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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官如何思考读后感(优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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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官如何思考读后感(优质16篇)
2023-11-19 16:58:55    小编:ZTFB

5.通过读后感,可以更深入地理解书中的思想、言外之意以及作者想要传达的信息。写读后感时可以借鉴一些名人名言和经典语句,来丰富文章的内涵和品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精选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通过阅读这些范文,能够激发你对作品的思考和理解,同时也能提升你的写作水平和创作灵感。现在就和我们一起来欣赏这些优秀的读后感吧!

法官如何思考读后感篇一

9月15日上午,国家法官学院举行新校区启用后的首次秋季开学典礼,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典礼,为新落成的国家法官学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国际交流中心揭牌,并围绕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下深入贯彻关于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的重要批示,以“培养什么样的法官、怎样培养法官”为题主讲第一课。周强强调,全国广大-法官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法治信仰,弘扬核心价值观,坚持求真务实,践行司法为民,锤炼司法本领,加强品德修养,扎实工作、奋力拼搏,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周强指出,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号角,人民法院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周强强调,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关系法院工作的成败。全国广大-法官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始终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关系,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要深入学习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讲话中蕴含的丰富的唯物辩证法,并用以观察、分析、解决中国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切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周强强调,法官要坚定法治信仰,把信仰法治、坚守法治作为自己的理想、信念和责任。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理念,自觉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坚持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运用法治方式,把宪法法律作为处理问题的基本遵循。要通过公正裁判弘扬法治精神,让当事人都能够平等地行使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参与诉讼、平等地受到尊重,确保每一位公民都能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任何公民触犯法律都要受到平等处罚。要恪守法治原则,任何时候都要做到依法办事,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引导人民群众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周强指出,人民法院的司法裁判具有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社会价值的重要功能和作用,法官要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切实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每一起案件的公正审判中,使其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充分展示核心价值观的力量。要通过打击犯罪、化解矛盾、明辨是非、惩恶扬善,褒奖善行义举,谴责歪风邪气,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治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旗帜鲜明地告诉社会提倡什么、否定什么、保护什么、制裁什么,真正使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鼓励,使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制裁。要依法惩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扰乱法庭秩序、冲击法院、伤害当事人和法官等行为,必须严厉惩处,促进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

周强要求,法官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保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严和实的态度从严要求自己,以过硬的司法作风取信于民。要加强调查研究。广大-法官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践,多到矛盾突出的基层去,多到困难较多的一线去,多到难点问题聚焦的现场去,紧紧围绕影响和制约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司法能力、司法权威的深层次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增强司法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真抓实干。广大-法官要在知行合一、狠抓落实上下更大功夫,对党中央、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各项决策部署,要狠抓落实、埋头苦干,靠实招展示能力,靠实干成就事业,靠实绩赢得民心,努力创造经得起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司法业绩。

周强要求,广大-法官要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做到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延伸到哪里,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就要跟进到哪里。

要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始终以保障人民权益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善于换位思考、认真倾听、真诚沟通,采用群众便于接受的方式去回答和处理问题,让群众听得清楚、听得明白、听得亲切。要做好便民利民工作。坚持需求导向,创新工作方法,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为当事人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要进一步拓宽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法官如何思考读后感篇二

两双眼睛对视着,久久,久久,好像过了一个漫长的.世纪!

市民为小花猫做出了让步――自己慢慢地挪下来。可是这个小家伙却瞅准了机会,又向上爬。人们的头上冒出了晶莹的汗珠,那位市民也有点害怕――越往上树枝越细,这不,小花猫站的那树丫有些摇晃了。更让人紧张的是,小猫根本没有意识到危险,还悠闲地荡起了秋千。大家更着急了。树枝要断了!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人们惊奇地发现,有人把长长的绳子抛上了树,不偏不倚地落在树梢上,牢牢地绕了几圈。大家回头一看,原来是店铺里的一位好心的师傅拿来了绳子。他挤进人群,又把他带来的扫帚放在树下。大概小猫叶觉得自己的玩笑开得过火了,只听“噗嗤”一声,它便安稳地顺着绳子滑下来了,正巧轻轻地落在了扫帚上。

人们悬着的心,终于像石头一样落下了地。树上的市民喘了口气,拂了拂头上汗,爬下了树。

树下,小猫温柔地向人们妙妙地叫着,令人奇怪的是,它在人们脚边磨蹭着,恋恋不舍地,徘徊了很久。才一溜烟跑了。我想,小猫一定会深深理解人们的关爱的,并用爱心报答他们!

的确,有一首歌唱得好:只要人人都付出一点爱,这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相信那只被救的小猫,回到主人身边后,一定会用爱心报答他的。

因为爱可以弹奏出人世间最美妙的乐曲,爱可以塑造一个美好的世界。

法官如何思考读后感篇三

法官的职责是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保障社会秩序,使人民群众得到公正的待遇。而为了更好的履行这一职责,法官在工作中需要具备一定的素养。提升法官素养是一个艰辛而漫长的过程,需要不断地学习、实践和总结。以下是作者在工作中的一些体会和心得,以期对大家有所启发。

第二段:不断学习。

学习永远是提升素养的基石。在工作中,法官需要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拓展法律思维,增强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在工作中,面对不同的案件,不同的当事人,不同的诉求,法官需要不断学习和磨练心理学知识,以更好的了解当事人内心的需求和想法,才能作出更为公正和准确的裁决。

第三段:注重实践。

学习是必要的,但仅仅学习是远远不够的。实践才是最好的老师。法官不能只停留在理论研究上,还需要深入到一线去实践,了解案情,与当事人沟通,审判案件。通过实践,不仅可以锻炼法官执法能力,也能让法官更深入的了解法律的实践意义。

第四段:加强团队合作。

作为一个法官,不能仅仅为自己而战。法官需要与其他同事一起合作,共同努力为社会、为人民群众服务。团队合作能够避免个人主义和个人英雄主义的产生,让每一个人都能体现出自己的专业技能。同时,还能够让每一个人从他人的专业技能中得到不断的成长和学习,从而提升整个团队的素养水平。

第五段:心态与品质。

法官需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平衡好工作与家庭之间的关系。同时,也需要保持专业的道德品质,始终以客观公正的态度看待案件,不受各种因素影响,保证裁判的公正性。最后,法官需要保持谦逊和感恩的心态,不断反思和总结,以便不断提高自身的素养。

结论:

在提升法官素养的路上,学习、实践、团队合作、心态和品质,都是很重要的方面。保持良好心态和道德品质,是法官工作的基础。而对于法官来说,不断学习、不断实践和不断总结,更是提升素养的关键。只有通过这些方式,才能够不断提升法官的素养水平,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法官如何思考读后感篇四

今天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关于法官如何审查虚假诉讼,希望大家会喜欢,同时也希望给你们带来一些参考的作用!

老李夫妇含泪起诉亲生儿子小李,说他们东拼西凑了50万现金借给儿子。结果小李到现在不光不还钱,还准备把一家三口唯一的一套房子卖掉。老两口眼瞅着要睡到大街上了,这才颤巍巍地去请了个律师告到法院,还小心地申请查封了这套房子。另一边,小李却不出庭,而是委托两名律师出面,当庭向老两口转达歉意,并爽快答应还钱,希望法院主持调解以免伤了家人和气。

老两口对儿子倾囊相助,却差点流落街头,实为不幸。万幸小李这一边还孝义尚存,爽快答应还钱。案情明朗,也可以当庭调解结案。但是,法官面对如此和谐的局面,竟然本能地有些不适。

不是双方权责不清,需要法院居中裁判“定纷止争”;也不是债务人恶意拖延,需要动用强制手段执行;更不是债务人无力还款,需要施加压力。而且,老李一家还为了诉讼还支付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至少花了好几万。

还有一位法官也遇到了这么个案子:张老板平素为人仗义。20xx年,他听说好友经营的诚信公司经营困难,豪爽出借30万现金以解燃眉之急,朋友也写下了。

借条。

还盖上公章,孰料这笔款迟迟未能收回,张老板不得不委托律师告到法院。朋友面对控诉连声称是,还自觉表示“不给法院添麻烦”,调解好了以后马上还款。

两个案件好像有着相同的配方,熟悉的味道?几十万块钱不转账而是用现金交付、双方关系亲密却对簿公堂、案情简单毫无争议却还大手笔地聘请律师代理、还都要求尽快调解结案……一时间波谲云诡,案件如同迷局。

如果有可能,目的又是什么呢?

带着这样的疑问,法官庭后进行调查。结果发现:小李在外欠下巨额债务,债主已多次催讨,正准备去起诉小李。至于诚信公司,早已资不抵债,随时可能宣告破产。

这种情况下,如果两案中的债权抢先获得法院确认,那么债务人有限的财产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回到“自己人”手中。通过虚假诉讼,财产转移被披上了“合法”外衣。

如果调解或判决确认虚假债权,就等于是在为违法行为背书。如果驳回诉讼请求,但被告自认债务,法院缺乏理由。所以,法官的内心确信仅仅是一种心理活动。如何挖掘背后真相、证实案件是虚假诉讼,这才是真正的难点。

老李夫妇案件中,当事人能够得逞的关键就是事先串通,但是不可能串通全部的事实,尤其是细节事实。所以只要双方隔离开来,这种彼此通谋就能被打断。于是,法官照常安排开庭,并要求当事人亲自到参加。然后将双方安排在不同法庭严格隔离,分别询问借款细节问题,包括钱款交付的时间、次数及场所布置,现金如何盛放、包装样式等。结果双方神态仓皇,陈述相互矛盾,漏洞百出。

至于张老板这个案件,苦思冥想的法官被借条上这枚历经数年仍然不失鲜艳的公章刺痛了双眼,于是灵机一动,想到公司在刻制公章前需要向当地公安部门提出申请。顺着这个线索,法官前往公安机关查询,发现这枚公章是20xx年刻制的,却能穿越回去盖在20xx年的借条上。这显然不符合自然规律,于是张老板和他的朋友都在看守所里度过里了特别有教育意义的15天。

是的,正义女神高达的双眼用布蒙住,寓意是避免感官印象干扰理性,而不是意味着司法者应该被假象蒙蔽。“去伪存真”永远是法官的职责使命,哪怕这四个字常常意味着需要从蛛丝马迹出发。

当下,虚假诉讼在审判实务中不断变换着面具,还会随着社会生活、经济政策的变化,相应地出现一些高发领域。这无疑对于法官的智慧、观察力和责任心都是巨大的考验。

然而,挑战之所在,也正是司法者的价值之所在。毕竟,对案件事实的精确把握,对社会生活的精确洞察,永远都将是法官这个角色的重要构成。

法官如何思考读后感篇五

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是社会主义法制的维护者和宣传者。下面小编为你整理律师在辩护时听法官说的技巧,希望能帮到你。

要想说服法官,就必须经常听听法官怎么说,而如果经常听法官的谈话,你就会发现法官经常说的而且最注重的是两个方面:一是法官是在为判决而寻找材料,二是法官对会见律师的口才有特定的要求。

换位思考寻求说服技巧法庭的第一位法则——永远牢记,是法官总是在为判决寻找材料,法官在整个办案过程中所考虑的基点总是判决。实际上,法官对律师的表演并无兴趣,他一直在寻找的只是最终能够体现在他的判决中的关键事实与关键的法律原则。

法官的工作是极为困难的,他的地位并不那么令人羡慕。有如此之多的偏见、谎言、欺骗和捏造,以致有时即使基于事实也很难得出正确的结论。对于同样的事实,不同法庭的法官却会有不同的观点,这正表明了上述的困难。复杂而困难的法律问题经常出现。常常有众多的法可以适用,以至几乎任何一种观点都能找到法律依据。置身于如此环境的法官非常像是处身于完全的黑暗之中。在履行其艰难使命的过程中,他需要帮助和协助,而律师恰恰能够提供这种帮助和协助,任何来自这一方面的帮助和协助总是会得到理解的。

例如一位法官曾经和人谈起一些律师的辩护。这些律师兴致勃勃地走进法庭,他们讲话适度、有力,举止得体,并在各方面都展示了所谓“良好外貌”。他们离开法庭时,受到了初级律师及其当事人的感谢。这一切似乎运转良好。但是,法官说了:“当我晚上回家研究如何撰写判决书的时候,发现我面对的是一片空白。表面上看来是多么成功的说法竟然一点也无助于实现我的职责。仔细一分析,那么一些说法主要是由一些俗套和无需证明的东西所组成。”相反,能够赢得法律的信任并为法官提供了他们所需的材料的倒常常是一些不流畅的发言,这种发言带有各种各样礼仪的姿态上的缺陷,但却明显地是全面研究与仔细思索的结果。律师的职责就是帮助法庭达到有利于他的当事人的判决。我们总是习惯于想象出一种这样的一幅景象:在激烈的法庭辩论之后,法官如何坐在他的办公桌前撰写判决书。此时,那些在法庭上浮夸地提出的极端主张对他毫无用处。他需要清晰的术语,有节制地阐述出来的原则,对事实的冷静叙述,这些都将在他的判决中居有一席之地位。想象一下如果你是法官而不是作为当事人的代理律师,你自己会如何作出有利于你的当事人的判决,这是一种非常好的演习。你可以据此而塑造你将在法庭上进行的演讲。你将惊讶地发现,法官在作出判决时所采用的还是你经过上述准备而在法庭辩论中所使用过的东西。由此,你已经为法官提供了判决的材料,法官将倾向于最先使用这些材料,因为它们最适合他的口味;若是你的对手越是运用那种浮夸的而对法官又没有什么帮助的辩论方法,法官则是愿意采用你的材料。

归根到底,律师的口才艺术是一个说服法官的问题。在法庭活动的整个过程中,无论是在什么地方还是在什么时间,所发生的不过都是一个人的头脑对另一个人头脑的影响。当法官穿上制服时,他并没有因此被夺去了人性。虽然法官宣誓要毫无偏见和毫不畏惧地对所有的人执行正义,但是,公正性(它是法庭作为法律殿堂的标志)决不意味着法官的头脑已经变成了一部只会判决的机器。其实,法官头脑的运转与其他人的头脑一样。因此,对于律师来说,不仅要了解案件本身,而且要了解法官,这对律师的工作是大有益处的。

在律师活动的领域里,法官是最重要的人物。如果不能适当地理解法官,律师的工作就会变得十分困难。而他若能够理解法官,他就能顺利地工作并获得或维护他的利益。这种理解有助于避免可能的冲突。律师界正在不断地观察法官,法官的爱好、嗜好、弱点和个性都被人所知。用这些知识加以武装,律师就可以避免接触法官的敏感区。甚至在法庭辩论的过程中,也应当注意法官,必须注意法官对每一个提议的反应,以便根据其变化进行调整。例如,当律师界的一位着名人物在一次开庭的关键时刻发现其下属正在埋头大记笔记时,他勃然大怒,他把这位下属掀起来说:“你为什么不看辩论?真正的好戏并不在笔记本上。”

法官如何思考读后感篇六

表象可分为个别表象与一般表象。个别表象是在知觉基础上形成的感性形象,具有直觉性和形象性;一般表象是综合了同一或同类事物的多层次感知的基础上形成的感性表象,它不仅具有形象性还具有概括性。最能体现表象的是认识主体与客体实现相合。理由是个别表象的形象性直觉性为形象思维活动时提供了与外界事物接触的条件。

一般表象是形象性的概括性为形象思维认识事物本质规律提供了可能性,而且个别表象具有向一般表象融合的趋势,这就使得中间环节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意象是实现认识主体与客体达到相合的关键。形象思维要想实现主体与客体的相合,必须在表象的基础上,克服意象活动本身所具有的弱点,彻底实现主客体交流,完成精神生产的任务。

形象思维通过意象活动生产精神产品是从它的认识目的出发,去寻找与其认识的目的关系最密切的相似现象,如果一时找不到相似现象,它就要围绕认识目的去构思即将要产生的事物现象的相似现象,然后再从客观存在的相似事物现象中去寻找事物现象中隐藏着的客观规律,一直达到认识目的为止。形象的产生是认识主体与客体接近相合的具体表现。形象具有两种形式,一类是科技形象,一类是艺术形象。两种形式都能充分展示出人类在认识客观运动最后达到的相合线。

人类所以能够通过形象思维按照形象思维动因的要求,找到相似现象,进一步重新揭露事物的本质规律,是因为事物的现象与本质不仅互相区别、互相对立,而且是互相联系、互相依赖的。人们可以通过社会实践发现事物的本质,正如列宁所说:“人的思想从现象到本质,由所谓的初级的本质到二级本质,这样不断地加深下去,以至于无穷。”(《列宁全集》第38卷,第278页)尽管事物是复杂的,现象与本质之间存在着对立性的方面,但是事物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事物的本质存在着暴露的过程,只要人们按照形象思维动因的要求认真思考,让形象思维运行过程正常地进行下去,始终与社会实践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记忆力训练,人们就可以从不甚深刻的关于事物本质的认识达到事物本质的更加深刻的掌握,满足形象思维动因的要求,达到认识主体与客体相合线的目标。

既然人类右脑形象思维的想象力在人类的智慧产生处于如此重要的地位,为什么在较长的时间里,人类对此问题不能很好认识呢?这是因为人类左右脑之间存在着胼胝体,使得人类的大脑思维,一直以整体效应出现,所以人们很不容易发现人类右脑是想象力的载体。人类大脑两半球之间不同部位之间的连合有海马连合、前连合和胼胝体,胼胝体是最大的大脑连合,约有2亿条神经纤维,每条神经纤维干均冲频率加以20赫兹计,则总通讯量为每秒4x10次冲动,可保证半球能够分享另一个半球的学习和记忆。自从“割裂脑”实验成功之后,才把这个迷底揭开了,也才发现人类右脑具有想象力的功能,并开始自觉利用与开发人类右脑的思维功能。

人类右脑思维功能的开发,依靠形象思维想象力的发挥,固然十分重要,但仅仅如此还不能达到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目的,也就是不能实现形象思维想象力所要达到的目的。形象思维想象力的充分发挥,必须依靠人脑各种思维形式的创造性功能,最终形成创造性思维,才能实现形象思维想象力所达到的目的。

首先,抽象思维在形象思维想象力充分发挥作用时起到了支撑点的作用。这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形象思维动因的产生离不开抽象思维的帮助。社会实践是形象思维产生的动力,从认识论角度来看,人对客观事物认识道路,是一个螺旋式的上升,这种螺旋式的上升,是通过认识与实践不断重合与分离表现出来。当实践与认识重合时,必须依靠人的抽象思维概括出入对客观事物发展规律认识的成果;当认识实践分离时,也要由抽象思维概括出分离的原因,清晰地展示出社会实践新的要求,才能使形象思维想象力得以充分发挥,有了用武之地。科学家产生运用形象思维的动机,是形象思维能够运转的理由,这一点也必须由抽象思维提炼出社会实践要求科学家行动的倾向,否则形象思维活动既不能产生也根本不能运行,科学家准确地提出。运用形象思维活动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理由是形象思维活动的方向,这也必须由抽象思维,对于纷纭复杂的实际问题,进行准确地分析、归纳而得出结论,才能促使科学家很好地运用形象思维解决实际生活中产生的问题。

第二,形象思维运行时,通过意象活动进行精神生产,认识事物的本质规律是有两重性的,为了克服意象活动中的消极因素,必须发挥抽象思维的概括能力,通过其对于形象思维动因的指导作用体现出来。

第三,当形象思维的结果形象产生之后,一定要通过抽象思维的逻辑证明方式,剔除伪科学的错误认识,将科学的正确认识,以概念、判断、推理等方式形成理沦体系。使之条理化、科学化。

其次,人类右脑思维功能形象思维想象力的充分发挥,最终形成创造性思维,也少不了形象思维的延伸灵感思维的突破作用。这从灵感思维运行的过程看得十分清楚。

第一,灵感思维的产生要经过大量的、艰苦细致的蕴育,把人们解决新问题所需要的信息,加以充分的搜集与储存,并通过各种渠道,使潜意识转化为显意识,为灵感的产生,做好分的准备。

第二,一旦生活中出现了理想的机遇,有某个事物做“媒体”,就使大脑中储存的已经达到饱和点的信息,迅速得以转化。

第三,在灵感思维中,由于契机的出现,使运动内的发展趋势,在人脑思维中突发新的闪光点,使人脑储存着的有关的潜意识,瞬间转化为显意识,长时间在认识上困惑不解的难题,闪电般地得出结论。

第四,这个结论,再经过实践的反复检验,就会获得认识客体所包含的新的规律的内容。也就是说,人们经过社会实践的不断进行,经验不断增多,在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的交替进行下,当人们的知识信息储备达到饱和点时,由于外界事物的偶然触及,使大脑皮层断路突然接触,潜意识涌现为显意识,人们长期困惑不解的问题,突然得到了答案,灵感火花的闪现,为创造性思维的产生奠定了理论基础。

最后,人类右脑思维功能形象力的发挥,必然是人脑各种思维形式的综合运用,并且要经过实践检验,最终形成创造性思维,达到对社会实践的再认识并且指导社会实践向纵深发展,促进入的认识螺旋式上升,这才是彻底达到了人类右脑思维功能开发的最后目的。这一点从狭义创造性思维,在认识辩证发展过程中的导向作用看得十分清楚。第一,定向:认识主体要有目的地搜集感性与理性信息,决定再创造的方向与问题,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要求与创新的需要,创造性思维就出现了活动的起点,同时它要调动人类各种思维形式创造性功能的发挥,实现创造性思维的使命。完成创造性思维再创造的方向与课题,最主要的是发挥抽象思维在认识形成过程中的支撑点作用。

因为实践是开放的,这就决定了抽象思维不仅可以对于认识与实践相一致的内容加以科学的总结,而且也能为新认识的产生提供条件,可以说它是旧认识的终结,新的认识的开端。

第二,逼近:要求认识主体要以惊人的毅力与精力调动各种才能,进行各种试探,向追踪目标逼近。创造性思维的课题与方向确定之后,如何才能使认识继续向纵深发展,最恰当的思维形式是形象思维,它可以按照认识课题与方向的要求,大力发挥形象思维想象的力度,通过各种渠道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并运用耗散思维方式,广泛进行试探,目的是借助人类想象力的才能,促进新的形象产生,揭露事物的本来面目,争取实现创造性思维再创造的目的。

第三,成型经过深思熟虑之后产生了新的见解,使思维活动达到顶峰。创造性思维通过形象思维功能的充分发挥之后,当不能彻底达到认识事物的本质,实现认识的飞跃时,它必须运用形象思维的延深灵感思维形式,发挥灵感思维的突破作用,将形象思维对事物的认识未能全部实现的任务彻底完成。

第四,引深:思维创造性进一步发挥之后得到的新见解,有待于验证与深化,使之更加完善与成热。创造性思维经过灵感思维的突破,实现主客体相一致之后,如何才能使认识得以客观地检验,保证新得到的认识更加成熟,我们认为要使技术科学为中间的环节,将新的认识转化为工程技术,便于人们的认识在实践中进行验证。因为工程技术的应用,能够生动地准确地检验创造性思维的体系是否完善,保证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更加趋向成熟。新创造性思维理论体系完善之后,既要在再实践中起指导作用,也要为产生再认识准备条件,促使认识循环往复曲折前进永不停止。

如何才能增长人们的智慧呢?我们认为只有深入全面开发人脑的智力资源,实现人的思维更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使得有才华的精英脱颖而出,才能保证通过开发人类右脑思维功能,达到增长人们智慧的目的。当然限于人类脑科学研究成果的局限,人们对于人类右脑想象力产生的生理基础的认识尚有不十分充分的地方,但在目前来说能够认识到这种程度便是难能可贵的。同时我们还要认识到,通过人的思维想象力的充分发挥,达到思维创新的要求,使我们在实践中逐步摸索到了我们的民族如何才能立于世界文明之林的道路。

法官如何思考读后感篇七

同志们:

中央决定,从今年4月底开始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近日,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华办发【2015】8号)文件。按照专题教育的安排,今天,我在这里讲一次专题党课,这既是上级要求的规定动作,也是对我院“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动员和部署。下面,我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5月20日最高院院长讲话精神,联系我院干部队伍实际,谈谈对“三严三实”的认识和体会,跟大家交流、共勉。

一、“三严三实”提出的背景

在2012年11月15日,以为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履新时就强调:“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党内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

2015年3月9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关于推进作风建设的讲话中,提到“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称为“三严三实”讲话。

2015年9月1日刘云山在中央党校秋季学期开学典礼讲话时,强调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重要指示精神,深入领会“三严三实”的深刻内涵和具体要求,切实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更好履行共产党人的崇高职责。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当自觉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作为为官用权的警世箴言,作为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

之后,习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三严三实”,在全党、全社会引起高度共鸣,形成了广泛共识。“三严三实”只有短短6句话24个字,言简意赅,却内涵丰富、精辟深刻,是我们做人做事、为官用权的警世箴言。

“三严三实”是广大-法官修身养性的重要守则,是当好法官的人生基本坐标,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基本准则和履行审判职责的重要遵循。

二、深刻认识“三严三实”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

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习多次强调,做人做事第一位的是崇德修身。作为法官来讲:一是注重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政治信仰,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定力,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关;二是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目前社会各界对法官要求很高,特别关注法官的道德水准和人格品质;三是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脱离低级趣味,牢固树立司法良知。在道德修养、忠诚履职、廉洁实干上当好模范。

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司法裁判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个笼子就是法律,我们审理的每一个案件都是公平正义的载体;二是作为一名法官,要时刻认识到,我们的权力来源于人民,要为人民群众服务,牢固树立为民宗旨,为人民司法;三是要学会敬畏和感恩,敬畏法律、敬畏人民、敬畏审判权力,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办案程序,杜绝超越法律,排除外界干扰,按规则办事。习反复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这就鲜明地告诉我们,公权民用,一丝一毫不能私用,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当法官的,应当把秉公用权作为底线,时刻做到公私分明、公而忘私,确保司法权行使不越轨、不谋私。

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一是严格要求自已,不要把自已混同于一般人,标准要高于普通的老百姓,因为我们使命神圣,职业特殊,会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二是要做清正廉洁的示范者和引领者,因为我们手中握有司法裁判权,就可能受到金钱美色的诱惑,忘记我们的职责,因枉法裁判而越界,最后损害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三是要时刻反思和检点自已,做到慎独、慎初、慎微,自重、自省、自律、自制,干干净净做事,明明白白做人,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实实在在地为人民谋利益。我们常说,内因决定事物发展的性质和方向。领导干部能不能经受住错综复杂的考验和形形色色的诱惑,关键靠自省自律,靠节制私欲,靠个人修为,靠自我约束,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我们作为政法干部,真的要慎独慎微,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始终不放纵、不逾矩,谨防得意忘本,保持一身正气。

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出点子、定方案、制政策要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其本质要求就是求真务实、实事求是。

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习反复强调,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一分部署、九分落实、马上就办。这都需要我们主动扛起推动一个部门科学发展的责任担当,敢做敢为、善作善成,在实干中破解难题,在实干中抢抓机遇,在实干中增进群众福祉。

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这是我们做人的基本要求。

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是对法院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目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深水区、关键期和社会矛盾的凸显期,面对困难和挑战,要完成神圣使命,必须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勇于担当。说实话、办实事、想实招,一步一个脚印地完成既定的审判任务。依法办案,从实体到程序明明白白,来不得半点虚假、半点私情。戒除浮燥心态,不为浮云遮蔽双眼,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群众的检验。倡导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以诚信赢天下,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盼。

“三严三实”贯穿着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内在要求,明确了领导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这一要求体现了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体现了自然规律、社会发展规律和司法规律的统一,体现了法治精神和法律精神,是党员干部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律己用权的警世箴言和谋事创业的行为准则。也是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内在要求。

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三严三实”的核心思想,就是: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三严三实”是新形势下我们党对党员领导干部政治品格和做人操守作出的最基本的规范,是对党的建设理论的极大丰富与发展,为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提供了重要依循。

三、努力践行“三严三实”,全力推动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实现新的跨越

刚才,我简要阐述了“三严三实”的基本内涵和重大意义。主要是要让大家充分认识到践行“三严三实”加强实践教育,对于推动人民法院工作新突破和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体干警必须要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切实提高公正、高效、廉洁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的跨越。

1.坚持党的领导。“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作为一名法律人,笃信这一公理性认知,一马当先,率先垂范,自觉把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做到心中有党、忠诚于党,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确实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坚定政治立场,把牢政治方向,始终围绕、政府的决策部署来谋划、推动和落实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切实把党的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贯穿于人民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始终做到服从、服务于、政府的工作大局。

2.积极主动作为。紧紧围绕全县发展战略,自觉在全县发展大局下定位,找准履职切入点,根据人民法院职能特点和工作定位,集中力量抓好、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一是主动服务中心工作。坚持能动司法,认真落实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政法工作三项主要任务,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辖区工作大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依法认真履职。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维稳与维权、民主与专-政、活力与秩序、实体与程序、公正与效率、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大案与小案的关系。不断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各类案件庭审程序,健全错案预防、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防冤假错案的发生,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三是落实好司法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决定,紧紧围绕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三个方面,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深化司法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努力为人民群众诉讼提供更为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3.推崇求实作风。“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践行“三严三实”,关键是在干中求实。一是坚持司法为民。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持续抓好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和拓展活动成果,建立健全各项符合人民法院司法特点的制度规范,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严防“四风”问题在人民法院反弹回潮。二是强化司法便民。不断探索创新,继续提升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的服务质量,不断加强网站、微博、微信和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工作,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积极构建巡回审判、诉调对接、普法教育“三位一体”的矛盾化解和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发挥好人民法院在依法治县工作中的作用。三是提升司法利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妥善审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秉持“天边的事再大都是小事,身边的事再小都是大事”的理念,换位思考,加大强制执行和刑事打击的互动力度。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必要的司法救助,确保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

作为法官更应该照思想、量行为,切实转变司法作风。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大力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切实推动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打造过硬法官队伍,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作风建设是党执政之命脉,决定着国家法治的前途和命运。在当今社会环境和条件下,如习论断的那样,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始点,没有终点,是一场不见“硝烟”的持久战。人民法官是国家宪法和法律的执行者、捍卫者和建设者,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职责和使命。法官的综合素质如何,直接关乎审判质量,关乎社会生产生活及各行各业工作秩序的稳定,是现代司法队建的核心问题。人们评价司法,不仅看司法的程序、实体是否公正,还看法官的审判作风是否良好,合不合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因此,作风建设成为人民司法取信于民的关键环节。从本质看,司法作风问题归根到底是法官思想认识及知与行问题,它是法官理想信念及价值观通过审判、执行等司法活动的集中反映和具体表现。

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三严三实”,不光是在告诫各级领导干部,也是在叮嘱我们法官,是法官执法办案及日常修行的行为准则。各级法院的广大干警一定要“严”字当头,“实”处入手,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使司法作风建设不断深入,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严以修身,撑起公平正义使命担当。人民司法调节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各种利益主体间的人身、财产关系,是社会稳定的“安全阀”。法官在国家民主法治建设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舞台角色,释放着维护稳定和促进发展的巨大能量。法官的司法行为必须依法、严谨、规范,失之毫厘,就可能谬以千里。公正是一个个案件通过法官的裁判活动获得社会公众内心的确信和评价而积累的结果,个案的公正构成整个司法的公正。作为一名法官,在现实社会矛盾群发,情况复杂,诱惑多多,挑战严峻的极端环境下,能不能腰杆硬、站得直,完全依赖和决定于法官的个人修行,即看有没有公正司法的内心定力,有没有不畏权势和抵御金钱、美色的诱惑的免疫力,有没有不屈不挠、刚正不阿,捍卫公平正义的.能力。法官修行应该是全方位、立体的,包括政治信念、道德品质、操守人格、业务能力的提升等。修身必严,才能修行到位,修成“正果”。

严以用权,伸张社会公平正义。断案不公的实质,是司法权使用不当造成的,其根源在于法官主观意识存在偏颇。司法权是宪法、法律赋予人民法院法官的特有、独有的权力,其使用必须收受程序法、实体法的节制和约束,受审判管理体制、机制的规范。不同的案件,审判活动中的每个不同环节,案件的调解、裁判、执行等,司法权的使用都有不同的标准和要求。严以用权,既有对司法主体法官的整体要求,也有对具体案件审判活动诸环节的规制,稍有不慎和疏漏,就可能导致裁判瑕疵,甚至错误,引发社会说三道四,影响司法公信。严以用权是对法官从业履职的根本要求,也是司法裁判取得人民群众广泛认同的基本保证。

严以律己,锤炼法官意志不动摇。律己是福,是法官人生安全的法宝。从司法行业落马的法官看,其败落的轨迹无不从思想防线的脆弱和律己失严上找到答案。律己不严在人生道路上栽跟头是必然的,屡屡教训的确使人痛定思痛。严以律己是法官修行的高层次特殊性要求,建设过硬法官队伍,法官自律是不可或缺的。作为法官,一定要慎独,慎微,慎权,这是法官道德修炼“正果”圆满的基本内涵。广大-法官一定要在思想上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经常检修、清扫自己的精神家园;在行动上坚持公正司法,热情服务,恪守廉洁,抵制诱惑,严肃纪律,谨慎社交,防止逾越司法底线。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扎实的作风,投入到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去,投入到反“四风”斗争中去。民意如山,民心为重。

面对着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面对着老百姓无比焦急的企盼,每位法官该做些什么?这个问题应该由老百姓来回答。在老百姓的眼里,没有什么比亲民、护民、爱民的司法服务更值得信赖的了;没有什么比沉下身子、保持平常心态、扎实为民服务更重要的了。无论何时何地,做践行“三严三实”的人民法官,对每位法官来说,都有着非同寻常的特殊意义。

法官践行“三严三实”,更多的接地气、近群众,就更容易听到群众真实的呼声需求、了解群众对法官的直观评价、听取群众对法院的意见建议。在“一声问候、一杯热茶、几句贴心话”的服务中,在法官始终对群众表以热情亲切、中立平和的态度里,既能够让群众始终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表达诉求,又能够更加有效地消除群众对法院以及法官的各种误解。通过这一来二往的沟通,在群众心中逐步形成信任法院和法官的良好意识,唯有这样,法官作出的裁判才易于被群众接受、理解。如此这般,消除了司法的神秘感不说,而且也让冷冰冰的法律在实施过程中多了人情味、多了关怀意。

修身、律己、用权是法官适应新时期司法需求的必修课,法官践行“三严三实”,是廉洁执法的直观体现,也是司法为民的充分表达,更是对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诠释。必须坚持“严”字当头,做到立竿见影,实践中真操真练,把功夫用在深处,把成效砸在实处。做老实人,办老实事,让司法实实在在惠及群众,真正做到让老百姓满意。

执法办案是反渎工作的生命线,是办案人员的基本技能。对于执法办案人员而言,案件质量的好坏无时不牵动着我们反渎干警的神经,无论是案件的承办人还是协办人,保障案件质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个人对工作是否保质保量的完成,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是否得以体现。只有案件质量的保障,才能使悬挂在我们反渎干警心中的那块“扰心石”安然落下。随着我国执法理念的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的不断完善,我们的执法行为和案件质量都有所提高,但如果用“三严三实”这个高标准、严尺度、新要求来衡量我们干警的执法办案工作,我们仍发现诸多的执法办案不规范问题。笔者认为,在执法办案中,践行 “三严三实”,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切实防止执法不严格、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发生和保障案件质量的利器;只有我们用好这件利器,才能促使案件质量的提高,真正的实现保障人权与惩罚犯罪的统一,才能使人民群众真正的感受到公平正义,从而塑造我们反渎干警的良好形象,提高我们在人民群众的地位。

(一)办案人员规范执法意识不高且存在误区、执法观念落后,不能做到与时俱进,此乃“谋事不实、创业不实”。

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面对当前检察系统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我们有些干警没有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公正、文明执法的观念,严格执法、依法办案的意识不强,“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 重案件数量而轻案件质量”“重惩治犯罪、轻保障人权”等司法理念方面的司法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同时,执法观念不能适应新形势、新情况下的执法办案需求,缺乏对办案新模式探索精神,遇到常规以外的问题,常会感到一头雾水。

工作中不把主力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不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不符合办案实际、不符合客观规律、重理论研究轻实际效果;不注意办案的方式方法,执法办案方法单一、机械。

(二)执法不文明、作风不端正的问题时有出现,此乃“做人不实”。

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个别干警在平时的执法办案中执法不严,作风不实,群众意识不清晰,漠视群众利益,没有真正把握“群众利益至上”内涵,为民服务的意识淡化,对改善检民关系缺乏深层次的认识,尚未真正意识到执法办案工作的互动性与协作性;“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口号想当当、服务冷冰冰、办事慢腾腾”等司法作风方面的执法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同时,我局作为两侦部门之一,其职责是查处属于本部门管辖的渎职犯罪案件,因而在平常的工作中与来访群众的沟通交流较少,这无疑使我们干警缺乏与来访群众沟通交流的经验和技能。从而使欠缺沟通交流经验、技能的干警在接待来访群众时让来访群众感觉到我们的干警在接待时态度生硬,这也是作为反渎干警的我们有待提高和解决的问题。

(三)执法办案人员理想信念淡化,不严以修身。

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个别干警享乐主义思想日益滋长,只讲报酬,不讲奉献,道德境界有待提高,缺乏高尚的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抵制歪风邪气的能力不强,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世界观受到扭曲,信念不坚定,理想不明确;不注重工作创新和学习,导致执法办案质量不高。

认识指导实践,思想决定行为,正确的执法理念是规范化执法办案的先导,是指引办案人员执法行为朝规范化发展的指向标,我们的干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之所以会出现一系列的“不严不实”问题,其实就是在错误的执法理念引导下,没有认真践行“三严三实”的情况下造成的,同时,由于我们干警在执法过程中缺少有力的外部监督和自我约束,没有规范执法行为的流程对我们干警进行控制,在很大程度上执法保障措施就会贯彻落实不到位,办案事故发生后责任追究不严格对我们干警起不到警示效果。这些都是我们执法办案不规范产生的原因。

(一)严以修身,提升明辨是非能力,坚定理想信念,自觉把“严”和“实”的要求落实到反渎侦查工作的实践中。

切实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保障案件质量、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作为反渎干警的努力方向。为此,还应结合反渎工作实际,做到“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突出办案重点,依法查办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讲究办案方式方法,多途径、多门道的探寻案件突破方法;严格规范办案行为,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满意度。全面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司法行为、反渎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要强化反渎干警的民本意识,树立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打牢规范司法的思想基础,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二)切实把执法办案过错追究制度、执法办案责任追究制度落到实处,在办案质量上架起一条“高压线”。

“落实执法办案过错追究制度、执法办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关键就在于追究,没有追究,责任制就成了一句空话。”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规范干警的执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就要完善办案过错追究制度、执法办案责任追究制度,发挥各种监督制约机制的作用,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确保执法中的问题能及时发现、及时纠正,有效防止执法中的随意性、选择性。

(三)严以律己、坚持公正执法。

案件办理人员要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做到廉洁公正执法。要注意生活小节。俗话说“小节不拘,大节必失”,作为一名检察官,是法律的执行者,更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严守生活小节,克制个人欲望,培养健康的情趣爱好,坚决清除“四风”问题,不做超越法律底线的事,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搞特殊化,自觉按规矩办事。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秉公执法,统一办案标准,平等、客观、公正地办理每一个案件,坚决防止有选择性、随意性办案,决不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自觉规范执法办案活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案件办理人员、协办人员要坚持把“三严三实”当作是自己的为官之道和行为准则。

要把案件办理工作作为砥砺案件办理人员品质的课堂,要在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矛盾问题中培养"三严三实"作风;要坚持把慎独慎微作为严格律己的操守,努力自觉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提高自己的道德境界。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古往今来必成于实。“三严三实”,是我们每个人在日常工作中需要遵循的,也是我们必须执行的,特别是作为手握法器,声张正义的我们,更应不折不扣的践行“三严三实”,只有我们反渎干警修身律已,公正、文明、依规依矩执法、每项工作都从实际出发、脚踏实地,勇于直面困难、善于解决困难才能寻求到真正的发展,才能真正的保障案件质量,实现公平正义。

自中央“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座谈会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已成为各级人民法院的重大政治任务。面对滚滚而来的司法改革浪潮,基层法院在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守护民生等诸多方面,功能只会越大,标准只会越高,要求只会越严。唯有矢志不渝地践行“三严三实”,不当过客和看客,当好创客和闯客,方可收获光荣、梦想与未来。

“子率以正,孰敢不正?”践行“三严三实”,首先就必须重点抓包括院长在内的领导班子成员。唯有“关键少数”历练出过硬的品性、操守和能力,方能以上率下,营造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要以忠诚为本。在刻苦学习和丰富实践中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党性熏陶,增强党性观念,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做讲规矩守纪律的好干部;要以勤政为要。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分工和职责,带头学习、带头办案、带头奉献,把握工作重点,破解发展难点,以一流的作风和能力夺关闯隘、攻坚克难;以廉洁为基。党员干部的免疫力必须始终与权力的大小成正比,时刻在利剑高悬的敬畏和慎独慎微的自觉中筑牢廉政防线。在此基础上,要将“三严三实” 内化为每一位干警的价值坐标,在全院上下升华成一种风气、一种自觉、一种力量。

法院的一切工作均是围绕案件开展的,案件就是主要矛盾。在立案登记制正式实施后,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将会更加凸显。古人云:“举一纲则众目张,弛一机则万事堕。”面对挑战,基层法院首先必须立足现有的人财物状况,通过机制创新优化资源配置,从而释放出巨大正能量。一方面,要强化激励机制构建,增添干警主动尽责的内生动力。通过搭建生动载体、有效平台,形成人才培养、表现、奖励和选拔的“一条龙”机制,充分调动起每一位干警的激情和热情,为法院事业添砖加瓦。另一方面,要强化问责机制构建,形成干警依法履职的外在压力。制定和明确“权力清单”,对任何乱作为、慢作为和不作为的行为严惩不贷,确保司法权力的运行方向明、方位正、方法新。

习说过,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而不能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法院一切工作的优与劣、成与败最终要接受“人心标准”的衡量,都必须放置于群众的获得感中来评判。要立足职能。提升案件办理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在厘清事实、把准法理、通融情理中扎实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延伸职能。注重巡回审理,通过审判进校区、进园区、进社区等活动,放大案件审理效果。注重普法宣传,特别要适应“互联网+”的新常态,在立足传统媒介的同时充分运用好微博微信等传播方式,满足群众法治需求。注重司法建议功能,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司法智慧;要拓展职能。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配合,形成化解社会矛盾、压降社会风险的长效机制,助力社会治理创新。此外,还要组织人员积极参与走贫问苦、城市建设等社会公益活动,展现法官面貌,树立法院公信。

当前,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地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这是党中央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

要求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对于法官职业来说,“严”与法官职业操守的严要求以及司法程序的严谨性一脉相通,不仅要求法官要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司法良知,还要审慎行使审判权,遵循程序、坚守程序。“实”则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以及司法判决的客观性高度一致,在案件事实发现、审理细节、实体处理、纠纷解决等各个层面,法官都要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高度关注程序细节,发现事实真-相,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解决纠纷。这“三严”与“三实”,是法官正心修身的重要守则和执法办案的行动准则。

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人民法院,践行“三严三实”,必须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这个重点,把专项教育与法院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工作、司法改革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有机融合、相互促进。

。把能否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践行“三严三实”的重要检验,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不断丰富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有效化解执行难,以活动的深入促进案件质效的提升。

。大力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信息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认真落实司法改革各项任务,健全完善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配套齐全的审判权运行机制,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坚决克服执法办案中“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等现象,使专题教育成为校正“不严不实”问题,改进司法作风的过程。

法官如何思考读后感篇八

下围棋可以开发孩子智力、训练逻辑思维、提高计算能力、培养专注力,我们早下围棋的时候该如何思考呢?下面小编为大家解答一下,希望能帮到您!

1.围棋的招法间要连贯。要有节奏和韵律感,就好象一个鲜活的跳动着的生命。

2.要自始至终对敌人的漏洞保持异常敏锐的感知能力。一旦发现,一定要狠命的加以追究。力求造成对方情绪上的失控。上兵伐谋,攻心是根本。

3.攻左视右。当直接攻击对方主力部队不能奏效的时候,通过对敌方败退道路上敌军的威胁,达到以敲牛皮糖的方式积小胜为大胜的目的。

4.无事自补。你收紧拳头,其实是为了更好的打击敌人。心无挂碍,才能始终心情舒畅,灵感源源不断。棋本天成,何谓得,何谓失,得中有失,失中有得,了无一物,真性乃现。

5.该硬的时候一定要硬。这是气势转换的关键,半点懈怠不得。棋如人生,关键处有可能就那么几步,怎能放松!

6.下棋的时候招法要细腻。粗枝大叶,将使你自己的部队陷于灭顶之灾,怎能不慎重!

7.先安定比啥都重要。“安定”就好比军队的粮库。要是粮库被偷袭了,军心就会立马涣散,处境维艰!

8.要把准敌军的脉搏,每手棋都最好力争打到敌人的腰眼上,或者将来会成为敌军罩门的地界。当然,这需要一种超前的想象能力。

9.地利:一方面可以攻击敌人,使对手不能很快安定;另一方面可以巩固自己的地方。这种地界一定要先走到,不能留下遗憾。

10.要随时体会敌方占据不同位置对自己士兵的压力。因势而动,不要拘泥于小的地方。

11.走出来的棋要大方,舒展,有生气。切勿呆板。

12.己方落子,对方就迫不及待的逼过来。假若没有好的应手,就先撂下。寻找全盘最大,静观其变。

13.要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地方和对手决战,小地方不要和对手做过多的纠缠。

14.要让对手跟着自己的节奏走。

15.孤子外逃的时机应该选在全盘都厚的前提下。

16.每手棋之间要相互照应,形成有机的整体。

17.即使只有一个子遥相呼应,这种厚势也是极为强大的。否则,就是吃亏。

18.每落一子,场上的气势都会发生变化。你唯一要做的,就是找出其中能够平衡阴阳的点。

19.对“见合”点的体会,对长棋十分有用。

20.学会借力打力。篮球中,当在三步的最后一步,气力衰竭的时候,借助防守队员提供的弹力,你可以十分舒展的完成只靠个人无法完成的投篮;围棋中的腾挪,也是从与对方的亲密接触开始的!21.

招法要简洁,明快,争取先手。其后利用空投,抢先在敌阵中闹事。再迅速脱身,使对手心情变坏。当其招法变的无理,漏出破绽,再一棒子抡死,要让他从精神上崩盘。

22.围棋上自由驰骋。需要棋手不拘泥于固有的思维,在符合棋理的前提下,以孩子的心态,以青年人的干劲,以中年人的务实,人的智慧,通盘谋划。决定军事家优劣的99%的在于传统的东西,但另外的1%,完全取决于灵感的东西,才是匠人和天才的唯一差别!象棋更多的停留在战术层面。所以像朱总理那种老奸巨滑的主可能更适合一些。

23.围棋是个调和的产物。小孩太毛,青年太情绪话,中年过于世故,老年缺乏灵性。能同时兼备的人,从古到今,不见一个!能同时具备两种,成为高手。三种,就可以成家立派了!

24.对待敌人的过分手段,决不能姑息养奸。对对手的软弱,就是对自己兄弟的不负责!

25.不要迷信高手。他们也常常犯大局观的错误!关键是你能不能看出来,并加以追究。

26.不能想当然,总是犯随手的毛病。

27.为了最后的胜利,再大的地方也敢舍弃。关键是不要做赔本买卖。一将功成万骨枯,不外如是!

29.围棋中既要招法细腻,心细如发;又要照顾全局,大开大合。矛盾!

30.棋品即人品。得失之心过重,在局部做过多纠缠,也即俗话所说的“小肚鸡肠”,终究成不了大气候!

32.占地如盖房,先把地基打好,构架做棒,剩下的才是装修。

33.一个人有特长的也有特短。是突出个人的优势,君临天下,一览众山小;还是,全面弥补,最终碌碌无为,干啥啥不行!子力分配也是如此。构建好自己的主阵地这不需要教,如何通过弱地的空投,才反映出智慧和力量!

34.尽量把敌人打散,集中优势兵力,分割包围。

35.盘上对虚实的敏感程度存在很大的差异!草色遥看近却无。这里面体现着天才的闪光点!

36.布局阶段的厚棋,对棋的良性发展作用巨大。

37.在周围敌人厚实,且趁机过来骚扰的情况下,放他近来。就是将实地给他,咱抢占外势。

38.落子之前,要对将来的进展有个大概的.勾勒。

39.竹子韧,使得人们可以借力打力,给他换堵铜墙试试!

40.战略要点也既天王山,是全局的气势会聚的所在,一旦失去,后悔的肠子青了也没用!

41.下棋的时候最忌讳的是活粗,心躁,想当然。

法官如何思考读后感篇九

法官素养是指法官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所需要具备的知识、能力、品德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提升法官素养可以提高法官的综合素质,更好地履行司法职责,在国家建设法治社会的过程中起到积极作用。本文将从提高法律知识、加强职业道德、增强语言表达能力、注重审判效率、保持心理平衡等方面,为大家深入解析如何提升法官素养。

二、提高法律知识。

法官应该熟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于违法行为和司法案件,法官必须确保立场正确,在展开审判工作时秉持公正的态度。法官还应该掌握适用法律规定的方法,根据实践和案例积累经验,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才能更加准确的判定案情。

三、加强职业道德。

法官是公正公平执行法律的执行者和履行者,他们必须保持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法官的言行举止以及对当事人的态度是与法官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密切相关的。法官应该保持自己的公正中立,不应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和影响审判的行为。在具体审判过程中,应本着对法律的尊重和对人民的关爱,以公正、客观,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关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增强语言表达能力。

语言表达能力可以有效提升法官的审判能力和审判效率。法官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需要充分利用语言,既能对当事人表达权利保护的要求,又能运用语言技巧尽快达成和解。在法庭上的主持和讲述案情需要清晰、准确,避免误导。

五、注重审判效率。

法官应该注重审判效率,在保证质量和客观公正的同时,确保审判主体在有限时间内完成案件,省时、省力、高效运行。提升效率,可以增加处理案件的能力,较大程度上减轻压力,使得法官能够应对更多复杂案件并提高案件的结案率和解决效率。

六、保持心理平衡。

因为审判是一项具有较强的情感因素的工作,法官需要学会调节自己的情绪,在工作中保持心理平衡。在处理案件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更有利于有效地表现法官以及职业素养,及时做出公正的判决。

七、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提升法官素养的过程也就有了具体实施的方向和重点内容,提高法官素养不仅需要立足于改进运作机制和优化工作流程,也必须持续加强个人素质建设。只有不断磨炼、提高自己,才能真正理解并践行司法公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推动司法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法官如何思考读后感篇十

从小开发孩子的右脑潜能对孩了的成长很重要,有各种方法开发孩子的右脑潜能,并且普遍认为早期开发效果更好。

刺激指尖法。

可以把双手比喻为大脑的“老师”。人体的每一块肌肉在大脑皮层中都有着相应的“代表区”,即掌管这块肌肉运动的神经中枢,其中手指运动中枢在大脑皮层中所占的区域最广泛。

现在许多父母让孩子练习弹琴,实际上就是很好的指尖运动。随着双手的准确运动就会把大脑皮层中相应的活力激发出来,尤其是左右手并弹的钢琴、电子琴。

借助外语开发右脑。

美国神经科学家近年发现,儿童学会两三种语言跟学会一种语言一样容易,因为当孩子只学会一种语言时,仅需大脑左半球,如果培养同时学习几种语言,就会“启用”大脑右半球。

体育活动法。

每天跳上半小时的迪斯科健身操、打乒乓球、羽毛球等。在打拳或做操时有意识的让左手多重复几个动作,以刺激右脑。右脑在运动中随之而来的鲜明形象和细胞激发比静止时来得快,由于右脑的活动,大脑左半球的活动受到某种抑制,人的思想或多或少的摆脱了现成的逻辑思维方法,灵感经常会脱颖而出。

培养儿童形象思维的能力。

要教孩子指物画画,指物说词。有时我们会见到,一些家长让很小的孩子背古诗,孩子非常流利的背诵:“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然而他并未见过鹅,也未见过鹅悠然浮水的样子,这样只能在左脑中留下一些文字符号,非常不利于想象力的开发。应该到农庄,至少到动物园,在形象场景下学这首诗。孩了再背诵这首诗,头脑中出现的不再是一些枯燥的文字符号而是生动的景象。

借助音乐的力量。

心理学家发现,音乐可以开发右脑。所以父母应该让孩子学习音乐。还可以在孩子从事其他活动时,创造一个音乐背景。音乐由右脑感知,左脑并不因此受到影响,仍可独立工作,使孩子在不知不觉中得到了右脑的锻炼。

法官如何思考读后感篇十一

q:毕业在即,面临太多的选择,反而不知道要走哪一步了?突然觉得整个人生都混沌了起来,请朝益老师帮忙指点迷津!

我将它分成3大部分来谈:

1.思路。

2.人格建造。

3.不可少的好习惯。

我们先从思路谈起:我用4d来解释会容易记些。

1.discovery自我认知。

先问我是谁?我的强项及弱点,我的个性优点缺点,人格特质,哪些是我能改变的,哪些是不可改变的。

2.dream我的梦想。

我想做什么?我的梦想是什么?我愿为什么付出代价?不计时间、精神、成本,我为这目标,热情洋溢。这有可能是兴趣,有可能是使命感,有可能是对自己的挑战。你能否将它说清楚,讲明白?让你的朋友听得懂?要具体,可能成功的机会会大些。比如,做一个工程师,做老师,或创业者。唯有将它说清楚讲明白,我们才能继续下面的探讨,记住,要有目标,纵使这个目标是短暂的,可能会改变,但我还是要说,要有目标,才不会在原地打转,失掉学习成长的机会。

3.define&develop.确认目标及发展实践步骤。

目标确定后,(要写下来,让自己和朋友都看得懂)我们要评估达成目标需要的能力与规格、我目前境况的分析,和目标有多少差距?我能否说清楚?写明白?不懂时,得多请教懂的人。我学网的成长顾问是现成资源。

当了解这差距后,开始评估自己的行动方案?我该怎么做才能很有效地达成这目标?确立次目标,为自己铺楼梯,人不可能一步登天。

4.delivery开始行动,达到目标。

有了目标及计划之后,要为自己建立行动方案,将它放在自己时间表及心思重要的部分。不要迟疑,开始一步一步地往外走,让自己每一天都在沿着目标的大方向前进,每天都在做,在进步。要坚持地做。我的做法是,我个人有年度目标,有季度目标,我也有周目标。每周末固定留个2小时与自己相处,想想为达成这目标,我上周做了什么?下一周我想做什么?每天,每周都要有进步。做到了,给自己一个鼓励。

当然,你会碰到挫折,你也会碰到机会,这是你的挑战;要坚持?要放弃?要改变?我的答案很简单,这是你的生命,你负责.你有权做决定。如何在坚持、改变与放弃间作一个选择,是每一个人必须建立起来的能力,不怕做错决定,最怕自己不负责,将责任丢给别人,抱怨、灰心、丧志、恼恨、嫉妒、后悔,看轻自己,失掉信心。没学到失败的经验。

生命不只在追求目标,生命是一个过程,“自己设定目标”,全力以赴,充满热情,达到了,再设定下一个目标,享受这成长的过程,享受与别人合作的愉快经验,与同事、朋友、家人分享这成功的果实,这生命才会丰盛。生命是一个旅程,要学会享受每一个过程,分享与人合作的喜悦经验。

再来,我们谈谈人格建造,我还是用7c来说明较容易:。

1.compass罗盘:生命要有大方向,大目标,这样我们在困难的环境才可以走过来。好似一条船在海中行走,罗盘是最重要的引导。

2.courage勇气:要知道自己的立场,才能站出来,面对困难,才能坚忍,遇到诱惑是才会说不,知道自己要什么?追求什么?这才有机会坚持。

3.competence专业能力:这样不可少,不止是文凭,还是人格特质,做事的方法,经验,智慧及态度。

4.communication沟通能力:不是油头滑舌,而是“用心沟通”,诚恳地与人谈论你的看法及想法,更重要的是懂得聆听别人的反馈意见,聆听及包容是两个很了不起的个性。

5.cooperation与人合作能力:愿和别人一起来完成一件事,能与人分享成功的果实。这在现在这社会是一个必备及宝贵的人格特质。

6.commitment承诺:不能只说“尽力而为”,必须承担起你的那份责任,依时达成任务,全力以赴。

7.coachingormentoring个人的导师,生命的导师:这是生命里头最珍贵的情谊,它可能是一句话,一个启示,有人说是贵人。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别人的贵人,只要你有一颗爱人的心,愿分享,愿助人。

最后,有一些好习惯不能缺:

1.终生学习的兴趣及热情:

2.你的“态度”将决定你的“高度”。

3.做有价值的人;金钱不是唯一的评鉴标准,还有其他更重要的,这由你决定,这是价值观的选择。

4.平衡生活及生命:在工作,家庭,妻儿,社交,自我学习各方面取得平衡。

5.专注(我们已谈过专业):未来决定成功的要件是:专业度,专心度,灵敏度及速度。

6.“写下来”的习惯;学会与自己沟通的技巧,这是好的方法,不要只是想,写下来,告诉自己这是我的决定,我负责。

7.愿多走一里路:超越目标的习惯,不要马虎,要多走一里路,有这习惯的人,会看到不同的天空,同事欣赏,老板信得过,客户会说“哇”。

8.自我管理;从小事做起,准时,守承诺,让人信得过。现在的流行术语叫“accountbility”,就是“你做事,我放心”的意思。

9.看大局:看趋势,要有4a的精神,alertness机警,agility灵活,adoptability引进,alignment.调整。这不只用在企业经营,也在个人经营。

10.结交“建设性”的朋友:不要浪费在“消费性”的朋友身上,而在“建设性”朋友身上,他们对你有益无损,不在浪费时间、精神、体力,而在互相充电,互相鼓励,互相学习,为了是更好的明天。他们就在你的身边,这是你的选择。在学校里头,或在社会,有很多社团,兴趣小组,都是要的选择。他们会是你一生的朋友。

生命的甜蜜点:最成功的人生有几个要素:做你有兴趣的事,享受你所做的,不断燃起你热情的火,要专业,最后,要做有意义的事,对己,对人,对社会,对国家或这世界有价值。

这是你我的人生,我们的生命,我们可以选择,我们要学会自己负责。

法官如何思考读后感篇十二

法官作为司法领域的重要角色之一,其素养的高低对于司法的公正性和效率至关重要。如何提升法官的素养,不仅是法官个人发展的需要,更是整个司法体系的发展需要。在实践工作中,我逐渐认识到法官素养的重要性,也逐步探索出了一些具体的提升方法和效果,希望可以与大家分享。

第二段:理论认识。

要提升法官素养,首先需要深刻认识到素养的含义。在我看来,法官的素养包括法律理论素养、文化素养、心理素养和职业素养等方面。法律理论素养是法官必备的基本素养,要求熟知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经验,把握好法律精神和核心价值观;文化素养则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等方面的知识和修养,要求扩展自己的知识和视野;心理素养强调法官的情感态度、人际关系、自我认知等方面的培养,要求法官具有较高的情商、心理健康和自我成长意识;职业素养则强调法官的道德规范、责任担当、公正廉洁等方面的表现,要求法官具有高度的职业专业素质和道德理念。

第三段:实践探索。

在实践中,我认为提升法官素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理论素养。法官应当保持学习的热情和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不断深入学习、思考和交流,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二是谨慎言行,注意修养,提升自身的文化素养。法官应当注重自身言行的言传身教作用,并通过广泛接触各种文化、知识和艺术形式,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三是注重内心修养,掌握情绪管理的技巧,提升自身的心理素养。法官应当注重自身内心的平衡,掌握情绪管理的技巧,提高自身的心理素养。四是贯彻职业道德,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提升自身的职业素养。法官应当具有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道德精神,严格遵守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

第四段:效果体会。

在我个人的实践中,这些提升素养的方法是非常有效的。学习和思考不仅提高了我对法律理论的认识和实践经验的理解,还帮助我更好地把握司法精神和价值观;通过接触文化和艺术形式,我提高了自身的修养和审美素养,更好地理解了司法工作的社会背景和影响;情绪管理的技巧不仅帮助我更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还提高了我对被告人的理解和同情心;严格遵守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则为我保持清正廉洁的形象和高度的职业责任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五段:总结。

总的来说,提升法官素养是长期而深入的过程,需要不断的努力和积累,但同时也会带来非常丰硕的成果和美好的人生体验。希望所有的法官同仁都能够重视法官素养的提升,从自身做起,为司法公正和提高社会公信力做出更大的贡献。

法官如何思考读后感篇十三

第一、要树立远大志向。古人讲“非志无以成学”、“志不强者智不达”。所谓立志就是激励自己走向一条进取的、迎难而上的、智慧的人生之路。人有了志向,就会对自己严格要求,就会克服前进路上的任何困难,他的聪明才智才会发挥出来。正如高尔基所说:“我常常重复这样一句话,一个人追求的目标越高,他的才力就发展的越快,对社会就越有益,我确信这也是一个真理。”有些同学智商很高,但由于缺乏远大志向,现有的智力都不能得到彻底发挥,更谈不上开发潜能。

第二、要提高身心健康水平。健康的身体、充沛的精力、愉快的心情可使人的智力机能很好地发挥作用,反之,人的智力活动就会受到压抑。可见身心健康是开发潜能的基础。要提高身体健康水平,可以从饮食、睡眠、锻炼三方面进行调整。要提高心理健康水平,需要涵养自己的性格,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第三、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心理品质包括道德品质、意志品质、自信心、责任心等。有一位心理学工作者对1850年到1950年间的301位科学家进行研究,发现这些人不但智力水平高,而且在青少年时期就表现得十分坚强,有独立性,这些人充满自信心,有百折不挠的坚持精神。可见,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对开发人的学习潜能作用重大。

第四、学会学习。有人说过:“未来的文盲不是不识字的人,而是没有学会学习的人。”学会学习可以使人更有效地发挥出自己的学习潜能。学会学习包括全脑学习、全身心学习、科学地学习、创新学习等。我们将在以后系统介绍这些新的学习方式和科学的学习方法,以帮助同学们更好地开发自己的学习潜能。

法官如何思考读后感篇十四

今天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关于律师与法官如何有效沟通,希望大家会喜欢,同时也希望给你们带来一些参考的作用!

因为种种原因,法官与律师之间好像隔着一道屏障,交流的时候总有一些不顺畅的地方。法官能深切感受到一名负责任的律师对整个案件起到的积极促进作用,所以法官也希望能与律师进行有效沟通和良性互动。

我认为,律师与法官达成有效沟通,很重要的一点是从法律共同体的角度来考虑和切入。xx届四中全会之后,建设法律共同体的呼声越来越高,大家都拍手称快,这也是将来的发展趋势。

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都说律师的春天来了,但是法官却正处于或将长期处于严寒状态,案件的大量增加和级别管辖的调整使得法官的工作量今非昔比,尤其对于基层法官而言。因此,法官和律师的沟通更需要双方站在共同体的角度,相互理解与支持。

法官眼中合格的律师应当具备以下素质:

第一,律师应当专业高效。实力是第一位的,法官希望律师能够先于法官将案件梳理成型,这一点大多数律师都能做到,只在于这个“型”梳得好不好的问题。

第二,律师应当通晓案件情况,做到有问有答。不仅是在法庭调查阶段,甚至法官在写判决书时有疑问还会随时打电话询问律师,此时法官就希望律师能够明确回答问题,也就是说要先于法官做好一切能做到的工作,为法官提供方便。

第三,律师应当善于协调,能够在当事人和法官之间建立一座桥梁。法官最希望看到的是律师能够把法官的观点准确及时地传达给当事人,以至于当事人在向法官反馈时是建立在知悉法官信息的基础上作出的。相反,如果律师在向当事人传达时有所保留,就会造成下一步沟通上的障碍。还有的时候,法官也希望律师能够在法官与当事人之间起到屏障的运用,帮助法官过滤掉当事人的一些情绪等。

法官与律师主要的不同点在于目标,法官的目标有很多,他远比律师考虑的更多、更全面。很多是当前的社会、形势、现状,致使法官不得不考虑的因素。

法官的主要目标包括:

首先,一次开庭成功。因为工作量太大,所以法官热切希望能够一次开庭成功,之后做一份合格的判决就可以顺利结案。法官还希望尽快结案且没有信访,因为信访的处理会占据很大的精力。

其次,平息争端。这是法官一直坚持的信念,在每个法官心中都是最朴素的想法,他们是真的希望能够做到案结事了。

第三,判决能够执行。法官希望自己所做的判决具备可执行性,也能够执行。

律师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我的案子要赢。目标的不同造成了法官与律师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也造成了一些沟通上的障碍。

因此,如果想要与法官达成有效沟通,律师要更多地站在法官的立场上去思考问题,你才会知道法官真正的需求是什么,针对他的需求输出你的观点和论据,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沟通主要有两方面:庭上的沟通和庭外的沟通。庭上沟通是最主要的沟通,这个沟通做好了对整个案件的进行都是非常重要的。

庭上沟通首先要求律师要把传达给法官的信息简明扼要地表达出来。大多数法官期待的庭审时间不会超过2个小时,否则法官或多或少都会有一点不耐烦的心理,当然,确实复杂的案件除外。法官最希望一开庭就可以掌握案子的主干,然后再看到脉络,法官在本能上会排斥无关紧要的细节。

庭上沟通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陈述和证据,这是对事实的描述和证明;二是论点和论据,这是对案件事实的总结和说明,以及法律依据是什么;三是结论与方法,即通过一个什么样的方法得到了一个怎样的结论。律师如果把这三点做得很到位,那么本次开庭将会是很成功的。

还有,律师一定要理解法官对客观事实的追求,法官在穷尽了所有手段最后发现客观事实仍不可还原的时候,才会去看法律事实或证据事实。客观事实往往会影响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的情绪,或者是他们的情绪爆发点。

至于为什么法官会要求追加当事人,因为遗漏主体是法定的发回重审事由,案件发回重审会关系到对法官的工作业绩考核,并且为了避免后面有可能还要追加而造成诉讼资源的浪费,所以法官能追则追。

在庭审的不同阶段,法官对律师的要求是不同的:

在陈述和抗辩阶段能够固定权利请求及说明请求权基础的律师,都是法官心中的好律师。当事人发表诉辩意见的时候,法官就在总结无争议的事实和争议的焦点,并且已经开始分配举证责任,并对需要询问的问题进行梳理,以便指导接下来的举证阶段。诉辩阶段就像在列大纲,举证阶段就像在写文章。

2.举证阶段。如果证据繁杂如多份。

合同。

往来函件等,请用记号笔标出你认为能够支持你主张的部分,以方便法官查看;如果证据较多,应提供证据目录,并尽可能地提供电子版,包括诉状答辩状等均是如此。

证据目录上法官关注的主要是证据名称和证明目的,证据来源除非是非法的,法官才会去研究。法官喜欢看一份明确的证据目录甚至胜过看诉状。关于证据的排列顺序,程序性证据一定要列在最前面,实体性证据可以按照法官的习惯来列。如果实在不知道按什么顺序来列证据目录,那就按照时间顺序,大多数法官会按照时间顺序来写判决书中的审理查明部分。

如果涉及批量数据或录音录像时,请律师提前做好核对工作,以便法官直接交由对方当事人审核。批量数据可以做一个表格,录音录像可以提前做好书面的文字材料,并且注明重点在录音中的时间点。

法官在归纳出争议焦点和无争议事实后,一般会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如果存有异议,律师要向法官明示自己的观点。如果法官指导的举证打乱了律师制定的计划或思路,就需要律师准备两套证据目录。一套是法官不归纳争议焦点时就按照自己拟定的思路走,另一套是律师事先按争议焦点归纳。因为此前律师已经固定了权利请求和确定了请求权的基础,以大家的素质,与法官归纳的焦点不会有大的区别,这样第二套证据目录就按照争议焦点整理,会有很大的帮助。

3.询问阶段。个案不同,法官询问的内容也不同,但不外乎有这么几点:一是请求权基础的再明确。经过诉辩和法庭调查,对请求权仍有模糊的地方。二是证据上没有明确显示但又需要查明的事实。在询问阶段,律师的庭前准备是非常重要的,准备得是否充分也很容易就看出来了。三是在法官询问时,应首先明确回答是或不是,然后简要说明理由。此时应避免用到一些关联词比如“不但而且、因为所以”等,这些都是法官及书记员不喜欢听到的语句。

法官总会多问一些问题,有些可能会让人觉得没有多大关系,但请理解法官对于阐明事实的追求。法官不怕写不出判决书,最怕的就是开庭结束了却没查明白。另外,法官在调查阶段会一直看原告的起诉状,并且围绕着各项诉讼请求分析是否每项都能得到支持,如果不知道法官会怎样询问,可以围绕起诉状,站在法官的角度去想问题。

4.辩论阶段。这一阶段要对自己的观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总结,如果有重复的地方又觉得很重要,适度强调一下即可。主要还是围绕争议的焦点、双方的主张、证据等,指出有碰撞的地方。注意,法庭调查阶段已确定的事实或观点,一定不要再重复。

关于代理词,一般情况下不超过2页,应载明原被告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是怎样的、本案的争议焦点等,最好单独有一段与判决书中“本院认为...”类似。

庭上沟通有一些比较重要的原则:一是法官会特别反感一切不能顺利开庭的因素,包括对对方代理人的身份有异议等;二是不合规的程序问题尽量不要提(比如回避);三是不能对法官交给你质证的证据不予质证,不能对法官的问题认为与本案无关而拒绝回答,不能拒绝明确己方的观点,不能代替当事人回答客观问题。

让法官产生好感的行为:书面加电子版的起诉状答辩状、证据目录、代理词等,复杂案件的计算明细或图表,开门见山地表明请求权及请求权基础……等等一切可以减轻法官工作量的行为。

时刻记住,法官在庭上的主要任务是查明案件事实。

庭下沟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辅助事项。这些辅助事项包括保全、勘验、调查等,此类事项除了要符合法律规定外,还要注意操作规范。根据省高院关于诉讼保全的意见及各个法院的实施细则,提前问好一些基本事项,保证信息全面、一次完成。

第二,调解。要有一个明确的调解意见,最好事先准备好调解意见书,让法官对本案调解有一个基本明确的把握。

第三,讨论交流。律师与法官交流证据认定及法律适用情况时,最好找出类似的判例或者把依据的法条打印附在代理词后面,讨论时要让法官做选择题而不是论述题,并且交流时切记不要试着打探结果。

律师与法官的沟通主要是言语和文字沟通,沟通的本质在于实力。业务素养是基础,在这个基础上与法官进行良好沟通,才能取得法官的认可。同时,仪表风度也会为律师加分。

尽量不要想以上诉、信访等威胁法官,一切合法和符合政策规定的救济渠道都是你的权利,法官不会去限制你,也不会因此而感到威胁。

法官如何思考读后感篇十五

经验表明,在常规类型的案件中,当事人争议的往往不是法律,而是事实,所以事实争点的整理对于案件的公正裁判就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法官如何通过发问聚焦事实,欢迎借鉴参考。

在事实争点的审查中,通常不涉及诉讼标的的确定,但法官仍要关注一贯性审查。有的时候,原告的说法或许可以支撑他的请求,但他说得还不够充分,需要进一步补充,这时候法官也需要释明。比如原告说:“我和被告签订了。

借款合同。

约定借款10万元可是他到现在都不还钱请求法院主持公道。”这个时候原告陈述的要件事实只涉及双方达成借款和还款的合意没有涉及交付借款的事实这时法官可以通过释明询问原告是不是依照合同约定出借了款项。如果原告陈述他已经按约交付借款那么他的陈述符合一贯性要求。

原告的起诉主张过关后,被告进行答辩。被告对事实的争执,是法庭归纳事实争点时考虑的重要因素。根据被告不同的抗辩,归纳的事实争点也各不相同。比如被告律师抗辩说:“原告不能证明他向我的当事人出借了款项。”这个答辩,既没有承认被告收到这10万块钱,也没有否认被告收到这10万块钱,等于没答辩。法庭释明:“请问被告,原告主张借给你10万块钱,你方收到没有?”请注意,这个问题问的不是证据,问的是事实,这是事实争点整理必须走的一步。《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这就意味着,法官询问当事人问题的时候,当事人必须如实回答,但是当事人委托了律师,律师又要维护委托人的利益,所以他的职责不允许他作出对委托人不利的陈述,这就产生了矛盾。因此,法官要体谅律师的立场,运用释明的技巧解决问题。如果被告律师把之前的话重复一遍,法庭可以接着释明:“根据《证据规则》的规定: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释明后,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现在再问一下被告,原告主张借给你10万块钱,你方收到没有?”如果被告律师的意见不变,那么记录在案,不必追问,因为这节事实已经拟制自认了。

前面的案子争执的借款人是否还款的直接事实,还比较简单,有时候双方争议的是间接事实,那么案子就会更为复杂。比如被告辩称:“我是问你借过钱,但是那天你老爸不是来问我要过钱了吗?你们一家都来问我要钱,我额头上贴了标签,叫‘自动取款机’吗?”这个答辩涉及到两个间接事实:一是被告已经向原告的父亲清偿借款;二是原告的父亲是受原告委托来催告并受领还款。两个间接事实合并起来,可以得出被告向原告还款的要件事实。问题是被告目前的答辩只提到原告的父亲来要钱,没有提到是不是受原告之托,也没有提到被告是不是给了钱,所以法官要问被告:“你主张原告父亲是接受原告委托来受领还款的吗?”“原告父亲来问你催款时,你有没有向他归还了10万元?”如果答案都是肯定的,法官可以问原告:“被告主张你委托父亲代为向被告催讨和受领还款,你是否确认?”如果原告主张“我没有委托我老爸去问被告催讨借款”,那么事实争点转化为“原告是否委托了父亲代为向被告催讨还款?”如果原告主张“我老爸虽然代表我去催讨过借款,但被告并没有归还借款”,那么案件的事实争点可以归纳为“被告是否向原告的父亲(代理人)归还了借款?”如果原告进一步主张被告归还的是其另结欠原告父亲的10万元货款,那么事实争点可能又会转化。

在事实主张的整理中,法官要完成两项任务:一是固定无争议的事实,二是整理出有争议的事实。请注意,事实整理应当围绕要件事实进行,如果争议的不是直接的要件事实,那么要围绕要件事实分解出相关的间接事实。下面我们用一个完整的案例来进行推演。

原告主张:“双方当事人订有借款合同,原告按照约定向被告提供了借款10万元,但还款期限到了,被告拖欠借款不还,所以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借款。”被告辩称:“我方已经归还了10万元借款。”此时,法庭可以引导原告再抗辩。原告说:“你还的是前一个合同的借款,我说的是现在这笔借款。”双方的陈述到这一步,其实并没有达到法律关于当事人主张的要求(清楚、完整、具体),所以法庭要进行释明。这里面有很多事实需要补充陈述。

问:“原告,被告是否归还过10万元借款给你?”

答:“是。”

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因为原告再抗辩只承认被告还钱,没有明确承认被告归还10万元钱,不符合陈述清楚具体的要求,所以要让原告确认被告还钱的具体金额。

问:“被告,你们双方是否签订过两份借款合同?”

答:“是。”

问:“被告,原告是不是先后借给你两笔10万元?”

答:“是。”

问上述问题是因为原告主张双方曾有两笔借款,这一节是否属实,需要被告表态。

问:“原告,被告还款时,你们有没有说好归还哪一笔借款?”

答:“没有明确说。”

问:“被告是否确认?”

答:“是。”

问这个问题是因为既然双方争执的是归还哪笔款的意思表示,那么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查明还款当时双方就此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遗憾的是,双方当时并没有说清楚,在意思表示不清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探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就要结合一系列的间接事实来综合判断。于是,法庭继续释明。

问:“被告,你主张后借先还的事实依据是什么?”

答:“我是问他借过两次钱,每次都是10万元。前一次借款是为了装修房子,后一次借款是为了做个小买卖。因为生意方面已经成功收回应收账款,所以这部分在还款日期到的那一天就按期先还给原告,至于装修的借款,暂时没有钱还。这事儿我和原告都说过,他也没有反对,而且接受了还款。”

问:“原告,被告的陈述,你是否确认?”

答:“不确认。为了还款的事,双方是有过交涉,他说先还后面经营款的那笔借款,但是我并没有同意。后来,他给我还了10万元,我认为先到期的先偿还,所以收到的10万元是前一笔还款。”

问:“原告,你主张被告还款时表示后借先还,你没有同意,你是否明确表达不同意?”

答:“我当时虽然没说不同意,但也并没有说同意。”

问:“原告,被告归还借款是何时?”

答:“今年元月。”

问:“被告,还款时间是否确认?”

答:“是。”

问:“两份合同分别签订于何时?”

答:“前一份签订于20xx年元旦,后一份签订于20xx年元旦。”

问:“两份借款合同的借款期限分别是多久?”

答:“都是一年。”

问:“原告,两份借款合同有没有担保?”

答:“没有。”

问:“原告,两份借款合同的金额都是10万元?”

答:“是。”

问:“被告,原告所述借款合同内容,你是否确认?”

答:“是。”

为什么要问这些问题?因为《合同法解释2》第二十条规定:“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

通过询问,可以归纳出无争议的事实:“20xx年元旦和20xx年元旦,双方当事人先后签订两份借款合同,借款期限均为1年,均无担保。原告依约先后向被告出借两笔借款,均为10万元。被告于20xx年元旦归还借款10万元。”这样,通过简单的发问,可以直接认定无争议事实,无需浪费时间再去就此举证和质证。同时,事实争点也可以归纳为“原被告是否就先偿还20xx年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达成合意?”请注意,无争议事实的归纳也是动态的过程。本案中,原告没有请求被告支付利息,所以与利率有关的事实无需固定。如果原告同时主张借款返还请求权和利息给付请求权,那么双方对于借款利率的约定及利息的支付是否无争议也都需要固定了。再进一步,现在双方对后借先还是否达成合意的事实有争议,法官问到这个程度是不是不需要释明了?恐怕还不行,还要继续了解,假设双方未达成合意,清偿顺序依被告的意思确定还是依债务履行期限的先后确定?如果双方对此也有争议,那么又会出现一个附条件的法律争点:“如果双方对借款偿还顺序未达成合意,那么清偿顺序如何确定?”这就印证了我们前面所说的,事实争点和法律争点是牵连难分的。

我们在审理二审案件的时候,发现的一个常见问题是不少一审法官不习惯在当事人诉答环节进行释明,尤其是在当事人陈述不够具体的时候,不习惯通过发问的方式,要求当事人进一步明确事实主张,导致在双方的诉辩主张还不清楚的情况下,就匆忙地进入证据调查阶段,不仅错失固定具体事实的机会,给当事人改变说法留下了余地,而且增加了证据调查的负担。这恐怕是我们需要格外注意的。

法官如何思考读后感篇十六

人的大脑很复杂,人类才使用它的亿分之一,越用越活,不用则废,遇事多思考,别怕累坏它。

如果你反应力没有慢到病态的程度就不需要什么专门的提高。大脑反映就靠多思考,做数学题、任何学科的题目!或玩一些练反应力的小游戏。遇事多想想为什么。主观上你要勤于动脑思考,这样你不仅增加了思维的广度,而且深度也加深了!这样思维自会变得敏捷。客观上你要多吃富含不饱和脂肪酸的食物,如深海鱼,核桃仁等,这些对大脑功能的提升是很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