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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总结(实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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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总结(实用11篇)
2023-11-20 01:39:19    小编:ZTFB

在制定方案时,我们要考虑到各种可能的情况和变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以保证方案的成功实施。在方案实施中,团队沟通和协作至关重要,要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氛围。方案的选择和制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下面这些范文可能会给你一些启示。

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总结篇一

为深入开展局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根据《xx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安全发展为目标,认真落实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围绕“治理隐患、杜绝事故、保障安全”的主题,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自查和督察行动、重点领域安全整治“三项行动”,严格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全面推进基础工作,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遏制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围绕“治理隐患、杜绝事故、保障安全”这个主题,扎实开展局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稳步推进关于局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强化安全生产力度,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粮食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推进局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不断强化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安全事故,进一步促进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范围是:直属各粮库、各粮油购销企业、粮食加工企业及宾馆、零售粮店、主食厨房和出租场所,主要包括:电器设备、用电线路、锅炉、电梯、消防设施、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车辆管理、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和安全警示牌设置等。

(二)加大安全生产自查和督察力度。杜绝下列行为出现,必要时配合安全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的;

4、瞒报事故的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改的;

5、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其它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行为。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对下列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6、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6、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各单位要统筹各项工作,把“三项行动”与局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科学地组织本单位开展好贯彻落实。

(一)制定行动方案,开展自查自纠(6月30日前完成)。

各单位要按照市局“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本单位“三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注意抓好思想发动,提高认识,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出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各单位“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必须于6月25日前报送市局人事保卫处。

(二)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7月1日至9月底)。

1、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对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主要对象是各粮、油库、批发零售企业、加工企业及所属的宾馆、粮店、主食厨房、出租场所和车辆管理部门,严格落实整改目标,明确监管责任和排查治理责任。

2、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电等安全措施,严密防范因大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切实发挥板报、专栏等宣传载体作用,广泛宣传这次“三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

4、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5、国庆节前,市局将组织对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第二阶段安全整治督察,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月至11月底)。

1、进一步完善措施,提高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天然气泄露、防自然灾害以及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单位要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组织检查和总结,并于11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总结报送市局人事保卫处。同时市局将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组织开展综合督察。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三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周密计划,确保“三项行动”的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把“三项行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时时刻刻抓住不放,积极强化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尤其是对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要抓住不放,扎实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确保“三项行动”取得实效,促进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抓好协调筹划,保证整体推进。一是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上报,尽快解决;二是要积极探索掌握安全生产规律,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推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完善;三是“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务求实效。

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总结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2〕23号,以下简称《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22〕8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武政办发〔2022〕6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民勤县人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意见》(民政发〔2022〕5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切实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省政府《实施意见》、市政府办《实施方案》、县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政府安全监管,为全县“十二五”期间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责任,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使企业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更加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和作业达到标准要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健全,逐步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一)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武威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和《民勤县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切实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保障责任体系、岗位责任体系和监督责任体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

2、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负责组织、研究、部署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专题研究重大安全生产事项,制订、实施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要配备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地下矿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不少于3人,露天矿山应不少于2人。

小型露天采石场应不少于1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按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企业要按照《民勤县人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要求,制定涵盖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和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相对应的安全生产记录、台帐等基础资料管理制度。

4、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要加强劳动组织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要依法予以关闭。

5、不断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矿山企业要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管理严格实行五项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民政办发〔2022〕160号)的要求,严格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下井带班制度和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离矿请假制度;工程项目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监理等相关负责人要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

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实行更加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企业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除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外,要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管理混乱的,要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监管不力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要根据情节轻重,按照“一岗双责”原则,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1、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强化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要加强设备安全管理,凡是发现设备安全管理不到位,检查、维护、更新不及时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

2、不断强化企业非正常生产状态下的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煤矿、井工开采非煤矿山、化工企业停产复工、开停车、检维修、试生产(运行)等非正常生产状态下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复工、试生产(运行)的,企业要制定方案,申请备案,凡是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具备复工、试车条件的,一律不允许复工、试车。

3、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两年之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要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存在国家首批公布重点监管的15类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企业,必须在2022年年底前完成自动化改造。

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物品的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在两年内完成。尾矿库要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要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推进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4、大力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产能。依靠科技进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技术改造力度,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科技成果,逐步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整治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适时向社会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的产业政策,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对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要予以强制性淘汰。

(三)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

1、认真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武威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民勤县人民政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实施办法》,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订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抓好各自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当地企业包括盛市驻民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3、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4、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要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要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追究,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对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切实加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及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6、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以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进一步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民用爆炸物品、水利、农机、铁路、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下达整改指令和逐级挂牌督办制度,并在主要媒体公告。对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对治理情况及时跟踪督促整改。

7、推行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信用挂钩联动制度,将企业的安全生产分级评价结果,作为信用评级的重要考核依据。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安监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向发改、国土、住建、工信、人社、工商、质监、电力、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8、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站点监管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承担安全监管工作。要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安监队伍的监管执法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

(四)加强企业安全生产预警监控体系建设。

1、认真执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和预警制度。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建立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制度。企业每月要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要生产经营活动环节、敏感时段和区域要进行专项风险分析,无安全可靠保障措施不准开展任何生产经营活动。

2、全面实行安全生产指标控制预警监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全年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各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月报告、季考核、全年综合评价”的考核方式,落实奖惩措施。各乡镇、部门、单位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分析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所属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和指标控制情况,并结合实际制订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

3、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要坚持预防为主,针对生产工艺和装置特点,认真进行风险辨识,确定危险源点,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建设。

1、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各类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努力推进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

积极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大力推进建设安全诚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新闻、广播、电视等媒体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企业各类安全生产活动,并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2、切实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企业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要切实加强新上岗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在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员工转岗、轮岗前,进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师资建设,确保培训质量。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矿山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3、认真落实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企业新上岗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从业人员在本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经济保障体系建设。

1、加大安全专项投入。把安全监管经费纳入预算,加大支持应急救援体系、执法装备、安全生产信息化和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建设的投入力度。要建立专项资金,加快重大安全建设项目的实施。切实做好尾矿库治理、煤矿安全技改建设、瓦斯防治和小煤矿整顿关闭等各类资金的安排使用,落实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完善水上搜救奖励与补偿机制。

2、认真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及保险政策。企业必须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

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进责任保险制度。根据安全生产实际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运输、野外、矿山开采等高危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扩大安全生产保险范围。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规定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高危行业企业探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3、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按不低于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

4、切实加强企业安全投入。企业必须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建设、改造、维护以及工艺更新、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职业卫生条件改善和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科技开发、奖励等资金的投入,确保安全投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安全生产投入必须纳入企业财务预算,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对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七)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体系建设。

1、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强化源头管理,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建设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实施关闭取缔。降低标准造成隐患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2、严格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卫生,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职业卫生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3、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标准,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22),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投入。

要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大力推广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试点经验,继续扩大推行范围,积极开展达标评定,深入组织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持续巩固达标成果,实现全面达标、本质达标和动态达标,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对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危险性作业,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使其达到安全生产条件。

4、加强企业班组安全管理。切实加强车间、班组、工段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实施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建立班组长岗位竞争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和落实班组安全责任。在企业、车间、班组、工段全面开展“零事故”活动,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5、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责任。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审批程序,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建设、违规生产、违规经营等行为。

6、严格规范企业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凡是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企业,要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事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协调、管理职责。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约定安全生产管理事项,未对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协调、管理职责,发生事故的,追究发包或者出租单位的相应责任。

7、切实加强地面挖掘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施工企业在挖掘施工前,要认真查阅有关资料,全面摸清项目涉及区域各种地下管网的分布和走向,制订可靠的保护措施,按照安全施工要求进行作业。严禁在地下设施不明的情况下,进行开挖作业。建设单位要协调各类地下设施业主单位对地下设施情况进行现场交底,并作出明确的标识,必要时在作业现场安排专人监护,确保地下各类设施安全。

1、不断加强企业应急管理。企业要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和情况,制定科学完善的应急处置预案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急救知识培训,做到会处置会急救。要加强应急救援管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建立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必须与邻近有资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或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快捷有效的通信联系。同时,要按照应急救援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配齐相应的救援器材、设施和装备。

2、严格执行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要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及时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严格执行矿山企业“逢大暴雨天气停产撤人”、“矿山调度室10项授权”和“3分钟通知到井下”的规定,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着力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结合实际建立专业性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和应急物资。

4、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所有矿山每年要组织开展1次停产撤人演练活动,其他高危企业、高层建筑和地下商场每年都要组织开展1次应急救援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指挥体系。

(一)宣传培训阶段(2022年4月底以前):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制订《通知》和《实施意见》的宣传培训计划,在乡镇、各负有安全监管的部门和企业全面开展宣传活动。2022年4月25日前将宣传计划和活动总结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整改提升阶段(2022年5-10月):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紧扣《通知》和《实施意见》精神,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企业要在安全生产责任、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安全投入保障、安全标准化达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方面认真进行梳理,全面进行整改提升,切实做到责任落实、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投入保障、措施得力、整改到位。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2年4月下旬,9月上旬,12月上旬):县安委会办公室将在宣贯活动结束后、活动开展过程中、年底责任书考核时三个时段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活动情况进行督导,并把《通知》和《实施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作为2022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对因《通知》和《实施意见》精神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1-12月):各乡镇政府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辖区相关单位和企业贯彻落实《通知》和《实施意见》情况进行验收。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客观分析,大力宣传好的经验与做法,认真整改问题与不足,切实巩固活动成果。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在2022年12月20日前将总结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一)统筹规划安全生产工作。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在制定发展规划时,要同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专项规划。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在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之中,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要突出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二)加快产业重组步伐。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大对相关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进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三)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考核。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全年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月报告、季考核、全年综合评价”的考核方式,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考核,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县政府已将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在年终考核时对未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未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不断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对举报者予以奖励。完善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深查原因,切实整改。

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总结篇三

根据xx县**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要求,深入宣传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第**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在学校内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素养,促进学校安全发展,保障学校平安,创建平安校园。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年6月1日至30日。

四、活动形式与内容。

1、组织学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利用周务会的机会,在教师中组织学习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增强教师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确保达到实际效果。

2、利用学校星期一升旗仪式的机会,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食品安全、防自然灾害安全等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安全自护能力。

3、利用学校校园广播网,通过小广播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让学生掌握一些安全基本常识,提高安全自护能力。

4、利用黑板报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班办一期安全教育黑板报专刊,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防自然灾害教育等。

5、组织开展暑假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在专题教育活动中,印发《暑假安全告学生家长书》,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学生家长做好学生暑假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学生暑假安全。

6、做好每日安全教育提示工作,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增加学生安全知识,提高学生安全防护能力。

7、利用安全教育平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做好20xx年暑期安全专项教育活动,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8、利用《生活生命与安全》课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素养。

9、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改工作,排查隐患,对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保障师生安全。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

2、扎实开展宣传活动。要求全体教师按照学校的活动方案,扎实开展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提高学生的安全素养,保障学生安全。

3、做好总结工作。活动领导小组在活动结束后,要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汇报材料上报教育局安全科。

20xx年是实施""规划最重要的一年,也是我镇实施"工业立镇、富民强镇"战略关键之年。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我镇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出以下今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以下简称国务院《意见》)和安全生产""规划,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为主线,以事故预防尤其是以较大以上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着力凝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共识和合力,着力落实企业主体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着力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和"打非"工作力度,着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提升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和支撑保障水平,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和基层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全力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四个"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确保不突破市委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亿元gdp事故死亡率0.18以下,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2.8以下,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3.1以下。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各级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强化党政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原则,完善县安委会机构建设,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经济管理区主要负责人的监管职责,组成部门正职领导任安委会成员的要求。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纳入政府及其部门绩效、企业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衡量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重点工程纳入政府投资规划。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模式,创新安全社会化管理。

加强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职责。严格落实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进一步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责。不断探索创新与经济运行、社会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模式,建立健全与企业信誉、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相挂钩的安全生产约束机制。

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加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的监督考核。通过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严格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实施分类指导重点监管、跟踪落实整改措施,以及警示约谈、黄牌警告、责任追究等,促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承诺、述职制度和岗前安全确认、危险作业现场监护、岗前培训、持证上岗、隐患排查、风险定期分析等重要制度,强化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注重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企业安全状况诊断、评估、整改方面的作用。

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问题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完善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现场执法与网络监控、全面检查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机制。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发生;完善安全执法政务公开和群众投诉举报制度。按照"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的要求,要严格遵循执法程序,强化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廉洁执法。结合安全生产准入和落实"三同时"制度,要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各种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手段,落实执法措施,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好20xx年全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非煤矿山方面:100%的矿山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巩固和扩大矿山中深孔爆破、非电起爆、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视频监控、尾矿干式堆排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应用。新增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采石场20家以上。严格矿山安全行政许可,按期完成延期换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加大对非法违法开采活动的打击力度。

危险化学品方面:严格落实凡是没有在划定的化工集中区的新申办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一律按不符合安全条件不予许可从事生产经营的规定。督促采用危险工艺生产危险化学品以及涉及剧毒化学品、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等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其他化工、医药生产企业达到三级以上水平。严格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强化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重点监管的品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推进重大危险源自动化改造工作。加快推进城区内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搬迁。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烟花爆竹方面:巩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达标成果,推广应用重点部位安全监控报警系统建立完善的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交通方面:大力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安委办〔20xx〕50号)。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深化平安畅通工程,推进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非法载客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评估。加强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危险路段综合治理。建立农村客运服务和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加强校车、电动车安全监管措施。深化渡口渡船、各类船舶特别是砂石船舶的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重点水域、船舶和时段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以及落实大型水上活动的安全监管措施。开展现有港口、码头的安全现状评价。争取上级支持推动实施渡改桥工程。严厉查处农用船、自用船、渔船非法载客行为。

建筑施工方面:推行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措施。加强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安全监管,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和施工工艺、技术及装备。监督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和桥梁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动态数据库和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完善失信惩戒制度。以铁路、公路、水利等重点工程及桥梁、隧道等危险性较大项目为重点,建立完善设计、施工阶段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认真整治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以及严重忽视安全生产、赶工期抢进度等建筑施工领域的突出问题。

消防方面: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立"清剿火患"的长效机制。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以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企业员工宿舍与生产作业、物资存放的场所相通连)、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集中整治重大火灾隐患。

冶金、机械等其它行业方面:加强冶金机械等工贸其它企业的安全监管,开展冶金煤气、受限空间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运等安全专项整治,严防燃气爆炸、人员中毒窒息、钢水包倾覆等事故。加强煤气输送、储存、使用等危险区域连续监测监控。

加强铁路、电力、特种设备、民爆炸物品、农业机械、旅游、教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着力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以及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对工业园区、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察力度和频度,搞好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各级特别是乡镇"打非治违"工作职责,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完善非法违法生产单位实施黑名单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和要求,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及时公开事故调查有关事项,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非法违法、瞒报谎报事故查处跟踪督办制度,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事故多发或事故隐患较多的地方或单位及时发出警示通报,实施约见警示等。

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认真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按照"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查"的要求,严格行政许可、审批。做好许可证到期换证工作。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员执业资格制度,做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再教育工作。

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巩有达标等级的基础上,推进企业安全达标升级。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相关文件精神,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标准化创建任务。规模以上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率达100%,且80%以上达三级以上。加强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将评价结果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贯彻落实好《**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柳政办〔20xx〕25号)和工伤保险缴费浮动制度。强化班组安全建设,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继续评选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优秀班组长,树立安全标准化示范班组,推动专业和企业达标。

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县安监局要建立职业健康监管科室,安排专人开展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接触危害作业人数监管数据库。深化粉尘与高毒物质危害等专项治理工作;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职业病危害预防知识的宣传。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协作机制。"三同时"审查率达65%以上,规模以上企业职业危害申报率达100%,木质家具制造等企业职业危害申报率达100%,其他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80%以上,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力争创建1个以上市级职业卫生先进企业。

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完善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数据库的建设,逐步建立适时反映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状况、便于实施政府动态监管的综合信息网络。依托"金安"工程,完善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数据库以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基础信息管理数据库。

(五)进一步推进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推进"科技",提升技术支撑能力。企业要完善危险工艺生产装置自动控制、报警和安全联锁系统。道路运输领域要采用卫星定位动态监控和联网联控。所有运输危险品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建立利用监控平台进行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的机制。继续做好重大危险源建立"五可"监控系统工作,加强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完善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

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监管。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市场秩序,规范中介服务机构行为,促进中介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标本兼治各项政策措施,充分运用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等经济政策,引导和带动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要确保必要的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机制的预防和促进作用。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继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互联互通信息网络与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健全企业、政府对事故灾难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结合实际,整合应急资源,依托大型企业、公安消防等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高危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中小学校等,要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和培训,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提升事故医疗救治能力。完善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工作。

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各级监管队伍建设,尤其是工业园区和乡镇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使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完善委托执法制度。加强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充分利用业余学习、选送参训、委托培养、视频讲座、岗位练兵等多种方法途径,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六)积极推进宣教培训及安全文化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加大对国务院《意见》、《通知》、安全生产""规划和自治区政府12号文件的宣传力度。要设立永久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标语牌。电视广播报纸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报道。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等活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落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加强各类安全培训。企业要认真做好"三项岗位"、企业全员培训和再教育工作,重点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健全培训档案。加强对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每年轮训一遍。完善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培训,把农民工和外包施工企业人员纳入安全培训范围,统筹安排、分类指导。对新进、转岗或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员工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员队伍,实现重点企业至少有1名具备资格的监督员;加强培训安全生产督导员。搞好换届后乡镇、村(社区)分管领导的安全培训。要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计划,把普及安全知识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计划并加强实施考核。

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普及安全常识,增强全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意识。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努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大力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推进国家级、自治区级工业园区的安全社区建设,全面推进乡镇开展创建自治区级或国家级安全社区工作。

(七)强化组织领导。

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形成各方面齐抓共管的合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管体系。把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体系之中。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成效显着的单位和个人要以适当形式予以表扬和奖励,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依法严格追究责任。搞好安全生产政务公开。落实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制度,完善隐患、事故举报奖励制度。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和隐患排查,落实职工岗位安全责任,推进群防群治。

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总结篇四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扎实做好国庆、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等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卫生系统不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为全市安全工作作出应有贡献,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于9月25日至10月5日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会战”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通过组织安全生产“百日会战”活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全面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任何时候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加强宣传教育、隐患排查、隐患整改、隐患整改督查和应急救援工作,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继续保持安全工作无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

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各单位尤其要注意抓好安全事故的高发高危期。为细化任务、重点重防,结合“百日会战”期间的重点时段,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第一阶段,国庆黄金周期间(9月25日至100月105日)。

(二)第二阶段,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100月106日至102月20日)。

(三)第三阶段,期间(102月210日至10月5日)。

此次“百日会战”活动主要以检(督)查为主,督查采取各单位自查整改与市局组织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督)查的重点内容分常态检(督)查和专项检(督)查两个方面:

(一)常态督查内容:

10、各单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领导设置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落实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情况。

3、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加大安全投入情况。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

4、按照隐患排查整改要求,正常开展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及全程记录的相关台账资料建立情况。

6、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和组织必要的演练情况。

7、各单位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情况。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二)专项检(督)查内容:

10、门急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安装消防栓等。

2、门急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是否规范,数量是否足够,标识是否醒目以及是否保持畅通;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是否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是否有阻碍逃生的违章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周围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3、医疗卫生单位内部医疗、医技等工作用房,职工宿舍区域防火设置情况。

4、火灾报警、灭火系统、消防泵、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5、医疗机构内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各类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

6、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配电房、电梯等各类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等情况,特别是在公众聚集场所和重要活动场所使用的上述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年检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相应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7、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医技使用的各类放射性、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保管、安全使用情况。

9、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的制订、完善和演练情况。

9、各单位道路交通安全情况。主要是救护车等车辆的规范使用、检测检修和严格按单位车辆管理规定实施用车的情况。

100、有建筑工程单位的建筑安全情况。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告知情况。

1010、各单位重要科室和重要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情况。主要是财务科、机房等重点科室的防盗防泄密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逐级落实安全大检查中各环节的责任,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促使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做到宣传发动到位。

各单位要针对本地单位的实际,制定严格周密的、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工作方案,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走过场,确保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取得实效(工作方案于100月100日前报局人秘科,电子邮箱:5210539@qq)。要以最近全国发生的几起重特大事故为反面教材,利用板报画廊宣传、职工大会宣讲等办法,强势宣传、造浓氛围,真正在全单位形成工作必有安全、言谈必提安全、生活必重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排查,狠抓整改,做到安全措施到位。

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地毯式排查,坚持检查整改同时进行,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整改期间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停止使用。同时要加强跟踪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彻底到位。

(四)严肃纪律,强化督查,做到监管考核到位。“百日会战”活动中,市局将进行不定期检查,特别是对一些重点单位将加大督查力度。必要时将一些单位“久而不解”、“无心求解”的老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和系统内部挂牌督查。

安全生产“百日会战”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并将本单位开展活动的总结报告报送局人秘科。

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总结篇五

本次百日安全生产冬季战役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围绕国庆节、全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在重点行业领域严格落实“两严七定四派驻”制度,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监控措施和应急值守工作再检查、再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第二阶段,针对冬季雾雪、冰冻、大风等恶劣天气增多实际,认真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集中检查活动,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冬季安全生产措施再巩固、再落实,严防年底企业超能力突击生产忽视安全,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反弹,确保实现全年事故控制指标。

第三阶段,组织开展督查活动,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集中督查,确保不出现问题。

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总结篇六

各部门要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行为,切实抓好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检查。各部门要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全面检查,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严防危险化学品泄露、火灾、易爆物品爆炸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部门要严格管理,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中毒、污染等次生事故灾害。

(二)加强对仪器设备安全检查。对公司在用的所有仪器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检验检测,达不到技术标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停止使用,并申请报废。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确保责任、资金、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

(三)加强对交通运输及水、电、气、热等的安全检查。重点抓好雪、雾、风等恶劣天气情况的交通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和事故防范措施,加强对车辆等运输工具的维修保养,防止带“病”运行。加强对公司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速超载和疲劳、酒后驾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

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总结篇七

为加强清明及“壮族三月三”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我镇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保障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县有关会议的工作要求及部署,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我镇安全稳定。

全镇所有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重点排查非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消防、学校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

(一)非煤矿方面:排查停产后矿的安全管理、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矿企业雨季排洪设施的修善、防汛措施的制定完善和防汛物资的储备情况;对存在隐患的采空区、老空积水、水患严重的矿的安全治理和监控防范情况;企业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情况等。

(二)危险化学品方面:检查液体储罐安全监控仪表完好,高低液位报警联锁,防雷、防汛、防倒塌措施落实;埋地油罐、充装车辆、气瓶等的设备、仪表、安全附、报警系统检验情况,防渗漏、防上浮、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应急消防器材配备等情况。

(三)烟花爆竹方面:对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重点检查持证生产经营和停业整改情况,零售点专店或专柜、专人销售、专人负责、零售点安全距离、安全通道、零售场所的面积、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存放量是否超过核定量。政府向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驻厂安监员制度落实情况。加强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已停产烟花爆竹企业的原料、成品、半成品的处置存放防爆管理工作情况;春节后复产的安全管理、规制度的落实和人员培训情况。对打“私炮”的检查,重点检查落实有关单位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责任制情况,“私炮”防控情况、联合执法情况。

(四)道路交通方面:1严肃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彻底整治农用车、三轮摩托车违载客和“三无”车辆现象。排查全镇辖区内危险路段,增设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五)水上交通方面:深化对渡口、渡船专项整治;镇、村、船主执行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船主、驾驶员、渡口管理人员的培训情况;渡船、渡口的安全状况;渡口、渡船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和机构、人员、职责、经费落实情况;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

(六)水利方面:水库大坝廊道、护坡存在裂缝、渗水渗浆和老化现象情况;输水和泄洪建筑物存在裂缝、气蚀、破损和变形情况;闸门及启闭设备、防汛道路、抢险物资储备情况;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小型水库的管理机构、看护人员和日常巡查落实情况。南流江河道采砂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七)农业机械方面:排查拖拉机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发放情况;拖拉机驾驶证申领情况;防范超速、超载、非法载客、无证驾驶、违操作和无牌行驶违法行为措施和落实情况;拖拉机驾驶员参加审验和安全学习情况等。

(八)消防方面:以商场市场、饭店、学校、医院、网吧等为重点,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石油化工等人员密集场所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消火栓完好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置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

(九)建筑施工方面:排查在建工程涉及的桥梁、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严防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十)特种设备方面:排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维护保养情况、气瓶的普查登记情况;学校锅炉、各气瓶充装经营单位等安全状况。

(十一)学校方面:加强校舍检查和维修,停止使用被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

(十二)电力方面:电网设备安全运行、维护情况;防火、防雷电设施的配备、使用和维护情况;重要用户供电安全管理情况;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措施落实情况,电网运行方式的复核审查情况。

此外,城市供水、公共交通等行业(领域)也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排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在前段时间开展的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基础上再次深入开展大检查活动。这次大检查活动采取企事业单位自查,镇有关单位组织、督促、指导企业自查,镇专项检查组(专项检查组安排详见附1)组织专业检查督查,镇督查组(督查组安排详见附2)组织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改阶段(月2日以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有关单位检查督查阶段(本下之日起至4月0日):各有关单位在企事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层层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的全面检查督查,对事故易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检查督查。

1镇政府组织、督促、指导企业自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或隐患,要按治理要求,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全面进行治理,建立安全检查和治理台帐。

2镇专项检查组组织检查督查。镇专项检查组结合企业自查自纠的情况,对本行业或领域进行全面检查督查。

镇督查组组织督查。对各有关单位以及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检查督查。

(三)总结和迎接上级督查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深入开展。同时,及时做好迎接上级督查组到我镇督查的各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制定活动方案,立即动员部署,做到层层发动、层层部署、层层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面彻底、不走过场。各领导干部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开展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跟踪到底、整改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将排查任务落实到车间、班组和每个岗位,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二)注重头,即查即改。各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在建项目、重点企业要从勘探和设计的头查起,查勘探是否符合要求,设计是否符合规范,生产和施工是否符合规程,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并掌握安全规范和作业规程等进行全面排查。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排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切实整顿,及时消除隐患和问题;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三)保持高压,打击非法。各有关单位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排查和处罚打击力度。特别是要落实各牵头单位的“打非”工作责任。对“打非”工作不力、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惩处、安全生产秩序混乱的地方,要进行诫勉约谈和警示通报、挂牌和跟踪督办。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企业,供电部门一律停止供电;交通部门严禁非法产品上路运输;工商和质监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猖獗、后果严重的地区和企业,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

(四)严格查处,严肃追究。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调查处理,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要认真执行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非法违法、瞒报谎报较大事故跟踪督办制度,确保按期结案,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并跟踪督促事故责任和整改措施的落实。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找隐患,堵塞漏洞,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五)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大检查活动一定要严肃认真,铁面无私,绝不能应付了事。大检查活动期间成立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督查组,组长由镇纪委书记刘稳忠兼任,成员从镇纪委、党政办、安委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对各单位开展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束后将督查情况全镇通报),确保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大检查活动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出现问题造成影响的进行问责,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毯式地排查各类事故隐患。

(七)方案实施时间、要求。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各村社区,各单位每天下午16:0前将检查情况(附2)报镇安委办,并在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工作总结,于4月1日上午下班前同时以书面、电子档形式报送镇安委办(联系电话:xx),邮箱:xx。

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总结篇八

从11月18日起至2月26日结束。

这次煤矿安全生产百日会战主题是: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组长:郝守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煤矿安全监督股,办公室主任周顺利兼。

1、宣传发动阶段(11月18日—25日)。各乡镇、各煤矿要制定方案,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建立活动档案,通过召开会议、开办橱窗、张贴标语、吊挂横幅、广播、录相、散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对此次活动进行广泛宣传。

2、煤矿自查自纠和乡镇复查阶段(11月26日—12月5日)。各煤矿在矿长组织下进行自查。乡镇煤矿要在乡镇政府领导下进行复查,复查结束后要以书面形式将自查自纠情况以及乡镇复查情况报领导组办公室。

3、煤矿互检阶段(12月6日—20日)。互检工作必须由安全矿长牵头,组织机电、技术副矿长参加,对照《煤矿安全生产百日会战互检评分表》进行现场评分,区安监局派出联络员,联络指导煤矿的互检工作。

4、集中检查阶段(12月21日—1月10日)。区政府将成立两个检查小组分别对区营、乡镇煤矿进行集中检查,对照《煤矿安全生产百日会战集中检查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打分。

5、综合评比、通报表彰阶段(1月11日—20日)。根据互检得分的25%、集中检查得分的50%和日常监管掌握情况及这次活动组织情况的25%,进行汇报,分类排队,把全区煤矿分为三类,区营矿:一类两名、二类三名、三类一名;乡镇矿:一类两名、二类四名、三类一名;对评为一类煤矿的矿长、乡镇有关领导和对此次活动中工作认真负责的有关人员要给予奖励,矿长在总结会上介绍经验;对评为三类的煤矿在全区通报并各处罚10万元,矿长要在总结大会上做表态发言。奖励资金除罚款20万元外,另外区政府将拿出10万元,共计30万元进行奖励。在此期间发生伤亡事故的煤矿,实行一票否决,得分为零,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回头看阶段(1月21日—2月26日)。各乡镇、各煤矿结合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对前阶段工作再进行一次“回头看”,继续查改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1、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2、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矿井通风系统及其通风设施情况;

4、井下排水、探放水、综合防尘等情况;

5、瓦斯检查、仪器仪表配置情况;

6、机电、运输、提升等设备的管理运行情况;

7、井上下火工品管理情况;

8、自救器的管理使用情况;

9、“三网”建设及运行情况。

10、今年以来各级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11、煤矿现场管理中存在的其它问题;

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煤矿,必须责令其停产整顿,并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1、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的;

2、局扇时开时停、循环风作业的;

3、煤尘超标的;

4、不按规定进行探水作业的',且探水孔余量不足15米的;

5、特殊工种及小队长以上管理人员入井不带便携式瓦检仪的;

6、瓦斯超限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作业的;

7、入井不带自救器或不会使用自救器及不合格自救器仍在使用的;

8、人车保护装置不全或不定期检查的;

9、井下明火作业的。

(一)各乡镇、各煤矿要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防止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思想,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各煤矿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基础,完善各项制度,尽快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和落后的生产工艺,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现场管理,实现煤矿安全生产过程的精细化管理。

(三)参加检查的工作人员,要牢记使命,坚持原则,严格标准,深入现场,积极履行职责,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隐患,要依法处罚,并对检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及时跟踪督查。

(四)各检查组检查结束后,要将检查情况书面汇总,并在全区通报,奖优罚劣。促进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总结篇九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广电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利时机,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为推动广电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确保安全无事故做出努力。

(二)突出主题,广泛宣传,努力营造“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舆论氛围。要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积极完成“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事件的采访报道和其他方面的宣传任务。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创办专栏、制作专题、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同时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不到位的单位予以舆论监督。

(三)丰富内容,创新形式,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规律特点。要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重点排查治理隐患,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畅通信息,及时总结,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上水平。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及时将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特别是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予以宣传报道。要注意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在活动方式、活动内容等方面的创新点进行总结提高,以此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五)完善长效机制,落实综合监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把杜绝、防止安全生产事故摆在重中之重,做到落实安全责任和增强安全防患意识结合起来,有效地遏制不安全因素,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一是完善节目安全播出、机房管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是完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等各项安全预防措施;三是强化岗位责任,严格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岗位值班,严密监视各类广播电视信号的传输质量,对机房前端设备及播出安全情况、新闻摄录编设备运行安全情况、用电及消防安全情况、有线电视网络和发射铁塔的安全等方面定期进行了全面检查,仔细查找存在的安全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认真落实各个机房的周检、月检、季检、年检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同时做好全县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检测检修,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确保网络安全优质传输;四是签订并抓好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落实,对基层站工作运行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情况抽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场进行整改,确保了各种设备符合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五是进一步完善监控体系,加强了卫星节目和数字电视节目有效监控,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狠抓安全隐患整改,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形成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总结篇十

20xx年春节将至,根据《咸宁市公路局20xx春运安全保畅工作实施方案》咸路养3号文件的要求,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生产经营工作有序进行,现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总结篇十一

按照县委、县政府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从6月1日-30日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持续、深入地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广播影视中心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本活动本着注重实效与本质安全的工作原则,按照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工作方针,将组织实施一系列活动,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现结合中心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体部署,广泛宣传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落实隐患治理的各项措施,提高全局安全意识,为全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和构建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加强宣传,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安全稳定。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任务,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和事故防范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成立县广播影视中心“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广电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领导和指导局属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广电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利时机,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为推动广电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确保安全无事故做出努力。

(二)突出主题,广泛宣传,努力营造“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舆论氛围。要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积极完成“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事件的采访报道和其他方面的宣传任务。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创办专栏、制作专题、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同时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不到位的单位予以舆论监督。

(三)丰富内容,创新形式,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规律特点。要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重点排查治理隐患,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畅通信息,及时总结,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上水平。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及时将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特别是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予以宣传报道。要注意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在活动方式、活动内容等方面的创新点进行总结提高,以此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五)完善长效机制,落实综合监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把杜绝、防止安全生产事故摆在重中之重,做到落实安全责任和增强安全防患意识结合起来,有效地遏制不安全因素,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一是完善节目安全播出、机房管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是完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等各项安全预防措施;三是强化岗位责任,严格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岗位值班,严密监视各类广播电视信号的传输质量,对机房前端设备及播出安全情况、新闻摄录编设备运行安全情况、用电及消防安全情况、有线电视网络和发射铁塔的安全等方面定期进行了全面检查,仔细查找存在的安全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认真落实各个机房的周检、月检、季检、年检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同时做好全县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检测检修,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确保网络安全优质传输;四是签订并抓好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落实,对基层站工作运行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情况抽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场进行整改,确保了各种设备符合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五是进一步完善监控体系,加强了卫星节目和数字电视节目有效监控,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狠抓安全隐患整改,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形成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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