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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就业援助工作方案(汇总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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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就业援助工作方案(汇总9篇)
2023-11-11 20:52:51    小编:ZTFB

方案的制定应该注重团队协作和沟通,以获得更好的执行效果。制定方案的过程应该是灵活和动态的,可以随时根据需求进行调整和改进。方案的成功与否需要经过实践的检验和不断的优化。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篇一

为贯彻落实《中共__省委办公厅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族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赣办发[20__]1号)文件精神,省厅于4月8日召开了少数民族乡就业援助工作座谈会,听取少数民族乡对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意见、建议。会后,各少数民族乡按省厅要求上报了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方案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方案。为切实做好少数民族乡就业援助工作,现提出以下援助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__年扶持民族乡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完善民族乡便民服务体系建设。20__年-20__年,每年安排资金对民族乡开展转移劳动力千人劳动技能培训。

二、明确责任、安排计划。

省厅商省财政厅负责安排专项就业资金用于扶持少数民族乡平台建设和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省厅就业局和各设区市就业局负责少数民族乡平台建设和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少数民族乡所在县就业局负责帮助、督促、指导少数民族乡作好平台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工作;少数民族乡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培训计划,并进行具体的组织和实施,此外应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向省厅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提出资金援助申请等。

三、组织实施。

少数民族乡要按照上报省厅的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方案迅速组织实施。要保障平台建设配套资金、人员、场地、设施到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要以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农民实用技术为目标,结合工业园区开展用工对接培训,结合一村一品开展技术培训,做好做实培训工作,让少数民族乡的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少数民族乡所在县就业局要帮助少数民族乡开展组织实施工作,为平台建设提供建设标准,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供教师、教材和必要的教学设备等。

四、监督管理。

省厅将对全省少数民族乡平台建设情况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督促检查的主要形式有:现场抽查、听取汇报、书面报告。定期督促检查为每3个月一次,不定期督促检查将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而展开。督促检查应有记录,并作为扶持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少数民族乡所在县就业局应督促少数民族乡工作落实到位、人员责任到位、平台项目建设到位、转移培训成效到位。少数民族乡应保存好各项原始资料,特别是要按相关要求留存培训记录、学员档案、就业记录等,主动接受督促检查。今年12月20日前各少数民族乡要会同所在县就业局将今年平台建设和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报省就业局。

五、资金安排。

对工作做好做实的少数民族乡,省厅将安排专项就业资金予以援助。平台建设援助资金将从省本级就业资金中予以安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将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予以安排。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篇二

(一)重点帮扶“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尚未就业的和已就业尚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双代下岗的、夫妻双方下岗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的、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连续18个月以上并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四类”人员。

(四)大龄就业困难的失业人员(指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的人员)。

(五)其他确实需要援助的就业困难人员。

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四清四送”。

(一)摸清“四个情况”

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各县区将组织工作人员通过家访、问卷调查等具体方式,摸清“四个情况”:

1、摸清本辖区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情况,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

2、摸清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和大龄就业困难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方面的具体情况。

3、摸清需要重点援助的人员分布情况。

4、摸清实行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进行“一对一”的援助工作情况。

(二)开展“四送”活动。

1、送政策。

(1)开展“再就业政策宣传周”活动。拟定元月29日至2月4日为活动周,2月3日为全市“再就业政策宣传周”集中宣传日,在市区主要公共场所设立主会场,各县区相应设立分会场,市主会场和各分会场专门设立政策咨询台和举办现场招聘会,向重点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和就业服务。

(2)充分利用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再就业政策和“援助月”活动内容。

(3)组织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各县区将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家访,宣传再就业扶持政策,解答援助对象关心的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问题,确保每一位援助对象人手免费领取一份宣传资料。另一方面,对辖区内各类企业进行新政策宣传。特别是针对商贸型、服务型和加工型企业,通过上门解读政策、发放宣传手册和召开企业管理人员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使企业了解新政策内容,增强其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积极性。

2、送服务。

(1)设立三个特色服务窗口。在劳动力市场、劳动保障事务所等公共就业服务场所设立“特困群体帮扶就业窗口”、“一对一一站式帮扶窗口”、“培训推荐就业指导窗口”等特色服务窗口,为援助对象提供及时、细致、周到的服务。

(2)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重点援助。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春节前我市所有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中的下岗失业成员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与此同时,为其他需要帮助的就业困难对象提供援助。

(3)举办就业困难人员座谈会。以街道社区为单位,举办就业困难人员座谈会,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需求,为每一位急需就业的援助对象量身定制服务方案,针对不同需求,确定具体服务内容,尽最大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

3、送补贴。

(1)检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情况。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对已就业的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逐一落实被企业吸纳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

(2)自查落实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情况。

(3)为已实现灵活就业的援助对象接续社会保险。组织其申报就业,告知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的政策和程序,为其提供便利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服务。

4、送岗位。

(1)大力开发就业岗位。重点开发“四类岗位”:即重点开发一批社区托幼托老、修理维护、家政服务等便民利民服务岗位。开发一批物业管理、卫生保洁、配送快递等技能较低的社会化服务岗位。开发一批社区治安、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等社区工作岗位。开发一批适合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工作岗位。采取送岗上门、重点推介等形式,做到就业困难人员有需求的就能上岗。同时,要积极组织辖区内商贸型、服务型和加工型企业开展用工需求状况调查,开发一些适合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岗位,并向求职者提供岗位、招聘等信息。

(2)多渠道发布就业信息。通过劳动力市场网站、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新闻媒体、公告栏、宣传单等多种渠道发布有针对性的招聘就业信息,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工作环境、岗位技能要求、劳动保护等。通过向援助对象提供基本符合其条件的就业信息,使援助对象尽快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

(3)召开春季就业招聘大会。各县区将积极挖掘开发当地就业岗位和收集区内外用工信息,实现我市劳动力资源与区内外劳动力市场的合理配置。在“再就业援助月”组织的各类招聘洽谈会未招满的就业岗位,将开展“送岗上门”活动,把岗位信息送到再就业任务重、就业信息闭塞的企业和乡村。

(4)做好各项后续服务。各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对录用和已达成意向的求职者,逐一列出花名册,组织人员跟踪服务,上门督导,实地了解上岗和待遇落实情况。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篇三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努力让困难群众不为失业所扰,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

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1月24日。

(一)就业困难人员;

(二)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四)退役军人、城市困难群体;。

(五)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中职工、困难企业职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人员。

(一)摸清情况。实现辖区内援助对象人员底数清、就业需求明。

(二)帮扶到位。使辖区内援助对象实现就业或处于积极的就业准备状态中,确保零就业家庭得到重点帮扶。

(三)全面宣传。使辖区内群众和用人单位了解就业扶持政策主要内容、具体申请程序和经办机构。

(一)全面走访、登记建册。

以乡镇为单位,实行分片包干,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查,摸清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基本情况、就业状态和就业服务需求,全部登记造册,录入广西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入库。

(二)分类施策,精准帮扶。

结合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要专门制定帮扶方案,因人施策。对于就业意愿不强的,加强职业指导,促进其主动投入到求职就业过程中;对于技能较低的,实施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帮助其尽快掌握一门实用技能;对于家庭负担重、就业时间不固定的,重点为其提供工作地点合适、工作时间灵活的岗位信息;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实施公益性岗位安置。要加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工作,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突出重点,集中帮扶。

各镇要将援助对象人数多、帮扶难度大的自然村作为重点地区,派出专门工作队、服务队,加强工作指导,协助解决问题,提升活动效果。要将困难企业职工作为重点人群,及时提供就业帮扶、落实就业政策,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

(四)跟踪回访,巩固成效。

各镇在活动期间,对援助对象要开展跟踪回访,提升援助效果。对重点援助对象至少回访一次,了解就业情况,协调解决就业中遇到的问题,帮助稳定就业。注重总结经验,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防止出现服务走过场等问题。

(五)深入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活动,提高政策知晓面,营造全社会关心困难群众、帮助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两节”期间为困难群众送温暖和解决困难群众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举措,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明确活动的具体目标、任务和要求,确保活动顺利展开。

(二)精心组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残联组织、总工会要指导、组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目标责任,做到真情帮扶、个性服务、精细援助、动态管理,确保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顺利开展。

(三)及时总结。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残联组织、总工会要结合自身职能,做好本部门的相关总结和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地汇总上报本部门、本系统的有关工作情况。请于20xx年2月1日前,将就业援助活动情况总结、统计表纸质版分别报送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总工会,并发送电子版到相应邮箱。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篇四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线上线下招聘等就业服务活动,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扎实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确保我县就业局势稳中求进,进中向好。

三、活动内容。

(一)活动时间。

20__年1月11日-2月14日。

(二)活动主题。

春风送“岗”,“就”等你来!

(三)服务对象。

2.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

四、工作举措。

(一)活动宣传乡村全覆盖。

活动期间,全县共安排38场线上线下招聘会。一是各乡镇、村要及时通过微信群、qq群、微信公众号、广播等多渠道发布《20__年怀远县“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招聘会安排表》(附件1)、《20__年怀远县重点企业招聘信息汇总表》(附件2)等信息,广泛宣传招聘信息、引导返乡人员就地就近就业。二是县人社局组织印制招聘会安排表和企业招聘宣(领取地址:县人社局304办公室),各乡镇安排专人领取、张贴到各村委会(社区)宣传栏,确保招聘信息直达基层,求职者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到“立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三是县融媒体中心要提前做好活动预告,活动期间及时跟踪报道,运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扩大活动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活动期间至少开展3期线上送岗位到家活动;指导、做好2期“直播带岗”活动。(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等)。

(二)巡回招聘乡镇全覆盖。

本次专项活动做到全县18个乡镇全覆盖,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县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要做好招聘活动场地的协调与安排、疫情防控、秩序维护、安全生产和应急保障等工作;县经济开发区组织参会企业,每场招聘会不少于10家,各乡镇确保每场参会人数不少于50人;县人社局负责专项活动的调度、协调等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执法局、各乡镇等)。

(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全覆盖。有关部门做好退捕渔民、退役军人、脱贫人口、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城镇大龄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需求信息统计,1月30日前填报《怀远县就业需求统计表》(附件3),积极引导其参与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县人社局开启“就业直通车”,各乡镇组织有求职意愿的返乡农民工,乘坐就业直通车,到园区重点企业参观并选择匹配的岗位,对参加招聘活动的现场求职者,直接开启就业直通车,确保求职者“出家门,上车门,进厂门”,就业之路安全有序。各乡镇根据《怀远县服务企业用工目标任务分配表》(附件4)按时完成任务并于2月25日前报送《__乡镇推荐就业花名册》(附件5)纸质版并加盖公章。(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总工会、县残疾人联合会、各乡镇等)。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篇五

二、活动时间。

20__年1月17日—2月16日。

三、服务对象。

(一)就业困难人员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及其他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员;

(三)去产能职工及困难企业职工、脱贫人口及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四、活动目标。

(一)通过一系列促就业活动,帮助服务对象了解就业援助政策措施,掌握申请享受政策服务的具体流程和操作方法,使其中有就业需求的都能得到就业服务、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援助政策,促进未就业的服务对象就业。

(二)为困难群众带去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活动,维护全区就业局势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活动内容。

(一)建立帮扶清单,了解掌握就业信息。

积极加强基础工作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照各类服务对象建立实名制数据库和帮扶台账,通过数据比对、联系核实等方式,将其中灵活就业及零就业、去产能职工以及企业困难职工、脱贫人口及农村低收入的人员作为本次活动的重点服务对象,建立需求清单、帮扶清单。详细了解掌握其基本情况和就业信息,做到基本情况清、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需求清、就业意向清,为精准帮扶提供数据支撑。

(二)多渠道筹集岗位,促进群众积极就业。

结合我区实际,深入各用人单位,广泛收集适合服务对象的就业岗位信息,建立岗位信息库,为实施就业援助做好准备。依托社区、乡村开发收集一批便民服务岗位,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就业。动员辖区内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开发对技能、学历、年龄不作特别要求的岗位,拓展困难群众就业渠道。面向确实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众,准备一批公益性岗位用以托底安置。

(三)针对困难群体,实施精准服务。

针对我区困难群众特点,围绕困难群众的不同就业需求,精准施策。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利用“__区求职交流微信群”等渠道开展政策宣讲和职业指导,帮助提振信心,合理规划求职方向;对有培训需求的,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信息,推荐培训项目;对有就业意愿的,对照帮扶清单和岗位信息库,提供适合的岗位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用人单位,落实就业援助各项补贴政策,鼓励困难群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困难群众就业。

(四)区分不同行业,分类举办线上招聘。

结合我区产业特色,面向困难群众开展线上专场招聘活动,加强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合作,运用信息化技术,组织远程招聘,详细制定公布全区的招聘活动计划安排,分类设置招聘信息发布专栏、专区,靶向推送岗位信息,促进人岗精准匹配。方便困难群众获取就业信息,鼓励引导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困难群众就业。

(五)入村入户入心,开展走访慰问。

结合元旦、春节两节“送温暖”活动期间,由区残联牵头,会同人社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对照帮扶清单,面向重点对象、特殊群体开展走访慰问。发出一封慰问信,送上节日问候,详细介绍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活动安排、参与方式。开展一轮入户走访,了解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和就业情况,对有就业需求的,现场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帮助解决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六)聚焦重点群体,进行特色帮扶。

聚焦特定群体,实施特色帮扶。对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帮助一批残疾人员实现就业创业。对脱贫人口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稳定就业帮扶政策措施,对“4050”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就业群体提供具有针对性、精准性的就业创业服务,进一步提高、稳定现有就业规模。

(七)支持灵活就业,多渠道提供就业机会。

加强灵活就业岗位信息归集,通过多渠道向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集中投放,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零工市场延伸,为灵活就业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开业指导、权益维护等针对性服务。

联系人:

电话:

__区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

电话:

__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

电话: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篇六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

二、活动时间。

20__年1月17日-1月31日。

三、服务对象。

(一)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淘汰落后产能转岗职工及困难企业职工、脱贫人口及易返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四、活动目标。

通过走访摸底、精准服务、集中帮扶等系列活动,帮助服务对象了解就业创业援助政策措施,使服务对象掌握政策服务的流程和操作方法,有就业创业需求的都能得到援助服务,促进未就业的服务对象实现就业创业,让服务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

五、活动分工。

(一)主办方分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负责:

1、企业招聘岗位统计。做好企业招工信息搜集、整理信息版本供活动做汇总统计和新媒平台发布使用。

2、信息发布更新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快手、政府的网站等同步开专栏“就业援助月专项信息发布”。

(二)承办方分工。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联系各乡镇、各村做好统计就业帮扶需求清单、就业服务活动政策宣传;县乡村振兴局做好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就业意愿统计调研;县残联负责残疾人群体帮扶,落实就业帮扶保障措施和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等;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线上直播活动整体协调运作,负责线上招聘活动策划、文案、节目嘉宾对接沟通等,负责常态宣传和特别节目的策划、完成。

六、活动内容。

一是确定帮扶对象,实施针对性帮扶。

(一)开展走访摸底。

各部门通过走访乡镇、社区面向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开展走访摸底慰问,了解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和就业情况,对有就业需求的需要帮扶对象,现场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帮助解决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

(二)建立帮扶清单。

各相关部门指派专人依托“金保工程”业务系统就业困难人员模块、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残疾人实名制信息登记系统,通过实名制台账数据比对、联系核实、入户走访等形式,确定需要帮扶的就业援助对象,进行登记统计汇总,将尚未就业以及灵活就业但收入较低、就业不稳定的人员作为本次活动的重点服务对象,重点登记身体健康状况、求职就业意愿、就业需求岗位、省内外就业去向等信息,要做到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就业需求清、技能水平清、就业意向清。(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

二是支持就近就地就业,鼓励返乡入乡就业创业。

(一)积极收集岗位。

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各类用人单位,摸清县内外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广泛收集符合困难群众就业需求的岗位,建立岗位信息库,为就业援助做好准备工作。依托社区开发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等社区服务岗位,方便困难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动员企业提供一批年龄限制低、技能要求低、学历门槛低的岗位,拓展困难群众就业渠道;通过手工编织、假发勾织等低门槛项目开发更多灵活就业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准备一批市政保洁、卫生防疫、基层协管等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众予以托底安置,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多元的就业创业机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

(二)实施精准服务。

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就业困难群众不同需求精准施策。对于返乡后不想外出务工的就业困难劳动力,鼓励自主创业和新业态产业实现就业;对就业意愿不足的,通过就业政策宣讲、职业指导,合理规划就业方向,强化就业意愿;对求职技能不足的,为其提供多种职业技能培训工种,有针对性的提升求职技能,满足其就业技能需求;对有就业意愿的,提供多种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帮助尽早实现上岗就业;想自主创业的,根据创业者意愿,开展创业培训,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和创业奖补政策,为其提供创业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残联、县财政局)。

(三)组织特色招聘。

各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面向困难群众开展系列专场招聘活动,提前制定招聘活动计划安排,举办覆盖城乡、深入社区的现场招聘会,主动运用信息化技术,发布适合困难群众的招聘信息。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岗位数据库,定向推送就业岗位,促进人岗精准匹配。要加强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发挥功能作用,帮助服务对象尽早实现上岗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

(四)支持灵活就业。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的重点挖掘,通过多渠道支持和鼓励零工市场规模化发展。加大灵活就业岗位归集,为困难群众提供岗位供需对接,促进实现就业。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零工市场延伸,为灵活就业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开业指导、职业培训、法律维权维护等针对性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

三是培树劳务品牌。

(一)发挥品牌效应。

各相关部门要广泛摸底调查,掌握本地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等带动就业能力强,从业规模较大,分布较为零散的劳务品牌,借助品牌效应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劳务输出质量。(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

(二)做好劳务输出。

开展劳务品牌从业人员推荐活动,加强劳务协作区域间定向输出、企业吸纳,健全劳务品牌长期稳定输出渠道,将就业困难人员、低收入人群作为重点输出对象,做好用工信息有效对接,促进精准供需匹配,拓宽就业渠道。(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

四是支持产业、企业发展促进就业。

(一)惠企政策落实。

政府主动靠前服务、助推企业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企业生产吸纳就业;对符合享受就业补贴政策的用人单位和困难群众,及时兑现补贴待遇,充分释放政策红利,调动企业参与活动的热情,吸纳更多困难人员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等相关部门)。

(二)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发展一批当地优势特色产业项目,提高就业承载力。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打造农业全产业链,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三)落实奖补政策。

发挥就业帮扶车间、企业等就业载体吸纳就业效应,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困难群体稳定就业,符合政策的载体,落实奖补政策。(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

五是推进劳务输出和劳务协作。

各相关部门健全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机制,强化省内外劳务协作,推动有组织劳务输出。摸清底数。摸清企业用工需求底数,积极与务工人员集中地区联系,掌握企业用工需求,搭建完善用工信息对接平台,了解收集用工需求和岗位信息,建立省内外常态化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为务工人员提供岗位信息;摸清群众外出务工需求和意愿,各乡镇对所管辖的困难群体的务工需求和就业意愿去向摸底调查,统计汇总外出务工就业需求清单,汇总报送就业相关部门。对外出务工较集中地区,由当地人社部门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劳务经纪人建立合作,以就业地为单位,根据就业地疫情情况和复产复工时间表,统筹安排返岗时间、错峰出行,为务工人员稳岗就业提供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

六是权益保障。

各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权益保障工作;企业应当履行用工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用工,保障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兑现各种福利待遇等权益;对损害劳动者权益行为,严格按照政策法规给予相应的惩戒制裁,从而进一步优化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篇七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

20xx年1月5日至2月5日。

就业困难人员;

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中登记失业人员、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等人员。

实名登记建册。对辖区内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开展上门走访,精准认定、登记建册,做到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需求清、就业情况清。

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辖区内就业援助对象开展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等集中帮扶活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建立就业援助工作机制。通过摸清底数,及时掌握就业援助对象的就业情况、问题困难、意见诉求,进行动态跟踪帮扶,建立长效就业援助工作机制,为全年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打好基础。

(一)逐户调查,摸清底数。

省、市就业服务与残联机构统筹指导,县(市、区)就业服务和残联机构组织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人员分片包干,深入街道(乡镇)、社区开展逐户走访登记,准确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现状、就业意愿、困难问题,建立实名制台账,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责任单位:县级人社部门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15日前)。

(二)准确认定,因人施策。

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准确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信息化管理。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需求,紧扣活动主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人一策”帮扶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援助内容、效果要求、时间节点,帮助就业困难群众尽快实现就业,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责任单位:各级人社,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20日前)。

(三)多措并举,精准帮扶。

活动期间,各地要广泛开展去产能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专题招聘活动,同时依托当地企业开展爱心帮扶,广泛征集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岗位,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网络招聘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发岗位对接。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针对援助对象就业意愿,进行个性化职业指导,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尤其对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要组织开展职业及创业技能培训,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要着力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要开发公益岗位实施托底安置。要加强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工作,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人才服务、职业介绍、就业训练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31日前)。

(四)聚焦重点,强化指导。

各地要对就业困难人员多、就业压力大的地区特别是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去产能企业集中地区等,要派出专门工作队、服务队,深入基层一线,强化工作指导,切实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对因去产能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条件的,落实失业保险待遇。(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就业处(科)、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2月5日)。

(五)加强回访,务求实效。

各级人社、残联部门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就业援助对象实现逐一回访。各级领导要带头开展回访援助对象,听取反馈意见,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要及时找准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加强政策倾斜与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责任单位:各级人社、残联部门。

完成时限:2月5日前)。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要通过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就业援助月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就业援助社会氛围。根据就业援助对象需求,加大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帮助辖区居民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知晓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机构和申报程序,让用人单位了解各项优惠政策与具体办理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依法依规享受政策。(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2月5日前)。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本地本部门绩效目标考核体系。“两节”期间,各地要把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作为全省人社、残联系统一项重要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作为为困难群众送温暖和解决困难群众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扎实推动各项活动的开展。省本级成立河北省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办公室设在省就业服务局社区就业处,负责全省就业援助工作的组织和工作指导。

各地要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做到信息一体化管理、数据集中化运用,随时监控就业援助工作的实施效果,及时跟进就业援助措施,并做好对接全省就业援助工作信息化管理软件的前期准备工作。要结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最大限度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就业援助精准帮扶。要细化实化就业援助工作方案,任务上墙,销号推进,确保方案落地见效。

(三)认真总结上报。

要注重总结重点区域、特殊困难人群中开展就业援助工作的亮点方法,实施“以点带面”,突出活动实效。对活动中取得的新经验、新亮点、新举措要及时总结上报,省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通报推广。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农村劳动力、农民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残疾人、退役军人以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实现就业创业,同时服务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做好招聘工作,搭建广大劳动者求职平台,我县拟在人力资源市场及各乡镇举办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现场招聘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名称:xx县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现场招聘会

主题:春风送真情,就业暖民心

1、20xx年xx月初—xx月xx日,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xx月xx日,在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开展现场招聘会;

2、xx月xx日—xx月底,在县人力资源市场和各乡镇持续招聘。

1、收集求职意向岗位和企业招聘信息。20xx年xx月上旬,深入乡镇广泛收集劳动者(含农村贫困劳动力)基本情况、求职意愿、就业服务需求以及深入工业园内外和各用人单位收集用工需求等信息。

2、促进供需对接。免费为企业现场设立招聘岗位展位,并为其提供招聘服务。同时积极宣传动员外出务工人员、城乡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等到现场应聘,提高对接成功率。利用信息网络、平面媒体、移动通讯等手段广泛发布信息、就业服务和政策信息,帮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实现对接。

3、提供就业援助。在招聘活动期间,及时为援助对象上门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以城乡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外出务工返乡人员、高校毕业生、城乡富余劳动力为重点,落实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落实好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创业贷款、扶贫专岗补贴、就业补贴、求职补贴、扶贫车间奖补等就业扶贫扶持政策。

4、开展就业创业培训。自xx月份开始,有意向参加电子商务、家政服务、创业培训的求职者可采用自愿报名方式,组织到培训机构培训;依托园区企业自主培训,即开展新招用员工岗前培训和员工技能提升培训,并根据实际培训人数和相关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

5、提供政策咨询。制作宣传栏、印发宣传手册和宣传单,促进企业单位及城乡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等人员熟悉就业扶持政策。

主办: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xx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成立“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长:xxxxxx

副组长: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兼办公室主任,xx、xx、xx、xx、xx为办公室成员。

各组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综合组

负责人:xxxx

成员:xxxx

工作职责:

1、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起草实施方案;

2、落实活动场地、现场的整体布局安排;

5、发放、回收现场招聘统计表,做好现场统计并及时总结汇报。

(二)宣传组

负责人:xxxx

成员:xxxx

工作职责:

1、联系宣传部、电视台、xx报等记者到现场宣传报道;

2、群发手机短信4万余条,电视台、单位显示屏和相关网站发布活动通知等;

3、组织走访、座谈活动。

(三)政策咨询组

负责人:xxxx

成员:xxxx

工作职责:

发放相关宣传资料,进行政策咨询和宣传。

(四)后勤组

负责人:xxxx

成员:xxxx

工作职责:

1、招聘信息牌、桌椅、音响等准时运送到现场摆放好;

2、安排招工单位人员用餐、用水等;

3、联系安全保卫工作,维持现场秩序,做好财物保管等工作。

1、县人社局切实做好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

2、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进行广泛宣传,使现场对接取得实效。

3、各乡镇在春节前后将“就业扶贫岗位推介信息”和“xx县就业扶贫扶持政策”宣传单分送到每个贫困户家庭并通过微信或彩信等方式发送到辖区群众。

4、及时总结经验,安排专人负责本次专项活动的相关工作,及时上报工作方案、工作动态、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

5、各乡镇现场招聘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篇九

1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在城镇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适龄劳动力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不包括下列情形:

1家庭成员中已办理了单位内部退养手续的。

2家庭成员中1年内从事有报酬的劳动连续时间超过6个月的。

3家庭有其他收入且月均收入超过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2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属地管理原则,建立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制度,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稳定就业。今年要确保已认定的零就业家庭中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对新产生的零就业家庭,3个月内保证至少1人实现就业。

稳定就业的标准:被用人单位招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人员正式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月均收入达到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灵活就业人员,月均收入达到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就业的标准:连续三个月工资收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零就业家庭成员连续3次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就业安置的可视为无就业愿望,不再列为就业援助对象。

4对辖区内的零就业家庭进行调查认定,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零就业家庭的认定,实行家庭申报、社区核实公示、街道(乡镇)审核,县(区)劳动保障部门确认,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备案,没有《再就业优惠证》零就业家庭,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可为其中1人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并纳入统一管理。对已领取和新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要加注零就业家庭标记。

5各县(区)政府要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其工资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已安排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个人承担20%用人单位承担40%政府补贴40%政府补贴40%养老金和按全省最低工资标准25%确定的岗位补贴就业再就业经费中支付,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6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也要比照公益性岗位给予相应的岗位补贴,对符合社保补贴条件的要落实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

7对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要做好跟踪服务,解掌握就业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其就业的稳定性。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8进一步拓宽公益性岗位范围。各县(区)要按照社区开发、就近安置的原则,继续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园林绿化、行政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等社会公共管理服务岗位开发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区)实际,有组织地开发社区老年人护理、托老托幼、社区医疗、福利院、敬老院、家庭小饭桌、家庭护理、小学生接送、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家政服务等各种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岗位多渠道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

各机关、群众团体和国有企业至少要开发1个公益性岗位,帮助零就业家庭实现稳定就业。零就业家庭中的大龄就业对象优先安排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女性和单亲家庭成员,由各县区)妇联、工会组织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帮助就业;对青壮年成员通过组织劳务输出,实现转移就业。

个人贷款额度在5万元左右,小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且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要积极给予贷款支持。对自主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零就业家庭,帮助提供贷款反担保,落实启动资金。

10积极开展献爱心活动。各县(区)要建立社区帮扶联系点,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全社会开展对零就业家庭献爱心、奉真情、促就业活动。鼓励和提倡党员干部和零就业家庭结对子,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11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市政府将就业援助工作列入就业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各县(区)政府要分解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对援助工作负总责,确保零就业家庭援助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对各县(区)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情况,市政府将定期不定期地予以通报,对工作突出的将予以表彰。

12明确工作责任。市县(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援助工作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妇联组织要利用组织网络健全的优势,发挥社区组织的作用,配合劳动保障部门摸清所在地零就业家庭基本状况并建立档案。对零就业家庭的失辍学儿童,实施春蕾计划救助其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13加大宣传力度。各新闻媒体对就业援助要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切实做到让每一个零就业家庭和成员都了解和掌握各项援助政策措施,积极参与就业再就业活动。

14建立举报监督制度。各县(区)政府要设立零就业家庭援助公开电话,并在主要媒体、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动保障网站上公布,畅通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求助投诉渠道。各社区要将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情况定期在社区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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