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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实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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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实用12篇)
2023-11-20 04:06:18    小编:ZTFB

不同的问题和目标需要采取不同的方案,因此我们需要灵活运用各种策略和方法。方案应该是可持续的,能够在长期的实践中不断完善和调整。这些范文可以启发我们的思考和创新,提供新的解决思路。

危化品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一

为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有力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一)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排查。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结合实际细化排查标准,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以下简称化工园区),全面开展精准化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类建立完善安全风险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对省政府确认保留的化工园区,按照“一园一策”原则,严格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凡不符合国家及省要求的,由设区市政府落实取消其化工园区定位等处置工作。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和构成重大危险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工企业,坚持“一企一策”原则,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结合实际,深入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落实福建省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限制涉及光气化、硝化、重氮化、偶氮化工艺和硝酸铵、硝酸胍、硝基苯系物等爆炸性化学品的高风险化工项目。结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条件的工艺、产能和高风险的化工企业,引导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转型升级或异地迁建。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2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关闭,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全链条安全管理。

(三)严格安全准入。建立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参与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协调沟通机制。涉及化工行业的设区市政府要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和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科学设置化工园区。新建化工园区由省政府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并完善和落实管控措施。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应进入化工园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建立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按照《福建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行联合审批,由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对项目严格审批。建设内有化工园区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或独立设置化工园区,有关部门应依据上下游产业链完备性、人才基础和管理能力等因素,完善落实安全防控措施。

(四)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控。对新开发、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按规定进行安全性审查和安全可靠性论证。强化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建立设备完整性管理和工艺平稳性管理体系,严格作业安全和变更管理。20xx年年底前实现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均达到100%。强化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管控,提升油气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住房城乡建设、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联合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强力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实名制,在福州、厦门等地推动餐饮集中区“瓶改管”工作,加强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开发和扩大用户面工作。加强工矿商贸等相关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

(五)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严禁无资质企业或超许可范围承运危险货物,20xx年年底前全面推行危险货物运单电子化。充装或装载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贮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超量、超许可充装或装载危险货物。危险货物承运人应加强车辆运行期间车辆和驾驶人监控,严禁超速、疲劳驾驶和不按批准的线路、时间行驶。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停车场地规划建设和监管,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有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应设立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专区,逐步实现重点区域停车场地和停车需求相匹配。依法查处未经检验合格或者超出检验有效期的罐式车辆及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式集装箱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严格落实压力罐式车辆罐体定期检验制度,开展常压罐式车辆罐体监督检查。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设立电子抓拍设备,加强禁限行管理。推广危险货物运输货主(码头)高质量选船机制,从源头上对到港船舶安全风险进行把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站场等危险货物配套存储场所安全管理。

(六)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安全。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安全技术标准和污染控制标准,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推进各环节信息化智能化监管,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七)强化法治措施。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地方立法和制修订地方标准。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和危险货物运输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追究经营主体违法责任。落实《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要求,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细化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职工及家属和社会公众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依法严格查处举报案件。

(八)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危险化学品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认真履责,并作出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企业管理和技术团队必须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诚信体系建设,对于列入危险化学品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企业,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委印发的《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实施联合惩戒。

(九)强化激励措施。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日常执法检查有机结合,推动企业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分别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检查频次。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危险化学品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先进危险品检测检验设备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免征进口关税。落实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四、强化基础支撑保障。

(十)提高科技与信息化水平。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工程实验室,加强本质安全工艺和产品的研发;支持企业自主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艺开发改进等基础性工作,提升企业管控风险能力。强化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监管系统推广应用,通过福建省危险物品“一体化”安全监管等信息平台,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实现危险化学品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做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及应急救援部门之间互联互通。

(十一)加强专业人才培养。认真组织实施中央及我省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有关规定,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作为高危行业领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点群体。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贮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并接受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推动企业采取校企联合办学或现代学徒制等方式,加快培养具有较高安全操作技能的工人队伍。福州、泉州、漳州、莆田等化工重点地区要扶持建设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支持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等高等院校化工相关学科及专业建设,把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知识纳入相关化工与制药类专业教学内容,培养化工安全复合型人才。

(十二)规范技术服务协作机制。培育引导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优化费率浮动机制。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中介机构和环境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出具虚假报告和证明的,依法依规吊销其相关资质或资格;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机构和人员,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并依法实施行业禁入。

(十三)加强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应急管理部门与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专业救援力量协调联动机制。建设高水平省级应急救援力量,充分发挥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泉州石化队辐射作用,强化福州江阴、泉州泉港、漳州古雷等重点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探索依托福建联合石化、中化泉州石化、中海福建天然气等中央驻闽企业建立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实训演练基地;进一步强化海上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达到陆海统筹、协调发展。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提高区域协同救援能力。推进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南,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

(十四)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对纳入国家安全管控范围的涉恐涉爆涉毒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加强重点监督。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厘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完善权责清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相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实施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综合工作;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铁路、民航、生态环境等部门分别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相关危险化学品安全事项未明确监管部门的,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报请同级政府协调,由本级机构编制部门按程序办理。在政府明确监管部门前,由应急管理部门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兜底责任。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建立监管协作工作机制,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十五)健全执法体系。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执法体系,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危险化学品贮存量大的港区,以及各类开发区特别是内设化工园区的开发区,应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落细监管执法责任,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具体由各级党委和政府研究确定,按程序审批。

(十六)提升监管效能。严把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人员进人关,到20xx年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实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运用“双随机一公开”进行重点抽查、突击检查。深化危险化学品“一体化”监管,实施应急管理、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既增强部门执法合力,又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

危化品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二

为确保20xx年春节、北京冬奥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和省安委会《关于做好全省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xx〕28号)要求,确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3月全国“两会”闭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通过深入开展化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督促化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习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重要工作安排、系列创新举措,充分发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聚焦重点行业、重要时段、重点部位,深入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守好守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确保全县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系列创新举措落实情况。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安全总监制度落实、加强全员教育培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等情况;切实抓好企业“开工第一课”、特种作业审批情况;贯彻落实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情况;贯彻落实全省“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会议,结合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意见》(鲁安发〔20xx〕25号),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跟踪落实情况;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办明电﹝20xx﹞46号)情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情况。

(二)化工生产企业包保和驻点工作开展情况。

1.企业隐患排整治情况:开展隐患问题自查自纠,建立真实检查记录、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隐患问题整改验收情况,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应急演练等情况。

2.包保和流动驻点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包保和流动驻点监管人员督促相关化工企业对照《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切合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进一步完善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包保人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包保督导工作手册》等相关情况。驻点工作开展情况、规范填写工作日志、建立完善工作台账等情况。督促企业建立并运行双重预防体系情况,督促企业制定“冬季四防”方案,严格落实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等。

(三)关闭淘汰化工生产企业后续监管情况。

各镇街应急办(局)要严格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关闭淘汰第一批化工生产企业的通知》(莒南政办发〔20xx〕2号)文件要求,加强日常督导巡查,密切关注关闭淘汰化工生产企业动态,一旦发现有私自违法违规恢复生产现象的企业,立即责令停产,在确保安全、环保的情况下,要坚决拆除化工生产设备,确保关闭退出措施落实到位,杜绝关闭化工生产企业“死灰复燃”的现象发生。

(一)精心安排部署。各镇街应急办(局)要结合化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研究制定督导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强化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落实。在20xx年春节、北京冬奥会、全国“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敏感时期,要集中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必要时聘请专家,认真排查问题隐患,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要聚焦督导检查工作重点,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开展培训教育,整改问题隐患,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狠抓问题整改。各镇街应急办(局)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发现问题,综合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夜查等方式,深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短板漏洞。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加强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和应急救援等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负有安全生产执法权的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营造良好围。各镇街应急办(局)、各化工企业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借助多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宣传,形成浓厚氛围,教育引导企业职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养成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动自觉。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安全专家作用,协助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关心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各镇街应急办(局)要尽快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督导检查期间,遇有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按照相关规定第一时间报告,并于3月7日前要形成督导检查工作总结,报送至县应急局危化科邮箱:[email protected]。

危化品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三

为确保20xx年春节、北京冬奥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和省安委会《关于做好全省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xx〕28号)要求,确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3月全国“两会”闭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通过深入开展化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督促化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习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重要工作安排、系列创新举措,充分发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聚焦重点行业、重要时段、重点部位,深入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守好守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确保全县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系列创新举措落实情况。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安全总监制度落实、加强全员教育培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等情况;切实抓好企业“开工第一课”、特种作业审批情况;贯彻落实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情况;贯彻落实全省“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会议,结合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意见》(鲁安发〔20xx〕25号),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跟踪落实情况;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办明电﹝20xx﹞46号)情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情况。

(二)化工生产企业包保和驻点工作开展情况。

1.企业隐患排整治情况:开展隐患问题自查自纠,建立真实检查记录、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隐患问题整改验收情况,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应急演练等情况。

2.包保和流动驻点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包保和流动驻点监管人员督促相关化工企业对照《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切合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进一步完善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包保人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包保督导工作手册》等相关情况。驻点工作开展情况、规范填写工作日志、建立完善工作台账等情况。督促企业建立并运行双重预防体系情况,督促企业制定“冬季四防”方案,严格落实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等。

(三)关闭淘汰化工生产企业后续监管情况。

各镇街应急办(局)要严格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关闭淘汰第一批化工生产企业的通知》(莒南政办发〔20xx〕2号)文件要求,加强日常督导巡查,密切关注关闭淘汰化工生产企业动态,一旦发现有私自违法违规恢复生产现象的企业,立即责令停产,在确保安全、环保的情况下,要坚决拆除化工生产设备,确保关闭退出措施落实到位,杜绝关闭化工生产企业“死灰复燃”的现象发生。

(一)精心安排部署。各镇街应急办(局)要结合化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研究制定督导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强化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落实。在20xx年春节、北京冬奥会、全国“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敏感时期,要集中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必要时聘请专家,认真排查问题隐患,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要聚焦督导检查工作重点,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开展培训教育,整改问题隐患,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狠抓问题整改。各镇街应急办(局)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发现问题,综合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夜查等方式,深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短板漏洞。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加强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和应急救援等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负有安全生产执法权的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营造良好围。各镇街应急办(局)、各化工企业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借助多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宣传,形成浓厚氛围,教育引导企业职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养成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动自觉。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安全专家作用,协助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关心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各镇街应急办(局)要尽快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督导检查期间,遇有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按照相关规定第一时间报告,并于3月7日前要形成督导检查工作总结,报送至县应急局危化科邮箱:xxxx@。

危化品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压实危化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本市开展压实危化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试点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强责任、强监管、强奖惩”的举措,试行危化品(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销分管理办法,进一步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有效化解重大(较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泰兴经济开发区内领取危化品生产、使用许可证的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医药化工企业,有储存设施的危化品经营企业(含港口经营,不含加油站)。

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

《泰兴市危化品(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销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记销分办法”)。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28日-20xx年11月5日)。经济开发区和市各有关部门通过采取各种有效宣传方式和途径对“记销分办法”进行广泛宣传,鼓励相关企业先行先试,以点带面,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10月28日-20xx年11月30日)。由试点范围内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自纠工作,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逐条安全整改。

(三)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11月10日-20xx年1月15日)。试点期间,经济开发区和市各部门同步组织对试点范围内所有企业开展1轮全覆盖的专项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书面交办企业整改,并按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记销分管理。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月16月-20xx年1月31日)。经济开发区和市各有关部门对试点工作进行梳理总结,提出完善记销分标准的建议,研究制订不同等级企业在资源使用、项目审批等方面的具体奖惩办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并向其他行业领域推广。

(一)组织机制。建立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第一召集人,市分管负责人和经济开发区主要负责人担任具体召集人。工信、公安、住建、交运、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贯彻落实试点工作部署,开展联合执法,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办”)在市安委办。

(二)发现机制。采用考核、访谈、点调、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一是开展现场测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3人)和操作人员(不少于3人)现场随机抽考。二是开展访谈印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风险点位分布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抽查台账资料和关键岗位,反向印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三是开展随机点调,随机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现场点调测试,现场点评。四是开展专项检查,对照记销分办法,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销分专项检查。

(三)认定机制。由联席办牵头各成员单位,按照问题(隐患)清单,对照记分标准中认定情形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记分管理,有异议事项由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四)销分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组织整改,按期闭环,符合销分情形的,在规定时间内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联席办按规定销分。已销分项,不再计入企业主要负责人总记分。

(五)奖惩机制。充分运用记分结果,根据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等级进行奖惩。对于蓝色等级,优先进行项目审批,优先拨付新增规划用地。对于黄色、橙色、红色三个等级,采取安全警示、反面曝光、停产整顿等惩戒措施。记分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试点工作结束后,将推选10名企业主要负责人、20名安全管理人员、50名一线职工作为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危化品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五

为加强医院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医院全面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洪医集团发(20xx)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做好我院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本院职工、就诊病人及家属的人身安全,保证医院公共财产完好无损,制定洪洞县中医医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请各科室根据文件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目标管理,深化安全生产、安全保卫专项治理,建立健全三项安全工作岗位职责与制度,认真抓好落实,预防和遏制治安事件、生产事故与火灾事故的发生,努力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我院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组,统筹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安排部署、监督检查等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樊洪博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张林山、郭刚娃、杜伟杰、常彬、田景瑞组成,负责具体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并做好情况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1)全院水、电的线路及设施设备定期检查,后勤科负责,每周三次。

(2)氧气瓶的集中保管存放,定期检查,设备科负责,每天一次;氧气瓶使用环境要求及正确使用方法的指导和检查落实,各氧气使用科室负责,随时进行。

(3)大型及特种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正确使用,故障的报告及排除,各使用科室负责;督导检查每周一次,设备科负责。

(4)计算机机房设备的安全使用及维护检查保养,每周一次,信息科负责。

(5)变压器、配电室的使用安全工作,后勤科负责。

(6)医院机动车辆的日常保养及安全驾驶,院办负责。

2、安全保卫方面:

(1)医院大门进出物品及人员的管理,门岗看护、院内车辆的有序停放等,保卫科负责。

(2)院内部的日夜巡逻及医院财产的看护,保卫科负责。

(3)院区公共设施、树木花草等的看护,后勤科负责;科室内部公共设施的看护,各科室负责。

(4)重点部位如财务科、收费室、机房、药房、各设备使用科室下班期间的门窗关锁,防范设备的开启等,保卫科负责。

(5)院内公共秩序维护、治安事件的妥善处理,及时上报,以及对在院作案犯罪分子抓获与向公安机关的扭送等,保卫科负责。

(6)协助派出所搞好本院的治安管理与必要的调查取证。

3、消防安全方面:

(1)灭火器、室内外消防栓、应急灯等消防设备、器材的'齐备及效期的定期检查,每周一次,保卫科负责。

(2)疏散通道、疏散警示灯的定期检查,每周两次,保卫科负责。

(3)医院防火安全教育,每年至少一次,保卫科负责;科室防火安全教育,每半年一次,各科室负责。

(4)医院工作人员消防知识培训,每半年一次;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每年一次的全员性消防演习训练,办公室负责。

3、医疗安全方面:

1.查看废弃化学品、医疗废物处置是否规范,院感、后勤科负责。

2.查看是否建立危急值报告相关制度、医疗不良事件上报制度、相似药品管理制度、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制度,且各种制度是否执行,医务科、投诉办、药剂科负责。

3.查看医患关系宣传教育情况,查看急诊绿色通道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急救药品和器械配备情况,医务科负责。

1、三项安全事关全局,全院职工特别是各科负责人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工作上要认真负责,要作为日常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2、各科室负责人要按照工作内容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检查和督导,做好巡查、维护、维修记录,切实把三项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3、加强行政医疗值班,保证信息畅通,及时上报并解决安全隐患,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确保万无一失。

4、分管院长要对所有涉及三项安全方面工作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并按医院基本制度报请院长予以严肃处理。

1、安全生产制度。

(1)严格执行水、电操作及管理规范,定期检查维护,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

(2)保证氧气瓶的存放条件符合要求,严禁烟火,定期检查是否泄漏,及时维修问题氧气瓶,做好记录。氧气使用科室要严格遵守氧气使用规范,保证氧气使用安全。

(3)重点部门的门窗、橱柜一定要坚固、完好,符合防火、防盗、防霉烂的要求,做到人走断电、关水、清除火种、锁门、关窗。

(4)大型及特种医疗设备、计算机等要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经常检查维护,避免因内部线路老化、短路等造成事故。

(5)凡属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未按规范要求操作检查而造成事故,其后果由当事人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因责任不明、防范不严,措施不落实而发生问题,要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2、消防安全制度。

(1)保卫科负责对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2)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3)每个科室有1名消防安全员,负责本科室的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和办公室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4)消防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所属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做好防火工作。

(5)药品及、药房、医疗设备间,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6)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7)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换药,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3、安全保卫制度。

(1)医院重要部位安装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并正确使用。

(2)财务科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3)本院职工、实习人员摩托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病人自行车、摩托车一律按规定停放,内外机动车辆指定位置停放。

(4)重点部门的门窗一定要坚固、完好,符合防盗要求,做到人走断电、闭水、锁门、关窗。

(5)加强门卫、院内公共财产、公共设施、树木花草等的看护,维护院内治安秩序,严格日夜巡逻制度。

(6)私自夹带、匿藏公物出门者,一经查出,按物品价值的两倍罚款。

(7)凡属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造成治安事件,其后果由当事人自负,并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保卫科要认真执行监督职能,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督促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4、保卫人员职责。

(1)熟悉国家有关治安工作的法律、法规,了解医院和周围的社情动态。

(2)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依法维护医院公共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及时处理一般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重大治安案件。

(3)门卫负责医院日常工作及重大活动秩序维护,实行两班制(黑白)交替。

(4)认真检查进入医院的机动车辆,不符合规定的不准入内;思想上要高度警惕,尤其夜间对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对个别无理取闹的人员及时向总值班员报告。

(5)负责院内外停放车辆管理,严禁车辆乱停乱放,维护好医院内部正常工作秩序。

(6)坚持24小时巡逻护院制度,夜间巡逻时间不少于6小时,加强巡逻密度和次数,确保重点及要害部位的安全;认真研究违法犯罪分子做案特点,确定巡逻时间路线和守候地点,以便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7)及时正确处理和上报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随时配合公安机关对本单位的检查。

(8)值班人员既要按时上岗,忠于职守,按章办事,又要态度和蔼,文明礼貌,服务热情。

危化品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六

针对学校临近放学时,突降雨雪,学生未带雨具,而大量家长集中在校门口接学生情况,适用此项方案。(如果连续雨雪天气,家长学生们已经做好应对准备,学校将执行常规放学安排。)。

1.东门:所有家长从东门进入,家长接到学生后,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走东门或西北门。

2.西北门:只允许家长和学生出校门,禁止家长从这个门口进入校园。

3.北门:临近放学,突发雨雪天气时,北门要关闭。

1.各班班主任在教室内组织学生,一律按照大队部广播统一安排;不允许因学生做值日或个别辅导等原因留学生在校园内逗留。

2.大队部利用广播系统按照学校放学错时安排,分不同时段通知相关年级和家长组织放学。

3.校门口家长要按照学校广播要求,在不同时间段进入教学楼接走学生。

4.如果家长晚到,班主任要组织相关学生在教室内等待。

1.雨具使用引导:为避免学生因个别雨具锐利,倡导、鼓励家长为学生配备雨衣。

2.对于使用雨伞学生,提醒学生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进教学楼时要做到收伞;二是持伞时,伞尖要朝下;三是严禁用雨具打闹。

3.如果连续雨雪天气,家长学生们已经做好应对准备,学校将执行常规放学安排。

危化品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七

为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xx〕22号)和《潍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潍安办字〔20xx〕2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突出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和关键环节,全面查清企业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彻底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严密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提升全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现在起至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份,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组织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开展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

第二阶段:7月至8月底,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对辖区、行业领域内的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全面系统的安全“体检”,逐企业形成安全“体检”报告;对其他企业开展自查整改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第三阶段:9月至10月底,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企业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一)组织企业进行风险隐患自查自改。

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企业都要对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参照《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附件1),从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和外部环境安全等方面,进行一次全方位、全过程的风险研判和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找出问题隐患,迅速落实整改。要组织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重点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

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自查自改的检查指导,对自查自改不认真、主要问题未找准、风险研判不全面不深入的企业,要推倒重来,责令重新进行自查自改。

(二)组织开展安全“体检”式检查。

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制定可行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体检”式检查。要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和各专业、专项检查表(附件2至附件4),结合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按照先急后缓、有序进行的原则,制定工作计划,列出企业名单,从红、橙、黄、蓝等级企业依次推进,全面开展安全“体检”式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改不认真、不彻底和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薄弱、涉及“两重点一重大”、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

安全“体检”要突出抓好以下整治内容:

1.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企业是否制定和落实安全培训计划,是否按照法规规定完成全员培训考核任务,企业“三类人员”是否培训合格后上岗。现场抽测企业负责人和分管安全、技术、生产负责人的安全履职能力,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车间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能力,岗位作业人员实操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xx),是否建立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现场抽查动火、受限空间作业档案资料,抽测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特殊作业的审批人、现场监护人、作业人员,是否熟练掌握特殊作业安全规定知识和本企业的动火区域划分、受限空间台账等情况。

3.开停车、试生产和变更管理。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是否将开停车、试生产方案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是否建立和落实工艺、设备、人员和管理的变更管理制度。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原则上不得进行化工装置开停车、试生产。

4.反“三违”行动。是否建立反“三违”工作机制和管理标准,列出重点“三违”行为目录,实施全员、全过程反“三违”,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建立违章曝光平台,实现检查、曝光、整改、考核一体化管理,根治违章顽疾,消除人的行为隐患,严防“三违”问题引发事故。

5.外包工程管理。是否严查承包单位施工资质、用工合同、工伤保险、健康证明、特殊工种资格证书等;是否对外包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是否对承包商作业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督;是否将外包单位纳入本单位进行统一安全管理,坚决杜绝“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三)关停处罚一批安全不达标企业。

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安全“体检”报告提出的处置意见,确定关闭、停产和处罚企业名单,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实施行政处罚,处理结果要主动由媒体报道、向社会公告。

(四)实施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安全“体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指令,跟踪企业落实,限期整改完成,直至问题隐患销号清零。对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或停产整改,并建立台账,由市安办进行挂牌督办;企业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限期整改完毕。要及时对检查发现或者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跟踪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五)落实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都要建立安全风险研判、报告、承诺、公告和监督制度,建立覆盖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研判工作流程,按照“一级向一级负责,一级向一级报告”的原则,各岗位、班组、车间、部门自下而上层层研判、记录、报告和签字承诺、压实责任,做到安全生产承诺、全员安全生产职责、风险隐患管控清单、安全操作标准规程“四个公开”,接受职工和群众监督。

(六)开展明查暗访及“回头看”检查。

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组织明查暗访,通过媒体曝光,对全市安全“体检”和企业特殊作业、外来施工队伍、“三违”问题等进行抽查;采取突击检查、夜查、委托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检查等方式,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进行“回头看”检查,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七)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落实属地监管和网格化管理责任,重点查处和打击危险化学品项目未经安全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运行等行为;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件等行为;应关闭未关闭或关闭不到位,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等行为;违法出租分包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利用各类闲置仓库和院落、废弃厂房、路边店、出租(租用)房屋、民房等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等行为。

(八)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视情况对各镇街区和生产经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1、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对各镇街区实行“一票否决”:发生致人死亡爆燃事故的;发生非法生产经营事故的;发现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未予有效制止的。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发生爆燃事故的;因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三违”行为导致发生事故的;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经挂牌督办仍未完成整改的;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的;瞒报、谎报、迟报安全事故的。

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一年内不得推荐为评先树优对象。被“一票否决”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一年内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对其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表彰奖励。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摸清辖区、行业领域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细化整治内容,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完成时限。

(二)抓好自查自改工作。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主动抓好自查自改工作,彻底摸清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加强风险管控,改善安全生产环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企业的'自查自改可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相结合,自身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的,要聘请安全专家或者安全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出的问题隐患立行立改,以此提高风险管控能力。6月26日前,各有关企业要建立问题隐患整改清单、风险隐患管控清单,并编制自查报告,分别报送至各有关部门和所在镇街区。

(三)用好“体检”成果。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聘请责任心强、安全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或者高水平的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参与安全“体检”。必要时聘请专家或者安全服务机构,专业力量应当涵盖工艺、设备、仪表与电气、安全管理、应急与消防等方面。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逐项检查、确认、签字,确保检查项目无遗漏、问题隐患找准确。根据安全“体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结合日常监管掌握情况,及时调整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加大对红、橙色等级企业的监管,实施精准监管执法,有效防控安全风险。要对事故隐患产生原因进行分析追溯,实施“四不放过”整治措施,做到事故隐患产生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合格不放过、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追究不放过、隐患根源不彻底消除不放过,彻底解决边排查整改、边产生隐患的问题。7月3日前,要将“体检”计划、工作台账和企业名单报市安委会办公室;8月28日前,要形成安全“体检”报告(见附件5),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处罚、停产、关闭的处置意见,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加强跟踪督导。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督查梳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研判分析和信息归集,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每月26日前向市安办报送工作进展特别是执法检查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对瞒报、漏报和执法不严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官僚主义不作为。

(五)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和政策,及时曝光一批关闭、停产、处罚案例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引导和鼓励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身边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时间节点要求,按时报送相关材料。联系人:王德亮;联系电话:15169530086;电子邮箱:sgsajjwhk1@。

危化品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八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坚决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领域系统性安全风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为重点,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着力解决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加快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重点任务。

1.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确定化工产业发展定位,加快制定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规划有机衔接。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规范化工行业项目建设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按照国家、自治区对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的要求并结合我市“十四五”规划布局,制定完善我市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和“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严禁承接已落后淘汰的产能,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条件的产能。合理布局相关建设项目,推动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

2.严格安全准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建立由发改、工信部门牵头,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参与的联合审查机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精细化工反应工艺危险度5级和光气及光气化工艺建设项目,限制精细化工反应工艺危险度4级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精细化工建设项目,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新建精细化工装置必须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应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3.加强园区风险管控。明确我市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以下简称化工园区),并申请自治区认定公布。对自治区确定的我市化工园区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且在规定时限内整治不到位的直接升格为高安全风险评估等级。将高或较高安全风险等级化工园区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禁止在化工园区外批准新建、改建、扩建化工项目。到20xx年年底,全市所有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应降至一般或以下,逾期未达标的,按程序上报取消化工园区定位。

4.加强生产储存环节安全管控。以“两重点一重大”企业为重点,突出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工企业安全管控,组织开展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评估,确定“红、橙、黄、蓝”风险等级,按照“一企一策”整治问题隐患,实施动态安全监管。强化化工过程安全管理,严格设备完整性和工艺平稳性管理,高度重视作业安全和变更管理。对新开发化工工艺进行安全性审查,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依法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鉴定、登记及“一书一签”要求,科学准确鉴定评估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毒性,严禁未落实风险防控措施之前就投入生产。

5.加强运输使用环节安全管控。全面实施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强化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管控,严格落实油气管道法定检验制度,提升法定检验覆盖率,加强城镇燃气的安全管控。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严格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单独设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区。加强机场、铁路站场、口岸、化工园区等配套储存场所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车区域安全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套建设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鼓励化工园区内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采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加强工矿商贸等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6.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安全技术标准,落实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督促企业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的监督管理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和处置等各环节排查。鼓励石化、化工、有色等产业基地、大型企业集团和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理设施。

(三)夯实危险化学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7.压实主要负责人责任。危险化学品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以下统称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并作出安全承诺。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具有相应资格资质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相关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认真组织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内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经常性岗位操作培训。

8.强化法治措施。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严格责任追究,细化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强化精准严格执法。严格执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职工及家属和社会公众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依法严格查处举报案件。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9.强化激励措施和失信约束。支持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对一级、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同等条件下在扩产扩能、进园入区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依法适度调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费率。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诚信体系建设,对同类问题隐患反复出现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依法给予处罚。对发生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企业主要负责人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

(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10.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按照国家、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求,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部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及时分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将涉恐涉爆涉毒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纳入国家安全管控范围。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的场地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相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实施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充分发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能作用,及时分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明确新领域、新业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

11.提升监管效能。加强市县两级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专业力量建设,对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新进人员严格把关,突出专业素质。到20xx年年底,应急管理部门具有化工、化学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入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每年参加为期不少于2周的复训,其他相关部门按照本行业规定,落实相关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进行重点抽查、突击检查。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安全生产执法体系,结合地区实际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执法辅助人员并健全管理制度。化工园区要建立安全监管机构,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属地管理。推行“互联网+监管”“执法+专家”“评估+执法”模式,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及早预警防范。

(五)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基础支撑保障。

12.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切实提升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通过“互联网+培训”的方式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推动企业应用“包头应急”安全教育培训平台,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20xx年年底前实现安全技能培训全覆盖。依托高等院校、职业院校、重点化工企业、重点化工园区或第三方机构建设1个以上化工实习实训基地。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内训师选拔、考核和退出机制,20xx年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配置2名及2名以上内训师。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岗位从业人员专业学历、实践经验、安全培训等从业要求,督促企业建立相对稳定的化工专业技术团队。

13.提高科技和信息化水平。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工程实验室,开展危险工艺本质安全技术和产品研发。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独栋厂房限人、二道门防人”工程。鼓励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艺开发改进等,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提高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测预警水平。推进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20xx年年底前实现对园区内重点场所和设备设施、重大危险源的实时风险监控和自动预警。建立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监管系统,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

14.规范技术服务协作机制。培育和引进专业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技术服务龙头企业,为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充实危险化学品行业专家库,完善专家技术服务规范,分级分类开展精准指导帮扶。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覆盖,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安全技术服务。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中介机构和环境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出具虚假报告和证明的`,依法依规吊销其相关资质或资格;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机构和人员,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依法实施行业禁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5.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危险化学品领域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整合区域内应急资源,健全完善信息通报、决策会商、指挥调度和联合处置机制,形成整体合力。推动每个化工园区至少建立1支专业救援队伍,鼓励大中型化工企业增强自有专业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国家消防救援队伍与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队伍共训共练。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南,落实应急预案、培训、演练“三到位”制度,提高初期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安委会作用,细化责任分工,及时研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突出问题,完善相关支持政策,抓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相关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的场地谁负责”的要求,把好安全关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上下联动推动工作落实落细。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和市政府报告。

(三)做好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有计划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有效开展。

危化品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九

为确保2022年春节、北京冬奥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和省安委会《关于做好全省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22〕28号)要求,确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3月全国“两会”闭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通过深入开展化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督促化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习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重要工作安排、系列创新举措,充分发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聚焦重点行业、重要时段、重点部位,深入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守好守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确保全县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系列创新举措落实情况。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安全总监制度落实、加强全员教育培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等情况;切实抓好企业“开工第一课”、特种作业审批情况;贯彻落实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情况;贯彻落实全省“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会议,结合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意见》(鲁安发〔2022〕25号),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跟踪落实情况;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办明电﹝2021﹞46号)情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情况。

(二)化工生产企业包保和驻点工作开展情况。

1.企业隐患排整治情况:开展隐患问题自查自纠,建立真实检查记录、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隐患问题整改验收情况,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应急演练等情况。

2.包保和流动驻点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包保和流动驻点监管人员督促相关化工企业对照《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切合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进一步完善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包保人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包保督导工作手册》等相关情况。驻点工作开展情况、规范填写工作日志、建立完善工作台账等情况。督促企业建立并运行双重预防体系情况,督促企业制定“冬季四防”方案,严格落实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等。

(三)关闭淘汰化工生产企业后续监管情况。

各镇街应急办(局)要严格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关闭淘汰第一批化工生产企业的通知》(莒南政办发〔20xx〕2号)文件要求,加强日常督导巡查,密切关注关闭淘汰化工生产企业动态,一旦发现有私自违法违规恢复生产现象的企业,立即责令停产,在确保安全、环保的情况下,要坚决拆除化工生产设备,确保关闭退出措施落实到位,杜绝关闭化工生产企业“死灰复燃”的现象发生。

(一)精心安排部署。各镇街应急办(局)要结合化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研究制定督导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强化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落实。在2022年春节、北京冬奥会、全国“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敏感时期,要集中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必要时聘请专家,认真排查问题隐患,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要聚焦督导检查工作重点,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开展培训教育,整改问题隐患,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狠抓问题整改。各镇街应急办(局)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发现问题,综合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夜查等方式,深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短板漏洞。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加强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和应急救援等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负有安全生产执法权的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营造良好围。各镇街应急办(局)、各化工企业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借助多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宣传,形成浓厚氛围,教育引导企业职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养成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动自觉。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安全专家作用,协助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关心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各镇街应急办(局)要尽快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督导检查期间,遇有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按照相关规定第一时间报告,并于3月7日前要形成督导检查工作总结,报送至县应急局危化科邮箱:xxxx@。

危化品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十

根据省、市、县安委会要求,县工信局结合《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实施方案》(金安字〔20xx〕24号),现制定全县危化品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如下。

20xx年9月26日至12月31日。

全县范围内危化品生产企业。

6、组织职工全员参加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职工排查隐患奖励制度制定及执行、问题隐患排查及闭环管理情况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镇街、产业园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确保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充分发挥好属地监管责任,督促辖区内危化品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加强配合,联合行动,实现全县危化品行业内上下安全生产一盘棋,全力做好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迅速部署行动。有关镇街、产业园对照本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和目标,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建立台账。督促辖区内各危化品企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整改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列出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切实做好辖区内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局安全科牵头,组织相关科室、相关人员建立工作小组,联合有关镇街、产业园对全县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不间断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一般隐患问题做到及时整改,按期办结。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将移交相关安全生产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执行不力者上报县安委会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者严肃追责。

危化品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十一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根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年”的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安全监管、企业安全管理、基层组织领导能力建设;继续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作。实施“平安沙市”安全工程建设,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实现“零事故”“零死亡”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安稳定。

实现全年安全生产“零事故”“零死亡”工作目标。

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保障水平。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切实加强重大隐患挂牌限期整治。一般隐患整治率达到100%,重大隐患限期整治率达到95%以上。

(一)加强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筑牢安全监管第一防线。20xx年,全镇所有高危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监管基本制度基础台账,落实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二)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负总责和分管负责人“一岗双责”责任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严格“三级教育培训”制度;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

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全面开展“零事故活动”,加强现场管理和作业人员自主组织实施风险识别、安全检查、隐患整治、事故抢险工作能力。

(三)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依据法律、法规制订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建立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

(四)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事前防范机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逐级建立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建立隐患登记、销号管理机制、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加大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力度,对无视法律法规、治理安全隐患不力的,依法严肃处理。

(五)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交通运输、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加强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切实加强全国和全市“两会”、春节、汛期、高温季节、国庆等庆典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监管,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准确把握每季度的安全生产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开展检查督查,严防死守,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六)强化安全投入保障措施,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严格执行安全费用政策,按照“企业提娶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管理”要求,督促企业加强安全费用提娶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改造等安全生产投入,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

(七)强化安全文化保障措施,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丰富“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安全管理人员持证率达到95%以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

(八)强化监察执法保障措施,严惩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的监察执法职能,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和执法。建立完善对企业安全员的激励机制和人文关怀制度。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查处,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严厉查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

(九)强化应急救援保障措施,提高事故灾难应对水平。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企事业单位和重点部位、重大活动等方面的应急预案编制,推进应急预案“进社区、进村组、进企业、进学校”。全面启动全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根据国务院提出的“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20xx年在全镇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今年我镇的“安全生产年”活动,将分四个阶段来进行。

1、第一阶段(时间1—4月份)。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落实“两会”的`安全防范措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二是各乡镇、各部门及重点企业,逐级签订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三是针对冬春季节的安全生产特点,做好企业开复工检查验收工作,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2、第二阶段(时间4—6月份)。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整改排除安全隐患;二是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及早排查治理自然灾害隐患点,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三是检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制度。

4、第四阶段(时间10—12月份)。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围绕冬季安全生产,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实现全年工作目标;二是对全年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梳理,凡是没有整改到位的,年底前要全部整改销号;三是抓好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考核总结工作。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按照镇政府的要求,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落实,圆满完成“安全生产年”工作目标。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督促全镇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维护好安全生产秩序,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机构、人员、装备、经费到位,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到位。

(二)分解任务,严格奖惩。将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一岗双责”纳入工作考核,严格工作考核和奖惩。

(三)突出重点,检查督查。督促村(社区)、部门、单位要针对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特点,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建立工作保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务求取得实效。

(四)抓好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安委会及办公室的综合协调指导职能,认真组织筹备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责任状签订以及每季度一次的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组织开展好各类安全生产综合检查,代表镇人民政府组织对责任制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和和考核,按时收集上报各种报表和汇报材料。

危化品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十二

根据《关于开展秋冬季基建安全大检查暨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交叉互查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本次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基建安全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各单位编制的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和年初基建安全策划方案落实执行情况。

(二)检查基建安全综合评价中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施工现场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内容执行情况。

(三)检查“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通病防治措施”等制度、标准及工作要求的学习落实情况,检查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常识及标准化作业培训材料应用情况。

(四)检查工程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人员入场培训、进场(包括各类设备)、施工措施方案审核和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施工班组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情况,基建管控安全管理实用化工作开展情况。

(五)检查各工程在冬季施工及年底投产高峰期间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部署情况,检查工程现场在应对可能出现的冬季极端恶劣天气及针对年底前施工投产高峰的安全方案编制和重点措施落实情况。

(六)检查安全费用投入和台帐管理,工程现场安全设施的规范使用和健康状态,施工用电、各类机械和工器具、消防器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护系统、重要作业(起重和架线张牵场)现场设施安全可靠性和标准化管理水平。

检查大纲见附件3(各建设管理单位应按项目汇总填报检查结果,于11月15日上午下班前上报德通处)。

1.各单位要对本次活动进行认真组织,确保本次大检查活动覆盖公司所有在建工程现场和相关单位。已经在秋季提前开展了类似工作的单位,要对照本次检查重点进行必要的补充检查。

2.各工程项目要对照检查重点,全面梳理在建工程秋冬季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确保秋冬季在建工程安全可控、能控、在控。

3.各建设管理单位基建部要对本次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汇总统计检查项目数量、发现及整改隐患数量等内容,将总结报告于11月15日上午下班前上报。

(二)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交叉互查活动。

1.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和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熟悉掌握检查大纲内容,做好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的迎检准备。

2.各单位要对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组织各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结合检查其他单位时发现的安全管理不到位情况,进行举一反三,排查治理其它在建工程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求做到彻底、闭环,并及时进行总结,于11月15日前将总结和问题整改结果纳入基建安全大检查总结中,一并上报公司基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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