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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岗复工方案(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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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岗复工方案(汇总8篇)
2023-11-19 12:16:48    小编:ZTFB

制定方案的过程也是一个学习和成长的过程,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改进。了解目标受众和他们的需求是制定方案的基础。以下是一些制定方案时常见的误区和注意事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避免一些常见的错误。

返岗复工方案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沪建办综〔20xx〕3号)和《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沪建办综〔20xx〕4号),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全市所有在监房屋建筑和市政非交通类工程建筑工地。

3月10日起至疫情结束,每周三天(周二、周三和周四)。

1、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2、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复工条件落实和保持情况。

以上内容详见督查表(附表一)。

1、督查共分12个检查组,每组2-3人,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管理总站”)、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审图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其中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等共计8人,总站不少于16人(巡查科3人、质量、安全各2人、市场科、技信科、执法科各抽1人、监管科不少于6人等)搭配组成。

2、第一到第九组各对口一片区域(见下表),第十到十二组直接对口总站直管工程。

3、总站负责将各组片区内复工工地详细清单分发到各组组长,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联系人每周五向总站提供下周二三四参与督查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服从督查安排。

4、组长科室负责本组督察实施,行政措施单开具,每日情况快报;检查数据汇总和检查情况总结工作。

组别组长组员对口区域。

第一组总站安全科总站巡查科闵行、自贸区。

第二组总站安全科管理总站浦东、临港。

第三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长宁、松江。

第四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黄浦、崇明。

第五组总站巡查科管理总站杨浦、奉贤。

第六组总站巡查科行政服务中心静安、金山。

第七组总站市场科行政服务中心虹口、青浦。

第八组总站技信科行政服务中心普陀、宝山。

第九组总站执法科审图中心徐汇、嘉定。

第十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一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二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各组每天抽查2-3个工地直至疫情结束,每个行政(功能)区必须覆盖。

1、各组长科室确定一名联系人,每天四点前将当天督察表传至安全科(赵伟豪),安全科汇总完成后每天五点前报站领导。

2、每周四检查结束检查完成后,上报本周拟通报工地,参建单位,责任人名单。

3、各组长科室负责所查工地的证据固定、立案、总结等后续处置,每月报立案工地数和月度小结,安全科每月底汇总完成报站领导。

4、检查完成后,按要求整理检查档案报总师室归档。

因疫情防控不力而被通报的建筑工地整改完成,提交整改报告后,列入下一月必查工地,进行督查回头看,如果整改不力,将进一步严肃处理。

2、市区抽查工地回683号就餐,在郊区时则在对应区站就餐。

返岗复工方案篇二

根据《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和学院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规定要求,为做好疫情期间教职工有序返校返岗的分类管理、统筹安排和合理调度,为学院正式开学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做好人员保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健康状况正常的,各处(室)、系(部)以及联合办学企业提前2天将返校工作的教职工名单报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检查核对健康申报表与教职工健康档案,了解返岗教职员工的具体信息,包括返校前14天行程、返校事由,所在部门领导审批情况等,综合评估后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是否返岗上班。

(二)学校须通知其做好自身防护各项工作。

(三)开展筛查并分类处置。

1.经筛查,寒假期间没有离开万州区的教职工,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者且无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身体健康教职工。经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工作岗位工作,进行常态化管理。

2.经筛查,返校前14天内无流行病学史,若从市、区外非重点疫区返万,且返万后按照所属社区规定需居家医学观察满14天,身体健康,体温正常的教职工,按程序申请返校返岗工作。

3.经筛查,14天内无流行病学史,市、区外非重点疫区返万后居家医学观察未满14天,暂时不返校。待按照规定需居家观察满14天后,身体健康体温正常的教职工,才可按程序申请返校返岗工作。

4.经筛查,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有在湖北境内、或其他本地病例持续地区旅行史或生活史,与前述地区发热或呼吸道症患者有接触史,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体温正常的,无疑似症状的,按照规定需居家隔离观察14天后,身体健康,体温正常的并解除隔离的,须提供身体健康证明,必须按程序申请返校返岗工作。属于入境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后按照前述流程审批。

(四)信息上报。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经过筛查后,按照“非必须、不返校”的要求,所有返岗教职工,须提供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疫情防控行程卡”一键查询近14天国内行程(停留4小时以上)及国(境)外到访地区,且在返校当日之前连续14天身体状况正常。再分批次安排到校返岗工作。

第二批:行政、管理人员返岗,做好管理服务相关工作,为师生返校创造有利条件;

第三批:根据学生处统一安排,学生分批错时返校上课,并配合教务处排课情况,各系部教学工作需要,安排一线教师返校工作。

教职工上下班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不聚集、不串岗。工作场所多开窗、勤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所有教职工返校返岗前,均需申领重庆“渝康码”。每天要凭员工卡进出校门,进行两次(晨检午检)测量体温,教职工上班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检测:

第三、校内居住的教职工。自行到校内规定的检测点登记接受检测,宿管人员、超市、食堂等工作人员由责任部门负责检测。

执行教职工和学生晨检午检、“每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晨检为上午8:30;午检为下午3:00点前。午检请教职工在规定时间自行到各检测点检测,如确因特殊情况(包括请假、出差、节假日等)不能进行晨检午检教职工按照学院疫情管理规定自行通过学院疫情管理平台每天如实申报。

各检测点要认真负责做好检测工作,检测数据原则上由安装了自动检查设备的检测点的系统自动生存汇总,特殊情况由各检测点按照规定及时报告,所有数据在下午3:00前由组织人事处程军汇总后报学院防控办。

晨检午检和报告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各处(室)、系(部)要按照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工作指南和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工作方案》要求,严格落实返校返岗人员审查和工作期间的健康监管和每日疫情检测报告责任,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

返岗复工方案篇三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运行,新型变异株不断出现,我国持续面临较大的疫情输入压力。20xx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境外回国人员增多,境内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近期将举行北京20xx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等重大活动,疫情防控任务艰巨繁重。为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强化疫情源头管控、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最大限度减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群众度过健康平安的节日。

(一)严格做好境外远端防控。不断完善远端检测工作,加强出入境管控、边境地区联防联控和邻国防疫合作。对来华航班、船舶船员换班等严格实行熔断机制。强化对机组人员的防疫管理,细化加强旅客和机组人员机上个人防护、客座率控制等机上防疫措施。严格落实入境航空器消杀相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再使用。全面落实“客停货通”政策,督促跨境交通企业落实“人货分离、分段运输”要求,确需入境的货运驾驶员严格闭环管理,不得与境内人员接触。

(二)严格落实入境人员和高风险岗位人员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从口岸入境、检疫、核酸检测、转运分流、隔离观察到居家健康监测等全流程闭环管理。对陆路、航空、水运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严格落实底数清晰、人员固定、规范防护、全程闭环、高频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做好岗前培训。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口岸城市闭环管理力量配备,确保工作人员工作期间有集中住宿场所,把闭环管理落实到位。

(三)严格入境高风险物品和口岸环境检测消毒。进口冷链食品入境量较大的口岸城市要加快建设集中监管仓,对进口冷链食品入库统一消杀、统一检测。海关、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疾控等部门要按职责督促相关企业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各环节疫情防控要求,强化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病毒监测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对候机楼、候车室、港口客运站环境、机场廊桥和入境旅客使用的设施等定期开展预防性消毒,对旅客和行李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加大消毒频次,对入境交通工具严格消毒,对运输感染者的口岸交通工具严格终末消毒,及时开展消毒评价,对入境交通工具产生的固液体废弃物严格规范处置。

(四)加大口岸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力度。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口岸城市范围并公告之日起至20xx年3月15日,离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定期对有关人员开展核酸筛查。加强口岸防控的组织领导,实施“一口岸一专班,一口岸一策”,各口岸城市20xx年12月上旬要成立口岸防控专班,专班每周至少召开1次调度会;20xx年12月中旬前开展一次模拟应急演练,全面检验各项应急准备和处置流程运行情况。口岸城市联防联控机制要派出由分管领导、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工作组,进驻口岸监督指导,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扎牢防范口岸疫情输入的防线。

(五)加强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卫生机构感染防控。各有关地方特别是口岸城市要对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人员封闭、物品和环境消毒、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方面进一步严格管理,堵住漏洞,坚决防范交叉感染。对出现可疑交叉感染的集中隔离场所,立即回溯流调,全面排查评估风险,对所有风险人员重新计算和延长隔离时间。严格隔离人员解除标准,满足人、物、环境三样本阴性方可解除隔离。督促解除隔离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闭环管理返回居住地,做好7天居家健康监测。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做好人流、物流管控,落实全员标准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加强陪护、探视管理,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立即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在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机构派驻感染防控监督员,加强驻点指导。

(六)从严防范奥密克戎等新变异株输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病毒变异和疫情趋势研判,针对病毒变异及传播特点,评估各类从业人员防护措施的有效性,有针对性地完善本地区本行业防控措施。各相关口岸城市要密切关注我周边国家和地区变异株检出情况,增强病毒基因测序能力,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及时评估现有新冠病毒诊断试剂、疫苗、药物的有效性,做好相应研发工作。

(一)严格人员出行要求。

1.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人员严格限制出行。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

4.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5.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对有中高风险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要及时向社会发布自由行风险提示。

6.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7.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时间,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做好“两节”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合理调整企业放假和复工时间,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高校或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可要求学生或务工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或返岗。

以上出行要求是针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的出行要求由各地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和实际情况制定并对外发布。

(二)强化春运疫情防控。

交通运输单位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组织保障工作,区分疫情不同情形,制定防控方案和分类应对预案,加强培训演练。交通运输场站要根据客流需求及时增加开放进站和安检通道,严格按规定做好旅客体温检测、健康码等扫码或查验通行;强化站内客流组织,有序引导乘客分散候车;增加口罩、消毒液储备,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方便旅客购买使用。增加交通运输场站和交通工具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严格控制高铁、列车、长途客运汽车和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载客率,减少交通工具内人员聚集和走动,提醒旅客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佩戴口罩、手消毒等个人防护。加强对旅游、交通、餐饮等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督促引导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三)加强重点返乡人员排查。

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要做好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口岸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等的高风险岗位人员等重点返乡人员的摸排和网格化管理,相关人员返乡后做好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一)严格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进一步强化发热门诊“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求。所有发热病人全部进行核酸检测,4—6小时内反馈核酸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反馈前全部留观。鼓励医疗机构配备核酸快速检测设备,减少发热病人等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可疑病例严格闭环管理,不具备诊治条件的医疗机构不得常规诊治具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

(二)建立核酸检测结果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全面动态收集和监控口岸地区进口物品、入境货车驾驶员、入境船员、口岸从业人员和入境旅客等核酸检测信息,建设完善核酸检测数据库,并加强数据共享。出现陆地口岸(通道)入境货车驾驶员、进口物品的核酸检测阳性率明显增加,或入境航班出现旅客核酸检测阳性等情况时,口岸防控专班立即启动风险评估研判机制,对有关人员主动开展强化监测,及时排查本地感染隐患。

(三)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做好口岸地区、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等相关重点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收集药店、教育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和网络媒体等多渠道预警信息,提高信息研判和预警响应的及时性。各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每周组织分析研判监测信息,评估疫情传播风险,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本方案执行时间为印发之日起到20xx年--月15日。本方案的措施是基于当前总体平稳的疫情形势,若发生局部较大规模的本土聚集性疫情并存在异地扩散的风险,要在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的基础上,对人员跨区域流动和风险人员排查等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

返岗复工方案篇四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好各级各类学校20xx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与指引(更新版)》等文件精神及学校有关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8月21日机关部门正常上班、各学院教职工返校报到。

(一)做好暑期轮休期间疫情防控。

各单位按照《关于做好20xx年暑期轮休期间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人员流动管理,严格外出人员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健康日报和检测制度,引导教职工做好开学返校准备工作。

(二)精准掌握教职工有关信息。

教职工通过掌上蔚园app、所在各二级单位日报等方式,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提醒教育教职工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如需外出应当做好个人防护。

(三)做好返校返岗准备。

教育引导教职工及时掌握本地及学校所在地的疫情形势、防控规定,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注意合理作息,均衡营养,加强锻炼,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经常居住地不在滁州市和已返回滁州教职工,在返校到岗前14日内原则上不得外出;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应提前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手续、日报行程和健康情况。各单位要加强防控工作人员配备,开展工作排查,完善防控体系,加大督促落实。

(一)把握信息,分类施策。

1.低风险地区教职员工,持健康通行码“绿码”返校报到。中风险地区教职员工须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后,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及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报到。高风险地区教职员工暂不返校报到。

2.近期从境外返回的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境外返皖人员管控措施,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通行码“绿码”返校报到。

3.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现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暂不返校报到;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曾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通行码“绿码”返校报到。

4.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且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教职员工,暂不返校,待治疗无症状并报学校批准后,可返校报到。

(二)组织教职工安全有序返校。

1.各单位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及时将学校工作安排通知到所属教职员工,按照上述人员分类情况,安全、有序组织教职工按要求返滁返校返岗。

2.外地教职工返回滁州前须提前两日向所在单位报告行程、交通方式、身体状况等信息。各单位要全面摸清、准确掌握教职员工所在地信息、假期旅历、个人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等情况,逐人签订入校前14天健康承诺书,建立健康台账,坚决杜绝教职员工带病、带隐患返校。

3.做好返校途中防控工作。

(1)返校途中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等擦拭清洁处理。

(3)如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如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4)跨区域返程的教职员工,距离较近的优先选择自驾方式,长途出行需搭乘公共交通的应尽量选择直达交通工具,减少换乘。要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4.对没有返校的教职员工,各有关单位要掌握其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建立台账,加强教育指导。

(一)做好宣传教育和健康监测。

1.按照《安徽省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与指引(更新版)》要求,指导督促教职员工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严格落实教职工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

2.各单位要及时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传达到所属每位教职员工,教育所有返滁教职员工严格遵守滁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

3.各单位每日通过掌上蔚园app、二级单位日报掌握教职工健康情况,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学校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二)做好教职工流动管理。

1.落实防控基本措施。落实对进校教职员工身份识别、登记、测温等制度,按指引要求佩戴口罩。提倡教职工乘坐私家车辆上下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做好防护。

2.做好流动人员管理。长期往返工作、居住地之间,及因工作需要出差的教职工每天上报健康状况,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动态掌握其旅居史和健康状况。在外教职工生病时要及时报告单位,其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行追踪和随访,并将情况及时上报给校防控办和校医院。开学后在节假日、周末时间需外出的教职工,须向所在单位报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提醒做好个人防护、日报健康信息,掌握行程信息,并及时通过日报表上报学校。

3.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工各单位要及时追访和上报。对有关教职员工视情况做出暂缓返校上岗安排,由所在单位安排专人做好相关记录,并做好岗位补缺等工作。

(三)严格外出人员审批。

1.继续实行人员外出审批。教育教学时间内教师一律不外出,确需离开滁州须履行审批程序并做好个人防护,返校时须先落实卫生措施再进入办公或教学场所。疫情解除前原则上不组织召开国内外学术会议,教师个人尽可能减少外出参加科研相关会议,如需参会须履行审批手续。经常居住地不在滁州的按要求履行审批手续,没有异常情况的在教育教学期间只需审批一次。

2.严格审批程序。副处以上人员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党委(总支)书记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党委书记审批;其他人员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党委(总支)书记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校长审批。

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教职工不得进入校园,本人应及时报告校医院并按要求处理。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由学校按照《安徽省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管理指引(更新版)》和防控应急预案等及时处理。

返岗复工方案篇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如下:。

公司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及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及公司全体职工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与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2.要求员工在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对于患有传染病的员工,及时发现并建议其及时诊断病因,进行休息治疗,痊愈后再上班工作。

3.公司所有办公场所及生产场地设备,按照领导小组和应急安全卫生防疫等部门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项卫生防疫。

1.办公室:负责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负责人:

2.采购部:负责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防护用品及设备等物资的保障工作。负责人:

3.生产部:负责每天生产场所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工作。负责人:

4.后勤部:负责公司厂区生产区办公场所设施设备每天清洁消毒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公司厂区公共区域每天清洁消毒工作;协调公司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负责人:。

1.监控工作:每天登记所有公司进出人员要带口罩量体温,车辆进入要消毒。

2.通风工作:每天上下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保证空气流通,地面清洁干燥。

3.消毒工作:每天下班前场地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

返岗复工方案篇六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精心组织,全面动员,切实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对疫情要严把输入关、预防关、应急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防止疫情在各类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发生和传播,确保广大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工作指挥体系,制定工作方案、应急预案,专人专责,落实防控措施,全面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各施工现场要全面启动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一)节后复工拟进场外地人员。

节后复工拟进场外地市人员(含管理人员、劳务工人)。

到青后,企业需安排在工地外固定场所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我隔离,到期无发病症状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非企业安排固定场所隔离的,需持其暂居地街道办出具的已隔离证明方可进入建筑工地。

(二)春节期间未停工工地的人员。

已在工地内人员,不得外出流动。对人员做好登记和健康监测,每天2次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高体温人员,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外来配送材料、物资等人员。

配送材料、物资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四)加强项目内部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制度,各工地要迅速完成本工地全体工作人员的登记造册工作。要对进出工地的全体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工地大门值班人员要严格登记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做好生活保障工作,生活保障物资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防控工作要实行紧急报告和正常情况下的零报告制度。工地发现有发烧症状、疫区输入人员等情况的,应迅速实施隔离,实行紧急报告制度,拨打120急救电话,确保在第一时间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同时将情况如实报送工程所在地的街道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正常情况下实行零报告制度,于每日12:00上报情况。市内三区的建筑工程直接报送市安监站(电话xxxxx),市政轨道交通工程报市市政管理处(电话xxxxx)。各区市主管部门按照专业分别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部门。

各工地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和个人卫生防护,生活垃圾装袋清理。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参建单位应明确值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要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各单位要强化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第一责任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目标责任的落实,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返岗复工方案篇七

班组目标: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障碍。不发生误操作事故,不发生违返调度纪律的行为;不发生违反“票据”的事件;实现全年零事故、零伤亡、零污染。

作为班组的一员,为保障本班成员及他人的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使班组全年的安全生产目标能达到,自愿接受本班组和车间管理,并郑重承诺,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二、自愿接受公司、车间、班组等各级安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及工作业务技术水平,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

三、工作中自觉遵守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按规程和安全要求进行操作,做到不违章、不蛮干、不冒险作业。

四、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按要求使用和维护本岗位的`安全防护设施。

五、熟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岗位安全技能,知道岗位存在的危险性,会采取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法。

六、积极参加班组事故隐患检查和整改工作,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危险(危害)因素,立即向上报告,并配合班组和车间进行解决。

七、发现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向上报告,并积极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救援中服从上级指挥。

八、切实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注意上下班车辆行驶安全及乘坐班车的安全。

九、在生产作业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本人将自愿接受公司、车间、班组的相关规定的处理。

十、配合班组长搞好班组建设工作。

班组(签字):xx。

员工(签字):xx。

日期:xx

返岗复工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返校返岗的管控工作,按照省市开学工作指导方案和县新冠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会议纪要》(〔20xx〕第6期)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通知》(金疫指〔20xx〕151号)、《关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上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金疫指〔20xx〕163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制定我校教职工分期分批返校返岗工作方案。

成立教职工分期分批返校返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海滨。

副组长:潘启林。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会,由工会、总务科牵头,严格排查所有教职员工(含后勤社会化企业员工,下同)假期去向情况及健康状况,按照“一人一表”要求,建立完善教职员工健康卡,进行分类登记。要求县外教职员工来县之前,均须认真填报疫情期间情况摸排表(附件1),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外地返校教职工监管责任落实工作台账》(后勤社会化企业员工由总务科负责)。根据摸排情况,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返校返岗细致评估。

(一)县外重点疫区教职工。对于仍在湖北、河南等地区尚未返回的教职员工及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近期一律不要返县返校。

(二)县外非重点疫区教职工。对于县外具备返县条件的,即日起申请返县待岗,来县之前扫描健康六安app二维码(见附件2)网上填表申报并截屏保存,确定返县时间、路线、交通方式等(同时电子档报工会存档),来县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手套,科学做好自身防护,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县的,学校酌情可安排专人在到达地引领、接送,到达后要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报告,落实居家隔离观察或定点隔离观察14天的防控措施。对持有当地乡镇(街道)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的,不再进行隔离观察。对在当地落实隔离观察措施不满14天的,必须继续隔离观察至14天期满。对隔离观察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每天通过app填写问卷调查表,隔离观察情况及时向经开区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告。

(三)县内乡镇教职工。于即日起(不含汤家汇镇、关庙乡及隔离观察、居家重点监测未到期人员),可以持所在乡镇(单位)出具的证明返回县城,人员返城后服从梅山镇、经济开发区正常居民管控措施。

(一)延迟开学期。按照“非必须、不返校”的要求,除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校在岗外,其他教职工以居家办公为主,原则上不得返校。确因疫情防控工作、线上教学辅导工作、开学准备工作等需要提前返校返岗的,坚持“能少尽少”原则,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校长签字,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交办公室人事管理人员备案,通知相关人员上班。

(二)开学缓冲期。接到上级开学通知后到正式开学的缓冲期,符合健康要求的管理人员正常上班;毕业班教师、寝室管理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坚持“能少尽少”原则,由学生科、教务科、总务科、督导室及系部负责安排上班,并向办公室人事管理人员报备。所有上班人员均要配戴口罩,严格遵守每天体温检测、一日一报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自身防护,不串门、不聚集。

(三)正式开学后。全体教职员工,严格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及学校“两案十九制”要求,从严落实各项科学防控措施,直至上级主管部门通知全部解除疫情防控为止,严防传染性疾病输入和蔓延,确保校园师生健康安全和生命安全。

(一)做好管理服务。由教职工健康审查工作组(联系人潘启林,电话15856453096,7368356)对所有市外返县人员、和县内疫点返回人员等各类需要隔离观察的教职工逐一落实居家隔离或定点隔离观察,确定居家隔离监管责任人,严格落实隔离规范要求。由疫情日常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组(联系人肖家儒,电话13966289953,7368396)负责为居家隔离教职工发放居家隔离告知书、个人防护指南(征求主管部门意见,提供模板),张贴“居家隔离”标识,明确隔离时段,严格“一天两检报告”,做好监督检查。隔离期满无异常情况,按照解除操作程序,解除隔离。对于隔离期间,身体出现发热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上报,及时就医。

(二)严格执行纪律。由教职工健康审查工作组建立《外地返校教职工监管责任落实工作台账》,明确包抓领导,防控措施,明晰监管责任。开展返校教职工登记、接引、报告、隔离和健康承诺,对于所有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必须填写《自愿隔离承诺书》(附件3)并交学校存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由物资及后勤保障工作组(联系人王伟,18856434915,7368918)负责隔离人员后勤保障,为返校隔离教职工提供生活便利。对于瞒报、漏报、谎报疫情情况的人员,不按规定进行隔离人员,不执行防控工作要求不服从防控工作管理的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造成一定影响或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把返校关口。严格执行达到返校工作条件者方可返校上班的规定,严格落实返校教职工疫情摸排登记和审批制度,从严从紧把好教职工返校工作的关口。根据工作安排和岗位需要,及时通知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工返岗。同时提醒教职工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指导教师严格做好自身防护。工会要与不能正常返岗的教师保持联系,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关心关爱他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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