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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双城记》读书笔记500字(实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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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双城记》读书笔记500字(实用11篇)
2023-11-09 18:11:46    小编:ZTFB

诗歌是语文学习中重要的一部分,可以帮助我们感受文字的美。写总结时应注重逻辑性和条理性,保持文章的连贯性和流畅性。下文是一些从实际经验中总结出的有效方法和技巧。

《双城记》读书笔记500字篇一

有人说《双城记》是一部伟大的爱情小说,着眼于卡顿对露西的博大的单恋,为了后者的幸福,前者不惜牺牲自己去搭救后者的丈夫。不过如果从情节和人物关往中,比较难以感受到卡顿怎么会深深爱上露西,在单恋的前提和基础似并不牢靠的情况下。

我想《双城记》并不重在写情,露西与达奈的相爱结婚,卡顿对露西的单恋其实比较概念化,个人认为《双城记》是狄更斯对革命和人性痛苦深思所交的答卷。

不宽容,不允许中间路线的革命时代,它们个人命运往往是凄怜的。

狄更斯在《双城记》中即从人生角度对以上的部分观点作了生动的阐述。《双城记》的两个主角应该是厄尼斯和卡顿。酒馆老板娘厄尼斯是受压迫的劳苦人民的代表,她的弟弟和妹妹都被贵族艾弗蒙害死,她因此形成了疯狂的仇恨,表现为要利用革命的混乱杀掉每一个和艾弗蒙家族有关的人,包括其有人道主义思想的管家,其外甥达奈,以及达奈的妻儿。革命就是报仇雪恨,而且是不受限制的滥杀,这是相当一部分受残害的普通民众的态度。甚至有些人道知识分子在深受迫害的时候,也会丧失理智,产生这一想法。莫奈特医生被艾弗蒙陷害,在巴士底狱关了18年,在狱中身心具残,变成了精神病人,狱中他即写到要向艾弗蒙讨回血债,直至他这个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当然当他出狱神志清醒时,其人道思想占了上风,他能够分清敌我,可以接受敌人的亲戚作为女婿。而正是疯狂的仇恨使他付出了代价,他在狱中偏激言论最终使女婿上了断头台,差点断了他女儿的幸福。仇恨使人疯狂,疯狂的仇恨造成疯狂的革命,疯狂的革命最伤害疯狂的革命者,作者通过这两个人的命运丰满的阐述了这一观点。

利益,它才会带来福音。当然这也是理想主义的想法,绝大多数人都会达到这种境界。所以这种理想主义,也只能是寒夜中的星光。

狄更斯在全书最后回到了基督教,“主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仰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着;凡活着信仰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句话在托尔斯泰的《复活》中也被引用,看来基督教的道德思想一直被这些人道主义作家奉为圭臬。

《双城记》读书笔记500字篇二

好词:一无所有、悲悲切切、虚度光阴、容颜姣美、大雾弥漫、安然无事、慈悲泪雨、睛空万里、阳光灿烂、和煦美丽。

好句:对于世界而言,你是一个人;但是对于某个人,你是他的整个世界。

人们面前应有尽有,人们面前一无所有;人们正踏上天堂之路,人们正走向地狱之门。纵然伤心,也不要愁眉不展,因为你不知是谁会爱上你的笑容。没有人值得你流泪,值得让你这么做的人不会让你哭泣。

不要着急,最好的总会在最不经意的时候出现。我现在已做的远比我所做过的一切都美好;我将获得的休息远比我所知道的一切都甜蜜。不要为那些不愿在你身上花费时间的人而浪费你的时间。

爱你的人如果没有按你所希望的方式来爱你,那并不代表他们没有全心全意地爱你。在遇到梦中人之前,上天也许会安排我们先遇到别的人;在我们终于遇见心仪的人时,便应当心存感激。

不要因为结束而哭泣,微笑吧,为你的曾经拥有。我的感想:最好与最坏、智慧与无知、信仰与怀疑、光明与黑暗、希望与失望、应有尽有与一无所有……存在于那个时代,也存在于历史的每个时刻。让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矛盾才是世界的本真”。

在一个最坏的时代,暴力蔓延无边;在一个最好的时代,爱无处不在。“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双城记》读书笔记500字篇三

“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题记。

那是小说作品中最著名的开头之一:“那是最昌明的时世,那是最衰微的时世……”无数人套用过此桥段;那是我们最无法想象的爱,“沿着巴黎的街道,送死囚的大车轰隆而过……”——卡屯先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那天晚上全城各处都在谈论他,说在所有那些上吉洛汀的人当中,他最为镇定自若,面不更色。许多人还说:他显得庄严崇高,有如先知。”

连那位一起受死的最柔弱的小裁缝,在最后时刻,“那张逆来顺受的脸上只有甜美、坚定的灵光。”

还有达奈,两次被判死刑,临行前对露西说:“我要给我的爱人作诀别的祝福。我们会在困乏人得安息的地方重又相聚的!”

这要从马奈特大夫说起。小说的开篇就是这位法国名医,因偶然目睹了贵族埃弗瑞蒙德兄弟草菅人命的暴行,被投入巴士底狱“活埋”了18年。出狱后,他变成了一个没有思想、没有感情只会做鞋的机器人。在女儿露西、好友劳瑞的悉心照料下,逐步“起死回生”。经历了这样的磨难后,他并没有想去报复,而是选择了宽恕,一走了之;当发现即将成为自己女婿的达奈就是自己的家仇,也能克制住病理性的精神痛苦,化仇为爱,给了女儿最美好的祝福。

达奈,本可以与露茜和孩子一直过着幸福的生活,只是为了解救因服务他们家而遭到逼迫的管家,而被投入死地。

马奈特、露西知道情况后,连同他们的仆人普若斯小姐和劳瑞先生,毫不犹豫跟到危险重重的法国,与达内共患难。紧要关头,为阻止德发日太太对露茜母女的追杀,普若斯与她进行了殊死搏斗,此处,作者只说了一句话:“爱总是比恨有力得多”。

卡屯因为露西的缘故也来到巴黎。为了保全所爱人的丈夫及家庭,他精心策划了一个调包计,替达奈去死。

作者说:无论是卡屯的爱情,还是普若斯的友情,两者同样纯洁无私,其最高表现形式就是牺牲自我。

当整个国家都变成了一个杀人机器的时候,这些手无寸铁的人,用什么来以抗拒风浪呢?我的脑海中蹦出四个字:向死而生。

海德格尔认为,死即“向死亡的存在。”being-towards-death,也就是“向死而生”。这个说法在现代思想中经常引用、却又难于理解。海德格尔称生理上的死亡为“亡故”,而在哲学上,死则作为此在借以向其死亡存在的存在方式的名称。死比亡故更基本、更原始,因为此在只有死着,才能够亡故。而人们一般认为死即亡故,其实两者在概念上有所差别,如死可指一个过程,亡故则指此过程的结果。然而,这个差别正是海德格尔死亡本体论的关键。海德格尔的观点是,人只要还没有亡故,就以向死存在的方式活着。

“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在父亲的墓前、准备替达奈赴死时、站在断头台上,卡屯反复念的就是这样一句话。

还有小裁缝对卡屯说的一番话:“亲爱的陌生人,要是没有你,我一定不会这么镇静,因为我生来就是个可怜的小人物,胆小得很。……想到那位被人处死的主,使我们今天在这儿还能怀着希望,感到安慰。”

是的,就是这位被人处死的主,即耶稣,从未与罪孽有染,不曾亏负谁。为了证明爱是不计算人的恶,并且生命胜过死亡——他不惜受穷,受辱,受屈,受死,毫无怨言地被挂在十字架上,如果他要讨债,所有站在十字架下的人都不能幸免,然而临死前他却只说了一句:“父啊原谅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知道。”就是他,用十字架抗衡了断头台。

20xx多年前,耶稣就是以这样的爱,胜过了仇敌、胜过了世界。他以他无瑕的身躯替人死了,并且复活了,这就成为无数必将要死的人心中的安慰和盼望。狄更斯在他所有小说里坚持这个信念,并用它奋力打破这铁桶似密不透风的世界。

没有人愿意死,然而,实在要死的话,他们也不害怕,就像达奈说的,他们会在得安息的地方重聚。因为他们相信痛苦和死亡不是全部,有一个实实在在的美好国度在世界尽头等待着,那才是永恒的家乡,“在那儿没有时间,也没有烦恼。”他们不用靠抢夺和把什么人从自己前方扫掉才能到达那里,只要彼此相爱,他们都能凭着信心说:“我现在所做的是一桩大好事情,远远胜过我一向所作所为。我现在去的是一处大好归宿,远远胜过我一向所知所解。”

当我们理解了耶稣的爱和救赎,我们就能有这样的信心,因为神就是爱。

《双城记》读书笔记500字篇四

狄更斯的写作技巧已经被赞得很多了。我只想理理人物关系,免得忘记。

马奈特医生:蒙冤坐牢18年,有后遗症。罪魁祸首法国贵族艾福瑞蒙德兄弟。直到小说接近尾声才通过马奈特在监狱写的一封材料,把整篇小说的情节串联起来。这是狄更斯的写作技巧之一。

路西:马奈特医生的女儿。美丽善良。爱父亲爱丈夫。

查尔斯·达内:路西的丈夫。法国贵族艾福瑞蒙德家族后裔。放弃了家族姓氏和财产。但依然在大革命时期遭到逮捕,判死刑。

小路西:路西与达内之女。

西德尼.卡顿:跟查尔斯达内长得很像,深爱路西,最后代替达内上了吉萝亭(断头台)。为爱牺牲的典范人物。

洛瑞:银行职员,马奈特医生一家忠实的朋友,为他们做了很多事。

德发日:马奈特医生的一个旧仆,掩护马奈特回了英国。也是雅各宾派的代表人物。

德发日夫人:雅各宾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冷酷无情。因有家恨——艾福瑞蒙德兄弟抢占她的姐姐,使得她的姐姐及腹中孩子、哥哥和父亲一并死去,所以当法国大革命(1789)发生后,她成了诛杀贵族的主要人物之一,尤其要置艾福瑞蒙德家族于死地并斩草除根,所以查尔斯.达内才会被释放了当晚又被抓入狱。最终被养大路西的普洛斯小姐误杀。

普洛斯小姐:抚养路西长大的英国女人。最后失手杀了德发日夫人,同时被枪声震聋了耳朵。

杰里.克伦彻:盗墓人,最后成了洛瑞跟班去法国,帮助马奈特一家逃走。他盗墓时发现棺材里是空的,才知道有密探诈死以逃脱民众追捕。这才让卡顿抓住逃往法国的一个密探所罗门(普洛斯弟弟)的把柄为要挟,最终才得以狸猫换太子救出达内。

《双城记》读书笔记500字篇五

前些日子借了一本超厚的世界名著《双城记》,看了几章后,我决定还了它,实在没意思,而且又看不懂,不过它的减肥版,总算看完它了。

书中人物其实很多,但人物的各种关系又是那么的令我意想不到,主人公是一个曾在巴士底狱当了18年的囚徒马内特医生,她的女儿露茜,他的女婿查尔斯…我对好人总有一种好感,对坏人总有一种厌恶感,不奇怪啊,每个人都这样,除非他是超级好人,对坏人存有仁慈的心,或者他是超级大坏蛋,对好人总有一种感觉,其实这也不奇怪的,事实就是如此!一群虚伪的家伙。得法热夫妇去找露茜,原以为要帮她的丈夫查尔斯,其实是害了她的丈夫再次入狱,并且最终导致卡登先生的死。

我本人觉得卡登先生很讲义气,重感情,他第一次见露茜就爱上她,虽然表白遭到拒绝,但对她的爱仍不改变,最后为了露茜能和她丈夫团聚,为了露茜不再伤心流泪,他去监狱和查尔斯调包了,用自己的命换了露茜的幸福,不能不说他是令我最受感动的一个人物。

故事发生在法国大革命时期,小说围绕着马奈特医生一家以及德日发夫妇展开,前者主要表现爱与善行,主要人物是诚朴善良的马奈特医生,温柔多情、富有同情心而又坚强的露西、正直高尚的达内、仁爱无私又有才能的西得尼。卡顿,这些都是“爱的化身”后者主要着重反映恨与复仇,主要人物是冰冷、毫无人情、最常编织的`德发日太太、埃弗雷蒙德兄弟的恶,这些都是“恨的化身”。小说通过爱恨交织,善恶战争,最后如作者所说的“爱总能战胜恨”告终。

最令人感到的是最后兄妹相认、两人相继奔赴断头台的场景,尤其是最后的留言,“我所做的,是我一生做过的最好、最最好的事情;我即将得到的,将是我一生最安详、最最安详的休息”,这充分的显示了卡顿的正义,内在的高尚和看尽人生的超脱。

小说作者充分应用了讽刺和夸张使文章幽默风趣,人物形象生动。有很多语言值得我们去细细品味。

总之,这是一部值得一看的小说。

《双城记》读书笔记500字篇六

最近在看狄更斯的《双城记》,关于“双城”则指的是——巴黎和伦敦。本书以马奈特医生一家与德发日夫妇之间的纠葛为主,描写了导致法国大革命爆发的诱因,那就是贵族对于农民的迫害自己残酷对待,并在死亡抉择中凸显人性的华美。

而小说结尾则是卡顿代替好友查尔斯行刑结束,而这里有着一种神话似的回望,卡顿仿佛看到露西夫妇很幸福的生活着而他们的孩子则以他(卡顿)的名字命名。而他的这次替死,也让我精神一震。原来世间本就存在真正的情义。

这不禁让我想起一个曾经听过的故事,有个犯人将要行刑,因为母亲病逝,于是向国王申请由他的好友代替他坐牢,而他必须约订在真正行刑时一定要赶回来。国王答应他,只是因为他想要看看他们的友谊可以维持多久的时间。

可是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当所有人都以为犯人赶不回来时,因为下雨,他很是痛苦,于是狂奔,终于赶在行刑时赶到,而国王也在看到犯人如约而来时。被感动于是成全了一段友谊,同样也被这样的友谊唤起了对于友谊的回忆。

而狄更斯的《双城记》第一句第一段是这样的: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这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人们面前有着各样事物,人们面前一无所有;人们正在直登天堂;人们正在直下地狱。

最初喜欢这本书的缘由也是因为喜欢这一句句排比句。每一句都有可对应的展现。人,生于世,你难免不会被世俗所累。

像最近在看的《遥远的救世主》,耳边循环的是那首《天国的女儿》空灵的女声,灵魂的每个毛孔都在张开,而书中的每个字,我都不想错过,今天看到芮小丹与黑恶人员王明阳关于“文化属性”“神”“道”以及关于《圣经》中的很多对话,我仿佛看到了现场他们的对话。而与此对应的,是我从心底升腾的对于他们高度的敬意与佩服。

而《遥远的救世主》中丁元英,芮小丹这样的人,他们生活的阶层,经历的事,我们很难理解。只是因为一首音响播放了《天国的女儿》,就足以让芮小丹这个足够优秀的人。可以跑遍北京古城,只为了找到一个能一样的声音,我想那是一种灵魂的皈依。

而在芮小丹差点被黑恶人员王明阳打死时,我得心惊了,幸亏是颗臭蛋。而芮小丹与丁元英在雨中的拥抱,也让人心底拥有的不是对于男女恋爱的好奇,而是两个拥有同样灵魂的人终于惺惺相惜,彼此依靠。

正是这本书拥有这样的高度,拥有灵魂孤独的人,看了它,才会触碰心底最脆弱的神经,所以它被禁,而这大概也是被中国所谓的文化属性所束缚。

我曾经给爱人说过一句话。“我不要你的依靠。我希望我们彼此依靠。”而我这种太过独立的价值观,也让我面临过很多的选择。在我可以选择依靠时,是我自己硬撑了下来。后来回想,我为自己的勇气惊叹。偶尔,我很怀念那个那么有勇气面对挑战的自己。

那么,回归正题,情义?什么是情义,是替朋友行刑,还是芮小丹他们那样的灵魂超脱?我想,情义,就像那句中国流传的话语“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投桃报李”,如此,才会“无心插柳柳成荫”。

而通过阅读《双城记》,也让我对当时法国大革命有了更深的意义。这就是书的魅力,我看不到更远的世界,但我依然通过阅读,充盈着我的灵魂。

愿每个灵魂找不到皈依的人,都可以被伯乐发现,并彼此依靠,以此,来排解这千篇一律的琐碎日子。

《双城记》读书笔记500字篇七

1.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而是因为我喜欢与你在一起时的感觉。

2.没有人值得你流泪,值得让你这么做的人不会让你哭泣。

3.失去某人,最糟糕的莫过于,他近在身旁,却犹如远在天边。

4.纵然伤心,也不要愁眉不展,因为你不知是谁会爱上你的笑容。

爱你的人如果没有按你所希望的方式来爱你,那并不代表他们没有全心全意地爱你。

5.不要着急,最好的总会在最不经意的时候出现。

6.在遇到梦中人之前,上天也许会安排我们先遇到别的人;在我们终于遇见心仪的人时,便应当心存感激。

7.不要因为结束而哭泣,微笑吧,为你的曾经拥有。

8.如果你爱一个人,随遇而安,让他/她自由的飞,如果最后他/她还是回到你身边,那就是命中注定的。

《双城记》读书笔记500字篇八

《双城记》的故事发生在法国大革命时期。狄更斯在作品开头写道:“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这是一个智慧的年代,这是一个愚蠢的年代;这是一个信仰的时期,这是一个怀疑的时期;这是一个光明的季节,这是一个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狄更斯通过这部小说宣扬了自己的人道主义理想——暴政引起暴力,而以暴制暴只能带来更多的流血,唯有仁爱,才能挽救这一切浩劫。

埃弗瑞蒙德侯爵兄弟为了霸占一位女孩,杀死了她的父亲和丈夫,把女孩和她的弟弟打成重伤。怀有正义之心的马奈特大夫,因为揭露埃弗瑞蒙德侯爵兄弟的罪行,被他们投入了巴士底狱整整十八年。侯爵老爷的行为让人愤慨,他们的生活荒淫无度。每天早上需要四个壮汉来伺候他喝巧克力饮料,在侯爵的眼里,只有四个人伺候,才能体现他的地位,才是符合体统。侯爵老爷不光是浪费和荒唐,在这样一位侯爵老爷眼里,人的性命还比不上他的马。他的马车撵死了一个小男孩,他扔下钱就走,嘴里还不停地骂着,责怪小孩惊了他的马。小孩的父亲忍无可忍,杀死了侯爵。贵族们的暴行引起下层人民的不满,法国大革命爆发了。

巴士底狱被攻下后,马奈特大夫得救了。他的女儿露西由好朋友洛瑞在伦敦抚养长大,在得知自己的父亲还活着时,和洛瑞一起从伦敦来到巴黎。把父亲接回伦敦后,露西用温暖和爱帮助父亲恢复了记忆。亲人们才知道这十八年在马奈特身上发生了什么。露西爱上了查尔斯。达奈。而达奈正是埃弗瑞蒙德侯爵的侄子。马奈特大夫为了女儿的幸福,心里斗争了好久,克服了内心的伤痛,接受了这个优秀,温和又善良的青年。

德发日太太是攻占巴士底狱时妇女中的领袖。她就是被侯爵抢去的那个女孩的妹妹。她一家人让侯爵害得家破人亡。她活着就是为了复仇。攻占监狱后,她就割下了狱长的k头。据马奈特回忆,狱长其实并不坏。德日发太太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她以同样的暴行报复施暴者,滥杀许多无辜。她决心要把侯爵家斩草除根。她发现了达奈。不顾丈夫的哀求,(德发日和马奈特医生是老朋友),把无辜的查尔斯。达奈送上了法庭,法庭判达奈死刑。

卡顿是追求露西的另一个青年。他有很多缺点,自知配不上露西,仍然勇敢地向露西表白了对她的爱慕。他说虽然露西拒绝了他,这是他一段美好的回忆。露西选择和达奈结了婚,卡顿真心地祝福她,并且说,愿意为露西牺牲自己的一切。看到露西心爱的丈夫要被送上断头台,他利用自己和达奈相貌相似,买通狱卒,用自己替换了达奈。卡顿从容赴死,为了心爱的女人幸福,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爱终究会抵挡暴力,因为爱是永恒的。但恨不会,充满仇恨的人终究在毁灭别人的同时,也毁灭自己。被仇恨笼罩的德日发太太便是如此。

德日发太太杀红了眼,杀了达奈还不罢休。她又要去杀露西和她的孩子。露西带着孩子提前逃走了。从小伺候露西的仆人普洛斯小姐和德日发太太发生争执,她夺过对方的武器杀死了残酷的德日发太太。

《双城记》中,作者用笔刻画了上层贵族无耻的嘴脸和德日发太太报复的丑态,也刻画出了一个个善良仁爱的人。不惜自己的生命,不顾自己的安危来保护露西逃走,这是普洛斯小姐的爱。愿意为了自己所爱女人一家的幸福,不惜献出自己来救出她的丈夫,这是卡顿的爱。能冰释前嫌,不将恩怨牵扯到下一代,这是马奈特的爱。

十八年前,贵族侯爵因为私愤将马奈特投入巴士底狱,让法律成为了一纸空文,甚至成了为自己服务的工具。十八年后,德日发太太为了报仇,将无辜的查尔斯·达奈送上了法庭,让他被判死刑。昔日贵族太太们围观杀戮,今日德日发太太们也以围观杀戮为乐趣。

《双城记》读书笔记500字篇九

狄更斯的写作技巧已经被赞得很多了。我只想理理人物关系,免得忘记。

马奈特医生:蒙冤坐牢,有后遗症。罪魁祸首法国贵族艾福瑞蒙德兄弟。直到小说接近尾声才通过马奈特在监狱写的一封材料,把整篇小说的情节串联起来。这是狄更斯的写作技巧之一。

路西:马奈特医生的女儿。美丽善良。爱父亲爱丈夫。

查尔斯·达内:路西的丈夫。法国贵族艾福瑞蒙德家族后裔。放弃了家族姓氏和财产。但依然在大革命时期遭到逮捕,判死刑。

小路西:路西与达内之女。

西德尼.卡顿:跟查尔斯达内长得很像,深爱路西,最后代替达内上了吉萝亭(断头台)。为爱牺牲的典范人物。

洛瑞:银行职员,马奈特医生一家忠实的朋友,为他们做了很多事。

德发日:马奈特医生的一个旧仆,掩护马奈特回了英国。也是雅各宾派的代表人物。

德发日夫人:雅各宾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冷酷无情。因有家恨——艾福瑞蒙德兄弟抢占她的姐姐,使得她的姐姐及腹中孩子、哥哥和父亲一并死去,所以当法国大革命(1789)发生后,她成了诛杀贵族的主要人物之一,尤其要置艾福瑞蒙德家族于死地并斩草除根,所以查尔斯.达内才会被释放了当晚又被抓入狱。最终被养大路西的普洛斯小姐误杀。

普洛斯小姐:抚养路西长大的英国女人。最后失手杀了德发日夫人,同时被枪声震聋了耳朵。

杰里.克伦彻:盗墓人,最后成了洛瑞跟班去法国,帮助马奈特一家逃走。他盗墓时发现棺材里是空的,才知道有密探诈死以逃脱民众追捕。这才让卡顿抓住逃往法国的一个密探所罗门(普洛斯弟弟)的把柄为要挟,最终才得以狸猫换太子救出达内。

《双城记》读书笔记500字篇十

说是六记,其实只读了四记,另外两篇在历史长河里不知道飘哪儿去了。

忘了在哪儿看见一句,林语堂说芸娘是中国文学史上最可爱的女人。抱着“到底是怎么个可爱法,还能比我可爱吗”的心理翻了翻这本书。

看的比较不囫囵吞的是卷一的闺房记乐,和卷三的坎坷记愁。

一篇讲的是少年不识愁滋味,赌书消得泼茶香。青梅竹马,得偿所愿,每日谈诗论画观花赏景,鸾凤和鸣举案齐眉。

另一篇讲的是人生在世不称意,他生未卜此生休。被赶出家门,穷困潦倒漂泊异乡,父亲儿子妻子相继去世,兄弟为了财产与他反目,愁绪满怀无释处。

作者写的倒是丝丝入扣,有感动有叹息,但情感上不知道怎么评价。

芸娘固然是可爱的。爱诗词歌赋,也擅长烹饪女红。心灵手巧,无论是插花还是开party都能别出心裁。温柔贤惠又古灵精怪,恪守封建礼教之余,也会穿个男装跟老公出去旅游。

看上去简直完美,唯独一点我不喜欢,闲着没事儿还去给老公物色姬妾,最后那姑娘背叛约定,她也因为各种情感上的打击郁郁而终。

试图站在当时的时代和环境去理解这件事儿,奈何我实在已经进化完全,理解不能,既然真心实意的爱了为什么还能跟人分享。或许这才是男人们如此推崇芸娘的原因吧,直男们不切实际的幻想,呵呵。

作者沈复,就更不知道怎么评价了。

一开始年少求学,与芸娘花前月下卿卿我我也倒美好。成年之后只能看见他终日靠着家里的庇荫吃喝玩乐,被赶出家门之后穷困潦倒,不去想想怎么养家糊口,竟然还继续附庸风雅…完全没有对妻子儿女以及人生最起码的担当。

花了那么大的篇幅写了自己和妻子如何伉俪情深,还照样在出差的半年流连青楼。与妻子第二次仓皇出逃,竟然连儿子和女儿都顾不得了。把女儿匆匆许配给表哥家的儿子做童养媳,托人给儿子找了个地方谋生,后来儿子早夭,沈复想的是,芸娘不能延续后代了,为啥是芸娘没有后代了呢,因为别人又送给他一个小妾呗。

看到最后这句,真是恶心的我连早饭都差点吐出来。

陷入纠结。

感动过人们的这些句子和故事,到底是真是假。

写了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的苏东坡,后来又说唯有朝云能识我。

冒辟疆这个始乱终弃的大渣男,竟然还有脸写出个《影梅庵忆语》。

这个人生啊…仔细琢磨琢磨就觉得特别不堪。

所以,今天你丧了吗?

《双城记》读书笔记500字篇十一

幸亏糊涂嘀咕惊叫麻烦关键磨蹭。

回头碰巧训斥支开糟糕约定辩解。

急匆匆盘算着掩饰道热心地惊讶地。

吹牛道美妙的闹哄哄怯生生气恼地。

威胁道懒洋洋凶巴巴呱呱叫嘟哝着。

五颜六色气喘吁吁劲头十足满头大汗。

不慌不忙又推又拽瓮声瓮气小心翼翼。

兴高采烈臭名昭著自言自语一本正经。

不紧不慢嬉皮笑脸。

好句。

1、可是,艾迪熊的姿势为什么那么奇怪?他使劲弯着腰,鼻子都快贴到地上了。

2、他又推又拽,使出了全身力气,可这块积木一动也不动,就像在地上生了根似的。

3、反正提灯也保不住了,花袜子干脆找了个借口,把提灯还给他的朋友。

4、花袜子给八音盒拧紧发条,想来点儿美妙的音乐。可是八音盒还没唱,树下却传来很吵的叫声。

5、花袜子叹了口气,把它抱到木马上。

6、只听砰的一声,紧接着是一声惨叫,小鸭子从木马上摔了下来。木马那条松动的腿,禁不住摇晃,忽然断开了。

7、一切重新安静下业,花袜子总算松了口气。可是似乎有点太安静了,花袜子心里犯起了嘀咕。

8、花袜子把窝翻了个底朝天。

9、花袜子磨蹭起来就忘了着急。他一边吃饼干一边找袜子,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

10、他一眼就看见宝贝袜子正懒洋洋地躺在树下,好像已经躺了很长时间。

11、花袜子的心情一下子就好起来了,因为朋友们真的都在等他。如果下次反过来,朋友们让他等得太久——比如说让他等十分钟以上,或者让他两次数到五——他已经想出无数捉弄大家的办法了。

我的感悟。

读了《花袜子造灯塔》这个故事,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淘气可爱的花袜子小乌鸦。他撒谎说没捡到好朋友艾迪熊的提灯,但最后还是友好的还给艾迪熊了。知道做错就改还是好乌鸦。

读了《花袜子当保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花袜子小乌鸦是个热情的小动物。我也知道被别人关心时会感到心里很舒服,也知道了关心别人也是一件快乐的事。

我知道了要想得到别人的关心,自己首先要想着去关心别人。

读了《花袜子爱迟到》这个故事,明白了和别人约好的时间一定要准时到达,要不会受到朋友的捉弄。

在现实生活中,如里不守时,常常会给他人带去麻烦,自己心里也不好受。读了这个故事,我以后一定做一个遵守诺言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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