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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标语(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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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标语(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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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说知识改变命运,所以我们要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储备。理清总结的逻辑结构是写好一篇总结的关键,我们可以按时间顺序、问题分析、成果总结等进行组织。以下是社会名流推荐的读书笔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标语篇一

学校校长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负全面管理职责。

1、食堂食材采购员的岗位职责。

2、学生营养餐的岗位职责。

3、食堂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

(二)食堂各项管理制度。

(三)食堂各种记录管理。

各项记录均应有执行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记录,并每天检查记录的有关内容,食品卫生管理员应经常检查相关记录,记录中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措施,有关记录应至少保存12个月。

二、学校食品加工操作要求。

按相应的规范要求,根据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制定相应的加工操作规程。

1、对各道操作工序都应有相应的具体规定,包括:

标准的加工操作程序。

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

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

2、原料采购。

3、留样管理。

当天供应的全部食品品种应当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定型包装食品可按包装留样),留样食品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

三、人员卫生要求。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上岗,建立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发现有咳嗽、发热、腹泻或者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等症状的人员,不得上岗,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2、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也可按其工作的场所从颜色或式样上进行区分,如粗加工、烹调、仓库、清洁等,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定期进行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待清洁的工作服应放在远离食品处理区,每名从业人员应有两套或以上工作服。

1、食物中毒的`定义。

2、常见的食物中毒。

3、食物中毒的常见原因。

(1)生熟交叉污染。

(2)食品储存不当。

(3)食品未烧熟煮透。

(4)人员带菌污染。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标语篇二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药监局、教育部《关于做好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xx47号)和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厅转发文件的要求,突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中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有效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同时做好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结合我县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与责任,强化学校食堂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操作行为,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确保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加强领导,全面开展学校食堂状况调查。

为全面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开展全面调查,摸清底数。

组长:杜林波(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贺才文(教育局副局长)。

朱廷权(教育局副局长)。

陆晋玄(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郑杰、李明富、熊兴国、张国君、胡道政及各学校校(园)长。

职责:一是定期不定期开展调查及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食堂食品的安全调查;二是于6月20日前督促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的食堂办理相关证件,做到持证经营,持证上岗;三是督促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堂,要责令立即整改;四是对新建、改扩建的食堂,要加强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二)严格供餐模式准入条件。

学校必须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等要求,申请办理相关证照,并根据《西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方案》(西政发20xx28号)。

及转发的营养计划工作相关文件要求,规范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并严格做好供餐模式准入管理审查,学校食堂、托餐企业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并必须具备相应的供餐条件和能力。新建、改扩建学校食堂的.图纸设计应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事前审查。

(三)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学校在与教育局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的基础上要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托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要求,落实管理责任,强化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托餐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对违反法律规定,导致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全面建立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托餐企业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记录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按照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以中小学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为重点,加快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宣传,及时公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等级,动员教师、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

(五)加强宣传培训。

校餐饮安全培训工作。要制定培训方案,对学校长、食堂负责人、从业人员以及供餐企业相关人员开展每年不少于40学时的食品安全培训,并组织进行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供餐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可行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工作要求,落实监管责任。

(二)强化长效机制建设。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增强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效能。要建立健全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学校食堂、供餐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三)加强宣传教育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学校要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支持新闻媒体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会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信息。

行重点督查。并将检查内容纳入绩效考核,进行考核和评价,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落实责任。

(五)各学校于7月1日前将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状况调查报告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教育局德育室。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标语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根据《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监督人员在全县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了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布置。

根据省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确保此次专项检查高效有序开展,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对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明确工作任务、范围、重点、要求,会后将全局监督人员分为三个小组,分别由三位局领导带队分片区对全县各中学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专项检查。

二、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中,我局监督人员重点对学校食堂以下几点进行了检查:

(一)学校食堂是否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

(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四)大宗食品是否索证索票;

(五)每餐是否按规定留样;

(六)食品台账建立情况;

(七)是否有能正常使用的消毒、冷藏、保洁设施设备;

(八)是否有防蝇、防尘、防鼠的设施;

(九)餐厨垃圾及废弃油脂的处理情况;

(十)加工、操作过程是否使用不得制作和使用的菜品;

(十一)食堂环境卫生情况等内容。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次11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9台次;检查学校食堂56家,其中中学食堂9家;小学食堂22家;幼儿园食堂25家;其中2家小学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率100%;制作指导性监督意见书43份,对11户学校食堂存在安全隐患的,出具了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

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部分学校及托幼机构主要领导和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学校对食堂卫生管理督查力度不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实,从业人员缺乏卫生意识,对食品加工流程不熟悉,食品加工操环节不规范。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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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标语篇四

1.欲食天下鲜,安全记心间。

2.人品食品,品品相照;苍生民生,生生相联。

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4.食品安全牢记心,健康幸福伴你行。

5.健康的人选择健康的食品,身体虚弱的人更要选择健康食品。

6.购买食品莫贪便宜,健康安全时刻注意。

7.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幸福生活。

9.食品安全系万家,监督管理靠大家。

10.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不要购买标识不详,来路不明的食品。

12.手牵手把好食品质量关,心连心守好食品安全门。

13.蔬菜瓜果不能少,牛奶鸡蛋营养好。

14.食品关乎生命,安全重于泰山。

15.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喝得放心,用得放心,人民政府才能安心。

16.严把食品安全关,共谱和谐社会曲。

17.勤查狠抓严把关,食品安全重于山。

18.欲想寿比南山,饮食安全为先。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标语篇五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完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 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 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 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 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 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检查人员的责任:

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管理人员的责任:

1、不主动配合饮食中心及业务部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

3、不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

4、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5、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未履行好食堂安全管理责任,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从业经理的责任:

1、不按卫生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2、进购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的:

3、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4、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5、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的;

6、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

7、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8、职工有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9、未对职工及时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及法规培训的;

10、疏于管理出现其它食品安全卫生隐患或事故的。

第十条 责任及处分

(一)处分原则

1、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损害或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及其以下处分,并责令该饮食部门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撤职及其以上处分。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和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分别给予警告、取缔其在校内的一切经营活动。

(二)处分种类

学校在编人员违反本办法的应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责任追究程序

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学校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总务处、校长室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标语篇六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堂与外购学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向师生提供集中用餐服务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统称为学校)。

第三条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风险防控、属地管理、学校落实的工作原则,建立教育、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计生等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学校承担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制度与措施;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科学常识和法律知识。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管理督导内容,定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设施设备,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学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监管档案,必要时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指导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

第七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学校饮用水监测与监督管理、学校供餐的营养指导,以及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人员救治、卫生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形成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的预防控制、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和营养培训。

第一节食堂建筑设备要求。

第八条学校食堂应当具有与制作的食品品种、数量、供餐人数相适应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保持内外环境整洁,远离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配备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的设施,排水沟出口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设施。食堂用水(含学生洗手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食安法33)。

第九条学校食堂应当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工艺流程进行单向设置。(食安法33)。

第十条学校食堂加工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墙壁和地面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构筑;粗加工、切配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及易潮湿的场所,应有1.5米以上易清洗和耐用的材料制成的墙裙,专间、烹饪和配餐场所墙裙宜铺设到顶。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及易潮湿的场所地面应有一定的排水坡度及排水系统,易于清洗、防滑。

(二)天花板应选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不易积垢、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天花板与横梁或墙壁结合处有一定弧度;水蒸汽较多场所的天花板应有适当坡度。

(四)食品粗加工区内应当根据加工品种和规模设置食品原料清洗水池及加工用具,并有明显标识,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开清洗。清洗直接入口食品的水池或容器应单独设置。

第十一条普通高等学校食堂制售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类糕点必须设专间。专间内应设有预进间、专用冷藏设施、专用容器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和空气消毒设施,专间内应设有独立的空调设施,温度应不高于25℃。

第十二条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由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材料制成。

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分别设有清洗、消毒和冲洗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用途。

倡导使用热力消毒方式消毒餐用具。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就餐区应设置供用餐者清洗手部及餐具的用水设施。

第十四条餐厨垃圾收集设施应加盖并有明显标识,做到日产日清。

第二节食品采购要求。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应到资质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倡导定点采购。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

(一)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原件,并留存加盖供货者公章(或签字)的`复印件、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二)从食品销售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原件,并留存加盖供货者公章(或签字)的复印件、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少量或临时采购时,留存加盖供货者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三)从农贸市场或向农户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者出具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等原件,并留存加盖供货者公章(或签字)的复印件、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食品销售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查验营业执照、许可证等原件,并留存加盖供货者公章(或签字)的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第十七条学校食堂禁止采购、使用以下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二)野生蘑菇、亚硝酸盐、发芽发青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四)《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第十八条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应如实准确,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三节食品贮存要求。

第十九条。

学校食堂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和登记制度,出库食品应做到先进先出。

第二十条食品库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等。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配备必要的食品冷藏冷冻设施。

第二十一条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安全管理。采购的食品及待加工食品应按照食品标签要求进行保存,需冷藏冷冻的应及时进行冷藏冷冻贮存。

食品原料、半成品与熟制品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四节食品加工制作要求。

第二十二条学校食堂应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加工制作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款规定情形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二十三条需要熟制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加工制作豆浆应烧熟煮透,防止假沸。

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不得制售冷食类(不含水果)、生食类、裱花类蛋糕以及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

第二十四条用于加工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容器、工具必须标识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普通高等学校食堂的凉菜间必须在加工制作前进行空气消毒;由专人加工操作,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加工的容器、工具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第二十五条。

餐具、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洗净和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餐具、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已消毒的餐具、饮具应存放在有明显标识的密闭保洁柜内。餐具、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饮具。委托清洗消毒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作业场所、清洗消毒设备或设施,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应当与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签订委托合同,查验、留存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消毒合格证明文件等材料,并留存加盖集中消费服务单位公章(或签字)的复印件。

第二十六条。

学校食堂加工制作的每餐次食品成品必须留样,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留样食品应由专人专柜保管。

第二十七条学校食堂使用食品添加剂应专柜保管(标识清晰)、计量使用、专册记录。

第五节食品供应要求。

第二十八条食品在烹饪后至食用前在常温下存放不应超过2个小时,并尽量当餐用完。

存放需超过2个小时的,需采取热藏或冷藏方式存放。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的,保存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的,保存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再次利用时,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第二十九条严禁向学生供应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等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供应。

第三十条学校食堂备餐应当设专用操作区,从业人员进入该场所时应当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备餐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并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备餐操作时应当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第六节食堂从业人员要求。

第三十一条。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二)学校食堂应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并详细记录,发现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调离岗位。

第三十二条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一)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重新洗手。做到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使用卫生间后洗手。

(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操作前应洗手并消毒。有下列污染手部情形的,应重新洗手并消毒:

1.接触原料或者半成品后;2.使用卫生间后;

3.接触污染物品(如餐厨废弃物、钱币、手机、受到污染的食品及工具设备等)后;

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

5.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6.从事其他可能污染手部的活动后。

(三)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置于帽内。

(四)加工食品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戒指等外露饰物。

(五)在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内不得吸烟、不得有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从业人员培训要求。

学校应当对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加强诚信守法经营和职业道德教育。

第三十四条学校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餐的,应当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具有集体用餐配送资质、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较高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购,并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第三十五条学生集中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采购冷食类(不含水果)、生食类、裱花类蛋糕以及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

第三十六条学校应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应的每批食品进行查验,检查和确认运送食品的容器和车辆,贮存食品的温度和时间等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八条要求。

第三十七条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做好食品安全风险控制,配送食品应标明食品制作时间、食用期限、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学校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餐的,应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学校外购预包装食品的,应查验产品包装标签,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保存条件,并按贮存要求保存。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分餐和就餐区。

第四十条学校食堂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的,不得经营。

采取引入餐饮服务企业或以委托方式管理的学校食堂的,应以学校为主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学校应与承办企业或受托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权利与责任,并加强管理。

第四十一条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按照有关要求接受食品安全培训。

第四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张贴在食堂相关场所,供从业人员执行及就餐人员监督。

第四十三条鼓励学校食堂采用先进的管理方式,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采取视频传输、玻璃幕墙等方式,公开食品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第四十四条学校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从业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处理区,严防发生投毒事件。

第四十五条学校应多途径、多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科学常识和法律知识,提高师生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第四十六条教育行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行政部门在春、秋季开学期间,应组织开展辖区内学校食品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共同督促与指导学校落实整改措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

第四十七条。

对存在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情况和整改情况应纳入学校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第四十八条。

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中用餐配送单位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第五十条。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后,应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停止供餐活动,并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教育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二)积极协助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三)立即封存导致或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并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其他控制措施。

(四)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共同进餐的学生进行排查;加强与学生家长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

第五十一条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调查处理信息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发布,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擅自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调查处理信息。

第五十二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学校食堂,指设于学校(含托幼机构)内部,供应内部师生就餐的食堂。

外购学生集中用餐,指以供学生用餐为目的而集中采购的膳食和预包装食品。

食堂从业人员,指食堂中从事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餐饮服务有关工作的人员。

冷食类食品,指一般无需加热,在常温或者低温状态下即可食用的食品,含熟食卤味、生食瓜果蔬菜、腌菜等。

生食类食品,一般特指生食水产品。

第五十三条本规定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标语篇七

4.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健康生活。

5.科学膳食合理营养健康生活和谐共享。

7.食品安全联万家健康幸福你我他。

9.食品安全从严把关生命健康责任如山。

1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15.健康生活从选择安全食品开始。

16.强化食品安全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17.食品安全共同监督和谐校园你我共享。

18.讲文明树新风创建健康和谐就餐环境。

19.营造安全饮食环境共享健康幸福生活。

20.拒绝不安全食品争做健康卫士。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标语篇八

3、食品安全你我同创,和谐健康大家共享。

4、食品安全有保障绿色消费享健康。

5、食品安全关系你我他,安全食品惠及千万家。

6、科学膳食合理营养健康生活和谐共享。

7、勤查狠抓严把关,食品安全重于山。

8、食品安全联万家健康幸福你我他。

10、家家关注食品问题,人人阻截问题食品。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标语篇九

为进一步增强食堂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食堂工作优质、安全、高效的运转,特制订以下安全营运制度。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职责明确。

组长:

组员:

二、加强门卫和非食堂工作人员管理。

1、加强安全保卫,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及餐厅等食堂重地,严防发生投毒事件。

2、加强门卫值班巡查,严防食堂失窃等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把好质量关,严禁购买、使用、出售腐烂变质、有害有毒的食物,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2、操作中生熟食物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各种炊用具定期定时消毒清洗。

3、严把拣菜、洗菜关,确保拣清、洗净、烧熟;防鼠咬蝇叮,严禁病从口入。

4、食堂的所有设备必须按规范操作,注意用电、用气安全,杜绝各种人为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进出食堂、仓库、餐厅时必须及时关门。

5、食堂配备的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保持完好,正确使用,不得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文档为doc格式。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标语篇十

1、食堂负责内外环境卫生,责任要落实到人,做到门窗玻璃明,活完地面净,桌子一日三擦,地面一日三刷,每周一次大扫除。

2、食堂内外要有防鼠防蝇措施,经常地、有计划地毁灭蟑螂。

3、各种炊事机械要有专人负责、专人保养,使用后要长期打扫洁净,用专用盖布盖好。

4、冰箱内生熟分放,东西要码放有序,并定期除霜。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生熟、半成品分开存放。

2、不买、不做、不吃腐烂变质和过期食品,不留隔顿剩菜剩饭。从选购员、保管员到每个炊事员,都要严格把关,杜绝食物中毒。

3、各种炊事用具要有固定的位置,码放整齐有序。

1、上班时必需穿戴干净的工作服和工作帽,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和外出,养成勤洗澡、勤洗手、勤换工作服,饭前便后、打喷嚏擤鼻涕后要洗手的好习惯。

2、工作时不准吸烟,不准戴戒指、耳环、项链、手表,不准抹口红、染指甲,不准赤脚,不准留长发、长指甲。

3、个人遇有拉肚子、感冒发烧、患皮肤病以及受外伤等,要准时报告保健医生准时采取有效措施。

1、餐具、炊具每天严格消毒。

2、餐厅和备餐间使用的药物消毒,药物和水按要求配比,喷洒。

3、熟食制作前要用酒精(浓度75%的酒精)涂抹手、刀、案板等。

4、备餐间每天要用消毒水擦洗柜台地面。

5、消毒后应达到光、洁、净、干,无消毒水味和酒清味,符合防疫站检查化验的各种卫生指标。

6、工作厨台及厨箱下及下及厨房死角,应特殊留意清扫,以防碎肉、菜屑遗留腐烂。

7、应装置抽油烟机,并定时清理油垢。

8、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如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密封,并保持干净,以免蟑螂、老鼠隐藏或出入。

9、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全部器皿及菜肴,均不得与地面接触。

10、密盖污物桶、厨余桶当夜倒除,不在厨房内隔夜。万一需要隔夜清除,则应用桶盖隔离,厨余桶四周应经常保持洁净。

11、工作时,应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工作时不得用手接触或沾染食物与食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2、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食物或食器的四周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万一打喷嚏时,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卫生纸罩住口鼻,并随即洗手。

13、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便后,均应洗手,保持双手清洁。

14、厨房清洁扫除工作,每日要做数次,清洁完毕,清扫用具应集中放置。杀菌剂和洗涤剂不得与杀虫剂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质要标明,放在固定场所及指定专人管理。

15、不得在厨房内躺或住宿,也不许任凭悬挂衣服及放置鞋履,或乱放杂物等。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标语篇十一

导语:品放心食品,享健康生活。食堂食品安全宣传标语怎么写?欢迎阅读小编与您分享的.食堂食品安全宣传标语!

1、 食品安全警钟长鸣,健康生活和谐温馨

2、 严把食品安全关,喜架健康幸福桥

3、 食品、人品、大家品,品食、品人、品和谐。

4、 千好万好食品安全为好,金贵银贵生命平安最贵。

5、 食品安全你我同创,和谐健康大家共享。

6、 食品安全天天讲,健康生活岁岁享。

7、 食品安全关系你我他,安全食品惠及千万家。

8、 人品、食品,品品相照;苍生、民生,生生相联

9、 食品安全齐监督,健康生活同构筑

10、 培养食品安全公德心,争做和谐社会文明人

11、 法行天下,食者无忧

12、 食品安全是金,百姓健康是福

13、 开口吃个爽,莫把安全忘

14、 欲食天下鲜,安全记心间

15、 构筑食品安全“防火墙”,撑起群众健康“保护伞”

16、 美丽余姚我的家,食品安全靠大家

17、 家家关注食品问题,人人阻截问题食品

18、 食者无虑、饮者无忧、监管有法、安全有保

19、 食品安全,百姓安康

20、 勤查狠抓严把关,食品安全重于山

21、 食品安全牢记心,健康幸福伴你行

22、 普及食品科学知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23、 建立诚信体系,保障食品安全

24、 对食品安全多一点关注,为有限生命多一份负责

25、 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促进浙江和谐发展

26、 安全食品联万家,食品安全靠大家

27、 齐心协力抓食品安全,真心实意保群众健康

28、 情系食品安全,心铸和谐家园

29、 食品安全共同监督,健康和谐人人受益

30、 己所不食,勿施于人

31、 选购放心食品,吃出健康体魄

32、 学好食品卫生法,保证健康你我他

33、 食品安全共同的心愿,社会和谐快乐的家园。

34、 一心一意关注食品安全,十全十美创建和谐社会

35、 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36、 食品安全有保障,绿色消费享健康

37、 少一份食品隐患,多一份生活平安

38、 营造食品安全大环境,呵护幸福健康小家庭

39、 少吃一口垃圾食品,多享一年幸福人生

40、 食品安全系万家,监督管理靠大家

41、 食品关乎生命,安全重于泰山

42、 食品监管人人有责,消费安全家家夙愿

43、 食品安全个个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受益

44、 健康大厦始于一砖一石,食品安全凝聚一点一滴

45、 品放心食品,享健康生活

46、 手牵手维护食品安全,心连心构筑和谐家园

47、 长一份知识求放心,积一份公德拒黑心

48、 想要健康活到老,食品安全不能少

49、 群策群力共创食品安全,互助互爱同筑和谐家园

50、 手牵手把好食品质量关,心连心守好食品安全门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标语篇十二

1. 食品安全是金,百姓健康是福。

2. 构筑食品安全“防火墙”,撑起师生健康“保护伞”。

3. 食品安全共同的心愿,社会和谐快乐的家园。

4. 家家关注食品问题,人人阻截问题食品。

5. 学好食品卫生法,保证健康你我他。

6. 食品安全关系你我他,安全食品惠及千万家。

7. 食品安全你我同创,和谐健康大家共享。

8. 食品安全共同监督,健康和谐人人受益。

9. 食品安全牢记心,健康幸福伴你行。

10. 安全食品联万家,食品安全靠大家。

11. 手牵手维护食品安全,心连心构筑和谐家园。

12. 手牵手把好食品质量关,心连心守好食品安全门。

13. 食品安全警钟长鸣,健康生活和谐温馨。

14. 对食品安全多一点关注,为有限生命多一份负责。

15. 培养食品安全公德心,争做和谐社会文明人。

16. 普及食品科学知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17. 勤查狠抓严把关,食品安全重于山。

18. 实施阳光食品工程 创建食品安全校园

19. 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促进生活健康和谐

20. 保障食品安全 构建和谐校园

21. 规范食品安全管理 保障师生健康生活

22. 科学膳食 合理营养 健康生活 和谐共享

23. 师生利益无小事 食品安全是大事

24. 食品安全联万家 健康幸福你我他

25. 食品安全有保障 绿色消费享健康

1、食品安全是金,百姓健康是福。

2、构筑食品安全“防火墙”,撑起师生健康“保护伞”。

3、食品安全共同的`心愿,社会和谐快乐的家园。

4、家家关注食品问题,人人阻截问题食品。

5、学好食品卫生法,保证健康你我他。

6、食品安全关系你我他,安全食品惠及千万家。

7、食品安全你我同创,和谐健康大家共享。

8、食品安全共同监督,健康和谐人人受益。

9、食品安全牢记心,健康幸福伴你行。

10、安全食品联万家,食品安全靠大家。

11、手牵手维护食品安全,心连心构筑和谐家园。

12、手牵手把好食品质量关,心连心守好食品安全门。

13、食品安全警钟长鸣,健康生活和谐温馨。

14、对食品安全多一点关注,为有限生命多一份负责。

15、培养食品安全公德心,争做和谐社会文明人。

16、普及食品科学知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17、勤查狠抓严把关,食品安全重于山。

18、情系食品安全,心铸和谐校园。

19、一心一意关注食品安全,十全十美创建和谐社会。

20、群策群力共创食品安全,互助互爱同筑和谐家园。

21、食品安全,从我做起。

22、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师生身体素质。

23、齐心协力抓食品安全,真心实意保群众健康。

24、美丽西宁我的家,食品安全靠大家。

25、健康大厦始于一砖一石,食品安全凝聚一点一滴。

26、食品安全齐监督,健康生活同构筑。

27、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

28、法行天下,食者无忧。

29、食品安全个个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受益。

30、欲食天下鲜,安全记心间。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标语篇十三

5、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6、设置防蝇、防鼠等设施,安全有效;

7、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8、库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纰漏,将追究库房管理员、负责人责任。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3、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

4、食品加工前应检查是否有感官异常;

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二次以上;

7、各岗位工作时必须随时清扫地面、案台;

8、废弃物应置于污物桶内并将污物桶加盖;

9、无防蝇窗纱的窗户不得打开;

10、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11、负责人定期检查各岗位人员操作情况。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标语篇十四

1.食品安全联万家,健康幸福你我他。

3.三无三无,卫生全无;三无三无,健康全无。

4.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5.少吃一口垃圾食品,多享一年幸福人生。

6.健康复健康,健康何其少。你若还不防,病魔再次侵。人生百年为健康。

7.开口吃个爽,莫把安全忘。

8.食品安全你我同创,和谐健康大家共享。

9.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促进浙江和谐发展。

10.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11.一串麻辣一寸危,寸辣难买寸健康。

12.千好万好食品安全为好,金贵银贵生命平安最贵。

13.保证饮食健康,促进全面小康。

14.食品安全人人知,身体健康最重要。

15.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标语篇十五

1、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3、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5、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索证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固定,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禁止采购过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6、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在烹调后到出售前,若超过2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8、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使用剩饭菜,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9、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10、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11、加工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2、外购订餐时,必须索取送餐者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送餐者卫生许可证上必须注明“送餐”的许可项目。

1、选择经过安全处理的食品,水果、蔬菜一定要清洗干净。

2、彻底加热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必须达到70℃以上。

3、做熟的食品放置时间不宜过长,最好在食品出锅后尽快吃掉。

4、妥善贮存熟食品,应在60℃以上或10℃以下的条件下贮存熟食品。

5、贮存的熟食品在食用前必须再次彻底加热,加热时应使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达到70℃以上。

6、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的接触,用于处理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等也要分开。

7、加工制作食品前和每次间歇后,必须把手洗净。

8、保持加工操作间的清洁,所有用来制备食品的用具表面必须保持绝对干净,抹布应每天更换,并在下次使用前煮沸消毒。

9、避免昆虫、鼠类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

1、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放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2、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败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3、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5、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6、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7、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熟食品及半成品应分柜存放。

1、食堂加工操作间应与厕所及其他不洁处所有效隔离,加工操作间内不应有厕所,且厕所的门与窗均不得面对厕所。

2、加工操作间应有良好的供水系统与排水系统,尤以排水系统最重要。因烹调食物时,材料需要清水洗涤,加工操作间清理更需要用水洗涤,这些用过的污水,必须迅速排除,否则会使操作间泥泞不堪。

3、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躲藏或出入。

4、应装置排油烟机。排油烟机的油垢应定时清理,而所排出的污油,也应适当处理。

5、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和案板工具及抹布等,必须保持整洁。

6、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洗净后分类存放于有盖容器或冰箱内。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复解冻而影响鲜度。要确实做到勿将食物暴露在生活常温中太久。

7、凡易腐败食品,应贮存0℃以下冷藏容器内,生、熟食物分开贮存。

8、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的器皿及菜肴,均不得与地面或污秽接触。

9、应备置有密盖污物桶,污物桶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加工间内隔夜,污物桶四周应经常保干净。

10、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时,应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食物与容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1、在加工操作间工作时,不得在食物或容器的附近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万一打喷嚏时,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卫生纸罩住口鼻,并随即洗手。

12、加工操作间工作人员在工作前、便后,均应彻底洗手,保持一双清洁的手。

13、加工操作间清洁扫除工作每日数次,至少要做一次,清洁完毕,清扫用具应集中处置。杀菌剂和洗涤剂不得与沙虫剂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质要标明放在固定场所,并指定专人管理。

14、不得在加工操作间内躺卧或住宿,也不许随便放置衣服及鞋帽或乱放杂物等。

1、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无故缺席。

2、恪守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

3、爱护公物,不随意或蓄意破坏食堂财产。

4、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5、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有肥皂水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戴首饰加工食品,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5)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短裤及赤膊等。

6、把好饭菜质量关,严防食物中毒。

7、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烹饪技术。

8、作好安全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1、在餐厅内用餐时要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跑跳、打闹。

2、就餐排队时要保持秩序,不得随意浪费食物。

3、就餐前要洗手,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增强自我保健意识,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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