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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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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汇总8篇)
2023-11-11 19:58:01    小编:ZTFB

方案是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的规划和安排,它起着指导作用和提供具体步骤的作用。方案制定需要团队的智慧和创造力,所以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是非常重要的。现在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几种常见方案的编写格式和要点。

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篇一

根据毕节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转发〈贵州省人民政府食安办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毕市食安委发[20xx]17号)、纳雍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印发《纳雍县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纳食安委通[20xx]7号)及纳雍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纳雍县教育局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纳教字[20xx]86号的和中心校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宣传月活动主题为:共建诚信家园,共铸食品安全。

6月11日至17日。

(一)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重点宣传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宣传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开展所取得的成果及注意事项;加大对地沟油、食品添加剂、问题猪肉等有关知识的`宣传力度。

(三)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食物中毒预防与应急处理常识。

(四)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责任制,提高责任意识。

(五)加强对保健食品相关知识的宣传,严厉打击以虚假广告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及促销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

(一)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采取现场专家咨询、板块展示宣传、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方式,向学生、学生家长、周边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整顿成效,介绍各职能部门的法律职责和工作程序,并认真受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案件。

(二)充分发挥各校宣传阵地作用。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刊、校刊、黑板报、班团队活动等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基本知识。

(一)启动仪式。6月13日,我校在本校组织启动仪式,充分利用学校宣传阵地或展板,在校园展示,设立宣传咨询台引导学生宣传。

(二)深入宣传。各学校要在学校门前、主要干道、悬挂宣传条幅、张贴海报等进行宣传,营造宣传声势。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学校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重大意义,学校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职责分工,成立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逐项抓好落实。各校抓紧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为宣传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确保食品安全宣传月各项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围绕宣传主题,营造社会氛围。学校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抓住与学生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多种途径,面向学生群体、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操作人员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突出工作重点,做好宣传报道。学校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与广度,要把宣传的重点放到开展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应对风险的能力,务求取得实效。

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篇二

xx年食品安全宣传月的主题为:“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

(一)严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健全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持续加大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力度,扎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餐饮保障质量水平,满足广大师生的普遍需求。

(二)深入宣传贯彻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紧紧围绕“以国际一流标准保障首都食品安全”的总要求,扎实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积极开展学校及食堂从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尊法重信典型,增强职业责任意识,弘扬尚德、守法、诚信的行业风气,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

(三)牢固树立以师生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推动学校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和家长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增强社会监督意识,突出与师生日常生活关系密切、师生普遍关注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有效提高师生的科学素养和维权能力。积极营造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享有的学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四)紧密围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阳光餐饮”工程等重点工作,全面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研讨交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有效提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食品安全综合保障能力。

紧密围绕宣传月主题,突出师生健康、尚德守法的理念,认真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

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微信、微博、宣传橱窗、信息公布栏、班级黑板报、校园app等校园信息平台,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措施、食品安全管理经验做法。制作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标语、海报,在学校食堂、超市、广场等食品消费集中区域场所悬挂、张贴,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广泛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引导师生培养良好的食品消费习惯,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社会公益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公益行动,主动邀请食品安全领域专家深入学校开展专题讲座,通过组织“开好一次食品安全主题会议、开好一次食品安全主题班会、上好一节食品安全教育课、出好一期食品安全主题板报”等活动,向广大师生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

(三)开展“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

充分发挥学校食堂“阳光餐饮”工程的作用和效果,主动邀请师生和家长等到学校食堂进行实地参观,加强沟通互动,畅通交流渠道,鼓励师生、家长参与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积极营造人人关心学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进行动员部署,认真开展宣传活动。要主动与属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沟通联系,争取支持,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与综合整治,形成良性互动,共享治理成果。

(二)积极营造宣传氛围。

要紧密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区、本校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要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文化进校园、进班级、进课堂,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不断增强活动实效。

要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主题,周密计划,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宣传活动。各区教委和高校要全面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检查,注重风险防控,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及时梳理总结经验。

要根据食品安全宣传月整体部署要求,及时认真梳理总结活动期间的好经验、好做法,将活动成果运用到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之中,确保各项举措的长效、规范落实。

请各单位于9月30日前将宣传月工作总结与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电子版)一并报送市教委。

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篇三

食品安全关系13亿多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最基本需要,是政府、企业、社会共同的追求。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保障食品安全,既要树起诚实守信的道德标杆,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激发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也要严字当头、重典治乱,以改革创新深化市场监管,以良法善治维护公平竞争,以“四个最严”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保障食品安全,更要依靠人民群众,动员人民群众,营造人人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二)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战略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

(三)引导饭店及从业人员大力开展道德诚信宣传,树立尚德守法正面典型,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四)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积极参与智慧分享和实践创新,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一)各饭店需在宣传周期间利用饭店电子屏、多媒体电视等有效传播方式,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广泛开展面向广大消费者的诚信从业、知识普及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开展道德诚信宣传,树立尚德守法正面典型。

(二)各区旅游局需积极配合本区食药监局对饭店的食品安全检查,保存检查资料,做好检查活动台账。

(三)请各区旅游局、各饭店要总结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并收集宣传照片,总结报告电子版于7月31日前报市旅游委管理处。

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国家八部委共同研究决定的《关于在全国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使《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能够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营造食品放心消费环境,推动全市食品质量安全放心工程实施,结合质量月活动安排,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地位;坚持开拓创新,大造声势,注重宣传形式的多样化;坚持正面引导为主,坚定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信心;坚持普法教育与普及科学知识教育相结合,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通过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强化三个理念。即:一个地区的食品安全,当地政府要负总责;一个品种的食品安全,其生产经营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确保食品安全,需要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

6月13日--6月27日。

(一)宣传内容: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提高我省食品安全水平的意见》、《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2、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3、质监部门食品监管的职能职责,公布投诉电话和信箱。

4、宣传近年来食品专项整治,特别是去年以来食品安全监管取得的成果。

5、宣传一些企业坚持诚信,确保食品安全的好典型。支持和保护免检企业和免检产品、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

(二)宣传形式:

1、参加食品安全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现场设立食品安全宣传咨询台,发放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帮助市民解疑释惑。

2、在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质监在线和质量行动)和质监部门单位网站开辟“食品安全知识”专栏,介绍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等。

3、大、中型超市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有关部门在附近场所设置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专栏和悬挂宣传标语。

1、6月13日下午14:30召开市质监局食品安全宣传月预备会议,传达上级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通知精神;部署我局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的宣传内容、宣传形式以及活动安排。参加人员为办公室、质量科、政工科、稽查局、质检所、监督与法制科负责人。(具体分工见附表)。

2、6月14-20日印制《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通告》,分发至相关食品企业和单位,并广泛张贴到办公楼、各超市的显著位置和社区的宣传栏中,并印制《条例》等食品安全宣传资料。

3、6月14日上午9:30,与有关部门统一行动,在影剧院广场开展大型现场宣传活动。宣传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主题及标语,公布投诉电话,讲解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相关知识,相关食品真假辨别方法,合格食品部分项目指标要求等。参加人员有办公室1人、质量科1人、稽查局2人、质检所1人、监督与法制科2人,全体宣传咨询人员于8:30前到达市局办公楼前集合,一同前往。

4、6月14-20日,积极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参与宣传活动,进一步明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在食品安全宣传月期间,选择适宜方式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一)为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工作,各县(区)局要切实负起责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制定相应计划,确保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各县(区)局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确保宣传月活动内容的落实。

(三)在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内容的同时,要积极配合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确保宣传效果。

(四)要及时总结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的情况。“宣传月”结束后,各县(区)局要写出专题汇报并于6月20日前上报市局。

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篇五

20xx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

食品安全关系13亿多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最基本需要,是政府、企业、社会共同的追求。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保障食品安全,既要树起诚实守信的道德标杆,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激发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也要严字当头、重典治乱,以改革创新深化市场监管,以良法善治维护公平竞争,以“四个最严”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保障食品安全,更要依靠人民群众,动员人民群众,营造人人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二)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战略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

(三)引导饭店及从业人员大力开展道德诚信宣传,树立尚德守法正面典型,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四)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积极参与智慧分享和实践创新,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一)各饭店需在宣传周期间利用饭店电子屏、多媒体电视等有效传播方式,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广泛开展面向广大消费者的诚信从业、知识普及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开展道德诚信宣传,树立尚德守法正面典型。

(二)各区旅游局需积极配合本区食药监局对饭店的食品安全检查,保存检查资料,做好检查活动台账。

(三)请各区旅游局、各饭店要总结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并收集宣传照片,总结报告电子版于7月31日前报市旅游委管理处。

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篇六

深化治理整顿,强化科学监管,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应急能力,动员社会广泛参与,构建长效机制,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群众健康和消费权益。

(一)食品药品安全组织网络健全;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到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普查全面;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组织协调督查,限度遏制一般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各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社区药品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织网络、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制定好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食品安全信息员工作职责。明确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化制度要求,签订好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确保食品安全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

(三)建立全社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普查台帐。对经营户进行逐户登记,分类汇总,列入电子文档,同时将各行业规范化要求和制度发放到位。

(四)加强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五)落实农村家宴申报备案制度,做好农村家宴食品卫生指导服务,农村家宴申报备案率达90%。

(六)做好小卖铺,小商铺,小餐馆的食品安全检查,做到安全检查全覆盖。

(一)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一是按照市、街道统一部署,配合好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工商所等部门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尤其做好学校及周边食品药品安全检查。

(二)开展“违禁超限”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三)开展“假冒伪劣”专项整治。严密排查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小作坊小摊贩、食品粗加工集中点等领域,严厉打击过期食品、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组织开展好清剿“黑窝点”攻坚战。

(四)加强农村家宴管理。集中整治农村家宴中的不规范行为,落实家宴申报制度,对厨师进行食品安全强制培训,对农村流动厨师实行备案管理,定期开展健康检查,督促实行亮证经营。

(五)是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项目实施期间,配合街道食药监办牵头开展的联合执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加强各监管部门和监管环节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六)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严格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强化药械质量监管;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药品广告监管。

(七)强化宣传教育。按照“大宣传”、“大培训”、“大影响”、“大氛围”的要求,组织开展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尽快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宣传,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宣传教育,组织集中培训,加强舆情研判,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八)完善应急机制。修订完善《中桥社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步调一致的应对处置机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研判和应急处置,加大正面引导力度。

(九)健全制度,完善体系。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兼职人员,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将相关制度落实到实处,力求使各种规章制度行之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篇七

根据省食安委办《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湘食安办发〔20xx〕16号)及州食安委办《关于印发20xx年湘西自治州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州食安办发〔20xx〕1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20xx年全县食品安全宣传月的主题为:“尚德守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一)紧扣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既定目标,加强宣贯学习和经验交流,推动各部门特别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强化监管执法责任,逐步建立完善权力、责任、能力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科学监管体系。

(二)进一步推进全行业社会公德建设,巩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与品牌声誉、经济效益相联系的价值传导机制,宣传遵法守信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及从业行为,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三)宣传市场在食品行业资源配置、行为约束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培育形成更多自发的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和调节手段。

(四)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智慧分享和实践创新,畅通信息公开与民意表达渠道,拓展外部联动与社会监督途径,完善全社会参与与食品安全协同共治体系。

(一)活动时间:20xx年6月10日至6月22日。全县统一于6月10日上午与国家、省、州同步举办宣传月启动仪式,由食安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

(二)全县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由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组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具体宣传形式和内容请参照《永顺县食品安全宣传月主要活动及分工方案》(附件1)。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食安办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策划,切实保障人员和经费投入;加大对宣传月筹备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和责任落实到位;对潜在的安全风险制定应急预案,严密部署灾害预防、交通疏导、医疗救治等安全防护措施。请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精心安排部署,制定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并将方案和总结及统计表(附件2)分别于6月5日和6月30日前报送县食安委办公室。

(二)突出问题,注重实效。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月”标志,突出宣传月主题;积极联系报刊广电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参与宣传月报道,做好新闻服务工作,切实形成全覆盖格局;注意提高宣传月活动的群众性和实效性,把握广大公众的兴趣习惯,采用通俗易懂的表现形式,突出入耳入脑的传播效果;高度重视宣传月前后及期间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研判,规范信息发布,及时回应关切,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创新形式,形成互动。树立敢于创新的宣传月活动风格,积极实践社会化的宣传策划和推广手法;注意把握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传播规律,激发公众主动参与观点表达和体会分享,形成更具群众基础、更加贴近生活的互动式传播;切实提高宣传文案设计能力,积极应用制图制像等可视化技术,增强内容表现力和感染力。

(四)严守规定,维护形象。严格遵守中央、省、州和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勤俭节约、务实高效原则,着力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各种形式主义。

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篇八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20号)的有关要求,暂定于6月29日—7月13日举行2017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切实做好宣传周筹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

德法并举是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一方面,要严字当头,坚持“四个最严”,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发挥政府监管纠正市场失灵、提升市场效率的作用,推动食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安全保障能力和生产经营管理全面升级,满足人民群众从数量需求向安全、优质、健康需求的结构性转变。另一方面,要运用创新社会管理和统筹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市场自律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多元主体,积极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各方参与、严密有序的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体系,推动食品安全事业步入共治与共享互为支撑的发展轨道。

(一)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的理念。

(二)进一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统一性、权威性。推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断强化监管执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从满足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出发,促进餐饮业提高安全质量。

(三)引导食品企业及从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大力宣传尊法重信典型,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四)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积极参与社会监督,提高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一)中央层面。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18部门组织开展,共同制定《中央层面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见附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活动。

(二)地方层面。各级食品安全办要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参照中央层面活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入围参加中央层面“双安双创”成果展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筹备20xx年全国“双安双创”成果展的通知》(食安办〔20xx〕2号)要求,做好参展筹备工作。

(三)社会层面。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行业协(学)会,广泛开展面向广大消费者、食品从业者和媒体记者的诚信从业、知识普及等主题宣传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各级食品安全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二)增强活动实效。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注意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思路手法。加强宣传周期间的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严肃会风会纪。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四)及时总结成效。请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总结报告电子版于7月18日前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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