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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工作谈话提纲及标准答案区委(精选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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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工作谈话提纲及标准答案区委(精选11篇)
2023-11-19 18:12:34    小编:ZTFB

总结是对学习过程进行回顾和梳理的关键步骤,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掌握所学知识。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有充分的思考和准备,不可草率行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巡察工作谈话提纲及标准答案区委篇一

时间:谈话地点:

第x谈话小组主谈人:记录:

被谈话人:年龄:联系方式:

工作单位及职务:分管工作:

你好,我们是县委第x巡察组,请你本着讲政治的态度,认真、负责、如实地回答下面几个问题:

1.你是哪一年当选村干部的?请说一下你的年龄和学历是怎样的?

2.你们村有没有退休党员将党关系转回村里的?都是谁?

3.你们村“两个代办”工作是如何开展的?都有谁负责?都开战了哪些“代办”业务?

4.你们村常年不在家的党员有多少?平时是如何开展工作的?

6.你们村有没有集体收入?都是如何花的?

7.你们村的支部章和村委会章都有谁掌管?

8.你们村有哪些企业?企业的废水、废气是如何排放的?

9.你们村有哪些项目?班子有没有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过?

10.你们村有多少贫困户、五保户?你们有没有对其进行培训并引导其脱贫?

11.你们村实现脱贫的有多少户?你们是如何保证其脱贫不返贫的?

12.你认为你们村的驻村干部工作如何?有何改进之处?

13.你们村公益事业是如何开展的?

14.什么是四个自信?

15.说说你对齐村镇党委领导班子的评价?你认为哪块工作还需要加强?

巡察工作谈话提纲及标准答案区委篇二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强调,《干部任用条例》是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

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贯彻执行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有关国家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规办事。

第三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符合将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树立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注重发现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应当进行调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部门领导成员或者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领导成员或者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选拔任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和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成员及其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参照本条例执行。

上列机关、单位选拔任用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参照本条例执行。

选拔任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本条例第四条所列范围中选举和依法任免的党政领导职务,党组织推荐、提名人选的产生,适用本条例的规定,其选举和依法任免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进行。

第六条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职责,切实发挥把关作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

第七条党政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八条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三)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应当经过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的党龄要求。

职级公务员担任领导职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政治过硬、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

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不得突破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资格要求。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

第十条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从党政机关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党政机关以外选拔任用,注意从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以及社会组织中发现选拔。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注意从担任过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选拔。

第三章分析研判和动议。

第十一条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坚持知事识人,把功夫下在平时,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干部。根据日常了解情况,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为党委(党组)选人用人提供依据和参考。

第十二条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结合综合分析研判情况,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第十三条组织(人事)部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动议分析,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和人选意向等提出初步建议。

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第十四条组织(人事)部门将初步建议向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汇报,对初步建议进行完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沟通酝酿,形成工作方案。

对动议的人选严格把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前核查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研判和动议时,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如确有必要,也可以把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作为产生人选的一种方式。领导职位出现空缺且本地区本部门没有合适人选的,特别是需要补充紧缺专业人才或者配备结构需要干部的,可以通过公开选拔产生人选;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本单位本系统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较多且需要进一步比选择优的,可以通过竞争上岗产生人选。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一般适用于副职领导职位。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应当结合岗位特点,坚持组织把关,突出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防止简单以分数、票数取人。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设置的资格条件突破规定的,应当事先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

第十六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第十七条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按照职位设置全额定向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或者进一步使用,可以按照拟任职位进行定向推荐,也可以根据拟任职位的具体情况进行非定向推荐;进一步使用的,可以采取听取意见的方式进行,其中正职也可以参照个别提拔任职进行民主推荐。

第十八条地方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四)对民主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五)向上级党委或者组织部门汇报民主推荐情况。

第十九条地方领导班子换届,谈话调研推荐一般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党委成员;

(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

(三)纪委监委领导成员;

(四)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五)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群团组织主要领导成员;

(六)下一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

(七)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可以根据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原则确定。

推荐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人选,应当有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领导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

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参照上列范围确定,可以适当调整。

第二十条个别提拔任职,或者进一步使用需要进行民主推荐的,民主推荐程序可以参照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进行;必要时也可以先进行会议推荐,再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的,可以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参考人选应当差额提出。单位人数较少、参加会议推荐人员范围与谈话调研推荐人员范围基本相同,且谈话调研推荐意见集中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不再进行会议推荐。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民主推荐前对推荐职位、条件、范围以及符合职位要求和任职条件的人选,在人选所在地区或者单位领导班子范围内进行沟通。

第二十一条个别提拔任职,或者进一步使用需要进行民主推荐的,参加民主推荐人员一般按照下列范围执行:

(一)民主推荐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选,参照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执行,可以适当调整。

(二)民主推荐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谈话调研推荐由本部门领导成员、内设机构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人员、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加;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吸收本系统下级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参加。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范围可以适当调整。

(三)民主推荐内设机构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参照前项所列范围确定,也可以在内设机构范围内进行。

第二十二条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可以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作为考察对象。

第五章考察。

第二十三条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深入分析、比较择优,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二)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三)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四)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

(六)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七)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

第二十五条地方领导班子换届,由本级党委书记与副书记、分管组织、纪检监察等工作的常委根据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馈的情况,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本级党委常委会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经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后,确定考察对象。对拟新进党政领导班子的考察对象,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个别提拔任职或者进一步使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或者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个别提拔任职或者进一步使用时意见比较集中的,也可以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第二十六条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严格考察。

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主管方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会同协管方进行。

第二十七条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加强对工作时间之外表现的考察,注重了解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情况。

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深入了解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等方面的情况。

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了解履行岗位职责、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的实际成效。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情况作为考察评价的重要内容,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工作实绩。考察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应当把履行党的建设职责,制定和执行政策、推动改革创新、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作为考察评价的重要内容。

加强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敢于担当、奋发有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

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

根据实际需要,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考察对象,实行差异化考察,对党政正职人选,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突出把握政治方向、驾驭全局、抓班子带队伍等方面情况的考察。

第二十八条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保证充足的考察时间,经过下列程序:

(一)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三)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八)考察组研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

考察内设机构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程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

第二十九条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

(一)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人大常委会、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

(四)其他有关人员。

第三十条考察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

(一)考察对象上级领导机关有关领导成员;

(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

(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内设机构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人员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

(四)其他有关人员。

考察内设机构领导职务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参照上列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根据需要可以听取巡视巡察机构、审计机关和其他相关部门意见。

组织(人事)部门必须严格审核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就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事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

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必须就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并由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签字。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拟任人选考察对象,也应当由相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出具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意见。

第三十二条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已经任职的,考察材料归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写实,评判应当全面、准确、客观,用具体事例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

(一)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以及主要特长、行为特征;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谈话情况;

(四)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核查信访举报等情况的结论。

第三十三条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具有较高素质的人员组建考察组,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组负责人应当由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员担任。

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对考察材料负责,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风气监督职责。

第六章讨论决定。

第三十四条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在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应当根据职位和人选的不同情况,分别在党委(党组)、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等有关领导成员中进行酝酿。

工作部门领导成员拟任人选,应当征求上级分管领导成员的意见。

非中共党员拟任人选,应当征求党委统战部门和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领导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

双重管理干部的任免,主管方应当事先征求协管方意见,进行酝酿。征求意见一般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协管方自收到主管方意见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双方意见不一致时,正职的任免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协调,副职的任免由主管方决定。

第三十五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属于上级党委(党组)管理的,本级党委(党组)可以提出选拔任用建议。

对拟破格提拔的人选在讨论决定前,必须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越级提拔或者不经过民主推荐列为破格提拔人选的,应当在考察前报告,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六条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一般应当由上级党委常委会提名并提交全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全会闭会期间,由党委常委会作出决定,决定前应当征求党委委员的意见。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一)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民主推荐、考察的;

(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未查核或者经查核存疑尚未查清的;

(四)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尚未调查清楚的;

(五)干部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六)巡视巡察、审计等工作中发现重大问题尚未作出结论的;

(七)没有按照规定向上级报告或者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

(八)其他原因不宜提交会议讨论的。

第三十八条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逐一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表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意见分歧较大时,暂缓进行表决。

党委(党组)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党组)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九条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二)参加会议人员进行充分讨论;

(三)进行表决,以党委(党组)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第四十条需要报上级党委(党组)审批的拟提拔任职的干部,必须呈报党委(党组)请示并附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党委(党组)会议纪要、讨论记录、民主推荐情况等材料。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对呈报的材料应当严格审查。

需要报上级备案的干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七章任职。

第四十一条党政领导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可以实行聘任制。

第四十二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

提拔担任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便于监督,涉及破格提拔的还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第四十三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

提拔担任下列非选举产生的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试用期为一年:

(一)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工作部门副职和内设机构领导职务;

(二)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领导职务;

(三)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的非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的领导职务。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照试任前职级或者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第四十四条实行任职谈话制度。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党委(党组)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对破格提拔以及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的干部,试用期满正式任职时,党委(党组)还应当指定专人进行谈话。

第四十五条党政领导职务的任职时间,按照下列时间计算:

(一)由党委(党组)决定任职的,自党委(党组)决定之日起计算;

(四)由党委向政府提名由政府任命的,自政府任命之日起计算。

第八章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

第四十六条党委向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推荐需要由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应当事先向人民代表大会临时党组织或者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员介绍党委推荐意见。人民代表大会临时党组织、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人大代表中的党员,应当认真贯彻党委推荐意见,带头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

第四十七条党委向人民代表大会推荐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应当以本级党委名义向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交推荐书,介绍所推荐人选的有关情况,说明推荐理由。

党委向人大常委会推荐由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应当在人大常委会审议前,按照规定程序提出,介绍所推荐人选的有关情况。

第四十八条党委向政府提名由政府任命的政府工作部门和机构领导成员人选,在党委讨论决定后,由政府任命。

第四十九条领导班子换届,党委推荐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人选和监察委员会主任、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人选,应当事先向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领导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有关情况,进行民主协商。

第五十条党委推荐的领导干部人选,在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决定任命或者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命前,如果人大代表或者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所推荐人选提出不同意见,党委应当认真研究,并作出必要的解释或者说明。如果发现有事实依据、足以影响选举或者任命的问题,党委可以建议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按照规定程序暂缓选举、任命、决定任命,也可以重新推荐人选。

政协领导成员候选人的推荐和协商提名,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章交流、回避。

第五十一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

(一)交流的对象主要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在一个地方或者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交流的重点是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成员,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党委和政府部分工作部门的主要领导成员。

(二)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原则上应当任满一届,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十年的,必须交流;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的,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同一地方(部门)的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易地交流。

(三)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间较长的,应当进行交流。

(四)经历单一或者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应当有计划地派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复杂环境工作,坚决防止“镀金”思想和短期行为。

(五)加强工作统筹,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推进地方与部门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干部交流,推动形成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干部人才及时进入党政机关的良性工作机制。

(六)干部交流由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严格把握人选的资格条件。干部个人不得自行联系交流事宜,领导干部不得指定交流人选。同一干部不宜频繁交流。

(七)交流的干部接到任职通知后,应当在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限定的时间内到任。跨地区跨部门交流的,应当同时转移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和党的组织关系。

第五十二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领导干部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县(市)党委和政府以及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主要领导成员,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党委和政府以及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主要领导成员。

第五十三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

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第十章免职、辞职、降职。

第五十四条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一)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

(二)受到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

(三)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免职的;

(四)因违纪违法应当免职的;

(五)辞职或者调出的;

(六)非组织选派,个人申请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七)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一年以上的;

(八)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第五十五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辞职应当符合有关规定,手续依照法律或者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第五十六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七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降职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因工作能力较弱、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层次的,应当降职使用。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职级的标准执行。

第五十八条因不适宜担任现职调离岗位、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提拔。降职使用的干部重新提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重新任职或者提拔任职,应当根据具体情形、工作需要和个人情况综合考虑,合理安排使用。

对符合有关规定给予容错的干部,应当客观公正对待。

第十一章纪律和监督。

第五十九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下列纪律:

(二)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

(五)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六)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

(七)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系统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十)不准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

第六十条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和任前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立项督查、“带病提拔”问题倒查等制度。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对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和有关领导成员、组织(人事)部门有关领导成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者交流决定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免职或者降职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六十一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凡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严肃追究党委(党组)及其主要领导成员、有关领导成员、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考察组有关领导成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十二条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贯彻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受理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处理建议。

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六十三条实行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巡视巡察、机构编制、审计、信访等有关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就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沟通信息、交流情况、研究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联席会议由组织部门召集。

第六十四条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坚持出以公心、公正用人,严格规范履职用权行为,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下级机关和党员、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有权向上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申诉,受理部门和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查核处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本条例对工作部门的规定,同时适用于办事机构、派出机构、特设机构以及其他直属机构。

第六十六条选拔任用乡(镇、街道)的党政领导干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第六十七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条例的原则作出规定。

第六十八条本条例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九条本条例自2019年3月3日起施行。2014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同时废止。

巡察工作谈话提纲及标准答案区委篇三

经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今天召开x届市委第x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精神要求,动员部署x届市委第x轮巡察工作。刚才,x同志宣布了x届市委第x轮巡察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成员名单和任务分工的决定。下面,我就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做好x届市委第x轮巡察工作,讲三点意见。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高度重视拓展深化政治巡视工作。今年年初,出台了中央巡视工作五年规划,部署开展了中央第一轮巡视工作,彰显了巡视监督永远在路上、重整行装再出发的坚决态度和坚定执着。x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统筹解决巡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强调要聚焦“两个维护”,持续推动新时代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市委命题,x书记亲自点题,部署x届市委第x轮巡察,采取市县联动、分级负责的方式,同步开展扶贫领域、重点项目、营商环境三大专项巡察,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

(一)采取市县同步联动方式开展三大专项巡察,是推动构建上下联动监督网的创新之举。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深化政治巡视,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中央、省委巡视工作五年规划明确要求,要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推动形成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巡视巡察监督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可以说,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是实现党内监督常态化制度化的有效途径,是完善巡视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价值取向的重要体现。通过近两年的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巡察监督作为巡视监督向基层的延伸,是一项全新的政治工作,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体制机制不够健全、人员力量相对薄弱、工作开展不够规范、政治巡察亟待深化等问题还比较突出,构建巡察工作市县联动监督网显得十分紧迫。继市县联动开展提级、交叉巡察后,市委再次部署市县联动开展三大专项巡察,是坚决落实中央省委要求,着力构建市县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的具体行动,必将有力推动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有力推动解决巡察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在资阳落地生根。

(二)聚焦贯彻中省重大部署开展三大专项巡察,是巡察监督护航资阳发展的使命所在。市委x届六次全会围绕美丽繁荣怡然愿景目标,高站位作出建设“成渝门户枢纽、临空新兴城市”发展定位。部署开展三大专项巡察,就是坚持和体现了巡察工作护航发展大局的根本任务和使命担当。从脱贫攻坚工作看,中央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将x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明确提出要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巡视巡察监督重点,省委要求要在3年内实现对有贫困村的乡镇巡察全覆盖。从优化营商环境看,中省的重视程度、推进力度前所未有,年初国务院首次常务会议首个议题,就是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x月x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x月,省政府下发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释放出加快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的强烈信号。x书记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指出,推动资阳高质量发展,脱贫攻坚是头等大事,项目建设是长远支撑,营商环境是重中之重。开展三大专项巡察,必将进一步统一全市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推动新时代资阳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

(三)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解决问题开展三大专项巡察,是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一剂良方。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是否良好,干部作风是重要检验。近年来,市委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工作,推动政治生态发生可喜变化。从推动脱贫攻坚、项目建设、重大任务等工作中可以看到,全市干部作风建设总体形势向上趋好,以大局为重、以事业为重、以群众为重,担当负责、扎实工作、无私奉献成为主流。但同时,仍有一些党员干部思想观念落后,视野不宽、思路不活;有的干事激情不够,不敢担当、不愿担当,遇到问题上推下卸;有的作风不实,表态快落实慢,工作效率不高;有的仍有侥幸心理,顶风违纪违法,侵害群众利益。开展三大专项巡察,聚焦发现和推动惩治精准脱贫、项目建设、发展环境中存在的干部思想作风纪律问题和腐败问题,必将有力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助力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高质量发展环境。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专项巡察作为巡察工作的重要方式,最根本的特点在于“专项”,最有力的指向在于“突出问题”。开展三大专项巡察,就是坚持了“哪里问题多、反映大,就巡哪里;老百姓最痛恨什么问题,巡察就推动解决什么问题”这一要求。能不能把三大专项巡察开展好,对我们来讲是一次新的“赶考”。这里围绕贯彻落实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精准+”行动部署,答好专项巡察“新考卷”,重点强调三个方面:

(一)要聚焦行业特点“精准把脉”。开展专项巡察,需要根据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职责、业务特点,关注其重点问题、行业典型问题。在监督对象上,要突出“关键少数”,把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和分管联系涉及巡察事项的领导干部作为巡察重点,重点关注重大项目、扶贫民生项目多、专项经费多、营商环境关系重大的部门及内设单位的巡察。在监督内容上,除了关注“六个围绕”外,要突出“两个维护”这个核心任务,发现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等问题,及时纠正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大政方针跑偏走样、工作效果层层递减等问题。扶贫领域专项巡察,要着力发现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以及基层群众身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项目专项巡察,要着力发现重点项目建设和推进过程中执行不力、担当不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其他“四风”问题;营商环境专项巡察,要着力发现涉企服务“庸懒散慢”、涉企优惠政策落地“中梗阻”、招商引资项目审批服务难等突出问题。在宣传引导上,既要引导机关干部知晓和参与到巡察工作中来,更要引导在资企业、项目业主、市民群众、客商友人等知晓和参与到巡察工作中来,如实提供情况、反映问题。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查处典型案例警醒警示干部,增强巡察监督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要讲求战略战术“精准出击”。开展专项巡察,就是要机动灵活,不按常规出牌,不走寻常套路,让突出问题浮出水面,让腐败分子无处遁形,形成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的态势。要充分准备。进驻前,巡察组要认真分析方方面面提供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视情况与相关部门进行面对面沟通,了解掌握被巡察单位的社会反映热点和廉洁风险点,提前研判巡察方向,精准聚焦问题,避免平均用力,确保打有准备有把握之仗。要简化程序。在坚持形式为内容服务、时间服从质量、依规依纪依法的基础上,不拘泥于常规流程,不召开与专项巡察内容无关的座谈会、汇报会,把有限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刀刃上。根据巡察需要,可延伸到乡镇、村、社区一级,延伸到园区、项目、企业,在下面找问题,在上面找根子。要切中要害。着力于“打蛇打七寸”,带着问题去、盯着线索查,紧盯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多渠道、多方式、多手段发现问题。同时,要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好评估,如实反映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形成高质量的巡察报告。

(三)要注重成果运用“精准施治”。抓好成果运用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生命线。要按照“用好用够、吃干榨尽”的要求,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发挥好利剑威力。要在反馈问题上讲认真。坚持谁的问题向谁反馈,不修饰、有“辣味”,对一些顶风违纪和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在反馈的同时,还要向党委政府分管联系同志报告、向相关部门通报。要在强化整改上讲认真。以“整改不落实就是政治上不担当”为镜子,强化党委政府分管联系领导的领导督导责任,强化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集中时间、资源和力量,真整实改不打白条,清仓整改不留尾巴。要在成果运用上讲认真。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按照规定移交纪检监察和组织等部门。相关部门要优先研判,快查快结,注重运用好“四种形态”,注重与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结合起来,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逗硬查处。要在督查督办上讲认真。除巡察机构加强督促督办、适时开展“回头看”外,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甚至虚假整改、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追责,没有商量余地,没有下不为例。

今年时间已过半,对照目标任务,下半年还有两轮巡察要开展,任务非常繁重。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压紧压实巡察工作责任,擦亮专项巡察“利剑”,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一)要强化政治责任拧成“一股绳”。本次巡察采取市县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方式,涉及市县两级党委、两级巡察机构、市县相关协作部门以及被巡察党组织,必须要狠抓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党委要落实主体责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委的领导下统筹专项巡察工作,县(区)党委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加强对本级专项巡察的组织领导,积极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确保专项巡察市县联动、步调一致。巡察机构要担负实施监督职责。市、县(区)党委巡察办分别负责本级专项巡察的组织实施,市委巡察机构负责加强对县(区)党委巡察机构的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做到信息互通、经验共享、同频共振。巡察组要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是渎职”的理念,突出针对影响、制约我市发展环境、对外形象方面的问题,认真履行巡察监督职责。协作单位要履行支持配合职责。市、县(区)党委巡察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尤其是协作机制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做到巡前全面客观提供情况信息、支持人员抽调,巡中给予政策咨询、专业帮助,巡后抓好移交事项办理,并及时反馈报果。

(二)要提升专业水准打造“尖兵队”。巡察既是对巡察对象的“体检”,也是对巡察干部的“检验”。专项巡察尤显特殊,是内行过招,尤其需要专业人才。体现在巡察组的组建上,我们按照“专、兼、广”要求,既配备了专职巡察干部,又配备了从事纪律审查的业务骨干,还从发改、审计、财政、国土、建设、交通等行业选派了专业干部,形成了较强的专业力量支撑。体现在巡察干部的能力素质上,要把战前集训放在第一位,突出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培训,确保每一名巡察干部政治上都过得硬、工作上都打得仗、业务上都当尖兵。特别是由于专项巡察的特殊性,有的抽调干部所在单位也是被巡察对象,希望大家要打消顾虑、坚持原则、大胆监督。体现在纪律作风上,要严明巡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关系网”“说情风”,坚决防止以巡谋私、超越权限、跑风漏气,坚决防止“被围猎”“拉下水”。抽调干部由市委巡察机构管理,一律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集中巡察期间原则上实行连续工作制,每周可视情休息一天。

(三)要坚决支持配合过好“体检关”。生病不能“忌医”,治病要先“体检”。市委要求,要像对待身体健康那样对待政治健康,像对待身体体检那样对待政治体检。这轮巡察,正逢全市机关干部集中年休假。所有被巡察党组织不能有巡察影响工作、影响休假、甚至“添乱”的错误认识,不以任何理由、不找任何借口不配合巡察工作,坚决服从市委安排,切实履行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涉及巡察内容相关的领导干部、重要岗位干部应推迟安排休假,巡察期间因工作需要,在休假人员应按通知要求配合巡察工作。要落实专人加强与巡察机构的对接与保障,客观、全面地提供巡察组需要的资料,对照巡察要求主动查摆问题,介绍真实情况。对不支持、不配合甚至弄虚作假、阻挠巡察工作的,市委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要统筹兼顾推动发展,把这次巡察当作重要契机,深入贯彻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统筹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同志们,x届市委第x轮巡察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大家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从严从实打好巡察监督“攻坚战”,取得群众看得见、感受到、反响好的实际成效,为持续用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高质量发展环境,加快建设成渝门户枢纽、临空新兴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巡察工作谈话提纲及标准答案区委篇四

谈话人:-。

职务:副局长。

谈话对象:-。

职务:办公室主任。

谈话内容(要点)。

-:根据安排,我们两个谈谈心,交流一下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怎么样,您先谈一谈?张帅:这次活动对我来讲是非常难得的学习和提高的机会。通过参加学习教育,也真的感到提高很快,收获很大。通过在学习教育中分加强析,查摆问题,才真正找到了不足,看清了努力的方向。王鹏:你的学习态度很认真、提高很明显,收获也很大。你虽是一位有几年党龄的党员,但和你相比明显地有差距。我们的工作很忙,有的时候对待来访的群众难免缺乏耐心,作为办公室负责人,你一定要注意;再一方面,我们林业局的同志,我平时与他们谈心较少,对他们在生活上关心不够,我没想到的地方你要多提醒我。

-:您工作很出色,一直是我学习的榜样。您是老党员,以后对我多帮助啊。另外我觉得你要多深入基层,多关心职工,要注意讲究公平公正,我们向您汇报问题的时候,你要有耐心。

-:今后我一定改正,我们互相学习吧。

巡察工作谈话提纲及标准答案区委篇五

很多的网上朋友们惜字如金的风格,对于国学的传承将会是一个巨大的冲击,说不定,或许不远的将来汉语言的国学就会出现极大的衰败。

在本问题中提到的巡视组,指的是中央巡视制度之下的中央和省、市、区两级的巡视组么?如果是指中央巡视制度之下的中央和省市区两级的巡视组,这些巡视组在巡视履职的过程中是不会向谈话人具体考问党务知识的。

书面语言中的不应该的省略,是很容易产生理解上的歧义的。

新形势下怎样开展巡察工作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巡视工作从聚焦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到紧扣“六项纪律”,再到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体现了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认识在实践中不断深化。

巡察作为巡视工作向市县延伸的有效方式,与巡视工作的方式方法、本质属性相同,将新修订颁布的《巡视工作条例》作为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与巡视工作一样,市县一级的巡察工作主体是市县一级党委,巡的是政治,而不是业务。

从对象上说,政治巡察,巡的是一个地区、部门、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从内容上说,就是要从政治上看问题,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等问题,看看被巡察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得够不够、领导班子凝聚力强不强,是不是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不是在管党治党上体现“严”的要求。1问巡察怎么巡?巡察工作采取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以专项巡察为主的方式进行。

按照巡察全覆盖的制度机制要求,派出巡察组的党组织对每届任期内所有单位至少覆盖一遍,县级还要做到对信访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且处理问题矛盾不力、软弱涣散的行政村(社区)党组织进行“延伸式”专项巡察。巡察流程包括巡察准备、巡察了解、报告巡察情况、反馈巡察意见、组织整改督查、立卷归案等6个环节。

巡察重点根据对象特点而定,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侧重“四个着力”“两个责任”的监督;对基层党员干部,侧重解决“处事不公平、履职不廉洁、作风不民主、行为不守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在具体实践中,应注重从三方面入手。

建立完善制度建立信息沟通制度,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建立巡察组同纪检、组织、公检法、信访、审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为巡察开展备足“弹粮草”。建立工作联动制度,根据巡察工作开展需要,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建立所涉及部门在必要时派员参与巡察机制,所派人员服从巡察领导,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接受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监督。

建立干部考评制度,以巡察发现和报告的问题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数量和质量为重要考核内容,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对巡察干部实施绩效考核。明确巡察重点明确任务重点,贯彻落实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扶贫领域和民生问题,注重把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败坏党的形象,执法不公、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以及贪污、截留、挪用、套取惠民资金、涉农补贴等“微腐败”问题列为重中之重。

明确对象重点,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对延伸巡察行政村(社区)党组织采取印证式、点穴式、调研式等方式开展专项巡察,实现巡察工作全覆盖。注重方法创新在统筹谋划上,重点做好“五个结合”,即注重把巡察工作与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结合,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与所在区域中心工作相结合,与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与干部作风建设相结合,以此倒逼工作落实。

在工作方法上,重点用好“望、闻、问、切”“四步工作法”,在监督内容上突出“六项纪律”,严格对照违反“六项纪律”主要问题清单所列内容,逐项查找突破,确保巡察取得实效。2问成果怎么用?要充分发挥利剑作用,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巡察工作就要围绕成果运用最大化,坚持巡察与执纪审查无缝对接,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做好干部工作有序对接,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分类处置、优先办理,充分利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上集中发力,实现标本兼治。

在抓好整改落实上出实招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准确反馈意见,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真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立行立改、从快从严上下功夫,出实招、动真格。

压实“两个责任”,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督查清单,逐项解决,逐一销号。抓好整改公开工作,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规定向党内和社会进行双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同时,夯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同志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实行整改报告真实性承诺书制度。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在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改情况报告时,党委(党组)书记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对整改报告的真实性签字背书。

巡察对巡察成果严格实行“五账管理”(即巡察报告是“报账”,巡察反馈是“交账”,巡察移交是“转账”,巡察督办是“查账”,巡察整改是“销账”),避免出现挂账、呆账,并随时杀个回马枪,对能够解决而没有立行立改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应该完成而没有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回应党员群众的关切和期望。在发挥治本效应上讲实干对在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共性问题集中整治、个性问题约谈反馈、典型问题立案查处”制度性规矩要求,强化巡察成果运用。

很多的网上朋友们惜字如金的风格,对于国学的传承将会是一个巨大的冲击,说不定,或许不远的将来汉语言的国学就会出现极大的衰败。

在本问题中提到的巡视组,指的是中央巡视制度之下的中央和省、市、区两级的巡视组么?如果是指中央巡视制度之下的中央和省市区两级的巡视组,这些巡视组在巡视履职的过程中是不会向谈话人具体考问党务知识的。如果本问题中提到的巡视组,不是指中央巡视制度之下的巡视组,那么,具体所指的巡视组到底是什么巡视组呢?为什么不在问题做明确限定指明呢?书面语言中的不应该的省略,是很容易产生理解上的歧义的。

党建巡查主要包括:1、基层组织建设基础工作。

2、党组织书记履行管党责任落实情况。(1)农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

(2)“双述双评”制度落实情况。(3)机关、企业、学校党组织书记述职开展情况。

3、“紫塞先锋”工程实施情况。(1)农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党组织主要领导的重视程度。

(2)是否结合本单位、部门、企业实际制定了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开展了哪些主题鲜明的实践活动,取得了哪些实际效果。(3)是否把创建活动同中心工作结合起来,通盘考虑,周密安排,统筹部署,抓好落实。

(4)按照“四个好”的目标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月”活动开展情况。4、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开展情况。

(1)是否按照县委要求,研究制定了开展“乡镇党委建设年”活动的创建规划和创建目标。(2)开展“乡镇党委建设年”活动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存在的问题、努力方向。

(3)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组织部长联系点的建设情况。(4)党建经费是否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以及管理使用情况。

5、农村后进党组织集中整顿转化工作情况。(1)每季度对后进农村党组织采取了哪些得力措施进行整顿转化,取得了哪些成效,还存在哪些问题。

(2)县直部门帮扶、工作队驻村等责任制落实情况。6、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的落实情况。(2)下派的机关干部到村任职工作开展情况。

(3)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发挥无职党员作用情况。(4)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情况。

(5)党费收缴及管理使用情况。7、党组织阵地建设情况。

(1)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进展情况。(2)“五簿三册”使用情况。

(3)电教设备保管、使用情况。(4)其他需要掌握的情况。

扩展资料: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1、贯彻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同级党的委员会有关决议、决定。2、研究提出巡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3、听取巡视工作汇报。4、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5、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巡视工作情况。6、对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7、研究处理巡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党建巡查的主要意义:在长期执政的历史条件下,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是一个重大现实问题,直接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我们党对这个重大现实问题的明确回答。改革开放以来,面对日趋复杂的国际形势和不断发展变化的国内环境,以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进一步提高了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进一步提高了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党建巡查的实现途径:全党要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着力解决党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反腐倡廉建设:坚决反对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党的建设。

预备党员谈话内容摘要摘要:谈话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使上级党组织直接了解申请人的情况,把好发展党员的质量关。

谈话的内容,主要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熟悉党员义务和权利的情况以及觉悟程度,鉴别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一、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三、党的指导思想: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四、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五、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以下四项基本要求:第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第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第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四,坚持民主集中制。

六、申请入党的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七、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八、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九、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十、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

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十一、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十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十三、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二)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四)修改党的章程;(五)选举中央委员会;(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十四、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

巡察工作谈话提纲及标准答案区委篇六

时间:                  谈话地点:

第x谈话小组       主谈人:       记录:

被谈话人:         年龄:         联系方式:

工作单位及职务:          分管工作:

你好,我们是县委第x巡察组,请你本着讲政治的态度,认真、负责、如实地回答下面几个问题:

1. 你是哪一年当选村干部的?请说一下你的年龄和学历是怎样的?

2. 你们村有没有退休党员将党关系转回村里的?都是谁?

3. 你们村“两个代办”工作是如何开展的?都有谁负责?都开战了哪些“代办”业务?

4. 你们村常年不在家的党员有多少?平时是如何开展工作的?

6. 你们村有没有集体收入?都是如何花的?

7. 你们村的支部章和村委会章都有谁掌管?

8. 你们村有哪些企业?企业的废水、废气是如何排放的?

9. 你们村有哪些项目?班子有没有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过?

10. 你们村有多少贫困户、五保户?你们有没有对其进行培训并引导其脱贫?

11. 你们村实现脱贫的有多少户?你们是如何保证其脱贫不返贫的?

12. 你认为你们村的驻村干部工作如何?有何改进之处?

13. 你们村公益事业是如何开展的?

14. 什么是四个自信?

15. 说说你对齐村镇党委领导班子的评价?你认为哪块工作还需要加强?

巡察工作谈话提纲及标准答案区委篇七

检查对话是检查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发现问题线索的重要途径。然而,检查对话不是纪律审查,更不用说司法调查了。在实践中,对话人员应准确定位检查对话,掌握对话的态度、方法和方法。

一、立足政治检查是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的重要途径。

突出检查工作中的政治检查,注重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包括各党员、各党组织。

在检查谈话中宣传党的路线、政策和政策。检查的过程也是宣传党的路线、政策和政策的过程。在检查谈话中积极宣传党中央检查的政策精神,不仅可以消除干部和群众的误解,还可以为检查工作的顺利发展提供舆论支持。

巡察谈话中理顺党员干部的情绪,化解矛盾。谈话中,有的党员干部并不是都有具体问题来反映,但围绕一些涉及个人利益的问题,比如在干部任用、职称评定、个别改革方案等方面存在困惑,有时会愿意向巡察组谈话人员倾诉。这些问题看似与巡察工作无关,但却事关被巡察单位稳定发展的大局,这就要求巡察组的谈话人员要有大局意识和担当精神,处理好局部和整体的关系,把地方、部门的利益与中心工作和整体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分析判断,在发现问题的同时,结合政策法规积极理顺党员干部的情绪、化解矛盾。

巡察谈话中发现党建工作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三大问题,在被巡察单位中普遍存在,也是一些被巡察单位的共性问题。这些问题在巡察谈话中较容易被发现和印证。针对反映出的种种问题,巡察组可及时责成有关单位即知即改,增强巡察工作的严肃性、政治性,并且对共性问题分析梳理,可以形成有价值的报告供上级党组织参考借鉴。

二、准确站位、灵活应对是发现问题线索的重要保障。

巡察谈话是谈话人和被谈话人互动的动态过程,谈话人既要占据主动,又要调动被谈话人的积极性,因此,站位准确、随机应变,更能激发谈话对象的兴趣,更容易为发现问题线索创造条件。

创新谈话思维,要敢于突破常规刻板僵化的问答式谈话模式。有的巡察干部在谈话时中规中矩当然无可厚非,但是照本宣科,思想僵化,教条木讷,“说话留半句”,往往给谈话对象留下不真诚、不踏实的印象,很难达到谈话的预期效果。不论在谈话方式,还是谈话内容上,都要有一定创造性的发挥空间,增加一些个性设计,在原则和纪律范围内活学活用、生动活泼、收放自如。

巡察工作谈话提纲及标准答案区委篇八

今年以来,我县科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科技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服务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结合我县实际,因地制宜,因企施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科技政策,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进一步完善科技政策,提升服务企业水平。

修订完善了《宜黄县鼓励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进一步优化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我局成立工作小组,由主要领导带队,多次组织科技型企业参加有关政策宣讲和培训,宣传科技创新相关政策,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引导和鼓励企业申报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对于暂时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指导其制定制度,落实措施,培育发展。通过加大科技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了企业对科技政策的知晓度,受到企业欢迎;进一步提升了我局服务企业的水平,为全面落实鼓励科技创新的政策和推动全县科技创新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加大科技政策落实,提高企业科技含量。

1、高新技术企业推荐申报工作稳步开展。在2018年全县新增8家高新技术企业(江西天戌药业有限公司、江西瑞一韵承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大裕棉纺有限公司、江西宏洲塑业有限公司、江西天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欧美佳快装型材有限公司、抚州昌佳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盛达隆科技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我们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对全县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掌握企业科技发展现状和薄弱环节,指导企业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对于暂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的企业,积极引导和培育。组织完成2019年第一批3家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工作,分别是抚州华成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瑞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抚州贝尔斯涂料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并已全部通过市级初审和推荐,正在接受省科技厅高新处组织的专家评审。

2、科技项目组织推荐申报工作有序进行。推荐申报2019年省科技重大专项,推荐江西洁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瑞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抚州三和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申报新材料、新品种专项等3个项目为省科技重大专项;同时积极组织推荐申报了3个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农业科技。

扶贫。

项目。

3、科技合作与创新平台的创建工作扎实推进。2018年底全县规上企业总数80家,今年新增科技合作企业数3家,截止目前已开展科技合作的企业数为80家,实现了全覆盖。在平台建设方面,积极组织洁美电材、天戌药业申报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三川一品申报市级星创天地。

4、科技研发投入进一步加大。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已研究出台的企业研发投入奖励政策,通过全县共同努力,2018年度全社会研发投入(r&d)达到1.58亿元(我县申报数,国家统计局的最终确认数尚未出来),增幅为80.3%。

(三)加快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夯实科技创新力量。

一是建立科技特派员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了他们在创新创业和科技。

扶贫。

的作用,全县科技特派员总数达到20名;二是大力发展企业专利联络员,并加强对他们的考核管理,推陈出新,目前,我县专利联络员达到15名,有效发挥了他们在与科技部门的联络作用;三是加快扶贫科技人才选派工作,去年以来我县选派科技人才12名,与受援企业和贫困户建立帮扶机制,提升了企业品质,促进了贫困村、贫困户增收。

(四)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特派2位同志担任东陂镇管坊村连心小分队队员,拨付扶贫专项资金3万元,牵线省科技特派团支持该村产业扶贫项目。在结对帮扶管坊村以来,局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了多次结对帮扶慰问和“四进四联四帮”活动,并配合申请上级支持20万元用于该村花木种植、养殖鳗鱼,进行产业扶贫,为实现“贫困户整体脱贫”的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不断推进党建工作和作风建设。

一是认真做好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采取责任到人、立行立改、限时销号的办法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整改效果初步显现。二是及时完成党建工作任务,我局积极开展相关活动,并及时总结学习经验,安排专人按要求完成相关任务,包括阶段性总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纪实评价系统任务;三是理论学习不放松,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今年初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召开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负责人在会上上了党课;四是召开作风建设动员会,全面落实省市县会议精神,狠抓作风纪律大整顿,坚决破除一切阻碍发展的“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台账,牢牢抓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将主体责任的内容制度化、程序化,加强监督考核,逐级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一是企业持续创新能力不足,高、精、尖产品种类少;二是高层次创新人才缺乏,产学研合作不够紧密,高校院所高层次创新人才及高校提出的合作条件往往令企业望而却步;三是创新创业平台不多,“双创”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为创客、创新创业人才展示交流的空间太少。

1、继续开展科技政策宣传工作。科技政策宣传工作永远在路上,将继续开展入企科技政策宣传工作,为企业转型发展、提高企业科技含量提供方向和政策引领。

2、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导和推荐工作。继续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对全县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尤其是对今年以来经过培育,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进行指导和推荐,力争下半年再有30家条件具备的科技创新型企业通过高企申报推荐和认定。

3、鼓励产学研合作协同创新。着力打造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深入推进与苏州大学、厦门大学、南昌大学、省农科院、省林科院等产学研合作关系,鼓励企业购买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持续加大科技投入,邀请专家教授来宜黄考察指导,把脉问诊,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4、继续做好科技项目申报和跟进工作。一方面,加强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指导企业进行相关科技项目的申报,确保没有遗漏;另一方面,对于明年预申报推荐的项目,积极跟进,做好与上级部门的对接工作,确保项目落实和资金发放到位。

5、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加大科技特派员选派力度,规范对专利联络员的管理,壮大科技人才队伍,增强发展后劲,实现科技事业可持续发展。

6、积极做好市科技局布置的其他有关工作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认真及时的完成市局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统筹做好脱贫攻坚、招商引资、棚改征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全县的中心工作。

巡察工作谈话提纲及标准答案区委篇九

提纲,是一种概括地叙述纲目、要点的公文。它不把全文的所有内容写出来,只把那些主要内容,提纲挈领式地写出来。提纲使用于汇报工作、传达会议精神和讲话发言。因为有些情况、材料很繁杂,又很具体,而且本人对它也特别熟悉,这些具体材料都装在脑海里,用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巡察工作谈话提纲范文四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你认为本单位党员干部是否存在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与核心价值理念相悖的言论或文章,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等现象。

作为法院领导干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维持党中央权威是原则和底线。领导干部树牢“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讲政治、讲法治。我个人未发现领导干部存在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与核心价值理念相悖的言论或文章,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等现象。

2.你认为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四个服从”不到位,不能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存在“七个有之”情形等问题。

“天下至德,莫大于忠”。忠诚是共产党人必须具备的优秀品格,是每个党员入党宣誓时的庄严品格。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讲,忠诚始终是第一位的。单位领导干部能够政治忠诚,在树牢“四个意识”和践行“两个维护”上做到政治自觉;能够思想忠诚,在坚定“四个自信”和强化理念武装上做到思想自觉;能够行动忠诚,在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做到行动自觉。

“四个服从”,主要指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四个服从”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内容,是党的政治纪律的核心内容。“四个服从”既反映了民主又体现了集中,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有效途径,是党内生活秩序的总概括。坚持“四个服从”,才能使我们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加有力,确保各项决策的有力执行。单位领导干部作为党组织中的“关键少数”,能够坚持“四个服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建设,保持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

“七个有之”,主要指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七个有之”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一些突出问题,是从无数案例中抽象和总结出来的,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单位领导干部不存在“四个服从”不到位,不能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存在“七个有之”情形等问题。

但是,党组在议事规则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执行不严。党组会决策一定程度上存在决而不行、行而不实的现象。比如保密工作总题,目前存在泄密的个别现象,党组很重视,明确要开,但保密工作会议一直未开。

3.你认为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将“四个意识”当口号,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山头主义、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盛行,拉帮结派、团团伙伙,严重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和党内政治生态等问题。

增强“四个意识”,集中体现了根本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志、政治要求,是检验党员干部政治素养的基本标准。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因此不存在上述提到的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和党内政治生态等问题。

4.你认为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不及时报告和请示,甚至报假情况、捂盖子等问题。

请示报告制度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措施,既是重要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也是重要的政治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是统一全党意志和行动,确保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制度安排。本单位领导干部能够坚持政治站位,不折不扣、严格请求报告制度规定,把各项规定落实到位,让制度落地生根,不存在上述问题。个别部门在例行工作报告方面不够主动,重大事项报告不及时,不全面,容易导致党组在处理突发事件时陷入被动局面。如本单位聘任制书记员在疫情期间去韩国的事情。

5.你认为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蔑视巡视巡察权威,“开小会、统一口径”,以各种方式干扰巡视巡察、对抗政治巡视巡察监督等问题。

巡视巡察工作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落实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求法院干警思想上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对组织坦诚相待,不存在蔑视巡视巡察权威,“开小会、统一口径”,以各种方式干扰巡视巡察、对抗政治巡视巡察监督等问题。

6.你认为党委(党组)是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是否存在理论学习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不够;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规范,缺乏计划性系统性,形式单一、只学习不讨论、以会代学等现象;调研报告、学习心得、学习笔记等存在抄袭造假现象;领导干部在线学习存在他人代学等形式主义现象。

我们党历来重视理念学习。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党委(党组)把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但还存在一些问题:1、党组班子带头学习的表率作用不明显。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主要以集体学习、专题研讨、个人自学为主,且参学率达不到100%,学习记录也不完整。2、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党委(党组)干部只是按照规定发放相关学习书目,未组织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有浮于表面的现象,不能做到入脑入心。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本单位党员干部能够坚定理想信念,心中有党,对党忠诚,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心系群众,为民尽责任,不存在上述问题。

党委(党组)在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方面,能够聚焦教育主题、紧扣教育焦点,坚持早预热、早谋划、早安排,将主题教育与法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抓牢思想建设、党的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廉政建设。通过主题教育,我们普通干警能够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把坚定的理想信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心中有坚守,工作有坚持,以实际行动为法院审判事业增光增彩。

9.你认为本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是否存在学用“两张皮”,形式上学习新思想、新方略,具体工作中仍然走老路等问题?有哪些具体表现?请举例说明。

开题主题教育,切忌学用“两张皮”。本单位领导干部在主题教育学习时,针对性不强。没有针对一线干警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部分党支部没有围绕学习新思想开展专题研讨,理论武装与执法办案结合得还不够紧密。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集各学校校长召开迎接巡查工作,主要目的是提高大家思想认识,未雨绸缪,有所准备,确保教育系统巡察工作顺利过关,确保不出现大的问题。今天我们召开会议,主要就是自查自纠、迅速规范,不因为巡察工作而影响了教育系统的形象,更不能因为巡察工作出现丁点问题,这是要求,更是关心和爱护干部的需要。正确认识形势,理性分析问题,规范各种行为,这就是今天我们开会的题中应有之义。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有没有问题,问题大小,大家自己清楚和明白。今天来的都是一把手,至少是掌管着单位的人财物大权。这个不能捉迷藏。据我侧面了解,这次巡察九月份到位,而且是巡察三个星期,至于到我们教育系统几个单位,这个没有确定。究竟是来教育系统总共三个星期,还是深入到巡察单位各三个小时,这些都没有敲定。但敲定的是九月份必到,因为开学了,巡察不至于再放假影响巡察工作。同时,从别的巡察单位来看,非常认真负责,而且是细致入微,至上而下的要求就是必须巡察出问题。没有问题,巡察组无法给县委交账。不能说是拨草寻蛇,也能说个没有问题不撤出。我想大家至少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认识这个巡察工作的重要性。一是至少而下的巡察,有人说发现问题是成绩,查出问题才是政绩。这也是立规矩、守纪律的集中体现。更是传导压力的一种方式方法。我想这就是一种硬着陆。就是在短时间内让大家感受到压力,然后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从而一切都要按照制度、法律和规矩来办事。二是巡察工作的常态化、机制化,这已经成为一种氛围了。就是要发现问题,甚至是发现问题线索。这可不是一件小事情,只要是小问题,就能成为监察的线索,这是要求,也是巡察组的一种工作常态。认识上必须提高,万不可忽视。说的不客气一些,忽视了,出了问题,谁也保护不了谁,谁也不去保护谁。三是从去年到今年的巡察过得单位了解,过关确实不容易。大家想一想,如果是有了问题,甚至是非常明显的问题,出事是必须的,不出事才是偶然的。希望大家从思想上绷紧一根弦儿,重视起来。我想在巡视问题上,积极配合,主动澄清、赢得同情,这是一个最基本的态度。

有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有问题不整改,有了大问题,甚至是积少成多、积小成大。这次巡察从大的方面来说,其实就是三大块儿,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建设以及财务方面的内容。时间跨度是2013年到2017年。可以说是时间长、跨度广、范围宽、纪律严等特点。按照我这几年来教育系统工作,针对巡查内容,也想了一些问题,简单罗列了一下,供大家参考。

一是思想认识上不重视。好像巡察工作是例行公事,加上本地人都熟悉,想的就是融通、忍让或者是不好意思巡察。我想坚决杜绝这种想法。关心不代表放纵,熟悉不代表让步,工作是工作,人情是人情,井水不犯河水的泾渭分明。因为每一个人都有压力,这是时代。认识清楚时代要求做什么,这才是明白人。不能得过且过,更不能不闻不问。我们一些校长总是感觉到查不到我,而且是这些人都熟悉,不是这个事儿。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纪委监委的成立,其实就是要监督到一切公务人员,说的彻底一些就是吃皇粮的人都是监察对象。而我们一些学校领导意识不到,对于一些普通教师的违规和违法行为,觉得不属于监督对象,疏于管理和教育,这个问题存在不?尤其是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等方面根本不懂,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要求和涵义,在思想认识上模糊,根本不懂得,更不要说严格执行了。

三是党的建设缺失和不严谨问题依然存在。经过一年多的狠抓落实,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走上了正常轨道,尤其是支部书记认识上提高了许多,也做了一些基础性的工作。但在工作实践中,在认识上觉得党建工作可有可无,甚至是觉得影响了业务工作,这不仅仅是思想上的一个误区,其实这是大错特错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不严不实,甚至也有照抄照搬、补资料的现象发生,也有在记录上的笑料和笑话的现象。更为不能忽略的是根本一丁点党的建设知识都没有,说的都是门外话。党费收缴、发展党员方面的不规范、不严肃等问题也是不少。

四是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想当然、瞎支出。财务问题是最敏感的问题,财务问题一方面是立制度,包括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吃准、吃透。一切都要按照规定报销、支出,不能打擦边球,更不能逾越红线。另一方面就是三公支出不规范,下账下的更是瞎糊弄。我们有时候就是自以为是,也不向人家学习,尤其是财会人员不研究如何规避风险,倒是听领导的话,最终坏事了。曾经我们也发生过这样的问题。三是想当然的思想依然存在。自己觉得是对的,其实在财务制度上就是一种错误,一查一个准。其实也没有多大的问题,关键的就是做账做的不行。财务管理上的问题,我不想多说,大家都是校长法人大人,回去自己想一想,然后改一改,我想这也是一种最基本的态度。

五是项目工程管理不规范,也有一些个人利益方面的考虑。这个确实不是危言耸听。你们想一想,一到了假期,尤其是暑假的时候,学校成了大工地了。我也不知道你们履行过相关手续没有,但据我了解,很多时候没有向上汇报和请示。几十万的工程就做了,不知道是如何走程序和处理账务的。有的领导说,这些学校把好做的事情,有利益的工程项目抢着做了,一到了涉及到安全或者是棘手花钱的事情,踢皮球一番到了教育局了。这个有一点不应该。去年到今年,有的学校连暖气费都没有交,但工程倒是不少,这有一点自相矛盾。

六是管理上不是非常到位,也有不敢管、管不了、放任自流的现象。有的学校环节干部多如牛毛,而且是有一点尾大不掉。已经证明,那就是出了问题,校长都不知其可,都是环节干部惹的祸,总不能因为是中层干部,想怎么办,就怎么办,主观臆断,不想后面有许多负面效应。说到底,管干部就是保护自己。也有个别教师收受家长红包、礼物,甚至是启发式的,这个越是不应该发生的事情。这些算不是微腐败,我想肯定是,更要坚决打击,不能形成气候和氛围。负面的东西就要反对和大家,让正能量弘扬起来。这才是一个单位管理需要见到的效果。

态度决定着我们的言行举止和思想重视程度。态度问题决定于。

我们的素质和素养。我一直讲,教育人就是文化人,不要做那些小儿科的事情。夜郎自大、自以为是、自高自大,大事不去做,小事做不来,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我想,对待这次巡察工作,务必要做到以下五点。

一是实事求是。不管是账务、财务不能遮遮掩掩、犹抱琵琶半遮面,更不能藏起来,过去我们也有过这种现象。有一是一,有二就二,不要掩埋。程序和步骤上即使是有错误,也要说清楚和讲明白。

二是自我规范。放假期间,财务人员一定要认认真真把2013年到2017年以至于2018年的账目整理一下,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更不能乱成一锅粥。最起码,我们的账务和账务非常清晰,拿出来像那么回事儿。这个你们懂的和明白。

三是主动积极。不管是有什么问题,态度上必须明确,主动和积极向人家巡察组汇报,征得人家的理解和谅解。这不仅仅是一个工作态度问题,更是一个工作艺术问题了。发现问题不可怕,因为作为学校来说,问题都不是太大。但关键是态度问题。这个不能忽略。

四是谈话要广。谈话是一个必走的程序。我想谈话一定要范围广,让想谈的老师都谈,可不能有选择的确定谈话对象。不要划圈子,不要定名额,五湖四海、放之四海,这样才能真正听到意见和建议。

五是不怕事情。有事不怕事,无事不惹事。即使是巡察出了问题,我们也要正确对待。好好想一想其中的是非曲直和对错与否,一个态度就是无则加勉、有则改之。因为我相信,小小学校不会有多大的问题的。

有备无患,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我想九月份前以至于下半学期,各位校长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教育系统巡察工作巡出公开透明,巡出阳光明白,巡出正能量,最终实现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的目标。谢谢!

按照《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市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将进行巡察面上谈话。谈话以问题为导向,请本着对党忠诚,对本地区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谈一谈个人的看法和意见:

1.镇党委在区委和区纪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党委班子成员真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在广大党员、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例如在强化纪律意识方面,在日常工作中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广大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市、区委保持高度一致。

2.党委每年都坚持把执行“六项纪律”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核心内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党委在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学习上能够广泛宣传,以案说纪,但没有能做到以考促学,希望党委能够采取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引导党员干部通过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筑牢抵制歪风邪气的思想根基。

1.党委书记从根本上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主体责任制全面落实。一把手牢固树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意识,紧抓“责任制”这个龙头,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贯穿于各项工作的一根“红线”,高位推动,狠抓落实。按照“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例如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引导党员同志在各自工作岗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党员真抓实干的精神感染带动周边同志。

2.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负责,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存在问题和不足,有时重视了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了解,对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不够耐心和细致深入。希望:党委书记要以党风廉政建设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认真践行廉洁从政承诺,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进一步抓好以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廉政提醒谈话,教育引导干部守住小节、防微杜渐。

1.党委其他班子成员通过严格遵守各项制度,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特别是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日常工作中还不断健全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决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形成一套完整、行之有效制度。例如在经费使用方面,纪工委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阳光操作机制,负责对所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监督,并参加、列席相关会议。在实施进行监督过程中,要建立监督档案,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实行“一事一记”。

2.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核心内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有所欠缺。希望班子成员以身作则,认真查摆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成因,拿出见人见事的过硬措施,一步一步地扎实整改。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督促其强化监管、健全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突出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1.其他科级干部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贯彻党中央的要求,牢记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担当,把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贯穿始终,把稳中求进、稳中有为贯穿始终,把镇党委的工作思路与工作目标贯穿始终,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清正廉洁的作风,为民服务的热情,认真履行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党委下达的各项任务。例如协助镇党委书记做好人民武装工作,不仅较为出色完成上级布置的征兵任务,同时还通过积极宣讲相关国家政策,解决群众普遍存在的关于政策方面的疑惑并普及相关知识。

2.其他科级干部在工作中未把工作做实、做细、做深,工作过得去就可以。希望盯住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人、重点事。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既检查调查研究、审批监管等日常工作的完成情况,又检查其他工作完成情况,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加强自身表率作用。

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9·28”“11·21”重要讲话精神及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镇党委通过多次开展专题研讨、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进行认真学习。

镇党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工作,扛实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工作。党委书记亲自担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落实,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层层传导压力,做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经常化,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常态化,坚决防止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生。

加强调查研究。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定点帮扶贫困村开展调查研究,定期主动下访,及时掌握共性问题,认真研究,推动解决。主动跟进研究有关职能部门出台的扶贫开发新政策新举措,密切追踪新问题新情况,进一步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注重分析研判专项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不断细化工作措施。

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镇党支部带头坚持“三会一课”。以迎接建党99周年为契机,根据基层党员的特点和需求,依托“口袋书”、“家庭党校”等载体,开展各种具有实质内容和实际效果的组织生活。定期对下辖各村党支部组织生活进行现场指导、检查考核,对组织生活质量不高支部进行了提醒和督促。

加强支部与党员队伍建设。严格把握各党支部换届时间和程序,顺利完成对下辖党支部换届指导工作,配齐配强了支部班子。把好“入口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大在非公有制企业领域中发展党员力度。

抓住重点开展多元化学习。采用“三要”标准、“五与”原则和“九点”学习法推动镇整体学习成效,一是加强政治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全面深入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收听收看《我是党员》等专题片,进一步提升了政治素养;二是加强网络学习,通过辽宁干部学习教育网和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线上学习;三是积极参加各种专项培训。

巡察工作谈话提纲及标准答案区委篇十

同志们:

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开选拔干部、干部试用期、聘用期制度的有关规定,经过组织考察、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各位公选干部、试用期和聘用期满的干部进行正式任命或继续聘任。今天我们召开会议,对大家进行集体任前谈话,在此,我也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各位表示衷心的问候和鼓励。

近年来,市委加大对各部门、各乡镇、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整配备力度,选拔了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全市的各级领导干部队伍中来,增强了科级领导干部队伍的活力,优化了领导干部队伍的结构。尤其是我市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干部选任公选制、公示制、试用期制和聘用期制,扩大了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加大了对干部选任工作及新任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提高了市委的选人用人水平。我认为今天的这个会议召开的很有必要,我借此机会,讲以下几点意见:

青年干部走上副科级领导岗位,既是个人人生的转折点,也是开始领导工作的新起点。一定要加强学习锻炼,争做“三型”领导干部。

一要勤奋学习,做“知识型”领导干部。

学习是我们每一个干部的立身之本,对年轻干部来说,学习显得尤为重要。学无止境,在学习上我们每个人都不能自满,要不断学习,不断给自己充电。面对新的发展机遇、新的形势,干部队伍都有同感,学习还很不够,知识面还很窄,需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我们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连最基本、最起码的知识不了解、不掌握,对敦煌的一些基本情况也不知道,说实在的,很不应该。我们在座的公选干部即将走上领导岗位,试用期干部刚刚走上领导岗位,聘用期干部将走上一个新的任期,所以,我希望大家增强学习的紧迫感,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和职责,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现代科学技术、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不断提高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工作中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二要善于思考,做“创新型”领导干部。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遇事要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学会超前谋划工作、安排工作,不能有“等”、“靠”的思想,尤其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要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失。今后,在座的各位要提高自己的工作标准,不断增强发展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根据不断变化的新情况,调整工作思路,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提高。要敢于冲破固有的思维模式,转变观念,打破僵局,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些领导干部,为什么工作打不开局面,干不出成效,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怕”字当头,怕负责任,怕担风险,缩手缩脚,凡事等主要领导定夺,缺乏一种创劲、干劲,这样既干不出成效,又得不到很好的锻炼。所以,作为年轻干部,一定要有年轻人的活力,要有干事创业的意识,要敢想、敢说、敢做、敢闯,大胆工作,干出实绩。

三要务求实效,做“实践型”领导干部。

年轻干部在工作中一定要务实,善于做调查研究工作,经常深入最基层、深入到工作一线,发现问题,掌握实情,寻求办法,查找答案,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获取新知,探索有效的工作方法,增强做好实际工作的技能。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求真务实是对领导干部最基本的要求。有的领导干部只说不干,工作一塌糊涂,但汇报起来头头是道,欺上瞒下,对此,群众很反感。大家可不能这样做,一定要立足于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支持不支持、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求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要有吃苦精神,工作是干出来,作为年轻干部,工作中千万不能耍滑头,避重就轻,要不怕艰苦,勇挑重担,知难而上,绝不懈怠,做艰苦奋斗的表率。

大家从一名一般干部到一名领导干部,角色转换了,这就要求我们要学会用全局的观念从决策者的高度观察和思考问题,在考虑问题、处理事情时角度要站的更高一些,眼光放的更远一些,想的更全面一些。具体来讲,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讲团结。

团结出战斗力,团结出干部,团结出生产力。搞好班子团结,是做好一个部门工作的前提。事实告诉我们,懂团结是大聪明,会团结是大本事,搞团结是大明白。所以,大家一定要培养海纳百川的气度,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互相尊重、平等对待,对方考虑不周要平等补台,听到不负责任的议论要打住,遇到对方不好办的'事情要主动帮忙。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干,只有这样,你才能团结班子其他成员,才能和干部职工打成一片,树立威信。

二要守规矩。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依法行政,按章办事,按制度办事。要遵守纪律,正确行使职权,不能越权越位。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该请示的一定要请示,该汇报的一定要汇报,不能擅作主张,我行我素,更不准滥用权力。

三要常沟通。

沟通是一门学问,更是一种领导艺术。有的单位,为什么政令不畅、相互扯皮、工作形不成合力、打不开局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单位主要领导独断专行、班子成员之间沟通不够。要养成一种尊重他人,重视他人意见的好作风。作为新任领导干部一定要谦虚从事,甘当小学生,与上下级之间、班子成员之间要在工作上要常通气,思想上要常见面,感情上要常交流,以达到统一认识、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目的。

四要摆正位置,处理好三种关系:

一是处理好与正职的关系。

做到服从而不盲从,尊重而不奉迎,到位而不越位。正职与副职是上级与下级、命令与服从的关系,作为副职要在正职的指挥下,尊重正职,维护正职的权威,工作中要善于领会正职的意图,熟悉正职的工作思路和特点,积极为正职出主意想办法,支持配合正职的工作。对自己分管的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要尽职尽责,大胆负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让正职放心。同时,要敢于讲原则,对正职大胆发表自己的意见,大胆进言,但要讲究方法,注意场合。

二是处理好与其他副职的关系。

做到尊重不自傲、信任不猜疑、支持不拆台、分工不分家、适度不过度。要从对党、对人民、对工作负责的高度出发,从整体工作部署着眼,与其他副职搞好配合协调。要充分认识到每个副职分管的工作,都是整体工作的一部分,是相互关联、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必须既要做好自己分工负责的工作,又要做到与其他班子成员相互合作、相互支持、相互帮助,不能明争暗斗、相互拆台、推诿扯皮,要做促进工作的干将,维护团结的模范。

三是处理好与下属的关系。

做到服务而不做老爷、民主而不独断、平等而不摆架子、放手而不放任、爱护而不袒护。大家都是从一般干部提拔到副科级领导岗位上的,虽然岗位角色变化了,但不能出现官气僚气,更不能张扬,要不骄不纵,低调做人,踏实做事,对下属既要严格要求,又要信任支持、关心爱护,做下属的良师益友,努力营造和谐高效的工作环境。

大家走上领导岗位后,大大小小是个官,多多少少有些权,这时,就要特别注重修身养德,注意自身形象。

1、做人要诚。

诚实,是做人的第一要义,是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为官的基本品德。大家一定要处理好做人与做官的关系,要讲官德,学会如何做人,如何为官。我认为,起码要做到三点:一是心要诚。要表里如一,在内不欺己,在外不诈于人。二是言要诚。要言而有信,言出即履,言行一致,不说假话、大话、空话、套话。三是行要诚。要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做事,不图虚名,不求虚声,不做表面文章,脚踏实地,认真工作,以实绩取信于民。

2、办事要公。

构建和谐社会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公正公平。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来说,一定要公道正派、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大家不论抓工作,还是带队伍,都不能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不能主观性太强、随意性太大,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同志要一视同仁,不搞远近亲疏,对工作实行一个标准,不论对内对外,这样才能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和行为导向,营造积极向上、开拓进取、团结和谐的氛围,真正使人心情舒畅。

3、律已要严。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身上有正气,说话就有底气,就有威信。大家要十分注重以德立身,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凡是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要先做到。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把拒腐防变、保持清正廉洁作为加强道德修养的重要内容,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努力做到办事不离“章”、行为不越“轨”。

巡察工作谈话提纲及标准答案区委篇十一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7•19”安全警示教育大会,主要目的是通过深刻汲取近年来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特别是义马气化厂“7•19”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动员大家认清形势,自我加压,从根源上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认识问题,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强化责任落实,全力打赢安全攻坚战。

去年义马气化厂发生“7•19”重大爆炸事故后,按照省委省政府、省应急管理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工信委的部署要求,集团上下围绕吸取“7•19”事故教训,痛定思痛,深刻反思,尤其是进入今年以来,集团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提升安全政治站位,坚守红线、底线,通过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安全生产“四问四答”等活动,认真剖析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的有效举措。树牢安全“零”理念,层层压实各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强化安全环保目标管理,严格安全“零”目标考核,扎实推进重大风险管控和灾害治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整体实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平稳发展。

虽然“7•19”事故至今已经过去了1年时间,笔扫千军整理,但事故景象仍历历在目,令人心痛,一想到事故对那么多职工和家庭带来难以弥合的创伤,就会感到内疚万分,寝食难安。事故带给我们的教训太深刻,造成的负面影响太大。“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6月12日全省专门召开安全生产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深刻剖析了“7•19”事故教训和原因,这起事故再次警示我们,安全生产大如天,领导责任重如山,任何侥幸心理和不负责任的态度都可能酿成大祸,每一次安全生产事故都是对人民的犯罪。我们要通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真正把“7•19”事故当做一座警钟,时时刻刻悬在我们头上,牢记事故教训,从思想上、行动上筑牢安全防线,切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深刻汲取义马气化厂“7•19”重大爆炸事故教训,铭记历史,警示现在,从今年开始,以后每年的7月19日就定为集团公司“安全警示日”,就是要做到警钟长鸣,引以为戒。同时向全体干部职工传递一个强烈的信号,表明我们坚守安全红线底线的决心,动员大家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坚决抓实抓牢抓好。

下面,就深入开展好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切实抓好集团公司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再强调以下几点意见:

开展安全生产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具体行动,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要理念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的重要举措。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可以不惜一切代价”讲话的深刻内涵,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把上级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安全生产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观念,正确处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坚持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不能有丝毫侥幸心理,不能不顾人民群众福祉和安全”“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每一个方面、每一个部门、每一个企业都放松不得,否则就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要坚持防患于未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就是要求我们从重大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2009年至2019年,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共发生煤矿事故18起、死亡57人,化工事故4起、死亡20人。其中较大以上事故6起,死亡56人;按事故类型划分:煤矿方面,瓦斯突出事故6起38人,顶板事故4起4人,冲击地压事故2起8人,运输事故4起4人,透水事故1起1人,着火事故1起2人;化工方面,爆炸事故1起15人,中毒窒息事故2起4人,高空坠落事故1起1人。

这些残酷的数字背后,给我们遇难的职工和家属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痛,也给我们带来了沉痛教训。集团公司上下一定要以这些事故为案例,紧密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做到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履责,找准症结、精准施治,把最本质的问题、最核心的原因、最突出的危害、最深刻的教训讲清楚,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推动实现以案促改、以案促教、以案促建、以案促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严格按照上级和集团公司《吸取义马气化厂“7•19”重大爆炸事故教训深入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方案》部署,重点开展好以下警示教育活动:

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级党委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通过对照集团公司尤其是本单位历史上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对照义马气化厂“7•19”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在思想上、作风上、管理上、体制机制上,深入查摆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方面存在的问题,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守牢“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系统谋划更加务实得力的安全管理举措,为积极创造安全稳定环境、实现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二是开展大反思、大讨论、大整改活动。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在基层党支部、区队(车间)班组层面要开展大反思、大讨论、大整改活动,各基层区队(车间、班组)党支部都要形成讨论小组,讨论问题,给出答案。要坚持“双思考、双讨论”原则,既思考和讨论所在单位和部门的问题,又思考和讨论自身的问题。通过开展大反思、大讨论、大整改活动,让全体干部职工在内心的深处产生震动共鸣和警醒,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引导全体职工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树牢安全理念,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三是开展好“九个自查”活动。各单位要围绕本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部门职责不清、履职不到位,制度不完善、执行安全生产规定不严格等问题,做好“九个自查”:一查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是否牢固树立;二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三查“三管三必须”是否到位;四查安全检查是否有真空;五查审批制度和决策程序是否有缺陷;六查制度管理是否有漏洞;七查重大风险管控是否到位;八查重大隐患治理是否到位;九查领导干部是否勇于担当。通过“九个自查”认识当前存在的问题、不足及危害性,列出问题清单,查找原因,追溯根源。根据查摆问题,分析问题及原因,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边查边改、边整边改。

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是经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准的,是安全生产领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按照上级部署,经过集团公司认真研究,已经制定印发了《集团公司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共包括1个总方案、2个专题方案和和6个专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工作要求,以“抓系统、系统抓”为手段,保证安全投入到位,做到按需投入,推动重大灾害治理到位。

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并重,持续推进安全基础建设。一是实现装备先进,全面推进“四化”建设,充分发挥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支撑作用,全力建设“智慧矿山”和“智能工厂”。二是实现素质过硬,严格准入,加强培训和培养,全面推进职工素质能力建设,充分激发全员安全管理的自主性,努力打造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职工队伍。三是实现系统优化,全面推进“三优三减三提升”建设,优化系统、简化环节、精简人员,努力打造集约高效的安全生产格局。

一要加强化工过程安全全要素管理,从工艺、设备、仪表、电气、安全等多个专业和公用工程系统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从专业上预防和控制上消除隐患、预防事故。二要把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全要素融入日常企业管理体系中,并将其作为主要内容,逐个要素抓好落实,认真开展风险研判,定期组织系统安全评估,分析查找薄弱环节,持续改进。重点做好工艺运行参数安全管控和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装置、设备“零泄漏”管理;三要加大对重点部位检测检查频次,保证备用设备完好,认真开展预防性维修,抓实检修和作业安全管理,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把隐患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四要突出“两重点、一重大”和关键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狠抓“三违”管理,严格执行“五个必须、五个严禁”,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五要督促非煤矿山等单位切实把矿山采空区、尾矿库等安全风险管控作为重中之重,做到排查到位、治理到位、监控到位,严防意外事故发生。非煤矿山单位装备制造、建筑矿建及物流运输等其他各板块企业和单位,要严格按照行业管理标准,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全面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凡是没有安全把握的施工地点、运行设备和系统装置一律停产整改,安全达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一是健全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对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五有”标准,深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双重预防体系信息化系统,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真正把风险化解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前面。达到横向全方位风险辨识分析,纵向自下而上风险分级管控,实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管理。

二是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体系。持续加强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宣贯,熟知新标准、掌握新标准,通过对标对表,严格对照整改,抓好新标准的落地落实,保持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

6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做好洪涝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抢险救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7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做好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压实责任,勇于担当,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7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再次对防汛救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防汛救灾工作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进行部署安排,充分彰显了深厚的为民情怀、强烈的责任担当,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价值理念,为我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当前已进入主汛期,雷电、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明显增多,各单位及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汛期安全各项措施落实,要严格落实责任,配足配齐应急物资和排水设备。要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查明老空水、断层水、承压水等隐蔽致灾因素,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和“防、堵、疏、排、截”综合措施,加强地质勘查和超前探查,水患威胁排查不清的,严禁一切采掘活动。要加大汛期对可能影响企业的河流、湖泊、水库、堤防工程、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密切关注并及时发布暴雨洪水等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遇到重大险情,立即撤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的人员;要切实做好汛期应急值班值守工作,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各级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各类重大险情。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为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7月10日,集团公司专门召开了安全专项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集团公司安全巡察工作。强调要通过运用巡察的方式方法,着力解决安全领域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担当不作为、制度执行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作风浮漂等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党的建设在安全系统存在的“虚化、弱化、淡化、边缘化”问题,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压实领导干部抓安全的政治责任,努力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集团公司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单位要以此次安全巡察为契机,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执行力提升年”活动方案要求,深挖落实安全责任不到位和安全生产各个环节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背后的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扛稳安全责任,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管理水平,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近期,新疆突发疫情事件,新疆公司和其他企业都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要求,采取积极措施,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同志们,“安全是基础,安全是否决项”,如果连安全生产这个底线都守不住,别的工作怎么可能做好?这就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以义马气化厂“7•19”爆炸事故教训为镜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可以不惜一切代价”,总结经验教训、压实主体责任,恪守安全“零”理念,以更大的力度、更扎实的作风、更有力的举措,巩固集团公司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希望大家振奋精神,以良好的工作状态守住安全生产这条底线,为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时刻牢记事故教训,保持警钟长鸣,推动警示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努力实现全年安全“零”事故奋斗目标。

最后再次衷心的感谢各级领导在百忙之中来到河南能源指导工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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