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2023年车辆管理条例转租(汇总1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0 09:45:55 页码:7
2023年车辆管理条例转租(汇总14篇)
2023-11-20 09:45:55    小编:ZTFB

探讨是指在研究或讨论某一问题时,通过不同观点和角度进行深入思考和交流。总结是对过去的一个查漏补缺,要注意突出亮点和改进空间。通过阅读这些总结范文,你可以学习到许多写总结的技巧和方法。

车辆管理条例转租篇一

乙方:_________。

为贯彻落实《x省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政策,为营业性车辆生存、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同意乙方购买的车(车辆型号),(车牌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吨位:_________),入户到甲方名下,由甲方代其办理有关营运手续,纳入甲方服务。乙方是该车的实际车主,对该车享有管理和收益的权利,亦负相应的义务。

2、乙方车辆在合同期内,因营运需缴纳的各项费用,即:保险费、车辆年审费、二级维护费、工商管理费、税费以及其它应承担的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代收代缴。如因乙方拖欠费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车辆在合同期内必须购买交强险和足额的商业保险,在挂靠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被抢,货损货差,人员伤亡或其他意外事故时所产生的一切赔偿和费用,在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外,差额部分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如相关部门裁决甲方负相关责任,则甲方享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4、如因乙方或乙方雇佣的人员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

5、如因挂靠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经法院裁判导致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该赔偿责任应由乙方直接向第三方赔偿,如甲方被强制执行支付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并应承担甲方因追偿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第三方的费用、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误工费、差旅费等)。

6、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及车辆行使管理权,及时向乙方提供市场信息,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培训及安全教育、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7、甲方除协助乙方处理各项事故的工作外,在票据换取、运费结算,税费征收,年度审验等工作中为乙方提供方便,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车辆如果出现大修或出现重大事故,应办理报停手续,并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可免收报停期间的服务费,但按规定必须缴纳的其他费用仍由乙方负责缴纳。

8、协议期内,乙方如需要更新、转让、转租或抵押车辆,需书面向甲方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实施并办理相关手续。

9、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应在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按时向甲方缴纳一年的车辆服务费____元(如该数额不填,既是无偿挂靠)。逾期交纳,则每日加收服务费20%的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停止协议,停止为该车辆办理所有相关手续。

10、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收回一切营运手续。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治安条例,被劳教或判刑的:

(2)违规经营,受到新闻媒体曝光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

(3)不服从甲方的管理、服务、处罚等,情节恶劣的:

(4)拖欠应缴纳的费用达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的。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签章)。

乙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车辆管理条例转租篇二

为保证学生出行安全,减少交通事故隐患,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洪利。

副组长:李春亮于顺礼。

组员:苏艳生、龚大平、李长立、李昌茂、年级组长和各位班主任。

二、学校要对本学校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对接送车辆的详细登记,更要建立清楚的台帐。

三、学校每天安排值班教师负责接送学生的车辆管理,督促有车单位或个人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并要求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掌握学生接送车辆的情况。

四、定期对学生接送车辆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客,以及对假牌假证、无牌无证、套牌、超载、报废车辆的查处,对逾期年检、车况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一律禁止其接送学生。

五、要把学生接送车的驾驶人作为交通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要求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安全驾驶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对经常有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及时予以更换。

六、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途经路段的监控管理,对严重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通报校方及教育主管部门。

车辆管理条例转租篇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租赁汽车事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将汽车台出租给乙方使用,该车品牌及型号为,牌号为,出租时行车里程为公里,车况。

驾驶员由乙方指派,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保证车辆证照合法齐全,年检及时,车辆行驶证号为。

租赁期限自起至止。

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投保车辆保险及年检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发生交通事故,积极向保险公司索赔。

乙方责任。

乙方须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保证行车安全。

车辆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

租用期间违章罚款由乙方支付。

租用期间油料费及过路(桥)费由乙方承担。

及时支付租赁费。

租赁费为人民币元/年(或填写天、月)(大写)。

结算支付时间为(根据商谈情况填写每月____日,或季度末,或每月初预付当月租赁费等)。

租用期间车辆修理费由方支付。

租赁期间行驶里程最高限制为公里。(根据商谈情况决定是否保留本款。如果限制了最高里程,则应增加超过最高里程如何计算租赁费的相关内容)。

此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起生效,租赁期满且租赁费支付完毕时终止。

如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________(只需填写(一)或者(二))解决:

(一)向(具体写明仲裁委员会的确切名称,如:不能将“贵阳仲裁委员会”写为“贵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根据有利于我方的原则,在出租方住所地、承租方住所地、合同签订地的基层法院中选择其一)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汽车行驶证复印件;

2、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车辆管理条例转租篇四

(一)驾驶员每日必须按统一作息时间实行签到制度,按时上下班,患病或有事需请假,需经办公室领导批准方可离岗。

(二)驾驶员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到同其他工作人员一样,除在公开栏通报外按考勤制度扣发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

(三)驾驶员出车凌晨2点以后收车(某时间),原则上第二天不派车。但第二天必须先报到,经办公室主任根据情况安排后,再休息。

(四)驾驭员应根据领导及单位用车情况保证随叫随到,有病、有事应提前请假。

(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不得违章行车,严禁酒后驾车,违者扣除下月出车费用。

(六)车辆调派由后勤副主任具体负责。

(七)派车要提前一天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调派车辆,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八)出某地车辆原则上轮流调派。

(九)严禁公车私用若有特殊情况需向领导说明。

(十)收车后或不出车时,车辆必须停在车库。

(十一)驾驭员要在休息时间做好车辆的修理、保养,保证车辆调用及时,安全、无隐患。

(十二)驾驭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驶安全,否则,肇事后视情节予以一定处罚。肇事后除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单位将视情节予以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十三)不得向外借油,如发现私自向外借油、送油,将按5倍价值罚款。

(十四)办公室财务室每月详细登记各车辆行车路程、耗油对照数据。

(十五)车上配备的工具一律登记造册。

(十六)车辆发生故障不能出车时,驾驶员前一天停车后要向派车人员报告,并说明故障原因、程度,提出修理意见,填写修理审批单,根据审批结果进行修理。

(十七)需修理更换配件时,除紧急情况外,要提前请示办公室领导,经核实批准后方可更换。

(十八)凡更换50元以上的零配件,在报发票时,必须交回旧件,由后勤副主任签字报主任审批后方可报销。如无故不交旧件,不予审批报销。回收的废品由后勤主任统一处理。

(十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车辆管理条例转租篇五

为了规范机关公务用车,确保安全、节约、遵章、守纪,根据《xx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规则》、《xx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范围。

(一)办领导工作用车;。

(二)会务保障和公务接待用车;。

(三)各处室工作用车;。

(四)老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及家属危、重病人用车;。

(五)因特殊情况需要用车。

二、派车程序。

(一)处室公务用车,经所在处室负责人同意后,由综合处统一安排,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

(二)出市区范围外的长途车辆,需经综合处分管副处长或处长同意,并填写《省政府法制办公务车辆派遣单》。

(三)老干部用车,直接与综合处联系,统一安排车辆。

(四)特殊情况,可先出车后报告。

(一)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严禁公车私用和利用公车学车、练车,否则造成损失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二)严禁私自出车或者将车辆交他人驾驶,否则造成损失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三)严禁酒后和违章驾驶,否则造成损失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四)车辆因违章停放而造成损失的,维修费用由驾驶员全部承担;因公出车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承担10%。

(五)重要会议和办领导出差期间,车辆由综合处统一调配。

(六)夜间或节假日车辆必须统一停放在办公楼下或车队院内。

驾驶人员违反以上条款之一的,除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行政责任,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四、油料管理。

(一)公务车辆在郑州市区内实行定点加油;加油必须凭加油卡、《加油凭据》、对车号加油。严禁用单位加油卡给私车加油。

(二)外地出差加油,回程后过路费、行驶里程数、出差日期等有关凭证要一致。

(三)健全车辆耗油量统计,定期公布车辆耗油数量和行驶里程,以接受监督。

(四)综合处车管人员应加强对油料的管理,厉行节约,不徇私情。发现给私车加油情节严重的,追究其行政责任。

五、车辆保养维修。

(一)驾驶员要提高车辆维修技术和保养技能,提倡一般常见故障自己处理;车辆日常保养、维修时,驾驶员要提前申请,填写《省政府法制办公务车辆送修单》,经车管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到定点单位进行保养、维修;保养、维修过程中,擅自扩大维修范围或未经批准私自购置车辆用品的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二)车辆在日常保养或维修期间,驾驶员要现场跟踪把关,出厂时,由驾驶员和车管人员共同验收、签字。

(三)车辆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到指定维修中心或定点维修点维修以便索赔。

(四)车辆在外地出现故障时,驾驶员要妥善处置,同时向车管人员或者分管副处长说明情况。

(五)健全车辆维修档案,每季度末月25日前,由车辆管理人员与维修厂家核对单据、结算修车费用,再按程序审批报销,并定期进行公布,接受监督。

(一)车辆在郑州市区内维修经费的报销由定点单位提供原始明细单,并开据正式发票,经核查无误后,按照程序审签报销;车辆在外地出现故障维修时,维修厂家提供原始明细单,并开据正式发票,回程后经费按程序审批报销。

(二)车辆在郑州市区内不按规定在其他地方加油费用不予报销。外地出差,回程后路桥费、加油费、行驶里程数、出差日期等有关凭证要一致,否则不予报销。

七、驾驶员工作纪律。

(一)遵守国家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服从车辆指挥、调配,自觉接受道路交通管理、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三)随时做好车辆行驶准备工作,始终保持车辆状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卫生。

(四)尊重领导,保守秘密,热情服务,不讲粗话、脏话,不犯自由主义。

车辆管理条例转租篇六

全区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三)是否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三)根据需要开展暗访和第三方检查;。

(四)举报投诉检查:根据投诉举报开展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一)到经营者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二)查看有关道路运输证件;。

(三)查看相关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

(四)检查相关动态监督管理台账;。

(五)收存车载终端安装证明。

五、监督检查程序。

(一)监督检查的检查记录应当存入经营业户档案。

(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社会个人或者组织举报的未接入符合标准的、通过省运管局备案的平台,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三)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进行监督检查必须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时不得少于两人。

(四)运管工作人员检查时必须出示有关证件,应当有被检查人或者见证人在场(暗查时除外)。应注意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得体、文明,使用执法规范用语,礼貌待人。

(五)运管工作人员对依法查阅、复制的材料或者被检查人报送(提供)的材料中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应当为其保密,不得泄露。

(六)运管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不得防碍被检查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检查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检查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检查的人和被查人或者见证人签名或盖章。被查人或者见证人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八)被查人有违法、违章行为或者未按承诺的条件从事被许可事项活动的,运管工作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且应对执行(改正)情况进行跟踪:

1.违法、违章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决定。

2.未按要求配备安全监管人员、履行监管责任的,应当责令限期(立即)改正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3.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度低于90%的,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六、监督检查处理。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作出如下处理:

(一)通报并责令整改;。

(二)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

(三)不予审验《道路运输证》;。

(四)罚款;。

(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x有限公司。

xx年xx月。

车辆管理条例转租篇七

第四条公务用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总务部门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三)科长级(含科长)以下人员因公得购置机车,但以100c.c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一)汽车以150c.c为标准为标准(副理级以上人员适用)。?

二)机车最高以100c.c为标准。?

第十三条凡在分期扣还期间款项未缴清之前,遇有下列事情时,均照各该规定办理。?

一)使用人员如遇调职(未能适用本办法者)、离职、停职、撤职等情事时:?

二)分期扣还期间内车辆遗失或完全损坏或损坏程度已无修理价值时:?

第十七条本办法呈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车辆管理条例转租篇八

近年来,我国车辆保有量不断增加,盗车问题也日益严重。为了加强对被盗车辆的管理和打击盗车犯罪,我国颁布了《被盗车辆管理条例》。这部条例的实施对于保障车主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以及提高车辆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这部条例的学习和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被盗车辆管理的重要性,对于保障车主利益有着积极的意义。本文将从条例的制定背景、实施效果、问题和建议等方面进行探讨和总结。

首先,被盗车辆管理条例的制定背景是我国盗车问题日趋严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汽车的保有量大幅度增加,这也为盗车犯罪提供了更多机会。传统的盗车管理手段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的需要,因此,我国政府制定了这部条例,以提高盗车打击的力度和水平。通过对犯罪分子的打击、车辆信息的公开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运用,该条例为我们创造了一个更加安全和有序的社会环境。

其次,被盗车辆管理条例的实施效果是显著的。该条例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方面,通过建立全国统一的盗车信息数据库,并推广使用车辆主动防盗装置,大大提高了被盗车辆的追踪和查缉能力。另一方面,合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人脸识别、卫星定位等技术,有效打击了盗窃车辆,提高了警方的破案率。这些成果不仅降低了盗车犯罪率,也提升了车主的安全感和社会治安稳定。

然而,随着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犯罪手段的不断创新,被盗车辆管理条例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一些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绕过车辆防盗系统,实施盗车行为。此外,一些车主对于车辆安全问题缺乏足够的重视,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车辆,给盗车分子可乘之机。同时,一些地区的执法力度不够,也影响了条例的有效运行。因此,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加强技术研发和升级,提高车主的安全教育和意识,加强各地执法力度,以实现更加全面、细致、高效的管理。

对于被盗车辆管理条例的实施,我有以下几点建议。首先,加大对公众的宣传力度,提高车主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可以通过媒体、教育等多种渠道,普及安全知识,提醒车主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其次,要加强技术投入,推广车辆主动防盗装置的使用。这些装置能够及时发出警报、追踪车辆位置,为警方提供宝贵的信息,对于打击盗车犯罪具有重要意义。最后,要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盗车犯罪。各级警方应加大协同合作,共同努力,加大对盗车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为车主提供更好的保障。

总之,被盗车辆管理条例的实施为我国的社会秩序和车主利益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但随着犯罪形式的变化和科技的发展,我们也应不断完善和加强管理措施。只有通过不断努力,不断创新,我们才能够建立起更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为广大车主提供更加可靠的保障。

车辆管理条例转租篇九

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三、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

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车辆管理条例转租篇十

一、本规定适用所有出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部通行的车辆。

(一)车辆进出。

1、所有进入校门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必须减速缓行,进出校门应主动接受门卫检查,经同意后登记,方可进出。本校教职工私家车一律出示“车辆通行证”进出。

2、无牌无证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3、凡在校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经同意办理手续后由学校通知门卫放行。学工处事先通知校警、门卫人员具体时间、路线等,避开学生上学放学和自由活动时间。

4、没有特殊情况,禁止来校的其它外来机动车辆驶入。

5、车辆载物出门,一律门卫工作人员检查,放行。

6、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进出校门校警要主动疏导,确保畅通。

(二)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严禁超车;在遇学生上下课人流高峰时,机动车应主动避让,严禁与学生争道。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驾驶证照必须年检有效,并与所驾驶的机动车型相符;严禁酒后驾驶。

3、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严禁在校园内行驶;上、下班使用者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4、基建、维修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发证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地点,严禁在禁行区域和道路上乱停乱放。

2、因办理公务或来校指导工作等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由学校校警指挥车辆按指定路线慢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3、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

4、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学工处批准。

(一)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二)进出校门时,须下车推行,载物出门时,凭物品出门证放行。

(三)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四)所有非机动车应停放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五)严禁学生骑车上学。

四、管理办法。

(一)上学放学时,执勤教师在校门口维持秩序,管制车辆、路队。

(二)进出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交通法规造成后果的,由公安部门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

(三)在校园内行驶的车辆,造成对学生伤害的负主要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

(四)对无牌无证,或擅自进入校园以及在禁止通行区域内行驶停放的各种车辆,除教育批评外,对其立即驱逐出校。

(五)校警负责检查校园内的非机动车,对违规的车辆停放、行驶等,要做出相应的处理。无视校园规定的,加锁暂扣,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对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者,必须学习校内车辆管理规定后方可领取车辆,严重违规者除学习规定外,还须其交纳费用,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1目的。

为使医院董事、总经理等高管人员使用的车辆(下简称“工作车辆”)以及公务车辆调配合理,使用安全、高效、节省,统一规范车辆管理流程,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医院及筹备处的工作车辆与公务车辆的管理。

3职责部门。

3.2部门(科室)公务用车需由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向车辆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3.3以上所称“车辆管理机构”下简称为“车管部门”。

4要求。

4.1驾驶员任职要求。

4.1.1必须具有与所驾车型符合的驾驶证;。

4.1.2本地实际驾龄五年以上;。

4.1.3身体健康、40周岁以下(已婚人员优先);。

4.1.4素质好,为人忠厚;。

4.1.5无烟、酒、赌嗜好;。

4.1.6入职时须签劳动协议和担保协议书。

4.2工作车辆、公务车辆使用要求。

4.2.1医院高管人员工作车辆及其它公务车辆均配置专职驾驶员;。

4.2.5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

4.2.6车辆钥匙及行驶证件统一由车管部门授权专职驾驶员保管。非经车管部门主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或行驶证件。

5原则及程序。

5.1用车原则。

5.1.2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内由车管部门统一安排、调配;。

5.1.5非工作时间用车、因私用车、外单位借用车辆,由总经理(或授权车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5.2用车程序。

5.2.2驾驶员按照批准的《公务用车申请单》有关项目严格执行出车任务。

6.2坚持对每日用车情况的管理,掌握车辆的里程、油耗、维修、整洁保养等事项;。

6.4坚持日常教育、督促驾驶员安全驾驶车辆;。

6.6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马上报告车管部门负责人及上级主管,车管部门应积极办理有关事故事宜。

7罚责。

按责任条款7.1处理;。

7.6对违反本规定第7条责任条款中的7.1、7.2、7.3、7.4任意一项,将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在医院或集团范围内给予处罚通报。发生交通事故时,同时解聘驾驶员。

7.7以上责任扣款,在当月薪酬中兑现,举报人按扣款100%奖励(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医院相关人员出现违反本规定未执行或难于执行处罚时,由总部人事行政部与财务部监督并强制执行。

7.8驾驶员出车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而被交警部门处以违章罚款时,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全部罚款费用。

车辆管理条例转租篇十一

第一段:引言(100字)。

被盗车辆管理条例是保护车辆所有者权益的重要法规,为了更好地预防和打击车辆盗窃行为,保障公民财产安全,我国于近期出台了《被盗车辆管理条例》。这项条例的实施对于提升我国车辆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社会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笔者借此机会对该条例进行深入研究,总结出一些心得体会,并与大家分享。

第二段:条例内容概述(200字)。

《被盗车辆管理条例》明确了车辆防盗、报案、追踪和监管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其中,我认为与车辆所有者密切相关的主要内容包括防盗装置的安装、防盗技术的应用、报案程序的规定以及查找和追踪被盗车辆的方式等。这些规定的出台不仅为车主提供了法律保障,更为警方提供了执行依据,做到早发现、早报案、早破案。

第三段:条例的意义(300字)。

《被盗车辆管理条例》对于全面加强车辆防盗工作、规范报案流程、加大追逃力度具有重要意义。首先,该条例要求车辆所有人在购买车辆时必须安装防盗装置,从源头上阻止了盗车行为,减少了车辆被盗的可能性。其次,条例规定了报案程序,并要求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立即进行登记、搜索以及发布被盗车辆信息,提高了警方掌握盗窃犯罪动态的能力。此外,条例还要求车辆保险公司与公安机关合作,采用GPS定位等技术对被盗车辆进行实时追踪,增大了破案的可能性。总之,《被盗车辆管理条例》的实施为车辆所有人和警方提供了更多合法权益维护的手段,有效提高了整个社会的安全水平。

第四段:条例的不足(300字)。

尽管《被盗车辆管理条例》在保护车辆所有人权益、打击盗窃犯罪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第一,对于车辆盗窃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有限。当前,车辆盗窃仅构成盗窃罪,处罚相对较轻,导致部分犯罪分子觉得风险较小,仍然敢于实施盗窃行为。第二,条例关于车辆防盗装置安装的具体要求比较简单,没有明确规定标准和监测机制,有可能导致有些车辆的防盗技术无法达到标准,减弱了整个防盗体系的效力。第三,对于涉案人员信息保护不够完善。条例虽然强调保护个人隐私,但在实际操作中,信息保护还有待加强,尤其是涉案人员是否能享受法律保护的问题。

第五段:未来展望(200字)。

虽然《被盗车辆管理条例》存在不足,但这只是条例起步的阶段,未来改进的空间还很大。笔者建议,首先,可以加大对车辆盗窃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完善相关政策和法规。其次,应当出台更为详细的技术标准和标准化认证程序,确保防盗装置的质量和性能达到标准。最后,要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注重信息安全保障,避免因追捕盗窃犯罪分子而造成一些无谓的信息泄露。

结语(100字):

《被盗车辆管理条例》为车主和警方提供了更多的法律保障和工作依据,明确了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规范,对于预防和打击车辆盗窃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条例的不足之处,希望未来能够不断完善和提高,为社会的安全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车辆管理条例转租篇十二

为确保校园有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学校在相关校门安装车辆进出道闸装置。原则只同意本校在职教职员工自备车和与学校有公务业务的车辆进入校园,非本校教职工的车辆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只同意作短暂停留,超时间停在校园内的车辆需缴纳停车费。现就校园车辆管理及收费标准规定如下:

一、免费车辆:

1、本校在职教职员工的自备车(以学校人事处在编在册名单为准,按现所在的工作校区,一人一车办一证);跨校区上课及公务,由所到校区的相关学院和部门发给校区车辆出门单。

2、学校的公务车;。

3、与各学院和职能部处有公务业务的车辆,凭学校发放的车辆校门通行单(学校以每个学院及职能部处的在编在岗人数,发放校门免费一定额度的出门单,超出部分由各学院和职能部、处付费),由各学院和职能部、处领导签字同意的车辆校门通行单为准,。

4、学生家长自备车、运送校内货物车等临时来校短时间停车的车辆。(停车时间在半小时以内,超过时间按临时停车收费标准)。

二、收费车辆:

1、全年包干收费车:

(1)凡与各学院和职能部、处有长年业务往来的车辆;。

(2)长年在学校工作和经营的非本校在编在册的员工车辆;。

(3)在校注册学习的学生车辆。

2、临时停放收费车:

无上述条件的车辆,一律按校园停车标准进行收费。

三、收费标准:

1、全年包干收费车,年收费标准为:军工路1200元/年,复兴路3600元/年;。

2、临时停车,收费标准为:军工路每车收取5元/小时,复兴路每车收取15元/小时,一昼夜24小时,军工路最高收费为30元,复兴路最高收费为60元。超过24小时后,在收取第一天最高收费后再加第二天临时停车费,累加计费收取。

四、收费单据及发票:

2、临时停车收费单据由各校门收费管理员出具上海市核准的停车收费单据。

五、管理规定:

2、学校516号校门原则上全天关闭,除重要贵宾来校和重要外事活动时开放,开启516号校门以学校办书面通知为准。

3、各学院和职能部处有公务业务的车辆一律不从516号校门进出,出校门时应提供各学院和职能部、处开具的车辆免费单,无校门通行单者一律按临时停车收取停车费。

4、学生家长自备车、运送校内货物车等临时来校短时间停车免费,超时按系统显示的金额进行收费。

5、各学院和职能部、处开出的免费停车单应从严把关,严禁非公务车辆作免费车。

六、注意事项:

3、严禁免费车辆通行证转让他人使用,一旦发现,没收免费车辆通行证,并加收30元或60元以上的临时停车费。出借者交学院和部门处理。

4、严禁门卫进行无停车收费收据收费的行为,并欢迎大家监督举报。

未尽事项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车辆管理条例转租篇十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租赁汽车事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协议基本内容。

甲方将汽车台出租给乙方使用,该车品牌及型号为,牌号为,出租时行车里程为公里,车况。

驾驶员由乙方指派,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保证车辆证照合法齐全,年检及时,车辆行驶证号为。

租赁期限自起至止。

第二条各自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投保车辆保险及年检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发生交通事故,积极向保险公司索赔。

乙方责任。

乙方须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保证行车安全。

车辆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

租用期间违章罚款由乙方支付。

租用期间油料费及过路(桥)费由乙方承担。

及时支付租赁费。

第三条结算方式。

租赁费为人民币元/年(或填写天、月)(大写)。

结算支付时间为(根据商谈情况填写每月____日,或季度末,或每月初预付当月租赁费等)。

第四条其它。

租用期间车辆修理费由方支付。

租赁期间行驶里程最高限制为公里。(根据商谈情况决定是否保留本款。如果限制了最高里程,则应增加超过最高里程如何计算租赁费的相关内容)。

第五条协议生效与终止。

此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起生效,租赁期满且租赁费支付完毕时终止。

第六条纠纷解决。

如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________(只需填写(一)或者(二))解决:

(一)向(具体写明仲裁委员会的确切名称,如:不能将“贵阳仲裁委员会”写为“贵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根据有利于我方的原则,在出租方住所地、承租方住所地、合同签订地的基层法院中选择其一)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汽车行驶证复印件;。

2、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车辆管理条例转租篇十四

(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车辆的采购、处置和驾驶员招聘调配、教育管理以及车用油料的采购分配、车辆维修等项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配发车辆的分局、经检大队使用的车辆,由配属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配合办公室对车辆进行管理。在县城过夜的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统一停放在局机关院内,不得停放在公共娱乐场所或居民小区,严禁酒后驾车,确保车辆和行车安全。非公务用车,一般不得出车,有特殊情况的,经局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通知门卫登记后方可出车。

(三)局机关车辆无论工作日,还是节假日都要统一停放在指定车库,以确保车辆安全。

(四)驾驶员凡不按规定停放车辆,造成车辆损坏、被盗的,由其承担保险金以外的一切经济责任,正式在编人员作下岗处理,该车驾驶员为临时工的作辞退处理;车辆外出时,因违章行驶、停放等原因被经济处罚的,由该车驾驶员承担。

(五)实行专职驾驶员制度,非专职驾驶员一般不得驾驶公车。机关、分局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坚守职业道德,确保行车安全。

二、车辆使用。

(一)首先保证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用车,部门和其他因工作用车,按照局领导批准先后进行派车。

(二)已经配置车辆的单位,严格实行公车公用、专车专用制度,原则上控制在本县范围内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带车到县以外地区使用的,经局长批准后到办公室履行出车手续,方可出车。

(三)没有配置车辆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在本县范围内用车时,须提前半天填写《使用车辆申请单》,经分管局领导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安排;需要带车到本县以外地区工作用车的,须提前1天填写《使用车辆申请单》,经分管的局领导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安排。

(四)系统工作人员和离退休干部因特殊情况私事需要用公车的,先行申请经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审批后,在不影响公务用车的前提下,由办公室安排,用车产生的油料费、过桥过路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用车人承担。

(五)车辆驾驶员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或转交非驾驶人员驾驶的,一经举报查实,属本局正式工驾驶员的一律作待岗处理,属临时工驾驶员的一律作辞退处理。

(六)车辆驾驶员擅自使用车辆为自己或他人办私事的,一经举报查实,首次违规者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办公室办公会议上做检讨;再次违规者由办公室从其下月工资中扣发车勤补助金100元;一年中违规超过三次者一经查实,正式工驾驶员作待岗处理,临时工驾驶员立即予以辞退。本条行为若发生各类事故的均由驾驶员个人负责。

(七)车辆驾驶员凡拒绝服从调遣或因其时间、责任观念不强,造成工作人员公务活动延误的,发生一次扣发其当月车勤补助50元,一年中累计发生三次的,属正式工驾驶员的作待岗处理,属临时工驾驶员作辞退处理。

三、车辆维修保养。

(一)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由办公室具体组织,实行统一公开招标,确定维修保养厂(站)。

(二)车辆需要维修保养时,由随车驾驶员到办公室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并根据《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载明的维修保养经费数额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审批,然后由该车驾驶员将车辆送往指定的厂(站)维修保养。

(三)本局车辆进入厂(站)维修保养时,该车驾驶员要实行跟踪监督;车辆维修保养完毕后,办公室要及时对维修保养状况进行甄别鉴定,以确保维修保养质量。凡驾驶员在报修车辆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检查核实,处以报修经费一倍的罚款。

(四)车辆驾驶员未经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将车辆送维修厂(站)维修保养,维修保养费用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四、车辆油料配给。

(一)车辆用油统一由办公室集中采购,按行驶里程定额配发(每百公里依维柯13公升,桑塔纳11公升,悦达7公升)。

(二)驾驶员出车必须按指定的路线行驶,擅自改变行车路线,驾驶员除承担相应的油料费外,发生一次扣发其当月车勤补助50元。

(三)配车单位和部门要严格制定用油计划,保证定量油料的使用效率,防止“公油私用”和因用油失控而影响本单位正常工作。

(四)县局临时调度下属单位和部门配置的车辆使用时,事先按预计的用油量补足油料。

五、车勤补助及安全奖。

(一)驾驶员车勤补助实行定补与里程补助相结合,定补60元/月,里程补助每百公里3元。

(二)驾驶员要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全年无违法违纪和无事故者,增发安全奖200元。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