地统筹整合其他涉农资金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支持力度,发挥资金的集聚作用。

(二)支持区域。统筹整合用于“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的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重点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和贫困山区,兼顾惠州市惠东县、龙门县、博罗县,肇庆市高要区、四会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和江门市恩平市、台山市、开平市等农业产业大县,鼓励符合条件的垦区积极参与。珠三角地区自筹建设资金,自行安排建设数量,并在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内备案实施方案,填报项目绩效。

(三)资金用途。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并向公益性、基础性、服务性项目倾斜。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不得用于租赁土地、经营性开支(包括日常成本费用开支、职工薪酬及社会保险费用、临时人员劳务费用、非正常成本费用开支),不得用于企业债务等一般性支出。

(四)资金管理。省农业农村厅制订年度资金分配方案,连同任务清单一并提供省财政厅,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整体下达并按预算级次拨付补助资金;未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由省农业农村厅单独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提供省财政厅办理预算下达手续。县级收到预算文件后,根据任务清单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并根据项目申请和批复情况以及各项资金的管理要求及时将资金下拨至项目实施主体,不采取报账制。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一)奖励措施。省农业农村厅对“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进度快、成效好的镇(乡)人民政府和认定为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村委会或镇(乡)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奖励。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管理办法》执行,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按照农业部有关要求执行。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和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由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有关认定情况将全省通报,并抄送有关市、县政府。

(二)惩罚措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资金拨付至县财政后,3个月内未完成项目审批和实施主体收到项目资金1年内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县级政府和实施主体,将给予通报,并对政府分管或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项目进展慢、绩效差的实施主体,将减少其他涉农资金安排。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实施主体,按程序取消资格,收回项目财政补助资金,3年内不得申报同类资金项目,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已列为2019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发展作为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统筹安排,组织成立专班,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目标,做好指导服务。

(二)严格程序要求。严格按照要求筛选审核入库项目,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审核、审批、备案等程序,确保入库项目科学、精准。

(三)做好绩效评价。镇(乡)人民政府和实施主体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对财政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绩效评价。省农业农村厅年终牵头对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约束性任务进行绩效考核。省财政厅视项目推进情况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产业扶贫、“一事一议”等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设置应符合原渠道资金的绩效目标要求。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县(市、区)、镇(乡)人民政府下年度“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严格时间要求。省级资金下达3个月内,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项目审批等工作。审批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将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至实施主体账户。自财政资金下拨至实施主体账户之日起1年内,要完成项目建设。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作,及时总结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复制打造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范例与样板。

(六)鼓励多方投资。加强金融支农创新,结合“万企帮万村”行动,撬动金融资本、工商资本投入。要充分发挥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和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两个平台的作用,切实解决“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鼓励将主导产业农产品纳入地方农业保险保障范围,探索开展特色农产品生产收入保险试点。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富民兴村产业的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粤农农规〔2019〕2号文)和《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委办字〔2019〕56号)等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围绕建设与粤港澳大湾区相匹配的美丽乡村,大力发展美丽经济,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农民受益”的原则,通过项目实施,形成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区域特色优势明显、市场前景较好、组织化程度较高、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专业村、镇,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带动产品开发、产业发展,富裕一方农民,振兴一方经济。自2020年开始,连续3年,结合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每年扶持3-5个村创建“一村一品”样板村,样板村“一村一品”主导产业产值增长30%以上;所在村参与项目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未参与项目农民提高10%以上,努力使每一个样板村都具有自己的特色,形成自己的亮点;到2022年全市扶持10个村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形成2个特色农业产业专业镇。

(一)建设条件。“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应符合以下条件:

1.产业主导性强。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已初步形成1—2个特色主导产业,农业主导产业规模占比较高,申报产业产值占本村农业产业总产值30%以上。名特优新产业可适当放宽标准,原则上要在最适种养区发展。

2.新型经营主体强。具有正常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联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承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任务。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及农村致富带头人等优先支持。

3.组织保障有力。区、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镇村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推进工作机构,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扶持政策。

(二)建设任务。各区要依托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立足本地资源、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依托种养业、绿水青山、田园风光、沙田水乡和乡土文化等,发展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乡村产业,打造一批新型乡村产业特色村、镇,专业村、镇力争实现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产地身份化、营销品牌化。

各区要从产业实际情况出发,开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建设任务包括但不限于:

1.做精做特做强一批特色产业。各区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传统优势和区位优势,通过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和品牌化建设,培育壮大1-2个具有本地特色的主导产业。培育一批名特优新特色产业。

2.培育一批新型主体。加快培育适应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联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的功能,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民”“合作社+专业市场+农民”等经营模式,支持发展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托管和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模式,提高“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组织化程度,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3.推广一批绿色生态技术。建设一批绿色高效生态循环生产示范基地,形成一批标准绿色生产技术规范。围绕资源高效利用,示范推广肥药减量控害、有机肥替代化肥等绿色生态环保技术,突破资源环境瓶颈,缓解资源环境压力;围绕生产效能提升,示范推广节本降耗、轻简高效等技术,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4.打造一批知名品牌。推行标准化生产,开展“三品一标”认证,鼓励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产品申报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认证,加强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对认定为专业村、镇的产品,实施“三统一”: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商标、统一logo,力争实现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产地身份化、营销品牌化,提高我市“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特色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5.推动一批产业融合。要大力扶持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围绕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储藏、保鲜、烘干、清洗、分组、包装等初加工设备设施,开发一批特色精深加工产品,拓展运销服务等相关产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在发展特色产业基础上,与美丽乡村建设、南粤古驿道活化、乡村慢行道建设、农事体验、乡村节庆活动等乡村振兴举措相结合,拓展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康养等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推进农业与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产业提档升级和特色产品优质优价。

(一)市级职责。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作方案、认定办法与资金使用管理、对约束性任务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绩效考核。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对各区推荐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候选专业村镇进行评选,达到认定办法要求的,纳入市级专业村镇,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

(二)区级职责。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总体责任,对“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进行统筹规划和审批监管,组织项目验收。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本区入库项目,报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审批,并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验收考评、绩效评价等有关情况,组织、审核、汇总辖区专业村、镇认定有关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三)镇级职责。镇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确定发展特色产业,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制定总体项目申报方案(含资金使用方案)并申报入库,组织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自验、绩效自评。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专业镇认定。

(四)行政村职责。组织开展“一村一品”示范村申报、主导产业确定、实施主体遴选、土地流转、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收益分配等工作,并提供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表决书;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专业村认定。

(五)实施主体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联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是实施主体,主要职责是按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清单,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与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利益紧密联结机制。自觉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向镇人民政府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绩效自评。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发展作为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统筹安排。镇人民政府作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人员,加强项目日常监督管理,选好产业、选强实施主体,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按时上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建立完善项目管理档案,组织好项目自验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提前谋划布局,严格程序要求,做好项目储备。各区、镇要遴选一批产业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能够代表当地农业特色,符合市场需求,带动农户增收效果好的项目,严格按照要求筛选审核入库项目,落实公开公示、审核把关等程序。区、镇责任部门要扎实做好项目的组织、入库、审核、审批、备案等工作,确保入库项目科学、精准。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推荐专业村、镇的认定工作。

(三)做好绩效评价。各区要负责组织项目所在村镇和实施主体开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的绩效自评和验收考评。市农业农村局年终对约束性任务开展绩效考核,市财政局视项目推进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四)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创新示范工作,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营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典型剖析,打造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范例与样板。

(五)鼓励多方投资。加强金融支农创新,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推进普惠金融“村村通”,积极培育村镇银行、涉农投资和担保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推动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投放方式,切实解决“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鼓励将主导产业农产品纳入地方农业保险保障范围,探索开展特色农产品生产收入保险试点。

充分发挥高校思政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键课程作用,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建设一支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思政课教师队伍,培育一批优质教学资源,打造一大批内容准确、思想深刻、形式活泼的优质示范课堂。

以高质量示范课堂为抓手,以高效率工作机制为保障,以高标准教学质量为目标,深入推进思政课思路创优、师资创优、教材创优、教法创优、机制创优、环境创优,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优化工作格局、加大精准施策力度,展现新时代高校思政课新气象新作为新担当,全面提升思政课质量和水平。

1、推动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思政课课程群建设。

2、完善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顶层设计。研究制定《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进一步明确思政课教师的职责要求、配备选聘、培养发展、管理考核等。

3、提升高校马克思***建设水平。

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实施方案篇七

2020—2021年“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富民兴村产业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如期完成建设目标任务,根据《xx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xx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管理办法》、《关于印发xx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试行)的通知》、区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印发xx市“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推荐xx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专家库人选的函》和《关于征求xx区2020—2021年“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等文件要求,综合各镇(街)、区财政局和公开征求有关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我区实施方案。

(一)建设原则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市场导向,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产业兴旺、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平台,为xx区农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二)建设目标通过“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形成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区域特色优势明显、市场前景较好、组织化程度较高、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专业村镇,促进地方特色产业由资源变产品、产品变商品、商品变名品,带动产品开发、产业发展,富裕一方农民,振兴一方经济。

按市下达建设目标任务与统一安排,2020-2021年,我区共扶持7条专业村,每条村安排资金约100万元,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带动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一村一品示范村,新增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结合实际,全区2020年建设3条村,2021年建设4条村。

(一)建设条件一是产业主导性强。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已初步形成1-2个特色主导产业,农业主导产业规模占比较高,申报产业产值占本村农业产业总产值30%以上。名特优新产业可适当放宽标准,发展名特优新产业的村镇(乡),原则上要在最适种养区发展。

二是新型经营主体强。具有一定数量正常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能承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任务。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及农村致富带头人。

(二)建设内容各地要从产业实际情况出发,开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做精一批特色产业。各地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传统优势和区位优势,通过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和品牌化建设,培育壮大1-2个具有本地特色的主导产业,培育一批名特优新特色产业。

二是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育适应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功能,推广“合作社+龙头企业+基地+农民”、“合作社+专业市场+农民”等经营模式,支持发展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托管和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模式,提高“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组织化程度,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制定一批标准绿色生产技术规范;

示范推广节水灌溉、肥药减量控害、秸秆综合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等绿色生态环保技术。

四是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鼓励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认证,加强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打造一批“乡字号”、“土字号”农产品品牌。认定一批市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推荐一批省、国家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对认定为专业村镇的产品,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商标、统一logo,力争实现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产地身份化、营销品牌化,提升我市特色农产品的供给质量,提高我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特色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五是推动一批产业融合。围绕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储藏、保鲜、烘干、清洗、分组、包装等初加工设备设施,开发一批特色精深加工产品,拓展运销服务等相关产业,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在发展特色产业基础上,与新农村建设、xx道活化利用以及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等相结合,拓展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等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产业提档升级。发展订单农业,及时对接供需,搭建特色农产品营销推介展示平台,建立一村一品产品采购商联盟,强化市场体系建设,实现特色产品优质优价。

推广“机器换人”,提升劳动效率。与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相结合,支持发展电子商务营销,探索推广“一村一品一店”模式。

七是加快一批土地流转。以实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为载体,鼓励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提升我区农业规模化、组织化、专业化水平。

(一)县级职责。

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本区入库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验收考评、绩效评价等有关情况;

对辖区开展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进行业务指导;

组织、审核、汇总辖区市级、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和全国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申报。

(二)镇级职责。

镇(街)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确定发展特色产业,遴选项目实施主体(含实施主体专用银行账号),组织制定总体项目申报方案(含资金使用方案)和实施方案并入库,每月通过信息平台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自验、绩效自评。申报市级、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

(三)行政村职责。

协助镇(街)人民政府开展主导产业确定、实施主体遴选、土地流转以及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等工作。申报市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认定。

(四)实施主体职责。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是实施主体,主要职责是按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清单,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与农民建立利益紧密联结机制。自觉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每月向镇人民政府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项目自验和绩效自评。

(五)其他部门职责。

各级财政部门视情况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各级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进行审计。

(六)项目专家职责。

按照《关于推荐xx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专家库人选的函》等要求,区农业农村部门于2020年1月前组建不少于9名(含)专家的项目专家库,按评审、验收等工作实际,在项目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5名专家,组成评审或验收专家组,以实地考察结合审阅项目材料方式进行评审、验收,形成评审或验收意见,报区农业农村部门。

四、入库和审批“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采取项目库管理,未列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需要在xx省农业农村厅建立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进行入库申报,区、镇(街)人民政府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项目库内完成项目入库、审核、审批、备案、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跟踪报送、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管理。

(一)入库项目。

入库的项目须具备地方特色强、经济带动能力强、促进贫困户增收作用强等条件。

(二)入库时间。

2020年、2021年实施项目分别在2020年2月10日前、2020年8月底前完成入库。

(三)审批程序1.镇(街)人民政府负责确定发展产业,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组织申报并入库。

审核通过评审的入库项目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并报xx市农业农村局。

3.实施主体、镇(街)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部门和人民政府必须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4.项目库管理其他有关规定按照《xx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管理办法》执行。

xx区的建设资金按市、区3:7的比例筹集建设,对完成任务较好的给予一定奖励。区级补助资金分别于2020年和2021年,由区、镇级负担资金按照镇级财政管理体制分担,区级部分由农业农村局做好预算安排。鼓励各地统筹整合其他涉农资金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支持力度,发挥资金的集聚作用。

(二)资金用途。

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并向公益性、基础性、服务性项目倾斜。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不得用于租赁土地、经营性开支(包括日常成本费用开支、职工薪酬及社会保险费用、临时人员劳务费用、非正常成本费用开支),不得用于企业债务等一般性支出。

(三)工作经费安排1.实施项目的前中后期工作经费(含会议,租车,专家评审、验收劳务报酬和邀请外地专家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以及项目审计等相关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使用农业农村局有关农村工作管理经费及公共事务管理经费。

每次半天分别为1000元、750元和500元;

专家组长按照正高标准。

3.邀请外地专家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参照区农业农村局执行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应标准向区农业农村局凭据报销。

(四)资金管理。

区农业农村局制订年度资金分配方案,连同任务清单一并提供区财政局,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整体下达并按预算级次拨付补助资金。区财政部门收到预算文件后,根据任务清单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并根据项目申请和批复情况以及各项资金的管理要求及时将资金下拨至项目实施主体,不采取报账制。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其他有关规定参照《xx省农业农村厅xx省财政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发展作为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统筹安排,组织成立专班,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目标,做好指导服务。

(二)严格程序要求。

严格按照要求筛选审核入库项目,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审核、审批、备案等程序,确保入库项目科学、精准。

(三)做好绩效评价。

镇(街)人民政府和实施主体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区农业农村局年终牵头对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约束性任务进行绩效考核。区财政局视项目推进情况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产业扶贫、“一事一议”等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设置应符合原渠道资金的绩效目标要求。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区、各镇(街)人民政府下年度“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严格时间要求。

项目审批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区财政部门要将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至实施主体账户。自财政资金下拨至实施主体账户之日起1年内,要完成项目建设,向镇(街)。

人民政府提交项目相关资料,并配合做好绩效评价。

(五)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作,及时总结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复制打造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范例与样板。

(六)鼓励多方投资。

加强金融支农创新,结合“万企帮万村”行动,撬动金融资本、工商资本投入。要充分发挥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和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两个平台的作用,切实解决“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鼓励将主导产业农产品纳入地方农业保险保障范围,探索开展特色农产品生产收入保险试点。

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实施方案篇八

充分发挥高校思政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键课程作用,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建设一支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思政课教师队伍,培育一批优质教学资源,打造一大批内容准确、思想深刻、形式活泼的优质示范课堂。

以高质量示范课堂为抓手,以高效率工作机制为保障,以高标准教学质量为目标,深入推进思政课思路创优、师资创优、教材创优、教法创优、机制创优、环境创优,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优化工作格局、加大精准施策力度,展现新时代高校思政课新气象新作为新担当,全面提升思政课质量和水平。

1、推动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思政课课程群建设。

2、完善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顶层设计。研究制定《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进一步明确思政课教师的职责要求、配备选聘、培养发展、管理考核等。

3、提升高校马克思***建设水平。

4、召开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政课改革创新现场推进会。拟于20-年下半年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全面交流展示各地各学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实施方案篇九

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和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问题,必须始终加以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我们要把实施农村振兴战略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明确全区乡村振兴“美好乡村”建设内容和目标,切实做好“美好乡村”创建村考核验收工作,按照《市区乡村振兴“美好乡村”创建验收管理办法》《市区乡村振兴“美好乡村”创建任务分解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争创对象为全区所有乡村,69个行政村。

“美好乡村”根据创建成效、示范引领等各类效应,将村庄创建目标分为五个等级。

(一)美好乡村精品示范村:精品示范村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总创建村总数的30%,采用末位淘汰制。创建村超额完成《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示范村分类区考评标准》示范村各项指标要求,本村具有“可学性、可看性、可复制、综合性”等示范引领区域地位,在乡村振兴方面有引领示范项目、模范做法、独到模式等创建工作内容。全面完成《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大革命”行动方案》《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方案实施要求,村庄建设中一是完成“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垃圾革命”和彩钢棚整治,村庄干净整洁,村容村貌靓丽协调;二是消除“建筑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倒、污水乱泼乱排”现象,村庄井然有序。

(二)美好乡村精品村:创建村达到《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示范村分类区考评标准》示范村各项指标要求,产业发展初见雏形,乡风文明得到彰显,乡村治理有效可行,乡村建设美度适宜。全面完成《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大革命”行动方案》《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方案实施要求,村庄建设中一是完成“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垃圾革命”和彩钢棚整治,村庄干净整洁,村容村貌靓丽协调;二是消除“建筑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倒、污水乱泼乱排”现象,村庄井然有序。

(三)美好乡村整洁村:创建村全面完成《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大革命”行动方案》《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方案实施要求,村庄建设中一是完成“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垃圾革命”和彩钢棚整治,村庄干净整洁,村容村貌靓丽协调;二是消除“建筑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倒、污水乱泼乱排”现象,村庄井然有序,村庄产业有一定发展思路。

(四)美好乡村清洁村:创建村在村庄建设中一是完成“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垃圾革命”,村庄干净整洁;二是基本消除“建筑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倒、污水乱泼乱排”现象,村庄有序。

(五)美好乡村经营示范村:“美好乡村”精品示范村创建成功的村庄为进一步提升示范引领效应,将“美好成果”源源不断的转化为“美好经济”,达到增强广大村民获得感为民富,壮大村集体经济为村强,提升村庄人居环境为景美,形成村庄健康持续发展为人和,可以申请申报创建“美好乡村”经营示范村。

申报“美好乡村”创建的行政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村庄已编制完成村庄规划、创建策划、环境提升专项设计。

(二)村级组织廉洁务实,村级班子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强,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高。

(三)美丽乡村经营工作思路明晰,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潜力大,经营有基础,村庄发展规划科学先进。

20-年度拟评选27个“美好乡村”,其中经营示范村3个,精品示范村4个,精品村5个,整洁村5个,清洁村10个。

参见《市区乡村振兴“美好乡村”创建验收管理办法》。

(一)宣传动员。通过公示栏、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民参与的氛围,鼓励符合条件的行政村积极申报。区振兴办根据当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下达指令性申报村庄目录,各镇(街道)向区振兴办报送指令性申报及自愿性申报村相关资料,区振兴办会同相关部门对提出申报的村进行初审,初步确定创建对象。

(二)创建推进。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确定创建对象,各镇(街道)对照创建目标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创建工作。

(三)考核验收。区级相关部门对确定的创建对象开展考核验收,形成考核验收结果,报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

(四)资金拨付(按进度)。分阶段拨付创建奖励资金(详见《市区乡村振兴“美好乡村”创建验收管理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年度区乡村振兴“美好乡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袁敏为领导小组组长,区级相关部门为成员(详见《市区乡村振兴“美好乡村”创建验收管理办法》(德市旌委办〔20-〕24号)相关责任部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振兴办,负责统筹协调各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开展创建工作;各镇、街道成立相应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创建工作。

(二)广泛宣传动员。创建工作要坚持面向群众,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参与进来,通过多种媒体渠道积极宣传,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三)全力推进工作。各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美好乡村”创建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我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一步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为了全面做好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中共xx县纪委十五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重点,狠抓落实,改革创新,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加强我会党风廉政建设,为顺利实施残疾人“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促进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以勤政、廉政、善政为目标,深化廉政教育,加强制度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完善责任体系,强化权力监督,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努力建设一支“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一)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1、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委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强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引领作用,完善落实各项党建工作制度,推动党建工作落到实处。集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彻底改掉“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领导班子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一支有情怀、敢担当、善作为的领导班子,为残疾人工作争先创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3、全力保证残疾人工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职,有效作为,确保各项残疾人重点工作任务完成。强化对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实施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工程、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保金征收等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

1、切实加强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规则,逐步把残联机关建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作风优良的战斗集体。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下大气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蹲点调研、定期下访和定期接访制度,围绕事关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关系残疾人切身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确定调研主题,改进调研方式,深入开展调研,倾听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诉求,积极为残疾人排忧解难。把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与严明纪律、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结合起来,以作风建设推进工作开展,以工作推进检验作风建设成效。

2、深入开展“工作落实年”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委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教育活动,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先进、对标发展,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专项检查和从严治党专项整治相结合,统筹推进、落地见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从严从实,边学习讨论、边调研排查、边改进提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内部管理,着力解决残疾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本领,提高管理和工作效能,努力建设服务型和人民群众满意型机关。

3、深入开展“残联改革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部署要求,以进一步密切与广大残疾人血肉联系为主抓手,以“强三性、去四化”为主线,以“讲政治、强基层、转作风、‘专兼挂’、广代表、助小康、信息化、聚主业”为重点,研究制定市残联改革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工作。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的要求,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专项活动,坚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关键点发力,通过破解难点问题,促进工作整体提升。

(三)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

1、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创新学习方式,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不少于12次,班子领导要带头学习,认真记录学习笔记。扎实开展廉政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反腐倡廉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

2、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和八项规定。要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高度,深刻认识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条实施办法、市委十二条落实意见和县委十二条实施意见以及我县制定的反对“四风”方面的制度规定,提高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政治素养能力和党风廉政工作的能力,提高了勤政廉政为民服务的意识。

3、积极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实行党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扎实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围绕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的事项,深入实施政务公开,编制残联政务公开目录,对可以公开的政务信息要通过新闻媒体、残联网站和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公开,不定期发布。通过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和设置意见箱、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把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务求实效,确保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4、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在全市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结合残联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认真做好残疾人证办理、残保金征收、残疾人民生项目等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监控机制,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不断完善行政权利和公共服务公开透明运行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完善制度建设,构建预防腐败的制度防线。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年内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认真做好20-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

2、规范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集体议事、集体决策机制,坚持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等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3、坚持“两会”制度。年内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不少于1次,领导干部要带头述职述廉,自觉接受监督。支部要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

4、完善廉政工作制度。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杜绝以权谋私行为。完善廉政建设考核评估体系,为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在干部选拔任用和年终考核评比中,坚持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进一步健全对干部推荐、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环节的监督办法,坚决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5、落实“一岗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一把手”要带好班子,领好队伍,全面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切实抓好落实;班子成员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分管工作紧密结合,全面部署,分责落实,严格考核。

6、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专题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请示报告。对上级巡视、巡查、监督检查工作中反馈的问题,认真整改,堵塞漏洞,建章立制。

(五)坚持惩防并举,完善惩防体系。

1、建立完善惩防体系。切实贯彻上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我会实际,制定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实施的具体落实办法,促进惩防体系建设,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2、认真开展廉政谈心谈话。研究制定廉政谈心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廉政谈心谈话活动,每半年,主要负责人要和班子成员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心谈话;每个季度,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人员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心谈话,通过廉政谈心谈话,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增加团结,促进工作。

3、完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推行干部问责制,定期开展作风建设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强化群众参与监督,共同发挥惩防体制有效作用,杜绝吃、拿、卡、要、报等不良现象。

4、加大惩处力度。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违法乱纪行为,决不姑息纵容,发现一起,上报一起、查处一起,并积极配合纪检机关做好侦察工作。事后及时在单位内通报案情、总结教训、查漏堵缺、提出对策,发挥警示作用,促进廉政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提高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组的总体工作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同残疾人工作要点结合进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为切实加强领导,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二)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要认真抓好承担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制定落实方案,强化落实措施,积极组织实施,加强监督检查;按照责任分解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职责分工,推动责任、任务落实。要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切实解决少数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为政不廉、作风不实、以权谋私、效能低下、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为推动全县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富民兴村产业的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粤农农规〔2019〕2号文)和《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委办字〔2019〕56号)等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围绕建设与粤港澳大湾区相匹配的美丽乡村,大力发展美丽经济,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农民受益”的原则,通过项目实施,形成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区域特色优势明显、市场前景较好、组织化程度较高、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专业村、镇,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带动产品开发、产业发展,富裕一方农民,振兴一方经济。自2020年开始,连续3年,结合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每年扶持3-5个村创建“一村一品”样板村,样板村“一村一品”主导产业产值增长30%以上;所在村参与项目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未参与项目农民提高10%以上,努力使每一个样板村都具有自己的特色,形成自己的亮点;到2022年全市扶持10个村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形成2个特色农业产业专业镇。

(一)建设条件。“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应符合以下条件:

1.产业主导性强。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已初步形成1—2个特色主导产业,农业主导产业规模占比较高,申报产业产值占本村农业产业总产值30%以上。名特优新产业可适当放宽标准,原则上要在最适种养区发展。

2.新型经营主体强。具有正常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联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承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任务。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及农村致富带头人等优先支持。

3.组织保障有力。区、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镇村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推进工作机构,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扶持政策。

(二)建设任务。各区要依托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立足本地资源、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依托种养业、绿水青山、田园风光、沙田水乡和乡土文化等,发展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乡村产业,打造一批新型乡村产业特色村、镇,专业村、镇力争实现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产地身份化、营销品牌化。

各区要从产业实际情况出发,开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建设任务包括但不限于:

1.做精做特做强一批特色产业。各区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传统优势和区位优势,通过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和品牌化建设,培育壮大1-2个具有本地特色的主导产业。培育一批名特优新特色产业。

2.培育一批新型主体。加快培育适应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联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的功能,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民”“合作社+专业市场+农民”等经营模式,支持发展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托管和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模式,提高“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组织化程度,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3.推广一批绿色生态技术。建设一批绿色高效生态循环生产示范基地,形成一批标准绿色生产技术规范。围绕资源高效利用,示范推广肥药减量控害、有机肥替代化肥等绿色生态环保技术,突破资源环境瓶颈,缓解资源环境压力;围绕生产效能提升,示范推广节本降耗、轻简高效等技术,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4.打造一批知名品牌。推行标准化生产,开展“三品一标”认证,鼓励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产品申报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认证,加强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对认定为专业村、镇的产品,实施“三统一”: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商标、统一logo,力争实现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产地身份化、营销品牌化,提高我市“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特色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5.推动一批产业融合。要大力扶持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围绕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储藏、保鲜、烘干、清洗、分组、包装等初加工设备设施,开发一批特色精深加工产品,拓展运销服务等相关产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在发展特色产业基础上,与美丽乡村建设、南粤古驿道活化、乡村慢行道建设、农事体验、乡村节庆活动等乡村振兴举措相结合,拓展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康养等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推进农业与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产业提档升级和特色产品优质优价。

(一)市级职责。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作方案、认定办法与资金使用管理、对约束性任务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绩效考核。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对各区推荐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候选专业村镇进行评选,达到认定办法要求的,纳入市级专业村镇,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

(二)区级职责。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总体责任,对“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进行统筹规划和审批监管,组织项目验收。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本区入库项目,报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审批,并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验收考评、绩效评价等有关情况,组织、审核、汇总辖区专业村、镇认定有关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三)镇级职责。镇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确定发展特色产业,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制定总体项目申报方案(含资金使用方案)并申报入库,组织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自验、绩效自评。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专业镇认定。

(四)行政村职责。组织开展“一村一品”示范村申报、主导产业确定、实施主体遴选、土地流转、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收益分配等工作,并提供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表决书;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专业村认定。

(五)实施主体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联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是实施主体,主要职责是按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清单,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与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利益紧密联结机制。自觉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向镇人民政府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绩效自评。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发展作为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统筹安排。镇人民政府作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人员,加强项目日常监督管理,选好产业、选强实施主体,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按时上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建立完善项目管理档案,组织好项目自验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提前谋划布局,严格程序要求,做好项目储备。各区、镇要遴选一批产业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能够代表当地农业特色,符合市场需求,带动农户增收效果好的项目,严格按照要求筛选审核入库项目,落实公开公示、审核把关等程序。区、镇责任部门要扎实做好项目的组织、入库、审核、审批、备案等工作,确保入库项目科学、精准。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推荐专业村、镇的认定工作。

(三)做好绩效评价。各区要负责组织项目所在村镇和实施主体开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的绩效自评和验收考评。市农业农村局年终对约束性任务开展绩效考核,市财政局视项目推进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四)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创新示范工作,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营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典型剖析,打造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范例与样板。

(五)鼓励多方投资。加强金融支农创新,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推进普惠金融“村村通”,积极培育村镇银行、涉农投资和担保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推动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投放方式,切实解决“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鼓励将主导产业农产品纳入地方农业保险保障范围,探索开展特色农产品生产收入保险试点。

为扎实推进文化燎原“五个一百”行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把大谢集打造成农业强镇、工业新镇、环境美镇、文明村镇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环境。现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1、总体目标:。

以弘扬大谢集镇传统文化和本土文化为主线,通过三年的努力,在全镇形成“有组织、有队伍、有阵地、有活动、有特色”的“一村一品”群众文化,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农民自办”的长效发展机制,打造特色文化品质之村,打响“全国文明村镇”品牌。

2、分步实施目标:根据试点为先,统筹推进的原则,确定分步聚实施目标。

xxxx年(发展18个村),因村制宜,培养、发展、规范群众文化活动项目和品牌,培育8秧歌特色村、6个锁呐特色村等特色村,4个健身操特色村,初步形成“一村一品”的模式,年底覆盖率达到20%。xxxx年(发展12个村),着力培养、培训、发展活动项目和内容,使全镇40%以上的村都有自己的活动队伍和场所。xxxx年(发展30个村),覆盖率达到80%,全镇60个村达到“一村一品”的群众文化活动目标。

3、特色文化品质之村标准:特色文化品质之村的标准是“五好”,即“五大文化”建设好,“五大文化”建设内容在群众文化活动中得到了体现;文化场所和设施建设好,有一个固定的活动场所和一批活动设施;文化队伍建设好,有一个文化带头人和一支业余文化队伍;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好,群众积极参与文化活动,有一个特色文化活动项目;文化活动机制好,有一个长效的文化活动机制,活动经费有保障。

(一)借力发展,完善文化阵地硬件设施。坚持项目推动,针对大部分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文化设施投入后继乏力的现状,把阵地完善工程与省体育强村、先进文化村及农家乐特色村创建工程相结合,完善一批文化设施;坚持资源共享,综合利用现有文化活动场所、橱窗,设立大石车灯陈列室、文艺活动演练厅及文化长廊等阵地,努力实现一室多用。

(二)注重特色,组建特色文化活动网络。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今年,首先在群众文化活动底子厚、基础深、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先试先行。谢集管区发展3个村,以谢集北门秧歌队和王胡同秧歌队表演为龙头,积极探索发展山东邦子、快书文化项目;昌邑管区发展2个村,重点是组建侯花园锁呐队、前昌邑健身操队等队伍;大刘管区发展2个村,重点在大刘村、前贺村、组建秧歌队等队伍。树立发展典型,以点带面,总结推广,逐年发展,使每个行政村逐步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文化活动项目,最终建立覆盖全镇的“一村一品”群众文化活动网络。

(三)搭建平台,发挥特色文化凝聚和导向作用。加强对村级特色文化培育的培训指导,试点村每月举行一次活动,每季召开一次全镇特色文化发展交流会,每年策划一次大谢集特色文化一台戏,做到周有训练、月有活动、季有交流、年有会演,着力唱响培育特色文化,充分发挥群众文化活动对本地文化的传承作用,使人们在交流情感、分享快乐的同时,既陶冶了情操,又凝聚了人心,既提高了群体素质,又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特色文化“一村一品”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张福宝,副组长:张彦磊、冯长伟,成员:邵成印、郝文山、闻艳、祝涛、姚明元、翟中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文化站,主要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查落实和考核评比等工作。镇文化站要抓好一村一品特色文化的调查摸底和乡土文化人才登记工作,制定发展规划。各村主要负责人要转变观念,解放思想,牢固树立抓文化就是“抓方向、抓发展、抓稳定”的理念,把“一村一品”文化发展放在突出位置,明确发展目标、完成时间、步骤和责任人,努力形成上下联动的责任体系。

2、政策激励,形成合力。按照以奖代补的原则,制定激励政策。组建特色文体队伍,实现统一服装的,奖1000元/村。以上各项年底通过镇考核组验收的,统一发放奖励资金;被评为特色文化品质之村的,给予适当鼓励。充分发挥镇财政资金导向、聚合作用,鼓励扶持热心公益事业和先富起来的农户投资兴办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等,积极发挥乡村文化能人的示范带动作用,支持农民群众自筹资金、自己组织、自负盈亏、自我管理。

3、健全制度,狠抓落实。为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建立班子成员联系试点村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破解发展难题,狠抓工作推进;并把一村一品特色文化工程列入村主要干部业绩考核内容,酌情予以加分,确保完成任务。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学校深入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鄂教综治〔20-〕1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深入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人防、物防、技防、心防、阵地防、环境防、机制防)建设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建设目标,落实具体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全面深入推进“七防工程”建设,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统筹常态落实和规划实施,不断深入推进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夯实校园安防基础,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校园安全隐患,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努力把学校建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为确保顺利推进并完成校园“七防工程”建设任务,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双组长,分管安全保卫的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党政办公室、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研工部、教师工作部、校团委、校工会、计划财务处、教务处、保卫处、人事处、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基建与维修管理处、后勤保障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络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负责人兼任。

(一)人防。

1.结合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核编定岗,落实“专职保卫干部人数不低于学校师生总人数的1‰”。加强保卫干部培养力度,为保卫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创造良好条件(人事处、组织部负责)。

2.优化校卫队外包管理体系,强化内招骨干队员素质培养,按“专职保卫人员不少于师生总人数的4‰”配齐配强校卫队(人事处、保卫处负责)。

3.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落实专职研究生辅导员配备要求,“按总体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足额配备到位”。实施“辅导员能力提升工程”,加强队伍的培训,全面提升辅导员素质及能力(人事处、组织部、学生处、研工部负责)。

4.建立完善党政办公室、学工部、保卫部、后勤保障处、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等多部门线上线下联防联动机制,严格落实校领导带班值守制度。健全门岗、楼栋管理员责任体系,重要部位、重点场所按要求配备保安员负责日常守护,重要岗位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党政办公室负责,保卫处、学生处、后勤保障处、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配合)。

(二)物防。

5.改善保卫部门办公场所硬件设施建设。按需制定采购计划,安排专项经费配齐配足安防装备,确保“两校区4轮电动巡逻车不少于4辆,2轮电动巡逻车不少于16辆,机动车至少1辆”(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计划财务处、保卫处负责)。

6.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及基本的灭火救援装备,安排专项消防维保经费,确定维保公司定期组织检测维修。贯彻落实《武汉工程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和消防安全周查制、月报制,落实隐患挂牌“清零”制度(保卫处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7.校内高地、陡坡、湖泊、水池、楼梯、楼顶、电梯、落地玻璃门、在建工地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推进实施“智慧交通项目”,设置规范的交通安全警示牌、交通标志标牌标线、交通信号灯、机动车测速装置、人行设施、分隔设施、停车设施和减速带等。严格执行校园行停车有关规定,不断优化校园交通秩序(保卫处负责,后勤保障处、基建与维修处、网络信息中心配合)。

8.制定完善《武汉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武汉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建立责任人挂牌负责制,完善实验室安全巡查台账,实行隐患通报、督办整改、达标关停机制。贯彻执行《武汉工程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落实危险化学品“四无一保”(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和“五双”(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管理制度。规范实验废液仓库的建设与管理,坚持每个月月末集中收集一次实验室化学废液(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保卫处、基建与维修处、各学院配合)。

(三)技防。

9.按照国标gb/t28181的要求,进一步补充强化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公共区域覆盖率达到95%以上。论证并逐步在校园主要出入口、学生宿舍门口接入人脸识别系统。按照“明厨亮灶”要求,指导督促承包方加强食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保卫处负责,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后勤保障处、网络信息中心配合)。

10.落实校园“110”指挥中心24小时值守制度,施行视频图像采集、存储、报警、电子巡查及系统信息联动管理。严格执行视频资料查看、归档制度,视频资料保存时间不低于30天。积极主动与校区公安机关沟通联系,按照“雪亮工程”的建设要求,论证推进校园视频图像采集系统、报警系统与公安机关监控、报警平台对接(保卫处负责)。

11.加强档案馆、图书馆、重要库房、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室、财务室、科研实验室等重点场所防范设施建设,逐步实现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和红外入侵报警装置全覆盖。试行在学校重点部位和区域安装一键式报警器(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负责,计划财务处配合)。

12.严格图书馆门禁系统管理,推进完成大化工楼门禁系统改造升级,试行并逐步完成校内学生宿舍门禁系统建设(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保卫处、学生处、图书馆、后勤保障处、基建与维修处配合)。

(四)心防。

13.结合20-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进一步优化《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培养体系,其中《心理健康教育》不少于32个学时。充分利用线上平台和安全导师队伍,遴选开设视频公开课,不断丰富教学形式,确保教学效果(教务处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保卫处、法商学院配合)。

14.完成700平方米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的装修搬迁工作,力争完成省示范中心达标验收工作。加大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引进力度,师生比达到1:3000。加强现有专业教师的培养力度,以点带面,全面提升专兼职教师队伍的业务素质。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按每年每生不低于15元标准划拨专项经费,每年安排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至少30万元,专款专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基建与维修处负责)。

15.加大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在校内的宣传力度,组织好心理健康教育月、心理健康情景剧大赛等传统活动,提高大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知晓率(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各学院配合)。

16.严格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制,落实学校-学院-班级-寝室四级预警机制,认真做好危机预防教育、危机前期识别、危机及时干预、跟踪干预、愈后鉴定等工作。大力开展危机干预预防教育,通过《大学阳光生活70问》、馨兰心理微信公众号、校园宣传橱窗、广播台、专家心理讲坛等,介绍精神疾病尤其是抑郁症的识别和防治常识,增强学生心理自助与助人能力,形成预防与干预意识。认真落实新生心理普测工作全覆盖(休学、参军及保留学籍学生除外),及时启动疑似阳性指标学生的重点筛查和访谈工作(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各学院配合)。

(五)阵地防。

17.贯彻落实《中共武汉工程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把思想价值引领真正贯穿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充分发挥课堂、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方面工作的育人功能,挖掘育人要素,完善育人机制,优化评价激励,强化实施保障,切实建立健全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组织育人、网络育人长效机制。深化“1+x”全员导师制,打造“三全育人”工作品牌(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18.结合20-年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深入推进实践教学改革,分类制订实践教学标准,按照“哲学社会科学类专业实践教学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医类专业不少于25%”的标准适度增加实践教学比重(教务处负责,各学院配合)。

19.严格落实《武汉工程大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武汉工程大学舆情处置工作管理办法》,实行外宣统一归口管理、内宣责任审核制度,实行舆情周报制,重点对涉及学校的各类外宣信息进行跟踪关注,强化正面引导。严格执行《武汉工程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审批管理规定》《社团活动管理审批规定》,强化活动背景、内容、受邀人员的基本审查,有效防止各类组织对校园的渗透(宣传部负责,校团委、网络信息中心、学工部、保卫部、研工部、科学技术发展院配合)。

20.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把教师聘用、人才引进政治考核关。贯彻执行《武汉工程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武汉工程大学课堂教学八项规定》,依法依规加大对各类违反师德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力度,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大力开展校级教学名师和师德师风标兵等典型评选活动(教师工作部负责,校工会、各学院配合)。

21.加强网络管理,提高网络安全治理水平。贯彻落实《武汉工程大学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严格实施校园网实名认证制度,对学校各网站、域名、单位上网账号、服务器上网账号等实行等级备案制度。施行网络信息安全月报,定期通报重点风险点和风险单位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积极参与湖北高校网络舆情工作机制,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研判。遴选一批师生宣传骨干,建立网评员队伍,做好热点问题、突发事件网上舆论引导,积极打造校园“绿色网络”空间(网络信息中心、宣传部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六)环境防。

22.加大投入完善校园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规划建设校园人文景观,加强既有楼宇、人文景观和历史性建筑物的命名与保护工作,将“工程大”精神物化到具体的山、水、园、林、路之中,实现校园建筑使用功能、审美功能和教育功能的和谐统一。大力繁荣校园文化,创新校园文化品牌,挖掘校史、校训、校歌的教育作用,推进“一院一品”建设,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基建与维修处、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后勤保障处负责,各学院配合)。

23.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贯彻执行《武汉工程大学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深入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学校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特色化、品牌化(宣传部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24.加强校内学生公寓建设及管理。通过新建和整合两校区办学资源,逐步按学院、年级、专业、班级、男生、女生相对集中分寝室、分楼层、分楼栋居住。强化学生宿舍日常管理,严格落实辅导员入住和班主任定期走访学生宿舍制度,完善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体系,按楼栋成立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同时注重发挥好党支部、团支部、学生会、班委会在学生公寓管理中的作用(学生处、基建与维修处、发展规划处、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后勤保障处负责,相关二级单位配合)。

25.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对校内各类住房和外来人口进行清理登记、规范管理,对校园周边摆摊设点等乱象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加大治理力度。加强校园各类违法小广告综合治理,加大防范、清理、打击力度(保卫处负责,后勤保障处、基建与维修处配合)。

(七)机制防。

26.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加强信息情报收集、报送、研判、处置工作,密切与公安、国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好师生矛盾纠纷和敏感案(事)件。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做到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党政办公室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27.难点问题攻坚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校园建设发展过程中因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积极协调地方有关主管部门制定方案,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加快推进,确保工作成效(党政办公室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28.关键节点防控机制。落实“三个节点”安全告知教育和安全责任书签订制度,与每位学生在寒暑假三个节点(放假前、假期中、开学初)签订《武汉工程大学安全告知书》《武汉工程大学安全责任书》。围绕开学季、毕业季等重点时段,发挥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作用,召开安全教育专题会,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好周日晚点名制度、学生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登记(学生处负责,各学院配合)。

29.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出台《武汉工程大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按照“1+n”大安全工作模式,分级分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预案可操作性演练,完善评价机制,严格落实应急处置、舆论引导、信息报送“三管齐下”的要求(党政办公室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30.考核奖惩联动机制。完善《武汉工程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与奖惩办法》,优化考核指标体系,按约束目标和共性目标分类纳入学校对二级单位的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干部考核任用征求综治部门意见制度,对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任内发生严重影响学校安全稳定重大问题的,实施综治“一票否决"(保卫处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一)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学校是立德树人的地方,是青年大学生集中学习、生活的场所。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创造平安校园,对于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部门)要紧紧围绕学生、教师、校园三个要素,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把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

(二)强化工作保障,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部门)要按照综合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定期专题研究,确保顺利推进,完成“七防工程”建设任务。对照建设要求,及时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路线图、时间表,把握好重点任务、优先顺序、推进方式,提出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和时间安排,做到科学设计、分类施策、务实操作,务求实效。

(三)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建设实效。学校“七防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春秋开学季重点督查和常态化督查,建立指导、督办、评估、通报机制,督促相关单位(部门)加快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对工作进展迅速、建设成效显著的单位(部门)将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任务进展滞后的单位(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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