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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报销制度规定(通用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1 20:49:56 页码:13
财务费用报销制度规定(通用8篇)
2023-11-11 20:49:56    小编:ZTFB

总结是对过去工作的回顾,也是为未来工作做好准备的一种方法。怎样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希望以下总结范文能够对大家写作总结提供一些参考和指导。

财务费用报销制度规定篇一

一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从经费角度上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

二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要求编制会计报表,按期上报,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三按照勤俭建国,勤俭办事的原则,定期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经费使用效果,发现浪费现象,及时向领导提出改进措施。

四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五按月做好经费分类帐,了解和掌握专项经费的情况。

一根据国家发展事业的`方针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及时合理地供应资金,正确执行单位预算计划。贯彻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方针,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促进教育事业计划的圆满完成。

二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以及财务工作规范办理各种收付款业务。

三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投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帐单相符帐表相符。

四根据核算中心的规定,及时正确交接原始凭证。

五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财务费用报销制度规定篇二

本规定适用于市财政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其他资金等的管理。该标准适用于南京市旅游园林局机关、所属财政全额拨款部门预算事业单位及南京市旅游总公司。

二、原则

办公室(财务处)为财务报销的管理部门

三、职责

(一)局长负责金额在10000元以上各项经费使用的审批。

(二)协管办公室(财务处)副局长负责金额在10000元以下日常行政经费使用的审批。

(三)分管副局长负责分管处室金额在1000元以上各项经费使用的审核。

(四)机关各处室处长(主任)负责本处室各项经费使用的审核批准。

(五)办公室主任负责金额在1000元以下办公室日常行政经费的审批。

(六)财务处长负责审核所有经费的使用;负责局机关其他处室金额在1000元以下日常行政经费的审批。

四、财务报销工作程序

(一)用款申请

超过1000元以上的用款,经办人一律先填写“用款申请单”,经本处室负责人签字后,报分管局长和主要局领导审批,数额大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款还需经财务处确认资金是否有来源或到位,不得采用先垫支,事后直接报销的方式。在实际报销时,无论其金额是否在原借款额度内,都必须以实际发生额为准重新填写“费用审批报销单”审批报销。

(二)费用报销

1、经办人填写“费用审批报销单”,经本处室负责人签字后,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常规性费用先由办公室(财务处)工作人员对原始单据进行审核,经办公室主任或财务处长签字批准后报销。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费用,还要经局领导签字批准后报销。

2、报销时需按照发票内容及财务要求,进行分项目填写,有几种发票就填几项内容,不能笼统填写。报销发票上单位名称、日期、项目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要素要填写完整。一万元以上的支出需附内容明细清单或者合同等。

3、支付给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等需要以现金结算的业务,其他公务消费一律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支票结算,原则上财务不办理个人借款。如特殊情况需要大额现金结算的,必须事前作出书面说明,报主要局领导审批。擅自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的,由当事人重新申请国库集中支付、转账支票将现金换回,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4、付给个人的劳务费金额超过1000元的要扣个人所得税,并由经办人负责到税务部门开具劳务发票,交财务报销。白条不予报销。

5、重、大、特、急事项来不及事前申请,但符合财务用款规定而先垫支的费用,事后相关人员可以书面形式说明,报各级领导审批后报销。

6、类借款无特殊原因必须在公务活动结束一个月内到财务报销,否则财务部门发出催款通知,对无故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借款者,提请监察室处理,并停发该人员所有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直至扣回借款。

7、种票据应及时报销,原则上在公务活动结束1个月内报销,如有特殊情况,票据的报销期限不超过3个月,前后跨度一年以上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凡是遗失的票据,经办人需在开票单位取得复印件后加盖开票单位票据专用章后方可报销。

8、务人员应加强对各类开支的财务审核,对违反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无论其是否已经获得单位内部批准,都有权拒绝报销,同时对局领导作出相关书面说明。各处室不得以处室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协议。财务只认可以局为主体签订的合同、协议。签订的合同、协议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由负责人签字。

(三)标准

1、驾驶员出车补贴标准:暂按现行规定执行并随相关部门政策调整而调整。

2、独生子女入园入托入学报销标准

(1)原则:男单女双 ;

(2)托儿费:100元/月(私托费45元/月),凭据报销;

(3)小学学杂费:5元/学期,凭据报销;

(4)初中学杂费:7元/学期,凭据报销;

(5)高中(含职业高中)学杂费:18元/学期,凭据报销。

(四)差旅费报销

1、按宁财行[2015]185号《南京市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只报销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

3、参加会议或者培训的需附相关文件或者通知。

4、赴外地宣传促销、考察、调研等不享受相关出差补贴。

5、出差人员不得报销在外地的招待费、礼品费、电话费、参观费、摄影摄像费、彩扩费等,如有特殊情况,需就以上内容单独书面说明,报主要局领导审批。

(五)医药费报销

1、执行《南京市公费医疗药品报销范围》和《南京市公费医疗享受人员就医须知》,每周二全天为医药费报销日。每月第一个周二全天为在职职工医药费报销日,第二、三、四个周二(全天)为退休职工医药费报销日,节假日除外。

2、子女医药费报销享受至18周岁。子女年龄在14周岁(含14周岁)以下,报销比例为100%;子女年龄在14周岁以上,报销比例为90%。一次就医医药费在300元以下的,财务人员审核后,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报销;超过300元的要经局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销。子女住院费报销标准的审核参照职工本人住院费报销标准。预防接种用药不得报销。

3、职工个人及子女医药费均实行凭病例、双处方或药品明细单、医疗收据报销,职工医药费报销时先填写医药费报销单,经专人审核、财务人员按比例登记报销。其余继续按《南京市旅游局机关公费医疗管理办法》执行。一次就医医药费超过500元的要经局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销。

(六)政府集中采购报销

1、处室提出申请——办公室提出意见、配置标准——分管领导提出意见——主要局领导审批。

2、办公室资产管理人员确定采购物品型号、选择供货商、确定价格——财务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要求及在网上提交政府采购计划——市财政局在网上批复政府采购计划——资产管理人员验收货物。

3、处室经办人填写资产领用卡片-——资产管理人员登记资产——资产管理人员履行财务报销程序——财务网上支付货款并登帐。

4、公务车保险、维修、加油、轮胎、办公用纸、印刷、会议接待(需住宿的各类会议)、汽车租赁实行定点采购;计算机、pc服务器、显示器、打印机、投影机、展示台、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交换机、路由器、扫描仪、软件、汽车、传真机、复印机、空调等实行协议供货。

五、财务资料调阅管理

(一)财务部门属于局机要部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局相关保密制度。

(二)非财务人员不得随意询问、翻看、调阅各类财务信息和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借阅财务资料的,需经办公室(财务处)负责人批准后,在财务部门查阅。

(三)财务资料原件一律不得外借,如有需要,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复印有关材料。

六、财务票据管理

(一)收费收据的使用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

(二)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结算凭证限用于结算暂存、暂付款项、分摊代办费、单位内部往来、冲减经费支出等。

七、相关文件

《行政单位会计准则》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南京市公费医疗药品报销范围》

《南京市公费医疗享受人员就医须知》

《南京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南京市市级政府采购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南京市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

八.记录

一、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的要求

原始单据(发票)的一般要求:

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局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填写时一律用炭素笔,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一律填进修学校)、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票据一经涂改即无效。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必须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购买商品的,须提供超市机制发票(发票上须注明品名、单价、数量)且商品符合财务报销范围。

5、报销凭证严重破损导致内容不全、不清的,财务人员不得给予报销。

二、财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一)财务报销审批权限

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的财务支出都必须经校长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结算。

(二)预算申报制度

学校各类需要采购的物品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做好预算由校长签批,方可借支进入采购程序,采购秉承一人为私二人为公的原则,为报销提供证明。严格执行前帐不清后账不借。

(三)财务报销基本手续及要求

1.购买的设备、办公用品、贵重物品需经手人签字、审核人签字(财务)、校长签字,方可报销、进账。

2.凡到财务处报销的票据,需校长、审核人、经手人签字方可报销。

3、教职工到财务处报帐,必须携带报帐所需的全部凭证,包括:需要报销的有关发票、收据;物资采购一律由学校统一执行。

注意:先签字后报销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各部门的报销程序及规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借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1.1 公司员工因工出差借款或报销,由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方能借款或报销。凡有审签权限的部门经理须在财务部门签留字样备案。

1.2 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见附表1),并按规定程度报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1.3 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

2、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2.1 员工出差分 “长途”和 “短途”两种,即当天能往返的为 “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 “长途”。

2.2 出差地点区分为1类区,2类区,港澳台地区三种,即:

二类区:特区、上海、北京、广州等地;

一类区:除二类区以外的地区。

2.3 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元/人/天)

职务 一类区 二类区 港澳台地区

一般人员 首日 10080 首日 150120 总经理批准

主管、工程师级 首日 150130 首日 220170 400hkd

部门经理级 首日 250200 首日 300250 500hkd

公司副总经理级 250 300 600hkd

2.4 出差补助标准

2.4.1 员工短途出差视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补贴。(深圳市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15元/人/餐的伙食补贴)。

2.4.2 长途出差补助标准:(元/人/天)

职务 一类区 二类区 港澳台地区

一般人员 30 40 100hkd

主管、工程师级 40 50 100hkd

部门经理级 60 80 150hkd

公司副总经理级 100 150 200hkd

2.5 员工出差交通报销标准

2.5.1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可乘坐飞机、软卧、轮船二等舱;部门经理级:可乘坐飞机、软卧、硬卧、轮船三等舱,乘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乘坐软卧仅限正职;其余员工乘坐火车硬卧、轮船四等舱、乘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

2.5.2员工长途出差交通费,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的陆路交通费可实报实销;经理级以下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乘坐出租车,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时,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2.5.3 员工在本市内出差,只报销公交车票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连号。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出租车票。

3、员工差旅费报销规定:

3.1 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如有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节约归已。

3.2 膳食费按规定标准领取,不得报销与此相关的费用。

3.3 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3.4 交际费用由领导核定并填写客餐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5 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补助。

3.6 出差人员无住宿费用时,则可按住宿标准的50%领住宿补助。

3.7 员工出差返回后于5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时再行支付。

3.8 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3.9 财务部有权对不实的出差费用向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询,如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处罚。

4、员工探亲路费的规定

员工探亲费不予报销,采取补贴包干的办法执行。补贴标准详见《员工春节探亲休假管理规定》。

5、财务部门要加强对备用金和预付款项的管理和监督。

5.1公司员工因公借款,必须办理借款申请单。会计根据内容填写齐全,完整的借款申请单,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出纳、收款人必须在付款凭证上签字。

5.2公司预付款项,必须根据合同或协议办理付款申请单,经财务审核并报总经理审签后办理付款;付款手续不齐备的,会计不得编制付款凭证,也不得付款。

5.3 备用金和预付款的使用,必须依照下列规定:

5.3.1 具有规定的用途,期限及限额;

5.3.2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费用支出单据到财务部门报销;用现金或支票进行零星采购的七天内报销;通过银行汇款进行预付款的二十天内报销。

5.3.3 以上各项支出,原则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5.3.4 对违反规定用途和不符合开支标准的支出,财务不予报销。

二;三个月以上一年之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万分之三。在次月工资中扣回本息。

6、原始凭证的审核

各项报销的原始凭证,经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财务审查其合法性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

7、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内容:

7.1 凭证名称;

7.2 填制凭证的日期;

7.3 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

7.4 经办人的签名或盖单;

7.5 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

7.6 经济业务的内容;

7.7 数量、单价和金额;

7.8各种发票、收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单;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办理收款业务的要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单。

8、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

8.1 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

8.2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8.3 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

8.4 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借据。

8.5 预付性汇款,由经办人填制付款申请单,作为原始凭证,不得以汇款回单代替。

8.6属于现金发放性质的原始凭证,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签名。有委托他人代领的,由代领人签名;由一人代领多人的,须逐个签章,不得通栏划大括号签一个章。

8.7自制原始凭证应设计科学、格式规范、计算清楚。如计提折旧、职工福利基金等,要列名称、计提基数、提取率、提取额等。分配工资及费用时,要列分配标准、分配率、分配额。

8.8 凡凭证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经济业务本身内容不符者,应予退回或重新补正。

9、记账凭证的内容及填制要求:

9.1 凭证日期:一般应按实际受理经济业务的日期填列。

9.2 凭证编号:应按月编制自然数列顺序。

9.3 凭证摘要:应简明扼要,真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不得含混不清,过于简略。

9.4 会计科目:应按有关规定设置。

9.5 凭证金额:必须与原始凭证相符。

9.6 所附原始凭证张数,要与原始凭证相符。

9.7 有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出纳、会计、交款人必须在相关会计凭证上签名或盖章。

9.8 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时,必须附有内容完备的原始凭证。

10、本制度所指的由总经理批准的事项,如因总经理出差期间,均由董事长审批。

1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12、本制度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财务费用报销制度规定篇三

1.1公司员工因工出差借款或报销,由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方能借款或报销。凡有审签权限的部门经理须在财务部门签留字样备案。

1.2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度报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1.3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

2.1员工出差分“长途”和“短途”两种,即当天能往返的为“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长途”。

2.2出差地点区分为1类区,2类区,港澳台地区三种,即:二类区:特区、上海、北京、广州等地;一类区:除二类区以外的地区。

2.4出差补助标准。

2.4.1员工短途出差视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补贴。(深圳市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15元/人/餐的伙食补贴)。

2.4.2长途出差补助标准:(元/人/天)。

2.5员工出差交通报销标准。

2.5.1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可乘坐飞机、软卧、轮船二等舱;部门经理级:可乘坐飞机、软卧、硬卧、轮船三等舱,乘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乘坐软卧仅限正职;其余员工乘坐火车硬卧、轮船四等舱、乘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

2.5.2员工长途出差交通费,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的陆路交通费可实报实销;经理级以下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乘坐出租车,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时,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2.5.3员工在本市内出差,只报销公交车票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连号。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出租车票。

3.员工差旅费报销规定:

3.1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如有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节约归已。

3.2膳食费按规定标准领取,不得报销与此相关的费用。

3.3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3.4交际费用由领导核定并填写客餐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5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补助。

3.6出差人员无住宿费用时,则可按住宿标准的50%领住宿补助。

3.7员工出差返回后于5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时再行支付。

3.8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3.9财务部有权对不实的出差费用向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询,如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处罚。

4.员工探亲路费的规定。

员工探亲费不予报销,采取补贴包干的办法执行。补贴标准详见《员工春节探亲休假管理规定》。

5.财务部门要加强对备用金和预付款项的管理和监督。

5.1公司员工因公借款,必须办理借款申请单。会计根据内容填写齐全,完整的借款申请单,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出纳、收款人必须在付款凭证上签字。

5.2公司预付款项,必须根据合同或协议办理付款申请单,经财务审核并报总经理审签后办理付款;付款手续不齐备的,会计不得编制付款凭证,也不得付款。

5.3备用金和预付款的使用,必须依照下列规定:

5.3.1具有规定的用途,期限及限额;。

5.3.2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费用支出单据到财务部门报销;用现金或支票进行零星采购的七天内报销;通过银行汇款进行预付款的二十天内报销。

5.3.3以上各项支出,原则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5.3.4对违反规定用途和不符合开支标准的支出,财务不予报销。

5.3.5对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能报销而又没还款的备用金,若超期时间在三个月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的万分之二;三个月以上一年之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万分之三。在次月工资中扣回本息。

6.原始凭证的'审核。

各项报销的原始凭证,经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财务审查其合法性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

7.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内容:

7.1凭证名称;。

7.2填制凭证的日期;

7.3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

7.4经办人的签名或盖单;。

7.5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

7.6经济业务的内容;。

7.7数量、单价和金额;。

7.8发票、收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单;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办理收款业务的要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单。

财务费用报销制度规定篇四

为了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小学财务制度》,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局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白条”不得报销。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票据一经涂改立即无效。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

4、报销凭证需说明用途、有经办人、证明人或实物验收人,并有单位审批人签署意见;

5、1000元以上的款项要以转帐支付。

6、差旅费报销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

7、公务招待需按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压缩三公经费的精神,从严控制,确需招待的,填写《鹿城区教育系统公务接待审批卡》,由校长审批后,按照每桌含酒水不超过1200元的标准实施。确实情况特殊超过标准的,要报校长同意后实施。

8、工作餐报销:

(1)上级有关部门安排在本校的各类教研活动,如果是半天的,原则上不安排工作餐,如果是整天的,需经校长同意,方可由总务处安排快餐,但最高不得超过上级规定的人均30元。

(2)各部处如在非工作时间加班,确需安排工作餐的,一律按上级规定,由总务处统一安排,最高人均不超过30元的标准实施,报销时,必须提供正式发票,在学校基本户报销,不得在学校工会及食堂账户报销。

9、学校参加集体项目比赛,特殊情况需要伙食费的,由校长批准后实施;大型文体团体比赛出温州的所需的特别经费,由组织者提出专项经费方案,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后实施。

财务费用报销制度规定篇五

为了使各项财务支出有章可循,各级人员对各种开支的审批及权限心中有数,同时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预算管理,并做到各项收支严格遵循财务制度,特制定以下规定:。

1、费用支出的前提是该费用必须是实际支出并列入预算,对未列入预算的费用,由公司总经理提出调整预算,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2、费用审批权限:一般费用20xx元以下,部门负责人审批;20xx元以上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建议,总经理审批;业务费1000元以下部门负责人审批,1000元以上总经理审批。

3、固定资产购置、员工出国考察、进修学习等费用在一万元以上由董事会研究审批。

4、为加强预算控制,同时保证费用支出及报销单据的合法性,公司的各种报销单据需经财务部经理审核,并签字。未经财务部经理审核、签字的单据,不得报销。

5、公司下属各控股公司的各种费用由各单位总经理审批。

1、普通办公用品根据本公司一个月需要量购入,由经手人和验收人签字后报批。

2、大宗办公用品、生产资料,必须签订,方可购置。为减少资金占用,在可能情况下力争零库存。

3、差旅费报销,按浙江华汇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差旅费报销办法执行。

4、计划生育等费用,由计生员签具意见后再报批。

5、各部门需订报刊、杂志,先报综合部平衡,经总经理同意后,由综合部统一办理。

6、资料档案室购置资料情报书籍,年初需列出购置预算,报技术发展部审定,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7、职工所购业务书籍,应先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到资料室登记,并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报销,职工离开本单位必须交还所借书籍。

8、职工因工作需要配置的低值易耗品(如计算器、绘图仪、装订机等)由综合部统一购置,在财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再报批,职工离开本单位必须交还所领工具。

9、职工参加各种培训学习班及职称职务考试,事先应征得所在部门及公司的同意,在成绩合格后,其费用方可报销。

10、职工按规定报销的书报费,只能报销业务书籍,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11、通讯费报销按浙江华汇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通讯费用报销办法执行。

12、各部门使用临时工,每月报综合部,由综合部报市人事局,市就业管理局批准后再用工。各部门应严格控制临时工数量,尽量节约费用。

各种费用报销需填写浙江华汇费用报销单,有经办人(验收人)签字,基层费用承担部门负责人同意(证明),财务部经理审核,预算部门负责人审批(20xx元以内)或总经理审批(20xx元以上)签字。

1、各种应交税金(不包括印花税、车辆使用税);。

2、各月发放工资;。

3、各月应交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等;。

4、向金融机构办理结算业务时发生的邮电、手续费、贷款息。

1、以上各种报销发票,必须为国家统一发票,经营性收款收据一律不能报销入账。

2、发票上抬头必须和报销单位一致,否则不能报销。

3、各种开支必须符合国家财税法规,报销时经办人员应尽可能注明用途。

4、超过现金结算限额(1000元)的费用,应通过银行结算,特殊情况要使用现金必须由使用人提出申请,财务部经理同意后方可支付,对数额较大应提请总经理审批。

5、对各种报销单据,财务部必须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销规定的单据,财务应要求更换。无法更换的,财务可拒绝报销。

6、自制报销单据,由财务部统一设计格式,做到规范、整洁。

7、报销单据一般不得涂改,如有改动,外来发票应由对方单位加盖公章,自制凭证应由经手人盖章,否则不得报销。

8、当年费用必须当年报销,如:通讯费、核定的业务费、书报费、核定的汽车费等,当年不报销视作自愿放弃(12月份通讯费除外)。

9、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及内部职工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协议需送财务部一份,作为财务收、付款依据,对无依据的支付款项,财务部应拒绝支付。

财务费用报销制度规定篇六

报销时需递交到总经理处审核,需附上购买单据、入库单、原库存数量。

(2)办公耗材、清洁耗材、厨房日用品;

办公耗材、清洁耗材、厨房日用品这三类用品的请购,由人事行政文员根据实际库存申请采购,交人事行政部领导审批,即可交总务采购,采购完毕交人事行政文员入库登记。

报销时需递交到总经理处审核,需附上购买单据、入库单、原库存数量。

2、差旅费用;

交通费;住宿费:展会费(含布展费)。

以上三种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实报实销;

3、业务招待费用;

结合公司相关规定和实际业务情况报销。

由经手人填写,需详细填写,并进行书面说明,并附发票或原始单据,有陪同人员的,陪同人员需签字证明。

3、人事行政部审核是否符合公司报销标准,不符合公司报销标准的退回给当事人。

备注:当事人需按相关规定的标准报销,对于超标准的报销,需附上部门主管、总经理授权的书面证明。

4、财务部审核,审核内容包含费用明细。对于费用明细有出入的退回给当事人。

5、由财务部汇总好报销单据,交总办秘书处登记编号后,交总经理审核签批;

6、总经理签批后,交总办秘书,由总办秘书交还给财务部人员;

7、出纳接到单据后,对报销单进行复核,符合报销的给予报销,需要董事长授权的需通过董事长授权。不符合报销的退还给当事人,并详细说明原因。

财务费用报销制度规定篇七

本着厉行节约、提高工作效率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同时为了规范费用报销标准,特制定移动话费报销规定。

适用于各部门人员移动话费报销的.控制和管理。

3.2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具体管理。

4.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实报实销;

4.2各部门部长每月按200元标准核报,票面金额不足的以票面金额为准;

4.3各部门副部长、采购主管每月按150元以内据实核报;

4.4各部门主管每月按100元以内据实核报;

4.5各部门项目经理每月按80元以内据实核报,

4.6自办已立项的展会在运作期间项目负责人实报实销,费用核入自办展成本;

4.7以上报销需凭通讯公司出具的正规发票在标准范围内据实核报。

5.1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5.2本规定在下发之日起执行。

财务费用报销制度规定篇八

根据《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若干规定》,现对我校《财务报销制度》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

外出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经费报销,须附主办单位通知及学校领导审批意见和正式发票。各类旅行社开具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据。

二、严格发票使用和管理制度。

凡开具和取得的发票等凭证,须据实填写品名、单位、数量、金额等内容,不得涂改、挖补;凡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及原始凭证,须加盖填制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无财税机关监制章、无单位名称、无开票日期、无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字迹或印章不清楚,伪造、变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票据,一律不予报销;禁止用白条报支各类费用。

对本地100元(含100元)以上的手写发票和本地20元(含20元)以上的定额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本补充规定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财务室 2015年6月10日

l、对原始单据的一般要求:

(1)发票必须是发票联和报销联,用复写纸复写或计算机打印,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存根联、发货联、记账联不能作报销单据。

(2)内容要齐全,抬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要清楚,金额要准确,大、小写要一致,严禁涂改。

(3)印章要齐全,须有收款单位公章(或收款专用章)及收款人签字(章);事业单位的收据,要有财务专章;企业和个体户须是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

(4)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单据(车、船、飞机票等),因保管不善而被盗或遗失,后果自负。

2、对各项支出报销的审签,实行统一管理,万元以下由校长签字后,财务科方可付款,超过万元的须经两位董事校长签字方可付款报销。

3、差旅费报销单,须用蓝(黑)墨水笔填写。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结算人、负责人的签章。

4、由联校按计划统一购买仪器、设备、材料等各种物品,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己购买时,须经校领导批准,验收入库。

5、临时工的工资,由会计填制临时工工资花名册,由领酬人、经手人、主管校领导签章。

6、各部门的经费支出严格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中计划管理的要求,实行计划用款。对于一次业务、一张票面金额超过200元的用款,事先必须向主管校长申请。对用款不事先申请的单位或个人,财务处不得安排该部门的用款计划。

7、学校财务报销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教学、教辅、后勤部门的经费支出,须经校长审批;对计划外支出,除履行审批手续外,还须事先向校长办公室申报同意并备案。

8、各部门科室要严格控制差旅费和会务费支出,对差旅费的'报销,严格按《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无特殊原因的超标准支出,由出差人员自理。

9、各部门要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对非安排不可的业务招待,部门向校长请示同意后安排,实行先申请后招待制度。否则,招待费自理。

10、为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在业务发生后10日内到财务处办理报销还款手续,有关财务人员应严格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11、各种票据是财务报销的凭据,下列票据财务处原则上不予报销:

(1)审批手续不全的票据。

(2)内容填写不全、字体无法辨认或有明显涂改迹象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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