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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宿舍规章制度(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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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宿舍规章制度(通用14篇)
2023-11-10 07:30:01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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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宿舍规章制度篇一

(2)按制定的宿舍、寝室、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3)退宿时如果本人使用的公有物品有损坏须按价赔偿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

2、宿舍作息时间。

早6:30起床,晚上20:00洗漱,20:30就寝休息。

(1)异性学生不得进入寝室。

(2)不得带校外学员进入寝室。

4、日常管理制度。

(1)每个寝室推选一名寝室长,负责寝室事物。

(2)寝室要排出值日表,离寝之前将寝室卫生打扫好,待老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卫生。

(3)爱护公务,不准在墙上、门上乱涂乱画,不准在寝室内乱贴纸张,乱拉绳带,损坏公物者,要加倍赔偿。

(4)住在上铺的同学,上下铺是注意安全,严禁上翻下跳等不安全行为。

(5)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务、严防丢失,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水龙头关好。

(6)同学们洗漱时要保证地面干燥,不得在地上随意撒水,若地面有湿滑情况,同学们可及时告知老师处理。水必须倒在水池内。严禁向走廊、楼梯、厕所内及窗外乱扔杂物、倒剩饭剩菜、扔塑料袋等。禁止随地吐痰、泼脏水。

(7)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间熄灯就寝、起床。熄灯后不许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如:大声讲话、听收音机、手机、窜床聊天、洗漱、打电话等。

(8)保持宿舍内的肃静,严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哗、打闹、摔东西、打球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9)宿舍内禁止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10)起床时要背把整理好的被子靠墙壁一侧摆放,床单抻展平。

(11)不得在宿舍内打闹、做恶作剧。

(12)寄宿生应坚决服从辅导老师和室长的管理,接受老师的检查,不得顶撞、辱骂辅导老师。

(13)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个人生活用品放到指定位置,禁止在室内悬挂衣物,不能将书籍堆放在床上,努力做到净、齐、美。

5、宿舍内务规范要求。

(1)被褥、物品摆放整齐。

(2)洗漱用具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擅动他人物品)脸盆放在床铺下。

(3)鞋子头朝前放在床下,摆成一线。

大学宿舍规章制度篇二

1、楼道由宿舍内成员负责,实行门前“三包”。

2、楼梯、厕所、洗漱间等保持地面清洁,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下水道畅通,厕所外边无粪便。

3、宿舍的公共场所,保持墙壁干净,无蛛网,玻璃明净。

4、严禁在楼内随地泼水、吐痰、燃烧废纸、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5、严禁在宿舍楼内楼外墙壁上张贴字画、涂写、刻画。

6、严禁随地大小便,做到大便入坑,小便入池。

7、楼道禁止晾衣物,宿舍内禁止隔窗倒水、扔杂物。

大学宿舍规章制度篇三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交友、休闲的重要场所,是学校正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展现高校校园文明成果的重要窗口。为增强学生宿舍基础文明建设和管理、教育、服务的育人工作,使学生在一个健康、卫生、有序的环境中学习生活,针对学生宿舍的卫生、安全方面的管理,联合我公共卫生学院的客观状况,制定以下制度:

检查各卧室的卫生、就寝、安全状况,以及学生夜不归宿和其余违纪状况。

班级纪检委员每日对各自班级的卧室进行检查,学生会组织。

人员对学生卧室进行每周的突击检查和每晚的抽查。

1、1900~2200玩游戏、纸牌等)。

2、学生卧室推行夜晚23:00准时自行熄灯制度,住宿学生应做到准时就寝、准时起床。

3、住宿学生不得夜不归宿。

4、禁止在卧室内饲养各样小动物。

大学宿舍规章制度篇四

尊敬的系领导、老师:

一个半学期以来,我部门工作开展的密度、力度从总体上来说已经很大,在宿舍管理方面效果还可以。但在某些方面细节问题上做得还不怎么到位,以导致20xx年3月29号晚上(8:00—9:00)xx寝室因私拉电线使用不当而失火。对此我代表部门愿意接受任何处罚,且作以下检讨:

学生会本着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的宗旨工作,工作严谨、一丝不苟。xx寝室失火可以说是我部门工作还没到位,比如:

1、寝室管理、安全检查出现真空期(上课期间及每周日21:00—22:30)。

2、安全宣传力度还不够,安全用电还未深入人心,同学们的安全意识还有待提高。

3、虽然我部门在3月9号10号对我系寝室进行大功率电器清缴和私拉电线清查,但未对私拉电线的寝室进行及时处理。

以上三点可能是导致失火的主要的直接或间接原因,为此我部门为机械系学生会、为机械系所有同学、老师及系领导抹黑,也辜负大家的厚望,在此我部门深表歉意!为防止以后类似事情发生,我部门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值班巡逻。

2、与学生会各部门积极配合,加强安全宣传及教育。

3、再次在全系范围内清查大功率电器(包括电热杯)及私拉电线的寝室,并做及时处理。

4、对我系学生电脑进行统一登记,对宿舍网线及电线进行统一规划。

5、清查宿舍一切酒瓶,有毒、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物品。

对于此次事故,我部门所有成员积极反思,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尽最大的努力争取以后不发生类似事故。

检讨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文档为doc格式。

大学宿舍规章制度篇五

学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学习的场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关系到校风的建设,关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养,提高住宿生的独立生活能力,管理能力,自控能力,确保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拟定本制度。

一、住宿和退宿制度。

1、学生宿舍由学校宿管组统一管理,所有住校学生必须服从学校宿管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新生报到注册后到管理员处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3、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擅自调换;不准留宿客人。

4、学生住宿所用床上用品(被套、床单、枕头等物品)均按学校统一要求发放。

5、学生离校(含毕业、转学、退学等),必须由管理员办理财产移交验收等手续。学生因故休学均须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6、学生离校必须在接到学校通知后的3天内办理完有关退宿手续,对无故拖延时间滞留学生宿舍者,学校将采取措施处理。

7、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有室内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管理员汇报;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8、学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须先向管理员请假,办好由班主任同意的请假审批表交宿舍管理员。

9、住校期间,学生晚休擅自离开校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学生实行警告、记过等处分。

二、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进教学楼上课并带齐学习用具,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录音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插座等。

2、在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使用音响。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楼或留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班主任或管理员请假并签名,将请假条交宿舍管理员登记保管,返校后主动销假。星期五下午必须回家,星期天下午必须返校。如因故无法返校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5、在上课时间,住宿生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中途需要回寝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条,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规定教室上晚自习,对于在校园内其它地方学习或无故不上晚自习学生一律旷课处理。

7、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谈恋爱,不传播淫秽思想,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教师反映。严禁携带有毒、有害和腐朽颓废、淫秽的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宿舍,违者按有关条例处理。

8、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钱、借物要归还。

9、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费水平应符合家庭经济状况,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要追求过度消费。

10、住宿生节假日回家应主动向家长汇报自己在学校的生活学习情况,积极主动帮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1、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日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用电、用火的安全,不得安装和使用台灯、电炉、电锅、电扇、电吹风、电热袋、电热毯、热得快等用具,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

12、全体学生和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人员必须节约水电,禁止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3、住宿生个人物品放在小柜内,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

14、住宿生要尊重教师,见面主动打招呼,要服从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1、建立卫生档案,进行卫生检查。宿舍管理员每天检查一次寝室卫生,并要求有记录。

2、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3、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必须做到“八个一条直线”

4、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6:00-6:30前,做好宿舍卫生,接受教师和值周生的检查。

5、全校大扫除时每个住宿生必须按照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完成大扫除。

6、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进餐。

7、要保持宿舍周围的卫生清洁,不得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倒在宿舍前后的地面上,便后要立即洗水。

8、住宿生要支持寝室长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教师提出,合理解决。

9、实行纪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大学宿舍规章制度篇六

为了确保校园安全,进一步强化校园治安管理,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意识,xx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

周三13:30–15:00。

总体检查范围包括d座公寓、小白楼及男生宿舍,并按照辅导员所辖院系,将所有宿舍分为四个检查区间。

3、每个月进行一次大检查,检查范围为全部宿舍,参与成员包括xx四级安全体系中的xx领导、商校保卫处、安全员、全体辅导员。

学生用电安全、防火防盗设施、学生公寓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周边治安环境。具体包括是否私自改动、乱接用电线路;电线/网线布局是否凌乱;插座、电器、线路放置位置是否合理;人走是否断电;是否使用违禁电器;是否堵塞消防通道;是否有吸烟及使用明火;是否在床架上安装床帏;是否将插座或电器放置在可燃物(包括书本、纸张、行李箱等)上;是否私自铺设易燃泡沫垫;是否私自更换门锁等。

1、对于表现优秀的宿舍,宿舍成员在大一期间参加各项评优活动时将给予加分的奖励;

2、对于有违规现象的宿舍,将根据学生手册的条例进行通报批评。对于被通报批评的宿舍,将取消其宿舍成员大一期间参加各项评优的资格。

大学宿舍规章制度篇七

第一条为保护住宿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创建秩序良好、安全卫生、文明健康的学生住宿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05〕5号)及《山东大学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对学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由学校分管领导任主任,公安处、兴隆山校区管理办公室、齐鲁医学院学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第三条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宿舍长组成的五级教育管理责任体系,负责住宿学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所辖住宿学生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改,逐级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学校向住宿学生统一提供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设施,并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做好公寓门卫值班、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按照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合理的个性化服务。

第五条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相关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工作,切实加强对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生校内住宿的安排调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校内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卫生保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学生自律组织——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协助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完成公寓内住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的学生公寓自律组织协助开展本单位公寓内住宿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条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提升公寓文化品位,形成积极、健康、文明的公寓文化对学生成长、成才有着重要作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以学生公寓为平台开展相关系列校园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活动,不断提升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条在山东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在学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须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规定,同时有权利对学校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及改进意见。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住宿学生以适当方式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公寓工作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对学校给予的与宿舍有关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的,或因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有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行为的,学生有向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二)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生公寓安全状况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山东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学习消防知识,增强防火意识,主动举报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作为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主体,其相关负责人是本单位学生在宿舍内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须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学生宿舍安全,查处违反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情况。

第十二条公寓内严禁违规用电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或存有破坏学生公寓智能控电设备的插座、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及公寓管理部门认为其他有可能影响学生宿舍安全的电器;在公寓楼生活服务室(或公寓楼指定区域)严禁不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吹风、洗衣机、微波炉、熨烫机等设施;不得在公寓内存放电动(瓶)车等大容量电池,更不能在宿舍内为电动(瓶)车等大容量电池充电;严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炉、卡式炉、蜡烛等能产生明火的物品;严禁在公寓内自炊、吸烟、燃烧纸张杂物。

第十三条严禁个人物品影响消防通道畅通。未出现火情火警时,严禁动用和损坏一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发生火情时,学生应及时报警,并同时报告本楼值班室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枪械、弹药、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公寓,严禁在公寓楼内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五条为保证财产安全,学生须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得转借、私配房间和消防窗钥匙,不得私换门锁。

第四章秩序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交费后入住学生公寓,由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签订住宿公约或住宿承诺书。住宿房间和床位确定后,学生不得擅自调换,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学生须服从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统一管理,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巡视检查。学生因专业调整、学籍变化、交流访学等原因需进行住宿调整的,须持学校相关部门、转出或转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的证明(或通过线上申请)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调整(跨校区住宿调整的,原住宿校区床位必须要办理退宿手续)。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住宿学生进行房间内部调整的,须向学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后才能进行调整;同时将调整后的学生住宿情况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七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脸”制度、大宗物品出入登记制度,有接受公寓管理人员检查询问的义务。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公寓楼,如遇特殊情况,来访者须持有效证件登记,由被访者当面确认后方可进入公寓,且须在当日21:00前离开。

第十八条住宿学生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预防传染病发生。房间空气应畅通,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干净,个人床铺洁净,桌面整洁。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自律组织配合学校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公布检查结果。

第十九条学生在公寓楼内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及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留宿异性;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二十条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作息时间制度。因特殊原因晚归者须出示学生有效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不归者须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假。

第二十一条住宿学生离开房间时应关闭、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电源,关好门窗,锁好房门。

第二十二条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按时离校、文明离校。

第五章公共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住宿学生须爱护公共设施,节约水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二十四条住宿学生不得丢失、破坏学校统一配备的公共设备。损坏公共设备要及时报修,丢失或破坏的由当事人赔偿。

第二十五条学生公寓内的电路、灯具、插座、风扇、洗衣机、淋浴器、开水器、空调等设备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人员负责,学生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章退宿及校外住宿管理。

第二十六条住宿学生因疾病、结婚、实习等原因需要办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请,本科生须家长知情同意,研究生须家长或配偶知情同意,经指导教师、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加强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因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相关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八条学校将学生在公寓内的表现纳入综合评价并将之作为学生参与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学校对在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十九条对于违反以下有关规定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经同意夜不归宿或经常晚归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七)在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八)在宿舍楼内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九)其他违反学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条学校将学生公寓内的卫生、安全、学生行为文明状况、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辅导员进宿舍走访次数、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参与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纳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工作评价和辅导员年终考评之中;对因疏于学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山东大学非全日制学生、来访学生及其他需要在学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青岛校区和威海校区学生公寓管理可根据本校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山大学字〔20__〕16号)同时废止。

大学宿舍规章制度篇八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重要场所,要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对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加强校风、学习建设、维持校园安定团结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使学生宿舍安全、文明、有序,培养住校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宿舍日常行为规范:

1、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学生住宿实行男、女生分区定位住宿。凡住宿的学生应严格按管理员安排的宿舍铺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动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宿舍钥匙,学期结束前将钥匙转交舍长,由舍长统一上交管理员处。

2、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服从宿舍长安排,自觉维护宿舍成员的利益。

3、按时就寝,就寝后严禁吹、拉、弹、唱,高声谈笑,吵闹喧哗等有碍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动。晚上上完课后1小时内应洗漱完毕,严格作息时间。不得到其它宿舍串门、留宿。

4、学员不得随意寄宿它处,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宿舍管理员请假。宿舍内不得留宿外人,特殊情况应报生管处批准。因病休息于宿舍,应有专业老师的签字,并在生管处登记。

5、搞好宿舍卫生,每天起床后要整理内务,并保持宿舍整洁。学生宿舍卫生由宿舍长每天安排宿舍成员轮流值日,做到一天一小扫,每周六一大扫。保持好室内外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床下无脏物,墙上无污垢,门窗明亮,严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抛扔杂物。有换洗衣服的学生,课外应尽快清洗完毕,并拧干晾好,坚持开窗通气,保持空气新鲜。

6、不得在墙上乱涂抹刻画,严禁贴挂黄色庸俗图片。宿舍区内不准高声叫嚷,不准打球,不准说脏话,打闹等。

7、注意安全,离开宿舍时关好门窗。严防事故,不准在宿舍点蜡烛,不准私接电源,不准在床上蹦跳打闹。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8、男女学生一律不允许进入异性宿舍,否则将给予严厉处分。

二、学生住宿违纪处理:

下列情况之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1)未经允许在外留宿一次者;。

(2)打架斗殴;。

(3)有偷窃行为;。

(4)吸烟喝酒;。

(5)看黄色等不健康书刊;。

(6)赌博行为;。

(7)私自接纳他人留宿;。

(8)向室外、楼下扔物品、倒污水:

(9)损坏公物、私接电器情节严重者;。

(10)不尊重管理人员或不服从宿舍长安排,影响宿舍成员的利益。(11)其它违纪行为。

三、公物管理:

1、室内公物管理责任到人,入住时登记造册,宿舍长签字确认,负责人保管使用,结业时验收。

2、爱护宿舍公物,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宿舍长,宿舍公物的自然损坏,应到生管处登记,学校派人维修。

3、宿舍公物损坏或丢失,由责任人赔偿。查不出责任人,由室内全体人员分摊。

4、损坏公物的赔偿办法:

(1)不慎损坏,主动承认者,照价赔偿;。

(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3)故意损坏,事后又主动认错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4)故意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三倍赔偿,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大学宿舍规章制度篇九

5、爱护公物。

(1)爱护室内一切公共财物,如门、窗、床、柜橱、桌凳、电器设备、卫生用具等,丢损要赔,故意损坏要加倍赔偿。

(2)爱护卫生间自来水管道、水箱、龙头、隔门等设施。

(3)墙壁上严禁乱贴乱挂,乱写乱画。

6、团结互助。

(1)同学之间友爱互助,热情帮助同学解决困难。

(2)不得随便乱拿乱用其他同学的东西,更不得偷窃钱财。

二、管理措施。

1、严格办理住宿手续,凡住宿生都要定房间、定床位,登记、造册。

2、室长要尽职工作,按照宿舍管理目标,责任到人。

3、值夜班的生活指导老师,要加强夜间巡逻,按要求记录,发现重要问题要向学校行政值班人员和有关领导汇报。

4、生活指导老师要每月召开室长会议,定期了解住宿情况。生活指导老师每天要认真填写宿舍日志。

5、实行奖罚制度。

(1)凡违反“六条管理要求”的个人,根据不同情况实施下列教育措施:个别批评、公开点名批评、经济赔偿,取消住宿资格,乃至纪律处分,以上教育措施可视情同时采用,并酌情扣减所在班级的文明班级评比分。

(2)凡六条要求达到的房间和室长根据不同情况给予以下三种表扬奖励:大会表扬,授予“文明宿舍”或“优秀室长”的光荣称号,颁发纪念品并给予所在班级的文明班级评分中加分。

大学宿舍规章制度篇十

1.学生入校后一律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不准擅自调换,寝室内应选好寝室长,要服从寝室长的安排。

2.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归宿;午休和晚上熄灯后应保持安静,不做妨碍他人休息的事情。

3.未经宿管办楼长批准不得进入异性宿舍。

4.宿舍内不准点蜡烛,生火,点蚊香及焚烧纸屑及任何物品,不准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赌博,保持宿舍,走廊的整洁,宿舍内做到大方美观,整齐规划,按宿舍规划化管理标准,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不准往走廊倒水。

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在宿舍内摆摊设点,叫卖或推销物品。6未经学院有关部门许可不得外宿或留宿外来人员,各寝室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准私自转借他人或调换,遗失钥匙要及时报告管理员,离开宿舍休息后要及时关好门窗。

7.寒、暑假,外出实习或毕业离校,一律将寝室内卫生打扫干净,清理,收拾好私人物品,关好门窗。

8.严禁不关水龙头,浪费水、电资源。

9.严禁朝窗外乱扔垃圾,泼水。

10.严禁将宠物带入宿舍。

11.床卡必须对位粘好,寝室内同学不可随意调动损坏或丢失必须进行补办。

12.查房时,寝室内人员一律不允许窜房。

二、学生宿舍卫生规范化标准。

1.床铺要求:床上用品保持干净整齐;被子必须折叠整齐,床单无褶皱;被子摆放方式及位置要求全宿舍统一;床上不摆放其他衣物等。

2.书桌要求:桌面干净无污渍;书籍摆放整齐划一;其他用品布局合理;不摆放其他杂物。

3.地面要求:保持地面清洁,无果皮纸屑等垃圾;地面干净明亮;无水迹痰迹等。

4.鞋物要求:摆放位置恰当;摆放统。

一、整洁。

5.空气要求: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防止异味的产生;杜绝蝇、蚊等虫子;注意个人卫生。

6.墙壁要求:墙壁无乱贴乱画;保持墙壁洁白;墙壁装饰物要有整体美感;提倡个人或宿舍特色。

7.玻璃要求:玻璃洁净明亮;粘贴的装饰物具有美感且不影响室内光线;窗弦上无灰尘;窗帘整洁。

8.窗台要求:不摆放鞋类、饮料瓶等杂物;保持窗台清洁无泥土;花草、花盆摆放位置合适,具有美感;无水迹、痰迹等。

9.内务要求:毛巾、口杯、水桶等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合理。

10.整体效果要求:不使用蜡烛等明火,保证宿舍安全;垃圾箱摆放位置恰当,保持垃圾箱的清洁;爱护同学个人财物和公共财物;宿舍有自己的特色布置,美观大方。

11.宿舍氛围要求:宿舍成员团结友好;宿舍间和睦相处;宿舍成员。

共同营造出一个温馨、和谐的休息学习环境;有本宿舍独特的宿舍文化;对待来客礼貌大方,热情接待。

(一)、内务。

内务检查等级分为“最佳”、“较好”、“一般”、“较差”、“最差”五个等级;一个月内评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学院最佳宿舍的寝室给予全院表扬并每人加操行分1分,若一个月内评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学院最差宿舍的寝室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每人扣操行分2分。

(二)、纪律。

1.私拉电线,使用违章电器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电器扣操行分3分并对违章宿舍或个人进行教育;对屡教不改者,给予院通报批评并没收违章电器具扣操行分5分。

2.对夜不归宿者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并扣操行分3分。

3.在宿舍内喝酒、打架、斗殴、起哄者,视其情节扣操行分1至5分,情节恶劣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私调寝室床位或占用其他房间者,责令搬回原处。

5.凡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打球、跳舞等妨碍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者,给予口头警告,对聚众哄闹者,给予口头警告并扣操行分1分。

6.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泼水、乱倒垃圾等破坏公共卫生者,给予口头警告并扣操行分0.5分。

7.在公共场所涂写、刻划、乱贴字画、标语,污损墙壁者,除责令清除扣操行分1分。

8.在宿舍楼内焚烧物品,使用明火者,给予口头警告;若导致火警、火灾,根据后果给予相应违纪处分或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9.将宠物带入宿舍者,学生会有权将其宠物没收并上报学生处。

10.生活部查房时,一经发现有请伪假、代房等一切违规行为者扣操行分2分。

11.对不配合管理人员工作,无故拒不开门接受各项检查;或刁难、谩骂、无理取闹者,给予口头警告并扣操行分1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并扣操行分2-5分。

附:内务检查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00至10:00;如有特殊情况则周六和周日检查。

违章电器及夜不归宿采用抽查形式。

本制度适用于机电工程学院全体学生。

校宿舍奖惩细节可查询学生手册。

机电工程学院委。

学生会生活部。

二零零九年十月。

大学宿舍规章制度篇十一

您好!

对于住校的学生而言本应将宿舍当成自己的家才能够有着较好的发展,毕竟在以往的学习中即便是将自己的房间弄得脏乱不堪也会遭受到父母的批评,更何况身处于大学校园之中更应该遵守宿舍的相关规定才不会为老师增添麻烦,因此这次宿舍脏乱的状况除了被老师批评以外也让我为此感到十分后悔,即便是为了纠正宿舍脏乱的错误也应该要进行深刻的检讨才行。

在以往的学习中自己便明白因为宿舍卫生的问题分心是得不偿失的事情,无论是被扣分还是连累室友都意味着宿舍脏乱的状况十分严重,面对这种后果若是不能够采取正确的措施则很有可能为班级的发展带来不好的影响,毕竟连基本的卫生状况都不能够进行较好的处理又怎能期待自己在学习上获得成就呢?得知这个浅显的道理以后自然就会明白坐视宿舍脏乱的行为是多么愚蠢,除了辜负老师的信任以外还让自己的品性因此而变得堕落不堪。

明知打扫卫生不需要花费太多精力却不愿意认真对待只会显得自己过于懒散,若非好吃懒做的恶劣品性也不会导致宿舍脏乱却得不到打扫的事情发生,在我看来这次宿舍脏乱被扣分的问题也让室友们遭受了无妄之灾,尽管维护宿舍的干净整洁是大家共同的责任也不应该在脏乱的情况下变得无动于衷,连这种基础的问题都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只会显得自己的品性卑劣不堪罢了,虽然这类现象并非是自己乐于见到的事情却也是在自己懒散的作风下纵容的结果。

想想为了进入大学付出的努力又怎能堕落到这种无耻的地步,明知大学教育的重要性却不好好珍惜则会导致以往的心血全部白费,连宿舍卫生都无法处理好的学生即便成绩再怎么优秀也无法改变卑劣的品性,若是因为这次宿舍脏乱的问题让班级为自己蒙羞则会让自己感到后悔不已,扪心自问每天抽空打扫宿舍难道是件十分繁重的工作任务吗?连基本的宿舍卫生都不能保持又怎能期待自己在学习上获得成就,这种涉及个人品德的污点若是不能够尽快清除的话则会影响到自己在同学们心目中的形象。

回想起以往在学习上的付出自然不能够因为这次宿舍脏乱的问题变得一蹶不振,毕竟大学教育想要培养出的人才绝不是自己这种连宿舍卫生问题都解决不了的人,因为宿舍脏乱的问题而被打上好吃懒做的标签只会显得自己过于无能罢了。

此致

敬礼!

检讨人:x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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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宿舍规章制度篇十二

学生宿舍楼卫生主要包括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学生宿舍内部卫生、学生宿舍区的环境卫生、卫生用品管理使用办法四部分:

(一)学生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

1、楼道由宿舍内成员负责,实行门前“三包”。

2、楼梯、厕所、洗漱间等保持地面清洁,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下水道畅通,厕所外边无粪便。

3、宿舍的公共场所,保持墙壁干净,无蛛网,玻璃明净。

4、严禁在楼内随地泼水、吐痰、燃烧废纸、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5、严禁在宿舍楼内楼外墙壁上张贴字画、涂写、刻画。

6、严禁随地大小便,做到大便入坑,小便入池。

7、楼道禁止晾衣物,宿舍内禁止隔窗倒水、扔杂物。

1、宿舍内部卫生由本宿舍成员负责,宿舍长安排,轮流值日。

2、禁止把早、午、晚饭带入宿舍食用。

3、宿舍内垃圾物,由宿舍值日生每天将其倒入学校垃圾池,不准将垃圾扫到宿舍门口。

4、宿舍公物要按学校要求的指定位置摆放。

5、宿舍内玻璃干净明亮、灯具无尘土、门、窗框无污物,窗台无杂物。

6、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墙壁无尘土,无蛛网,无杂物。

7、地面干净,无痰迹,无果皮、纸屑等。

8、箱子上及空铺上的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9、宿舍内无不健康张贴物,可适当搞些宿舍文化,禁止私拉乱接,晾挂衣物。

10、床上被子要按要求叠放整齐,床上无其它物品;床单、枕巾干净,床单平整,无褶皱;个人生活用品〈衣服、鞋、洗漱用具〉摆放整齐。

11、学生宿舍门外墙壁及宿舍所对应地而位置,归属各宿舍卫生区,保证墙壁无球印、脚印污染,地而无垃圾物,无泼水现象。

宿舍区环境卫生包括宿舍楼前后所有公共场所卫生,宿舍区的环境应做到保持地面清洁,无落叶、砖块、塑料袋,无卫生死角。

(四)卫生用品管理使用办法。

1、学生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用品由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其中,大扫帚、小条帚、拖把、铁撮箕实行定期定量发放,节约奖励。

2、学生宿舍内卫生用品由舍长负责管理,拖把、小条帚每学期每发放一次,铁撮箕在新生入学时发放一次。

大学宿舍规章制度篇十三

第一条为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学生日常住宿行为,依据《天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天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天津大学学生宿舍入住的各类学生,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天津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同等学历研究生、远程与继续教育学生、港澳台侨学生、外籍留学生、进修生、其他临时住宿学生等。

第三条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课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

第四条学生宿舍管理紧密围绕学校育人目标,坚持思想教育与管理服务相结合、学生自我管理与物业服务相结合、制度管理与行为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由校学工部学生生活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简称园区中心)具体负责。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六条本科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提供住宿;硕、博研究生实行住宿自愿申请制。各类别学生应按学校相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住宿费用,并签订住宿公约。

第七条所有住宿资源由园区中心统筹分配,新生报到凭录取通知书等办理入住手续。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宿舍不具备居住条件的情况,可申请调宿,由园区中心审批办理;其他原因的调宿,视情况予以办理。

第九条学生因伤病申请无障碍宿舍的,应出具医院诊断证明,经学院审核,由园区中心视情况予以办理;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学生,应持校医院证明,及时向园区中心说明情况,园区中心视情况予以安排或调整。

第十条学生毕业时,集中办理退宿手续,并遵守离校清宿时间搬离宿舍。

第十一条因结业、退学、转学、出国等原因注销学籍的,提前办理退宿手续,并在一周内搬离宿舍和退还钥匙。

第十二条因事、因病等原因办理休学离校的,提前办理退宿手续,并在一周内搬离宿舍并退还钥匙,休学期满回校重新办理住宿申请手续。

第十三条本科生征得家长同意,研究生征得家长和导师同意,并经学院审核,可自愿申请退宿。

第十四条办理退宿时,住宿不满一学期(含满一学期)按一学期收取住宿费用;超过一学期不满一学年按一学年收取住宿费。

第十五条以上住宿、调宿、退宿均须服从学校的统一调配。

第三章秩序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应自觉规范日常住宿行为,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一)严格按照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出租床位;。

(三)严格遵守宿舍楼门开关时间,遵守宿舍熄灯制度;。

(四)宿舍楼关门期间因特殊情况要进出的,应向值班人员出示证件,并予以登记;。

(五)严格遵守宿舍会客制度,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会客;。

(六)严禁在宿舍楼内饲养动物;。

(七)禁止斗殴起哄、大声喧哗、私自高声播放音响设备等扰民行为;。

(八)严禁私自改装、拆卸、破坏或处置宿舍楼内生活服务、消防安全等公共设施;。

(九)严禁在宿舍内及公共区域乱涂乱刻乱画;。

(十二)自行车等个人交通工具按指定地点在宿舍楼外整齐存放,不准放进宿舍楼内;。

(十三)禁止在宿舍楼内从事推销等商业性经营活动;。

(十四)严禁在宿舍楼内进行宗教活动;。

(十五)不得留宿非本楼同学及校外人员,严禁留宿异性;。

(十六)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携带大件物品进出宿舍楼,须在值班室登记。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学生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二)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品;。

(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网线,电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违章电器包括:

1、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水壶、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等电炊器具;。

2、电暖气、电热毯、电熨斗、电吹风、电卷(直)发器等一切具有电加热功能的器具;。

3、电冰箱、洗衣机、烘(甩)干机等生活家电;。

4、教育主管部门和消防部门认定为不适合在宿舍使用的其他设备。

(五)禁止使用无国家3c认证的伪劣电器及设备;。

(六)宿舍无人或停电后应及时关闭所有电器及电源插座开关,做到“人走断电”;。

(七)严禁从宿舍楼向外投掷杂物;。

(八)严禁在宿舍楼内吸烟;。

(九)禁止挪用和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第五章文化建设。

第十八条积极参与宿舍文化活动,营造安全、卫生、文明、和谐的住宿文化氛围。

第十九条积极融入本科生住宿书院制建设,重点围绕“家国情怀、明礼崇德、博学精专”三大任务,积极参与书院思想引领、知识分享、文化交流、生活服务、行为养成等各项育人活动,建设宿舍“家”文化。

第二十条互相关心、帮助,维护宿舍团结。

第二十一条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保持宿舍卫生、及时交还钥匙,做到文明清宿离校。

第六章奖励、处分与申诉。

第二十二条积极开展学生宿舍文明建设活动,在宿舍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应处分:

(五)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六)宿舍楼内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第二十四条宿舍违纪处理程序依据《天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执行,宿舍违纪申诉处理依据《天津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学生宿舍管理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由学校有关部门根据本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学宿舍规章制度篇十四

1、学生宿舍按学校规定时间开关大门。学生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出入宿舍,在宿舍关闭时间内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宿舍,必须报告班主任及宿舍管理员,得到批准后方可进入。

2、学生离开宿舍时应检查水电开关是否关好并关锁好本寝室的门窗。私人物品各人妥善保管。如有贵重物品可交由宿舍管理员代为保管。

3、不得留宿非本寝室其他任何人员。校外人员来访,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后由被访者带入。在宿舍区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向管理员报告。

4、严禁将火种带入宿舍。学生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或其他有害物品。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携带可能危及安全的物品如刀具、充电电器等。

5、严禁私拉私接电线使用自带的电器,一经发现除没收所有材料外,可上报学校给予校纪处分,造成灾害事故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保持走廊及楼梯通畅,不准停放自行车或堆放杂乱物品。不得随便动用设在宿舍楼里的消防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

7、禁止在宿舍区从事与球类有关的体育活动。禁止在宿舍区从事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任何危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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