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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技术员岗位职责(大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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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技术员岗位职责(大全9篇)
2023-11-20 13:38:22    小编:ZTFB

环保意识是指人们对保护环境、预防环境污染的意识和行动。一个好的总结应当有清晰的逻辑结构和连贯的思路。以下是权威机构发布的心理健康管理指南,对提高生活幸福度很有帮助。

国家电网技术员岗位职责篇一

中公国企招聘网为您提供招聘信息、备考资料、考试题库,历年真题等,国家电网招聘考试题已经发布,中公国企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详情如下:。

国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国家电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注册资本10亿元。目前拥有英大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和北京汇通金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分别负责国网商城和"电e宝"支付平台建设运营。

成立国网电商公司,是国家电网公司党组贯彻落实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深刻把握互联网发展趋势,利用互联网技术推动传统业务转型升级的战略部署。作为国家电网公司从事电子商务的专业机构,国网电商公司以服务国家电网公司"两个一流"建设、实现核心业务交易互联网化为宗旨,承担着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培育新的效益增长点的重要使命。

国网电商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电子商务和互联网金融两大领域,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支撑,实现两大业务相互融合、协同发展。电子商务重点聚焦电费代收、物资电商化、电动汽车、客户工程、分布式电源、节能服务等六个板块,抢抓在供电服务业务链延伸中的新机遇,以提供线上服务为主,协同线下资源,为客户提供"一揽子"整体解决方案。互联网金融将主要拓展支付基础业务、客户财富管理、融资服务、互联网征信服务等四个业务方向,找准业务切入点,丰富产品体系,加快构建公司互联网金融生态圈。

面向"十三五",国网电商公司将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基于电网主营业务,实施差异化战略,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支撑,挖掘国家电网优势,强化资源配置,发挥协同效应,按照拓展业务链,提升价值链,培育新优势,增强新动力的要求,创建具有国家电网公司特色的电子商务公司,服务全球能源互联网构建和"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建设。

国网电商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实行结构简单、灵活有效、与业绩挂钩、与市场接轨的激励机制,建立卓越绩效奖、项目合伙人奖励、分红激励等激励形式。同时,建立"y型"晋升通道(即行政管理与专业技术双线发展),解决单一晋升通道带来的职业发展瓶颈,并建立多层级、与薪酬体系相结合的评价晋升制度,为员工提供坚实的人力保障。

国企招聘尽在中公金融人。

更多国企招聘尽在http:///根据国网电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具有成熟经验的专业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需求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需求。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国网电商公司本部37个岗位,共需求45人。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专业知识扎实,创新能力强,勇于承担责任,善于应对挑战。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登陆智联招聘网站,选择"国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栏,在线录入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料,完成网上报名。

三、

招聘流程。

1.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8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者填报内容进行审查,确定入围笔试人员。

3.招聘考试。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应聘人员应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成果证明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4.综合评价。根据考试成绩优劣,综合评价应聘人员各方面能力素质。5.审批录用。拟录用人选审批后,办理入职手续。

四、其他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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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负责部门工作,制定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具体落实执行;2.负责公司重大事项督办,建立和完善公司行政管理工作流程;3.负责审核公司会议纪要、通知公文、领导讲话、总结报告等重要文件;4.负责统筹安排公司大型会议或接待工作,并监督具体实施;5.负责公司外部关系、内部后勤保障等事务的管理工作;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年龄40岁及以下;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写作能力、应变能力和执行力,具有团队合作意识。

4.负责起草公司年度工资、福利费计划,制定内部分配、激励方案,监督具体实施情况;5.负责员工劳动统计、绩效考核工作;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年龄35岁及以下;

4.熟悉国家、所属地区及国网公司薪酬、福利相关的法律法规;5.具备优秀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6.办事沉稳、细致,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党群工作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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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全面负责公司共青团团委整体建设工作;6.负责监管纪检监察工作;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年龄40岁及以下;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八年及以上党群管理相关工作经验,中共党员;

6.工作态度踏实、主动,办事沉稳、细致,坚持原则,有较强的责任心,群众基础良好。

党群管理(兼企业文化建设)岗位职责:

3.负责实施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宣传工作;4.负责公司工会建设具体工作;5.负责公司共青团团委具体工作;6.负责档案的整理、归档;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国企招聘尽在中公金融人。

3.五年及以上党群管理工作经验,中共党员;

6.工作态度踏实、主动,办事沉稳、细致,坚持原则,有较强的责任心,群众基础良好。

4.负责纪检文书、印章、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阅、使用、上报、保管和归档等工作;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年龄35岁及以下;

5.工作实事求是,办事沉稳、细致,有较强的责任心,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执行力。

3.负责审核公司综合计划,监督本部及下属单位财务部门计划的编制与执行;4.负责制定财务标准工作流程细则并监督执行,并加强财务队伍建设;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国企招聘尽在中公金融人。

更多国企招聘尽在http:///1.年龄40岁及以下;

5.具备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执行力;6.工作认真、踏实,有较高的职业素质和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1.负责根据公司经营计划,组织参与综合计划的编制,并具体组织落实执行;

3.负责公司成本费用管理,制定标准成本体系,梳理完善费用管理制度;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年龄35岁及以下;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等相关专业;

3.五年及以上大型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经验,会计师,会计从业资格证;

5.具备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责任心,工作踏实、认真,有较高的职业素质和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3.负责组织开展互联网电费代收的具体实施、过程管控、监督评价等工作;4.负责互联网电费代收业务推进过程中的沟通协调;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职要求:

1.年龄35岁及以下;

国企招聘尽在中公金融人。

4.熟悉国网公司电费业务管理标准流程,擅长电费代收、电费核算等工作;5.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工作踏实认真,责任心强。电商电力营销管理岗位职责:

2.负责制订电子商务电力营销业务运营模式、管理规范、业务流程等;

3.负责组织开展电子商务电力营销业务的具体实施、过程管控、监督评价等工作;4.负责电子商务电力营销业务推进过程中的沟通协调;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职要求:

1.年龄35岁及以下;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五年以及上电力营销相关工作经验;

4.熟悉国网公司电力营销相关业务,擅长电力营销运营管理、流程优化设计等工作;5.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工作踏实认真,责任心强。物资电商化管理岗位职责:

3.负责组织开展物资电商化采购的具体实施、过程管控、监督评价等工作;4.负责物资电商化采购业务推进过程中的沟通协调;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职要求:

1.年龄35岁及以下;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五年以及上物资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国企招聘尽在中公金融人。

更多国企招聘尽在http:///5.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工作踏实认真,责任心强。网络信息化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3.负责公司信息安全整体解决方案,落实内外网安全策略和执行,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4.负责前瞻技术研究和实用技术推广,公司科技信息化项目申报和执行;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年龄40岁及以下;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八年及以上互联网平台技术研发相关工作经验;

5.有大局观念和战略眼光,对互联网商务发展趋势有敏锐的洞察力和创新意识,优秀的决策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1.负责组织制定产品研发战略和产品研发平台搭建规划;

3.负责细化市场产品业务模块,针对不同模块,建立相应的产品研发策略;

5.制定新产品上市计划,提交部门领导决策,并组织新产品的上市推广,对市场营销产值及利润负责;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国企招聘尽在中公金融人。

更多国企招聘尽在http:///1.年龄35岁及以下;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

5.较好的组织、策划能力,项目管理能力,创新意识,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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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技术员岗位职责篇二

自动化技术员需要熟悉机电设备原理知识,具备机械、电子及机电一体化自动设备操作维护知识和能力。以下是的自动化技术员的岗位职责。

2.负责设备电气故障(plc方面)维修、设备时效统计oee分析岗位柔性编制。

3.实施自动化设备技术改进工作、改善卡、建议合理化、精益改进汇总。

4.主抓自动化设备预防性检修工作及设备检查,测厚仪使用和保养。

6.所有设备点检表点检及保管,维修记录及与设备厂家技术沟通。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备电工及plc等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培训。

3.有现场经验熟悉整个车间运行情况,掌握生产的基本内容了解模具、设备基本原理。

1、负责设备的异常处理、维护保养,保障设备处于正常运行工作状态;。

2、参与自动化设备的技术革新、改善方案的设计与实施;。

3、负责对自动化设备操作管理,员工操作培训与指导;。

4、参与自动化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

岗位要求:

2、二年以上自动化设备调试或组装经验;。

3、具有钳工基本技能;。

4、学习能力、接受能力强,能吃苦耐劳。

1-负责自动化设备的编程、保养、维护;。

2-参与并实施自动化导入项目。

任职资格:

1、具备一定的设备组装调试技能;。

2、了解单片机原理和典型电路设计编程能力,有动手和实践能力;。

3、了解掌握plc原理及编程能力,有动手和实践能力;。

4、中专以上学历,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等相关专业;。

5、工作经验不限,有相关相关自动化设备调试经验的优先。

国家电网技术员岗位职责篇三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级人员和部门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工作,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国家电网公司安全职责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二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科学全面的“大安全”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全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级行政副职协助行政正职开展工作,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级工会应依法组织员工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与行政正职负同等责任。

总结。

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简称“五同时”)。

第五条本规范中所列各项职责是基于“公司”工作流程和专业特点进行编写,规范了“公司”各级人员、职能管理部门、业务支撑和实施机构的基本安全职责。

第六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公司”承包和管理的境外工程项目及公司所属其他相关单位参照执行。

第二章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七条单位领导人员通用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国家及行业内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主业与集体企业的关系。

(二)协调和处理好各职能管理部门之间在安全工作上的协作配合关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实现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三)对分管部门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安全职责履行好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失职造成事故的应按本规范分清责任进行追究。

(四)按规定参加或主持安全工作会议,协商解决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及问题,对分管专业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强调部署重点工作。

(五)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教育培训、竞赛评比、表彰先进等工作,并依据各类活动,掌握各项规程规定和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解决电网运行、设备检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或倾向性问题,做到任务、时间、费用、措施、责任人“五落实”。

(六)主持或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处理,严格执行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简称“四不放过”原则)。负责审批分管范围内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统计报表,对事故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负责分管范围内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

(七)经常性深入一线班组及工作现场,开展监督检查和反违章工作,对作业环境、作业方法、作业流程、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及《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八)负责分管范围内工作质量监督和管理,配合建立健全本单位质量监督体系。

(九)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配合建立健全本单位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制定(或修订)并实施分管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演练,协同处置其它专业范围内的防灾减灾、抢险救援等突发事件。

(十)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完善安全监督手段。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和职权。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主动接受安监部门的安全监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八条行政正职的安全职责。

(一)是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定,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整体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制。

(二)组织确定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实行安全目标分级控制,审定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举措。建立安全指标控制和考核体系,形成激励约束机制。

(三)亲自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解决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和处理好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职能管理部门之间在安全工作上的协作配合关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

(四)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领导人员、各职能部门、业务支撑机构、基层班组和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工作列入绩效考核,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在干部考核、选拔、任用过程中,把安全生产工作业绩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五)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管理辅助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确保本单位从业人员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做到持证上岗。

(六)省公司级单位行政正职直接领导或委托行政副职领导本单位安监部门,地市公司级单位、县公司级单位行政正职直接领导安监部门,定期听取安监部门的汇报,建立能独立有效行使职能的安监部门,健全安全监督体系,配备足够且合格的安全监督人员和装备。建立安全奖励基金并督促规范使用。

(七)每年主持召开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布置安全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议和安全生产月度例会,组织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对涉及到人身、电网、设备安全的重大问题,亲自主持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及时解决。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工作,每年亲自参加春(秋)季安全大检查或重要的安全检查,针对发现的安全管理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和治理措施。

(八)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足额投入,保证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简称“两措”计划)经费需求。(九)建立健全本单位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制定(或修订)并督促实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预案要求担任相应等级的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

(十)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或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提出防范措施。

(十一)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广泛征求安全生产管理意见或建议,积极接受职代会有关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一)在思想政治、组织宣传工作中,突出安全工作的基础地位,坚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原则,充分发挥党、团员模范带头作用,以及党群组织对安全工作的保证和监督作用。

(二)把安全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参加有关安全工作的重要会议和活动。

(三)在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及思想政治工作检查评比中,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四)领导和组织党群部门、党团组织,紧密围绕安全目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思想素质;做好安全生产先进事例的选树工作,及时组织总结宣传典型经验。

(五)做好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员工队伍。

(六)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紧密围绕安全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遵章守纪等教育,营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和安全文化氛围。

第十条分管规划工作行政副职的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并贯彻执行实现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年度项目计划。在前期规划设计、可研审查中组织贯彻落实《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等有关安全的规程规定和反事故措施要求。

(二)组织电网规划、设计审查,实行电网统一规划、设计,并坚持科学合理,安全经济,安全优先的原则,防止资源浪费。

(三)对电力生产运行、安全性评价、隐患排查中发现的涉及电网规划设计中的问题和事故隐患,按照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的要求,负责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各项解决措施和方案。

(四)协助落实“两措”计划资金、重大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及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应急体系建设资金;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消防、应急演练、教育培训、竞赛评比、表彰等各项安全活动所需的费用,并对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提出整改建议。

第十一条分管基建工作行政副职的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基建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基建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基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二)建立健全基建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与考核制度,组织贯彻《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推行基建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建设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规定。

(四)负责基建“两措”计划项目落实、资金筹措,审定工程建设项目中涉及重大安全问题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督促执行,确保各类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五)组织开展工程安全管理评价,制定并实施基建系统的重大人员伤亡、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垮(坍)塌等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施工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建立有系统、分层次、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六)组织开发、推广先进管理方法、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审定相关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解决基建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第十二条分管电网运行工作行政副职的安全职责(一)组织制定电网运行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电网运行组织指挥体系,充分发挥保证体系的作用,组织做好电网调度管理规程的宣贯与实施,健全安全管理与考核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电网运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组织制定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的规程规定、技术标准和系统稳定措施;开展电网新技术应用研究和运行分析,批准电网特殊方式、电网黑启动方案以及重大措施方案的实施,审核相关专业安全制度规定,并贯彻落实。

(四)组织开展电网、继电保护和自动化设备以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中监控系统安全运行状况分析,针对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分管检修工作行政副职的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检修工作年度安全目标、工作重点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检修工作组织体系,充分发挥保证体系的作用,健全完善各专业安全管理与考核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

(三)组织制定有关设备检修工作的规程、技术标准,开展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应用研究分析,批准设备重大技术改造措施方案的实施,审核相关专业安全制度规定,并贯彻落实。

(四)组织制定反事故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

(五)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标准化作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人员伤亡、大面积停电、设备大范围受损、重要变电所和发电厂全停、大坝垮塌等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有系统、分层次、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事故应急处理体系,组织反事故演习。

第十四条分管营销工作行政副职的安全职责。

(一)组织编制营销规划并明确安全规划目标;组织制定营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和经营结算体系时,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

(三)组织对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应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告政府职能部门,督促指导客户及时整改,严防客户事故危及人身、电网、设备安全。

(四)审核重大用电项目电网发展需求方案有关安全管理要求。(五)负责审核有序用电管理、大用户直接交易、供用电合同、业扩报装、自备电厂等相关安全管理内容符合规定。

(六)审核35千伏及以下客户接入、分布式电源及微网管理方案安全措施齐全。(七)监督高危及重要客户安全管理、用电检查及反窃电管理、供电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重大活动客户侧电力保障各项措施的严格执行。

第十五条纪委书记的安全职责。

(一)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安全情况;督促领导干部和职能管理部门履行安全职责。

(二)督促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配合事故调查组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工会主席的安全职责。

(一)组织对各级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或解决的意见、建议,督促整改。

(二)动员和组织工会会员围绕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竞赛、培训、合理化建议等活动;表彰安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三)参加审核本单位安措计划,对计划存在的问题,提出改正意见;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措施的落实,根据季节性特点提出员工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保护措施。

(四)负责群众性的安全监督,对员工因公负伤事故,负责与有关部门一起进行伤害程度的鉴定。

第十七条总工程师(分管副职)的安全职责。

(一)负责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完善技术管理制度体系,强化技术监督系统,落实各级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审定重大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二)组织编审年度“两措”计划,做到任务、时间、费用、措施、责任人“五落实”,监督检查实施进展情况,并根据需要及时进行完善和调整。

(三)组织审批本单位有关电网规划、建设、运行、检修等规程和技术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研究和审定电网运行方式,审定电网安全稳定措施,主持电网反事故演习,解决电网建设、运行、检修中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五)审定新建、改(扩)建、大修、技改、科研等工程和项目中涉及重大安全问题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并督促执行。

(六)组织力量,研究安全生产的重大技术问题,解决重大隐患;推广先进管理方法、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审查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审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试验和推广应用的安全措施和方案。

第十八条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审计师的安全职责(一)总会计师的安全职责。

1.健全安全生产相关财务、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2.负责各类安全生产项目纳入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确保各类项目资金及成本费用落实,保障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足额投入。

3.落实“两措”计划资金、重大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及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应急体系建设资金;解决电力设施保护、消防、教育培训、竞赛评比、表彰等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所需的费用。

4.组织对安全生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提出整改建议。

5.协调做好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及工伤抚恤工作。(二)总经济师的安全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2.负责按照“五同时”原则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纳入公司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3.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保障措施经济指标,并制定安全技术经济指标。

1.组织落实审计工作目标责任制,指导协调年度安全生产审计项目计划的实施,对安全生产审计项目负主管责任。

2.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项目审计,完成各项审计任务。第十九条分管其他工作(分管人力资源、分管消防保卫、分管车辆管理、分管物资或物资招投标、分管集体企业、分管科技信通、分管电力设施保护、分管法律、分管后勤、分管教育培训、分管农电管理工作)的安全职责,根据企业内部工作分工,承担相应安全职责。

(一)分管人力资源工作:做好安监部门设置和人员调配、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善后处理工作;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工伤认定工作。

(二)分管消防保卫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消防工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和防火演习;做好消防、危险物品保管等工作;参加电力系统的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消防设施的方案审查,使其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各类工程移交时,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应同时移交。

(三)分管车辆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审核批准本单位制定的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监督做好各类车辆的维护保养,驾驶员(含兼职)的管理与培训;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分管物资或物资招投标工作:负责监督供应商资质审查工作的落实,确保有关反事故措施及要求在所购设备中得到落实;监督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管理,按照公司统一安排开展招标采购;保证应急抢险、事故抢修物资材料的及时供应;对所购物资符合有关安全强制性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

(五)分管集体企业工作:组织制定集体企业安全工作目标、工作重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集体企业安全保证体系;审批集体企业年度“两措”计划,保证足额投入,并监督落实;加强集体企业承、发包工程和临时用工管理,规范资质审核与合同管理,明确责任;组织集体企业安全检查活动,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或倾向性问题。

(六)分管科技信通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公司有关网络与信息通信系统安全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和规范;组织开展本单位网络与信息通信系统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技术督查、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安全科研工作,积极推广安全科研成果,以促进安全生产。参加或主持安全技术研讨会,审定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解决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负责较大技术革新和科研项目的分工协同,协助项目执行单位解决有关安全技术问题。组织做好环境保护、工业卫生、网络与信息通信系统安全管理等工作。

(七)分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贯彻落实《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负责审核批准本单位电力设施保护有关方案;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定期组织电力设施保护安全检查;加强与政府沟通协调,发挥政府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主导作用,协调公安部门或电力行政管理部门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协助案件查处;定期召开电力设施保护会议,听取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工作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并组织贯彻执行。

(八)分管法律工作:监督做好有关电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培训;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供法律依据与建议;为电网规划、工程建设、电力设施保护、运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为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等提供法律意见。

(九)分管后勤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医疗保健、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及生活福利设施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及规定;监督做好职工定期身体健康检查工作,保障工作环境健康;监督做好工作区、生活区的消防、特种设备及危险物品等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

教学。

手段,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践性、现场性,加强学习考核管理,提高培训效果。组织教育培训部门密切配合生产部门根据安全工作需要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开展安全技术比赛活动,并把安全知识教育列入分管专业技术学校、员工培训中心的教学计划,努力提高员工队伍的技术业务素质。负责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经费。

(十一)分管农电管理工作:参加农网发展规划编制,明确安全目标;监督农网改造专项工程安全管理;参与农村电网中相关安全和质量事故的调查;监督做好乡镇供电所综合管理、业务委托、电网建设、生产技术、农电培训、农电宣传、供电质量管理和优质服务安全管理工作监督与管理;配合做好农电安全专业化管理工作。第二十条安全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师的通用安全职责(一)贯彻国家及行业内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主业与集体企业的关系。

(二)落实分管专业安全责任制,贯彻执行实现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协调和处理好分管专业部门在安全工作上的协作关系。

(三)对分管专业部门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安全职责履行好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失职造成事故的应按本规范分清责任进行追究。

(四)按规定定期参加安全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及问题,对分管专业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六)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审批分管范围内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统计报表,对事故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负责分管范围内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

(七)经常性深入一线班组及工作现场,开展监督检查和反违章工作,对作业环境、作业方法、作业流程、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及《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八)负责分管范围内工作质量监督和管理,配合建立健全本单位质量监督体系。

(九)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配合建立健全本单位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制定(或修订)并实施分管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同处置其它专业范围内的防灾减灾、抢险救援等突发事件。

(十)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和职权。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主动接受安监部门的安全监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安全总监的安全职责。

(一)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协助单位领导,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对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二)组织编制本单位安全目标规划,开展安全性评价,主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编制本单位各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策划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三)针对本单位安全状况和暴露的不安全因素,定期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随时向单位领导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实施。

(四)如实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汇报本单位安全管理状况。

(五)协调工程重大问题纠纷,审核重大工程事故及工程安全技术问题处理方案。

第二十二条总经理助理的安全职责。

(一)协助单位行政正职,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承担所分管工作中相应的安全领导责任。

(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各项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三)督促所分管部门落实安全职责,研究解决分管业务工作中的安全问题。

(四)协助总经理调查研究、了解公司安全工作状况,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二十三条副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一)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和监督管理工作。(二)负责组织编制并审批分管范围内现场规程和规定,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组织修改,补充完善。

(三)经常了解、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四)及时了解分管范围内技术人员及生产骨干的配备情况和存在问题,并向分管领导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二十四条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副总审计师的安全职责。

(一)协助分管领导完善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健全业绩考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

(二)落实“两措”计划资金、重大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及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协助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协助解决电力设施保护、消防、应急演练、教育培训、竞赛评比、表彰等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所需的费用。

(三)组织对安全生产项目计划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提出整改建议。

(四)参加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更改工程项目的审定工作,提出资金费用的落实方案或建议。

(一)是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根据企业的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组织制定实现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本单位安全目标的实现。(二)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两措”计划。结合安全性评价结果,组织编制本单位的年度“两措”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推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标准化作业,切实落实各项现场安全措施。

(四)组织或参加制定重要或大型检修(施工、操作)项目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月度例会,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的安全日活动,抽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提出改进要求。

(六)组织本单位安全检查活动,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七)组织本单位安全规程规定和标准的学习、定期考试及新入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协调所属各班组、各专业之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关系。

(八)做好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特种作业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本单位事故统计报告和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一)在思想政治宣传工作中,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支部对安全生产的保证和监督作用,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参与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并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三)搞好单位安全文化建设,带领单位党团组织,围绕企业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四)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职工中的思想问题,纠正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五)协助做好本单位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事故责任人和责任班组的思想工作。

(一)负责归口专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强化技术管理制度的落地执行,落实各级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参加重大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编制。

(二)组织或参加编审归口专业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做到任务、时间、费用、措施、责任人“五落实”,监督检查实施进展情况,并根据需要及时进行完善和调整。

(三)组织或参加修编归口技术规程,参与上级单位管理制度修编,并组织实施。

(四)根据各个时期不同的工作任务及新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及时提出现场规程、图纸资料或设备系统、检修(施工)工艺、运行规程的补充或修改意见,经审批后监督实施。

(五)负责或参加编制设备大修(施工)、非标准检修、更改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或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批准后对工作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并布置、指导、检查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检修(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和交底工作,认真履行设备检修验收职责。

(六)参加定期的运行分析、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组织编制并实施归口专业各类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七)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审阅班组的安全技术台帐,并做好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安全技术规程宣贯培训,严格执行“工作票”和“倒闸操作票”(简称“两票”)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九)经常深入现场、班组,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十)参加有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

(十一)审核归口专业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统计报表。第二十八条供电所长的安全职责。

(一)是本供电所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供电所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本供电所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所辖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

(二)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实现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三)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组织编制重大(或复杂)作业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履行到位监督职责或到现场指挥作业,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的事先“两交底”(即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有序组织各项生产活动;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及时纠正或制止各类违章行为。

(四)加强所辖设备(设施)管理,组织开展电力设施的安装验收、巡视检查和维护检修,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定期开展设备(设施)质量监督及运行评价、分析,提出更新改造方案和计划,及时编制、提报年度“两措”计划,经审批下达后组织实施。

(五)开展标准化作业,严格检修、施工等工作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加强电能计量装置和用电信息采集等设备的装拆、周期轮换、故障处理、设备现场检验等工作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管理,防止因客户或微电网反送电影响工作安全。严格执行业务委托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六)建立健全安全设施和设备(如安全警示标志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等)、作业工器具、消防器材等管理制度,加强交通车辆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专项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安全性评价工作,根据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计划,并组织整改。

(七)组织编制各种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为各类事故处理和灾后抢险恢复做好准备。针对特殊天气、节假日及重要社会活动,落实对重要客户、场所可靠供电的措施方案,开展用电安全检查,保证安全可靠供电。

(八)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工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确保作业人员工器具及防护用品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要求,督促、检查、教育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和使用。

(九)组织开展《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贯,依法加强对所辖电力设施的保护,开展辖区安全用电检查和安全用电、依法用电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十)对本供电所全体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协助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以及新入职人员、调换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考试;组织本供电所人员参加紧急救护法的培训,做到全员正确掌握救护方法。

(十一)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通知、事故通报等,组织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规范应用风险辨识、承载力分析等风险管控措施,做好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领导、支持本供电所安全专责人的工作,亲自组织周安全日活动;经常检查现场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十二)严格执行电力安全事故(事件)报告制度,及时汇报安全事故(事件),保证汇报内容准确、完整,做好事故现场保护,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做好供电辖区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一)是本班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把保证人身安全和控制电网、设备、信息事件作为安全目标,组织全班人员开展设备运行安全分析、预测,做到及时发现异常并进行安全控制。

(二)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对现场规程提出修改建议;做好各项工作任务(倒闸操作、检修、试验、施工、事故应急处理等)的事先“两交底”工作,有序组织各项生产活动;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

(三)负责组织落实作业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履行到位监督职责或到现场指挥作业,及时纠正或制止各类违章行为。(四)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通知、事故通报等,组织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做好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规范应用风险辨识、承载力分析等风险管控措施,实施标准化作业,对生产现场安全措施的合理性、可靠性、完整性负责。

(五)对班组全体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协助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以及新入职人员、调换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考试;组织全班人员参加紧急救护法的培训,做到全员正确掌握救护方法。

(六)经常检查本班组工作场所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警示标志、通风装置、氧量检测装置、遮拦等)、设备工器具(如绝缘工器具、施工机具、压力容器等)的安全状况,定期开展检查、试验,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登记上报和处理。对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主持召开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次(或每个轮值)的班组安全日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针对性和时效性,并指导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八)开展定期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月”和专项安全检查活动,及时汇总反馈检查情况,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反事故技术措施。

(九)严格执行电力安全事故(事件)报告制度,及时汇报安全事故(事件),保证汇报内容准确、完整,做好事故现场保护,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一)是班组长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上的助手,负责监督检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个人安全劳动防护措施是否得当,及时制止各类违章现象;遵守劳动纪律,制止违章指挥和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

(二)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单位及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电网调度管理条例、运行及检修规程等,教育本班组人员严格执行,做好人身、电网、设备、信息安全事件防范工作。

(三)负责制定本班组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做好新入职人员、变换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培训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四)组织或参加周安全日活动,对本班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开展员工安全思想教育,联系实际,布置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并做好记录。

(五)负责本班组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定期校验,确保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工器具处于完好状态。组织开展安全设施和设备(如安全工器具、安全警示标志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等)、作业工器具、消防器材等的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专项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安全性评价工作,及时汇报、处理有关问题。

(六)参与本班组所承担基建、大修、技改等重点工作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简称“三大措施”)的制定,做好对重点、特殊工作的危险点分析。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开展新技术研究应用;制定本班组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证。(七)按时上报本班组安全活动总结、各类安全检查总结、安全情况分析等资料,负责本班组“两票”的检查、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八)参加安全网会议或有关安全事件分析会,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第三十一条班组员工的安全职责。

(一)对自己的安全负责,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掌握必要的专业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积极开展设备改造和技术创新,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二)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坚守岗位,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履行工作安全责任,互相关心工作安全,不违章作业。

(三)接受工作任务,应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作业环境,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安全确认手续;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并规范开展作业活动。

(四)保证工作场所、设备(设施)、工器具的安全整洁,不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装置,正确操作机械和设备,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五)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六)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各级职能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第三十二条各级职能管理部门通用的安全职责(一)建立健全专业管理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体系。对所承担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负责贯彻专业管理范围内国家及行业内部颁发的有关安全工作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制定修订专业管理的技术规程规定和标准,并组织执行。

(三)根据企业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组织制定专业范围内实现企业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四)负责组织专业范围内人员安全规程规定和标准的培训学习工作。建立健全本专业各岗位安全责任制,负责人身、交通、消防、质量、信息安全等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重大危险源、危险物品、特种设备以及外来人员(劳务派遣、厂家技术服务、参观、实习、挂职锻炼等人员)的安全管理。

(六)负责开展本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按规定向安监部门备案。

(七)根据职责范围、工作性质以及领导安排,相互协调和配合有关安全的各项工作。负责落实本专业信息安全防护工作。

(八)各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贯彻落实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有关决定事项,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应急体系建设与运维、相关突发事件预警与应对处置的组织指挥、与政府专业部门的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专业系统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编制与审核;组织或参加反事故演习。

(九)参加有关安全的重要会议、安全例会、安全检查等活动;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事件)调查分析,按职责分工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或协助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第三十三条办公室(厅)的安全职责(一)及时转发上级有关安全文件,针对相关工作内容,协调落实责任部门,并做好领导传阅工作。

(二)负责突发重大事项工作协调,配合突发重大事项的信息联动、协同处置。负责突发重大事项的信息报告。

(一)编制本单位规划、电网规划、综合计划时,应按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充分落实安全生产相关部署。

(二)在规划设计、可研审查中贯彻落实《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编制项目方案时应将落实职业安全健康、“两措”计划等措施和要求作为方案的重要内容;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建设中,贯彻落实“三同时”原则。

(四)组织规划、计划及项目审查时,充分听取生产运行管理部门的建议和意见;设备选型应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五)对电力生产运行中发现的涉及电网规划、设计中的问题,负责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各项解决措施和方案。

(六)建立健全集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和保证体系。审批集体企业年度“两措”计划,保证足够投入,并监督落实。

(七)负责检查与督促集体资产投资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国家电网公司和本单位有关集体产业管理的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

组织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制度。在领导干部的考核、任用和选拔中,把安全生产管理到位情况、管理水平和能力作为业绩考核和奖惩的重要内容。

第三十六条人力资源部(社保中心)的安全职责(一)负责本单位劳动组织的管理,建立合理的安全生产机制。在调整机构时,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监察机构配备足够的人员。

(二)安全培训计划、竞赛和调考纳入公司教育培训项目统一管理,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三)按照《劳动部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劳动条件分级工作的通知》(劳安字[1991]25号),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员工劳动条件分级评定工作,为改善作业场所的环境条件和确定生产一线员工岗位工资提供依据。

(四)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中对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将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并负责考核兑现。

(五)负责员工各类保险按规定缴纳,做好因工负伤员工的致残等级鉴定工作,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政策。

(六)监督集体企业用工安全管理工作。第三十七条财务资产部的安全职责。

(一)负责将安全生产相关项目及成本需求纳入全面预算管理。(二)负责有关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筹措和安排,确保“两措”费用及时到位。

(三)加强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的财务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支付手续及凭据符合相关规定。第三十八条安全监察质量部(保卫部)的安全职责(一)负责对本单位进行全面安全监督。监督各级人员、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及时反馈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修改意见;向上级有关安全监督机构汇报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二)组织制定公司长远安全规划、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保证措施,并将安全目标层层分解。负责本单位全面质量监督管理和质量监督关键指标的统计、分析和考核。

(三)组织制定安全技术及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监督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监督“两措”计划的执行情况。

(四)负责编制安全应急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应急体系建设,开展应急管理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应急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应急工作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及配合。监督应急处理预案及大型反事故演习预案的编制与执行;监督应急器材、车辆等定期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可用。

(五)审查本单位各所属单位安监部门的资质和人员资格。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督体系人员、装备等状况,确保符合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要求。

(六)负责本单位生产、基建、供用电、农电、信息等安全监督、检查和评价。对生产现场(施工工地)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对作业环境、作业流程、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及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给予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七)对人身安全防护状况,电网、设备、设施、信息安全技术状况、环境保护状况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报请主管领导,并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解决。及时通报表扬和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

(八)根据季节特点,适时组织专项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安全性评价工作,对安全性评价查评出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

(九)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月度例会、安全监督(安全网)例会等,指导安全网活动,研究分析安全动态,布置安全工作,对每月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定期参加基层安全例会、安全活动,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十)参加和协助本单位领导组织安全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对安全做出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的建议或意见;通过事故快报、安全情况通报等方式,及时发布安全信息。

(十一)组织推广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十二)参与电网规划、工程和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设备招投标、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有关生产科研成果鉴定等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安全培训、竞赛和调考;组织开展《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

(十四)负责本单位人武、保卫管理工作;配合反窃电工作,负责与公安部门的外联工作。

(十五)负责本单位交通安全、电力设施保护、防汛、消防、防灾减灾的监督检查。

(十六)负责指导集体企业安全监督相关管理工作。第三十九条运维检修部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及工作部署,承担输电线路、变电一次和辅助设备、配电设备等专业管理职责,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各项规定,落实相关安全运行保障措施。

(二)组织编制并实施年度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配合安监部门落实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组织开展输变配电设备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或倾向性问题,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做到任务、时间、费用、措施、责任人“五落实”。

(三)建立健全现场标准化作业制度并监督实施,开展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和预控,应用生产信息化技术支持系统,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四)做好输变配电设备运行状态巡检、运行操作、维护检修、分析评价和建设改造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编制作业安全保证措施,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作业现场有关安全文明工作的重大问题。对生产现场(施工工地)开展监督检查,对作业环境、作业方法、作业流程给予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负责配网(表箱前)运行、检修、改造和建设安全管理;负责配电自动化建设与改造、分布式电源(储能装置)接入技术安全管理。

(六)负责电网设备运检业务外委(外包)安全资质审查。负责项目合同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七)负责消防管理工作;负责防汛、防灾减灾、消防监控设备的现场巡视、运维和操作实施的安全管理。

(八)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工作;负责电网设施安防、安保设备的安全管理;负责电网运检安全管理方面重大问题的协调和处理;负责电力设施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及线路通道防护管理。

(九)配合物资部门参加设备监造、开展物资质量抽检,并对设备安全质量问题提出建议。

(十)负责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负责组织编制有关特种作业现场操作规程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负责生产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第四十条建设部的安全职责。

(一)组织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推行基建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检查各项规程规定、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并组织整改落实。

(二)组织做好现场施工技术管理,确保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秩序。组织审查项目标书和承、发包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条款、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重大问题;负责做好电网建设项目的属地协调工作。

(三)履行电力建设职能,负责所辖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管理,负责基建新技术研究和应用中的安全措施落实。

(四)确保工程安全费用足额计列与支付,监督检查所属施工企业和投资建设管理项目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保证工程现场满足施工安全标准化要求,做到专款专用;组织“两措”计划执行;审定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督促落实。

(五)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建设中,组织落实事故防范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并按照“三同时”原则,负责新建变电站安防、消防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管理工作,投运前做好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建、报验工作。

(六)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审查;规范合同管理,明确安全责任,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七)负责监控施工安全重大风险作业;监督检查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含特种设备)的技术检验和安全管理,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负责监督检查电网建设项目全过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八)落实对所属施工企业和投资建设管理项目分包管理责任,检查、考核、评价分包管理工作,负责对所属施工企业上报分包商资格的复审把关,检查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按规定审批项目分包计划与申请、核查进场分包队伍及人员资质资格工作,动态掌控工程分包信息,监督分包管理存在的问题整改,追究违规分包管理责任。

(九)组织推广先进管理方法、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解决基建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十)负责基建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第四十一条营销部(农电工作部)的安全职责。

(一)负责电力市场营销工作安全管理,在业扩报装、营业、计量、用电检查、有序用电等营销业务中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程规定,并对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负责安全用电宣传工作。

(二)负责用电检查、业扩报装、电能计量、供电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重大活动客户侧电力保障、高危及重要客户安全、有序用电、自备电厂等相关安全管理工作。(三)组织供用电合同签订,明确供用电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做好重要、高危客户(如电铁、煤矿、冶炼、化工、医院等)的用电指导并履行供电安全风险告知,与本单位内部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强化用电安全管理等。

(四)负责审批客户供电方案,组织本单位内部相关部门对影响安全的因素提出改进意见;组织客户业扩工程的验收、送电,发现问题应提出整改措施,严防客户事故影响系统安全运行。

(五)协调、指导做好双电源及自备电源安全措施管理。协助客户制定科学合理的双电源及自备电源安全管理制度及防倒送电措施。

(六)负责35千伏及以下用户、380(220)伏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方案有关安全措施的审核。

(七)负责客户安全用电管理,组织用电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督促客户整改落实,严防客户电气事故危及电网安全。

(八)监督指导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安全管理工作。(九)承担农村用电安全管理职责;负责农村供电业务委托工作的安全监督与管理。

(十)协助做好农村低压电网专业人员(农电工)安全规程规定和标准的培训学习、农电安全宣传等工作。

(十一)负责农网工程新建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供电营业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协调做好县供电企业以及乡镇供电所的安全管理提升工作。

(十三)负责营销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第四十二条科技信通部(智能电网办公室)(一)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组织编写相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定,培训作业人员,使其掌握安全技术特性和作业方法。

(二)组织开发、推广先进技术和设备,解决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加大安全生产方面的科技投入,编制有关安全生产的科技规划、年度科技项目计划,落实科技项目资金,并组织实施;组织审查有关安全生产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

(三)负责环保和工业卫生的归口管理,组织制定有关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四)负责网络与信息通信系统安全归口管理,负责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体系、防护方案设计及防护措施部署实施,以及全生命周期信息安全管控工作。

(五)加强对信息、通信工程的设计、设备选型、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程和规定要求。

(六)制定保障信息、通信网络系统设备安全运行的技术规程及制度,并监督执行。

(七)组织或参与信息通信系统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通道畅通,保证通信系统安全运行。

(八)开展安全性评价,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并完善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各类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九)负责信息系统调度运行安全管理,建立信息安全防护和应急体系,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安全督查和应急演练。

第四十三条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的安全职责(一)组织安全生产所需物资设备、材料、安全工器具、消防器具等的采购,对所购物资符合有关安全强制性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

(二)督促落实物资保管、存放、运输过程中涉及交通、消防及危险物品保管的规程、规定及制度。

(三)配合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保证“两措”计划等要求及行业技术规定的落实;负责防汛及应急物资储备运输,确保事故应急处理物资的供应。

(四)负责组织设备监造、开展物资质量抽检,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十四条审计部的安全职责。

对安全生产各项费用的开支进行检查,对各项工程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

第四十五条监察部(纪委办公室)的安全职责(一)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履行安全职责。(二)参加有关安全生产活动,有计划的开展安全管理效能监察,为安全生产献计献策。

(三)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并配合事故调查组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十六条思想政治工作部(直属党委办公室、团委)的安全职责。

(一)在思想政治工作、文明单位考核评比及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和评比中,把安全生产工作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二)组织党、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抓好班子建设、职工队伍建设。

(三)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第四十七条离退休工作部的安全职责负责离退休人员康乐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第四十八条经济法律部(体改办)的安全职责(一)负责做好有关电力安全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培训。(二)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提供法律依据与建议。(三)为电网规划、工程建设、电力设施保护、运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

(四)为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等提供法律意见。

(五)负责本单位合同条款中有关安全职责条款的审核。(六)负责集体企业安全法律法规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七)协助相关部门编写安全及技术专业管理制度。第四十九条对外联络部(品牌建设中心)的安全职责(一)负责制定本单位舆情监控和新闻风险防范预案,确保企业形象安全。

(二)负责舆情监测、分析研判、舆情预警、信息报送、舆情风险等安全管理工作。

国家电网技术员岗位职责篇四

科技开发部王祝军。

第一是特高压直流输电技术。第二是柔性直流输电技术。

第三是新一代智能变电站技术。

第四是标准配送式智能变电站技术。第五是智能交流输电线路。

(见附件)。

解读:

新一代智能变电站技术。

目前国家电网公司采用了220千伏ais站、220千伏gis站、110千伏ais站、110千伏gis站四种新一代智能变电站方案。根据其制定的规划,今年将建成220千伏变电站两座,包括北京科技城gis站、重庆ais站;110千伏变电站4座,包括北京科技城、天津、上海gis站以及武汉科技城ais站。而明后两年,国家电网公司将大规模推广该项技术,计划建设220千伏、110千伏新一代智能变电站共50个,并完成500千伏、330千伏示范站建设。

现在由中国科技部{智能电网部}2012年9月份出台了四种新一代智能变电站方案,如下:

在标准配送式智能变电站中有[预制舱式组合设备]。

一是集成式智能断路器;产品现状:

高压断路器的结构形式主要为柱式断路器、罐式断路器、hgis和gis。逐渐趋向于性能可靠、功能集成、占地面积少、工程成本低的方向发展。高压断路器的绝缘灭弧介质为sf6气体。逐渐趋向于减少对环境影响的方向发展。高压断路器的操作机构为液压、弹簧、电机驱动操动机构。逐渐趋向于可靠性、机械寿命高的方向发展。要求:

1、实现功能集成,通过集成一次设备的功能实现占地少、节能环保;

2、集成了断路器、隔离开关及接地开关功能于一体的隔离式断路器;

3、采用电机驱动机构,通过数字电路控制电动机直接操作断路器开断/关合;

4、运用智能在线监测系统,实现断路器状态监测功能及专家诊断。

二是电子式互感器设备应用现状:

目前国家电网系统运行的电子式电流互感器包括罗氏线圈型、磁光玻璃型和全光纤型,主要故障包括采集器故障、传感器故障、光纤故障、合并单元故障、激光供能单元故障、绝缘受潮、软件问题、噪声干扰、其它等。由于光纤受温度的影响、设备工艺的问题等,目前电子式互感器的运行状况不尽人意。

(1)温度漂移问题。温度漂移问题主要集中在光学互感器。目前,产品多采用实测环境温度来补偿维尔德常数和线性双折射的变化,但这种软件补偿方式未从根本上解决温漂问题。(2)供能问题。供能问题主要集中在有源电流互感器。目前,产品多采用复合供能方式,即正常时采取母线取能,激光供能处于备用状态,这种方式下可减少激光器在大功率状态下/8的工作时间,延长其寿命,但可能会出现供能“真空”问题,不满足保护要求。

(3)长期可靠性问题。电子式互感器中采用了光学器件、电子器件等相对易耗元件,长期运行过程中性能劣化会引起测量误差。目前电子式互感器的运行年限还较短,缺乏运行寿命方面的统计数据,对于电子式互感器的长期可靠性无法估计。

(4)电磁兼容问题。电磁兼容主要是有源型电流互感器,由于采集器位于高压侧,高压侧电磁环境比较恶劣,运行中存在电磁兼容问题。

(5)其他问题。目前电子式互感器的试验项目和方法不完善、检测能力不足、交接验收缺乏统一规范。要求:

新一代智能变电站的电子式互感器应具备更高的可靠性和技术先进性。首先,应加强关键技术研究,在梳理电子式互感器已开展研究及其成果的基础上,针对电子式互感器制造、应用中的关键技术以及设计和工艺问题开展专题研究,促进电子式互感器的发展与应用,其次,应提高检测能力,为满足日益增多的电子式互感器全面质量检验需求,并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健全管理规范。

三是标准配送式智能变电站预制舱式35(10)kv配电装置(集装箱式)要求:

1、按电气功能单元实现集装箱式整装设计,工厂集成调试,减少现场调试工作量;

2、工厂化预制舱式、现场快速模块化组装;

3、舱体内配有暖通、照明、消防、安防、图像等设备;

4、预制舱顶部宜采用斜顶设计,预防积水和积雪;

5、预制舱需配置分体空调,空调内机安装在箱体内端面,外机安装在箱体外端面;

6、预制舱体箱壁中间应含有隔热保温材料,保证箱体隔热功能。

7、一次、二次通用设备标准化接口,定制一次设备、二次设备间的标准化连接组件,实现“即插即用”简化现场二次接线。

8、现场装配式的建筑结构采用标准钢模浇制混凝土,机械化施工,统一基础尺寸。

上图是由北京北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引进美尼康智能电网装备(北京)有限公司技术制造的10kv智能预制舱式变电站,在国家电网福建省漳州局恒苍变电站运行。舱体尺寸:9m*8m*3.35m(中间高度4.5m)。

四是新一代智能变压器;产品现状:

国网尚未推行智能变电站之前,在网运行的变压器主要是传统低损耗电力变压器,以低损耗作为设计目标。由于不同制造厂家的材料、工艺、结构以及设计水平参差不齐,所以产/8品事故率依旧较高,事故损坏率主要发生在绝缘事故(结构不合理、裕度较小)、短路损坏(抗短路能力差、工艺缺陷)、过热故障{最热点温升超限、金属结构件温升失控、工艺缺陷等}、过电压损坏(冲击分布特性不良、主纵绝缘缺陷等)、附件缺陷等。要求:

1.安全可靠节能环保;

采用嵌入式模块化功能设计,易于设计、安装、使用,集中式变压器监控;智能组件采用集中式结构,具备本地分析功能。易操作、易安装、易维护、易升级改造;实时对变压器异常状况进行评估、诊断,给出原因分析以及问题处理方案及步骤。

另外新材料应用: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工程研发中心副总工程师张文兵表示:采用纳米、无氧铜等新材料,对提高变压器节能环保水平有重要作用。而集无功补偿、电能质量控制于一体的电力电子变压器,可实现电网有功、无功、电压的平滑调控,将是未来变压器发展的重要方向。

国家电网技术员岗位职责篇五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建设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技经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输变电工程结算(以下简称“工程结算”),是指对工程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工程结算范围包括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其它费用等。

第三条。

工程结算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结算工作,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

(一)负责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结算的归口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

(二)负责工程结算数据集中管理、工程结算督察和工程结算检查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开展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造价分析工作。第六条。

国网交流建设部和国网直流建设部负责所辖范围内特高压交流、直流工程的结算管理。

(一)贯彻落实公司工程结算管理有关要求,负责所辖工程结算管理工作,审核批准工程结算。

(二)负责配合国网基建部开展工程结算监督检查工作。

(三)负责指导、检查、考核建设管理单位及业主项目部的工程结算工作。

(一)贯彻执行上级工程结算有关规定。

(二)负责起草相关合同条款。

(三)具体负责工程结算日常工作,开展工程量管理、设计变更管理和进度款支付管理等工作,对承包人递交的工程结算文件进行审核,编制和上报工程结算。

(四)负责工程结算资料的归档工作。

(六)配合开展工程结算督察、检查工作。

(七)配合开展输变电工程造价分析工作。第九条业主项目部管理职责。

(一)负责具体落实工程结算管理要求,参与工程建设过程结算,审核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及时确认完工工程量。

(二)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提交工程结算资料,预审并上报工程结算,配合工程结算相关工作。

第十条各级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划分,配合做好工程结算工作。

(一)计划、科技和财务等相关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工程可研、环评、建贷利息等费用结算资料。

(二)物资管理部门根据需要组建物资供应项目部,负责工程物资结算,编制并提供设备材料台账及采购合同等结算资料。

(三)审计部门负责工程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第十一条国网经研院、省经研院等技术支撑单位按照各级基建管理部门要求承担工程结算管理专项工作。

第三章工程价款的确定与支付。

第十二条输变电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

(一)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应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澄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发、承包人”)订立合同约定。

(二)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后由发、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

(三)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相关计价标准、办法,由发、承包人协商,并以补充合同的方式明确。

第十三条发、承包人应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

(一)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支付方式。

(四)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风险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时的调整办法。

(五)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六)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七)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八)工期以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九)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等事项。

(十一)设计、施工、监理考核评价方法。第十四条工程结算价款按以下方式约定:

(一)投标单位的中标价及按合同规定可调整部分金额。

(二)承包人编制并经发、承包人协商审定的工程结算书。

(三)审定的预(概)算加工程量变动引起的费用增减和特殊施工措施费。

(四)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的工程采用本条第一种方式结算;特殊情况经批准未进行招标的工程可采用本条第二、三种方式结算。

第十五条。

以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工程价款结算可按以下方式约定:

(一)固定总价方式: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二)固定单价方式: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三)可调价格方式。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调整因素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价格调整,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正错误除外)而造成的费用增加,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第十六条设备物资应根据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设备物资的制造周期及具体特性,招标确定价格。预付款、进度款、尾款及质量保证金及支付方式应在合同中约定。价款调整办法应在合同中明确或以补充合同方式确定。

第十七条其它委托工作应根据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规。

定,价款及支付方式应在合同、协议中约定,价款调整办法应在合同中明确或以补充合同方式确定。

第十八条变更合同价款。

(一)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价款的条款,按条款执行。

(二)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款的条款,可以参照执行。

(三)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款的条款,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协商确定,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

(四)按照固定总价方式签订合同,不得变更合同价款。第十九条工程价款支付。

(一)工程价款支付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工程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工程进度款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并按约定抵扣相应的预付款,进度款总额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85%。

(二)设备物资应根据合同拨付预付款、进度款、尾款及质量保证金。

第四章工程结算文件的编制与审核。

第二十条。

承包人编制建筑、安装、调试等施工结算文件,提交业主项目部。

程竣工验收后10日内编制完成并提交。

(二)施工结算文件中应包含承包人申请结算的全部费用及相关依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结算资料和结算资料不齐全的项目不纳入工程结算。

设计、监理等单位编制相应的工程结算文件,提交业主项目部。

(一)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应于输变电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编制完成并提交。

(二)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应于输变电工程竣工验收后10日内编制完成并提交。

第二十二条计划、科技和财务等相关管理部门在输变电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应向业主项目部提供可研、环评及建贷利息等费用结算资料。

第二十三条物资管理部门在输变电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向业主项目部提供设备材料台账、采购合同等物资采购费用结算基础资料,物资结算资料应对应输变电工程项目,按照工程结算有关要求填报。

第二十四条。

建设管理单位编制竣工结算书上报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

工验收后60日内,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建设管理单位应编制完成并上报工程结算报告。

(二)工程结算编制应全面应用国网基建部发布的《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通用格式》(以下简称“结算通用格式”)和工程结算编制软件,统一规范工程量管理文件和工程结算报告,提高工程结算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输变电工程分期竣工投产,应按期完成竣工投产部分的工程结算,并说明有关情况;其中未同期竣工投产的工程竣工投产后,应对应其电压等级按期完成工程结算。

(四)输变电工程竣工投产后不宜留有未完工程。确有未完工程时,应附相关依据文件,并经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未完工程概算不宜超过总概算的5%。未完工程应在竣工决算报告完成后6个月内建设实施完毕。

(五)工程结算应控制在批准概算总投资内。

(六)工程结算突破批准概算总投资,应及时上报原初步设计批复单位审核。

第二十五条。

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竣工投产后100日内,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竣工投产后60日内,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完成工程结算审查批准工作。

第二十六条。

工程结算完成后,建设管理单位应及时移交财务管理部门办理工程决算。

第五章工程结算集中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公司实行工程结算集中监督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结算审批,工程结算上报备案,工程结算督察和工程结算检查、考核等。

第二十八条。

工程结算应经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审批,由部门主任签字并加盖部门章。

第二十九条。

工程结算审批完成后,省公司应及时组织上报国网基建部备案。

(一)上报工程结算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结算报告、工程结算审批文件、可研批复文件、初设批复文件等。

(二)上报工程结算如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应在7日内整改完成并重新上报。

第三十条。

工程结算督察是国网基建部对工程结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督察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工程招标投标、设备材料结算、合同价款确定、资金支付等建设全过程造价管理行为进行检查。

(二)对初步设计批复意见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及省公司级单位工程结算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三)重点对工程结算审价、工程量管理、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踏勘现场,调查、取证。

第三十一条工程结算督察工作流程。

(一)国网基建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取或抽查工程结算项。

目,制定工程结算督察计划,择优选择督察单位承担工程结算督察工作任务。

(二)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根据工程结算督察计划安排,组织相关单位配合开展工程结算督察工作并签订督察合同。

(三)工程结算督察报告印发后1个月内,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完成问题整改并重新上报工程结算。

第三十二条国网基建部针对工程结算管理情况开展检查。

(一)开展工程结算全面检查,监督落实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针对工程结算管理关键环节和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三)通报工程结算管理工作情况,总结工程结算管理成果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

第六章检查考核。

第三十三条。

工程结算管理评价与考核内容包括工程结算进度、质量等情况。

第三十四条。

评价考核分级实施,国网基建部评价考核省公司级单位,省公司级单位评价考核所辖地市(县)供电企业。

第三十五条。

评价考核结果纳入同业对标等评价考核体系。出现以下情况,对省公司级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一)工程结算进度严重滞后。

(二)工程结算质量不合规、管理不规范等情况屡次出现。

(三)工程结算弄虚作假、违纪违法。

第三十六条。

受到通报批评且整改不力的单位,国网基建部委托咨询单位负责其所辖工程结算工作。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国网基建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国家电网法〔2013〕1082号之国网(基建/3)114-2013)同时废止。

附件:工程结算管理流程图。

国家电网技术员岗位职责篇六

附表:

任职。

工作经验条件。

岗位职责职称专业学历及其他岗位。

名称。

资产经营。

见习期。全日制研及以上专业以上学时反馈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纠偏建议。

相关专业。

财务部。

资金营运管。

并考核监督执行。以上学见习期。全日制研。

专业技术相关专业。

负责按规定程序拨付和清算营运性资金。3.历究生及以上学历者。

理专责。

职称。

适当放宽)负责制订公司有关资金管理办法。4.在本部门领导的部署下,负责处内的综合管理工作。1.负责本处月工作计划及总结和周工作计划及总结的汇总审核并报部门领导审定。2.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电力市场开发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公司电力市场开发制度。3.负责组织电力市场电力、电量的预测和分析,为公司经营目标和方针政策的制订提供决4.策依据。

电力营销与。

交易部市场。

上专业技以上学。

7.经济管理负责组织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有关工作。开发与交易。

期)。

术职称历。

相关专业负责组织购买地方小水电工作。8.处主管。

负责产销衔接有关协调工作。9.负责组织执行年度、季度和月份的市场开发计划,并对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步工作提10.出意见和建议。

工作经验条件。

岗位职责职称专业学历。

及其他岗位。

名称。

交易部电价。

期)。

相关专业。

进行检查、总结和考核。

期。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

以上专业专业面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及以上学历者适当历。

技术职称负责督促基层单位开展交通与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4.放宽)。

负责审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5.全工器具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审核基建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目标和计划,对基层单位目标和计划的完成情况进1.行监督、检查、总结和考核。

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基层单位贯彻落实基建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有关2.年及以上工程管5电力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工程建设部。

理工作经验(不含高级工程本科及。

电气工程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单位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网络。3.基建安全主。

负责审核基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督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5.部。

负责确保基建安全信息畅通。6.负责组织审核基建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基建7.系统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中级及以本科及。

作经验(不含见习电气工程程建设项目审查意见。

输电工程管。

上专业技以上学。

理专责。

招标的管理工作。及以上学历者适当。

任职。

工作经验条件。

岗位职责职称专业学历。

及其他岗位。

名称。

负责督促、检查和落实公司输电工程项目建设前期施工准备工作。3.放宽)。

负责督促、检查和落实输电基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落实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目标,4.协调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和运行等单位的关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参加输电工程建设项目的概、预(结)算的审查。掌握输电工程建设中的技术方案,设5.计变更情况,提出建设费用增加或减少的理由及提出有关费用的处理建议。

作。

参加公司输电工程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的审查。7.参加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对电力基本建设输电工程进行质量监督。8.参与督促、检查和落实农电基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和工程质量,施工协调建设、监理、9.设计、施工和运行等单位的关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依据公司对外经贸业务的相关管理规定,负责与公司驻国(境)外机构和公司外经外贸1.年及以上管理工3经营单位的具体联络工作。

作经验(不含见习工程师及电气工程本科及。

国际合作部。

外业务的管理、指导、协调和联络。

经贸专责。

及以上学历者适当技术职称业历。

负责国际电力发展动态、区域能源政策、对外经贸项目和国际交流信息及国内外行业动3.放宽)。

态的收集、整理和汇编,并汇总报主管审核后报主任审定,以提供公司领导参考。

在本部门领导的部署下,负责处内的综合管理工作;协助部门领导起草或审核部门内有1.关文件、材料。

负责本处月工作计划及总结和周工作计划及总结的汇总审核并报部门领导审定。2.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公司党组的工作要求,结合企业实际,负责组织宣传党的3.年及以上管理工5路线、方针和政策,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为企业的发展服务。

作经验(不含见习。

党群工作部。

干上以及级科副及相关专以上学。

和思想保证。技术职称。

宣传处主管。

业历部;

协助部门领导拟定公司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具体安排,协助部门领导做好党组民主生6.员。

活会的各项工作;负责对公司基层党委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依据“四好领导班子”建设要求,配合人事部和纪检监察部做好相关工作。7.依据南方电网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部署,负责推进、指导和检查公司系统企业文化及学8.习型组织的建设工作。

任职。

工作经验条件。

岗位职责职称专业学历。

及其他岗位。

名称。

负责组织公司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及学习型组织创建等方9.面工作的调研、总结和交流工作,并针对相关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审计部。

负责审计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6.期。全日制研究生上专业技或金融专以上学。

审计专责。

参与公司重大经济合同的监督审查工作。7.及以上学历者适当术职称业历。

参与对口项目的外委工作。8.放宽)。

参与对公司项目招标、物资采购和对外投资等环节的审计监督工作。9.参与对公司及所属单位电子财务数据的运用和分析工作。10.11.负责审计报表的报送和审计信息的统计工作。

人事部人事。

中级及以本科及。

理水平。期。全日制研究生工商管理、档案及统计。

上专业技以上学。

负责对人事档案原始材料进行收集、鉴别和整理。4.及以上学历者适当经济管理。

术职称历。

专责。

;放宽)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5.相关专业推广、应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6.中国共产党党员。

心人才评价。

经济管理。

岗a专责。

相关专业。

协助人事部开展公司各类专家的选拔工作。6.放宽)。

负责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管理。7.

国家电网技术员岗位职责篇七

自动化技术员需要熟悉机电设备原理知识,具备机械、电子及机电一体化自动设备操作维护知识和能力。以下是橙子整理的自动化技术员的岗位职责。

2.负责设备电气故障(plc方面)维修、设备时效统计oee分析岗位柔性编制。

3.实施自动化设备技术改进工作、改善卡、建议合理化、精益改进汇总。

4.主抓自动化设备预防性检修工作及设备检查,测厚仪使用和保养。

任职资格:1.大专及以上学历。

1、负责设备的异常处理、维护保养,保障设备处于正常运行工作状态;2、参与自动化设备的技术革新、改善方案的设计与实施;3、负责对自动化设备操作管理,员工操作培训与指导;4、参与自动化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

岗位要求:

1、男,20-35岁,高中以上学历,非标自动化相关专业优先;2、二年以上自动化设备调试或组装经验;3、具有钳工基本技能;4、学习能力、接受能力强,能吃苦耐劳。

1-负责自动化设备的编程、保养、维护;2-参与并实施自动化导入项目。

任职资格:

1、具备一定的设备组装调试技能;2、了解单片机原理和典型电路设计编程能力,有动手和实践能力;3、了解掌握plc原理及编程能力,有动手和实践能力;4、中专以上学历,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等相关专业;5、工作经验不限,有相关相关自动化设备调试经验的优先。

文章仅作为参考使用,请依据实情需要另行修改编辑(2020年2月22日星期六)。

国家电网技术员岗位职责篇八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级人员和部门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工作,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国家电网公司安全职责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二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科学全面的“大安全”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全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级行政副职协助行政正职开展工作,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级工会应依法组织员工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与行政正职负同等责任。

第四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各部门人员,都应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程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接受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安监部门)的安全监督和指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简称“五同时”)。

第五条本规范中所列各项职责是基于“公司”工作流程和专业特点进行编写,规范了“公司”各级人员、职能管理部门、业务支撑和实施机构的基本安全职责。

第六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公司”承包和管理的境外工程项目及公司所属其他相关单位参照执行。

第二章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七条单位领导人员通用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国家及行业内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主业与集体企业的关系。

(二)协调和处理好各职能管理部门之间在安全工作上的协作配合关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实现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三)对分管部门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安全职责履行好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失职造成事故的应按本规范分清责任进行追究。

(四)按规定参加或主持安全工作会议,协商解决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及问题,对分管专业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强调部署重点工作。

(五)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教育培训、竞赛评比、表彰先进等工作,并依据各类活动,掌握各项规程规定和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解决电网运行、设备检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或倾向性问题,做到任务、时间、费用、措施、责任人“五落实”。

(六)主持或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处理,严格执行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简称“四不放过”原则)。负责审批分管范围内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统计报表,对事故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负责分管范围内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

(七)经常性深入一线班组及工作现场,开展监督检查和反违章工作,对作业环境、作业方法、作业流程、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及《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八)负责分管范围内工作质量监督和管理,配合建立健全本单位质量监督体系。

(九)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配合建立健全本单位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制定(或修订)并实施分管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演练,协同处置其它专业范围内的防灾减灾、抢险救援等突发事件。

(十)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完善安全监督手段。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和职权。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主动接受安监部门的安全监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八条行政正职的安全职责。

(一)是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定,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整体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制。

(二)组织确定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实行安全目标分级控制,审定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举措。建立安全指标控制和考核体系,形成激励约束机制。

(三)亲自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解决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和处理好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职能管理部门之间在安全工作上的协作配合关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

(四)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领导人员、各职能部门、业务支撑机构、基层班组和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工作列入绩效考核,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在干部考核、选拔、任用过程中,把安全生产工作业绩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五)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管理辅助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确保本单位从业人员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做到持证上岗。

(六)省公司级单位行政正职直接领导或委托行政副职领导本单位安监部门,地市公司级单位、县公司级单位行政正职直接领导安监部门,定期听取安监部门的汇报,建立能独立有效行使职能的安监部门,健全安全监督体系,配备足够且合格的安全监督人员和装备。建立安全奖励基金并督促规范使用。

(七)每年主持召开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布置安全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议和安全生产月度例会,组织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对涉及到人身、电网、设备安全的重大问题,亲自主持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及时解决。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工作,每年亲自参加春(秋)季安全大检查或重要的安全检查,针对发现的安全管理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和治理措施。

(八)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足额投入,保证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简称“两措”计划)经费需求。(九)建立健全本单位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制定(或修订)并督促实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预案要求担任相应等级的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

(十)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或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提出防范措施。

(十一)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广泛征求安全生产管理意见或建议,积极接受职代会有关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十二)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中所明确的职责。第九条党组(党委)书记的安全职责。

(一)在思想政治、组织宣传工作中,突出安全工作的基础地位,坚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原则,充分发挥党、团员模范带头作用,以及党群组织对安全工作的保证和监督作用。

(二)把安全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参加有关安全工作的重要会议和活动。

(三)在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及思想政治工作检查评比中,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四)领导和组织党群部门、党团组织,紧密围绕安全目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思想素质;做好安全生产先进事例的选树工作,及时组织总结宣传典型经验。

(五)做好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员工队伍。

(六)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紧密围绕安全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遵章守纪等教育,营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和安全文化氛围。

第十条分管规划工作行政副职的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并贯彻执行实现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年度项目计划。在前期规划设计、可研审查中组织贯彻落实《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等有关安全的规程规定和反事故措施要求。

(二)组织电网规划、设计审查,实行电网统一规划、设计,并坚持科学合理,安全经济,安全优先的原则,防止资源浪费。

(三)对电力生产运行、安全性评价、隐患排查中发现的涉及电网规划设计中的问题和事故隐患,按照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的要求,负责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各项解决措施和方案。

(四)协助落实“两措”计划资金、重大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及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应急体系建设资金;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消防、应急演练、教育培训、竞赛评比、表彰等各项安全活动所需的费用,并对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提出整改建议。

第十一条分管基建工作行政副职的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基建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基建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基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二)建立健全基建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与考核制度,组织贯彻《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推行基建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建设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规定。

(四)负责基建“两措”计划项目落实、资金筹措,审定工程建设项目中涉及重大安全问题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督促执行,确保各类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五)组织开展工程安全管理评价,制定并实施基建系统的重大人员伤亡、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垮(坍)塌等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施工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建立有系统、分层次、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六)组织开发、推广先进管理方法、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审定相关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解决基建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第十二条分管电网运行工作行政副职的安全职责(一)组织制定电网运行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电网运行组织指挥体系,充分发挥保证体系的作用,组织做好电网调度管理规程的宣贯与实施,健全安全管理与考核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电网运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组织制定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的规程规定、技术标准和系统稳定措施;开展电网新技术应用研究和运行分析,批准电网特殊方式、电网黑启动方案以及重大措施方案的实施,审核相关专业安全制度规定,并贯彻落实。

(四)组织开展电网、继电保护和自动化设备以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中监控系统安全运行状况分析,针对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分管检修工作行政副职的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检修工作年度安全目标、工作重点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检修工作组织体系,充分发挥保证体系的作用,健全完善各专业安全管理与考核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

(三)组织制定有关设备检修工作的规程、技术标准,开展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应用研究分析,批准设备重大技术改造措施方案的实施,审核相关专业安全制度规定,并贯彻落实。

(四)组织制定反事故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

(五)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标准化作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人员伤亡、大面积停电、设备大范围受损、重要变电所和发电厂全停、大坝垮塌等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有系统、分层次、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事故应急处理体系,组织反事故演习。

第十四条分管营销工作行政副职的安全职责。

(一)组织编制营销规划并明确安全规划目标;组织制定营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和经营结算体系时,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

(三)组织对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应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告政府职能部门,督促指导客户及时整改,严防客户事故危及人身、电网、设备安全。

(四)审核重大用电项目电网发展需求方案有关安全管理要求。(五)负责审核有序用电管理、大用户直接交易、供用电合同、业扩报装、自备电厂等相关安全管理内容符合规定。

(六)审核35千伏及以下客户接入、分布式电源及微网管理方案安全措施齐全。(七)监督高危及重要客户安全管理、用电检查及反窃电管理、供电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重大活动客户侧电力保障各项措施的严格执行。

第十五条纪委书记的安全职责。

(一)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安全情况;督促领导干部和职能管理部门履行安全职责。

(二)督促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配合事故调查组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工会主席的安全职责。

(一)组织对各级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或解决的意见、建议,督促整改。

(二)动员和组织工会会员围绕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竞赛、培训、合理化建议等活动;表彰安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三)参加审核本单位安措计划,对计划存在的问题,提出改正意见;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措施的落实,根据季节性特点提出员工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保护措施。

(四)负责群众性的安全监督,对员工因公负伤事故,负责与有关部门一起进行伤害程度的鉴定。

第十七条总工程师(分管副职)的安全职责。

(一)负责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完善技术管理制度体系,强化技术监督系统,落实各级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审定重大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二)组织编审年度“两措”计划,做到任务、时间、费用、措施、责任人“五落实”,监督检查实施进展情况,并根据需要及时进行完善和调整。

(三)组织审批本单位有关电网规划、建设、运行、检修等规程和技术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研究和审定电网运行方式,审定电网安全稳定措施,主持电网反事故演习,解决电网建设、运行、检修中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五)审定新建、改(扩)建、大修、技改、科研等工程和项目中涉及重大安全问题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并督促执行。

(六)组织力量,研究安全生产的重大技术问题,解决重大隐患;推广先进管理方法、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审查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审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试验和推广应用的安全措施和方案。

第十八条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审计师的安全职责(一)总会计师的安全职责。

1.健全安全生产相关财务、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2.负责各类安全生产项目纳入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确保各类项目资金及成本费用落实,保障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足额投入。

3.落实“两措”计划资金、重大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及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应急体系建设资金;解决电力设施保护、消防、教育培训、竞赛评比、表彰等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所需的费用。

4.组织对安全生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提出整改建议。

5.协调做好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及工伤抚恤工作。(二)总经济师的安全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2.负责按照“五同时”原则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纳入公司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3.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保障措施经济指标,并制定安全技术经济指标。

1.组织落实审计工作目标责任制,指导协调年度安全生产审计项目计划的实施,对安全生产审计项目负主管责任。

2.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项目审计,完成各项审计任务。第十九条分管其他工作(分管人力资源、分管消防保卫、分管车辆管理、分管物资或物资招投标、分管集体企业、分管科技信通、分管电力设施保护、分管法律、分管后勤、分管教育培训、分管农电管理工作)的安全职责,根据企业内部工作分工,承担相应安全职责。

(一)分管人力资源工作:做好安监部门设置和人员调配、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善后处理工作;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工伤认定工作。

(二)分管消防保卫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消防工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和防火演习;做好消防、危险物品保管等工作;参加电力系统的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消防设施的方案审查,使其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各类工程移交时,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应同时移交。

(三)分管车辆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审核批准本单位制定的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监督做好各类车辆的维护保养,驾驶员(含兼职)的管理与培训;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分管物资或物资招投标工作:负责监督供应商资质审查工作的落实,确保有关反事故措施及要求在所购设备中得到落实;监督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管理,按照公司统一安排开展招标采购;保证应急抢险、事故抢修物资材料的及时供应;对所购物资符合有关安全强制性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

(五)分管集体企业工作:组织制定集体企业安全工作目标、工作重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集体企业安全保证体系;审批集体企业年度“两措”计划,保证足额投入,并监督落实;加强集体企业承、发包工程和临时用工管理,规范资质审核与合同管理,明确责任;组织集体企业安全检查活动,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或倾向性问题。

(六)分管科技信通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公司有关网络与信息通信系统安全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和规范;组织开展本单位网络与信息通信系统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技术督查、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安全科研工作,积极推广安全科研成果,以促进安全生产。参加或主持安全技术研讨会,审定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解决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负责较大技术革新和科研项目的分工协同,协助项目执行单位解决有关安全技术问题。组织做好环境保护、工业卫生、网络与信息通信系统安全管理等工作。

(七)分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贯彻落实《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负责审核批准本单位电力设施保护有关方案;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定期组织电力设施保护安全检查;加强与政府沟通协调,发挥政府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主导作用,协调公安部门或电力行政管理部门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协助案件查处;定期召开电力设施保护会议,听取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工作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并组织贯彻执行。

(八)分管法律工作:监督做好有关电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培训;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供法律依据与建议;为电网规划、工程建设、电力设施保护、运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为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等提供法律意见。

(九)分管后勤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医疗保健、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及生活福利设施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及规定;监督做好职工定期身体健康检查工作,保障工作环境健康;监督做好工作区、生活区的消防、特种设备及危险物品等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

(十)分管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教育培训部门引进先进的教育方法,教学手段,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践性、现场性,加强学习考核管理,提高培训效果。组织教育培训部门密切配合生产部门根据安全工作需要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开展安全技术比赛活动,并把安全知识教育列入分管专业技术学校、员工培训中心的教学计划,努力提高员工队伍的技术业务素质。负责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经费。

(十一)分管农电管理工作:参加农网发展规划编制,明确安全目标;监督农网改造专项工程安全管理;参与农村电网中相关安全和质量事故的调查;监督做好乡镇供电所综合管理、业务委托、电网建设、生产技术、农电培训、农电宣传、供电质量管理和优质服务安全管理工作监督与管理;配合做好农电安全专业化管理工作。第二十条安全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师的通用安全职责(一)贯彻国家及行业内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主业与集体企业的关系。

(二)落实分管专业安全责任制,贯彻执行实现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协调和处理好分管专业部门在安全工作上的协作关系。

(三)对分管专业部门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安全职责履行好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失职造成事故的应按本规范分清责任进行追究。

(四)按规定定期参加安全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及问题,对分管专业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六)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审批分管范围内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统计报表,对事故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负责分管范围内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

(七)经常性深入一线班组及工作现场,开展监督检查和反违章工作,对作业环境、作业方法、作业流程、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及《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八)负责分管范围内工作质量监督和管理,配合建立健全本单位质量监督体系。

(九)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配合建立健全本单位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制定(或修订)并实施分管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同处置其它专业范围内的防灾减灾、抢险救援等突发事件。

(十)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和职权。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主动接受安监部门的安全监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安全总监的安全职责。

(一)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协助单位领导,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对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二)组织编制本单位安全目标规划,开展安全性评价,主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编制本单位各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策划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三)针对本单位安全状况和暴露的不安全因素,定期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随时向单位领导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实施。

(四)如实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汇报本单位安全管理状况。

(五)协调工程重大问题纠纷,审核重大工程事故及工程安全技术问题处理方案。

第二十二条总经理助理的安全职责。

(一)协助单位行政正职,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承担所分管工作中相应的安全领导责任。

(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各项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三)督促所分管部门落实安全职责,研究解决分管业务工作中的安全问题。

(四)协助总经理调查研究、了解公司安全工作状况,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二十三条副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一)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和监督管理工作。(二)负责组织编制并审批分管范围内现场规程和规定,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组织修改,补充完善。

(三)经常了解、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四)及时了解分管范围内技术人员及生产骨干的配备情况和存在问题,并向分管领导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二十四条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副总审计师的安全职责。

(一)协助分管领导完善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健全业绩考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

(二)落实“两措”计划资金、重大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及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协助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协助解决电力设施保护、消防、应急演练、教育培训、竞赛评比、表彰等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所需的费用。

(三)组织对安全生产项目计划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提出整改建议。

(四)参加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更改工程项目的审定工作,提出资金费用的落实方案或建议。

(一)是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根据企业的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组织制定实现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本单位安全目标的实现。(二)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两措”计划。结合安全性评价结果,组织编制本单位的年度“两措”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推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标准化作业,切实落实各项现场安全措施。

(四)组织或参加制定重要或大型检修(施工、操作)项目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月度例会,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的安全日活动,抽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提出改进要求。

(六)组织本单位安全检查活动,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七)组织本单位安全规程规定和标准的学习、定期考试及新入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协调所属各班组、各专业之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关系。

(八)做好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特种作业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本单位事故统计报告和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六条基层单位二级机构(工地、分场、工区、室、所、队等)党支部书记的安全职责。

(一)在思想政治宣传工作中,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支部对安全生产的保证和监督作用,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参与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并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三)搞好单位安全文化建设,带领单位党团组织,围绕企业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四)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职工中的思想问题,纠正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五)协助做好本单位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事故责任人和责任班组的思想工作。

第二十七条基层单位二级机构(工地、分场、工区、室、所、队等)专责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一)负责归口专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强化技术管理制度的落地执行,落实各级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参加重大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编制。

(二)组织或参加编审归口专业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做到任务、时间、费用、措施、责任人“五落实”,监督检查实施进展情况,并根据需要及时进行完善和调整。

(三)组织或参加修编归口技术规程,参与上级单位管理制度修编,并组织实施。

(四)根据各个时期不同的工作任务及新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及时提出现场规程、图纸资料或设备系统、检修(施工)工艺、运行规程的补充或修改意见,经审批后监督实施。

(五)负责或参加编制设备大修(施工)、非标准检修、更改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或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批准后对工作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并布置、指导、检查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检修(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和交底工作,认真履行设备检修验收职责。

(六)参加定期的运行分析、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组织编制并实施归口专业各类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七)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审阅班组的安全技术台帐,并做好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安全技术规程宣贯培训,严格执行“工作票”和“倒闸操作票”(简称“两票”)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九)经常深入现场、班组,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十)参加有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

(十一)审核归口专业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统计报表。第二十八条供电所长的安全职责。

(一)是本供电所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供电所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本供电所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所辖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

(二)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实现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三)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组织编制重大(或复杂)作业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履行到位监督职责或到现场指挥作业,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的事先“两交底”(即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有序组织各项生产活动;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及时纠正或制止各类违章行为。

(四)加强所辖设备(设施)管理,组织开展电力设施的安装验收、巡视检查和维护检修,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定期开展设备(设施)质量监督及运行评价、分析,提出更新改造方案和计划,及时编制、提报年度“两措”计划,经审批下达后组织实施。

(五)开展标准化作业,严格检修、施工等工作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加强电能计量装置和用电信息采集等设备的装拆、周期轮换、故障处理、设备现场检验等工作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管理,防止因客户或微电网反送电影响工作安全。严格执行业务委托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六)建立健全安全设施和设备(如安全警示标志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等)、作业工器具、消防器材等管理制度,加强交通车辆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专项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安全性评价工作,根据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计划,并组织整改。

(七)组织编制各种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为各类事故处理和灾后抢险恢复做好准备。针对特殊天气、节假日及重要社会活动,落实对重要客户、场所可靠供电的措施方案,开展用电安全检查,保证安全可靠供电。

(八)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工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确保作业人员工器具及防护用品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要求,督促、检查、教育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和使用。

(九)组织开展《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贯,依法加强对所辖电力设施的保护,开展辖区安全用电检查和安全用电、依法用电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十)对本供电所全体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协助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以及新入职人员、调换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考试;组织本供电所人员参加紧急救护法的培训,做到全员正确掌握救护方法。

(十一)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通知、事故通报等,组织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规范应用风险辨识、承载力分析等风险管控措施,做好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领导、支持本供电所安全专责人的工作,亲自组织周安全日活动;经常检查现场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十二)严格执行电力安全事故(事件)报告制度,及时汇报安全事故(事件),保证汇报内容准确、完整,做好事故现场保护,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做好供电辖区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一)是本班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把保证人身安全和控制电网、设备、信息事件作为安全目标,组织全班人员开展设备运行安全分析、预测,做到及时发现异常并进行安全控制。

(二)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对现场规程提出修改建议;做好各项工作任务(倒闸操作、检修、试验、施工、事故应急处理等)的事先“两交底”工作,有序组织各项生产活动;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

(三)负责组织落实作业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履行到位监督职责或到现场指挥作业,及时纠正或制止各类违章行为。(四)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通知、事故通报等,组织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做好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规范应用风险辨识、承载力分析等风险管控措施,实施标准化作业,对生产现场安全措施的合理性、可靠性、完整性负责。

(五)对班组全体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协助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以及新入职人员、调换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考试;组织全班人员参加紧急救护法的培训,做到全员正确掌握救护方法。

(六)经常检查本班组工作场所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警示标志、通风装置、氧量检测装置、遮拦等)、设备工器具(如绝缘工器具、施工机具、压力容器等)的安全状况,定期开展检查、试验,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登记上报和处理。对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主持召开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次(或每个轮值)的班组安全日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针对性和时效性,并指导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八)开展定期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月”和专项安全检查活动,及时汇总反馈检查情况,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反事故技术措施。

(九)严格执行电力安全事故(事件)报告制度,及时汇报安全事故(事件),保证汇报内容准确、完整,做好事故现场保护,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一)是班组长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上的助手,负责监督检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个人安全劳动防护措施是否得当,及时制止各类违章现象;遵守劳动纪律,制止违章指挥和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

(二)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单位及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电网调度管理条例、运行及检修规程等,教育本班组人员严格执行,做好人身、电网、设备、信息安全事件防范工作。

(三)负责制定本班组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做好新入职人员、变换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培训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四)组织或参加周安全日活动,对本班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开展员工安全思想教育,联系实际,布置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并做好记录。

(五)负责本班组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定期校验,确保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工器具处于完好状态。组织开展安全设施和设备(如安全工器具、安全警示标志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等)、作业工器具、消防器材等的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专项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安全性评价工作,及时汇报、处理有关问题。

(六)参与本班组所承担基建、大修、技改等重点工作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简称“三大措施”)的制定,做好对重点、特殊工作的危险点分析。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开展新技术研究应用;制定本班组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证。(七)按时上报本班组安全活动总结、各类安全检查总结、安全情况分析等资料,负责本班组“两票”的检查、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八)参加安全网会议或有关安全事件分析会,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第三十一条班组员工的安全职责。

(一)对自己的安全负责,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掌握必要的专业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积极开展设备改造和技术创新,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二)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坚守岗位,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履行工作安全责任,互相关心工作安全,不违章作业。

(三)接受工作任务,应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作业环境,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安全确认手续;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并规范开展作业活动。

(四)保证工作场所、设备(设施)、工器具的安全整洁,不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装置,正确操作机械和设备,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五)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六)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各级职能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第三十二条各级职能管理部门通用的安全职责(一)建立健全专业管理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体系。对所承担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负责贯彻专业管理范围内国家及行业内部颁发的有关安全工作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制定修订专业管理的技术规程规定和标准,并组织执行。

(三)根据企业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组织制定专业范围内实现企业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四)负责组织专业范围内人员安全规程规定和标准的培训学习工作。建立健全本专业各岗位安全责任制,负责人身、交通、消防、质量、信息安全等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重大危险源、危险物品、特种设备以及外来人员(劳务派遣、厂家技术服务、参观、实习、挂职锻炼等人员)的安全管理。

(六)负责开展本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按规定向安监部门备案。

(七)根据职责范围、工作性质以及领导安排,相互协调和配合有关安全的各项工作。负责落实本专业信息安全防护工作。

(八)各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贯彻落实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有关决定事项,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应急体系建设与运维、相关突发事件预警与应对处置的组织指挥、与政府专业部门的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专业系统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编制与审核;组织或参加反事故演习。

(九)参加有关安全的重要会议、安全例会、安全检查等活动;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事件)调查分析,按职责分工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或协助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第三十三条办公室(厅)的安全职责(一)及时转发上级有关安全文件,针对相关工作内容,协调落实责任部门,并做好领导传阅工作。

(二)负责突发重大事项工作协调,配合突发重大事项的信息联动、协同处置。负责突发重大事项的信息报告。

(一)编制本单位规划、电网规划、综合计划时,应按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充分落实安全生产相关部署。

(二)在规划设计、可研审查中贯彻落实《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编制项目方案时应将落实职业安全健康、“两措”计划等措施和要求作为方案的重要内容;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建设中,贯彻落实“三同时”原则。

(四)组织规划、计划及项目审查时,充分听取生产运行管理部门的建议和意见;设备选型应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五)对电力生产运行中发现的涉及电网规划、设计中的问题,负责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各项解决措施和方案。

(六)建立健全集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和保证体系。审批集体企业年度“两措”计划,保证足够投入,并监督落实。

(七)负责检查与督促集体资产投资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国家电网公司和本单位有关集体产业管理的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

组织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制度。在领导干部的考核、任用和选拔中,把安全生产管理到位情况、管理水平和能力作为业绩考核和奖惩的重要内容。

第三十六条人力资源部(社保中心)的安全职责(一)负责本单位劳动组织的管理,建立合理的安全生产机制。在调整机构时,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监察机构配备足够的人员。

(二)安全培训计划、竞赛和调考纳入公司教育培训项目统一管理,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三)按照《劳动部加强企业职工劳动条件分级工作的通知》(劳安字[1991]25号),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员工劳动条件分级评定工作,为改善作业场所的环境条件和确定生产一线员工岗位工资提供依据。

(四)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中对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将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并负责考核兑现。

(五)负责员工各类保险按规定缴纳,做好因工负伤员工的致残等级鉴定工作,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政策。

(六)监督集体企业用工安全管理工作。第三十七条财务资产部的安全职责。

(一)负责将安全生产相关项目及成本需求纳入全面预算管理。(二)负责有关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筹措和安排,确保“两措”费用及时到位。

(三)加强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的财务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支付手续及凭据符合相关规定。第三十八条安全监察质量部(保卫部)的安全职责(一)负责对本单位进行全面安全监督。监督各级人员、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及时反馈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修改意见;向上级有关安全监督机构汇报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二)组织制定公司长远安全规划、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保证措施,并将安全目标层层分解。负责本单位全面质量监督管理和质量监督关键指标的统计、分析和考核。

(三)组织制定安全技术及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监督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监督“两措”计划的执行情况。

(四)负责编制安全应急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应急体系建设,开展应急管理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应急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应急工作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及配合。监督应急处理预案及大型反事故演习预案的编制与执行;监督应急器材、车辆等定期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可用。

(五)审查本单位各所属单位安监部门的资质和人员资格。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督体系人员、装备等状况,确保符合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要求。

(六)负责本单位生产、基建、供用电、农电、信息等安全监督、检查和评价。对生产现场(施工工地)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对作业环境、作业流程、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及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给予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七)对人身安全防护状况,电网、设备、设施、信息安全技术状况、环境保护状况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报请主管领导,并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解决。及时通报表扬和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

(八)根据季节特点,适时组织专项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安全性评价工作,对安全性评价查评出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

(九)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月度例会、安全监督(安全网)例会等,指导安全网活动,研究分析安全动态,布置安全工作,对每月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定期参加基层安全例会、安全活动,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十)参加和协助本单位领导组织安全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对安全做出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的建议或意见;通过事故快报、安全情况通报等方式,及时发布安全信息。

(十一)组织推广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十二)参与电网规划、工程和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设备招投标、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有关生产科研成果鉴定等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安全培训、竞赛和调考;组织开展《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

(十四)负责本单位人武、保卫管理工作;配合反窃电工作,负责与公安部门的外联工作。

(十五)负责本单位交通安全、电力设施保护、防汛、消防、防灾减灾的监督检查。

(十六)负责指导集体企业安全监督相关管理工作。第三十九条运维检修部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及工作部署,承担输电线路、变电一次和辅助设备、配电设备等专业管理职责,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各项规定,落实相关安全运行保障措施。

(二)组织编制并实施年度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配合安监部门落实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组织开展输变配电设备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或倾向性问题,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做到任务、时间、费用、措施、责任人“五落实”。

(三)建立健全现场标准化作业制度并监督实施,开展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和预控,应用生产信息化技术支持系统,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四)做好输变配电设备运行状态巡检、运行操作、维护检修、分析评价和建设改造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编制作业安全保证措施,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作业现场有关安全文明工作的重大问题。对生产现场(施工工地)开展监督检查,对作业环境、作业方法、作业流程给予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负责配网(表箱前)运行、检修、改造和建设安全管理;负责配电自动化建设与改造、分布式电源(储能装置)接入技术安全管理。

(六)负责电网设备运检业务外委(外包)安全资质审查。负责项目合同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七)负责消防管理工作;负责防汛、防灾减灾、消防监控设备的现场巡视、运维和操作实施的安全管理。

(八)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工作;负责电网设施安防、安保设备的安全管理;负责电网运检安全管理方面重大问题的协调和处理;负责电力设施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及线路通道防护管理。

(九)配合物资部门参加设备监造、开展物资质量抽检,并对设备安全质量问题提出建议。

(十)负责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负责组织编制有关特种作业现场操作规程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负责生产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第四十条建设部的安全职责。

(一)组织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推行基建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检查各项规程规定、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并组织整改落实。

(二)组织做好现场施工技术管理,确保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秩序。组织审查项目标书和承、发包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条款、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重大问题;负责做好电网建设项目的属地协调工作。

(三)履行电力建设职能,负责所辖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管理,负责基建新技术研究和应用中的安全措施落实。

(四)确保工程安全费用足额计列与支付,监督检查所属施工企业和投资建设管理项目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保证工程现场满足施工安全标准化要求,做到专款专用;组织“两措”计划执行;审定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督促落实。

(五)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建设中,组织落实事故防范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并按照“三同时”原则,负责新建变电站安防、消防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管理工作,投运前做好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建、报验工作。

(六)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审查;规范合同管理,明确安全责任,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七)负责监控施工安全重大风险作业;监督检查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含特种设备)的技术检验和安全管理,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负责监督检查电网建设项目全过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八)落实对所属施工企业和投资建设管理项目分包管理责任,检查、考核、评价分包管理工作,负责对所属施工企业上报分包商资格的复审把关,检查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按规定审批项目分包计划与申请、核查进场分包队伍及人员资质资格工作,动态掌控工程分包信息,监督分包管理存在的问题整改,追究违规分包管理责任。

(九)组织推广先进管理方法、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解决基建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十)负责基建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第四十一条营销部(农电工作部)的安全职责。

(一)负责电力市场营销工作安全管理,在业扩报装、营业、计量、用电检查、有序用电等营销业务中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程规定,并对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负责安全用电宣传工作。

(二)负责用电检查、业扩报装、电能计量、供电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重大活动客户侧电力保障、高危及重要客户安全、有序用电、自备电厂等相关安全管理工作。(三)组织供用电合同签订,明确供用电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做好重要、高危客户(如电铁、煤矿、冶炼、化工、医院等)的用电指导并履行供电安全风险告知,与本单位内部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强化用电安全管理等。

(四)负责审批客户供电方案,组织本单位内部相关部门对影响安全的因素提出改进意见;组织客户业扩工程的验收、送电,发现问题应提出整改措施,严防客户事故影响系统安全运行。

(五)协调、指导做好双电源及自备电源安全措施管理。协助客户制定科学合理的双电源及自备电源安全管理制度及防倒送电措施。

(六)负责35千伏及以下用户、380(220)伏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方案有关安全措施的审核。

(七)负责客户安全用电管理,组织用电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督促客户整改落实,严防客户电气事故危及电网安全。

(八)监督指导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安全管理工作。(九)承担农村用电安全管理职责;负责农村供电业务委托工作的安全监督与管理。

(十)协助做好农村低压电网专业人员(农电工)安全规程规定和标准的培训学习、农电安全宣传等工作。

(十一)负责农网工程新建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供电营业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协调做好县供电企业以及乡镇供电所的安全管理提升工作。

(十三)负责营销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第四十二条科技信通部(智能电网办公室)(一)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组织编写相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定,培训作业人员,使其掌握安全技术特性和作业方法。

(二)组织开发、推广先进技术和设备,解决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加大安全生产方面的科技投入,编制有关安全生产的科技规划、年度科技项目计划,落实科技项目资金,并组织实施;组织审查有关安全生产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

(三)负责环保和工业卫生的归口管理,组织制定有关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四)负责网络与信息通信系统安全归口管理,负责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体系、防护方案设计及防护措施部署实施,以及全生命周期信息安全管控工作。

(五)加强对信息、通信工程的设计、设备选型、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程和规定要求。

(六)制定保障信息、通信网络系统设备安全运行的技术规程及制度,并监督执行。

(七)组织或参与信息通信系统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通道畅通,保证通信系统安全运行。

(八)开展安全性评价,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并完善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各类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九)负责信息系统调度运行安全管理,建立信息安全防护和应急体系,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安全督查和应急演练。

第四十三条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的安全职责(一)组织安全生产所需物资设备、材料、安全工器具、消防器具等的采购,对所购物资符合有关安全强制性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

(二)督促落实物资保管、存放、运输过程中涉及交通、消防及危险物品保管的规程、规定及制度。

(三)配合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保证“两措”计划等要求及行业技术规定的落实;负责防汛及应急物资储备运输,确保事故应急处理物资的供应。

(四)负责组织设备监造、开展物资质量抽检,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十四条审计部的安全职责。

对安全生产各项费用的开支进行检查,对各项工程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

第四十五条监察部(纪委办公室)的安全职责(一)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履行安全职责。(二)参加有关安全生产活动,有计划的开展安全管理效能监察,为安全生产献计献策。

(三)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并配合事故调查组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十六条思想政治工作部(直属党委办公室、团委)的安全职责。

(一)在思想政治工作、文明单位考核评比及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和评比中,把安全生产工作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二)组织党、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抓好班子建设、职工队伍建设。

(三)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第四十七条离退休工作部的安全职责负责离退休人员康乐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第四十八条经济法律部(体改办)的安全职责(一)负责做好有关电力安全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培训。(二)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提供法律依据与建议。(三)为电网规划、工程建设、电力设施保护、运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

(四)为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等提供法律意见。

(五)负责本单位合同条款中有关安全职责条款的审核。(六)负责集体企业安全法律法规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七)协助相关部门编写安全及技术专业管理制度。第四十九条对外联络部(品牌建设中心)的安全职责(一)负责制定本单位舆情监控和新闻风险防范预案,确保企业形象安全。

(二)负责舆情监测、分析研判、舆情预警、信息报送、舆情风险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十条后勤工作部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医疗保健、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及生活福利设施等方面的政。

国家电网技术员岗位职责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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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典型造价(2007年版)35kv~110kv电缆线路分册。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典型造价:110kv输电线路分册(2006年版)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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