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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小学消防安全制度全套(模板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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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小学消防安全制度全套(模板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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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有着众多有趣且多样化的文化。总结的过程中要注意逻辑性和条理性,使文章更具条理和连贯性。你可以从范文中学习一些写作技巧和表达方法,以便提高你的写作能力。

小学消防安全制度全套篇一

一、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巡查的情况要作详细记录,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签字。

二、重点部位必须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其它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明确巡查的人员、内容和部位,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三、巡查内容要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第二十五条的第六项规定内容进行。

四、对巡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置,无法当场处置的,要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要立即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

五、重点部位的巡查记录必须每月上报保卫处(科),其它部门也应做好防火巡查记录,并妥善保管,随时备查。

六、保卫处(科)应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巡查工作纳入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并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防火巡查档案,确保重点部位消防安全。

七、保卫处(科)应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加强对学校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各部门及个人应积极配合保卫处(科)的防火检查工作,不得阻碍和推诿防火检查工作,对阻碍检查者,依法由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一)学校实行逐级防火检查制,确定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学校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防火巡查,并应加强夜间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巡查记录上签字,并存入消防档案。

(三)学校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在季节变化、学校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时要开展防火检查,确保消防安全。防火检查前,应确定检查人员、部位、内容。检查后,检查人员、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并存入消防档案。

(四)日常防火巡查和定期防火检查应以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为重点。

(五)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保卫处(科)负责全校防火检查工作,建立防火检查档案,重点部位的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其他单位的防火检查每季度一次。

二、明确检查的人员、内容和部位,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加大防范力度,避免或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的内容要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第二十六条的十二项规定内容进行。

四、校内各部门、消防重点部位应加强消防自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改正的当场改正,无法当场改正的,应书面报告保卫处(科),并加强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方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教学大楼、学生宿舍的防火检查由xx负责,家属区的防火检查由xx负责。

六、防火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记录上签名。

小学消防安全制度全套篇二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指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师生餐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校确定将档案室、保管室、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语音室、体育器材室、食堂、多媒体教室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5、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机,要放在明显的地方。义务消防员要学习、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机,会报警。经常检查灭火机,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更换药剂。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总务处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电脑室管理人员、各办公室内教师在启动电脑、空调、电热台板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9、仪器保管员严禁在仪器室里做演示实验,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

10、图书、体育器械库房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11、班主任要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班务工作计划,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不要玩打火机,不玩烟花炮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12、教师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3、食堂工作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4、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小学消防安全制度全套篇三

本导则规定了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火灾事故处理、信息化管理及消防档案等资料。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必须规模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单位)及其所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资料)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的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5907消防基本术语第一部分。

gbt14107消防基本术语第二部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a767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gbt5907、gbt14107、gb25201、ga654、ga76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公共娱乐场所。

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等。除上述场所之外,公共娱乐场所还包括许多新生的与所列场所功能相同或相似的营业性场所,如:网吧、美容院、棋牌室、洗脚房,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酒吧、咖啡厅,洗浴、健身等场所。

3。2微型消防站。

单位根据自身消防工作需要组建的,具有固定场所和相应灭火器材装备、车辆,由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关键岗位员工等组成的志愿消防组织,承担本单位初起火灾扑救任务,并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日常消防宣传工作的消防组织。

指在必须区域或行业内,按照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原则,由若干家单位组成的群众性互助、自律组织,起到安全互查、经验互学、资源互享、应急互援的作用。

4。1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具体工作的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直接职责;工作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岗位)内承担相应职责。

4。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确定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设有安全总监的单位,安全总监能够作为消防安全管理人。

4。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能够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鼓励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聘请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消防经理人、消防中介服务机构等供给专业消防安全管理服务。

4。5专职消防队。

4。5。1下列单位应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并理解公安消防部门的统一指挥调度:

1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大型钢铁冶金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

2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

3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5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4。5。2企业专职消防队的选址、建筑、车辆装备、器材和人员配备,以及执勤训练管理应贴合《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和管理规范》(db32t3293—2017)的有关要求。

4。6微型消防站。

4。6。1贴合《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应按照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在建成后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4。6。2微型消防站站房器材应贴合下列要求:

1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

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4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

4。6。3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应贴合下列要求:

1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3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4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理解岗前培训;培训资料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4。7其他单位应当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志愿消防队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场所从业人员数量的30%。志愿人员在接到火警出动信息后应迅速集结,组织人员疏散并参加初起火灾处置。

4。8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除应按照要求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外,还应建立工艺处置队,负责配合灭火救援力量处置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

4。9商业集中区、化工园区、商贸物流园区等同类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应当建立设有固定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区域联防联勤组织。消防安全联防成员单位应当选择熟悉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有初起火灾处置熟练技能的人员作为联防人员。联防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副组长由联防小组全体成员选举产生,能够实行轮值制。

5。1一般规定。

单位应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员、职责范围和考核标准等事项。

1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4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7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

8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贴合《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应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本标准中5。2。1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2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3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建立巡查记录并存档;

4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6每年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评估;

7按要求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工作例会、上报相关信息,每半年将消防安全管理情景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5。2。3具备隶属关系的上级单位职责。

具备隶属关系的上级单位除应履行自身消防安全职责外,还应当对所属单位消防安全实施全程监管和系统管理,承担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职责:

1指导下级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职责制度以及保障消防安全职责落实的制度措施;

4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5掌握下级单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景;

6每年对下级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并实施奖惩。

5。2。4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管理职责。

4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所有权人供给的建筑物或者场所应当贴合消防安全要求。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理解统一管理,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5。2。5单位举办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职责。

举办灯会、集会、焰火晚会以及展览、展销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供给场地的单位,应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职责,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职责人。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2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职责,未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职责的由建设单位承担职责。

3单位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场所动火作业、建(构)筑物拆除、大型检修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在作业前与受委托方签订消防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职责。单位应对受委托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5。2。7微型消防站职责。

4安排微型消防站队员分班次开展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6发生火灾时,组织疏散人员并参与处置初起火灾。

5。2。8区域联防联勤组织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掌握成员单位消防安全状况;

3督促成员单位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取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

5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互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共同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7掌握本联防小组成员单位灭火救援力量和器材装备情景,发生火灾事故时,组织成员单位实施联合扑救,发挥协同作战合力。

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障场所消防安全贴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景;

5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职责,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6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7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8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景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1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

7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9组织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情景考评,提请消防安全职责人进行奖惩;

10完成消防安全职责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上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人负责实施。

5。3。3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根据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检查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状况,督促维护保养;

5开展消防知识、技能宣传教育和培训;

6组织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开展训练、演练;

7筹备消防安全例会资料,落实会议纪要或决议;

8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情景;

9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4部门消防安全职责人职责。

1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5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5。3。5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1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

4不间断值守岗位,对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监测中心的查岗等指令及时应答,做好火警、故障和值班等记录。

5。3。6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1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3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4督促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机构履行维保合同中确定的各项资料。

5。3。7保安人员职责。

1按照本单位的管理规定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4接到消防控制室指令后,对有关报警信号及时确认。

5。3。8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队员职责。

4发生火灾时,进取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保护现场等工作;

5根据单位安排,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5。3。9员工职责。

1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2理解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本事;

3保护消防设施器材,保障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4班前班后检查本岗位工作设施、设备、场地,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6指导、督促顾客遵守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5。3。10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审批手续;

2严格落实相应作业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3发生火灾后应在实施初起火灾扑救的同时立即报火警。

6。1一般规定。

6。1。1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应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景,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由消防安全职责人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根据单位实际情景的变化及时修订。

6。1。2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考核机制,加强消防安全职责制落实情景的监督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每半年将消防安全管理情景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消防工作情景报告应包括:

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景;

2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职责人;

4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景;

5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及运行情景;

7灭火和应急预案以及演练情景;

8火灾情景和其他需要报告的情景。

应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点。

应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活动要求等要点。

应包括职责部门、职责人和职责、频次、宣传和培训形式、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资料、考核办法、情景记录等要点。

6。2。5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应包括职责部门、职责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资料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职责和防范措施、情景记录等要点。

应包括职责范围、职责部门、职责人和职责和职责;突发事件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要求、消防设施故障处置、情景记录等要点。

6。2。7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应包括职责部门、职责人和职责,安全疏散部位、设施检测和管理要求、情景记录等要点。

6。2。8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应包括职责部门、职责人和职责、设施登记、特殊工种资格、动火审批程序、临时用电审批程序、检查部位和资料、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景记录等要点。

应包括职责部门、职责人和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情景记录等要点。

应包括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其职责部门、职责人和职责、管理要求、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事故处置记录等要点。

6。2。11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应包括预案制定和修订、职责部门、组织分工、演练频次、范围、演练程序、注意事项、演练情景记录、演练后的小结与评价等要点。

应包括志愿消防队组织形式、人员比例、活动频次、训练要求、情景记录等资料。

应包括职责职能、人员组成、日常管理、执勤训练、装备配备、装备使用保养及补充维修、情景记录等资料。

应包括单位参与的消防区域联防组织的类型、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职责职能、联防互查、消防宣传、活动频次和活动记录等资料。

应包括职责部门和职责人、考评目标、资料和办法、奖惩办法等要点。

6。3有关操作规程。

单位应制定下列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1消防设施操作和维护保养规程;

2变配电室操作规程;

3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规程;

4燃油燃气设备使用操作规程;

5电焊、气焊和明火作业操作规程;

6特定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7火警处置规程;

8火灾事故善后处理规程;

7。1一般规定。

7。1。1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取得相应的消防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开业或者使用。

7。1。2单位场所实施改、扩建及装修、维修工程时,应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中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7。1。3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7。2火源管理。

7。2。1单位应建立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的职责部门和职责人。

7。2。2用火用电用气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作业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资料。

7。2。3用火安全管理。

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作业完毕后,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

3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景需要进行电、气焊明火作业的,应贴合有关规定要求。

4人员密集场所禁止在营业时光进行动火施工。

5室内场所严禁燃放烟花、焰火,不得进行以喷火为资料的表演。

6人员密集场所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景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7炉火、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7。2。4用电安全管理。

1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贴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2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3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7。2。4。4电器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5定期进行防雷检测,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光超负荷运行。

6当电气线路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检查维修,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7单位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7。2。5用气安全管理。

1单位场所燃气管路的设计、施工及燃气用具的安装、维护、保养、检测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安装需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选择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或《江苏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的燃气供应单位供应燃气。

2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探测报警装置和可燃气体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进行测试、记录,确保处于灵敏有效状态。

3严格落实燃气使用规定,使用合格正规的气源、气瓶和贴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螺纹连接的不锈钢软管、调压阀等配件。

4禁止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禁止在高层建筑以及地下、半地下空间使用液化石油气;禁止在同一室内同时使用含燃气在内的两种以上燃料。

5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独立的瓶组供气站,存放气瓶的房间严禁使用明火、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厨房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油烟管道每季度应至少清洗一次。

7。3火灾荷载管理。

7。3。1单位场所应严格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采用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进行防火分隔,严禁擅自拆除防火分隔措施。

7。3。2建筑外墙设置的外装饰面或幕墙以及高层建筑竖向管道井,应按照规定要求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7。3。3严禁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作为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7。3。4室内装修装饰材料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选取相应燃烧性能等级的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

7。3。5建筑内、外保温系统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应贴合国家标准要求,严禁采用b3级保温材料。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7。3。6建筑外墙的装饰层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建筑高度不大于50m时,可采用b1级材料。

7。3。7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销毁等环节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确需使用的,应根据需要限量使用,存储量不应超过一天的使用量,且应由专人管理、登记。

7。3。8库房内储存物资应严格按照设计单位划定的堆装区域线和核定的存放量储存;库房内储存物品应分类、分堆、限额存放;中间仓库的储量不应超过一昼夜的使用量;生产过程中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应集中摆放,机电设备、消防设施周围0。5m的范围内不得堆放可燃物。

7。3。9室外储存物品应分类、分组和分堆(垛)储存。室外储存场所的总储量以及与其他建筑物、铁路、道路、架空电力线的防火间距应贴合相关规定。

7。3。10严禁在生产、经营、储存等场所设置人员居住场所,严禁在疏散通道、楼梯间内停放电动车或为其充电。

7。3。11举办促销、展览、演出等大型活动,应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本事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7。4消防设施管理。

7。4。1消防控制室管理。

1消防控制室应制定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值班员职责、接处警操作规程等工作制度;

4正常工作状态下,报警联动控制器及相关消防联动设备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若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应有确保火灾报警探测器报警后,能迅速确认火警并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措施;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7。4。2建筑消防设施管理。

2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应当明确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5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做好维护保养;

9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的登记制度。发生故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系统的,应当经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人批准,系统停用时光超过24h的,应同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7。4。3灭火器管理。

4应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类型、数量、使用期限、部位、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职责人。

7。4。4其他消防设施管理。

1依照国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不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单位,应安装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

2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工业厂房、高层地下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等电气火灾多发场所,应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3员工较多的单位(场所)应设置电动车集中充电停放点,集中充电停放点的选址和平面设计应贴合相关要求,并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

7。5安全疏散管理。

7。5。1安全疏散管理制度的资料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职责部门和职责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

7。5。2单位应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7。5。3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和营业期间不应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门。

7。5。4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防火门应坚持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7。5。5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坚持关掉,需要经常坚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掉;自动和手动关掉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7。5。6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7。5。7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7。5。8应急照明灯、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应坚持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7。5。9消防安全标志应完整清晰,且不应被遮挡。

7。5。10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7。5。11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窗户或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的,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7。5。12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张贴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7。6。1一般规定。

3消防安全标识的制作、消防安全标识设置位置应贴合《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的相关规定。

7。6。2提示性标识。

4宾馆、饭店的客房、商场、医院病房和公共娱乐场所的包房等公共场所的房间内、楼层应设置安全疏散路线图。

7。6。3禁止性标识。

4在旅馆、饭店、商场(店)、影剧院、医院、图书馆、档案馆(室)、候车(船、机)室大厅、车、船、飞机和其它公共场所有明确禁止吸烟规定的,应设置“禁止吸烟”等标志。

7。6。4引导性标识。

2引导性标识应经过柱式、地面箭头或满足视觉连续的间断布置等附着式方式,引导指向必须距离以外的消防设施设置点。

8防火巡查、检查。

8。1一般规定。

8。1。1单位应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景进行防火巡查和检查,确定防火巡查和检查的人员、资料、部位、时段、频次,如实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8。1。2单位应配备防火巡查和检查所必须的消防设施检查器材,定期做好维护保养。

8。1。3微型消防站队员或保安应结合值班情景参加防火巡查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8。2防火巡查。

8。2。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其他单位能够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

8。2。2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火灾高危单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且不应少于2次,其他单位能够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8。2。3火灾高危单位防火巡查应采用电子巡更设备,鼓励其他单位采用电子巡更系统。

8。2。4防火巡查的资料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景;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掉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疏散楼梯间的防火门是否完好,构件是否齐全;

6应处于自动状态的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处于自动状态;

7避难层(间)是否被占用;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景;

8。3防火检查。

8。3。1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举办展览、展销、演出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前,单位必须开展一次全面防火检查。

8。3。2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资料:

1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景;

2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情景;

3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消防水源状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景;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景;

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景;

7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景,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景;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景;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景、消防设施运行情景及相关记录;

10防火巡查开展情景;

11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的设置和完好、有效情景;

12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情景;

1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景;

14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外墙保温层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景;

15厨房的排油烟管道清洗情景;

16微型消防站、专职(志愿)消防队管理运行情景;

17其他需检查的资料。

8。3。3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测试的,应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9火灾隐患整改。

9。1一般规定。

9。1。1对巡查、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消除并应记录存档备查;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职责人报告。

9。1。2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职责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职责部门、职责人、期限,并落实整改资金。

9。1。3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逐级上报至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对整改情景进行确认。对未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个人或部门,应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实施奖惩。

9。1。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整改完毕后,单位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

9。1。5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单位应采取必要的临时性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9。2整改要求。

9。2。1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掉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能够当场改正的行为。

9。2。2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9。2。3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10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0。1一般规定。

10。1。1单位应当经过张贴图画、消防刊物、视频、网络、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参观当地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10。1。2单位应利用广播、视频、橱窗、黑板报等有针对性的向公众宣传消防安全和逃生自救常识。

10。1。3单位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

10。1。4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未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

10。1。5学校应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新生军训、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夏令营等,鼓励学生当好消防宣传志愿者。

10。1。6建立包括消防安全培训记录、影像资料、试卷等资料的档案,并及时更新、存档备查。单位应适时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考核,检查培训效果。

10。2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资料。

10。2。1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资料:

1火灾燃烧常识、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穿戴消防防护装备、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5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资料、操作程序。

10。2。2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会报火警119、会穿消防戴防护装备、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10。2。3下列人员应理解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检测人员;

5特殊工种人员。

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

1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1。1。1单位应根据建筑规模、员工人数、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等实际情景,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火灾高危单位应根据需要聘请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对预案进行评估、论证。

11。1。2预案应向单位全体员工公布,每名员工应熟悉预案资料,掌握自身职责。

11。1。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资料应当包括下列资料:

1单位基本情景、重点部位的危险特性、周边环境、消防水源等基本情景;

2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3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4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5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6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1。2消防演练。

11。2。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按照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11。2。2单位应选择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部位作为消防演练的目标,根据实际情景,确定火灾模拟形式。消防演练方案能够报告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获得业务指导。

11。2。3消防演练前,应事先通知场所内的从业人员和顾客或使用人员进取参与,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消防演练中”的标志牌进行公告。

11。2。4模拟消防演练中应落实火源及烟气的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11。2。5演练结束后,应将消防设施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11。2。6火灾高危单位应适时与当地公安消防队组织联合消防演练。

11。2。7建立包括演练方案、影像资料、演练小结、预案改善意见等资料的档案,存档备查。

12火灾事故处置。

12。1确认火灾发生后,起火单位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在岗队员立即出动,疏散建筑内所有人员,扑救初期火灾,并报火警。属于消防安全区域联防范围的其他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前往起火单位协助进行火灾处置。

12。2火灾扑灭后,应按照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统计火灾损失,理解事故调查,查找有关人员,如实供给火灾事实的情景。

12。3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允许,任何个人不得擅自进入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移动火场中的任何物品,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12。4应做好火灾伤亡人员及其亲属的安排、善后事宜;补偿外单位扑救火灾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

12。5火灾调查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火灾事故教训,研究制定防范措施,改善消防安全管理。对火灾扑救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有关职责人应当进行追查处理,教育全体员工。

13信息化管理。

13。1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

13。1。1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应当安装用户信息传输装备(传输设备),将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实时传输到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监测中心。

13。1。2联网单位应当在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中录入单位、每栋建筑、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基础信息,并对消防设施部件进行标注。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高层建筑应在系统中录入基础信息。

13。1。3联网单位应每月在系统中录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表,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对监测中心的查岗指令及时应答;确认发生真实火警时第一时光按下传输装置的火灾报警按扭,同时拨打119报警。

13。1。4联网单位应每一天登陆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查看本单位消防设施运行情景,对监测中心推送的火灾报警、联网故障信息及时进行确认、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13。1。5联网单位应当对消防联动控制设备、联网监测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13。2。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建立户籍化管理档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录入单位基本情景、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消防安全组织及人员、建筑及消防设施等基础信息。上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更新。

13。2。2单位应及时将防火巡查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和应急预案演练、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日常消防管理工作记录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

13。2。3单位应当执行下列三项报告备案制度:

3每季度组织1次消防安全“四个本事”建设自我评估,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

13。3其他信息化管理。

13。3。1鼓励单位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等前沿信息技术,建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平台,使用二维码、nfc等技术方法,以信息化手段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固化管理资料、标准及程序,实名制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实现单位消防安全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13。3。2鼓励单位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定期评估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景,对评估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促进单位消防安全动态化、精准化管理。

13。3。3鼓励单位运用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微媒体加强沟通联系,互相借鉴经验做法。

14消防档案。

14。1一般规定。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景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景。消防档案资料(包括图表)应详实、准确、不遗漏,应根据变化及时更新和完善。

单位利用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电子档案并实时录入、更新且保证数据永久保存的,可不建立纸质档案。

14。2档案资料。

消防安全基本情景应至少包括下列资料:

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景;

2建筑物或者场所消防审核、验收、消防安全检查、整改通知等法律文书;

3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职责人;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景;

6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队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景;

7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景;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检验、合格证明材料;

9消防安全疏散图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安全管理情景应至少包括下列资料:

1消防设施检查、自动消防设施测试、维修保养记录;

2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景记录;

3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4电气设备检查、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5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7火灾情景记录;

8消防奖惩情景记录;

9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14。3档案保管。

14。3。1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应确定消防档案信息录入维护和保管人员。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14。3。2流动保管的巡查记录等档案台帐,交接班时应有交接手续,不应缺页。流动档案应保存在营业场所的现场。可根据实际需要,适时、集中保存。

14。3。3重要的技术资料、图纸、审核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等法律文书等应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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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消防安全制度全套篇四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正常的教学、教研和学习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教师 、职工、学生 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市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第二条  在各班级、办公室、功能室工作学习的师生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  我校的法人代表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班班主任 是本班消防安全的具体责任人,负责本班教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办公室、功能室教师具体负责所处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  各班主任、教师应当在学校的安排下,根据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抓好各种具体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第五条  学校要积极开展消防工作,校长应当履行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  班主任、功能室负责人是本年级办公室、本班教室、本功能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校长负责,按照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实施和组织落实相关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七条  教学区、微机室、实验室、办公室等部门,是我校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按照学校的消防工作要求,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条  学校应当按照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特点,建立健全其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落实。

第九条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教学活动中凡需使用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剧毒物品及有害菌种的,一定要先报告学校进行消防备案,设安全放置处所,明确专人保管,建立使用卡,严格使用管理。

2、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剧毒物品及有害菌种统一由学校设仓贮存,不准私自贮存。

3、学校任何地方不准贮存汽油、柴油。

4、领用剧毒危险物品时,需经校长同意,两人一同领取,违反规定的保管人员应拒绝发放。

5、领用剧毒危险物品不能超过教学需要的使用量限额。如需较大使用量的,学校须报市局有关科室负责人签批同意并备案。

第十条  临时动火审批制度

2、动火完毕要当即清理现场火种。

第十一条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对其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责任人,将视其情节的轻重,报请上级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规范和指导本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办理。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一)消防安全责任

1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本校的消防安全情况;

2 、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3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问题。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 、在师生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三)消防安全管理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每学期进行一次消防设施和设备的检查。

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 、严禁占用疏散通道;

5 、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6 、严禁在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开展多种形式的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教育和学校消防安全的培训工作。

1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小学消防安全制度全套篇五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治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搞好消防工作,杜绝火灾事故。

2、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3、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4、办公室、教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5、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6、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留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7、电脑室、电教室、仪器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8、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厉处理。

9、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学校教师要把握液化气的正确使用方法,留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 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4、学校的重要部位要配备齐全相应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方针和原则,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的发生,保护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二条  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班主任对本班的消防负责。

第三条  消防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群防群治'。各功能室、办公室和教室要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章  安全教育

第四条  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和急救电话120。

第五条  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及培训,要求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基本技能。

第六条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至少每年集中组织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和消防逃生演练。

第四章  日常工作

第七条  保障校内各种灭火设施的正常使用。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八条  取暖期内各班要作到专人管理火炉,火炉附近无可燃物,炉渣必须完全熄灭后再清理走。值周教师每天下班前进行检查。

第九条  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第十条  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专人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  图书馆、实验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私自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第十二条  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  值宿室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电热毯等电器,禁止点燃蜡烛、蚊香,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   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小学消防安全制度全套篇六

1、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2、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3、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4、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

5、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3、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整改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广播的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四)门卫消防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上班时间不准在门卫室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6、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 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 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 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向当地政府报告。

(七)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九)燃气和电器设备的检查的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器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十)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章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障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严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他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按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于处罚。

除以上制度外,各单位可根据自身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制定相关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责,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4)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5)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砂箱、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更换药剂。

4、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7、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小学消防安全制度全套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责,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4)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5)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学校确定将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砂箱、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更换药剂。

4、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7、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小学消防安全制度全套篇八

为加强校舍安全的力度,预防校舍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我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成立校舍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在开学时必须对校舍进行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三、总务处负责组织每月定期对所有校舍进行一次大检查。

四、凡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滑坡、地震等)造成校舍出现异常情况或造成灾害的,应采取安全应急措施,及时转移师生,以免造成人员伤亡,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五、主体、楼面出现异常情况,应由学校主管领导作跟踪记录。如有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六、每一位教师,学生都有义务爱护学校的公共设施,如发现总是应及时汇报,防止不必要情况发生。将隐患消灭在萌芽。

七、因失职造成校舍安全事故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小学消防安全制度全套篇九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办公室加强消防队员的技术防范训练,发挥其实击作用。总务处要做好消防器材维修、交换等工作。

2、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3、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4、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5、学生宿舍、电脑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图书室、档案室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应设置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行严格管理。

6、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7、图书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8、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9、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10、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1、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峻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4、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学生集中学习、活动、生活的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15、学校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

16、发现火警,应及时拨“119”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

17、合理布局全校消防设施,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18、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小学消防安全制度全套篇十

一、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防火工作方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和全体住宿生生命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宿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认真贯彻执行学校防火安全管理办法,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对学生宿舍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把防火安全的预防管理纳入日常工作中。

三、全体住宿学生是防火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从保障自身安全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自觉遵守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行为,防微杜渐,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提高防火安全警惕性,任何人不准故意破坏、拆除或随意挪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同时要保证宿舍楼内防火通道畅通无阻。

五、住宿生在离开宿舍时,必须关掉电灯,认真检查好室内情况,方可离开。

六、住宿生不可擅自私拉电路,不准擅自增加学校规定以外的照明。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各种电器设备,不准使用电褥子,一经发现,没收电器设备。情节严重并造成损失的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七、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不准擅自设置灶具(如煤气炉、酒精炉、火炉等),严禁在宿舍楼内焚烧废纸及弃物,禁止在宿舍楼内点蜡烛,禁止一切其它可能引起火灾隐患的行为。

八、任何住宿生不得在宿舍楼内私自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

九、加强住宿生防火安全教育,定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教育,加强对火灾规律及其危害的认识,加强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常识的了解,提高住宿生防火意识,提高全员防火安全责任感。

十、维修人员在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对电器线路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并作好记录报告主管领导。

十一、防火安全检查是实现依法治火、严格监督的重要手段。宿舍管理人员每日要对学生宿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特别是节假日防火安全大检查及重点要害部位大检查,提高预防管理水平。

十二、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及时报告,任何人员有权制止违反学校防火安全制度的一切行为。

十三、住宿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法令,违反制度规定视其情节,对其进行停宿、退宿或行政处分及追究刑事责任。

为认真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校园稳定,确保学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特与管-理-员签订责任状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消防安全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切实履行学校制定的《生活老师职责》,全身心投入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

二、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宿舍消防员职责,消防工作有布置、有检查。

三、认真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做到常规检查每天,专项检查每周,检查有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及时报告。

四、落实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保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五、经常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提醒和教育工作,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方法。

六、发现火情、火灾事故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及时建立、整理消防安全资料台帐,建立、完善信息报告制度和快速反应机制。

八、管-理-员为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对所负责的学生公寓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

九、消防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由于工作不到未出现消防事故,又严肃追究其岗位责任,工作突出的给与奖励。

十、本责任状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小学消防安全制度全套篇十一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正常的教学、教研和学习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教师、职工、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在各班级、办公室、功能室工作学习的师生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我校的法人代表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班班主任是本班消防安全的具体责任人,负责本班教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办公室、功能室教师具体负责所处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各班主任、教师应当在小学的安排下,根据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落实小学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抓好各种具体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第五条、小学要积极开展消防工作,校长应当履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第六条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年级组长、班主任、功能室负责人是本年级办公室、本班教室、本功能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校长负责,按照小学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实施和组织落实相关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七条、微机室、办公室、实验室、图书室等,是我校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按照小学的消防工作要求,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条、小学应当按照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特点,建立健全其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落实。

第九条、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教学活动中凡需使用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剧毒物品及有害菌种的,一定要先报告小学进行消防备案,设安全放置处所,明确专人保管,建立使用卡,严格使用管理。

2.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剧毒物品及有害菌种统一由小学设仓贮存,不准私自贮存。

3.小学任何地方不准贮存汽油、柴油。

4.领用剧毒危险物品时,需经校长同意,两人一同领取,违反规定的保管人员应拒绝发放。

第十条、临时动火审批制度

2、动火完毕要当即清理现场火种。

第十一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对其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责任人,将视其情节的轻重,报请上级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规范和指导本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办理。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责,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4)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5)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砂箱、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更换药剂。

4、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7、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小学消防安全制度全套篇十二

(一)学校每季度召开至少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全体成员必须参加会议。必要时,可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参加。

(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学校消防安全形势,通报火险隐患情况,分析、查找产生隐患的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提出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研究部署学校下一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二)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应当每年对教职员工、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新教职员工上岗前、新生入学后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六)学校应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三、消防值班制度

(一)学校要坚持24小时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二)值班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规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熟悉消防重点部位的布局、建筑特点、防火区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设备的配置情况;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三)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做到不脱岗、不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值班人员要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应设置齐全、保持完好有效。

(二)在各室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

(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

(四)使用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固定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义务消-防-队负责实施对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

(二)对消防设施、器材应进行登记,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消防设施、器材的类型、数量、部位、检修或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三)灭火器维护管理要求:

1、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

2、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指定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四)消火栓维护管理要求:

1、消火栓不应被遮挡、圈占、埋压。

2、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3、消火栓箱不应上锁。

4、消火栓箱内配器材应配置齐全,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学校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以减少火灾危害。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义务消-防-队负责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二)学校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及分工:

2、义务消-防-队:扑救初起火灾,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3、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4、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

5、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程序:

1、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发现火警信息,值班人员应核实、确定火警的真实性。发生火灾,立即向“119”报火警,同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发出火灾声响警报。报警应讲明起火单位、部位、时间、单位详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

2、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危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组织人员疏散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无自主逃生能力的人员疏散。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现场指挥员组织灭火行动组人员,切断有关电源,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火灾工作。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4、通讯联络程序: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按预定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5、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及时通知救护部门组织救护伤员,保证急需医药用品供应,有序开展救护工作。

6、善后处置程序: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调查。

(五)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六)演练结束,应做好演练情况记录,总结经验,写出演练小结和评价,根据实际修订预案内容。

为了切实做好安全工作,落实市教育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消防责任制,以防火灾为重点,全校师生总动员,集中力量,为减少各类灾害和人身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和人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努力创造师生工作学习的良好环境,特作如下安全工作制度:

一、大力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如大会、小会、晨会、班会、队会、广播、板报、文艺等,向全校师生进行宣传教育。

二、进行安全工作的组织落实,以便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核心的安全领导小组,各年级班组,以班主任为核心成立自治的安全小组,形成自上而下,安全教育网络。

三、做好校内的安全工作:对校内的设施经常检查,对学校内的电线电路要经常检查,对损坏耗电器电线要及时更换,以免发生电火,对学校的锅炉,自来水要随坏随修,对南北后三栋房的门窗要责任到班赏罚分明,体育设施要经常检查,以防发生学生的人身安全事故。

四、抓好值日值宿工作,制定好责任制,交接好班,记好记录不出任何差错。

五、在校内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在课间禁止打闹、互相追逐、不做危险的游戏、不攀登围墙,上体育课时做好安全防护。

六、做好校外的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注意来往车辆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到铁路河流去玩耍,不在野外玩火,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等。学校在组织劳动时要进行劳动的安全教育。

七、在家要注意防火防盗、防坏人,对不懂的电器和其它机器不要乱摆弄,不要随意接待陌生人,不要随便弄煤气、弄火、防止煤气、食物中毒等。

小学消防安全制度全套篇十三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学校安全工作要求

第一条学校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学校作息时间表中明确规定在校时间。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延长授课时间和增加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二条学校和家庭必须把学生的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定期或不定期在学生中普遍进行安全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技能。

第三条学生家长和教师都必须更注重对孩子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并督促孩子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在期初口头或书面通知家长学校作息时间,安全知识注意事项,让学校和家庭携起手来,共同做好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第五条学校集会、做操应由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六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七条高度重视学校周边环境问题,如出现学校附近开办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及时上报,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进行整除。发现学校门前和两侧摆摊设点,学校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教育学生不吃零食,不到小摊小贩上买东西,使学校周围有一个健康文明的环境。每学年初校长与各班主任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明确落实责任制,共创安全文明校园。

第八条加强校舍的管理与维修,消除事故隐患。学校要定期对校舍及辅助用房进行检查,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停止使用,对破旧房屋要及时维修。各校负责教师平时要密切注意校舍的安全,一旦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并立即停止使用。

第九条严格用电、用水管理,注意用电、用水安全。用电线路和设备总务处要经常检查,发现老化线路和不安全插座要及时更换;用电操作要严格、规范,并由专人负责。要配足消防器材。学校的公共饮水设施、水源等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条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学校要重视染病的防治与管理工作,坚持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

第十一条不得组织小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抗洪救灾活动。

第三章学校安全工作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期末作为考评每位教师工作的一项内容。

第十三条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各部门教师对部门安全工作负责,班主任对班级安全工作负责,教职员工均有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五条学校配备安全工作联络员,并报镇政府和市教委备案做好,主要做好每月安全报告工作。安全工作联络员要及时了解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迅速准确地传达上级和学校领导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第十六条学校要在教育局的领导下,会同公安、交通、消防、卫生、防疫、综合治理、新闻宣传等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良好的学校安全防范体系。

第十七条实行领导值周和节假日值班制度,教师值周制度,认真填写值日登记表。

第四章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

第十八条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学校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学校领导、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十九条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充分利用晨间谈话、班队课、学科教学渗透等形式,针对学生不同情况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第二十条学校聘请校外辅导员来校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讲座,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学生能够知法守法,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第五章规章制度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逐步实现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十二条实行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分管领导要经常在中心校、村小进行安全检查。每学期初要组织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对安全工作是否重视,各种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得力有效并得到落实,各种设施设备是否有安全隐患,食品是否卫生等。要认真仔细,不走过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第二十三条任何形式的集体性外出活动(包括教育、教学计划内的),必须书面报告校长室,再由校长室报请上级审批,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坚持安全、就近、就地、徙步原则,组织者要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遵循有关规定,确保万无一失。

第二十四条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凡学校发生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应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落实“安全教育周”制度。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为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周”。主要内容:

(1)组织学生看一本安全教育录像;

(2)出一期安全教育黑板报;

(3)上一堂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课;

(4)全面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自查。

第六章事故处理与奖惩

第二十六条学校将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工作作为考核每位教师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教师一律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对因玩忽职守而酿成重大安全事故者,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要依法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学校教师、学生在校内受到轻微伤害的,学校可配合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进行处理;发生死亡、重伤等重大事故的,应保护现场,迅速报告上级部门,及时疏散学生,全力救护伤员,减少伤亡,并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凡师生在校外因非学校责任造成伤害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第二十八条实行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对见义勇为,为保护国家财产或师生安全作出贡献者要给予表彰奖励;对遇险不救、临危逃脱者,要给予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安全工作与教师年度考核挂钩。

第三十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一、学前班、一、二年级学生应由家长接送校门口,交给教师或值日学生。 

二、中、高年级学生应结伴上、下学在路上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排队在路右边行走,不在路上追逐玩耍打闹,一律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三、放学后或节、假日在家不准随意触摸电器,煤气灶等危险品,不准随意攀爬树木、房顶、墙头等危险处。在学校里,课间时间只准在校内玩,上下楼靠右行。

四、不买三无食品、不吃腐烂变质食物,不到坑、河等处玩耍、洗澡、钓鱼。

六、学生不准玩火(烟花爆竹等)不玩刀具、木棒、汽枪等利器。 

七、未经学校允许,学生不准带外校生到我校来玩。

以上制度望各班学生认真执行,对违犯学校安全制度所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律由本人负责。

小学消防安全制度全套篇十四

酒店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

报警器、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五)。

酒店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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