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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优秀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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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优秀12篇)
2023-11-20 17:25:58    小编:ZTFB

每个人都应该有总结的习惯,因为它可以让我们更清晰地看到自己的不足和需改进之处。制定明确的目标是取得成功的第一步。以下是一些经过认真筛选的总结样本,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篇一

为保证全校教师在继续教育(第三阶段)学习期间参加各项学习活动的时间,确保完成学习任务,达到继续教育的效果,根据继续教育工作的具体要求,在开展继续教育工作期间,要统筹安排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正确认识参加继续活动与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一致性,坚持继续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为此,对全体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活动实行考勤、请假、补习等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认真参加学校继续教育工作领导组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2、在集体学习期间,要做好学习材料、学习读本、学习笔记本的准备工作,要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档,仔细听,认真记。

3、在自学期间,要按照学习进度认真学习,作好读书笔记,记录好自学的时间、内容,摘录教材中的要点和重点内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作业,结合教育教学工作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1、考勤的内容:全校教师集中学习活动的情况。

2、考勤的对象:参加继续教育(第三阶段)活动的全体教师。

3、考勤的办法:学习活动考勤实行点名制和签到制相结合,如实做好考勤记录,以及根据学校规章制度做好考核工作,考勤签到纪录要保存好,以便核查公布。

1、继续教育学习活动考勤实行双重处理制度,即:继续教育工作中的缺勤除在继续教育工作考核中计算外,还要计入学校考勤纳入学校全方位考核。

2、对继续教育工作的各种会议、活动,原则上不能请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向学校领导提出书面请假单,得到批准后方可。请假的教师还须进行补习,保证达到规定的学习时间并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3、请假必须事先请假,不准事后补假。事后补假按旷工论处。

4、对不请假或未经批准缺席学习活动的老师,经查实后,由学校行政按学校相关制度纳入学校考核。并同时作为学习态度的依据,扣除其相应学分。

对因公、因病、处理紧急事务等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教师,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返回后要立即向学校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报到,由领导小组指导其完成外出期间继续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后,继续参加继续教育活动。

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篇二

1、考勤由政务处检查,每周全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将学生出勤情况填入学生档案。

2、凡迟到、早退或旷课三节以上者,不能参与期末各种评优。

3、考勤纳入班级量化管理,迟到或早退每人次扣2分,旷课一次扣3分,请假每天扣0.2分(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一周以上长假扣分减半,不销假每人次扣1分。

4、学生因病因事需连续请假一个月以上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班主任签字,报学校批准,否则,按自动退学处理。

5、迟到、早退三次以上或旷课三节以上者,三天之内由学生本人将书面认识交家长及班主任签字后交政务处备案。凡迟到、早退五次以上或旷课五节以上(含五节),班主任通知学生家长到校对学生共同进行教育,制定切实的改进措施,学校对其点名批评。经常迟到,屡教不改,学生一学期迟到、早退超过七次或旷课七节以上,学校给予警告处分或严重警告处分,直至留校察看或开除。

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篇三

1、各学校要建立考勤册,一律实行签到制。每星期要将出勤情况总结公布,对一学期内旷工、迟到、早退次数较多的教师,要给予一定的惩罚,对每学期内旷工三天以上者,不能当选模范,在职称岗位评聘中扣分。对出全勤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并做为评模和竞聘的重要依据。联校检查教师空堂的,公办教师罚10元,同时罚中心校长2元。连续两次检查空堂加倍处罚,通报全镇。

2、联校所有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实行全日坐班制。未经联校批准,不得擅自停课,否则按旷工论处,扣发工资。

3、严格请假制度,教职工请假要严格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向中心校长请假,两天以上者向联校请假,到期要及时消假,否则按旷工论处。凡因病不能坚持工作者或事假较长者,每月扣除300元(重病号除外)。有病有事到期不能上班者,应续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视为旷工。妇女产假按计划生育条例执行,超假者按前项处理。教职工本人结婚或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假七天,假期工资照发。

4、严格会议制度,凡联校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各种活动,教师要按时参加,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更换与会人员,违者按旷工对待(迟到、早退三次视为旷工一天),扣发当天工资。

5、学校所有工作人员要树立以校为家的思想。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按时到校盯岗,上班时间不准空堂,不准外出,不准回家,不准闲谈,不准做与本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影响他人工作,不喝酒,对迟到、早退、旷工者按前4条执行。如有违犯,给予严肃批评。

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篇四

1、全体教职工实行坐班制。

2、不无故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必须准时到校。

3、教职工凡是需要请假者,一般情况必须事先按规定程序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因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用电话请假,但事后应尽快按规定补办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4、请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必须主管部门主任请假(班主任向政教主任请假);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包括三天),必须向分管校长请假;三天以上必须向校长请假,并提前两天以便学校妥善安排好工作;请假一周以上,应报请科教体育局批准。

5、请假手续一式两份,一份交校办存底,一份交教研组长考勤,由教研组长交总务统计。

6、病假凭医院证明;函授学习请假凭面授通知;对婚假、产假、丧假以及哺乳期的女教师的'照顾,按有关规定执行。

7、假期期满应及时主动向批准部门销假,否则,视同超假处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应主动、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8、不存在补假,工作时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便离岗,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得擅自离校,如有违者按旷工处理。确实需要请假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出校门必须出示出门条,否则门卫不予出门。(出门条是用于出门办事,出门条使用一次不得超过半天,不能代替请假条)

9、病、事假条必须分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领导签字方能生效。

绝大多数教职工都能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但仍有极少数教职工,出门不出示出门条,无故迟到、早退等,为严明纪律,做到一视同仁,采取以下方法考勤:

1、早上、下午考勤签到制,早上、下午负责签到同志提前20分钟到岗,本着认真负责态度进行工作,一视同仁,禁止代签(代他人签到的发现一次,扣代签人50元)。

2、迟到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每次扣考勤奖5元,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扣10元,半小时以上一小时以内扣15元,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扣25元,超过2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一月累计不够扣的再从福利中扣除,(检查早退现象一般采取不定时抽查,抽查时间一般为下班前20分钟开始)。

3、对于中途溜号情况,一经发现,半小时以内每次扣20元,一小时以内每次扣40元,一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每次扣80元,以次类推。( 不定时进行中途抽查,抽查到的教职工按上述时间计算。)

4、迟到的或因其他原因(包括公事)未签到的教职工到校后应立即补到,并按第2条款内容执行。

5、教职工大会一般不得缺席,确有特殊情况应向学校领导请假,无故缺席一次扣20元,迟到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扣5元。

6、旷工半天扣除半个月职务津贴;半天以上1天以内扣除一个月职务津贴;1天以上2天以内(含2天)扣两个月职务津贴;2天以上上报区科教体育局,按教科体育局意见处理。

7、不论公事、私事都要事先调好课,每缺一节课扣除一个月职务津贴。因缺课造成后果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关责任。

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篇五

组织纪律是自由民主的基础和保障,为了使学校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务实地开展,实现既定办学目标,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1、教师实行弹性坐班制。

2、职工实行坐班制。如临时有事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须向校办口头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将扣除本月一定金额的工资。

3、实行书面请假制度。首先到办公室领取请假条(一式两份)并填写;请假一天以内,由小学部或中学部批准,请假1天以上,由校长室批准;批准后,请假条交办公室和教务处各一份以便考勤记录及功课调整。

4、严格会议考勤。参加会议者须按时到会,无故迟到者扣10元钱,无故缺席者扣20元钱。因故不能到会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获得批准。

5、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业务学习等参照第4条。

6、办公室负责具体的考勤工作,考勤记录将作为学年考核参考并与奖金直接挂钩,体现奖惩。

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篇六

1、公假:凡因公事(含产假)请假,培训内容自行后补。公假不记入奖惩范围。

2、事假:凡因事请假者,须具备请假条,并经校本培训领导组组长同意后,记事假一次。

3、病假:凡因病不能参加培训学习,须持医院证明并出具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记病假一次。特殊情况(如急诊等)除外。

4、迟到:培训学习两次点名后未到者,记迟到一次。

5、早退:学习中提前退场者,记早退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6、旷工:无故缺席不参加培训学习者,缺席一次记旷工一次。

每学期公布一次,学年度累积计算。教师出勤情况与学校年度考核等级和学校奖惩制度挂钩。

学习时,全体参培人员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不说话、不开小差),关闭一切通讯工具,认真听讲,认真笔记。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篇七

1、全体教职工在正常的教学时间内,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

2、每天实行上、下午点名制,当预备铃声结束时开始点名,所有教师必须到办公室集体点名,不按时到者视为迟到,迟到一次扣0?5分。

3、上班期间,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借公办私,若有急待解决的事务,可与值班领导班子口头请假,但时间不得超过一节课。违者视为早退,一次扣0?5分。

4、上班期间,不准做任何与教学无关的私事,违者一次扣0?5分。

5、学校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要有请假条),待学校审批后方可离校,否则视为旷课。若旷课半天扣1分,有课者每节另扣2分。

6、不经教导处批准而私自调课,双方都以旷课论处,发现一例各扣1分。

7、教师因事请假规定:

(1)事情确需本人具办,可为事假,否则视为旷课。

(2)半天由教导主任批准;

(3)一至两天的由校长批准;

(4)一周以内必须请示中心学校批准;

(5)超过一周的由县教育局批准。

无课事假半天扣0?5分,一天扣1分,以此类推。有课者必须自行安排好课程,课程不扣分,否则每节课另扣2分。

8、因病短期治疗视为事假,因确实连续住院治疗两天以上者经核实视为特殊病假,不扣分,但需持医院证明。

9、校领导因公办事、开会,课程由教导处安排,每节课给代课教师人民币3元。

10、特殊病假照顾。

(1)教职工子女结婚,照顾四天假。

(2)教师双方父母病故给予四天假,其他直系亲属伤喜事给予两天假。

(3)女性严格按上级文件规定照顾产假一学期(出示准生证)。

(4)参加自学函授考试,根据考试所需的时间予以批假,不予扣分。

(5)面授者,本人所授课程由教导处统一安排,不扣分,但授课者每节课所补助的课时津贴由参学者自负。

11、全学期出满勤者,在教师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另加2分,并做为教师评优、评先、晋升优先条件之一。

此制度从本学期点名之日始执行。

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篇八

为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校长室精神,经班子商量,决定于本学期实行考勤打卡制度。具体细则如下:

1、周一至周五每日打卡一次,时间为上午8:00之前,全校教职工在一中门卫室打卡。若遇到早读或第一节课的教师,必须在早读或第一节课之前到校打卡。

2、打卡时间8:00-8:30之间作为迟到,每月累计迟到3次以上者,要求该教师作书面解释,并上交校长室;每月累计3次8:30之后到校打卡,作为旷课1次。

3、为严肃考勤制度,经学校研究决定,每迟到一次扣除15元。

4、打卡以印有照片、部门的'正式卡为准,并只认此一卡,其他卡无效。

5、发现任何请人打卡或代人打卡者,学校经调查核实,该教师将作书面说明,并上交校长室。

6、办公室与科技中心每月对考勤进行统计汇总,教师可电话查询考勤情况。

7、若丢失或尚未办理正式卡的教师,请速到相关部门办理。

8、本考勤将于下周三(9月28日)开始实行。

9、若对考勤打卡有任何建议与意见,请与校长室与办公室联系。

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篇九

会议是学校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安排部署工作的重要途径之一。会议秩序的好坏,是事关政令畅通和教育工作者自身形象的大事。为了严肃会议纪律,确保会议精神的准确及时贯彻执行,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故特制定本制度:

坚持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全校性的政治学习和有关会议,必须坚持做到班级、教研组的局部小会服从全校性的全局大会。任何班级、教研组及个人不得以上课、私事、局部小会为由拒不参加学校召开的会议。学校领导、教职员工参加上级或学校召开的各种会议、政治学习及教研活动都进行考勤登记且建档考核。

1、参会人员必须按通知时间提早到会,不得迟到、早退、缺席。

2、各种会议每个教师都要带上笔记本,做好笔记。

关的报刊杂志或小说等。

4、对会议内容或安排有异议的,会后与召集人沟通,不得在会议室无视会议纪律或无理取闹,否则,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1、学校各种会议(包括全校性会议、班主任会议和教研组会议等)实行签到或点名制。每次会议或政治学习由召集人按通知时间顺延5分钟开始点名,点名不到记迟到。召集人可视会议情况于会议期间随时点名,点名不在者记早退,两次以上点名不在会者视为缺会。迟到的参会人员到会时自觉在点名处消缺席,否则视为缺会。

2、参会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必须在会前向召集人请假,并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否则一律视为缺会。

3、因学校安排公事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也必须提早向召集人请公假,经召集人同意后按公假处理。

1、根据绩效考核考勤分值进行考勤。缺席会议,每次扣0。2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1分(当天已办理教学请假手续的不计扣);因公开会或出差请假,经学校相关科室同意后只考勤不计扣。

2、学期结束后,各位教师把会议记录本上交校长室待查。

3、每学期的会议考勤簿要存档备案,并将每个人的缺勤汇总记入教职员工业务档案,为教职员工职称评审、先进评选,全员聘任等提供参考依据。

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篇十

对学校教职员工的考勤是为了保证教学能有效地进行下去。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向过程管理要质量,特制定该规定。

1.教师考勤基础分为0分,考勤对象为索庙中学全体教职工。考勤领导,原则上白天由两名领导一块考勤。

2.开会必到。旷会—8分,请假-4分,迟到、早退-2分。上级开会,旷会扣款10元,(以上级考勤为准。)年级会、教研会、师生大会均按例会记分。

3.上午、下午预备铃后,除门卫人员外,一律到教导处门前亲自签名。迟到记-2分,不签或代签视为矿工。

1.上午、下午上课、早晚自习辅导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4分,,早晚自习按要求辅导一节得2分,办公一节得1分。不准私自调课或让课,自习经值班领导允许调换的记1分,未经允许的扣被替人员4分、应课人减2分,自觉维持纪律的记1分。

2.上午、下午办公时间必到,上午四节、下午三节,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

3.连续旷工一天以上(含一天),每天得-30分,上课请假-2分/节,办公请假-1分/节。

4.保卫人员、宿舍管理人员值班期间抽查一次不在得-4分,请假-2分,旷一个班(指24小时)得-60分,请假得-28分。

5.课间操、学生集会、集体活动、劳动班主任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周一及重大节日升旗,全体教师必到,记出勤分2分,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小孩未满1周岁的女教师可以不参加)。产假返校第一学期,办公时间不抽查。上课、辅导、有事必到。

6.体育教师早操、课间操必到,履行各自责任,照看所担年级班,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请假得-1分。按时带操、组织运动队、球队等得2分。

10.非正式出勤时间,保持与学校联系,随叫随到,拒不到者,每天得-30分,请假得-14分。

11.广播室安排好两操放音工作,失误一次扣负责人2分。

12.凡因公出差、请假需经校长批准,并告知值勤领导。参加会议、培训、学习者需出示上级书面通知,由年级主任调好课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

13.请假手续:请假者需亲自持请假条由年级主任签字,并调好课后,向值班领导请假;超过两节课(含两节)需先向校长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14.考试及各级开会等重大集体活动,请假、旷工者,扣分加倍。

15.考勤统计每周公布,学期末进入综合考评。

16.说明:女教师晚婚晚育者,产假4个月,一般为56天。教师本人婚假7天,子女婚假5天。直系亲属丧假5天。

本规定解释权归校委会。

考勤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促进办公秩序的稳定,提高办公效率,为打造名校,巩固基础工程,特制定考勤补充规定:

1.考勤分除直接带入评教定级外,单独设立奖惩制度,用以表彰先进,警示出勤表现差的现象。

2.每周出勤得负4分以内不奖不罚,负5分以上,每一分扣2元,以月累计为准。

3.扣款从绩效工资中扣除。扣款累计处理,直至该教师调离单位。

4.负分累计做为教师聘任的重要依据,视情况约占考评分的20%。

说明:

1.扣分法定假期除外,正常学习进修、开会除外,有县以上医院证明的病假,学校准假,并按请假记入考勤分。病假超过四周算长期病假,从第五周起扣工资的20%,超过八周,从第九周起,扣工资的30%。

2.考勤领导不尽职尽责,有教师举报属实,加倍给考勤领导扣分。

3.非规定时间或领导允许进电子备课室,进行游戏、娱乐经查实后,以旷课论处。

4.特殊情况由校长室召开校委会而定。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保证我校教育教学及各项工作有效而高效地运转,根据上级组织人事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坐班要求:

1、教职工实行全员全日坐班制,上下班时间按学校作息时间表执行。

2、有早读的科任教师按时到位,早、午第一节没课的教师、中、下午最后一节没课的教师可以比作息时间晚到、早走30分钟。上班期间要离开岗位者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去向。未经请假不来学校工作者,按旷工处理。

3、班主任和级组长,早读、课间操必须到场。

4、眼保健操由前一节上课的教师组织、督查,待学生顺利作完操后教师才可下课(包括转移教室上课的班级,只体育课除外)。

5、各处室行政人员上班期间因事外出,必须向校长办公室讲明去向,并安排好值班人员。

二、升旗要求:

1、学校举行集体升旗仪式时(除特殊情况外),每位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教师整队由校办公室主任负责,如因学校公事外出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向校长办公室请假。

2、升旗时,主动按规定位置列队,衣着整洁大方,佩戴好校徽,听从指挥口令。班主任站立本班学生前,由级组长负责班主任的考勤。

3、升旗工作由政教处全面负责,学生整队由体育科组长安排人员负责。升旗手、护旗手、负责广播人员必须按时到位。

4、升旗仪式后,年级组长向办公室汇报班主任出勤情况。

5、参加升旗仪式时,所有人员必须肃静,奏国歌、升国旗时肃立,行注目礼;唱国歌、校歌,要求态度庄重,声音嘹亮。

三、开会和学习要求:

1、开会包括教职工必须参加的全校教职工大会、处室会议、级组和教研组会议等;学习包括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教职工必须参加规定的会议和学习。

2、教职工参加学校会议时,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阅读书报和闲聊;不得在会场批改作业、试卷等。参加全校教职工大会时按座位表就坐,由办公室负责考勤,不按座位表就坐而造成考勤失误的,由其本人负责。

3、各部门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期间,教职工不得做与本次学习无关的事情,部门负责人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4、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全校教职工大会者,必须事先向校长请假。

四、请假要求:

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工作的,都必须办理正式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才能休假。因特殊情况当事人未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者,应委托他人代办请假手续,经批准方为有效,并要求当事人在返校工作的第一天确认请假手续。凡未办理手续且未得到批准而不到校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请假的审批权限

(1)半天由年级组长审批(不影响当天工作,每月不超过三次)。

(2)一天由年级组长签署意见后由主管主任审批。

(3)两天由年级组长、主管主任签署意见后,副校长审批。

(4)三天或以上由年级组长、主管主任、主管副校长签署意见后,校长审批。

(5)非教学人员请假由主管主任及校长审批。

(6)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

(7)中层干部或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办公事必须事先向校长报告。

(8)不得越级请假,未授权审批的行政领导不能批假。未经批准,教师私下调课而实际享受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以上请假,凡未到校长办公室办理手续,均视为未得到批准。教师未经主管主任或校长批准私下调课而实际享受休假者,按旷工处理。请假期间教师的班主任工作由德育处安排顶代,上课由教务处安排顶代,教辅、后勤人员由主管主任安排顶代。

3、请假的程序

先到校长办公室领取并填写请假单,然后由有关人员审批签字,最后将请假单交至校长办公室备存。请假期满回校上班,应办理销假手续,三天以内假期应口头向上级有关审批人销假;三天以上假期应到办公室书面销假手续。凡未能及时销假而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的,由请假人负责。

4、请假的种类和规定

(1)公假

凡因公必须请假者,凭有关书面材料办理手续。

(2)事假

凡因事必须由教职工本人处理而不能返校工作的,应请事假。

(3)病假

凡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需离岗医疗半天以上者,必须凭指定的医院(急诊例外)诊断证明,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凡因慢性病不能坚持满工作量者,需凭指定医疗诊断证明,经校长批准作半休处理,可适当减轻工作负担或不坐班,但必须参加集体备课、教研活动、政治学习、集会等校内集体活动。

病假须凭对口医院看病病历和病情诊断书向负责人申请,经允许后方可病休。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应取消已批准的假期,按旷工论处,并视情节轻重对请假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

病假期间,应在指定医院或家里休养。如需离开深圳诊治和休养者,除在医保局办理有关手续外,还须征得学校同意。

连续请病假者应按期交验指定保险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办理续假手续,不得一次请假长期休养。

(4)产假

正常生育的女教工享受产假90天,难产增加30天,已办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5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已婚职工,24周岁生第一胎的为晚育)。生育多胞胎的,每生育一个婴儿,还可增加产假15天。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30天产假;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生育看护假

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职工,可在配偶产假期间给男方10天看护假,工资照发。

(6)婚假

教职工婚事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如果不能安排在寒暑假进行的,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只批不超过三天的假期,未用完的假期学校给予奖励。

(7)丧假

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去世,给假5天;岳父母或公婆去世,经批准可给假5天。如假期已满,需继续请假者,一般按事假处理。

(8)到国外及港、澳、台探望父母、配偶或其他亲属者,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批示意见处理。

以上各假,除产假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在计算假期时,应将假期间的公休及法定节假日包括在内。

五、考勤

(1)升旗、教职工大会、行政例会、大型活动:由办公室负责考勤。

(2)坐班:年级由级组长负责,处室由主任负责或由功能室组长负责,音美教研组、体育教研组由教研组长进行考勤。

(3)上课:由教学处负责。

(4)级组活动:由级组长负责。

(5)教研组活动:由教研组长负责。

(6)班主任、级组长和班主任会议:由政教处负责。

(7)活动课、校本课、教研组长会议:由教学处负责。

2.各部门负责人对部门考勤工作要认真负责,按时将考勤表填好交办公室。

六、缺勤的处理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者;

(2)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待批准,擅自不到校者;

(3)本人申请调动,在申请或办理有关手续期间,未经允许不上班者;

(4)工作不服从分配,第二天不上岗者。

3.在病、事假期间,若从事其它职业,经教育无效,停发本人的全部工资;

4.一个月内病假累计十天以内,其当月岗位津贴不予扣发;超过十天的,按其当月超过的天数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二十天及以上的,当月岗位津贴全部扣发(住院治疗期间除外)。一学期内病假累计超过60天者,工资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5.升旗:每缺1次扣10元,除因学校公事、事病假期间或校车延误不能参加升旗仪式外,其余任何情形不参加升旗仪式,均按升旗缺席处理(每学期无故缺席2次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6.教研组、级组活动:每缺1次扣10元。

7.班主任到岗、班主任和级组长会议:每缺1次扣10元。

8.教职工大会:每缺1次扣10元。

9.开会、学习、坐班迟到或早退,每次扣5元。

以上各项处罚,根据违反的项目累加计算。

本规定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篇十一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向过程管理要质量,特制定该规定。

1.教师考勤基础分为0分,考勤对象为索庙中学全体教职工。考勤领导,原则上白天由两名领导一块考勤。

2.开会必到。旷会—8分,请假-4分,迟到、早退-2分。上级开会,旷会扣款10元,(以上级考勤为准。)年级会、教研会、师生大会均按例会记分。

3.上午、下午预备铃后,除门卫人员外,一律到教导处门前亲自签名。迟到记-2分,不签或代签视为矿工。

1.上午、下午上课、早晚自习辅导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4分,,早晚自习按要求辅导一节得2分,办公一节得1分。不准私自调课或让课,自习经值班领导允许调换的记1分,未经允许的扣被替人员4分、应课人减2分,自觉维持纪律的记1分。

2.上午、下午办公时间必到,上午四节、下午三节,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

3.连续旷工一天以上(含一天),每天得-30分,上课请假-2分/节,办公请假-1分/节。

4.保卫人员、宿舍管理人员值班期间抽查一次不在得-4分,请假-2分,旷一个班(指24小时)得-60分,请假得-28分。

5.课间操、学生集会、集体活动、劳动班主任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周一及重大节日升旗,全体教师必到,记出勤分2分,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小孩未满1周岁的女教师可以不参加)。产假返校第一学期,办公时间不抽查。上课、辅导、有事必到。

6.体育教师早操、课间操必到,履行各自责任,照看所担年级班,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请假得-1分。按时带操、组织运动队、球队等得2分。

10.非正式出勤时间,保持与学校联系,随叫随到,拒不到者,每天得-30分,请假得-14分。

11.广播室安排好两操放音工作,失误一次扣负责人2分。

12.凡因公出差、请假需经校长批准,并告知值勤领导。参加会议、培训、学习者需出示上级书面通知,由年级主任调好课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

13.请假手续:请假者需亲自持。

请假条。

由年级主任签字,并调好课后,向值班领导请假;超过两节课(含两节)需先向校长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14.考试及各级开会等重大集体活动,请假、旷工者,扣分加倍。

15.考勤统计每周公布,学期末进入综合考评。

16.说明:女教师晚婚晚育者,产假4个月,一般为56天。教师本人婚假7天,子女婚假5天。直系亲属丧假5天。

本规定解释权归校委会。

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篇十二

( 2014年8月27日经学校教代会修订通过)

为加强学校工作的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严明劳动纪律,并妥善解决教职工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与执行

教职工(考勤对象)要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确实因事、因病等无法上班,先请假、得到批准后再休假。

1、教职工的考勤工作由学校安排固定人员执行(主要由行政办公室执行、教导处和政教处协助)。考勤执行人员要有认真负责的精神,严禁弄虚作假。

2、上课期间倡导教职工提前到班;周例会、政治学习、升旗仪式、义务劳动、学生课间安全巡控、各种活动(部分活动须本人签到)等应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放假或放学时必须护送完学生后才能离开岗位等。

考勤执行人员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和其他规定时间对各岗位上教职工的出勤进行抽查或检查,并记录。

3、教职工的考勤要作好记载统计(考勤分为:到岗、出差、迟到、早退、旷工(缺席)、病假、事假、婚产假、探亲假、工伤假、丧假等),并定期与本人核实、签认(一般每月1次)。

4、教职工的出勤(根据每学期的统计)情况要纳入有关的个人考核。

5、学校原则上实行坐班、跟班制,迟到、早退要作考勤记载。教工短时间离开学校(不出新中镇范围者)要告知其班主任或行政管理人员,不做缺勤记录;但未尽告知责任而造成工作失误或失职的,概由本人负责。

二、请假与审批

1、请假的手续:

(1)请假:教职工因病因事等不能上班时,本人须书面向学校提出请假,填写清楚请假事由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到教导处领取请假条(附工作调整备案表),调整好工作后应由接受人签字,并到相关处室备案,再报学校批假(教师先须自己调好工作,后报教导处、政教处或行政办批假,不准私自调课)。未请假或未经批准就擅离岗位者,按旷工论处;在学期前两周和学期最后两周原则上不予请假,确有重大事由要请假的,必须经学校行政会集体研究决定。

(2)续假:假期满后,如要续假,也必须具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3)补假:突发重大疾病、或突遇其他重大灾难不能到岗,应即时告知学校调整工作,回校后再书面补假。其他情况不能补假。

2、请假的审批:

短假指3天以内的假,长假指超过3天的假。

(1)教工请假原则上由校长审批。

1天以内的请假,行政管理人员由校长批准;教学人员由教导处负责人批准;非教学人员由后勤负责人批准。

1天以上、3天以内的请假,由校长批准。

3天以上的请假,上报区教育局批准。

(2)校长请假未超过1天的由行政办备案,超过1天的.由区教育局审批。

3、请假的类别与待遇:

(2)教职工尽量少请事假,全学期事假6~10天者,扣出勤奖和相应数量的工资。全学期事假10天以上、病假超过30天的,按照有关规定扣发相应的费用,并作出处理。恶意连续请事假,一经查实作为旷工处理。

4、考勤奖:学校从学期奖中划拨一定经费设立考勤奖,学期末发放。

5、教职工请婚假(包括婚前体检)、产假[包括产前检查、计生手术(节育、绝育、人流等)]、探亲假、丧事假、工伤假,均按上级有关文件办理,但必须向学校具备请假手续。

6、下列情况,经学校批准,应算事假,记入考勤表,但不扣考核分和工资:

(1)教职工凭子女学校通知参加家长会,或子女结婚(请假在2天内)的。

(2)女教职工有10月以内的婴儿,每天需要1~2小时亲自哺乳的。

(3)教职工本人直系亲属、配偶和配偶的父母患病,必须由教职工本人陪同看病或住院要陪护的。教职工直系亲属、配偶和配偶的父母等年事已高,到教职工处探望后归家,必须由教职工本人护送的。

(4)教职工住宅设施等因维修或拆迁,必须由教职工本人在家照理的,须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

7、教职工因公出差,或按教育主管部门通知参加外系统组织的会议、活动,不算请假,但要事前调整好有关工作,外出情况要记入考勤表。

8、教职工请假被批准后,要及时向考勤人员说明休假期限,记入考勤簿和相应档案。请假或续假,提前或假期满上班后,应立即到相关处室和考勤执行人员处销假。

9、教职工可以提前销假。提前销假,在做考勤记载时,只记录实际请假的天数,未执行的假期不做加班对待。

10、假期的计算:

(1)婚假、丧假、事假,从批准之日计算,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但是教职工到外地结婚(不包括旅行结婚)、奔丧、探亲,可根据实际路程,在路上的时间不算事假。

(2)其他假,从批准之日计算,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11、教工病假、事假期间的工作安排:

教工必须在作好工作安排后才能执行假期。

(1)请假在1周以内的,必须先自行好调整工作(调整情况交有关处室存档),销假后必须立即恢复学校原来安排的工作。

(2)超过1周的,由教导处等有关处室调整工作,并做好相应记载(包括代课、加班等)。

(3)教工销假后须补齐请假期间所缺的课程或相关工作。

(4)请假期间的工作,由教导处、政教处、行政办等部门安排其他人员代班、加班时间较长的,学校给代班人员适当补助。

三、旷工与缺席

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工作,假期已满而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不服从学校调动和工作分配、不到工作岗位报到上班,工作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

以上情况视为旷工。

2、私自调课和因此造成空堂,安全职守不到岗,午眠、三操、升旗仪式不到场,迟到和早退超过规定时间,行政和考勤执行人员抽查不在岗,请假事由填写虚假,不参加集体会议或活动,活动和义务劳动时中途离岗等。

以上情况视为缺席。

四、考核与奖惩

1、全学期无任何请假记录或病假事假在5天以内的(公事、公差、教研等学校安排的工作除外),可以视为全勤,出勤分为满分并将给予相应的考勤奖。

2、事假(私事)超过规定天数、学校安排的义务劳动和各种活动每缺席1次记录并扣除出勤考核分1分,每天(次)扣50元。

3、凡上课或值班、例会、政治学习、集会等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等,迟到和早退3~5分钟的只作书面考勤记录,若属经常性且全期累计超过10次的,每3次扣考核分1分;凡迟到和早退5~10分钟的每次扣10元,并视为旷工;10~20分钟的每次扣20元,视为旷工并予教育;20分钟以上的每次扣30元,给予口头批评并记为旷工。在期末或年终考核时,视为旷工的,每次扣除出勤考核分1分;记载为旷工的,每次扣除出勤考核分3分。迟到和早退期间发生的岗位责任事故,概由当事人负责。

4、旷工(缺席)期间不发工资和福利奖金。全学期旷工(缺席)3天及以上,全学期旷课(缺席)3节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报区教育局人事股作不合格处理。旷工(缺席)期间发生的岗位责任事故,概由当事人负责。

五、其他

1、本制度由学校教代会负责解释。

2、本制度从2014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3、本制度由全体师生员工监督执行。

4、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行政会集体研究公布后试行。

2014年8月27日。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学校教职员工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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