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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安全制度(精选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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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安全制度(精选14篇)
2023-11-20 13:29:07    小编:ZTFB

总结不仅可以帮助我们反思自己的行为和决策,还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经验,为将来的工作和学习做好准备。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明确目的,突出重点,避免冗长废话。总结范文中的作者提出了不同的见解和观点,你可以思考这些观点对你的总结有何启发。

医院医疗安全制度篇一

1、凡购置单价在1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使用科室须经过科室论证小组论证后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和“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论证报告”。

2、设备科负责汇总审核,院领导审批后由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座谈会论证其可行性。

3、设备科在职工座谈会后将论证结果进行汇总,报医院领导审批后,方可组织招标采购。

4、甲、乙类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需报卫生局审批后,由政府采购办组织招标。

5、购置5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由医院委托的招标公司招标,需报卫生厅备案。

根据贵州省卫生部门相关文件,完善医疗器械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凡医疗设备科购置的医疗器械必须经国家,省市或医院内部进行招标后方可采购。

1、5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采购需由招标机构公开招标后方可采购,招标结果需报卫生厅备案。凡是经过国家、省、市招标过的医疗设备、一次性用品、高值及低值耗材,医院必须按其价格采购,医院内不再另行招标,对于国家、省、市均没有招标过的50万元以下医疗设备,一次性用品、高值耗材、低值耗材、卫生材料、医用试剂、消毒用品,医院均采用院内招标的方式采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医院招标采购必须由主管院长、院办、纪检办、审计处、财务处、医务处、院内感染科、设备科招标小组成员及临床科室有关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标。

3、医院内招标流程须首先由临床使用科室提出申请,报医疗设备科审核,医疗设备科报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同意后方实施招标。

4、医疗设备科招标组成员有义务前期审核厂商资质,无异议后进行会议安排,报医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招标。

5、10万元以下的医疗设备、耗材等的中标结果采取与会的各位专家评委表决通过,评委在中标目录上签字后生效;10-50万元医疗设备的招标由与会的各位专家评委采用实名制填写评标成员意见表,并根据评标意见产生评标结果。

6、中标结果由医疗设备科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各参标厂商,并签订由医院法律顾问审核过的合同,合同生效后方可实施采购。

7、严禁购置进口二手大型医疗设备,严禁使用国家已公布的淘汰机型。

医院医疗安全制度篇二

(一)根据能级配置、安全有效、效率及经济原则,制定医院仪器设备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购置计划,以满足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等远期发展和近期的工作需要。

(二)严格执行招标采购制度。

(三)制定并执行医疗设备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设备的使用安全有效。

(四)做好医疗设备的应用质量管理:包括安装调试、验收;制订操作规程;日常维护保养;预防性维修和故障维修;计量检定;设备性能检测;医疗器械可疑不良事件的报告等。

(五)做好医疗设备的`信息和档案管理,在医疗器械的分类和代码应用、名称规范化方面不断创新。

(六)重视和加强医疗设备的效益分析和评估,确保医疗设备资源充分利用。

(七)做好器械库房的环境和帐务管理,不得在库房积压医疗设备,定期盘点在用医疗设备,确保账物相符。按规定做好医疗设备的调剂和报废工作。

(八)遵纪守法,严禁在医疗设备购置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并自觉接受监督约束。

医院医疗安全制度篇三

医疗仪器设备档案是医院整个档案的组成部分,也是医疗仪器设备动态管理工作中不可能缺少的部分。它对医疗仪器设备的计划、购置论证、安装、验收、使用、维护、计量、质量管理、调剂、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中有着特别重要的作用,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档案管理的要求:要体现真实、完整、动态。

(二)确定兼职档案员一名,负责医疗仪器设备的建档工作。

(三)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医疗设备,均应建立医疗设备档案;5万元及以上的医疗设备应建立完整的档案,5万元以下的医疗设备建立简易档案(具体简易程度要根据仪器设备的特性、使用的场合来决定)。

(四)医疗仪器设备完整档案的内容包括:。

1.筹购资料:申请报告、论证表、合同、安装调试、验收记录及有关医疗器械的合法证件等。

2.仪器设备随机资料:产品样本、使用手册、维修手册、线路图及其它有关资料。

3.管理资料: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应用质量检测与评价、计量、使用维修记录、效益评价及调剂、报废情况记载等。

(五)档案的建立:。

1.兼职档案员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并详细记录随机所附的有关技术资料。

2.收集建档范围内的有关资料。

3.整理、分类、登记,建立设备档案。

(六)档案的管理:。

1.5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档案交医院总档案室保管,5万元以下的档案由医疗设备科负责保管。

2.上一年度的医疗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应在本年度末完成建档工作,5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档案移交给医院总档案室保管。

3.及时做好动态档案信息的补充更新工作。

4.医疗设备档案的借用手续,遵守医院总档案室的规定。

5.技术档案要按规定保存时间进行保管;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批准。

6.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办理好档案移交工作。

医院医疗安全制度篇四

一、毒性药品须具有由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主管药师以上的药剂人员负责管理。

二、毒性药品需设毒剧药橱,实行专人、专柜、专帐,帖明显标签加锁保管的方法。

三、调配毒性药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称量要准确无误,处方调配完毕,必须经另一位药师复核后,方可发出,并行签名。

四、本院就诊的.患者,如需用毒性药品者,应由多年实践经验的主治以上的医师开方,并写写明病情及用法,一类毒性药品由院长签字,二类毒性药品由药学科主任签字,方可调配,对于民间单方,验方需用的毒性中药,患者购买时,应有购买者所在机关单位出具购买证明。

五、毒性药品须按药典规定,内服一类药品为一日量,二类药品为二日量,外用适量。

六、毒性药品应设立专帐卡,每日盘点一次,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并填写使用登记本。登记本应明患者姓名,年龄,用药品名数及日期,处方医生姓名、调配人员姓名。处方及证明一般保存一年,以备后查。

七、管理人员交接时,应在科主任监督下进行交接,并在帐卡上签字,严格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附:毒性中药及中成药品种。

第一类砒石(红砒)(白砒),水银。

第二类生白附子、生附子、生马前子、生乌头、生川乌,生草乌、生天雄、斑蟊(包括青娘虫、葛上亭长、地胆)红娘虫、生巴豆、生半夏、生甘遂、生南星、生狼毒、生藤黄、洋金花、闹洋花、生千金子、生天仙子、蟾酥、轻粉、红粉、红升丹、白降丹、雄黄、九分散、九虎丹、九转回生丹、回生散。

医院医疗安全制度篇五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 确保非办公时间及时处理突发性医疗相关事宜,及时传达上级紧急通知,处理其它临时性医疗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医疗总值班人员为医疗事业部各处室主任及临床科室主任。

第三条 值班时间为工作日下午5时到次日上午8时,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全天24小时,轮流值班。

第四条 值班地点在医院指定地点。

第五条 医疗总值班岗位职责:

(一)值班人员应尽心尽责地做好值班工作,必须做到坚守岗位,保证通讯畅通。认真按值班顺序做好交接-班工作。

(二)值班人员值班时需要与医院调度室配合工作,敏感时间、敏感事件、敏感人物必须及时请示、报告,上报内容需经主管院长同意。

(三)值班人员负责晚10时前到各临床科室巡视查房,抽查各科室值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遇有院内疑难、危重患者抢救,值班人员立即到达现场,组织会诊或抢救,确保医疗安全。

(五)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做好抢救准备;报告主管院长、医政处处长,请示处理意见;第一时间到现场,参与组织协调,通知相关科室做好抢救、会诊、辅助检查、收住院等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医院急救小分队人员及120首钢急救站到院外参加抢救。

(六)遇有突发传染病疫情,报告主管院长、医政处处长、疾病预防控制处处长、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主任,请示处理意见;同时通知现场做好防护、消毒隔离;按照传染病防治的相关规定,做好转诊、上报等工作。

(七)遇有医疗纠纷处理,立即到达现场,了解情况,报告主管院长、医患关系处处长,请示处理意见;通知当事科主任立即到达现场,与科主任一起按照上级指示处理医疗纠纷。

(八)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经医政处同意,方可与其他值班人员调换值班日期,并通知临床各科室及医院调度室。

(九)值班人员因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和事故的',要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条 本制度由医政处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医院医疗安全制度篇六

1.医院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机构,各科室行使相应管理职权。

2.医院医疗安全管理组织主要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委员会、安全委员会等,医务部、护理部、共同负责医疗质量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好医疗安全管理工作。不定期的向医院领导反馈医院医疗安全的现状,提供警示作用的医疗安全信息。

3.医院检验室必须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4.专人保管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药品,建立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5.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内,要专人负责,并建立试剂使用登记制度。

4.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

6.上班时检查科室有无异常,下班前关闭好门窗。有不安全现象应立即报告医院负责人。

医院医疗安全制度篇七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医院医疗安全制度篇八

为加强我院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强化院科两级管理力度,提升临床科室医疗管理工作的水平,加强医疗质量管理,防范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使我院医疗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委会讨论通过,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医疗质量管理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是防范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有效手段。科主任例会是强化院科两级管理的一个重要途径。建立科主任例会制度基本出发点就是为科主任建立一个把意见和建议直接反映到医院决策层的渠道,尽可能减少解决实际问题的中间环节,切实提高管理效能。例会制度化是医院为进一步实现各科室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医院重大政策的落实和推广,方便临床科室协调沟通,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持续改善医疗质量体系,促进医院科学、协调发展的一项举措。

二、会议内容

通报医院近期医疗工作情况;布置和总结医院阶段性医疗工作、及时研究医疗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协调处理新问题,推动医疗工作落实;检查了解各科室每月工作开展情况,各项医疗核心制度落实情况;征求科主任意见,听取和研究科主任临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等。

三、会议组织管理

1.科主任例会每两周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周二下午院方规定上班时间后1小时。遇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另行临时通知。

2.科主任例会由业务院长召集主持,参加科室以临床科室为主,必要时邀请其他科主任参加。医务科负责组织准备,各科主任做好会议记录并传达至科室,重要会议内容医务科要形成会议纪要下发执行。不能如实、及时传达会议内容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科主任负责。 3.例会实行签到制度,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签到,10分钟以后到会的人员在迟到表上签到、并处罚50元,早退者处罚50元,旷会者处罚100元。确因工作需要(如急诊手术、抢救病人、外出学习、开会等)不能参加的人员须事先向医务科请假,医务科将进行落实。原则上全年累计请假次数不得超过3次。

4.要保持良好的会场秩序,手机自动调至振动或关机状态。尽量少接手机和中途外出。 5.医务科负责做好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并负责监督和考核。

6.医务科将定期公布例会人员参会情况及处罚情况。

四、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获嘉县人民医院

2015年7月4日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社康医疗安全管理,促进大家共享医疗安全事件预警信息,交流处置经验和教训,指导妥善处置医疗安全事件和医患纠纷,及时处置医疗安全隐患、杜绝医疗安全事件及医疗纠纷的发生,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切实保障医疗安全,结合我社康实际,特制定医疗安全会议制度。

第二条 会议研讨内容:1、对上月例会落实情况简要汇报;2、提出近期我社康存在的医疗安全隐患、医疗安全事件、医疗纠纷等;3、研讨防范对策;4、讨论针对上次例会预警信息和研讨意见,对科室类似情况调查处理及时,整改有力,医疗安全水平和医患纠纷处置水平有显著提高的'人员表彰意见;5、布置下月医疗安全工作。

医疗安全事件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诊疗护理过错、医药产品缺陷等原因,造成患者死亡、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明显人身损害的事件,但不包括药品不良反应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医患纠纷指以上事件引起的纠纷,也包括医务人员不存在过错、但实际已发生的纠纷。

在社康内发生的非医疗活动引起的纠纷,如具有典型预警和教育意义,也纳入安全例会研讨范围。

第三条 例会每月一次,由科主任负责组织。参加人员:社康所有工作人员。

第四条 对主动上报的医疗安全隐患、医疗安全事件、医疗纠纷等,重在预警;只作研讨,不作批评。对隐瞒不报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五条 要求:牢固树立医疗安全常抓不懈的思想、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心,杜绝医疗过失、差错,防范各类医疗纠纷、改进服务态度,提高社会满意度、全面落实医院各项管理制度,提高执行力、社康负责人的主要精力必须放在医疗安全管理工作上。会议要求集思广益,要求参加人员围绕案例,根据法律法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以及社会舆-论、公序良俗、心理学、经济学、效率等进行全方位研讨分析。允许百家争鸣,不要求在事件性质、处置合理与否等认识上达成共识。

第六条 科室要依据例会意见,查找科室在医疗安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切实加以改进。

第七条 对于依据预警信息和研讨意见,对本科室类似情况调查处理及时,整改有力,医疗安全水平和医患纠纷处置水平要有显著提高。对于已在安全例会上通报的预警信息,无不可抗力发生同类医疗安全事件的,对责任人将予以严厉批评或经济处罚。

社康中心

会议制度

(一)院领导碰头会

1、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临时召集。

2、由院长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院长办公室做好记录。

3、会议主要是传达上级文件、重要会议精神,总结前期各方面工作运行情况,分析讨论当前重要工作,安排下期工作计划。

4、重要事项决定必要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

(二)院长办公会

1、原则上每半月一次,特殊情况临时召集。

2、由院长主持,院领导及相应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3、研究决定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人事调配、工资分配、干部聘任、人才引进等工作运行中的重要事项。

4、院长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填写“院长办公会决定事项执行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承办部门,一份留院长办公室。

5、院长办公室编发会议纪要,加强会议决定事项督办。

(三)院周会

1、原则上每半月一次。

2、由院长,或指定副院长主持,院领导、全院中层干部参加(根据需要扩大到班(组)长)。

3、传达上级指示、文件、会议精神和院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安排布置工作,听取有关科室及部门工作汇报。

4、严格会议考勤,对无故不到会者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处理。

5、院长办公室做好会议安排和会议记录。

(四)职工大会

1、原则上半年一次,特殊情况临时通知。

2、由院长主持,全院职工(各科留值班人员)参加。

3、会议主要是向职工通报医院工作情况,人事调配、工资分配、职级晋升等重要事项。

4、院长办公室负责记录。

(五)现场办公会

1、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

2、有关院领导、院长办公室、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

3、主要听取临床、医技科室及部门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及困难。

4、院长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加强会议事项的督办。

(六)科主任会

1、由院长、业务副院长主持,科室正、副主任参加。

2、安排、布置医疗业务、医院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听取科室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3、医务部、院长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加强会议安排事项的督办。

(七)科务会

1、每月一次。

2、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

3、检查各项规章制度、职责以及本部门、科室对上级和医院下达的工作任务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表扬本科室的好人好事。

(八)护士长例会

1、每月1—2次。

2、由护理部正、副主任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副护士长参加。

3、总结上月护理工作和安排下月护理工作。

(九)晨会

1、由病区负责人或病区护士长主持,当班全体工作人员参加。

2、主要进行交接-班工作,听取值班人员汇报夜间医疗、护理及病房管理工作情况,布置当日工作。

(十)工作会议

1、工作会议每年一至二次,总结前一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当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研究部署医院改革、医疗质量安全、建设发展等重要事项。

审查通过前一年度工作总结、财务决算报告、当年度主要目标任务、工作要点、财务预算草案、重要事项计划。

2、会议由院长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

3、院长办公室做好会议安排,会前准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督促落实。目标管理办公室纳入目标管理,加强检查考核。

医院医疗安全制度篇九

1.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不熟悉仪器性能和没有掌握操作规程者不得开机。

2.建立使用登记本,对开机情况、使用情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3.价值十万元以上的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无关人员不能上机。大型仪器设备必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4.医院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账、各台设备的配件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5.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工程中不应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故障后应立刻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志牌,以防他人误用。检修由技术人员负责,操作人员不得私自拆卸或者检修;设备须在故障排除以后方能继续使用。

6.操作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能遗失。

7.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8.大型设备或对临床诊断影响很大的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部门、临床科室停止开单,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9.使用科室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刻报告科室领导及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医院医疗安全制度篇十

一、输血科(血库)是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直接实施医院输血管理、监督、检测的临床科室,全面负责血液质量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输血科(血库)各项工作制度:

(1)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2)输血不良反应登记和报告制度;

(3)样品登记、各种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

(4)血液储存、运输、发放制度;

(5)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职业暴露应急制度;

(6)差错登记、报告和处理制度;

(7)污物处理制度;

(8)血液报废制度;

(9)仪器、设备使用、管理、保养制度;

(10)检验报告结果保密制度;

(11)血液及血液成分登记、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

(12)工作环节查对、交接班制度;

(13)消毒制度;

(14)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及备案制度等。

三、输血科(血库)建立完整的实验和仪器标准操作规程:

(1)血液入库、贮存、发放规程;

(2)血样采集和送检规程;

(3)临床输血检测操作规程;

(4)仪器使用操作规程;

(5)输血不良反应处理操作规程;

(6)应急预案;等。

四、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树立高度的血液质量管理和输血安全意识,加强业务技能,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医院制定的《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和《输血科标准操作程序》开展工作,保证用血安全。

五、输血科(血库)有职责和义务向临床医师提供输注血液和血液成分的咨询意见或建议,参与指导和协助临床输血和对输血反应的处理。

六、医院统一使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血站供应的'血液及血液成分制品;对血站供应的血液做好核查工作;核查内容如下:

(1)血站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

(2)献血者的姓名(或条形码)、血型;

(3)血液品种;

(4)采血日期及时间;

(5)有效期及时间;

(6)血袋编号(或条形码);

(7)储存条件;

(8)血袋是否破损、血液是否存在凝块、溶血、气泡等。血液包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应拒领拒收。

七、对入库血液应及时做好登记,登记时必须核对血型、血量、采血时间及血液质量检查,并按血型、种类、时间有序存放在血液专用冰箱内,所备各型血液及血液制品,应有明显标志;定期检查储存血液的质量,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八、发放血液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同时检查血液质量包括外观及内在的质量,对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血液一律不得出库;各科室应由医护人员取血,并配备专用血液运输箱贮存、运输血液,严格遵守《宁波市医疗机构血液冷链管理技术规范》要求;血液发出后原则上不得退回。

九、在接收标本时要认真核查、签字。核查申请单上各项内容是否填写完整,号码是否一致。必须保证标本准确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通知病房重新留取,留样标本应在2—6℃冰箱保存7天以上备查。

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配血时,必须检测abo血型(正反定型)、rh(d)血型和抗体筛选试验;交叉配血除盐水法外应加做酶法、聚凝胺法、微柱凝胶法或抗人球法等其中一种,对可疑结果应重复检查,并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汇报,与临床相关科室保持密切联系。

十一、每日检查冰箱温度,同时观察血液质量,严格按照血液有效期限保存血液,发现质量可疑时,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避免血液过期。

十二、加强消毒管理,并按照要求进行生物监测:

(1)血迹、体液及时消毒;

(2)物表、地面、空气每日消毒;

(4)消毒剂应进行有效浓度监测,消毒容器定期消毒;

(5)消毒工作完整记录。

十三、患者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相关疾病情况,并作详细记录,发现输血后感染相关疾病及较严重的输血反应要追踪查因,及时与供血机构联系,做好协调处理事项。

十四、交接班工作有记录;每天下班前,检查室内用电情况,冰箱、冰柜等是否正常;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十五、加强输血科(血库)仪器管理,熟悉各种仪器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每天检查科内各种仪器设备是否完好、正常,并做好登记使用记录;定期检查及校正各种仪器,做好维护和计量工作。

十六、每批新购进的试剂必须进行质量鉴定,符合要求才能用于试验;将室内质控、室间质评作为科室常规化、制度化的质量保证体制。

十七、主动深入临床科室,分析临床各科的用血情况,对临床用血进行动态观察,加强输血质量的管理,保证临床用血的安全。

医院医疗安全制度篇十一

1.设备科应根据各专业科室业务的性质和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按批准计划项目内容进行采购。

2.购置医疗设备前,必须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经销单位公章,并核实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得购置无证和伪劣产品,严格把好质量关。

3.医疗设备采购以zz市政府采购办批准的方式进行。属于政府采购目录或集中招标范围的医疗设备,按规定委托招标采购。对于自行招标的,应做到公开、公正、公正。

4.对于急需和因特殊情况不适合招标采购的设备,可采用询价或定向单一来源采购,但应报单位领导批准。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报zz市政府采购部门批准。

5.采购部门应及时掌握采购计划的进度,对临床急需的设备先行采购,以保障临床需要。

6.使用科室不得擅自采购或以先使用后付款的方式采购医疗设备。

7.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将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医院医疗安全制度篇十二

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医院医疗安全制度篇十三

1、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不熟悉仪器性能和没有掌握操作规程者不得开机。

2、建立使用登记本(卡),对开机情况、使用情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3、价值10万元以上的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无关人员不能上机。大型仪器设备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4、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帐、各台设备的配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5、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应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现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检修由技术人员负责,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检修;设备须在故障排除以后方能继续使用。

6、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重要设备应做好开机时设备运转情况记录。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能遗失。

7、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8、大型设备或对临床诊断影响很大的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部门、临床科室暂停检查申请,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9、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及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医院医疗安全制度篇十四

医院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机构,各科室行使相应管理职权。

医院医疗安全管理组织主要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委员会、安全委员会等,医务部、护理部、共同负责医疗质量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好医疗安全管理工作。不定期的向医院领导反馈医院医疗安全的现状,提供警示作用的医疗安全信息。

医院检验室必须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专人保管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药品,建立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内,要专人负责,并建立试剂使用登记制度。

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

上班时检查科室有无异常,下班前关闭好门窗。有不安全现象应立即报告医院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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