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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残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集合计划(模板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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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残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集合计划(模板13篇)
2023-11-19 21:59:11    小编:ZTFB

为了保证方案的顺利实施,需要明确任务的目标和责任分工。方案的设计需要与相关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获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这是一些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案的案例分析,供大家学习。

残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集合计划篇一

全市村党组织于今年任期届满。做好全市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实践,是夯实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要保证,对加快建成开放富裕美丽和谐的美好新xx,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区村党组织和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宁党办发〔2016〕96号)和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全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宁民发〔2016〕10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全市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从2016年12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一)部署启动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

1、成立工作机构。成立由书记任组长,政府任第一副组长,相关市级领导任副组长,纪委、组织、宣传、民政、财政、公安、司法、农牧、审计、妇联、共青团、信访等部门负责同志及各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以乡(镇)为单位下派由市级领导带队、市直部门为成员的换届选举工作督导组,市级领导干部联系重点村、难点村,建立在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各乡(镇)相应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并向各村派驻指导组。

2、安排动员部署。召开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正式启动换届选举工作。乡(镇)党委、村党支部层层召开动员会议,对村党组织换届选举进行动员部署。

3、进行业务培训。市、乡两级分别举办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专题培训班。重点对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人员,下派工作指导组、督查组人员,乡(镇)党委负责同志、组织委员,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为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步骤、宣传动员、操作程序、纪律要求、舆情监测、应急处置、组织领导等。可根据实际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有关内容一并纳入培训。

4、广泛开展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板报、公告信件、主题演出等传统方式,开辟手机短信(微信群)、党建网站、远程教育等新型阵地,广泛开展宣传换届选举重要意义、政策程序、工作安排、纪律要求等,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注重正面典型示范引导,加强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应对,及时防止和妥善应对恶意炒作和不实报道,始终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5、搞好村财审计。按照先审计再换届的原则,未进行财务审计的村,不得开展选举阶段工作。在换届选举前,要对村“两委”成员进行离任审计。离任审计由市农经管理站负责指导,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并在选举前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公开。

(二)换届准备阶段(12月11日-12月20日)。

6、上报换届请示。村党组织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研究开展换届选举有关事宜,与乡(镇)党委沟通后,报送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内容包括党员大会的召开时间和主要议程,下届村党组织成员名额和差额比例,委员、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选举办法等。乡(镇)党委批复同意后,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筹备事宜。

7、确定党员人数。村党组织要对所属党员逐个进行登记,准确掌握有选举权的党员及能够到会参加换届选举的党员情况。党员因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或服刑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作调动,外出工作或学习半年以上的;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等情形,不能参加选举的,在征求党员本人和家属意见的基础上,报乡(镇)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对于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村党组织要通过电话、网络或信函等形式,将换届选举有关事项通知到本人,动员其按时返乡参加换届选举。对确实不能到会参加换届选举的党员制定相应参选办法。

8、进行民主测评。乡(镇)党委组织召开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对现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领导班子重点测评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情况,以及党务公开、民主决策、组织建设的情况;成员重点测评任期内政治表现、服务能力、廉洁自律、党员群众满意度等情况,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9、组织报名推荐。村党组织以适当方式向党员和群众公开村党组织成员职位、报名办法、资格条件等,采取党组织推荐、党员和群众推荐、党员自荐等方式,组织公开报名。

乡(镇)党委推荐。乡(镇)党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4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党组织。

村党员和群众推荐。村党组织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会的党员和群众代表人数超过应到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党员和群众的推荐票具有同等效力,统一计票。村党组织根据实际得票多少,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4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未当选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并向乡(镇)党委报告推荐结果。乡(镇)党委认为不宜列入的,向村党组织作出说明,缺额人选由村党组织根据推荐结果确定上报。

10、党委资格审查。乡(镇)党委按照任职资格和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中共正式党员、是否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否符合任职条件、本人是否愿意担任村党组织成员等。

11、确定预备人选。村党组织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乡(镇)党委组织考察。乡(镇)党委在考察中要注意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注意征求纪检、检查、审计、计生、信访、综治等部门的意见,考察情况反馈村党组织。候选人预备人员名单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乡(镇)党委作出批复。

12、签订纪律承诺。乡(镇)党委与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明确候选人预备人选在换届选举中必须遵守的纪律要求,候选人预备人选作出书面承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正式选举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

13、召开选举大会。上届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可采取间接选举的办法,由党员大会先选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再在新选举产生的委员会议上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委员进行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等额(差额)选举。也可采取直接选举的办法,委员、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选出。当场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可在党员大会或选举大会上,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采取候选人竞职陈述、履职承诺、回答选举人提问等方式,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会议有效。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到会人数半数的,得票多者当选。当场计票,当场公布计票结果。乡(镇)党委要对选票制作提出统一规范的要求,按照岗位设置、差额选举、便于填写的要求,力求选票制作科学规范,充分体现党员意志。在投票时要规范设立秘密写票处和代写处,确保党员意志不受干扰。

14、上报选举结果。选举结束后,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向乡(镇)党委书面报告选举情况,报告包括党员大会的开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和得票数等。乡(镇)党委要及时作出批复。

15、组织检查验收。各级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或指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换届选举工作逐级进行检查验收。选举工作完成后,各级村“两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或指导小组要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向上一级党组织上报工作总结和有关统计报表,将换届选举的文件资料、统计表册、选民名单、选票、选举会议记录、选举结果报告单等整理成册,按规定存档。各乡(镇)换届工作总结,于2017年2月底前报组织部。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是各级党委的政治责任。要按照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明确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指导在市、责任在乡、工作在村”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全程指导,乡(镇)党委组织实施。建立市级领导包乡(镇)、村工作责任制,市直部门、乡(镇)领导要落实驻村工作制,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选举工作。建立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领导和指导工作不力、敷衍应付、处置不当引发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未经批准,无故取消或拖延换届选举的,要追究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要认真总结以往换届选举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对以往选举中问题较多的村,要先进行集中整顿,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换届选举之前。

2、制定工作方案。乡(镇)党委要对所有村开展一次调查摸底,进一步摸清底数、梳理分析,特别要关注存在家族势力、矛盾纠纷较多的重点村、难点村,做到“七个清楚”,即:搞清楚村基本情况和党员群众思想状况、村“两委”班子现状、后备干部储备、参加选举党员人数、信访遗留问题、影响换届的不利因素、组织好换届的对策措施。根据摸排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预案,做到有的放矢。方案要明确实施步骤及进度安排、职数及结构要求、推荐提名及投票选举办法,把握好关键环节,责任到人、时间到天。村党组织的方案要细化到每一个环节和步骤,详实到对可能出现问题的解决办法,确保换届选举成功。

3、优化班子结构。村党组织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设书记1人,是否设副书记由乡(镇)党委结合各村实际确定。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统筹考虑村“两委”班子职数,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实行“一肩挑”,尽可能实现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注重从符合选举规定条件的农村专业大户、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村经纪人、复转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大学生村官中推荐村党组织提名人选,让党员群众依法依规自主选择“当家人”。要进一步提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比例,确保每个村“两委”成员中有1名35岁以下成员、1名妇女成员,回、汉群众杂居的村,回、汉族成员比例要与回、汉族群众的比例相当。从严控制享受职务补贴村干部职数,分三个层次,人口1000人以下,享受职务补贴的村干部为3人;1000人至2000人,享受职务补贴的村干部为4人(其中1人为支部成员),2000人以上享受职务补贴的村干部为5人,3个生态移民村享受职务补贴的村干部指数均为5人。

4、严格资格审查。各乡(镇)党委要加强对候选人资格条件的审查,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人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要突出“三有三带”,即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来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出和谐,切实从源头上把好村党组织成员“入口关”。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2)遵纪守法、政治坚定、作风民主、办事公道、清正廉洁、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村民服务;(3)年龄一般为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身体健康(除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4)党组织关系在本村的中共正式党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选为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1)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3年的;(2)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3)受治安处罚或被处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3年的;(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或处理完结不满3年的;(5)担任村队干部期间,村务长期不公开或侵占集体土地和资金、无故拖欠集体债务的;(6)以非法手段煽动、组织群众集体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7)利用宗教、宗族甚至黑恶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8)以威胁、暴力、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妨碍村“两委”选举的。

5、严肃换届纪律。要重视换届选举期间的来信来访,实行换届选举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公布举报电话,设立监督信箱,认真核实、妥善答复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做到“四必查”,即署名举报的必查,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必查,涉嫌拉票贿选的必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必查,形成有力震慑。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撕毁选票、毁坏票箱、虚报选举票数等破坏选举或者妨碍党员依法行使选举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检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通报曝光。

6、健全配套组织。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产生后,要在7日内完成工作移交。乡(镇)党委要与换届选举中落选退职的同志进行谈心谈话,引导他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同新班子进行集体谈话,告诫他们严格律己,做好工作。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要积极履职,领导和组织好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妇联等配套组织;推荐选举产生新的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制定完善村民代表会议、村规民约、新一届村“两委”议事规则、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等制度,制定任期目标并作出履职承诺。将在村“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举办新当选村干部培训班,着力提高村干部履职尽责能力、服务群众和做群众工作能力。

附件:2016年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准备情况统计表、2016年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报名情况统计表、2016年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民主推荐情况统计表、2016年村党组织换届正式选举情况统计表、2016年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结果统计表。

残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集合计划篇二

各村(社区)委员会,镇直相关单位:

根据《省残联转发中残联关于印发村(社区)残疾人协会换届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精神和县残联的工作部署,今年8月20日前要完成我镇村(社区)残协换届工作。现根据县残联对相关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就做好村(社区)残协换届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建设,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履行残联“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为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一)认真总结残疾人工作发展成绩和经验,结合实际谋划部署下一个五年残疾人工作;

(二)选举产生新一届残协主席、副主席和委员。

7月28日—— 8月18日。

1.推举产生代表人选名单。

2.酝酿推荐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人选。

3.组织召开村(社区)残协换届选举会议。

残协代表大会代表人选由村(社区)党组织根据本辖区居民人数和残疾人人数、按照“规模适当、代表性强”的原则提出,一般不少于20人。

1.代表人选应包括各类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代表、“两委”委员代表、村(社区)民小组组长、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小组组长、网格员、社会组织负责人、扶残助残爱心人士、志愿者等,其中各类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应占65%以上。

2.代表人选应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残疾人事业、热心为残疾人服务,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具有一定参事议事能力,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3.代表人选由村(社区)党组织在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经村(社区)党组织主持召开的村(社区)民代表、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及其亲友群众会议(残疾人人数超过30人的可推选残疾人代表参加)协商推举产生。推举产生的代表人选名单应在本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村(社区)党组织根据公示情况确定代表名单。

1.残协设主席1名,副主席2至3名,委员3至5名,任期均为5年。

2.残协主席可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副主席由残疾人及亲友、扶残助残爱心人士等担任,委员由残疾人及亲友、残疾人工作者、扶残助残爱心人士、志愿者代表等担任。

3.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建议人选由村(社区)党组织在广泛征求意见并与镇残联充分沟通酝酿后提出,报镇党委批准后,作为候选人提交村(社区)残协代表大会。

1.选举产生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

2.印制的选票是“塔集镇××村残协第七次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委员选票”,盖“×××村委会”印章方为有效。

3.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所得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以上,方可当选。

4.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实行等额选举,由到会代表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在选举时,代表对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

5.每张选票所选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有效。

6.在进行投票选举之前,由监票人当众检查票箱,并加封。

7.代表在填写选票时,应使用钢笔或碳素笔,字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书写有困难的代表可以请其他代表按照自己的意愿代填选票。

8.选举大会设监票人2名,对发票、计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票人员由领导小组从非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提交大会通过。大会指定计票人2名,负责发票、计票工作。

9.由代表依次投票。

10.投票结束后,经监票人将投票清点结果报告大会,经确认选举有效后,计票人员开始计票。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由监票人向全体代表宣布选举结果。

1.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成立村(社区)残协换届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村(社区)残协换届工作。摸清本村(社区)残疾人底数,严肃换届纪律,组织宣传动员,确保村(社区)残协换届会议顺利召开。

2.村(社区)代表大会需按照规定议程进行,工作报告应提前报请村(社区)“两委”审定后提交大会;会场应严肃庄重,悬挂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会徽,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施和环境。

3.规范整理档案。换届工作结束后,要整理好换届资料的留档,保证资料规范齐全,将残协换届选举结果按照程序及时上报镇党委和残联备案。

残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集合计划篇三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关于地方残疾人联合会召开第六次代表大会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残疾人联合会干部管理办法和党组织管理关系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xxxx〕2号)及中央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选拔残疾人干部充实地方残疾人联合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报告的通知》(组通字〔xxxx〕38号)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为做好全州残联的换届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州残联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组织保障。

(一)代表大会应遵循“统一进行、自下而上”的原则召开,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残联实行逐级换届。下一级残联换届工作应在上一级残联换届之前完成。

(二)代表大会由主席团召集,由大会执行委员会主持,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

(三)按照民主程序,认真选好代表,充分体现其代表性、先进性和广泛性。

(四)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组织部关于残联系统干部管理的规定以及各级残联残疾人领导干部配备的要求,认真做好各级残联领导班子人选的选配工作,积极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进入残联领导班子。

(五)认真选配好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的主席团委员,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发展残疾人事业中的作用。

(一)听取和审议主席团工作报告,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战略、工作方针和主要任务。

(二)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

(三)提出《中国残疾人章程》修改意见。

(四)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推荐上一级残联主席团委员人选。

(五)通过其他重大事项。

(一)代表名额。

州残联第五届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人数确定为120人。各县(市)、乡镇(街道)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本着既要体现代表性,又要适应工作需要的原则,参照上届代表人数确定。

(二)代表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在生产和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3.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密切联系残疾人,倾听残疾人呼声和诉求,热忱服务残疾人,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4.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能认真履行职责。

5.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

(三)代表比例。

五类残疾人都要有适当比例的代表;

代表总数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应占60%以上;

有关部门代表、残疾人工作者代表应占有一定比例;

残疾妇女、农村残疾人和残疾人专职委员要有一定数量的代表;

少数民族较多的地区,少数民族代表应有较高比例。

(四)代表产生办法。

各级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经自下而上、民主选举产生。出席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残联代表大会经过民主程序,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下一级残联代表大会因故不能及时召开的,由同级残联主席团推举产生。政府有关部门的代表由残联与其所在单位协商产生。

特邀和列席代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未被选为本次代表大会代表的上届主席团委员,可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

(一)规模。

州残联主席团规模为40人;

县(市)残联主席团规模原则在20—25人之间;

乡(镇、街道)残联代表大会主席团委员人数由各县(市)参照上述原则、并结合实际需要确定。

(二)委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积极践行和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密切联系残疾人,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受到广大残疾人的拥护。

3.积极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4.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和参政议政能力,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5.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

(三)委员比例。

主席团委员一般由政府领导、与残疾人事业关系密切的有关部门代表、各类优秀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专职残疾人工作者和热心残疾人事业的社会人士组成。原则上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委员(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比例要在60%以上。

(四)委员产生办法。

1.上一级残联的新一届主席团地方委员人选,由上一级残联与下一级残联协商产生。

2.下一级残联应根据上一级残联确定的人选条件和分配名额推荐委员人选,其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人选原则上从本级新一届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和残疾人群众代表中推荐。

3.委员人选由本级残联党组提出建议名单,与上一级残联协商后,经本级残联新一届主席团通过后上报。

(五)领导人选。

副主席由党委、政府有关部门领导、残联理事长、各类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协会主席担任。

2.主席团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由残联党组提名,征求本人所在单位和上一级残联意见,商请本人同意,报请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后,由主席团聘请。

3.主席团主席、副主席的选举程序是:由残联党组提名,商请人选所在单位同意,并征求上一级残联意见,报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审批后,作为候选人提交主席团会议选举产生。

4.县(市)、乡(镇、街道)残联主席团领导人选,需事先征求上一级残联意见。

(六)主席团会议。

选举产生主席团主席、副主席;

通过各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名单;

推举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宣布副理事长、理事名单;

推荐上一级残联新一届主席团委员人选。

执行理事会是残联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理事组成,理事由专职残疾人工作者担任。理事会要成为残健融合、团结实干、坚强有力、勤政廉洁的领导集体。

理事长、副理事长人选的产生按照××文件中的要求进行。理事长、副理事长人选由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商上一级残联提出,在当地党委决定之前,共同考察,待当地党委审批后,提交主席团推举或通过,报同级政府批准任命。残联理事长不得由其他部门领导兼任。新任的残联理事长原则上应任满一届以上。理事由理事长提名,主席团通过。××文件中的“地方残联干部的管理以地方党委为主,上一级残联积极协助”和“上一级残联对下一级残联领导班子成员负有培养、教育、了解、考察和提出使用建议的责任”的要求,积极协助下一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做好残联领导班子的配备工作。在各县(市)残联召开代表大会之前,州残联将协助各县(市)党委组织部门对县(市)残联领导班子进行考察,提出意见。

各级残联要在此次换届中,按照××文件规定,积极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和优秀残疾人干部进入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州残联领导班子中必须要配备一名残疾人领导干部,如现班子职数已满,又需要配备残疾人干部的,可按要求先进后出,逐步解决。在配备残疾人领导干部时,要坚持适当倾斜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残疾人干部。在选配残疾人领导干部时,对综合素质高,在实际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各县(市)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干部。各乡、镇(街道)残联要按照××文件要求:乡、镇(街道)残联设在编的专职理事长主持日常工作,并按乡、镇(街道)中层干部正职的职级配备,要从主席团委员中至少选聘一名残疾人委员作为专职委员(专干)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村(社区)要成立残协,要从残协委员中选聘一名残疾人委员作为专职委员协助村(社区)残协主席开展工作。

专门协会设主席、副主席,由各专门协会委员会议选举产生。选举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的一般程序是:由残联党组(县级残联党的组织)提名,商请人选所在单位同意,征求上一级残联意见,召开本类别残疾人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报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后,作为候选人提交本类别专门协会委员会议选举产生,经主席团会议同意后任职。州级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的委员原则上由下一级专门协会主席和主席团委员中的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担任。县(市)级专门协会领导人选,需事先征求上一级残联意见。在上一级残联指导下,有条件的县(市)可以开展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差额选举试点工作。州、县(市)二级各类别残疾人代表大会与同级残联代表大会同期举行,并按照各类别协会章程,分别召开各专门协会本届委员会会议、新一届本类别残疾人代表会议和新一届委员会会议。

要关心下一级残联班子建设,积极主动向党委和组织部门汇报,配齐配强残联领导班子。

(二)按照中残联换届工作时间安排并结合我州实际,乡(镇、街道)残联换届工作要在××年××月完成;县(市)残联换届工作要在××年××月底前完成。州残联换届工作要在××年××月中旬前完成。

(三)严格按照程序组织换届。各县(市)残联要认真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召开本级代表大会方案。经过上一级残联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审批通过后实施。

(四)严肃换届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各级残联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纪政纪,正确对待进退留转,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五)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动员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激励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属自强自立精神,激发残疾人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昂扬斗志,把代表大会开成民主的大会、团结的大会、奋进的大会,扎实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残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集合计划篇四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关于地方残疾人联合会召开第六次代表大会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残疾人联合会干部管理办法和党组织管理关系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xxxx〕2号)及中央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选拔残疾人干部充实地方残疾人联合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报告>的通知》(组通字〔xxxx〕38号)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为做好全州残联的换届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州残联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组织保障。

(一)代表大会应遵循“统一进行、自下而上”的原则召开,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残联实行逐级换届。下一级残联换届工作应在上一级残联换届之前完成。

(二)代表大会由**团召集,由大会执行委员会主持,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

(三)按照民主程序,认真选好代表,充分体现其代表性、先进性和广泛性。

(四)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组织部关于残联系统干部管理的规定以及各级残联残疾人领导干部配备的要求,认真做好各级残联领导班子人选的选配工作,积极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进入残联领导班子。

(五)认真选配好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团委员,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发展残疾人事业中的作用。

(一)听取和审议**团工作报告,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战略、工作方针和主要任务。

(二)选举产生新一届**团。

(三)提出《中国残疾人章程》修改意见。

(四)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推荐上一级残联**团委员人选。

(五)通过其他重大事项。

(一)代表名额。

州残联第五届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人数确定为120人。各县(市)、乡镇(街道)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本着既要体现代表性,又要适应工作需要的原则,参照上届代表人数确定。

(二)代表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在生产和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3.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密切联系残疾人,倾听残疾人呼声和诉求,热忱服务残疾人,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4.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能认真履行职责。

5.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

(三)代表比例。

五类残疾人都要有适当比例的代表;

代表总数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应占60%以上;

有关部门代表、残疾人工作者代表应占有一定比例;

残疾妇女、农村残疾人和残疾人专职委员要有一定数量的代表;

少数民族较多的地区,少数民族代表应有较高比例。

(四)代表产生办法。

各级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经自下而上、民主选举产生。出席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残联代表大会经过民主程序,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下一级残联代表大会因故不能及时召开的,由同级残联**团推举产生。政府有关部门的代表由残联与其所在单位协商产生。

特邀和列席代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未被选为本次代表大会代表的上届**团委员,可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

(一)规模。

州残联**团规模为40人;

县(市)残联**团规模原则在20—25人之间;

乡(镇、街道)残联代表大会**团委员人数由各县(市)参照上述原则、并结合实际需要确定。

(二)委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积极践行和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密切联系残疾人,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受到广大残疾人的拥护。

3.积极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4.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和参政议政能力,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5.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

(三)委员比例。

**团委员一般由政府领导、与残疾人事业关系密切的有关部门代表、各类优秀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专职残疾人工作者和热心残疾人事业的社会人士组成。原则上**团委员中残疾人委员(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比例要在60%以上。

(四)委员产生办法。

1.上一级残联的新一届**团地方委员人选,由上一级残联与下一级残联协商产生。

2.下一级残联应根据上一级残联确定的人选条件和分配名额推荐委员人选,其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人选原则上从本级新一届专门协会**、副**和残疾人群众代表中推荐。

3.委员人选由本级残联党组提出建议名单,与上一级残联协商后,经本级残联新一届**团通过后上报。

(五)领导人选。

副**由党委、政府有关部门领导、残联理事长、各类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协会**担任。

2.**团名誉**、名誉副**由残联党组提名,征求本人所在单位和上一级残联意见,商请本人同意,报请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后,由**团聘请。

3.**团**、副**的选举程序是:由残联党组提名,商请人选所在单位同意,并征求上一级残联意见,报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审批后,作为候选人提交**团会议选举产生。

4.县(市)、乡(镇、街道)残联**团领导人选,需事先征求上一级残联意见。

(六)**团会议。

选举产生**团**、副**;

通过各专门协会**、副**名单;

推举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宣布副理事长、理事名单;

推荐上一级残联新一届**团委员人选。

执行理事会是残联代表大会及其**团的常设执行机构,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理事组成,理事由专职残疾人工作者担任。理事会要成为残健融合、团结实干、坚强有力、勤政廉洁的领导集体。

理事长、副理事长人选的产生按照××文件中的要求进行。理事长、副理事长人选由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商上一级残联提出,在当地党委决定之前,共同考察,待当地党委审批后,提交**团推举或通过,报同级政府批准任命。残联理事长不得由其他部门领导兼任。新任的残联理事长原则上应任满一届以上。理事由理事长提名,**团通过。××文件中的“地方残联干部的管理以地方党委为主,上一级残联积极协助”和“上一级残联对下一级残联领导班子成员负有培养、教育、了解、考察和提出使用建议的责任”的要求,积极协助下一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做好残联领导班子的配备工作。在各县(市)残联召开代表大会之前,州残联将协助各县(市)党委组织部门对县(市)残联领导班子进行考察,提出意见。

各级残联要在此次换届中,按照××文件规定,积极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和优秀残疾人干部进入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州残联领导班子中必须要配备一名残疾人领导干部,如现班子职数已满,又需要配备残疾人干部的,可按要求先进后出,逐步解决。在配备残疾人领导干部时,要坚持适当倾斜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残疾人干部。在选配残疾人领导干部时,对综合素质高,在实际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各县(市)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干部。各乡、镇(街道)残联要按照××文件要求:乡、镇(街道)残联设在编的专职理事长主持日常工作,并按乡、镇(街道)中层干部正职的职级配备,要从**团委员中至少选聘一名残疾人委员作为专职委员(专干)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村(社区)要成立残协,要从残协委员中选聘一名残疾人委员作为专职委员协助村(社区)残协**开展工作。

专门协会设**、副**,由各专门协会委员会议选举产生。选举专门协会**、副**的一般程序是:由残联党组(县级残联党的组织)提名,商请人选所在单位同意,征求上一级残联意见,召开本类别残疾人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报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后,作为候选人提交本类别专门协会委员会议选举产生,经**团会议同意后任职。州级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的委员原则上由下一级专门协会**和**团委员中的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担任。县(市)级专门协会领导人选,需事先征求上一级残联意见。在上一级残联指导下,有条件的县(市)可以开展专门协会**、副**差额选举试点工作。州、县(市)二级各类别残疾人代表大会与同级残联代表大会同期举行,并按照各类别协会章程,分别召开各专门协会本届委员会会议、新一届本类别残疾人代表会议和新一届委员会会议。

要关心下一级残联班子建设,积极主动向党委和组织部门汇报,配齐配强残联领导班子。

(二)按照中残联换届工作时间安排并结合我州实际,乡(镇、街道)残联换届工作要在××年××月完成;县(市)残联换届工作要在××年××月底前完成。州残联换届工作要在××年××月中旬前完成。

(三)严格按照程序组织换届。各县(市)残联要认真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召开本级代表大会方案。经过上一级残联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审批通过后实施。

(四)严肃换届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各级残联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纪政纪,正确对待进退留转,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五)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动员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激励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属自强自立精神,激发残疾人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昂扬斗志,把代表大会开成民主的大会、团结的大会、奋进的大会,扎实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残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集合计划篇五

普选是指一个组织按照民主程序和本组织章程更新其领导层的组织行为。普选是指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领导人和国家机关成员的任期届满。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做好2021年全镇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xx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xx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xx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21年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x办发〔2020〕xx号)和中共xx市委员会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1年xx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x办通〔2020〕x号)和《中共xx区委员会办公室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xx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xx区委员会办公室、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1年xx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xx办通〔2020〕x号x办通〔2020〕x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阳光选举、和谐换届”为主题,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选举产生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更好地团结带领党员群众推进新时代城乡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为谱写新时代xx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工作全过程、落实到选举工作各环节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保障党员群众的权利,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认真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

——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操作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

——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目标任务。

——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带头人,把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优秀党员和优秀人才选进村“两委”班子,高质量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

——优化配备村“两委”班子,不断改善班子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性别结构,班子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

——科学谋划村未来五年发展思路,绘制发展蓝图,巩固脱贫攻坚和基层治理成果,加快推动实现乡村振兴和城乡发展。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换届纪律,实行全过程全覆盖监督,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通过这次换届,选出好班子、换出好风气、展现新作为、推动新发展。

(四)总体安排。

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020年第四季度启动,集中安排在2021年第一季度完成。在换届顺序上,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步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统筹抓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配套组织(不含团组织)换届。

二、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

(一)严格任职资格。

1.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1)政治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公道正派。(2)懂农业。具有一定的文化科技知识,掌握“三农”政策,熟悉农村情况,思维活跃,本领过硬,敢闯敢拼,有能力、有措施、有办法解决实际问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能推动乡村振兴。(3)爱农村。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扎根农村基层,安身安心安业,甘于奉献、苦干实干。(4)爱农民。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村“两委”班子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

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还要符合党内有关规定,一般应当有1年以上的党龄。

实行村“两委”班子成员近亲属回避制度,即同一村“两委”班子成员人选之间不得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2.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热心为村民服务,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应由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或纪委书记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会计(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和近姻亲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3.坚决防止推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政治上有问题的,政治上的两面人;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搞宗族派性的;因违规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政务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违反生育政策处理未完结的;涉嫌违规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被立案侦查的;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的;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其他干扰、妨碍、破坏换届选举行为的;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的;曾经被清理出村干部队伍的;没有履职能力、履职意愿不强的;长期外出不能回村工作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选好党组织带头人。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党性修养好、改革意识强、领导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的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走出去的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优秀大学生村官、农民合作社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医村教、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扶贫信息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

本村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以从上级镇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当选后继续保留其原有的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员工)身份和待遇,任职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任职满三年以上且表现优秀的,优先予以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当选村党组织书记的,不占享受财政补贴村干部名额,可参照享受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生活、交通补助等待遇。

因地制宜,扎实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确因不具备条件而不宜实行“一肩挑”的村,要上报区委按“一事一议”原则研究后,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三)规范职数配备。

1.村“两委”班子职数。村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名,其中,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村党的委员会一般设置委员5—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2名。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7人组成。实行“一肩挑”的村,应当设立党组织副书记,并列为财政全额补贴村干部。

村党组织一般应当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设立党的委员会的村,可成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委书记由党委委员担任。大力推进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注意“两委”班子职数与享受财政补贴村干部的统筹衔接。提倡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村配套组织负责人。

2.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职数。村务监督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3—5人组成。具体人数可根据村规模大小确定。

3.村干部报酬待遇。村干部报酬按照自治区《关于聚焦服务壮美xx建设推进基层党建“提质聚力”的意见等6个文件的通知》(厅发〔2019〕xx号)和《中共xx区委员会组织部xx区民政局xx区财政局关于调整xx区在职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xx组通〔2020〕xx号)等文件要求落实。享受财政全额补助的村干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由区级按照村人口规模、幅员面积、财力可持续承受程度等因素综合研究、从严确定。享受财政全额补贴的村干部,由镇党委、政府从村党支部(总支部、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中择优确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可根据履职方式和参与工作量,参照享受财政全额或半额补贴待遇,也可根据其参与或承担任务情况按天数(或次数)发放报酬待遇,但其月收入最高不得超过财政全额补贴待遇标准,具体方式、标准及要求由区级有关职能部门研究确定。

(四)优化班子结构。

适应城乡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需要,统筹考虑村“两委”班子人选。

优化村“两委”班子年龄结构。以35—50岁为主体,加大培养使用农村优秀青年和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等的力度,推动村团组织书记、妇联主席按法定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原则上每个村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村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确因工作需要突破的,要上报由镇党委、上报区委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研究确定;以村为单位,40岁以下的比例达到20%。

提高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文化程度,以村为单位,努力实现以下目标:70%以上的村干部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40%以上的村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村干部。

改善村“两委”班子性别结构,注意选拔妇女进入村“两委”班子,每个村民委员会中至少应有1名妇女成员,并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以村为单位,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分别达到10%、30%。提倡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单独设立妇女委员岗位,实行专职专选。

鼓励支持优秀党员积极参选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推动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分别达到70%、60%、40%左右。多民族村(居)民居住的村,“两委”成员中应该有人数较少的民族居民。多个自然村(屯)联合设立行政村的,“两委”成员分布应当适当考虑自然村(屯)状况。

三、规范换届选举程序。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

1.成立机构。成立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导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开展。成立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风气督导组,负责督导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指导组、应急维稳工作组、违纪违法行为调查处理工作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专办工作组、任职资格联审工作组、换届风气巡回督导组。各村也要成立由支书主任担任组长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具体领导、指导和监督本地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2.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平台、报刊、网络、小册子、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xx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xx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村民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积极教育、引导村民群众消除家族、宗族、派别等不良影响,按照真实意愿投票,在实践中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调动广大党员、广大村民群众参与选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3.组织培训。要对选举工作业务进行培训,培训对象包括镇、村的工作人员,提高工作人员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掌握选举任务和选举程序,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4.调查摸底。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党员群众对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思想动态。充分运用2020年4月份开展的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集中调研成果,包村的镇班子成员要与村级后备干部逐一面谈,掌握村级后备干部的表现情况。特别要注意摸清矛盾、纠纷、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和预案。工作方案要根据换届选举的要求,结合各村实际,比如人口较多的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村、流动人口较多的村、自然屯较多的村等,进行细化,使方案更具体、更有针对性、更具操作性。

5.任期考核。由镇组织考核组,对照村干部任期责任目标,通过民主测评、个别座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村干部任期内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同时结合考核工作,将村“两委”班子及成员任期实绩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评价和监督。村干部考核结果将作为推荐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候选人的重要依据之一。

6.村财审计。坚持先审计“三资”和集体财务后换届,由镇会同农业农村、财政、司法等部门对村财务进行审计并公布。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镇党委、政府督促解决。

7.做实前期工作。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细化换届选举方案,坚持先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后换届,先扫黑除恶后换届,先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后换届,先排查处理违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后换届,先开展任期业绩考核后换届,重点开展好“五清”行动,营造和谐换届环境。

第二阶段:村党组织换届选举。

1.召开村党组织会议。换届选举前,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并向镇党委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根据党章有关规定,规范党组织设置,结合工作需要和本村党员人数,对符合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要结合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情况,研究提出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意见,向镇党委呈报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请示(设立党委的,应当需提请经区委审批)。镇党委(或区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等有关事项,制定通过党员和村民推荐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选办法。

2.党员民主推荐。召开党员大会,结合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述职评议,组织民主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会议议程主要有:一是组织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进行述职并接受党员评议;二是组织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等额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在同一张推荐票上进行推荐,每一位党员不能推荐同一人为两项及以上职务的人选。党员推荐的初步候选人以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为准,不得超过应选人数。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党员,可以填写推荐表进行自荐,由村党组织统一报镇党委进行资格审查。党员个人自荐只能自荐一个职位。对不能参会的党员,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信函、上门问询等方式组织其参加推荐。参加推荐的党员应占本村党员总数的2/3以上。

3.群众推荐测评。结合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时,组织村民(村民代表)对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测评。

推荐测评工作要注意把握两个事项:一是村民推荐测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可结合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的推选工作进行;二是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测评候选人初步人选的结果报镇党委审核后(党员个人没有自荐的,党组织应征求本人意见后再上报镇党委),将初步人选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召开村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推荐(测评)候选人初步人选时,镇党委要派员全程列席会议,进行监督指导。党员民主推荐和群众推荐测评的结果作为提名候选人的重要参考,得票不高的或民意测评较差的,不能提名为候选人,但不得简单以票取人。

4.确定考察人选。镇党委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综合研判班子结构需要和人选一贯表现,提出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将人选建议名单反馈村党组织后,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党的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镇党委意见,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30%的差额,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人选。

5.开展联审。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人选确定后,由镇党委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统战、政法、信访、法院、检察院、民政、公安、司法、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宗教、审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任职资格联审。

6.组织进行考察。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通过区级联审的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应由区委组织部会同镇党委进行考察,镇党委书记必须与考察组共同逐一面谈考察。考察结束后,经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建议,提请区委研究确定。

7.确定预备人选。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根据镇党委考察情况,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镇党委审批。

8.召开大会选举。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村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委员会(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委员;再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审批。

召开村党员大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实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大会可邀请群众代表列席。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均按照姓氏笔画为顺序。在直接选举中,要采取竞职演讲方式,重点引导候选人向全体党员认真介绍任期工作目标和措施,回答党员关心的问题,让党员在充分听取候选人陈述的基础上作出选择。

第三阶段: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1.村党组织研究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根据村级重要事项“四议两公开”决策机制要求,依次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研究提出关于新一届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额和产生方式、选举日、新一届村民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和选举办法、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职数和推选办法等换届选举有关重要事项的建议,研究提出新一届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建议人选,研究本届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研究召开村民会议或本届村民代表会议等有关事项。

2.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7人或9人组成。召开村民会议或本届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本届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村财务审计小组作财务审计报告;组织推荐、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和新一届村民代表名额,以及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职数;确定选举日;制定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新一届村民代表推选办法、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办法、新一届村民小组组长推选办法;对本届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述职评议;对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述职评议;介绍民主推荐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有关事宜。会议由本届村民委员会召集。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应列席会议。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选举委员会的工作。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严格把好人选的政治关和廉洁关。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要在3日内报镇党委备案。要注意推荐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注意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之间实行回避制度,有近亲属关系的村民不应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产生。登记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设立选民登记站,由村民到登记站登记;一种是由登记员挨家挨户入户登记。

对农村选民进行登记时,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是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村居住的村民;二是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是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并履行村民义务,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不得参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鼓励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在迁入地村登记为选民,但不得在迁出地、迁入地同时登记为选民。对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外出村民,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通过其家属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其参加投票选举或委托投票选举。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经核查确认委托有效后,应当在选举日前2日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并发放委托投票证。每位村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且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村民的委托投票申请在委托投票名单公布后不得变更或者撤回。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不得接受委托投票。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该在选举日的20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张榜公布,并在每个村小组张榜公布该组选民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在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所有选民名单确定后,发放选民证。

4.推选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的具体名额,按每5—15户推选1名确定,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但1个村推选的村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30名,且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4/5以上。村民代表的构成,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其中妇女村民代表应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1/3以上。村民代表产生后,要明确村民代表的联系户,并向全体村民公布。各村民小组设组长1名,也可以设副组长1—2名。

村民小组长、副组长由村民委员会召集该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小组会议应当由本村民小组18周岁以上的村民2/3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小组长、副组长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村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

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和副组长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产生后,要向全体村民公布并报镇党委备案。推选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时,镇党委要派员全程列席会议,进行监督指导。

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严格把好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的政治关和廉洁关。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由镇党委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统战、政法、信访、法院、检察院、民政、公安、司法、农业农村、宗教、审计等单位进行任职资格联审。联审一般应在人选产生后6个月内完成。联审未通过的,由村民委员会按法定程序组织重新推选。

5.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推荐,每一参加选举的村民推荐的初步候选人不得超过应选人数。提名前要公布候选人资格条件。提名时须填写《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表》,以书面形式提名,同时要在规定时间内将提名表交到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后,按姓氏笔画为序,在选举日前7日向村民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初步候选人名单公布后,初步候选人书面表示不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将其请求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和不愿参加选举的初步候选人名单同时报镇备案。

6.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后,召开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3人。正式候选人中至少应有一名妇女。

正式候选人一经确定,除因其本人不愿意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3日前公布,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前公布。各职位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经过预选的,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主动履职,严格把好人选的政治关和廉洁关。

7.开展联审。正式候选人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由镇党委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统战、政法、信访、法院、检察院、民政、公安、司法、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宗教、审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任职资格联审。也可以在初步候选人确定后即开展区级联审。

联审未通过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按程序取消其正式候选人资格,并按程序增补正式候选人报区级联审。

8.进行投票选举。

选举村民委员会。召开选举大会,首先由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进行竞职演讲,然后由选民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3天公布投票时间、地点和投票方式。投票选举时,有条件的村要召开选举大会或者设立中心会场。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根据选民居住状况和便于组织选举的原则,设立若干投票站或流动票箱,但是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确有必要使用流动票箱的,其对象和人数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在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要设立秘密写票处和代写票处。每个投票站或者流动票箱必须设发票人和登记员各1人,监票人员2人,并公布流动票箱工作人员名单。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发票、登记、监票、唱票和计票工作。选举大会的所有组织准备工作应当在选举日3日前完成。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且收回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发出选票数的,选举有效;收回选票数多于发出选票数的,选举无效。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人数或者选举同一人担任两项以上职位的,选票无效。选票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选举工作人员对选票是否有效存在争议的,应当提交村民选举委员会决定。无效票计入选票总数。

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获得半数以上选票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没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一是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首先确定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二是没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在委员的应选名额中确定一个名额另行选举妇女委员,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

得票数相同而不能确定当选人的,应当在3日内就票数相同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1/3。当选人数不足3人,不能组成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的,应当在10日之内召开村民会议就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投票结束后,所有投票箱应当加封,于当日投票截止时间集中当场开票、唱票、计票,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计票结果符合法定程序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并于选举后3日内报镇备案,镇应当将选举结果在选举结束后7日内报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选举结束后,镇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7日内向新当选的成员颁发当选证书。

第四阶段: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

1.村党组织研究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有关工作。根据村级重要事项“四议两公开”决策机制要求,在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研究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时,一并研究提出关于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职数和推选办法等换届有关重要事项的建议,研究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

2.确定职数和产生方式。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若干人。在召开村民会议或本届村民代表会议时,一并听取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确定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职数和产生方式。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原则上在开展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时,同步开展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工作;同步开展确实有困难的,也可以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或委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3.提名候选人。在开展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时,同步开展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产生,参照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和程序实施。

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应当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10日内,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选民或村民代表,推荐提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前要公布候选人资格条件,提名时须填写《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表》,每个选民或村民代表提名推荐的候选人人数应当与村务监督委员成员职数等额,不得超过应选人数。

推荐提名人选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由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

正式候选人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由镇党委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统战、政法、信访、法院、检察院、民政、公安、司法、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宗教、审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任职资格联审。也可以在初步候选人确定后即开展区级联审。

联审未通过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按程序取消其正式候选人资格,并按程序增补正式候选人报区级联审。

4.召开推选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委员一次性推选产生,具体程序可参照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开展。按规定名额,选民或村民代表可以选正式候选人,也可另选他人,以得票数多者当选,得票最多者为主任。得票结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公布。

第五阶段:做好后续工作。

村“两委”换届结束后,镇党委书记要及时与新一届村“两委”班子进行集体谈话,明确履职要求和工作任务。要及时做好妇联、民兵组织等村配套组织的换届工作,健全完善村民委员会下属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等委员会及做好组成人员调整。镇要做好各村享受财政补贴基本报酬干部的审批工作,并报区级组织、财政、民政、人社部门备案。做好换届选举档案收集、归档及管理工作。在新一届村“两委”班子产生后10日内,镇党委要及时组织新老班子办理工作交接,及时变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信息和重新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抓好新任村干部的任职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本领。关心爱护离任村干部,严格落实正常离任村干部养老补助补贴。深入细致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特别是对实行“一肩挑”后不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的,镇党委书记要逐一谈心谈话、理顺心气,引导其积极支持新班子的工作,形成团结和谐的干事氛围。指导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制定任期目标和工作计划,作出公开承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健全村“两委”工作运行机制,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第六:其他需要注意事项。

1.属另选人当选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村党组织应当在选举结束后5日内提交镇党委,按程序报区级有关部门进行联审。联审未通过的,由另选人按规定辞去职务或党员大会依规予以罢免,并视情况组织补选;当选的是书记、副书记的,可由镇党委直接免职。

2.属另选人当选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结束后5日内提交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按程序报区级有关部门进行联审。联审未通过的,由另选人按规定辞去职务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予以罢免,并视情况组织补选。

四、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一)打牢换届基础。全面落实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制度,对村逐个进行调研摸底,“一村一策”制定换届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各项工作,营造和谐换届环境。换届前,镇党委要与所有村“两委”成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两委”正职由镇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做深做细思想工作,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提倡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人员、流动人员在常居住地或迁入地村参加“两委”换届选举,保证其选举权利。

(二)严明纪律风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教育宣传在先、警示提醒在先、预防严管在先,严明纪律、严格监督、严厉查处,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加强对参选人员、现任“两委”班子成员、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教育,镇党委要与上述人员集体谈话,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督促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镇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风气督导组,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公布“12380”举报平台。在村探索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村民代表担任社会监督员,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推行村“两委”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必须由参与竞争人员签字认可,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步骤严格执行不变通。

(三)注意防范化解风险。各村要强化底线思维,建立换届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防控体系,落实换届选举重大问题、重要信息、特殊情况报告制度,实行村民小组民情直报员制度,对可能出现的矛盾问题加强预判、做好预案,抓早抓小抓预防。要注重防范化解信访矛盾,加强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防范、掌控和依法处置,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工作,把信访突出问题处理好。要注重防范舆论炒作,宣传、网信部门要制定换届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正面舆情的积极引导和负面舆情的监测应对,落实24小时盯网制,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处置网络和媒体反映的各种问题,防止不实信息和谣言传播蔓延、恶意炒作。要注重防范疫情风险,严格执行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在换届过程中出现疫情扩散的风险。

(四)加大查处力度。坚持有访必接、有案必查、查必回复,实行重大问题专案查处、重大案情挂牌督办等制度,凡情节具体、线索清楚的,要及时立案、及时办结、及时通报。要坚持“零容忍”,建立换届选举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从严从快查处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大震慑。要注重防范化解各种干扰,对“村霸”等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和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势力破坏、妨碍选举的,要迅速核查,依法依规处理。对通过不正当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依法取消其当选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是我镇村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周密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压紧压实责任。各村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成立由支书担任组长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并健全完善工作机构,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导。村党组织要在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充分发挥领导作用。村支书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村干部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职责,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书记抓、抓书记的换届工作责任制。村党组织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要把抓好换届工作作为分内之责。要把村换届工作作为村支书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镇级领导班子成员、乡镇包村干部在2021年区乡领导班子换届中“进退留转”和晋升职级的重要参考,作为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提拔使用和晋升职级的重要参考。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换届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出现问题的地方,及时约谈有关责任人;问题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协同联动。各级有关部门要聚焦职能职责,主动履职,担当作为,协同推进村“两委”换届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镇人大要切实保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组织办、民政办(党建工作办公室、xx社会事务中心)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统筹抓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办(党建工作办公室)要重点抓好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民政办xx社会事务中心要重点抓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办、民政办、农业办党建工作办公室、xx社会事务中心要协同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纪委和政法、统战、宣传、xxx综合治理中心、派出所、司法、农业农村、农业农村、计生、四所、扶贫xx中心、社会事务中心、团委、妇联等部门要配合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三)严格督促指导。镇级成立23个包村的指导小组,镇领导班子成员要包村,加强具体督促指导。要强化全覆盖全过程监督指导,镇级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风气督导组,镇要向每个村派驻工作指导组,抓住关键节点,深入基层、沉下去指导督促,及时总结经验、纠正问题。要加强业务培训,对镇村两级具体抓换届工作的同志进行全覆盖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业务能力。要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及时跟进了解、随时掌握换届工作的进度、措施、效果、问题。各村的村“两委”换届方案要报xx镇202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前置审核把关。(四)强化舆论宣传。各村、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标语板报、手机小程序、手机短信等工具,广泛宣传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换届选举的纪律要求,宣传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严守宣传纪律,统一宣传口径。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接受新闻采访或发布换届信息。

为做好2021年全镇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21年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桂办发〔2020〕25号)和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办公室、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1年贵港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贵办通〔2020〕87号)和《中共港北区委员会办公室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港北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港北区委员会办公室、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1年港北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港北办通〔2020〕64号贵办通〔2020〕x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阳光选举、和谐换届”为主题,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选举产生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更好地团结带领党员群众推进新时代城乡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为谱写新时代庆丰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工作全过程、落实到选举工作各环节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保障党员群众的权利,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认真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

——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操作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

——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目标任务。

——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带头人,把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优秀党员和优秀人才选进村“两委”班子,高质量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

——优化配备村“两委”班子,不断改善班子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性别结构,班子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

——科学谋划村未来五年发展思路,绘制发展蓝图,巩固脱贫攻坚和基层治理成果,加快推动实现乡村振兴和城乡发展。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换届纪律,实行全过程全覆盖监督,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通过这次换届,选出好班子、换出好风气、展现新作为、推动新发展。

(四)总体安排。

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020年第四季度启动,集中安排在2021年第一季度完成。在换届顺序上,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步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统筹抓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配套组织(不含团组织)换届。

(一)严格任职资格。

1.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1)政治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公道正派。(2)懂农业。具有一定的文化科技知识,掌握“三农”政策,熟悉农村情况,思维活跃,本领过硬,敢闯敢拼,有能力、有措施、有办法解决实际问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能推动乡村振兴。(3)爱农村。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扎根农村基层,安身安心安业,甘于奉献、苦干实干。(4)爱农民。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村“两委”班子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

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还要符合党内有关规定,一般应当有1年以上的党龄。

实行村“两委”班子成员近亲属回避制度,即同一村“两委”班子成员人选之间不得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2.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热心为村民服务,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应由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或纪委书记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会计(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和近姻亲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3.坚决防止推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政治上有问题的,政治上的两面人;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搞宗族派性的;因违规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政务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违反生育政策处理未完结的;涉嫌违规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被立案侦查的;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的;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其他干扰、妨碍、破坏换届选举行为的;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的;曾经被清理出村干部队伍的;没有履职能力、履职意愿不强的;长期外出不能回村工作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选好党组织带头人。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党性修养好、改革意识强、领导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的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走出去的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优秀大学生村官、农民合作社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医村教、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扶贫信息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

本村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以从上级镇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当选后继续保留其原有的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员工)身份和待遇,任职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任职满三年以上且表现优秀的,优先予以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当选村党组织书记的,不占享受财政补贴村干部名额,可参照享受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生活、交通补助等待遇。

因地制宜,扎实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确因不具备条件而不宜实行“一肩挑”的村,要上报区委按“一事一议”原则研究后,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三)规范职数配备。

1.村“两委”班子职数。村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名,其中,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村党的委员会一般设置委员5—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2名。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7人组成。实行“一肩挑”的村,应当设立党组织副书记,并列为财政全额补贴村干部。

村党组织一般应当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设立党的委员会的村,可成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委书记由党委委员担任。大力推进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注意“两委”班子职数与享受财政补贴村干部的统筹衔接。提倡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村配套组织负责人。

2.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职数。村务监督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3—5人组成。具体人数可根据村规模大小确定。

3.村干部报酬待遇。村干部报酬按照自治区《关于聚焦服务壮美广西建设推进基层党建“提质聚力”的意见等6个文件的通知》(厅发〔2019〕126号)和《中共港北区委员会组织部港北区民政局港北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港北区在职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港北组通〔2020〕34号)等文件要求落实。享受财政全额补助的村干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由区级按照村人口规模、幅员面积、财力可持续承受程度等因素综合研究、从严确定。享受财政全额补贴的村干部,由镇党委、政府从村党支部(总支部、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中择优确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可根据履职方式和参与工作量,参照享受财政全额或半额补贴待遇,也可根据其参与或承担任务情况按天数(或次数)发放报酬待遇,但其月收入最高不得超过财政全额补贴待遇标准,具体方式、标准及要求由区级有关职能部门研究确定。

(四)优化班子结构。

适应城乡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需要,统筹考虑村“两委”班子人选。

优化村“两委”班子年龄结构。以35—50岁为主体,加大培养使用农村优秀青年和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等的力度,推动村团组织书记、妇联主席按法定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原则上每个村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村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确因工作需要突破的,要上报由镇党委、上报区委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研究确定;以村为单位,40岁以下的比例达到20%。

提高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文化程度,以村为单位,努力实现以下目标:70%以上的村干部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40%以上的村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村干部。

改善村“两委”班子性别结构,注意选拔妇女进入村“两委”班子,每个村民委员会中至少应有1名妇女成员,并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以村为单位,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分别达到10%、30%。提倡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单独设立妇女委员岗位,实行专职专选。

鼓励支持优秀党员积极参选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推动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分别达到70%、60%、40%左右。多民族村(居)民居住的村,“两委”成员中应该有人数较少的民族居民。多个自然村(屯)联合设立行政村的,“两委”成员分布应当适当考虑自然村(屯)状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

1.成立机构。成立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导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开展。成立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风气督导组,负责督导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指导组、应急维稳工作组、违纪违法行为调查处理工作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专办工作组、任职资格联审工作组、换届风气巡回督导组。各村也要成立由支书主任担任组长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具体领导、指导和监督本地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2.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平台、报刊、网络、小册子、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村民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积极教育、引导村民群众消除家族、宗族、派别等不良影响,按照真实意愿投票,在实践中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调动广大党员、广大村民群众参与选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3.组织培训。要对选举工作业务进行培训,培训对象包括镇、村的工作人员,提高工作人员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掌握选举任务和选举程序,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4.调查摸底。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党员群众对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思想动态。充分运用2020年4月份开展的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集中调研成果,包村的镇班子成员要与村级后备干部逐一面谈,掌握村级后备干部的表现情况。特别要注意摸清矛盾、纠纷、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和预案。工作方案要根据换届选举的要求,结合各村实际,比如人口较多的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村、流动人口较多的村、自然屯较多的村等,进行细化,使方案更具体、更有针对性、更具操作性。

5.任期考核。由镇组织考核组,对照村干部任期责任目标,通过民主测评、个别座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村干部任期内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同时结合考核工作,将村“两委”班子及成员任期实绩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评价和监督。村干部考核结果将作为推荐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候选人的重要依据之一。

6.村财审计。坚持先审计“三资”和集体财务后换届,由镇会同农业农村、财政、司法等部门对村财务进行审计并公布。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镇党委、政府督促解决。

7.做实前期工作。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细化换届选举方案,坚持先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后换届,先扫黑除恶后换届,先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后换届,先排查处理违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后换届,先开展任期业绩考核后换届,重点开展好“五清”行动,营造和谐换届环境。

第二阶段:村党组织换届选举。

1.召开村党组织会议。换届选举前,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并向镇党委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根据党章有关规定,规范党组织设置,结合工作需要和本村党员人数,对符合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要结合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情况,研究提出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意见,向镇党委呈报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请示(设立党委的,应当需提请经区委审批)。镇党委(或区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等有关事项,制定通过党员和村民推荐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选办法。

残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集合计划篇六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xx乡残疾人联合会第二届代表大会主席团执行理事会的委托,向大会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xx乡残疾人联合会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至今已整整五年。这五年是,我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五年,是我乡残疾人事业蓬勃发展的五年。五年来,xx乡残疾人联合会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残联的指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执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西部大开发、“建设大xx”、“发展新xx”的奋斗目标,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解放思想、克服困难、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注重实效、开拓创新,认真宣传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省、市、区政府制定的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进一步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工作、学习的环境,充分展现残疾人自尊、自强、自爱、自立的精神风貌,为今后我乡残疾人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打下坚实基础,为促进我乡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全乡残疾人基本情况。

全乡现有残疾人xxx人,已办证xxx人,未办证和达不到办证条件的xx人。已办证人员中女性xx人,文盲xx人,小学xxx人,初中x人,高中x人;18周岁以下的xx人,19-30岁的xx人,31岁-45岁的xx人,46岁-60岁xx人,61岁以上xx人;半劳动力xx人,无劳动力xx人;1-2级重残xx人,3级以上xx人;视力残疾xx人,听力残疾xx人,语言残疾xx人,精神残疾xx人,多重残疾xx人。

二、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1、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残疾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每年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并进行年终考核;在乡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保障残疾人工作经费,使残疾人工作得以正常开展。

2、成立xx乡残疾人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乡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立办公室,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成立xx乡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主任由乡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及各村村主任。

3、建立健全村级残协组织,xx个村均设有残协负责人一人,专职残疾人协管员1人。

4、健全乡村两级残疾人康复小组、精神病医疗小组及监护小组。

5、进一步完善乡村两级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

三、开展助残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在每年全国“助残日”开展一次大型宣传活动;二是利用赶场日和乡村两级召开干部及群众大会的时机,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等政策法规,省、市、区的有关文件精神宣传二十余次;三是制作横幅标语xx条,张贴小标语xxx条,乡级宣传专栏出刊xx期,村级xx次;四是在场坝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xxxx余份,面对面与残疾人朋友交流,解答他们提出的各种问题,指导他们争取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康复工作。缴区残联康复经费xx万多元;开展疑似精神病人员排查工作,共排查xxx人,查出精神病人员xx人,监护率、显好率、社会参与率达到国家规定,药品管理规范,建档立卡100%。xx名贫困精神病人员的医治得到国家补助款xx万元。调查筛选白内障人员xxxx多人次,合格送医院治疗xx人,享受免费金额xx万余元。各类残疾人康复培训xxx多人次,参加残疾人康复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培训xx人次,开展“爱耳日”、“爱眼日”、“自闭症日”“精神卫生日”、“全国助残日”宣传活动22次。

2、组织维权工作。积极组织乡村残疾人换届工作,投资xxxx多元安装无障碍设施,“春节”、“助残日”期间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xxx人次,发放慰问金xxxx元;发放救济款xxx户,xxx人,xxx元;发放救济粮xxx户,xxx人,xxxxx斤;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参加法制培训xx多人;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处理接待残疾人信访xx次,无残疾人上访发生。接受市、区各类检查xx次;宣传动员协助残疾人鉴定办理第二代残疾证xx个,乘车卡xx张。

3、教育就业工作。多渠道、多途径开展扶助工作,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优抚对象救助x人,五保供养x人,低保救助xx人;为残疾人贫困户死亡报销火化、运尸费xx人,xxxx余元;疾病医疗救助xx人,报销金额xx万余元;残疾人子女就读困难救助xx人,xxxx余元;安排残疾人就业xx人,帮助残疾人各类创业xx人;残疾人因灾危房改造xx户,每户补助金额xxxxxx元,救助款近xx万元;开展阳光家园救助xx人xxxx元;帮助残疾人办理辅助器具xx个。

4、宣传文体工作。

积极组织残疾人参加文体活动。参加市、区残疾人文体运动比赛x次;市、区残联信息报送xx次、简报图片xx多次;参加市区残疾人文艺汇演x次;开展组残志愿者活动x次;评选优秀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xx人次。

今后五年工作计划。

今后的五年,是我乡经济社会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乡残疾人工作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扎实工作,围绕全乡经济发展大局,不断完善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认真学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提高残疾人朋友理论水平,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二、继续加大残疾人工作力度,健全残疾人工作队伍。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年初签订目标责任书,年终进行目标考核,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村,职责落实到人,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残疾人工作网络。

三、认真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促进残疾人学习、就业、生活,参加国家建设,实现自身价值,实现康复、训练、服务一体化。

四、加强教育服务。对残疾人及子女参与各类学习,免收书学费,参加各类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做好残疾人就业扶贫工作。对贫困残疾人,纳入低保或解决资金粮食救济。确保残疾人在吃、穿、住、行、医、葬等方面得到基本保障。拓宽帮扶渠道,进一步做好区、乡、村三级结对子帮扶,并在政策、帮扶资金方面给予倾斜,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努力实现大多数残疾人脱贫致富奔小康。

六、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帮助解决残疾人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让残疾人安心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同志们,回顾过去,我们倍感欣慰,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残疾人事业崇高而艰巨,任重而道远,全社会都要伸出友爱之手,关心和帮助残疾人,让我们同心协力,与时俱进、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为开创我乡残疾人事业新局面,全面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稳定而努力奋斗。

残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集合计划篇七

根据中共遂平县委组织部、遂平县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遂平县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遂残联〔2022〕15号)要求,依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结合我办事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履行残联组织“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党和政府分忧、为残疾人解难,常抓不懈强基础、持之以恒促改革,深入推进残疾人组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激发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勇于面对挑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总结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成就和经验,谋划部署下一个五年残疾人工作,为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坚持党的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换届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保证换届工作的正确方向。

——坚持依法依章程。严格依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开展换届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各级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主席团委员和广大残疾人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坚持统筹推进办事处、村(社区)二级残联组织应按照整体部署自下而上逐级接续换届,下一级残联换届工作应在上一级残联指导下进行,并在上一级残联换届之前全部完成。

——坚持严明纪律规矩。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确保换届工作全过程风清气正。

召开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主席团(办事处残联主席、村残协主席)工作报告,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战略、工作方针和主要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办事处残联主席、村级残协主席);选举产生出席县级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提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修改意见;通过其他重大事项。代表大会由主席团召集,由大会执行委员会主持。

(一)代表名额。

根据当地实际,按照规模适当、代表性强、来源广泛和工作需要的原则参照上届代表人数确定。

(二)代表人选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关心尊重残疾人,热爱残疾人事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道主义精神,在残疾人中有一定威信、能切实反映残疾人的呼声与诉求;自强不息、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备履行职责的意愿和参事议事的能力,能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一般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基层可适当放宽),年龄在18周岁以上、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要注重吸纳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抗疫斗争等重大任务和考验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作为代表人选。

(三)代表结构。

各类残疾人都要有适当比例的代表。办事处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应占65%以上,基层和一线人员占60%以上;残疾人工作者、助残社会组织、残疾妇女、农村残疾人和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要有一定数量的代表。街道办事处残联代表大会代表结构应参照办事处残联代表大会比例确定。

(四)产生程序。

(一)主席团规模。

主席团规模和组成结构按照“规模适当、高效履职”的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规模和人员构成方面进行适当调整,原则上参照上届主席团规模确定主席团委员。

(二)委员候选人人选条件。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认真学习、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密切联系残疾人、热忱服务残疾人、在广大残疾人中具有较高威信,热爱残疾人事业、积极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在本职工作中实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和参事议事能力,能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履行委员职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含),年龄在18周岁以上、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含)。

(三)委员构成。

主席团委员一般由政府领导同志、与残疾人事业关系密切的党政机关代表、各类优秀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专职残疾人工作者和热心残疾人事业的社会爱心人士组成。

(四)委员候选人产生程序。

县残联的新一届主席团街道办事处委员候选人人选,由街道办事处残联提出,与县残联协商后,街道办事处残联新一届主席团全体会议通过产生,街道办事处残联应根据县残联确定的人选条件和分配名额推荐委员人选,其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人选,原则上从基层和一线优秀残疾人以及新一届专门协会领导中推荐。

(五)大会选举组织工作。

依照《章程》规定,主席团委员由残联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执行委员会领导。办事处残联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严肃选举纪律,周密做好选举各项工作,确保大会选举万无一失;要依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制定代表大会选举办法,明确主席团委员人数、委员候选人产生程序、投票选举方式、选票写票方法、监票人产生办法等,确保选举工作依法依章程、程序规范、公平公正;要充分考虑到不同残疾类别代表的需求,设置移动票箱;要加强对监票人、计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熟悉选举流程,确保投票顺利、计票准确、监票严格。

(六)主席团全体会议。

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召开主席团全体会议,通过召开代表大会的决议,通过提请代表大会审议的工作报告,提出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建议名单和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建议名单。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之后,召开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团主席、专职委员,推荐出席县残联新一届主席团委员候选人人选。

办事处残联理事长人选由办事处党工委向县残联提出,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办事处不设副理事长,设一名专职委员辅助理事长工作。村(社区)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候选人选由村(社区)党组织提出,报办事处党工委批准后,由残协大会选举产生。

街道办事处统筹开展村(社区)残协换届工作。要按照残联改革和村(社区)残协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在村(社区)“两委”主持下,召开村(社区)残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做到组织体系完善、人员结构合理、作用发挥充分,实现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由过去主要依靠残疾人专职委员一人负责到发挥残协整体力量、统筹推进、融合发展的转变,切实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和创新服务能力,实现组织全覆盖、服务零距离,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办事处、村(社区)级残联组织要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到换届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街道办事处残联要周密筹划,精心组织,召开残联换届工作部署会议,确保换届大会的顺利召开。要以换届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推动残疾人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换届时间要求。

1、换届工作时间安排。按照整体工作部署,村(社区)残协、街道办事处残联换届工作要在2022年8月31日以前完成。

2、严格按照程序组织换届,做到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办事处、村残联组织要认真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召开本级代表大会方案,报上级残联同意后,经同级党委、办事处批准后实施。

(三)严肃换届工作纪律。

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强化组织把关,对新任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凡提四必”等要求,对代表大会代表、新一届主席团委员候选人进行严格的人选资格审查,杜绝“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办事处残联领导干部要讲政治、顾大局、作表率,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正确对待进退留转,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四)做好基础保障。

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代表大会疫情防控方案、制定疫情防控举措,统筹抓好疫情防控、换届工作和各项日常工作,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日常工作有序推进。

(五)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加强对换届宣传工作的统筹协调,广泛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残疾人事业的格外关心、对残疾兄弟姐妹的深情厚爱,各级党委政府对残疾人工作的高度重视、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残疾人工作的大力支持;宣传过去五年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显著提升;宣传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道主义精神,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和共同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社会环境;宣传广大残疾人热爱祖国、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时代精神和广大残疾人工作者敬业奉献、扎实工作的感人事迹;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把代表大会开成团结、民主、奋进的大会。

残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集合计划篇八

我村第七届村民委员会将于2016年下半年任期届满,需依法进行换届选举。为切实做好我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海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和《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6〕16号)和《中共海口市委办公厅、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和〈海口市第八届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办发〔2016〕10号)等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本届选举工作时间从2016年5月20日至6月30结束,正式选举日定于6月27日,提名候选人时间为6月17日。具体投票方式、时间和地点以选委会的公告为准。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分为宣传准备、选举实施、总结移交三个阶段。

(一)宣传准备阶段(4月初-—5月底)。

1、搞好调查摸底工作。围绕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对村“两委”及其“两委”成员届内综合表现进行排比归类,做到心中有数。摸清本辖区各村人口、户数、村民小组数、村民委员会成员等基本情况,掌握各村村民委员会成员数量、年龄、文化程度、政治素质、工作能力以及村民的信任度等情况,掌握农村干部群众的选举思想动态以及家族、宗族、宗派、宗教等情况,掌握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数量、比例、联络方式及参选等情况。重点掌握和分析村情复杂、干群矛盾突出及历届选举问题较多的重点难点村的情况,针对性地制定各种突出事件的预案。

2、部署选举工作任务。召开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会议,公布本辖区选举工作方案,统一部署本辖区的选举工作任务。

3、开展宣传培训工作。要认真组织干部,特别是选举工作人员和广大农民群众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使他们了解掌握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熟悉选举程序和要求等。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公开栏、黑板报、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在抓好宣传工作的同时,镇换届指导小组还要做好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

6、开展评议和审计。配合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村民对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民主评议,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对第七届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集体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审计。

(二)选举实施阶段(5月20日至6月30日)。

1、推选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按规定推选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的具体人数及妇女村民代表的名额和推选办法,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村民委员会将推选产生的村民代表名单公布,报镇政府备案,并由镇政府颁发村民代表证。

2、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选举办法》有关规定,推选村民选举工作委员会,主持本村委会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由5至9人单数组成。村选举工作委员会可由村民代表会议投票推选产生。如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其选举委员会中职务自行终止,由此出现缺额,按原推选时投票数,由得票多的递补。

3、制定选举工作方案。村民选举委员会成立后,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起草本村的选举方案,具体规定本村的选民资格、村民委员会成员名额、候选人资格、候选人提名办法、候选人竞争演讲办法、投票站及流动票箱设置办法、委托投票办法、提名大会及选举大会投票办法、另行选举办法以及工作时间步骤等。选举工作方案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4、开展选民登记工作。认真审查选民资格,进行选民登记、做到不错、不重、不漏,并于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发放《选民证》。要及时通知外出务工经商的“流动选民”进行选民登记;原籍在本村但户籍不在本村的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国家机关和企事业提前离岗或者退休等人员以及大学生“村官”,经本人申请并经本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可以作为本村选民登记,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

5、做好候选人提名工作。按照《海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选民推荐提名的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有工作能力;二是一般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三是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四是选举日前三年内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五是选举日前三年内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六是现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在选前审计中未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七是现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在任期三年内,年度考核或者民主评议没有两次被评为不称职;八是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选民一人一票直接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正式候选人中至少有1名妇女候选人。要积极引导村民把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提名为候选人。鼓励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复员退伍军人、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以及乡村医生、乡村教师等各类乡贤,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竞争。积极推进村级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提倡村党组织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提倡把更多女性村民特别是村妇代会主任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同时要注意年龄结构和梯次搭配。条件成熟的村,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也可以不提名候选人,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

6、召开选举大会。选举大会是整个换届工作的关键环节。正式选举时各村设立选举大会会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人口过多或居住比较分散的村,可以增设若干投票站或流动票箱。其中流动票箱仅限于老弱病残不能前往大会会场和投票站投票的选民,且必须由本人申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并在选举前5日张榜公布。每个投票站和流动票箱必须配备3名以上的选举工作人员。

7、宣布选举结果,颁发当选证书,移交印章。选举大会的所有投票活动应当在选举日内完成,并将选票集中到选举大会会场计票处公开唱票、计票。判断本次投票是否有效,有两个条件:一是从票箱收回的总选票张数超过本村选民数的一半以上,二是从票箱收回的总选票张数要等于或少于发出的总选票张数。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本次投票有效。计票得出结果后,应当场宣布候选人和被选人的姓名及得票数,候选人和被选人得1票的也要宣布。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据《村委会组织法》、《选举办法》的规定确认选举有效后,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数半数以上选票,始得当选;如当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时,应按《选举办法》的规定决定是否另行选举。为确保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至少有1个名额的规定,在选举结果选出符合应选人数的当选成员中没有妇女成员的,得票最少的最后一名村委会委员被选人的当选资格取消,其空位由得票最多的妇女候选人直接替补,并确认其当选资格。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要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并由区民政局和镇政府联合颁发省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和村民委员会印章(第七届村民委员会应在选举日当天选举大会召开之前,将村民委员会印章交镇封存保管)。选举结果在当日或次日,用布告形式向全体村民公告。要张榜公布,并报镇备案。

8、换届工作交接。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上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在10日内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移交办公设施、财务账簿、经营资产、文书档案等有关资料和物品。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镇政府监督。对拒绝移交或者无故拖延移交的,由镇政府强制移交。

(三)建章立制阶段(8月初—9月中旬)。

1.设立下属机构。在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之后,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当在30日内召开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妇代会、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委员会;主持选举新一届村民小组组长、副组长。村民小组组长、副组长由村民委员会颁发省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

2.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30日内,由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5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及其近亲属,以及村文书、村会计和村报账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村党组织成员或其他党员担任。鼓励村党组织成员、群团组织负责人和村民代表,通过民主程序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条件成熟的村要积极探索设立村务协商机构。

3.完善规章制度。结合本村实际,认真研究修订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内开展村民自治、发展经济的规划和工作目标,进一步健全村民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制度,使村民委员会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4.做好检查验收、建档和培训工作。换届选举结束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非法和违法选举,要限期重新组织选举;对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建立建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档案。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于7天内向镇政府报送书面报告。

残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集合计划篇九

根据有关规定以及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我镇村(社区)党组织将进行换届,现结合我镇实际,就我镇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方案如下:

全镇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坚持好干部标准,鲜明“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的用人导向,着力选好书记、配强班子、建强组织、激发活力,切实把村(社区)党组织建设成为落实党的政策、带领发展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和谐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为实现全面建成宜业宜居宜游魅力古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这次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从2020年9月开始,到12月前基本结束。要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按章办事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确保换届工作健康有序、顺利完成。

(一)合理设置班子职数。根据各建制村(社区)人口数量、幅员面积、工作任务,配备支部委员,村(社区)党组织委员职数需要适当增加的,报镇党委审批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

(二)严格人选资格条件。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大力选拔信念坚定、忠诚可靠、敢于担当、能力突出、群众公认的党员进入村(社区)党组织班子。

1.村(社区)党组织委员资格条件。(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2)具有较强的政治品格、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团结邻里、孝敬父母,热心公益,乐于奉献;(3)带头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勤于学习,按时参加“三会一课”,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参政议政能力;(4)服从服务发展建设大局;(5)身体健康,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脱贫奔康的能力和水平;(6)在党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7)无职委员必须要具有履职的其他条件。

2.村党组织书记资格条件。(1)具备委员候选人条件;(2)要达到“三好四强”标准,即:思想政治素质好、群众反映好、公道正派好、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3)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善于做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具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4)继任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上,新任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45周岁以下原则上应达到30%以上。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要报区委组织部,实行组织部长、区委书记“双签”。

3.要严格把握“十不推”。凡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差的;有涉法涉罪或被立案调查的;有违纪违法问题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越级上访的;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邪教活动的;个人信用缺失的;能力虽强但心术不正的;廉洁自律过不了关的;不具备其他履职能力和条件的。

(三)坚持功能模型选配。适应基层治理新要求,精准化选配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注重培养使用女干部,注意提高女性正职和委员比例。女性委员的选拔和推荐要与村(社区)妇联主席人选统筹考虑。

(四)选拔能人配强书记。大力选拔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党员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党组织书记要突出政治素质好、有志农村发展、带富能力强、服务能力强的标准,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乡村医生教师等党员中选拔。

(五)促进专职化。以换届为契机,推动村级党组织书记队伍专职化,鼓励班子成员通过合法程序交叉任职,可提倡村(社区)“三职”干部兼任群团干部、村民小组长和其他组织负责人,实行兼职兼薪。

(一)选举方式。村(社区)党组织选举坚持“两推一选”,即在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党员、群众推荐和上级党组织推荐的情况,由村(社区)党组织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报镇党委批准,再举行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具体选举中,可先选委员,再选书记、副书记;也可以直接选书记和委员。在推荐提名候选人环节,可适当扩大差额比例。按照最低20%的差额比例,确定委员、书记差额。改进村(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介绍办法,采取自我介绍、现场答问、竞职演讲等方式,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

(二)规范选举程序。坚持把严格程序贯穿换届选举全过程,按照推荐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组织考察(含群众测评)、组织审查、确定正式候选人、投票选举、公示、镇党委审批任命等程序进行。对正式选举出的班子成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镇党委审批任命,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三)提高参与面。深入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活动,加强与外出务工党员联系。扎实做好党员动员工作,及时把换届工作部署传递到每一名党员;制定换届方案要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确定投票时间应充分尊重当地生产生活习惯,具体操作时要加强组织引导,为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创造条件。做好流动党员参与选举工作,对因外出务工经商等原因不能到现场参与投票的党员,要探索有效方式进行投票。党员参会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的不得进行选举。

坚持把正风肃纪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严明纪律、严格监督、严厉查处,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一)严明换届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违背组织决定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等行为;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严禁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不正之风;严格换届工作程序,坚决防止任意简化选举程序,执行上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严格执行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严禁干扰换届,严防敌对势力、黑恶势力、家族和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严防人选提名中的弄虚作假、权钱交易等行为。坚决查处诬告,支持保护干事创业者。

(二)加强教育警示。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坚定性。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换届纪律要求,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观看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格落实镇党委与候选人选前谈话制度,讲清换届纪律要求,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自觉抵制违纪违法行为。

(三)从严从快查处。建立换届选举重大问题、重要信息、特殊情况报告制度,全面掌握选举动态,加强对突发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和处理。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建立民情直报员制度,每个村(居)民小组设不少于1名民情直报员,及时收集和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建立快速查处机制,镇纪委相关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建立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专门查核组,对换届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通报曝光。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换届风气不正、监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责任。

村(社区)党组织换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村党支部都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的作风、细致的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具体指导,确保换届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一)落实领导责任。镇党委成立指导小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专门工作人员。各村(居)党支部要有换届方案,成立换届领导小组,建立村(社区)党组织换届责任清单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和责任人职责。各村支部书记是村(社区)党组织换届的“第一责任人”,也是“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亲自抓、直接推。要严格按照日程安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做到程序一个不漏、环节一个不少。镇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具体指导,村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小组向重点村、难点村派驻指导员,镇党委要向辖区内每个村(社区)派驻指导组蹲点指导。

(二)搞好前期准备。换届前,镇党委已对各村(社区)党组织班子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研判。各村党(居)党支部要注意排查可能出现干扰换届选举的非法和非组织活动等问题和隐患,列出风险点清单,对选情复杂、矛盾纠纷集中、宗族宗教和历史遗留问题突出的村(社区)要进行专项整治,确保换届工作健康开展。镇纪委要重点指导各村(居)换届风险点排查,确保与换届工作方案同研制、同审核、同落实,严格执行村(社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关制度。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

(三)强化思想引导。换届前,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镇党委书记要与村(社区)“两委”正职谈心谈话,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与联系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村(社区)党组织班子要与全体党员谈心谈话,教育引导严守换届纪律。换届后,镇党委要及时派人同落选离职干部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思想发动,努力提高党员参与率,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换届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换届舆论宣传。强化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做好换届舆情应对处置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配套建设。认真做好新老班子交接,保证村级事务正常运转。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抓好新任村(社区)干部培训,实施“村级党组织带头人学历提升计划”。指导新一届党组织班子制定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廉政、辞职“四诺”制度。加强村(社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落实“五步工作法”等制度,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规范班子运行;完善基层治理机制,健全村(居)民自治、民主协商、协同共治、依法治理等机制,构建起以村(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基层依法治理体系。

残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集合计划篇十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根据《中国残联村(社区)残协换届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残联发〔2022〕23号)《全省残联换届工作实施意见》(青残联会〔2022〕25号)等文件精神要求,2022年9月底要全面完成**乡残疾人协会(简称“残协”)选举工作。现根据县残联对相关工作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就做好村(居)残协换届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村残疾人协会建设,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履行残联“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为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换届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保证换届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依法依章程。严格依照《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开展换届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各级残联代表大会代表和广大残疾人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坚持严明纪律规矩。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确保换届工作全过程风清气正。

三、主要任务。

3.分别选举产生出席社区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的代表;

4.提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修改意见;

5.通过其他重大事项。

四、把好关口严格程序,做好社区残联代表大会各项选举工作。

(一)选好残联代表大会代表。

1.代表名额。根据我社区实际情况,按照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代表性强和工作需要的原则,参照上次代表大会代表人数确定。社区残联代表大会代表控制在20-40人。

2.代表人选条件。

(3)自强不息、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

(4)具备履行职责的意愿和参事议事的能力,能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6)要注重吸纳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抗疫斗争等重大任务和考验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作为代表人选。

3.代表结构。各类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都要有适当比例的代表。残疾人工作者代表、助残社会组织代表、残疾妇女、农村残疾人和****专职委员要有一定数量的代表,各类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应占65%以上。

党政机关和有关单位代表由社区残联商代表人选所在部门和单位推荐产生。特邀和列席代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未被选举为本次代表大会代表的上届社区残联主席和理事长可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

(二)选优配强班子队伍。

(1)社区残联主席。社区残联不设主席团,只设主席。社区残联主席由社区残联新一届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社区残联理事长。社区残联不设执行理事会,只设理事长。社区残联理事长由社区社会事务服务机构负责人或专职从事社区残疾人工作的副科级干部担任。

(3)社区残联专职委员。按照残联改革和基层组织建设要求,选优配齐社区残联专职委员,协助社区残联主席和理事长做好工作。

要充分考虑到不同残疾类别代表的需求,设置移动票箱;

要加强对监票人、计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熟悉选举流程,确保投票顺利、计票准确、监票严格。

1.会议主持:社区政府副社区长。

2.主要议程:听取和审议社区残联工作报告;

提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修改意见;

选举新一届社区残联主席、理事长;

选举产生参加县残联代表大会代表;

县残联理事长(副理事长)讲话;

社区党委书记(副书记)讲话。

社区残联理事长由主席提名、通过举手表决方式进行。选举结果按照程序报县委组织部和县残联备案。

4.其他事项:代表大会会场应严肃庄重,悬挂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会徽,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施和环境。

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开展****换届工作。要加强****规范化建设,做到组织体系完善、人员结构合理、作用发挥充分,实现村残疾人工作由过去主要依靠残疾人专职委员一人负责到发挥残协整体力量、统筹推进、融合发展的转变,努力实现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起来、强起来、活起来。

(一)确定****代表大会代表人选。

1.代表人数:残协代表大会代表人选由村党组织根据本辖区居民人数和残疾人人数、按照“规模适当、代表性强”的原则提出,****代表大会代表控制在20人-30人。

2.代表构成:代表人选应包括各类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代表、“两委”委员代表、村民小组组长、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小组组长、网格员、社会组织负责人、扶残助残爱心人士、志愿者等,其中各类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应占65%以上。

3.建议名单:村党组织在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提出代表人选建议名单,经村党组织主持召开的村民代表、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及其亲友(残疾人人数超过30人的可推选残疾人代表参加)群众会议协商推举产生。推举产生的代表人选名单应在本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村党组织根据公示情况确定代表名单。

(二)确定****主席、副主席、委员人选。

1.人选设置:残协设主席1名,副主席1名,委员3名,任期均为5年。

2.人选构成:残协主席由村“两委”成员担任,副主席由残疾人及亲友、扶残助残爱心人士等担任,委员由残疾人及亲友、残疾人工作者、扶残助残爱心人士、志愿者代表等担任。

3.人选确定: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建议人选由村党组织在广泛征求意见并与社区残联充分沟通酝酿后提出,报社区党委批准后,作为候选人提交****代表大会选举。

(三)召开****代表大会。

1.会议主持:村“两委”主要负责同志。

2.主要议程:听取并审议残协工作报告;

选举新一届残协主席、副主席和委员;

新任残协主席讲话;

3.工作报告:要全面总结本届残协工作开展情况,对新一届残协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报告在起草过程中,要广泛听取残疾人、残疾人亲友、残疾人工作者、扶残助残爱心人士、志愿者等的意见。工作报告审议稿应报请村“两委”审定后提交残协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4.会议选举: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人选一般采取等额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村出席社区残联代表大会代表由****在广泛征求残疾人意见的基础上协商推荐产生。选举结果按照程序报社区党委和社区残联备案。

5.其他事项:代表大会会场应严肃庄重,悬挂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会徽,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施和环境。

(四)选聘****专职委员。

1.专职委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2)熟悉残疾人工作业务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表达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3)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具有本地常住户口。

(4)****专职委员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在胜任工作的前提下,优先选聘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担任专职委员。

3.专职委员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一般从本****委员中选聘,每个****至少选聘1名。招聘程序应公平、公开、公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各****应制定专职委员选聘办法,组织实施选聘工作。

5.专职委员岗位出现空缺时,要及时选聘增补。

6.新聘任的专职委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报社区残联备案。

五、围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广泛征求《章程》修改意见。

在召开代表大会期间,充分听取代表意见,按照会议要求汇总上报;

社区残联代表大会结束后,统一梳理归纳上报县残联。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加强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及时制定换届工作计划安排,明确工作责任时限,加强业务培训指导。要认真依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本地实际制定召开代表大会的方案,经报县残联及社区党委、社区政府审批通过后实施。

(二)持续转变作风。

统筹做好换届与改革工作,以换届为契机持续推进残联改革任务落实落细,进一步强基层、转作风,夯实基层残联组织,落实入户访视制度,密切与残疾人的血肉联系。各社区残联要紧抓换届契机,在换届前广泛开展入户访视工作,面对面听取残疾人对推进当地残疾人工作、加强残联组织建设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残疾人家庭特别是困难残疾人家庭的迫切需求,千方百计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

(三)严明换届纪律。

换届风气好坏,关系换届成败。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强化组织把关,对新任社区残联主席、理事长严格开展任职资格审查,对代表大会代表、县残联主席团委员候选人进行严格的人选资格审查,杜绝“带病提名”,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四)做好基础保障。

为代表大会的召开提供必要的无障碍保障条件;

(五)加强宣传工作。

宣传过去五年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显著提升;

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把代表大会开成团结、民主、奋进的大会。

(六)按时上报资料。

社区残联要做好代表登记和会议资料归档工作,将这次代表大会的会议文件、材料、代表登记表等会议资料整理归档,以便上级残联检查。各村要将选举结果、《**社区残疾人联合会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于10月30日报社区残联,以确保全社区残疾人代表大会如期举行。

残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集合计划篇十一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实施方案其中最常要用到是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也叫项目执行方案,是指正式开始为完成某项目而进行的活动或努力工作过。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残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根据中共遂平县委组织部、遂平县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遂平县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遂残联〔2022〕15号)要求,依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结合我办事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履行残联组织“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党和政府分忧、为残疾人解难,常抓不懈强基础、持之以恒促改革,深入推进残疾人组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激发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勇于面对挑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总结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成就和经验,谋划部署下一个五年残疾人工作,为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坚持党的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换届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保证换届工作的正确方向。

——坚持依法依章程。严格依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开展换届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各级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主席团委员和广大残疾人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坚持统筹推进办事处、村(社区)二级残联组织应按照整体部署自下而上逐级接续换届,下一级残联换届工作应在上一级残联指导下进行,并在上一级残联换届之前全部完成。

——坚持严明纪律规矩。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确保换届工作全过程风清气正。

召开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主席团(办事处残联主席、村残协主席)工作报告,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战略、工作方针和主要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办事处残联主席、村级残协主席);选举产生出席县级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提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修改意见;通过其他重大事项。代表大会由主席团召集,由大会执行委员会主持。

(一)代表名额。

根据当地实际,按照规模适当、代表性强、来源广泛和工作需要的原则参照上届代表人数确定。

(二)代表人选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关心尊重残疾人,热爱残疾人事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道主义精神,在残疾人中有一定威信、能切实反映残疾人的呼声与诉求;自强不息、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备履行职责的意愿和参事议事的能力,能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一般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基层可适当放宽),年龄在18周岁以上、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要注重吸纳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抗疫斗争等重大任务和考验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作为代表人选。

(三)代表结构。

各类残疾人都要有适当比例的代表。办事处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应占65%以上,基层和一线人员占60%以上;残疾人工作者、助残社会组织、残疾妇女、农村残疾人和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要有一定数量的代表。街道办事处残联代表大会代表结构应参照办事处残联代表大会比例确定。

(四)产生程序。

出席村(社区)残协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村(社区)党组织协商推荐产生;出席街道办事处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在广泛征求残疾人意见的基础上协商推荐产生。党委、办事处和有关单位代表由残联协商代表人选所在部门和单位推荐产生。特邀和列席代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未被选为本次代表大会代表的上届主席团委员,可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

(一)主席团规模。

主席团规模和组成结构按照“规模适当、高效履职”的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规模和人员构成方面进行适当调整,原则上参照上届主席团规模确定主席团委员。

(二)委员候选人人选条件。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认真学习、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密切联系残疾人、热忱服务残疾人、在广大残疾人中具有较高威信,热爱残疾人事业、积极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在本职工作中实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和参事议事能力,能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履行委员职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含),年龄在18周岁以上、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含)。

(三)委员构成。

主席团委员一般由政府领导同志、与残疾人事业关系密切的党政机关代表、各类优秀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专职残疾人工作者和热心残疾人事业的社会爱心人士组成。

(四)委员候选人产生程序。

县残联的新一届主席团街道办事处委员候选人人选,由街道办事处残联提出,与县残联协商后,街道办事处残联新一届主席团全体会议通过产生,街道办事处残联应根据县残联确定的人选条件和分配名额推荐委员人选,其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人选,原则上从基层和一线优秀残疾人以及新一届专门协会领导中推荐。

(五)大会选举组织工作。

依照《章程》规定,主席团委员由残联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执行委员会领导。办事处残联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严肃选举纪律,周密做好选举各项工作,确保大会选举万无一失;要依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制定代表大会选举办法,明确主席团委员人数、委员候选人产生程序、投票选举方式、选票写票方法、监票人产生办法等,确保选举工作依法依章程、程序规范、公平公正;要充分考虑到不同残疾类别代表的需求,设置移动票箱;要加强对监票人、计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熟悉选举流程,确保投票顺利、计票准确、监票严格。

(六)主席团全体会议。

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召开主席团全体会议,通过召开代表大会的决议,通过提请代表大会审议的工作报告,提出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建议名单和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建议名单。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之后,召开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团主席、专职委员,推荐出席县残联新一届主席团委员候选人人选。

办事处残联理事长人选由办事处党工委向县残联提出,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办事处不设副理事长,设一名专职委员辅助理事长工作。村(社区)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候选人选由村(社区)党组织提出,报办事处党工委批准后,由残协大会选举产生。

街道办事处统筹开展村(社区)残协换届工作。要按照残联改革和村(社区)残协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在村(社区)“两委”主持下,召开村(社区)残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做到组织体系完善、人员结构合理、作用发挥充分,实现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由过去主要依靠残疾人专职委员一人负责到发挥残协整体力量、统筹推进、融合发展的转变,切实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和创新服务能力,实现组织全覆盖、服务零距离,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办事处、村(社区)级残联组织要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到换届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街道办事处残联要周密筹划,精心组织,召开残联换届工作部署会议,确保换届大会的顺利召开。要以换届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推动残疾人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换届时间要求。

1、换届工作时间安排。按照整体工作部署,村(社区)残协、街道办事处残联换届工作要在2022年8月31日以前完成。

2、严格按照程序组织换届,做到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办事处、村残联组织要认真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召开本级代表大会方案,报上级残联同意后,经同级党委、办事处批准后实施。

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强化组织把关,对新任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凡提四必”等要求,对代表大会代表、新一届主席团委员候选人进行严格的人选资格审查,杜绝“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办事处残联领导干部要讲政治、顾大局、作表率,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正确对待进退留转,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四)做好基础保障。

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代表大会疫情防控方案、制定疫情防控举措,统筹抓好疫情防控、换届工作和各项日常工作,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日常工作有序推进。

(五)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加强对换届宣传工作的统筹协调,广泛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残疾人事业的格外关心、对残疾兄弟姐妹的深情厚爱,各级党委政府对残疾人工作的高度重视、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残疾人工作的大力支持;宣传过去五年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显著提升;宣传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道主义精神,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和共同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社会环境;宣传广大残疾人热爱祖国、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时代精神和广大残疾人工作者敬业奉献、扎实工作的感人事迹;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把代表大会开成团结、民主、奋进的大会。

各村(社区)委员会,镇直相关单位:

根据《省残联转发中残联关于印发村(社区)残疾人协会换届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精神和县残联的工作部署,今年8月20日前要完成我镇村(社区)残协换届工作。现根据县残联对相关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就做好村(社区)残协换届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建设,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履行残联“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为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选举产生新一届残协主席、副主席和委员。

7月28日——8月18日。

1.推举产生代表人选名单。

2.酝酿推荐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人选。

3.组织召开村(社区)残协换届选举会议。

残协代表大会代表人选由村(社区)党组织根据本辖区居民人数和残疾人人数、按照“规模适当、代表性强”的原则提出,一般不少于20人。

1.代表人选应包括各类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代表、“两委”委员代表、村(社区)民小组组长、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小组组长、网格员、社会组织负责人、扶残助残爱心人士、志愿者等,其中各类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应占65%以上。

2.代表人选应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残疾人事业、热心为残疾人服务,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具有一定参事议事能力,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3.代表人选由村(社区)党组织在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经村(社区)党组织主持召开的村(社区)民代表、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及其亲友群众会议(残疾人人数超过30人的可推选残疾人代表参加)协商推举产生。推举产生的代表人选名单应在本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村(社区)党组织根据公示情况确定代表名单。

1.残协设主席1名,副主席2至3名,委员3至5名,任期均为5年。

2.残协主席可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副主席由残疾人及亲友、扶残助残爱心人士等担任,委员由残疾人及亲友、残疾人工作者、扶残助残爱心人士、志愿者代表等担任。

3.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建议人选由村(社区)党组织在广泛征求意见并与镇残联充分沟通酝酿后提出,报镇党委批准后,作为候选人提交村(社区)残协代表大会。

1.选举产生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

2.印制的选票是“塔集镇××村残协第七次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委员选票”,盖“×××村委会”印章方为有效。

3.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所得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以上,方可当选。

4.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实行等额选举,由到会代表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在选举时,代表对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

5.每张选票所选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有效。

6.在进行投票选举之前,由监票人当众检查票箱,并加封。

7.代表在填写选票时,应使用钢笔或碳素笔,字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书写有困难的代表可以请其他代表按照自己的意愿代填选票。

8.选举大会设监票人2名,对发票、计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票人员由领导小组从非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提交大会通过。大会指定计票人2名,负责发票、计票工作。

9.由代表依次投票。

10.投票结束后,经监票人将投票清点结果报告大会,经确认选举有效后,计票人员开始计票。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由监票人向全体代表宣布选举结果。

1.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成立村(社区)残协换届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村(社区)残协换届工作。摸清本村(社区)残疾人底数,严肃换届纪律,组织宣传动员,确保村(社区)残协换届会议顺利召开。

2.村(社区)代表大会需按照规定议程进行,工作报告应提前报请村(社区)“两委”审定后提交大会;会场应严肃庄重,悬挂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会徽,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施和环境。

3.规范整理档案。换届工作结束后,要整理好换届资料的留档,保证资料规范齐全,将残协换届选举结果按照程序及时上报镇党委和残联备案。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关于地方残疾人联合会召开第六次代表大会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残疾人联合会干部管理办法和党组织管理关系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xxxx〕2号)及中央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选拔残疾人干部充实地方残疾人联合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报告>的通知》(组通字〔xxxx〕38号)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为做好全州残联的换届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州残联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组织保障。

(一)代表大会应遵循“统一进行、自下而上”的原则召开,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残联实行逐级换届。下一级残联换届工作应在上一级残联换届之前完成。

(二)代表大会由主席团召集,由大会执行委员会主持,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

(三)按照民主程序,认真选好代表,充分体现其代表性、先进性和广泛性。

(四)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组织部关于残联系统干部管理的规定以及各级残联残疾人领导干部配备的要求,认真做好各级残联领导班子人选的选配工作,积极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进入残联领导班子。

(五)认真选配好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的主席团委员,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发展残疾人事业中的作用。

(一)听取和审议主席团工作报告,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战略、工作方针和主要任务。

(二)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

(三)提出《中国残疾人章程》修改意见。

(四)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推荐上一级残联主席团委员人选。

(五)通过其他重大事项。

(一)代表名额。

州残联第五届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人数确定为120人。各县(市)、乡镇(街道)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本着既要体现代表性,又要适应工作需要的原则,参照上届代表人数确定。

(二)代表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在生产和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3.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密切联系残疾人,倾听残疾人呼声和诉求,热忱服务残疾人,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4.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能认真履行职责。

5.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

(三)代表比例。

五类残疾人都要有适当比例的代表;

代表总数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应占60%以上;

有关部门代表、残疾人工作者代表应占有一定比例;

残疾妇女、农村残疾人和残疾人专职委员要有一定数量的代表;

少数民族较多的地区,少数民族代表应有较高比例。

(四)代表产生办法。

各级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经自下而上、民主选举产生。出席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残联代表大会经过民主程序,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下一级残联代表大会因故不能及时召开的,由同级残联主席团推举产生。政府有关部门的代表由残联与其所在单位协商产生。

特邀和列席代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未被选为本次代表大会代表的上届主席团委员,可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

(一)规模。

州残联主席团规模为40人;

县(市)残联主席团规模原则在20—25人之间;

乡(镇、街道)残联代表大会主席团委员人数由各县(市)参照上述原则、并结合实际需要确定。

(二)委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积极践行和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密切联系残疾人,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受到广大残疾人的拥护。

3.积极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4.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和参政议政能力,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5.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

(三)委员比例。

主席团委员一般由政府领导、与残疾人事业关系密切的有关部门代表、各类优秀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专职残疾人工作者和热心残疾人事业的社会人士组成。原则上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委员(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比例要在60%以上。

(四)委员产生办法。

1.上一级残联的新一届主席团地方委员人选,由上一级残联与下一级残联协商产生。

2.下一级残联应根据上一级残联确定的人选条件和分配名额推荐委员人选,其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人选原则上从本级新一届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和残疾人群众代表中推荐。

3.委员人选由本级残联党组提出建议名单,与上一级残联协商后,经本级残联新一届主席团通过后上报。

(五)领导人选。

副主席由党委、政府有关部门领导、残联理事长、各类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协会主席担任。

2.主席团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由残联党组提名,征求本人所在单位和上一级残联意见,商请本人同意,报请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后,由主席团聘请。

3.主席团主席、副主席的选举程序是:由残联党组提名,商请人选所在单位同意,并征求上一级残联意见,报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审批后,作为候选人提交主席团会议选举产生。

4.县(市)、乡(镇、街道)残联主席团领导人选,需事先征求上一级残联意见。

(六)主席团会议。

选举产生主席团主席、副主席;

通过各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名单;

推举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宣布副理事长、理事名单;

推荐上一级残联新一届主席团委员人选。

执行理事会是残联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理事组成,理事由专职残疾人工作者担任。理事会要成为残健融合、团结实干、坚强有力、勤政廉洁的领导集体。

理事长、副理事长人选的产生按照××文件中的要求进行。理事长、副理事长人选由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商上一级残联提出,在当地党委决定之前,共同考察,待当地党委审批后,提交主席团推举或通过,报同级政府批准任命。残联理事长不得由其他部门领导兼任。新任的残联理事长原则上应任满一届以上。理事由理事长提名,主席团通过。××文件中的“地方残联干部的管理以地方党委为主,上一级残联积极协助”和“上一级残联对下一级残联领导班子成员负有培养、教育、了解、考察和提出使用建议的责任”的要求,积极协助下一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做好残联领导班子的配备工作。在各县(市)残联召开代表大会之前,州残联将协助各县(市)党委组织部门对县(市)残联领导班子进行考察,提出意见。

各级残联要在此次换届中,按照××文件规定,积极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和优秀残疾人干部进入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州残联领导班子中必须要配备一名残疾人领导干部,如现班子职数已满,又需要配备残疾人干部的,可按要求先进后出,逐步解决。在配备残疾人领导干部时,要坚持适当倾斜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残疾人干部。在选配残疾人领导干部时,对综合素质高,在实际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各县(市)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干部。各乡、镇(街道)残联要按照××文件要求:乡、镇(街道)残联设在编的专职理事长主持日常工作,并按乡、镇(街道)中层干部正职的职级配备,要从主席团委员中至少选聘一名残疾人委员作为专职委员(专干)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村(社区)要成立残协,要从残协委员中选聘一名残疾人委员作为专职委员协助村(社区)残协主席开展工作。

专门协会设主席、副主席,由各专门协会委员会议选举产生。选举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的一般程序是:由残联党组(县级残联党的组织)提名,商请人选所在单位同意,征求上一级残联意见,召开本类别残疾人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报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后,作为候选人提交本类别专门协会委员会议选举产生,经主席团会议同意后任职。州级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的委员原则上由下一级专门协会主席和主席团委员中的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担任。县(市)级专门协会领导人选,需事先征求上一级残联意见。在上一级残联指导下,有条件的县(市)可以开展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差额选举试点工作。州、县(市)二级各类别残疾人代表大会与同级残联代表大会同期举行,并按照各类别协会章程,分别召开各专门协会本届委员会会议、新一届本类别残疾人代表会议和新一届委员会会议。

要关心下一级残联班子建设,积极主动向党委和组织部门汇报,配齐配强残联领导班子。

(二)按照中残联换届工作时间安排并结合我州实际,乡(镇、街道)残联换届工作要在××年××月完成;县(市)残联换届工作要在××年××月底前完成。州残联换届工作要在××年××月中旬前完成。

(三)严格按照程序组织换届。各县(市)残联要认真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召开本级代表大会方案。经过上一级残联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审批通过后实施。

(四)严肃换届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各级残联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纪政纪,正确对待进退留转,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五)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动员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激励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属自强自立精神,激发残疾人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昂扬斗志,把代表大会开成民主的大会、团结的大会、奋进的大会,扎实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残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集合计划篇十二

 我校各基层党支部任期均已届满。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党委决定:从现在起,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各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并对原有的机构设置进行适当调整。为保证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紧密结合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通过支部调整和换届改选,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为全面实施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促进我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将原有的六个党支部调整为七个党支部。即:将原机关党支部撤建为两个,即机关一支部和机关二支部。其中,机关一支部组成单位分别是:校工会、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监察审计处、总务处、保卫处;机关二支部组成单位分别是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招就处、师训处、实验中心、图书馆。

(二)更换原各党支部名称。各系部的党支部,按现行的系部名称进行更换。

(三)调整后的各支部名称分别为:机关一支部;机关二支部;小学教育系支部;商贸与电子信息系支部;旅游与公共管理系支部;艺术与设计系支部;学前教育系支部。

(四)调整部分党员的支部归属。校党委成员分别编入机关一支部和机关二支部;离退休党员原则上按退休时所在岗位,分别编入各机关支部与系部支部。

1、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坚定政治信念;。

2、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工作勤奋,率先垂范;。

3、具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实事求是,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4、有较强的协作精神和协调能力,廉洁奉公,敢于负责;。

5、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工作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出色。

1、召开支委会,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召开党员大会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及委员职数(一般3名,不超过5名),并向校党委书面呈报请示。

2、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进行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义务等的宣传教育;支委进行述职。

3、召开支委会,讨论本届支部的工作报告;组织酝酿、推荐下届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书面报校党委审批。

4、召开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并组织讨论;将经校党委批准的支委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

5、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主要程序有:

(1)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2)宣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3)投票选举出支部委员(必须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4)宣布当选人名单。

6、召开第一次支委会,选举委员会书记等组成人员;进行支委分工;讨论制定新一届任期目标责任制,提出组织建设意见。

7、支部委员会向校党委书面报送选举结果,并做好本次换届选举的工作总结和资料归档工作。

(一)准备阶段(11月中旬~11月底)。

主要任务是:

1、召开支委会研究换届选举的筹备事宜,并通知全体党员。

2、起草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支委会认真讨论修改,并对下届支部班子提出建议。

3、确定支部委员会名额。

4、确定候选人建议人选。

5、向校党委请示汇报。内容包括:支部工作报告;支部职数和候选人名单;召开选举大会时间地点等,经校党委同意后,即可召开选举大会。

6、做好召开大会的准备工作。包括对党员的宣传教育;确定大会议程;制定选举办法;印制选票(按组织人事处统一提供的选票模板印制);准备投票箱;安排布置会场等。

(二)选举阶段(12月1日~12月5日)。

主要任务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校党委视情派人参加会议。选举大会原则上由上届委员会(书记)主持;新批准的支部由支委会筹备组主持。

(有关办法与规则另行下发)。

(三)总结阶段(12月6日~12月10日)。

各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束后,要认真总结选举工作,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好所有资料汇总、归档和与上届班子的交衔接工作。所有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总结连同支委分工情况一并报党委组织人事处。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基层党支部的调整和换届选举工作,是我校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领导和指导责任,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抓紧抓好。因学校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在党支部调整和换届选举前,各党支部要认真梳理本支部党员组织关系,涉及校内组织关系转入转出的,务必提前完成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2、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各基层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程序和规定,严格按照党章和校党委的要求实施。要严明工作纪律,严守换届程序,严格时间要求,严把报批手续,严保选举合法有效。各基层支部要在党员中开展一次增强党性和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明确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到支部换届调整工作中,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优化结构,选优配强。各基层党支部要以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为契机,优化支部班子结构,选好配强支部书记和委员。要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正派、热爱党务、师生信任、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党员进入支部委员会,着力增强支部成员服务事业发展、服务师生群众的能力。

4、抓住契机,推动党建。要把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与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这次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和动力,不断提高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探索基层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以进一步推进我校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残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集合计划篇十三

社区是由若干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领域而形成的相互关联的生活大群体。它是社会有机体最基本的内容,是宏观社会的缩影。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切实做好我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市村(社区)“两委”换届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职数设置。村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至5名,正式党员7人至23人的,村党支部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1名;正式党员24人及以上的,村党支部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委员2名。

村民委员会一般设成员3至7名,其中50户以下(不含50户)的村设村委会主任1名、委员2名;50户以上100户以下(不含100户)的村设村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3名;100户及以上的村设村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4名。

我镇辖区内20个行政村均推进“一肩挑”。

(二)严格资格条件。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双好四强”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道德品行好。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基本道德规范,素质高、人品好、作风硬。带富能力强。培育特色产业有成绩,壮大集体经济有成果,带领群众致富有成效,持续有力推进村级发展。协调能力强。有序组织村(社区)“两委”规范高效运行,凝聚党员群众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服务能力强。经常深入群众,准确掌握急难愁盼问题,帮助解决困难诉求,具有较高威信、群众普遍认可。治理能力强。能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寺庙管理,依法调处矛盾,高质量推进社会事务,推动形成文明村风。

(三)厘清负面清单。村“两委”班子成员人选要严格实行县级资格联审,村党组织书记人选要全面落实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有下列十种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名为村“两委”班子候选人:

(1)政治觉悟不高,“四个意识”不牢,“四个自信”不强,“两个维护”不够自觉,曾非法出境参加法会、悬挂达赖画像、参与或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存在破坏民族团结行为的;。

(2)直系亲属有参与民族分裂案件的;。

(3)组织观念不强、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法制意识淡薄,曾参与或组织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4)受过刑事处罚,有前科劣迹,存在涉黑涉恶或被认定为“村霸”的;。

(5)参与或指使他人以贿赂、欺骗、威胁、暴力等手段干扰、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6)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或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受到党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不担当不作为、缺乏斗争精神,考核不称职或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

(9)损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群众意见反映较大的;。

(10)其他不适宜情形的。

(四)优化班子结构。村党组织书记必须要有一年以上党龄。新任村党组织书记在45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学历,继任村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个别特别优秀需要适当放宽任职条件的,须由镇党委集体研究,经市委常委会研究批准。注重培养使用年轻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中应有1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村民委员会主任是正式党员,应通过合法程序进入村党组织班子。注重提高村“两委”班子成员中女性正职和委员比例,合理保持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男性比例。

(五)拓宽选任视野。注重从优秀农民工、退役军人、致富能手、网格管理员、大中专毕业生、“9+3”毕业生、专业社工人才、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等群体中选拔优秀人才。注重选拔在疫情防控、反分维稳、脱贫攻坚、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等关键时刻表现突出的人员。本村暂无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采取机关下派、第一书记兼任等方式统筹选配,符合条件的依法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注重选派优秀机关事业干部担任中心村、集镇村党组织书记。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切实做到“应挑尽挑”;暂缓推行的,要列出具体情形和原因,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并汇总梳理不适宜“一肩挑”的情形。对群众意见反映大、参选村民委员会主任存在风险的,不能作为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条件成熟的社区,可探索非户籍常住居民和党员参加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村“两委”班子成员新提名人选,应实行近亲属任职回避。

此次村党组织换届共分为选举准备、部署启动、推荐候选人、实施选举、5个阶段,其中准备选举、部署启动和实施选举阶段从2020年9月上旬起到2020年11月底基本结束。

(一)选举准备阶段(2020年9月10日-9月30日)。

1.开展专题调研。由联系市领导牵头,联系部门配合,按照市委组织部制发的《关于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基本情况摸排的通知》要求,采取进村入户、问卷调查、案例解剖、集中座谈等方式,对村“两委”换届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切实做到班子现状、村情选情、重点难点、突出问题、群众诉求“五个搞清楚”,为针对性制定政策措施、细化工作流程提供科学依据。

2.做好问题化解。对专题调研、班子研判中发现掌握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特别是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突出等可能影响正常换届的村,要组织专门工作力量,“一村一策”进行整顿,不整顿到位不换届。同时,配合财政、审计、农牧农村等部门做好村级财务清理等工作。

(二)部署启动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

1.开展安排部署。组织召开换届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成立县级联系领导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和副市长为组长,镇党委书记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贡呷仁青为副组长,各联系单位成员、派出所成员、各村“两委”成员、各村第一书记及包村干部为成员的换届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2.开展业务培训。镇党委开展对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等人员培训,确保每名从事换届工作的人员都能熟悉政策要求,精通操作办法,为顺利完成选举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三)推荐候选人阶段(2020年10月10日至11月24日)。

1.党员民主推荐。驻乡工作组和镇乡党委要指导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推荐(实到会党员数不低于应到会党员数的三分之二),全额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成员,并将推荐情况报镇党委。镇党委根据班子构成比例要求和具体标准,按新一届村级党组织成员两倍的名额,研究确定候选人信任推荐人选。

2.群众信任推荐。驻乡工作组和镇乡党委要指导村党支部召开以户为单位的村民代表(1户1人)会议(实到会不低于应到会数三分之二),邀请所在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对镇党委初审后的候选人信任推荐人选进行信任推荐。镇党委根据两轮推荐结果,按6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级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3.县级联查联审。采取“五问三审”方式对村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五问:由镇乡党委牵头对党员群众推荐和镇党委确定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一问村里的“三老”干部、离任村干部,听取意见建议;二问项目工程协调指挥部,了解推动项目建设表现;三问帮扶部门、结对共建共创党支部,了解工作状态;四问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作出客观评价;五问脱贫攻坚部门和贫困群众,了解推动脱贫攻坚、帮扶贫困群众等方面的表现。通过“五问”,对每一位候选人初步人选形成综合评价。三审:严格执行县级联审制度,首先由镇乡党委联合派出所等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出具书面承诺;其次由镇党委衔接结对共建共创单位会同重点建设项目指挥长及重点项目负责人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在镇党委出具的书面承诺上签字承诺;之后由镇换届选举负责同志到市纪委监委、政法、公安、法院、检察院、统战、民宗、信访、审计、司法、农牧农村、巡察等部门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最后由驻乡工作组组长审核签字。

4.报送正式请示。各村“两委”根据联查联审情况,下一届村党组织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并提前1个月向镇党委上报召开党员大会请示。镇党委形成正式文件将村党组织候选人预备人选报组织部备案。

5.做好下文批复。镇党委综合考察情况和市委组织部批复,下文对村党组织候选人正式人选和召开党员大会等事宜进行批复。

(四)实施选举阶段(2020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

1.签订四项承诺。有选举权的党员要与所在支部签订严守换届纪律公开承诺书。经镇党委审批同意的村级党组织成员候选人正式人选与镇党委提前签订参选承诺书,承诺遵守换届纪律。经镇党委审批同意的村级党组织书记候选人正式人选与镇党委提前书面签订《履职承诺书》和《辞职承诺书》。同时还要做到“七个必谈”,即现任村干部必谈、候选对象必谈、差额对象必谈、拟离任干部必谈、村民小组长必谈、党员必谈、村民代表必谈。

2.筹备组织党员大会。镇党委在联系县级领导的指导下,成立驻村工作组,指导村支部做好党员大会的筹备组织工作,审核各村的工作报告、选举办法,掌握应到会党员数和实到会党员数,印制统一格式的选票、确定各村选举日等前期工作。各驻村工作组要认真细致地做好该村党员大会筹备工作,督促上一届村级党组织班子起草工作报告,并帮助修改审核;起草并报镇党委审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统计应到会和实际到会党员人数;要向所有参会党员和列席人员发出党员大会有关事项的书面通知(电话通知或口信带到位)。

3.召开大会选举。一是通过选举事项。驻村工作组指导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在党员大会上宣读、通过选举办法,通过村级党组织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举手表决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确定计票人。二是介绍正式候选人。驻村工作组要向党员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和有关情况,组织正式候选人向广大党员群众认真陈述任期工作目标和措施,解答党员群众关心的问题,进一步增加党员群众对正式候选人的了解。三是组织实施选举。实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按照先差额选举村级党组织委员、再等额选举村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程序开展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产生后立即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组织书记、副书记。要积极邀请不是党员的“三老”干部、离任村干部、群众代表列席党员大会。

4.开展承诺宣誓。新当选的村级党组织书记要在驻村工作组监督下,在党旗下向全体党员、列席代表宣读自己与镇党委签订的《履职承诺书》和《辞职承诺书》,并进行任职宣誓,请全体党员、干部、群众监督执行。同时,在党务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

5.做好组织任命。对村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的选举结果,经公示5日无异议的,报镇党委审批任命,并由镇党委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五)阶段(2020年12月上旬)。

1.做好工作总结。换届结束后,镇党委要认真总结换届工作经验做法,将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总结于2020年12月5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并着手开展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对换届选举中形成的表册、材料和文件等,归类整理,形成专门档案保存。

2.做好交接和思想教育。在党员大会完成后7天内,镇党委组织村党支部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资金、办公场所等交接工作,保证村级事务正常运转。要针对性的教育引导,推行镇党委书记和参与竞争人员集体谈话制度,对换届落选人员加强思想疏导和离任关怀,引导他们正确对待,继续发挥作用,支持新班子工作。

3.搞好工作指导。驻乡工作组会同镇党委指导新一届村级党组织班子制定任期责任目标和五年工作计划,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完善村“两委”议事规则,落实《市村党组织运行规则》,健全班子运行机制,落实党务、村务、事务、财务、干部责任“五公开”制度,构建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基层依法治理体系。同时要按照市委组织部部署,做好新当选村级党组织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岗前培训,原则上不少于3天,着力提高其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的能力。

4.加强跟踪管理。镇党委定期组织对照检查、群众评议,督促当选村党组织成员自觉履行承诺。对履职不到位的,要及时诫勉谈话;对违反辞职承诺条款的,进行免职处理。

5.做好离任保障。镇党委按照公益性岗位安排一批、其他村组干部岗位安排一批、支持自主创业一批、给予补助引导退出一批的“四个一批”原则,“一人一策”制定安排方案,确保干部思想稳定、工作稳定。并按照要求做好离任村常职干部统计并上报市委组织部,兑现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鼓励其继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一)强化力量保障。成立县级联系领导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和副市长为组长,镇党委书记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副组长,各联系单位成员、派出所成员、各村“两委”成员、各村第一书记及包村干部为成员的换届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二)强化纪律保障。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观看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引导广大党员讲党性、识大体、顾大局、守纪律,积极支持换届选举,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发扬民主与加强党的领导、表达个人意志与贯彻党组织意图等方面的关系,珍惜和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将换届纪律落实到换届选举的每一个过程,确保换届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达到群众、党员和上级党组织“三满意”。

(三)强化宣传保障。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及党员远程教育站点、农牧民夜校等平台,宣传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政策程序、工作安排、纪律要求等,同时发挥共建共创结对机关党支部、驻乡驻村工作组力量,加大换届政策、任职条件、选任模式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选民和干部群众对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知晓率,为换届选举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待遇保障。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常职干部基本报酬最新标准,及时兑现村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助。对正常离任的村干部,及时兑现离任村干部补助,同时按照《市离职村干部安置方案》要求,加强对正常离任村干部的关心关爱力度,切实消除后顾之忧。

按照市委安排部署,从2020年11月开始,到2021年3月底,全市村(社区)“两委”将集中进行换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和中央、省委、市委和市委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抓实抓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部署,坚持好干部标准,鲜明“政德、为民、担当、实干、廉洁、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着力选好书记(主任)、配强班子、凝聚共识、激发活力,为选好建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村(社区)“两委”班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加快建设“高质量产业集聚地、高颜值旅游目的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目标定位提供坚强保证。

(一)合理设置职数。村(社区)党组织设置为:一类村(社区)一般设委员3-5名,确因工作需要的,最多设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兼任纪检委员)。二类村(社区)一般设委员3-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兼任纪检委员)。村(居)民委员会设置为:一类村(社区)一般设成员5-7名,其中主任1名。二类村一般设成员3-5名,其中主任1名;二类社区一般设成员5名,其中主任1名。

(二)严格资格条件。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大力选拔思想政治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服务能力强、治理能力强的优秀人才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村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要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要细化制定人选资格条件和负面清单,突出政治素质、服务能力、带富本领、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引导村(居)民通过民主程序将村(居)民委员会候选人资格条件写入本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人选要严格落实资格联审和备案管理制度,按照程序要求及时报市、镇相关部门联审、备案。实行村(社区)“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制度,原则上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不能同时作为提名人选。

(三)着力选好书记。深入实施面向优秀农民工公开遴选村级后备干部三年计划、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四个一批”工程,着力拓宽选人视野,加大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优秀农民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等的党员中选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力度,优先考虑培养锻炼成熟的优秀农民工村“两委”干部后备人选,注重发现选拔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抗洪抢险、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党员。开展届末述职评议,组织镇村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届末述职评议,对评议不合格、连续两年年度考核排名为末位的、连续两年被列为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的书记不再继续提名。本村(社区)暂无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采取机关下派、跨村(居)选任、第一书记兼任等方式统筹选配。

(四)优化班子结构。着眼事业发展长远需要,大力推动村(社区)“两委”班子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力争通过换届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重点选拔4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党员。继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放宽后不超过60周岁(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注重培养使用年轻干部,原则上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要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可实行专职专选,逐步提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的比例。符合条件的社区可依法依规探索非户籍常住居民和党员参加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各村(社区)“两委”换届班子年龄下降目标、学历上升目标要报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明确负面清单。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提名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1)政治觉悟不高,“四个意识”不牢,“四个自信”不强,“两个维护”不够自觉的。(2)法治意识淡薄,存在严重失信情形的。(3)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霸等问题的。(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机关立案调查的。(5)参加或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当“两面人”“骑墙派”的。(6)不担当不作为,缺乏斗争精神,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7)损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群众意见反映较大的。(8)以贿赂、欺骗、威胁、暴力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任为村(社区)“两委”干部的其他情形的。

(六)全面推行“一肩挑”。坚持把集中换届作为推进“一肩挑”的重要契机,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统筹考虑村(社区)“两委”班子人选,大力推行班子成员通过合法程序交叉任职。提倡将党小组长依法推选为村(居)民小组长。

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后村(居)民委员会换届的顺序进行。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在2021年1月底前基本结束,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在2021年3月底前基本结束。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9月15日至11月30日)。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换届工作督查指导组和换届选举监督委员会。

2.深入调研摸底。全面落实镇领导包村联户制度,对村(社区)“两委”班子运行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摸底和分析研判,全面掌握班子运行、工作实绩、群众反响等情况,深入研判换届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研究提出班子调整优化的初步意见。

3.进行集中整顿。对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要先整顿、后换届。根据每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情况,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顿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重点、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坚持把解决问题贯穿整顿工作全过程。对班子配备不齐、书记空缺或不胜任现职的,限期调整、配齐配强;对村(社区)管理混乱、矛盾纠纷集中的,找准症结、及时处置;对宗族势力干扰村务、涉黑涉恶的,依法严厉查处;对仅靠镇、村(社区)力量难以解决的问题,派出专门工作组进驻帮助解决。

4.开展分析研判。结合开展调研摸底,深入查找摸排换届选举人选推荐、群众测评、组织审查、投票选举等各阶段、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客观分析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推行“一肩挑”等带来的影响,重点排查村霸等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等干扰破坏选举风险,以及可能出现的信访矛盾风险、社会稳定风险、舆论炒作风险、疫情防控风险,分类梳理,集中排查,逐一建立风险管理台账,落实专人一对一包联负责,研究制定风险防控预案,逐项细化应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村(社区)党支部要全程加强对风险点的预判和把控,要召开专题会议,召开专题会议,组织镇包村领导对重大风险点进行专项研究,及时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每个阶段平稳有序推进。要按照“一人一策”要求,做好集中换届和村级建制调整过渡安置期满将离任的村(社区)干部的思想工作,确保干部队伍思想稳定、工作稳定。

5.做好届末述职评议。组织村(社区)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届末述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提名候选人的重要参考。

6.开展任期审计。做好村(社区)财务清理和班子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参与村(社区)经济活动决策的村(社区)党组织和班子成员进行审计,注重审计党员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村(社区)“三资管理”情况等,出具审计报告,公示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

7.落实谈心谈话。镇党委书记、班子成员与村(社区)干部进行多层次、全覆盖谈心谈话,重点做到“七个必谈”:现任村(社区)干部必谈、候选对象必谈、拟离任干部必谈、村(居)民小组长必谈、党员必谈、村(居)民代表必谈、参选意愿较强但未提名为候选人的村(居)民必谈。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由镇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做深做细思想工作。

8.抓好宣传发动。运用led、党员远程教育站点、农民夜校、微信微博等平台,宣传发动群众,宣讲换届精神和纪律要求,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换届选举,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测和研判,坚决防止负面炒作。

(二)部署动员阶段(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5日)。

1.召开换届工作动员会。镇召开换届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传达上级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部署要求,明确镇村任务和工作安排。

2.组织业务培训。对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直观看、现场学,帮助镇、村(社区)干部熟悉换届选举各环节工作具体操作流程,确保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人员全面掌握村(社区)“两委”换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换届选举的程序和方法步骤。

(三)实施村(社区)党组织换届(2020年12月5日-2021年1月底)。

1.发布公告。通过广播、告示、会议、网络、微信平台等途径发布换届公告。内容包括本次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的职位职数、任职资格条件、负面清单、推荐提名与选举方式、时间安排等。

2.开展党员登记。对正式党员进行登记,确定应到会人数。镇党委要组织各村(社区)党组织提前动员外出党员回乡参选。党员因“五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在征求党员本人和家属意见的基础上,经村(社区)监委会核实、镇党委同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五种情况即: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或服刑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3.提名候选人初步人选。在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党员和群众代表推荐、上级党组织推荐的情况,由村(社区)党组织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讨论提出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报镇党委研究审核。

4.开展资格联审。镇党委按照任职资格条件和负面清单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联审组。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候选人考察对象。

5.组织开展考察。市委组织部会同镇党委制定村(社区)党组书记具体考察方案,镇党委制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具体考察方案。村(社区)党组书记候选人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镇党委,采取民主测评、集体面谈、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等方式进行考察,其他候选人考察对象由镇党委负责考察。镇纪委要协助做好村(社区)纪检委员人选的审核和考察工作。

6.确定候选对象。候选人考察对象经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研究确定下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镇党委研究审核。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经镇党委审查同意后,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研究确定,镇党委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候选人正式人选。

7.大会选举。召开大会正式选举1个月之前,各村(社区)党组织需向镇党委提交正式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镇党委批复后,正式选举前党员参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各村(社区)召开党员大会实行差额选举。参会人员为应到会的全体党员;列席人员为预备党员、非党员的村(社区)干部、组干部、村(居)民代表;监督人员为村(社区)监委会成员、社会监督员。选举大会由镇换届督导组现场督导,村(社区)党组织上届委员会主持。选举程序为:(1)工作人员清点实到人数;(2)宣布党员大会开始,奏唱国歌;(3)通过党员大会议程;(4)上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作工作报告;(5)讨论酝酿,大会休会;(6)召开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听取讨论情况汇报;(7)大会复会,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8)大会通过正式候选人名单;(9)组织选举,召开党员大会,直接差额选举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10)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11)主持人宣布当选委员名单;(12)召开第一次党组织委员会会议,选举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13)主持人宣布当选书记、副书记人员名单;(14)新当选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表态发言,作任职承诺、完不成目标辞职承诺和廉政承诺;(15)宣布大会结束,奏国际歌。

8.任职。由村(社区)党组织向镇党委书面报告选举结果,镇党委对正式选举产生的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要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镇党应及时审批任命,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镇党委要组织进行任前谈话,并与村(社区)党组织班子及书记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班子成员签订《廉洁承诺书》,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

(四)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1月-2021年3月)。

1.确定选举方式。按照上级相关要求,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全部实行直接选举。各村(社区)要在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换届选举,要结合本地群众的生活方式、传统习惯、文化认同,科学合理地设计调查、宣传、通知、登记、开会、投票等环节。

2.明确选举时间。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结束后正式启动,至2021年3月底全面结束。

3.推选选举机构。各村(居)民委会依法成立第十一届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和主持村(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更换。社区居民选举领导小组的人选,由镇提名,与居民会议协商确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由5至9人组成,设主任1人,主任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成员推选产生,经上届村(居)委会张贴公告,告知本村(居)全体村(居)民,并报镇选举工作机构备案。

4.制订选举办法。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经民主推选产生后,即要负起主持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职责,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制定本村(社区)的选举办法。选举办法要明确选举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就村(居)委会成员名额、选民资格、候选人资格和提名、中心会场和投票站设置、委托投票、另行选举等作出规定,提交村(居)民会议或者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5.做好选民登记。采取灵活多样登记方式,依法登记选民,保障村(居)民参选权利。选民登记开始之前张贴公告公布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提前通知选民。登记造册的选民名单,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要严格审核,做到不重、不错、不漏。审核确认后,在选举日前20日,以村(居)民小组顺序公布。同时,根据选民名单填写并颁发参选证。因故不能到场投票的,可书面委托本村(居)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收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被委托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委托投票应当自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到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办理,经审核后2日内公示。

6.提名确定候选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组织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依法提名候选人,初步候选人的提名,要体现广泛民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应在提名前向选民公布候选人资格条件、村(居)委职责和村(居)委成员各自职责。当初提名的名额超过正式候选人的差额时,通过预选按照差额原则确定正式候选人。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实行女性成员“专职专选”,确保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候选人确定后,报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联审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联审。在党组织换届中已进行联审的,可不再进行联审。正式候选人必须在选举日前5日,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张榜公布。

7.依法组织投票选举。选举前要尽可能通知每一个选民,动员广大选民自己投票,保障每一个选民的选举权,提高选民的参选率。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在选举日前5日再次公布选举时间和地点。投票选举时,应当召开选举大会,人数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社区)可以设立选举会场、若干投票站,当场领票、写票、投票,集中唱票、计票、监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确保法定程序严格规范。选举会场和投票站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和公共代写处。选举结果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确认后有效,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并颁发主任、委员当选证。同时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认真填好选举结果报告单,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并在当日或次日张榜公布当选名单。因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选举无效的,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重新组织选举。

8.做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工作。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10日内,应当依法推选村(居)务监督机构成员。镇、村(社区)党组织要从严把关、选优配强,确保人选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特别是依法办事能力。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村(社区)纪检委员(纪委书记)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推动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9.加强其他组织建设和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推选工作。要以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带动包括共青团、妇联、民兵组织、红白理事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等在内的其他村(居)组织建设,确保各类组织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健康有序运行。依法做好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推选工作,提高村(居)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提倡将党小组长依法推选为村(居)民小组长。

(五)换届成果巩固。

换届工作结束后,镇、村(社区)组织做好后续工作。一是做好新老班子交接。镇党委要开展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任职谈话,指导制定任期目标和工作举措,组织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资金、办公场所等移交工作,及时变更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是法人信用代码证书,保证村(社区)事务正常运转。二是做好思想工作。镇党委要专门组织同落选退职同志谈心谈话,引导他们正确对待,继续发挥作用,支持新班子工作。三是做好总结。要围绕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并做好相关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四是加强培训。镇党委要在换届工作结束后3个月内,对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进行任职培训和业务培训,帮助提高抓发展、服务、治理能力。五是大力培养后备干部。要择优选拔一批基层后备干部,完善后备干部培养机制,为村(社区)各项事业发展储备优秀人才。

(一)严明换届纪律。坚持把正风肃纪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严明纪律、严格监督、严厉查处,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违背组织决定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等行为;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严禁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近亲繁殖”等不正之风;严格换届工作程序,坚决防止任意简化选举程序、执行上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严格执行换届选举有关规定,严禁干扰换届,严防敌对势力、黑恶势力、家族和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严防人选提名中的弄虚作假、权钱交易等行为;坚决查处诬告,支持保护干事创业者。

(二)加强教育警示。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坚定性。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换届纪律要求,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加大警示教育力度,通过学习观看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候选人、“两委”班子成员、换届工作人员选前谈话制度,逐人签订纪律承诺书,让换届纪律要求深入人心。

(三)加强换届监督。加强换届全程监督,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和换届监督员,及时收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对举报问题和线索逐一进行核查。建立民情直报员制度,每个村(社区)设不少于1名民情直报员,及时收集和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建立快速查处机制,对换届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换届风气不正、监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

(一)落实领导责任。村(社区)“两委”换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注度高。镇村干部及相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的作风、细致的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具体指导,确保换届工作健康顺利开展。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指导组,要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的指导,要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保证“两委”换届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督促检查。镇纪委及镇“两委”换届督查指导组,不定期深入到村(社区),采取查阅资料、谈心谈话、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等,及时向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镇党委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盯紧盯实换届选举各个环节,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处理。对信访存量较大、矛盾比较突出、家族宗族影响较大的村(社区),要实行点对点、人对人的重点监控,及时有效处置。换届选举日,镇要派出专门工作人员,现场进行督导。

(三)注重思想引导。坚持将谈心谈话贯穿换届选举全过程,深入细致地做好换届期间的纪律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纪律讲明、把道理讲透、把思想做通。充分运用广播、led及党员远程教育站点、农民夜校等平台,多种形式进行思想发动,强化宣讲换届精神和纪律要求,努力提高党员参与率。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换届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换届选举,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四)抓好风险防控。要深入摸排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中的不稳定因素,做到全面细致,不留死角。针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落实责任和措施,及时疏导化解,对突发群体性事件,及时依法果断处置,确保社会稳定。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村(社区)“两委”换届期间的情报信息,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对掌握的重要信息及时分析研判。要关注重点利益诉求群体,掌握重点人员动态,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上访和个人极端事件。加强换届舆论宣传,强化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做好换届舆情应对处置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强化疫情防控。充分认识在换届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防止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要求,针对秋冬季疫情防控需要,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在换届中出现疫情防控风险。要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对中高风险地区回乡的,要落实健康申报、居家隔离、核酸检测等措施,确保健康参选。要加强重点场所防控,控制党员大会、村(居)民代表大会的频次和规模,尽量缩短会议时间,做好会场通风消毒工作,尽量减少人员聚集。要强化应急处置,对选举中发现健康异常人员,要按规定及时处置上报。

(六)完善治理体系。研究制定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成员特别是“一肩挑”党组织书记日常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不合格不胜任不称职村(社区)干部退出机制,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规范落实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织密建强监督体系。建立完善职责明确、分工合理、齐心干事的村(社区)“两委”班子工作制度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等其他组织各司其职、协调运转、充满活力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共治有机融合的治理体系。健全村(社区)组织议事决策机制,深化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研究制定村(社区)党组织工作运行规则。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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