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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基层司法所工作总结(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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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基层司法所工作总结(通用12篇)
2023-11-20 12:03:34    小编:ZTFB

总结是思考和思维整理的过程,有助于提升分析和思考能力。写总结时,我们要注重数据和事实的支撑,以增加可信度和说服力。接下来是一些实用的总结写作技巧和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基层司法所工作总结篇一

司法所实习日记25篇。我实习的xx司法所一共只有两工作人员――许所长和杨小姐。我这之前我也了解到基层司法所人员配置少,但怎么也没想到只有两个人,他们的工作量可想而知。在了解了司法人员、环境等基本情况后,许所长向我介绍了司法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司法所的主要工作职能:一、人民调解;二、矛盾排查;三、普法宣传;四、行使帮教(对刑释解教人员);五、开展基层法制工作等。其中人民调解和普法宣传是其中的主要工作。庞大的工作量,有限的人员,看来我今后的实习将会很艰苦。同时,会有更的机会,让我检验自己的所学,为以的工作积累更的经验。我会努力的。

10月23日。

实习的第二天。经过昨天的实习基本了解了司法所的工作。在去司法所的路上不禁地想像:自己手持法律的光茫宝剑,维护世间的公平与正义,让法律的阳光普照世间。望着拥护、敬慕自己的世人自是洋洋得意,呵呵。可可事实却往往不尽人意。刚上班,所长就指着电脑桌上的大摞文件吩咐,我今天的工作就是整理一桌子的资料。一天的工作就在密密麻麻的文字和“哒哒”的键盘敲击声中度过。或许是内容太多,在整理完资料后竟想不起有什么内容了。只记得好像有许多案例。这么好学习机会就这样错过了。看来在以后的实习工作中得处处留心才行。要加油哦!

10月24日。

“xx,你把这些资料打印6份出来,今天所长说要带你下乡。”今天刚一进司法所就听见杨小姐的交代。这不是我昨天整理资料中的一部分吗?太好了,这回我可得用心看清究竟是什么再说。原来昨天准备的是给调委会成员学习的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学习资料(里面包括了许多详尽的案例分析)还有人民调解卷宗的归档工作的学习资料。我们今天下乡就是把这些资料都送到全镇的6个行政村去并组织学习。虽说第一次下乡有些兴奋,但全镇6个行政村跑下来即使配备了摩托车还是很累。不过当看到调委会成员的那份热情和迫切、渴望学习的精神,也就为自己的辛劳感到欣慰了。

10月25日。

今天的主要工作是把昨天下乡带回来的人民调解卷宗进行整理。调委会成员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矗其中大都是村民日常生活中的小矛盾、小摩擦。“这么锁碎的调解也要归档吗?”我不解的.问“虽然这大都是锁碎事,但如果没有调解员的从中调解就有矛盾激化以至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再有,产生矛盾的双方存在着强烈的抵触情绪,对调解往往很难听得入耳,不是你讲点大道理或说两条法律条文就能得到解决的。调解员的工作不是那么容易的,即使是锁碎事要调解成功也很困难。调解员要做到耐心,不温不燥,努力在双方矛盾中找一调解停的平衡点,挺难的。你在以后的工作中就会体会到了。”杨小姐的一翻话让我明白了调解工作的意义、难处,也明白了实际工作并不像在学校时想的那么简单,把学识用到工作中还需要许多的技巧,工作经验的积累只有从实践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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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司法所工作总结篇二

_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维护*权力机关的地位,认真贯彻落实*权力机关的决议、决定是每一名领导干部的应尽义务。全年工作中,我们坚持自觉把整个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置于市*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认真落实市*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向*汇报工作,虚心接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代表的提案。去年*代表“关于建立晋城市企业及个人信用惩戒制度的议案”涉及到我们的法律服务行业。虽然,诚实守信是我们开展的整顿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的主要内容,已进行了安排部署,但我们还是即刻就此问题进行研究,责成专人就我们计划采取的强化措施,向提案人进行反馈,提案人对我们采取的措施表示满意。

二、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兑现承诺公示情况。

(一)以普法重点对象培训工作为核心,大力实施依法治理三大工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

培训上,我们落实了中小学生法律教材进课堂,开展了“普法进校”活动,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讲座、上法制课。通过培训,使不同层次、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普法对象定期接受了法律教育,法律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去年在我省举办的“大运杯”山西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中,我市代表队获得了第四名的好成绩。

了知识百题竞赛;在《太行日报》、晋城电视台、晋城人民广播电台开辟了全国法制宣传日专栏;举办了知识专场报告会和法制宣传文艺晚会;举办了法制宣传日街头咨询等活动。通过系列活动,在我市又一次掀起了学习宪法和法律的热潮。

3、抓典型,依法治理示范工程全面实施。20xx年,我们在全市实施了普法依法治理“322258”示范工程,(即抓好3个普法依法治理示范县、20个示范乡镇(办)、200个村(居)委、200所中小学、50个示范行政机关和80个示范企业)。为了确保这项工作能够落到实处,我们制定了详细的考核督查方案,由市委、市政府发文,组织已退下来的处级领导分别担任检查组组长,对全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督查。从检查的情况看,“322258”示范工程已全面完成,从党政机关到乡镇村委,从执法机关到社会团体,从城市到农村,从企业到学校,各个行业,各个层面都有了普法依法治理的先进典型,有些典型不但在我市,而且还受到省委依法治省领导组的认可和推广。比如,泽州县的东四义、北义城、陵川县的小召村等。通过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了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组织建设,维护基层稳定,基层基础工作取得新发展。

大力加强司法所和基层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去年我们以县乡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贯彻落实省编办128号文件关于司法所立户立编和收归县区司法局直管的精神,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理顺了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的管理体制。同时通过督促检查、积极引导、流动观摩等形式,全力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目前,我市84个乡镇(办)已全部建立起了司法所,其中40%实现了“四到位”的工作目标(人员编制到位、经费保障到位、软硬件建设到位、职能作用到位)。并且涌现出一大批标准比较高的规范化司法所。

基层司法所工作总结篇三

(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大舞台”落成庆典我们出动法制宣传车两台次,制作宣传条幅3条,张贴宣传标语5处,设立宣传咨询点1个在中心法制宣传现场接受前来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发放各种法律读本500余册,法制宣传单3000余份,此次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也使该镇的法制宣传工作更加贴近百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为六家子镇的发展创造了和谐的法治氛围。

(二)人民调解工作。

我镇共有调解委员会25个,共有调解人员75人。今年,我所共接到纠纷调解申请20起,受理20起,成功调解20起,其中土地纠纷6起,林木纠纷5起,其他纠纷9起。

(三)安置帮教工作。

辖区内现有17名刑解人员,今年新增2名,都进行定期走访,对每一位帮教对象都做了帮教记录,每两个月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跟踪了解情况,全面掌握帮教人员的工作、生活、思想动态,做到对每一位刑释解教人员“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关心”,使他们在较短时间内,重新踏入社会,开始新的生活,成为一名踏实能干对社会有用的人。

(四)社区矫正工作。

我镇现有社区服刑人员6人。坚持对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实行一人一档,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账和日常监管台帐。同时注意在工作中进行管理创新,保证工作成效,在十八大召开前和“两节”期间要求矫正对象签订保证书,此项工作列为全市的典范。

(五)平安创建及综治工作。

创建平安地区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重点是依法治镇、依法治村,以期达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之目的。今年,我们在创建活动中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责任。成立了以纪检书记为组长,各村支部书记和各单位第一责任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上有人管、下有人抓,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管理网络。二是积极动员、明确目标、认真规划。今年一开始,要求各村、各有关单位上报年度工作规划,依“双目标责任状”具体细化并落实到实处。三是强化教育、抓好普及、提高素质。我们从机关干部到村两委成员、从领导干部到普通群众,有针对的举办培训和法律讲座,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月、农牧民商贸集会等进行宣传,使广大干部和村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村民的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意识大大提高。今年的普法对象是公务员为此特举办全镇机关单位人员法制培训班两次。

(六)、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工作。

今年我们确定了小南京洼村、西三道洼村,东三道洼、杏树洼村、吉利洼村、依河村、二道洼村、东庙嘎查、九家子村九个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做了相关软件档案和硬件设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七)、法律援助工作。

今年法律援助工作共完成10起,特别是对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做到应援进援。

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日。

基层司法所工作总结篇四

(一)、加强缉枪治爆和打黑除恶专项工作。

1、成立组织。乡党委、政府成立由书记_伟为组长,副书记庞瑞仓、派出所长耿玉鹏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7月2日召开各村书记、治保主任会议,并与村两委签定责任书。

(2)、各重点路口、村庄共悬挂条幅32幅、标语20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500份,出动宣传车28车次进行宣传。

(3)、利用集市组织专人进行宣传3次,使群众随时随地可以看到举报奖励内容,知道举报方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宣传营造声势贯穿行动始终。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严格落实一事一奖,一案一奖,按照3000-30000元的奖励幅度,及时兑现奖励,鼓舞群众,取信于民。

3、深入细致清查,收缴枪爆物品。

(1)、组织集中清查。今年7月10日在全乡开展一次地毯式集中排查行动,全面收缴流失民间的枪爆物品。目前共收缴枪7支,军用子弹16发。

(2)、加大了政策和法律宣传,动员全乡群众主动上交私存私藏的枪爆物品,并积极提供案件线索。针对重点场所、部位,开展反复查、查反复的工作方法,确保不发生问题。

(3)、今年8月,按照政法委的要求,在全乡19个村逐户签订《承诺书》,共计7050户,本人与家人愿意遵守承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承诺书一式三份,乡政府、派出所各持一份,另一份由承诺人持有。

(二)、7月,经,乡、村、派出所多方做工作,对xx村肇事肇祸精神病人xx送往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基层司法所工作总结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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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知识都源于实践,归于实践。因此,要将所学付诸实践,来检验所学。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之后,为了将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更好的达到对认识有所提高,我的实习是在温岭市城南镇司法所进行的。3月1日是进司法所的第一天,在所长的介绍下,使我对司法所这一陌生的词有了个大致的概念,司法所的职能主要是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社区矫正以及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说起来就简简单单三句话,但每一件事都是需要花很多时间很多人力才能完成。

实习期间,正值司法所创建“群众满意司法所”。创建“群众满意司法所”是基层司法所的工作目标。根据司法所的工作特点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思考,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和工作目标,以服务经济建设、基层组织、人民群众为宗旨,不断加强自身的政治、业务、工作技能的学习、锻炼和提高;不断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诚意接受法律监督、纪律监督和社会监督,以积极的心态、有为的成效参与创建活动。

进一步完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明确了各自职责,落实了奖惩办法。定期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司法所的意见和建议。对待群众的来电、来访,我们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不以“工作忙”而放松,不以“人员少”而降低工作标准,更不以种种借口搪塞推脱了事。达到思想有所统一、认识有所提高、观点有所更新的创建工作成效。

加强队伍建设,及时调整村级和企业调解组织,吸纳了一批事业心强、业务水平较高的人员充实到调解队伍中来,并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提高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落实工作责任。我们还充分发挥镇调解中心的带头作用,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公开排查和秘密排查相结合的方法,将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制度化,开展每月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及每季度矛盾纠纷的调查分析,使矛盾不激化,化解在萌芽状态。整合调解资源、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在联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开展了积极有效的探索,落实调解听证制度、挂牌销号制度和一案一档一奖励制度,以及司法、信访、110联动工作制度,取得了有效的经验和明显的成效。至5月底,镇村两级调解组织共排查涉及到宅基地和征地拆迁安置纠纷、经济债务纠纷、人身伤害赔偿纠纷、企业改制后引发股权转让纠纷、生产经营性纠纷、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158起,调处158起,成功调处149起,调处成功率达94%,有效地缓解了社会矛盾,未发生因纠纷得不到及时调解而引发的群众性上访、械斗和民转刑案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在实习之前,安置帮教这个词对我来说是完全陌生的,我根本就不知道原来常说的缓刑就是在社区服刑,而不是我所以为的不服刑,现在想来不禁有些好笑。安置帮教的工作是对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引导扶助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可能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落实防控措施等,预防归正人员重新犯罪。这些仅仅是字面上的理解,但在实习中,主管安置帮教的司法助理员每月亲自带领我们组织村帮教工作小组进行一次走访,较准确地掌握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针对不同类型的对象实施不同的帮教。其次,加强安置基地的建设,落实安置帮教职责,全镇208名归正人员没有出现脱管,漏管现象,重新犯罪率和重新劳教率分别控制在3%和5%以内。目前他们的思想稳定,重新做人的信念进一步增强。

同时,我们对矫正对象及时办理入矫手续(目前有矫正对象34人),及时落实矫正对象的监督人、矫正工作志愿者,各村都建立了帮教小组。我们做到每月对矫正对象进行一次谈话教育,矫正对象每人一档,档案材料齐全,及时办理新入矫人员的相关手续和到期人员的解矫手续,做到各项工作规范,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积极为矫正对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以便取得矫正对象程度的配合,尽早达到纠正恶习回归社会的目的。由于矫正对象的犯罪不同,监外执行种类和期限不同,各自心理和身体健康状况不同,司法所制定不同的矫正方案,因人制宜,一人一案,确保矫正效果。

除开展日常普法宣传教育外,我们还采取突出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的普法教育。通过面授、自学、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和各种渠道,促使党员干部的法治理念进一步树立,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学习《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着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同时,加大对在校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法制平台。

通过实习,我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所学知识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基层司法所工作总结篇六

诉讼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事诉讼制度之一,作为我国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素有“东方经验”的美称。其以合乎民众思想观念和文化传统的结案方式化干戈为玉帛;以服务群众,维护社会稳定为宗旨定纷止诉。在历年司法实践中,其在充分体现司法公正的前提下极大地提高了司法效益,被誉为“培根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沃土的‘一枝奇葩’”。而今,在民事审判任务日益繁重的新形势下,深入认识,准确把握,灵活掌控民事调解工作仍是一项刻不容缓急待解决的课题,只有将诉讼调解的各个环节更好地拿捏准确,才能以待发挥其更大的潜能作用。

所谓诉讼调解,其实质就是人民法院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依照严格的诉讼程序,采取调解的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解决民事权益争议的一种结案方式和诉讼活动,具有方便、快捷、灵活、成本低、周期短和对抗性弱等特点,是构筑“成则双赢,不成也无输方”的全新诉讼前景的中流砥柱。

在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立法设计上,判决结案强调整个程序的严谨周密,调解则强调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高效快捷。法官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明是非,理纷坛,使司法公正得以最大程度的体现,同时更从根本上及时化解矛盾,消解和钝化纠纷,促进团结,营造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做到案了事了矛盾了。实践证明,凡是调解结案率高的法院,服判息诉率也高,上诉率低,发回重审和改判率低,执结率高。归而言之,诉讼调解对于息讼止争及维护邻里和睦、社会稳定、节约诉讼成本与司法资源具有相当重要的正面作用,继承并弘扬这一宝贵的经验并加以发扬和规范,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法院工作的重头戏。

二、对诉讼调解原则在实践中的分析。

(一)现有诉讼调解原则的分析。

我国民诉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这就是民事诉讼调解工作现行的基本原则。法官在主持民事案件调解工作中必须准确握,做到公平、公正、合法,切实体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即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必须依据当事人的意愿,也就是说调解程序是否启动由当事人决定,调解最后能否达成一致由当事人衡量,调解协议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书是否签收由当事人自行定;二是坚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原则。自愿原则是诉讼调解的前提,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则是对自愿原则的补充,也是诉讼调解的一个基础;三是坚持合法原则。所谓合法,是指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同时调解协议达成的内容也要符合法律和政策;不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项原则是开展调解工作的基本尺度,具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透过多年的司法实践,笔者认为某些原则存在一定的弊端:如“事实清楚,分清是非”一项,就有不切合实际的一面。《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那么,在事实未查清楚的情况下,即使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了调解协议也不能结案,笔者认为值得商榷。其弊病有三:1、中国传统观念“家丑不可外扬”在某些人头脑中是根深蒂固,如果坚持查清事实,实不利于调解工作的开展;2、对调解案件进行深入地调查了解,不利于诉讼成本的减少和提高效率;3、混淆了判决和调解的界限;4、与民事诉讼法其它规定相矛盾,违反了民事权利合法自由处分(私法自治)原则。从现实操作中来看,其实既然调解是当事人自愿的,体现出了自治原则,只要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合法,那么是否查清纠纷的事实,是非责任是否分清,实际上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适用“模糊调解”反而利于诉讼调解的开展。

(二)对诉讼调解原则的几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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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司法所工作总结篇七

一年来,我区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局党组的领导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在各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中办发2002(23)号、市委办2003(15)号文件,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促进民主与法制建设为已任,紧密结合我区实际,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区的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抓住机遇,努力开拓,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人民调解是今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一年。

来,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和会议精神,我区扎实工作,不断创新,强化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职能作用,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使我区的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开拓性的发展。

经验”批示四十周年,我区又召开了纪念毛泽东同志为“枫桥经验”批示四十周年暨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推广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学习深化枫桥经验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

调解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通过宣传积极把矛盾纠纷引导到人民调解的轨道上来解决。如我区灵隐街道调委会刚成立,被伤害赔偿纠纷困扰了半年的两位当事人就主动上门要求进行调解,并在街道调委会支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不仅化解了纠纷,促进了邻里和睦,也降低了成本。

民调解委员会13个,村级调解组织98个,社区调解组织79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8个,集贸市场调委会4个,各级调解组织共有调解干部922人,调解信息员3254人,形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交错、运转正常、功能互补、齐抓共管的调解组织网络。

自为培训班动员、听取学员的经验交流、为调解主任颁发上岗证、作培训小结。参训的同志一致认为深受教育,不仅增长了业务知识,对提高实际调解工作技能也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这次培训班是历年来办得最好、收获最大的一次。全区各类调解组织的761名调解员也由乡镇街道进行了培训,由区司法局统一组织进行了考试,并对培训合格的922名调解员颁发了上岗证。通过培训,使全区人民调解队伍的素质得到了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为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提供了队伍素质的保障。

五是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我区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已从公民之间的民间纠纷扩展到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并且逐步扩大到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民间纠纷的调解,特别是参与了一些群体性事件、社会热点问题所引起的民间纠纷的调解以及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如台湾的龚先生,91年在杭州市区以他人的名义置房,现在办理“三证”时发生了纠纷。古荡街道调委会接受了龚先生的申请,经调查取证,多次协商,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起涉台民间纠纷,就在短短的10日内得到了解决。又如留下镇石马村农嫁居妇女土地承包待遇问题,涉及到45人,她们多次集体上访,因政策原因,多年来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5月份,区委张岐副书记亲自带9个部门的领导到留下镇调研时,我局提出用人民调解的形式解决这个问题,被人民法院作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探索予以采纳。留下镇调委会介入后,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现大部分人签订了调解协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今年6月30日文新街道发生一起火灾,使两家企业受损,该街道调委会受理了这次法人与法人之间的索赔标的为90万元的纠纷调解后,通过大量的调查取证,使纠纷得到成功调处,最终赔偿金额为25万元。

处了一起三车相撞的重大交通事故,赔偿金额达到30余万元;蒋村乡发生了一起因几名孩子玩耍,造成一农户铁门倒塌,致使河南在该乡打工的一名四岁的儿子死亡,乡人民调委会主动介入进行调解,避免了一起群体性闹事事件;北山街道调委会及时调处了一起涉及四十余万元标的家庭纠纷,防止了一起民转刑案件。经过一年的努力,我区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在不断提高,被杭报誉为“民间法庭”办“民间大案”。我区灵隐街道调委会就成功调处了一件标的达万元,历时半年之久的民事纠纷,杭报6月16日用了较大篇幅予以报道。区法院还审结了首例请求履行调解协议案件,认定西溪街道文天社区调委会达成的有关夫妻离婚后女方抚养费问题的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判令被告履行。

作规范、程序到位、并具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案例已上报到区局。我区将通过进一步的评选后,精选部分有指导意义的优秀案例进行汇编,下发到全区各个调解组织,并将优秀案例作为今后人民调解员培训的教材。再次全面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活动。我局在今年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活动,广泛发动基层司法所、各级调解组织和广大调解员对我区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调研,撰写调研文章,组织专门人员对调研文章进行评比。通过开展优秀调研文章评比,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全面了解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制定对策和整改措施,研究和探索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目前,优秀调研文章的评选、汇编工作正在进行。

二、强化职能,扎实工作,全面推进基层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

伍建设。在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同时,区局大力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区局根据省政府152号令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经过区局的积极工作,目前全区13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全部正式建立,并都刻制了专门印章。二是全面做好司法所人员的换装工作,全区20名司法所工作人员统一换发了2000式司法行政制式服装。三是加强对司法所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区局先后三次组织全体司法所人员,采用以会代训的方法,组织司法所人员学习有关政治业务知识,学习法律规章,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四是结合法律服务所、法律者年检注册工作,针对我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队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顿和教育,为了全面加强对法律服务所的内部管理和法律工作者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区局还建立了法律服务所季报制度,对法律工作者办案、收费、质量监督卡回收情况进行及时了解和跟踪调查。

2、重排查、强职能,为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积极发挥作用。

供了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大力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全区共建立了312个帮教组织,对全区385名归正人员进行帮教,为解决好归正人员的生存和就业,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都给预了高度的重视,一些乡镇街道在就业岗位本身就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岗位或出台政策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如灵隐街道对归正帮教对象做到三个及时,即:及时入户、及时建立帮教组织、及时帮助解决就业。目前,全区385名归正人员中落实责任田的156人,回原单位的7人,安置就业的76人,自谋职业的146人,正因为各级措施有力,工作到位,使我区的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得到有效控制,改好率进一步提高,在归正人员中涌现出了一些动人的事迹,如古荡街道莲花社区归正人员周国平的新生之路浙江法制报还进行了专版的报道。

3、抓宣传、树形象,不断扩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在大力加强基。

层基础建设,积极履行工作职能的同时,我区还积极宣传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和先进经验,进一步扩大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半年来共撰写信息十三期,近三十篇,其中司法部主编的《人民调解》杂志、《浙江法制报》头版头条、省司法厅主办的《东方法苑》、《杭州日报》等及司法厅的内部信息、市局信息都报道了我区工作的情况。通过宣传,扩大了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

基层司法所工作总结篇八

为了全面提高学院的人才培养质量,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院与实务部门之间的合作,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使教师的专业技术能力达到一线的水平,学院组织安排教师下到行业一线进行挂职锻炼,积累工作经验。这为学院的。

教学。

改革,专业的结构调整,课程体系的开发和培养高级技能型人才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自己积极响应学院的号召,为了锻炼和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及业务素质,于2014年7月14日到7月20日深入到东湖乡司法所进行实践锻炼。经过这些天的工作,我对相关基层司法行政机构的运行模式,实务工作部门对人才的需求有更深刻的了解,对于学院以后人才培养问题以及人才培养方向有了更清楚的认识。在这次的工作经历中,不但锻炼我的专业技能,同时也培养我的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另外,最重要的是培养了我与其他同事进行团队合作、共同探讨、共同进步的精神。

下面就是我在东湖乡司法所实践锻炼的情况总结:

一、东湖乡基本情况:

河路社区、寿丰社区、石桥社区、镇江社区、水库社区、双拥路社区、林家湾社区、王家桥社区、马鞍山社区、大山门社区、新马路社区、拱桥村、新华村、马鞍村、大地村、刁桥村、新沟村、高槐村。

一九九二年全乡九个村被正式定为“再造一个德阳”的城市建设开发规划区和重点控制区。继原龙井、春锦两村先后被开辟为“旌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河东开发区”后,全乡现辖七个行政村,一个居委会和旌湖技术开发区玉泉开发小区。共有幅原面积21.8平方公里,平均海拔492米,地势为东北高、西南低,东部与寿丰、双东两镇接壤,北与孟家镇相接,西临绵远河(即德阳旌湖),南靠旌湖开发区和四川文化娱乐城,其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境内交通十分方便,108国道线及市区龙泉山路、庐山路、天山路、峨嵋山路、旌孟路纵贯乡境南北,与横跨乡境东西的珠江东路、岷江东路、长江东路、凯江路(德中路)、德通路、黄河东路、青衣江东路以及东部丘区村道新马路、水路交织成网,公路四通八达。

区内商业街、宝山街、玉泉路、南泉路等街道道路均已建成,输变电路、天然气、自来水、广播、电视、电话、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众多农转非居民区及商品住房区日渐增多,近年兴建的市邮电局凯江路支局、省警院、邮电技校、市工行、市农行、区建环委、区法院、玉泉路中学、旌阳小学、农贸市场均座落于本区之内,德阳中学高中部已迁入本区,文化娱乐、教育、医疗卫生、餐饮、运输服务等各类行业的社会服务功能齐备。

二、对东湖乡司法所的认识。

1.乡镇司法所是政法机关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的基层单位,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强则全局兴。基层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是直接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窗口和服务平台;二是担负着指导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指导法律服务等重要职责;三是在推动基层民主与法制、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的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预防性和超前性的作用。随着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不断深入,司法所的社会价值也日益彰显。

政府及社会综合服务中心的一体化设计就可以看出司法所提供的社会服务主要面向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需要接受乡党委政府安排,负责一些司法行政以外的管理工作,负责突击检查计划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挂包帮”联系村社,负责参与或指导村务工作。

3.对于司法所内部而言,自《人民调解法》2011年颁布实施以来,东湖乡司法所办公环境得到大步提升,很多硬件设施已经基本完善,有独立的综合办公室,内设档案柜、办工桌、相机等办公用品。另外设有独立调解室及办公电脑。为司法所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保障。相比之前的基层工作环境,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对于外部而言,司法所主要是做群众工作,手段是“嘴”,办事靠“腿”。东湖乡下辖的社区和村社较多,各村社之间距离较远,多数村社公路只通到村委会,加之当地土地开发原因,群众居住呈现分散形式,给司法所工作带来一定难度,特别是现场解决群众问题,往往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解决行路难问题。有时必须采用步行方式到达现场。

三、东湖乡司法所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成效。

2013年以来,旌阳区司法局东湖乡司法所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以矛盾纠纷化解为目标,以规范管理为基础,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开展攻坚活动,强化纠纷排查。在做好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多发民间纠纷排查化解的基础上,结合走、建、惠活动,做好“人民调解化纠纷专项攻坚活动”,把调解触角延伸到厂区、校区,延伸到商业中心、集贸市场、大型商场等,努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型矛盾纠纷。同时,围绕重大活动、重大任务、敏感时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组织网络。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举办4期百余人次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各(街道)村社人民调解委员会年内举办各种类型培训班6期;调整充实一批村级和专业、行业性调委会调解员,全乡人民调解组织增至22个,调解员数量增至89名。

(三)是增强调解互动,提升调解质量。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调解机制的衔接,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融入“大调解”机制,做到人民调解与其他类型调解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提升调解质量。全年人民调解与其他调解力量共同调解纠纷218件,调解成功率达100%。

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处置在萌芽阶段,为全区的和谐稳定贡献了力量。

(四)多项举措扎实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

2014年以来,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改革方向,深入贯彻《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市、区工作会议精神,东湖乡司法所认真总结2013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大胆探索,认真组织、宣传发动、制度执行、监督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强组织,强化领导。一是调整充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充分保障人力、物力,夯实工作基础。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各法律服务执业机构也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二是把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作为依法治区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加强宣贯,提升认识。通过文件、会议、座谈、实地宣讲等方式进一步向基层乡镇(街道)、村(社区)宣传村(社区)法律顾问在法治建设、风险防控、平安建设中的作用。同时,在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广泛宣传报道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进一步转变基层干部群众观念、提升基层干部群众对此项工作作用和意义的认识。

完善制度,提高质效。一是进一步完善定期服务制度,突出服务深度和广度,由一般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处向定期法制宣讲、矛盾纠纷预防、村(社区)重大决策咨询等方面转变;二是进一步适应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特点,简化工作服务登记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进一步明确信息报送工作要求,把按季报送工作信息改为按月报送,便于及时掌握全乡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四是进一步明确法律服务执业机构在日常工作中的职责和地位,切实发挥法律服务执业机构在法律顾问人员安排、经验交流、服务质量控制方面的作用。

加强监督,强化考核。一是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建立暗访抽查制度和暗访抽查台账,每月突击抽查3个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情况,征求村(社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实地测评法律顾问服务质量。二是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群众组成考核小组,进一步简化考核程序和指标,增加村(社区)干部群众意见分值和比重。改一年一次考核为一年两次,建立村(社区)对法律顾问“不满意即更换”制度,切实提升考核效果。

三、在实践锻炼过程中的一些认识。

周时间,我共观摩调解2件纠纷(1件征地拆迁纠纷、1件家庭赡养纠纷)在这些纠纷中我发现:

1.群众普遍文化素质不高。在调解一起因多子女相互推诿部承担赡养责任纠纷时,该村支书说:“我们村的受教育程度在我们东湖乡算中上的,大概在初中文化,基本上都能自己签字,自己书写文字材料,再往天元、寿丰一些偏远的村社,很多中老年人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由于受到文化素质的限制,调解工作很难进行,当事人思想不开阔,往往站在自己的角度上考虑,始终局限在眼前的吃亏或者便宜上纠缠。而且,对于司法人员的法律讲解很难听懂,甚至有人对法律产生抵抗情绪。该村支书指出:“跟他们调解纠纷,就不能过硬的使用法律,那样他们不服,很多法律原意他们不理解,容易产生误会,相反,他们服的是民间的道理,从道理上来分析哪个队哪个错,他们还要容易接受一点”。

子。在走访座谈中了解到,旌阳区东湖乡社区矫正人员江某身患严重疾病,急需手术治疗,但因家庭经济非常困难,无法外出打工,只得利用自家的住房开起了简陋的茶屋,靠这些微薄的收入度日,面对高昂的医疗费,一筹莫展无法就医。得知此情况后,市司法局立即组织干警开展捐助活动,局领导带头,全局干警慷慨解囊,很快便为江某筹集了4000余元医疗费。旌阳区司法局也积极行动,在短时间内筹集到2000元医疗费,解决了江某燃眉之急。

四、在锻炼工作中所采取的思路和观摩的体会。

(一)强化服从意识,正确处理主管领导与协管领导的关系。

双重领导没有大小之分,对司法所来说双重领导都要服从。由于双重领导所处的位置不同,双重领导的工作安排很容易发生冲突,如何服从双重领导的工作安排,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尽可能安排不发生矛盾,我们在工作中做好与协管领导的交流沟通工作,及时将主管领导的工作安排以及基层群众遇到的困难和反映的要求及时向协管领导汇报,使协管领导对司法所的工作进行情况做到心里有数,在工作再分配的时候能尽量协调处理。这样,既能很好的完成主管领导下达的任务,又能把工作冲突降到最小。

下,积极参与中心工作,服务于中心工作,并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能,找出部门工作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例如东湖乡司法所在处理德阳市重点建设项目——碧桂园住宅小区和红星美凯龙家装市场征地拆迁安置期间,司法所所长谢汶宇和两位司法助理员都参与此项工作,服务于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协助其他机关把好程序关,同时也协助市级有关部门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在适当的时机扩大法律宣传面,既配合了工作又完成了普法宣传。

(三)充分发挥本职作用,在有群众到乡镇上访以及有其他问题的,司法所工作人员都会主动介入,及时解决问题,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或者民事转刑事案件,避免民事纠纷转化成其他恶劣后果。并且积极协调其他部门搞好矛盾排查工作,做好防范管理。一方面着也是做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另一方面也是锻炼了自身的工作能力。

发放了定位手机,充分运用社区矫正对象gps卫星定位系统的管理平台,建立电子围墙,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动态监管,实现对矫正对象的定位管理,切实掌握了解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动态,防止脱管、漏管发生,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1.始终坚定不移的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以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或许有的矛盾纠纷标的额只有区区几十元,而制作的卷宗成本以及保管成本远远高于这个数,但是,两者的意义不在于经济价值,而是一个乡镇、一个社区的长治久安。或许一个人民调解员历经艰苦到达现场,三言两语就完成了调解,这不是群众故意刁难,相反,他们是相信调解员,需要的是一级机构为他们证明。做好人民调解,是社会长治久安的第一道防线,在源头上防止因民事恶化造成重大事件。

2.应在基层大力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在观摩调解中不难发现,很多人在对法律的理解上还处于懵懂状态,甚至于一些基本法都是一知半解。这就要求司法所大力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对于贴近群众生活、与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的法律知识。同样,也需要上级领导的支持,协调部门和部门之间有机进行,例如在普法工作上,就可以邀请土地、林业、信访等部门对公民进行普法宣传,减轻了工作难度又完成了普法任务。其次,可以在现有的条件下进行普法宣传,例如,通过电信、电视台等以手机短信或者电视节目进行法制宣传。

一周的观摩和实践,尽管时间不长,但获益匪浅,引发了我们对现实问题多角度、深层次的思考,这样的调研活动,希望能够继续进行下去。以上观点与意见,还不成熟,请领导批评指正。

基层司法所工作总结篇九

在司法所工作的这段时间里,在管理区司法局、xx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按照所在岗位的职责要求,自觉服从各项工作安排,扎实工作,*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两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要做好新形势下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就必须主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我能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积极主动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深刻领会基层司法工作者的重要地位,理清工作思路,鼓足干事劲头。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工作水平。除了参加管理区司法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之余,我还能根据自己。

岗位职责。

和工作性质的要求,我能利用空闲时间了解、学习与实际工作中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为自己更好的胜任本职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抓好业务,认真工作。

在司法所的直接领导下,我能服从安排,认真对待工作,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一)努力抓好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是当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当中的重点内容,社区矫正人员的情绪是否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辖区社会的安全稳定。我在望高司法所的工作期间最主要的工作就是从事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考察、管教工作,在社区矫正工作的过程中,我能根据上级文件的精神和指示,积极做好这项工作,能做到“一人一档”、档案齐全,并根据每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要求每位社区矫正对象每周向期我汇报其动向,每月到我司法所进行集中学习活动,就其一个月以来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适时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家访,加强教育管理,做好心理辅导,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重不脱不漏,不再重新犯罪。自20xx年以来,我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5名,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3名。

(二)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是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在基层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日常工作中,我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积极参与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由于村民的文化水平比较低,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村民之间往往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闹得不可开交,既然他们来到了我们司法所,我们就不能因为矛盾纠纷的轻重缓急而有所懈怠。要把他们的纠纷像一块石头一样放在心里,不调解好,不落地。自20xx年以来,我共参与调处了40起左右的矛盾纠纷,其中达成书面协议的有34起。

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四)做好日常报表上报工作。从20xx年起,基层司法所共5项业务报表均通过网络信息平台按月、季度、年度定期进行上报,除此之外还要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每月上报共计7项的各类基层民间纠纷调处统计表的电子版报表,在日常的工作中我都能按照管理区司法局要求,每月根据本所实际情况,及时收集各项数据,按时上报各类报表。

三、严于律己,团结友爱。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我能自觉遵守机关各项。

规章制度。

坚决不做任何违规违纪的事情;工作中能够服从领导、尊重同志、顾全大局不讲客观条件、不消极怠工有问题能及时与领导沟通。本着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原则不计较个人得失尊重同志乐于助人努力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坚决贯彻个人利益服从于集体利益的原则一切工作能够以大局为重、以全局利益为重以高度的责任感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好本职工作。

回顾一年多以来,我在思想、学习和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也存在很多不足,比如政治理论水平有待提高,工作能力不足,工作方法有待改进。在以后的新的工作中,我将按照上级要求,以群众的需求为工作的出发点,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夯实的作风要求自己,争取各项工作再上一层楼。

一年来,自己以科学发展观、服务人民为宗旨,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强创新力度,不断拓展业务范围,使司法所的各项工作均取得可喜的成绩。

一、

1、建立健全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村级21个。全年共排查各类纠纷312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6起,其中土地纠纷40起,家庭纠纷6起,邻里纠纷4起,赡养纠纷3起,疑难纠纷1起,其他纠纷2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5%以上。无因调解不及时而引起的民转刑案件和群众集体上访案件的发生。

2、认真做好全乡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全乡现有刑释解教人员8名,都统一建立档案,帮教率100%,安置率100%,采取感化、挽救、政策帮扶、落实责任田、联系再就业,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到目前还没有重新犯罪的现象发生。

众知法、懂法。今年共办理各类见证15件。为23家单位担当法律顾问。

二、配合乡政府中心工作方面。

1、我所3名在编人员,每人包一个行政村,负责联系、指导村级各项工作。今年非常出色的完成了三项重要工作。一是完成了春、秋两季植树造林任务;二是完成了林改工作;三是完成了村级两委换届任务。

2、对乡水管站护堤林及河滩地清理工作提供了人员及法律方面的帮助;帮助民政办核查低保人员工作近一个月时间。

三、政治业务学习方面。

学习是每个干部的必修课。作为司法所负责人,坚持带头学习,深刻领会上级指示精神。一是学习党的政策方针;二是参加区局及乡政府组织的集体学习,年内学习笔记在2万字左右;三是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四、廉洁自律方面。

严以律己,勤政廉洁,永远让组织上放心,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堂堂正正的做人,勤勤恳恳做事,自觉维护党员形象,从事司法工作已有十九个春秋,我始终铭记党的宗旨,做人的标准,组织的信任,群众的认可。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支持和帮助下,通过我的努力,虽然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距区局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后的工作还需要向各位领导及同志们请教与学习,查找不足,取长补短,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服务社会,再创佳绩。做一名合格的司法干警。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大舞台”落成庆典我们出动法制宣传车两台次,制作宣传条幅3条,张贴宣传标语5处,设立宣传咨询点1个在中心法制宣传现场接受前来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发放各种法律读本500余册,法制宣传单3000余份,此次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也使该镇的法制宣传工作更加贴近百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为六家子镇的发展创造了和谐的法治氛围。

(二)人民调解工作。

我镇共有调解委员会25个,共有调解人员75人。今年,我所共接到纠纷调解申请20起,受理20起,成功调解20起,其中土地纠纷6起,林木纠纷5起,其他纠纷9起。

(三)安置帮教工作。

辖区内现有17名刑解人员,今年新增2名,都进行定期走访,对每一位帮教对象都做了帮教记录,每两个月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跟踪了解情况,全面掌握帮教人员的工作、生活、思想动态,做到对每一位刑释解教人员“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关心”,使他们在较短时间内,重新踏入社会,开始新的生活,成为一名踏实能干对社会有用的人。

(四)社区矫正工作。

我镇现有社区服刑人员6人。坚持对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实行一人一档,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账和日常监管台帐。同时注意在工作中进行管理创新,保证工作成效,在xx大召开前和“两节”期间要求矫正对象签订。

保证书。

此项工作列为全市的典范。

(五)平安创建及综治工作。

创建平安地区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重点是依法治镇、依法治村,以期达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之目的。今年,我们在创建活动中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责任。成立了以纪检书记为组长,各村支部书记和各单位第一责任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上有人管、下有人抓,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管理网络。二是积极动员、明确目标、认真规划。今年一开始,要求各村、各有关单位上报年度工作规划,依“双目标责任状”具体细化并落实到实处。三是强化教育、抓好普及、提高素质。我们从机关干部到村两委成员、从领导干部到普通群众,有针对的举办培训和法律讲座,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月、农牧民商贸集会等进行宣传,使广大干部和村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村民的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意识大大提高。今年的普法对象是公务员为此特举办全镇机关单位人员法制培训班两次。

(六)、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工作。

今年我们确定了小南京洼村、西三道洼村,东三道洼、杏树洼村、吉利洼村、依河村、二道洼村、东庙嘎查、九家子村九个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做了相关软件档案和硬件设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七)、法律援助工作。

今年法律援助工作共完成10起,特别是对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做到应援进援。

基层司法所工作总结篇十

着力优化服务和发展环境,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司法所的监管、执法和服务行为。提升广大群众的满意度,根据县纪委、监察局、县纠风办《关于印发县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三年实施计划(xx年)通知》淳纪〔〕43号)精神和全县“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布置和要求,结合我县司法所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方针,以规范化建设为主要内容,以评创活动为载体,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切实改进作风,创新服务举措,提高服务水平,通过三年扎实工作,使全县基层司法所基本做到廉洁高效、依法行政、办事规范、服务优质、环境优美、制度健全、群众满意,为我县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发明良好环境。

二、具体目标。

力争使14个司法所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同时积极争创各级(包括省、市、县和系统,底。下同)满意基层站所”

力争使5个司法所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同时积极争创各级(包括省、市、县和系统,xx年底。下同)满意基层站所”

力争使里4个司法所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同时积极争创各级(包括省、市、县和系统,xx年底。下同)满意基层站所”

三、主要内容。

全县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规范分共性要求和个性要求。

(一)共性要求。

1廉政建设好。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无以权谋私、吃拿卡要、铺张浪费等问题。

2依法办事严。主动履职。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敷衍失职、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本文“基层司法所三年工作计划”由本网、工作计划频道提供参考)。

3服务质量高。服务意识强。办事效率高,作风和效能建设各项制度落实到位。改进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积极推行各种便民、利民措施,无态度生硬、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4服务环境优。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规范、料理时限、服务许诺等信息公开完善。服务环境整洁,服务设施齐全,无脏、乱、差等问题。

5长效机制全。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和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健全并得到较好落实。从政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以及政治业务学习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投诉、举报渠道疏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受理、积极整改、反馈及时。

(二)个性要求。

依照省市司法行政系统已制定的规范化司法所和样板司法所创建规范进行空虚完善。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县局成立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柯尚逵同志任组长,王利民、徐新平任副组长,政工科、基层科负责人为成员,切实抓好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争三年全县基层司法所100%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各司法所要根据本计划的布置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责任落实、措施到位。要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规范化建设工作氛围。

2落实工作责任。将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列入年度工作重点。有计划、有方法地开展工作。

3注重建设实效。各司法所要按照“重在过程、重在创立、重在整改、重在提高”要求。扎实开展,特别是要结合“公述民评”和“问效评议”加大硬件投入,优化软环境,切实搞好规范化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站所形象。

经常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同时每年对基层司法所负责人实施“公述民评”评议结果作为评选各级“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重要依据。每年考核认定规范化基层司法所时,法所要通过发放服务质量评价表、设置满意度测评器等形式。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向社会发放满意度测评表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报送县纠风办的考核结果,必需有上述群众评判结论。评选惩办优秀基层司法所过程中,必需向社会公示,切实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基层司法所工作总结篇十一

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涵盖面广、内容多、工作繁杂,主要包括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所等。

(一)司法所职能。

司法所要围绕基层党委、政府和政法工作重点,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教育三大职能,主要任务:

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4、代表镇(区)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司法所是司法局的派出机构,设在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承担镇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司法所接受司法局和镇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的双重领导,以司法局为主。

(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刑满释放五年和解除劳动教养三年内,没有生活出路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

2、安置帮教工作的业务范围。

(1)对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

(2)向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接收单位介绍情况,移交有关档案、材料。

(3)引导、扶持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4)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落实重新违法犯罪的预防措施。

“向前延伸、向外延伸、向后延伸”。

(1)研究、起草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法律、法规。(2)制定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3)组织实施安置帮教工作计划。(4)检查、监督安置帮教工作的落实情况。

(5)表彰、奖励安置帮教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6)了解、掌握安置帮教工作情况。(7)指导安置帮教工作开展。

(8)研究、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9)组织开展对服刑、在教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10)创办过渡性安置实体。(11)开展安置工作。

(12)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司法局内设机构职责。

司法局内设政治处和7个职能科(室)。

1、政治处(副处级)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作风建设。管理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警务、老干、外事、党务、群团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干部的考察、任免、调配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招录、调进人员的审核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

2、办公室综合协调各科室的行政事务。研究制订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司法行政的调查研究;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统计、信访、接待、财务、保卫和行政后勤事务;负责司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3、法制宣传教育科。

负责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各镇(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依法治市工作;负责全市成人法学教育;承担市普法办日常工作。

管理、指导各镇(区)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和执照的年审、注册工作;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承担市司法调解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5、劳教管理科。

监督、指导市劳教所及劳动教养学校工作;负责劳教人员的提前解教、加期、减期、所外执行等的审核报批;指导、协调劳教所的队伍建设和物资装备建设;承担市劳动教养委员会日常工作。

6、司法鉴定管理科。

管理、监督、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以及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执业证书制度的组织实施。

7、公证律师管理科。

组织实施有关律师、公证工作的法规和规章制度;办理审核、审批律师、公证机构的登记和注销;管理、监督律师、公证机构及其驻市内的办事机构;监督、指导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的年审注册工作以及执业公证员的任命和年审注册工作;组织律师、公证员的资格考试和专业培训工作。

8、监察审计室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按规定查处违反党纪、政纪行为;受理单位或个人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1、指导管理全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全面开展业务工作;

4、负责指导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调解委员会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

6、指导司法所开展法制教育;

8、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证、执业证和法律服务所执照及收费许可证的申领、年审注册审核呈报工作。

三、

基层司法工作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涵盖面广、内容多、工作繁杂,主要包括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所等。

(一)司法所职能。

司法所要围绕基层党委、政府和政法工作重点,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教育三大职能,主要任务:

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4、代表镇(区)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司法所是司法局的派出机构,设在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承担镇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司法所接受司法局和镇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的双重领导,以司法局为主。

(三)人民调解工作。

1、人民调解组织。

人民调解组织即人民调解委员会。它是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它是我国运用最广泛、最成功并深受广大群众和基层社会各界欢迎的解决民间纠纷的非诉讼方式,被国外法学界誉为“东方经验”。

2、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1)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3)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3、调解原则。

(2)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3)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4、民间纠纷的受理范围和程序。

(1)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2)民间纠纷,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

(3)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了的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和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由镇(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或者由相关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调解。

(4)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纠纷当事人的申请,受理调解纠纷;当事人没有申请的,也可以主动调解,但当事人表示异议的除外。

当事人申请调解纠纷,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5)受理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

释放人员安置帮教。

中山市司法局(2006年07月16日)。

刑满释放五年和解除劳动教养三年内,没有生活出路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

2、安置帮教工作的业务范围。

(1)对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

(2)向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接收单位介绍情况,移交有关档案、材料。

(3)引导、扶持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4)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落实重新违法犯罪的预防措施。

“向前延伸、向外延伸、向后延伸”。

(1)研究、起草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法律、法规。(2)制定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3)组织实施安置帮教工作计划。(4)检查、监督安置帮教工作的落实情况。

(5)表彰、奖励安置帮教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6)了解、掌握安置帮教工作情况。(7)指导安置帮教工作开展。

(8)研究、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9)组织开展对服刑、在教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10)创办过渡性安置实体。(11)开展安置工作。

(12)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的原则。

中山市司法局(2009年08月28日)。

根据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守下列基本原则:

(一)依法原则。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进行调解。

1、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和调解的矛盾纠纷范围要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调解达成的协议内容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

(二)平等自愿原则人民调解委员会必须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1、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受理纠纷时,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

3、经调解达成的协议,须向当事人宣读,经当事人认可,自愿接受并签名。

4、调解协议要由当事人自觉履行。

(三)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原则。

调解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村地区社区矫正工作面临三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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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应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形势,广大农村地区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稳步推进农村社区矫正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为农村社区矫正全面深入开展打下了基础。但不容忽视的是,由于我国社会经济条件差距悬殊,社区矫正存在“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社区矫正和城市相比,基础薄弱,发展速度较慢,解决制约农村与城市社区矫正不平衡的难题,是推动农村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的当务之急。

一、农村地区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社区矫正工作大环境较差农村开展社区矫正,群众思想观念上有待进一步引导,大多数人对这种刑罚执行制度尚不了解,对矫正对象存在一定程度的歧视与偏见,与矫正对象保持距离。同时,农村还存在着地理环境较差的特殊性,对矫正对象的管理效率低下,不利于心理矫正、家访、日常监管的开展。

环节衔接不够。

(三)农村社区矫正力量不足,社会化程度低。

督者匮乏。

二、深入开展农村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

(一)健全保障机制,加强农村社区建设。

社区矫正的开展,需要大量的财力、物力、人力的投入,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普遍落后于城市,所以需要各级财政的支持,应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农村社区矫正财政保障机制,制定既有现实性,又有前瞻性的科学、系统、完备的农村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加强对农村矫正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其物资、人力资源方面的保障。

(二)充实矫正手段和方法,强化管理。

农村社区矫正各相关部门应统一协调,明确职责与分工,适用统一的管理标准和矫正措施,确保社区矫正形成长效机制。农村社区矫正工作应结合实际,严格矫正程序,充实矫正手段,强化对矫正对象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接收、管理、矫正手段、考核、惩奖、解除矫正等制度,明确矫正运行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作。

农村社区矫正大多处在起步阶段,统一规范农村社区矫正的工作流程,首先要做好矫正对象的衔接过渡工作,着重规范矫正对象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到司法局的移交衔接,建立部门间的监管合作机制,明确交接职责,完善交接制度,使之做到真正的“无缝衔接”。地方政府可以在农村配备公益性岗位,整合社会力量和资源,充实矫正工作队伍,充分挖掘农村组织作用,吸引村委会、村干部进入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发挥其一线优势,对矫正对象进行监管,及时掌握矫正情况,防止矫正期间的“二次犯罪”。建立考核评估和回访调查机制,以人为本,惩奖分明,发挥激励长效管理机制的作用,注重对矫正对象的日常评价,对矫正对象实施定期考核,强化对矫正对象教育改造。

(三)注意发挥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

在农村地区,村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处在最基层,与人民群众联系最为密切,也最了解矫正对象的家庭、社会关系、生产生活等情况,能够全面掌握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监督管理等具体现状,充分调动村委会、村组干部的积极性是做好农村社区矫正工作的必然要求。以创造“枫桥经验”而著称于世的浙江诸暨枫桥镇发扬传统,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也做了有益探索,即对矫正对象实行从镇司法所、协作站(社区)矫正小组、公安责任民警、村治安调解组织、矫正对象家属五方面分别落实监管职责的5十1监管模式,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四)加强对外出务工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模。

应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委托管理平台,确保农村外出务工的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措施有效落实。笔者认为目前应该采取以下措施对外出务工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一是严格把握外出务工社区服刑人员条件。入矫未满3个月的社区服刑人员、严重暴力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禁止外出。二是对外出务工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委托管理。经批准请假外出的社区服刑人员,委托地社区矫正组织应将委托管理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传至接收地社区矫正组织。接收地社区矫正组织应在收到材料后,将委托管理书回执及时传至委托地社区矫正组织。三是对个别外出务工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实地回访制度。矫正工作人员在适当的时候对外出务工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加强对这部分社区服刑人员的针对性管理。四是对外出务工社区服刑人员实行监控管理。要求外出务工社区服刑人员必须全部纳入移动监控平台管理,每天24小时开机,便于矫正工作人员随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行踪。

(五)建立社区矫正保证金、救助金制度。

违法犯罪。

来源:人民网。

中山市开展首宗社区矫正对象“无缝衔接”工作。

发布时间:2011-06-226月10日,中山市综治委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同市中级法院和石岐司法所到市看守所开展首例社区矫正人员“无缝衔接”工作。

在市看守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名矫正对象(假释)服刑期间的情况,并出具其回归社会后重新犯罪的风险评估后,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场宣判了矫正措施,石岐司法所人员详细核对了相关法律文书和矫正对象个人档案,确认无误后,向其宣告矫正期间的注意事项。自此,该所将开展管控、矫治和帮扶等日常工作。整个流程公开、透明,既保障了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也使他们虽然在监外执行刑罚,但仍要严格按照规定接受当地司法所的管控,否则将可能重新收监服刑。

通过这次工作联动,各部门均表示对矫正对象的“无缝衔接”工作非常重要,今后还要建立日常工作机制,人民法院在宣判矫正措施前应先通知市综治委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通知当地司法所派员联同法院开展“无缝衔接”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出现脱管、漏管情况的出现。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原则。

中山市司法局(2009年08月28日)。

第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进行调解。调解应遵守合法性原则,包括程序合法与实体合法两个方面。要在依法对前提下,善于把握当事人形成纠纷、产生矛盾的焦点,寻找利益平衡点,寻找最佳解决纠纷的方案。要情法交融,善于渲染人世间美好的亲情、友情,激发当事人人性中真、善、美的一面,促使当事人逾越利益的差异和冲突,平息矛盾、解决纠纷。要从关心人民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不搞“和稀泥”,不损害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第二,在双方当事人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调解一定要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基础上,不能强迫调解,不能违背当事人意志进行不平等的调解。除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案外人合法权益之外,负责调解主持的第三者不应干预,确保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享有充分的司法调解自愿原则。

第三,民主调解,经当事人各方同意,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委托具有相关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组织或者个人,协助做人民调解工作。调解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可以邀请造价工程师;调解医疗事故纠纷案件,可以邀请医生、医学教授;调解维修手表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可以邀请手表维修技师;调解家庭或者社区纠纷案件,可以邀请当事人近亲属、社会名流、社区贤达、家族长辈等。

第四,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益。一方面,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因纠纷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另一方面,人民法院也不能因为没有经过人民调解而拒绝受理案件。

基层司法所工作总结篇十二

第一段:工作背景和目的(200字)。

基层司法所长是一个关键的职位,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公平正义的使命。作为一名基层司法所长多年来,我深感责任重大,同时也收获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本文将分享我的一些心得和体会,以便与其他基层司法所长及法律工作者们相互交流与学习。

第二段:理念与使命(200字)。

作为基层司法所长,我始终坚持司法公正和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我认为司法所是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所长要做好司法服务,就要将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权益放在首位,以公平、公正、便捷的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为此,我积极推动司法所的便民化改革,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促进社会正义的实现。

第三段:团队建设与管理(200字)。

基层司法所的工作需要一个高效的团队来支持,因此团队建设是成功的关键。在我的工作中,我注重培养团队成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鼓励员工互相学习和探讨,定期组织团队会议,及时分享经验和问题,共同解决困难。我注重员工的培训和素质提升,为员工提供发展的机会和空间。通过这些措施,我建立了一支富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团队,共同为司法所的工作奉献力量。

第四段:与社会的沟通和协调(200字)。

作为基层司法所长,我认识到与社会的沟通和协调是工作的重要一环。司法所的工作涉及广泛的群众利益,必须与社区居民、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等部门保持良好的联系和合作。因此,我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与居民保持密切的接触,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关切。同时,我与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加强合作,建立了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共同推进社会治安和法治建设。通过这些沟通和协调的努力,司法所的工作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支持。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200字)。

回首多年的基层司法所长工作,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我始终坚守职责,以人民利益为导向,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同时,我也看到了基层司法工作的不足和问题,需要我们继续努力改进和完善。未来,我将继续以更高层次的标准要求自己,不断学习和提升,为社会稳定和公正正义的实现贡献自己的力量。我相信,在我和全体司法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基层司法所的工作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总结:

本文透过五段式的写作结构,系统地讨论了基层司法所长的工作心得和体会。从理念与使命、团队建设与管理,再到与社会的沟通和协调,文章对促进司法所工作的公正与便捷,维护社会正义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最后总结了自己的成果与展望。这样的结构能够使读者更好地理解基层司法所长工作的全貌,同时也提供了一些有用的经验和思路,为其他基层司法所长及法律工作者们提供了借鉴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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