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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私人抵押物品借款合同(模板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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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私人抵押物品借款合同(模板17篇)
2023-11-20 07:10:02    小编:ZTFB

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需充分了解合同的法律效力和法律责任。对于较为复杂的合同,可以考虑邀请律师参与起草和审查,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私人抵押物品借款合同篇一

甲方(借款人)

乙方(贷款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依照《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利息:年利率5%,利随本清。

借款期限:____个月,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应于借款期限起始日前____日向乙方提供借款,乙方保证于借款期限到期日的次日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甲方自愿以其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一套抵押给乙方,若到期不能按期主动还本付息,乙方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抵押物。

若发生争议,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双方应起诉至_________人民法院。

1、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日期:

乙方:____日期

私人抵押物品借款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经中国银行(下称贷款方)与(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根据《民法典》和中国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和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利息。

第三方),现作价元,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财物。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无特定理由的,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财物,从中优先受偿。对不足受偿的贷款,贷款方仍有权向借款方追偿。

第五条抵押财物由保管。抵押期间,借款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抵押财物,不得重复设置抵押。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抵押财物的'保管方应当保证抵押财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期间,发生抵押财物毁损、灭失的,由保管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和抵押财物的保管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均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七条贷款到期,借款方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未与贷款方达成延期协议的,由贷款方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抵押财物,清偿贷款本息。从逾期之日起至贷款全部清偿前,贷款方按规定对未清偿部分加收%的利息。并随时可以从借款方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八条在借款方抵押财物之外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九条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十条其他。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借、贷双方各持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私人抵押物品借款合同篇三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抵押车辆品牌:xx,型号:xx,数量:xx台,机动车牌照号码:xx,车架号码:xx,发动机号:xx,抵押给甲方,抵押车辆估计价值:人民币xx元。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xx元整,(天利息):人民币xx元整,(天利息人民币大写)xx元整。

第三条:借款期限: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违约责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归还欠款本息,违约金xx元整,人民币大写xx元整。

第四条:本合同期满,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双方责任:

1、乙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乙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抵押车辆在甲方存放。

3、抵押车辆的保险,由乙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4、在抵押期间,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随车手续:由甲方保存。

7、甲方行驶抵押权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乙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驶抵押权,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在乙方还清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乙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九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搜索页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十条:备注。

甲方:

乙方: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私人抵押物品借款合同篇四

卖方:

买方:

第一条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发动机号:

车架号: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万元;大写 元整。买方应于年月日在买方住所地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当天内向买方支付全部车款。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后当天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允许办理车辆过户时30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全部由买方负担。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保险单各一份。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的陈述完整。

3、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力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2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在汽车抵押借款咨询服务平台中,宜车贷是少数全面提供二手汽车抵押贷款、汽车变现、二手汽车典当、汽车质押贷款、资金周转、融资贷款咨询服务的平台。客户可用自有机动车辆的所有权为抵押,获得便利快捷的短期融资,期限灵活,费率合理。目前有gps不押车及押车两种服务模式供选择。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 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车辆自交付之日起,车辆的全部产权归买方所有。

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卖方(章)。

买方(章):

私人抵押物品借款合同篇五

第一条抵押物事项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元,评估值为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元。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5.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3机动车辆座位险;。

4、

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5.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5.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5.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5.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5.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5.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____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5.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5.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5.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违约责任。

第五条。

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三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通知。

9.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地址:邮编:传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1。

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1。

1.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

私人抵押物品借款合同篇六

甲方:乙方:

经中国银行(下称贷款方)与(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根据《民法典》和中国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年月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种类)贷款(大写)元,用于,还款期限至年月日,利率按月息‰计算。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和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利息。

第三方),现作价元,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财物。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无特定理由的,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财物,从中优先受偿。对不足受偿的贷款,贷款方仍有权向借款方追偿。

第五条抵押财物由保管。抵押期间,借款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抵押财物,不得重复设置抵押。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抵押财物的保管方应当保证抵押财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期间,发生抵押财物毁损、灭失的,由保管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和抵押财物的保管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均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七条贷款到期,借款方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未与贷款方达成延期协议的,由贷款方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抵押财物,清偿贷款本息。从逾期之日起至贷款全部清偿前,贷款方按规定对未清偿部分加收%的利息。并随时可以从借款方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八条在借款方抵押财物之外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九条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十条其他。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借、贷双方各持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代表: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私人抵押物品借款合同篇七

五、权利义务:

出借方有权监督借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

1.5%计收,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乙方如需续借,需提前一个月征得甲方同意并续签合同后按新合同执行。

六、保证条款:

1.乙方借用所有的坐落于:,号楼单元室的房产做为抵押物(房产证号:),如乙方到期不能归还出借方的借款,出借方有权处理抵押品或者要求王保栓代为偿还借款本息。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方必须按。

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本付息。

4.本借款合同中,为保证人,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借款人如不按合同约定时间归还借款的,出借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偿还借款,或者要求处臵保证人所有的抵押物。

七、强制执行条款与还款时间:

1.甲、乙双方和保证人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已经赋予甲方要求强制执行的权力,经三方慎重考虑,同意本协议签订后,赋予本协议的强制执行效力。

2.此笔借款的到期时间为年月日,从年月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如果乙方到期不还款,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方和担保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双方和担保人王保栓各持1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连带保证人(签字):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丙方(抵押人):,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款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据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

第二条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作乙方经营活动的周转资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

第四条借款期限:。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的偿还: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支付,同时甲方应当归还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据。如果乙方逾期支付借款利息以及本金,则继续计息的同时,乙方应当从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逾期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甲方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提前还款函》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三)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第七条本合同的全部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抵押条款。

第八条坐落在的房屋登记在抵押人的名下,现抵押人同意以该房屋的全部价值作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抵押担保。

第九条抵押人保证上述房屋目前没有对外出租。上述房屋的第一顺序抵押权人为本借款合同的借款人。该抵押房屋首先全额保障第一顺序抵押权人的债权。

第十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其它所有费用,同时也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第十三条抵押权人可以单方凭经过公证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记部门办理二次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它项权利证书》。如登记部门一定要抵押人到场,则抵押人应当配合。抵押物的房屋产权证书、《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等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四条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十六条如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借款人愿意无条件自找住房或接受其他方式的安置,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乙方、丙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甲方向乙方、丙方履行通知义务的通讯地址及联系人;甲方按照下列通讯地址和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视为甲方已经向乙方、丙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权人执两份;借款人、抵押人各执壹份;公证机关壹份。

甲方(抵押权人)(签章):电话。

乙方(借款人)(签章):电话。

丙方(抵押人)(签章):电话。

合同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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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抵押物品借款合同篇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双方签订的《房产抵押贷款合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书。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记。

1.释义:

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或预售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预购房屋合同》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预购权。

现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购买权。

2.抵押权:

本项抵押物为抵押人向购买的位于处的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的。该房产建筑平方米销售价为______元,共______元。抵押人已于与房产商签订了,并据此向抵押权人办理抵押。

3.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将《预购房屋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到房产管理局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当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权房产商将“房屋峻工书”送至抵押权人,并委托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机构代理向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证》由抵押权人执管。

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土地使用权》所需的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5.抵押人在此确认,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人不能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抵押权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偿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陈述与保证。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无缺,并同意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2.抵押人保证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转让,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擅自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赠与、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装增补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确认抵押权人有如下权利:在抵押人未还清“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有关费用之前,抵押权人有权不需获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将本协议下抵押权人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

5.上述各项陈述和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始终真实、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检查。

1.本协议项下的抵押房产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对所使用的房产应负保护和管理的责任并按时缴付因使用该房产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抵押权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抵押房产检查,抵押人应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险。

1.抵押人须按抵押权人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抵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应长于贷款期1-3个月,保险单正本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2.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发生意外毁损,灭失,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或所赔偿的金额不足以偿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款项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权人所认可的抵押物予以补足,否则,抵押人须提前偿还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还清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方可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抵押权人将执管的有关凭证和文件退还给抵押人。

六、抵押权的行使。

1.按照“贷款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当抵押人发生违约事件时,抵押人在抵押权人发出归还欠款的书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物加以处置。

2.抵押权人有权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拍卖、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所得款项用于还本付息。如有结余,退还给抵押人,不足清偿债务时,其不足部分应由抵押人继续负责清偿,直至全部偿清为止。

3.抵押权人有权行使上述抵押物处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处理方式。

七、适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2.本协议是《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贷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日期:____________

私人抵押物品借款合同篇九

甲方:_______(借款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出借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汽车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条借款内容及利息。

1.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

2.借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3.利息:按照月利率____%,每月结算利息。

第二条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甲方同时开据借款收到条。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在原利率不变的'前提下,按甲方实际使用的借款金额及时间计算利息。

第三条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___天的违约金。

第四条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

2.车架号____:

3.发动机号:____。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管。

2.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3.在抵押期间,乙方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___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署同意逾期变卖的《委托书》。届时甲方违约,甲方同意乙方凭此《委托书》处置抵押车辆。

第八条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借款人)(盖章)。

乙方:__________(出借人)(盖章)。

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私人抵押物品借款合同篇十

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元。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保证条款:

负担)。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4、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__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甲方:

乙方:

私人抵押物品借款合同篇十一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丙方(出质人):

身份证号码:

丁 (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现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同意发放借款。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方、乙方、丙方及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甲方同意借款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给乙方用于正常生产经营。

借款期限为壹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届满时,由乙方无条件地将本金一次性归还给甲方。

乙方同意借款利息按月利率______%计算。

借款利息由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股权质押担保条款:

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行为以其在乙方公司的全部股权(占乙方公司总股权的比例为1

%)及其派生收益提供质押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办理好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质押股权优先受偿。

丙方提供的股权质押担保的责任范围为:本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律师取证费)。

丙方保证其为乙方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行为不违反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连带保证担保

丁 自愿为乙方的借款行为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本付息的`的,丙方愿意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保证担保为不可撤销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丁 的连带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为本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律师取证费)。

本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两年,甲方在主债权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未向丁 主张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丁 的保证责任消灭。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2)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已得到其董事会或相应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授权,且不违反适应于乙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3)除了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已说明的外,乙方不存在未完结的诉讼、仲裁和企业破产审理程序。

(4)乙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甲方不同意发放本合同项下借款的下列事实: a 、与乙方或乙方主要领导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c、乙方承担的债务、或有债务(向第三人提供的担保、抵押、质押担保等); d、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偿债能力的情况。

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证:

(1)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文件、报表、凭证等资料,上述资料没有重大遗漏。

(2)未经甲方同意,不将本合同项下债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

甲方: 乙方:

私人抵押物品借款合同篇十二

甲方(抵押方)。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方)。

身份证号:

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从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dquo;抵押物清单dquo;(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甲方抵押担保的借款金额(大写)元,借款期限为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甲方规定的帐户之日起计算,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借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

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抵押期间内,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一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3、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dquo;抵押物清单dquo;中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办理登记:

2、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______签于__________。

私人抵押物品借款合同篇十三

以下是一篇抵押物借款合同,合同内容主要包含八条协议,详细内容点击查看全文。

贷款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贷款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_ 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 (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1.贷款总金额:____ 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___ 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在上述贷款总金额内,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 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__ 个月,即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__ 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

(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__ 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____ 次提龋

6.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制造厂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件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单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置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 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_ ,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险公司____ 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_ %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 %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本合同系经____ 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本合同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____ 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_

订立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抵押物品借款合同篇十四

编号:

立约人: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所有的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物。

现甲乙双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平等协商,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

第三条抵押物和抵押物权属凭证的保管及责任。

一、抵押期间,抵押物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代理人保管,乙方及其代理人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抵押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全部还清之日止的期间。

二、抵押期间,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行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经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

因恢复抵押物价值或设定新增的抵押所花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抵押期间,乙方应将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交由甲方保管。

甲方应妥善保管好抵押物权属凭证。

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权属凭证灭失的,甲方应承担补办费用。

第四条抵押物登记。

第五条保险。

第六条对抵押期间处分抵押物的限制。

一、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售、交换、赠予、转移或以任何其他不适当的方式处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在向贷款人提供拟承租人已知晓抵押物已抵押给贷款人、并承诺自行承担因抵押权实现而提前中止租赁合同的所有损失的书面证明后,借款人(抵押人)可以出租抵押物,但出租期限不得长于——年,出租期限长于—年的出租,必须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

租赁所得应存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用于归还贷款的存款账户中,作为每月还本付息款项来源的一部分,不得挪做他用。

二、抵押期间,如乙方确需有偿转让本合同项下抵押物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才可以进行:

1.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乙方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乙方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以致不能足额抵偿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足额抵押财产;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3.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足额价款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以用于到期或提前清偿借款合同项下所有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在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足额价款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以后,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办理注销抵押物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得权属凭证退还乙方。

第七条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的有关保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公证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依法处分抵押物:

三、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四、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之后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

六、足以危及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实现的其他事由。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其擅自处分抵押物的行为,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要求乙方提供甲方可以接受的其他抵押财产,或依法提前处理抵押物。

二、乙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孳息收取。

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后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不能按时清偿,甲方因此主张抵押权,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或扣押的,自查封或扣押之日起甲方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乙方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

第十二条抵押权的实现。

一、当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任何单项或多项情况,抵押权可经下列方式实现:

1.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直接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

2.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处理抵押物。

二、以上述方式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甲方有权优先受偿。

其价款超过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的部分,归乙方所有。

不足部分,甲方另行追索。

第十三条抵押权消灭。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全部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全部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消灭。

甲方保管的乙方财产权利证书或证明及财产保险单等应退还给乙方。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注销抵押物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甲乙双方的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后,甲方为追索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欠的债务,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争议解决。

第十五条抵押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依法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本合同经乙方签字并经甲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自办理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费用全部还清时失效。

二、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依法无需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本合同自乙方签字并经甲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费用全部还清时失效。

第十六条关于立约人的说明。

抵押权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话:邮政编码:

抵押人:住所: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电话:邮政编码:

第十七条本合同的签订鉴于。

(即借款人)申请向甲方借款整(大写),甲方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此项借款,甲方和借款人为此签定了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

一、名称:

二、数量或面积:

三、购入价:

四、评估价及抵押率:

五、处所:

六、使用期限:至。

七、权属来源:

八、权属证明: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二者择一):

一、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条补充条款。

第二十一条贷款人有权向有关个人征信系统提供贷款信息;借款人严重违约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时,贷款人有权通过社会公告的形式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有权签字人:

乙方(签字):合同签署日期:

私人抵押物品借款合同篇十五

抵押人名称:

住所:

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帐号:

抵押人名称:交通银行分(支)行。

住所:

行长:

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为确保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抵押给抵押权人(即主合同的贷款人,以下称乙方)。该主合同的借款金额和币种为(大写)_________,期限为_____。经乙方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抵押物。甲乙双方遵照法律并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_________(详见抵押财产清单、批准文件和有关所有权证明的有效证书)。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共作价(大写)________整,按抵押率测算后实际抵押额为(大写)________整。甲方以此为主合同中借款人(以下称借款人)向乙方借用的借款本金(大写)________整以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全部应付款项(以下称应付款项)作担保。

第三条甲乙双方将在________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将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物的放置地点在________。甲方对所占管的抵押物应负妥善保护和管理的责任,不得毁损或灭失,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五条如果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当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六条甲方将在________办妥抵押物的足额保险手续。保险单交乙方保管,并指定乙方为保险赔款的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上借款延期,且延期期限超过原投保期的,则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已办理过保险的抵押物,要按照上述要求办妥变更第一受益人和投保期限的手续。

当抵押物发生意外损失时,如借款人未偿还到期应付款项,保险赔偿金应首先用于偿还到期应付款项;如借款人虽已清偿已到期部分的应付款项,但尚未清偿全部应付款项,保险赔偿金可用于追加担保,以此弥补损失的抵押物。

第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1.主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已到(包括各期到期或被宣布提前到期),乙方未受清偿的;。

2.甲方或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

3.甲方或借款人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未受清偿的。

第八条抵押权的行使:

抵押权的行使方式为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乙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乙方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用于偿还全部应付款项。贷款利息和其他费用计算至乙方实际收入款项之日。如果处置所得款项不足以偿还全部应付款项时,乙方仍可继续追索,不足部分应由借款人清偿;如果处置所得款项在偿清借款人全部应付款项后仍有余额,结余部分应退还甲方。

第九条甲方陈述并保证:

1.甲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权、批准手续。

2.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会违背甲方的章程或有关规定及其上级的指令。

3.本合同中所列抵押物系甲方合法拥有的,现时也未抵押给任何其他方。

4.甲方未经甲方同意,将不得以拆迁、出租、出售、转让、馈赠、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如需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应事先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但所得的转让费、许可费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本条仅适用于甲方为主合同当事人外的第三人)甲乙双方除了必须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外,还须遵守下列约定:

1.在借款人全部应付款项清偿之前,甲方不会行使由于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代位权。

2.甲方同意今后乙方与借款人变更主合同除了变更贷款金额、期限、用途、利率(指由乙方无故擅自超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调整范围外)这四项主要条款,其他条款的变更无需再征得甲方的同意,也不影响甲方的担保责任。

主合同中与贷款金额、期限有关的条款变更后,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贷款金额和期限相应调整,贷款利率按上述期限变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

3.当借款人发生分立、合并,实行股份制改造,或与外商合资(合作)等行为,则甲方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4.主合同变更后,乙方应在十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

第十一条若借款人已足额清偿全部应付款项,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甲方。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第九条第4款中任何规定,对抵押物保管不善或擅自处置抵押物,乙方可以除了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价值外,并向甲方收取相当于担保总额___%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1、2、3款,第十条第1、3款中任何规定,作出不真实陈述或违约,无论给乙方是否造成经济损失,均要作出赔偿。

3.乙方违反第十条第4款有关规定,应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第十四条甲方抵押给乙方的一切财产内容以本合同附件“抵押财产清单”为准。该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继续有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自办妥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应付款项得以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私人抵押物品借款合同篇十六

根据《民法典》、《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

1.借款金额人民币万元。

1.2借款用途:.

1.3借款期限为个月,自__年月起至__年月止。

1.4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月利率%.

第二条借款给付方式。

户名。

开户银行。

第三条借款人按以下第种方式还本付息:

3.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

3.2按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的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支付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第四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4.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4.2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4.3按出借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4.4出现本合同第__.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出借人,并落实出借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第五条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5.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保证人情况。

5.2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__.2所指重大不利情形,出借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5.3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5.4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按照实现债权的费用、违约金、复利、罚息、利息、本金的先后顺序归还,即先抵费用,后还息,再还本。

第六条借款担保。

6.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保证人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抵押人以其名下的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抵押担保;。

出质人以其所持的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质押担保。

6.2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6.3保证担保的期间:保证期间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6.4当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质物不行使担保物权,放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保证人承诺仍就出借人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出借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叁拾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7.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叁拾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7.3对到期未付利息,出借人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作为违约损失赔偿。

7.4借款人、任一担保人违反本合同及从合同项下义务,出借人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以及采取其他财产保全措施。

第八条费用承担。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登记、评估、鉴定、见证、运输、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保证人承担。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出借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还款能力;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抵押物、质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担保物所有权归属第三人或者出现权属争议等影响出借人实现担保权。

本合同所称担保物包括抵押物、质物和出质权利。

借款人之配偶及保证人之配偶声明:

借款人配偶及保证人配偶已经充分知悉本合同条款;借款人或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借款人配偶及保证人配偶并愿以各自的夫妻共同财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借款人一份,出借人一份,担保人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私人抵押物品借款合同篇十七

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经营和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合法拥有房产权利(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现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2、借款利息为。

3、乙方已知该房产已向银行抵押贷款元整,贷款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次抵押为余额抵押,双方约定房产权利价值为万元整。

4、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按实际收到借款日起算)。借款个月,到期一次性全额归还本金及利息。

5、甲方以位于市区的.房产,房地产权号:沪房地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自有房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到所属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产他项权利证)。乙方在《房地产登记证明》办妥后将借款全额支付给甲方。

6、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借款利息。

7、甲方承诺:甲方抵押物在抵押给乙方之前,未出租给任何人,也未与他人签订过租赁协议。在抵押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本条款的情节,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以国家法律法规处置抵押物。

8、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甲方应向乙方承担逾期的利息,逾期利息为。

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合同签订地:,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如有纠纷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执壹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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