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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书(大全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1 17:01:52 页码:9
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书(大全8篇)
2023-11-11 17:01:52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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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书篇一

申请人:严某,性别男,1969年5月29日出生,汉族,现住申请人一八四团团部,身份证号码:421081196905295638。严某,男,1972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现住一八四团团部,身份证号码:421081196905295634。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电话:

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书篇二

申请人: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出生,______族,籍贯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街,是__________公司职工。

被告: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请求劳动部门依法认定申请人在_______________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是_______________公司职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被招入公司,担任__________工作,在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上班时间,因为公司发生__________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医院住院治疗,现已治疗_____个月,花费医药费__________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__________县(市)劳动保险部门

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书篇三

申请人:xx县中板厂,住所地:xx县xx镇号。

负责人:,职务:厂长。

被申请人:xx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

负责人:,职务:局长。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年12月2日作出的xx字号关于认定为因工负伤的决定,现依法提出复议申请。

一、请求复议机关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x人劳社字号关于认定为因工负伤的决定;。

二、请求复议机关依法作出受伤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事实与理由:。

一、受伤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

(一)并非是在工作时间受伤。申请人生产工人实行计件工资,开工受天气及原材料影响,工作时间是不确定的,开机才能开工,开机时间就是生产组工人的工作时间,不开机就不是工作时间。年10月8日上午受伤当时,所在的生产组因为机长去维修机器,完全关闭了旋切机,并未开工,住在厂内,尚处于休息状态,并不是在工作时间受伤。

(二)在厂内受伤并不等同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在工作场所内受伤。吃住均在厂内,只要他呆在厂内,他的任何受伤都是在厂内,如果不分清具体情况就一律认定是在工作场所受伤是不符合法律基本原则和精神的,也是极不公平和极不科学的。

(三)受伤并不是因工作原因受伤。

1、工作是按照用人单位的安排完成一定劳动并能创造劳动价值的行为。申请人有严格的岗位分工,任何人不得越岗操作,工作岗位是锯木,而不是切板,刚到申请人厂里工作20多天,根本就不会操作旋切机,申请人更不会安排操作旋切机,擅自操作机器的行为属严重违纪行为,其行为不是为了工作,不能创造劳动价值,反而是破坏申请人生产的行为。

签名:

日期:年月日

文档为doc格式。

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书篇四

依法调查认定申请人aa为工伤,并责令被申请人先予支付申请人自受伤之日起的误工费、生活费、营养费、交通费及再次入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于2007年3月24正式受聘于被申请人在xx段工程项目部的临时工,主要参与其爆破工程施工。2007年4月20日下午5时许,当申请人在工地扩炮过程中,由于导火索超前预计的引爆时间爆炸,导致申请人无法躲闪而致眼部严重受伤,脸部及上身多处软组织受伤。申请人被紧急送往医院,先后于xx人民医院、xx中医院及gg医院救治,由于医院需在3至6个月后才可行眼部手术治疗,申请人现临时出院等待再次住院手术治疗。

综上,为依法维护申请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现请求贵劳动部门予以立案调查,并依法对申请人作出工伤认定为感。

此致

xx劳动局。

申请人:aa。

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书篇五

申请人:代某某,女,日出生,汉族,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住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请求寿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认定申请人x年x月x日所受伤属工伤性质。

事实和理由:

xx年7月8日9时左右,代某某在xx公司xx厂工作过程中不慎被同事xx的剪刀伤及右前臂腕部,感到疼痛剧烈,流血不止,不能活动,伤势非常严重。当时代某某的工作岗位属于剔骨班分级切割禽肉工作,岗位属于剔骨班分级工种。事故发生后,代xx被迅速送往医院治疗。

住院期间共花费医疗费xx多元,单位已予全部报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特申请贵局对申请人的伤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为工伤。

此致

xx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

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书篇六

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籍贯,住×××市×××街,是××公司职工。

被告:××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任××职务。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劳动部门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是×××公司职工,××××年××月被招入公司,担任××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因为公司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市××医院住院治疗,现已治疗×个月,花费医药费××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县(市)劳动保险部门。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籍贯.住址是公司职工。

被告: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任职务。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劳动部门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工伤。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是公司职工,年月日被招入公司,担任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因为公司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市医院住院治疗,现已治疗了个月,花费医药费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县(市)劳动保险部门。

申请人(签字):

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书篇七

民族: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工伤号: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工伤号:_________________;。

事情经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我公司__________车间工作人员,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下午________点________分左右,在车间工作期间翻动模具时,不慎被模具将右手小指砸伤,当天被送往____________医院进行接受治疗,医院诊断为右手小指末节组织缺损伤。住院________天,现已出院休养,住院费: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现申请工伤,请给予处理为盼。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书篇八

申请人:中国××银行××市支行,地址:××区××街46号,负责人:××,职务:行长。

委托代理人:××,中国××银行××市支行组织人事部经理。

委托代理人:××,中国××银行××市支行个人业务部副经理。

被申请人:××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区××处江城大道236号,负责人:××,职务:局长。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20xx年六月七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劳社伤险认决字803号),向××区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劳社伤险认决字80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关于××不属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决定并重新认定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计划财会部员工××受申请人指派于年3月2日前往××市参加××农行组织的全系统财务、安全保卫、业务交叉大检查,当日晚饭后8时许××与同事散步返回住宿楼(××行××市分行干部培训中心住宿楼)时不慎摔伤右膝,经西南医院诊断为右膝胫骨髁间后棘骨折。被申请人在××劳社伤险认决字80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中认为:××是因工外出期间在休息期间因意外受伤,而不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其受伤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应当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任何条款,故认定××的受伤不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因工外出期间在休息期间因意外受伤,而不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是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工作原因”的片面理解,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受伤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赔偿的立法目的,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理由如下:

××受申请人指派于年3月2日前往××市参加××行组织的全系统财务、安全保卫、业务交叉大检查。按要求,为执行检查任务做准备,包括××在内的所有参加人员必须于3月2日集中在××分行报到并接受统一培训和安排,包括吃、住、行等。当日晚饭后8时许××与同事(检查组成员)上住宿楼时,不慎摔伤右膝,经西南医院诊断为右膝胫骨髁间后棘骨折。上述事实已经被申请人调查确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无疑,在因工外出期间,只要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就应当认定为工伤。申请人认为,是否“工作原因”要结合因工外出期间的具体情况分析。执行全系统财务、安全保卫、业务交叉大检查,必然要为该任务做许多必要的准备工作,为此××分行要求检查人员接受统一安排,包括吃、住、行等,这些活动和真正的检查工作构成整个外出工作期间的工作行为,在这些行为中受到伤害,应当属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不应该排除在工作范围之外。××与同事散步并一起返回住宿楼,正是其按分行要求统一行动的具体表现,应为工作原因。被申请人将“××因工外出期间与同事外出散步返回××行××市分行干部培训中心住宿楼,上楼时不慎摔伤右膝”认定为“因工外出期间在休息期间意外受伤”并排除在“因工作原因”之外,显然模糊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适用条件,是不恰当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了不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即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的受伤不属于这三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

综上,××在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及《行政复议法》规定,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劳社伤险认决字80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关于××不属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决定并重新认定为工伤。

此致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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