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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围城大学生读书笔记(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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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围城大学生读书笔记(汇总15篇)
2023-11-12 04:54:09    小编:ZTFB

总结是一次内心的自问自答,是每个人成长道路上不可或缺的一环。总结的过程中要注意逻辑性和条理性,使文章更具条理和连贯性。透过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总结的不同风格和差异化的写作技巧。

围城大学生读书笔记篇一

《围城》是在一个比较宽阔的抗战背景下,来对庞大的知识分子群进行描绘的。小说采用西方流浪汉小说的情节结构方式,以留学归来的方鸿渐的经历为主线,描述抗战爆发以后从上海到湖南后方的一些知识分子,并从中央探讨人的本性,人的存在价值,人的出路等问题。作品以写实与象征相结合,写出了时代、社会的象征。“围城”既是实体的象征,即抗战环境下的中国就是一个大围城,同时又是一个虚体的象征,即对一类文人心城的映射。

作者“写现代中国的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那里的“某一部分社会”指旧中国混乱荒谬的病态社会。而“某一类人物”又是指在那个社会中迷惘、落寞、卑琐的病态知识分子,揭示他们在中西文化碰撞与国难家愁中的动摇和怯懦的基本根性。小说的主题以暴露否定病态社会为基本前提,但又具有多重意味。“结婚好比被围困的城堡,城里的人想冲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作者在审视抗战时期中国社会现实杯具的众生相时,也揭示了现代人所处的多层次的人生困境。小说的男主人公方鸿渐所经历之处,无不是“围城”——上海滩各式知识界分子的社交圈子,内地小镇和乡村的丑恶闭塞,三闾大学的勾心斗角的灰色生活……都构成了一座座围城,不仅仅国家、社会是如此,家庭也是一样:方鸿渐父亲处处制约儿子的行动,方老太太经常疑心别人诱骗他的儿子;之后成为妻子的孙柔嘉柔顺之下的深藏心计……家庭社会的环境使方鸿渐感到处处有围城。方鸿渐的自身精神领域也妨碍和束缚了他冲出围城的信心和勇气。方鸿渐自身性格和顺,看出恶劣环境而不能自拔,嘴上聪明而内心懦弱。

他与四个女性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都有瓜葛,但在感情面前却节节败退。以至落入孙柔嘉的网里,又由合到分,他一生并没有冲出围城,始终是一个失败者。作者揭示了抗战环境下的中国一部分知识分子在祖国危难之际,欲持超脱的人生态度,但却空虚难耐,又加深了人们困于围城之中这一人生含义。他们被困于生活的城里,日趋腐化,不断下沉,以至不能自拔,这就是钱钟书写这书的基本主题。

作者在书中的讽刺艺术相当杰出,所以被称为“新《儒林外史》”。他对人物隐蔽心理的发掘,对人情世态的精致入微的观察和表现是相当突出的。加上作者广博的知识,高超的幽默技能刻画出一个又一个性格特点鲜明的知识分子形象。不学无术的褚慎明,走私发国难财的李梅亭,老奸巨滑的高松年,说谎到底的韩学部委员愈……作者对这些人物的态度是尖刻讽刺的。作者又借助自我的深厚文学功底,编制出众多比喻和警句,对人物进行嘲弄淋漓尽致。

《围城》是一部以讽刺知识分子、婚姻以及人情世故为主题的小说,目的是力求刻画出当时某一空间某一群体的一部分人的人生面貌。理解“围城”这两个字,不能空泛地把他看作是婚姻的代名词,在某种层面上,它与西方现代主义所描述的人类的尴尬困境所采取的一些象征手法不谋而合。书中充满苦涩的笑,无奈的自我欺骗,这都是这部小说的成功所在。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欢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一样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法国的西蒙·莱斯曾说:“如果把诺贝尔文学奖授给予中国作家的话,仅有钱钟书才能当之无愧。”

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并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期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我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我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我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明白,社会上仅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很多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明白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明白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我的公道一样。熟不明白,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围城大学生读书笔记篇二

《围城》一书是钱钟书“锱铢积累”而写成的,小说没有明确的故事线索,只是一些由作者琐碎的见识和经历”拼凑”成的琐碎的情节。作者运用了比喻手法,使文章变得生动有趣,语句十分幽默,使人忍不住要莞尔一笑。而且这本书具有讽刺的味道,与《儒林外史》十分相似。钱钟书先生只用琐碎的情节写成一本如此受人喜爱的小说,真是高呀!

“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阳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这一句话用了比喻和拟人,“拥抱”,“陶醉”,给人以美的感受,把夜写得如此富有生命。“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耻。小小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呵,真幽默。一张文凭,就想到亚当夏娃,可见钱钟书先生还想得真遥远。“谁知道从冷盘到咖啡,没有一样东西可口:上来的汤是凉的,冰淇淋倒是热的;鱼像海军陆战队,已登陆了好几天;肉像潜水艇士兵,会长时期伏在水里;除醋以外,面包、牛油、红酒,无一不酸。”这可真是本末颠倒呀!汤是凉的,冰淇淋倒是热的,用幽默的语言批评这间西馆的饭菜倒尽胃口,钱钟书先生知识确实渊博,想象力也十分丰富。方鸿渐要去县省立中学演讲,可却找不到稿子。慌忙中,只好三七二一地乱说一套:“海通几百年来,只有两件西洋东西在整个中国社会里长存不灭。一件是x片,一件是梅毒,都是明朝所收的西洋文明。”“这春所鼓动得人心像婴孩出齿时的牙龈肉,受到一种生机透芽的痛痒。”许多如此精湛、幽默的句子,都需要我们去好好品味,去感受作者那“一针见血”的写法。

当然,无论书本如何妙趣横生,都会有一致命的缺点。然而《围墙》中的缺点不容易找到,需要用心感受,仔细地寻找缺点。

围城大学生读书笔记篇三

“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就是《围城》。《围城》并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它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它的主题和象征是多层次的。

《围城》的象征源自书中人物对话中引用的外国成语,“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有拼命的想进去,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围城》从“围城”这个比喻开始,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类的“围城”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的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这一切构成的人生万事。“围城”困境告诉我们人生追求的结果很可能是虚妄的,这看起来好像很有点悲观,但骨子里却是个严肃的追求,热忱深埋在冷静之下,一如钱钟书本人的一生。他揭穿了追求终极理想、终极目的的虚妄,这就有可能使追求的过程不再仅仅成为一种手段,而使它本身的重要意义得以被认识和承认,使我们明白追求与希望的无止境而义无反顾,不再堕入虚无。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围城大学生读书笔记篇四

生活着的我们得以本质般活着,没有必要为任何目的去讨好任何人,当然,若为实言则可言之,我们没有必要为讨好其他人为到达某种目的因此违背自我内心说话,便成了口不对心的人。由此可得,我们应脚踏实地并句句发自肺腑,当一个“真心真意”的人。

——“这就是拿破仑的命运。日后,也会是他的命运吗?”

于连在连打两个“胜仗”后,独自挺立在峭崖上,仰望晴空。他一向崇拜拿破仑,却不得不将崇拜之情藏于心底,他把拿破仑的的头像藏在睡床处,每每情绪激动时便在头像背处写下感言并著上日期。他个性崇拜拿破伦,因为在拿破伦的时代,一个平民出身的子弟有着在战争中迅速升官发财的机会。但是于连却是生活在贵族、僧侣统治下的复辟时期。在这个等级制度森严的社会中,没有爵位和财产的人,受着更大的压抑和鄙视;即使象于连这样有才能的人,也无处施展他的“抱负”。这种状况就造成了于连对统治阶级的不满和反抗。

在一个痛恨篡位称帝的瑞那先生家里,其是痛恨此人的。由此可知于连为什么如此崇拜拿破仑,整个场景暗喻了于连的征服野心。

——“小说,是一面镜子,鉴以照之,一路行去。”

-圣留阿尔。

小说,是异于自身的另一种生活,对异于自体的文体写照,我们的生活或许与书中相同又或许不一样,这是可能事件不是必然事件,它是一面镜子,照出另一样姿态生活的故事和人物,艳丽又或黯淡,使我们能从中收益良多,从而让我们自我能在人生之路上取之借鉴,让这条路能走得更平稳,顺当。照己像的镜子是鉴别的镜子,因为镜子的鉴别的作用,人们往往这样的映照能让我们看到自我真实的形象,从而能起到提醒我们或者警告我们的作用。

——“日常发生的事,其奇奇怪怪的一面,往往掩盖了激-情造成的真正不幸。”

女主人与于连之间仆主的恋情继续升温,他在她身边,并不是一个身兼情人的仆人。“担忧一去,堕入爱的疯狂,连带这又产生致命的怀疑。”在爱恋,悔恨,欢愉的交叠中,日子过得如闪电一样快。两人便浑浑噩噩地,双方都想承担恶果或者说是力争于报应。女主人感慨叹息这男人非她的丈夫,便不会发生如此多的事了。他们片刻的愉悦,有时也是令人不愉悦的,心里总有种道不出的滋味。

围城大学生读书笔记篇五

《围城》这本书,让我越看越喜欢,越看越想看,这是一本让我读得最快的一本书。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读后感。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页)。这时我十分纳闷——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出国留学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

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后果”使余大失所望——这书的末尾不是结尾而是什么钱夫人写的“附录——记钱钟书与《围城》!”

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杨绛这个家伙没事写这个干甚!这下可好文章不用读了内容不用捉摸了我成受害者冤大头了!”

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它的内容太精彩了!从那次经历后我终于明白了这大学生的平常生活和艳遇等事件与“围城”二字有什么关系。不过在说“围城”二字之前还是先来说说这本书这对理解有好处。

作者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这书写的正是作者本人的故事。”也许正是这样作者才写出了本书。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即作者本人)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不能说是十分亲密——也许柔嘉说的没错鸿渐根本就没真正爱过她)。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即苏文纨与唐晓芙)。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auntie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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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大学生读书笔记篇六

印象中,好象有人说:“《围城》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小说!”对于什么是小说,怎样称得上是小说,我不敢置喙?被誉为现代文学奠基人的卡夫卡,在他的《变形记》开头就是“一天早上,格里高从不安的梦中醒来,发现自已在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小说,原来还可以这样写!

再往深一层想,也许这句许真的说对了,说《围城》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是一本充满睿智的书更适合。小说,一般都是通过故事情节,人物形象反映生活,表达思想,可并不是所有的小说都能给人启迪,能让读者省视自已的灵魂。但《围城》就像一面镜子,映出了人性的种种美和丑!“什么都有”,就算不能等同包罗万有,但至少是能反映出人生百态。我真的很惊诧,惊诧于作者有这种洞若观火的本事,对人性的理解,人情百态的观察,细腻和深刻得让人难以致信。

《围城》全都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和逼真。文中对当时社会环境的着笔很少,所谓的历史容量,时代风云只是点到为止,一笔带过,我却觉得这正是本书的成功处,因为它不以特定社会下的典型人物为目的,而是反映共同的人性、生活世态。我敢说,象方鸿渐的不学无术,董斜川的附庸风雅,曹元朗的庸俗无聊,褚慎明的欺世盗名,孙柔嘉的胸府心计,鲍小姐的轻浮肤浅,李梅亭的厚颜无耻,高松年的老谋心,这一类人,以前有,今天有,以后还会有;至于“文化沙龙”的无聊,三闾路上的奇闻逸事,学校里的人情世故,x滩上的稻梁谋,大家庭内的口舌是非,无不这样真实,又这般深刻。

围城大学生读书笔记篇七

瞧,多可爱!”等等表现了即使是知识分子,在人前人后不一的形象,可说是无奈,更可说是对人的不真诚。一张假文凭,一段对鲍小姐肉欲的描述想来既是对在外留学生不能好好学习知识而吃喝玩乐的讽刺,也是对中国现状的担忧。

方鸿渐与周家的关系是一个围城,已经进去了,想出出不来,在这个密封的围城里,方鸿渐喘可是气来,只能压抑着自我,跟着一群市侩“谈笑风生”。方鸿渐自我的家是保守迂腐的,这个家还停留在封建社会,方老先生看起来似乎在一些方面是明智的,是有父亲形象的,但事实上正是这些所谓的明智阻碍了整个社会的发展。方鸿渐“生平最恨小城市的摩登姑娘,落伍的时髦,乡气的都市化,活像那第一套中国裁缝仿制的西装,把做样貌的外国人旧衣服上两方补钉,也照式在衣袖和裤子上做了。”这段真切描述了当时的中国严重存在的“拿来主义”,不分是非黑白,把西方国外的东西搬进家门。后应对张先生的描述更是说明在中国存在很多这样自以为是,不了解事情真是含义情景下夸夸其谈,爱眩但又没有本钱眩。

作者花了很多篇幅写方鸿渐跟苏文纨、唐晓芙之间的关系。方鸿渐想进入唐晓芙的围城却始终不得其门;苏文纨喜欢让所有的男人在她身边打转,还以为自我进入了方鸿渐的围城,其实进入却等于是在外面,而当她与曹元朗结婚并过上真正的市侩生活时,她却安之若素。唐晓芙似乎是围城中最好的人,因为对方鸿渐来说她是虚无缥缈的,可望不可及的,她是一个幻象,所以变得纯洁而可爱。这篇幅中对人物的描述也很是到位,“诗人”曹元朗写的是不文不类却自认为很了不起,翘着尾巴却连狐狸都不能像,可大家仍夸奖一通。大家的交往是如此的不真心,小人之交甜如蜜般。赵辛楣想追求苏文纨,也付出行动,从这个篇幅中能够看出他是一个相对来说更会生活的人,异常是在那个时代背景。这些文人骚客卖弄文学的嘴脸在这个篇幅中被描述得如此可笑,很具有讽刺意味。

方鸿渐最终还是听从了赵辛楣的话去三闾大学。沿途上,他们遇到了种.种困难,最终经过关系到达了三闾大学,而关系这个在中国例行了多少年的东西,过去,此刻将来都将例行下去。路上行人的势利眼,看人看外表,看着装,对有身份的人阿谀奉承而对老百姓则爱理不理。在这段中女主人公孙柔嘉出现了,人如其名般,刚开始孙小姐显得如此温柔,乖巧。李梅亭的小气,自私,像一个真正的生意人,带着药去边远地区以十倍的价钱卖,而骨子里有当时中国人的懦弱,无能。

再一个是在三闾大学发生的所谓的感情的纠纷,这场纠纷也显得如此的可笑。方鸿渐并不想进入孙柔嘉的生活,但他被孙柔嘉看上了,并且经过“某种方式”得到了他。对方鸿渐来说这个婚姻是他的围城,在还没进去前,他不知所以,就这么进去了,在进去后,他浑浑噩噩得过日子,他也有想冲出来的冲动,但他是个被动的人,不敢行动,也不会行动。结尾一章,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后,正回家想消释柔嘉的怨气,柔嘉刚才正向姑妈讲鸿渐的不是,害怕已被鸿渐偷听到,方鸿渐其实并没听到,只得摆空城计:“你心里明白,不用我说。”结果柔嘉心虚之下,说“本来不是说给你听的,谁教你偷听?”这就无异承认了她在“背后糟蹋”方鸿渐,结果正准备向妻子低头的方鸿渐和一心想给丈夫找个好工作的孙柔嘉竟然越吵越厉害,最终走向“不离而散”,不欢而散。他家祖传的那顶破铜钟当当当当当当敲了六下,似在嘲笑,对人生的讽刺和嘲笑尽包含在这怅然悠悠的钟声里了。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欢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一样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

我读了钱钟书的长篇小说《围城》,让我感觉颇多,在那里我想这样概括我的这些感受,如“婚姻围城”,“职业围城”,“心理围城”和“人生围城”等,这些都是人们都会讨论的。首先我先介绍一下《围城》的资料简介。《围城》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方鸿渐海外“游学”数年,回国前花了几十块美金到一个爱尔兰人处弄得一纸假文凭骗过父亲与“岳父”。真才实学的苏文纨喜欢他,而他喜欢美丽纯真的唐晓芙,最终由于他与这对表姐妹之间的种.种误会,暂且离开了上海,稀里糊涂地与同在三闾大学教书的孙柔嘉结了婚。婚后,方鸿渐对一向喜欢苏文纨的挚友赵辛楣说:“若是你真娶了苏小姐,会觉得也可是尔尔。”这也算是他在婚姻城堡中的感悟吧。这以后和孙柔嘉又在婚姻的“围城”里,过着好像与外界隔绝的生活,因为好像生活中仅有他们自我,他们将婚姻当做了一座围城,想出来的和想进出的都很难。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钱钟书的小说《围城》是一幅栩栩如生的世井百态图。钱钟书先生将自我的语言天才并入极其渊博的知识,再添加上一些讽刺主义的幽默调料,以一书而定江山。

而在那里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谈我的感受:

也是一样的,都应当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之上。唐小姐对于方鸿渐就应当信任,无论苏小姐说了些什么;方鸿渐和孙柔嘉也应当彼此信任,才不会对对方产生这么大的误会。另外,我觉得我们此刻对于婚姻和感情要求的过多了,99.,其实感情和婚姻都是最浪漫和最纯真的东西。在浪漫的法国,十几岁的孩子被问最多的是“你今日和女孩子说话了没”,“你交女朋友了没”,这好像在中国会觉得很不可思议,因为中国的孩子从小就被教育要怎样这么样都是被动的构成了太多的不成文的规矩,如在学校里,异常是初中或者是高中,禁止学生谈恋爱等等过激的行为。最近还在网上看到一些关于择偶的标准,如“宝马轿车加上豪宅”,“非富二代不嫁”,这些是物质上的要求,还有在相貌上的,学历上的等等有太多的要求,其实这些都构成了我们现代社会中关于感情和婚姻过“围墙”,也正是由于有这些限制范围的存在,才导致此刻未婚人群的骤增,这是我从《围城》这本书中体会到的一点点浅薄的资料,暂且当做读后感吧。

应当过于在注重那些虚浮的外在,而更应当注重自身内在的修养,自信是最吸引人的魅力,我相信只要有信心,无论你在哪行哪业,都能够干得很精彩。这些资料扯得有些远了,可是正是我的感受。作为一名当代的知识分子,我们更应当修正自身,而不总是将原因怪罪与外界。

第三.但《围城》中的讽刺更多的是基于对人性的解剖。如李梅亭偷吃烤地瓜、陆子潇以国防部、外交部信封唬人、范小姐用不通的英文假冒作者赠书给自我等等,又如结尾一章,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后,正回家想消释柔嘉的怨气,柔嘉刚才正向姑妈讲鸿渐的不是,害怕已被鸿渐偷听到,方鸿渐其实并没听到,只得摆空城计:“你心里明白,不用我说。”结果柔嘉心虚之下,说“本来不是说给你听的,谁教你偷听?”这就无异承认了她在“背后糟蹋”方鸿渐,结果正准备向妻子低头的方鸿渐和一心想给丈夫找个好工作的孙柔嘉竟然越吵越厉害,最终走向“不离而散”,不欢而散。我们扪心自问,做过这些事的似乎不止这些人,有时也包括自我。卡内基的《人性的弱点》中也是如此评论人们自身的人性缺陷。所以经过对此书的了解,我觉得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想避免出现这些人性的弱点,就应当了解自我,正确的对待客观环境。

围城大学生读书笔记篇八

先引用一句话:《围城》会阅读越经典,就是因为它足够真实,真实到,这就是人世间的真相描述。

本书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长相不错,人还比较善良,但总是不该心软的时候心软,同情心不适时的泛滥,专业领域里毫无积累,没什本事,对事儿严重的缺乏主见,惯会依赖别人给予的一切,对一知半解甚至毫无所知的问题轻易发表己见,就个人而言独立生活能力差,就团队而言,于别人也毫无帮助,能不添油加醋的火上浇油办傻事儿就已善莫大焉了,除了遇到的第一次真爱的唐小姐,终于主动努力追求过一把,却就差临门一脚险些追到手。对待感情,惯会采取三不态度,渣男特质,就是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识人也识不清,一贯会判断错误,为人处世也相当幼稚,容易陷入圈套,尚且还有些小聪明,但碍于见识过于短浅。终究成不了大事儿,自己的人生脱离了自己的掌控。终身陷入围城里面。

方鸿渐的唯一好朋友,赵辛楣,拥有真才实学,入世而不世故,与同龄人相比待人接物成熟稳重,但受累于感情上面的识人不清。

观的是别人的故事,却又影射在自己身上,真实的代入感,仿佛要将自己不愿承认的糟糕一面毫不留情的撕开外面糊的纸。

著名的女作家杨绛,本书作者的妻子,也是本书的大功臣,杨绛先生说,年轻的时候,以为不读书不足以了解人生,直到后来才发现如果不了解人生,其实是读不懂书的。

围城大学生读书笔记篇九

《围城》并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它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它的主题和象征是多层次的。《围城》的象征源自书中人物对话中引用的外国成语,“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又说像“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但如果仅仅局限于婚姻来谈“围城”困境,显然不是钱钟书的本意。“围城”困境是贯穿于人生各个层次的。后来方鸿渐又重提此事,并评论道:“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这就是点题之笔。钱钟书在全书安排了许多变奏,使得“围城”的象征意义超越婚姻层次,而形成多声部的共鸣。

《围城》从“围城”这个比喻开始,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类的“围城”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的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这一切构成的人生万事。“围城”困境告诉我们人生追求的结果很可能是虚妄的,这看起来好像很有点悲观,但骨子里却是个严肃的追求,热忱深埋在冷静之下,一如钱钟书本人的一生。他揭穿了追求终极理想、终极目的的虚妄,这就有可能使追求的过程不再仅仅成为一种手段,而使它本身的重要意义得以被认识和承认,使我们明白追求与希望的无止境而义无反顾,不再堕入虚无。

围城大学生读书笔记篇十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确实,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作者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

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对于大学教授,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梅亭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调查孙柔嘉的陪嫁。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

围城大学生读书笔记篇十一

红与黑,两种色调相反、反差极强烈的色彩的并列,在1830年成为了司汤达一部小说的名字。自小说问世以来,书名一向是众多文学评论中必然提及的一笔,也不断地引领着读者反复玩味,乐此不疲,引发无尽的猜测和遐想。以两种色彩的对立作为小说标题似乎是司汤达的独特偏好,其另两部作品《红与绿》、《红与白》(原名《吕西安?娄凡》)莫不属于此类。书名乍一看觉其模糊晦涩,不可捉摸,然将全书反复咬嚼之后再细细体味,深觉这两种颜色确实浓缩了作品最精华的好处和价值。色彩的语言是无限丰富的,对美术有过专门研究并写出过《意大利绘画史》的司汤达想必深知这一点。

围城大学生读书笔记篇十二

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似在一个围城之中”。相信许多人都听这句话,我也正是因为这句话才决定去阅读《围城》,去了解这里面的故事。

书中的人物虽然是虚构的,但是时过境迁,当今社会的我们仍然有很多人不能逃出这座“围城”。如同方鸿渐,从国外留学归来,虽然在学历上有“些许”的水分,但是在那个时代也算是吃了几天的洋墨水了,他也有他的理想和抱负,但无论是在家乡的学校讲课还是在银行任职,方鸿渐都好像与那个社会那个时代格格不入,他有着一腔热血,却无法适应那个时代的规则和约束。这点在他的爱情上也是如此,我曾不止一次的为方鸿渐感到惋惜,因为苏小姐好像就是我们心中的“白富美”,她也留过学,长的白净漂亮,知书达理,对方鸿渐也是一往情深,但是就是这么个“教科书”式的美人放在他的面前,他却喜欢上了唐晓芙,可能在方鸿渐的眼中,苏小姐就像是那个时代对于爱情和婚姻的枷锁,她很完美却不适合,而唐晓芙则是他内心对于爱情的追求与向往,是他想冲出这片围城的动力,但是这座围城真的存在么,还是他根本就不了解内心深处需要的是什么。

我们的生活又何尝不是如此,时常会和同学聊起工作的问题,其中也不乏进入移动大家庭的同事,他们中有的人很快的适应了现有的工作环境,但有些已经出现了迷茫甚至开始抱怨,出现了很多年轻人不该有的精神状态。而我想说的是,我们内心需要的到底是什么,当我们工作和生活中出现了挫折和阻碍时,我们就要去否认和逃避么,这种所谓的“洒脱”甚至“佛系”的生活和工作状态应该出现在我们的身上么,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方鸿渐是悲剧的人物,而这种悲剧却不应该发生在我们的身上。我认为在工作上我们唯有脚踏实地的认真做好本职工作,面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挫折,需要从实际出发,想办法克服和解决问题,作为新时代的年轻人,我们不应该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那份闲情逸致,而需要的是“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宽广胸怀。

我作为一名移动员工,更应该肩负起公司赋予我的使命,尽职尽责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发光发热,将自己的汗水挥洒在自己所热爱的工作中,唯有这样才能让自己的青春无悔,也只有这种不忘初心的精神,我们才无愧于新时代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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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大学生读书笔记篇十三

置障碍,最后完全粉碎了他的幻想,最后在法庭上,他总结自我的一生为:“我是一个反抗自我的卑贱命运的农民”。

于连的不幸在于怀着炽热的观念走进一个感情日渐冷漠的世纪。作为拿破仑的热情拥护者,英雄业绩、伟大事业和自由的向往者,他从充溢的感情出发寻找一种比现实生活所允许的更高、更明智、更简单的生存形态。而这个虚假、世故和冷冰冰的世界却满怀敌意地始终站在他的对立面。他以前有意或无意向现实妥协,变得自私、虚伪、狡诈了,原先的理想主义观念被所谓“清醒”的理智的光焰渐渐燃荆然而他毕竟不属于那个统治阶级,当被那个阶级当作卑贱的敌人彻底地抛弃时,他才猛然从梦境中清醒过来,绝望地与那个阶级彻底决裂,在痛苦中回归自我真正的灵魂王国。但这时他的生命也行将结束,一个桀骜的灵魂在命运的坐标上简短而崎岖的轨迹最后不再延续。红色的鲜活的光点最终为周遭的浓黑所吞没。

司汤达不一样于巴尔扎克,在他眼中艺术的重要任务不是描摹宏观世界,反映业已存在的现实,而是把个人的自我的微观世界扩展成大世界。他透过于连的心灵折射纷纭繁复的现实关系,透过个体人物展现时代、社会的本质特征。反过来,也不难发现,存在于那个时代、那个社会的矛盾、冲突与斗争也不可避免地内化为主人公自身的精神世界。于连自我就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就是红与黑的化身。

围城大学生读书笔记篇十四

《围城》共分九章,大体能够划做四个单元。由第一章至第四章是第一个单元,写方鸿渐在上海和家乡(江南某县)的生活情景,以写上海为主。第五章能够算作第二个单元,是“过渡性”或“衔接性”的。第六、七章是第三个单元,主要描述三闾大学里的明争暗斗。第八、九章是第四个单元。方鸿渐和孙柔嘉在回到上海途中结了婚。以下是一篇围城读书笔记:

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只可是三年后,当我应对满地的落叶,我再也没有多少伤感之情;当我再也不会为漫天的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已记不清多少年前说过了什么。不是因为时间很久,只是发现那些誓言很飘渺。过去也试着去实践,但当我发现要用一生去允诺时,我放弃了。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

后记: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响了六下。六点种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日的时闹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期望他会同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记时器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十一点了”我想“也该睡了”掩上日记本,掩上门,让室外的黑色也浸染入这一室之中。

对于本书的男女主人公,我的脑海中方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毫无原则、经不住诱惑的、能够说是个失败的人。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在全书的最终,方鸿渐在经历了感情、事业和家庭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我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期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我想,这不仅仅是方鸿渐当时的心境写照,也是他这失败的一生的真实写照吧。

另外,我十分感激钱钟书,因为,它是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虚情假意。书中多次出现了恭维的话,开始我觉得十分看不顺眼,认为在人与人相处的时候,一见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恭维的话,如果是我听了,绝对不和这个人交往。因为这反映出这个人对我没有一点诚信。可是,我在文中发现了这样一段,令我冷笑:顾尔谦看到了李梅亭的字,不断的夸赞李梅亭一首能写好几体字。没想到李梅亭笑着说:“我字写得很糟,这些片子都是我指导我的学生写的”。当我看到这时,想,看你顾尔谦怎样下台。令我没想到的是,人家顾尔谦脸色没变,说:“唉,名实必出高徒啊!名实必出高徒啊!”。我那时真的无语了,我着实佩服老顾的社交功夫之深,脸色一点没变。我忽然觉得自我幸亏没在那个时代,此刻很少有那种令人呕吐的恭维话了。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他不仅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礼貌,还明白外国外交家和国家总统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我想,钱钟书还能够做一名思想家。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我的想法。比如说在25页中,自我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还有什么朋友之间的相处,科学家与科学的不一样,中国人与西方人丑都有丑的区别等等。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读完《围城》,我还有一个收获——我学会了一种我从没用过的写作手法。在第3页中,男孩的母亲在和苏小姐谈话中,看到儿子在跟苏小姐捣乱,就利用破折号转移说话对象。即“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死厌恶!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这样,能够使文章更具有真实性。

围城大学生读书笔记篇十五

红与黑,作为两种切实可感的色彩在整部小说中出现了多次,为思考这两种色彩的深层的象征好处和挖掘小说的主旨带给了基本信息。

红与黑,首先表现为军职和圣职的对立。于连生于拿破仑时代,呼吸过那个时代充满了刀光剑影和光荣功勋的空气,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英雄伟人的美梦,立志像拿破仑那样,凭借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及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然而,正当他即将进入英姿勃发的年龄,时代风云变幻,拿破仑惨败于滑铁卢,被大革命推翻了的波旁王朝实现复辟,平民青年透过个人才智而飞黄腾达的道路即被堵塞。于连是那一代人——这天被称作“世纪儿”们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梦想与追求,他们生不逢时的杯具与幻灭失落,缪塞用诗意的语言作了精彩的概括和表述:

“忧愁的一代青年,当时就生活在这个满目疮痍的世界上,所有这些孩子都是那些以自我的热血洒遍大地的人们的骨肉,他们生于战火之中,而且也是为了战争而诞生,十五年中,他们梦想着莫斯科的皑皑白雪和金字塔那儿的阳光,他们头脑中装着整个世界,他们望着大地、天空、街道和大路,但如今全都空空如也,只有他们教区里教堂的钟声在远处回荡。人们则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当孩子们说到期望、感情、权力、生活的时候,人们仍然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吧!’”

历史经历了一次翻天覆地的变革,对他们而言,时代与社会已是一片空虚,面前只有一条路可走:去当教士。当于连看到一个德高望重的老法官在一场无聊的纠纷中被一个小小的教士所击败,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神父就有三倍于拿破仑手下大将的收入,他聪明地觉察到,在他生活的时代务必改变策略才能实现飞黄腾达的伟大计划。他不再提起拿破仑的名字,而开始发奋攻读神学,希冀用《圣经》和《教皇论》作为自我向上攀登的垫脚石。他把对拿破仑的狂热崇拜和对帝国的缅怀、向往埋在心底,但时时于不经意间在言行举止的细枝末节上显露无遗。于连一出场就是在偷偷地阅读拿破仑的《圣赫勒拿岛回忆录》;他入世的第一步,到德?雷纳尔家任家庭教师时竟随身藏着拿破仑的头像。他不仅仅怀着在复辟王朝的统治下被视为忤逆的敌对的政治向往和异端的价值标准,还外化为自我的行为,在那个压抑他、扼杀他、挤兑他的社会里,一向神经紧绷,心理戒备,无时无刻不在准备进行战斗。而在这种战斗的心理准备中,他总是把拿破仑作为激励斗志的榜样,以拿破仑的回忆录作为汲取精神力量的源泉。

光荣与梦想和幻灭与死亡同样化身为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没有宗教信仰,没有对来世的恐惧,有的只是一腔的雄心壮志和满脑子的冒险精神,生活对于他是一场残酷的搏斗,要么为荣誉、地位、财富及一切现世幸福而生,要么期望破灭粉身碎骨而死。他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带给的一条平稳的发财道路,不想过一种安稳、自足而平庸、乏味的生活,他不能让岁月消磨掉博取荣光的激-情,宁愿冒九死一生的危险去探求一条飞黄腾达的捷径。他怀揣野心在尖角嶙峋的社会里孤军奋战,却得不到命运的眷顾,最终碰得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代价是失去生命。于连并不惧怕死亡,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死亡、生存与永恒在他眼中仍是个“对于头脑发到达足以领悟的人而言”的“十分简单的问题”。在他看来,生命的全部好处在于投入为谋求个人幸福而奋斗的伟大事业,庸碌地活着实与死亡无异。当所有幻想的不可实现性在他面前骤然呈现的时候,他选取了拒绝乞求赦免,因为即便能逃脱司法的惩处而苟延残喘,命运的判决也早已把他投入了万劫不复的地狱。最后在法庭上的那段发言是他生命的绝唱。个体的生命如一颗流星,在光荣与死亡的较量中,在红与黑的交缠中,从绚烂走向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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