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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建设工程劳动合同备案(大全13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9 15:53:16 页码:9
最新建设工程劳动合同备案(大全13篇)
2023-11-19 15:53:16    小编:ZTFB

合同的种类繁多,包括销售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编写合同时,应充分考虑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和风险因素,提前做好相关应对和预防措施。以下范文可以帮助您了解如何起草一份完善的合同。

建设工程劳动合同备案篇一

甲方:

乙方:

1.碎石路面:用不大于2-5公分的碎泥浆碾压,共4处,长约3.2公里,宽2.6-3米,厚一律为碾压合格的8公分,每平方米12.5元。

2.毛石混泥土路面:约350米,宽3-3.5米,厚18-20公分(按附件要求施工),毛石直径不大于16公分(必须有2公分以上的护层),混泥土标号c25,水泥要求大厂325。路面按标准切割灌沥青,前期的养护由乙方铺草、洒水;后期的养护由甲方负责;毛石混泥土每立方282元,以上均以双方验收合格后的实际收方清单结算。

1.采用固定单价法双包,即包工、包料;。

2.甲方派代表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质量、进度进行全程监督,并协助乙方对施工现场的水、电使用所涉及的农户进行协调工作。如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采用甲方认可的合格材料进场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并做好安全包围和垃圾清运工作,否则造成的原材料返工及人工工资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和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及其他安全方面的施工操作规程等,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文明安全施工。并在施工现场及两头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车辆及行人的安全负责。

2.由于乙方违反以上条款,违反安全施工和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3.按照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相关规定,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完工。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而造成工期延误,其完工期限顺延。

甲、乙双方派代表按合同约定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按照村级公共服务文件知道精神付款,即:开工一星期后付工程总款的10%,工完验收合格后付总款的80%,余10%在一年后全部付清,保证金1万元,工程完工后退还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如单方违约,罚工程总款的20%的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同具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

建设工程劳动合同备案篇二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就可解除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的主观过错)。

(1)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无效合同的;

(6)其他。

建设工程劳动合同备案篇三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由承接方编填)。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

序号项目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

工程特征及附注说明: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第五条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元(取费计算标准详见表)。设计费的支付方法为:

5.2乙方提交设计文件后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元;

5.3乙方提交全部设计文件后天内,甲方付清其余的设计费,计元。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1.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6.1.6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7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6.2乙方责任:

6.2.1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6.2.4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6.2.6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其他。

7.1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7.2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7.3本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7.5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7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9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

7.10本合同双方签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委托方单位名称:(盖章)承接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电传:电传: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签订合同代表(签字):日期:日期: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意见(盖章)鉴证意见(盖章)。

审查号:审查号:

审查日期:审查日期:

建设工程劳动合同备案篇四

合同编号:__________(由承接方编填)。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工程特征及附注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第五条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元(取费计算标准详见表)。设计费的支付方法为。

第七条其他。

7.1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7.2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7.3本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7.4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7.5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7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

7.10本合同双方签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盖章)(盖章)。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__________签订合同代表(签字):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盖章)(盖章)。

建设工程劳动合同备案篇五

b.运输合同。

c.租赁合同。

d.建设工程合同。

【答案】a。

【解析】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的合同。大多数的合同都属于诺成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保管合同。

a.要式合同。

b.实践合同。

c.有偿合同。

d.双务合同。

【答案】b。

【解析】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的合同。大多数的合同都属于诺成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保管合同。

a.效力待定。

b.可变更。

c.无效。

d.可撤销。

【答案】c。

【解析】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例题4·单选】要式合同是指()的合同。【2012】。

a.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具体规则。

b.当事人双方互相承担义务。

c.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订立。

d.根据法律规定必须采取特定形式。

【答案】d。

【解析】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必须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如《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建设工程劳动合同备案篇六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_合同法》、《_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地点:

规模:

招标范围: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为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具体工作内容以委托人实际委托内容为准。

三、合同价款。

1.代理报酬费用为。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xx年x月x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此下无正文。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建设工程劳动合同备案篇七

b.该补充协议属于可撤销合同。

c.应以补充协议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

d.乙方行为构成合同违约。

【答案】a。

【解析】。

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b错误。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签订合同的行为属违法行为,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而不是可撤销合同。

d错误。既然另行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就不存在违约一说。

a.合同无效,不应支付工程款。

b.合同无效,应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c.合同有效,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d.合同有效,应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答案】b。

【解析】2004年10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a.效力待定。

b.有效。

c.部分有效。

d.可撤销。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效力待定合同中的无权处分后取得处分权的问题。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a.有效。

b.可变更或撤销。

c.无效。

d.效力待定。

【答案】d。

【解析】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但题目中并没有说明甲公司追认,则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的财产订立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

a.欠付工程款的利息从当事人起诉之日起算。

b.当事人约定垫资利息,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c.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自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起计算。

【答案】d。

【解析】。

a错误。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b错误。d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c错误。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a.2013年9月1日。

b.2015年4月1日。

c.2015年4月20日。

d.2015年10月20日。

【答案】c。

【解析】2002年6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中规定:(1)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2)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3)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4)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a.全款购房人、承包人、抵押权人、普通债权人。

b.承包人、抵押权人、普通债权人、全款购房人。

c.抵押权人、普通债权人、全款购房人、承包人。

d.普通债权人、全款购房人、承包人、抵押权人。

【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中规定:(1)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2)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因此,a正确。

a.乙水泥厂承担。

b.双方连带责任。

c.双方按比例承担。

d.甲施工企业承担。

【答案】d。

【解析】《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例题·多选】下列建设工程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2015】。

a.施工企业超越资质等级订立的合同。

b.发包人胁迫施工企业订立的合同。

c.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订立的合同。

d.供应商欺诈施工单位订立的采购合同。

e.施工企业与发包人订立的重大误解合同。

【答案】ac。

【解析】《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建设工程劳动合同备案篇八

b.拍卖公告。

c.中标通知书。

d.符合要约要求的售楼广告。

e.招标公告。

【答案】acd。

a.甲3月2日的行为属于要约撤回。

b.乙3月4日的行为属于新要约。

c.甲的要约已经撤销。

d.甲乙之间买卖合同成立。

【答案】d。

【解析】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解析】《合同法》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a.无效。

b.成立。

c.可变更。

d.可撤销。

【答案】b。

【解析】《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37条还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a.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准

b.相应顺延。

c.以承包人提交竣工报告之日为准。

d.以实际通过的竣工验收之日为准。

【答案】c。

【解析】2004年10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建设工程劳动合同备案篇九

委托人(全称):

代理人(全称):

根据《_合同法》、《_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代理招标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于______年___月___日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以下工程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规模:

4、招标范围:

5、招标方式:

二、委托范围。

1、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拟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2、办理招标申请;

3、起草招标公告;

4、组织或协助招标人开标、评标;

5、编制招投标情况报告;

7、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三、委托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的权利。

(1)对委托项目的招标程序有知情权;

(2)对拟发出的招标文件有审阅权;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标档案,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

(4)收回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给代理人的全部资料;

(5)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职责的代理从业人员。

2、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向代理人提供实施委托业务的全部真实、可靠的有关资料;

(3)参与委托业务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审查、监督工作;

(4)完成本合同第二条中未委托代理人完成的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标代理费;

(6)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指导。

四、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要求招标人对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2)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本合同代理内容,开展代理服务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标代理费。

2、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2)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应在发出前告知委托人;

(3)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

(4)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代理事项保守秘密;

(7)不得将本合同代理服务工作转让第三方;

(8)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用委托人的资料应全部归还委托人;

(9)依法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五、招标代理报酬及支付方式。

1、本次招标费_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元),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代理人员的工资及福利;

(2)专家评标费;

(3)代理本项目的差旅费、汽车费用、开标室租赁费;标书制作费;

(4)代理本项目应支付放入税金;

(5)代理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其他办公费用;

(6)代理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相关费用。

2、招标代理费支付主体委托人与代理人共同约定: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并在招标文件中确定。

3、招标代理费支付方法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由中标人直接支付给代理人。

六、公告费、专家评审费的约定公告费、专家评审费由代理人支付并承担,委托人不承担公告费、专家评审费。

七、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托业务,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需要变更约定事项的,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变更。

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元),代理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全额返还委托方;委托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支付已开展项目的全额代理费给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经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八、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签订后,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本协议一式____份,委托人____份,代理人____份,监督人____份。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建设工程劳动合同备案篇十

所属县市区:

所属县市区:

注:此表于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将合同副本一并交至县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一、备案范围。

凡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本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及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包括苏州本地企业),以及取得年度资质核验资格的省外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均应到工程项目所在地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勘察设计合同文本原则上采用住建部、国家工商总局监制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二、备案材料。

(二)附件材料。

1.《江苏省勘察设计企业诚信手册》;

4.《合同备案表》中所列参加项目人员的近期社保证明(近六个月内开具的社保证明均有效,事业编制人员可提供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三、备案程序。

表》,连同附件材料扫描件(必须由原件扫描)上传并提交至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材料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材料在系统中已经存在,并通过审核为有效状态。

参与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个专业应不少于3人,在《合同备案表》中注明担当的角色(设计、校对、审核、项目(专业)负责人等)。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负责人)须由该项目主导专业(该专业)的在职技术骨干担任(已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还应具有相应级别注册师资格)。技术骨干的资格标准请参见《工程设计资质标准》(xx年版)和《工程勘察资质标准》(xx年版)。

(二)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提交的《合同备案表》及附件材料进行上审核,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通过备案。企业可通过《管理系统》查询办理状态。

(三)工程项目上备案通过后,企业从《管理系统》上打印《合同备案表》(一式3份),参与项目人员签名、单位盖章后,连同勘察设计合同(不少于3份)一起报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对、盖章。一份由备案部门留存,其余由备案企业自行留存备用。

(四)同一项目为多家勘察设计企业共同承担的,参与企业应同时办理合同备案或核验手续。

工程项目合同备案通过后,因项目内容发生变化,重新签订合同(或签订补充合同),或者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及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发生变更的,须办理再次(补充)备案手续,再次备案只需备案合同变更、人员变更的相关内容。

后,方才生效,故合同备案上通过后,企业应及时去管理部门盖章归档。

四、备案部门及联系方式。

注:办理时间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为周一至周六,其他部门为周一至周五。

五、操作流程图。

为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确保勘察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和责任的通知》(建市〔xx〕68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自xx年10月1日起,我省实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承接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本省勘察设计单位,在与发包方依法签订书面勘察、设计合同后,均应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已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的本省勘察设计单位,不再到市(县)办理进市(县)资质核验手续。

2、已获取年度资质核验资格的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按照《关于公布xx年度第一批获准年度资质核验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名单的通知》(苏建科〔xx〕203号)的要求到项目所在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已办理单项工程资质核验的省外勘察设计单位,不再办理合同备案手续,但须将已审核通过的《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承接江苏省勘察设计业务单项工程资质核验申请表》一份报至项目所在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合同备案须提交的材料。

2、《江苏省勘察设计企业诚信手册》原件;

4、勘察设计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中所列参加项目人员的近期社保证明复印件(近六个月内开具的社保证明均有效),对军队、高校或其它事业单位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的事业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复印件。

《江苏省勘察设计企业诚信手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及社保证明(人事证明材料)原件由项目所在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退还;对在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承接的项目备案时,《江苏省勘察设计企业诚信手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只须在每年第一次办理备案时交由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二)中所列材料报送到项目所在地省辖市或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承接工程设计项目的单位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签定后30个工作日内或初步设计开始前10个工作日(没有初步设计阶段的,在施工图设计开始前10个工作日)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承接工程勘察项目的单位应在现场作业前3个工作日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留存,其余分别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留存。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应当要求合同签订双方改正,不改正的不予备案,有违法行为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处理。

1、合同文本主要条款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合同签订双方签字、盖章是否遗漏;

2、合同承包方是否具备相应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

3、参加项目的人员是否为合同承包方的人员;

4、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

五、相关管理要求。

1、申报备案单位提供的勘察设计合同及相关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4、未办理合同备案的项目,不得记入《江苏省勘察设计企业诚信手册》;

6、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后,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在7日内持相应材料到原合同备案管理部门重新办理备案:

(1)签订补充合同、原合同中项目规模扩大或增加勘察设计内容的,提交《江。

(2)解除合同的,提交解除合同的相关证明文件三份;

(3)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及主要勘察设计人发生变化的,提交《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参加项目人员情况中只填变动人员)三份、变动人员的近期社保证明复印件一份。

4、《绍兴市外勘察设计企业进绍承接业务单位登记备案表》中未登记的注册执业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须核验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及社保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存复印件。

所属县市区:

所属县市区:

一、审批依据:

二、审批条件:

建设单位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承包企业,参照国家和省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合同文本报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申请材料:

(一)青岛市勘察设计单位。

1、按照山东省统一印制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或《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格式签订的本项工程全部份数的合同原件(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档一份);合同填写应完整、规范,勘察设计收费情况填写应详细、明确,且勘察设计收费额符合国家收费标准及青岛市有关规定;若是多家单位合作的项目,应共同备案;合同中法人必须签字,若由委托代理人签字须出具法人委托代理的授权书。

2、该项目招投标相关材料:国有投资项目,需提供市资源交易管理办出具的对合同内容与中标情况一致性的审核意见;非国有投资项目,需提供《青岛市勘察招标投标备案书》、《青岛市设计招标投标备案书》或《勘察任务发包预登记表》、《设计任务发包预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3、《青岛市工程勘察市场从业登记手册》或《青岛市工程设计市场从业登记手。

册》。

(二)省内其他地市勘察设计单位。

1、工程勘察设计证书副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工程简介。包括工程的性质、规模、总投资额等内容。

3、《青岛市工程勘察市场从业登记手册》或《青岛市工程设计市场从业登记手册》。

4、参加该项目勘察设计的人员名单(一式2份)。其中应注明勘察设计人员的职称及专业;注册师的印章盖在名单背面;表格除“签字”栏外不得手写,须打印;图纸上签字的设计人员必须在名单内,且应在“签字”栏中签字。

5、参加该项目勘察设计人员的职称证、注册师证复印件(注册师证复印件上加盖注册印章原印模),社保证明(由当地社保机构盖章)的原件和复印件及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按照山东省统一印制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或《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格式签订的本项工程全部份数的合同原件(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档一份);合同填写应完整、规范,勘察设计收费情况填写应详细、明确,且勘察设计收费额符合国家收费标准及青岛市有关规定;若是多家单位合作的项目,应共同备案;合同中法人必须签字,若由委托代理人签字须出具法人委托代理的授权书。

7、该项目招投标相关材料:国有投资项目,需提供市资源交易管理办出具的对合同内容与中标情况一致性的审核意见;非国有投资项目,需提供《青岛市勘察招标投标备案书》、《青岛市设计招标投标备案书》或《勘察任务发包预登记表》、《设计任务发包预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8、青岛市工程勘察市场从业登记手册》或《青岛市工程设计市场从业登记手册》,实行外地入青信用登记管理后仅需提供《外地入青信用证》。

所有材料都要加盖单位公章。

(三)省外设计单位。

1、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密封档案袋一份。

2、按照山东省统一印制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或《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格式签订的本项工程全部份数的合同原件(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档一份);合同填写应完整、规范,勘察设计收费情况填写应详细、明确,且勘察设计收费额符合国家收费标准及青岛市有关规定;若是多家单位合作的项目,应共同备案;合同中法人必须签字,若由委托代理人签字须出具法人委托代理的授权书。

3、该项目招投标相关材料:国有投资项目,需提供市资源交易管理办出具的对合同内容与中标情况一致性的审核意见;非国有投资项目,需提供《青岛市勘察招标投标备案书》、《青岛市设计招标投标备案书》或《勘察任务发包预登记表》、《设计任务发包预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4、《青岛市工程勘察市场从业登记手册》或《青岛市工程设计市场从业登记手册》,实行外地入青信用登记管理后仅需提供《外地入青信用证》。所有材料都要加盖单位公章。

四、审批程序:

受理—审核—办结。

五、承诺期限:

即收即办。

六、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七、办理地点:

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1号楼甲103房间。

八、咨询电话:

设计合同备案电话:0532-88950292联系人:李玉红(103)勘察合同备案电话:0532-88950110联系人:黄修元(102)勘察设计招标电话: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试行)为保证改进后的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方法的通知》(沪建建管[xx]第08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操作程序。

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采用计算机上数据申报与书面合同登记、备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由建设单位或发包人负责向市、区(县)及派出机构合同登记备案实施部门登记、备案。其中,报建限额以下(总投资额100万元)项目的各类工程合同由承包人登记、备案;本市行政区域外各类工程合同由承接工程的本市工商注册的建筑业从业企业登记。

二、计算机上数据申报。

(一)建设单位上申报。

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建设单位应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后,凭《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上的报建编号和卡号,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站()进行合同上登记、备案申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在报建等环节已采集的数据直接在登记或备案表中显示,不能修改。上合同登记备案软件系统将对项目承发包情况与登记备案数据进行比对,符合要求的打印相应合同登记或备案表(沪建合同01表至06表、09表至11表),不符合要求的提示理由和补正材料要求。

(二)建筑业从业企业上申报。

1、本市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

建筑业从业企业在本市承接该类项目后,依法进行分包的,发包人应在签订分包合同后,凭《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的企业编号、标识码,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站()进行合同上登记、备案申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在报建等环节已采集的数据直接在登记或备案表中显示,不能修改。上合同登记备案软件系统将对项目承发包情况与登记备案数据进行比对,符合要求的打印相应合同登记或备案表(沪建合同01、02、07、08表),不符合要求的提示理由和补正材料要求。

2、本市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下项目。

承接该类项目的从业企业,凭《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的企业编号、标识码,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站()进行合同上登记备案申报,对已在其他管理环节登记信息的项目,输入项目编码,直接调入项目信息;对没有登记信息的项目,直接输入项目概况信息;完成后,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并打印相应的合同登记、备案表(沪建合同01至06表)。

3、本市行政区域外工程项目。

本市建筑业从业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外承接的各类工程项目后,应在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凭《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的企业编号、标识码,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站()进行合同上登记备案申报,输入项目概况和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并打印相应的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1至06表)。

(一)合同登记备案材料清单。

合同登记备案材料需提交以下材料:

3、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合同除外)原件1份;

4、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施工专业和劳务分包合同备案)。

(二)材料准备要求。

合同登记、备案表,均需按照上述计算机上数据申报方法打印完成,一式两份,并由合同各方签字、盖章(由外省市进沪企业签订施工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需经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核认,盖章)。

2、合同副本。

提交合同副本一份,合同副本应与合同正本一致,并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交登记备案部门存档。

3、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

出具相应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作为核验资料(报建限额以下项目,应出具项目建设批准文件,作为核验资料)。

(三)勘察、设计、招投标代理合同登记。

建设单位应在签订勘察、设计、招投标代理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携带合同登记材料,向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受理服务中心)登记。

受理人员按如下程序操作办理:

1、提交的合同副本与登记表所记载的数据及上登记的数据是否一致。

2、登记表上所记载的数据与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如有)有关数据是否一致。

3、如果一致,在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章,在合同副本上加盖备案章(骑缝章)存档。

4、如果不一致,可以当场改正,提供改正,不能改正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四)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合同登记。

建设单位应在签订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携带合同登记材料,向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区(县)及派出机构合同登记备案实施部门登记。跨区(县)项目向市受理服务中心登记。

受理人员按如下程序操作办理:

1、提交的合同副本与登记表所记载的数据及上登记的数据是否一致。

2、登记表上所记载的数据与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如有)有关数据是否一致。

3、如果一致,在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章,在合同副本上加盖备案章(骑缝章)存档。

4、如果不一致,可以当场改正,提供改正,不能改正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建设单位应在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携带合。

同备案材料,向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区(县)及派出机构合同备案实施部门备案。跨区(县)项目向市受理服务中心备案。

受理人员按如下程序操作办理:

1、提交的合同副本与登记表所记载的数据及上登记的数据是否一致。

2、登记表上所记载的数据与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如有)有关数据是否一致。

3、如果一致,在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章,在合同副本上加盖备案章(骑缝章)存档。

4、如果不一致,可以当场改正,提供改正,不能改正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5、受理人员制作并提供《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备案手册),由建设单位转交总承包单位用于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合同备案。

6、外省市进沪企业签订施工总包合同后,告知其取得的施工合同备案手册需经相应的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核认,并在手册上加盖印章,方可使用。

总包单位应在与施工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携带合同备案材料和施工合同备案手册,向总包合同备案实施部门备案。

受理人员按如下程序操作办理:

1)提交的合同副本与登记表所记载的数据及上登记的数据是否一致。

2)登记表上所记载的数据与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如需)有关数据是否一致。

3)如果一致,在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章,在合同副本上加盖备案章(骑缝章)存档。并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装订在施工合同备案手册中。

4)如果不一致,可以当场改正,提供改正,不能改正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2、劳务分包合同。

总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与劳务企业签订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由总包单位携带合同备案材料和施工合同备案手册(施工分包单位与劳务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应及时提交总包单位),向总包合同备案实施部门备案。

受理人员按如下程序操作办理:

1)提交的合同副本与登记表所记载的数据及上登记的数据是否一致。

2)如果一致,在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章,在合同副本上加盖备案章(骑缝章)存档。并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装订在施工合同备案手册中。

3)如果不一致,可以当场改正,提供改正,不能改正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三、合同登记备案信息变更。

建设单位或发包人应在合同变更后7个工作日,上下载并填写《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变更表》(沪建合同12a表)并双方签字盖章后,携带双方签字盖章的变更合同(含补充合同)原件1份向原登记备案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一)涉及合同金额变更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合同应出具变更的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受理人员在原登记备案的合同金额进行变更,并在备案注栏中注明变更理由。

(二)涉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中变更的,受理人员将变更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信息进行变更,并在备案注栏中注明变更理由。

(三)涉及合同中止的,建设单位还应提供已完成工作量,受理人员在备注栏中注明中止依据及已完成的工作量,同时进行合同登记备案核销。

中止后,又订立新的合同的,按合同登记备案要求重新进行登记、备案。

(四)涉及变更合同其他内容的,受理人员在合同备注栏中注明变更依据和建设单位或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变更内容。

变更数据确认后,受理人员输入变更数据后,打印完成《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数据变更办结单(沪建合同12b表)》,作为合同信息变更的凭据。

合同登记备案核销用于3类合同:造价咨询中的工程结算审核合同、工程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总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合同)。

(1)、凡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承接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本省勘察设计单位,在与发包方依法签订书面勘察、设计合同后,均应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已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的本省勘察设计单位,不再到市(县)办理进市。

(县)资质核验手续。

(2)、已获取年度资质核验资格的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按照《关于公布xx年度第一批获准年度资质核验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名单的通知》(苏建科〔xx〕203号)的要求到项目所在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已办理单项工程资质核验的省外勘察设计单位,不再办理合同备案手续,但须将已审核通过的《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承接江苏省勘察设计业务单项工程资质核验申请表》一份报至项目所在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合同备案须提交的材料。

(2)、《江苏省勘察设计企业诚信手册》原件;

(4)、勘察设计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6)、所有项目需做初步设计并送审;

《江苏省勘察设计企业诚信手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及社保证明(人事证明材料)原件由项目所在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退还;对在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承接的项目备案时,《江苏省勘察设计企业诚信手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只须在每年第一次办理备案时交由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二)中所列材料报送到项目所在地省辖市或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承接工程设计项目的单位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签定后30个工作日内或初步设计开始前10个工作日(没有初步设计阶段的,在施工图设计开始前10个工作日)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承接工程勘察项目的单位应在现场作业前3个工作日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2)、省辖市或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合同及。

有关材料进行核验,符合备案要求的,在正式合同文本(不少于三份)及《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合同文本一份由省辖市或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留存,其余分别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留存。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应当要求合同签订双方改正,不改正的不予备案,有违法行为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处理。

(1)、合同文本主要条款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合同签订双方签字、盖章是否遗漏;

(2)、合同承包方是否具备相应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

(3)、参加项目的人员是否为合同承包方的人员;

(4)、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

5、相关管理要求。

(1)、申报备案单位提供的勘察设计合同及相关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4)、未办理合同备案的项目,不得记入《江苏省勘察设计企业诚信手册》;

(6)、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后,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在7日内持相应材料到原合同备案管理部门重新办理备案:

(b)解除合同的,提交解除合同的相关证明文件三份;

(c)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及主要勘察设计人发生变化的,提交《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参加项目人员情况中只填变动人员)三份、变动人员的近期社保证明复印件一份。

(三)作业时间要求。

随到随办,承诺符合要求半天内办结。

建设工程劳动合同备案篇十一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______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__。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技术设计文一式_________份,施工图设莆募?皇絖___份,甲方如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另行收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五条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第六条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应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____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第七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可选择:(1)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设计单位(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建设工程劳动合同备案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承接甲方委托的电力安装工程。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方式: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负责工程的施工和联系供电部门进行验收等相关工作。

三、承包费用:

根据该工程的设计和预算资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约定,合同按供电部门所测线路每一公里8。5万元计算,按测出的公里数为工程总金额。

四、付款方式:在乙方拿到供电部门设计方案后,三天内甲方全额将工程款全部付给乙方。

五、施工期限:

甲方在土石方工程和其他辅助工程完成后,通知乙方进场,从进场之日起,预计____日内完工(遇雨顺延)。

六、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到供电部门办理用电申请、签署用电协议及其他有关用电手续。

2、甲方设置业主代表,代表甲方对本工程进行监管。

4、甲方参加主要设备材料的现场检验和竣工验收。

5、甲方派专人协调关系、配合乙方施工,保证乙方的施工正常进行。

七、乙方责任:

1、负责工程的施工,联系验收等事宜。

2、负责工程建设中乙方提供的材料的质量。

2、如因施工技术及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存在问题导致工程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负,但由甲方负责提供的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等除外。

3、按约定工期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人力运输、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青苗赔偿和民工组织及费用等。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4、乙方只负责线路部份的一切材料和费用,不负责线路以外厂区要用的一切保护设备。

八、物资供应由乙方负责。

九、安全管理。

甲、乙双方全部负责制人员进场后,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现场规定,服从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若发生人身及设备安全事故,由各方自行负责。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十二、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付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建设工程劳动合同备案篇十三

甲方:

乙方:

借款方为下年度基本建设工程储备设备(材料)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根据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年度贷款方向借款方计划发放基本建设储备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本贷款期从开始支用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贷款期为_________年。

第二条本贷款是为建设项目下年度储备国内生产设备(材料)的专项贷款,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扩大基本建设工程量、弥补投资缺口、计划外工程储备、垫付工程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材料)预付款、长线产品和能源紧张地区耗能高的产品项目、地方级建设项目的储备、不符合贷款对象的其他基本建设所需的储备贷款、其他开支等。

第三条自支用贷款之日起,贷款方按实际支用数按季计收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_________‰。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对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还清全部贷款本息。逾期不还,贷款方有权限期归还贷款或从贷款方拨、贷款户或存款户中扣收。

第五条贷款方保证在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内发放贷款,如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设备采购、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向借款方提供有关设计、会计、统计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扣回贷款本息,并对违约使用部分加收罚息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双方签章后各执一份,报送_________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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